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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ythe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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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8月22日8:30在济南中院公开审理(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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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10-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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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51#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5:54:49 | 只看该作者
    辩护人:从整个情况来看,他是个集体决 策的行为,被告人虽然提出了建议,那么这每 个建议,领导人对下属某种考虑、对其工作进 行调整或免除其职务也好,属于行使职权,在 这里面问题出在没有向公安部请示,这里边被 告人讲对此愿意承担责任,但这样的责任是否 足以达到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关于2月7曰 所指控被告人纵容王立军叛逃的问题,凌晨一 点多,情况紧急、时间紧急、地点特殊的情况 下,谷开来刚好碰上这个事情了,这种情况能 说是被告人有意纵容她吗?在这种情况下谷开 来提出王立军行为怪异的情况,提出王立军可 能有精神病,是否作出非政治化的处理,减少 社会影响。对于休假式治疗的事,周某、吴某 某、马某某说得很清楚,这个说法是他们三个 人的创造,而且他们三人的创造本身也没有恶 意。提出这个建议写了这个条子,拿给翁某 某,翁某某是否给被告汇报了不清楚,靠翁某 某一个人说其向被告人汇报了,这是个孤证。 通过上述陈述,公诉人所讲的被告人实施的一 系列滥用职权的行为,可看出被告人许多不是 滥用职权。这些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 系。现在造成两个结果,最直接的结果,第一 是11 ^ 15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查处,那么合肥 市中院的刑事判决书、成都市中院的刑事判决 书非常清楚,责任在于郭维国、王立军、王 智、王鹏飞。还导致了什么结果呢?王立军叛 逃的重要原因是什么?刚才讲了王立军感觉到 自己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也包括被告人打他 耳光、免他的职,相关人员失踪等法庭调查清 楚了,与被告人没有关系,打一个耳光就能打 成叛徒?免一个职就能免成一个叛徒,这不符 合正常说法。前面有一些行为,但行为与后果 的因果关系无法对应,同时造成了特别恶劣的 社会影响,对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按照 相关的解释,重大损失应该是经济损失,在案 证据无法证实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别恶劣的社 会影响是因为人比较特殊、事比较特殊,并不 是职权行为本身导致影响的扩大,同样的行为 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场合,导致的某个行 为影响力放大,同时人本身的特殊,本身被告 人地位特殊,王立军在叛逃以前也是公安战线 的明星,其有知名度,而其叛国叛逃,这么一 个有冲击力的事情,一系列的事造成影响的扩 大,后果不能都放在被告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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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5:55:59 | 只看该作者
    辩护人:辩护人注意到,此次庭审过程细 致、充分,也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 讼权利,审判长调度有方,法庭的气氛紧张而 不失理性,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民众对本 案的知情权,甚至被人称为是我国司法审判的 标杆,是否还需检验,得到了国内乃至国际的 高度评价,但辩护人深信,薄熙来一案影响重 大而深远,济南中院审慎而开放的姿态,无疑 代表着中国法治方向的大潮流和新动向,只有 依据这种大潮流和新动向,对本案作出公平、 公正的裁判,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检 验,也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发言完毕。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公诉人:首先对薄熙来自己提出的辩护意 见,公诉人认为薄熙来提出的所有辩护观点没 有事实依据,被告人仅仅是根据对证人证言的 否认和其自己对所做问题的分析而作出结论, 没有证据证实,且被告人对关键证人唐肖林, 王立军,王正刚,薄谷开来,不惜用诋毁这些 人人格的意见来否认证言。但这些人中,有的 是被告人妻子,有的是被告人的同事,有的是 被告人的下属,且这些人都没有陷害被告人的 主观动机。对辩护人、被告人提出的具体辩护 意见,公诉人首先对受贿犯罪接受唐肖林110 佘万元的事实综合答辩。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 务便利,为唐肖林及大连国际谋取利益,为被 告人的请托提供了帮助,既为唐肖林个人谋取 了利益,也为大连国际谋取了利益。法律规定 谋取利益,既包括合法利益,也包括非法利 益。被告人薄熙来辩解对唐肖林的大连国际提 供了很多帮助是公事公办,仅此一项不可能构 成犯罪,而为对方谋取利益的前提下,又收受 了唐肖林的贿赂,有这两点就构成受贿犯罪。 