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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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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的代表作。亨利·米勒是一位有争议的作家。他最初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都是先在法国面世的。由于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英语国家长期拒绝发表他的作品,所以他最初在英语国家默默无闻。许多人把亨利·米勒看做专写“淫秽作品”的作家,他的主要作品都无法在美国公开发表。后经过长期努力,美国终于在1961年对《北回归线》解禁,允许它在国内公开发表。两年以后它又得以在英国公开发表。随着对他其余作品的解禁,亨利·米勒的名字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变得家喻户晓,他被60年代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参加者们奉为自由与性解放的预言家。

    最新书评    共 8 条

    山乃_    超越绝望与无用,现代文明会令人迷失。很客观,很多时候带来的是繁杂与混乱…本书意义有,亨利的自我剖析发掘自我的精神层面欲望,阴影他们也会令人迷失。(人本质是精神性存有其中的阴影、思想是人的一部分)…人生来便是残缺的(有灵魂论的味道) 亨利以他内心与外在体验告诉人们心所受的苦,苦是幻象,体验是中性的。他写书纯粹将苦得以释放。。。剖析自我是通往内在源头的桥梁/这点不容置疑。亨利正告诉人们这一点,结合性、情绪、思想、感觉、守序中立混乱来表达。。。另外,亨利晚年还研究过古犹太密教以认识宇宙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6 09:32
    punkca     一群“文明人”围坐在篝火边,望着不远处几个赤身裸体跳舞的“野蛮人”——当我阅读至《北回归线》中途时,脑海中浮现此景。对于这本书,或对于书中的主人公们,我不至于站在“文明人”的角度指责书中所描述的无道德的行为,也不至于站在“野蛮人”的角度宣称对社会规范的荒诞感同身受的不满,因为达成一个或褒或贬的判断是困难的。       《北回归线》与《在路上》有相似之处,主人公们自由、放纵的浪漫主义在他们面对生活的现实问题时提供了出色的港口,个人的任意性便是他们个性的证明。所谓个人的生命,即个人创造的生活就是其观念之整体任意的游戏,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成为整个生命观和世界观的中心。在社会的限制和虚伪之外,为了不堕落到空洞无意义的程序式生活,人由本能而感到彼此的相似性,受到一个无限自由无限可能世界之冲击,去实现他们一半幻影一半人格的存在。如同一种分裂的与影子的游戏,每个人都可以在追求令世人不可思议的目标和需要时,不受影响、不被注意地走过。但由于那个光明的聚光灯和媒介触须笼罩的权威世界的存在,《北回归线》不仅备受争议,而且长期被主流媒体拒之门外。       可见的是,乔、范诺登他们遵循本性的生活应是他们的真实生活,但他们依然会欺骗他人来伪装自己体面和有男子气概。那么,乌托邦便是相对于现实世界而存在的吧。为了达到乌托邦需要借助的手段和跨过的障碍使他们进入分裂的双重生活轨道。《北回归线》向我诉诸了我们离野蛮、失控、毁灭时如此接近,美好的事物——浪漫主义、爱与自由轻易地就被虚无吞噬。米勒无疑给这个正襟危坐的社会一击响亮的耳光。国家是一台印刷和制造钞票的机器,我们是程序中的一个分子或一个方程式,国家与国家的不同仅在于,法律、体制与社会文化在多大程度上称职地担当社会之父和社会之母的角色,除此,一切向钱(权)看。的确,遵循本性之人与社会之人是同一个人,但是世界的现状使我们不能将双重生活轨道合并为一条轨道,唯有培养更富有智慧的人们来构建无限接近理想的世界。如果“一切向钱(权)看”使得理想主义者们的世界毁灭了,我们只是失去了一条轨道,但若我们企图用虚无去吞噬公正和道德、用暴力去摧毁人的生命,非但不会生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只会让现实更糟糕。       《北回归线》给予我的思考是,原本乌托邦就像月亮挂在天上,人们吟诗颂词,而现在月亮被证实是可以到达的。若激发出人性的全部潜能,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可作为的世界,对于人类而言,究竟意味着怎样的灾难?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7 16:07
    切猫    现代人就像一只蜜蜂,在被肢解了以后仍旧继续吮吸果酱,好像失去腹部并不紧要。就是对这种事实的一些感悟,使得像《北回归线》那样的书(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还有更多这样的书出现)产生了出来。   《北回归线》是一部小说,或者不如说是一段自传,写的是住在巴黎的美国人——不是囊中有钱、附庸风雅的那一类,而是穷困潦倒、不务正业的那一类。这本书里有许多地方写的很出色,但是它立刻引起注意的,也许是其最基本的特色,是它对风流邂逅的偶然事件的描写。这些描写都很令人感兴趣,不是因为任何色情方面的吸引力(恰巧相反),而是因为这些描写作了一定的尝试,要触及到真正的事实。它们从普通人的观点来描写性生活,但是,必须承认,这普通人是一种下等的普通人。这本书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妓院常客。他们的行为和他们讲述自己的行为的话都是粗俗不堪的。总的来说,此书甚至可以称为对人性的丑化。由于人们有正当的理由可以问,丑化人性有什么好处?因此我必须阐释一下我上面说的话。   宗教信仰的崩塌造成的一个结果是生活的肉体方面的庸俗理想化。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如果说在坟墓另一边没有生命的话,那么,生育、交配等在一定方面是令人恶心的这个事实,显然是更难对付了。当然,在基督教的几个世纪里,对生命的悲观看法被视为或多或少理所应当的事。祈祷书里用一种说明不言自明的事情的口气说,“人由女子所生,只有很短的时间好活,生命中充满苦难。”但当你相信坟墓真的把你结束的时候,承认生命充满苦难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用某种乐观的谎话来安慰你自己要比较容易。因此便有《笨拙》杂志的令你窃窃发笑的轻松,因此又有巴里和他的风铃草,因此又有赫·乔·威尔斯和他的裸体女教师充斥的乌托邦。尤其是因此有过去百年中大多数小说里的性主题的泛滥充斥。《北回归线》是一部毫不留情地坚持事实地处理性生活的书,这样的书无疑把大摆钟摆得太远了,但是它摆的方向却是正确的。人不是耶胡,但他却像耶胡,而且需要人家不时提醒他这一点。对于这么一本书,你要求的只是它能胜任地完成任务,而不是虚情假意,拖泥带水,我认为在这本书里是满足了这个条件的。   米勒先生虽然选择写丑恶事物,但是他大概不愿意接受悲观主义者的名称。他对生活的进程甚至有一些相当惠特曼的热情。他说的似乎是,如果你因为对丑恶有思想准备而加强了自己,你最后就会发现,生命并非毫无价值,而是颇值得一活的。从文学的观点看,他的书是合格的,尽管不是特别杰出。它的结构严谨,只有极少数几处陷于现代作品中典型的松散。如果它能引起评论界的注意,它无疑会与《尤利西斯》并列,不过这样的并列是相当错误的。《尤利西斯》不仅是一本好的多的书,而且用意也完全不同。乔伊斯基本上是一个艺术家;米勒则是一个观察细腻但是感情麻木的人在把他对人生的看法说出来而已。我发现他的文章很难引用,因为到处都有不能印出来的话,不过这里倒有一个例子可以引用:      落潮的时候,只有少数患梅毒的美人鱼搁浅在淤泥中,圆顶大厅看起来像一所被旋风袭击过的射击厅。一切都慢慢地一点一滴地流回阴沟。有一小时左右之久,有死一样的平静,呕吐的脏物给打扫干净了。突然树木开始发出刺耳的声音。从林荫道一端到另一端,一阵狂叫似的歌声响了起来。这是一个信号,宣布交易所关门。剩下的希望都给收拾掉了。把最后一泡尿撇空的时间到了。白天像麻风病人一样溜了进来……         这一段文章节奏很好,美语的伸缩性和细腻性不如英语,但也许它有更多的生气。我并不认为我在《北回归线》上发现了本世纪的伟大小说,但是我的确认为它是一本出色的书。对任何一个能够弄到这本书的人,我竭力劝他一读。         1935年11月14日《新英语周刊》                  董乐山的这篇翻译质量很差,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离他上好的译作差距相当明显,不过,凑合看吧。作为米勒的处女作这本书确实有很多太过个人化又松散的天马行空迹象,不过奥威尔无论是文学评论还是政治评论都以苛刻又严谨著称,能得到他这样的评论已经可算是一本相当出彩的作品了。有意思的是,米勒对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倒是评价很高.........当然,在米勒的诸多作品中可以发现,他对朋友以及欣赏的作家及其作品,总是不吝啬溢美之词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05:34
    米周    《北回归线》到底有什么好读呢?初看起来尽是一些落魄艺术家和妓女的故事,甚至让人恶心。看完之后,《北回归线》给我的第一感受,竟然和我看后现代艺术的反应是一样的:这丫也能火?这丫也是艺术???我们下意识的去抵触这种对于丑陋的描写,因为它和我们心中固有的某种东西背道而驰。知丑,曾经被视为是人类进步的一大特征。知丑便要遮羞,遮羞侧必然带来禁忌。当知丑的过程基本完成的时候,禁忌的数量也达到了巅峰,人也最不自由。从此时开始,打破禁忌,就成了人类进步的新的特征。打破禁忌表面上看来是扬丑,但实际上却起到的是解放的过程。而在我看来,《北回归线》起到的就是一个解放的过程。      说到《北回归线》,就让我想起了《洛丽塔》。这两者读过之后的感受可以说很相近。人们对于纳博科夫这个人评价很高,一方面是因为一个俄国人能把英语运用成这个样子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其次,《洛丽塔》写于1950年代。那时候这个主题还是完全的禁忌。有些禁忌其实长久的存在于人们的意念里,只是从来不曾被触及。经过千年的遮羞史训练,我们对于内心中丑陋的呼唤毫无意识的视而不见。包括《北回归线》在内的一批作品做的,只是剥开了这层禁忌。就好像长途跋涉之后,每个人都有一双被旅游鞋捂坏了的汗脚,都想脱了鞋凉快凉快,却又恐于恶臭。这时候一两个勇敢的,或者说不要脸的人把鞋脱了,人们闻到脚臭时,也看到了那几个人连上销魂的表情,因此纷纷效仿。于是世界看起来不那么纯净了,人们的表现却更贴近于真我。这种精神自中世纪之后便已经存在,比如薄伽丘的《十日谈》就是很好的例子。之后的女权,性解放,宗教解放等等无不是这种精神带来的效应。      以上提到的种种解放,已经完成的,或者正在进行的,都是人类层面的。很高,很大,很广。而怎样才能解放每一个人?怎样才能打破每个人身上禁忌的枷锁,是一切人类层面上的解放完成后的终极目标。毕竟,真正的终极关怀其实在个人。      对禁忌的展示放在文学作品里其实是一种对人性的再剥离。这种再剥离使得文学作品读起来不再让人舒服,甚至恶心,却在另一个层面上推动了社会的前进——向自由与解放的方向前进。对禁忌的展示放在文学作品里有时候更是一种对人固有观念的亵渎。作者通过这种亵渎对人的观念完成一个先破后立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人们对于自己本身的解放。长久以来,人们对于自己阅读的文学作品,就好像是对待即将入口的食物一样,务必干净,小心至极。一本书,仿佛必须是文雅的,才符合人们的期待。当性交,娈童,吸毒等等被赤裸裸的写进书中时,能够使它们成为伟大作品的唯一说辞,必定是“打破了精神的枷锁”。二者,正是一系列人类层面上的解放完成后,需要在个人层面上发生的东西。这一过程的起始,刚好就发生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亨利米勒和纳博科夫等一群人写进了那一部部不敢让人苟同的“伟大的作品”之中。      人们对于文化上的期许其实并不仅限于文学。人们往往不愿相信莫扎特写过一首曲子,叫《来舔我的屁股》,而普希金也曾为了取悦那个全身只着一件大衣的女人而写了许多下流诗。解放意味着信仰的崩塌,而信仰,无论有一千种好,总会有一种坏处。这种坏处,是人类最终直视自己的绊脚石。丑陋之如一些性幻想,一些不如大雅之堂的小怪癖,做为人的本性,我们永远也改不掉,但让其曝光却又那样让人不安。《北回归线》为代表的一系列作品,将你生活中的蛆虫挖出来,放在强光下给你看,让你恶心,不安,却又无法摆脱,最后接受并心安理得的看着它们说:这没什么。当你在这些作品的诱导下完成了这一过程,你便终于得到了自由,并同时将这些作品的革命性增加了一番。      可惜这一过程实质上缓慢而艰难,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进展。但既然连我都读过了《北回归线》,它起码指明了最终解放的目标以及社会观念的发展方向,甚至人们的审美观。咋看起来(在《北回归线》中也有所表现),是陋习成就了那些不招人待见的艺术家。但细细想来,似乎并不是这样。不被人接受的艺术家们有异于常人,这种异于常人让他们看世界的方式有所不同,这让他们产生灵感,也让他们不为大多数人所欣赏。不被欣赏意味着心灵上的孤独,更意味着经济上的拮据。这让他们的生活区域堕落和底层化,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他们与普通大众间的距离。是灵感将他们带入堕落,而非堕落之后才有灵感。伦勃朗三百年前的境遇和今天的许多艺术家并无二致,大多数人对于新鲜的事物都是抵制的,而对三百年前的东西更能欣赏,因为习以为常。因此,等我们普通人再活三百年,也许会真正体会到亨利米勒的社会吧。      所有以上提及的改变,解放与革命性都是中性词。这些只是一个客观的描述。打破人性的枷锁并不确定是一件好事情,相反可能会让情况变糟。不过话又说回来,连人类的存在于毁灭都是一个遥远未来的不定数,谁又会真正在乎一本书呢?喜欢还是不喜欢,读过之后再说,都有道理。      “于是我想到,假如这个人类永远朝思暮想的奇迹原来什么都不是,只是甘地的这位忠实弟子在坐浴盆里拉的两截粗粗的大便,我认为这才是叫人惊叹不已的奇迹,比人们盼望的所有奇迹都来得更刺激。”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08:51
    蓝染    如果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中筛选影响他日后职业的因素的话,那么对巴尼罗塞特,我想这几点是至关重要的:1922年出生,父亲是银行家,迷恋亨利米勒的小说。   因为出身于一个中产家庭,罗塞特有几乎被父亲送进一所思想极其自由的学校。   在那里,罗塞特出版了油印杂志《反对一切》,参加了左翼色彩的美国学生联盟。1940年,他开始接触到亨利米勒1934年在巴黎出版的禁书《北回归线》,其对于异化的感受令他深有共鸣,“里面的性描写并没有打动我,真正吸引我的是小说里的反美国情感。”   因为出生于1922年,巴尼罗塞特才有机会赶得上“二战”,才有机会在战后反战、反美国情感,才有机会赶上“二战”之后美国的新浪潮文化,并成为一个中坚分子,用出版闹革命激情,用禁书蛊惑世道人心,在“另类”美国的螺蛳壳里做出了一个不小的道场。   因为迷恋亨利米勒,当罗塞特在1951年接手格罗夫时,这位亨利米勒的粉丝就计划完整出版《北回归线》这部小说,为了降低阻力,他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先试水温。   虽然历经波折,甚至被送上被告席,但是联邦法院最后还是准许出版,理由是“集中而生动的性描写本身并不构成淫秽”。就像兰登书屋诉讼《尤利西斯》一样,罗塞特打赢了《查泰来夫人的情人》的官司。从此,美国的司法体系放宽了对文学作品中性描写的容忍度。   有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铺路,格罗夫出版社紧接着出版了《北回归线》。   联邦法院虽然准许,但还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地方官司,罗塞特被控出售“一本淫秽、下流、猥亵、肮脏、充斥着虐待狂和受虐狂、令人恶心的书籍”。《北回归线》历经50场官司,几乎遍及美国每个州,1964年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这不是一部黄书,“它有社会价值”。   这家罗塞特29岁时创办的格罗夫出版社,将亨利米勒、博尔赫斯、杜拉斯、尤金尤涅斯库等诸多战后明星作家收入旗下,接连不断地推出其他出版社连碰都不敢碰的禁书,“跨掉的一代”以及所有被文坛、被传统拒绝的人,在罗塞特那里都成了座上宾。在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要想成为一名反主流文化的革命文青,就非要有一本格罗夫的书不可,如贝克特、米勒、金斯堡、凯鲁亚克、切格瓦拉等,你虽然可以不看,但是一定要有。   先锋虽然意味着无所不向,意味着自由,但是也意味着误解、争议、歧途,传统和正统对先锋的承认,总要假以时日,伴以着岁月的流逝和人心的缓和,所以当《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北回归线》、《在路上》等惊世骇俗的作品成为一种怀念的时候,尼塞特得奖了。   2008年,年已84岁的罗塞特,终于被授予美国国家图书奖杰出贡献奖。   这是个虽然迟到了,但是依旧到来了的奖,对罗塞特来说,那是对他和格罗夫出版社的肯定,对一代美国人来说,那是对二战后“在路上”文化的一种重温与回顾,逝者如斯。   三个多月前的2月21日,在这样一个平凡的没有任何背景的日子,89岁的罗塞特去世了,等到人们缓过神来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去世的那个人,曾经为他们贡献了那么多并不一定伟大但却激荡过人心人性里幽暗角落的好书,他带着他的叛逆和他的时代远去了。   “我拥有非凡的出版生涯,却并不为钱。我们不谈钱。”今天,读起来巴尼罗塞特这句话,仍然能牵动我们将被磨去的激昂,骚动之余,却既伤感又无奈,伤感的是我们怎么都不可能拥有“非凡的出版生涯”,无奈的是,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不为钱”和“不谈钱”。    当初,在出版这些情色禁书时,罗塞特是被认定为“在按下印钞机的电钮”,事实上这些书也不是不赚钱,但罗塞特的初衷,却并非为钱,而且他也不善生意,在拥有那么多脱销的禁书之时,他还是一个糟糕的商人,因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不会挑战法律,不会出版戏剧、先锋文学、性爱文学等没人出的书,在这一点上来说,罗塞特一点也不像个犹太人,更像个激进分子,无怪乎他被称为“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最危险、最大胆也最有争议的出版家”。   另外一方面,身为银行家独子的罗塞特,经营格罗夫出版社时虽然“不为钱”、“不谈钱”、“不挣钱”,但是他并不缺钱,这一点至关重要,一直在支撑着他出禁书、出好书的梦想。在这一点上,卓越的出版人和优秀的作家似乎有共通之处,就像别人问马克吐温:“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他回答说:“给他一百万美金,吃喝嫖赌样样来,然后再写出来。”   也许,有钱不但能使鬼推磨,还能让你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一个优秀的出版人。    当然,在钱之外,罗塞特还这样说起他的出版生涯:“我这一辈子都追随着我所喜欢的东西——人、物、书——当这些呈送给我的时候,我就把他们发表出来。我所做的从来都是我真正喜欢的。我没有固定的计划,但转而我们时常发现自己就在原有的轨迹上并未偏移。”   是的,光有钱还不够,你“喜欢的东西”在“轨迹上并未偏移”也是必不可少的。   回望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罗塞特置身的那个五光十色、离经叛道的文化道场,让他醉心于此,也扬名于此,从那里出发,罗塞特一辈子“在路上”,办杂志,做出版,他虽然1993年卖掉了出版社,但继续主编一本叫《常春藤评论》的杂志——他创办半个多世纪的阵地,那里有萨特、切格瓦拉、艾伦金斯堡等所有“色情”、“激进”的人们。   是的,罗塞特说得不错,“我们不谈钱”,因为钱背后还有更激动人心的东西!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3:41
    阿鬼        这本书用了一种很奇特的写法,介于意识流和叙事之间,自传体的现实与梦呓,那种叙事与意象,每一段读起来都像一首庞德的诗.    我对此书长期被列为淫秽禁书表示很不解,没错,书中有些描写确实粗俗,也许,我读的版本还是经过了"净身"的,即便如此,但我完全肯定这本书根本不以挑逗人的情欲为目的,既不屑,也没有达到这个目的.    仿佛一条银河,它从来不是一笔画成的,中间亿万星球独立漂浮,万有引力却使它们有规律地构建了银河,嗯, <北回归线>就是这种碎片式的流.有人说,和他相比,伍尔夫简直是弱智,这个对比我不敢赞同,但毋庸置疑,亨利.米勒是个天才,    这书还像一个思维吸尘器,把你脑袋里曾经思考过的,正在思考的,没有想过的那些念头都一股脑儿扫出来,让你惊讶,让你共鸣,让你继续思考,让你忘记.    读<北回归线>的时候我有一种读<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感觉,当然、当然,它们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但在我的感觉,就像一条跃上水面的鱼,从水上看来,这条鱼拼命昂向天空,从倒影看起来,这条鱼在竭力钻向水底.水面上的那个图像就是<约翰.克里斯朵夫>,水底的那个就是<北回归线>,它们是同一条鱼.    约翰克里斯朵夫一直在奋斗的一生与米勒恣意坦率耽溺纵欲的一辈子都映射着:人生它是一条绳索,有时候你沿着它爬上,有时候你拉着它滚下,有时候你抱怨绳索磨破了你的皮,有时候又庆幸它拉住了你.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4:51
    往巴比    最初听说此书,提及者兴奋异常,像描述新大陆一样,奈何中文版断货,买了本英文来看——迅速发现水平不够,读着读着就不知所云了。只好转投中文电子版。最近重拾英文版,比照之下发现人大版的翻译总体而言趋于求稳,有些意思模糊婉转的地方他也译得很模糊,估计是力求中文看上去不至太猎奇(原文那是相当猎奇),但是就我而言这是在削弱原文的特色。尤其是作者梦呓般地话题切换,或者是假不正经的讽刺糟糕的现状,我总觉得有些词是经过作者故意筛选的,可能仅仅是为了表现自己在某种绝望之下的俏皮感,而在中文版中阅读这个体验无疑日常化了许多。当然,那些大尺度情节翻译还是相当忠实……原文也是非常直白的叙述。      我对译本最大的意见集中在开头部分,在这里,读者将毫不设防地被扔进亨利·米勒的荒诞世界,并开始适应他的叙述方式。从我个人阅读体验来说,中文带给我的感觉远不及英文,就像磨光了棱角一样,外型都在,气韵却被削弱了,读者只能从一些淫词荡语中获得最接近原文的感觉。就举一个栗子吧。      It is the twenty somethingth of October. I no longer keep track of the date. Would you say – my dream of the 14th November last? There are intervals, but they are between dreams, and there is no consciousness of them left. The world around me is dissolving, leaving here and there spots of time. The world is a cancer eating itself away… I am thinking that when the great silence descends upon all and everywhere music will at last triumph. When into the womb of time everything is again withdrawn chaos will be restored and chaos is the score upon which reality is written. You, Tania, are my chaos. It is why I sing. It is not even I, it is the world dying, shedding the skin of time. I am still alive, kicking in your womb, a reality to write upon.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沌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沌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这一段我就觉得为了中文的流畅性让文字变得很累赘,我觉得原文是十分有节奏的,而我初读这段时一头雾水,我不认为译者有把米勒这段文字中想表达的音乐创作与历史形成的类比逻辑理清。下面这段是按照我自己的理解翻译的,仅供参考。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具体的日期我早已没了概念。你会不会怀疑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号做的一场梦?有几次间断,但是都在梦境之间,中间的记忆已经完全消失。世界正在我的周身溶解,四散留下孤立的时间点。世界是自噬的恶性肿瘤;我在想,当永寂临降世间万物之时,音乐终将凯旋。当一切回到时间的子宫,混沌复还,这混沌将成为现实用来书写的空白乐谱。你,塔妮雅,正是我的混沌。我为此而歌。并不只是我,整个世界都在死去,蜕去时间的表皮。而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踏,去谱写我的现实。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9 23:05
    RockDJ    “米勒的作品最具代表意义的一点是,他既不想推动历史进程前进,也不想把它往回拉,他只是忽视它。他比绝大多数'革命的’作家还坚信,西方文明终将灭亡;只不过他不觉得自己该为此做点什么。罗马正燃烧的时候,他在闲逛,而且,跟绝大多数也在闲逛的人不同的是,他在闲逛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那熊熊火光。“   --------George Orwell 《在巨鲸的肚子里》1940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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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目录

