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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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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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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15 21: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记书签
      简介:谁是包法利夫人?
      她的性格  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
      她的爱情  结婚前,她以为懂得爱情;结婚后,却没有得到爱情应该带来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已搞错了?她竭力想知道:幸福、热情、陶醉,这些美丽的字眼,在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的婚姻  生活的平凡使她向往奢俗豪华,夫妇生活的恩爱却使她幻想婚外的恋情。她恨不得丈夫打她一顿,她才好理直气壮地憎恨他,报复他。
      她的外遇  她不厌其烦地自言自语:「我有了一个情人!一个情人!」就是为了他,她才精雕细镂地修饰自己的指甲,不遗余力地在皮肤上涂冷霜,在手绢上喷香精。她还戴起手镯、戒指、项链来。为了等他,她在两个碧琉璃大花瓶里插满玫瑰。她收拾房间,打扮自己,好像妓女在等贵客光临一样。
      她的情书  在她看来,一个女人是应当不断给情人写信的。但是在写信的时候,她仍无法清晰地想象他的模样,因为他像一个天神,在千变万化的显影中让人莫办真身。
      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 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最终因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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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书评    共 2 条

    白露为     小说主要在告诉我们,不属于自己的就不该要,不要不择手段,白费力气,即使得到了,也终是祸患。夏尔面对妻子多次出轨,依旧呵护她,而看不出来这样的妻子根本不属于自己,同样,艾玛一直在追求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也是给自己的悲剧命运奠定基石。    长久的压抑必然会导致爆发,夏尔努力学习,安静生活,突然接触到又多又难的医学课程,即使再怎么努力也还是搞不明白,终于有一天,他堕落了。但突然性爆发一定会灭亡的,终究夏尔还是好好学习医学知识,并成为一名医生。    有些事情是不能指示你命运如何安排的,比如夏尔在对艾玛有一丝感觉的时候,恰好妻子艾洛伊丝谎言败露,突然死亡,从而为他和艾玛的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看起来因祸得福,然而未来的不幸正等着他。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6 11:51
    猫头鹰    雖然在好幾年前(4年?)就想讀《包法利夫人》,但真正落實下來卻鮮有動力。今年暑假確實比較特別無聊,本想讀托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但其內容太過艱澀,大段大段的議論、說理,對宗教、人性、音樂的闡釋,明顯缺少一般小說的故事性,所以我就把放置許久的《包法利夫人》計畫拿來與之相沖和,希望兩者相輔相成。但《浮士德博士》讀到十幾章便因事停止了,《包法利夫人》卻一直當作睡前的消遣在進行。就這樣,在今天凌晨5點半左右,終於將整部書從到到尾看完了。      之前有看過網友對《包法利夫人》幾個譯本的優劣介紹,我還是選用最稱經典的李健吾譯本。但又不是這個本子,是收錄於《福樓拜小說全集》中的今人修訂本: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101260/      據其序言介紹,「這樣產生的修訂稿,既保持了李先生譯文的原貌,又消弭了原譯中的若干小疵點,可謂代表了當前《包法利夫人》譯文的最高水平。」我比較喜歡的是將原來的尾注全部改為腳註,省去了前後翻來翻去的麻煩。      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圖書館藏非常破爛,就這本(《全集》本)還算過得過去,而且基本都是李健吾先生的譯本,沒有其他名家的,算得上寒酸了。      我想有機會自己再買兩三個譯本閱讀收藏吧,一方面這次看得比較快,有些景物描寫基本一眼帶過,似乎辜負了福樓拜的一片好心;另一方面也讀下其他譯本,與自己腦海中的理解看看有何異同,似乎也是件不錯的事情。當然,這種想法落實到現實中估計還得等到某個假期閒暇而無聊的時候吧。      2013年8月17日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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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目录

    《包法利夫人》书籍简介

    本书是一幅道地的法国十九世纪的外省风俗画,其完美严谨的语言风格更是为后人传为美谈。美丽的主人公艾玛是富裕农民的独生女,因不甘与忠厚老实的丈夫过平庸的生活,两次发生婚外情,后均遭情人抛弃;又因过度消费,债台高筑,终于被迫自杀。著名作家左拉称本书为“同类小说准确无误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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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译本序

    施康强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已有好几个中译本,其中一个出于已故李健吾先生的大手笔。李先生还写过一部《福楼拜评传》,对这位作者推崇备志:“斯汤达深刻、巴尔扎克伟大、但是福楼拜,完美。”

      这个评价或许过高,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福楼拜力求完美。

      福楼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家,他自称,他也确实是艺术家,文字的艺术家。他视文字、文学创作为生命,每一部作品,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都是呕心沥血的结果。对于他,小说的形式和风格比其内容更加重要。他写得很慢,很苦,反复修改,要求每一个细节都来自仔细的观察或亲身体验,要求文字具有音乐的节奏。(“一句好的散文应该同一句好诗一样,是不可改动的,是同样有节奏,同样响亮的。”)写包法利夫人服毒时,他感到自己也好象也中了毒。

      他写《包法利夫人》花了四年零四个月,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正反两面的草稿写了一千八百页,最后定稿不到五百页。当然他有条件这么做。他出身富裕的资产阶级,不必为谋生而忙碌,更不必卖文为生,有的是精雕细琢的工夫。1856年《包法利夫人》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不仅标志着十九世纪法国小说史的一个转折,而且在世界范围影响了小说这个文学体裁在此后一个多世纪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如同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是对骑士小说的清算一样,《包法利夫人》在一定意义上是对浪漫主义与浪漫小说的清算。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爱玛”是个浪漫的名字,“包法利”Bovary这个姓氏的词根Bov包含“牛”的意思:福楼拜煞费苦心选定的这个姓名,本身就意味着想入非非的浪漫与平庸的现实之间的反差)是外省一个富裕农民的女儿,在修道院度过青年时代,饱读浪漫派作品。她成年后嫁给一名乡镇医生,平庸、迟钝、不解儿女柔情的包法利,真所谓“彩凤随鸦”。于是她不安于室,先后成为风月老手、地主罗多尔夫与书记员莱昂的情人。为了取悦莱昂,维持奢华的生活,她挥霍了丈夫的财产,还借了高利贷。后来莱昂对她生厌,高利贷向她逼债,她只有服砒霜自杀。

      故事很简单,没有浪漫派小说曲折离奇的情节,无非是一个“淫妇”通奸偷情,自食其果。作者的本意也不是讲故事,他为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外省风情》。他为我们展示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外省生活的工笔画卷,那是个单调沉闷、狭隘闭塞的世界,容不得半点对高尚的理想,乃至爱玛这样对虚幻的“幸福”的追求,而以药剂师奥梅为代表的所谓自由资产者打着科学的旗号,欺世盗名,无往而不胜。妇女在这个社会中更是弱者,福楼拜自己就说过:“就在此刻,同时在二十二个村庄中,我可怜的包法利夫人正在忍受苦难,伤心饮泣。”

      这部今天进入文学教科书的作品,在它发表的第二年却被当局加上有伤风化、诽谤宗教等罪名,由检察官提出公诉。检察官列举书中四个段落为佐证。一,爱玛在树林里委身于罗多尔夫,她因奸情而变得更加美丽:这是对通奸的颂扬。二,爱玛病后去领圣体,她用对情人的语言向天主倾诉。三,爱玛与莱昂在奔驰的马车里做爱(《巴黎杂志》的编辑删掉了这一段),然后是对他们幽会的旅馆房间的“淫荡描写”。四,对爱玛临死终场面的描写违背宗教和道德原则,夹杂肉欲的联想。

      我们且看第三项指控。检察官委婉地称之为“马车里的沦落”的那一段:

      车子掉头往回走;而这一回,既无目标又无方向,只是在随意游荡。只见它先是驶过圣波尔教堂,勒斯居尔,加尔刚山,红墉镇,快活林广场;随后是马拉德尔里街,迪南德里街,圣罗曼塔楼,圣维维安教堂,圣马克洛教堂,圣尼凯兹教堂,---再驶过海关;---旧城楼,三管道和纪念公墓。车夫不时从车座上朝那些小酒店投去绝望的目光。他不明白车厢里的那二位究竟着了什么魔,居然就是不肯让车停下。他试过好几次,每回都即刻听见身后传来怒气冲冲的喊声。于是他只得狠下心来鞭打那两匹汗涔涔的驽马,任凭车子怎么颠簸,怎么东磕西碰,全都置之度外,他焉头耷脑,又渴又倦又伤心,差点儿哭了出来。

