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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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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21: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记书签
  简介:《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安妮·勃朗特和勃朗宁夫人构成那个时代英国妇女最高荣誉的完美的三位一体。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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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书评    共 3 条

张宝    《简.爱》的结局太完美了。如此深爱自己的他,怎么能看不见自己。罗切斯特先生眼睛复明的那刻,真是幸福的太深。   简的故事很不幸、很离奇,可细读下,却又带着无限的幸运、无尽的幸福。   童年时的不幸,那是无法改变的,一个小孩子,你能靠自己怎么样呢?   父母双亡,让她寄人篱下,肉体上的折磨却造就了她内心的极度强大,简是坚强、勇敢的,她敢于和一切恶势力作斗争,甚至是命运,她要用这股来自生命的韧劲去改变自己、自己的命运。      劳渥德学校   那个给予了简知识智慧的地方,在那里,简读书学习,虽说也有波折,但总体还算顺利吧,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其实一直是个善良纯真的好孩子。命运之神让她远离传染疾病,健康充实却压抑地在那里生活了八年,如同修女般的压抑枯燥。      桑菲尔德   这是一个让简真正成熟真正快乐的地方,因为这里带给了她尊重、安逸、幸福。更确切的说是,她收获了一份爱情。   简以家庭教师的身份进驻桑菲尔德府邸,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成了她心底最温暖最柔软的存在,它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简深爱的那个人,有了他,身边的一切似乎都更美丽动人了。   他们是怎么相爱的呢?   两个人的外貌都无法用好看、漂亮等字眼来加以形容。可心灵的美好、灵魂的碰撞、精神的吸引往往比外在的力量强上千倍亿倍。   罗切斯特先生怎么能抵挡住这样一个弱女子的高声疾呼:“我们是平等的!平等的!”   找到一个懂自己的人,找到一个精神伴侣,找到一个你一抬头一回首、一个眼神,一颦一蹙,他就懂得的人,有多难?   亲爱的简和罗切斯特先生是如此的幸运,他们的爱情,同沟通、共进退。   如果一切都美得不切实际,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想象。那就不是命运,也不是人生了。   当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婚,其妻不仅是个疯子而且还一直住在桑菲尔德府里时,勇敢的简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   他的这位疯妻子,就是一直深藏在桑菲尔德府邸的那个不可告人秘密,当简得知的那刻,有种忍不住地撕心裂肺地痛······   无论我多么爱你,多么离不开你,多么在乎你,如今我都要选择离开。只有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读到这里,对于简的离开似乎有点不解。可,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女子,如简,她怎能不选择离开?面对着深爱的人,却不能爱,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留下来,唯有痛苦、唯有堕落。      圣约翰家   离开后的简,抛弃一切的简,孤苦伶仃,一文不名,来到了圣约翰家。这一段经历,真可以用离奇来诠释。   简一直是个孤儿,彻头彻尾的孤儿,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亲人,而这里,圣约翰家,她却遇到了她日思夜想的亲人,她的表哥和两个表姐。他们又是多么美妙的人啊。有亲人陪伴的感觉又是那么美好,这段时间,简虽然备受相思的煎熬,但身心可谓是完全自由的。   无论是谁,追求的永远是真爱,哪怕是崇拜、是喜欢,也要对方真的爱自己。所以简没有选择圣约翰,这位一心只忠于上帝的牧师。   一股强烈的愿望从心底流出,使她迫切地想知道任何关于罗切斯特先生的消息,自简离开他后,她就再没得知过他哪怕一点儿的讯息,她可曾知道,她的离开,让罗切斯特先生的心,经历了何等的撕心裂肺和痛不欲生,当她得知他家破人亡,双目失明时,仍是不顾一切地全身心地爱他,那种幸福,也只有当局者自知。      简,不爱慕虚荣,不爱花俏,更不爱金钱。   在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热恋时,罗切斯特先生是多么愿意把他的所有,尽他最大的努力把一个女人的所有梦想都给简,可是简不需要,她知道她的爱不需要这些外在的物质进行装饰,只要有颗真诚质朴爱的心就好。   在她得到遗产的那刻,她将这笔钱一式四份,分给了她的表兄弟们,也许为了感谢,也许为了弥补他们的不平衡,可更多的是简真的觉得金钱相对于她强大的内心,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她的内心深处从不向往华灯初上时的纸醉金迷。平平淡淡,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像简.爱这样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女子真的太少,那时,哪个女子不愿站在最绚烂的舞台上跳上一段最迷离最醉人的探戈?万绿丛中一点红,成为世人的焦点呢?也许简没有经历过,没有体验过那种快乐,她的年少青春都是在简单朴素中慢慢熬过来的,从未向往过,从未期待过,那样就真的好吗?这样就真不好吗?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很多人都觉得那样好,可是你偏不,谁又能证明你错呢?      简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那个她用灵魂深爱着的爱人。如今,她变得富有,他却开始一无所有。   此刻的简真正感觉到她是被需要了,一切都名正言顺,一切都可以光明正大起来了,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碍她爱的步伐······   聪明智慧勇敢坚强的女子 在得到幸福的那刻,就什么都不要想了吧。曾经的苦难比起此时的幸福,算得了什么呢?‘      写于2011年3月24日。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6 11:49
看不惯    如果把基督山伯爵的情节比作波澜壮阔的大海,那简爱只能说是山间平静的溪水;如果把读完飘给人感觉比作夏日热情的骄阳,那简爱就像是秋日的萧瑟,让人怜惜落叶,感慨万物寂寥。    故事的背景没有设定在特定的历史时代背景在,情节只是从一个十岁的被收养在舅妈家的孤儿身上缓缓展开。寄人篱下的简爱在盖兹海德受尽欺辱,甚至连佣人也看不起她。但是故事开头的一幕就描写了她奋力地反抗表哥的欺负,用弱小的身躯与残暴、压迫做斗争。不仅如此,她还一针见血地揭露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虚伪。从叙述她在盖兹海德短短的四章里,我们清楚地看的,眼前这位矮小、不美、卑微的女孩,并不普通,她身上蕴藏的争取自由平等,不惧强权的精神让我们不经为她感叹。    在劳渥德修道院的时光使简爱获得了知识和修养。那儿的日子虽然清苦,但是简爱通过自己的努力,博览群书,成为一个精通法语,饱读诗书,会缝纫,会画画,拥有智慧和见识的知识女性。八年之后,她离开劳渥德前往桑菲尔德。    在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是简爱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在那里简遇到了其貌不扬但却有着高贵心灵的罗切斯特先生,并且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罗切斯特也渐渐发现,这位身材矮小的家庭教师,有着与众不同的个性,她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了他。故事由此进入高潮。就在简爱走上婚礼殿堂,即将获得幸福的时候,灾难从天而降----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元配妻子。留在桑菲尔德,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但却要沦落到做罗切斯特情人的地位。在财富、鲜花与尊严面前,简爱毅然选择了后者。她愤然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简爱将要面对的是不仅是孤独,还有可怕的贫穷。她身无分文,沦落到要饭的地步。最后晕倒在一户人家门口。即故事发生的第四个主要地点----圣约翰家。这户人家的三兄妹不仅收留她,还把她当作朋友一样照顾和看待,在那里,简爱找回了自尊,找到了心灵相通的朋友。另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简爱的叔叔去世,简爱获得了一份巨大的遗产,她还发现,圣约翰家的三兄妹居然是她的表兄妹。她还清了他们的人情债,也找到了拥有亲人的快乐。    在简爱与圣约翰的交往中,她的反抗个性有所减弱,她甚至说,只要能相信是上帝的旨意,就能嫁给他。但是罗切斯特超乎自然的声音唤醒了她,她离开圣约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这时的罗切斯特在大火的摧残后,已经成了一个残废,并且贫穷。而简爱凭借她的那份遗产,跻身上层社会。她却心甘情愿成为罗切斯特的拐杖,慰藉他的心灵。当读者读到这里,情不自禁留下感动的泪水。故事也以简爱和罗切斯特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画上句号。    简爱不以情节的扣人心弦取胜,也不以人物的呼之欲出取胜,而是通过大段的心理描写,让故事中人物与读者产生强列的心灵撞击,让精神与精神对话,以此奠定它的文学价值。    故事的女主角平凡相貌平平,却用她桀骜不屈、追求平等的个性吸引读者眼球,发人深思。在现代社会,有许多比简长得漂亮,各方面条件也好许多的女孩子,她们却纸醉金迷,为了走捷径,放弃自己的尊严,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如果她们能看看这本书,我想,或多或少会有些受益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6 17:42
Ferla    本来看简爱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但在中途不小心又跑去看了一半<parade's end>结果就是剩下的一半简爱如有神力相陪,刷刷地狂飙到最后一页,还觉得不过瘾。   现在想想,简爱也是一本不错的书。   简爱这个人物形象一直在我脑海中修正,从在舅舅家到学校里的,给我感觉一直都是那种阴冷令大人头疼的人物,她那种与所有人针锋相对的性格不怎么讨我喜欢。到了后来去了桑菲尔德庄园做老师,印象稍微改观一点,变得有点冷淡但是内心友善的倔强型女孩。特别是她把所有人都分析得很透彻,仿佛能直视他人内心的犀利眼光让我很是佩服。随后离开桑菲尔德到了沼庄后,她与亲人相认时的那种激动与财产平分时的坚决让我又觉得这位女孩其实没有我想得这么冷淡,她内心也热情如火。      印象深刻的地方有三处——   一是拒绝罗切斯特先生的所有衣饰礼物。   这处是我最喜欢的一段。感觉这段在确定了双方关系之后,罗切斯特就迫不及待地带着简爱去置办衣服,给予他礼物与装饰。这段很有意思,因为我觉得这段描写中,罗切斯特先生还是暴露了自己那种封建贵族仍残留下来的大男子主义,认为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这个时候女人不是他的心灵伴侣,而是一种展示自我地位与力量的象征,如果自己的女人越是雍容华贵,越是证明自己的强大。就如同远古时代喜欢把猎物的头骨做成项链戴在胸前。虽然罗切斯特先生在那一段中没有特别生气的描写,但是看得出来他的玩笑之中隐隐包涵着他的专制独权,不允许触犯的底线。      二是在财产平分时的坚持。   这处最大的感受是感到英国社会中金钱的重要地位。虽然观点有点奇怪,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为简爱不重钱财的美德而感动,而我对当时人们对她的举动反应分外剧烈而感到玩味。其实我们现在社会也会这样子,把金钱看得十分重要。虽然我觉得简爱这一行为也没有特别值得这么别人激动,书里的那些人为什么这么为她痛惜状,但也许只是因为我没意识到五千英镑到底值多少。假设现在有人会把自己100万分一半给别人我也会对这个人刮目相看。什么时候我们这个社会会觉得不管金额有多大,都不会为当事人扼腕痛惜呢?      三是与圣约翰是否结婚上的坚定。   这一处让我感受很深的原因是在于我似乎看到了从中世纪以来西方文化中一直胶着的两股势力,绝对的理性与情感的放纵,用尼采的话就是日神与酒神。到底什么是人?绝对的欲望释放不过是动物的冲动,绝对的理性则是压抑了人性。而圣约翰的那种唯上帝至上的追求,让我不寒而栗。这种把自身化作至高道德的追求,虽然值得钦佩却不值得推崇。而且为了自我绝对的理性追求而忽视他人的人性需要,也让我对他的疯狂感到不适。      简爱在一些重大决定上的果断和坚定的原则,让我发自内心的佩服这位女人,比如她表哥圣约翰向她求婚的那段,她很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她在爱情上追求平等与真心,所以她果断拒绝了圣约翰出于为上帝服务的目的的求爱。也许吸引我的地方是简爱的坚定,没有让我百分百沉迷为她着迷的原因也是因为她太“坚定”。我觉得她的坚强最初如同一块未打磨的金刚石,很坚硬也很锋芒毕露。我一直钦佩的女人应该是如水般坚韧,有自己的底线却要学会变通。例子就是她与舅妈吵翻以及在学校里的倔强。不过那个时候的简爱也就一个小孩子,不会懂得什么是让步与宽恕。后来在学校与海伦成为朋友,也成为了老师,也慢慢变得收敛起来整个人是一种处事不惊的姿态,也是一种成长吧。随后她在与罗切斯特先生追求爱情地位上的平等上毫不让步,让我更是感受到这位坚强女性的魅力。      换个位子想想,自己以前看小说的时候也不怎么喜欢那些特别圆滑的女配角,现在这么一想,这样的女生才是更值得佩服,她比周围人更懂得如何周旋与变通。这应该是生存的法则之一,却要默默地承受非议,就以为她们太有“心计”,比不上“单纯的”女主角来得可爱。      ====   如果我昨天看完简爱就来写感想,绝壁就是满屏幕的感叹号。   只因我看了缺爷的<parade's end>后,我整个人就像开窍似的,看简爱小说就像看电影,不断地在脑海里想象整个画面。尤其是把男主角想象成缺爷那款,更是让我感到满腔玫瑰。(其实我也知道他们无论从外表还是性格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不知为何一想到他们背后都顶着“英国男人”这么一个旗号,我就没有对他们两者被我在脑海中混淆而感到任何违和感)      理性一点来说,他们两者都有很大差异的。(单从外表来说,缺爷扮演的Christoper就已经完胜了好吗!!!!)   但就如同一句话:“不管个体如何千差万别,你我相同之处总是多于不同之处。”(名言乱扯了好吗!!)   首先英国男人那种闷骚的特质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最近看的好多英式题材电影,从《狂野目标》《热血警探》《BJ单身日记》都觉得这群翩翩绅士明明就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沙漠之火,还要装一副鸟样和憋屈,表明我不跟你们这些一般人见识。作为一个标准颜控,按理说他们不应该入我法眼的。他们很多人身材都不咋的,身体多毛四肢又短,特别还要留着我很不屑的两撮鬓毛整个猿人未开化状态。但是就是萌到我一边说这群熊孩子一边又两眼冒红心继续看。所以我还是抵御不了闷骚男是麽。= =      其次,简爱和PE之所以给我这么多千丝万缕的种种对应感,我以为他们是同时期的。结果上网一查也的确是同时期的(...什么逻辑)——维多利亚时期。唉再一次感觉自己的英国史不够用,迫切需要恶补一下常识。对于这个时期的认知只停留在蕾丝边蕾丝边还是蕾丝边。      接下来就是故事情节。最近看的英式爱情喜剧多了,结果发现处处都有勃朗特姐妹和简奥斯丁的影子。真怀疑英国人民对她们的热爱是不是已经深入血液中了。      也就是一句话,看简爱之前建议先看一部维多利亚时期为题材的电视电影。但是不建议看简爱的电影版。【男主角不好看我会告诉你麽= =】         ========   经过四爷的分析后,才发现阅读中不可言喻的奇怪原来是来源于简爱身上的世俗性。   为什么简爱在听完罗切斯特的解释之后仍要离开桑菲尔德庄园?   为什么简爱一直不敢找回罗切斯特直到听说他沦落成瞎子隐居山林才去见他?      四爷说,这是一部打工女奋斗的故事。   简爱身上最明显的特点是反抗性。但占主导并贯彻始终的却是她的自卑。   她自卑自己的不漂亮,自卑自己的家世,自卑自己的身份。全书从头到尾都不自觉地强调自己的外貌如何如何,而正是这种自卑是她选择不断反抗不断前进的动力。这种动力也可以理解成欲望。一种希望变成更好的人的欲望。这种欲望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以让你不断向前,另一方面这种不顾一切的动力有时候看着让人心生悲悯。很多不必要的偏见和枷锁都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就像一头驮着重物的驴,眼前的红萝卜不过是自我欺骗的另一种形式。倒不是说人不必要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努力,而是说有些时候不必要太过于苛刻。      不过如果人没有这种“苛刻”,也许也超越不了自己吧?   古代有个词叫“权变”,意思是灵活应对随时变化的事情。   到最后,这个问题还是没有一个最终的答案。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灵活选择自己的刻度。       四爷提出一个当时被我忽略的一个问题,明明罗切斯特与他老婆之间的过去已大白,为什么简爱还要选择离开?这不是女性争取自由独立的借口,一个真正爱对方的人应该原谅理解对方,共同解决问题。我还是可以理解简爱为什么选择做,但在四爷的点拨下我没有当初对简爱的敬佩。简爱的选择在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解读。是做情妇还是做独立的女人。是坚守真爱还是保全名声。她的离开可以说是对自己名誉的捍卫,也可以说她屈服于传统观念。简爱身上的反抗性,体现在女性经济独立,体现在人格独立,却在婚姻上仍被世俗的条条框框束缚着。      还有一处败笔就是最后的大团圆结局。   四爷说这就像一个打工妹突然摸彩票中了大奖翻身做主人。   许多人对这个结局分析了不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有一点可以确定,生活不会像这样美好。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7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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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目录

《简·爱》内容提要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待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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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简·爱》作品赏析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魏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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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一章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茵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一副安享天伦之乐的神态。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
  “贝茵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么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档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归过。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份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斯尼斯,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约小岛四周。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
  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
  一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茵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于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
  “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付病态。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膨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了回来,住上—、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运,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佣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付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付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加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接踪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
  “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
  “你没有资格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你靠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讨饭,而不该同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给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们书架的好处。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要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些。”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晚了、那本书己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碰出了血来,疼痛难忍。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
  “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是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时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作过类比,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口来。
  “什么!什么!”他大叫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跟一个拼老命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了。我发现他真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我不再畏惧,而发疯似地同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一面杀猪似地嚎叫着。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讨救兵,里德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我们拉开了,我只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
  “谁见过那么火冒三丈的!”
