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门下书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夜之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1#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站在窗棂上,然后像猫一样轻松地跃进来,落地时无声无息。窗外呼啸的冬风拍打着他。他是一个暗影,但他的双眼在燃烧,阿布纳,它们燃烧着。


      “你对吸血鬼好奇是吧,英国人?”他用还算通顺的英语低声这么说,一面轻轻关上窗户。


      那是个恐怖的时刻,阿布纳。令我颤抖的也许是室外透进的寒意,但我认为并非如此。我看着他,如同许多你的族人在我抓住他们、吸取他们的生命源泉之前那样看着我——邪恶、双眼灼热、面目可怖,带着利齿的暗影,举止流畅优雅,口中发着不祥的低语。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而他也走入火光的范围。我看着他的指甲,应该说爪子才对,有五英寸长,末端乌黑锋利。接着,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我在孩提时代就认得的脸孔。看着那张脸的同时,我也想起了那个名字。


      “西蒙。”我说。


      他停下脚步。我们目光相接。


      你曾经直视过我的双眼,阿布纳,我想你见识过其中的力量,或许你还在其中见到了别的东西,更加黑暗的东西。我们的种族都有这样的眼睛。梅斯默描述过动物磁流术,这种奇异的力量每个生物都具备的,有些人的力量会比其他人更强。我曾在人类身上见过这种能力。而我的种族在这方面的能力特别出众。我们的声音具有这种力量,我们眼睛的力量则特别强。我们是猎杀者,可以用眼神捕捉、震慑我们的天然猎物,让他们屈从于我们的意志,有时甚至会让他们自发地献出生命。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只知道西蒙的双眼,还有他眼中的热度、狂怒和猜疑。我能察觉出饥渴在他体内燃烧,那个景象唤醒了我体内深埋已久的血欲,直到我害怕起来。我不能移开视线,他也不能。我们沉默地面对彼此,脚步微微移动。


      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最后西蒙垂下视线,一切便结束了。接着,他做了—个令人惊讶的奇怪举动:他在我面前跪下,咬开一只手腕的血管,让血流出来,然后驯顺地将那只手举到我面前。


      “血族主宰。”他用法语说。


      流动的鲜血近在眼前,令我喉咙发干。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发着抖,开始低下头去——但我终于推开他,摇摇晃晃地退开了。


      酒瓶在火炉边的桌子上,我倒了两杯,他茫然不解地在一旁望着。我喝干其中一怀,猛地把另—杯送到他面前。


      “喝!”我命令他,而他照做了。


      我是血族主宰,我说的话就是律条。


      那是开始,1826年,在喀尔巴阡地区。


      我知道西蒙曾是我父亲的两名追随者之一。我父亲是“血族主宰”。父亲死后,西蒙成了领袖。因为他比其余的强大。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2#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二天晚上,他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是掩藏在古老山间要塞废墟中—处整洁的房舍。我在那里遇见了其他人。有个女人,我认得她是我孩提时代的另一名仆人,还有两个族人,你叫他们史密斯与布朗。西蒙是他们的主人,而现在主人换成了我。不仅如此,我也将他们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了。


      就这样,我们啜饮着酒,度过了许多夜晚。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了我的民族的历史和生存方式。


      我们是个古老的民族,阿布纳,远在你的族人在炎热的南方建立城市之前,我的祖先就已经踏遍北欧的幽暗寒冬,开始狩猎杀戮。我们的传说中谈到我们来自乌拉尔地区,也许是来自大草原,在随后几个世纪间向西向南迁移。我们远比波兰人更早居住在波兰,在日耳曼蛮族尚未到来之前便在德意志的森林中出没,比鞑靼人、比诺夫歌罗德大公更早君临俄罗斯。当我说古老的时候,我指的并非数百年的差距,而是千年万年之遥。传说最们是未开化的、灵巧而赤裸的生物,是夜行的民族,敏捷致命,无拘无束。我们远比别的野兽长寿,无法摧毁,是万物的主宰和王者。传说中还提到,所有两条腿或四条腿的生物都会恐惧地逃离我们,所有的生物都是我们的食物。我们白天睡在洞穴里,和同伴、家人睡在一起;到了夜晚,我们便支配大地。