      在码头,在货车与车桶之间,在街上,在界石拐角处,城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都睁大眼睛,惊愕地望着这幕外省难得一见的场景---一辆遮着帘子、比坟墓还密不透风的马车,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颠簸得像条海船。

      有一回,中午时分在旷野上,阳光射得镀银旧车灯锃锃发亮的当口,从黄步小窗帘里探出只裸露的手来,把一团碎纸扔出窗外,纸屑像白蝴蝶似的随风飘散,落入远处开满紫红花朵的苜蓿地里。

      随后,六点钟光景,马车停进博伏瓦齐纳街区一条小巷,下来一个女人,面纱放得很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这段叙述,适见福楼拜艺术手段的高超。他让读者处于车夫与市民的视角,猜想车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今的通俗小说作者或者影视编导处理汽车(相当于福楼拜时代的马车)里偷情的场面,不知浇上多少浓油赤酱。

      再看对旅馆房间的“淫秽描绘”:

      在这个充满欢乐的温馨的房间,尽管华丽里透出些衰颓,他俩依然钟爱无比!每次来总看到家具依然如故,有时还会在台钟的底座上找到几枚发夹,那是上星期四她忘在这儿的。壁炉边上,有张镶嵌螺钿的黄檀木小圆桌,他俩就在这圆桌上用餐。爱玛把肉切开,连同温柔甜蜜的千言万语,一块儿递给他;香槟泡沫从精致的酒杯溢出,流到她的戒指上,她忘情地纵声大笑。他俩已完完全全被对方所占有,根本无法自拔,因此都以为这儿就是他俩的家,他们要在这儿一起生活,直到地老天荒,就像一对年轻的终身夫妻那样。他们说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椅子,她甚至管莱昂送她的拖鞋叫我的拖鞋,那是当初看她喜欢,莱昂特地买给她的礼物。这双粉红缎面的拖鞋,用天鹅绒毛滚着边。她坐在他的膝上,脚够不着地,只能悬在半空;这时那双小巧玲珑、鞋跟不包革的拖鞋,就单靠光脚的脚趾点着。

      与其说作者“淫荡”,不如说是检察官大人神经过敏。

      幸亏福楼拜请出一位地位显赫、能言善辩的大律师,法庭最后判福楼拜无罪。

      这场官司的结果,是《包法利夫人》成为畅销书。这以后,由于这篇小说多层次的、丰富的内涵,更由于持不同美学观点的小说家和批评家们各取所需,它得到不同的评价。我们只能挂一漏万,举其大端。

      尽管福楼拜本人对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等等颇有微词,左拉对《包法利夫人》推崇备至:“以《包法利夫人》为典型的自然主义小说的首要特征,是准确复制生活,排除任何故事性成分。作品的结构仅在于选择场景以及某种和谐的展开程序......最终是小说家杀死主人公,如果他只接受普通生活的平常进程。”

      早在上一个世纪,已有论者强调这部小说的心理学和哲学层面。儒勒.德.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应该说,“包法利主义”的存在先于包法利夫人,而且是超国界的。中国文学史上有无数“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或“始乱终弃”的“红颜薄命”的故事。它也延伸到当今世界,青年男女对明星、对“大众情人”的崇拜,其实也是“包法利主义”的一种变体。)

      本世纪初,从英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开始,批评界致力于凸现福楼拜作品的艺术层面。詹姆斯写道:“福楼拜只在表现手法中看到艺术品的存在,他向我们提出挑战,看谁能确定另一个评定作品生命力的标准而不论为笑柄。”

      福楼拜研究本世纪蔚为显学。六十年代兴起的法国“新小说”作家和理论家们视福楼拜为先驱。让.罗赛主要研究《包法利夫人》的叙述技巧和叙述观点,他说这部“什么也不涉及的书”是现代反小说的祖先。这话也不是毫无根据。福楼拜本人在一封信里说过:“我以为美的,是一本什么也不涉及的书,一本没有外部联系的书,它以自身风格的内在力量支撑自己,如同地球无所评籍,悬在空中,一本几乎没有主题的书,或者,至少,主题几乎是看不见的,如果这是可能的。”在另一封信里他说:“因此既没有美丽的题材,也没有卑贱的题材,而且,从纯艺术的观点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把不存在任何题材奉为格言,因为风格本身就是观察事物的绝对方式。”小说中对物体的刻画越是精细,这个物体就越是孤立于它从属的那个整体,除了它作为物体存在在那里,失去其他任何意义,如小说中夏尔的那顶帽子。

      萨特研究福楼拜,写了一部两千页的大书《家庭的白痴》。他认为“被动性”在福楼拜身上非常重要。他爱用被动态造句,也是被动性的体现。他的父亲,鲁昂的名医,在家庭里滥用权力;母亲对他没有感情;继承父业,也成为名医的兄长引起他的嫉妒心。凡此种种,造成他的孤僻倾向,使他成为一个曾经是不幸的,后来又把神经官能症作为摆脱不幸的办法的人。艺术或文学不一定是神经官能症患者的事情,但是为艺术而艺术,如福楼拜,要求一种神经官能症。

      最后要提到著名的秘鲁作家略萨,他写了一部研究福楼拜的专著《无休止的纵欲》,标题来自福楼拜的一句话:“承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是沉溺于文学,如同无休止的纵欲。”(1858年9月4日致勒罗瓦耶.德.尚特比小姐的信)他推崇《包法利夫人》为第一部现代小说,赞扬福楼拜对形式完美的追求,认为在后者身上,“形式从来未与生活分离:形式是生活最好的维护者”。

      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的文本为批评家的诠释提供了无穷的可能性,对于翻译家,文本在形式上的完美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译者不仅要准确传达词义,如果他尽心尽职,还要尽可能顾及原文的音乐性。李健吾先生以作家的才情译书,他的译本行文潇洒,有的翻译评论家誉之为“定本”。他的文章确实漂亮,试引一段(第三部第五章,爱玛坐马车从永镇到鲁昂,城市在她的眼下出现);

      城像圆剧场,一步比一步低,雾气笼罩,直到过了桥,才乱纷纷展开。再过去又是旷野,形象单调,越远越高,最后碰上灰天的模糊的基线。全部风景,这样从高望去,平平静静,像煞一幅画。停锚的船只,堆在一个角落;河顺着绿岭弯来弯去;长方形的岛屿,如同几条大黑鱼,停在水面,一动不动。工厂的烟囱冒出大团棕色的烟,随风飘散。教堂的尖顶突破浓雾,清越的钟声有冶铸厂的轰隆轰隆的响声伴奏。马路的枯树,站在房屋中间,好象成堆的紫色荆棘一样。雨洗过的屋顶,由于市区有高有低,光色参差不齐。有时候,吹来一阵劲风,浮云飘向圣.卡特琳岭,仿佛空气凝成波涛,冲击岸边绝崖,先是气势汹汹,转瞬又销声匿迹了。

      我们看到,李先生爱用四字成语和四字结构,因此句读较多,这一段文字一共用了三十五个标点符号,包括逗号、分号和句号。福楼拜极其重视文句的节奏,原文只用了二十二个标点符号。本书作者周克希先生力图在一定程度上复制原文的节奏,他的译文用了二十五个标点符号:

      像圆形剧场那样下凹,沐浴在雾霭之中的这座城市,过了桥那头才渐渐开阔,布局也没了章法。再往后,平坦的田野重又走势单调地隆起,延接到远处苍茫的边际。从高处如此望去,整片景色了无动静,像一幅画;下锚的船只挤挨在一隅;河流在葱郁的冈峦脚下描画出流畅的弧线,椭圆形的岛屿恰似露出水面的一条条黑色的大鱼。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随风飘散开去。铸造厂传来隆隆的响声,和着矗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清脆的排钟声。大街两旁的树木,凋零了树叶,宛似屋宇间一蓬蓬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犹自闪着亮光,屋面随地势起伏而明暗不一。时而,一阵风挟着云团掠向圣卡特琳娜山冈,犹如股股气浪悄没声儿地撞碎在峭壁上。

      翻译没有定本,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是否定本,这些都是学术界还没定论的问题。我不敢说周克希先生的译本在总体上或在某一方面超过李先生的译本或其他译本,但是我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同的,有自觉的美学追求,因而有其价值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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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一节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再说—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老师喊道,“声音高点!”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复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沿着沟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

      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健美。

      十二岁上,他母亲才得到允许,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刻把钟,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动词变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甫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就停留在这一步呀。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等到这个顽童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再说。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餐厅里就餐。他的家长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来一次,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打发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带的《希腊游记》,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三年级结束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学,并且要他学医,说是相信他会出人头地,得到学位的。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弄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的旧床,另外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储存了一堆木柴,准备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礼拜之后,她才回乡下去,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会照管自己。

      布告栏里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胀: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为了省得他花钱,他的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晚上,他吃过房东不丰盛的晚餐,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背靠着烧红了的小火炉,一直冒汽。

      到了夏天美好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佣人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凭窗眺望,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卢昂这个街区变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一束一束的棉线。对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乡下该多好呵!山毛榉下该多凉爽呵!他张开鼻孔去吸田野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

      人只要一马虎,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进得去出不来了。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在大理石台子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似乎是难能可贵的自由行动,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价。这就似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尝到禁脔一样;在进门的时候,把手指放在门扶手上,心里已经涌起肉欲般的快感了。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贝朗瑞的歌曲,能调五味酒,最后,还懂得了谈情说爱。

      他这样准备医生考试,结果当然是彻底失败。当天晚上,他家里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亲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母亲原谅儿子,反而责怪主考人不公平,没有让他通过,并且说父亲面前由她来交代,这就给他吃了定心丸。

      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考试真相;事情已经过去,不能再算陈年老账,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会是蠢才呢!