而不是单纯指控被告人为对方谋利,唐肖林给 被告人送钱,有唐肖林的证言,有宋某某等其 他的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薄熙来对自己 的犯罪事实有供述,这些供述不仅在纪委调 查,而且在检查机关侦查、检查、起诉阶段都 作过统一的供述,因此认定被告人收受唐肖林 3次贿赂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对于收受徐明的贿赂,被告人有两个明知,一 个是明知自己为徐明谋取了利益,给徐明的大 连实德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第二个明知是 在具有权钱交易的背景下,通过其妻子薄谷开 来收受了徐明提供的购房款,并在法国购买了 尼斯房产,在明知的情况下收受了徐明为薄瓜 瓜和薄谷开来提供的各种资助,两个明知足以 认定薄熙来的受贿犯罪。对于指控被告人薄熙 来犯有贪污罪,主要证据能证实被告人薄熙来 有贪污的故意,贪污的证据有王正刚稳定一致 的证言,而且有出庭作证,有谷开来的证言, 有转款人严某某、赵某某的证言以及相关书 证,这一系列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被 告人有贪污公款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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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6:06:21 | 只看该作者
    【庭审现场】
    公诉人:关于贪污500万元问题,被告人 具有职务便利。基于涉密工程的特殊性,大连 市与辽宁省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基于涉 密工程施工的连续性。这一系列特征决定了被 告人薄熙来对500万元工程款有管理职责,与 王正刚同谋、与薄谷开来共同非法占有了这笔 500万元公款。所以认定被告人的贪污罪,证 据确实充分。关于滥用职权罪,辩护人刚才提 到这一系列行为当然都是薄熙来故意所为,1 月28曰后,薄熙来实施的所有行为都是围绕薄 谷开来杀人案展开的,实施的行为都是针对 11 ^ 15办案人员及事项。11 ^ 15案件发生后, 王立军1月28曰晚向薄熙来汇报,被告人在明 知薄谷开来涉嫌杀人后,一连串对王立军及公 安局办案人员实施打击、报复、压制,免去王 立军职务,这一系列行为存在内在联系。首 先,打王立军让郭维国在场,是通过殴打王立 军,震慑王立军,同时也让参与办案的郭维国 看到薄熙来的态度,以阻止11丨15案件的继续 查处。在王智、王鹏飞以辞职信的方式举报薄 谷开来杀人后,薄熙来作为市委书记,没有要 求公安机关查处薄谷开来涉嫌杀人的问题,却 通过吴某某同意薄谷开来的提议,让吴某某调 查11丨15案件的办案人。实施完这些行为的同 时,开始找相关的市委领导提议免去王立军公 安局长职务,在市委常委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免 职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薄熙来 继续违反规定,决议召开常委会,而且立即免 去了王立军公安局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使 11,15案件重新调查的可能性彻底破灭。对于 薄熙来同意薄谷开来参与处置王立军叛逃事 件。公诉人在起诉书中也巳经发表了非常详细 的意见,薄谷开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当王 某、翁某某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叛逃这一重大 事项时,应当让薄谷开来回避,这是起码的常 识。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 部不允许把秘密说给自己家属,不应让不该知 道的人知遒这些秘密。薄熙来未让薄谷开来回 避且接受其提议,出具王立军虚假精神病的证 明。在出具证明后又要求翁某某控制舆论,在 新闻办人员拟定了王立军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 息后,翁某某向薄熙来汇报,薄熙来同意发布 此消息,严重误导了舆论,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实施这一系列行为后,仍未放过王鹏飞,由 于王鹏飞没有对举报薄谷开来杀人问题悔过, 薄谷开来2月15曰又写了王鹏飞诬告陷害薄谷 开来的举报信,要求公安机关查处。当关某某 拿着举报信找薄熙来时,薄熙来开始不同意 查,1小时后又要求关某某立即查,马上 查,“这帮人太过分,薄律师是一个柔弱女 子,这件事一定要办,马上办。”结合当时的 举报内容与语境,薄熙来要求关某某查的对象 和要求非常明确,因此关某某才安排公安人员 进行了查处。因此,这一系列的行为不仅使 11,15案件不能及时纠正,不能被重新立案调 查,也使王立军感觉失去了安全感,进而叛逃 美国领馆。这两件事在社会上都造成恶劣的社 会影响,因此起诉书指控滥用职权犯罪造成了 严重的社会影响,造成了恶劣的后果,这在向 法庭提交的证据中都予以证明。对于辩护人刚 才提出的许多辩护观点,与本案没有直接关 系,因此公诉人在这里不作进一步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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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6:09:51 | 只看该作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关于唐肖林给大连国际谋利的 事,因为当时薄熙来是辽宁省省长,于某某是 深圳市市长,他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如果想 定被告人的罪也只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而不 是职务上的便利,援引386条没有道理。388条 才要求必须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为大连国际 谋取的是正当利益。
    被告人:我最后讲几句可以吗?