    《北回归线》-总译序

    中国人民大学杨恒达

      亨利·米勒是一位有争议的作家,他最初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都是先在法国面世的。由于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英语国家长期拒绝发表他的作品,所以他最初在英语国家默默无闻。英语国家的广大读者读到亨利·米勒的上述三部作品,首先还要感谢盟军在1944年以后来到巴黎。英美军队的军人及随军人员在巴黎市场上发现了亨利·米勒的书,争相传阅,并把它们偷偷带回英美等国。亨利·米勒的作品意外地比那些流行的文学精英们获得了更广泛的读者,但是,由于许多人仍然把亨利·米勒看作专写“淫秽作品”的作家,他的主要作品都无法在美国公开发表。后经过长期努力之后,美国终于+1961年对《北回归线》解禁,允许它在国内公开发表。

      两年以后它又得以在英国公开发表。随着对他其余作品的解禁,亨利·米勒的名字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变得家喻户晓,他被六十年代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参加者们奉为自由与性解放的预言家。

      但是,亨利·米勒的意义还不限于此。他作为一个文学家所开创的风格和特色,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当时文学界一些优秀人物的称赞。《荒原》的作者T·S·艾略特把《北回归线》称为“一本十分卓越的书”,“一部相当辉煌的作品”,“在洞察力的深度上,当然也在实际的创作上,都比《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好得多。”艾略特的一些朋友们,包括英国著名诗人、学者、艺术评论家赫伯特·里德和美国著名诗人、意像派代表人物艾兹拉·庞德,也都很赞赏亨利·米勒。里德声称,正是因为亨利·米勒违背了人们在审美、道德、宗教、哲学等方面的传统期待,所以他才有可能作出“对我们时代的文学最有意义的贡献之一”。里德承认,亨利·米勒也许是“文学史上最淫秽的作家”,但是他把这看作是对亨利·米勒的绝对诚实的一种称赞。认为这是他的活力的关键性标志。里德认为,“使米勒在现代作家中鹤立鸡群的,是他毫不含糊地把审美功用和预言功用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庞德则认为《北回归线》“大概是一个人可以从中求得快感的唯一一本书”,“即使不能赛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至少也比“弱智的女性伍尔芙”写的“那种只有二分之一才气的粘乎作品更加是永久性文学的一部分”。英国诗人、小说家劳伦斯·达雷尔曾经说过:“今日之美国文学以他(米勒)所做之事的意义而开始,也以此而告终结。”美国当代较为知名的诗人、评论家卡尔·夏皮罗把亨利·米勒称为“现在活着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美国当代著名的犹太血统作家诺曼·梅勒在七十年代中期热情为亨利·米勒编纂文集,并称《北回归线》为二十世纪一二十本最重要的美国书籍之一。

      亨利·米勒受到文学界著名专家、文人,学者的如此赞扬绝不是偶然的,但他的作品有强烈争议,亦是事实,那么如何来理解和把握他的创作呢?

      我们首先应该把他看作西方现代文明的批判者。

      亨利·米勒生活的时代正是西方现代文明发生重大危机的时代。西方社会发展到20世纪初,已建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科学技术和工商业都达到了空前发达的程度,人类战胜贫困与苦难的那一天似乎为期不远。但是,恰恰是在这样的时候,西方社会面临一场重大的危机,高度的物质文明使人们过分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但是社会生产力并未达到使每个人的欲望都得到满足的地步,社会的政治制度更是远没有使社会分配趋向合理。于是,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囚为争夺世界、分赃不均而爆发了世界大战,社会的两极分化使许多国家爆发了革命。西方几个主要的发达国家虽然没有直接爆发革命,但是国内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尤其是精神危机席卷西方各国,这种精神危机从根本上讲是信仰危机,西方人对历来信仰的上帝,对资产阶级兴起以来大力提倡的“自由、平等、博爱”,甚至个人和自我都产生了怀疑。如果西方人可以因为现代物质文明而感谢上帝的话,他们却痛苦地发现,上帝无法把他们从灾难和痛苦中拯救出来,上帝的权威地位动摇了,随着上帝地位的动摇.人们比一百多年前因发现启蒙思想家的“理性王国”未能真正实现而感到痛苦的浪漫主义者更痛苦地发现,资产阶级当年登上政治舞台时引以自豪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不但远未变成事实,反而成为统治者无耻地淹盖尖锐的阶级矛盾、悬殊的贫富差别、野蛮的掠夺与镇压的遮羞布。人与人之间变得疏远、冷漠,甚至仇恨,西方社会一贯重视的个人在这样的人际关系中深感困惑,从而对自己的地位和处境产生怀疑,甚至无法认识自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新一代西方人渴望寻回自己的家园,渴望寻回自我,但是以往的文化传统使他们感多窒息,感到绝望,于是他们迷惘彷徨,并成为西方文化传统的强烈反叛者。亨利·米勒就是这样的反叛者之一。

      亨利·米勒1891年12月26日生于纽约一个德裔裁缝的家庭。亨利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因为逃避德国的兵役而来到纽约的,尽管像许多来到美国的德国移民一样,他们很快就被美国社会同化了,但是我们从亨利·米勒的创作与言论中,仍然可以看到德国文化的许多影响。在这方面,亨利·米勒既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又同欧洲文化,尤其同德国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对人生与社会的哲理思考,往往显示出德国思想家的某些特点,有入木三分的洞察力与敏锐而丰富的想象力,后来,在1930年至1939年这近十年中,他又长期生活在法国,对欧洲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对西方文化、西方现代文明的批判不仅立足于美国,而且立足于欧洲,有一定的普遍性。

      亨利·米勒的父亲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修养的裁缝铺老板,后来又嗜酒成性,亨辛·米勒出生后不久,全家从曼哈顿搬到东河对岸的布鲁克林,居住在工厂和小商小贩中间。成长中的亨利·米勒所处的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都不十分优越,亨利·米勒也没有受过很高的正规教育,他1910年进入纽约市立学院学习,两个月后即放弃学业,然后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职业:水泥公司的店员、陆军部的办事员兼不拿薪水的《华盛顿邮报》见习记者、他父亲裁缝铺的小老板、电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以及洗碗工、报童,垃圾清理工、市内电车售票员、旅馆侍者、打字员、酒吧招待、码头工人、体校教师、广告文字撰稿人、编辑、图书管理员、统计员、机械师、慈善工作者、保险费收费员、煤气费收费员、文字校对员、精神分析学家,等等,有的工作他干了甚至不到一天。丰富的生活经历为亨利·米勒的创作提供了广泛的素材,他在这些经历中的深入观察和各种深刻的感受又使他的创作不落俗套,既有坚实的生活基础,又有富于哲理的思想内容,并以创新的形式加以表现,亨利·米勒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显然比他的同时代美国作家要晚,而且成名也晚。年纪比他轻的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等作家,在20年代都已小有名气,或已有了相当的成就,而他那时候却还在为生活奔忙。他发表第一部作品时已经四十三岁,也可谓大器晚成。在文学上成功得晚自有晚的好处,由于作家思想上已比较成熟,又有丰富的阅历,见多识广,所以更容易一上来就形成自己的风格,作品中反映的问题也往往更为尖锐,更能一针见血。

      亨利·米勒大概就是这样一位作家。他曾自称为“流氓无产者的吟游诗人”,可以说,这是对他自己创作风格的最好描绘。

      自从他发表第一部作品《北回归线》以来,他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批判风格,专写一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物,通过他们来攻击西方社会,并不惜使用污秽的语言。他所写的这些人物大多是他自己在丰富的生活经历中接触过的,他所用的语言也是他所接触的那一阶层人普遍使用的语言。他通过他笔下那个表面粗野的社会来表达他对西方社会深思熟虑的看法。就这方面来讲,他虽然比大多数作家出道晚,但一出道即显示出他的优势,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他所混迹的那个社会,他所接触的三教九流,以及他所从事过的各种职业。

      亨利·米勒对西方文化和西方社会的批判受到西方现代思想领域内尼采哲学思想和施本格勒关于西方文化没落等学说的深刻影响。尼采如同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一直在试图确主人的真正价值,但是,他深切地感到,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伦理道德、宗教及个人主义传统不但没有帮助人真正确立自己的价值,相反,却使人越来越感到正在失去自我,正在受到强大的异己力量的无法摆脱的控制,人变得更加无耻、卑微、懦弱。20世纪西方人普遍感到失去自我的痛苦,敏感的尼采在19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强烈地感受到了,所以他提出:“成为你自己!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所想的一切,所追求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亨利·米勒在同西方文化、西方社会的冲突中有着同样的感受,所以他那种寻找自我、寻找家园的意识在创作中强烈地表现出来,他在《黑色的春天》一书最后说:“今晚我愿意想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姓名、没有祖国的人,一个我所尊敬的人,因为他和你绝无共同之处,——这便是我自己。今晚我将考虑我是什么。”亨利·米勒由于亲身经历了20世纪西方社会中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冲突,所以他那种失去自我、失去家园的感觉更为强烈。在西方社会里,人可以有自己豪华的家,但仍然没有自己精神的家园,因此,德国哲学家施本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一书对他有很大影响。施本格勒相信西方已经度过“文化”的创造阶段,进入了反省和物质享受的阶段。未来将是无可挽回的没落。亨利·米勒从西方的物质文明中看到了整个文化的没落趋势,他接受了施本格勒启示性的观点以后,更感到在这种趋向没落的文化氛围中无家可归。

      为了找回自我,找回家园,亨利·米勒形成了强烈的反叛精神,他的这种反叛精神所采用的方式,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拉伯雷十分相似。拉伯雷以激烈的口气,粗俗污秽的语言,猛烈攻击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经院哲学及其支柱巴黎神学院、法院、教会等,这同我们在亨利·米勒作品中看到的那种口气和语言何其相似乃尔,两人甚至在谈论拉屎撒尿的问题上都有很多共同之处。亨利·米勒似乎是和拉伯雷一样,故意公开谈论人们日常交往中往往避讳的东西,来表示一种精神的反叛。

      亨利·米勒的精神反叛尤其表现在反传统方面。他在西方文化氛围中感到十分压抑,同时他又是在一个一贯标榜民主自由的国度里长大的,思想上较少束缚,所以他寻求自由,寻求自我,强烈反对传统的束缚。当年惠特曼通过歌颂民主、自由、自我而宣扬的美国精神,他试图摆脱西方传统,希望建设一个新型国家而做的美国梦,似乎都在亨利·米勒身上复活了。只是亨利·米勒没有惠特曼那种豪放的热情,而且他既做着美国梦,又是美国梦的批判者。他在反传统方面要比惠特曼更为彻底。他在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为取什么书名费了一番琢磨,他考虑把这部小说称作“醉酒巴黎”,不久又提出两个书名,请他的好友阿那依斯·宁帮着出主意,一个书名叫“我歌唱赤道”,这是用的惠特曼的口气。另一个书名就是“北回归线”。阿那依斯·宁由于爱好占星术而相中了后者。“北回归线”的英语原文是“Tropic of Cancer”。“Cancer”是天文学上的“巨蟹座”的意思。亨利·米勒自己也喜欢这个书名。因为他由此而联想到许多。他在笔记本里摘抄了古罗马讽刺小说《萨蒂利孔》中这样一句话:“我自己出生在巨蟹座下,因此我独立自主,在海上和陆地上都拥有大片领地。”蟹可以横行不羁,像征着自由的精神,亨利·米勒以此自喻,表明他要从各个方向自由地批判一种已经开始没落的文明的种种弊病,要从传统的固定轨迹中解脱出来。所以他要比惠特曼向往一种更彻底的美国式自由,要同所有的传统决裂,也包括已在美国形成传统的美国梦。

      另一方面,“Cancer”一词作为普通名词,又有“癌”的意思,大多数人得了癌症以后必死无疑,亨利·米勒要像死神一样来宣告那个他在那里成长起来的国家及其文化的死亡,因为它已经得了“杨梅大疮”。

      亨利·米勒在反传统方面同两位法国作家很相似。其中一位是像征主义诗人韩波。韩波一生穷困潦倒,但是他拒绝工作。

      他到处流浪,酗酒,搞同性恋,生活上无拘无束,所以他反对宗教、道德及任何传统的束缚,他甚至要摆脱个人人格的束缚和语言的束缚,要成为“永恒”的代言人,要去掉单调的公认含义和逻辑内容,试图创造出能表现诗的意境魅力的新语言形式。同亨利·米勒相似的另一位作家是超现实主义的领袖人物勃勒东。他倾向子无政府主义,对以理性为核心的传统理想、文化、道德产生强烈怀疑,因为他认为,人的理性已受到资本主义文明的毒害。为了摆脱这种毒害,人必须保持内心生活经验的独立性,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不受传统的任何束缚,这样才能改变世界和人性。为了实现这一久,他强调艺术上的绝对自由,这就是消除梦幻与现实、理性与疯狂、客观与主观之间的界限,自动写作是勃勒东在艺术上企图彻底打破传统、追求绝对自由的一种尝试。亨利·米勒和这两位法国作家在反传统方面的彻底要求使他们三人在文学创作所表现的内容和采取的形式上有许多共同点;但是,亨利·米勒认识到,文明对人性的压抑就在于理性不断迫使现代人屈从于现代文明所形成的一套传统,所以他甚至比以勃勒东为首的超现实主义者们走得更远。他决心要适应现代人的迫切要求,不是像勃勒东那样再现无意识,而是提出了意识的必要性。