      于是夏尔重新复习功课,继续准备考试,并且事先把考过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成绩还算良好。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喜筵。

      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很久以来,包法利太太就巴不得他死掉。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

      好不容易把儿子带大了,让他学会了行医谋生,帮他在托特挂牌开业,这还不算完:他还没成家呢。她又给他娶了一房媳妇,那是迪埃普一个事务员的寡妇,四十五岁,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妇虽然长得丑,骨瘦如柴,满脸的疙瘩像春天发芽的树枝,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选的还不乏其人。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费尽心机,把对手都挤掉,甚至有一个猪肉店老板,得到几个神甫撑腰,也给她巧施妙计,破坏了好事。

      夏尔打着如意算盘,满以为一结婚,条件就会变得更好,人可以自作主张,钱可以随意花费。哪里晓得当家作主的是他老婆;他在人面前应该这样说,不能那样说,每逢斋戒日要吃素,要顺着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帐。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隔着板壁听他看病,如果诊室里有妇女的话。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没完没了地要他关心。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脯痛,气血两亏。脚步声响吵了她;他一走又冷落了她;回到她身边呢,那当然是希望她早死。夜里,夏尔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底下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她为了健康,向他要一点甜药水,还要一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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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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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二节

      一天夜晚,大约十一点钟,他们给笃笃的马蹄声惊醒了,马就停在门口。女佣人打开阁楼的天窗,盘问一个停在街上的男人,他是来请医生的,身上带了一封信。娜塔西走下楼来,冷得直打哆嗦,她先开锁,然后拔出门闩。来人下了马,跟着女佣人,一下就进了房间。他从他的灰绸毡帽里,取出了一封用旧布包着的信,慎重其事地交给夏尔,夏尔就倚着枕头看信。娜塔西站在床边,手里举着灯;少奶奶不好意思,脸朝着墙,背对着来人。

      这封信用一小块蓝漆封口,请包法利医生赶快到贝尔托田庄去,医治一条断腿。可是从托特到贝尔托要经过朗格镇和圣·维克托,拐弯抹角足足有六古里。夜是漆黑的,少奶奶担心丈夫出事。于是决定来人骑马先走,夏尔要等三个小时以后,月亮出来了再动身。还要那边派个孩子接他,给他带路,开栅栏门。

      清晨四点钟光景,夏尔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动身到贝尔托去。被窝里的暖气还没离身,他就迷迷糊糊,摇摇晃晃地骑着脚步平稳的牲口上路了。马走到田垄边上,面前是一些荆棘围着的大坑,就自动不走了;夏尔突然惊醒过来,马上记起断腿的事,竭力回忆自己学过的各种接骨法。雨已经不下了;天有点朦胧亮,在苹果树的枯枝上,栖息着一动不动的小鸟,清晨的寒风使它们细小的羽毛竖立起来。萧瑟的田野平铺在眼前,一望无际,远处一丛丛树木,围绕着一个个相距遥远的田庄,好似灰蒙蒙的广阔平原上,点缀着紫黑色的斑点,这片灰色一直延伸到天边,和灰暗的天色融合为一了。夏尔时不时地睁开眼睛,后来精神疲倦,又困起来,不久就坠入了一种迷离恍惚的状态;他新近的感觉和过去的回忆混淆不清了,自己仿佛分身有术,既是学生,又是丈夫;既像刚才一样躺在床上,又像当年一样还在手术室里,在他头脑中,药膏的暖香和露水的清香混合为一了;他听见床顶的铁环在帐杆上滑动,他的妻子在睡觉……

      走汉瓦松镇的时候,他看见沟边的草地上坐着一个小男孩。

      “你是医生吗?”小孩问道。

      夏尔回答之后,孩子立刻把木鞋提在手上,在他前面跑了起来。

      医生一路上听带路的孩子讲,才知道卢奥先生大约是这里最阔气的种地人。昨天晚上,他在邻居家过“三王节”,回来摔断了腿。他的妻子两年前就死了。他的身边只有一个千金小姐,帮他料理家务。

      车辙越来越深。贝尔托越来越近。小男孩钻进一个篱笆洞,看不见了,然后又从一个院子里面跑了出来,把栅栏门打开。草湿路滑,马走不稳;走过树下,夏尔还得弯腰。看门狗在窝里狂叫,链子都拉直了。走进贝尔托田庄时,马一害怕,就闪到路边去了。

      田庄看起来很不错。从马厩打开的上半扇门望去,可以看见种地的大马正在安安静静地吃着新槽里的草料。沿着房屋有一大堆肥料,上面冒出一片水汽;在母鸡和火鸡中间,有五六只孔雀——这是科州田庄的珍禽——居高临下,和鸡争啄食物。羊圈长长的,仓库高高的,墙壁和人的手一样光滑。车棚底下放着两辆大板车,四把铁犁,还有鞭子,轭圈,全副马具,马具的蓝色毛皮上沾满了从楼上谷仓里落下来的浮尘。院子在斜坡上,院里整整齐齐、不疏不密地种上了树木;池塘边上,一群鹅快活得嘎嘎直叫。

      一个年轻女子,穿着镶了三道花边的蓝色丝绒长袍,来到门口迎接包法利先生,带他走进了炉火烧得正旺的厨房。厨房四边摆着大大小小的闷罐,伙计们的早餐正在罐里沸腾。炉灶内壁烘着几件湿衣服。火铲、火钳、风箱吹风嘴都是大号的,像擦亮了的钢铁一样闪闪发光;靠墙摆着成套的厨房用具,时明时暗地反映出灶中的火焰,还有玻璃窗透进来的曙光。

      夏尔上楼来看病人,看见他躺在床上,蒙着被子发汗,睡帽扔得老远。这是一个五十岁的矮胖子,皮肤白净,眼睛澄蓝,额头光秃秃的,还戴着一副耳环。床旁边有一把椅子,上面放了一大瓶烧酒,他不一会儿就喝上一口,给自己打打气;但是一见医生,打足了的气又泄下去了,他不再那样昏天黑地一直咒骂到天亮,却有气无力地哼哼唧唧起来。

      骨折情况简单,没有什么并发症。夏尔不敢想象居然有这样容易治的病。他记起了他的老师在病床前的姿态,于是就用各种好话安慰病人。外科医生的这些亲切表示,就像手术刀上抹了油一样。为了自制夹板,还到车棚底下找来了一捆板条。夏尔挑了一块,劈成几块小的,用碎玻璃磨光;女佣人撕开一块布作绷带,艾玛小姐也在试缝几个小布垫子。因为她花了好长时间没有找到袖套,她父亲等得不耐烦了;她也没有顶嘴;只是在缝垫子的时候,一不小心,扎破了手指头,就把手指放到嘴里,嘬了两口。

      夏尔看见她的指甲如此白净,觉得惊讶:指甲光亮,指尖细小,剪成杏仁的形状,看来比迪埃普的象牙更洁净。然而她的手并不美,也许还不够白,指节瘦得有点露骨;此外,手也显得太长,轮廓的曲线不够柔和。如果说她美丽的话,那是她的眼睛;虽然眸子是褐色的,但在睫毛衬托之下,似乎变成乌黑的了;她的目光炯炯,看起人来单刀直入,既不害羞,也不害怕。

