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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虫百变

《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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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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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三十六章

      “来,来,我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草芥之民。”一月份的某一个晚上布里森登对他说。
      两人刚在旧金山吃完晚饭,要回奥克兰,来到了轮渡大厦。这时布世森登心血来潮,要叫他看看“草芥之民”。他转过身来,他那外衣飘闪的瘦削的身影飘过了海岸,马丁努力跟着。布卫森登在一家批发饮料站买了两大瓶陈年葡萄酒,大胜瓶装的,一手拎一瓶上了教会街的电车。马丁拿了几瓶夸脱装的威士忌紧跟在后。
      他心里想,这要是叫露丝看见可不得了,同时猜测那“真正的草芥之民”是怎么回事。“也许那儿一个人也没有,”两人下了车,便直奔市场街南面工人阶级贫民窟的中心,这时布里森登说,“那你就会错过你长期想找的人了。”
      “究竟是什么呀?”
      “人,聪明的人,而不是我发现你在那个生意人窝周交往的卿卿喳喳的无聊的人。你已经读了些书,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今天晚上我要叫你见识见识一些也读过书的人,那你就再也不会孤独了。
      “我对他们的讨论没有兴趣,”他来到一个街区的尽头时说,“书本上的哲学打动不了我,但你会发现这些人是聪明人,不是资产阶级的猪猡。可你得小动,他们会就太阳之下的任何题目对你唠叨个没完的。
      “我希望诺尔屯在那甲,”说到这儿他有一点气喘,却拒绝了马丁把他那两个大肚子酒瓶接过手去的好意。“诺尔屯是个理想主义者——哈佛大学的,有惊人的记忆力。理想主义把他引向了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被家庭赶了出来。他爸爸是一条铁路的总裁,有好几百万家产,可儿子却在旧金山挨饿,编着一份无政府主义报纸,每月二十五块。”
      马丁对旧金山不熟,对市场街以南更是一无所知。因此他不知道自己已被领到了什么地方。
      “讲吧,”他说,“先给我介绍介绍。他们靠什么过日子?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但愿汉密尔顿也在这几,”市里森登站了一会儿,歇了歇手。“他的姓是斯特罗恩一汉密尔顿(中间是个连字符),出身南方世家。一个流浪汉——我所见过的最懒的人,虽然他在一家社会主义的合作社里做职员(或者说勉强凑合作着做),每周六块钱,可他是个积习难改的占普赛人,是流浪到这儿来的。我曾见他在一张长凳上坐过一整天,一点东西都没进嘴,到了晚上我请他吃饭——只须走两段街就到了馆子,他却回答说:‘太麻烦,老兄,给我买盒烟就行了!’他原来跟你一样,是斯宾塞主义者,后来被克瑞斯转变成了个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者。我如果能够,倒想跟他谈谈一元论;诺尔屯也是个一元论者——不过他只肯定精神,对其他的一切都怀疑。而他却可以提供克瑞斯和汉密尔顿所缺少的一切。”
      “克瑞斯是谁呀、马丁问道。
      “我们就是到他的屋里去呢,当过大学教授——被开除了——老一套的故事。那张嘴像刀子,用一切古老的形式混着饭吃。我知道他倒霉的时候在街上摆过摊,什么都满不在乎地干,连死人的尸衣也偷——什么都偷。他跟资产阶级不同,偷时并不制造假象。他谈尼采,谈叔本华,谈康德,什么都谈。但在世界上他真正关心的只有他的一元论,别的他都不放在心上,包括圣母玛利亚在内。海克尔①是他崇拜的一个小偶像,你要侮辱他有一个办法法,打海克尔一耳光就行。
      --------
      ①海克尔(Ernst Heinrich Haekel 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哲学家。
      “咱们的老窝到了,”布里森登把他的大肚子酒瓶在阶梯口放了一会儿,做好上楼准备。那是常见的一楼一底的街角房,楼下是一间沙龙和一间杂货店。“这帮家伙就住这儿——楼上整个凡是他们的天下。只有克瑞斯一人住两间。来吧。”
      楼上大厅里没有灯光,但布里森登却在沉沉的黑暗里穿来穿去,像个熟悉环境的幽灵。他停下脚步对马丁说:
      “这儿有一个人叫史梯劳斯,是个通神论者①,话匣子一打开可热闹呢。他现在在一家饭馆院盘子。喜欢抽高级雪茄烟。我见过他在一家‘一角餐厅’吃饭,然后花五角钱买雪茄抽。他要是来了,我兜里还为他准备了几支雪茄。
      --------
      ①通神论:一种哲学、宗教理论,认为可以通过沉思默想与神灵直接相通,部分地源于佛教或婆罗门教。
      “还有一个家伙叫巴瑞,澳洲人‘统计学家,是一部挺有趣的百科全书。你问他一九0三年巴拉圭的粮食产量是多少,一八九0年英国向中国输出的床单是多少,吉米·布里特对杀手纳尔逊拳击战是哪个量级,一八六八年全美次重最级冠军是谁,都可以得到迅速准确的答案,像从自动售货机里出来的一样。还有安迪,是个五匠,对什么都有自己的看法,棋艺极棒。还有个家伙叫哈里,面包师傅,激烈的社会主义者和坚定的工联主义者。附带说一句,你记得厨工待者大罢工么?就是他组织了工会搞的——事先对一切都作了安排,地点就在这儿:克瑞斯家里。他搞罢工只是为了好玩,可是太懒,不愿留在工会里。他只要愿意是可以爬上去的。那家伙要不是懒得出奇,他的能量可以说是无穷无尽。”
      布里森登在黑暗里穿行,直到一缕微光指明了门槛的所在。他敲了敲门,有人回答,门开了。马丁发现自己已在跟克瑞斯握着手。克瑞斯是个漂亮的人,浅黑色皮肤,黑色八字胡,牙齿白得耀眼,眼睛黑而且大,目光炯炯。玛丽是个金头发白皮肤的年轻妇女,主妇模样,正在后面一间小屋里洗碟子。那小屋是厨房,兼作饭厅;前屋是客厅,兼作寝室。一周来的衣服洗过了,像万国旗一样低低地晾在屋里,马丁刚进来时竟没看见有两个人在一个角落里谈话。两人用欢呼迎接了布里森登和他的大肚子酒瓶。经过介绍马丁知道他们是安迪和巴瑞。马丁来到一两人身边,仔细听巴瑞描述他头天晚上看过的拳击赛,这时布巴森登便用葡萄酒和威士忌苏打得意杨扬地调制好甜威士忌,端了上来。他一声令下“把那伙人请来”,那两人便到各个房间去叫人。
      “我们运气不错,大部分人都在,”布里森登悄悄对马丁说,“诺尔屯和汉密尔顿在,来,跟他们见面吧。听说斯梯芬斯不在。如果能办到我就设法让他们谈一元论。先等他们喝两杯酒‘热热身’再说。”
      谈话开始时有点凌乱,但马丁仍可以欣赏到他们那敏锐的心灵活动。全都是有思想的人,尽管常常互相碰撞;每个人都聪明风趣,但决不浅薄。很快他就发现他们无论谈什么问题都能综合地运用知识,对社会和宇宙具有深沉而系统的理解。他们都是某种类型的叛逆者,他们的思想不是任何人预先炮制好的,嘴里没有陈词滥调,讨论的问题多得惊人,那是马丁在莫尔斯家从没见过的。他们感到兴趣的问题若不是受到时间限制似乎可以无穷无尽。他们从亨福雷·华尔德夫人①的新书谈到萧伯纳的最新剧本;从戏剧的前途谈到对曼殊菲尔②的回忆。他们对早报的社论表示欣赏或是鄙弃;他们从新西兰的劳工条件猛然转入亨利·詹姆斯③和布兰德·马修斯④,又转入德国的远东阴谋和黄祸的经济侧面;他们争论德国的选举和倍倍尔⑤的最新讲话;然后又落到当他的政治,联合劳工党政权的最新计划和丑闻;还有那导致了海岸海员罢工的幕后牵线情况。他们所掌握的内幕新闻之多个马丁震惊。他们知道报纸上从没有发表的东西——那操纵着木偶们跳舞的一条条线和一只只手。还有一件事也令马丁吃惊:玛丽也参加了谈话,并表现了在他所接触过的少数妇女身上从未见到过的智慧。她和他一起讨论史文朋和罗塞蒂,然后便把他引进了马丁感到陌生的法国文学的小胡同已去。等到她为梅特林克辩护时,马丁便把他在《太阳的耻辱押深思熟虑的理论使用出来,算是有了回敬她的机会。
      --------
      ①享福雷·华尔德夫人(Mrs.Humphry Ward,1851-1920),英国女小说家,以《罗伯特·埃尔斯梅尔》一书闻名。
      ②曼殊菲尔比(Catherine Mansfield,1888-1923),英国女小说家,散文家。
      ③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后入英国国籍。
      ④布兰德·马修斯门(Brandcr Matthews,1852——1929),美国散文家、戏剧评论家、小说家和美国第个戏剧文学教授.
      ⑤培倍尔(AUgust Bebel,1840一1913),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活动家,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的创建者和领导者。
      另外的人也参加了讨论,空气里是浓烈的香烟味,这时布里森登挥动了辩论的红旗。
      “克瑞斯,你那板斧有了新对象了,”他说,“一个纯洁得像白玫瑰的青年,对斯宾塞怀着恋人一样的热情。让他改信海克尔吧——你要是有本领的话!”
      克瑞斯似乎醒了过来,像某种带磁性的金属一样闪出了光#。此时诺尔屯同情地望着马丁,发出一个姑娘般的甜笑,似乎在告诉他他可以得到强有力的保护。
      克瑞斯直接向马丁开了火。可是诺尔中逐步进行了干预,辩论便转而在他们俩之间进行了。马丁听着听着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市场街以南的劳工贫民窟里。这些人书读得很灵活,谈话时怀着烈火和激情。他们为智慧的力量驱使时有如马丁见到别人受到酒精和愤怒驱使时一样激动。他所听见的东西不再是出自康德或斯宾塞这种神秘的仙灵笔下,不再是书本上的枯燥的哲学文字,而是奔流着鲜红的热血的活生生的哲学。那哲学体现在他们俩身上,直到它热情澎湃地显露出了本来面目。别的人也偶然插几句嘴。所有的人都紧跟着讨论的进程,手上的香烟渐渐熄灭,脸上露出敏锐的专注的神色。
      唯心主义从来没有吸引过马丁,但经过诺尔屯一解释却给了他启示。唯心论的值得赞扬的逻辑启发了他的智力,但克瑞斯和汉密尔顿对之却似乎充耳不闻。他们嘲笑诺尔屯是个玄学鬼。诺尔屯也嗤之以鼻,回敬他们以玄学鬼的称号。他们用现象和本体两个字互相攻击。克瑞斯和汉密尔顿攻击诺尔屯企图以意识解释意识;诺尔屯则攻击他们俩玩弄词语,思考时从词语到理论,而不是从实际到理论。诺尔屯的话把他们俩惊呆了——他们的推理模式的根本信条一向是从事实出发,绘事实加上些名词术语。
      诺尔屯钻进了康德的复杂世界,这时克瑞斯便提醒他说德国所有的小哲学学派死亡之后都跑到牛津去落户。不久诺尔屯又反提醒他们汉密尔顿的悭吝律①。他们随即宣称他们的每一个推理过程都是应用着这一规律的。马丁抱着膝头听着,感到兴高采烈。但是诺尔屯并不是个斯宾塞主义者,他也在努力理解马丁哲学的精髓,一面对他的对手说话一面也对马丁说话。
      --------
      ①悭吝律:Law of Parsimony,逻辑学上的一条规律,认为除了解释“果”所必须的“因”之外,不需要假定有其他的“因”。
      “你知道贝克莱①提出的问题谁也没有回答出来,”他直面着马丁,说,“赫伯特·斯宾塞的回答最接近于解决,但距离仍不算近。即使斯宾塞的最坚强的信徒也难于再前进了。那天我读了撤里比②的一篇论文,撒里比所能说出的最好的话不过是:赫伯特·斯宾塞几乎回答了贝克莱的问题。”
      --------
      ①贝克莱(Geoge Berkeley,1685-1753),爱尔兰主教,唯心主义哲学家。他的名言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主张精神是唯的真正原因和力量。
      ②撒里比(Caleb Williams Saleeby,1878—1940),英国优生学家,社会学家。
      “你知道休谟的话么?”汉密尔顿问道。诺尔屯点点头,但是汉密尔顿为了让大家明白,把它交代了出来。“他说贝克莱的那些论点虽无可辩驳,却不具说服力。”
      “那是休谟的思想,”回答是,“而休谟的思想正和你的思想相同——只有一点不同:他很聪明,承认了贝克莱的问题无法回答。”
      诺尔屯虽然从来不会糊涂,却敏感而易于冲动利而克瑞斯和汉密尔顿却像一对冷血的野蛮人,专找他的弱点戳他,顶他。夜色渐深,诺尔屯受到了反复的攻击,他们说他是个官学鬼,把他刺痛了,诺尔克怕自己会跳起来,忙攥住了椅子;他灰色的眼睛闪亮着,姑娘一样的面孔变得严厉而坚毅了。他对他们的立场发表了一通精彩的攻忐。
      “好吧,你们这些海克尔主义者,就算我的思维像个定方郎中,可请问,你们是怎么推理的?你们这些不科学的教条主义者,你们没何立.足之地,老把你们的实证科学往它并无权利进去的地方乱搡。在唯物的一元论学派出现以前很久你们那根据早就被挖掉了,早没了基础。挖掉它的是洛克,约翰·洛克①两百年以前.甚至更早以前,在他的论文《论人的理解》里他已经证明了没有与生俱来的意念。最精彩的是:你们的说法也正如此,今晚你们所一再肯定的正是没有与生俱来的意念。”
      --------
      ①约翰·洛克(JOhn beke,1632一1704),英国哲学家。认为依据理智的直观,可以得到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但其范围有限;大多数知识只是或然的。
      “你那话是什么意思?那正说明了你无法知道终极的现实,你出生时头脑里空空如上。表象,或者说现象,就是你的心灵从五种感官所能获得的全部内容。因此本体,你出生时所没有的东西,是没有法子进入——”
      “我否认——”克瑞斯开始插嘴。
      “你等我说完,”诺尔屯叫道,“对于力与物质的作用和两者的相互作用你所能知道的就那么一点点,因为它们以某种形式触动了你们的感官。你看,为了辩论,我倒是乐意承认物质是存在的。因为我打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只好先承认它,因为你们俩天生就无法理解哲学的抽象。
      “那么,根据你们的实证科学,你们对物质又知道什么呢?你们只能通过它的现象,它的表象,知道它,你们只知道它的变化,或者说通过它的变化所引起的你们的意识的变化去知道它。实证科学只能处理现象,而你们却很策,偏要努力去做本体论者,去研究本体。然而就从实证科学的定义出发也很清楚,科学是只关心现象的。有人说过,从现象得来的知识是无法超越现象的。
      “即使你们****了康德,你们也回答不了贝克莱的问题。但是,也许你们在确认科学证明了上帝并不存在,或者差不多证明了物质的存在时就已假定贝克莱错了。你们知道我承认物质的现实性只是为了能让你们懂得我的意思。你们要是高兴,就做实证科学家吧,但是本体论在实证科学里并没有地位,因此别去谈什么实证科学。斯宾塞的怀疑主义是对的。但是如果斯宾塞——”
      不过,已经到了去赶最后一班轮渡回奥克兰的时候了。布里森登和马丁溜了出来,留下诺尔屯还在那里侃侃而谈,而克瑞斯和汉密尔顿则像两条措拘一样,等他一住目就扑上去。
      “你让我瞥见了神仙的世界,”马丁在轮渡上说,“跟那样的人见面使生活变得有了价值。我的头脑全调动起来了。以前我从没有欣赏过唯心主义,尽管我仍然接受不了。我知道我永远是个现实主义者。我估计那是天生的。可我倒很想回答克瑞斯和汉密尔顿几句,也对诺尔屯发表点意见。我并不认为斯宾塞已被****。我很激动,像小孩第一次见到马戏团一样激动。我看我还得多读点书。我要找撒里比来读读。我仍然认为斯宾塞无懈可击。下一回我就要自己上阵了。”
      但是布里森登已经睡着了。他痛苦地呼吸着,下巴顶住他那凹陷的胸口,埋在围巾里,身子裹在长大衣里随着推进器的震动而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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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三十七章

      马丁次日早上所干的第一件事和布里森登的劝告和命令恰好相反。他把《太阳的耻辱》装进信封,寄给了《卫城》杂志。他相信他能找到杂志发表。他觉得作品一经杂志赏识,就会给书籍出版社以良好的印象。他也把《蜉蝣》封好寄给了一家杂志。他不顾市里森登对杂志的成见(他认为那显然是一种偏执),认为那首伟大的诗歌是能够在杂志上发表的。他并不打算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时候就发表,他的计划是先让一家高级杂志接受,然后以此和布里森登讨价还价,取得他的同意。
      那天早上马丁开始了另一篇小说,那小说他几个礼拜以前就已有了轮廓,一直在他心里骚动,令他不安,要求他完成。显然它肯定会是一篇响当当的航海小说,一个二十世纪的浪漫的冒险故事,描写着真实世界卫真实条件下的真实人物。但是在故事的跌宕起伏之;司还有着另外的东西,那东西肤浅的读者虽然觉察不到,却也不会因任何形式而减少了兴趣和喜爱。迫使马丁写作的正是那东西,而不是故事本身。就这个意义而言,给他提供情节的一向是那伟大的普遍的主题。在他发现了这样的主题之后他便冥思苦想,寻求那独恃的人物和独特的环境,用以表达那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的时间和地点。他决心把小说命名为《过期》,他相信它会在六万字以上——这在他那旺盛的创作精力面前简直是举手之劳。在这第一天里他为自己写作得得心应手感到高兴。他不必再担心他的锋芒与棱角会冒出来破坏了作品。漫长的几个月的紧张的实践和研究已经取得了回报。他现在可以满有把握地从大处着眼安排自己的主要精力了。他一小时一小时地写下去,对生命和生命中的事物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规律性和确切性。《过期》所描写的故事对于它特有的角色和事件而言将会真实可信,但他也有信心它能描述出对于一切时代、一切海洋和一切生活都真实的、举足轻重的伟大的东西——这得感谢赫伯特·斯宾塞,他想,身子往后靠了一靠。是的,应该感谢赫伯特·斯宾塞,是他把进化论这把万能钥匙放到了他手里的。
      他意识到他在写着伟大的作品。“准会成功!准会成功!”是反复震响在他头脑里的调子。当然会成功的。他终于要写出各家杂志争着想要的作品了。那故事在他面前像闪电一样完完整整地显露了出来。他暂时把它放下,在他的笔记本里写下了一段。那一段是《过期》的收尾。那整个的作品的构思在他脑子里已经非常完整,他可以在写到结尾之前几个星期就写下它的结尾。他把这还没有写出的故事跟别的海洋作家的故事一比较,便觉得它比它们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只有一个人能赶得上,”他喃喃地说,“那就是康拉德①。我这部作品甚至能叫康拉德吃一惊,来和我握手,说:‘写得好,马丁,我的孩子。’”
      --------
      ①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英国小说家,生在乌克兰,父母是波兰人。曾做过水手,作品以描写海洋著称。
      他苦苦地写了一天,写到最后忽然想起还要去莫尔斯家参加晚宴。谢谢布里森登,他的黑礼服已经从当铺赎了出来,他又有资格参加晚会了。进城后他花了一点时间到图书馆找撒里比的书。他找出了《生命周期》,在车上读起了诺尔屯提到的那篇批评斯宾塞的文章。读时不禁生起气来。他的脸红了,牙关咬紧了,拳头不知不觉攥了起来,放开,又攥了起来,仿佛在攥着什么可恶的东西,想把它捏死。他下了车便像个暴怒的人一样在路边大踏步走着,直到狠狠按响了莫尔斯家的门铃,才猛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心惰,觉得好笑,然后才心平气和地进了门。但是他一进门,一种严重的阴暗情绪却突然笼罩了他,那天他整天都乘着灵感的翅膀在九天上翱翔,现在却又落到了尘世。“布尔乔亚”,“市侩窝子”——布里森登的用语在他心里一再出现。但那又怎么样?他愤怒地问,他要娶的是露丝,不是她家里的人。
      他仿佛觉得露丝是从来没有过地美丽、超脱、空灵,却又健康,面颊嫣红。那双眼睛一再地引得他注视——而让他第一次读到了永恒的正是那双眼睛。最近他已忘掉了永恒,他读的科学著作使他离开了永恒。但是在这儿,在露丝的眼睛里,他又读到了一种凌驾于一切言语论证之上的无言的理论。他看见一切的辩论都在她那双眼睛面前落荒而逃,因为在那儿他看见了爱情。他自己眼里也满溢着爱情,而爱情是不容反驳的,那是他激情的信念。