      我们应该把亨利·米勒看作自我的重建者。

      亨利·米勒被人称作是自卢梭以来写出了最好的忏悔作品的人。卢梭的〈忏悔录〉是一部作者敢于进行自我解剖杰作。

      由于卢梭在作品中公开谈论当时人们羞于公开的那一部分自我,所以他的这部作品很难为他思想保守的同时代人所接受,但是卢梭追求个性解放的勇气却鼓舞了他身后的许多作家。

      一个人如果老是回避自己的这一部分自我,或那一部分自我,尤其对自己那部分丑陋的自我老是躲躲闪闪,讳莫如深,那么他最终将变得十分虚伪,他真正的自我也将开始异化。处于这种状况下的人,不但不会改正自己的错误和过失,反而会扭曲人的自然本性,使人的表里差异越来越增大。卢梭希望人的自然本性的回归,是他“回归自然”的主张在个性解放问题上的体现,也是他重建自我的努力。亨利·米勒虽然自称他尝试了几次都没有能够“啃完”卢梭的《忏悔录》,但是他自己却写了更大规模的《忏悔录〉。他的作品大多是自传式的,他向卢梭一样,通过写自己,尤其通过写自己的过失、不幸、痛苦、迷惘,来揭露和控诉社会对人的腐蚀,文明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扭曲。他要写出自己真正的经历,录下自己真正的真实。他在《北回归线)中引用了19世纪美国超验主义作家爱默生的一段话:“这些小说将渐渐让位给日记或自传——富于感染力的书籍,只要一个人懂得如何在他称之为自已经验的东西中选择真正是他经验的东西,懂得如何真实地记录真实。”亨利·米勒十分推崇爱默生,他认为爱默生对他有特殊影响。他曾告诉阿那依斯·宁:“我要把瓦尔多·爱默生捧上天去,就是为了向世界证明,曾经有一位伟大的美国人——而且不仅如此,因为我曾经受过他很大影响,他同我认为是我更好的一面的一整个侧面的我相联系。”看来,爱默生对亨利·米勒在通过写传记式小说来重建自我方面有很大影响,亨利。米勒在《我一生中的书》中,专门有一段话评论表达个人真实的困难和在不可避免的永恒竞争中揭示各种自我的困难。他说:“爱默生预言的会随时间推移而越来越重要的自传式小说,已经取代了伟大的忏悔录。这种文学体裁不是一种真实与虚构的混合物,而是真实的扩展与深化。它比日记更可信,更真实。它不是这些自传式小说的作者提供的事实的无价值的真实,而是情感、反思、理解的真实,经过消化与吸收的真实。一个人揭示自我,都是同时在各个层次上进行的。”亨利·米勒深感揭示这种真实之困难,但他仍不懈地努力,通过揭示在文明社会里受到压抑或被忽视的自我,来重建他真正的自我。尽管亨利·米勒笔下的自我往往显得卑鄙、无耻、下流,但他写这些方面并不是为了宣扬这些事实,而是要表现一种情绪,一种反思,揭示出他在文明社会里所受到的真正压力和他不得不作出反应的那种强烈性,所以,亨利·米勒的重建自我,不仅注重于更完整的自我形象,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要表现内在的自我,表现渴望回归自然的内在的自我。

      亨利·米勒在作品中表现渴望回归自然的内在自我,特别注重两个方面。

      其一,他十分怀念他在布鲁克林的儿童时代与青少年时代,他把对儿童时代、青少年时代种种经历和体验的回忆同梦境和幻觉结合在一起。亨利·米勒似乎在儿童的天真烂漫中看到了未受扭曲的人性,所以他笔下的儿童,尤其是他儿童时代的自我,都顽皮、粗野,好奇心强,喜欢探究自然与人生的秘密。身在世界性大都市,却仍然带有许多自然的倾向。纽约是受资本主义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弊病影响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在纽约市及其周围生活,即便是儿童也难免不受影响,但是亨利·米勒把自己在布鲁克林的那段生活看作一种像征,一个同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相抗衡的真正自我的基础他的怀旧代表着对回归自然的向往,他的梦境和幻觉则表现出摆脱文明与理性束缚的倾向。

      其二,他突出了性的问题,以大量性描写来表现人性受到文明的压抑而爆发出来的发泄式的反映人性从机器文明中逃回自然、逃回原始世界的强烈愿望。

      亨利·米勒因为大量性描写的问题曾不断受到指责。当然,他确实在这个问题上有津津乐道的地方,但是我们绝不能将他等同于一个色情作家,认为他趣味低级,淫秽下流,而应该联系他的思想倾向和全部创作加以客观全面的分析。

      亨利·米勒从小就对异性抱着一种提防的态度,对她们存有戒心。这是他母亲造成的,因为她对他要么过于冷淡,要么过分关心。如果他不严格地照她的话去做,她就一句好话也不会对他说;但是如果他的表现表明他是妈妈的宝贝儿子,她就把他捧到天上去。她是一个要求尽善尽美的人,要取悦于她极其困难;在他尽了最大努力来取悦于她,而她却还是把他从身边推开的时候,她就使他对他自己产生怀疑,并躲避她,他也不可能轻易求得父亲的感情,不可能指望父亲成为他的典范。因为他受母亲影响,看不起父亲,他知道,他的父亲和他自己都不能使母亲满意,所以他从小就害怕在女性面前的失败,同时又很想探究女性的秘密。长大以后,便总是想在女性身上试一试自己获得成功的能力。于是他在性的方面采取了竭力想打破拘束的态度,继而发展成在性爱问题上十分随便。他结过五次婚,还同许多女人发生过性关系,并在作品中作了大量与此有关的性描写。他试图以自由的性爱观念找回自己从小在女性面前失去的自我,同时,由于他深感人性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受到压抑。他便试图以原始的性爱方式寻回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失去的自由。至少,他认为性爱可以使人的想象力获得自由。“我们可以从爱中期待任何东西……我们内心的贫富是同我们的想象力成比例的。爱将镜子擦洗干净,没有相应的爱的飞跃,就不可能拓展我们的想象力。”

      总之,亨利·米勒希望在作品中重新建立一个完整的、真正的自我形象,这个自我善良正直,嫉恶如仇,富于同情心,有追求,有独特见解,但同时也卑鄙无耻,轻率鲁莽,放荡不羁,悲观失望。正像亨利·米勒在一部有关他的电影中所说,“我的书就是我所是的那个人,我所是的那个困惑的人,那个随随便便的人,那个无所顾忌的人,那个精力充沛、污秽下流、爱吵爱闹、细心体贴、一丝不苟、说谎骗人、诚实得可怕的人。”亨利·米勒在作品中重建的自我有助于我们更好、更完整地了解西方现代社会中人的真实的精神面貌和多面性。

      我们还应该把亨利,米勒视为文学上的革新者。

      亨利·米勒在作品中重建自我的努力使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体裁,这就是他的自传式小说。这种自传式小说不同于其他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因为亨利·米勒不仅像其他作家那样写了外在的自我和内在的自我,他还写了处于理性状态中的自我,即梦境、幻觉、遐想等等中的自我;他不仅写了社会关系中的自我,也写了自然状态中的自我,即处于最简单的生命运动中,排除了一切伦理道德、宗教等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的自我。另外,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是,其他作家写自传体小说一般主要采取现实主义手法,而亨利·米勒却自由地大量运用了各种现代派的手法,并将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他的自传式小说成为探索综合使用现代派手法来表现作为现代人代表的亨利·米勒的生存状况,重建一个亨利·米勒的完整自我的革新尝试。一位亨利·米勒的研究者指出:“米勒从小就显然是一个废寝忘食而又敏感的读者,他在书本中寻求超越几俗的体验。因为如他经常承认的那样,他在大大小小的行动中都无甚英雄举动,所以文学形象就成为个人颂扬的代用品。他把大多数文学都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宣传。他完全不加区分地从冒险故事、浪漫化的历史,传记推而广之,一直到异国情调、神话色彩浓厚的历史(克里特,中国,亚特兰蒂斯);到通俗的浪漫传奇(哈格德,显克微支,贝拉米);到叛逆的美国人(瓦尔特·惠特曼,舍伍德·安德森,爱玛·戈德曼);最后,到更极端、更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欧洲现代派(陀思妥耶夫斯基,尼采,斯特林堡)。富有灵感的著作和启示文学作品——尼采以及施本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在30年代初的米勒看来尤其是自我辩解式的——同先锋派的表现主义、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以及乔伊斯,桑德拉尔,塞利纳等)相混合,所有这些点点滴滴、不同方式的修辞手法与风格,都混合出现在他的‘自传’中。”

      由亨利·米勒开创的这种新型的独特体裁看来,他不仅是一位极力推行先锋派文学主张的革新者,也是各种现代主义手法的集大成者,他有丰厚的文学基础,在对他有深刻影响的作家中,既有巴尔扎克等一大批传统作家,又有韩波、劳伦斯等一大批反传统的现代派作家,他甚至还受到东方文化的影响。所以,他虽然是一位反传统的作家,但他既继承了古老的文学传统,叉继承了19世纪以来西方文学中反传统的传统,在此基础上他创立了自己的独特风格,并以此影响了诺曼·梅勒等一大批重要作家,正因为如此,他得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独特的地位。

      以上我们谈到了应该如何来客观地把握亨利·米勒这个作家的创作,对他创作上的特,久和风格基本上作了肯定,并对这些特点和风格的来源作了一定的探讨。必须指出的是,他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引起许多争论,绝不是没有原因的。虽然在现代西方性开放的社会里,已经没有人再来指责亨利·米勒作品中过多的性描写了,但是,一部讲究艺术技巧的好作品总是要尽量避免对任何事物,包括性,作赤裸裸的描写。一部曲径通幽的作品读起来才更有味道,更令人回味无穷。所以,亨利·米勒虽然将作品中大量的性描写主要作为他重建自我和向现代西方文明提出挑战的手段,但是他也确实在艺术性方面付出了代价。另外,他的作品还有不少涉及占星术等等的神秘主义内容。

      使人感到晦涩难懂;他使用的污言秽语太多,有损于文学的高雅性;作品结构太散,人物性格刻划不足,也削弱了他作品的艺术性。

      亨利·米勒的名字由于多方原因原来在我国十分陌生,不久前由于非法出版的《北回归线》和《南回归线》中译本的发行,才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现在,在时代文艺出版社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这位在文学史上占独特地位的作家及其主要作品,包括他最初发表的三部作品《北回归线》、《黑色的春天》。《南回归线》和《殉色三部曲》:《性爱之旅》、《情欲之网》、《春梦之结》以及诸多的文论、游记、回忆录、散文正式介绍给中国读者。希望中国读者能通过这些作品,更好地了解西方社会,了解亨利·米勒对西方文化的批判,也领略一下亨利·米勒独特的文学风格。

      199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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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痴人说梦--代译序

    ——试论亨利·米勒及其代表作《北回归线》——代译序在梦中,人尽可以任凭幻想这匹野马随意四处驰骋,而痴人之梦必然更不顾羞耻、荒诞离奇。从某种意义上讲,《北回归线》便是现代美国文学界痴人、怪人、狂人亨利·米勒的白日梦。

      《北回归线》及亨利·米勒的其他作品曾在英美等国长期受禁,无法刊行,因而只得经诗人艾兹拉·庞德帮助先在巴黎问世(1934年),直至六十年代初才由“丛林”(Grove)等出版公司在美国出版。嗣后,属于英国科林斯出版集团的“格拉夫顿出版社”也在英国出版了米勒的书。然而,出于迫不急待地希冀品尝“禁果”的人类天性,早在三十年代此书出版肇始米勒便不乏大批读者乃至崇拜者。据史料记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攻入纳粹占领下的巴黎后就开始在各图书馆寻觅“臭名昭著”。《北回归线》和《南回归线》。米勒及其作品多年来在美国文学界历经亦褒亦贬、大起大落的磨难,他甚至是“世界文学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少数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同时也是近年来出版的一些美国文学作品选集必定收入的一位作家。尽管米勒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北回归线》1961年获准在美国发行后第一版很快即告售磐),一些正统的文学评论家们仍将他的作品视为“不宜付梓”的,因为它们“像一股汹涌的、无法遏止的溪流,从疯狂过渡到肮脏、色情”。《北回归线》是米勒的代表作,该书在英语国家出版后使更多的读者得以窥见它的全貌并作出较公允的判断,因此近二三十年来米勒的影响与日俱增。

      英美文坛上的一些著名人物也高度赞扬米勒,认为他是美国文学史上颇具独创性的作家,他的《北回归线》具有启示录般的重大意义。诺曼·梅勒说:“《北回归线》无疑是米勒最优秀的作品,同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一样,此书致力于文体与文学意识的革新。这是我们这个世纪十或二十部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你只消读上二十页便知道一个文学奇迹正在出现——以前从未有人这样写过,以后也不会有人以这种文体写得这么好。”英国作家劳伦斯·达雷尔宣称:“我认为《北回归线》可以同《白鲸》相提并论。”美国诗人卡尔·夏皮罗非常推崇米勒,认为应让他的作品集替代美国每一旅馆房间里摆的《圣经》,并称他为“仍在世的最伟大的作家”、“仍在世的(精神上)最最高大的人”。他认定米勒同尼采和D·H·劳伦斯一样,同属震聋发聩、向传统发起挑战的思想家。

      到了五六十年代米勒的主要作品均已问世,他的声誉达到了顶点。“米勒随心所欲地使用语言,选择题材,对成千上万因文学创作不再受到审查而获益的作家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时,美国及欧洲文学界才真正认可了这位已渐入老境的作家。

      米勒1891年生于纽约市一个德裔美国人家庭中,曾在纽约市立大学就读,但两个月后便辍学了。校园生活枯燥乏味,各种校规校纪令人难以忍受,相比之下倒是社会这所大学更使他觉得如鱼得水,其乐无穷。他的阅历相当丰富,曾当过工人、职员、校对员、教师、编辑、人事部门经理等,饱尝生活之艰辛。

      在写作之余他还喜欢绘画,是颇有造诣的业余画家,曾在英美两国举办过个人水粉画展。同海明威、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格特鲁德,斯泰因、阿那依斯·宁等人一样,米勒亦是二三十年代美国旅欧作家之一,1930—1939年间旅居法国巴黎等地。

      回国后他定居加利福尼亚州,直至1980年去世。

      米勒著有七部小说。两部剧本及许多书评、游记、回忆录、书信集和论文集。两部“回归线小说”当属他最著名的作品,而1949—1960年间出版的“殉色三部曲”(《性爱之旅》、《情欲之网》、《春梦之结》)——加上《黑色的春天》(1936)和《在克利希度过的平静日子》(1956)这两部纪实小说——亦是研究其生平的重要资料。《马洛西的大石像》与《空调恶梦》是两部游记,文笔生动、流畅,也很受评论家重视。

      米勒自幼聪颖过人,手不释卷,在三十三岁辞去工作专事文学创作之前,就已读过西方和东方许多文学家、哲学家的代表作,诸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斯特林堡、尼采、兰波、罗摩克里希那、老子、诺斯特拉达莫斯(1503—1566,法国预言家)等。他还潜心研究过佛教掸宗、荷兰后期印象派画家凡高的绘画、日本画家葛饰北斋的浮世绘、古犹太苦修教派的教义、神秘学、星相学这样一些令常人觉得稀奇古怪的学问。在英语作家中他并不推崇公认的古典大家,却醉心于卢梭、康拉德、爱默生、D·H·劳伦斯等富于叛逆、创新精神的英美作家,自己也继承并高扬了这种精神。

      无论在写作风格还是在思想倾向上,米勒均有独到之处,既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位英美作家,也比他身后的众多模仿者更具特色。他是美国文坛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位怪杰。他和同时代的另一位美国作家、美国现代派小说鼻祖格·斯泰因是二三十年代美国旅欧作家中最具影响的人物,而且两人有许多共同之处——都曾被误解,其才能和地位多年后才得到承认,都是与现存社会伦理、价值观格格不入的虚无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斯泰国的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观念体现在其作品的语言及逻辑方面,而米勒则主要体现在其性道德观和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方面)。

      在欧美各国取得“轰动效应”的《北回归线》究竟是怎样一本书呢?

      《北回归线》是米勒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也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书。此书以回忆录的形式写就,米勒在书中追忆他同几位作家、艺术家朋友在巴黎度过的一段日子,旨在通过诸如工作、交谈、宴饮、嫖妓等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夸张、变形生活细节描写揭示人性,探究青年人如何在特定环境中将自己造就成艺术家这一传统西方文学主题。

      从艺术形式上看,米勒的“回归线小说”同斯泰因的《商第传》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一样,创造了一种新的小说形式——用挪揄、夸张的笔触即兴描写自己的一段时间内的全部经历,不论是美还是丑,同时掺进一段段怪诞、冷峻、出人意料的议论。《北回归线》没有连贯的或贯彻始终的情节,也不标明章节(分为十五部分),作者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对他的素材从不作任何选择和梳理,如书一开始提到作者住在波勒兹别墅,作者的朋友鲍里斯发现自己身上生了虱子,作者便:“剃光了他的腋毛”。接着作者评论道:“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怎么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此后他又根据鲍里斯对天气的预测联想到“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点明书名的另一层含义。一事一议、触景生情,这是米勒在《北回归线》及其它几部作品中的习惯写法,有时兴之所至的大段议论反倒比漫不经心、娓娓道来的一则则轶闻趣事占去更多篇幅。作者的想象力异常丰富,往往由一件日常小事引出许多跳跃式的、不符合逻辑的、匪夷所思的联想,发出令人莫名其妙、甚至目瞪口呆的感慨。

      “沿着香榭里舍大街走着,我不断想到自己真正极佳的健康状况。老实说,我说的‘健康’是指乐观,不可救药的乐观!我的一只脚仍滞留在十九世纪,跟多数美国人一样,我也有点儿迟钝。卡尔却觉得这种乐观情绪令人厌恶,他说,‘我只要说起要吃饭,你便马上容光焕发了!这是实话,只要想到一顿饭——另一顿饭,我就会活跃起来。一顿饭!那意味着吃下去可以踏踏实实继续干几个钟头,或许还能叫我勃起一回呢。我并不否认我健康,结结实实,牲口般的健康。在我与未来之间形成障碍的唯一东西就是一餐饭,另一餐饭。”

      米勒想到自己“极佳的健康状况”,又将它等同于乐观。十九世纪是西方社会蒸蒸日上、西方文明锐不可挡的时代,因此人们洋溢着乐观情绪。“一只脚仍滞留在十九世纪”即暗示他同前人一样乐观。接着米勒又想到卡尔的话,随即将“乐观”与“一顿饭”,一顿几乎是万能的饭等量齐观。

      米勒的无逻辑性或非理性还表现在他喜欢把彼此间毫无联系的事物杂乱无章地任意罗列在一起。这类罗列在其作品中俯拾皆是。

      “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早日广尝从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同朋友聚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

      米勒的另一文体特点是连篇累犊、不厌其烦地写幻觉和梦幻,于是现实与幻觉,现实与梦境、现实与虚构往往不留痕迹地结为浑然一体,使读者产生非理性的直观感、直觉感。

      看到几个****女人在未铺地毯的地板上翻滚,米勒由她们“光滑、结实的”光屁股联想到“台球”、“麻疯病人的脑袋”以后,“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鲜艳、光亮的台球上出现了一道黑洞洞毛茸茸的缝……瞧一眼这个黑洞洞的、未缝合的伤口,我的脑袋上便裂开一道深深的缝:所有以前费力或心不在焉地分门别类、贴标签、引证、归档、密封并且打上印戳的印象和记忆乱纷纷一拥而出,就像一群蚂蚁从人行道的一个蚁穴中涌出。这时地球停转了,时间停滞了……我听到一阵放荡的歇斯底里的大笑……这笑声使那个台球鲜艳、光滑的表面起了皱褶……”无情节导引的漫谈,介于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梦吃、幻觉,无拘无束、甚至有时是病态或疯狂的自由联想及语词的任意排列组合……这类“痴人说梦”式的文字游戏令读者不禁怀疑此书能否纳入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范畴。诺思罗普·弗赖伊将虚构散文作品(fictlon)分为四种类型:小说(novel)、自白(confession)、剖析(anatomy)和传奇故事(romance),同时也不排斥这四类因素并存于一本书中的情形。依照弗赖伊的分类,《北回归线》当然不是“小说”,更不是“传奇故事”,倒像是“自白”与“剖析”的结合。它所叙述的并非处于常规因果关系中的人物活动,而是混沌般乱哄哄的背景下一群不受寻常社会规范制约的叛逆者有悸常理的破坏性言论和行动。