      接下来,你的种族由南向北,进入我们的世界。白昼的民族,和我们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你们很软弱,要杀你们很容易,也很有乐趣,因为我们在你们身上见到了美,我的族人向来极受“美”这种特质的吸引;也或许是你们和我们如此相似,令我的种族感到难以抗拒。数百年间,你们一直是我们的猎物。


      但这种情形随着时间而发生了变化。我的种族很长寿,数量却有限。我们鲜少产生交配的冲动,而这种欲望支配着你们人类,犹如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当我向西蒙问起我的母亲时,他告诉我,我族男性只有在女性燃起热情时才会产生欲望,但这种情形很罕见——多半发生在男女一起杀戮的时候。即便如此,女性也极少受孕,因为怀孕对女性而言通常意味着死亡。西蒙告诉我,我害死了我的母亲,我撕裂她的子宫而诞生,我的族人也多半是这样来到世上。我们的生命充满血腥和死亡,出生时它们也相伴左右。


      这其间存在着某种平衡。应该是上帝——如果你信奉上帝——或自然的力量。上帝会给予,亦会拿取。我们可以活过千年或更长的岁月,如果我们和你们一样多产,我们会塞满这个世界。你的种族繁衍又繁衍,像苍蝇一样成群结队,但你们也像苍蝇一样,一点小伤小病就会死去,我的族人却不受丝毫影响。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3#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最初我们当然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然而你们繁衍生息,建立城市,学习新知;你们有头脑,和我们一样,但我们从来没想过去使用它。你的种族将火带进这个世界,此外还有军队,弓箭、长矛、衣服、艺术、文字、语言。文明,阿布纳、因为文明,你们不再是猎物。你们追猎我们,用火焰木桩屠杀我们。在白天侵袭我们的洞穴。我们的数量从来不多,如今更是日渐减少。我们不是与你们奋战至死,便是逃亡。但无论我们进到哪里,你们的种族很快就会尾随而至。最后,我们终于被迫向你们学习。我们学会穿衣生火,学会武器和语言,所有的一切。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自己的文明。我们借用你们的。我们也组织起来,开始思考计划,最后完全融入你们,生存在你们所建立的世界的阴影里,将自己伪装成你们,夜晚溜出来以你们的血液解除饥渴,白天则躲藏起来,害怕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报复。


      这就是我的种族的传说,黑夜民族的大半段历史。


      我从西蒙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一如他也是在许多年前,从那些已遭杀害或已经死去的先人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西蒙是我所找到的最年长的族人,据称将近六百岁。


      我也听到许多别的传说,远超出我们口述历史的范围,一直追溯至我们最早的起源——时间初始的那个时期。我甚至在这些传说中也听闻到人类的痕迹,因为我们的神话取材自你们的《圣经》。布朗从前曾经伪装成一个传教士,所以熟悉经文。他为我读了好几页《创世纪》,里面谈到亚当、夏娃和他们的子孙,该隐和亚伯。也就是最初的人类,仅有的人类。该隐杀了亚伯之后遭到放逐,他在挪得之地娶了—个妻子。但是,既然该隐他们是仅有的人类,那么这个妻子来自何处?《创世纪》并没有提供解释。但布朗有自己的解释。他说挪得是夜晚和黑暗之地,而那个女人是我们种族的母亲。我们的血缘经由她和该隐传承下来,因此,该隐的子孙并非如你们某些族人所说,是黑人。不,我们才是该隐的子孙。该隐杀害兄弟之后便躲藏起来,我们也一样;我们必须杀害自己的远亲,太阳升起时也需躲藏起来,而太阳正是上帝的面孔。我们有很长的寿命,和你们《圣经》所描述的最初的人类一样,但我们的生命受到诅咒,必须活在恐惧和黑暗当中。据说我的许多族人都有这种信奉,其他人则相信不同的神话传说,甚至接受了他们听来的吸血鬼故事,认为自己确是不死的邪神的化身。