      包扎一完,医生就得到邀请,而且是卢奥先生亲自邀请的:在走之前吃一点东西。

      夏尔走下楼来,到了底层的厅子里。两份刀叉,还有几个银杯,摆在一张小桌子上,桌子靠近一张华盖大床放脚的那一头,床上挂了印花布帐,帐子上画的是土耳其人。闻得到蝴蝶花和湿布的气味,那是从窗子对面的高高大大的栎木橱子里散发出来的。在靠墙角的地面上,竖着摆了几袋面粉。那是隔壁谷仓放不下的,要放进谷仓去,还得爬三级石头台阶呢。墙上的绿色油漆一片一片地剥落在墙根下,在墙壁当中的钉子上,挂了一个装饰房间的镀金画框,框子里是用铅笔画的文艺女神的头像,头像下面用花体字写着:献给我亲爱的爸爸。

      起先,他们谈到病人,然后就谈天气,谈严冬,谈夜里在田野奔跑的狼群。卢奥小姐在乡下并不大开心,尤其是现在,田庄的事几乎全靠她一个人照管。由于厅子太冷,她一边吃,一边打哆嗦,这会让人看出她的嘴唇太厚,何况她一不讲话,就有咬嘴唇的习惯。

      她的脖子从白色的翻领中露了出来。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好像两片乌云,紧紧贴住鬓角,又像起伏的波浪,几乎遮住了耳朵尖,盘到后头,挽成一个大髻,头发的分缝纤细,顺着脑壳的曲线由前向后延伸,也消失在发髻里。乡下医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发型。她的脸蛋红得像攻瑰。她仿照男人,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

      夏尔下楼向卢奥老爹辞行后,又回到厅子里,发现她站在窗前,额头贴着窗户,正在眺望豆架被风刮倒的园子。她回转身来问道:

      “你找什么东西吗?”

      “对不起,我的鞭子,”他答道。

      他开始在床上,门背后,椅子底下寻找;不料鞭子却掉在小麦口袋和墙壁之间的地上。艾玛小姐眼快,就伏到口袋上去捡。夏尔为了讨好,也赶快跑过去,同样伸出胳膊,他感到他的胸脯蹭到她伏在口袋上的背脊。她站直了,涨红了脸,向后望了一眼,把牛筋鞭子递给他。

      他原来答应三天过后再来贝尔托,但是却在第二天就来了;以后原定一星期来两次,但不定期的偶尔探望不计算在内。

      其实,一切进行顺利;按照自然规律,伤势一天比一天轻了;过了一个半月,大家看见卢奥老爹一个人在自己的“寒舍”里练习走路,就开始把包法利先生说成是一个大有能耐的人。卢奥老爹说:伊夫托的头等医生,甚至卢昂的一流名医,恐怕也不过如此了。至于夏尔,他从不扪心自问为什么乐意去贝尔托。万一想到这个问题,那不消说,他的满腔热情不是为了病情严重,就是为了有利可图。然而,真是为了这个原因,到田庄去看病,却能给他平淡无奇的生活增加额外的吸引力吗?去的日子,他老早就起来,骑上牲口,赶得它飞跑,然后下马,在草上把脚揩干净,进田庄之前,还赶快把黑手套戴上。他喜欢看到自己走进院子,感到栅栏门随着自己的肩膀转开,听到公鸡在墙上叫,小伙计们来迎接他;他喜欢仓库和马厩,他喜欢卢奥老爹拍着他的手,叫他做救命恩人;他喜欢艾玛小姐的小木头鞋,在厨房的洗干净了的石板地上,她的高后跟把她托高了一点,她一走动,木头鞋底很快抬起,和鞋皮一磨擦,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

      她总是把他送到第一级台阶。要是马还没有牵来,她就等着。告别之后,他们不再说话;四面都是风,吹乱了她后颈窝新生的短发,吹动了她臀部围裙的带子,好像扭来卷去的小旗。在一个解冻的日子,院子里的树皮渗水了;房顶上的雪也溶化了。她站在门槛上,把阳伞拿来,并且撑开。阳伞是闪色绸子的,阳光可以透过,闪烁的反光照亮了她面部白净的皮肤。天气乍暖,她在伞下微笑,听得见水珠点点滴滴落在绷紧了的波纹绸伞上。

      夏尔初去贝尔托的时候,少奶奶免不了要了解病人的情况,甚至在她的复式记帐簿里,选了空白的一页来登记卢奥先生的账目。等她知道了他还有一个女儿,就到处去打听;听说卢奥小姐是于絮林修道院培养长大的,还受过众****誉的“好教育”;那她理所当然地会跳舞、绘画、绣花、弹琴了。这简直是忍无可忍!

      “难道不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她心里思忖,“他去看她的时候才容光焕发,才不管风吹雨打也要换上他的新背心?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她本能地恨她。起初,她要减轻苦恼,就指桑骂槐。但夏尔听不懂;后来,她故意找碴子,他又怕吵,只当没听见;最后,她打开窗子说亮话了:为什么还去贝尔托?卢奥先生的病不是好了吗?他的帐还没付呢?啊!是不是因为那边有个心上人?有个能说会道、会绣花的女才子?这就是你爱的,你要的是城里的小姐!说得夏尔哑口无言,她还不肯放过:“卢奥老爹的女儿,一个城里的小姐!去她的罢!他们家的爷爷不过是个放羊的;他们有个亲戚干了坏事,同人吵了起来,差一点吃了官司。这有什么可神气的!何必星期天上教堂还要换上一件绸袍子?难道要冒充伯爵夫人!还有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靠了油菜,说不定连欠的账都还不清呢!”

      夏尔给她吵得又烦又累,就不去贝尔托了。但是艾洛伊丝还不罢休,一定要他把手放在弥撒书上发誓:以后决不再去。她一把眼泪,两片嘴唇,又哭又吻,好像爱情的火山大爆发,他不得不迁就她。但是他表面上虽然百依百顺,内心的强烈欲望却要造反,于是他自然地学会了两面派的手法:你能禁止我去看她,但是你能要我不爱她而爱你吗?这个寡妇瘦骨嶙峋,牙齿又长,一年四季都披着一块黑色的小披巾,尖角搭在肩上;她的骨架套上袍子,就像长剑套上剑鞘;袍子太短,露出了脚踝骨和交叉地搭在灰色袜子上的宽鞋带。

      夏尔的母亲时不时地来看望他们;但过不了几天,媳妇的尖嘴薄舌似乎要把婆婆磨成针了;不过,婆婆也不是好惹的,于是枪尖对刀锋,你一言,我一语,舌剑唇枪,都刺到夏尔身上。他吃起东西来为什么像饿了半辈子似的!干吗来一个人就要喝上一杯酒?怎么死也不肯穿法兰绒的衣服呀!

      就在开春后的一天,安古镇一个公证人,就是保管杜比克寡妇财产的那一位,带了事务所的全部现金,坐上一条顺风顺水的船,卷款潜逃了。不错,艾洛伊丝除了价值六千法郎的船股以外,还在弗朗索瓦街有一座房子;但是从这座吹得天花乱坠的房子里带到包法利家来的,只有几件家具,还有几套旧衣服。事情一定要搞个清楚。原来迪埃普的房子早已蛀空吃光,连柱子都抵押出去了;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多少,只有上帝知道,但是船的股份决超不过一千古币。这样看来,她原来撒谎了,好厉害的婆娘!包家公公一气之下,把一张椅子都摔坏了,只怪老婆叫儿子上了大当,给他套上了这样一匹瘦马,后来马鞍还不如马皮值钱呢!他们赶到托特。话一说穿,就吵起来。艾洛伊丝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扑在丈夫怀里,死皮赖脸求他不要让公婆欺负她。夏尔想为她说两句话。父母一生气,就回去了。

      但是打击已中要害。过了一个星期,她在院子里晾衣服,吐了一口鲜血;第二天,夏尔正转身去拉上窗帘,她忽然说:“啊!我的天!”她叹口气,晕了过去。她死了,多么奇怪!