      在进去用餐前和露丝一起度过的半小时使他感到了极端的幸福,对生活的极端满足。但是一上桌子,一天的辛苦所造成的无可奈何的反应和疲劳却抓住了他。他意识到自己目光倦怠,心惰烦躁。他回忆起自己当初就是在这张桌子旁第一次跟高雅人一起用餐的。那时地以为那就是高雅的文明气氛,可现在他却对它嗤之以鼻,只觉得厌恶了,他又瞥见了自己当时那可怜的形象:一个意识到自己钓的粗野的粗汉,怀着痛苦的恐惧,浑身毛孔都冒着汗。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他曾叫餐具的繁文褥节弄得不知所措,受着个妖魔一样的传者的折磨,竭尽全力想攀上这叫人头晕的社会高层,到最后却决定坦然地表现自己,决不不懂装懂,决不冒充风雅。
      他瞥了一眼露丝,想求得镇静,像个突然害怕船只沉没而心慌意乱急于找救生衣的乘客。行了,他已经大有收获了——他得到了爱情和露丝。别的一切都没有经受住书本的考验,但露丝和爱情却经受住了。对两者他还找到了生物学上的认可。爱情是生命的最崇高的表现;为了爱情的目的,大自然一直在忙着设计他,也忙着设计一切正常的人。为了这项工程大自然已经花去了一百个世纪——是的,花去了十万个世纪一百万个世纪,而他则是大自然的最佳杰作。大自然已把爱情创造成了他生命中最强大的东西,给了他想像力,让爱情的力量十倍地增加;给了他短暂的生命以狂欢、销魂,让他求偶。他的手在桌子下面寻求着身边的露丝的手。一种温暖的压力彼此交流,她匆匆瞥了他一眼,眼神里露出了光彩和陶醉。他也一样,一阵欢乐透过全身,露出同样的神情。他还不知道露丝的陶醉里有多少正是来自他那陶醉的眼神。
      他的桌于斜对面坐着当地高级法院的法官布朗特。马j和他见过几次面,却不喜欢他。布朗特法官正在跟露丝的父亲议论工会政治、当地形势和社会主义。莫尔斯先生正想就社会主义的问题嘲弄马丁一番。布朗特法官终于带着父亲式的慈爱怜悯地望着桌子对面的马丁。马丁心中暗暗好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抛弃它的,年轻人,”他安慰地说,“对于这一类幼稚的毛病,时间是最好的药物,”他掉头对莫尔斯先生说,“我相信对这类问题讨论是没有用处的。那只叫病人更加坚持。”
      “不错,”对方郑重地表示同意,“不过随时提醒一下病人他的病情也是好的。”
      马丁高兴地笑了,但有些勉强。那天日子太长,他感到太累,他的反应很痛苦。
      “毫无疑问你们都是杰出的医生,”他说,“但是你们如果愿意听听病人的意见,那就让他来告诉你们吧,你们的处方可是并不高明。事实上两位正害着你们自以为在我身上看见的病。至于我么,我倒是免疫的。你们俩血管里骚动着的半吊子社会主义哲学对我倒是毫无作用。”
      “妙语,妙语,”法官喃喃地说,“绝妙的辩论手法,这叫反客为主。”
      “我可是从你的说法来的,”马丁眼里冒着火,却按捺住自己,“你看,法官,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说。你以某种‘憨匿’①过程——附带说一句,‘憨匿’是我喜欢用的一种说法,别人是不大懂的——你以某种憨匿的过程让自己相信你是赞成竞争制度,强者生存的。而同时你却竭尽全力批准各种剥夺强者力量的措施。”
      --------
      ①憨匿:henid的音译,原是奥地利思想家奥托·魏宁格生造的一个词,指感觉的一种朦胧隐蔽的形式,低级动物的感觉便是如此,人类的蒙昧隐约的感觉也属此类。
      “我的年轻人——”
      “记住,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说,”马丁警告说,“那是有记录在案的。你对州际贸易、铁路托拉斯、标准石油公司和森林资源所采取的限制立场,你对无数种限制措施所采取的立场都不是别的,而是社会主义的。”
      “你是说你并不赞成限制这些无法无天的权力滥用么?”
      “问题不在这里。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开的处方并不高明。我要告诉你我并不曾受到社会主义细菌的感染,而遭到社会主义细菌的削弱与破坏的正是你们自己。至于我么,我倒是个社会主义的死敌,也是你们那杂交的民主制度的死敌。你那招摇过市的东西不过是在某些词句的外衣掩护下的假社会主义,是经不起字典检验的。
      “我是个反动分子,一个十足的反动分子,你们生活在一种盖着纱幕的社会组织的谎言之中,你们不够敏锐,看不透那纱幕,因此难于理解我的立场。我看你们是自以为相信强者生存、强者统治的理论。差别就在这里。我年轻一点的时候——几个月以前——我也相信过那理论。你看,你和你们的想法也曾经影响过我。但是,生意买卖人最多也不过是些没有魄力的统治者。只会一天到晚在赚钱发财的食槽里哼哼着,拱来拱去。可是,对不起,我已经掉回头去相信了贵族统治。我是这屋里唯一的个人主义者。我对国家无所求,我只对强者怀着希望。我希望那马背上的人能把国家从腐朽无能的统治之下拯救过来。
      “尼采是对的。我不愿花时间来讲尼采是什么人,可他却是对的。世界属于强者,属于高贵的人,属于不在赚钱发财的猪槽里打滚的人。世界属于真正的高贵者,金头发白皮肤的伟大野兽,从不妥协的人,作出决断的人。而他们是会吃掉你们的,你们这些自命为个人主义者、其实是害怕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们。你们这种案顺卑贱的奴隶道德救不了你们。啊,那对你们都太高深,我知道,我不再拿它来麻烦你们了。可是你们要记住一件事,在奥克兰个人主义者还不到半打,可马丁·伊甸却是其中之一。”
      他做出个姿势表示说完了话,然后转向了露丝。
      “我今天有点激动,”他低声说,“我现在想的是爱情,不是说话。”
      莫尔斯先生说话了,他却没有听;——
      “你可没有说服我,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是阴谋家。那是鉴别他们的办法。”
      “我们还是可以把你变成个优秀的共和党人的。”布朗特法官说。
      “马背上的人在那时以前就会到来。”马丁心平气和地回答,又转身和露丝说话去了。
      可是莫尔斯先生仍然不满意。他这未来的女婿又懒惰又不肯正经做工作,他不喜欢。他也瞧不起他的思想,不理解他的天性。于是他把讨论转向了赫伯特·斯宾塞。布朗特法官给了他强有力的支持。马丁一听见提到那位哲学家的名字耳朵就坚了起来。他听着法官一本正经踌躇满志地攻击着斯宾塞,仿佛是在说:“孩子,你听听。”
      “乌鸦嘴。”马丁低声说了一句,又和露丝与亚瑟谈话去了。
      但是那漫长的一天和昨天晚上那些“草芥之民”还在对他起着作用。而且他在车上读到的令他生气的东西还在他心里燃烧。
      “是怎么回事?”露丝见他在压抑自己的怒气感到吃惊,突然问道。
      “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这时布朗特法官正在说着。
      马丁对地转过身去。
      “不值钱的判断,”他冷冷地说,“我第一次听见这话是在市政厅公园。说话的是一个工人,他倒应该更懂事一点。从那以后我曾多次听见过这话,每一回那讨好卖乖劲都叫我作呕。你应该为自己感到丢脸的。从你的嘴里听见那高贵而伟大的人的名字简直就像见到一滴露珠落到了脏水塘里。你可真叫人恶心。”
      这话简直像是个晴天霹雳。布朗特法官瞪大了眼望着他,一脸中了风的样子。满室沉默。莫尔斯先生私心窃喜。他看出他的女儿惶惑了。那正是他希望办到的事——把这个他所不喜欢的入内在的流氓气逗引出来。
      露丝的手在桌下求情似的寻找着马丁的手。但是马丁的血已经涌了上来。身居高位者的智力上的假冒伪善令他怒火中烧。高等法院法官!不过几年以前他还在粪土甲仰望着这些光辉人物,把他们看作神灵呢。
      布朗特法官镇定下来,打算继续说下去,他对马丁装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话。马丁认为那是因为怕太太小姐们不安的缘故。这叫他更愤怒了。世界上难道就没有诚实么?
      “你不能和我谈斯宾塞,”他叫道,“你对斯宾塞的理解还不如他的英国同胞。不过,我承认,那不是你的错,而只表现了这个时代可鄙的一面——无知。今天黄昏我来这儿时就遇见了一个例子。读到了一篇撒里比论斯宾塞的文章。你应该读一读。那书谁都可以弄到,哪个书店都可以买到,公共图书馆也可以借到。跟撒里比在这个问题上所搜集的材料一比,你对那位高贵的人的毁访就会显得太无知,太贫乏,你应该感到惭愧。那可是创记录地可耻,能叫你的可耻相形见绌。
      “有一个连污染他呼吸过的空气都不配的学究式的哲学家曾说他是‘一知半解者的哲学家’,我觉得斯宾塞的书你就没有读过十页,可也就有好些这样的批评家(他们照说应该比你聪明,可他们读过的斯宾塞比你还少)却公开挑战,要斯宾塞的信徒从他所有的作品里提出一条属于他自己的思想来——从赫伯特·斯宾塞的作品里找他自己的思想!可是整个的科学研究天地和现代思想都打满了斯宾塞天才的烙印;斯宾塞是心理学的鼻祖;斯宾塞掀起了教育学的革命;因此法国农家孩子们今天才得以按照斯宾塞制定的原则接受到读写算的教育。那些人类中渺小的蚊蚋,吞食着从技术上应用他的思想而得来的黄油面包,却叮咬着他死后的名声。可他们脑子里那一点点可怜的有价值的东西主要还是靠斯宾塞得来的。毫无疑问,若是没有斯宾塞,他们那点鹦鹉学舌的知识也是没有的。
      “可牛津的费尔班克司校长那样的人——他的地位比你还高,布朗待法官,竟然说后世的人会把斯宾塞抛到一边,把他看作个诗人、梦想家,而不看作思想家。全是一帮胡说八道的牛皮匠!他们之中有人说《首要原理》也并非没有丝毫文学魅力;还有人说斯宾塞是个勤奋的实干家而不是独创性的思想家。胡说八道,牛皮匠!胡说八道,牛皮匠!”
      在一片死寂之中马丁突然住了口,马丁这番大放厥词把露丝全家都吓坏了。他们是把布朗特法官当作权威赫赫成就显著的人的。晚宴的其余部分简直就像是丧礼。法官和莫尔斯先生把谈话限制在了彼此之间。其他的谈话也零落散漫。然后,当露丝和马丁单独在一起时两人便吵了起来。
      “你简直叫人受不了!”她哭了。
      但他仍然余怒未息,仍然喃喃地说着:“畜生!畜生!”
      她肯定他侮辱了法官,他反驳道:
      “因为我说了他真话么?”
      “真话不真话我不管,”她坚持,“礼貌分寸总得讲的。你没有特权侮辱任何人。”
      “那么布朗特法官又有什么特权侮辱真理呢?”马丁问道,“侮辱真理肯定是比侮辱一个像法官这样的小人严重得多的失礼。他的行为比不礼貌严重多了。他诽谤了一个已经死去的高贵的伟大的人物。啊,畜生!畜生!”
      他那复杂的怒火又燃烧了起来,露丝简直害怕他了。她从来没有见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那脾气来得那么莫名其妙,那么突兀,她简直无法理解。然而就在他那恐惧之中却还有魅力的神经在颤动,它过去吸引过她,现在仍然吸引着她——逼得她向他倒了过去,在她那疯狂的最后时刻她伸出了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那天发生的事伤害了她,冒犯了她,然而她却还在他嘟哝着“畜生!畜生!”时躺在他的怀里发抖,他又说出下面的话,她仍然在他的怀里,“我术会再到你们家饭桌上来惹麻烦了,亲爱的。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该去惹他们讨厌。而且他们也同样叫我生厌。呸!这些人真恶心!想想看,我竟然天真地做过梦,认为身居高位的、住高楼大厦的、受过教育的、有银行存款的人全鄙高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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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三十八章

      “来吧,咱们到区分部去。”
      布里森登说。他半小时以前才吐了血,仍然头晕目眩——三天来他已是第二次吐血。他手上仍然照例擎着威士忌酒杯,手指颤抖着喝光了酒。
      “社会主义对我有什么用?”马丁问道。
      “非党员可以发表五分钟讲话,”病人劝他,“你准备放一炮吧,告诉他们你为什么不需要社会主义,把你对他们和他们那贫民窟道德的意见告诉他们;拿尼采去教训他们,让他们因此跟你辩论,然后粉碎他们。那对他们会有好处。他们需要的就是辩论,你也一样需要辩论。你看,我倒希望在去世之前看见你变成社会主义者,那能批准你活下去。你以后准会遇见失望的,那时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你。”
      “你竟是个社会主义者,我怎么也想不通,”马丁思索着说,“你这么讨厌群氓。那些身合之众肯定不会有什么能打动你审美灵魂的地方的。”布里森登正在斟满酒杯,马丁伸出一根指头责难地指着他。“社会主义似乎没有法子救你的命。”
      “我已经病入膏盲,”他回答说,“可你不同。你身强力壮,还有许多值得活着去追求的东西,因此非得跟生活铐在一起不可。至于我,你不懂我为什么成了个社会主义者。找告诉你吧,因为社会主义是无法避免的;因为目前这种腐朽的不合理的制度是长不了的,而你那马背上的人又已经过时。奴隶们是不会忍受他的。奴隶太多,无论他们愿不愿意,不等你那人跨上马背,已经被他们拉了下来。你摆脱不了他们的奴隶道德,只好接受。我承认那种混乱不能算好,可它已经在酝酿,你只好把它囫囵吞下去。你那尼采思想早过了时,那位硬说历史会重演的人是个骗子。我当然不会喜欢乌合之众,但是像我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办法?马背上的人是没有了,可无论什么人来统治也要比现在这批胆怯的猪猡强。现在,好了,我已经有点晕晕忽忽了,再坐下去怕会醉倒的。医生说过,你知道,——让医生滚蛋吧!我还要糊弄糊弄他。”
      那是星期天晚上,他们发现那小厅里挤满了奥克兰的社会主义者,主要是工人阶级的成员。发言的人是个聪明的犹太人,他使马丁钦佩,也叫他气闷。那人的塌陷的窄肩和萎缩的胸膛宣布他的确是个在拥挤不堪的犹太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他给了马丁一个强烈的印象:瘦弱的困苦的奴隶们尽管为反对那一小撮趾高气扬的统治者进行了许多代人的斗争,叶仍然受着他们统治,而巨还要永远被统治下去。马丁觉得这个萎缩的生灵便是一个象征,一个突出的形象,代表着整个可怜的软弱无能的群体,按照生物学的规律在生命的狭窄崎岖的天地早被消灭掉,因为他们不是“适者”。大自然为了给超人让路,拒绝了他们,没有理会他们狡猾的哲学和蚂蚁一样的合作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会公众生里只选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类也跟大自然一样用这种方法在繁殖看黄瓜和赛跑用的马。毫无疑问,宇宙的创造者是能够设计出更好的方法的;但是这个特定的宇宙里的生物却只好接受这个特定的方法。当然,他们在被消灭时可以蠕动挣扎,正像此刻社会主义者们在蠕动挣扎,台上那个发言人在蠕动挣扎,现在流着汗的人群在蠕动挣扎一样。他们正在商量新的办法,要想竭力减少生活的鞭挞,击败宇宙的法则。
      马丁像这样想着,布里森登却建议他去教训他们一顿。于是他发了言。他服从命令,按照习惯走上讲台,向主席致了意。什始时他的声音低沉而犹豫,同时把听那犹太人说话时沸腾在脑子里的想法整理出了头绪。这种会议给每个发言人的时间只有五分钟,但是马丁的五分钟用完时他却正讲到要紧之处,他对他们的学说的攻击才进行到一半,但已引起了听众的兴趣。他们鼓掌要求主席给他延长时间。他们欣赏他,认为他是个值得他们使用智慧对待的对手,于是听得很仔细,一字不漏。他感情炽烈,信心十足,他攻击奴隶们和他们的策略和道德观念,而且直言不讳,坦率地向听众们暗示他们就是那些奴隶。他引用了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的话,阐述了生物发展的规律。
      “因此,”他迅速作出结论,“古老的发展规律仍然有效,奴隶型的人构成的国家是不能持久的。正如我已经指出的,在生存竞争之中强者和他们的子孙更适于生存,而弱者和他们的子孙则要被碾碎,被消灭。其结果是,强者和强者的子孙会生存下去,而只要斗争仍然继续八就会一代比一代更加出色,这就叫做发展。可是你们这些奴隶——我承认,做奴隶是很痛苦的——可你们却梦想着一个发展规律被消灭而弱者和无能者不会被消灭的社会,在那里无能的人每天想吃多少顿就能吃多少顿,都能结婚,都能生育后代——强者弱者没有区别。结果怎么样呢?人的强力和生命的价值不是一代一代增加,反倒一代一代削弱了。复仇女神会给你们的奴隶哲学以报应的。你们那奴隶治、奴隶有。奴隶享的社会一定会随着构成它的生命的削弱和崩溃而垮掉的。
      “记住,我阐述的不是感伤的伦理道德而是生物科学。没有一个奴隶的社会能够经得起——”
      “那么美国会怎么样呢?”听众里有人叫了起来。
      “它会怎么样?”马丁反驳,“北美十三州当年****了他们的统治者,建立了一个北美共和国。奴隶们成了自己的主人。再也没有握着刀子的奴隶主了。可是没有某种意义上的主人你们过不下去,于是出现了一批新主人——不是那种伟大的、精力充沛的、高贵的人,而是些蜘蛛一样的精明的生意人,放债人。他们重新奴役看你们——可并不是坦率地奴役,像那些真诚的高贵的、用右手的高压统治你们的人,而是像蜘蛛一样用阴谋、谎言和甜言蜜语阴险地统治你们的人。他们收买你们的奴隶法官,败坏你们的奴隶议会,用比最恶劣的奴役还要可怕的形式奴役你们的奴隶子女。今天在美国,你们有两百万子女在这种生意人的寡头专制之下做苦工,有一千万人缺吃少住。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曾经告诉过你们,奴隶社会是长不了的,因为就其本性而言,这样的社会必须消灭发展规律。奴隶的社会一开始组织,立即会蜕变。你们侈谈消灭发展规律,那倒容易,但是能让你保留自己力量的新发展规律又在哪里?提出来吧?是不是已经提出来了?要是提出来了你们说说看。”
      马丁在一片哄闹声中回到了座位。一二十个人站了起来,叫喊着要求主席同意发言。他们一个个受到喧闹的欢呼鼓掌的鼓励,怀着火焰和激情,打着激动的手势,回答了对他们的攻击。那是个疯狂的夜晚,但是是智力的疯狂,是思想的交锋。有的人偏离了话题,但是大部分都直接反击了马丁。他们用一些他从没有听见过的思路震撼了他,启发了他,他们并没有提出什么生物学的新规律,而是启示他从新的角度使用旧规律。他们太真诚,不可能永远有礼貌。主席不只一次敲桌子。捶桌子维持秩序。
      碰巧那天听众里坐了个半瓶醋记者,是在那个到处是新闻的日子里被派来的。他心急火燎,只想搞到轰动的新闻。作为新手,他不太能干,只会检便宜和信口开河。他没有思想,听不懂他们的讨论,实际上他还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得意之感,觉得自己比工人阶级这些学里罗嗦的疯子不知要高明多少。他也对身居高位指挥着国家政策和报纸的人必恭必敬,而且有个理想,要出人头地,做一个十全十美的记者,哪怕无中生有也要弄出点名堂——甚至是大名堂来。
      这场谈话的意义他并不懂得,也用不着横。革命这类字眼就已经给了他线索。他从革命这一个词就可以虚构出整个的发言,就像古生物学家靠一块骨骼化石就可以建造出一副完整的骨架一样。那天晚上他就是那样搞的,而且搞得很漂亮。由于马丁的发言最引起轰动,他便把一切都写进了马丁嘴里,把他变成了那番骚动里的无政府主义元凶,把他那反动的个人主义理论改造成了最阴险的。穿赤色短衫的社会主义的发泄。那半瓶醋记者是个艺术家,大笔一挥,还加上了些现场色彩——目光疯狂长发飘动的人,神经质的蜕化型的人,激动得发抖的声音,高举的捏紧的拳头,这一切的背景则是愤怒的人们的咒骂、喊叫和低沉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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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三十九章

      马丁是在小屋里喝着咖啡时读到第二天早上的报纸的。他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经验:发现自己以头版头条的位置登到了报上,而且成了奥克兰的社会党人臭名昭著的头子。他匆匆读完了那半瓶醋记者为他编造的激烈言论,虽然开始时很为那胡编乱造生气,后来却只笑了一笑便把那报纸扔到了一边。
      “那家伙要不是喝醉了酒就是恶意诽谤。”那天下午他坐在床上说,那时布里森登来了,歪歪倒倒坐进了那唯一的椅子。
      “那你管他干什么,”布里森登问他,“你肯定不会认为在报上读到这消息的资产阶级猪猡们会赞成你的话吧?”