      换言之,本书属于认真、严肃探讨人生重大问题的“实验小说”(experimental nove1)。这类小说的远祖可追溯至塞万提斯、拉伯雷,甚至希腊、罗马史诗。例如,施威荣先生就曾指明《北回归线》中的“拉伯雷笔法”。通览全书,实验小说常用的多种技法均可在其中找到,如从本文引述的几个片断中读者便可发现或归纳出“离题”(digression)、“罗列”(catalogue)、“叙事方式转换”(shlft of modes)、“过度描述”(extravagancy)、“亵读神圣”(profflnatlon),“神圣化”(sanctification)等。

      《北回归线》中梦呓式笔触可归于某种“自动写作”(automatic writing)。“自动写作”原指“在不受意识控制的状态下写作”,由于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它实际上只是指在人工的或人为的催眠状态中或药物(兴奋剂、幻觉剂等)作用下写作。在认识论根源上,“自动写作”似与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1859—1941)的直觉主义哲学有牵连。柏格森认为只有本能或直觉方可认识真理或真实,才能创造和欣赏美,在文学渊源上,“自动写作”是包括亨利·米勒在内的超现实主义文学家、艺术家的法宝之一。

      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哲学、弗洛依德关于人的意识层次的划分、作为文学流派的像征主义的兴起都对超现实主义理论的建立起过不容忽视的作用。一般认为法国像征派诗人兰波、马拉梅等人是超现实主义的先驱。1917年,法国诗人阿波利奈尔在其滑稽剧《蒂蕾齐娅的乳房》前言中首次用了这个词。1924年,法国青年诗人安德列·勃勒东(1896—196)发表《超现实主义宣言》,为其下定义:“一种纯粹的心理无意识化……这是一种不受理智的任何控制、排除一切美学的或道德的利害考虑的思想的自动记录。”这一文件标志着超现实主义的诞生,它寻求的是超越或处于现实之内、被掩盖的现实,通常通过摈弃意识、理性、美学或道德对人的束缚,表达其潜意识中的思想感情而实现。天生性格叛逆、具有无政府主义政治倾向和虚无主义人生观、身居超现实主义故乡法国巴黎的青年米勒自然成为美国作家中的首批超现实主义者之一。米勒在《北回归线》中身体力行地体验了勃勒东等人的理论,几乎表现出超现实主义的所有特征:催眠中的“自动写作”,梦境与幻觉的解析、入睡前似醒非醒状态下思维活动的再现、“旋转下降”(勃勒东语)至不为人知的诡秘心灵深处去探究与日常行为大相径庭的古怪言谈举止,等等。

      米勒的文学观同他读过的书一样,也显得纷乱而无头绪。存在主义的荒诞人生观,人生若梦的虚无主义思想以及同一切现存伦理规范、社会秩序和制度唱反调的不合作态度使他成为“反潮流”的斗士、美国文学史上最偏激的作家之一。

      在米勒那里,西方文明以至人类文明引以为豪的一切都是他冷嘲热讽、泼口谩骂的对像。他在《北归回线》开卷处开宗明义地写道:“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的一脚。”

      关于文明,他说:“文明是毒品、酒精、战争发动机、卖淫、机器以及机器的奴隶、低工资、腐败的食物、低级趣味、监牢、感化院、疯人院、离婚、性变态、野蛮的运动、自杀、杀害婴儿、电影、骗术、煽动、罢工、停产、革命、暴动、殖民化、电椅、断头台、破坏、洪水、饥荒、疾病土匪、大亨、赛马、时装表演、狮子狗、中国狗、逼罗猫、避孕套、子宫托、花柳病梅毒、神经失常、神经病,等等,等等。”他所罗列的这一大堆风马牛不相及的抽像概念和具体事物均暗示现存人类文明束缚了人(尤其是艺术家)的才能,不符合人性,所以他主张个人应尽力摆脱荒诞的人生之羁绊,避免人性的共性化或异化,因此,他笔下这些毫无信仰的人,丧失希望、爱心甚至“人生”的人,堕落透顶的人,几乎完全失去人的特性的人也都是言之成理的人、自然的人。

      批评界对米勒的贬抑基于多方面的原因,既有言之成理的批判,也存在很深的误解。最主要的误解源于他对两性关系的随意态度和赤裸裸的,近乎病态的性描写。的确,性这个个人讳莫如深的话题在米勒笔下竟如一股一泻千里的流水,无处不到。书中以来勒本人、范诺登、卡尔及菲尔莫等人为轴心的一切人与事均直接或间接地与性有关。其实,性描写只是手段,米勒并不同子为写性而写性的色情文学作家。他并无意挑逗读者的情欲——这一点是西方司法部门辨别一部文学作品是否“淫秽”的标准。六千年代未勒、D·H·劳伦斯及其他一些作家的著作均依据此原则在美国解禁。

      米勒的性描写是为他的人生哲学及政治观点服务的,充分表现出现当代西方人特有的价值观和审美取向。米勒在二十年代未开始文学创作,恰好赶上以旅欧美国作家为代表的“迷惘的一代”的步伐。在承继性、教育背景以及审美情趣上,米勒与这些作家并无多少共同之处,但将他们共同怀有的虚无、绝望的情绪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到极致——尽情满足人的动物性需求,在放纵的性交往和通宵达旦的宴饮狂欢中忘却苦涩的人生。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散去后,一代雄心勃勃、抱负远大的青年发觉自己已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动辄便会降临的死神面前一切努力和拼搏都已变得毫无意义;于是,在荒诞的、由摇篮到坟墓的短暂一生中,人的一切行为都变得合理而又合法,“善”与“恶”的界限已不再那么泾渭分明,却已沦为人为的空泛概念了。海明威的亨利(《永别了,武器》)在女友困难产死去后冒着雨沿街蹈蹈独行,永远告别了残酷的战争和甘美的爱情。试问“君欲何往”?我们会很自然地、符合逻辑地想到在战后布满断垣残壁的瓦砾中心灰意冷的亨利之流可能也会加入米勒和他的伙伴的行列,在烟花巷中、酒吧间里消磨这被辜负的青春。那不正是他的必然归宿吗?尽管多数人对于一件令人开心的事的反应是哈哈大笑,个别人却有可能以截然相反的方式——如号啕大哭,来表达类似的情感。米勒正是以一种与众不同的极端方式来表达“迷惘的一代”类似的茫然、失望的感受。

      巴黎,这个以“现代巴比伦”著称的西方文化之都是近现代史上无数青年艺术家。文学家向往的圣地,朝拜缪斯的神殿。

      对于亨利·米勒是如此,对于斯泰因、海明威、菲茨杰拉德、阿那依斯·宁等人亦是如此。这个崇尚浮华的城市既为美国作家们带来创作灵感,也增强了包括性能力在内的体验生活的能力。

      美国作家观赏异国风光、畅饮美酒、从事性冒险,这些经历无一不成为他们创作生涯的一部分,也绝不是米勒独有的。海明威在五十年代写的《漂移的盛宴》中表达了对于最终把自己造就为名作家的巴黎的终生眷恋之情,在第一章中,他叙述了自己在一家咖啡馆里写作的情形,承认自己的创作灵感源于性憧憬。由于身边有一位迷人的姑娘,“故事自己跃然纸上,我只是很艰难地竭力跟上它……每写完一个故事我总感到空虚,既悲哀又快活,仿佛刚刚做过爱……”菲茨杰拉德在《夜色温柔》中写了一位迪克,他刚刚同妻子发生过性关系便同年轻漂亮的电影明星接吻。后来这位登徒子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变得柔弱无能,先后被情人和妻子抛弃。他的性无能最终导致其事业上穷途潦倒、一事无成。在米勒的挚友兼情人、为《北回归线》作序的女作家阿那依斯·宁的日记(The Diarv of Anais Nin,1931—1934)中,作为一种原始生命力的性能力多次与作家、艺术家的创造力相提并论。她在日记中记述了1932年3月应米勒的建议一同去巴黎一家妓院看女同性恋者表演性技巧之事。

      宁的纷乱的性纠葛及她试图写一部研究D·H·劳伦斯的专著的计划使她觉得重新发现了自我,变得更加才思敏捷。在日记另一处,她写到同米勒做爱:“对于我,在米勒的旅馆房间里度过的最后那天下午像一只炽热的熔炉。在此之前我仅具有白热化的头脑和想象力,现在获得的却是炽热的血、神圣的完美/”《北回归线》中的米勒和他的伙伴们同海明威及其笔下的众多人物、菲茨杰拉德及其迪克以及宁本人一样体验到这“神圣的完美”——创造力与性爱的认同:性能力是艺术创造力的表现形式,艺术创造力因性能力而释放。倘若在性观念上米勒同别人有所不同,那只是他更直率、更坦诚。抛开一切伪装,在烟花巷中、酒吧间里寻找慰藉的米勒、范诺登、卡尔们比同时代人看得更“穿”。“哀莫大于心死”,米勒等的悲哀早已超越“迷惘”的程度,他们的心灵早已麻木、绝望。在《北回归线》中米勒写道:“就在此刻,就在新的一天到来的这宁静黎明之际,这个世界不是充满着罪恶和悲伤吗?可曾有哪一人类天性中的成分被历史无休止的进程所改变,根本地、重大地改变?”“我找到了上帝,但上帝也无济于事。我只是在精神上死了,肉体上仍活着,而在道德上我又是自由的……如果我是一头狗,我准是一只瘦弱、饥饿的狗……”作为客体的上帝仍活着,但已成为摆设;作为主体的“我”却已死去,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一条四处觅食的“狗”。

      人的天性是追求自由、返朴归真,既然子虚乌有的上帝本来只是作为人的天敌的一整套社会价值观与道德取向而存在的,与之相对立的人的精神幻灭使其存在变得毫无意义。可见米勒这番话也就是尼采“上帝死了”这一断言的翻版——在尼采那里是“上帝”死,在米勒这里则是“我”死,它也使我们看出笼罩在未勒身上的源于存在主义哲学的虚无主义阴影。“生活是一个黑暗的格言”(克里皑郭尔语)、“出生也即被逐出伊甸园”(奥托·兰克语)、“人是生来自由的”(萨特语),这些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大师们的论断均可在米勒那儿找到注脚。性、食物、酒精及写作给米勒们带来暂时的欢悦感及幸福感,是麻痹其过于敏感的心灵、使其逃避忧患和自我的麻醉剂。加缪“二律背反”式的命题认为西绪福斯的悲剧在于他知晓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益的,但是,“人们必须假定西绪福斯是快乐的”,因为正是他的知晓使造成痛苦的境遇消失,“他的命运属于自己,他的巨石是他的财富。”同理,以流浪汉兼恶棍面目出现的米勒这个现代西绪福斯也是“快乐的”(他在书中自称是“活着的最最快活的人”),因为他也有自己的“财富”,可以依赖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生活方式。

      米勒对人类性行为的渲染当然是消极的,但他的本意是要抨击虚伪的西方基督教文明,撕去它罩在文明社会中人类性关系上的伪装,要通过性经历将自己造就为才华横溢的艺术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文坛上的许多思潮和流派中均有米勒的影子——“垮掉的一代”。荒诞派戏剧、非虚构小说、黑色幽默、个性化诗歌……米勒的创作观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作家。围绕私人琐事的新闻体超现实主义的“自动写作”、“自白”与“剖析”相结合的写作技法。人生若梦的虚无主义思想倾向及肆无忌惮地发泄颓丧情绪的自我表现使不少美国作家为之心醉。他算不上主流作家,他的激进观点也并不新颖,但他的独特文体风格却在杰克·凯鲁亚克、约瑟夫·海勒。诺曼·梅勒、托马斯·品钦、约翰·巴思等当代小说大家的代表作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记。“小说会逐渐让位于更感人的书——日记和自传”(爱默生语,《北回归线》题跋),众多的《北回归线》式小说的问世使我们不得不赞同爱默生的预言。米勒曾称自己为“文化暴徒”,作为一种文化现像的痴人、怪人、狂人米勒及其作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社会和文化领域,其文学价值当然也非一般名家所可比拟。

      1991年是米勒的“整日子”——诞生一百周年,为此美国出版了记述他的生平的两本传记,此举再次在美国文坛上掀起了一些不大不小的波澜。昔日桑田今为水。抑或米勒终究有一天也会像爱伦·坡一样,成为超越其社会学价值的文学史上的旷世奇材?

      译者孤陋寡闻,学识浅薄,错讹之处在所难免,对原作风格的把握更不可企及,诚恳希望读者诸君不吝赐教。是为序。                   袁洪庚                 

      1993年2月28日于兰州大学

      阿那依斯·宁

      假如真有可能,眼前这本书或许可以叫我们恢复对一些基本事实的胃口。书的主旨似乎是要流露某种激愤悲苦的情绪,而且这种激愤悲苦情绪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的,然而书中还表现出狂妄的放纵和疯子似的欢欣,充满活力,趣味横生,有时则几乎沦为狂言吃语。它在极左和极右之间不断来回摆动,留下味同嚼蜡,空洞无物的一段段空白。它已超越乐观或悲观的范畴,作者叫我们最终战栗不已,痛苦已不再有隐秘的藏匿之处。

      在这个因内省而濒于瘫痪、因享用精美的思想之盛宴而便秘的世界上,这一番对客观实在的野蛮暴露像一股赋予人勃勃生机的热血汹涌而来。暴力和淫秽的东西完全保留下来,体现出伴随着创造性行为而来的神秘与痛苦。

      本书再度申明作为智慧和创造力主要源泉的经验的补偿价值,然而书中仍有未成熟的思想和未完成的行动,像一捆破布乱麻,过于挑剔的人会用它们勒死自己的。谈到他的作品《威廉·迈斯特》时,歌德曾说:“人们寻找中心,这不容易,并且也不对头。我认为展现在我们眼前的丰富多彩的人生便足矣,不必非表明一定的倾向不可,因为那毕竟只是为知识阶级而做的。”

      本书由它自己的线索连接起来,单凭种种事件的发展和演变构成。书中没有中心,因而也不存在英雄气概或自我奋斗的问题。因为不存在意志问题,它只是随波逐流而已。

      粗俗的漫画式描写也许更富有生命力,比传统小说的全面刻画“更忠实于生活”,因为如今的人没有中心感,也不会产生一丁点儿有整体感的幻觉。书中人物与我们在其中濒临溺死的虚伪文化的空虚是不可分的,于是混乱的幻觉产生了,而面对它则需要最无畏的勇气。

      作者以纯朴的诚实娓娓道来的,他所遭受的种种耻辱和失败并不是以失落感、沮丧或万念俱灰的情绪而告终的,而是以渴望,对一种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如醉如痴的、贪婪的渴望而宣告结束的。其中的诗意非剥去艺术的外衣方可发现,非得屈尊降低到所谓“前艺术水准”时方可发现。藏在分崩离析现像中永恒不变的形式之框架再度显现,以便以另一种形式在情欲的不断变化中出现。文化的助产士们留下的伤痕被烧去,于是我们这位艺术家瞠目结舌地望着撕裂的伤口,从中探寻人类希冀借助艺术曲折隐晦的像征手法逃避的严酷心理现实,以重新确立幻觉的潜在力量。在本书中,所有的像征都剥去了伪装,被这位过于开化的文明人天真无邪地、厚颜无耻地呈现在读者眼前,似乎他只是一个颇有来历的野蛮人。

      并非虚伪的原始主义引发了这一番野蛮人的抒情,它并不表明某种退化倾向,倒是向未曾企及的领域的冲击.即使以审视劳伦斯、勃勒东、乔伊斯和塞利纳这类与众不同的作家的评判眼光来看待这样一本赤裸裸的书也是错误的,让我们试着以一个巴塔哥尼亚人的眼光看它吧。在这些人眼里,我们的世界上一切神圣的、应对其有所顾忌的事物都毫无意义。由于将作者带入人类精神世界终极的历险也就是每一位艺术家的历史,为了表明自己的思想,他必须穿越自己幻想世界中的无形铁网。

      陷哄、无机盐废料、碎裂的纪念碑、腐烂的尸体、疯狂的吉格舞和乡村舞——所有的这一切构成一幅我们时代的宏伟壁画,一幅用支离破碎的语句和喧闹、刺耳的锤子敲击声构成的壁画。

      如果本书中能诱发出一种能量,能令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大惊失色、从沉睡中猛醒,那就让我们额手称庆吧,因为我们这个世界的悲剧恰恰就在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使它从昏睡中醒来。人们不再做噩梦。不再心情振奋、不再觉醒。在自我了解所产生的麻醉状态中,生命在流逝,艺术在流逝,它们就从我们身边溜过。我们同时光一道逝去,我们在同影子搏斗,我们需要输血。

      本书予以我们的正是血和肉。书中只有酒、食物、笑、欲望、激情、好奇心———些滋养我们最崇高、最虚无缥缈的创作之根基的简单事实,上层结构则被砍去。该书送来的一股清风,吹倒了枯朽的树木,它们的根部业已枯萎并且在我们时代的不毛之地中消失。该书触到了这些树根,以后继续向下挖,去发掘地下的道道清泉。

      19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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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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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2章

    在波勒兹别墅,一种新的生活展现在我面前。才十点钟,我们却已吃完了早饭,还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如今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埃尔莎,鲍里斯告诫我说,“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

      这天一开始便景色宜人:明媚的天空。清新的微风、刚刚粉刷过的房屋。在到邮局去的路上,我和鲍里斯讨论了那本书,书名是《最后一本书》,它将以无名氏的名义写作。

      新的一天在开始,这一点我们今早站在迪费雷纳的一幅闪烁着光辉的油画前时我便感觉到了。画上是十三世纪的一种早餐式聚会,没有酒,有一位姣好、肥胖的****人像,一色、充满活力、像手指甲一样呈粉红色,一条条波浪状的肌肉在发光。

      这幅画,总的说来是二流的,有些方面还是初级的。这是一个感到刺痛的人体,在朝露下湿漉漉的。这是静止的生命,不过这儿没有什么东西是静止的、死去的。画中的桌子被食物压得吱吱响,食物太重,桌子都快散架了,这是一顿十三世纪的饭——绘画人已经清楚记住了所有在丛林中写生时画下的动物,一大群瞪羚和斑马在啃棕桐树的复叶。

      现在我们同埃尔莎在一起,今早我们还在床上时,她便在为我们演奏,“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太好了!埃尔莎是女佣,我是客人,而鲍里斯是大人物。一场新戏要开演了,我这样写时不禁自己大笑起来。鲍里斯这个山猫知道会出什么事,他对各种事情的嗅觉也很敏锐。“要轻一些……”鲍里斯如坐针毡,从现在起他老婆任何时候都有可能露面。

      他老婆足足有一百八十磅重,他却是个小个儿,这样你就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局面了。晚上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他对我解释过,这局面又可悲又可笑,我禁不住不时停下来嘲笑他一番。“你为什么这样笑?”他柔声道,然后又继续以凄凉的歇斯底里的口吻叙述下去,活像一个可怜虫。突然意识到无论穿上多少件常礼服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男子汉,于是他想逃走,想换一个新名字。鲍里斯哀声道,“这个女人可以占有一切,只要她放过我。”可是首先得把公寓租出去,订好契约,安排好各种琐事,这会儿他的常礼服说不定会派上用场呢。她的块头儿——这才是真正叫他发愁的!假如回去时我们发现她突然站到了门口,他准会昏过去,他对他老婆就是这么诚惶诚恐的。

      所以我们暂时只得放过埃尔莎,她在这儿只是做早饭、引导客人看房子。

      埃尔莎已使我心施摇动,就以她的德国血统和那些悲凉的歌曲。今早我刚刚喝完咖啡从楼梯上下来,低声哼着“……曾经是多么美好”。

      这首歌是为吃早饭唱的,没过多久楼上那个英国青年奏起了巴赫的曲子。据埃尔莎说——“他需要一个女人。”埃尔莎也需要点儿什么,我能觉察到这一点。我对鲍里斯什么都没有讲,今早他正刷牙时埃尔莎向我介绍了很多柏林的情况。那些从屁股后面看起来十分迷人的娘儿们,待她们转过身来——哇,有梅毒!