  随后里德太太补充说:
  “带她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于是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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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在我,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于是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难以自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常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会不得不遭受古怪离奇的惩罚。于是,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我横下一条心,决计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可怕的举动,爱小姐,居然打起小少爷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的房间,推操到一条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两双手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坐着,我们可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我那付会被她一下子绷断的。”
  艾博特小姐转而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额外蒙受的耻辱,略微消解了我的激动情绪。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让双手紧挨着凳子。
  “记住别动,”贝茜说,知道我确实已经平静下去,便松了手。随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臂而立,沉着脸,满腹狐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正常似的。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
  “不过她生性如此,”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真狡猾,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那么多鬼心眼的。”
  贝茜没有搭腔,但不一会便对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贫民院了。”
  对她们这番活,我无话可说,因为听起来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中就包含着类似的暗示,这些责备我赖别人过活的话,己成了意义含糊的老调,叫人痛苦,让人难受,但又不太好懂。艾博特小姐答话了: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抚养大,就以为自己与他们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份。”
  “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口气倒并不严厉,“你做事要巴结些,学得乖一点,那样也许可以把这当个家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撵走。”
  “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耍啤气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我是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独个儿呆着的时候,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从烟囱进来,把你带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而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宽敞、最堂皇了。—张红木床赫然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个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清一色织物制成的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肖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恰如贝茵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丁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相信起迷信来了,但并没有到了完全听凭摆布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沸腾,反叛的奴隶那种苦涩情绪依然激励着我。往事如潮、在我脑海中奔涌,如果我不加以遏制,我就不会对阴暗的现实屈服。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捻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干什么都全力以赴,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变得早熟,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
  我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一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打量着白白的床和影影绰绰的墙,不时还用经不住诱惑的目光,瞟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忆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背了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非常不安,于是便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思忖,里德先生的幽灵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居所,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死者无人知晓的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念头听起来很令人欣慰,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可怕。我使劲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大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透光却是流动的。停晴一看,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很可能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射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而非常紧张,我认为那道飞快掠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先兆。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胀,耳朵里呼呼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外面们廊上响起了飞跑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
  “啊!我看到了一道光,想必是鬼来了。”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
  “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博特厌烦地当着我的面说,“而且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要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的诡计。”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问道。随后,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过来,帽子飘忽着被风鼓得大大的,睡袍悉悉簌簌响个不停。“艾博特,贝茜,我想我吩咐过,让简·爱呆在红房子里,由我亲自来过问。”
  “简小姐叫得那么响,夫人,”贝茵恳求着。
  “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松开贝茵的手,孩子。你尽可放心,靠这些办法,是出不去的,我讨厌耍花招,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鬼把戏不管用。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服服贴贴,一动不动,才放你出来。”
  “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饶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
  “住嘴!这么闹闹嚷嚷讨厌透了。”她无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色。
  贝茜和艾博特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也似的痛苦嚎叫很不耐烦,无意再往下谈了,蓦地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堂而皇之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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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三章

我随后记得,醒过来时仿佛做了一场可怕的恶梦,看到眼前闪烁着骇人的红光,被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条子所隔断。我还听到了沉闷的说话声,仿佛被一阵风声或水声盖住了似的。激动不安以及压倒一切的恐怖感,使我神智模糊了。不久,我明白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着他坐着。我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轻乎轻脚地抱起过,我把头倚在一个枕头上或是一条胳膊上,感到很舒服。
  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完全明白我在自己的床上,那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时候是夜间,桌上燃着蜡烛。贝茵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一位老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向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也不与里德太太拈亲带故的人。这时,我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宽慰,一种确信受到庇护而觉得安全的欣慰之情。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艾博特那么讨厌),细细端详这位先生的面容。我认识他,他是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佣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请的是位内科医生。
  “瞧,我是谁?”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微微一笑说:“慢慢会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千万小心,在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叮嘱了一番,说了声第二天再来后,便走了。我非常难过。有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我感到既温暖又亲近,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便暗了下来,我的心再次沉重起来,一种无可名状的哀伤威压着我。
  “你觉得该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相当温存。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害怕接着的话粗鲁不中听。“我试试。”
  “你想喝什么,或者能吃点什么吗?”
  “不啦,谢谢,贝茜。”
  “那我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要是夜里需要什么,你尽管叫我。”
  多么彬彬有礼啊!于是我大着胆子问了个问题。
  “贝茜,我怎啦?病了吗?”
  “你是病了,猜想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肯定很快就会好的。”
  贝茵走进了附近佣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
  “萨拉,过来同我一起睡在保育室吧,今儿晚上,就是要我命,我也不敢同那个可怜孩子单独过夜了。她说不定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没有。里德太太也太狠心了。”
  萨拉跟着她回来了,两人都上了床,嘁嘁喳喳讲了半个小时才睡着。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我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主题。
  “有个东西从她身边经过,一身素装,转眼就不见了”——“一条大黑狗跟在后面”——“在房门上砰砰砰”敲了三下——“墓地里一道白光正好掠过他坟墓”等等等等。
  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我就这么可怕地醒着挨过了漫漫长夜,害怕得耳朵、眼睛和头脑都紧张起来,这种恐俱是只有儿童才能感受到的,
  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身体留下严重或慢性的后遗症,它不过使我的神经受了惊吓,对此我至今记忆犹新。是的,里德太太,你让我领受了可怕的精神创伤,但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干了些什么,明明是在割断我的心弦,却自以为无非是要根除我的恶习。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浴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身体虚弱,几乎要垮下来。但最大的痛楚却是内心难以言传的苦恼,弄得我不断地暗暗落泪。才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带咸味的泪水,另一滴又滚落下来。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艾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而贝茵呢,来回忙碌着,一面把玩具收拾起来,将抽屉整理好,一面还不时地同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对我来说,过惯了那种成天挨骂、辛辛苦苦吃力不讨好的日子后,这光景该好比是平静的乐园。然而,我的神经己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终于连平静也抚慰不了我,欢乐也难以使我兴奋了。
  贝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个小烘饼,放在一个图案鲜艳的瓷盘里,图案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偎依在一圈旋花和玫瑰花苞上。这幅画曾激起我热切的羡慕之情。我常常恳求让我端一端这只盘子,好仔细看个究竟,但总是被认为不配享受这样的特权。此刻,这只珍贵的器皿就搁在我膝头上,我还受到热诚邀请,品尝器皿里一小圈精美的糕点。徒有虚名的垂爱啊!跟其他久拖不予而又始终期待着的宠爱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无意光顾这烘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卉的色泽也奇怪地黯然无光了。我把盘子和烘饼挪开。贝茜问我是否想要一本书。“书”字产生了瞬间的刺激,我求她去图书室取来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勃动地反复细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实有其事,因而觉得比童话中写的有趣。至于那些小精灵们,我在毛地黄叶子与花冠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老墙角落的长春藤下遍寻无着之后,终于承认这悲哀的事实:他们都己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乡间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茂密,人口更为稀少。而我虔信,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实在在的一部份。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去远航,亲眼看一看一个王国里小小的田野、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树木;看一看那里的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们;目睹一下另一个王国里如森林一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巨大无比的猫以及高塔一般的男男女女。然而,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珍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以前每试必爽的魅力时,我找到的只是怪异和凄凉。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可怖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陷身于险境的孤独的流浪者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一口未尝的小烘饼旁边。
  我以前常听这首歌,而且总觉得它欢快悦耳,因为贝茜的嗓子很甜,至少我认为如此。而此刻,虽然她甜蜜的嗓子依旧,但歌里透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哀。有时,她干活出了神,把迭句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如同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她接着又唱起一首民谣来,这回可是真的哀怨凄恻了。
  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乏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没有月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途。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丁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地。人心狠毒啊,唯有天使善良,关注着可怜孤儿的足迹。
  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夜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温煦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得到了保护、安慰和希望。
  哪怕我走过断桥失足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天父啊,你带着祝福与许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抱。
  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头。天堂啊,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所,上帝是可怜孤儿的朋友。
  “来吧,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说。其实,她无异于对火说“你别燃烧!”不过,她怎么能揣度出我被极度的痛苦所折磨?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己经起来了!”他一进保育室就说,“嗨,保姆、她怎么样了?”
  贝茜回答说我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高兴才是。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
  “是,先生,叫简·爱。”
  “瞧,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哪儿疼吗?”
  “不疼,先生。”
  “啊,我想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
  “当然不是罗!她那么大了,不会为这点小事闹别扭的。”
  这恰恰也是我的想法。而她这么冤枉我伤了我的自尊,所以我当即回答,“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又讨厌乘马车出去。我是因为心里难受才哭的。”
  “嘿,去去,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莫明其妙。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非常锐利的。他的面相既严厉而又温厚,他从从容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
  “昨天你怎么得病的呢?”
  “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
  “跌交:又耍娃娃脾气了!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
  “我是被人给****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痛楚,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辩解。“但光那样也不会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吸起来时说。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作,叫佣人们去吃饭。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去啦,我来开导开导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着,但又不得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成规。
  “你不是以为跌了跤才生病吧?那么因为什么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直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娃娃!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同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棂。无论贝茜,还是别人,能不进去,是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瞎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受,现在大白天你还怕吗?”
  “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夜里了。另外,我不愉快,很不愉快,为的是其他事情。”
  “其他什么事?能说些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原原本本回答这个问题!要作出回答又何其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情感,即使部分分折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的机会。所以局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琢磨出一个虽不详尽却相当真实的回答。
  “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缘故。”
  “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顿了顿,随后便笨嘴笨舌地说: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了,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还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不如呢。”
  “去!你总不至于傻得想离开这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有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休想摆脱盖茨黑德。”
  “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头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
  我陷入了沉思,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褴褛、食品匿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别名。
  “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仁慈,更不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没有那样英雄气概,宁愿抛却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靠干活过日子的么?”
