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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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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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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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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故事是从一所海边的小学开始的……守恒从小就是一个坏小孩,而正行是个乖小孩;有一天老师希望好小孩可以影响坏小孩,于是就规定好小孩要陪伴在孤独的坏小孩身旁,慢慢的影响他,让他有一天也能成为一个好小孩。但是在漫长的成长过程里,这段从规定开始的友情,慢慢开始发酵。直到有一天,另一个孤独的女孩-惠嘉,像彗星一般闯入两人的生命中,打乱了一切……外面的时代,是发展中的台北……时代很大,三个年轻人心中说不出口的秘密却很小,但却是他们的全部!在世纪末最后的海边,一切的秘密都将被解开……他们才了解到-不论你心中有什么秘密……每个人生来就不应该孤独!我想每个人生来就不应该孤独!

    作者简介
      王纪尧,1981年出生,毕业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戏剧系曾任果陀剧场种子教师,世新大学戏剧课程教师等。其作品丰富且多元,横跨剧场、影视及音乐领域,为国内新锐跨界创作者。编剧作品从与易智言导演合作的优质电视剧《危险心灵》到与香港导演林奕华合作的《班雅名做爱计划》,都为其广受肯定之作品,其中更常以演员身份现于剧场、广告及知名歌手。如张惠妹、箫亚轩等音乐录影带。编剧作品《K》、《另一个夏天》、《危险心灵》、《情场如商场班雅明做爱计划》等。