      下葬之后,夏尔回到家里。楼下一个人也没有;他上楼进卧房,看见她的睡衣还挂在床头边;于是他抱头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半睡半醒的痛苦中,一直待到天黑,说来说去,她到底爱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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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三节

      一天早上,卢奥老爹给夏尔送医药费来了.七十五法郎的硬币,每个硬币值四十苏,另外还有一只母火鸡。他听说夏尔丧了妻,就尽力安慰他。

      “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拍着他的肩膀说:“我也像你一样,我是过来人了!我失去老伴的时候,就跑到田里去,一个人呆着,我倒在树底下,又哭又喊,叫天不应,就说混帐话;我还不如树上的田鼠,还不如肚子里长蛆呢,一句话,不如死了拉倒。我一想到别人,他们这时正和媳妇待在一起,亲亲热热,你搂我抱,我就只有拿手杖捶地,死命地捶;我几乎要疯了,什么也不想吃,咖啡馆也不想去,说来你恐怕不相信,我想到咖啡都恶心呢!不过,慢慢地,一天一天过去了,冬天过去春天来,夏天过去秋天到,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一分一秒地溜走了;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越来越远了,越埋越深了,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总有什么东西压在你的心上,像人家说的……总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不过,既然人人命该如此,那也不能糟蹋自己,不能因为别人死了,自己就也想死……你应该打起精神来,包法利先生;事情总会过去的!有时间来看看我们吧;我的女儿念叨着你呢,你要晓得,她还说什么你把她忘啦。眼看春天就要到了;我们陪你到树林里打野兔去,你也好散散心。”

      夏尔听了他的劝告。他又回到贝尔托来。他发现一切都和以前一样,这就是说,一切都和五个月前差不多。只是梨树已经开花,卢奥老头子如今不再卧床不起,而是到处走动,这就使田庄变得更热闹了。

      卢奥以为医生丧了妻很痛苦,所以对他尽量体贴,仿佛这是义不容辞的事:他求他不要脱帽,以免受凉;他同他低声细气说话,似乎把他当作病人;如果为他准备的食物不够清淡,奶酪不是小罐精制的,或者梨子没有煮过,他甚至会假装生气。他给他讲故事,不料夏尔居然笑了,但一想到亡妻,他的脸又沉了下去。咖啡一端上来,亡妻又忘记了。

      他慢慢习惯于一个人过日子,也就越来越不想念亡妻。他新得到的自由自在的乐趣,不久就使他觉得孤独并不是难以忍受的。他现在可以随意改变一日三餐的时间,出门回家都用不着找借口;要是他太累了,又可以伸手伸脚往床上一躺。于是他爱惜自己,贪图舒服,人家来慰问他,他也觉得受之无愧。再说,老婆的死并没有给他帮倒忙,找他看病的人反而有增无减,因为一个月来,大家老是说:“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他多么倒霉呵!”他的名气大了,主顾多了,还可以随心所欲到贝尔托去,没人管他。他怀着不明确的希望,感到模糊的幸福;对着镜子梳胡须,觉得脸孔也不难看。

      一天三点来钟,他又来到田庄;人全下地去了;他走进厨房,起初没有看见艾玛,因为窗板是关上的。‘阳光穿过板缝落在石板地上,成了一道一道又细又长的条纹,碰到家具就会折断,又在天花板上摇曳。桌上,几只苍蝇在用过的玻璃杯里往上爬,一掉到杯底剩下的苹果酒里,就嗡嗡乱叫。从烟囱下来的亮光,照在炉里的煤烟上,看起来毛茸茸的,冷却的灰烬也变成浅蓝色的了。艾玛在窗子和炉灶之间缝东西;她没有披围巾,看得见她裸露的肩膀上冒出的小汗珠。

      根据乡下的惯例,她请他喝一杯。他不肯,她一定要他喝,最后她边笑边说,就算陪她喝一杯酒罢。于是她去碗橱里找来一瓶柑香酒,拿来两个小玻璃杯,把一杯斟得满满的,另外一杯几乎没有斟,碰杯之后,就把酒杯举到嘴边。因为她的杯子差不多是空的,她要仰起脖子才喝得着,所以她头朝后,嘴唇向前,颈子伸长,还没有尝到酒就笑起来,同时把舌尖从两排又顿又白的牙齿中间伸了出去,一点一滴地舔着杯底。

      她又坐下来,再拾起女红,那是一只白线袜,需要织补;她就埋头干起来了,不再说话,夏尔也不开口。风从门底下吹进来,吹起了,石板地上的微尘;他看着尘土沿地面散开,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一蹦一蹦地跳,还有母鸡下了蛋在院子里咯咯啼。艾玛不一会儿就张开巴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然后再摸摸壁炉前铁架上冰凉的小铁球。

      她抱怨说,夏天一来,她就觉得头昏脑胀;她问海水浴管用不管用;她谈起她的修道院,夏尔也谈起他的学堂,这下他们有了话说。他们上楼到她房间里去。她拿出从前的音乐本子,修道院奖给她的小册子,还有扔到衣橱底层去了的橡叶花冠。她还谈到她已故的母亲,墓地,甚至指给他看,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她从花园里的哪一个花坛上摘下花来,放在她母亲的坟上。可是她家雇佣的花匠不懂这一套,真不顶事!还不如住在城里好呢,哪怕过个冬天也罢,虽然夏天日子太长,住在乡下也许更无聊;——她的声音有时清楚,有时尖,那要看谈的是什么,有时她忽然没精打采,拖腔拉调,最后变成自言自语,几乎听不见了,——有时高兴起来,睁开天真的眼睛,马上却又眼皮半闭,目光无神,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晚上,夏尔回到家里,一句一句地把她说过的话恢复原状,他苦苦地回忆,并且补充话里的意思,想了解在他们相识之前,她是怎样生活的。不过他想来想去,他心里出现的艾玛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他们刚刚分手时的模样。于是他又寻思,她要是结了婚会怎样呢?结婚?和谁?唉!卢奥老爹有的是钱,而她!……她又那么漂亮!但艾玛的面孔总是出现在他跟前,一个单调得像陀螺旋转的嗡嗡声总是在他耳边响:“要是你结婚呢:怎么?要是你结婚呢!”夜里,他睡不着,喉咙发干,口渴得要命;他下床走到水罐前倒水喝,并把窗子打开;满天星光灿烂,一阵热风吹过,远处有狗吠声。他转过头来向着贝尔托。

      晚上,夏尔回到家里,一句一句地把她说过的话恢复原状,他苦苦地回忆,并且补充话里的意思,想了解在他们相识之前,她是怎样生活的。不过他想来想去,他心里出现的艾玛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他们刚刚分手时的模样。于是他又寻思,她要是结了婚会怎样呢?结婚?和谁?唉!卢奥老爹有的是钱,而她!……她又那么漂亮!但艾玛的面孔总是出现在他跟前,一个单调得像陀螺旋转的嗡嗡声总是在他耳边响:“要是你结婚呢:怎么?要是你结婚呢!”夜里,他睡不着,喉咙发干,口渴得要命;他下床走到水罐前倒水喝,并把窗子打开;满天星光灿烂,一阵热风吹过,远处有狗吠声。他转过头来向着贝尔托。

      夏尔想到,反正他并不冒什么风险,于是下决心一有机会就求婚;但是每次机会来了,他害怕说话不得体,又给自己的嘴贴上封条。

      卢奥老爹却不怕有人把他的女儿娶走,因为女儿待在家里,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他心里并不怪她,觉得她这样有才气,怎么能种庄稼呢?这个该死的行业!也从来没见过哪个庄稼汉成了百万富翁呵!老头子靠庄稼不但没有发财,反倒年年蚀本;因为他虽然会做买卖,喜欢耍花招,但是谈到庄稼本身,还有田庄内部的管理,那就恰恰相反,他可并不内行。他不乐意把手伸出裤兜去干活,过日子又不肯节省开销,一心只想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他喜欢味道很浓的苹果酒,半生不熟的嫩羊腿,搅拌均匀的烧酒掺咖啡。他一个人在厨房的灶前用餐,小桌上什么都摆好了,就像在戏台上一样。

      当他看见夏尔靠近他的女儿就脸红,这不意味着总有一天,他会向她求婚吗?于是他就事先通盘考虑一下。他觉得他貌不出众,不是一个理想的女婿;不过人家都说他品行好,很节省,有学问,那当然不会斤斤计较嫁妆的了。而卢奥老爹不卖掉二十二亩田产,恐怕还不清他欠泥瓦匠、马具商的重重债务,何况压榨机的大轴又该换新的了。

      “要是他来求婚,”他心里盘算,“我就答应他吧。”

      九月份过圣·密歇节的时候,夏尔来贝尔托待了三天。眼看最后一天像头两天一样过去,一刻钟又一刻钟地缩短了。卢奥老爹送他回去;他们走的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马上就要分手;是求婚的时候了。夏尔心里打算,还是到了篱笆转角再开口吧;最后,篱笆也走过了。

      “卢奥老爹,”他低声说,“我想和你谈一件事。”

      他们站住了。夏尔却开不了口。

      “说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吗?”卢奥老爹和气地笑着说。

      “卢奥老爹……卢奥老爹……”夏尔结结巴巴地说。

      “好了,我是巴不得呢,”田庄的主人接过来说。“虽然,不消说,小女和我是一样的意思,不过,总得问她一声,才能算数。好,你走吧,我回去问问她。

      要是她答应,你听清楚,你用不着走回头路,免得人家说话,再说,也免得她太紧张。不过,怕你着急,我会把朝墙的窗板推开,开得大大的:你伏在篱笆上就看得见。”卢奥老爹走了。