      马丁想了一会儿,说:
      “不,他们是否赞成我倒真不在乎,毫不在乎。可另一方面,这却能害得我跟露丝一家的关系更别扭。她爸爸总一D咬定说我是个社会主义者,现在这讨厌的玩意会叫他更加深信不疑的。我对他的意见倒不在乎——不过,那又算得什么?我想让你听听我今天才写的东西。当然,就是叫《过期》的那篇,写了才差不多一半。”
      他正在朗读,玛利亚推开门,引进了一个年轻人。那人服装整齐,一进门先匆匆打量了布里森登一眼,注意到了煤油炉子和厨房,目光又回到马丁身上。
      “坐,”布里森登说。
      马丁在床上给年轻人让了个座位,等着他说明来意。
      “我昨天晚上听了你的发言,伊甸先生,现在是来采访你。”他开始了。
      布里森登不禁哈哈大笑。
      “他是你社会党的弟兄么?”记者急忙瞥了布里森登一眼,估计了一下那形容柏槁的快要死去的入的赤化程度,问道。
      “那篇报道难道就是他写的么,”马丁低声说,“嗨,还是个娃娃呢!”
      “你怎么不接他一顿?”布里森登问道,“要是能让我的肺恢复五分钟健康,我愿意出一千块钱。”
      两人这样当着他的面不客气地议论他,使那半瓶醋记者有几分狼狈。但是他因为那篇对社会党集会的精彩报道曾受到表扬,并且得到指示要进一步采访马丁·伊甸本人——那个威胁着社会的组织的头目。
      “你不会反对给你拍一张照片吧,伊甸先生?”他说,“我们报社有个摄影师就在外面,你看,他说最好趁阳光还没有再往下斜时就拍,拍完我们再谈。”
      “摄影师?”布里森登思量着,说,“揍他,马丁。揍他!”
      “看来我年纪已经太大,”是马丁的回答,“我知道该揍他,可还真没有那心情。大概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替他妈妈教训他一顿,”布里森登催促他。
      “那就值得考虑了,”马丁回答,“不过我似乎还鼓不起劲来。你看,揍人是要花力气的。而且,那又有什么关系?”
      “不错,这才是处理问题的办法,”半瓶醋记者吊儿郎当地宣布,虽然他已开始不放心地打量着房门。
      “不过他那全胡说。他发表的东西没有一句真话。”马丁的眼睛只看布里森登。
      “那只不过是一般性的描写,你明白的,”那半瓶醋记者大着胆地回答,“何况,那也是很好的宣传。对你可是一种优惠,很合算的。”
      “那可是很好的宣传呀,马丁老弟。”布里森登然有介事地重复记者的话。
      “那还是给我的优惠呢——你看!”马丁附和。
      “我看看——你生在什么地方,伊甸先生?”半瓶醋记者问,摆出仔细听的样子。
      “你看,他连笔记也不做,”布里森登说,“全靠脑子记。”
      “我只用脑子记就行了,”那半瓶醋记者装出并不担心的样子。
      “他昨天晚上也全是靠脑子记的,”布里森登可不是沉默主义①的信徒。他突然改变了态度。“马丁,你要是不揍他,我就自己动手了,哪怕会叫我马上摔死在地上。”
      --------
      ①沉默主义:一种宗教的神秘主义形式。1675年以前由西班牙教士Molinos创建,主张沉思默想,消灭意志,和收回感官知觉。
      “打他一顿屁股怎么样?”马丁问。
      布里森登冷静地考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转瞬之间马丁已坐到了床边,那半瓶醋记者已经趴在了他的膝盖上。
      “现在你可别咬,”马丁警告他,“否则我就揍你的脸。你那张脸挺漂亮的,捧破了就太遗憾了。”
      他挥起的手落了下来,接着就迅速地、有节奏地揍了起来。那半瓶醋记者挣扎着、咒骂着、扭动着,的确没有动口咬。布里森登一本正经地望着,尽管他有一回激动了起来,抓起了威士忌酒瓶,请求道:“来,让我也砸他一家伙。”
      “抱歉,我的手没有劲了,”马丁终于停住,说,“打麻木了。”
      他放掉了记者,让他坐在床上。
      “我会叫人把你们抓起来的,”那人龇牙咧嘴地说,通红的面颊上眼泪婆娑,像满肚子委屈的孩子。“我会叫你们够受的。你们走着瞧。”
      “小白脸,”马丁评论道,“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上堕落的路了呢。像他那样拿他自己的同胞撒谎是不诚实的、不公正的,也不像个男子汉,而他竟然不觉得。”
      “他得到我们这儿来听我们告诉他,”一阵沉默之后,布里森登说了下去。
      “是的,对于受到他的诬蔑诽谤的我,那就意味着杂货店老板再也不会赊帐给我了。而最糟糕的是这可怜的娃娃就会这么继续胡闹下去,直到堕落成为一个头等的新闻记者兼头等流氓。”
      “不过也许还来得及,”布里森登说,“你这个不算高明的手段说不定还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让我也敲他一家伙?我也想拉他一把呢。”
      “我要把你们俩都抓起来,你们俩,大——大——大坏蛋,”那误入歧途的灵魂抽抽搭搭地说。
      “不,他那嘴太好看,也太差劲,”马丁板着脸摇摇头说,“我担心是白白地打麻了我的手。这小伙子怕是改不了了,他最终会变成一个成功的大记者的。他没有良心,就凭这一条他就能飞黄腾达。”
      那半瓶醋记者就这样走出了门。他心惊胆战,生怕布里森登会拿他还攥在手里的酒瓶从背后敲他一家伙。
      马丁从第二天的报纸上读到了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东西,那些东西他自己也觉得新鲜。“我们是社会的不共戴夫之敌,”他发现自己在一个专栏采访里说,“不,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而在记者向他指出这两个派别似乎没有差异的时候,马丁便耸了耸肩,默认了。他的脸被描写成两面不对称,还涂上了些别的堕落迹象。特别引人注目的还有他那一双打手般的手,和充血的双眼里露出的凶光。
      他还读到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市政厅公园向工人们演说,在那些蛊惑群众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煽动家之中是听众最多、发言最激烈的一个。那半瓶醋记者对他那贫穷的小屋、煤油炉子、唯一的椅子,和跟他做伴的骷髅一样的流浪汉做了特写。说那人就像刚在什么要塞的地牢里单独囚禁了二十年之后才放出来的。
      那半瓶醋记者很花了一点功夫。他四面打听,嗅出了一些马丁的家庭历史,弄到了一张希金波坦现金商店的照片,照片上伯纳德·希金波坦站在门口。那位先生被描写成了一个聪明庄重的商人,对于他的小舅子的社会主义观点和那位小舅子本人都受不了。据他说马丁的特点就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给他工作也不做,早晚是会去蹲班房的。他也采访到了茉莉安的丈夫冯·史密特。史密特把马丁称作他们家族的害群之马,表示和他绝了交。“他想揩我的油,可我立即让他完全断了那念头,”冯·史密特告诉记者,“他知道从我这地捞不到什么,就不来鬼混了。不干活的人是不会干好事的,相信我。”
      这一回马丁真生气了。布里森登把这事看作一个大玩笑,却无法安慰马丁。马丁知道很难向露丝解释清楚。至于她的父亲,他知道他会因为这事喜出望外,一定会尽量利用它解除他们俩的婚约。
      他马上就明白了那老人利用此事到了什么程度。午后的一班邮件带来了一封露丝的信。马丁预感到会有灾难,从邮递员手上接过信,拆开,就站在门口看了起来。读信时机械地摸着日袋,想跟以往抽烟时一样掏出烟叶和棕色纸,他没有意识到口袋里早已空空如也,也没有意识到伸手掏过卷烟材料,想卷烟抽。
      那信没有热情,也没有愤怒的迹象。但是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全是受到伤害和失望的调子。她曾期望他比现在更好,曾以为他青年时期的胡闹已经过去,曾以为她对他的爱情已足够促使他过起严肃正派的生活。而现在她的父亲和母亲已经采取了坚决的立场,命令她解除婚约,而她却只好承认他们是有道理的。他们俩的这种关系决不会幸福,从开头就没有幸福过。在整封信里她只表示了一点遗憾:对马丁的严重遗憾。“如果你一开头就找个职位安下心来做出点成绩,那就好了,”她写道,“可是你不肯,你过去的生活太胡闹,太放纵。那不能怪你,这我可以理解。你只能按照你的天性和早期受到的培养行动。因此我并不责备你,马丁。请记住这一点。那只是一个错误。正如爸爸妈妈所坚持的,我们注定了不是一对,因此我们俩都应当高兴,高兴发现得还不算太晚。”……“别想来看我了,那没有用,”结尾时她写道,“见面对我们俩和我的母亲都是不会愉快的。就像现在这样,我已经觉得给了她极大的痛苦和烦恼了。我得过好多日子才能弥补起来。”
      他又把信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了一遍,然后坐下来写回信。他概括地介绍了一下他在社会党会上的发言,指出他说的话跟报上讲的他的发言恰好相反。在信末他又成了上帝的情人,热情洋溢地表白了爱情。“请回信,”他说,“回信时只需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是否爱我?就这一个问题。”
      可是第二天却没有回信,第三天也没有。《过期》躺在桌上,他也没有去碰。桌下的退稿一天天增加。马丁的睡眠一向极酣畅,现在却第一次遭到了失眠的干扰。漫长的夜里他辗转反侧,通宵不寐。他到莫尔斯家去拜访了三次,三次都叫应门的仆人挡了驾。布里森登病了,躺在旅馆里,身体虚弱,不能行动。马丁虽然常和他在一起,却没有拿自己的烦恼去麻烦他。
      马丁的麻烦很多,那半瓶醋记者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比马丁预计的大了许多。葡萄牙杂货商拒绝赊给他东西了。蔬菜商是个美国人,并以此而自豪。他把他叫做卖国贼,拒绝跟他再有往来。他的爱国情绪竟高涨到划掉马丁的欠帐不准他还的程度。左邻右舍的谈话也反映了这种情绪,对马丁的义愤越来越严重。没有人愿意跟一个相信社会主义的卖国贼有来往。可怜的玛利亚也糊涂了,害怕了。可她对他还忠实。附近的孩子们摆脱了从拜访马丁的大马车所引起的敬畏之情,躲在安全的距离以外叫他“二流子”、“瘪三”。可是西尔伐家的孩子们仍然忠心耿耿地保卫着他,为了他的荣誉不止一次安营扎寨大打出手。眼睛打乌鼻子出血在那段时间成了家常便饭,那叫玛利亚更加惶惑、更加烦恼了。
      有一回马丁在奥克兰街上遇见了格特露,听她说了些他知道必然会发生的事——伯纳德·希金波坦因为他在公众面前丢了全家人的脸对他大为光火,不许他再进他的屋。
      “你怎么不离开这儿,马丁?”格特露求他,“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找个工作,安定下来吧。等这阵风刮过了再回来。”
      马丁摇摇头,却没有解释。他能怎么解释?他和他的家人之间大张着一个可怕的智力鸿沟,他为那鸿沟感到恐怖。他无法跨越那鸿沟向他们解释自己的立场——他对社会主义的尼采式的立场。在英语里,在一切语言里,都找不到足够的词汇去向他们解释清楚他的态度和行为。在他们心目中他的良好行为的最高观念就是找个工作。那就是他们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意见,也就是他们思想的全部词汇。找一份工作!干活儿去!可怜的、愚昧的奴隶们,他想道。他姐姐还在说话。难怪世界属于强者。奴隶们都为自己能做奴隶感到陶醉呢。一份工作便是他们崇拜的黄金偶像,他们在工作面前五体投地,顶礼膜拜。
      格特震要给他钱,他又摇了摇头,虽然他明白那天他就非得去上当铺不可。
      “现在可别到伯纳德身边去,”她急忙劝告他,“你若是愿意,等他几个月以后冷静下来,可以让他把开送货车的工作给你。需要我的时候就通知我,我会立即来的,别忘了。”
      她走掉了,他能听见她的哭声。望着她那沉重的身影和蹒跚的脚步,一阵凄凉的辛酸不禁穿过他。心里。他望着她走掉时,他那尼采式的华厦似乎动摇了,垮塌了。抽象的奴隶阶级倒没有什么,但是奴隶阶级到了自己家里就不那么圆满了。而且,若是真有什么奴隶在受到强者蹂躏的话,那就是他的姐姐格特露。面临着这个矛盾怪圈他放肆地笑了。好个尼采的信徒!他那理性的思想竟会团第一次的情绪波动而动摇——是的,因奴隶道德而动摇,因为他对他的姐姐的怜悯事实上便是奴隶道德。真正高贵的人是超越怜悯和同情的。怜悯和同情产生于关押和贩卖奴隶的地窖里,不过是挤成一团的受苦者和软弱者的痛苦和汗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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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章

      《过期》仍然躺在桌上,被忘掉了。他寄出去的手稿现在都躺在桌子底下。只有一份稿子他还在往外寄,那就是布里森登的《蜉蝣》。他的自行车和黑色外衣又进了当铺。打字机行的人又在担心租金了。但是马丁再也不会为这类事情烦恼了。他在寻找新的方向,在找到以前,他的生活只好暂停。
      几个礼拜以后他等待的东西出现了。他在街上遇见了露丝。她确实由她的弟弟诺尔曼陪着,两人确实都想不理他,而诺尔曼也挥手打算赶他走。
      “你要是骚扰我姐姐,我就叫警察,”诺尔曼威胁说,“她不愿意和你说话而你硬要跟她说话就是侮辱她。”
      “如果你坚持你的做法,就去叫警察好了,那你的名字就会上报,”马丁冷冷地回答,“现在你离开这儿,去叫警察吧,我要跟露丝谈一谈。”
      “我要听你自己说说,”马丁对露丝说。
      她颤抖着,脸色苍白,可是停了步,带着疑问的神色望着他。
      “我要听你回答我在信里提出的问题,”他提醒她。
      诺尔曼做了个不耐烦的动作,但是马丁立即盯了他一眼,制止了他。
      她摇摇头。
      “全是出于你自己的自由意志么?”他问。
      “是的,”她声音很低,但坚决,沉静,“是我自己的自由意志。你叫我受到了侮辱,叫我羞于见到朋友。她们都在说我闲话,我知道。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话。你使我很不幸,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朋友!闲话!报纸上的错误报道!这些东西总不会比爱情更强有力吧!我只能相信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一阵红晕赶走了她脸上的苍白。
      “我们有过那么多的过从你还这么讲么?”她有气无力地说,“马丁,你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可不是一般的人。”
      “听见了吧?她不愿意再跟你来往了!”诺尔曼叫了起来,打算带了她离开。
      马丁站到一边,让他们走掉了,一面在口袋里摸索着烟叶和褐色的纸,却没有。
      到北奥克兰的路还很远,但是他是直到上了台阶进了屋子才发觉自己是步行回来的。他发现自己坐在床边上,向四面张望着,像个刚醒来的梦游病患者。他注意到《过期》还躺在桌子上,便拉拢了椅子伸手去取笔。他有一种带逻辑强迫力的有始有终的天性。有件事因为别的事耽搁而没有做完,现在别的事已经做完,他就该来完成这件事了。往后再要干什么,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面;临着平生的转折关头。一个阶段已经结束,他郑重其事地做着收尾工作。他对于未来并不好奇,等着他的是什么东西他不久就会知道的。不管是什么,都没有关系。一切一切都似乎无所谓了。
      一连五天他苦苦地写着《过期》,没有出门,没有见人,东西也吃得很少。第六天早上邮递员给他送来了《帕提农》①的编辑给他的一封信。他一眼就看出《蜉蝣》已经被采用。“本刊已将此诗送卡特莱特·布鲁斯先生审阅,”编辑说,“布鲁斯先生极为推崇,本刊亦爱不释手。本刊七月号稿件业已排定,为说明出版此稿之忱,谨此奉告:该稿已定于八月号刊登——请向布里森登先生转致本刊荣幸之感,并致谢意。请于赐复时附寄布里森登先生照片及小传。本刊薄酬若不当意,请即电告,并提出先生以为恰当之数。”
      --------
      ①帕提农:原为希腊雅典公元前五世纪祭把智慧、技巧和战争女神雅典娜的神庙。
      他们提出的稿酬是三百五十元,马丁觉得已经不必再电告了。不过这事得要取得布里森登同意。看来他毕竟没有错:这里就有了一个有眼光的杂志编辑。即使这首诗可称世纪之作,稿费也还是很高的。至于卡特莱特·布鲁斯,马丁知道他在布里森登眼中是其意见多少还值得尊重的唯一评论家。
      马丁乘电车进了城,在凝望车外闪现的房屋和横街时他意识到了一种遗憾:他并没有为他的朋友的成功和自己的显著胜利太感到得意。美国唯一的评论家对这首诗表示了赞赏;那么自己的看法:好作品也能得到杂志的首肯也证明没有错。但是他心里的热情已经没有了源泉。他发现自己更喜欢的倒是见到布里森登,而不是告诉他好消息。《帕提农》接受稿件的事提醒了他,在他忙着写《过期》的五天里还没有得到过布里森登的消息,甚至连想也没有想起过他。这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忙昏了头,于是为忘掉朋友而惭愧起来。但,就是那惭愧之感也并不强烈。他已经麻木,除了写作《过期》所需要的艺术激情之外他已经不再有激情可言。在别的事情上他处于失神状态,到目前还是一片空白。电车呜呜驶过的这一切生活都似乎辽远缥缈。即使他刚才经过的教堂那巍峨的石头尖塔此刻突然砸到他头上,碎成了片片,他也不会注意,更不要说惊讶了。
      他来到旅馆,匆匆上了楼,走到布里森登的房间,又匆匆地赶了下来。房间是空的。行李全没有了。“布里森登先生留下地址没有?”他问办事员,那人很纳罕,打量了他一会儿。
      “你没有听说么?”他问。
      马丁摇摇头。
      “怎么,报纸上满是他的事呢。他被发现死在了床上,自杀了。子弹射穿了脑袋。”
      “埋了没有?”马丁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别人的,在从辽远处提出问题。
      “没有,尸体检查之后就运到东部去了。一切都是由他家里人委托的律师处理的。”
      “办理得倒真快,我得说,”马丁发表意见。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是五天以前的事。”
      ‘三天以前?”