    最新书评    共 9 条

    Vmsiat     竟然在失眠的凌晨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假期的作息一直都乱到我自己都懒得再吐槽。       一开始只是因为自己泛滥的情绪得不到宣泄,于是匆匆地拉了一遍电影片段看,发现没太大感觉,便突然想把书也看了。结果,看完的后果便是更加压抑到凌晨六点还开着电脑码着这些字。       当年因为这个电影长达几个月的失落和压抑,下了整张原声带放在随身听又每次听到很难过。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触动,并非有相似的经历,现在想起,应该是因为里面康正行那深深的孤独感,电影很好地刻画了他的这一面,一个人补习、一个人发呆、一个人伤心、一个人考试失利在天台难过……在电影的后半段,大把大把的渲染着这厚重的情绪,也让当时同样孤独的我很感同身受。       而今天,也是同样的孤独情绪,让我看完了这本书,才发现,孤独永远是这个作品的主题,无论是康正行,还是余守恒,还是杜慧嘉。       书的架构与电影是有些出入的,在一开始陈正道的序就已经有说到,而且似乎是电影拍完之后,才找了王纪尧写的这本书,所以,书应该不是原著。但是依旧喜欢,或许,多过与电影的喜欢,在现在这个年纪。       其实是什么让我想写这篇很蹩脚的书评呢,我一向对自己这类型文字叙述没有信心。       或许,是这与电影截然不同的结局,让我再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一空,感觉,什么被迅速真空了般,说不出是何种情绪,无可言状。       在电影里,主要的情绪都是为了康正行波动,可在书里,却是余守恒。       他第一次见到杜慧嘉的醋劲,与康正行在泳池比赛的执拗和幼稚,还是为了康正行做的各种道歉行为,还有为了康正行的生日在床底板花了三天排的星空图,和二零零五年一路与想象中的康正行的回乡之行……       突然,好心疼这颗恒星。失去了绕着他转的行星,他该有多孤独。       对于感情,自己一直觉得,只要用力地爱过痛过,无论结局多坏,过程够美好够深刻就足够了。就想LALA新歌唱着的,如果终究避不开孤独,什么回忆能让心一直满足?人生来就孤独,所以,拥有让心满足的回忆就够了吧。       可是,看到这样的结局又会那么难过……难过康正行在余守恒不告而别后的生活,难过余守恒在康正行离开后的人生。或许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是心里的空缺要拿什么才能修补完。或许一辈子都没人能再取代那些空位,只能一直仍由它在隐隐作痛。       当年看电影的时候,很喜欢纯真,一直觉得歌里透着坚定与静谧,和暗暗的遗憾难过,而阿信的词,句句都映照着这两颗互相取暖又孤独的星球——      长长的路上我想我们是朋友   如果有期待我想最好是不说   你总是微笑的你总是不开口   世界被你掌握      月亮绕地球地球绕着太阳走   我以为世界是座宁静的宇宙   今晚的天空有一颗流星划过   在预言着什么      在无声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   我怎么感觉整个黑夜在震动   耳朵里我听到了心跳的节奏   星星在闪烁   你怎么说      你心中一定有座浓雾的湖泊   任凭月光再皎洁照也照不透   你眼中闪烁湖面无边的温柔   那波光在诱惑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00:57
    美腿¥    那天一起补课 在辅导学校的门口的那个小书店发现的这本书   我同桌是一个五月天的歌迷   他被这四个字吸引了   毅然决然的买了下来   上课时偷偷的在看   这是本电影改编的小说 大致内容我也了解 他看着看着会问一些貌似很有深度的问题   其实我们都没搞懂   这是本对青春有思考的书 以三个主角的第一人称不断变换 拼接而成     详情 发表于 2013-7-25 15:24
    solo    先看过的电影。觉得感动也觉得很受伤害。书更好看,因为是更加刻骨铭心的悲剧。 我是一个热爱自虐的悲剧爱好者。  详情 发表于 2013-7-28 15:37
    Cosmo    我勒個去。當年看這本書可是冒著生命危險的看著= =。      喜歡這種簡單又有點小起伏的劇情。。      似乎感覺高中走的還不遠。就在昨天剛過。      偶爾還是會想起那個快190的傻大個= =。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19:22
    絮絮酱    虽然不是最新的书了   却是不可遗忘的经典   五月天---阿信,亲历推荐,写了书评的   ……   盛夏,光年   流逝的不仅是时间   不仅是青春   还有我们那颗纯纯的,拥有爱的心   ……没事读读吧   找回校园的纯真,找回某年某月某时的你自己……~   友情爱情都游离其间……~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07:58
    斑霖    不能开口,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底线,那里布满了卑微的奢望。      康正行。你的懦弱把你捆绑的严严实实,你挣扎不得,你幼年时期就早已被捕获,延续于后的七年,让那枷锁落地生根,逼迫的你无路可退。历经数年岁月,记忆中盛夏的味道,一直一直一直,固执的围绕你左右。在彼岸,你可曾得到你要的答案?      余守恒。所有的自以为是,粗枝大叶,以及莫明的闹别扭,其实都只是为了证明什么。可惜你始终都无法承认,你离不开他,那个幼年时就来到身边的人。你何时开始只为了抓住他对自己的关注而阴晴不定,所有的巧合都存在一定的原因,你明白的,只是你不愿意承认罢了。也许,在经过那些年的沉淀,生离死别的刺激后,你才终于把再见说出口,把那情感告知给那虚幻的灵魂。      是啊,他们都不能捅破的那层窗户纸,反到是留给了在如彗星到来的女孩身上,她什么都明白,所以她一直保守秘密,正行的也好,守恒的也罢,她不是主角,她只是过客,她理解他们的寂寞,她珍藏他们的记忆,最后她把他们的遗憾变成了盛夏光年。     详情 发表于 2013-7-31 22:51
    阿布    最先看的是电影后来才下载的小说的总的来说结局我更喜欢小说上的,电影表达的台湾青春电影很强烈表达方式也算是喜欢,淡淡的有青草的味道但还是倾向于小说  详情 发表于 2013-8-1 14:24
    味西凉    永恒的夏天    Eternal summer被翻译为“盛夏光年”。青春的张狂与肆无忌惮被永远地定格在了那个夏天。蝉鸣,鸟叫,人们的不停追逐被清晰地镂刻在时间的墙上,墨迹慢慢地在白纸上渲染开来,一张张鲜活的脸庞,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向同一方向偏转了过去,似乎一起看见了过去和未来…   一个男生冲着另一个男生大叫一声“余守恒,我喜欢你”.各位,猜的没错,这是一部讲述同性恋的小说和电影.   余守恒,康正行原本两人可以静静地顺着规划好的路途再像朋友一般一起走下去,可是哪知那条反射着阳光并执着地向前奔跑的铁轨,突然在某一天某一个转角处突兀地失去了踪迹.   慧嘉的出现,两个少年同时陷入沉思,三个人的纠缠,两种情感的抵触,于是故事不再平静.   谁都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因此连那简单的“我喜欢你”都难以说出口,难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一次次的被错开.   苍穹碎成一地的眼泪,海岸线蜿蜒成了诗篇,在阳光下开出了铺满整个洪荒的蔚蓝色花朵.天色慢慢暗了下去,我们都知道故事即将结束,不荒谬也很单纯.康正行最后的那句“我是真的喜欢你”在浪涛中融化开来,时间在此停留,单单属于他们三人的世界中,荡漾着独属青春的那份享受.浪头不停的在他们的身上停泊,驻留…潮起潮落,遗留在海滩上的脚印,一会儿深,一会儿浅,疏疏密密,我们都无法向后退,那个回不去的时段,脚印也只有留给大海独自品尝青春的青涩…   让盛夏去贪玩,把残酷的未来狂放到光年外,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不要转弯.这就是我们心中所定义的青春,永不凋零.   手指撕毁着试卷,在斜上方40多度的角上,蓝色下闪耀着空白,最初的颜色,手指在很骄傲地示着威,可是我们都明白,总有一天那份骄傲总会陨落…只剩下纸片漫天飞扬…却异常地在心中划下痕迹…记录那个不悔的青春…         夏至未至,你在流水的光影斑驳里.   你想象着一个阳光猛烈的午后,在枯萎的指尖,   将那些繁盛的情思晾晒,抖落封尘.   仔仔细细,小心翼翼,   仰面,你看见断线的风筝在头顶轰然坠落,   然后终于凋敝了踪迹烟消云散   谁在耳边说,记得要忘记要学会忘记生活仍在继续   可是,有谁能计算我们决定忘记所要付出的代价      青春的小小坟头,我坐看星光陨落斗转星移   殒身不恤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2:25
    一顆苹       没有 电影来的 详细   更多的内心描述   在黑龙江大学 买的 二手 书   似乎 更有意义         我不想 失去 你们 任何一个   我不想 那么孤单     详情 发表于 2013-8-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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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盛夏光年


