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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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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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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父亲始终不吭一声,刚才还焕然的脸这会儿又恢复了往日的峻色。


    “马格,出了什么问题?”马维一脸狐疑,似乎话里有话。


    马格翻了一眼马维,没说什么。


    “我扫你们兴了,”马格看了一眼父亲,“反正我也不想出国,移民,你们吃吧,我吃好了,慢慢吃,别为我的事噎着。”


    马格离席而去。


    “畜牲。”父亲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马格回过身来,被迅速站起来的马维推走了。


    18


    这天马格去了墓地,在母亲墓前他呆了大约一个小时。墓很新,葬礼时的花圈、纸钱还在,马格把花圈、纸钱、果品统统扔到了一边,让母亲的墓在阳光下完整地不带任何零碎地呈现出来。墓碑崭新如母亲血液流尽的皮肤,只是她已成为灰烬。假如不烧,他相信她是不会腐烂的,但化了装就难说了。他还是喜欢当初静躺在床上的母亲,那是母亲的本色。他至今不认可那个躺在鲜花丛中甚至面带微笑的母亲。


    他的事情就全部做完了,回来了路上,他给波罗打通电话,说他可以给他买票了,广州、成都都可以,如果明天能弄到,他明天就走。波罗说没问题,下午让他等他电话。


    下午,马格在家等波罗电话。家里乱乱哄哄,马维就要飞往英国,都在围着他转,收拾东西,准备晚上的家宴。马格一个呆在自己房间里,站在窗前,看着窗外对面的楼,隔一栋楼就是何萍家的楼。何萍去了敦煌,陪两个澳大利亚人和一个新西兰人。走之前他们匆匆见了一面,她知道他高考失利,但不知道详情,他说他也要出去走走,她要他一定等她回来,澳大利亚人的事她推不掉。她非常活跃。也许她回来了,他想。他拿起电话。占线。


    电话总是占线。


    算了,他放下电话。他想,还是等波罗电话吧。


    一只苍蝇飞进来,落到玻璃板上,快地爬行,马格举起拳头,稳稳的对准苍突然蝇砸下去,苍蝇没能逃脱他的一击,被他砸得粉碎,玻璃板也碎了。他的手开始流血,血流到玻璃裂纹上,迅速扩展为一朵怒放的玫瑰。他听见有人打开了他的房门,回过身来看见了父亲。


    父亲的T恤不见了,又换上那件乏味的白衬衫,洗得很苦,看着玻璃板,苍蝇,污血。


    “你在干什么?”父亲问。


    “没事”马格说。


    “为了一只苍蝇?”


    “我没想用力。”


    “但还是用上了?”


    “是。”马格承认。


    “回头把我的玻璃板换上。”父亲说,“你还年轻,要经得起挫折。我一直想跟你谈谈,等你平静下来,当然,也等我平静下来。然后,我们坐下来认真找一找原因。”


    “原因马洁不都跟您讲了?”


    “讲是讲了,不过我不太相信她的话。”


    “她说的是实话。”


    “不不,”父并摇头,“我想那不是主要原因。那个何萍,我知道她,小时你们就在一起,这不算什么,可能有她的原因,但我看不是主要原因。我一向认为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放纵一个期,一般无碍大局,浪子回头也说的是男人,为什么说金不换呢?男人毕竟是男人。你三次模底成绩不错,我对你一直是放心的,我不认为一个有头脑的男人是不会为一点儿男女私情就断送他前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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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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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您说得对,女人算什么,不就是件衣裳吗。”马格讪笑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父亲纠正道。


    “比衣裳还不如?”


    “你不要这样,这样对你没什么好处。你母亲不在了,我应该对你有点耐心,过去太忙,对你关心得不够,没像对马维他们那样对你严加管束,当然也别的原因。你与他们不同,桀骜不驯,但你不是没思想的人,你很聪明,知子莫如父,我心里都清楚。二是,不管你和什么人接触,何萍也好,聚众弹吉他也好,你的学习一直没走样,成绩还不错,这让我感到惊奇,因此就没过多干涉你。高考前几个星期我还与你们附中的黄校长交换过一次看法,他对你别的方面表示了一定的担忧,但并不担心你的高考,这一点我和他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最近我又见了你们黄校长,他谈了一些你的情况,但也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说吧,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


    蒙面之城(四)


    19


    “没什么,就是临场发挥不好。”他说。


    “不是吧,好像中途出了什么问题?”