      夏尔把马栓在树上。他赶快跑回到小路上来;他待在路上等着。半个小时过去了,于是他看着表,又过了十几分钟。忽然响起了撞墙的声音;折叠的窗板打开了,靠外边的那一块还在震动。

      第二天,才九点钟,他又到了田庄。他一进来,艾玛脸红了,勉强笑了一笑,装装样子。卢奥老爹拥抱了他未来的女婿。他关心的婚事安排留到日后再谈;他们有的是时间,因为要办喜事,也得等到夏尔服丧期满,那才合乎情理,所以要等到明年开春前后。

      大家都在等待,冬天又过去了。卢奥小姐忙着办嫁妆。一部分是去卢昂订做的,她自己也按照借来的时装图样,缝制了一些衬衫、睡帽。夏尔一来田庄,他们就谈婚礼如何筹划,喜筵摆在哪个房间,应该上几道菜,头一道正菜上什么好。

      艾玛与众不同,她幻想在半夜举行火炬婚礼,但是卢奥老爹一点也不懂她这古怪的念头。于是只举行了普通的婚礼,来了四十三位客人,吃了十六个小时,第二天还接着吃,一连吃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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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四节

      客人一早就坐车来了:有一匹马拉的小篷车、两条板凳的双轮车、轻便的老式敞篷车、挂皮帘子的游览车,附近村子的年轻人,一排一排站在大板车里,用手扶住两边的栏杆,免得马跑车颠,人会摔倒。有人从十古里以外的戈德镇、诺曼镇、卡尼镇来。两家的亲戚全邀请了,闹翻了的朋友都忘了旧事,多年不见的熟人也发了请贴。

      过不了多久,就会听见篱笆外鞭子的响声;接着,栅栏门打开了:来的是一辆小篷车。车子一直跑到第一层台阶前,突然一下停住,让乘客从前后左右下车,下车后有的揉揉膝盖,有的伸伸胳膊。妇女戴着无边软帽,穿着城里人穿的长袍,露出金表的链子,披着两边对叠的短披肩,下摆掖在腰带底下,或者披着花哨的小围巾,用别针在背后扣住,露出了后颈窝。男孩子的穿着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他们的新衣服似乎有点碍手碍脚。这一天,许多孩子还是有生以来头一次穿新靴子。在他们旁边,看得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姑娘,穿着初领圣体时穿的白袍子,为了这趟作客才放下了滚边,不消说,不是他们的姊姊,就是他们的堂妹,大姑娘脸蛋红红的,样子呆呆的,头发上抹了厚厚的玫瑰油,一句话也不说,总怕弄脏了手套。马夫人手不够,来不及给马卸套,客人就挽起袖子,自己动手。他们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有的穿全套礼服,有的穿长外衣,有的穿短外套,有的穿两用外套;——礼服代表一家的敬意,不是参加隆重的仪式,不会从衣橱里拿出来;长外衣有随风飘扬的宽下摆,有圆筒领子,有口袋一般的衣袋;短外套是粗呢料的,一般配上一顶加铜箍的鸭舌帽;两用外套很短,背后有两个靠得很近的纽扣,好像两只眼睛,下摆似乎是木匠从一整块衣料上一斧子劈下来的。还有一些该坐末席的人,穿的是翻领的工作礼服,背后皱皱褶褶,腰身的下半部系着一条手缝的腰带。

      衬衣像护胸甲一样鼓了起来!人人都理了发,免得头发遮住耳朵,胡子也剃得光光的;有几个人甚至天不亮就起床,刮胡子也看不清楚,就在鼻子底下开了几道斜斜的口子,或者在下巴上剃掉三法郎金币那么大的一块皮,路上一冻就发炎,使这些笑逐颜开的面孔像大理石上加了一块玫瑰红的斑纹。

      村公所离田庄只有半古里,大家走路去;教堂仪式一完,大家又走路回来。一行人起初看起来好像一条花披肩,顺着绿油油的麦地中间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像波浪似地往前走,不久行列就拉长了,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放慢了脚步,闲谈起来。走在前头的是乡村琴师,小提琴上还扎了彩带;新人跟在后面,亲戚朋友,碰上谁就同谁一起走;孩子们走在最后,掐下燕麦杆秆子上的喇叭花来玩,或者躲着大人,自个儿耍自个儿的。艾玛的袍子太长,下摆有点拖地;她走不了一会儿,就得站住,把袍子往上拉拉,同时轻巧地用戴着手套的指头,拔掉野草的小刺,而夏尔只在旁边等着,不会动手帮忙。卢奥老爹头上戴了一顶新的绸缎帽子,黑礼服袖子上的花边连手指甲也遮住了,他挽着他的亲家母。至于他的亲家包法利先生,他从心里瞧不起这些乡巴佬,来的时候只随便穿了一件一排纽扣的军大衣,却向一个金黄头发的乡下姑娘卖弄风情,好像在小咖啡馆里一样。姑娘涨红了脸,只好点头,不知怎样回答是好。别的贺客各谈各的事,或者在背后开玩笑,仿佛要提前热闹一下;如果你想听清楚他们谈什么,那就只听得见琴师在田野里拉提琴的嘎吱声。琴师一见大家落后太远了,也会站住换口气,慢慢给琴弓上松香,使琴弦的嘎吱声不那么刺耳,然后他又继续往前走,琴的把手一上一下,在给他打拍子。琴声把小鸟都吓得飞走了。

      酒席摆在车库的天棚底下。桌上有四大盘牛里脊,六大盘烩鸡块,还有煨小牛肉,三只羊腿,当中一只好看的烤乳猪,四边是香肠加酸模菜。四角摆着长颈大肚的玻璃瓶,里面装了烧酒。细颈瓶里的甜苹果酒,围着瓶塞浮起了厚厚的泡沫;每个玻璃杯都先斟满了酒,还有几大盘黄奶酪,上面一层光溜溜的,用细长的花体字写下了新人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只要桌子稍微一动,奶酪就会晃荡。他们还从伊夫托请了一位制糕点的师傅,来做夹心圆面包和杏仁饼。因为他在当地才初露头角,所以特别小心在意;上点心的时候,他亲自端出一个塔式奶油大蛋糕,使大家都惊喜得叫了起来。首先,底层是一块方方的蓝色硬纸板,剪成一座有门廊、有圆柱、周围有神龛的庙宇,神龛当中有粉制的小塑像,上面撒了纸剪的金星;其次,第二层是个萨瓦式的大蛋糕,中间堆成一座城堡,周围是白芷、杏仁、葡萄干、桔块精制的玲珑堡垒;最后,上面一层是绿油油的一片假草地,有假石,有果酱做的湖泊,有榛子壳做的小船,还看得见一个小爱神在打秋千,秋千架是巧克力做的,两根柱子的顶上有两朵真正的玫瑰花蕾,那就是蛋糕峰顶的圆球了。

      大家一直吃到天黑。坐得太累了,就到院子里去走动走动,或者去仓库玩瓶塞的游戏,看谁能把瓶塞上的钱打下来,然后又重新入座。快散席的时候,有些人已经睡着,甚至打鼾了。但是一喝咖啡,大家又来了劲,不是唱歌,就是比力气,比举重,攀拇指,扛大车,说粗话,甚至吻女人。到夜晚才动身回去;马吃燕麦,吃得鼻子眼里都是,连套车都很难,不是尥蹶子,就是直立起来,皮带都挣断了;主人急得破口大骂,或是张口大笑;整个夜里,在月光下,在乡间的大路上,有几辆蹩脚的小篷车发了疯似地奔跑,跑到水沟里,在鹅卵石浅滩上蹦蹦跳跳,几乎撞在陡坡上,吓得妇女把身子伸出车门来抓缰绳。留在贝尔托过夜的人,通宵在厨房里喝酒。孩子们早在长凳底下睡着了。

      新娘子事先恳求父亲,免掉闹新房的俗套。但是老表中有个海鱼贩子,特别带了一对比目鱼作新婚的贺礼,还用嘴把水从钥匙孔里喷进新房去;碰巧卢奥老爹走过,把他拦住,并且对他解释:女婿是有地位的人,这样闹房未免举止失当。老表只得勉强住手。但在心里,他怪卢奥老爹摆臭架子,就去一个角落里向另外四五个客人发牢骚,这几个人偶尔一连几次在酒席桌上吃了几块劣质肉,也怪主人刻薄,于是都叽叽咕咕,隐隐约约地咒这一家子没有好下场。