      我也听到了消失已久的先祖的故事,其中充满争斗和迫害、迁徙和移居。史密斯告诉了我一场千年前发生在波罗的海荒凉海岸边的大战。数目只有成百的我族族人趁夜突袭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太阳升起后只见满地鲜血尸骸,这令我联想到拜伦的诗《辛那赫里布》。西蒙提到壮丽辉煌的古拜占庭,我的许多族人在那里安身立命,匿居在那座伟大繁华的城市中,兴旺了数百年,直到军队来袭,大肆劫掠破坏,令我的许多族人死于火焚。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从每个人口中,我都听到了一个关于我们自己所建立的城市的传说。那是一个庞大的、属于夜晚的城市,以钢铁和大理石筑成,座落在亚洲心脏地带的大石窟中,与从未受过日光照射的地底河流及地底海洋相邻。他们一致声称,远在罗马和乌尔①兴起之前,我们的城市已经十分庞大。这和先前他们告诉我的历史,什么在月下苦寒森林中赤身奔跑的祖先等等全然背道而驰。


      根据这个传说,我们是因为某种罪行而被逐出城市的。我们迷途忘返,漂泊在外,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但城市依旧耸立在那里。总有一天,我的族人之中将诞生一位王者,—位前所来有的伟大血族主宰。他会将四分五裂的族人凝聚起来,带领我们回到没有阳光的海岸边,那个属于夜晚的城市。


      【① 乌尔是古代苏美尔人所建立的一个大城。】


      阿布纳,在我听过和了解到的所有故事里,这个传说最令我感动。我怀疑所谓的地底大城市是否存在,或者是否曾经存在。我的族人不是传说中邪恶空洞的吸血鬼。我们没有艺术,没有文学,甚至没有自己的语言——但这个故事向我证明,我们有做梦和想象的能力。我们从不建设,从不创造。我们窃取你们的服饰,在你们的城市里居住,以你们的性命、你们的生气、你们的鲜血来喂养我们自己——但我们拥有创造力。只要有机会,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城市的故事。猩红饥渴是个诅咒,它令你我两族为敌,夺取了我族的高贵梦想。它确实是该隐的标记。


      我们也曾有过伟大的领袖,阿布纳,有存在于传说中和现实中的众多血族主宰。我们有我们的凯撒、我们的所罗门、我们的长老约翰。但你要知道,我们仍在等待我们的解放者,我们的基督。


      我们瑟缩在那个阴森森的堡垒废墟里,听着外头呼啸的狂风,西蒙和其他人,啜饮着我的酒,向我诉说我族的故事,用一对对灼热逼人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我的。他们都比我年长好几百岁,但我却更为强壮,又是血族主宰。我为他们带来了驱除猩红饥渴的灵丹妙药。我看起来几乎像半个人类。阿布纳,他们视我为传说中的解放者,是吸血鬼的应许之王。我不能否认这些。于是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宿命,我要从黑暗之中领导我的族人。


      我想做的事情非常多,阿布纳,太多了。


      你的族人畏惧猜疑,而且充满仇恨,因此我族目前仍需躲藏起来。我见过你们彼此之间的战争,读过伏勒德·泰普斯·德库拉②的故事——顺带说一句,他并非我的族人;还读过盖乌斯·恺撤·卡利古拉③及其他帝王的故事;我见过你的族人将女子处以火刑,只因为怀疑她们是我族的一员;而在新奥尔良,我也见证了你们如何奴役同类,像对待动物—样鞭打、贩卖他们,只因为他们的皮肤是黑色。黑人和你们很相近,比我们的种族与你们更接近。你们可以和他们的女人生下孩子,而昼与夜的两个民族之间却不可能进行这种融合。不,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仍需躲避你的族人;但是,在解除了猩红饥渴的束缚后,我希望最终能向你们的知识分子揭示我们的存在——那些有科学精神和求知欲的人,你们的领袖。我们可以给予彼此多少援助呀,阿布纳!我们可以把你们的历史教给你们,你们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医治自己的方法,以及长寿之道。至于我们,我们只不过刚刚起步。我已经击败了猩红饥渴,在得到援助后,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征服太阳,我们就能出现在白昼下。你们的外科医生和医疗人员可以帮助我们的女性生产,如此一来,分娩便不再会意味着死亡。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5#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② 著名吸血鬼小说角色德库拉伯爵的原型。历史上的德库拉是罗马尼亚的统治者,性椿异常残暴,因此,人们将他和传说中的吸血鬼融为一体。】