    “什么问题?”


    “我调出了你的考试卷子。”


    “您调出了我的卷子?!”


    “你数学、外语认真做了,得分很高,超过你的考生不多,问题是,你的政治是2分,语文12分,历史是零分,几乎交的是白卷儿,把答对的题了划了,我说的对么?”父亲一板一眼。


    “您可真下功夫。”马格无言以对。


    “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做?特别是历史,我是历史学家,我的儿子历史考了零分,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


    “这是临场发挥的问题?发挥得有点没边了吧?”


    马格不说话。


    “你的成绩一下来我就奇怪。”他顿了一下,“很明显,你是冲我来的,你开什么玩笑?是要报复我吗?让我在所有人面前难堪?”


    “我为什么要报复您?”


    “我也正想问你。”


    马格看着别处,回过来:“我开了玩笑,您就别再开了,您真不必下这么大功夫。我也是一时糊涂。我没发挥不好,您脸上不好看,我接受教训,您也担待一点儿,这可以说得过去了,很多没考好的人不都这样吗?您想得太多了。我就想得太多了,所以犯了糊涂。”


    “岂有此理,把话讲清楚!”


    “您还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报复您?就算您不是---”


    “说下去。”


    “就算您不是我父亲,我也没必要报复您,我应该感激您才对。”


    “你终于说出来了。”


    “我不想说,您逼我说。”


    这时,马洁推门进来,告诉父亲周伯伯来了。


    “你让他稍等一会。”父亲说。


    马洁看见玻璃板上血,大惊小怪的样子。


    “你先出去。”


    马洁吓得伸了伸舌头着出去了。


    沉默。他和他二目相视,他的眼睛似乎在充血:他说:


    “我养了你十八年,你不认我,好,”父亲起身,“我搞清楚了,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你自己选择。你大逆不道,天理难容,你是个十足的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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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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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杂种。”他对着父亲的背影。


    父亲回过身:“看来你不需要三天。”


    父亲出手。他看到太极般的流线落在自己脸上,非常舒畅,舒畅的身体几乎自愿地在空中飞行,“嘭”的一声落在了床上。他的脸上像突然开了无数的出口,他知道那些含苞的粉刺正在同时怒放。


    20


    星期天,家里空无一人,都去了机场送马维。马格一人在家等波罗。十点钟电话铃响了,马格拿起电话。波罗打来的,票拿到了,晚上七点四十五分的。波罗说他就不过来了,中午到都他家聚齐,大家要送他。马格要走的事只告诉了波罗,他要波罗不要告诉任何人,谁也不用送他,波罗一口答应。现在看来波罗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了。


    “我不是说过别跟别人讲么。”


    “我操,怎么可能呢?”


    “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


    “昨天余杰到我那儿喝酒,就把你的事跟他说了。一块聚聚吧。”


    “我实在没心思。你跟他们说我不走了。”


    “真的,你不走了?!”


    “你大爷,你把票送过来吧。”


    “马格,我这儿可全都准备好了,干嘛呀,你也差不多了,不是我说你,马格,你心太重了,真的,哥们儿,没必要嘿。你要这样在外面更不行了,别说到云南西藏,混到不了兰洲你就得回来。哥们,人得拿得起放得下。今儿人聚得特齐,你来吧。”


    心太重那句话起了作用。马同意了。东西早已收拾停当,马格看了表,最后环视了一下他生活了十八年的房间,来到母亲的房间。母亲的房间仍按她生前的样子保留着,窗明几净。他下了楼,向何萍家走去。也许她还没回来,碰碰运气吧,就不打电话了。


    他站在何萍家陌生的门口。防盗门和门铃是新近才装的,他以为走错门了。他有很长时间没来过了。他按铃。半天没动静。又按了一次,还是没人。他刚要走听到里面的脚步声。


    “谁?”