  “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也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光听贝茜有时说起过,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大骂教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凭。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骇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才艺,我想也同样令人神往。她绘声绘色地谈起了她们制作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心动,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彻底变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三思之后轻声说出的结论。
  “唉,唉,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立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滚滚而来的马车声。
  “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进早餐室,并且领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送我进学校。无疑,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钱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想太太一定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品质又不好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老盯着每个人,暗地里在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文谈中第一次获悉,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副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下到一个月。
  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也是值得同情呐,艾博特。”
  “是呀,”艾博特回答,“她若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是像她那样的小东西,实在不讨人喜欢。”
  “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处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会更惹人喜爱。”
  “是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嚷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像画出来的一股!——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兔子。”
  “我也一样——外加烤洋葱。来吧,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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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四章

我同劳埃德先生的一番交谈,以及上回所述贝茜和艾博特之间的议论,使我信心倍增,动力十足,盼着自己快些好起来。看来,某种变动已近在眼前,我默默地期待着。然而,它迟迟未来。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我已体健如旧,但我朝思暮想的那件事,却并没有重新提起。里德太太有时恶狠狠地打量我,但很少理睬我。自我生病以来,她已把我同她的孩子截然分开,指定我独自睡一个小房间,罚我单独用餐,整天呆在保育室里,而我的表兄妹们却经常在客厅玩耍。她没有丝毫暗示要送我上学,但我有一种很有把握的直觉,她不会长期容忍我与她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因为她把目光投向我时,眼神里越来越表露出一种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厌恶。
  伊丽莎和乔治亚娜分明是按吩咐行事,尽量少同我搭讪。而约翰一见我就装鬼脸,有—回竟还想对我动武。像上次一样,我怒不可遏、忍无可忍,激起了一种犯罪的本性,顿时扑了上去。他一想还是住手的好,便逃离了我,一边破口大骂,诬赖我撕裂了他的鼻子。我的拳头确实瞄准了那个隆起的器官,出足力气狠狠一击。当我看到这一招或是我的目光使他吓破了胆时,我真想乘胜追击,达到目的,可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开始讲述“那个讨厌的简·爱”如何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的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厉声喝住了。
  “别跟我提起她了,约翰。我同你说过不要与她接近,她不值得理睬。我不愿意你或者你妹妹同她来往,”
  这时,我扑出栏杆,突然不假思索地大叫了一声:
  “他们还不配同我交往呢。”
  尽管里德太太的体态有些臃肿,但—听见我这不可思议的大胆宣告,便利索地登登登跑上楼梯,一阵风似地把我拖进保育室,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说,谅我那天再也不敢从那里爬起来,或是再吭一声了。
  “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他会同你说什么?”我几乎无意中问了这个问题。我说几乎无意,是因为我的舌头仿佛不由自主地吐出了这句话,完全是随意倾泻,不受控制。
  “什么,”里德太太咕哝着说。她平日冷漠平静的灰色眸子显得惶惶不安,露出了近乎恐惧的神色。她从我的胳膊中抽回手,死死盯着我,仿佛真的弄不明白我究竟是个孩童还是魔鬼。这时,我骑虎难下了。
  “里德舅舅在天堂里,你做的和想的,他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把我关了一整天,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太太很快便定下神来,狠命推搡我,扇我耳光,随后二话没说扔下我就走。在留下的空隙里,贝茜喋喋不休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说教,证实我无疑是家里养大的最坏、最放任的孩子,弄得我也有些半信半疑。因为我确实觉得,在我胸膛里翻腾的只有恶感。
  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的上半月转眼已逝去。在盖茨黑德,圣诞节和元旦照例喜气洋洋地庆祝一番,相互交换礼物,举行圣诞晚餐和晚会,当然,这些享受一概与我无缘,我的那份乐趣是每天眼睁睁瞧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的装束,看她们着薄纱上衣,系大红腰带,披着精心制作的卷发下楼到客厅去。随后倾听楼下弹奏钢琴和竖琴的声音,管家和仆人来来往往的脚步声,上点心时杯盘磕碰的叮咚声,随着客厅门启闭时断时续传来的谈话声,听腻了。我会离开楼梯口,走进孤寂的保育室。那里尽管也有些许悲哀,但心里并不难受,说实话,我绝对无意去凑热闹,因为就是去了,也很少有人理我,要是贝茜肯好好陪我,我觉得与她相守,安静地度过多夜晚倒也一种享受,强似在满屋少爷小姐、太太先生中间、里德太太令人生畏的目光下,挨过那些时刻,但是,贝茜往往把小姐们一打扮停当,便抽身上厨房、女管家室等热闹场所去了,还总把蜡烛也带走。随后,我把玩偶放在膝头枯坐着,直至炉火渐渐暗淡,还不时东张西望,弄清楚除了我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光顾这昏暗的房间,待到余烬褪为暗红色,我便急急忙忙、拿出吃奶的劲来,宽衣解带,钻进小床,躲避寒冷与黑暗,我常把玩偶随身带到床上,人总得爱点什么,在缺乏更值得爱的东西的时候,我便设想以珍爱一个褪了色的布偶来获得愉快,尽管这个玩偶已经破烂不堪,活像个小小的稻草人,此刻忆起这件往事,也令我迷惑不解,当时,我是带着何等荒谬的虔诚来溺爱这小玩具的呀!我还有点相信它有血有肉有感觉,只有把它裹进了睡袍我才能入睡,一旦它暖融融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我便觉得愉快多了,而且这玩偶也有同感。
  我似乎要等很久很久客人们才散去,才候着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在中间上楼来,找顶针或剪刀,或者端上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当作我的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我吃。我一吃完,她会替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贝茜和颜悦色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热切希望她会总是那么讨人喜欢,那么和蔼可亲,不要老是支使我,骂我,无理责备我,我现在想来,贝茜·李一定是位很有天赋的姑娘,因为她干什么都在行,还有善讲故事的惊人诀窍,至少保育室故事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对她的脸蛋和身材没有记错,那她还长得很漂亮。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身材苗条的少妇,有着墨色的头发,乌黑的眸子,端正的五官和光洁的皮肤,但她任性急躁,缺乏原则性和正义感。尽管加此,在盖茨黑德府的人中、我最喜欢她。
  那是一月十五日早上九点。贝茜已下楼去用早餐,我的表兄妹们还没有被叫唤到他们妈妈身边。伊丽莎正戴上宽边帽,穿上暖和的园艺服,出喂她的家禽。这活儿她百做不厌,并不逊于把鸡鱼类给女管家,把所得钱藏匿起来,她有做买卖的才干,有突出的聚财癖,不仅表现在兜售鸡蛋和鸡方面,而且也在跟园艺工就花茎、花籽和插枝而拼命讨价还价上显露出来,里德太太曾吩咐园艺工,凡是伊丽莎想卖掉的花圃产品,他都得统统买下。而要是能赚大钱,伊丽莎连出售自己的头发也心甘情愿。至于所得的钱,起初她用破布或陈旧的卷发纸包好,藏在偏僻的角落里。但后来其中一些秘藏物被女佣所发现,她深怕有一天丢失她值钱的宝藏,同意由她母亲托管,收取近乎高利贷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一个季度索讨一次。她还把帐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算得分毫不差。
  乔治亚娜坐在一条高脚凳上,对镜梳理着自己的头发。她把一朵朵人造花和一根根褪色的羽毛插到卷发上,这些东西是她在阁楼上的一个抽屉里找到的。我正在铺床,因为根据贝茜的严格指令,我得在她回来之前把一切都收拾停当(贝茜现在常常把我当作保育室女佣下手来使唤,吩咐我整理房间、擦掉椅子上的灰尘等等),我摊开被子,叠好睡衣后,便走向窗台,正把散乱的图画书和玩偶家具放好,却突然传来了乔治亚娜指手划脚的吆喝不许我动她的玩具(因为这些椅子、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于是只好歇手。一时无所事事,便开始往凝结在窗上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化开了一小块地方,透过它可以眺望外面的院落,那里的一切在严霜的威力之下,仿佛凝固了似的寂然不动。
  从这扇窗子后得清门房和马车道。我在蒙着—簇簇银白色霜花的窗玻璃上,正哈出—块可以往外窥视的地方时,只见大门开了,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毫不在意地看着它爬上小道,因为尽管马车经常光临盖茨黑德府,却从未进来一位我所感兴趣的客人。这辆车在房子前面停下,门铃大作,来客被请进了门,既然这种事情与我无关,百无聊赖之中,我便被一种更有生气的景象所吸引了。那是一只小小的、饿坏了的知更鸟,从什么地方飞来,落在紧贴靠窗的墙上一棵光秃秃的樱桃树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这时,桌上放着我早饭吃剩的牛奶和面包,我把一小块面包弄碎,并正推窗把它放到窗沿上时,贝茜奔上楼梯,走进了保育室。
  “简小姐、把围涎脱掉。你在那儿干什么呀?今天早上抹了脸,洗了手了吗?”
  我先没有回答,顾自又推了一下窗子,因为我要让这鸟儿万无一失地吃到面包。窗子终于松动了,我撒出了面包屑,有的落在石头窗沿上,有的落在樱桃树枝上。随后我关好窗,一面回答说:
  “没有呢,贝茜,我才掸好灰尘。”
  “你这个粗心大意的淘气鬼!这会儿在干什么呀?你的脸通红通红,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似的,你开窗干啥?”
  贝茜似乎很匆忙,已等不及听我解释,省却了我回答的麻烦。她将我一把拖到洗脸架前,不由分说往我脸上、手上擦了肥皂,抹上水,用一块粗糙的毛巾一揩,虽然重手重脚,倒也干脆爽快。她又用一把粗毛刷子,把我的头清理了一番,脱下我的围涎,急急忙忙把我带到楼梯口,嘱我径直下楼去,说是早餐室有人找我。
  我本想问她是谁在找我,打听一下里德太太是不是在那里。可是贝茜己经走了,还在我身后关上了保育室的门,我慢吞吞地走下楼梯。近三个月来,我从未被叫到里德太太跟前。由于在保育室里禁锢了那么久,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成了令我心寒的地方,一跨进去便惶惶不安。
  此刻,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前就是餐室的门。我停住了脚步,吓得直打哆嗦,可怜的胆小鬼,那时候不公的惩罚竟使她怕成了这付样子!我既不敢退后返回保育室,又怕往前走向客厅。我焦虑不安、犹犹豫豫地站了十来分钟,直到早餐室一阵喧闹的铃声使我横下了心来:我非进去不可了。
  “谁会找我呢?”我心里有些纳闷,一面用两只手去转动僵硬的门把手,足有一两秒钟,那把手纹丝不动,“除了里德舅妈之外,我还会在客厅里见到谁呢?——男人还是女人?”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我进去行了一个低低的屈膝礼,抬起来头竟看见了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猛一看来是这样。那笔直、狭小裹着貂皮的东西直挺挺立在地毯上,那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像是雕刻成的假面,置于柱子顶端当作柱顶似的。
  里德太太坐在壁炉旁往常所坐的位置上,她示意我走近她。我照着做了。她用这样的话把我介绍给那个毫无表情的陌生人:“这就是我跟你谈起过的小女孩。”
  他——因为是个男人——缓缓地把头转向我站立的地方,用他那双浓眉下闪着好奇的目光的灰色眼睛审视着我,随后响起了他严肃的男低音:
  “她个子很小,几岁了?”
  “十岁。”
  “这么大了,”他满腹狐疑地问道。随后又细细打量了我几分钟,马上跟我说起话来。
  “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简·爱,先生。”
  说完,我抬起头来,我觉得他是位身材高大的斗士,不过,那时我自己是个小不点。他的五官粗大、每个部位以及骨架上的每根线条,都是同样的粗糙和刻板。
  “瞧,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回答说“是的”,我那个小天地里的人都持有相反的意见,于是我沉默不语。里德太太使劲摇了一下头,等于是替我作了回答,并立即补充说:“这个话题也许还是少谈为炒。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很遗憾听你这么说:我同她必须谈一谈。”他俯下原本垂直的身子,一屁股坐进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里。“过来,”他说。
  我走过地毯,他让我面对面笔直站在他面前,这时他的脸与我的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怪的脸呀!多大的鼻子,多难看的嘴巴!还有那一口的大板牙?
  “一个淘气孩子的模样最让人痛心,”他开始说,“尤其是不听话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
  “他们下地狱,”我的回答既现成又正统。
  “地狱是什么地方?能告诉我吗?”
  “是个火坑。”
  “你愿意落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
  “不,先生。”
  “那你必须怎样才能避免呢?”
  我细细思忖了一会,终于作出了令人讨厌的回答:“我得保持健康,不要死掉。”
  “你怎么可能保持健康呢?比你年纪小的孩子,每天都有死掉的。一两天前我才埋葬过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一个好孩子,现在他的灵魂已经上了天,要是你被召唤去的话,恐怕很难说能同他一样了。”
  我无法消除他的疑虑,便只好低下头去看他那双站立在地毯上的大脚,还叹了一口气,巴不得自己离得远一些。
  “但愿你的叹息是发自内心的,但愿你已后悔不该给你的大恩人带来烦恼。”
  “恩人!恩人!”我心里嘀咕着,“他们都说里德太太是我的恩人,要真是这样,那么恩人倒是个讨厌的家伙。”
  “你早晚都祷告吗?”我的询问者继续说。
  “是的,先生。”
  “你读《圣经》吗?”
  “有时候读。”
  “高兴读吗?喜欢不喜欢?”
  “我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纪》和《撒母耳记》,《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列王记》和《历代志》的几个部分,还有《约伯》和《约拿书》。”
  “还有《诗篇》呢?我想你也喜欢吧。”
  “不喜欢,先生。”
  “不喜欢?哎呀,真让人吃惊!有个小男孩,比你年纪还小,却能背六首赞美诗。你要是问他,愿意吃姜饼呢,不是背一首赞美诗,他会就‘啊,背赞美诗!因为天使也唱。’还说‘我真希望当一个人间的小天使,’随后他得到了两块姜饼,作为他小小年纪就那么虔诚的报偿。”
  “赞美诗很乏味,”我说。
  “这说明你心很坏,你应当祈求上帝给你换一颗新的纯洁的心,把那颗石头般的心取走,赐给你一颗血肉之心。”
  我正要问他换心的手术怎样做时,里德太太插嘴了,吩咐我坐下来,随后她接着话题谈了下去。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相信三个星期以前我给你的信中曾经提到,这个小姑娘缺乏我所期望的人品与气质。如果你准许她进罗沃德学校,我乐意恭请校长和教师们对她严加看管,尤其要提防她身上最大的毛病,一种爱说谎的习性。我当着你的面说这件事,简,目的是让你不好再瞒骗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我满有理由害怕里德太太,讨厌她,因为她生性就爱刻毒地伤害我,在她面前我从来不会愉快。不管我怎样陪着小心顺从好,千方百计讨她喜心,我的努力仍然受到鄙夷,并被报之以上述这类言词。她当着陌生人的面,竟如此指控我,实在伤透了我的心。我依稀感到,她抹去了我对新生活所怀的希望,这种生活是她特意为我安排的。尽管我不能表露自己的感情,但我感到,她在通向我未来的道路上,播下了反感和无情的种子。我看到自己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眼睛里,已变成了一个工于心计、令人讨厌的孩子,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来弥合这种伤痕呢?