    【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序  


    「接力赛没有终点。因为操场是圆的!」,二零零六。  


    「我寄了一个关於星球的青春爱情故事给你。」  


    「好看吗?」  


    「不知道!」  


    我挂上电话,从上一部片结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觉得我该是要准备下一部片了。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找了很多人谈谈要一起弄一个剧本。  


    我很确定,这是我最後的机会了。  


    最早是纪尧告诉我这个定律的。  


    行星绕著恒星打转,彗星则划过天空,稍纵即逝。  


    好像是这样的,像定律般我们不需思考却迟早知晓;在我的记忆裏,还真的有过人是像恒星般永远都是众人的焦点,也有过朋友,如行星般总是围绕著我们,陪我们经历青春的悲欢离合;更不用说我们都讨论过的那个女生,一夜之间突然成为我们共通的话题,又突然如彗星般消失在我们赖活的无聊日子中。  


    我知道 这是我要的起点。  


    後来几次时间没有对到,纪尧又开始忙著新的剧场编剧工作,我们错失合作的机会,後来我约了作家许正平也就是後来的正式编剧出来聊聊,我跟他讲了这个开头。於是这个漂流已久的构想总算找到它的归宿,我跟正平作了很多的讨论与沟通,慢慢的,这个构想在正平增血添肉的投注心力下,变成了现在的盛夏光年。  