    “开门吧。”马格说。


    “谁呀?”


    “马格。”


    里面的门开了,隔着防盗门铁栏他看到了她。


    “你可真会来,我昨天才进空门。”


    “我怎么感觉,你跟被捕了似的。”


    防盗门门哗啦开了。何萍身上股浓郁的外国香水味。


    “从外面看,你挺像江姐的。我是不是得换换鞋了?”马格在过道说,油漆味还很重,看来刚装修了不久。


    “算了,你就算了,我们家可没你那么大号鞋,进来吧。”


    马格把行囊放在过道鞋架上,来到客厅,发现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陌生男人。马格有些意外。


    “噢,马格,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哥哥的同学,林克,刚从美国回来,正在休斯墩读博士。”何萍说。


    叫林克的男人习惯地促了促眉,他见任何一个人似乎都是这样,然后才向马格点点头,没站起来。


    马格欠身把伸过手去:“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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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林克懒洋洋站起来,伸出手。一只枯长的手。


    “在美国?”马格问。


    “休斯墩。”


    “我喜欢美国人。”马格说,他应该放手了,却没有,男人抽了一下,居然没抽出来。何萍招呼他们坐下,他们的手才分开。


    “林克,你们应该识一下,这是马格,马啸风的公子。”


    “马啸风?马教授是你父亲?”


    “是吧。美国怎么样?听说里根过去个是个三流演员,是吗?”


    “谁说的?”


    “他不是电影演员吗?”


    “是,但不是三流。”林克说。


    “你看过他演的电影吗,怎么样?有床上戏吗?”


    林克不再搭理马格,好像听见。


    “拿到绿卡了?”马格又问。


    幸好何萍给马格倒的杯饮料端上来,同时拿起林克的咖啡准备再到,林克摆手,站起来。他要告辞了。


    “林克,你坐着,别动。”


    “我还有点事,回头打电话吧。”


    “一块聊聊吧。”


    林克哂然一笑,意思是完全没必要。


    何萍送林克。马格听到他们在过道里小声说着什么。大约有一两分钟的样子才听到门打开的声音,接着是铁门的声音。


    21


    何萍回来了,在过道里换鞋。


    “怎么,美国人走了?”


    “你真讨厌,就不能正经同人家聊聊。”


    “我怎么不正经了?”马格笑道。


    “反正你就是不会说话。”


    “我不会说话你都那么喜欢我,要是我会说话----”


    “美得你,你现在越来越让人讨厌了。”


    “茶水博士挺帅的,看上他了?”


    “别废话呵。”何萍瞪起眼。


    “你家大人孩子呢?”


    “我姥爷过逝了,他们都去南京了。”


    “你怎么没去,在家等美国人?”


    “讨厌,再说?”何萍脸微微泛红,“我不是陪老外去敦煌了么刚回吗,他们已经走了。”


    “这么说今天就咱们两个?”


    “还有警察,我可以随时报警。”


    何萍穿了一件宽松的套头杉,配上她那紧绷绷的牛仔裤,看上去温柔而性感。她不怎么穿裙子,通常总是T恤牛仔,白色套头杉让她显得纯净柔美,很贞洁的样子。他搂过何萍,他们接吻。久别的拥吻,似乎一切如故。


    许久,她问他:


    “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想你可能回来了。我是来告辞的。”


    “你今天就走?”


    “晚上的火车。”


    “我刚回来你就走,不能再等两天吗?我们一起走。”


    “你能陪我到哪儿呢?”他笑着说。


    “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天涯海角,只要你高兴。”


    “我没什么不高兴的。你看我不很高兴吗。”


    “得了吧,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也很难过,说真的我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怎么这么糟羔呢?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我的原因,我真的怕会影响你。高考前两个月,我碰上过你父亲,他让我多鼓励你,他知道我们之间的事,我知道他的意思,让我别打扰你,他不好这么说。我很矛盾,不知怎么办好,搞得我不知怎样对你。你对我不满,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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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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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事跟你没关系。“他说。


    “有没有关系也这样了。我爱你,马格。”


    他吻她。她闭上眼。“我跟你走。”她说。


    “等我回来吧。”他只能这样说。他不可能再回来了。


    “我想一个人想些事情。”他说。


    “你去哪儿?”