  “说实在,没有,”我思忖道。一面竭力忍住哭泣,急忙擦掉几滴泪水,我无可奈何的痛苦的见证。
  “在孩子身上,欺骗是一种可悲的缺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它近乎于说谎,而所有的说谎者,都有份儿落到燃烧着硫磺烈火的湖里。不过,我们会对她严加看管的,我要告诉坦普尔小姐和教师们。”
  “我希望根据她的前程来培育她,”我的恩人继续说,“使她成为有用之材,永远保持谦卑。至于假期嘛,要是你许可,就让她一直在罗沃德过吧。”
  “你的决断无比英明,太太,”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回答。谦恭是基督教徒的美德,对罗沃德的学生尤其适用。为此我下了指令,要特别注重在学生中培养这种品质。我己经探究过如何最有效地抑制他们世俗的骄情。前不久,我还得到了可喜的依据,证明我获得了成功。我的第二个女儿奥古斯塔随同她妈妈访问了学校,一回来她就嚷嚷着说:‘啊,亲爱的爸爸,罗沃德学校的姑娘都显得好文静,好朴实呀!头发都梳到了耳后,都戴着长长的围涎,上衣外面都有一个用亚麻细布做的小口袋,他们几乎就同穷人家的孩子一样!’还有,她说,‘她们都瞧着我和妈妈的装束,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件丝裙似的。’
  “这种状况我十分赞赏,”里德太太回答道,“就是找遍整个英国,也很难找到一个更适合像简·爱这样孩子呆的机构了。韧性,我亲爱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主张干什么都要有韧性。”
  “夫人,韧性是基督徒的首要职责。它贯串于罗沃德学校的一切安排之中:吃得简单,穿得朴实,住得随便,养成吃苦耐劳、做事巴结的习惯。在学校里,在寄宿者中间,这一切都已蔚然成风。”
  “说得很对,先生。那我可以相信这孩子已被罗沃德学校收为学生,并根据她的地位和前途加以训导了,是吗?”
  “太太、你可以这么说。她将被放在培植精选花草的苗圃里,我相信她会因为无比荣幸地被选中而感激涕零的。”
  “既然这样,我会尽快送她来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因为说实在,我急于开卸掉这付令人厌烦的担子呢。”
  “的确,的确是这样,太太。现在我就向你告辞了。一两周之后我才回到布罗克赫斯特府去,我的好朋友一位副主教不让我早走。我会通知坦普尔小姐,一位新来的姑娘要到。这样,接待她也不会有什么困难了。再见。”
  “再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请向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和小姐,向奥古斯塔、西奥多和布劳顿·布罗克赫斯特少爷问好。”
  “一定,太太。小姑娘,这里有本书,题目叫《儿童指南》,祷告后再读,尤其要注意那个部分,说的是‘一个满口谎言、欺骗成性的淘气鬼,玛莎·格××暴死的经过’。"
  说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把一本装有封皮的薄薄小册子塞进我手里,打铃让人备好马车,便离去了。
  房间里只剩下了里德太太和我,在沉默中过了几分钟。她在做针钱活,我在打量着她,当时里德太太也许才三十六七岁光景,是个体魄强健的女人,肩膀宽阔,四肢结实,个子不高,身体粗壮但并不肥胖,她的下鄂很发达也很壮实,所以她的脸也就有些大了。她的眉毛很低,下巴又大又突出,嘴巴和鼻子倒是十分匀称的。在她浅色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没有同情心的眼睛。她的皮肤黝黑而灰暗,头发近乎亚麻色。她的体格很好,疾病从不染身。她是一位精明干练的总管,家庭和租赁的产业都由她一手控制。只有她的孩子间或蔑视她的权威,嗤之以鼻。她穿着讲究,她的风度和举止有助于衬托出她漂亮的服饰。
  我坐在一条矮凳上,离她的扶手椅有几码远、打量着她的身材。仔细端详着她的五宫。我手里拿着那本记述说谎者暴死经过的小册子,他们曾把这个故事作为一种恰当的警告引起我注意。刚才发生的一幕,里德太太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所说的关于我的话,他们谈话的内容,仍在耳边回响,刺痛劳我的心扉。每句话都听得明明白白,每句话都那么刺耳。此刻,我的内心正燃起一腔不满之情。
  里德太太放下手头的活儿,抬起头来,眼神与我的目光相遇,她的手指也同时停止了飞针走线的活动。
  “出去,回到保育室去,”她命令道。我的神情或者别的什么想必使她感到讨厌,因为她说话时尽管克制着,却仍然极其恼怒。我立起身来,走到门边,却又返回,穿过房间到了窗前,一直走到她面前。
  我非讲不可,我被践踏得够了,我必须反抗。可是怎么反抗呢,我有什么力量来回击对手呢?我鼓足勇气,直截了当地发动了进攻:
  “我不骗人,要是我骗,我会说我爱你。但我声明,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你是世上我最不喜欢的人,这本写说谎者的书,你尽可以送给你的女儿乔治亚娜,因为说谎的是她,不是我。”
  里德太太的手仍一动不动地放在她的活儿上,冷冰冰的目光,继续阴丝丝地凝视着我。
  “你还有什么要说?”她问,那种口气仿佛是对着一个成年对手在讲话,对付孩子通常是不会使用的。
  她的眸子和嗓音,激起了我极大的反感,我激动得难以抑制,直打哆嗦,继续说了下去:
  “我很庆幸你不是我亲戚,今生今世我再也不会叫你舅妈了。长大了我也永远不会来看你,要是有人问起我喜欢不喜欢你,你怎样待我,我会说,一想起你就使我讨厌,我会说,你对我冷酷得到了可耻的地步。”
  “你怎么敢说这话,简·爱?”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敢,因为这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有情感,以为我不需要一点抚爱或亲情就可以打发日子,可是我不能这么生活。还有,你没有怜悯之心,我会记住你怎么推搡我,粗暴地把我弄进红房子,锁在里面,我到死都不会忘记,尽管我很痛苦,尽管我一面泣不成声,一面叫喊,‘可怜可怜吧!可怜可怜我吧,里德舅妈!’还有你强加于我的惩罚。完全是因为你那可恶的孩子打了我,无缘无故把我****在地,我要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每个问我的人。人们满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其实你很坏,你心肠很狠。你自己才骗人呢!”
  我还没有回答完,内心便已开始感到舒畅和喜悦了,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奇怪的自由感和胜利感,无形的束缚似乎己被冲破,我争得了始料未及的自由,这种情感不是无故泛起的,因为里德太太看来慌了神,活儿从她的膝头滑落,她举起双手,身子前后摇晃着,甚至连脸也扭曲了,她仿佛要哭出来了。
  “简,你搞错了,你怎么了?怎么抖得那么厉害?想喝水吗?”
  “不,里德太太。”
  “你想要什么别的吗,简,说实在的,我希望成为你的朋友。”
  “你才不会呢。你对布罗克赫斯待先生说我品质恶劣,欺骗成性,那我就要让罗沃德的每个人都知道你的为人和你干的好事。”
  “简,这些事儿你不理解,孩子们有缺点应该得到纠正。”
  “欺骗不是我的缺点!”我发疯似的大叫一声。
  “但是你好意气用事,简,这你必须承认。现在回到保育室去吧,乖乖,躺一会儿。”
  “我不是你乖乖,我不能躺下,快些送我到学校去吧,里德太太,因为我讨厌住在这儿。”
  “我真的要快送她去上学了,”里德太太轻声嘀咕着,收拾好针线活,蓦地走出出了房间。
  我孤零零地站那里,成了战场上的胜利者。这是我所经历的最艰难的—场战斗,也是我第一次获得胜利。我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站站过的地毯上站了一会,沉缅于征服者的孤独。我先是暗自发笑,感到十分得意。但是这种狂喜犹如一时加快的脉膊会迅速递减一样,很快就消退了。一个孩子像我这样跟长辈斗嘴,像我这样毫无顾忌地发泄自己的怒气,事后必定要感到悔恨和寒心。我在控诉和恐吓里德太太时,内心恰如一片点燃了的荒野,火光闪烁,来势凶猛,但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和反思,深感自己行为的疯狂和自己恨人又被人嫉恨的处境的悲凉时,我内心的这片荒地,便已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黑色的焦土了。
  我第一次尝到了复仇的滋味。犹如芬芳的美酒,喝下时热辣辣好受,但回味起来却又苦又涩,给人有中了毒的感觉。此刻,我很乐意去求得里德太太的宽恕,但经验和直觉告诉我,那只会使她以加倍的蔑视讨厌我,因而会重又激起我天性中不安份的冲动。
  我愿意发挥比说话刻薄更高明的才能,也愿意培养比郁愤更好的情感。我取了一本阿拉伯故事书,坐下来很想看看,却全然不知所云,我的思绪飘忽在我自己与平日感到引人入胜的书页之间。我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只见灌木丛中一片—沉寂,虽然风和日丽,严霜却依然覆盖着大地。我撩起衣裙裹住脑袋和胳膊,走出门去,漫步在一片僻静的树林里。但是沉寂的树木、掉下的杉果,以及那凝固了的秋天的遗物,被风吹成一堆如今又冻结了的行褐色树叶,都没有给我带来愉快。我倚在一扇大门上,凝望着空空的田野,那里没有觅食的羊群,只有冻坏了的苍白的浅草。这是一个灰蒙蒙的日子,降雪前的天空一片混沌,间或飘下一些雪片。落在坚硬的小径上,从在灰白的草地上,没有融化。我站立着,一付可怜巴巴的样子,一遍又一遍悄悄对自己说:“我怎么办呢?我怎么办呢?”
  我愿意发挥比说话刻薄更高明的才能,也愿意培养比郁愤更好的情感。我取了一本阿拉伯故事书,坐下来很想看看,却全然不知所云,我的思绪飘忽在我自己与平日感到引人入胜的书页之间。我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只见灌木丛中一片—沉寂,虽然风和日丽,严霜却依然覆盖着大地。我撩起衣裙裹住脑袋和胳膊,走出门去,漫步在一片僻静的树林里。但是沉寂的树木、掉下的杉果,以及那凝固了的秋天的遗物,被风吹成一堆如今又冻结了的行褐色树叶,都没有给我带来愉快。我倚在一扇大门上,凝望着空空的田野,那里没有觅食的羊群,只有冻坏了的苍白的浅草。这是一个灰蒙蒙的日子,降雪前的天空一片混沌,间或飘下一些雪片。落在坚硬的小径上,从在灰白的草地上,没有融化。我站立着,一付可怜巴巴的样子,一遍又一遍悄悄对自己说:“我怎么办呢?我怎么办呢?”
  突然我听一个清晰的嗓音在叫唤,“简小姐,你在哪儿?快来吃中饭!”
  是贝茜在叫,我心里很明白,不过我没有动弹。她步履轻盈地沿小径走来。
  “你这个小淘气!”她说,“叫你为什么不来?”
  比之刚才萦回脑际的念头,贝茜的到来似乎是令人愉快的,尽管她照例又有些生气。其实,同里德太太发生冲突。并占了上风之后,我并不太在乎保姆一时的火气,倒是希望分享她那充满活力、轻松愉快的心情。我只是用胳膊抱住了她,说:“得啦,贝茜别骂我了。”
  这个动作比我往常所纵情的任何举动都要直率大胆,不知怎地,倒使贝茜高兴了。
  “你是个怪孩子,简小姐,”她说,低头看着我:“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小东西。你要去上学了,我想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
  “离开可怜的贝茜你不难过吗?”
  “贝茜在乎我什么呢?她老是骂我。”
  “谁叫你是那么个古怪、胆小、怕难为情的小东西,你应该胆大一点。”
  “什么!好多挨几顿打?”
  “瞎说!不过你常受欺侮,那倒是事实。上星期我母亲来看我的时候说,她希望自己哪一个小家伙也不要像你一样。好吧,进去吧,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我想你没有,贝茜。”
  “孩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盯着我的那双眼睛多么忧郁!瞧!太太、小姐和约翰少爷今天下午都出去用茶点了,你可以跟我一起吃茶点。我会叫厨师给你烘一个小饼,随后你要帮我检查一下你抽屉,因为我马上就要为你整理箱子了。太太想让你一两天内离开盖茨黑德,你可以拣你喜欢的玩具随身带走。”
  “贝茜,你得答应我在走之前不再骂我了。”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别忘了做个好孩子,而且也别怕我。要是我偶然说话尖刻了些,你别吓一大跳,因为那很使人恼火。”
  “我想我再也不怕你了,贝茜,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很快我又有另外一批人要怕了。”
  “如果你怕他们,他们会不喜欢你的。”
  “像你一样吗,贝茜?”
  “我并不是不喜欢你,小姐,我相信,我比其他人都要喜欢你。”
  “你没有表现出来。”
  “你这狡猾的小东西:你说话的口气不一样了,怎么会变得那么大胆和鲁莽呢?”
  “呵,我不久就要离开你了,再说——”我正想谈谈我与里德太太之间发生的事,但转念一想,还是不说为好。
  “那么你是乐意离开我了?”