      “是的,五天以前。”
      “噢,”马丁说着转身走了出去。
      来到街角他走进了西部联合电信局,给《帕提农》发了一个电报,要求他们发表那首诗。他口袋里只剩下五分钱坐车回家了,因此发出的电报由收报人付费。
      一回到家他又开始了写作。白天黑夜来来去去,他总坐在桌边写着。除了上当铺他哪儿也没有去过。他从不运动,饿了,有东西可煮就煮一点,照章办事地吃下去;没有东西可煮就不煮,照章办事地饿肚子。他那故事早已一章章安排好,他却又考虑而且发展出了一个盯以增加气魄的开头,尽管那又不能不增加了两万来字。那小说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必要非写好不可,逼着他精益求精的是他的艺术信条。他就像那样失魂落魄地写着,跟周围的世界离奇地脱了节。他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个回到了前生所熟悉的写作条件里的幽灵。他想起有人说过幽灵是已经死去却还没有意识到死亡的人的精神;于是停下笔考虑,他是否已经死去而还没有意识到死亡。
      《过期》写完的日子终于到来,打字机行的代理人已经来取机器,马丁坐在唯一的椅子上写最后一章的几页,那人就坐在床上等着。“完,”到末了他用大写字母打出。对他说来的确是一切都结束了。他怀着一种如释重负的心情看着打字机被带出了门,然后来到床边躺了下来。他的嘴唇已经三十六小时没有碰过食物,但他想也没有想。闭着眼躺在床上,一无所思。昏沉,或是麻木,涌了上来,淹没了他的知觉。他半是吃语地大声背诵起布里森登喜欢为他朗诵的一个无名诗人的诗句。玛利亚在他门外担心地听着,为他那单调的声音提心吊胆。那些话对她倒没有什么意义,她担心的是他在那么喃喃地叨念。那诗的叠句是,“我的歌已经唱完”:
      “‘我的歌已经唱完,
      我已把诗琴收起。
      歌声与歌唱转瞬即逝,
      如笼在紫苜蓿上的
      轻灵而缥缈的影子。
      我的歌已经唱完,
      我已把诗琴收起。
      我曾歌唱如早起的画眉,
      鸣啭在露湿的灌木丛里。
      可此刻我已经喑哑无语,
      如一只唱厌倦了的红雀,
      因为我喉里再没有歌曲,
      我已度尽我歌唱的日子。
      我的歌已经唱完,
      我已把诗琴收起。’”
      玛利亚再也受不了了,急忙到炉边盛满了一大钵汤,把用勺子从锅底滤出的她家大部分的肉末和蔬菜放了进去。马丁鼓起劲坐起身子吃了起来。一面舀着一面叫玛利亚放心,他决没有梦呓,也没有发烧。
      玛利亚离开之后他仍耷拉了两肩阴郁地坐在床边,眼睛失神地望着,对一切都视而不见,直到一本杂志撕破的封面把一道光芒射进了他漆黑的脑子里。那份杂志是早上送到的,还没有拆开。他以为是《帕提农》,八月号的《帕提农》,上面一定有《蜉蝣》,要是布里森登能看见就好了!
      他翻阅着杂志,突然住了手。《蜉蝣》是以特稿形式刊登的,有豪华的题花和比亚兹荣①风格的边框装饰。题花一侧是布里森登的照片,另一侧是英国大使约翰·伐琉爵士的照片。一篇编辑部的介绍短文引用伐琉大使的话说:美国没有诗人。《蜉蝣》的出版等于是《帕提农》一声断喝:“看看这,约翰·伐琉爵士!”杂志把卡特莱特描写为美国最伟大的评论家,并引用他的话说《蜉蝣》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篇。最后编辑的前言以下面的话结束:“我们对于《蜉蝣》的杰出之处还没有完全认识;也许永远也无法认识。但是我们再三拜读此诗,对其词语及结构总是惊讶莫名,我们惊讶布里森登先生的词语从何而来,又如何联属成了此文。”接下来就是那首诗。
      --------
      ①比亚兹莱(Audrev Beardsley,1872-1898):英国唯美派艺术家,其黑白装饰画最为脍炙人口。代表作有为《亚瑟王之死》和王尔德的剧本《莎乐美》所作的插画。
      “你死了倒好,布里老兄,”马丁喃喃地说,让那杂志从膝盖之间滑落到地上。
      那廉价、那庸俗真叫人要呕吐,可马丁却又冷冰冰地觉得并不太想呕吐。他倒希望自己能生气,但他已没有了生气的力气。他太麻木,血液太粘稠,流速达不到发脾气所需要的理想的激动程度。可归根到底,那又有什么关系?这种现象和布里森登所藐视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岂不正好合拍么?
      “可怜的布里,”马丁内省道,“他是永远也不会原谅我了。”
      他打叠起精神,捧起了一个箱子,原来是用来装打字纸的。他浏览了一下目录,从里面抽出了十一首他那朋友的诗,把它们横着撕破又竖着撕破,扔进了字纸篓里。他懒洋洋地做着,做完又坐在床边茫然地望着前面。
      他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最后在他那一无所见的视觉里出现了一道白色的光,长长的,平躺的,很怪。他再看,那水平的光越来越清楚了,他看见了,原来是在太平洋白色的波涛之间的一道雾蒙蒙的珊瑚礁。然后他就在重重的浪花里看见了一只独木船——带平衡翼的独木船①。他在船尾看见一个挂着朱红腰布的青铜色的年轻神灵,挥动着闪亮的桨片。他认出来了,那是莫提,塔提前长最小的儿子。地点是塔希提岛②。那雾蒙蒙的珊瑚礁以外就是帕帕拉的美妙的土地,酋长的草屋就坐落在河口。那时已是黄昏,莫提打完鱼要回家,正等着大浪来送他飞越珊瑚礁。这时马万也看见了自己,正按以前的习惯坐在独木船前面,桨放在水里,等候着莫提的命令,准备在那大潮的碧玉般的高墙从身后打来时不要命地划过去。然后,马丁已不再是看客,而成了划着独木船的自己。莫提大喊大叫,两人在笔陡飞旋的碧玉高墙上拼命地划着桨。船船下海浪嘶嘶地怒吼着;有如喷着水气的喷头,空气里弥漫着飞溅的浪花,冲击奔腾的喧哗声此起彼伏,然后,独木船便已漂浮在礁湖里平静的水面上。莫提哈哈大笑,眨巴着溅过眼里的海水,然后两人便划进了用碎珊瑚铺成的海滩旁。那儿,在夕阳里,椰子树的绿叶之间露出了一片金黄,那就是塔提的草屋子单打成的墙面。
      --------
      ①带平衡翼的独木船:这种土著独木船两侧伸有架子,架上有浮木,用以稳定船身,以免倾侧。
      ②塔希提岛: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靠近社会群岛。法国著名画家高更曾在此居住,并以该岛风景和人物为素材创作了许多名画,此岛因此被看作现存人间的伊甸园,为世人瞩目。
      那画面谈去了。他眼前出现了自己肮脏凌乱的房间。他努力想再看到塔希提,却失败了。他知道那里有些树丛里有歌声,月光下还有姑娘们在舞蹈,但是他已看不见了。他看得见的只有那凌乱的书桌,打字机留下的空白,还有不曾擦洗过的窗玻璃。他呻吟了一声,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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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一章

      马丁酣睡了一夜,一动不动,直到送早班邮件的邮递员把他惊醒。他感到疲倦,没精打采,只漫无目的地翻着邮件。一家强盗杂志寄来了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有一张二十二元的支票。他为这笔钱已经催讨了一年半。他注意到了那个数字,却无动于衷。以前那种发表作品收到支票时的激动已经没有了。这份支票不像以前的支票,其中再没有对远大前程的预告。在他眼里那只不过是二十二元钱的一张支票,可以买一点东西吃,如此而已。
      同一批邮件里还有一张支票,是从纽约一家周刊寄来的,是一首幽默诗歌的稿酬,十块钱,几个月以前采用的。一个想法来到他心里,他心平气和地思考着。他不知道以后要做什么,也不急于做什么,但他却非活下去不可,何况他还欠了一大批债。若是把他堆积在桌子底下的那一大堆稿件全部贴上邮票,重新打发出去旅行,会不会得到什么回报呢?其中的一两篇说不定能够被采用,那就可以帮助他生活下去了。他决定作这笔投资。他到奥克兰兑现了支票,买了十块钱邮票。一想起回到那憋气的小屋去做饭吃他就气闷,于是第一次拒绝了考虑欠债的问题。他知道在屋里可以用一毛五到两毛钱做出一顿像样的早饭,但是他却进了论坛咖啡馆,叫了一份两元一客的早餐。他给了传者一个两毛五的硬币,又花了五毛钱买了一包埃及香烟。那是他在露丝要求他戒烟之后第一次抽烟,不过现在他已经找不出理由不抽了,何况他还很想抽。钱算得了什么?他用五分钱就可以买一包度浪牌烟叶和一些卷烟纸,自己卷四十支——可那又怎么样?此刻的钱,除了能够立即买到手的东西以外,对他已经毫无意义。他没有海图,没有船舵,也没有海港可去,而随波逐流意味着不用理会生活——生活只叫他痛苦。
      日子一天天默默过去。他每天晚上照例睡八个小时。现在他在坐待更多支票寄来,只到日本料理去吃饭,一餐一毛钱。他消瘦的身子丰满起来了,凹陷的双颊平复了。他不再用短促的睡眠、过度的工作和刻苦的学习来折磨自己了。他什么都不写了,书本全关上了。他常常散步,长时间在山里、在平静的公园里溜达。他没有朋友,没有熟人,也不结交朋友——没有那种要求。他在等待某种冲动出现,好让他停了摆的生活重新启动。他不知道那启动力会从哪儿来;他的生活就一直那么沮丧、空虚、没有计划、无所事事。
      有一次他到旧金山去了一趟,去看看那些“草芥之民”,但是在踏上楼梯口的最后一刻他退却了。他转过身子逃进了人烟稠密的犹太贫民区。他一想到听哲学讨论就头疼,他偷偷地溜走了,他生怕出现什么“草芥之民”认出他来。
      他有时也读报纸和杂志,想看看《蜉蝣》遭到了什么样的虐待。那诗引起了轰动,可那是什么样的轰动呀!每个人都读了,每个人都在讨论它是否算得上真正的诗。地方报纸讨论了起来;每天都要发表一些渊博的专栏评述,吹毛求疵的社论,和订阅者们一本正经的来信。海伦·德拉·德尔玛(她是以花腔连天的喇叭和震天价响的鼓声被捧上了合众国最伟大的女诗人宝座的)拒绝在她的飞马①背上给予布里森登一席之地。她给公众连篇累犊地写信,证明布里森登算不上持人。
      --------
      ①飞马:此处指Pegasus,希腊神话中有翅膀的飞马,是诗歌灵感的象征。
      《帕提农》在它的下一期为自己所引起的轰动而自鸣得意。它嘲弄约翰·伐流爵士,并用残酷的商业手段开发布里森登之死这个话题。一份自称发行量达到五十万份的报纸发表了海伦·德拉·德尔玛一首情不自禁的别具一格的诗。她挑布里森登的毛病,嘲笑他。然后还毫不内疚地发表了一首对布里森登的诗的讽刺性访作。
      马丁曾多次庆幸布里森登已经死去。布里森登是那么仇恨群氓,而此刻他所有的最优秀最神圣的东西却被扔给了群氓,每天诗里的美都遭到宰割;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蠢材都在借着布里森登的伟大所引起的热潮大写其文章,把自己枯萎渺小的身影硬塞进读者眼里。一家报纸说:“前不久我们收到一位先生寄来的信,他写了一首诗,很像布里森登,只是更加高明。”另一家报纸煞有介事地指责海伦·德拉·德尔玛不该写那首模拟诗,说:“不过德尔玛小姐写那首诗是带着嘲弄的心情,而不是带着伟大的诗人对别人——也许是最伟大的人——应有的尊重。不过,无论德尔玛小姐对创作了《蜉蝣》的人是否出于妒忌,她却肯定是被他的诗迷住了,像千百万读者一样;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想写出像他那样的诗的。”
      牧师们开始布道,反对《蜉蝣》,有一个牧师因为坚决维护那诗的内容,竟被以异端罪逐出了教会。那伟大的诗篇也给了人们笑料。俏皮诗和漫画作者发出尖利的笑声抓住了它,社会新闻周刊的人物专栏也拿那诗说笑话,大意是:查理·福雷山姆私下告诉阿齐·简宁斯,五行《蜉蝣》就足以让人去殴打残疾人,十行《蜉蝣》就可以让他跳河自杀。
      马丁笑不出来,却也没有气得咬牙。此事在他身上的效果是无边的悲凉。他的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爱情在它的顶尖。和这一比,杂志王国和亲爱的读者群的崩溃的确不算得什么。布里森登对杂志世界的判断完全没有错;而他马丁却花了好多年艰苦的徒劳的努力才明白过来。杂志正是布里森登所说的样子,甚至更为严重。好了,他的歌已经唱完了,他安慰自己,他赶了自己的马车去追求一颗星星,却落进了疫病蒸腾的泥沼里。塔希提的幻觉——美妙的、一尘不染的塔希提——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他心里。那儿有保莫图思那样的低矮的岛子,有马奎撒思①那样的高峻的岛子,现在他常发现自己驾着做生意的大帆船或是脆弱的独桅快艇在黎明时分穿过帕皮提的环礁,开始远航,经过产珍珠的珊瑚礁,驶往努卡西瓦和泰欧黑,他知道塔马瑞会在那儿杀猪欢迎他,而塔马瑞的围着花环的女儿们会抓住他的手,欢笑着,唱着歌给他戴上花环。南海在召唤着他,他知道自己早晚是会响应召唤到那儿去的。
      --------
      ①保莫图思岛和马奎撒恩岛:保莫图思原文为Paumous,疑为Tuamotu之讹,与马奎撒思岛部为南太平洋的岛屿,靠近塔希提岛,属波里尼西亚群岛。
      现在他过着随波逐流的生活。经历了在知识天他的长期磨难之后他休息着,恢复着健康。在《帕提农》那三百五十元寄给他之后,他把它转给了当地那位处理布里森登事务的律师,让他转给了他的家里。马丁得到了一张收到支票的收据,同时自己也写了一张他欠布里森登一百元的收据寄去。
      不久以后马丁就停止上日本料理了。他放弃了战斗,却时来运转了,虽然来得太迟。他打开了一个《千年盛世》寄来的薄信封,看了看支票的三百元的票面,发现那是接受了《冒险》的报酬。他在世界上欠下的每一笔帐,包括高利贷的当铺债务,加在一起也不到一百元。他偿还了每一笔债,从布里森登的律师那儿赎回了那张借据,口袋里还剩下了一百多块钱。他在裁缝铺定做了一套衣服,在城里最好的餐厅用餐。他仍然在玛利亚家的小屋子里睡觉,但是那一身新衣服却使附近的孩子们停止了躲在柴房顶上或骑在后门栅栏上叫他“二流子”或“瘪三”了。
      《华伦月刊》用二百五十块钱买了他的夏威夷短篇小说《威几威几》;《北方评论》采用了他的论文《美的摇篮》;《麦金托什杂志》采用了他为茉莉安写的诗《手相家》。编辑和读者都已经度完暑假回来,稿件的处理快了起来。但是马丁不明白他们害了什么怪病,突然一哄而上,采用起他们两年来一直拒绝的稿子来。那以前他什么东西都没有发表过;除了在奥克兰谁也不认识他,而在奥克兰认识他的人都把他看作赤色分子,社会主义者。他那些货品为什么突然有了销路,他无法解释。只能说是命运的播弄。
      在他多次遭到杂志拒绝之后,他接受了过去不肯接受的布里森登的意见,开始让《太阳的耻辱》去拜访一家家的出版社。在受到几次拒绝之后,那稿子为欣格垂、达思利公司采用了,他们答应秋天出版那本书。马丁要求预支版税,对方回答他们无此成冽,像那种性质的书一般入不敷出,他们怀疑他的书是否能销到一千册。马丁便按这个标准估计了一下那书所能带给他的收入:若是一元钱一本,版税算一毛五,那么那书就能给他带来一百五十元。他决定若是再要写作他就只写小说。只有它四分之一长的《冒险》却从《千年盛世》得到了两倍的收入。他很久以前在报上读到的那一段话毕竟没有错:第一流的杂志的确是一经采用立即付酬的,而且稿酬从优。《千年盛世》给他的稿费不是每字两分,而是每字四分。而且还采用优秀的作品,这不就是么?他的作品就被采用了。这最后的念头一出现,他不禁笑了。
      他给欣格垂、达恩利公司写了信,建议把他的《太阳的耻辱》以一百元卖断,可是他们不肯冒这个险。而此时他也不缺钱用,因为他晚期的几篇小说又已被采用,得到了稿酬。实际上他还开了一个银行户头,在那里他不仅不欠分文,而且有好几百元存款。《过期》在被几家杂志拒绝之后在梅瑞迪思一罗威尔公司落了脚。马丁还记得格特露给他的那五块钱和自己还她一百倍的决心。因此他写信要求预支五百元版税。出乎他意料之外,寄回了一张五百元的支票和一纸合同。他把支票全兑换成五元一个的金币,给格特露打电话,说要见她。
      格特露来得匆忙,气喘吁吁地进了屋子。她担心又出了麻烦,已经把手边的几块钱塞进了提包。她一心以为她弟弟遭到了灾难,一见他便跌跌撞撞扑到他的怀里,泪流满面,一言不发把提包塞进弟弟手里。
      “我本想自己去的,”他说,“但是我怕跟希金波坦先生闹得不愉快——肯定是会干起来的。”
      “过些日子他就会好的,”她向他保证,同时在猜测着马丁出了什么事。“但是你最好还是找个工作,安定下来。伯纳德喜欢看见别人规规矩矩地干活。报上那些东西叫他受不了,我以前还没有见过他发那么大的脾气。”
      “我不打算找工作,”马丁笑嘻嘻地说,“你可以把我这话转告给他,我并不需要工作,这就是证明。”他把那一百枚金币倒进了格特露的裙兜里,金币闪闪发亮,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你还记得我没有车费时你给我的那五块钱么?喏,这就是那五块,带上了九十九个弟兄,年龄不同,大小可一样。”
      如果说格特露到来时心里害怕的话,此刻她已是胆战心惊,不知所措了。她从担心变成了确信,她没有怀疑,她相信自己。她满脸恐怖地望着马丁,沉重的两腿在金币的重负下软瘫了,好像遭到了火烧。
      “这钱是你的了,”他笑了起来。
      她大哭起来,开始嚎叫:“我可怜的弟弟,我可怜的弟弟。”
      马丁一时很觉莫名其妙,然后明白了她难过的原因,便把梅瑞迪思一罗威尔公司防支票寄来的信递给了她。她磕磕绊绊读着信,不时停下来抹眼泪,读完说道:
      “这是不是说你这钱来得正当呢?”