    审判长:好,不要重复。
    被告人:你说我所有的辩解都没有证据, 我认为我国司法还是给我了一些证据,让我了 解了一些案卷内容。
    被告人:你说我对王立军一系列的行为都 是策划好的,都是一环扣一环的,我觉得很难 以理解,包括打王立军耳光也是经过事先预谋 策划好的?最后,我还提到刚才公诉人提到证 人的问题时说谁谁都有绝对的证明力,我这儿 要讲一句,这里边所有对我起诉,证明我有罪 的一个很重要的证人就是我的爱人,我的老婆 谷开来,让老婆来举证老公也是本案的一大特色。
    审判长:控辩双方辩论的问题及各自的意 见,本庭已经听清并记录在案,合议庭将在评 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庭审后,如果控辩双方还 有其他意见,可以向法庭递交书面材料。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站起来。
    被告人:好。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93条第3款的规定,在法庭上你有最后陈述 的权利,现在你可以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谢谢法庭,首先我想讲王立军叛 逃在中外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和国家带来 了影响上的损失,我在这个过程中严重误判, 我深感愧疚,但是我没有滥用职权之心。我自 知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观主义,脾气暴 躁,我有严重的过失和错误。我深感治家无 方,给国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诚恳地接受 组织的审查,也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对我有 关贪腐的指控是不实的,王立军叛逃在美国领 事馆滞留一天影响恶劣,之前我不该情绪失控 打了他一耳光,实在是很粗暴的。但我决没有 想掩盖11 ^ 15案件,没有企图造假搞虚假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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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6:11:51 | 只看该作者
    被告人:我绝没有逼走王立军的意思, 一个巴掌能打出一个叛国者?现在事实逐渐浮出 水面,他给谷开来私下写的被我收走的信里 面,说到暗恋开来、情感纠结、深陷其中、不 能自拔,恐怕也是他叛逃的重要原因。徐明对 我儿子留学的资助,我失察少教,难辞其咎, 我有责任,作为父亲,子不教父之过,我对他 受助的机票、住宿等等不知情。徐明和谷开来 尼斯房产的事,我现在也不知晓,我对该房产 概不知情。与我有关的关于尼斯房产的证据, 只是说“十年前有一次偶然我回家碰到徐明、 谷开来,谷开来只是给我提起了几句,我当时 只是点了头微笑了几下”,其实对这个情节我 没有印象。对于工程款一事,实际上这个事情 我早巳在脑子里也没有印象,上级机关早巳明 确500万元的工程款是拨给大连市政府,在此 前一年我已经到省府上班,且王正刚也两次明 确告诉他该工程的请款去找李某某,我认为此 款的运行过程我已经讲清楚了,此款我没有直 接的管辖权,怎么可能既不询问又无嘱咐,还 当着王正刚在电话里毫无避讳地明确要贪占此 款,不符合常识,王正刚说当着我听到了电 话,而谷开来的证实和他不相同。唐肖林3次 送钱的事,子虚乌有,十年前他就是个投机倒 卖、假话连篇的人,我不想对他的证言再作评 论。过去16个月,办案部门工作人员对我的生 活是照顾的,谈话文明,多数同志有素养,当 然在这个过程中我是有压力的。
    被告人:我得知此事在劫难逃,所以我内 心有软弱的时候。我现在深陷牢狱之灾,百感 交集,也只剩佘生。我也想对谷开来说,我最 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 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 我只想强调起诉书对我贪腐的指控,是严重失 实的。我没有管好家人和下属,我有大过,对 不起党和群众。王立军叛逃有责,但不是我逼 走他的。这次审判历时五天,让控辩双方都有 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表 明了中央搞清事实、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 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 我的医疗饮食都好,表明山东人厚道,没有落 井下石。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对于绝大多数 办案人员,我认为是有素质的,办案是文明 的,我在此予以肯定。谢谢!
    审判长:(征求其他合议庭成员意见后) 本次法庭审理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 议,择期宣告判决。请法警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退庭。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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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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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56#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6:12:36 | 只看该作者










    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上午庭审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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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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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57#
    发表于 2013-9-22 10:10:27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格言】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吕氏春秋•察今》
    【法律格言】法令至行,公平无私。——《战国策•秦策》
    【法律格言】对法治的信奉与对司法程式的尊重结合起来方能产生作用,二者相依相伴,缺一不可,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效。——[英]哈耶克
    【法律格言】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
    【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英]丹宁勋爵


    【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十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特此公告。
    本院将于今日上午10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届时,本院将通过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
    旁听人员陆续通过安检进入法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 3人及陪同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22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等89人,共计116人。
    书记员入庭,宣读法庭纪律。
    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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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58#
    发表于 2013-9-22 11:29:40 | 只看该作者
    本院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炅,接受唐 與林、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 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物,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 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 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薄熙来受贿人民币20447376丨11 元、贪污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薄熙来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 明给予的财物中,计人民币1 343 211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 定。对薄熙来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应依法 惩处,并数罪并贸。薄熙来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分别 追缴或抵缴。鉴于其用于购买枫丹丨圣乔治别墅的受贿所得 赃款系以其依法应予没收的财产抵缴,故该别墅作为犯罪所 得应当继续追缴。根据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 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 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七 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 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如下:


    一、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 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 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用于抵缴 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薄熙来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二千零四 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六元一角一分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 赃款人民币五百万元依法返还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其余 部分作为薄熙来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三、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位于法国戛纳 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翁圣乔治别墅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 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王旭光
    审判员 张威力
    审判员 刘志明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曰
    书记员 姜梵 书记员 朱小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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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请看帖子: 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334&fromuid=75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2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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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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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
    发表于 2013-9-22 11:46:1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小书店 发表于 2013-9-22 11:29
    本院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炅,接受唐 與林、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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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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