  “没有那回事,贝茜,说真的,现在我心里有些难过。”
  “‘现在’,‘有些’,我的小姐说得多冷静!我想要是我现在要求吻你一下,你是不会答应的,你会说,还是不要吧。”
  “我来吻你,而且我很乐意,把你的头低下来。”贝茜弯下了腰,我们相互拥抱着,我跟着她进了屋子,得到了莫大安慰。下午在和谐平静中过去了。晚上,贝茜给我讲了一些最动人的故事,给我唱了几支她最动听的歌,即便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生活中也毕竟还有几缕阳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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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五章

一月十九日早晨,还没到五点钟贝茜就端了蜡烛来到我房间,看见我己经起身,并差不多梳理完毕。她进来之前半小时,我就已起床。一轮半月正在下沉、月光从床边狭窄的窗户泻进房间,我借着月光洗了脸,穿好了衣服,那天我就要离开盖茨黑德,乘坐早晨六点钟经过院子门口的马车,只有贝茜己经起来了。她在保育室里生了火,这会儿正动手给我做早饭。孩子们想到出门而兴奋不已,是很少能吃得下饭的,我也是如此,贝茜硬劝我吃几口为我准备的热牛奶和面包,但白费工夫,只得用纸包了些饼干,塞进了我兜里。随后她帮我穿上长外衣,戴上宽边帽,又用披巾把她自己包裹好,两人便离开了保育室,经过里德太太卧房时,她说:“想进去同太太说声再见吗。”
  “算啦,贝茜,昨天晚上你下楼去吃晚饭的时候,她走到我床边,说是早晨我不必打搅她或表妹们了,她让我记住,她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让我以后这么谈起她,对她感激万分。”
  “你怎么回答她呢,小姐?”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床单蒙住脸,转过身去对着墙壁,”
  “那就是你的不是了,简小姐。”
  “我做得很对,贝茜。你的太太向来不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敌人。”
  “简小姐!别这样说!”
  “再见了盖茨黑德!”我路过大厅走出前门时说。
  月亮已经下沉,天空一片漆黑。贝茜打着灯,灯光闪烁在刚刚解冻而湿漉漉的台阶和砂石路上。冬天的清晨阴湿寒冷。我匆匆沿着车道走去,牙齿直打哆棘,看门人的卧室亮着灯光。到了那里,只见他妻子正在生火。前一天晚上我的箱子就已经拿下楼,捆好绳子放在门边。这时离六点还差几分。不一会钟响了,远处传来辚辚的车声,宣告马车已经到来。我走到门边,凝望着车灯迅速冲破黑暗,渐渐靠近。
  “她一个人走吗?”门房的妻子问。
  “是呀。”
  “离这儿多远?”
  “五十英里。”
  “多远啊!真奇怪,里德太太竟让她一个人走得那么远,却一点也不担心。”
  马车停了下来,就在大门口,由四匹马拖着,车顶上坐满了乘客。车夫和护车的大声催促我快些上车,我的箱子给递了上去,我自己则从贝茜的脖子上被拖下来带走,因为我正贴着她脖子亲吻呢。
  “千万好好照应她呀,”护车人把我提起来放进车里时,贝茜对他说。
  “行啊,行啊!”那人回答。车门关上了,“好啦,”一声大叫,我们便上路了。就这样我告别了贝茜和盖茨黑德,一阵风似地被卷往陌生的、当时看来遥远和神秘的地方。
  一路行程,我已记得不多。只知道那天长得出奇,而且似乎赶了几百里路。我们经过几个城镇,在其中很大的一个停了下来。车夫卸了马,让乘客们下车吃饭。我被带进一家客找,护车人要我吃些中饭,我却没有胃口,他便扔下我走了,让我留在—个巨大无比的房间里,房间的两头都有一个火炉,天花板上悬挂着一盏枝形吊灯,高高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陈列窗,里面放满了乐器。我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很久,心里很不自在,害怕有人会进来把我拐走。我相信确有拐子,他们所干的勾当常常出现在贝茜火炉旁所讲的故事中。护车人终于回来了,我再次被塞进马车,我的保护人登上座位,吹起了闷声闷气的号角,车子一阵丁当,驶过了L镇的“石子街”。
  下午,天气潮湿,雾气迷蒙。白昼溶入黄昏时,我开始感到离开盖茨黑德真的很远了。我们再也没有路过城镇,乡村的景色也起了变化,一座座灰色的大山耸立在地平线上。暮色渐浓,车子驶进一个山谷,那里长着黑乎乎一片森林。夜幕遮盖了一切景物之后很久,我听见狂风在林中呼啸。
  那声音仿佛像催眠曲,我终于倒头睡着了。没过多久,车子突然停了下来,我被惊醒了。马车的门开着,一个仆人模样的人站在门边。藉着灯光,我看得清她的面容和衣装。
  “有个叫简·爱的小姑娘吗?”她问。我回答了,声“有”之后便被抱了出去,箱子也卸了下来,随后马车立即驶走了。
  因为久坐,我身子都发僵了,马车的喧声和震动弄得我迷迷糊糊,我定下神来,环顾左右。只见雨在下,风在刮,周围一片黑暗。不过我隐约看到面前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新来的向导领我进去,把门关上,随手上了锁。这时看得见一间,也许是几间房子,因为那建筑物铺展得很开,上面有很多窗子,其中几扇里亮着灯。我们踏上一条水沫飞溅的宽阔石子路,后来又进了一扇门。接着仆人带我穿过一条过道,进了一个生着火的房间,撇下我走了。
  我站着,在火上烘着冻僵了的手指。我举目四顾,房间里没有蜡烛,壁炉中摇曳的火光,间或照出了糊过壁纸的墙、地毯、窗帘、闪光的红木家具。这是一间客厅,虽不及盖茨黑德客厅宽敞堂皇,却十分舒服。我正迷惑不解地猜测着墙上一幅画的画意时,门开了,进来了一个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后面紧跟着另一个人。
  先进门的是个高个子女人、黑头发,黑眼睛,白皙宽大的额角。她半个身子裹在披巾里,神情严肃,体态挺直。
  “这孩子年纪这么小,真不该让她独个儿来,”她说着,把蜡烛放在桌子上,细细端详了我一两分钟,随后补充道。
  “还是快点送她上床吧,她看来累了,你累吗?”她把手放在我肩上问道。
  “有点累,太太。”
  “肯定也饿了。米勒小姐,让她睡前吃些晚饭。你是第一次离开父母来上学吗,我的小姑娘?”
  我向她解释说我没有父母。她问我他们去世多久了,还问我自已几岁,叫什么名字,会不会一点读、写和缝纫,随后用食指轻轻碰了碰我脸颊说,但愿我是一个好孩子,说完便打发我与米勒小姐走了。
  那位刚离开的小姐约摸二十九岁,跟我一起走的那位比她略小几岁,前者的腔调、目光和神态给我印象很深,而米勒小姐比较平淡无奇,显得身心交瘁,但面色却还红润。她的步态和动作十分匆忙,仿佛手头总有忙不完的事情。说真的好看上去像个助理教师,后来我发现果真如此,我被她领着在一个形状不规则的大楼里,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穿过一条又一条过道,这些地方都是那么悄无声息,甚至还有几分凄切。后来我们突然听到嗡嗡的嘈杂的人声,顷刻之间便走进了一个又阔又长的房间,两头各摆着两张大木板桌。每张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一群年龄在九岁、十岁到二十岁之间的姑娘,围着桌子坐在长凳上。在昏暗的烛光下,我感到她们似乎多得难以计数,尽管实际上不会超过八十人。她们清一色地穿着式样古怪的毛料上衣,系着长长的亚麻细布围涎。那正是学习时间,他们正忙于默记第二天的功课,我所听的的嗡嗡之声,正是集体小声读书所发出来的。
  米勒小姐示意我坐在门边的长凳上,随后走到这个长房间的头上,大声嚷道:
  “班长们,收好书本,放到一边!”
  四位个子很高的姑娘从各张桌子旁站起来,兜了一圈,把书收集起来放好。米勒小姐再次发布命令。
  “班长们,去端晚饭盘子!”
  高个子姑娘们走了出去,很快又回来了,每人端了个大盘子,盘子里放着一份份不知什么东西,中间是一大罐水和一只大杯子。那一份份东西都分发了出去,高兴喝水的人还喝了口水,那大杯子是公用的。轮到我的时候,因为口渴,我喝了点水、但没有去碰食品,激动和疲倦已使我胃口全无。不过我倒是看清楚了,那是一个薄薄的燕麦饼,平均分成了几小块。
  吃完饭,米勒小姐念了祷告,各班鱼贯而出,成双成对走上楼梯。这时我己经疲惫不堪,几乎没有注意到寝室的模样,只看清了它像教室一样很长。今晚我同米勒小姐同睡一张床,她帮我脱掉衣服,并让我躺下。这时我瞥了一眼一长排一长排床,每张床很快睡好了两个人,十分钟后那仅有的灯光也熄灭了,在寂静无声与一片漆黑中,我沉沉睡去。
  夜很快逝去了,我累得连梦也没有做,只醒来过一次,听见狂风阵阵,大雨倾盆,还知道米勒小姐睡在我身边。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只听见铃声喧嚷,姑娘们已穿衣起身。天色未明,房间里燃着一两支灯心草蜡烛。我也无可奈何地起床了。天气冷得刺骨,我颤抖着尽力把衣服穿好,等脸盆空着时洗了脸。但我并没有马上等到,因为六个姑娘才合一个脸盆,摆在楼下房间正中的架子上。铃声再次响起,大家排好队,成双成对地走下搂梯,进了冷飕飕暗洞洞的教室。米勒小姐读了祷告,随后便大声唱:
  “按班级集中!”
  接着引起了一阵几分钟的大骚动,米勒小姐反复叫喊着:“不要作声!”“遵守秩序!”喧闹声平息下来之后,我看到她们排成了四个半园形,站在四把椅子前面,这四把椅子分别放在四张桌子旁边。每人手里都拿着书,有一本《圣经》模样的大书,搁在空椅子跟前的每张桌子上。几秒钟肃静之后,响起了低沉而含糊的嗡嗡声,米勒小姐从—个班兜到另一个班,把这种模糊的喧声压下去。
  远处传来了叮咚的铃声,立刻有三位小姐进了房间,分别走向一张桌子,并在椅子上就座。米勒小姐坐了靠门最近的第四把空椅子,椅子周围是一群年龄最小的孩子,我被叫到了这个低级班,安排在末位。
  这时,功课开始了。先是反复念诵那天的短祷告、接着读了几篇经文,最后是慢声朗读《圣经》的章节,用了一个小时。这项议程结束时,天色已经大亮,不知疲倦的钟声第四次响起,各个班级整好队伍,大步走进另一个房间去吃早饭。想到马上有东西可以裹腹,我是何等高兴啊!由于前一天吃得大少,这时我简直饿坏了。
  饭厅是个又低又暗的大房间,两张长桌上放着两大盆热气腾腾的东西。但令人失望的是,散发出来的气味却并不诱人,它一钻进那些非吃不可的人的鼻孔、我便发现她们都露出不满的表情。站在排头第一班的高个子姑娘们开始窃窃私语。
  “真讨厌,粥又烧焦了!”
  “安静!”一个嗓音叫道。说这话的不是米勒小姐。却是一个高级教师。她小个子,黑皮肤,打扮入时,脸色有些阴沉。她站在桌子上首,另一位更为丰满的女人主持着另一张桌子。我想找第一天晚上见到过的那个女人,但没有找着,连她影子也没有见到,米勒小姐在我坐着的那张桌子占了个下首位置。而一位看上去很怪,颇像外国人的年长妇女——后来才发现她是法语教师——在另外一张餐桌的相对位置就座。大家做了一个长长的感恩祷告,还唱了一支圣歌,随后一个仆人给教师们送来了茶点,早餐就这样开始了。
  我饿慌了,这会儿已经头昏眼花,便把自己那份粥吞下了一两调羹,也顾不上是什么滋味。但最初的饥饿感一消失,我便发觉手里拿着的东西令人作呕,烧焦的粥同烂马铃薯一样糟糕,连饥饿本身也很快厌恶起它来。勺匙在各人手里缓慢地移动着,我看见每个姑娘尝了尝自己的食物,竭力想把它吞下去,但大多立刻放弃了努力。早餐结束了,可是谁也没有吃。我们作了感恩祷告,对我们没有得到的东西表示感谢,同时还唱了第二首赞美诗,接着便离开餐厅到教室去。我是最后一批走的,经过餐桌时,看见一位教师舀了一碗粥,尝了一尝,又看了看其他人,她们脸上都露出了不快的神色,其中一个胖胖的教师说:
  “讨厌的东西!真丢脸?”
  一刻钟以后才又开始上课。这一刻钟,教室里沸沸扬扬,乱成了一团。在这段时间里,似乎允许自由自在地大声说话,大家便利用了这种特殊待遇,整个谈话的内容都围绕着早餐,个个都狠狠骂了一通。可怜的人儿啊!这就是她们仅有的安慰。此刻米勒小姐是教室里唯一的一位教师,一群大姑娘围着她,悻悻然做着手势同她在说话。我听见有人提到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名字,米勒小姐一听便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但她无意去遏制这种普遍的愤怒,无疑她也有同感。
  教室里的钟敲到了九点,米勒小姐离开了她的圈子,站到房间正中叫道:
  “安静下来,回到你们自己的位置上去!”
  纪律起了作用。五分钟工夫,混乱的人群便秩序井然了。相对的安静镇住了嘈杂的人声。高级教师们都准时就位,不过似乎所有的人都仍在等待着。八十个姑娘坐在屋子两边的长凳上,身子笔直,一动不动。她们似是一群聚集在一起的怪人,头发都平平淡淡地从脸上梳到后头,看不见一绺卷发。穿的是褐色衣服,领子很高,脖子上围着一个窄窄的拆卸领,罩衣前胸都系着一个亚麻布做的口袋,形状如同苏格兰高地人的钱包,用作工作口袋,所有的人都穿着羊毛长袜和乡下人做的鞋子,鞋上装着铜扣。二十多位这身打扮的人已完全是大姑娘了,或者颇像少女。这套装束对她们极不相称,因此即使是最漂亮的样子也很怪。
  我仍旧打量着她们,间或也仔细审视了一下教师——确切地说没有一个使人赏心悦目。胖胖的一位有些粗俗;黑黑的那个很凶;那位外国人苛刻而怪僻;而米勒小姐呢,真可怜,脸色发紫,一付饱经风霜、劳累过度的样子,我的目光正从一张张脸上飘过时,全校学生仿佛被同一个弹簧带动起来似的,都同时起立了。
  这是怎回事,并没有听到谁下过命令,真把人搞糊涂了。我还没有定下神来,各个班级又再次坐下。不过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了一点,我的目光也跟踪大伙所注意的方向,看到了第一天晚上接待我的人,她站在长房子顶端的壁炉边上,房子的两头都生了火,她一声不吭神情严肃地审视着两排姑娘。米勒小姐走近她,好像问了个问题,得到了回答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人声说道:
  “第一班班长,去把地球仪拿来!”