    我以为那是接力赛的终点,因为电影即将完成。  


    一开始是责任编辑春子建议我可以回到原点来思考这本书的  


    「小说不一定要和电影情节大致相同,可以出一本新版本的小说。」  


    我很快在msn上问了纪尧的意见,他也很快的回答我。  


    我想,这部电影会因为很多鲁莽没有熟率的决定,让我终身难忘。  


    接力棒交回了第一个跑著,也跑出了操场的界限。  


    十个小时前我看完了第二稿。  


    心中还没平复。  


    拍了一部电影,我以为我已经很了解故事裏的他们。  


    现在 不止 不止一部电影 当然也不止一本书  


    我发现,电影也许结束了,那个夏天也过去了,但是,即使没有被拍出来或是被写出来,青春依旧。  


    电影跟文字都无法框住我们大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就像我在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时的感触一样,原来当我深夜站在便利商店经历著九二一大地震时,他正在跟那个女孩互诉心中最重要的秘密。  


    顿时,电影、小说、音乐都不再是一个框住故事的限制,而是我们结集对於美好回忆的共同桥梁。  


    我希望给你们一个心理建设,本书跟电影几乎是全然不同的故事,甚至连态度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不要紧,时序从来不能阻扰我们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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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现在 我建议你去翻出上个世纪末最喜欢的一张专辑。也许是五月天或是王菲,不管,继续读下去,走入我们的故事裏,也走回自己的回忆裏。  


    我们 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不对?  


    ——陈正道  





       


    推荐序  


    我知道一个星球,在这个行星上,没有人能活超过二十岁。  


    八月三十一日的九点二十一分,夏天,早上,一个人,正好我看完了这部小说。  


    而这一阵子唯一有用的新闻,是据说冥王星脱离了这个星系。  


    不知道为什麼,我有一种不服气的感觉。而这是一个即将更孤单的星系。  


    星系里的第三颗行星上,流传著这麼一部小说,叫做「盛夏光年」。而他依然孤单,绕著一个光速八分钟外的恒星运转著,自从四十五亿年前行星诞生开始。  


    四十五亿年後,行星上开始有了人类这种生物,他们从出生起,就开始不停的互相撞击,他们触摸,拥抱,深吻,彷佛急著摆脱身体里蕴藏了四十五亿年之久的亘古孤寂。  


    青春的他们从不转弯,直到撞倒头破血流,才心满意足的呼了一口气。  


    直到出生後的第七千三百零五天,他们突然都开始停止疯狂冲撞的行为。那是因为,行星上的人类在二十岁之後,他们都会切换生命形式,彷佛进入冬眠的梦境,在一片盛夏繁花般的记忆里,安详快乐的,不停的不停的死亡著。


    我突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冥王星,国际天文学会也许能将你们除名,但我,将会永远记得你们。  


    ——五月天 阿信  


      


    盛夏光年,青春的味道  


    曾经有个年代,情书是写在纸上的。  


    曾经有个年代,歌是放在录音带裏,照片是夹在相本裏。  


    曾经有个年代,所有的人都只有三家电视台可以看。  


    ------话题,永远有交集。  


    离开了那样的年代,告别了活在曾经裏的男孩女孩,我们开始在blog裏标示自己,用msn推销爱情。歌曲从硬硬的光碟简化为mp3,完全脱离了实体的束缚,歌手多得让你头晕目眩。按下快门的瞬间不再小心翼翼,千百张数点阵图档眼花撩乱了资料夹的分层------即使你太久没打开,电子资料夹上面也不会有灰尘。  


    这个世界越来越多标签,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快。  


    但我们仍在寻找下一个曾经,摸索下一个男孩女孩。  


    总是如此的,我们深深吸进名为记忆的空气,吐出深深眷恋的感叹。  


    每个人的青春就像一个瓶子,瓶子裏装的主题都不一样。打开瓶子,有的闻起来苦涩,有的淡淡哀伤,有的饱满甜香。告别青春的人哭泣它、缅怀它、看著照片沈淀它。活在青春的人,总是勇敢地挥霍它。  