      【③ 卡利古拉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早期的典型暴君。】


      我的种族所能创造和成就的—切将是无可限量的。听了西蒙的话之后,我意识到我可以让我们这个种族成为一支伟大的民族。但一切开始之前,我必须先找到我的族人。


      完成这项任务并不容易。西蒙说他年轻的时候,我族的数量将近一千,散布在欧洲各地,从乌拉尔到不列颠。传说提到有些族人南迁至非洲,或是向东移居至蒙古和中国,但无人拥有证据。我们定居在欧洲的千名族人多数死于战争或女巫大审判,或是因大意而遭猎杀。西蒙猜测我们可能只剩下百名族人,也许更少。新生儿不多见,残存者不是分散各地,便是隐藏起来。


      所以我们花了十年时间四处搜索。我不会详述那些乏味的细节。在俄罗斯的一间教堂,我们发现了你在我舱房中见到的书。那是目前仅知的出于我族之手的文字著书。我终于将它们破译出来,读到的是—个悲哀的故事:一个为数约五十的血之民族,他们遭遇灾祸,迁徙、战役和死亡。他们已全部消逝,最后三名残存者在我出生之前好几个世纪就被钉上十字架,处以火刑。


      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座化为废墟的山寨底下的洞穴里,我们找到两具族人的遗骸,肋骨间插着腐朽的木桩,头颅悬在长竿上。藉由研究这些骨骸,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生存者。


      在特里斯特。我们发现一个白天从不外出的家族,传言他们的肤色异常苍白。没错,但他们只是白化病患者。


      在布达佩斯,我们遇见一个可怕而疯狂的有钱女人,她会鞭打自己的侍女,用水蛭和刀子给她们放血,再将血涂抹到自己的皮肤上以保持美貌。然而她是你的同类。我必须承认,是我亲手杀了她,她让我打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她并未受到饥渴支配,只是邪恶的天性令她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令我极为愤怒。


      最后,我们一无所获,只好返回我在苏格兰的住处。


      岁月流逝,我们这群族人中的那个女人——西蒙的同伴、我孩提时代的仆人——在1840年过世了。当然,我一直无法判定原因。她将近五百岁了。我解剖了她的遗体,了解到我们和人类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其中至少有三种器官是我从未在人类遗体上见过的。我对它们的功能只能做模糊的猜测。她的心脏有人类的一个半大,但肠子却短得多。她有第二个胃——我想是专门吸取血液用的。还有更多别的东西。


      我遍览群籍,学习别的语言,写了一些诗,也涉足政治。我们出席所有的高级社交聚会,至少西蒙和我是这样。你称为史密斯与布朗的那两个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他们宁愿维持原状。西蒙和我曾两度前往欧洲大陆,进行新的搜索。有一次我把他单独送到印度,待了整整三年。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6#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终于,不到两年之后,我们找到了凯瑟琳。她住在伦敦,与我们近在咫尺。当然,她是我族的一员,不过她所说的事情更为重要。


      她说大约在1750年,有一大群我的族人、分散在法兰西、巴伐利亚、奥地利,甚至是意大利。她提到了几个名字,西蒙认得他们。我们花了许多年寻找他们,却都无功而返。


      凯瑟琳告诉我们,1753年前后,他们中的一名成员在慕尼黑遭到警方的侦缉、杀害,其余的人因此变得很害怕。他们的血族主宰断定欧洲的人口变得太密集,治安组织变得太严密了。我们生存在夹缝和阴影里,而这两样东西似乎越来越稀少。因此,他包下—条船,从里斯本出发,启程前往新世界。那里有大片蛮荒之地,有无尽的森林。那里未开化的殖民状态可以确保轻易获得猎物,也可以确保安全。为什么我父亲和他的追随者没被纳入这项迁徙计划,她说不上来。她原本要和他们一起走,但大风雪和破裂的马车延误了她的行程,等她到达里斯本时,他们已经出发了。


      我当然立即前往里斯本,遍查葡萄牙人保存下来的所有行船记录。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它。和我猜测的一样,这条船—去不复返。待在海上的这段时间,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个接—个地杀掉船员。问题在于这条船是否安然抵达了新世界?我没有找到记录,但我却找到了预定的目的地:新奥尔良。以那里为起点,经由密西西比河,整个美洲大陆都向他们敞开。