  这个指示正在执行的时候,那位被请示过的小姐馒慢地从房间的一头走过来。我猜想自己专司敬重的器言特别发达,因为我至今仍保持着一种敬畏之情,当时带着这种心情我的目光尾随着她的脚步。这会儿大白天,她看上去高挑个子,皮肤白皙,身材匀称,棕色的眸子透出慈祥的目光、细长似画的睫毛,衬托出了她又白又大的前额,两鬓的头发呈暗棕色,按一流行式洋、束成圆圆的卷发,当时光滑的发辫和长长的卷发,并没有成为时尚。她的服装,也很时髦,紫颜色布料,用一种黑丝绒西班牙饰边加以烘托。一只金表(当时手表不像如今这么普通)在她腰带上闪光。要使这幅画像更加完整,读者们还尽可补充:她面容清丽,肤色苍白却明澈,仪态端庄。这样至少有文字所能清楚表达的范围内,可以得出了坦普尔小姐外貌的正确印象了。也就是玛丽亚·坦普尔,这个名字,后来我是在让我送到教党去的祈祷书上看到的。
  这位罗沃德学校的校长(这就是这个女士的职务)在放在一张桌上的两个地球仪前面坐了下来,把第一班的人叫到她周围,开始上起地理课来。低班学生被其他教师叫走,反复上历史呀,语法呀等课程,上了一个小时。接着是写作和数学,坦普尔小姐还给大一点的姑娘教了音乐,每堂课是以钟点来计算的,那钟终于敲了十二下,校长站了起来。
  “我有话要跟学生们讲,”她说。
  课一结束,骚动便随之而来,但她的话音刚落,全校又复归平静,她继续说:
  “今天早晨的早饭,你们都吃不下去,大家一定饿坏了,我己经吩咐给大家准备了面包和乳酪当点心,”
  教师们带着某种惊异的目光看着她。
  “这事由我负责,”她带着解释的口气向她们补充道。随后马上走了出去。
  面包和乳酪立刻端了进来,分发给大家,全校都欢欣鼓舞,精神振奋。这时来了命令,“到花园里去!”每个人都戴上一个粗糙的草帽,帽子上拴着用染色白布做成的带子,同时还披上了黑粗绒料子的斗篷。我也是一付同样的装束,跟着人流,迈步走向户外。
  这花园是一大片圈起来的场地,四周围墙高耸,看不到外面的景色。一边有—条带顶的回廓,还有些宽阔的走道,与中间的一块地相接,这块地被分割成几十个小小的苗圃,算是花园,分配给学生们培植花草,每个苗圃都有一个主人,鲜花怒放时节,这些苗圃一定十分标致,但眼下一月将尽,一片冬日枯黄凋零的景象。我站在那里,环顾四周,不觉打了个寒噤,这天的户外活动,天气恶劣,其实并没有下雨,但浙浙沥沥的黄色雾霭,使天色变得灰暗;脚下因为昨天的洪水依然水湿,身体比较健壮的几位姑娘窜来奔去,异常活跃;但所有苍白瘦弱的姑娘都挤在走廊上躲雨和取暖。浓雾渗透进了她们颤抖着的躯体,我不时听见一声声空咳。
  我没有同人说过话,也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孤零零地站着,但己经习惯于那种孤独感,并不觉得十分压抑,我倚在游廊的柱子上,将灰色的斗篷拉得紧紧地裹着自己,竭力忘却身外刺骨的严寒,忘却肚子里折磨着我的饥馑,全身心去观察和思考。我的思索含含糊糊,零零碎碎,不值得落笔。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居何处。盖茨黑德和往昔的生活似乎已经流逝,与现时现地已有天壤之隔。现实既模糊又离奇,而未来又不是我所能想象。我朝四周看了看修道院一般的花园,又抬头看了看建筑。这是幢大楼,一半似乎灰暗古旧,另一半却很新。新的一半里安排了教室和寝室,直棂格子窗里灯火通明,颇有教堂气派。门上有一块石头牌子,上面刻着这样的文字:
  “罗沃德学校——这部份由本郡布罗克赫斯特府的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重建于公元××××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六节。
  我一遍遍读着这些字,觉得它们应该有自己的解释,却无法充分理解其内涵。我正在思索“学校”一字的含义,竭力要找出开首几个字与经文之间的联系,却听得身后一声咳嗽,便回过头去,看到一位姑娘坐在近处的石凳上,正低头聚精会神地细读着一本书。从我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是《拉塞拉斯》。这名字听来有些陌生,因而也就吸引了我。她翻书的时候,碰巧抬起头来,于是我直截了当地说:
  “你这本书有趣吗?”我己经起了某一天向她借书的念头。
  “我是喜欢的,”她顿了一两秒钟,打量了我一下后回答道。
  “它说些什么?”我继续问。我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居然同一个陌生人说起话来。这回我的性格与积习相悖,不过她的专注兴许打动了我,因为我也喜欢读书,尽管是浅薄幼稚的一类。对那些主题严肃内存充实的书,我是无法消化或理解的。
  “你可以看一下,”这姑娘回答说,一面把书递给我。
  我看了看。粗粗—翻,我便确信书的内容不像书名那么吸引人。以我那种琐细的口味来说,“拉塞拉斯”显得很枯燥。我看不到仙女,也看不到妖怪,密密麻麻印着字的书页中,没有鲜艳夺目丰富多彩的东西。我把书递还给她,她默默地收下了,二话没说又要回到刚才苦用功的心境中去,我却再次冒昧打扰了她:
  “能告诉我们门上那块石匾上的字是什么意思吗?罗沃德学校是什么?”
  “就是你来住宿的这所房子。”
  “他们为什么叫它‘学校’呢?与别的学校有什么不同吗?”
  “这是个半慈善性质的学校,你我以及所有其他人都是慈善学校的孩子。我猜想你也是个孤儿,你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了吗?”
  “我能记事之前就都去世了。”
  “是呀,这里的姑娘们不是夫去了爹或妈,便是父母都没有了,这儿叫作教育孤儿的学校。”
  “我们不付钱吗?他们免费护养我们吗?”
  “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朋友付十五英镑一年。”
  “那他们为什么管我们叫慈善学校的孩子?”
  “因为十五英镑不够付住宿货和学费,缺额由捐款来补足。”
  “谁捐呢?”
  “这里附近或者伦敦心肠慈善的太太们和绅士们。”
  “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是谁?”
  “就像匾上写着的那样,是建造大楼新区部份的太太,她的儿子监督和指挥这里的一切。”
  “为什么?”
  “因为他是这个学校的司库和管事。”
  “那这幢大楼不属于那位戴着手表、告诉我们可以吃面包和乳酪的高个子女人了?”
  “属于坦普尔小姐?啊,不是!但愿是属于她的。她所做的一切要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负责,我们吃的和穿的都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买的。”
  “他住在这儿吗?”
  “不——住在两路外,一个大庄园里。”
  “他是个好人吗?”
  “他是个牧师,据说做了很多好事。”
  “你说那个高个子女人叫坦普尔小姐?”
  “不错。”
  “其他教师的名字叫什么?”
  “脸颊红红的那个叫史密斯小姐,她管劳作,负责裁剪——因为我们自己做衣服、罩衣、外衣,什么都做。那个头发黑黑的小个子叫做斯卡查德小姐,她教历史、语法,听第二班的朗诵。那位戴披巾用黄缎带把一块手帕拴在腰上的人叫皮埃罗夫人,她来自法国里尔,教法语。”
  你喜欢这些教师吗?”
  “够喜欢的。”
  “你喜欢那个黑乎乎的小个子和××太太吗?——我没法把她的名字读成像你读的那样。”
  “斯卡查德小姐性子很急,你可得小心,别惹她生气;皮埃罗太太倒是不坏的。”
  “不过坦普尔小姐最好,是不是?”
  “坦普尔小姐很好,很聪明,她在其余的人之上,因为懂得比她们多得多。”
  “你来这儿很久了吗?”
  “两年了。”
  “你是孤儿吗?”
  “我母亲死了。”
  “你在这儿愉快吗?”
  “你问得太多了。我给你的回答已经足够,现在我可要看书了。”
  但这时候吃饭铃响了,大家再次进屋去,弥漫在餐厅里的气味并行比早餐时扑鼻而来的味儿更诱人。午餐盛放在两十大白铁桶里,热腾腾冒出一股臭肥肉的气味。我发现这乱糟糟的东西,是烂土豆和几小块不可思议的臭肉搅在一起煮成的,每个学生都分到了相当满的一盘。我尽力而吃。心里暗自纳闷,是否每天的饭食都是这付样子。
  吃罢午饭,我们立则去教室,又开始上课,一直到五点钟。
  下午只有一件事引人注目,我看到了在游廊上跟我交谈过的姑娘丢了脸,被斯卡查德小姐逐出历史课,责令站在那个大教室当中,在我看来,这种惩罚实在是奇耻大辱,特别是对像她这样一个大姑娘来说——她看上去有十三岁了,或许还更大,我猜想她会露出伤心和害臊的表情。但使我诧异的是,她既没哭泣,也没脸红,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站在那里,虽然神情严肃,却非常镇定。“她怎么能那么默默地而又坚定地忍受呢?”我暗自思忖。“要是我,巴不得地球会裂开,把我吞下去。而她看上去仿佛在想惩罚之外的什么事,与她处境无关的事情,某种既不在她周围也不在她眼的的东西,我听说过白日梦、难道她在做白日梦,她的眼晴盯着地板,但可以肯定她视而不见,她的目光似乎是向内的,直视自己的心扉。我想她注视着记忆中的东西,而不是眼前确实存在的事物、我不明白她属于哪一类姑娘,好姑娘,还是淘气鬼。”
  五分钟刚过,我们又用了另一顿饭,吃的是一小杯咖啡和半片黑面包。我狼吞虎咽地吃了面包,喝了咖啡,吃得津津有味,不过要是能再来一份,我会非常高兴,因为我仍然很饿,吃完饭后是半小时的娱乐活动,然后是学习,再后是一杯水,一个燕麦饼,祷告,上床,这就是我在罗沃德第一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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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六章

第二天开始了,同以前一样,穿衣起身还是借着灯草芯蜡烛的微光,不过今天早晨不得不放弃洗脸仪式了,因为罐里的水都结了冰。头一天夜里、天气变了,刺骨的东北风,透过寝室窗门的缝隙,彻夜呼呼吹着,弄得我们在床上直打哆嗦,罐子里的水也结起了冰。
  一个半小时的祷告和圣经诵读还没结束,我已觉得快要冻死了。早餐时间终于到来,而且今天的粥没有烧焦,能够下咽,可惜量少。我的那份看上去多少呀!我真希望能增加一倍。
  那天我被编入第四班,给布置了正规任务和作业。在此之前,我在罗沃德不过是静观一切进程的旁观者,而现在己成了其中的一名演员。起先,由于我不习惯背诵,觉得课文似乎又长又难,功课一门门不断变换,弄得我头昏脑胀。下午三点光景,史密斯小姐把一根两码长的平纹细布滚边塞到我手里,连同针和顶针之类的东西,让我坐在教室僻静的角落,根据指令依样画葫芦缝上滚边,我一时喜出望外。在那时刻,其他人也大多一样在缝,只有一个班仍围着斯卡查德小姐的椅子,站着读书。四周鸦雀无声,所以听得见她们功课的内容,也听得见每个姑娘读得怎样,听得见斯卡查德小姐对她们表现的责备和赞扬。这是一堂英国历史课,我注意到在读书的人中,有一位是我在游廊上相识的。开始上课时,她被安排在全班首位,可是由于某些发音错误及对句号的忽视,她突然被降到末尾去了。即使在这种不起眼的位置上,斯卡查德小姐也继续使她成为始终引人注目的对象,不断用这样的措词同她说话:
  “彭斯,(这似乎就是她的名字,这儿的女孩像其他地方的男孩一样,都按姓来叫的)彭斯,你鞋子踩偏了,快把脚趾伸直。”“彭斯,你伸着下巴,多难看,把它收回去。”“彭斯,我要你抬起头来,我不允许你在我面前做出这付样子来”等等。
  一章书从头到尾读了两遍,课本便合了起来,姑娘们受到了考问。这堂课讲的是查理一世王朝的一个时期,问的问题形形式式,船舶吨位税呀,按镑收税呀,造船税呀,大多数人似乎都无法回答,但是一到彭斯那里,每一道难题都迎刃而解。她像已经把整堂课的内容都记在脑子里了,任何问题都能应对自如。我一直以为斯卡查德小姐要称赞她专心致志了,谁知她突然大叫起来:
  “你这讨厌的邋遢姑娘?你早上根本没有洗过指甲?”
  彭斯没有回答,我对她的沉默感到纳闷。
  “为什么,”我想,“她不解释一下,水结冻了,脸和指甲都没法洗?”