      “比中彩票还正当,是挣来的。”
      信任慢慢回到她心里,她又把信仔仔细细读了一次。马万花了不少功夫才向她解释清楚使他获得那收入的是一笔什么性质的交易,又花了更多的功夫才让她明白了那钱真是她的——他不需要钱。
      “我给你存在银行里,”最后她说。
      “你别那么做,这钱是你的,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要是不收我就给茉莉安了,她会知道怎么花的。我倒是建议你请一个用人,好好作一个长时间的休息。”
      “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伯纳德,”她临走时宣布。
      马丁眨了眨眼,笑了。
      “好的,告诉他,”他说,“那时候他也许又会请我去吃饭的。”
      “对,他会的,我相信他会的。”她热情地叫了起来,把他拉到身边,亲他,拥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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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二章

      那天,马丁意识到了自己的寂寞。他身强力壮,却无所事事。写作和学习停止了,布里森登死了,露丝跟他吹了,他的生命被戳了个洞而他又不肯把生活固定在悠悠闲闲坐咖啡馆抽埃及烟的模式上。不错,南海在召唤他,但是他有一种感觉:美国的游戏还没有做完。他有两本书快要出版,还有更多的书就会找到出版的机会,还有钱可赚,他想等一等,然后带一大口袋金币到南海去。他知道玛奎撤思群岛有一个峡谷和一道海湾,用一千智利元就可以买到。那道峡谷从被陆地包围的马蹄铁形海湾开始直到白云缘绕的令人晕眩的峰顶,约有一万英亩,满是热带水果、野鸡、野猪,偶然还会出现野牛群。在山巅上还有受到一群群野狗骚扰的成群的野羊。那儿整个是渺无人烟的荒野,而他用一千智利元就能买到。
      他记得那海湾,它风景壮丽,波阔水深,连最大的船只都可以非常安全地出入。《南太平洋指南》把它推荐为周围几百英里之内最好的船舶检修处。他打算买一艘大帆船——像游艇的、铜皮包裹的、驾驶起来像有巫术指挥的大帆船,用它在南海诸岛之间做椰子干生意,也采珍珠。他要把海湾和峡谷当作大本营,要修建一幢塔提家的那种草屋,让那草屋、峡谷和大帆船里满是皮肤黝黑的仆人。他要在那儿宴请泰欣黑的商务代办、往来的商船船长和南太平洋流浪汉中的头面人物。他要大宴宾客,来者不拒,像王公贵族一样。他要忘掉自己读过的书,忘掉书里那个其实是虚幻的世界。
      为了办到这一切,他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呆下去,让口袋里塞满了钱——钱已经开始汩汩地流来了。只要一本书走了红,他就可能卖掉他全部作品的手稿。他还可以把小说和诗歌编成集子出版,保证把那峡谷、海湾和大帆船买到手。他决不再写东西了,这是早已决定了的。但是在等着他的书出版的时候,他总得有点事做,不能像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呆头呆脑,什么都不在乎地过日子。
      有个星期天早上他听说砌砖工野餐会那天要在贝陵公园举行,就到那儿去了。他早年参加过多次工人阶级的野餐会,当然知道情况。他一走进公园,往日的快乐辛酸便重新袭来。这些劳动人民毕竟是他的同行,他是在他们之间出生和长大的,虽然曾和他们分手,但毕竟已回到了他们之中。
      “这不是马丁吗?”他听见有人说,接着就有一只亲切的手落到他肩上,“你这么久到哪儿去了?出海了么?来,喝一杯。”
      他发现自己又回到老朋友之间。还是那群老朋友,只是少了几个旧面孔,多了几张新面孔。有些人并不是砌砖工,但是跟以前一样来参加星期天野餐,来跳舞,打架,寻开心。马丁跟他们一起喝酒,重新觉得像个现实世界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真傻,当初怎么会离开了他们呢?他非常肯定如果他没有去读书,没有去和那些高层人物厮混,而是一直跟这些人在一起,他会要幸福得多。但是,那啤酒的味道却似乎变了,没有从前那么可口了。他的结论是:布里森登败坏了他对高泡沫啤酒的胃口。他又在猜想,看来书本已经破坏了他跟这些少时的朋友之间的友谊。他决心不那么娇气,便到舞厅去跳舞。他在那儿遇见了水暖工吉米跟一个金头发白皮肤的高挑个儿的姑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见马丁便丢下吉米,来和他跳。
      “喷喷,还是跟从前一样,”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华尔兹来,大家对吉米一笑,吉米解释道,“我才他妈妈的不在乎呢,马丁回来了,我高兴得要命。你看他跳华尔兹,滑溜溜的,像绸缎一样。难怪姑娘们喜欢他。”
      但是马丁却把那金发姑娘还给了吉米。三个人便和六七个朋友站在一起,看着一对对的舞伴打旋子,彼此开着玩笑,快活着。大家看见马丁回来都很高兴。在他们眼里他并没有出版什么书,身上也没有什么虚构的价值,大家喜欢他,都只因为他本人。他觉得自己像个流放归来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实爱之间,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欢极乐,表现得出类拔萃。而且,他口袋里有钱,恣意地挥霍着,就像当年出海归来刚发了工资一样。
      有一回他在舞池里见到了丽齐·康诺利,一个工人正搂着她从他身边舞过;后来他在舞场里跳舞,又见她坐在一张小吃桌边。一番惊讶与招呼过去,他便领她去到草场——在那儿他们可以不必用高声谈话来压倒音乐。他刚一开始说话,她就已经成了他的人,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扬扬的身姿的柔媚动作,她听他说话时那专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这一点。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认识的那个姑娘了,现在她已成了个女人。马丁注意到,她那大胆而野性的美有了进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胆和火辣却醇和了些。“美人,绝色的美人,”马丁倾倒了,对自己低声喃喃地说。而他却明白地属于他,他只需要说一声“来”,她就会乖乖地跟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这些念头刚闪过,他的脑袋右面就挨了重重一击,几乎被****在地。那是一个男人的拳头,打得太愤怒,也太急,原想打他的腮帮,却打偏了。马丁一个趔趄,转过身子,见那拳头又狠狠飞来,便顺势一弯腰,那一拳落了空,那人身子却旋了过去,马丁左手一个勾拳,落到正旋转的人身上,拳头加上旋转力使那人侧着身子倒到了地上。那人翻身跳起,又疯狂地扑了上来。马丁看到了他那气急败坏的脸色,心里纳闷,是什么事让他这么大发脾气?可同时左手又挥出了一个直拳,全身力气都压了上去。那人往后倒地,翻了个个儿,瘫倒在那里。人群中的吉米和其他人急忙向他们跑来。
      马丁全身激动。往昔的日子又回来了:寻仇结恨、跳舞、打架。说说笑笑。他一面拿眼睛盯着对手,一面看了丽齐一眼。平时一打架,女人们都会尖叫,可是丽齐没有叫,她只是身子微微前倾,大气不出地专心看着,一只手压在胸前,面色酡红,眼里放着惊讶和崇拜的光。
      那人已经站起身来,挣扎着要摔脱拽住他的几条胳臂。
      “她是在等我回来!”他对大家解释道,“她在等我回来,可这个新到的家伙却来插上一脚。放了我,告诉你们,我得教训他一顿。”
      “你凭什么东西生气?”吉米在帮着拉架,问道,“这人是马丁·伊甸,拳头厉害着呢,告诉你吧,你跟他闹别扭,他能把你活活吃了。”
      “我不能让他就那么把她偷走,”对方插嘴道。
      “他连荷兰飞人①也吃掉了的,你总认识荷兰飞人吧,”吉米继续劝解,“他五个回合就把荷兰飞人打趴下了。你跟他干不了一分钟的,懂吗?”
      --------
      ①荷兰飞人:海员之间的迷信,在好望角附近海面,风暴之时常有一艘幽灵船只出没,对于船舶极为不吉利,那船就叫“荷兰飞人”。此处是外号。
      这番劝告起了缓解的作用,那气冲冲的年轻人瞪大眼睛打量了马丁一会儿。
      “他看起来可不像,”他冷笑了,但笑得没多大力气。
      “当初荷兰飞人也是那么想的,”吉米向他保证,“好了,咱们别再提这事了。姑娘多的是,算了吧。”
      那青年接受了劝告,往舞场去了,一群人跟着他。
      “他是谁?”马丁问丽齐,“他这么闹是什么意思,究竟?”
      毕竟当年对打架的那种强烈的、执着的狂热已经过去,他发现自己太爱做自我分析,他是再也无法像那样心地单纯、独来独往、原始野蛮地活下去了。
      丽齐脑袋一甩。
      “啊,他谁也不是,”她说,“不过陪陪我罢了。”
      “我得有人陪着,你看,”她停了一会儿,说道,“我越来越感到寂寞,不过我从来没有忘记你。”她低下声音,眼睛直勾勾望着前面。“为了你我随时可以把他扔掉。”
      马丁望着她那扭到一边的头。他明白他只需要一伸手,就可以把她揽过来。但他却沉思了:他心里只在怀疑文雅的合乎语法的英语究竟有什么真正的价值,没有答腔。
      “你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她笑了笑,试探着说。
      “不过他倒也是个结实的小伙子,”他坦率地承认,“要不是叫别人劝走了,他也能给我不小的麻烦呢。”
      “那天晚上我看见你和一个女的在一起,那是谁?”她突然问道。
      “啊,一个女朋友,”他答道。
      “那已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她沉思着说,“好像有一千年了呢。”
      但是马丁没有接那个话碴,却把谈话引上了别的渠道。他们在餐馆吃了午饭。他叫来了酒和昂贵精美的食品,吃过便和她跳舞。他再不跟别人跳,只跟她跳,直跳到她筋疲力尽为止。他跳得很好,她跟他一圈一圈地跳着,感到天堂般地幸福。她的头偎在他肩上,恨不得无穷无尽地跳下去。下午他们钻进了树林。她在树林里坐了下来,让他按古老的良好习俗躺着,把头枕在她膝头上,摊开了四肢。他躺在那儿打盹,她用手抚摩着他的头发,低头看他闭上的眼睛,尽情地抚爱着他。他突然睁开眼一看,看出了她满脸的柔情。她的目光往下一闪,张了开来,带着不顾一切的温情直望着他的眼睛。
      “我这几年一直都规规矩矩,”她说,声音很低,几乎像说悄悄话。
      马丁从心里知道那是一个奇迹般的事实。一种巨大的诱惑从他心里升起。他是有能力让她幸福的。他自己虽得不到幸福,可他为什么不能让她幸福呢?他可以和她结婚,然后带她到玛奎撒思那干草打墙的堡垒去住。这个愿望很强,但更强的是他那不容分说地否定那愿望的天性。尽管他并不愿意,他仍然忠实于爱情。往日那种放纵轻狂的日子已经过去。他变了——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的变化有多大。
      “我不是结婚过日子的人,丽齐,”他淡淡地说。
      那抚摩着他头发的手明显地停止了活动,然后又温柔地抚摩起来。他注意到她的脸色僵硬了,却是下定了决心的僵硬,因为她面颊上还有温柔的红晕,仍然陶醉,仍然容光焕发。
      “我不是那意思,”她刚开口又犹豫了,“或者说我一向就不在乎。
      “我不在乎,”她重复说,“我只要能做你的朋友,就已感到骄傲。为了你我什么事都可以做。我看这就是我天生的命。”
      马丁坐起身子,抓住了她的手,勉强地,有温暖但没有热情。而那温暖却叫她心凉了。
      “咱俩别谈这个了吧,”她说。
      “你是个高贵的女人,很了不起,”他说,“应该是我为认识你而骄傲,而我确实感到骄傲,很骄傲。你是我漆黑一团的世界里的一线光明。我对你应当规规矩矩,就像你一向规规矩矩一样。”
      “你对我规不规矩我不在乎,你可以愿对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才可以这样做。你可以把我甩到地上,再踩在我身上。在这个世界上我只准你这么做,”她的眼光又问出什么都不在乎的光芒。“我从小就注意保护自己,可没有白保护。”
      “正因为你如此我才不能轻率,”他温情脉脉地说,“你是个好姑娘,心地宽厚,也叫我心地宽厚。我不打算结婚,因此不打算光恋爱不结婚,虽然以前那么做过。我很抱歉今天到这里来遇见了你,可现在已经无可奈何。我从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可是,听我说,丽齐,我不能告诉你我开始时有多喜欢你,我不仅是喜欢,而且是佩服你,尊敬你。你非常出色,而且善良得非常出色。可是光嘴上说有什么用?不过,我还想做一件事。你生浑一直困难,我想让你过得好一些。(此时丽齐眼里闪出了欢乐的光彩,却随即暗淡了,)我有把握很快就会得到一笔钱——很多。”
      在那一瞬间他已放弃了峡谷、海湾、草墙堡垒和那漂亮的白色大帆船。说到底那些东西又算得了什么?他还可以像以前一贯那样,去当水手,无论上什么船、上什么地方都行。
      “我想把那钱送给你。你总想得到点什么东西吧——上中学呀,上商业学院呀,可能想学学速记吧,我都可以为你安排。也许你的父母还健在——我可以让他们开个杂货店什么的。一切都可以,你只要说出来我都可以给你办到。”
      她坐着,默不作声,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面,没有眼泪,一动不动,喉头却疼痛起来,那便咽的声音能够听见,马丁猜到了,动了感情,喉头也不禁疼痛起来。他懊悔说了刚才的话。比起她向他奉献的东西,他的奉献好像太粗俗——不过是金钱罢了,那本是可以随便放弃而不关痛痒的身外之物,而她向他奉献的却是她自己,随之而来便是耻辱、难堪。罪孽,甚至是进人天堂的希望。
      “不谈了吧,”她说着哽咽了,装作是咳嗽,站起身来。“算了,我们回家去吧,我太疲倦了。”
      一天已经过去,寻欢作乐的人们差不多全走光了。但是马丁和丽齐走出林子时却发现有群人还在等着,马丁立即明白了那意思:快要出乱子了。那群人是他的保缥。他们一起从公园大门走了出去,而另一群人却三三两两跟在后面,那是丽齐的小伙子纠合来报复夺女友之恨的。几个警察和特别警官怕出乱子,也跟在后面,准备随时制止。然后两拨人便分别上了去旧金山的火车。马丁告诉吉米他要在十六路站下车,再转去奥克兰的电车。丽齐非常安静,对逼人而来的骚乱漠不关心。火车进了十六路站,等在那儿的电车已经在望;售票员已在不耐烦地敲着锣。
      “电车已经到了,”吉米给他出主意,“冲过去,我们挡住他们。现在就走!冲上车去!”