    陈正道用电影的语言,不疾不徐映著守恒、正行与惠嘉的青春,镜头裏二男一女之间的友情界限,随著对爱情的探索慢慢移动,在新的世纪来临前,新的可能也慢慢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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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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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九把刀  


      


    推荐序  


    忽然想起去年夏天一个人旅行,花莲的海边,我打电话回台北给某位我已经忘记是谁的朋友,我说我觉得会有事情要发生了,觉得我会离开了,更远,或是更近。  


    我煞有其事的在海边拿著手机很郑重的说著语调低成还带有气音任凭海风一直吹著我的嘴巴,然後还正经危坐在一片漆黑的海,身体黏黏的有盐巴的沾湿感,我还是很郑重其事的说著。  


    然後已经到现在了,夏天都快过完了我还是呆在家中,看著我小腿根大腿之间挤压出的赘肉,然後一直咳嗽。然後也只会纳闷今年蝉声更少了,啥都没发生,去年买的圆扇还是放在老杯子裏有灰尘了呵呵,也许是我已经对很多事不再惊奇了吧,除丑的按摩小姐纠缠会吓到之外,我很少有情绪,著我自己都明显可以察觉,用一种很没有情绪的发现方法,喔对~ 我好不激动喔,然後就觉得喉咙痛,然後就想喝水,然後忘记。  


    而现在半夜快要到淩晨的阶段是我最讨厌却又不得已醒著因为失眠。  


    根王纪尧这个家伙认识也是在一个晚上,一个猛抓头发的家伙,满脸某种七八零年代的长相,不过从那个晚上之後他倒是接到我莫名其妙的电话,只因为我忽然需要说一下我想到的,然後又很和谐的达成一种没有共识,各自挂电话的动作。  


    他的东西很像在对著夜晚的风吹,不是被风吹而是对著风吹,像小时候我很喜欢对著转动的电风扇吹气跟说话,会有一种空气擦擦擦擦的跳格声响,可以呼吸却又有小物件进入你的眼睛脸颊毛孔鼻孔嘴巴,可以明显感受到却又呼吸的很有趣又可以去玩它。  


    而陈正道这家伙认识更久了,但我後来好讨厌看他的作品,哈哈,并不是不好,而是那单纯粹的情绪部分够深刻也有深邃感,每次见到他却都躲在大眼镜後面,他眼镜太大了,那透明物後面总有一些什麼,他的东西老是让我想起古早的锉冰店来来去去很多人发生很多事,却有点香香的被阳光晒过的桌椅味道,然後见到一个戴大眼镜的冰店老板面无表情,在锉冰机前手湿湿的,却还是知道他会香香的。  


    而现在有人在锉冰店裏吹风吃冰。有人进来了,有故事了,开始发生了。  


    ——艺术工作者 毛牛  








    6 回复:【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第一章「我叫康正行,行星的行。」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想,再过不久这个夏天还是会过去的。  


    有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当我游荡在哪条路上,突然试图起个头,哼唱出一首很喜欢的歌曲,却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歌名,也忘了曲调怎麼转折,怎麼哼,都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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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驻。  


    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後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  


    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著。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於,切记,一定得回圈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後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  


    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後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於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  


    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後,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著静止。  


    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对,温暖。  


    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後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麼事情的那种「温暖」。  


    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国小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著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著嘲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著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号,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裏,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样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裏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著「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著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著塞暴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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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经。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麼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著,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後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著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著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後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著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於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裏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馀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後,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著从别的什麼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馀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麼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後,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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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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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淩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裏,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麼,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麼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裏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裏,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後重新开始。走进浴室裏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後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裏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著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麼,我想试著微笑,嘴角却只是皱著。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裏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裏。  


    水裏,水裏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裏头,还是游泳池水裏?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麼,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著。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麼。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麼。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後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於是转到厨房裏头,已经飘散著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著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著仔细听。  


    「馀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馀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著,穿著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麼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纪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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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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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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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  


    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著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後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边,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著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著,贴著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像中的贴身。  


    「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干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後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  


    「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了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後,我拎著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著。  











    8 回复:【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於教室裏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於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裏滴答滴答作响著。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裏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迷」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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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馀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即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彷徨。  


    对。  


    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著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  


    在篮球场等我?  