    “西安。”他说。


    “然后呢?”


    “再说吧。”


    “到西安就回来吧,或者我们约个地方,我想去海边。”


    “我还没见过海。不过我得走了,他们在等我。”他说。


    “到西安给我打电话。”她说。


    “好吧。”


    在过道,他们最后的拥抱。最后的吻别。这是最后一关。


    马格没有闯过去,他的背囊滑落到地上。他们狂吻。


    一切都不言而喻。他一直想要的,现在她向他敞开了。


    他们成年了,就这样迎来了十八岁。


    他们缺乏经验,所以有点糟羔。


    她送他下楼,他们一起去了波罗家。


    在北京站,他们一别七年。


    七年之后,他们已忘记对方,但一见如故。


    岩画


    1


    站台广播火车只停三分。


    车内拥挤不堪。满地垃圾。人挨人,人挤人,座位下面都躺着人。


    马格是这种车厢的常客。他的背囊找不到地方放,一直背着,后来总算挤了个角落坐下来。屁股下面是足有三寸厚的垃圾,餐盒、桔子皮,鸡骨头,酒臭熏天,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身子一歪,像其他人一样,在夜行火车的颠簸中沉沉睡去。


    他的粉刺已完全经消失了,但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他睁开眼之前已醒了一会儿了。他是被警察踢醒的。皮鞋踢在他屁股上,不算太重,但也不轻,他熟悉那种踢法,除了乘警还有谁那样厌恶地踢他呢?他摇,他不想醒来。他已记不清这是多少次被踢醒了,他漂了有一年了。


    被乘警带着,他艰难地走过许多节车厢,到了餐车上。窗外,夜色迷茫,山影重重。火车一直在山里行驶,大约要进站了,慢慢地行驶,滑行,"哐"的一声停下来。没有旅客下车。一个也有。事实上禁止旅客下车。


    他被带下车。天下着绵绵细雨。一些神神秘秘的人也下了车,他们被一身白衣白口罩的人押送。箱式卡车停在站台上,那些人被引领着从卡车后部进入车内,车门上锁,声音很大。


    他不时回过头,看那辆神秘的卡车。


    在一个亮着灯的赭红色的房间,他们停下,门口用红墨水歪歪斜斜写着站长室。马格被带进去。灯很亮,十分醒目地照着一个火红的秃顶。这人几乎不能说有面部,面部像遭过火烧,火红,没有一根眉毛,一双酒泡的细眼睛笑咪咪的。桌上摆着酒,鸡骨头,或狗骨头。显然他已喝了有年月了,得喝过去多少火车?


    乘警与站长打着招呼,手一扬,对秃顶说,"又给你带来一个。"然后很随便地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秃顶咪笑,眼睛红得像兔子,喝夜酒的人见人总透着喜,很热情。乘警一连喝了三杯,喝得很快,对着马格:"下次别再让我逮着。"说完,手一扬,把剩下的酒泼在马格脸上。然后笑着对老头说:"你真得感谢我,这回给你弄来一头骡子,车上我踢他都踢不醒,上满了弦使他,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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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火车要启动了,乘警走了。


    火红的秃顶站长看着马格一直迷糊地笑着。


    “站,站着干吗,坐坐下,喝点儿吗?喝,喝点儿。”把酒瓶推给马格。马格坐下来。秃顶站长说:“这儿归我管,是,是我的天下,叫你喝,你就喝。”马格给自己倒了半杯,皱着眉喝下去。


    “你,这是第几次了,规,规矩都懂吗?”


    马格点头。


    “你,你他妈说,说话,哪,哪的人?”