      其余部分应该很明晰了。我们来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找到他们。在我看来,如果能拥有一艘汽船,我就能享受我已经日渐习惯的奢华舒适。在进行搜索时拥有机动性和行动自由。密西西比流域到处都是怪人,少数几个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如果我们这艘惊人的船,还有船上昼伏夜出的奇怪船长的传闻在这条河上四处传开,那就太好了。流言可能会传进我们要找的人的耳朵里,他们也许会像多年前的西蒙一样找上我。因此我做了一番调查,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在圣路易斯见了面。


      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或是能够猜出来。不过,请先让我说明另—件事。在新奥尔巴尼,当你将我们的船展示给我的时候,我的满足不是佯装出来的——菲佛之梦号很美,阿布纳,她理应如此。这是头一次,有一个美的事物因为我们而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但她的名字让我有些害怕:“菲佛”是我的族人用来描述“猩红饥渴”的另一个词汇。不过西蒙指出,这样一个名字更有可能激起我的族人的好奇心。


      这就是我的故事,差不多是全部故事。这就是你坚持要知道的真相。你曾以你的方式对我开诚布公。你说你不迷信,我相信你。假如我的梦想能够实现,那么总有一天,昼与夜将携手跨过恐惧所构成的黄昏,它现在还隔绝在我们之间。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7#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总有一天要冒这个险,那就从现在开始吧,从你开始。


      我的梦想和你的梦想,我们的汽船,你我两族的未来,吸血鬼和牲口——我把这一切交给你判断,阿布纳。


      结局会如何?


      信任还是恐惧?


      鲜血还是美酒?


      朋友还是敌人?


      第十五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听乔希讲述时,阿布纳·马什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心脏在胸膛里怦怦跳动的声音。乔希似乎已经说了好几个小时,但在黑暗沉沉的舱房里,时间无法确认;外面可能已经天亮了,托比也许在准备早餐,舱房乘客可能正在锅炉甲板的走道上作晨间漫步,河堤会充满朝气蓬勃的喧闹声。但在乔希·约克的舱房里,黑夜连绵不绝,永无尽头。


      那句该死的诗句涌到阿布纳·马什嘴边,他听见自己说:“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黑暗》。”乔希轻声道。


      “你一辈子都活在黑暗里,”马什说,“永远见不到早晨。老天,乔希,你怎么能忍受?”


      约克没有回答。


      “简直没道理,”马什说,“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故事。可是,天杀的,我还是相信你。”


      “我曾经希望你会相信我。”约克说,“接下来怎么办。阿布纳?”


      这是最困难的部分,阿布纳·马什心想。


      “我不知道。”他诚实地回答道,“你杀过这么多人,可我仍然觉得有些同情你。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同情你。也许我该杀了你,也许这才是一个该死的基督徒唯一该做的事。但也许我应该帮助你。”他哼了一声,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让他颇感恼怒,“我想我应该这么做:在我下定决心之前,再听你多说一些。因为你遗漏了一件事情,乔希,你漏了它。”


      “是什么?“约克提问。


      “新马德里。”阿布纳·马什坚定地说。


      “我手上的血迹。”乔希说,“我能告诉你什么,阿布纳?我在新马德里夺去了一条人命,但事情真相和你猜测的不同。”


      “那就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吧。”


      “西蒙把我族的历史和风俗习惯告诉了我。其中包括一件让我很不安的事,阿布纳。你的族人建造了一个白昼世界,我们要在其中生存很困难。有些时候,为了让事情进行得比较容易,我的族人会去接近你的族人。我们可以利用存在于我们的声音和双眼之中的力量,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惊人的力最、生命力,利用你们为我们编造的传说,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利用谎言、恐吓和承诺,我们可以为自己制造一个人类奴仆。这样一个奴仆很有用处。他可以在白天保护我们,到我们不能去的地方,在人群中活动,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8#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在新马德里有一起杀人案件,就在我们停泊的那座林场里。报纸上的消息让我抱着很大的希望,觉得能在那里找到一名族人。但相反,我发现了——随你怎么称呼他好了:奴隶、宠物,或盟友——我发现了一个奴仆。他很老,年纪很大了,是个混血儿,头顶全秃,满脸皱纹,面目可憎,有一只眼睛浑浊发白,脸上有很久以前留下来的严重烧伤。他的外表着实不好看,而内在——他的内在更是污浊不堪,堕落到了极点。我碰上他的时候,他挥着一把斧头扑向我。接着,他看到了我的眼睛。他认出了我,阿布纳,他立刻知道我是什么。他跪了下来,哭喊嗫泣,对我膜拜,像狗对人一样地卑躬屈膝,哀求我实现承诺。‘承诺,’他不停地说,‘承诺,承诺。’