      包法利老太太一天没有开口。媳妇的打扮,酒席的安排,全都没有同她商量;她老早就退席了。她的丈夫非但不跟她走,反面要人去圣·维克托买雪茄烟来,一直吸到天亮,同时喝着掺樱桃酒的烈性酒——这两种酒掺在一起,乡下人还没有喝过,因此对他格外佩服。

      夏尔生来不会开玩笑,因此在酒席桌上,表现并不出色。从上汤起,客人义不容辞地对他说了些俏皮打趣的话,有的音同义不同,有的意义双关,有的是客套话,有的是下流话,说得他招架不住,更没有还嘴之力。

      到了第二天,说也奇怪,他却前后判若两人。人家简直会以为他是昨天的少女变成新媳妇了;而新娘子却若无其事,令人猜不透她的心思。最机灵的人对她也莫测高深,当她走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反倒显得比她更加心情紧张。可是夏尔却掩饰不住他的高兴。他亲亲热热地叫她“娘子”,碰到人就问她,到各处去找她,时常把她拉到院子里去,老远就可以看见他们在树木中间并肩走着,他搂住她的腰,身子几乎俯在她身子上,他的头把她的胸衣都蹭皱了。

      婚礼之后过了两天,新夫妇要走了:夏尔要看病人,不能离开太久。卢奥老爹套上他的小篷车,亲自把他们送到瓦松镇。他最后吻了一次女儿,就下了车,走上归途。他大约走了百来步,又站住回头看,看见小篷车越走越远,车轮扬起了一片尘土,他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接着他想起了他自己的婚礼,过去了的日子,他妻子第一次怀孕;他从岳父家把她带回去,那一天,他自己也是多么快活,他们一前一后骑在马上,在雪地里跑着;因为那时是圣诞节前后,田野一片白茫茫的;她的一只胳膊抱着他,另外一只挎着篮子;她的帽子是科州货,长长的花边帽带给风一吹,有时飘拂到她嘴上;他一回头,就看见她小小的红脸蛋,紧紧贴着他的肩膀,在金黄色的帽沿下,静静地微笑。她的手指怕冷,不一会儿就伸进他怀里。这一切都是陈年往事了!他们的儿子要活到今天,也该三十岁了:他不由得回头看看,但路上什么也没有看到。他觉得自己好凄凉,就像一所搬空了家具的房屋;温情脉脉的回忆,忧郁惆怅的思想,交织在他酒醉饭饱、如坠五里雾中的头脑里,他一时真想转到教堂去,看看他妻子的墓地。不过他怕去了还会愁上加愁,就一直回家了。

      夏尔夫妇回到托特,大约有六点钟了。左邻右舍都在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夫人。

      年老的女佣人出来,见过了新的女主人,抱歉地说晚餐还没有准备好,请少奶奶稍候片刻,先熟悉熟悉她的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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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五节

      新居是一所砖墙的房子,正面朝着街道,或者不如说在大路边上。门后面挂了一件小翻领的披风,一副马笼头,一顶黑皮帽,在门角落里,还有一副皮绑腿扔在地上,上面沾的泥都已经干了。右边是厅子,也就是餐厅兼起居室。鹅黄色的糊墙纸,高处发白的花叶饰边都卷起来了,因为纸下面垫的帆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都是颤巍巍的;绣了红边的白布帘子,交错地挂在窗子上;在壁炉上方狭窄的框架里,放了一座光闪闪的钟,钟上有希腊名医的头像,两边是两个包银的蜡烛台,上而扣着椭圆形的罩子。过道左边是夏尔的诊室,是一个六步来宽的小房间,里头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一张看病用的扶手椅。一部原封未动、六十厚册的《医学辞典》,几乎摆满了一个六层的松木书架,书的毛边虽然还没有裁开,但经过一次一次的转手出卖,书脊的装订却早已磨损了。看病的时候,闻得到隔壁熬黄油的香味;人在厨房里,同样听得见病人在诊室咳嗽,或者是讲病历的声音。再往里走,正对着院子和马棚,是一间年久失修的大灶屋,现在当柴房、库房、储藏室用,里面搁满了废铁、空桶、不能再用的农具,还有很多积满了灰尘、摸不清派什么用场的东西。

      花园不宽,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外面就是田野了。花园当中有一个青石板的日规,座子是砖砌的;有四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围着一方比野花更重要、更有用的菜地。紧靠花园里首,在一棵雪松底下,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

      艾玛上楼来看房子。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靠窗的书桌上.有一个长颈大肚玻璃瓶,里面插了一束桔子花,还用白色缎带扎着。这是新娘子的花束,前一个新娘子的!艾玛看了一眼。夏尔这才发现.赶快把花拿走,放到阁楼上去,而艾玛坐在一把扶手椅里,带来的东西放在身边,却想到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一面出神,一面寻思:万一不幸她要是死了,花又会怎样处理呢?

      开头几天,她考虑如何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油漆一新,还有花园里的日规F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她甚至盘算怎样动手修一个喷水池,还可以养鱼。

      她丈夫到底知道了她喜欢坐马车出去闲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旧货,装上两盏新灯,挡泥板蒙上了有凸纹的皮子,看起来简直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了。于是他很快活,在世上无忧无虑。两个人单独地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夏尔本来没有想到其中有什么乐趣,现在却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早晨.他们并头共枕,睡在床上,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皮,欲醒未醒的时候;眼珠在阴影中是黑色的,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首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自已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晴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竹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披在身上。夏尔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尔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

      于是,不管是在尘土飞扬、不见尽头的长带似的大路上,或是在枝桠交错、浓荫蔽天的坑坑洼洼的大道上,或是在小麦长得膝盖那么高的羊肠小道上,他肩上感到太阳的温暖,鼻孔吸着清晨的空气,心里装满了昨夜的欢乐,精神平静,肉体满足,不断咀嚼他的幸福,就像餐后还在回味没有完全消化的块菰一样。

      在这以前,他半辈子哪里有过好日子?在学堂里,他孤单地关在四堵高墙之内,班上的同学都比他钱多力气大,他们笑他乡下人的口音,说他的衣服土里土气,而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的时候,手笼里还带着糕点呢!这样的学堂生活好过吗?后来,他学医了,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连和小女工跳舞的钱都付不起,否则,他不是也可以搞到个把姘头吗?再后来,就是和寡妇一道过的十四个月,简直和她被窝里的那双脚一样冰凉。这样的日子好过吗?可是现在,他心爱的这个美人,一辈子都是他的了。对他说来,宇宙的范围并不比她的丝绸衬裙大;他怪自己:爱她哪能有个够?怎能不回去再看看她?于是他赶快回家,跑上楼梯,心跳得厉害。艾玛正在房里梳妆;他不声不响溜到她后面,吻她的背,她吓得叫了起来,他按耐不住.不停地抚摸她的压发梳,她的指环,她的头巾:有时,他张大嘴,大吻她的脸蛋,或者是蜻蜓点水似地小吻她的光胳膊,从手指尖一直吻到肩膀;而她只好半推半就,又是微笑,又是厌烦,就像对付一个纠缠不休的孩子一样。

      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懂得爱情;但现在却没有得到爱情应该带来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已搞错了?艾玛竭力想要知道:幸福、热情、陶醉,这些在书本中显得如此美丽的字眼,在生活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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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六节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梦见过小小的竹房子,黑黑的多曼戈,“忠心的”小狗,尤其是一个好心的、情意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找到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

      等到她十三岁,她的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他们住在圣·洁韦区一家小客店,吃晚餐的时候,他们发现盘子上画着拉·华丽叶小姐修道的故事。解释图画的文字都是宣扬宗教,赞美心地善良,歌颂宫廷荣华富贵的,可是给刀叉刮得东一道痕,西一道印,看不清楚了。

      她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们要她高兴,就带她去餐厅,走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休息的时候,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了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点时间,可以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听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做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使她在灵魂深处感到意外的甜蜜。