    马格说,北京人。


    “北,北京人?”一听北京人,老头圆睁怪眼,突然拍案:“我就操操你八辈祖宗的北京,你北北京有什么可牛,牛,牛逼的,总算你北京人今天犯在我手里了,兔仔子,我不让你脱脱脱八层皮!福福福贵,福贵,别你娘的睡了!带带这兔仔了去去装卸队,告告诉队长,就就说我说说的,别轻轻饶了他,现在就就去。”


    “北京着他哪儿了?”马格十分奇怪。持枪的福贵带他走出站长室,向站台里面走去。这时天已蒙蒙亮,四周大山影子矗立,头顶电网密布。


    2


    还阳界小站座落在一条江的左岸,江水浑黄,正值夏季,火车爬上这里必须由电力牵引,路轨两侧布满金属架、瓷珠、电线,使这里的隐秘寂静又增加了一种恐怖的氛围。小站没有站名,这儿的人都叫它还阳界。客车很少白天通过,大多夜间途经此地。附近丛林有秘密工厂、林场,医院,传染病院,过去虽寂静、紧张,但十分兴旺。不过近年不行了,时过境迁,大三线迅速解体、衰落,小站也处于无序之中。现在小站简陋破败得惊人,几排发霉的板房,一个赭红色站长室和调度室,此外还有一个货场。小站以木材外运为生,货场堆积着大量的原木。原木经年累月,截得整齐,摆得也整齐,像停尸房那样。这些森林之尸终日散发某种乙醚的芬芳,初涉此地的人闻到这种芬芳往往瞬间便有些飘然酩酊,突然失去听觉,接着视觉也开始变形。机车源源不断从山里运来尸木,装卸人员蓬头垢面,光着古铜色的膀子,挥汗如雨。某些时刻,听不到声音,所有人都像表演着疯狂的哑剧,搬运,奔跑,大张着嘴,呵气,睁着几何形的目光,呼喊,牙齿在大笑。


    熊生着两条毛茸茸的手臂,肩膀呈古铜色,太阳照在上面,浑厚,使人想起非洲高原。必须有相应重量压在他肩上,比如两人扛的原木放在他一人肩上,这会使他快乐,健步如飞,否则他就会躁动,滋事,寻衅,喝得烂醉如泥。这时,除了队长鹰一样阴鸷的目光,没人能使他安静下来。不过到了残酷的五月,甚至队长也拿他没什么办法。五月,熊整日口水涎涎,裤裆里没有一天不是粘糊糊的,他冲队长傻笑,收工后馋馋地望着队长离去的背影,直到队长进了自己的木屋。队长是这里惟一有女人的人。熊找各种理由到队长的木屋串门,送一兜鲜蘑,提一只火鸡,摸几尾草鱼,队长照收,熊希望留下吃饭,但队长不发话,他总是悻悻而去。只有极少数几次队长收下东西留下了熊。熊见到了女人,那曾有可能是他的女人,一夜一夜不睡,坐在集体工棚沿下,痴痴地遥望队长的木屋,遥望那孔爬满青藤透露出灯光的小窗。许多次熊鬼使神差,夜半三更听队长家的窗根,或趴窗看一眼那神秘的女人。屋里没动静还好,倘若有什么动静,哪怕是轻轻的酣声,熊也会激动得浑身打战,毛发张开,汗如雨下,禁不住悲痛欲绝地抓住窗棂,使劲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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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屋里的队长一般不为所动。但有一次熊正鸣鸣地摇窗棂,队长出现了,窗帘突然像幕布一样拉开,窗子洞开,月光如水。熊惊呆了,张着厚厚的嘴唇,队长年轻的女人站在窗前,一头秀发直泻明亮的胸前。女人几乎裸体,仅在下体围了一小块兽皮,披着月光,面若天仙。站在女人身后队长裹了一件紫色大袍,双臂抱肩,一动不动俯视着熊。熊“嘿嘿”笑着,一个倒仰,翻了过去,从此一厥不振。