    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馀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著我,放弃吧。  


    放弃吧。  


    放弃吧。  


    我还是放弃吧。  


    豔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傲人,蒸散了时空。  


    我躲在树阴底下没看见馀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著上身,在场上驰骋。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麼这个星球上,会有那麼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裏,好几个人汗流满身,粘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後继续粘腻成一团。  


    而馀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著「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他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国历史,数学,还有国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馀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後,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著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  


    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麼?保龄球?榴连?人头?  


    虽然後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麼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的篮球比赛,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後,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  


    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场合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  


    不知道什麼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的手上没有拿著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  


    突然,在我的身後,袭来一股热气,夹带著熟悉的味道。  


    「很热?」果然是,馀守恒。  


    「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後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裏,然後冲到篮球场上廝杀。  


    幼稚。幼稚。幼稚。  


    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著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品牌的冰棒堆裏头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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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拉出塞在裤子裏的衣摆,像个笨蛋一样,边跳边把冰块抖出来。  


    对,我几乎可以想像余守恒在廖阿姨面前,装可爱的嘴脸。  


    我们著名的「瀚阳高中」福利社,掌店的老板娘廖阿姨,精通校园裏各类型的流行八卦,举凡老师之间的明争暗斗,学生们的男女情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说是远比学校图书馆存库的资料还要丰富。  


    而在这间号称「穿梭时空的福利社」裏,你除了可以在一握零食裏头翻到六年前就开始贩售的五香乖乖,还是一九九四年铺货的「大波露」。  


    不过,我想裏头最为经典的商品,就是「来自未来的面包」。  


    当然,这绝不是所有同学想买就得手的,如果你异常幸运的话,才有可能从福利社裏的一篮面包堆中,搜寻到三九九八年六月才会过期的波罗,或者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才制造的杯子蛋糕。  


    不过,馀守恒照吃不误,而且从来没有因此而拉过肚子,他顽强的铁胃,令我相当佩服。  


    而我们会在午餐时间,从福利社抢到午餐,然後就爬到体育馆的顶楼,那裏有一间本来摆放体育用品的杂物间,许久没有使用了,所以我们私下占领了那间房间,当作我们的秘密基地,透过窗户,还可以看到整座校园。  


    不知道为什麼,我们总是习惯我们两个人一起吃午餐,有时候我会把下午要考的科目带著,有时候他会在秘密基地裏头偷偷睡个午觉。在这间房间裏头,我们像是离开了学校一样自由,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虽然只是短短的半个多小时。  


    但是到底什麼时候开始,我们习惯只有两个人一起吃午餐?  


    算了,我忘了。  


    我想,这应该是从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  


    阴起了天,午後的雷阵雨拍打篮球场旁的茄苳树,本来在树下打了瞌睡的我被吵醒(昨天熬夜念书,实在很伤身体。)  


    篮球场上的人群,快步奔向教室那栋躲雨去,偌大的校园有些空了。  


    篮球场上只剩下馀守恒,他脱下了上衣,剩下那件白色背心,露出了黝黑的肤色,汗水跟雨水混著,其实我也分不太清楚。  


    我大声喊著说要回家了,他没说话,他只是抓著篮球对我微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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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康正行   2007-7-5 13:4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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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回复:【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第四章「你不喜欢台北吗?」 ,二零零五。  


    馀守恒  


    坐在车裏的康正行,口中喊著我的名字,假装很大声的那种。这个无聊的游戏我们曾经玩过。  


    我只是对他微笑,然後敲了敲车窗回应他,接著把钱给了加油站的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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