      “最后,我命令他停止哀求。他立刻照办了,畏惧地退缩了,他知道要对血族主宰所说的话戒慎恐惧。我要求他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诉我,希望他能带领我找到我的族人。


      “他的故事和我的—样阴郁。他说他本来是个自由黑人,出生在一个叫做沼泽的地方,我想就是新奥尔良的沼泽区。他做过皮条客、扒手,最后成了杀手,专门找进城的船员下手。他不到十岁就杀了两个人。后来,他成了巴拉塔里亚湾最血腥的海盗文森·甘比的手下。甘比从西班牙奴贩那里抢来奴隶,再转卖到新奥尔良,他就担任监工。也是个巫毒教徒,曾经侍奉过我们。


      “他向我说起他的血族主宰,那个使他成为奴仆的人。那个人嘲笑他的巫毒信仰,承诺要教他更强大更黑暗的魔法。那个血族主宰这样承诺:侍奉我,我会让你成为我们的一员。你的伤疤会痊愈,眼睛会复明,你会嗫饮鲜血,永生不老。于是这个混血儿便侍奉他。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遵照命令做了每—件事。他为了承诺而活。他为承诺而杀人,而且学会了吃人肉喝人血。


      “后来,他的主子发现了要好的利用对象。这个混血儿如今又老又病,成了累赘。他早就没用处了,所以他被赶走了。如果杀了他可能还比较仁慈,但他却被送到上游,靠自己谋生。奴仆是不能反抗血族主宰的,哪怕他明知道自己得到的承诺是谎言。于是,这个年老的混血儿靠着两只脚流浪,以抢劫杀人度日,慢慢向上游地区前进。有时候他靠捕捉逃奴或做工赚钱,但大部分时间都躲在树林里,夜晚再出来活动。只要有胆子,他就会吃掉被害者的肉,喝掉被害者的血,他仍旧相信这样能令他重拾年轻和健康。他告诉我,他在马德里附近生活了一年之久,一直为林场的伐木砍树,因为那个伐木工年老力衰做不动了。他知道没什么人会到林场来,因此——好了,其余的你都知道。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9#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2: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阿布纳,你的族人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许多东西。但不会是这种事,不会是他学到的这些事。我怜悯他。他老迈丑陋,毫无希望。但我也非常愤怒,就像我在布达佩斯遇见那个以鲜血沐浴的有钱女人时一样愤怒。在你们种族的传说里,我的族人是纯粹的邪恶化身。他们说吸血鬼没有灵魂,没有道德,没有希望赎罪——这我不接受,阿布纳。我杀了无数的人,做了许多可怕的事,但我并不邪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才会成为那个样子。没有选择,就没有善恶可言。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决定了我们的命运,夺走我们可能拥有的一切。但你的族人,阿布纳,他们并没有受到这种压迫。我在新马德里以外的森林遇见的那个怪物,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猩红饥渴,但他却自主选择,让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啊,当然,我的一名族人也同享着这份罪恐——那个人欺骗他,向他承诺永远无法办到的事情。我憎恶这样的行径,同时又理解他这么做的原因。从你的族人那里获得—个盟友,一切都会更加容易。我们懂得恐惧,阿布纳,懂得我们自己的恐惧,也懂得你们的恐惧。


      “可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你的族人这么希望得到这种必须在黑暗中度过的生活,这么渴望猩红饥渴。他确实非常狂热地想得到它。他哀求我别像另一个血族主宰一样离开他,但我无法给他想要的东西。即使可以办到,我也不会。我给他的是我能够给予的东西。”