      我觉得埃尔莎总在如饥似渴地望着我,犹如看着早饭桌上剩下的食物。今天下午我们在工作室里背对背写东西,她给远在意大利的情人写信。我的打字机出了毛玻鲍里斯已出发察看一个便宜的房间去了,公寓一租出去他就要搬过去。除了同埃尔莎寻欢作乐之外,我简直没有别的事好做。她想这样,可我还是为她感到有点遗憾。她给情人的信只写了一行——我俯身去搂抱她时斜着眼看到了。不过我控制不住自个儿了。那该死的德国音乐,忧郁而又伤感,打动了我。后来又是她那明亮的小眼睛,炽热而又充满悲哀。

      事情完了以后我让她为我弹个曲子,埃尔莎是位音乐家,尽管她弹的曲子听起来像是在砸破锅,像人脑壳在一起磕磕碰碰。

      她一边弹一边还在哭泣,我并不责怪她。她说,到处都会遇到这种事情,到处都有个男人,事后她就得离开,然后便是堕胎、找个新工作,过后又是另一个男人,谁都根本不管她,只是利用她。说完这些话她便为我弹了舒曼的曲子。舒曼,这个爱哭鼻子、多愁善感的德国王八蛋!不知怎么搞的,我很为埃尔莎难过,可又认为这事与我根本无关。像她这样一个会弹琴的女人早该懂得这种事情,不要叫碰巧遇上的任何一个长着很大鸡巴的家伙把她轻易骗到手。舒曼的曲子使我神不守舍,埃尔莎仍在抽噎,而我早已想别的去了。我在想塔尼亚,想她怎样弹奏慢板。我在想许多许多早已逝去、早已遗忘的往事,想在格陵波因特度过的那个下午。当时德国人正大举进犯比利时,我们损失的钱还不多,也就不大介意德国对一个中立国的入侵。那时我们仍很天真烂漫,乐意听诗人们朗诵诗,在昏暗中坐在桌子四周大肆谈论死去的亡灵。那一回,整个下午和晚上四周都回荡着德国音乐,附近都是德国人,甚至比德国本上的德国人还多。我们是听舒曼和雨果·沃尔夫的乐曲、吃泡白菜、土豆汤团、喝库莫尔酒成长起来的。临近傍晚时分,我们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放下了窗帘,有一个傻呼呼的小妞儿在大谈耶稣基督。我们在桌下相互牵着手,坐在我旁边的女人把两根手指伸进了我的裤裆。后来我们在地板上躺下,就在钢琴后面,有人在唱一支凄凉的歌,空气令人窒息,女人口中有一股酒气。钢琴踏板在僵硬地、机械地上下移动,这是一种疯狂的、徒劳无功的运动,像花了二十六年时间堆起来的一堆大粪,不过却是准时完工的。我把她拽到我身上,音乐仍往我耳朵里灌。屋里一片漆黑,库莫尔酒洒在地毯上,把地毯弄得粘呼呼的。突然黎明仿佛就要来临,天上像是有水在冰上流动,而上升的雾气又使冰呈青色,冰河沉入一片翠绿色之中,小羚羊、大羚羊、金枪鱼和海象在天边徘徊游荡,而狮鱼一跃跃出了北极圈……埃尔莎坐在我腿上,她的眼睛像两个小小的肚脐眼儿。我看看她的大嘴巴湿漉漉的,光闪闪的,便亲了起来。于是她又哼起……:‘这曾经是多么美好……”啊,埃尔莎,你还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你的来自萨金根的小号手。德国歌咏团体,施瓦本厅、体操协会,……向左转,向右转……然后用绳子头抽在屁股上。

      唉,这些德国人!他们像一部公共汽车似的把你们全载走,使你们消化不良。一夜之间一个人不可能遍访陈尸所、疗养院、动物园、十二宫、哲学之困境、认识论之洞穴、弗洛伊德和司大克的奥秘……骑在一匹孩子们玩的旋转木马上,一个人哪儿也去不了,而同德国人在一起你便可以在一夜之间从织女星来到维加面前,而离去时仍同帕西发尔一样蠢。

      我说了,这天一开始便景色宜人。直到这天早上我才重新感觉到巴黎这个实体的存在,已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了。也许这是因为我已打好了那本书的腹稿吧,我就带着这本书到处走。我像个怀孕的大肚子女人在街上穿来穿去,警察领着我过马路,女人们站起来给我让座,再也没有人粗暴地推我了。我怀孕了,我滑稽可笑地瞒珊而行,大肚子上压着全世界的重量。

      就在今天早晨去邮局的路上,我们最后一次将这本书夸赞了一番。我们,我和鲍里斯,开创了一种新生宇宙文学观。《最后一本书》将成为一本新《圣经》,所有有话要讲的人都可以在这儿讲——不署名。我们要详尽地描写我们所处的时代,在我们身后,至少在一代人的时间以内不会出现另一本书。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黑暗中发掘,单凭直觉引导我们。现在我们要找一个容器来倾倒掘出的致命液体,要一颗炸弹,一旦掷出去便会炸掉整个世界。我们要在书中尽情地写,以便给未来的作家提供情节、戏剧、诗歌、神话、各种科学。世界将在未来一千年内依靠我们的书生存,它洋洋洒洒、无所不容,其思想差点儿叫我们茫然不知所措。

      世界,我们的世界,一百多年来一直濒临死亡。过去一百多年来还没有一个人发狂发到在世界的屁眼里放颗炸弹把它炸掉的地步,这世界在腐烂,在逐渐死去。不过它还需要“决定性的一击”,需要被炸成碎片。我们没有一个人不受其影响,然而所有的大陆、大陆间的海洋和空中的小鸟都藏在我们心中,我们要在书中记下这个世界的演变,它已经死了,但仍未被埋葬。

      我们是在时间的表面游泳,其他所有的人都淹死了、快淹死了、终究要被淹死。这本书将是部巨著,将会出现大洋似的广阔地域供人来往、漫游、唱歌、跳舞、攀登、洗澡、翻跟斗、发牢骚、****、杀人。这是一座大教堂,一座真正的大教堂,在建造它的过程中每一个失去自己身分的人都可以出力,将要为死者作弥撒、祷告、忏悔、唱赞美诗、抱怨一会儿、闲扯一会儿——以一种要人命的漫不经心的态度。还要建圆花窗、滴水嘴,要雇用沙弥和抬棺材的。你可以把马牵进来在教堂走廊上狂奔,你可以把脑袋往墙上撞——它不会倒塌,你可以任意造一种语言去祈祷,也可以在教堂外蜷起身子睡觉。这座教堂至少能支撑一千年,而且不会有复制品,因为建造者和建造方法都已死掉了。我们要印制明信片、组织旅游,我们要在它周围修筑一座城,建立一个自由公社。我们不需要天才——天才都死了,我们需要强壮的劳力,需要乐意放弃灵魂、生长出肉体的精灵……这一天正在以理想的速度过去。我在塔尼亚房间的阳台上,底下起居室里正在演戏,这位戏剧家生病了。而且,从上面望下去,他的头皮显得比往常更粗糙,他的头发是稻草做的,他的思想也是一堆乱草。他老婆也是稻草人,不过还有点儿潮湿。

      连整座房子都是用稻草盖的。我站在阳台上等鲍里斯来,我最后一个难题——早饭——已解决了,因为我把一切都简化了。假如还有新的难题我便把它们同脏衣服一道装进背包里好了。我要扔掉所有的钱。我要钱有什么用?我是一部写作机器,拧上最后一颗螺钉机器便运转了。我与机器之间并无间隙,我就是机器……他们还没有告诉我这出新戏讲的是什么,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们企图摆脱我,可我是到这儿来吃饭,只是比他们预期的早到了一会儿。我已告诉他们该坐在哪儿、干什么。我有礼貌地问他们自己是否打搅他们了。可我的真正意思是,“你们会不会打搅我?”他们也知道我的意思。没有,你们这伙快活的蟑螂,你们并没有打搅我,你们在滋养我。不错,我看到你们紧挨着坐在一块儿,不过我知道你们之间有一道鸿沟。你们间的距离同行垦间的距离差不多,而我是你们之间的空旷地带。假如我抽身走开,你们便没有可供活动的空地了。

      塔尼亚充满了敌意,这一点我可以感觉到。她生我的气,怨我光想别的,唯独没想着她。根据我的激动程度她便知道自己的价值已降为零了,她知道我今晚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同她睡觉,她知道某种东西正在我心中萌发,这东西会毁掉她。她领悟得很慢。不过在领悟……西尔维斯特显得更心满意足,他今晚要在饭桌旁拥抱她。现在他在看我的手稿,准备激发我的自尊,使之与她的自尊相对抗。

      今晚的聚会是古怪的,现在正在为它做准备。我听见玻璃酒杯叮当响,酒拿出来了。一杯杯酒将被喝掉,生病的西尔维斯特也会痊愈。

      聚会计划是昨夜才在克朗斯塔特家制定的,其宗旨是叫女人们吃点苦头,幕后的气氛应该更恐怖,有更多的暴力、灾祸、磨难、悲哀和痛苦。

      使我们这样的人来到巴黎不是偶然的事件。巴黎只是一个人工的舞台,一个可使观察者看一眼戏剧冲突各阶段的旋转舞台。而这些戏都不是在巴黎开场的,它们在别处上演。巴黎只是一件产科器械,它把活着的胎儿从子宫中夹出来放进保育器。

      巴黎是人工引产生下的婴儿的摇篮,在这个摇篮里来回摇晃时每个人又回到了他的故土,又梦见了柏林、纽约、芝加哥、维也纳、明斯克。维也纳再也不会比巴黎更维也纳化。每一件东西都被人顶礼膜拜,摇篮献出一批婴儿,另一批新生婴儿又取代他们的位置。你可在这些墙上看到说明——左拉、巴尔扎克、但盯斯特林堡以及每一位曾声名显赫的人当时都住在这儿,每个人都曾在这儿住过一阵,不过却没人在这儿死去……他们在楼下说话,他们的话都是富有象征意义的。他们在谈话中用了“斗争”这个词,西尔维斯特这个生病的戏剧家在说,“我正在看《宣言》。”塔尼亚问,“谁的宣言?”哈,塔尼亚,我听得很清楚,我正在楼上写到你,而你也料到了。说下去,这样我就可以记下你说的话了,因为坐到餐桌边上我就不能做笔记了……突然塔尼亚说,“这个地方没有一个很像样子的厅。”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他们在张贴一些画,这也是为了打动我。你瞧,他们希望说,我们在这儿很自在,在这儿过夫妻生活,我们在使这个家更具有吸引力。为了你的缘故,我们还要为这些画争论几句。塔尼亚又说道,“眼睛竟会这样迷惑一个人!”唉,塔尼亚,你要说些什么?继续下去,把这出闹剧演下去。我来这儿是为了吃你们允诺过的这餐饭的,我非常非常喜欢这出喜剧。这回是西尔维斯特先开口,他试图讲解博罗夫斯基画的一幅水粉画。“到这儿来。看见了吗?一个人在弹吉他,另一个人的腿上坐着一个女孩子。”是的,西尔维斯特,是这么回事。博罗夫斯基和他的吉他!他腿上的姑娘!只是一个人永远也拿不准坐在他腿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那是否真是一个人在弹吉他……要不了多久莫尔多夫便会手脚并用地飞快爬进来,鲍里斯也会嘻嘻笑着走进来。吃饭时有松鸡、安如葡萄酒和又粗又短的雪前。还有克郎斯塔特,待他听到最近的新闻后便一会儿活得艰难些,一会儿活得轻松些,每五分钟情绪变化一次。过后他便又安稳下来,重新沉溺于他的梦幻之中。也许这时他会写出一首诗来,一首没有舌头的大金钟似的诗。

      得休息个把钟头了。又来了一个看房子的客人。楼上那个要命的英国人在练习弹巴赫的曲子。现在有人来看房子,必须马上冲上楼去叫那位钢琴家停一会儿。

      埃尔莎在给蔬菜水果商打电话,管子工在马桶上装了一个新座垫。门铃一响,鲍里斯便失去了平衡,在忙乱中他掉了眼镜,他趴在地上找,常札服在地上拖着。这有点儿像大基诺剧院演出的一出戏——那位快饿死的诗人来给屠宰商的女儿上课,电话铃每响一次诗人就要流一回口水。马拉梅的名字听上去像“牛腰肉”,维克多·雨果这个名字的发音同“小牛肝”一样。埃尔莎在为鲍里斯预订一顿精美的午饭——“一份带汤的猪排。”她说。我仿傀看到了放在大理石上的一大堆凉了的粉红色的火腿,底下垫着白色肥肉的美味火腿。我饿得要命,尽管我们几分钟之前才吃过早饭。我不得不免去午饭,多亏博罗夫斯基,我只在星期三吃午饭。埃尔莎还在打电话——她忘了订一块咸肉。“对了,一小块咸肉,别大肥。”她说……得了!放些小牛胰脏、放些牛睾丸和蛤!做菜时放些炒腊肠,我可以一顿吞下维加的一千五百出戏。

      来看房子的是位漂亮女人。当然,是美国人,我背对着她站在窗口看一只麻雀啄一滩刚拉的屎,很惊奇麻雀竟这么容易养活,下着一点雨,雨点很大,以前我常常以为一旦一只鸟儿的翅膀湿了它就不能飞了。我觉得奇怪,这些阔女人怎么来巴黎找到了一流的工作室。准是一点点才能和一个鼓鼓的钱包帮了她们。天若下雨她们便有机会炫耀她们的雨衣,吃的东西不算什么,有时她们忙着四处游荡,没时间吃午饭,只是在和平咖啡馆或里兹酒吧吃点三明治、一块薄脆饼。“只为名门闺秀服务”——比维·德·沙万那从前的画室门口这样写着。那天我碰巧从那儿经过,富有的美国女人肩上挎着颜料盒。一点点才能和一个鼓鼓的钱包。

      麻雀着了魔似的从一块鹅卵石跳上另一块鹅卵石,如果站下仔细观察一番,你便会发现它们的确是在做很费力的事情。到处都丢着食物,我是指在水沟里。那位漂亮的美国女人在打听哪儿有卫生间。卫生间!让我带你去,你这蔑视金钱的瞪羚!你说卫生间?“这儿来,小姐。别忘了编号的是留给残废军人的。”

      鲍里斯在搓手——他在讲解这笔租房交易中的最后几条事项,几条狗在院子里叫,叫声像狼一样。楼上,梅尔渥内斯太太在挪动家具。她整天无事可做,很无聊。如果发现哪儿有一点点灰尘她便把整个房子打扫一遍。桌上摆着一串绿葡萄和一瓶甜酒——十度的优质酒。“好吧,”鲍里斯道,“我可以为你做一个脸盆架。请到这儿来,对了,这是卫生间。当然,楼上还有一个。对,每月一千法郎。你说你不怎么喜欢于特里约?不,这儿才是。只是需要一个新脸盆,就是这……”女人马上要走了,这一回鲍里斯压根没有介绍我。这个婊子养的!每次来一个有钱女人他就忘记介绍我。过几分钟我就可以再坐下来打字了。不知怎么搞的,今天我不大想干下去了,我的干劲一点一点消失了,她会在一个小时后回来,夺走我屁股底下坐的椅子。一个人居然不知道他半小时后坐在哪儿。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能写作呢?如果这个有钱的王八蛋租下这个地方,我就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处在这么一种困境中便很难确定哪一种情形更糟——没地方睡好些还是没地方工作好些。一个人在哪里都能睡觉,可他一定得有个工作的地方。即使你写的不是一部杰作,写一部拙劣的小说也得有把椅子坐、有个安静的环境呀。这些有钱的女人从来没想过这个,无论何时她们想把自己柔软的屁股放低一些,总有一把摆好的现成椅子昨夜我们出去了,剩下西尔维斯特和他的上帝一起坐在炉边。西尔维斯特穿着睡衣,莫尔多夫唇间叼着雪茄。西尔维斯特在剥桔子,他把桔子皮放在沙发巾上。莫尔多夫凑近他,问他自己是否能再念一遍那部才华横溢的模仿滑稽作品《天堂之门》。我和鲍里斯打算走了,我们太快活了,同这儿的病房气氛不大谐调。塔尼亚跟我们一道走,她快活,因为她要离开这儿了。鲍里斯快活是因为莫尔多夫身上的上帝死了。我快活是因为我们还要演出另一幕戏。

      莫尔多夫的声音很恭敬,“西尔维斯特,在你睡觉之前,我能同你呆在一起吗?”过去六天里他一直同西尔维斯特呆在一起,买药、为塔尼亚跑腿,安慰和宽慰他们、守卫大门谨防鲍里斯及其无赖等不怀好意的人闯入。他像一个发现自己的偶像在夜间被人肢解了的野人,他坐在这个偶像脚下,带着面包树上的果实和油,咕哝着语无伦次的祷告词。他说话时调子十分殷勤,他的四肢早已麻痹了。

      他对塔尼亚说话的口气仿佛塔尼亚是一位违背誓言的女牧师。“你一定要自尊自重,西尔维斯特就是你的上帝。”西尔维斯特在楼上受罪(他胸部有点儿哮喘),而这对男女牧师却在大吃大喝。莫尔多夫说,“你这是玷污自己。”汤从他嘴上滴下来,他有本事一边吃一边蒙受痛苦。他一面挥手赶开苍蝇一类的东西,一面伸出他的肥胖的小爪子去抚摸塔尼亚的秀发。“我快要爱上你了,你像我的范妮。”