      晚祷之前,她们在自习室读宗教书。整个星期,不是读点圣史摘要,就是读修道院长的《讲演录》,只有星期天,才选读几段《基督教真谛》调剂调剂。她头几回多么爱听这些反映天长地久、此恨绵绵的浪漫主义的悲叹哀鸣呵!假如她的童年是在闹市的小店铺里度过的,那么,她也许会心旷神恬地让大自然的抒情声音侵入她的灵魂,因为一般说来,城里人是只有通过书本,才对大自然有所了解的。但她太了解乡下了,她听过羊叫,会挤牛奶,也会把犁擦得雪亮。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她反倒喜欢多事之秋。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修道院里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来做一星期针线活。她是一个贵族世家的后代,在大革命期间家破人亡,所以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同桌用膳,餐后还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寄宿生往往溜出教室来看她。她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有时一面飞针走线,一面就低声唱起来。她讲故事,讲新闻,替你上街买东西,私下里把围裙口袋里藏着的小说借给大姑娘看,她自己也是女红一歇手,就一口气读上长长的一章。书里讲的总是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逼得走投无路、在孤零零的亭子里晕倒的贵妇人,每到一个驿站都要遭到毒害的马车夫,每一页都疲于奔命的马匹,阴暗的树林,内心的骚动,发不完的誓言,剪不断的呜咽,流不尽的泪,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情郎勇敢得像师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衣着总是无瑕可击,哭起来却又热泪盈眶。半年以来,十五岁的艾玛就这样双手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后来她读司各特,爱上了古代的风物,梦中也看到苏格兰乡村的衣柜,卫士的厅堂,走江湖的诗人。她多么希望像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样,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那时,她内心崇拜的是殉难的玛丽女王;狂热地敬仰的是出名的或不幸的妇女。在她看来,以身殉教的女杰贞德、同老师私奔的艾洛伊丝、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蕾、美丽的费隆夫人、女诗人克莱芒丝·伊索尔像是灿烂的彗星划破了历史的漫漫长夜,而在栎树下审案的路易九世、宁死不屈的勇士巴亚、毒死索蕾的路易十一、圣·巴特勒米之夜对新教徒的大屠杀,头戴白缨冲锋陷阵的亨利四世,还有艾玛难忘的、晚餐盘子上的彩画所颂扬的路易十四,虽然也在黑暗的天空中发出闪烁的光辉,但和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妇女,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上音乐课的时候,她歌唱的不过是金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玛利亚、威尼斯的环礁湖、湖上的船夫。这些平淡无奇的作品,风格庸俗,音调轻浮,却便她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感情世界富有魅力的幻景,她有几个同学,在节日里收到了图文并茂的画册,还带到修道院来。这非藏起来不可,但是并不容易;她们只好在寝室里偷偷阅读,艾玛小心地翻开美丽的缎面精装本,心醉神迷地凝视着陌生作者的署名,作品下面的名字,多半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呵。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白衣少女,女郎的腰带上还挂着一个钱包;也有不具名的英国贵妇人的画像,她们的金黄卷发上戴着圆草帽,睁开了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你。还看得见一些贵妇人歪靠在马车上,在公园中溜达,驾着马跑的是两个穿着白裤子的小马夫,马前还有一条猎狗在欢腾奔跃。还有的贵妇人坐在沙发上出神地望着月亮,旁边有一封拆开了的信,半开的窗子上挂着有褶裥的黑色窗帘。有些天真的贵妇人,脸上挂着一滴眼泪,正在喂哥特式鸟笼里的斑鸠,或者是微笑地歪着头,甩翘头鞋似的尖尖手指,掐下一朵雏菊的花瓣。画面上还出现了吸烟杆的苏丹王,在半圆形的拱顶下,沉醉在印度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的马刀,希腊的软帽,特别是酒神故乡的朦胧景色,这里既有热带的棕榈,又有寒带的冷杉,右边是几只老虎,左边又是一只狮子,远处是清真寺的尖塔,近处却是古罗马的废墟,还有几只蹲着的骆驼,——这些东拼西凑的图片周围都有一个画框,画的都是一片纯净的处女林,还有一大道阳光直射波光荡漾的水面,在铁灰的背景上有几道稀疏的白痕,那是几只戏水的天鹅。

      墙上挂着的煤油灯照在艾玛头上,灯罩把光聚在她观看的一幅幅图画上面,寝室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一辆晚归的马车还在街上走动的响声才会打破这片沉寂。

      她的母亲死了,头几天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死者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写了一封信去贝尔托,信中充满了对人生的忧思哀怨,要求自己死后也葬在母亲的坟墓里。她的老父亲以为她病了,跑来看她。艾玛暗中得意,觉得自己居然一下就感到了人生的灰暗,而平凡的心灵却一辈子也难得进入这种理想的境界。于是她让自己随着拉马丁柔肠百转的诗句,顺流而下,听着湖上的竖琴,天鹅临终的绝唱,树叶落地的飘飘声,纯洁的贞女飘飘升天和永恒的天父在圣谷谆谆布道的声音。她感到腻味了,但又不肯承认,先是哀伤成了习惯,后是为了面子,就一直哀伤下去,但是到了最后,说也奇怪,她居然觉得自己恢复平静了,心里没有忧伤,就像额头没有皱纹一样。

      修女们本来认为卢奥小姐得天独厚,感应神的召唤特灵,现在发现她似乎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觉得非常失望。她们对她的确尽心尽力,无微不至,要她参加日课,退省静修,九日仪式。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劝她克制肉欲,拯救灵魂,不料她像拉紧缰绳的马一样,你一松手,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在她奔放的热情中,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因此,她父亲来接她出院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

      艾玛回到家中,开始还喜欢对仆人发号施令,不久就觉得乡下没有趣味,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尔第一次来贝尔托的时候,她正自以为看破了一切,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了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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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21: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包法利夫人》第一部·第七节

      她有时想,她一生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所谓的蜜月了。要尝尝甜蜜的滋味,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人坐在马车里,在蓝绸子的车篷下,爬着陡峭的山路,车走得并不比人快,听着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山羊的铃声,瀑布的喧嚣,组成了一首交响曲。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等到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谈着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统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

      难道她不想找一个人谈谈这些心里话?不过,她自己也抓不准的苦恼,怎么对人说得清楚?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味,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己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字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帐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邦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作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且打发他看病人去了。

      同时,她根据自以为是的理论,要表现她是个多情种子。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旦如怨如诉地唱起忧郁的柔板乐曲来;不过,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夏尔看来也并不更加多情,而是无动于衷,一如既往。

      因为她心灵的火石,打不出一点火花,加上她的理解超不过她的经验,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推己及人,认为夏尔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他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吻她也有一定的时间。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给包法利医生治好了,就给夫人送来了一只意大利种的小猎狗;她带着小母狗散步,因为她有时也出去走走,有时也要孤独,以免眼睛老是看着这永远不变的花园,这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在这深沟乱草当中,芦苇长长的叶子会割破人的皮。

      她开始向周围一望,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有什么不同。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还长在老地方,大石头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三个窗子下面长满了大片的苔藓,窗板从来不开,腐烂的木屑沾满了窗子上生锈的铁栏杆。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就像她的小猎狗一样,在田野里兜圈子,跟着黄蝴蝶乱叫,追着猎物乱跑,或者咬麦地边上的野罂粟。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开青草,翻来覆去地说: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呀?”

      她心里寻思,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是否有办法碰上另外一个男人;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她无缘相识的丈夫。那个丈夫当然与众不同。他可能非常漂亮,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住在城里,有热闹的街道,喧哗的剧场,灯火辉煌的舞会。她们过着喜笑颜开、心花怒放的生活。可是她呢,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搂,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言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她想起了结业典礼发奖的日子,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来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这一切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多么遥远的过去!

      她喊她的小猎狗嘉莉过来,把它夹在两个膝盖中间,用乎指抚摸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哪里知道世上还有忧愁呵!”

      然后,她看到这条细长的小狗慢悠悠地打呵欠,仿佛露出了忧郁的神气,于是又怪自己对它太严,将心比心,高声同它说起诉来,仿佛自己不该错怪了它,赶快安慰几句,将功补过似的。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就席卷了科州的高原,把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嘘嘘作响,山毛榉的叶子急促地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不断地呼啸。艾玛把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上,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她一走过,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仿佛全色的市景衬托着一行棕色的圆柱;她忽然觉得害怕,就叫唤着嘉莉,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没有说话。

      但是,快到九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德威烈候爵邀请她去沃比萨。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候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恢复政治生涯.很久以来,就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冬天,他把大量木柴送人;在县议会,他总是慷慨陈词,要求为本地区多修道路。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尔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使他化脓消肿了。派去托特送手术费的管家,当天晚上回来,说起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沃比萨的樱挑一直长得不好,候爵先生就向包法利讨了一些插条,他认为理应当面道谢,碰巧看见艾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行起礼来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是非。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坐上他们的马车,动身到沃比萨去,车后面捆了一只大箱子,挡板前面放了一个帽盒。此外,夏尔两腿中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他们天黑时分才到,园里开始点起灯笼,给客人的马车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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