  此刻,史密斯小姐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她让我替她撑住一束线,一面绕,一面不时跟我说话。问我以前是否进过学校,能否绣花、缝纫、编织等,直到她打发我走,我才有可能进一步观察斯卡查德小姐的行动。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那女人正在发布一道命令,命令的内容我没有听清楚。但是彭斯立刻离开了班级,走进里面一个放书的小间,过了半分钟又返回来,手里拿着一束一头扎好的木条。她毕恭毕敬地行了个屈膝礼,把这个不祥的刑具递交给了斯卡查德小姐。随后,她不用吩咐,便默默地解开了罩衣,这位教师立刻用这束木条狠狠地在她脖子上揍了十几下,彭斯没有掉一滴眼泪。见了这种情景,我心头涌起了一种徒劳无益、无能为力的愤怒,气得手指都颤抖起来,而不得不停下手头的针线活。她那忧郁的面容毫不改色,依然保持着平日的表情。
  “顽固不化的姑娘!”斯卡查德小姐嚷道,“什么都改不掉你邋遢的习性,把木条拿走。”
  彭斯听从吩咐。她从藏书室里出来时,我细细打量了她,她正把手帕放回自己的口袋,瘦瘦的脸颊闪着泪痕。
  晚间的玩耍时光,我想是罗沃德一天中最愉快的一丁点儿时间。五点钟吞下的一小块面包和几口咖啡,虽然没有消除饥饿感,却恢复了活力。一整天的清规戒律放松了;教室里比早上要暖和;炉火允许燃得比平时旺,多少代替了尚未点燃的蜡烛。红通通的火光,放肆的喧闹,嘈杂的人声,给人以一种值得欢迎的自由感。
  在我看见斯卡查德小姐鞭打她的学生彭斯的那天晚上,我照例在长凳、桌子和笑声不绝的人群中间穿来穿去,虽然无人作伴,倒也并不寂寞。经过窗户时,我不时拉起百叶窗,向外眺望。雪下得很紧,下端的窗玻璃上已经积起了一层,我把耳朵贴在窗上,分辩得出里面轻快的喧哗和外面寒风凄厉的呻吟。
  如果我刚离开了一个温暖的家和慈祥的双亲,这一时刻也许会非常后悔当初的离别;那风会使我伤心不已:这种模糊的混沌会打破我的平静,但实际上两者激起了我一莫名的兴奋,在不安和狂热之中,我盼望风会咆哮得更猛烈;天色会更加昏暗变得一团漆黑,嗡嗡的人声会进而成为喧嚣。
  我跨过凳子钻过桌子,寻路来到一个壁炉跟前,跪在高高的铁丝防护板旁边,我发现彭斯有一本书作伴,全神贯注,沉默不语,忘掉了周围的一切,借着余火灰暗的闪光读着书。
  “还是那本《拉塞拉斯》吗?”我来到她背后说。
  “是的,”她说,“我刚读完它。”
  过了五分钟她掩上了书。这正合我心意。
  “现在,”我想,“我也许能使她开口了吧。”我—屁股坐在她旁边的地板上。
  “除了彭斯,你还叫什么?”
  “海伦。”
  “你从很远的地方来吗?”
  “我来自很靠北的一个地方,靠近苏格兰边界了。”
  “你还回去吗?”
  “我希望能这样,可是对未来谁也没有把握。”
  “你想必很希望离开罗沃德,是吗?”
  “不,干嘛要这样呢?送我到罗沃德来是接受教育的,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就走才没有意思呢。”
  “可是那位教师,就是斯卡查德小姐,对你那么凶狠。”
  “凶狠?一点也没有!她很严格。她不喜欢我的缺点。”
  “如果我是你,我会讨厌她的,我会抵制。要是她用那束木条打我,我会从她手里夺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
  “兴许你根本不会干那类事。但要是你干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会把你撵出学校的,那会使你的亲戚感到难过。耐心忍受只有自己感到的痛苦,远比草率行动,产生连累亲朋的恶果要好,更何况《圣经》上嘱咐我们要以德报怨。”
  “可是挨鞭子,罚站在满屋子是人的房间当中,毕竟是丢脸的呀!而且你己经是那么个大姑娘了。我比你小得多还受不了呢。”
  “不过,要是你无法避免,那你的职责就是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
  我听了感到不胜惊讶。我不能理解这“忍受”信条,更无法明白或同情她对惩罚者所表现出的宽容。不过我仍觉得海伦·彭斯是根据一种我所看不见的眼光来考虑事情的。我怀疑可能她对,我不对。但是我对这事不想再去深究,像费利克斯一样,我将它推迟到以后方便的时候去考虑。
  “你说你有缺陷,海伦,什么缺陷?我看你很好嘛。”
  “那你就听我说吧,别以貌取人,像斯卡查德小姐说的那样,我很邋遢。我难得把东西整理好,永远那么乱糟糟。我很粗心,总把规则忘掉,应当学习功课时却看闲书。我做事没有条理。有时像你一样会说,我受不了那种井井有条的管束。这一桩桩都使斯卡查德小姐很恼火,她天生讲究整洁,遵守时刻,一丝不苟。”
  “而且脾气急躁,强横霸道,”我补充说,但海论并没有附和,却依然沉默不语。
  “坦普尔小姐跟斯卡查德小姐对你一样严厉吗?”
  一提到坦普尔小姐的名字,她阴沉的脸上便掠过了一丝温柔的微笑。
  “坦普尔小姐非常善良,不忍心对任何人严厉,即使是校里最差的学生。她看到我的错误,便和颜悦色地向我指出。要是我做了值得称赞的事情,她就慷慨地赞扬我。我的本性有严重缺陷,一个有力的证据是,尽管她的规劝那么恰到好处,那么合情合理,却依旧治不了我那些毛病。甚至她的赞扬,虽然我非常看重,却无法激励我始终小心谨慎,高瞻远瞩。”
  “那倒是奇怪的,”我说,“要做到小心还不容易。”
  “对你说来无疑是这样。早上我仔细观察了你上课时的情形,发现你非常专心。米勒小姐讲解功课,问你问题时,你思想从不开小差。而我的思绪却总是飘忽不定,当我应该听斯卡查德小姐讲课,应该用心把她讲的记住时,我常常连她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了。我进入了一种梦境,有时我以为自己到了诺森伯兰郡,以为周围的耳语声,是我家附近流过深谷那条小溪源源的水声,于是轮到我回答时,我得从梦境中被唤醒。而因为倾听着想象中的溪流声,现实中便什么也没有听到,我也就回答不上来了。”
  “可是你今天,下午回答得多好!”
  “那只是碰巧,因为我对我们读的内容很感兴趣,今天下午我没有梦游深谷,我在纳闷,一个像查理一世那样希望做好事的人,怎么有时会干出那么不义的蠢事来,我想这多可惜,那么正直真诚的人竟看不到皇权以外的东西。要是他能看得远些,看清了所谓时代精神的走向该多好!虽然这样,我还是喜欢查理一世,我尊敬他,我怜惜他,这位可怜的被谋杀的皇帝。不错,他的仇敌最坏,他们让自己没有权利伤害的人流了血,竟敢杀害了他!”
  此刻海伦在自言自语了,她忘了我无法很好理解她的话,忘了我对她谈论的话题一无所知,或者差不多如此。我把她拉回到我的水准上来。
  “那么坦普尔小姐上课的时候,你也走神吗?”
  “当然不是,不常这样。因为坦普尔小姐总是有比我的想法更富有新意的东西要说。她的语言也特别让我喜欢,她所传授的知识常常是我所希望获得的。”
  “这么看来,你在坦普尔小姐面前表现很好罗。”
  “是的,出于被动。我没有费力气,只是随心所欲而己,这种表现好没有什么了不起。”
  “很了不起,别人待你好,你待别人也好。我就一直希望这样做。要是你对那些强横霸道的人,总是客客气气,说啥听啥,那坏人就会为所欲为,就会天不怕地不怕,非但永远不会改,而且会愈变愈坏。要是无缘无故挨打,那我们就要狠狠地回击,肯定得这样,狠到可以教训那个打我们的人,让他再也洗手不干了。”
  “我想,等你长大了你的想法会改变的,现在你不过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小姑娘。”
  “可我是这么感觉的,海伦,那些不管我怎样讨他们欢心,硬是讨厌我的人,我必定会厌恶的。我必须反抗那些无理惩罚我的人。同样自然的是,我会爱那些爱抚我的人,或者当我认为自己该受罚的时候,我会心甘情愿去承受。”
  “那是异教徒和野蛮宗族的信条,基督教徒和开化的民族不信这一套。”
  “怎么会呢?我不懂。”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那么是什么呢?”
  “读一读《新约全书》,注意一下基督的言行,把他的话当作你的准绳,把他的行为当你的榜样吧。”
  “他怎么说?”
  “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
  “那我应当爱里德太太了,这我可做不到;我应当祝福他儿子约翰了,但那根本不可能。”
  这回轮到海伦·彭斯要求我解释明白了。我便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一五一十地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痛苦和愤懑。心里一激动,说话便尖酸刻薄,但我怎么感觉就怎么说,毫不保留,语气也不婉转。
  海伦耐心地听完了我的话,我以为她会发表点感想,但她什么也没说。
  “好吧,”我耐不住终于问,“难道里德太太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坏女人吗?”
  “毫无疑问,她对你不客气。因为你瞧,她不喜欢你的性格,就像斯卡查德小姐不喜欢我的脾性一样,可是她的言行你却那么耿耿于怀!她的不公好像已经在你心坎里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无论什么虐待都不会在我的情感上烙下这样的印记。要是你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由此而引起的愤慨,你不就会更愉快吗?对我来说,生命似乎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一身罪过,而且必定如此,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这么一天,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随同累赘的肉体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本源,它像当初离开上帝使万物具有生命时那么纯洁,它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也许又会被传递给比人类更高级的东西一—也许会经过各个荣耀的阶段,从照亮人类的苍白灵魂,到照亮最高级的六翼天使。相反它决不会允许从人类坠落到魔鬼,是吧?是的,我不相信会这样。我持有另一种信条,这种信条没有人教过我,我也很少提起,但我为此感到愉快,我对它坚信不渝,因为它给所有的人都带来了希望。它使永恒成为一种安息,一个宏大的家,而并非恐惧和深渊。此外,有了这个信条,我能够清楚地分辨罪犯和他的罪孽,我可以真诚地宽恕前者,而对后者无比憎恶,有了这个信条,复仇永不会使我操心,坠落不会让我感到过份深恶痛绝,不公平不会把我完全压倒,我平静地生活,期待着末日。”
  海伦向来耷拉着脑袋,而讲完这句话时她把头垂得更低了。从她的神态上我知道她不想跟我再谈下去了,而情愿同自己的思想交流。她也没有很多时间可以沉思默想了,马上就来了一位班长,一个又大又粗的姑娘,带着很重的昆布兰口音叫道:
  “海伦·彭斯,要是这会儿你不去整理抽屉,收拾你的针线活儿,我要告诉斯卡查德小姐,请她来看看了。”
  海伦的幻想烟消云散,她长叹一声,站了起来,没有回答,也没有耽搁,便服从了这位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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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简·爱》第七章

在罗沃德度过的一个季度,仿佛是一个时代,而且并不是黄金时代。我得经历一场恼人的搏斗,来克服困难,适应新的规矩和不熟悉的工作。我担心这方面出错。为此所受的折磨,甚过于我命里注定肉体上要承受的艰苦,虽说艰苦也并不是小事。
  在一月、二月和三月的部分日子里,由于厚厚的积雪,以及化雪后道路几乎不通,我们的活动除了去教堂,便被困在花园的围墙之内了。但就在这个牢笼内,每天仍得在户外度过一小时。我们的衣服不足以御寒。大家没有靴子,雪灌进了鞋子,并在里面融化。我们没有手套,手都冻僵了,像脚上一样,长满了冻疮。每晚我的双脚红肿,早上又得把肿胀、疼痛和僵硬的脚趾伸进鞋子,一时痛痒难熬,至今记忆犹新。食品供应不足也令人沮丧,这些孩子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胃口很好,而吃的东西却难以养活一个虚弱的病人。营养缺乏带来了不良习气,这可苦了年纪较小的学生。饥肠辘辘的大龄女生一有机会,便连哄带吓,从幼小学生的份里弄到点吃的。有很多回,我在吃茶点时把那一口宝贵的黑面包分给两位讨食者,而把半杯咖啡给了第三位,自己便狼吞虎唱地把剩下的吃掉,一面因为饿得发慌而暗暗落泪。
  冬季的星期日沉闷乏味。我们得走上两里路,到保护人所主持的布罗克布里奇教堂去。出发的时候很冷,到达的时刻就更冷了。早祷时我们几乎都已冻僵,这儿离校太远,不能回去用饭,两次祷告之间便吃一份冷肉和面包,份量也跟平时的饭食一样,少得可怜。
  下午的祷告结束以后,我们沿着一条无遮无拦的山路回校。刺骨的寒风,吹过大雪覆盖的山峰,刮向北边来,几乎要从我们的脸上刮去一层皮。
  我至今仍然记得,坦普尔小姐轻快地走在我们萎靡不振的队伍旁边,寒风吹得她的花呢斗篷紧贴在身上。她一面训导,一面以身作则,鼓励我们振作精神,照她所说的,“像不屈不挠的战士”那样奋勇前进。可怜的其他教师,大都自己也十分颓丧,更不想为别人鼓劲了。
  回校以后,我们多么渴望熊熊炉火发出的光和热!但至少对年幼学生来说,并没有这福份。教室里的每个壁炉立刻被两排大姑娘围住,小一点的孩子只好成群蹲在她们身后,用围涎裹着冻僵了的胳膊。
  吃茶点时,我们才得到些许安慰,发给了双份面包——一整片而不是半片——附加薄薄一层可口的黄油,这是一周一次的享受,一个安息日复一个安息日,大家都翘首企盼着。通常我只能把这美餐的一部分留给自己,其余的便总是不得不分给别人。
  星期天晚上我们要背诵教堂的教义问答和《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还要听米勒小姐冗长的讲道,她禁不住哈欠连天,证明她也倦了。在这些表演中间,经常有一个插曲,六、七个小姑娘总要扮演犹推古的角色,她们因为困倦不堪,虽然不是从三楼上而是从第四排长凳上摔下来,扶起来时也已经半死了。补救办法是把她们硬塞到教室的中间,迫使她们一直站着,直至讲道结束。有时她们的双脚不听使唤,瘫下来缩作一团,于是便不得不用班长的高凳把她们支撑起来。
  我还没有提到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造访,其实这位先生在我抵达后第一个月的大部分日子里,都不在家,也许他在朋友副主教那里多逗留了些时间。他不在倒使我松了口气,不必说我自有怕他来的理由,但他终究还是来了。
  一天下午(那时我到罗沃德已经三星期了),我手里拿了块写字板坐着,正为长除法中的一个总数发窘,眼睛呆呆地望着窗外,看到有一个人影闪过。我几乎本能地认出了这瘦瘦的轮廓。因此两分钟后,整个学校的人,包括教师在内都全体起立时,我没有必要抬起头来后过究竟,便知道他们在迎接谁进屋了。这人大步流星走进教室。眨眼之间,在早已起立的坦普尔小姐身边,便竖起了同一根黑色大柱,就是这根柱子曾在盖茨黑德的壁炉地毯上不祥地对我皱过眉。这时我侧目瞟了一眼这个建筑物。对,我没有看错,就是那个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穿着紧身长外衣,扣紧了钮扣,看上去越发修长、狭窄和刻板了。
  见到这个幽灵,我有理由感到丧气。我记得清清楚楚,里德太太曾恶意地暗示过我的品行等等,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曾答应把我的恶劣本性告诉坦普尔小姐和教师们。我一直害怕这一诺言会得到实现——每天都提防着这个“行将到来的人”。他的谈话和对我往事的透露,会使我一辈子落下个坏孩子的恶名,而现在他终于来了。他站在坦普尔小姐身旁,跟她在小声耳语。毫无疑问他在说我坏话,我急切而痛苦地注视着她的目光,无时无刻不期待着她乌黑的眸子转向我,投来厌恶与蔑视的一瞥。我也细听着,因为碰巧坐在最靠房子头上的地方,所以他说的话,一大半都听得见。谈话的内容消除了我眼前的忧虑。
  “坦普尔小姐,我想在洛顿买的线是管用的,质地正适合做白布衬衣用,我还挑选了同它相配的针。请你告诉史密斯小姐,我忘掉了买织补针的事。不过下星期我会派人送些纸来,给每个学生的一次不得超过一张,给多了,她们容易粗枝大叶,把它们弄丢了。啊,小姐!但愿你们的羊毛袜子能照看得好些!上次我来这里的时候到菜园子里转了一下,仔细瞧了瞧晾在绳子上的衣服,看见有不少黑色长袜都该补了,从破洞的大小来看,肯定一次次都没有好好修补。”
  他顿了一下。
  “你的指示一定执行,先生,”坦普尔小姐说。
  “还有,小姐,”他继续说下去,“洗衣女工告诉我,有些姑娘一周用两块清洁的领布。这太多了,按规定,限制在一块。”
  “我想这件事我可以解释一下,先生。上星期四,艾格妮丝和凯瑟琳·约翰斯通应朋友邀请,上洛顿去用茶点,我允许她们在这种场合戴上干净的领布。”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点了点头。
  “好吧,这一次就算了,但是请不要让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还有另一件事也叫我吃惊,我跟管家结帐,发现上两个星期,两次给姑娘们供应了点心,吃了面包奶酪,这是怎么回事?我查了一下规定,没有发现里面提到过点心之类的饭食。是谁搞的改革?又得到了谁的批准?”