      在别的方面,今天也是莫尔多夫的好日子。美国来信了,莫门门功课都是优秀,默里在学骑自行车,留声机也修好了。你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信里除了报告成绩和学自行车的事还有别的。你可以坚信这一点,因为今天下午他为他的范妮买了三百二十五法郎的珠宝,还给她写了一封有二十页厚的信。侍者替他拿了一张又一张纸,替他灌墨水、端咖啡、送雪茄,他出汗时便替他扇扇子,拂去桌上的面包渣,雪茄一灭便再替他点上,为他买来邮票,尽心尽意地侍候他,围着他团团转,朝他顶礼膜拜……差点儿弄断了他的脊梁骨。雪茄烟头很粗,比克罗那·克罗那牌雪茄粗大。莫尔多夫也许在日记中提到了这一点,这是为了范妮的缘故。手镯和耳环的价钱很合算,钱花在范妮身上总比浪费在杰曼奥德特这类小婊子身上好些。他对塔尼亚就是这样说的,他给她看他的箱子,里面塞满了给范妮、莫和默里的礼物。

      “我的范妮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我一直在挖空心思找她的缺点,可就是找不到。

      “她十分完美。让我告诉你范妮能干什么,她打起桥牌来像个高明的职业牌手,她还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感兴趣。比如说,给她一顶旧帽子,看她拿它怎么办。她在这儿折一折,在那儿加条带子,这就成了一件很美的东西了!你知道什么是最大的幸福吗?是在莫和默里睡着后坐在范妮身边听收音机。她那么安详地坐着,看着她我的全部奋斗和伤心失意都得到了报偿。她听得十分明白清楚,我一想起你们那散发着臭味的蒙帕纳斯,再想到我同范妮吃完一顿好饭后在里奇湾消磨的一个夜晚,我就可以告诉你这两个去处根本没法比。一点简单的食品、孩子、柔和的灯光,范妮坐在那儿,有点累,不过快活、满足、有钱……我们就这样一句话不说坐上好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呢。

      “今天她来了一封信——并不是那种枯燥的流水帐,她给我写的全是心里话,用的话连我的小默里都能看懂。她对一切都很敏感,我的范妮。她说孩子们必须继续受教育,不过这项花费叫她发愁。送小默里上学要花一千美元,莫当然能得到一笔助学金。可是小默里这个天才,默里,我们拿他怎么办?我给范妮写信叫她别发愁。送默里去上学吧,我说。那一千元呢?今年我挣的钱会比哪一年都多,我要送小默里上学,因为那孩子是个天才。”

      我真希望范妮开箱子时我在常“你瞧,范妮,这是我在布达佩斯从一个老犹太人那里买的……这是保加利亚人穿的——纯毛的……这东西原先是属于某一位公爵的——不,不必缠起来,放在阳光下……我们去看戏时我要你穿这个,范妮……穿它时配上我给你的那把梳子……这个,范妮,是塔尼亚替我挑的……她跟你有点儿像呢……”范妮正坐在靠背椅上,像石印油画上画的一样,莫在一边,小默里那天才在另一边。她的粗腿有点儿短,够不着地板。她的眼睛呈一种黯淡的高锰酸盐色,乳房像成熟的红色包心菜,身子往前一倾便微微颤动一下。可是,可悲的是她青春已逝,坐在那儿活像一只电己用完的蓄电池。她的脸歪了,需要增加一点儿活力,需要突如其来的刺激使它复原。莫尔多夫正像个肥蛤膜一样在她面前跳来跳去,他的肉在颤抖。他滑倒后要打个滚再重新趴在地上都很费劲,于是范妮便用她的粗脚趾轻轻踢踢他。他的眼珠更凸出了,“再踢我一脚,范妮,这样很舒服。”

      这一回她狠狠给了他一脚——这一脚给他的大肚子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坑。他的脸紧贴着地毯,垂下来的软肉在毯子的绒毛上颤动。他快活一点儿了,四处乱蹦乱跳,从一件家具旁跃到另一件家具旁。“范妮,你真是太棒了!”这时他正坐在范妮的肩膀上,他从她耳朵上咬下一小块肉来,只是耳垂上的一点点,那儿是不会感觉到痛的,可她仍同死了一般——仍是一只没有电的蓄电池,毫无热情。他又扑在她腿上,趴在那儿像牙疼似的发抖,他现在已十分激动而且控制不住自己了,他的肚皮像一块漆皮那样发光,眼睛里出现了一对花哨的背心纽。“扒开我的眼睛,范妮,我要更清楚地看着你!”范妮把他抱至床上,往他眼睛上滴了一点热蜡。她在他肚脐四周摆上戒指,又在他屁股里塞了一支体温计。她把他安置好,他便又颤抖起来,突然他缩小了,缩得完全看不见了。她在各处找他,在她肠子里找、到处找。有个东西在使她发痒,可是她就是说不上那儿痒。

      蛤蟆在爬墙,痒,痒。“范妮,把我眼睛里的蜡弄出来!我要看见你!”可是范妮在哈哈大笑,笑得全身抖动不止。她身体里的东西在使她发痒、发痒,如果找不到这个东西她就会笑死。“范妮,箱子里装满了漂亮的东西。范妮,听见我说的了吗?”范妮在哈哈大笑,像一条肥胖的蛆一样笑。她笑得肚皮都鼓起来了,大腿也在发青。“啊,老天!鲍里斯!有个东西在使我发痒。……我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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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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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3章

    星期日!快到中午时我离开了波勒兹别墅,当时鲍里斯正准备坐下来吃饭,我离开是出于自觉,因为鲍里斯看到我空着肚子坐在工作室里的确会过意不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请我同他一道吃午饭,他说请不起,可那不过是借口。反正我是出于自觉,假如他当着我的面独自享用会不好受,那么,同我分享他也许会更加难受。我无权去探究他的隐秘。

      来到克朗斯塔特家,他们也正在吃饭,一只野米炖小鸡。

      我假装已吃过了,可我简直想劈手把鸡从那娃娃手中夺过来。我想我这还不是故作羞怯,这是一种反常心理。他们两次问我愿不愿同他们一起吃。不!不!我连饭后的那杯咖啡也不愿喝。我很自觉、很自觉!出门时我恋恋不舍地瞥了一眼那娃娃盘子里的鸡骨头——上面还有肉呢。

      我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到现在为止天气不错,比西街上挤满了慢腾腾走路的行人,酒吧大门敞开,路边摆着自行车。所有的肉市、菜市上都很热闹,人人胳膊上挎着裹在报纸里的蔬菜。这是一个美妙的天主教星期日——至少早晨是这样。

      正午时分,我饿着肚子站在所有这些弥漫着食物香味的小巷交汇处,对面是路易斯安娜旅馆。那是一座阴森的旧旅馆,在从前的美好日子里比西街的坏小子们都知道这儿。旅馆和食物,而我像一个坐卧不宁的麻风病人一样走来走去。星期天早上街上有股狂热劲儿,别处没有这种情形,除了纽约的曼哈顿东区或查塔姆广常艾尚德街在沸腾,这些街东扭西拐,每个拐弯处都聚着闹哄哄的一群人。一长列一长列拎着菜的人胃口大开、饥肠辘辘,他们四处窜来窜去,什么都没有,只有食物、食物、食物。简直叫人发狂。

      我经过弗斯滕伯格广场,它又是另一番面貌。那天晚上我打这儿经过时广场上空无一人,凄凄凉凉,森森然吓人。广场中央有四棵尚未开花的海榄雄树,这是一种有智能的树,从铺路石中汲取养分,像艾略特的诗。老天爷在上,如果玛丽·洛朗森愿把她的同性恋女伴带到光天化日之下,这儿便是她们亲热的好地方。这儿全是搞同性恋的女人。不育,杂种,冷冰冰的像鲍里斯的心。

      圣日尔曼教堂旁边的小花园里有几只拆下来的奇形怪状的雕像,这几个怪物凶相毕露地随时准备扑上来。坐在长椅上的是另外一些怪物——老人、白痴、跛子和癫痫病人,他们在那儿安安静静地打盹,等着开饭铃响。在马路对面的泽可艺术馆里,一个蠢货画了一幅宇宙的画儿——画在平面上。一个画家的宇宙!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玩艺儿、一些小古董。在画的左下角竟然画了一只锚和一只吃饭钟。敬礼!敬礼!啊,宇宙!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我仍在游荡,肚子饿得咕咕叫。又下开了雨,圣母院在雨中朦胧如一座坟墓。滴水嘴从建筑物正面顶上远远伸出,它们悬在那儿,像一个偏执狂人心中的固执见解。

      一个长着黄色连鬓胡子的老人走近我,他手里拿着贾沃斯基的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朝我走过来时头向后昂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金沙色的胡子变成了稀泥。书店橱窗里挂着拉乌尔·迪菲的几幅画,画上尽是大腿间插着玫瑰树枝的女仆,还有论及琼·米若哲学的专论。听仔细了,哲学!

      同一个橱窗里还有:《一个切成碎片的人》!第一章:他家人眼中的此人。第二章:他情妇眼中的同一个人。第三章:——还没有第三章。得明天再来看第三、第四章,因为橱窗装饰人每天翻一页书。《一个切成碎片的人》……你简直无法想象我是多么气恼,自己竟没有想出一个类似的书名!这个写“他情妇眼中的同一个人……眼中的同一个……同一个……”这家伙在哪儿?这家伙在哪儿?他是谁?我想紧紧拥抱他,我非常非常希望自己有本事想出这样的书名,而不是《疯狂的公鸡》和我发明的其他蠢话。晦,去他妈的,即使我有那样的本事,我也同样会祝贺他的。

      我希望他的漂亮书名使他走运。这儿是给你的另一片肉——给你下一本书的。抽空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住在波勒兹别墅。我们全死了,正在死去或快要死了。我们需要好书名,我们需要肉——一片又一片的肉——牛腰肉,上等牛排、腰子、牛睾丸和牛胰脏。有朝一日,当我站在纽约第四十二大街和百老汇的某一角落里时,我会回忆起这个书名,我会写下脑子里想起的一切——鱼子酱、雨点、车轴润滑油、细面条、腊肠——一片又一片腊肠。把每件往事都记下来之后,我突然回家把孩子切成了碎片。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亲爱的先生,如果你把它切成碎片,你便可以免费享用。

      一个人怎么能空着肚子四处乱逛一整天,而且还不时勃起一回?这是“灵魂剖析家”们能轻而易举解释清楚的秘密之一。

      在一个星期日下午,百叶窗都放下来,无产阶级以一种麻木、呆滞的方式占领了街道。有几条大路纵向延伸出去,只会使人联想到一只下疳的大公鸡。而恰恰是这些大路有力地吸引着人们,例如圣德尼街或圣殿郊区。正如从前纽约市的联邦广场或是纽约曼哈顿的鲍里街前段,人们被引诱到简易博物馆来看橱窗内陈列的蜡制的、被梅毒和其他性病侵蚀的人体各个器官。巴黎像一个各处都患了病的巨大有机体向外延伸,这些美丽的大道相比之下不那么令人厌恶只是因为它们体内的脓已挤出去了。

      在靠近竞技广场不远的北城区,我停了几分钟欣赏这片地方的脏乱景色。同人们在低低的、同巴黎的旧交通要道平行的走道里看到的许多广场一样,这个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中央有一些又破又旧的建筑,衰败不堪,一座倒在另一座顶上,形成了像一团肠子一样的一堆东西。地面不平,铺地的石板上尽是脏东西,很滑,真像一堆混杂着炉渣和垃圾的人屎尿。太阳很快要落下去了,天空中的色彩也消失了,紫色变成干血色,青贝色变成褐色,黯淡的灰色变成鸽粪色。到处都有一个歪七扭八的怪物站在窗子上,像猫头鹰一样挤眼睛,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孩子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患佝偻病的小顽童头上往往有医生用钳子夹过的印痕。墙里渗出一股恶臭味,那是发霉的床垫味。欧洲,中世纪的、怪诞的、恐怖的欧洲——B—mol调的交响曲。街正对面的竞技影院给它的尊贵的顾客们提供了这个大都市的各种景观。

      走开时我又重新忆起那天看过的一本书。“这座城是一个屠宰场,尸体同屠夫混杂在一起,又被盗贼剥得精光,一层层躺在街上。狼从郊区悄悄溜进来吃他们,黑死病和其他瘟疫也来跟它们为伍,英国人也大踏步赶来。与此同时,死亡之舞在所有墓地的坟堆间旋转……”这书讲的是“愚蠢的查理”时代的巴黎轶事!一本可爱的书!看过后使人精神振奋、胃口大开,我至今仍为它着迷,我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倡导人和先驱者知道的不多,不过对漂亮的面包师平博荷耐福夫人和让·卡波特大师这两人至今记忆犹新,一有空便想起他们。我也忘不了罗丹这个《流浪的犹太人》中的邪恶天才。他无法无天地胡作非为,“直到有一天被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塞西莉激怒并且智龋”坐在圣殿广场,冥想让·卡博什手下屠宰老弱马匹的人的所做所为,我久久悲哀地想着“愚蠢的查理”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智力不健全的人,在他的圣保罗旅馆大厅里转来转去,穿的是最脏最臭的破衣服,溃疡和害虫侵蚀着他的健康。别人丢给他一根骨头,他便像一条癫皮狗一样去啃。我在狮子街寻找从前兽栏的石头,他过去曾在这儿喂宠物,这是除了同他“出身低贱的伙伴”奥代特·德·尚帕狄丰打牌以外的唯一消遣。这可怜的傻子。

      我头一回遇见杰曼也是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同今天差不多。那天我正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散步,身上装着我妻子从美国赶忙寄来的一百多法郎,很阔气。天气已有点春天的意思了,一个有毒有害的春天似乎就要从街上的下水道出入孔溢出。我每天夜里都回到这儿来,因为这儿有几条患麻风病的街道吸引着我,它们要待白天的光亮渐渐消失、妓女们各就各位后才暴露出其邪恶的光辉。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巴斯德一瓦格纳街,它就位于藏在林荫大道后面、像一条熟睡的蜥蜴似的阿梅洛特街角上。在这个瓶子颈里总聚集着一串秃鹰,她们哇哇叫着扇动肮脏的翅膀,她们伸出锋利的爪子把你抓进一个门里。她们全是一伙快活而又贪婪的魔鬼,完事之后连系裤子的时间都不给你。她们领你来到背街的一个小房间里,通常是没有窗子的房间,然后她们撩起裙子坐在床边上,很快查看你一番,朝你那玩艺上吐口唾沫便替你把它塞进去了。你还在洗身子时,另一个婊子便扯着她的猎物站在门口等着呢,她冷淡地望着你最后草草洗几下了事。可杰曼却与众不同,这从她的外貌上可看不出来,没有什么特征可以把她跟另外那伙每天下午和傍晚在大象咖啡厅碰头的妓女区别开。我刚才说过,这是春季的一天,我妻子积攒起来汇给我的那几个法郎在口袋里叮当乱响。我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到达巴士底广场之前我准会被一只秃鹰拖了去。沿着林荫大道漫步时,我早就注意到杰曼在朝我这边蹭,一副到处游荡看热闹的婊子派头。她的鞋跟塌下来,她戴着便宜的手饰,脸色发青,涂上胭脂反倒更显出妓女特有的青白色皮肤,同她谈妥条件并不难,我们坐在那家也叫作“大象”的小香烟店里很快便谈好了。几分钟后我们便在阿梅洛街上花五法郎租了一个房间。窗帘放下,床罩也掀到一边去了,她并不急于尽快了事,这位杰曼。她坐在坐浴盆上擦肥皂,一面愉快地跟我东拉西扯,说她喜欢我穿的灯笼短裤。她认为它“棒极了”!从前是的,不过我已经穿破了屁股坐的地方,幸亏靠外衣遮住屁股。她仍跟我愉快地说着话,起来擦干了身子,突兀地扔下毛巾朝我随随便便走过来。她开始热切地抚弄自己的下体,用两只手摸它、爱抚它、拍它。当时她滔滔不绝说话的劲头儿和把下体插到我鼻子底下这个动作至今仍使我难以忘怀。她谈到它时那种口气仿佛叫你觉得那玩艺凡是她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身体以外的某件东西,这件东西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增加,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便莫过于它了。她的话赋予它一种奇妙的芬芳气味,它已不再只是她的下体,还是一件宝贝、一件魔物、一件极有魔力的宝贝、一件上帝赋予的礼物,而且并不因为她每天都用它换几个钱而丧失一点点魔力。

      她倒在床上,大叉着双腿,用两只手捂着它又抚弄了一阵,同时还一直用粗哑的声音咕哝着,说它好、漂亮,是一件宝贝、一件小宝贝。不过她那个小玩艺儿也的确不错!那个星期日下午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有毒气味,一切都很圆满。走出旅馆时我在外面刺眼的光线下重新细细打量了她一番,清清楚楚地看清了她是怎样的一个婊子——金牙、帽子上插的天竺葵、踩塌下去的鞋跟,等等,等等。更有甚者,她从我这儿骗到了一顿饭吃、抽了我的烟、坐了我的出租车,可是这一切一点也没有使我气恼。老实讲,是我鼓励她这样干的。我十分喜欢她,于是吃完饭后我俩回到旅馆又睡了一次,这一回是“为了爱情”。她的大而多毛的玩艺儿又一次发挥了它的活力和魔力,对于我它也开始具有独立的生命了。这儿是杰曼,那儿是她毛茸茸的玩艺,我既爱杰曼同它一分为二,也爱她俩合二为一。

      我刚才说过,杰曼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发现了我的实际境况,便宽宏大度地待我——花很多钱请我喝酒、让我赊帐、帮我典当东西、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以及提供其它诸如此类的帮助。她还为没能借给我钱道歉,这我完全能理解,因为后来她把她的鸨母指给我看了。我每天夜里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来到那家小香烟店,妓女们都聚集在这儿。我等着她回来把她的宝贵时间匀给我几分钟。

      后来当我提笔写克劳德时,我心里想的不是克劳德而是杰曼……“同她厮混过的全体男人和你,现在只有你了。船驶过去,桅杆和船身都过去了,人生的全部见鬼的激流从你身上流过,从她身上流过,从紧跟着你的所有家伙身上流过。鲜花、小鸟和阳光都涌进来,它们的芬芳香气将呛死你、毁灭你。”这是为杰曼写的。克劳德则是另一码事,尽管我也十分崇拜她,有一阵子我还自以为爱她呢。克劳德有灵魂,有良心,行为也高尚,最后这一点在一个婊子身上倒不是什么优点。克劳德总叫人认为她有几分悲哀,她显然是无意中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的——你不过只是命运选派来毁灭她的那股水流中的一部分。我说了,她是无意的,因为她是全世界最不可能有意识地在别人心目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的女人。她腼腆、敏感,所以不会那么做。克劳德在本质上完全是一位具有中等教养与智力的很不错的法国姑娘。生活捉弄了她,她身上有种气质,这种气质不够强健,无法应付日常生活的刺激。路易·菲利普的那一番可怕的话正是说她的,“当某一夜来临时一切都完了,许多血盆大口朝我们逼来,我们再也无力直立。我们的肌肉从身上耷拉下来,仿佛已被每张嘴嚼烂了。”从另一方面看,杰曼是个天生的婊子,她对自己扮演的角色十二万分满意,实际上还很喜欢这活儿呢。没有什么是会使她感到不快的,除了有时肚子饿、鞋①路易。菲利普(1874一1909),法国作家。——译者子破这类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之外,无聊!这便是她的最大不快了。毫无疑问,她也曾有过嫖客过多的日子,但也是仅此而已。大部分时间里她喜欢这种生活,或者表现出喜欢的样子。这当然还是有区别的——跟谁出去,同谁回来,不过要紧的是男人。一个男人,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一个两腿问有件东西的男人,那个东西要能使她欢悦,使她狂喜得身子乱扭一气,同时还要体验到两人已合为一体,体验到人生的乐趣,只有在那儿她才能体验到人生,即在她用双手捂住的部位。