      寻仇的人群见了这局面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紧接着便下了火车冲了上来。坐在车上的清醒平静的奥克兰乘客并没有注意到有那么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跑来赶车,而且在靠外的一面找到了座位;也没有把他们跟吉米联系起来,吉米已跳上踏板,向驾驶员叫着:
      “合电铡,老兄,开出去!”
      紧接着吉米便猛地一旋,乘客们看见他一拳打在一个要想跳上车来的人脸上,但是沿着整个电车的一侧已有许多拳头打在了许多脸上。吉米和他的那伙人沿着长长的台阶排成了一排,迎击了进攻的人。电车在一声响亮的锣声中开动了。吉米的人赶走了最后的袭击者,又跳下车去结束战斗。电车冲向前去,把一片混乱的大打出手丢到了远处。目瞪口呆的乘客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坐在靠外的角落里座位上的那个文静的青年和漂亮的女工会是这番骚乱的原因。
      马丁刚才还很欣赏这一番打斗,往日那斗殴的刺激又回到了他胸中。不过那感觉迅速消失,一种巨大的悲凉压上了他心头。他觉得自己非常老迈了——比这批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往日的游伴老了许多个世纪。他已经走得太远,再也回来不了。他们这种生活方式当年也是他的生活方式,可现在它却叫他兴味素然。他对这一切都感到失望,他已经成了个局外人。现在高泡沫啤酒已经淡而无昧,跟他们的友谊也一样淡而无味了。他和他们距离太远,在他和他们之间成千上万翻开的书本形成了巨大的鸿沟。他把自己流放了出去。他在辽阔的智慧的王国里漫游得太远,已经无法返回。可另一方面他却还是人,他群居的天性和对友谊的需求仍然渴望满足。他并没有得到新的归宿,他那帮朋友不可能了解他,他的家人不可能了解他,资产阶级不可能了解他,就是他身边这个他很尊重的姑娘也不可能了解他。她也不可能了解他对她的尊重。他思前想后,心里的悲凉之中并非没有糅合进了辛酸。
      “跟他和好吧,”分手时他劝丽齐,这时他俩已来到了六号路和市场街附近她所居住的工人棚屋前。他指的是那被他侵犯了地位的青年。
      “我做不到——现在做不到了,”她说。
      “啊,做到吧,”他欢欢喜喜地说,“你只要吹一声口哨他就会赶快跑来的。”
      “我不是那意思,”她简单地说。
      他明白她的意思了。
      他正打算道声晚安,她却向他偎依过来。偎依得并不迫切,也不挑逗,却是一往情深而卑躬屈节。他从心底里受到了感动。一种宽厚的容忍之情从他心底油然而生,他伸出双臂拥抱了她,吻了她,他明白那压在他唇上的吻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真诚的吻。
      “我的上帝呀!”她抽泣起来,“我可以为你死去,为你死去。”
      她突然从他身边挣扎开了,跑上了台阶。他限里立即感到一阵潮润。
      “马丁·伊甸,”他思考着,“你并不是野兽,可你是个他妈的可怜的尼采信徒。你应该娶了她的,你应该让她那颤栗的心充满幸福。可你办不到,办不到。真他妈的丢脸。”
      “‘可怜的老流浪汉解释他那可怜的老溃疡说,’”他想起了他的诗人亨雷,喃喃地说道,“‘在我看来,生命是一个大错误,一种耻辱。’确实——一个大错误,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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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三章

      《太阳的耻辱》十月份出版了。快邮送来了包裹,马丁割断包裹绳,出版社赠送的那半打样书便散落到桌上。他不禁感到一种沉重的悲哀。他想到,此事若发生在短短几个月以前,他会是多么欢畅得意。他把那可能出现的狂欢和目前这满不在乎的冷淡作了个对比。那是他的书,他的第一本书,可是他的心却并不曾丝毫加速了跳跃,他感到的只是悲凉。此事对他已经毫无意义。它最大的作用只是给他带来一点钱,而对钱他又已经很不在乎了。
      他拿了一本书来到厨房,送给了玛利亚。
      “我写的,”他解释道,想消除她的迷惑。“就是在我那间屋里写的,看来你有些菜汤还给我的写作帮了忙呢。留下吧,这书送给你了。不过作个纪念而已,你知道。”
      他没有吹嘘,也没有炫耀,一心只求她高兴,求她为他骄傲,也证明她长时间以来对他的信心并没有错。她把那书放在前厅的家用圣经上。她的房客写的这本书是神圣的,是个友谊的象征,冲淡了他曾做过洗衣工这一事实给她的打击。她虽然一句也读不懂,但她明白那书的每一行都很了不起。她是个单纯而实际的女人,对信念具有宏大的天赋。
      他接到《太阳的耻辱》时无动于衷,读到剪报社每周给他寄来的评论时也照样无动于衷。很明显,那书正在走俏。那意味着钱袋里更多的金币,他可以安排好丽齐的生活,实践他以前的每一个诺言,还可以建造他那干草打墙的堡垒。
      欣格垂、达恩利公司出版时小心翼翼,一共才出一千五百本。但是书评刚开始发表,他们便加印了三千本。这第二批书还没有发出,定单又来了,要求再出一版,五千本。伦敦一家公司又用电报接洽,要出一个英国版。紧接着又相继传来消息,法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各国的译本也要出版。现在正是攻击梅特林克学派的最佳时机。随之而来的是一场激烈的论战。撒里比和海克尔终于发现他们也有观点相同的机会了:双方都赞成《太阳的耻辱》,并为它辩护。柯鲁克和华莱士却持反对意见;而奥利福·罗季爵士则试图从中寻求出一个折中的公式,使之和他独特的宇宙理论会拍。而梅特林克的信徒们却在神秘主义的旗帜之下聚合了起来。切斯脱顿对这一问题发表了一连串自命为不偏不简的文章,却引来了全世界的讪笑。而萧伯纳则发出了一阵排炮,几乎把这整个事件、全部争论和全部参加争论的人都何了个落花流水。当然,战场上还挤满了许多元籍籍名的英雄豪杰,闹了个汗流浃背,沸反盈天,尘土飞扬。
      “此事非常出色,”欣格垂、达恩利公司给马丁的信上说,“哲学评论竟然能如小说一样畅销。先生之选题精彩之至。一切情况都意外地看好。我们几乎用不着向你保证我们正在未雨绸缪。在美国和加拿大此书已售出四万册,另有一新版本亦在印刷之中,印数为两万。为了满足需求我们正在加班加点。不过为造成需求我校亦煞费苦心,已花去广告费五千元。此书无疑将打破记录。
      “我社在此信中已冒昧奉寄有关先生另一作品之合同一纸,一式两份。请注意,版税报酬已增至百分之二十。该报酬已是稳健的出版社所敢订出的最高数额。先生如觉可行,请即在表中有关空白处填具先生新书书名。该书性质我社不作规定,任何主题之任何书籍均可。若有已写成之书更佳。目前乃趁热打铁之最佳时机。
      “我社接到先生签署之合同后即将预支给先生版税五千元。请注意,我社对先生信心十足,打算就此事大干一场。我社亦乐意与先生磋商签定一份多年合同,比如十年,十年之间见先生作品一律由我社以书籍形式出版。有未尽事宜,容后速议。”
      马丁放下信,在心里算了一道算术题,发现一毛五乘以六万是九千元。他签署了新的合同,在空白处填上了《欢的轻烟》,寄给了出版人,又把他早在发现写作报纸小小说的公式之前写的二十篇小小说一起寄了去。于是,欣格垂、达恩利公司就以美国邮递回函所能达到的最高速度寄来了五千元的支票一张。
      “玛利亚。我要你今天下午两点左右跟我一起进城去,”支票到达的那天上午,马丁说,“或者,你就在两点钟到十四号街和大马路的十字路口等我,我去找你。”
      玛利亚在约定的时间来到了那里,她讨这个谜团所能作出的唯一解释是:买鞋。但是在马丁过鞋店而不久,却径直走进了地产公司时,她显然大失所望。在那儿发生的一切以后永远像梦一样留在她的记忆里。文质彬彬的先生们跟马丁谈话或跟她谈话时都和善地微笑着。打字机的的答答地敲了一会;堂皇的文件签上了名;她自己的房东也到了,也签了名。一切手续办完她出了店门来到人行道上,她的房东对她说:“好了,玛利亚,这个月你不用付我七元五角了。”
      玛利亚大吃了一惊,说不出话来。
      “下个月也不用付了,再下个月也不用付了,再下个月也一样,”房东说。
      她前言不搭后语地对他表示感谢,好像受到了什么恩惠。直到她回到北奥克兰自己家里,和伙伴们商量过,又找那葡萄牙商人咨询了一番之后,她才真正明白自己已成了那幢她居住了多年、付了多年房租的小屋子的主人了。
      “你怎么不来买我的东西了呢?”那天晚上那葡萄牙商人见马丁从车上下来,便抢出门去招呼他,并问道。马丁解释说他自己已不再烧饭了,然后主人便请他进门去喝了酒。他发现那是杂货店存货中最好的酒。
      “玛利亚,”马丁那天晚上宣布,“我要离开你了。你自己也马上就要离开这儿了。你也可以当房主,把这房子租出去。你有个做奶品生意的弟弟,在圣利安德罗或是海华德。我要你明天就把所有的脏衣服都送回去,不用再洗了。明白么?不洗了。到圣利安德罗、海华德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去找到你的弟弟,请他来见我。我在奥克兰的大都会旅馆等他,他见到了好奶牛场是能鉴别的。”
      于是玛利亚就成了个房东,又成了奶牛场的独家老板。她请了两个帮工做事,还开了一个银行户头,尽管她的孩子们都穿上了鞋,而且上学读书,存折里的钱却还稳定地增长着。很少有人遇见过自己所梦想的神仙王子,但是辛苦工作、头脑单纯的玛利亚却接待了她的神仙王于,那王子假扮成了一个往日的洗衣工,虽然她从没做过神仙王子的梦D
      与此同时全世界都已开始在问:“这个马丁·伊甸是个什么样的人?”马丁拒绝给他的出版人任何个人的传记资料,但是报纸他却无法拒绝。他是奥克兰人,记者们打听出了几十个能够提供有关他的资料的人。他们把他是什么样的人、不是什么样的人,所有他干过的事、大部分他没有干过的事都摊到人们面前,让他们高兴,还配上了抢拍镜头和照片。照片是从当地一个摄影师那儿弄到手的。那人曾经给马丁拍过照,现在便立即拿照片申请了专利,而且送上了市场。马丁对杂志和整个资产阶级社会深恶痛绝,开始时他跟宣扬自己作过斗争,可最后却屈服了,因为不斗争比斗争容易。他发现自己无法拒绝从大老远跑来采访他的特派作家,何况一天有那么多个小时,他又不再写作和读书了,时间总得打发过去;于是他便向他认为是想人非非的东西投降了,接受了采访,发表了有关文学和哲学的见解,甚至接受资产阶级的邀请去赴宴。他在一种奇怪的心气平和的心境里安定了下来,再也不着急了。他原谅了一切人,甚至包括了那把他描绘成赤色分子的半瓶醋记者。他还让他做了一整版报道,摆开架势让他照了许多相片。
      他偶然还见到丽齐,她显然对他的走红感到遗憾。这事扩大了他俩之间的距离。也许是为了缩小距离,她接受了他的建议去上夜校,上商业学院,还请了一个了不起的女衣裁缝给她做衣服,那裁缝收费高得吓人。她一天比一天进步了,直到马丁怀疑起自己的做法是否得体。因为他明白她的这一切迁就和努力都是为了他。她是在努力让自己在他眼里具有分量——具有他似乎重视的那种分量。但是他并没有给她希望,又像个哥哥一样对待她,也很少跟她见面。
      在他红极一时之际,梅瑞迪思-罗威尔公司迫不及待地把他的《过期》推上了市场。由于是小说,它在销售量上取得了比《太阳的批辱》更大的成功。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荣耀,两本书同时在每周的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前茅。那小说不但赢得了小说读者的青睐,而且以其处理海洋情节的宏大气魄和精湛技艺吸引了津津有味地读过《太阳的耻辱》的人们。首先,他曾经极其精彩地攻击过神秘主义文学,然后,他又成功地提供了自己所阐明的那种文学作品,从而证明了自己是集作家与评论家于一身的罕见的天才。
      金钱向他汩汩流来,荣誉向他滔滔而至,他像童星一样划过了文学的天空。他对自己引起的这番骚动的感觉与其说是有趣毋宁说是好笑。有一件小事令他不解。那小事老是世人知道了是会不解的。不过人们感到不解的只会是他的不解,而不是那件令他觉得越来越大的小事。布朗特法官邀请他去吃饭。那就是那小事的滥觞——或者说那就是那不久就变成了大事的小事的滥筋。他曾经侮辱过布朗特法官,对他的态度可恶已极,而布朗特法官在街上遇见他却指他去吃饭。马丁想道:他在莫尔斯家曾经无数次地见到过布朗特法官,他从没有请他吃饭。那时候他为什么不请他吃饭呢?他问自己。他自己并没有变,他还是那个马丁·伊甸,那么,这变化是怎么来的?是他写的那些东西已经在书本的封面与封底之间出现了么?可那些东西地当初就已经完成,而不是后来才完成的。在布朗特法官按一般人的意见嘲弄他的斯宾塞和他的智力时,那些成就便已经取得了。因此布朗特法官清他吃饭并不是因为他任何真正的价值,而是因为一种完全虚幻的价值。
      马丁苦笑了一下,接受了邀请,同时也为自己的心安理很感到奇怪。晚宴上有六七个高层人物和他们的女眷。马丁发现自己成了个大红人。布朗特法官私下劝他允许把他的名字列入思提克司俱乐部,这建议得到汉威尔法官的热烈支持。思提克司俱乐部是个非常挑剔的俱乐部,参加的人不但要广有资财,而且要成就卓越。马丁婉言谢绝了,却比任何时候都想不通了。
      他忙着处理他那一大堆旧稿。编辑们的稿约使他穷于应付。有人发现他原来是个风格作家,他的风格之中大有文章。《北方评论》在发表了他的《美的摇篮》之后给他写信,要他写半打类似的论文,他正想拿他旧稿堆里的东西去应付时,《伯顿杂志》早抱着投机的态度约过他五篇稿子,每篇五百元。他回信说他可以满足要求,但每篇得要一千元。他记得所有这些稿子都曾为现在吵着要稿子的杂志所拒绝,而且都拒绝得冷酷,机械,官样文章。他们曾经叫他流汗,他也要叫他们流点汗才行。伯顿杂志按照他的价格接受了他的五篇文章,剩下的四篇被《麦金托什月刊》以同样的稿酬抢了去。《奇迹的大祭司》、《奇迹梦想者》、《自我的尺度》、《幻觉的哲学》、《艺术与生物学》、《上帝与土块》、《批评家与试管》、《星尘》和《高利贷的尊严》就是这样与读者见了面的。这些作品引起了风暴、轰动和抱怨,多少日子才平息下来。
      编辑们给他写信,让他提出大纲。他提出了大纲,但都是按已写成的作品提的。他坚决拒绝答应写任何新作品。一想到提笔写作他就生气。他曾眼见布里森登被群众撕扯成了碎片。尽管他现在受到欢呼,心里仍有余悸,对群氓仍尊重不起来。他的名声似乎是一种耻辱,是对布里森登的背叛。它叫他想撤离,但他决心继续下去,好把钱袋装满。
      他接到的编辑们的来信大体都是这样:“约在一年前本刊曾不幸婉绝先生惠寄之爱情诗集,同人等当时虽有深刻印象,却碍于已有安排,忍痛割爱。目前该稿如仍在先生手中,且愿赏光惠寄,我刊将乐于按先生条件全部发表,并以最优厚稿酬将该稿作诗集出版。”
      马丁想起了他的素体诗悲剧,便把它寄去充数。寄出之前他再读了一遍,那剧本的幼稚、浅薄和业余味儿给了他特别深的印象,可他仍然寄了出去。出版之后那编辑后悔了一辈子。读者们义愤填膺,不肯相信,认为那距离马丁的高妙水平太远,不是他的作品,而是那杂志拙劣的仿作,再不然就是马丁·伊甸学大仲马,在成功的高峰期请枪手代庖的。但是当马丁解释说那是他写作幼年期的作品、而那家杂志得不到作品总不罢休时,读者便哈哈大笑。那杂志大吃其亏,编辑因而撤职。那悲剧再没有出单行本,虽然马丁已把预支的版税装进了腰包。
      《科尔曼周刊》花了差不多三百元给马丁拍来了一封很长的电报,提出要他二十篇稿子,每篇一千元。要他由杂志支付全部费用游历全美,选择任何他乐意的题目写文章。电报的主要内容是提供假定的话题,用以表示他选择题材范围之广泛自由。唯一限制是旅行只在美国国内。马丁拍了电报去表示难以从命,并表示了歉意,电报由收方付费。
      《华伦月刊》刊登的《威几威几》立即取得了成功。那书每一页的四边都留了宽阔的空白,还有精美的装饰,在度假期间很走红,像野火一样迅速销售。评论家们一致相信该书将与两个伟大的作家的两本经典著作《瓶中妖魔》①和《驴皮记》②并驾齐驱。
      --------
      ①《瓶中妖魔》:R.L.史蒂文森的幻想小说,以夏威美群岛为背景。
      不过,读者对《欢乐的轻烟》的反应却颇为冷淡,且态度暧昧,因为那些小小说的大胆和反传统精神震撼了资产阶级的道德和偏见;但该书的法文译本随即风靡了巴黎,这时英美两国的读者才又跟了上去,销售量之大,使得马丁在销售他的第三本书时逼迫那谨慎保守的欣格垂、达恩利公司给了他两毛五分的版税,第四本书则要了足足三角。后两部书由他已经写成的全部小说编集而成。那些小说都已经连载过,或正在连载。《钟声激越》和他的恐怖小说集成了一集,另外一集则包括了《冒险》、《罐子》、《生命之酒》、《漩涡》、《扰攘的街道》和其他四个短篇小说。海瑞迪思-罗威尔公司抢走了他的全部论文,马克西米连公司得到了他的《海上抒情诗》和《爱情组诗》,后者还在《女土家庭伴侣》上连载,获得了极优厚的稿酬。