  “我必须对这一情况负责,先生,”坦普尔小姐回答说。“早饭烧得很糟糕,学生们都咽不下去。我不敢让她们一直饿看肚子到吃中饭。”
  “小姐,请允许我说上片刻——你该清楚,我培养这些姑娘,不是打算让她们养成娇奢纵欲的习惯,而是使她们刻苦耐劳,善于忍耐,严于克己,要是偶尔有不合胃口的小事发生,譬如一顿饭烧坏了,一个菜作料加少了或者加多了,不应当用更可口的东西代替失去的享乐,来加以补救。那样只会娇纵肉体,偏离这所学校的办学目的。这件事应当用来在精神上开导学生,鼓励她们在暂时困难情况下,发扬坚韧不拔的精神。在这种场合,该不失时宜地发表一个简短的讲话。一位有识见的导师会抓住机会,说一下早期基督徒所受的苦难;说一下殉道者经受的折磨;说一下我们神圣的基督本人的规劝,召唤使徒们背起十字架跟他走;说一下他给予的警告: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说出的一切话;说一下他神圣的安慰‘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啊,小姐,当你不是把烧焦的粥,而是把面包和奶酪放进孩子们嘴里的时候,你也许是在喂她们邪恶的肉体,而你却没有想到,你在使她们不朽的灵魂挨饿!”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又顿了一下,也许是感情太冲动的缘故。他开始讲话时,坦普尔小姐一直低着头,但这会儿眼睛却直视前方。她生来白得像大理石的脸,似乎透出了大理石所特有的冷漠与坚定,尤其是她的嘴巴紧闭着,仿佛只有用雕刻家的凿子才能把它打开,眉宇间渐渐地蒙上了一种凝固了似的严厉神色。
  与此同时,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倒背着双手站在炉子跟前,威风凛凛地审视着全校。突然他眼睛眨了一下,好像碰上了什么耀眼刺目的东西,转过身来,用比刚才更急促的语调说:
  “坦普尔小姐,坦普尔小姐,那个,那个卷发姑娘是怎么回事?红头发,小姐,怎么卷过了,满头都是卷发?”他用鞭子指着那可怕的东西,他的手抖动着。
  “那是朱莉娅·塞弗恩,”坦普尔小姐平静地回答。
  “朱利娅·塞弗恩,小姐!为什么她,或是别人,烫起卷发来了?她竟然在我们这个福音派慈善机构里,无视学校的训戒和原则,公开媚俗,烫了一头卷发,这是为什么?”
  “朱莉娅的头发天生就是卷的,”坦普尔小姐更加平静地回答。
  “天生!不错,但我们不能迁就天性。我希望这些姑娘是受上帝恩惠的孩子,再说何必要留那么多头发?我一再表示我希望头发要剪短,要朴实,要简单。坦普尔小姐,那个姑娘的头发必须统统剪掉,明天我会派个理发匠来。我看见其他人头上的那个累赘物也太多了——那个高个子姑娘,叫她转过身来。叫第一班全体起立,转过脸去朝墙站着。”
  坦普尔小姐用手帕揩了一下嘴唇,仿佛要抹去嘴角上情不自禁的笑容。不过她还是下了命令。第一班学生弄明白对她们的要求之后,也都服从了。我坐在长凳上,身子微微后仰,可以看得见大家挤眉弄眼,做出各种表情,对这种调遣表示了不满。可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没有能看到,要不然他也许会感受到,他纵然可以摆布杯盘的外表,但其内部,却远非他所想的那样可以随意干涉了。
  他把这些活奖章的背面细细打量了大约五分钟,随后宣布了判决,他的话如丧钟般响了起来:
  “头上的顶髻都得剪掉。”
  坦普尔小姐似乎在抗辩。
  “小姐”他进而说,“我要为主效劳,他的王国并不是这个世界。我的使命是节制这些姑娘的肉欲,教导她们衣着要谦卑克制,不梳辫子,不穿贵重衣服。而我们面前的每个年轻人,出于虚荣都把一束束头发编成了辫子。我再说一遍,这些头发必须剪掉,想一想为此而浪费的时间,想……”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到这儿被打断了。另外三位来访者,都是女的,此刻进了房间。他们来得再早一点就好了,赶得上聆听他关于服饰的高论。她们穿着华丽,一身丝绒、绸缎和毛皮。二位中的两位年轻的(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戴着当时十分时髦的灰色水獭皮帽,上面插着驼鸟毛,在雅致的头饰边沿下,是一团浓密的卷发,烫得十分精致。那位年长一些的女人,裹着一条装饰着貂皮的贵重丝绒披巾,额前披着法国式的假卷发。
  这几位太太小姐,一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太太,还有两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小姐。她们受到了坦普尔小姐恭敬的接待,被领到了房间一头的上座。她们看来是与担任圣职的亲属乘同一辆马车到达的,在他与管家办理公务,饲问洗衣女,教训校长时,她们已经在楼上的房间仔细看过究竟。这时她们对负责照管衣被、检查寝室的史密斯小姐,提出了种种看法和责难。不过我没有工夫去听她们说些什么,其他事情来打岔,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到现在为止,我一面领会着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坦普尔小姐的讲话,一面并没有放松戒备,确保自己的安全,而只要不被看到,安全是没有问题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坐在长凳上,身子往后靠,看上去似乎在忙于计算,把写字板端得刚好遮住了脸。我本可以逃避别人的注意,却不料我那块捣蛋的写字板,不知怎地恰巧从我手里滑落,砰地一声冒然落地。顷刻之间人人都朝我投来了目光。我知道这下全完了,我弯下腰捡起了碎为两半的写字板,鼓足勇气准备面对最坏的结局,它终于来了。
  “好粗心的姑娘!”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随后立刻又说,“是个新来的学生,我看出来了,”我还没喘过气来,他又说下去,“我可别忘了,有句关于她的话要说,”随后大着嗓门说。在我听来,那声音有多响啊!“让那个打破写字板的孩子到前面来!”
  我自己已经无法动弹了,我瘫了下来。可是坐在我两边的两个大姑娘,扶我站了起来,把我推向那位可怖的法官。随后坦普尔小姐轻轻地搀着我来到他的脚跟前,我听见她小声地劝导我:
  “别怕,简,我知道这不是故意的,你不会受罚。”
  这善意的耳语像匕首一样直刺我心扉。
  “再过一分钟,她就会把我当作伪君子而瞧不起我了,”我想。一想到这点,心中便激起了一腔怒火,冲着里德太太和布罗克赫斯特一伙们,我可不是海伦·彭斯。
  “把那条凳子拿来,”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指着一条很高的凳子说一位班长刚从那儿站起来。凳子给端来了。
  “把这孩子放上去。”
  我被抱到了凳子上,是谁抱的,我并不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去注意细枝末节了。我只知道他们把我摆到了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鼻子一般高的地方;知道他离我只有一码远;知道在我下面,一片桔黄色和紫色的闪缎饰皮外衣和浓雾般银色的羽毛在扩展,在飘拂。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清了清嗓子。
  “女士们,”他说着转向他的家人,“坦普尔小姐,教师们和孩子们,你们都看到了这个女孩子了吧?”
  她们当然是看到了。我觉到她们的眼睛像凸透镜那样对准了我烧灼的皮肤。
  “你们瞧,她还很小。你们看到了,她的外貌与一般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上帝仁慈地把赐与我们大家的外形,一样赐给了她,没有什么明显的残疾表明她是个特殊人物。谁能想到魔鬼已经在她身上找到了一个奴仆和代理人呢?而我痛心地说,这就是事实。”
  他又停顿了一下。在这间隙,我开始让自己紧张的神经稳定下来,并觉得鲁比孔河已经渡过,既然审判已无法回避,那就只得硬着头去忍受了。
  “我的可爱的孩子们,”这位黑大理石般的牧师悲切地继续说下去,“这是一个悲哀而令人忧伤的场合,因为我有责任告诫大家,这个本可以成为上帝自己羔羊的女孩子,是个小小的被遗弃者,不属于真正的羊群中的一员,而显然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异己。你们必须提防她,不要学她样子。必要的话避免与她作伴,不要同她一起游戏,不要与她交谈。教师们,你们必须看住她,注意她的行踪,掂量她的话语,监视她的行动,惩罚她的肉体以拯救她的灵魂,如果有可能挽救的话,因为(我实在说不出口),这个姑娘,这个孩子,基督国土上的本地子民,比很多向梵天祈祷,向讫里什那神像跪拜的小异教徒还坏,这个女孩子是一个——说谎者!”
  这时开始了十分钟的停顿。而此时我己经镇定自若,看到布罗克赫斯特家的三个女人都拿出了手帕,揩了揩眼镜,年长的一位身子前后摇晃着,年轻的两位耳语着说:“多可怕!”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继续说。
  “我是从她的恩人,一位廉诚慈善的太太那儿知道的。她成了孤儿的时候,是这位太太收养了她,把她作为亲生女儿来养育。这位不幸的姑娘竟以忘恩负义来报答她的善良和慷慨。这种行为那么恶劣,那么可怕,那位出色的恩主终于不得不把她同自己幼小的孩子们分开,生怕她的坏样子会沾污他们的纯洁。她被送到这里来治疗,就像古时的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毕士大搅动着的池水中一样。教师们,校长们,我请求你们不要让她周围成为一潭死水。”
  说了这样精彩的结语以后,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整了一下长大衣最上头的一个钮扣,同他的家属嘀咕了几句,后者站起来,向坦普尔小姐鞠了一躬。随后所有的大人物都堂而皇之地走出了房间。在门边拐弯时,我的这位法官说:
  “让她在那条凳子上再站半个小时,在今天的其余时间里,不要同她说话。”
  于是我就这么高高地站着。而我曾说过,我不能忍受双脚站立于房间正中的耻辱,但此刻我却站在耻辱台上示众。我的感触非语言所能形容。但是正当全体起立,使我呼吸困难,喉头紧缩的时候,一位姑娘走上前来,从我身边经过。她在走过时抬起了眼睛。那双眼睛闪着多么奇怪的光芒!那道光芒使我浑身充满了一种多么异乎寻常的感觉!这种新感觉给予我多大的支持!仿佛一位殉道者、一个英雄走过一个奴隶或者牺牲者的身边,刹那之间把力量也传给了他。我控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歇斯底里,抬起头来,坚定地站在凳子上。海伦·彭斯问了史密斯小姐某个关于她作业的小问题,因为问题琐碎而被申斥了一通。她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时,再次走过我,对我微微一笑。多好的微笑!我至今还记得,而且知道,这是睿智和真正的勇气的流露,它像天使脸上的反光一样,照亮了她富有特征的面容、瘦削的脸庞和深陷的灰眼睛。然而就在那一刻,海伦·彭斯的胳膊上还佩戴着“不整洁标记”;不到一小时之前我听见斯卡查德小姐罚她明天中饭只吃面包和清水,就因为她在抄写习题时弄脏了练习簿。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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