      杰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婊子,连她的好心肠也是婊子式的。

      她的婊子心肠并不真好,而是一颗懒散、麻木不仁、软弱的心。

      这颗心只能被感动一会儿,它本身毫无见解,是一颗又大又软弱。只能被人打动一会儿的婊子心。无论杰曼为她自个儿闯荡出的世界是多么卑微、多么狭小,她在其中却如鱼得水,而这本身便是一件叫人精神振奋的事情。我俩已经混熟之后,她的伙伴们便揶揄我,说我爱上杰曼了(这是一种她们几乎无法理解的情形)。我就说,“说得对!说得对!我爱上她了,而且还要爱到底!”当然啦,这是谎话,我不能设想去爱杰曼犹如不能设想爱上一只蜘蛛一样。即使我不变心,也不是对杰曼不变心,而是对她两条大腿间那个毛茸茸的东西不变心,不论何时看到另一个女人,我会马上想起杰曼,想起她留在我脑海里的那片火红的、似乎将永生的小丛林。坐在那间小香烟店的露天座位上看着她干她的营生使我很开心,我观察她用对付过我的同样手段对付别人,她做同样的鬼脸、玩同样的把戏。“她在干她的活儿!”——这就是我的想法,我是以赞许的态度看待她的交易的。后来同克劳德厮混在一起后,我看到她夜复一夜地坐在她的习惯位置上,圆圆的丰满的小屁股搁在沙发厚绒布垫上。这时我对她的反感油然而生,我认为一个婊子无权像贵妇一样坐在那儿,扭扭捏捏地等人来找她,与此同时还一直不紧不慢地嚼着巧克力。而杰曼却是个工作很卖力的妓女,她才不等着你上门找她呢,她出来一把抓住你。我还清楚地记得她袜子上的洞和破烂的鞋子,也记得她怎样站在酒吧里,带着盲目的大胆挑战态度将一杯烈酒灌下肚,然后又大踏步走出门去。一个卖力的妓女!也许嗅她口中的那股酒气并非是什么美差,她口中的气味由淡咖啡、白兰地和开胃酒混合而成。她还不时猛灌茴香酒和别的,这些都是她用来暖身、提神和壮胆的,可是它的热力透过了她的身体,一直热到两腿之间那块女人身上该发热的地方。热力随即在此形成固定循环,使一个男人重新建立信心。她叉开腿躺着呻吟时的样子倒不错,即使是为随便哪个男人呻吟,也是感情的恰当流露。干那件事的时候她并不心不在焉地盯着天花板瞧,或是数墙纸上有几只臭虫,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那件事上,她专讲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时爱听的事儿。而克劳德——唉,克劳德干那件事总有一点扭扭捏捏,同你上床钻进被窝之后也是这样。她的这股扭捏劲儿叫人生气。谁要一个扭扭捏捏的婊子呢?克劳德蹲坐浴盆时居然会要你扭过头去。

      全错了!男人欲火中烧时想看一些东西,想看一切,甚至想看女人怎样撒尿。明白一个女人有脑子是桩很好的事情,不过一个冷冰冰的尸体般的婊子口中的文绘绘的语言是最不适宜在床上说的。杰曼的思路对——她无知、**,她全心全意地投身于她的工作。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婊子,这正是她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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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4章

    复活节来临了,像只冻兔子,不过床上还是挺暖和。今天又是一个晴天,曙光下香树里舍大街一带上空的云彩像一座挤满黑眼睛美女的露天闺房。树影婆娑,一片青翠,看起来湿润光洁,好像露水未退,从卢浮宫到明星广场真像一段钢琴曲。我有五天不曾碰打字机了,没有看一眼书,脑子里什么也不想——除了想去美国捷运公司,今早九点我就到了那儿,那会儿正开门呢。一点钟又去了一次,仍没有消息。到了四点半,我走出旅馆,拿定主意在它关门之前再去看一次。刚刚拐过这条街我便同瓦尔特·帕克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我也同他无话可说,因此我并没有叫住他。过后我在杜伊勒利花园歇脚,他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眼前。他的腰有一点儿弯,人有些忧郁,脸上挂着安详而又含蓄的笑容。我抬头望望光线柔和的明媚天空,它蒙着一层极淡的色彩,今天并没有一块块乌云出现,倒像一件古老瓷器露出的微笑。这时,我纳闷,纳闷这个翻译了四大卷《艺术史》的人用他衰弱无力的目光审视这个欢乐世界时会作何感想。

      沿着香榭里舍大街走着,我脑子里的主意像汗水一样冒出来。我真该有钱雇得起一个秘书,这样我散步时便可向她口授,我最精彩的灵感总是当我不坐在打字机前时出现。

      沿着香榭里舍大街走着,我不断想着自己真正极佳的健康状态。老实说,我说的“健康”是指乐观,不可救药的乐观!我的一只脚仍滞留在十九世纪,跟多数美国人一样,我也有点儿迟钝。卡尔却觉得这种乐观情绪令人厌恶,他说,“我只要说起要吃饭,你便马上容光焕发了!”这是实话,只要想到一顿饭——另一顿饭,我就会活跃起来。一顿饭!那意味着吃下去可以踏踏实实继续干几个钟头,或许还能使我勃起一回呢。我并不否认我健康,结结实实、牲口般的健康。在我与未来之间形成障碍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一餐饭,另一餐饭。

      至于卡尔,他那些天不大对劲,沮丧、神经紧张。他说他病了,我相信他的话,不过并不为此不安。

      我无法令自己不安。老实说,他这副样子使我哈哈大笑,结果当然得罪了他。每一件事情都使他难受——我的笑声、我的饥饿,我的固执、我的漫不经心,一切的一切。今天他想自杀,因为他无法再忍受欧洲这个令人讨厌的鬼地方,明天他又说要去亚利桑那,“那儿的人们敢于直直地望着你的眼睛。”

      “那就快去!”我说。“干这个、干那个都行,你这个狗东西。

      只是别哈出闷闷不乐的气遮住我健康的眼睛!”

      可事情就是这样!在欧洲人们习惯于无所事事。你整天不抬屁股坐在那里埋怨埋怨这个埋怨埋怨那个。你受到了感染,你腐败了。

      卡尔在骨子里是个势利小人,一个有贵族派头的讨厌鬼,他完全生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症的世界中。“我恨巴黎!”他抱怨道。

      “这些蠢货整天只是打牌……瞧瞧他们!还有写作!把词儿堆砌我最精彩的灵感总是当我不坐在打字机前时出现。

      沿着香谢里舍大街走着,我不断想着自己真正极佳的健康状态。老实说,我说的“隆康”是指乐观,不可救药的乐观!我的一只脚仍滞留在十九世纪,跟多数美国人一样,我也有点儿迟钝。卡尔却觉得这种乐观情绪令人厌恶,他说,“我只要说起要吃饭,你便马上容光焕发了!”这是实话,只要想到一顿饭——另一顿饭,我就会活跃起来。一顿饭!那意味着吃下去可以踏踏实实继续干几个钟头,或许还能使我勃起一回呢。我并不否认我健康,结结实实、牲口般的健康。在我与未来之间形成障碍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一餐饭,另一餐饭。

      至于卡尔,他那些天不大对劲,沮丧、神经紧张。他说他病了,我相信他的话,不过并不为此不安。

      我无法令自己不安。老实说,他这副样子使我哈哈大笑,结果当然得罪了他。每一件事情都使他难受——我的笑声、我的饥饿,我的固执、我的漫不经心,一切的一切。今天他想自杀,因为他无法再忍受欧洲这个令人讨厌的鬼地方,明天他又说要去亚利桑那\“那儿的人们敢于直直地望着你的眼睛。”

      “那就快去/我说。“于这个、干那个都行,你这个狗东西。

      只是别哈出闷闷不乐的气遮住我健康的眼睛!”

      可事情就是这样!在欧洲人们习惯于无所事事。你整天不抬屁股坐在那里埋怨埋怨这个埋怨埋怨那个。你受到了感染,你腐败了。

      卡尔在骨子里是个势利小人,一个有贵族派头的讨厌鬼,他完全生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症的世界中。“我恨巴黎!”他抱怨道。

      “这些蠢货整天只是打牌……瞧瞧他们!还有写作!把词儿堆砌过来,可是却说不出一句很简单的话,比如“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滚出去”。没有一个人能听懂马洛的法语,连妓女也听不懂。

      而且,他喝醉酒后说的英语也真够难懂的。他像一个已养成习惯的老结巴那样飞溅着唾沫星子胡说八道,语无伦次。“你付钱!”这是他唯一能说清楚的一句话。

      即使马洛喝昏了头,一种微妙的自我保护本能必要时总会提醒他。如果他脑子里对酒钱如何付还有一丝一毫的疑惑,他准会装一番糊涂,通常的伎俩是假装看不见东西了。现在卡尔已经了解他的全套把戏了,因此马洛突然用双手猛拍太阳穴装醉时,卡尔朝他屁股上踢了一脚道,“得了,你这蠢货!你不用跟我玩这一手。”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巧妙的报复,不过不管怎么说马洛好好地回敬了卡尔一下。他诡秘地凑近我们,用沙哑的嘎嘎声向我们讲述了在一家家酒馆里轮番喝酒时听来的小道消息。卡尔惊愕地抬起头,吓得脸色苍白。马洛又讲了一遍,做了一些改动,卡尔每听一遍便更颓丧一些。“这不可能!”最后他憋出这一句。号洛用嘶哑的声音说,“是的,是这样的,你要丢掉工作了……这是我亲耳听说的。”卡尔绝望地看着我,小声耳语道,“这个狗东西该不会是在骗我吧?”接着他又大声道,“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再也找不到工作了,这份工作我找了一年才弄到。”

      显然,这话正是马洛一直等着听的,他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境况不如他的人。“人有旦夕祸福啊!”他哑着嗓子道,瘦脑袋上闪耀着冷冷的电火花。

      从多姆饭店出来后,马洛边打嗝边告诉我们他必须回旧金山去。卡尔一筹莫展的境况像是真的打动了他,他提议在他不在这儿期间由我和卡尔接管那份书评。“我信得过你,卡尔。”他说。说完酒劲儿突然发作了,这一回是真的,他差一点栽进沟里去。我们把他拽到埃德加—基内林荫道上的一个酒吧里坐下,这一回他真的头疼得什么都看不见了,像一头不会说话的畜生挨了狠狠的一锤子,他尖声呻吟,身子晃来晃去。我们往他喉咙里灌了几杯费内特—布纳卡,把他放倒在大椅子上,又用围巾捂上他的眼睛。他躺着呻吟了一会儿,不久我们便听到了他的鼾声。

      卡尔问,“咱们拿他的建议怎么办?接受吗?他说回来后给我一千法郎,我知道他不会给。可是怎么办呢?”他瞧瞧摊手摊脚躺在长椅上的马洛,取下盖在他眼睛上的围巾,随后又盖上。突然他咧着嘴恶作剧地笑了,他打手势叫我凑过去,“听着,乔,咱们应承下来。咱们把这份见鬼的书评接过来,狠狠地坑他一回。”

      “你这是什么意思?”

      “哼,咱们把所有的投稿人都抛开,把咱们自己的货色弄上去——就是这样!”

      “好啊,什么样的货色呢?”

      “随便……他是不会有什么办法的。咱们要狠狠地坑他一回,好好出一期,过后这份杂志就完蛋了。你有兴趣吗,乔?”

      我们乐不可支地咧嘴笑着把马洛扶起来,把他拽到卡尔的房间里。一开灯,我们便看到床上有女人在等卡尔,“我把她全忘了。”卡尔说。我们把那女人打发走,把马洛扔到床上。过了约摸才一分钟便有人敲门,是范诺登,他惊慌不安。他的那副假牙丢了——他认为是在黑人舞厅丢的。我们四个凑合着上床睡了。马洛身上散发出一股熏鱼似的气味。

      早上马洛和范诺登出去寻找那副假牙。马洛又哭又闹,他还以为那是他的假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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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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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5章

    这是我在那个戏剧家那儿吃的最后一顿饭,他们刚刚租了架新钢琴,一架卧式钢琴。我遇到西尔维斯特,他刚从花店里出来,抱着一株橡皮树。他问我肯不肯替他抱着,因为他还要去买雪茄。我早已一家家吃遍了“蹭饭”,都是事先精心筹划好的。那些丈夫和妻子们一个个都对我反感起来。抱着橡皮树走着,我想起几个月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头一回想到了这个主意。我坐在法兰西学院附近的一把长椅上,玩弄我的结婚戒指。

      这只戒指我一度想要当给多姆饭店的一个伙计。他只出六个法郎,对此我很恼火,可还是顾肚子要紧。同莫娜分别以后戒指一直戴在我的小指上,它已完全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从未想过要把它卖掉。这是一只镶桔花的白金戒指,以前值一个半美元,或许更多。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年都没有买结婚戒指,后来有一天我去码头上接莫娜,凑巧路过少女巷的一个珠宝店,橱窗里摆满了结婚戒指。我赶到码头上却不见莫娜,等到最后一名乘客从跳板上下来仍没有莫娜。最后我要求看旅客名单,上面没有她的名字。于是我把戒指戴在自己的小指上,一直戴到现在。有一回我把它忘在一家公共浴室里,不过还是找回来了,只是掉了一个桔花瓣。话说回来,我低头坐在长椅上正玩弄戒指,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背。结果,长话短说,我弄到了一顿饭吃,还有几法郎。这时我心里才豁然一亮——只要一个人有勇气去要,谁也不会拒绝请他吃一顿饭。于是我马上来到一家咖啡馆写了十来封信,“您能否允许我每周陪您共进一次晚餐?

      请您顺告星期几最合适。”这个办法灵极了,他们不仅给我吃饱,而且吃的是宴席,我每夜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去。这些一周款待我一回的好心肠的人们对我简直是关怀备至,而我怎么打发两顿饭之间的日子他们并不关心。有时几个考虑周到的人也会给我几支香烟或一点零花钱。明白了一周只会见到我一次之后,他们显然都松了一口气,听到我说——“这也不再需要了”,他们简直如释重负了。他们从不问为什么我不去了,只是祝贺了我一番拉倒。通常的原因是我找到了一位更好客的主人,可以冒险辞去几个不好对付的主人的招待了,他们自己当然从未想到其中的奥妙。后来我便有一个稳定的、靠得住的日程安排,这是一个订死的日程。我预先便知道每逢星期二吃这样饭,每逢星期五吃那样饭,我知道克朗斯塔特会请我喝香摈、吃自家做的苹果馅饼,卡尔则会邀我出去吃,每一次换一家饭馆,叫名贵葡萄酒,吃完饭还请我去看戏或是去梅德尔多马戏团。我的主人们爱互相探听别人的消息,他们问我最喜欢哪个饭馆、哪个厨子做的菜好,等等。我觉得我最喜欢克朗斯塔恃的后腿肉,也许这是因为他每次都把饭菜涂到墙上的缘故。明白我欠他这么一大笔人情使我的良心不安,因为我并不打算报答他,他也并不指望我会报答他。不,使我大惑不解的是那些余数,他算帐一直要算清最后一个生叮若要把帐全部付清,我必须得找开一个苏才行。克朗斯塔特的老婆是个高明的厨子,根本不理会他加起来的尾数,她把它从复写的帐上替我抹去了。这是事实。可是如果我去时不带上新的复写纸,她便很沮丧。为此我第二天只得带着那个小姑娘上卢森堡,跟她一起玩上两三个小时。这是一项叫我发疯的任务,因为她只会讲匈牙利语和法语。

      我的主人们总的来说都是一群怪人……

      在塔尼亚家里,我从阳台上望着下面那桌酒席。莫尔多夫也在,坐在他的偶像身边。他把脚伸到炉边烤,水汪汪的眼睛里流露出一副古怪的感恩戴德表情。塔尼亚在放一支慢节奏的曲子,曲子说得很明白——别再提爱的话了!我又来到喷泉处,看乌龟们撒出绿色的奶状尿来。西尔维斯特刚从百老汇回来,心里充满了万般柔情。我整夜躺在林荫路边,与此同时整个地球被洒上热呼呼的乌龟尿,而性欲勃发、****竖起的公马蹄不沾地疯了似的狂奔。我整夜都嗅到那间小黑房子里的紫丁香味,她正在那儿取下插在头上的花儿,那还是她去迎接西尔维斯特时我给她买的。她说西尔维斯特回来时心里充满了柔情蜜意,这时丁香花还在她头上插着、在她嘴里插着、塞在她腋下。那问屋里充满了爱、乌龟尿、温暖的紫丁香和狂奔的马,到早上窗子上尽是脏牙痕和污垢,通向林荫路的小门也锁上了。人们去工作,百叶窗像盔甲一样格格响。在喷泉对面的书店里有乍得湖的故事和沉默而艳丽的绿黄色的蜥蜴。

      我写给她的所有的信都是酒醉后写的,结尾十分突兀,都是用木炭涂的疯话。我在一条条长椅上一点点慢慢写就,周围到处是爆竹、小垫子、百果冰淇淋。他们现在准一起在看这些信呢,西尔维斯特某一天会恭维我几句。他会弹弹烟灰说,“老实讲,你写得很好。看来你是一位超现实主义者,对吗?”他的声音干巴巴的、尖而细,牙齿上沾满了头皮屑一样的东西。他把“solar plexus”读成“Solo”、把“gaga”读作“g”我站在阳台上,身边摆着橡皮树,楼上回荡着那支慢板。琴键是黑的、白的,然后又一个黑的、又一个白的,然后又是一个白的、一个黑的。你想知道能否为我弹一曲什么。好的,就用你粗大的拇指弹点儿什么。就弹那首慢板吧,那是你唯一会弹的鬼曲子。弹吧,弹完就剁掉你的粗拇指好了。

      慢板!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没完没了地弹它,她觉得原先的钢琴还不够好,于是又租了一架卧式钢琴,却只是为了弹慢板!看着她粗笨的手指按在琴键上和身边那株傻里傻气的橡皮树,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北欧神话中的狂人,他曾脱下衣服赤身坐在冬天的树权上,往冰冷的海水里掷核桃。这个乐章中有一种叫人恼怒的东西,一种莫名的悲哀,仿佛它已被书写于熔岩中,仿佛它呈铅和牛奶的混合色。西尔维斯特的脑袋偏向一侧,像个拍卖商。他说,“弹弹另一个乐章,那段你今天练习过的。”

      有一件抽烟服、一很好雪前和一个会弹钢琴的老婆真是太好了,使人那么轻松,那么自在。你在两个节目之间出去抽支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是的,她的手指非常柔软,不是一般的柔软。