    熊再次兴奋起来是因为马格的到来。队长把马格交给了熊,也没特意交待什么,交给熊是不用说什么的。熊上下打亮着马格,快乐得直搓手,非常满意。那样子如果马格是个羔羊他无疑会失望,而恰恰相反,马格的彪形让熊无比兴奋。他拿起马格的胳膊,一边捏着一边不住地点头,嘿嘿笑着。那么多原木堆在货场上,树香芬芳,让人迷醉。马格和熊搭档,熊专捡粗大的原木上肩,马格跟着他,步履如飞。一个上午过去了,马格撑了下来,看上去安然无恙。马格漂泊两年,居无定所,干过的活不下四五种,多苦多累的活也干过,矿山,采石场,码头,扛大包,因此他并不怕扛原木这种活。不过,说实话碰上熊这种疯子这还是头一遭。熊脚底生风,一路小跑,到了下午马格已气喘嘘嘘,真的有些吃不消了,但第一天总算坚持到了收工。


    一连三天,马格的肩膀磨烂了,手上满是血泡,后来手也烂了,鲜血迸流。手臂、肩头上的划痕擦伤血印比比皆是,不堪入目,加上汗流夹背,以致衬衫烂在了身上,脱都脱不下来。后来脱下来就再也没穿上,像熊那样裸着上身,暴露于强烈的阳光之下。他们在货场上无声无息地往来穿梭,表演着一出地狱般疯狂的劳动。熊这回也累得够呛,不住地咒骂,吼叫,狂奔。夜晚,马格觉得浑身上下像有人纵火,通体都在燃烧。人在失火后会成为废墟,成为灰烬,马格最初许多天的睡眠就是这种废墟和燃烧的感觉,这时的睡眠无异于死亡。而这一切都在队长的眼中,但队长看上去熟视无睹,从没正眼看过马格,更不用说与马格说上一两句什么。也许他应对马格的耐力与沉默感到惊讶?不,他没有任何表示,他目空一切。这人看去同样是疯子,不过另一种极深沉的疯子罢了。


    3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队长捏了张车票交给马格,说他可以离开这里了,夜里会有一列客车打这儿经过。马格接过票,说,“不是说两个星期么?还不到。”“这张票只能送你到绵阳,后面看你运气了。”队长说。马格拿着票,“我可以留下吗?”他问队长。队长看着马格,注视了一会儿,让马格跟着他。票飞向天空,飘飘荡荡,落到江里。江面不宽,夏季暴雨过后,江水呈现出很亮的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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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格随队长来到木屋。马格走进队长的木屋有一种一步跨入丛林的感觉,无论木屋的构成还是内部陈设都非常新奇,房子里所有称得上家俱的东西都是木头的本色,屋顶和四壁也是木质的原色,这种原色与窗外和屋顶爬满的藤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房间色调过于单纯、温暖,因而板墙上悬挂的那些兽皮就越发显得神秘莫测、绚丽斑斓。毛皮的味道混和着房屋的木香让马格有一种强烈的隔世之感。整个房间除了那两支乌亮的双筒猎枪提示了一种现代感,一切似乎都是遥远的超乎想象的。两支金属的猎枪与房间的色调对比出一种无法言状的震撼力,它们分别悬挂在一张醒目完整的豹皮和一张柔美纤细的鹿皮上。


    队长女人穿了一件亚麻布宽大随意的裙子,见马格进来站起了身,一双淡目缄默地打量了一下马格,稍怔了一下。马格也同样,女人头发披肩,很长,倒茶时头发一直垂在马格的手臂上,此时她低开的领口正对着马格,她没穿内衣,不戴胸罩,乳房的轮廓清晰可见,以致当她直起腰时暗红色的乳头便会从衣裙下面凸现出来。必须承认,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女人都会感到吃惊。马格从女人身上移开目光,装做对屋子感兴趣的样子。毫无疑问,木屋原始粗犷的风格出自队长之手,女人是房间的一部分,在单纯而又醒目的毛皮饰物中,女人是最美的那部分。但马格错了,后来他才知道队长是多么厌恶这所房子,连同这个生着一双淡目的女人。