      “你撕开了他那天杀的喉咙,对吧?”马什向着一片黑暗说道。


      “我告诉你了,”瓦莱丽说,马什几乎忘了她在场,因为她是那样安静,“他不会懂,听听他说的话。”


      “我是杀了他,”乔希承认,“赤手空拳杀了他,没错。他的血沿着我的手指流下来,渗进泥土,但没有碰到我的嘴唇,阿布纳。我就这样埋了他。”


      沉重的沉默充斥着这个房间。马什拽着胡子,思索着。“你说过,”他终于开口道,“同—件事之所以善恶不同,原因在于有无选择。看样子,这会儿必须作出选择的人是我。”


      ”我们都要作出选择,阿布纳。每天都要。”


      “也许是吧。”马什说,“不过我并不怎么在意那个人的死。乔希,你说你需要我的帮助,姑且说我会帮助你,但这样一来,我和你宰掉的那个该死的老混血儿会有什么差别?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永远不会让你变成——那种人,”乔希说道,“也从来没这样做过。我会在你死后活上好几十世纪,我有没有企图用这一点来诱惑你?”


      “你改用一艘该死的汽船来诱惑我,“马什答道,“还对我说了一大堆谎话。”


      “即便我说的是谎话,其中也包含着某种真相,阿布纳。我说我会找到吸血鬼,终结他们所带来的邪恶。这里头有许多是事实,你看不出来吗?我需要你的帮助,阿布纳,但我是要你做的合伙人,而不是血族主宰的人类奴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3: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阿布纳·马什考虑着这段话。“好吧,”他说,“也许我相信你,也许我应该信任你,但假如你要我做你的合伙人,你也必须信任我。”


      “我会让你加入我的行动,这样够吗?”


      “见鬼,不够。”阿布纳·马什说,“没错,你是把真相告诉我了,正等着要我的答案。要是我的答案不对,我就没办法活着走出这间舱房,对吧?就算你没有这意思,那位女士也会确保这一点。”


      “真是洞察秋毫,马什船长。”瓦莱丽在黑暗中说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但乔希绝不能受到伤害。”


      马什哼了一声。“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就不叫信任了。在这艘船上,我们再也不是合伙人。他妈的,太不平等了。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宰了我。我必须好好表现,否则就死定了。在我看来,这样干根本就是奴隶,而不是合伙人。再说,我孤立无援,而你有一大群该死的吸血鬼朋友。天晓得你在计划些什么?你肯定不会对我透露,但你却说我不能向任何人提起这些事。见鬼了,乔希,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我不认为自己会喜欢这种合伙关系。”


      乔希·约克沉默了一阵子,然后说:“非常好,我明白你的观点。我要怎么做,才能证明我对你的信赖?”


      “首先,”马什说道,“假设我要杀你,我应该怎么下手?”


      “不!”瓦莱丽紧张地喊道。马什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在朝乔希走去。“你不能把这个告诉他,你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乔希。他为什么问这种问题,如果不是想——”


      “想让我们处于平等的地位。”乔希柔声说,“我了解他,瓦莱丽,我们必须冒这个险。”她再次哀求,但乔希要她别再说了。他转向马什说道:“火可以办到。溺毙也行。用枪射击头部,我们的脑部无法再生。一枪射进头骨就可以杀掉我,但同样一枪如果射进心脏,只会让我倒下,我会痊愈的。传说的有一点倒是没错:如果砍掉我们的头颅,再把木桩插进心脏,我们就会死。”他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换了你的族人,一样会死。还有,阳光也是致命的,如你亲眼所见。其余的,像是大蒜或白银,统统不管用。”


      阿布纳·马什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几乎没意识到自已刚才屏往了呼吸。


      “满意了吗?”约克问。


      “差不多。”马什说,“还有一件事。”


      一根火柴擦过皮革,—簇跳跃的细小火焰蓦地在约克掌心里燃起来。他把火柴凑在油灯上,那道火焰立即爬上灯芯,昏黄的光线照亮了整间舱房。


      “好了,”乔希说道,一面挥手熄掉那根火柴。“有没有觉得好一些,阿布纳?这样是不是比较平等?合伙关系需要一点亮光,你说呢?如此一来,我们才能正视彼此的眼睛。”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4-26 23:47 , Processed in 0.09733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