      她也做蜡染活儿。想吸一根保加利亚香烟试试吗?喂,鸡胸,我喜欢的另一乐章叫什么?叫谐谑曲!太棒了,谐虐谑!这是沃尔德马·冯·施温辛祖格伯爵在说话,他生着一双冷静的头皮屑色的眼睛,口臭,穿着俗气的袜子。请帮忙往豌豆汤里加点儿面包块。我们星期五晚上常喝豌豆汤。来点儿红酒好吗?红酒是吃肉时喝的。他的声音干巴巴的,倒也利索。来支雪茄?是的,我喜欢我的工作,不过不大重视它。我的下一个剧本将要探讨宇宙的多元观念,用旋转灯具和镁光。奥尼尔已经死了。

      亲爱的,我看你应当更频繁地把脚从钢琴踏板上抬起来。对了,这一段很好听……非常好听。你说呢?是的,剧中人物把麦克风藏在裤子里来回走动。剧情发生在亚洲,因为这种气氛更有益。来一点安如葡萄酒怎么样?这是我们特意为你买的呢……吃饭过程中他一直这样蝶蝶不休地胡扯,他这番话使人切实感到他已掏出自己割过包皮的鸡巴在朝我们身上撒尿。塔尼亚听得厌烦死了,自从满怀柔情蜜意回来后他一直不停地自言自语。塔尼亚告诉我,他边脱裤子边唠叨,一泡热呼呼的尿便源源不断地撒出来,像有人刺穿了他的膀胱。一想到塔尼亚同这个破了膀胱的家伙一起爬上床我就来气。想想看,一个又穷又憔悴的狗杂种,被子里塞着几部下作的百老汇剧本,居然朝我心爱的女人身上撒尿,居然叫红酒、要旋转灯具、要在豌豆汤里放油炸面包块。他脸皮真厚!再想想看,他居然躺在我替他弄好的炉火边,什么都不干,只是撒尿!老天,你这家伙,你该跪在地下好好谢我才是。难道你没有看见你屋里有了一个女人?难道你看不出她已厌烦了?你竟然还沙哑着嗓子告诉我——“好了,我告诉你……有两种方法看待……”去你妈的两种看待事物的方法!去你妈的多元世界和你的亚洲人的音响效果!别把你的红酒或安如葡萄酒递给我……把她让给我……她是属于我的。你去坐在喷泉边上好了,让我来嗅紫丁香!弄出你眼睛里的头皮屑……把那个见鬼的慢板裹在一条法兰绒裤子里!还有别的小乐章……你那衰弱的膀胱造出来的所有小乐章。你那么自信、那么有心计地朝我微笑。我把你奉承得忘乎所以了,知道吗?就在我听你说蠢话的问时她正在抚摸我——只是你没有看见罢了。你以为我乐意受磨难,你说那是我该扮演的角色。好吧。问问她,她会告诉你我是怎样受磨难的。“你是个癌病人、狂人。”那天她在电话上这么说。她现在得到这个癌病人和狂人了,不用多久你也会在身上找到疥癣的。她的血管快炸了,我告诉你,你的话一点意思也没有。无论你唠唠叨叨地说多少也堵不住漏洞。雷恩先生是怎么说的?“言语即意味着孤独。”昨晚我在桌布上给你留了几个字,可你却用胳膊盖住了。

      他把她用栅栏围起来,好像她是一位圣人身上一块又脏又臭的骨头。若是他有胆量说一声“占有她”,也许会发生一个奇迹。只要说声“占有她”,我发誓一切都会圆满解决的,何况我或许不想要她呢。不知他曾想到这一层了没有?或许我会暂时占有她一会儿,过后再把她还给他,她会变得更好。可是把她用栅栏围起来总不是办法,你无法把一个人围住,没有人再这样干了……你这可怜的、干瘪的杂种,你以为我配不上她,以为我会玷污她、亵读她,可你不懂一个被人玷污过的女人是多么妙不可言,不懂接受别人的精液之后一个女人会更光彩照人!

      你以为有一颗充满柔情蜜意的心就足够了。也许对某一个女人是这样的,可你连心都没有了……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大空尿脖。你在磨利牙齿,扯着嗓门大叫大嚷,你像条看家狗一样跟在她屁股后面跑,到处撒尿,她不把你当作一条看家狗……却把你看成一位诗人。她说,你曾一度是位诗人。现在你又是什么?勇气,西尔维斯特,勇气!把那个麦克风从裤裆里拿出来,放下后腿,别再四处撒尿。我说,拿出勇气来,她已经从你身边逃开了。告诉你,她早已被砧污了,所以你还是把栅栏拆了为好。彬彬有礼地问我咖啡的味儿是否比石灰酸好点儿也没有用,我不会给吓跑的。把老鼠药放进咖啡里好了,再来点玻璃粉。尿一泡热气腾腾的尿,再扔几颗豆蔻进去……几个星期以来我一直过着一种群体生活,我不得不同其他人一道过日子,主要是几个疯疯癫癫的俄国人、一个醉醺醺的荷兰人和一个叫奥尔加的大块头保加利亚女人。俄国人则主要是指尤金和阿纳托里。

      奥尔加几天前才刚刚出院,她在医院里割掉了身上的几根管子,掉了一点儿赘肉,不过看上去并不像是受了多大的罪,体重仍同一部有驼峰似曲线的火车头差不多。她大汗淋漓,口中奇臭,仍旧戴着刨花状的切尔克斯假发。她的下巴上生着两个大疣子,疣子上长出一撮毛来,于是她便干脆留起了小胡子。

      奥尔加从医院回家后的第二天便又重操做鞋旧业,早晨六点便在长凳上干开了,每天做好两双鞋。尤金总抱怨说奥尔加是个负担,实际上却是奥尔加用她每天做的两双鞋养活尤金和他老婆,奥尔加若是不干活便没有吃的。于是人人都争先恐后及时把奥尔加拖上床,都争着给她足够的食物来维持下去……每顿饭都是以喝汤开始的,不论是葱头汤、西红柿汤、菜汤还是别的,这类汤都是一个味道。那味道总像是洗碟子的抹布扔在里面煮过一样——有点儿酸味、霉味,上面漂着渣子。每顿饭后我便看到尤金把它藏在柜子里,它就在那儿继续霉变下去,直到下顿饭再端出来。奶油也藏在柜子里,放了三天以后那味道就像一具尸首上的大脚趾。

      煎放坏了的奶油时散发出的气味并不是很开胃的,更何况做饭的房间里根本没有任何通风设备。我一打开门就觉得恶心,可是尤金一听到我来了便总要打开百叶窗,扯开像鱼网一样结在一起遮阳光的床单。可怜的尤金!他四下里望望屋里几件粗笨的家具、肮脏的床单和还盛着脏水的洗脸盆,然后说,“我是一个奴隶!”他每天都这么说,还不只说一遍,要说十来遍,说完便从墙上摘下吉他唱起歌来。

      坏掉的奶油……这也使我产生了许多联想。一想起这变质的奶油我就感觉到自己正站在一个小小的老式院子里,这是一个气味很难闻、很凄凉的院子。稀奇古怪的人物透过百叶窗上的裂缝偷偷地窥视我……其中有围着披中的老妇人、小矮人、生着一张老鼠脸拉皮条的弯腰询背的犹太人、轻桃的小妞和留胡子的傻瓜。他们瞒珊走进院子来汲水、洗刷污水桶。一天尤金问我肯不肯替他倒污水,我就提着桶到那个角落里去了。地上有一个孔,孔周围乱扔着一些脏纸。那一小口井也被排泄物弄得很脏,在英语里排泄物即是屎尿。我将桶一斜,一摊摊又脏又臭、叫人意料不到的东西便噗噗溅出来。待我回去,汤已盛好了,吃饭时我始终想着我的牙刷——牙刷旧了,毛常嵌入牙缝中。

      坐下吃饭时我总是拣靠窗的座位,我怕坐在桌子另一端,那儿离床太近。那张床叫人心里发怵,一扭过头去我便可以看到灰色床单上的血污,可我尽量不看那边而去看窗外院子里的人刷洗污水桶。

      每逢吃饭总要有音乐助兴。大家都取过奶酪后尤金便跳起来摘下挂在床上方的吉他。曲子总是那一支,他说他能弹十五六支曲子,可是我听到的从来没有超过三支。他最喜欢弹的是“迷人的爱情诗”,这支曲子充满苦恼和悲哀的情调。

      下午我们到电影院去,那儿凉快、黑暗。尤金坐在乐池里的钢琴前,我坐在前排的一只长椅上。影院里空无一人,尤金仍唱得十分卖力,似乎欧洲所有的帝王都在听他演唱。花园门打开了,湿树叶的气味飘进来,潇潇雨声同尤金悲凉凄苦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午夜过后,来看热闹的人身上发出的汗臭和难闻的口臭弥漫了大厅,我便回去找一只长椅睡觉了。影院出口处的灯光在烟气中摇曳,在石棉幕布下方一角上投下一缕微光。

      我每夜在这只人工眼的逼视下闭上自己的眼睛……戴着一只假眼站在院子里,仅有半个世界是清晰可见的。石头是湿的,上面生着青苔,石头缝里有黑色的蛤螟。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处由一扇大门挡着,阶梯很滑,上面尽是蝙蝠屎,很脏。门膨胀了,眼看就要倒下来,门的合页也快脱落了,然而门上却赫然用彩笔写着几个堂皇的字:“切记随手关门。”为什么要关门?我搞不明白。我又瞧瞧这几个字,它们不见了,在原来的地方嵌着一块彩色玻璃。我取下假眼,朝上面啐口唾沫,用手帕擦拭了一番。一个女人正坐在一个高台子上,这个台子比一张巨大的雕木写字台还高。女人脖子上还盘绕着一条蛇。整个房间里摆满了书,稀奇古怪的鱼在彩球状鱼缸里邀游,墙上挂着几幅地图和图表——大瘟疫前的巴黎地图、古代世界地图、克诺索斯和迎太基地图、迪太基被攻占前后的地图。我在房间一角看到一只铁架床、床上放着一具尸体。那女人无精打彩地站起来从床上搬下尸体,心不在焉地把它从窗口扔出去。她回到大雕木写字台旁,从鱼缸里抓出一条金鱼吞下肚去。接着房间慢慢旋转起来,几块大陆——滑进大海里,只有那女人尚在,不过她的躯体也成为一大块土地。我把头探出窗外,埃菲尔铁塔正在注外喷香槟酒,它完全由数字建成,遮盖在黑色花边之下。阴沟汩汩地急速流淌。到处都是屋顶,铺得很整齐、很叫人讨厌的屋顶,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我被人从这个世界上驱赶出来,像枪膛里的子弹一样呼啸而出。浓雾业已散去,地球上布满了冰冻的油污。我可以感觉到这个城市在跳动,如同从一具还有热气的尸体上取下的心脏一样颤动。我住的旅馆的窗子在溃烂,散发出化学药品燃烧时的浓郁辛辣的臭气。瞧瞧塞纳河,我看到了河里的烂泥和颓败景象,街灯射出半死不活的亮光,男男女女差一点便窒息而死,河上的桥躲在房屋的阴影里——那都是爱情的屠宰常一个男人肚子上挂着一只手风琴靠墙站着,他的双手在手腕处被砍断了,然而手风琴像一袋子蛇似的在两截断肢间扭来扭去。宇宙已经缩小,它只有一个街区长,没有星星,没有树木,没有河流。生活在这儿的人全是死人,他们替别人造梦中坐的椅子。这条街的中心有一个轮子,轮子中央装着一部绞架,早已死去的入狂热地试图登上绞架,可是轮子在飞速旋转……需要有某种东西帮助我恢复常态,昨天晚上我发现了它:帕皮尼。我不在乎他是沙文主义者,是小小的虔诚教徒,还是近视眼的书呆子。作为一个失败者他是绝妙的……听听他读过的书吧——只有十八岁!不仅读过荷马、但盯歌德、柏拉图、埃庇克泰德,不仅读过拉伯雷、塞万提斯、斯威夫特民不仅读过瓦尔特·惠特曼、埃德加·艾伦·坡、波德莱尔、维荣、卡尔杜齐、曼佐尼、洛卡·德·维加,也不仅读过尼采、叔本华、康德、黑格尔、达尔文、斯宾塞、赫胥黎——他不仅读过这些人的著述,还读过夹在这些大人物之间的所有小人物的作品。这是他在第十八页写到的。然而,到第二百三十二页他便松口了,吐露了真情。他承认,“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那些书名。我编过参考书目,我写过评论文章,我也曾低毁、中伤过……我可以演说五分钟或五天,然后我就无话可讲了,干瘪了。”

      接着他又写道,“每个人都想看看我,每个人都想同我谈话。

      人们不断打扰我,也互相打扰,打听我正在做什么。我怎么样?

      全好了吗?还在乡间散步吗?在工作?书写完了?不久就开始写另一本?

      “一个瘦猴似的德国人想叫我翻译他的书,一个凶狠的俄国姑娘要我写一本自传,一位美国太太想知道有关我的最新情况,还有一位美国绅士要派他的马车来接我去吃饭,你知道,也就是无拘无束地谈谈心。又有一位我十年前的老同学、老室友要我把我写的都念给他听,写得有多快就念多快。有一位相识的画家朋友希望我摆好姿势让他画,按小时付钱。又有一位记者想要我现在的住址。又有一个相识,是一位神秘主义者,想了解我灵魂的状况。另一位更实际些,他想了解我的存款状况。我的俱乐部主席问我肯不肯为孩子们做一次讲演。一位笃信宗教的女士希望我一有空就到她家去喝茶,她想听听我对耶稣基督的看法,还有——我认为那种新式绘画法怎样?……“老天爷?我变成什么了?你们这些人有什么权利把我的生活搅得一团糟?偷走我的时间,窥探我的心灵,汲取我的思想,叫我给你们做伴、做知己、做问讯处?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难道我是一个靠逗人开心领取薪俸的人,每天晚上都得在你们的蠢鼻子底下演一出聪明机智的闹剧?难道我是你们花钱买来雇来的奴仆,要在你们这些无所事事的懒汉面前爬行,将我所做所知的一切献给你们?难道我是妓院里的婊子,一听到头一个来嫖妓的、穿着考究的男人来了便纷纷赶忙撩起裙子,脱下衬衣?

      “我是一个矢志要做一番英雄业绩、使这个世界在自己眼里变得更加易于接受的男子汉。假如在软弱的、松懈的、不得已的一刹那间我发脾气了———些在言语表达中冷却下来的狂怒情感———个捆在幻想之中、充满激情的梦——好吧,听不听得进去都由你们……只是别打扰我!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我需要自由。我需要独自一个人呆着,我需要独自仔细想想我的耻辱、我的失意,我需要阳光和街上的铺路石——不过不要人陪伴,不要同人交谈,只是独自一人呆着,由自己心中的乐曲陪伴,你们要我的什么?每当我有话要说,我便把它印出来。每当我要给予什么,我便把它拿出来。

      你们无休止的好奇心令我恶心!你们的奉承话使我感到耻辱!你们的茶快把我毒死了!我谁的也不欠,我只对上帝负责——只要他存在!”

      据我看帕皮尼谈到独处的需要时忽略了一个细微之处。假如你穷困潦倒,独自一个人呆着并非难事。对了,一位艺术家需要的正是孤独。

      我称自己为艺术家,但愿自己是一位艺术家吧。这天下午美美地睡了一会儿,这一觉在我的脊椎之间垫进了天鹅绒,产生了足够我想三天的想法。我精力十分充沛,却无处可以消耗。

      我决定去散步,走到街上却又改变了主意,要去看电影。可是我看不成电影——还差几个苏。那么还是去散步,走到每一家影院前我都要停下看看海报,再看看价目表。进这些下流场所真是够便宜的,可我还差几个苏。若不是天色已晚,我倒可以回去卖掉一个空酒瓶。

      待来到阿梅利街,我早已忘掉了电影的事,这条街是我最喜欢的街道之一,也是市政当局有幸忘记铺垫的一条街。大块大块的鹅卵石从街道这一侧堆到另一侧,延伸了一个街区,呈细长的一条。标致旅馆就在这条街上,还有一座小教堂,活像是专为共和国总统和他一家人建造的。偶尔见到一座朴素的小教堂倒也不错,巴黎到处都是金碧辉煌的大教堂。

      亚历山大三世大桥。大桥附近有一大块被风吹净的空地,干枯的树木机械地仁立在铁门内,残废军人院的阴暗气氛由屋里逸出,弥漫到广场四周黑暗的街道上。这是充满诗意的陈尸所,他们现在将这位伟大的武士、欧洲最后一位伟人送到想送的地方去了。他在花岗岩床上熟睡,不必再担心他在坟墓中翻身,门都已闩好,棺材盖已关严。睡吧,拿破仑!他们需要的并非你的思想,而只是你的尸体呀!

      塞纳河仍在泛滥,浑浊的河面被灯光分割成一条条的。我不明白看到这条黑色的湍急水流时会激起何种情感,不过一种欣喜若狂的心情总是使我不能自持,坚定了我永远不离开这片土地的眷恋之情。我还记得那天早上经过这儿到美国捷运公司去的路上发生的事,那天我早就估计到不会有我的邮件,没有支票,也没有电报,什么都没有。一辆从拉斐特艺术馆来的马车辘辘驶过大桥,雨已停了,太阳透过肥皂沫般的云朵,在发出光泽的屋顶瓦片上投下一道寒冷的红光。我回忆起那个车夫如何探出身来眺望帕西路那边的河面。这是多么纯真、质朴、赞许的一瞥!他仿佛在对自己说,“啊,春天快来了!”谁都知道,每当春天来到巴黎,最卑微的活着的生灵也一定会觉得他正居住在天堂里。还不止这个——他是以一种亲切的目光细看这番景致的,这是他的巴黎。一个人不一定非得有钱,也不一定非得是一个市民,他同样会对巴黎产生这种感情。巴黎充斥着穷人——照我看,他们尽是一伙有史以来最傲慢、最肮脏的乞丐,然而他们摆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架势,正是这种派头把巴黎人同其他所有大城市的市民区分开了。

      想到纽约,我的感情便全然不同了。在纽约即使一个有钱人也会觉得自己无足轻重,纽约是冷酷、灿烂、邪恶的。建筑物高耸入云,人们的活动都带一点狂乱的意味,动作的频率越快,精神也越颓丧。这是一场持续的骚动,不过它本来也可以在试管内酝酿成的。谁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谁也无法引导人们发泄精力的方向。它壮观、怪诞,令人困惑不解,是一股巨大的反作用力,不过却是完全杂乱无章的。

      一想到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一想到惠特曼歌颂过的曼哈顿,我心中便产生一种盲目的狂怒心情。纽约!那些白色的监狱、挤满蛆的人行道、排队等候发救济食品的人们、修筑得像宫殿一般的下流去处,那儿有的是犹太人、麻风病人、杀人犯,而最多的是游手好闲的人。到处是千篇一律的面孔、街道、大腿、房屋、摩天大楼、饮食、海报、工作、罪行、爱情……整个城市建筑在一个空空如也的坑上,没有意义,完全没有意义。还有第四十二大街,人们称它为世界之巅。那么世界之渊又在哪里?你可以伸出双手走路,抬头仰望这些美丽的白色监狱时都快要把脖子扭断了。他们像发了疯的鹅一样往前走,探照灯将星星点点的狂喜洒在他们空虚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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