    那时女人告诉马格,队长对这所房子有过完全不同的想法,因为打猎他有一笔相当数目的钱,他的钱足以使他过上城里人那种生活。比如沙发、玻璃茶几、组合柜、弹簧软床,诸如此类吧,队长都同她讨论过,火车会从城里源源不断把这些东西送到这里,方便得很。她听着,完全动于衷。她说,她就要现在这样,这里的一切都出自她之手。她说,要是弄来那些东西她一天也会在这所房子里呆。队长无论如何弄不懂这个女人,他想同她过另一种日子,人们都向往的那种日,可她不是那样的女人,队长至死没弄清她可疑的身世。她酷爱那些野兽的毛皮,时常把队长多年积攒下的兽皮翻捡出来,洗,晒,梳理,定型,她做这些事情不厌其烦,到了入迷的成度。每整理出一件,她都要抚摩良久,把脸帖在光亮的毛色上,耳鬓厮磨,如醉如痴。常常她这会让她突然兴奋起来,如果是夜晚,她一刻也不想控制自己的燃烧起来的情欲,这时她是主动的。而通常她总是被动的,队长急不可待,从不全部脱掉她的衣服,有时甚至只掀起裙子。她要求队长洗浴,队长很少能办到。同样她燃烧起来也顾不上那么多,只有这时她才会脱得一丝不挂,柔情似水,把燃烧的胴体交给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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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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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行事再离不开那些毛皮,她手里必须抓住某条狼或豹的皮,才能进行下去。最初队长只是觉得女人的行为不可思议,但并不妨事,可是后来队长发现问题不那么简单。他们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南辕北辙的,女人沉浸在一种距他千里之外的极其疯狂的感受中,仿佛做爱的对象不是队长,而是一只大山猫或者豹子。队长感觉不对头,常常还没完事就已兴味索然。而一旦完事,快感甚至连一秒钟都不会在他身上停留,这时他就会堕入一种强大的由来已久的黑暗之中。他越来越觉得那些动物毛皮不可忍受,在他眼里这些毛皮只有交换的价值,没有任何别的价值,如果说以往他对这些毛皮谈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那么现在他开始越来越讨厌这些东西,而最令他厌恶的是那张悬在墙上的豹皮和母鹿皮,那上面带有明显的枪眼。常常他望着那些枪眼一动不动,想着什么。


    女人把饭菜烧好,摆上了桌,队长挥开女人,给马格倒酒。他挥手的方式与其说是命令的,不如说是蒙尘的,看也不看女人就把手挥了挥。女人一声不响,旁边闪开,默视着马格与队长共饮。马格不时把同情的目光投向淡淡的女人,她年轻,古朴,有点阿拉伯女人的味道儿。一个很奇怪的女人。


    队长话很少,一杯酒落肚之后,他再次给马格满上,自己的杯子却空着。马格不怎么喝酒,但今天却想一醉方休。他拿起酒瓶要给队长添酒,被队长的手不容置疑地按住了他。


    “我从不喝酒,”队长说,“你是稀客,我已经破例。”


    队长是阴郁的,话非常少,同他讲话很困难。你无法知道你说话时他是否在听着。他的沉思是随时的,根本不在乎旁边是否有人或者你正同他谈着什么,他只沉溺于自己。咫尺天涯,你根本不可能走近他。马格的酒已经喝净,握着空空的酒杯,已很久了。队长冥冥之中发现了马格的空杯,于是把酒瓶推给马格,同样于冥冥之说:“你喝你的。”


    马格拿起酒瓶给自倒上,哗哗的酒的跌落声极清晰地充满房间,整个房间只有此声响,一如空谷山泉。房间静极了。女人捧着木碗,静若尘埃。马格默默的喝着酒,觉得房间开始旋转起来,洒杯虽很小,但他已不知喝了多少杯。一个念头渐渐攫住马格的心,他想给队长倒杯酒,想要挑战什么,他不相信队长任何时候都是不容置疑的。他要试试。他看着队长,拿过队长的空杯,以同样哗哗的酒声给队长缓缓地满上,放在队长跟前。队长凝视马格,那眼神令马格不寒而栗。马格举起了杯,说,"这酒味道不错,干了这杯吧,我敬您的。"