      马丁处理完了所有的文稿,长吁了一口气,他如释重负。干草打墙的堡垒和铜皮裹的白色大帆船距离他已经很近了。是的,他无论如何已经明白了布里森登所坚持争辩的道理:有价值的东西进不了杂志。但他的成功却又证明了布里森登的错误。不过说到底他又隐约觉得市里森登也未必错。以书本形式出版的《太阳的耻辱》对他的成功所起的作用要比其他作品大得多,其他作品的作用其实很次要,它们都曾四处碰壁,多次被杂志所拒绝和抛弃。《太阳的耻辱》的出版引起了一场争论,一场于他有利的山崩地裂。没有《太阳的耻辱》就没有山崩地裂。没有《太阳的耻辱》轰动性的畅销,也就没有随后而来的其他的山崩地裂。欣格垂、达恩利公司便是这奇迹的明证。因为担心不好销售,他们第一版只印了一千五百本——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出版人。可随之而来的成功却使他们比谁都更加目瞪口呆。对他们说来那确实是个奇迹,而且他们的奇迹感一直没有消失,他们给他的每一封信都表示对那神秘的初次成功肃然起敬。他们没有设法去解释,事情就是那样发生了,跟他们一切的经验恰好相反。
      马丁这样一推理,便怀疑起自己这鼎鼎大名之获得是否应当了。其实,买了他的书,把金币倒进他的钱口袋的就是资产阶级。从他对资产阶级那一点点理解看来,他总是纳闷:他们怎么可能欣赏或是理解他的东西?对于向他欢呼、买他的书的千千万万读者说来,他内在的美与力是没有意义的。那只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而已;他不过是个冒险家,趁着诸神打盹的时候冲上了帕纳萨斯山①而已。千千万万的读者读他的书,却带着畜生般的理解向他欢呼,他们跟外向布里森登的《蜉蝣》并把它扯成碎片的是同样的群氓——群狼,只不过他们没有向他露出獠牙,而是向他讨好。獠牙或讨好都出于偶然。有一件事他确信无疑:《蜉蝣》比他的一切的作品都不知道高明多少倍,比他心里所有的一切都不知道高明多少倍。它是一首能彪炳若干世纪的佳作。那么那群氓对他的礼赞也就只能令人遗憾了,因为把布里森登的《蜉蝣》拱到了烂泥里的也是那同样的群氓。他沉重地也满意地叹了一口气。他最后的一篇稿子都已经卖掉,他感到高兴,他马上就要跟这一切断绝关系了。
      --------
      ①帕纳萨斯山:希腊的一座山,在希腊神话中是诗歌文艺之神阿波罗、缪斯和酒神巴科斯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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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四章

      莫尔斯先生在大都会旅馆的办公室遇见了马丁。他究竟是因为别的事偶然在那儿出现,还是因为要请他赴宴而专程去的,马丁很难确定,尽管地倾向于后一假说。总而言之,露丝的爸爸,那个禁止他进门、解除了他俩婚约的人,现在请他去吃饭了。
      马丁没有生气,甚至没有拿架子。他容忍了莫尔斯先生,同时一直在猜想着像他那样纡尊降贵是个什么滋味。马丁没有谢绝邀请,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他回避了它,只问起了一家人,特别是莫尔斯太太和露丝的情况。他提起露丝的名字时平静自如,并不犹豫,尽管他也暗自感到惊讶,怎么竟没有内心的颤栗,没有往日所熟悉的那种心跳急促热血涌动的情绪。
      他收到许多宴会的邀请,也接受了一部分。有的人为了邀请他赴实而求人引荐。他继续为那变大了的小事感到迷惑。等到伯纳德·希金波坦也邀请他去赴宴时,他便更感到迷惑了。他记得自己那些饿得要死的日子,可那时没有人请他吃饭;而那正是他最需要饭吃的时候。因为没有饭吃,他虚弱,发昏,饿瘦了。这倒是个逻辑怪圈:那时他需要饭吃,却没有人请他;现在他可以买上十万顿饭,胃口山倒了,人们却从四面八方硬拉他去赴宴。这是为什么?他这不是无功受禄么?真没有道理。他还是他,他的作品那时早已完成。可那时莫尔斯先生和太太却指责他是懒汉,不负责任,又通过露丝催促他去找坐办公室的工作。他写成的作品他们都是读过的,露丝曾把他一份又一份的手稿给他们看,他们也都看了。而现在使他的名字出现在所有报纸上的却正是那些作品,而使他们请他赴宴的又正是他在报上的名字。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莫尔斯一家对他发生兴趣并非因为他或他的作品。由此看来,他们现在也不会因为他或他的作品而需要他,他们感兴趣的是他的名气,因为他现在已经出人头地,有了大约十万块钱。为什么不呢?资产阶级社会就是这样衡量人的。他算老几?他还能希望有什么别的情况?但他仍然自尊,他厌恶这种衡量标准。他希望人们按他的价值,或是他的作品给他评价。作品才是他自己的表现。丽齐就是这样评价他的。他的作品在她的眼里简直不算一回事。她是拿他自己评价他的。水电工吉米和他那批老哥儿们也是这样评价他的。这一点在他当年跟他们交往时已有足够的证明;贝陵公园的那个星期天表现得尤其清楚。他的作品可以忽略不计。他们喜欢的、愿意为他打架的是他们的同伙马丁·伊甸,一个好哥儿们。
      还有露丝。她爱的是他自己,这无可怀疑。但是,她虽然爱他,却更爱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她曾反对过他写作,他似乎觉得那主要是因为写作赚不了钱。她对他的《爱情组诗》就是那样评价的。她也劝过他去找份工作,不错,她把“工作”叫做“职位”,那其实是一回事,原来那说法总横亘在他心里。他曾把自己的全部作品读给她听,诗歌、小说、散文——《威几威几》、《太阳的耻辱》,所有的一切,而她却总不厌其烦地坚持要他去找工作,去干活——天呀!好像为了配得上她他并没有刻苦工作,剥夺睡眠,榨干了生活似的。
      这样,那小事就变得更大了。他健康、正常、按时吃饭、睡眠充分,可那越长越大的小事却缠住了他。那时作品早完成了。这话者在他脑子里出现。在希金波坦现金商店楼上的一顿丰盛的晚宴上,他坐在伯纳德·希金波坦的对面,好不容易才算控制了自己,没有叫出声来:
      “那时作品早完成了!你到现在才来请我吃饭。那时你让我饿肚子,不让我进你家的门,因为我不去找工作而咒骂我。而那时我的作品早完成了,全完成了。现在我一说话,你就乖乖听着,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乖乖听着,心里有话到了嘴边也压住不说。我告诉你你们那帮人都是混蛋,许多人都是剥削者,你也不生气,只一个劲哼哼哈哈,承认我的话里有许多道理。这是为什么?因为我有了名气,因为我有很多钱。并不是因为我是马丁·伊甸,一个还算不错、也不太傻的人。说不定我告诉你月亮是生奶酪做的,你也会赞成,至少不会反对,因为我有钱,钱堆成了山。可我的作品很久以前就完成了。我告诉你,那些作品老早就完成了,可那时你却把我看作是你脚下的泥土,吐我唾沫。”
      马丁·伊甸并没有叫出声来。那思想咬啮着他的脑子,永不休止地折磨着他,他却微笑着,而且成功地表现了宽容。他讲完话,伯纳德·希金波坦便接过话茬,打开了话匣子。他自己就是一个成功的人,而且为此而骄傲。他是白手起家的,没有靠谁帮助,不欠任何人的情。他完成了一个公民的义务,拉扯大了一大家人,这才有了希金波坦现金商店,那是他的才能和勤劳的丰碑。他爱他的希金波坦现金商店有如某些人爱他们的妻子。他对马丁敞开了心扉,大讲他是如何聪明机敏,如何劳心焦思才建立起了商店的。而且他还有计划,雄心勃勃的计划:这附近正在迅速发展,这个商店委实太小。如果他有更多的空间,他可以作出一二十条省工省钱的改进。他现在还想干。他正在竭尽全力准备有一天能把店旁的土地弄到手,再修一套一楼一底的房屋。他可以把楼上租出去,把两套楼房的楼下用作希金波坦现金商店。他说到那块横跨两套楼房的新招牌时眼里放出了光芒。
      马丁忘了听话。那人的唧唧呱呱已被他脑子里的叠句“那时作品早已完成”淹没了。那叠句叫他发疯,他想摆脱它。
      “你刚才说那得花多少钱?”他突然问道。
      他姐夫正大谈着附近地区的商业发展机会,立即住了口。刚才他并不曾提起那得花多少钱,不过他是知道的,他已经计算过一二十次了。
      “按现在的木料价看,”他说,“四千元就够了。”
      “包括招牌?”
      “招牌没有算。房子修起来,招牌总得挂的。”
      “地皮呢?”
      “还得三千。”
      他身子前倾,手指头神经质地捏拢只撒开,望着马丁开支票。支票递到他的面前,他瞟了一眼数目——七千。
      “可我最多能出六厘利,”他沙哑了嗓子,说。
      马丁几乎笑出声来,却问道:
      “那得是多少钱?”
      “我算算看,六厘利,六七——四百二十块。”
      “那就是每月三十五块,是吧?”
      希金波坦点了点头。
      “好,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们就这样安排,”马丁瞥了一眼格特露。“如果你把这每月三十五元用来雇人做饭、洗衣服、做清洁,本钱就归你。只要你保证格特露不再做苦工,这七千元就是你的了。这笔交易怎么样?”
      希金波坦先生接受得好不费力。不让他的妻子做家务活,那简直是对他那节俭的灵魂的冒犯。那豪华的礼物成了药丸的糖衣,很苦的药丸。不让他的妻子干活!他碍难吞下。
      “行,”马丁说,“这每月三十五块我来付,那么——”
      马丁把手伸过桌子,要取回支票。可支票已经叫伯纳德·希金波坦的手抓住,希金波坦叫道:
      “我接受!我接受!”
      马丁登上电车时感到异常难受而且厌倦。他抬头看看那神气十足的招牌。
      “猪猡,”他嗷叫道,“猪猡,猪猡!”
      《麦金托什杂志》以显著地位刊登了《手相家》,还由伯蒂埃配了装饰画,文思配了两幅插图,赫尔曼·冯·史密特已经忘记了他曾说这诗下流,反倒宣布:是他的妻子给了这诗以灵感,又有意让这消息传到了记者耳朵里,然后接受了一个报社作家的采访。那作家带来了一个报社摄影师和一个美工师。结果是在星期日增刊上占了一大版,满是照片和茉莉安理想化的画像。还加上许多马丁·伊甸和他的家庭的亲切的琐事。《手相家》正文经过《麦金托什杂志》特许,以大号字体全文刊载。这在邻近地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正经人家的主妇们都以结识伟大作家的妹妹为荣,不认识她的人也急忙没法建立友谊。赫尔曼·冯·史密特在他的小修理店里得意地笑了,他决定再订购一套新车床。“比做广告还强呢,”他告诉茉莉安,“一个钱也没有花。”
      “我们最好请他来吃晚饭,”她建议。
      马丁来吃晚饭了。他让自己和那个搞肉类批发的胖子和他更胖的老婆融洽相处。那是邻近地区的重要人物,对像赫尔曼·冯·史密特这样正在上升的年轻人可能大有用处。不过,没有他妻舅这样的大人物做诱饵,那样的人是请不进门的。吞了同一颗约于来赴宴的还有阿撒自行车公司太平洋沿岸各代销店的总监。冯·史密特要想讨好他,拉拢他,因为从他可以得到在奥克兰的自行车代销权。因此赫尔曼·冯·史密特发现马丁·伊甸这样一个妻舅对他竟成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可是在心的深处他却怎么也想不通。等到夜深人静,他老婆已经入睡之后,他便把马丁的书和诗翻了个遍,结论是全世界都是傻瓜,这种东西也买。
      马丁身子往后靠着,得意地望着冯·史密特的脑袋,他在心的深处对这局面洞若观火。他在幻想中揍着那脑袋,一拳又一拳地揍个正着,差不多要把它揍得掉下来——那傻里呱叽的荷兰佬!可那家伙却有一点叫他喜欢。他尽管穷,尽管下了决心往上爬,却雇了一个人把茉莉安的家务活儿接了过去。马丁跟阿撒公司的地区代理商总监谈完话,便趁晚饭后把他跟赫尔曼一起拉到了一边去。他给了赫尔曼经济上的支持,让他在奥克兰开个设备齐全的最好的自行车店。他还进一步跟赫尔曼私下谈话,要他留心物色一下,准备经营一家带车库的汽车代销店。因为没有理由说他就无法把两个铺子都经营得很成功。
      分手时茉莉安用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泪流满面地告诉他她非常爱他,而且一向爱他。他确实感到她说那话时有点吞吞吐吐,可她流了更多的泪,亲了他更多次,又唧唧咕咕说了些不连贯的话,把那期期艾艾掩饰了过去。马丁把这理解为请求原谅,因为她当初曾经对他缺乏信心,要求他去找工作。
      “他的钱是绝对管不住的,肯定,”赫尔曼·冯·史密特对老婆说知心话。“我一提起利息他就生气,他说连本钱也滚蛋吧,我若是再对他谈利息,他就要把我这荷兰脑袋敲掉。他就是那么说的——我这荷兰脑袋。不过,他虽然做生意不行,人倒是蛮好的。他给了我机会,是个好人。”
      马丁的宴会邀请滚滚而来,来得越多他越觉得糊涂。在亚腾俱乐部的宴会上他占了贵宾席,跟他在一起的都是他平生所读到过或听见过的知名人士。他们告诉他他们在《跨越大陆》上读到他的《钟声激越》、在《大黄蜂》上读到他的《仙女与珍珠》时,早就认定了他会成功。天呀!他暗自想道:可我那时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那时你们怎么不来请我吃饭呢?那才是时候,那时我那些作品已经完成了。如果你们现在是因为我已经写成的作品而宴请我,那你们为什么不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来宴请我呢?《钟声激越》和《仙女与珍珠》的字一个也不曾修改。不,你们不是因为我已经完成的作品而宴请我,而是因为别人都在宴请我而宴请我,因为宴请我很光彩。你们现在宴请我因为你们都是群居动物;因为你们是群氓的一部分;因为此时此刻群氓心态的一个盲目的冲动就是宴请我。在这一切之中马丁·伊甸和马丁·伊甸完成的作品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他痛苦地问自己。然后他站起身来对于一个聪明风趣的祝酒辞作出了聪明风趣的回答。
      日子就这样过了下去。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在出版俱乐部,在红木俱乐部,在绯色茶会和文学集会上;总有人会提起《钟声激越》和《仙女与珍珠》刚出版的时候。那叫他发疯的他不曾提出的问题总要在他心里出现:那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给我饭吃?作品那时已经完成了呀!《钟声激越》和《仙女与珍珠》现在一个字也没有修改呀!那时它们跟现在一样精彩,一样有价值呀。你们并不是因为它们才请我吃饭的,也不是因为我其他的作品。你们请我是因为请我吃饭目前很时髦,因为整个群氓集体正在为请马丁吃饭而发狂。_
      在这样的时刻他便常常突然看见一个身穿方襟短外衣、头戴斯泰森硬檐阔边帽的年轻流氓从人群中摇摇摆摆地走了出来。有天下午他在奥克兰的哥林纳社就见到他。那时他刚离开座位穿过讲台走向前去。他看见那年轻的流氓从巨大的厅堂后面的大门口神气十足地走了进来,身穿方襟短外衣,头戴硬檐阔边帽。马丁看得如此认真专注,五百个衣着时髦的仕女名媛也都转过头去看他在看什么。可她们只看见了座位正中空空的走道。马丁看见那年轻的粗汉沿着走道过来了,猜想着他是否会脱掉他从没见他脱下过的硬檐帽。那人沿着吊道笔直地走来了,走上了讲台。马丁想起他面前的路,差不多为自己那年轻的幻影哭了出来。那人摇摇摆摆穿过讲台,直往马丁走来,然后在马丁的意识前沿消失了。五百个仕女名媛用戴了手套的手轻轻地鼓起掌来,要想鼓励她们的客人,那羞涩的伟人。马丁把那幻影从他的头脑里摇掉了,笑了笑,开始了讲演。
      学校视导员,一个好老头,在路边叫住了马丁。他想起了他,回忆了在他办公室里跟他的几次会见,那时马丁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
      “很久以前我在一份杂志上读到了你的《钟声激越》,”他说,“好得就像爱伦·坡的作品。精彩,我那时就说,精彩!”
      是的,以后几个月里,你两次从我身边走过,都没有认出我来——马丁几乎这样叫出声来。那两次我都在挨饿,在上当铺。可那时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你现在为什么又来认我呢?