    队长握着杯子,沉思的神色一扫而光。


    “你胆子不小。”队长说,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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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格感动,自己又喝了一杯,摇晃着站起来,准备告辞,但觉眼前一黑,整个身体都飘起来。他支撑着,朦胧中看见女人彗星般的一笑。他还隐约听到队长与女人说话的声音。女人接过他,他感到了一阵纤细的沁凉。女人沁凉的有如两条青鱼的手臂将他搀扶起来,发丝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女人的整个身体都有着罕见的凉意,多年以后马格回忆这种凉意时,总是使他联想起蛇或鳗鱼的缠绕,没有一个女人给过他如此刻骨的凉意,他喜欢那种凉意,那种凉意具有无法言喻、类似冰毒的效果。


    蒙面之城(五)


    4


    那年大胡子队长迎着风雪跳下机车,雪落在他浓密的胡须和眉宇上,立刻变成了水汽。随他一同跳下机车的就是这个女人。像大胡子一样,她也穿着军大衣。大胡子队长神采飞扬,声如洪钟,颇为自豪地朝正干活的弟兄们喊了一嗓子:我回来了,回头晚上都到我屋里来。


    马格成为装卸队一名正式成员,在疯狂劳动之后的夜晚,人们讲述当年大胡子队长带回这女人时,总是不忘强调大胡子当时的风采:满脸冻红、热气腾腾、长髯飘飘。看得出人们喜欢大胡子队长,把他当成英雄,讲述具有传奇和浪漫色彩,像一切夜晚产生的民间故事或寓言。大胡子队长牵着陌生女人,手提女人的黑皮箱,穿过货场,奔向他的小木屋。人们停下了手中的活,看着仿佛从天而降的女人。女人扬着头,黑发在军大衣后领上飘扬,一双乌亮的靴子,后跟清晰地叩着水泥地面。人们都看呆了,听呆了。大胡子交了桃花运,他带来一个城里的女人。


    晚上队里的人齐聚大胡子破落的木屋,每人都端了一碗酒。大胡子说,“我胡某明人不做暗事,这女人手上有了人命,上了咱们的车,要我收下她,你们说收她不收?”


    “收收!怎么不收,这还用说!”“怕什么,天高皇帝远管不到咱这儿。”“你要是怕了,就把这女人交给我吧。”众人大笑。“好,兄弟们,”大胡子说:“从今天起她就是你们的嫂子,今天你们就算是喝我的喜酒,干!”“干!为嫂子干杯!”“嫂子,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慢说你是杀了人,就是放了把大火,统统烧死城里那帮狗娘养的,到了咱们还阳界也是风雨不透。”


    众人齐道:“嫂子只管放心!”


    唯一没怎么出声的是现任队长。那时他还不是队长。大胡子死于一场春潮之后他才成了队长。现在他端着酒,目光如炬,看着女人。他见过一点儿世面,当过兵,在部队特务连,一怒之下曾一拳把连长打成半残,被军法惩处,后被发配到还阳界的准军事小站。他天性阴鸷,目光夺人,发现这女人颇有些不同寻常。他看出她的陌生和羞怯几乎全是装出来的,事实她眼睛里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审视和兴奋。她没有一点儿畏惧感。酒后她面色绯红,相当沉着,一双淡目迷人却又拒人千里。让队长感到困惑的是:要么她确实杀过人,是那种罕见危险的女人,就像他是个危险的男人一样;要么她就是一派胡言,另有图谋。可她图谋什么呢?这里有什么呢?她来这里干什么?这些诘问把他难倒了。他百思不得正解。如果她仅仅危险那倒也并不可怕,但如果不呢?他觉得有一堵墙横在了他的面前,这堵墙是他无法想象的,因而是无法逾越的。他必须单刀直入,倒要看看她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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