      “那天我还在对我的老伴说,”对方还在讲,“请你出来吃顿饭会不会是个好主意呢?她非常赞成。是的,她非常赞成我的意思。”
      “吃饭?”马丁声音很凶,几乎像咆哮。
      “什么?啊,是的是的,吃饭,你知道——跟我们吃一顿便饭,跟你的老学监,你这个小鬼,”他有点紧张地说。装作开玩笑、挺友好的样子。
      马丁感到莫名其妙,沿着大街走着。他在街角站住了,向四面茫然地望了望。
      “哼,真有意思!”他终于喃喃地说道,“那老家伙在害怕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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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四十五章

      有一天克瑞斯来看马丁了,克瑞斯是“真正的贱民”之一。马丁听着他叙述起一个辉煌计划的细节,放下心来。那计划相当想入非非,他怀着小说家的兴趣而不是投资人的兴趣听他讲述。解释到中途,克瑞斯还分出了点时间告诉马丁,他在他那《太阳的耻辱》里简直是块木头。
      “可我并不是到这儿来侃哲学的,”克瑞斯说下去,“我想知道你是否肯在这桩买卖上投上一千元资本。”
      “不,我无论如何也还没有木头到那种程度,”马丁回答,“不过我要告诉你我的打算。你曾经给了我平生最精彩的一夜,给了我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现在我有钱了,而钱对于我又毫无意义。我认为你那桩买卖并无价值,但我愿意给你一千元,回报你给我的那个无价之宝的一夜。你需要的是钱,而我的钱又多得花不完;你既然需要钱,又来要钱,就用不着耍什么花枪来骗我了,你拿去吧。”
      克瑞斯没有表现丝毫惊讶,折好支票,放进了口袋。
      “照这个价钱我倒想订个合同,为你提供许多那样的夜晚,”他说。
      “太晚了,”马丁摇摇头,“对于我来说那是唯一的一夜。那天晚上我简直就是在天堂里。我知道那对于你们是家常便饭,可对我却大不相同。我以后再也不会生活在那样的高度了,我跟哲学分手了;关于哲学的话我一个字也不想听了。”
      “这可是我平生凭哲学谦到的第一笔钱,”克瑞斯走到门口,站住了,说,“可是市场又垮掉了。”
      有一天莫尔斯太太在街上开车路过马丁身边,向他点了点头,微笑了一下;马丁也脱帽,微笑作答。此事对他毫无影响,要是在一个月以前他一定会生气,好奇,而且会揣测她的心理状态;可现在事情一过他便不再想,转瞬便忘,就像路过中央银行大楼或是市政厅便立即忘记一样。可不好理解的是:他的思维仍然活跃,总绕着一个圆圈转来转去;圆圈的中心是“作品早已完成”;那念头像一大堆永不死亡的蛆虫咬啮着他的脑子,早上把他咬醒,晚上咬啮他的梦。周围生活里每一件进入他感官的事物都立即和“作品早已完成”联系了起来。他沿着冷酷无情的逻辑推论下去,结论是他自己已无足轻重,什么也不是。流氓马·伊甸和水手马·伊甸是真实的,那就是他。可那著名的作家马丁·伊甸却是从群氓心理产生的一团迷雾,是由群氓心理硬塞进流氓和水手马·伊甸的臭皮囊里去的。那骗不了他,他并不是群纸献牲膜拜的那个太阳神话。他有自知之明。
      他测览杂志上有关自己的文章,细读上面发表的关于他的描写,始终觉得无法把那些描绘跟自己对上号。他确实是那个曾经生活过、欢乐过、恋爱过的人;那个随遇而安。宽容生活里的弱点的人;他确实在水手舱当过水手,曾在异国他乡漂泊,曾在打架的日子里带领过自己一帮人;他最初见到免费图书馆书架上那千千万万的藏书时确实曾目瞪口呆;以后又在书城之中钻研出了门道,掌握了书本;他确实曾经点着灯熬夜读书,带着铁刺睡觉,也写过好几本书。但有一桩本领他却没有:他没有所有的群氓都想填塞的那么个硕大无朋的胃。
      不过,杂志上有些东西也令他觉得好玩。所有的杂志都在争夺他。《华伦月刊》向他的订户宣传它总在发现新作家;别的且不说,马丁·伊甸就是他们向读者大众推荐的。《白鼠》杂志宣称马丁·伊甸是他们发现的;发表同样消息的还有《北方评论》和《麦金托什杂志》,可他们却叫《环球》打哑了,《环球》胜利地提出了埋藏在他们的文献中那份被窜改得面目全非的《海上抒情诗》;逃掉了债务又转世还魂的《青年与时代》提出了马丁一篇更早的作品,那东西除了农民的孩子之外再也没有人读。《跨越大陆》发表了一篇振振有辞的庄严声明,说他们是如何物色到马丁·伊甸的,《大黄蜂》却展示了他们出版的《仙女与珍珠》,进行了激烈的反驳。在这一片吵嚷声中欣格垂、达思利公司那温和的声明被淹没了,何况欣格垂出版社没有杂志,无法发表更为响亮的声明。
      报纸计算着马丁的版税收入。某几家杂志给他的豪华稿酬不知道怎么泄露了出去,于是奥克兰的牧师们便来对他作友谊拜访;职业性的求助信也充斥了他的信箱。而比这一切更糟的则是女人。他的照片广泛发表,于是有了专门的作家拿他那晒黑了的结实的面庞、上面的伤疤、健壮的肩头、沉静清澈的眼光、苦行僧式的凹陷的面颊大做文章。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野性,不禁微笑了。他在自己交往的妇女中不时发现有人打量他,品评他,垂青于他。他暗暗好笑,想起了布里森登的警告,笑得更有趣了。女人是无法毁掉他的,这可以肯定,他早已过了那样的年龄。
      有一回他送丽齐去夜校。丽齐看见一位穿着华丽的长袍的资产阶级美女膘了他一眼。那一眼瞟得长了一点,深沉了一点,其意思丽齐最是明白。她愤怒了,身子僵直了,马丁看了出来,也注意到了那意思,便告诉她这种事他早已见惯不惊,并不放在心主。
      “你应当注意的,”她回答时满眼怒火,“问题就在,你已经有了毛病。”
      “我一辈子也没有更健康过,我的体重比过去增加了五磅呢。”
      “不是你身体有病,而是你脑子有病,是你那思想的机器出了毛病。连我这样的小角色也看出来了。”
      他走在她身旁想着。
      “只要能治好你这病,我什么都不在乎,”她冲动地叫喊起来,“像你这样的人,女人像那样看你,你就得小心。太不自然,你如果是个打打扮扮的男人那倒没什么,可你天生不是那种人。上帝保佑,要是出了一个能叫你喜欢的人,我倒是心甘情愿,而且高兴的。”
      他把丽齐留在夜校,一个人回到了大都会旅馆。
      一进屋他就倒在一张莫里斯安乐椅里,茫然地望着前面。他没有打盹,也没有想问题,心里一片空白,只偶然有一些回忆镜头带着形象、色彩和闪光从他眼帘下掠过。他感到了那些镜头,却几乎没有意识到——它们并不比梦境更清晰,可他又没有睡着。有一次他醒了过来,看了看表:才八点。他无事可做。要睡觉又嫌太早。他心里又成了空白,眼帘下又有影像形成和消失。那些影像都模糊不清,永远如阳光穿透的层层树叶和灌木丛的乱技。
      敲门声惊醒了他。他没有睡着,那声音令他想起了电报、信件或是洗衣房的仆役送来的洗好的衣物。他在想着乔,猜想着他在什么地方,同时嘴里说:“请进。”
      他还在想着乔,没有向门口转过身去。他听见门轻轻关上,然后是长久的沉默。他忘记了曾经有过敲门声,仍茫然地望着前面,却听见了女人的哭泣。他对哭声转过身子,注意到那哭声抽搐、压抑。难以控制。不由自主、带着呜咽。他立即站了起来。
      “露丝!”他说,又惊讶又惶惑。
      露丝脸色苍白,紧张。她站在门口,怕站立不稳,一只手扶住门框,另一只手抚住腰。她向他可怜巴巴地伸出了双手,走了过来。他抓住她的手,领她来到了莫里斯安乐椅前,让她坐下。他注意到她的双手冰凉。他拉过来另一把椅子,坐在它巨大的扶手上。他心里一片混乱,说不出话来。在他的心里他跟露丝的关系早已结束,打上了封蜡。他内心的感觉是:那像是雪莉温泉旅馆突然给大都会旅馆送来了一个礼拜脏衣服要他赶快洗出来一样。他好几次要想说话,却迟疑不决。
      “没有人知道我在这儿,”露丝细声说,带着楚楚动人的微笑。
      “你说什么?”他问道。
      他为自己说话时的声音吃惊。
      她又说了一遍。
      “啊,”他说,然后便再无话可说。
      “我看见你进旅馆来的,然后我又等了一会儿。”
      “啊,”他说。
      他一辈子也不曾那么结巴过。他脑子里确实一句话也没有,他感到尴尬,狼狈,可仍然想不出话来。这次的闯入如果发生在雪莉温泉旅馆也说不定会好些,他还可以卷起袖子上班去。
      “然后你才进来,”他终于说。
      她点了点头,略带了些顽皮,然后解开了她脖子上的围巾。
      “你在街那边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时我就看见你了。”
      “啊,是的,”他简短地说,“我送她上夜校去。”
      “那么,你见了我高兴么?”沉默了一会儿,她说。
      “高兴,高兴,”他急忙说,“可你到这儿来不是有点冒失么?”
      “我是溜进来的,没有人知道。我想见你。我是来向你承认我过去的愚蠢的。我是因为再也受不了和你分手才来的。是我的心强迫我来的。因为——因为我自己想来。”
      她从椅边站起,向他走来,把手放到他的肩上。她呼吸急促,过了一会儿便倒进了他的怀里。他不希望伤害别人,他明白若是拒绝了她的自荐,便会给予她一个女人所能受到的最残酷的伤害,便大量地、轻松地伸出胳臂,把她紧紧搂住。但那拥抱没有暖意,那接触没有温情。她倒进了他的怀里,他抱住了她,如此而已。她往他的怀里钻了钻,然后换了一个姿势,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然而她手下的肉体没有火焰,马丁只觉得尴尬,吃力。
      “你怎么抖得这么厉害?”他问道,“冷么?要我点燃壁炉么?”
      他动了一下,想脱开身子,可她却往他身上靠得更紧了,并猛烈地颤抖着。
      “只不过有点紧张,”她牙齿答答地响,说,“我一会儿就能控制住自己的。好了,我已经好些了。”
      她的颤抖慢慢停止,他继续拥抱着她。此刻他已不再惶惑,也已明白了她的来意。
      “我妈妈要我嫁给查理·哈扑古德,”她宣称。
      “查理·哈扑古德,那个一说话就满口陈词滥调的家伙么?”马丁抱怨道,接着又说,“那么现在,我看,是你妈妈要你嫁给我了?”他这话不是提出问题,而是当作肯定的事实。他那一行行的版税数字开始在他眼前飞舞。
      “她是不会反对的,这一点我知道,”露丝说。
      “他觉得我般配么?”
      露丝点点头。
      “可我现在并不比她解除我们俩婚约的时候更般配,”他沉思着说,“我丝毫也没有改变,我还是当初那个马丁·伊甸,尽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来我都更不般配了。我现在又抽烟了。你没有闻到我的烟味么?”
      她伸出手指压到他的嘴上,作为回答,动作优美,像撒娇,只等着他来吻她。那在以前是必然的结果。但是马丁的嘴唇并未作出怜爱的响应。等她的手指头移开之后,他继续说了下去。
      “我没有变。我没有找工作,而且不打算去找工作。我依旧相信赫伯特·斯宾塞是个了不起的高贵的人;而布朗特法官是个十足的蠢驴。前不久的一个晚上我还跟他一起吃过晚饭,因此我应该明白。”
      “但是你没有接受爸爸的邀请,”她责备他。
      “那么你是知道的了?是谁打发他来邀请的?你妈妈么?”
      她保持沉默。
      “那么,确实是你妈妈叫他出面来邀请的喽。找原来就这样想。那么,我现在估计,你也是她打发到这儿来的喽。”
      “我到这儿来是谁也不知道的,”她抗议道,“你以为我妈妈会同意我这样做么?”
      “可她会同意你嫁给我,这可以肯定。”
      她尖声叫了起来:“啊;马丁,别那么残酷。你还一次都没有亲吻我呢。你简直死板得像块石头。你得想想我冒了多大的风险。”她打了一个寒噤,四面望望,尽管有一半的神色还是期待,“你想想看,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可以为你死!为你死!”丽齐的话在马丁的耳边震响。
      “可你以前为什么不敢冒风险呢?”他不客气地问道,“因为那时我没有工作么?因为我在挨饿么?那时我也是个男人,也是个艺术家,跟现在的马丁·伊甸完全一样。这个问题我研究了多少日子了——倒并不专对你一个人,而是对所有的人。你看,我并没有变,尽管我表面价值的突然变化强迫我经常确认这一点。我的骨架上挂的还是这些肉,我长的还是十个手指头和十个脚趾头。我还是我;我的力气没有新的变化,道德也没有新的发展;我的脑子还是当初那副脑子;在文学上或是在哲学上我一条新的概括也没有作出。我这个人的价值还跟没人要时一个样。叫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为什么现在又要我了。他们肯定不是因为我自己而要我的,因为我还是他们原来不想要的那个人。那么他们肯定是因为别的原因要我了,因为某种我以外的东西了,因为某种并不是我的东西了!你要听我告诉你那是什么吗?那是因为我得到了承认。可那承认存在别人心里,并不是我。还有就是因为我已经挣到的钱,和还要挣到的钱。可那钱也不是我。那东西存在银行里,存在甲乙丙丁人人的口袋里。你现在又要我了,是不是也是因为这个呢,是不是也因为我得到的承认和金钱呢?”
      “你叫我心都碎了,”她抽泣起来,“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来,是因为我爱你。”
      “我怕是你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他温和地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爱我的话,为什么你现在爱我会比那时深了许多呢?那时你对我的爱是很软弱的,你否定了我。”
      “忘掉吧,原谅吧,”她激动地叫道,“我一直爱着你,记住这一点,而我现在又到了这儿,在你的怀抱里。”
      “我怕我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得要仔细看看秤盘,得要称一称你的爱情,看看它究竟是什么货品呢。”
      她从他怀里抽出身子,坐直了,探索地打量了他许久。她欲言又止,终于改变了主意。
      “你看,我觉得事情是这样的,”马丁说了下去,“那时我还是现在的我,那时除了我本阶级的人之外似乎谁都瞧不起我。那时我所有的书都已经写成,可读过那些手稿的人似乎谁也不把它们放在心上。事实上他们反倒因此更瞧不起我了。我写了那些东西好像至少是做了什么丢脸的事。每个人都劝我:‘找个活儿干吧。’”
      她做出个要表示异议的反应。
      “好了,好了,”他说,“只是你有点不同,你叫我找的是‘职位’。那个不好听的词‘活儿’和我写的大多数作品一样,令你不愉快。那词粗野。可我向你保证,所有我认识的人把那个词推荐给我时,它也并不好听一点,那是像叫一个不道德的角色把行为放规矩一样的。还是回到本题吧。我写作的东西的出版和我所得到的名声使你的爱情的本质发生了变化。你不愿意嫁给写完了他的全部作品的马丁·伊甸,你对他的爱不够坚强,没有能使你嫁给他。可现在你的爱情却坚强起来了。我无法逃避一个结论:你那爱情的力量产生于出版和声望。对于你我不提版税,虽然我可以肯定它在你父母的转变里起着作用。当然,这一切是不会叫我高兴的。然而最糟糕的是,它使我怀疑起爱情,神圣的爱情了。难道爱情就那么庙俗,非得靠出版和声望来饲养不可么?可它好像正是这样。我曾经坐着想呀想吁,想得头昏脑涨。”
      “我亲爱的可怜的头脑呀。”露丝伸出一只手来,用指头在他的头发里抚慰地搓揉着,“那你就别头昏脑涨了吧。现在让我们来重新开始。我一向是爱你的。我知道我曾服从过我母亲的意志,那是一种软弱,是不应该的。可是我曾多次听见你以悲天悯人的胸怀谈起人性的脆弱和易于堕落。把你那悲天悯人的胸怀也推广到我身上吧。我做了错事,希望你原谅。”
      “啊,我是会原谅的,”他不耐烦地说,“没有可原谅的东西时原谅是容易的。你做的事其实不需要原谅。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思想行动,超过了这个他就无法行动。同样,我也无法因为不去找工作而请求你原谅。”
      “我是出于好意,”她解释道,“这你知道,我既然爱你就不会不存好意。”
      “不错,可是你那一番好意却可能毁了我。
      “的确,的确,”她正要抗议却被他阴住了,“你是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事业的。现实主义支配着我的天性,而资产阶级精神却仇恨现实主义。资产阶级是怯懦的,他门害怕生活,而你的全部努力就是让我害怕生活。你可能让我公式化,你可能把我塞进一个五尺长两尺宽的生活鸽子笼里,在那里生活的一切价值都是缥缈的,虚假的,庸俗的。”他感到她打算抗议。“庸俗性——从心眼里冒出来的庸俗性,我得承认——是资产阶级的风雅和文化的基础。正如我所说,你打算让我公式化,把我变成你们阶级的成员,怀着你们阶级的理想,承认你们阶级的价值观念和你们的阶级成见。”他忧伤地摇摇头,“而你到了现在也还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的话听在你耳里并不是我打算表达的意思。我说的话对于你简直是奇谈怪论,可对于我那却是要命的现实。你至多只感到有点糊涂,有点滑稽,这个从深渊的泥淖里爬出来的小伙子居然敢对你们的阶级作出评价,说它庸俗。”
      她疲倦地把头靠在他身上,因为一阵阵紧张,身子战栗着。他等她说话,停了一会儿,又继续说了下去。
      “现在你想让我们言归于好,想和我结婚,你需要我,可是,你听着——如果我的书没有引起注意,我现在还会依然故我,而你仍然会离我远远的。全都是因为那些他妈的书——”
      “别骂粗话,”她插嘴说。
      她的指责叫他大吃了一惊,他不客气地哈哈大笑起来。
      “正好,”他说,“在关键时刻,在你似乎要拿一辈子的幸福孤注一掷的时候,你又按老规矩害怕起生活来了——害怕生活,也害怕一句无伤大雅的粗话。”
      他的话刺痛了她,让她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幼稚。不过她也觉得马丁夸大得过火了一些,心里感到愤慨。两人默不作声,呆坐了许久。她心急火燎地考虑着,他却思量着自己已经消逝的爱情。现在他才明白他从没有真正爱过她。他所爱的是一个理想化了的露丝,一个自己所创造的虚无缥缈的露丝,是他的爱情诗篇里的光华灿烂的精灵。这个现实的露丝,这个资产阶级的露丝,这个有着种种资产阶级的弱点。满脑子塞着无可救药的资产阶级成见的露丝他从来就不曾爱过。
      她突然开始说话了。
      “我知道你的话大多是事实。我害怕过生活,我对你的爱有过错误,可我已经学会了更正确地恋爱。我爱现在的你,过去的你,爱你所走过的道路。我因为你所提出的我俩困阶级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而爱你,因为你的信仰而爱你,虽然我不理解你的信仰,但我相信我可能理解。我要花功夫去理解它,甚至包括你的抽烟和粗话——它们都是你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我也要爱你。我还可以学习。在刚才这十分钟里我就学到了许多东西。我能到这儿来就说明我已经学到了许多东西。啊,马丁!——”
      她抽泣着向他靠了过去。
      他拥抱她的手臂第一次表现了温柔和同情,她快活地动了动,脸上闪出了光彩,表明她已经明白他的意思。
      “太晚了,”他说。他想起了丽齐那句话。“我是个有病的人——啊,不是身体有病,而是灵魂有病,是头脑有病。我好像失去了我的一切价值,什么都满不在乎了。你要是几个月以前这样做,情况会不相同,可是现在太迟了。”
      “还不太迟,”她叫了起来,“我来告诉你。我会向你证明我的爱情成长了。爱情比我的阶级和我所爱的一切都更重要。我要抛弃资产阶级最喜爱的一切。我不再害怕生活了。我要离开我的父母,让我的名字成为朋友间的笑柄。我现在就要搬到你这儿来住,只要你愿意,可以和我随意相爱。我要以和你一起生活为骄傲,感到快乐。如果我以前曾经背叛过爱情的话,那么我现在为了爱情就要背叛过去使我背叛的一切。”
      她眼里闪着光芒,站在他面前。
      “我在等着你呢,马丁,”她低声说道,“等着你接受我的爱,你看看我。”
      他望着她想道,真是精彩。她就这样弥补了她所缺少的一切了,终于站了起来,真诚的女人,超越了资产阶级的传统。了不起,精彩,挺而走险。但是,他是怎么了?他并不曾因为她的行为而狂欢,而激动。那了不起的感觉,那精彩的感觉只是理智上的。在他应当燃烧时他却冷冷地估量着她。他的心没有被打动,他意识不到任何对她的欲望。他又想起了而齐那句话。
      “我病了,病得很厉害,”他做了一个失望的手势,说道,“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我病得这么厉害。我身上少了点东西,我从来没有害怕过生活,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叫生活填得太饱。我被填得太多,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如果肚子还有缝隙,我现在是会需要你的。你看我病得多厉害。”
      他头向后仰,闭上了眼睛,然后像一个哭泣的儿童望着阳光透过泪膜遮蔽的眼球忘记了悲伤一样忘掉了他的病,忘掉了露丝的存在,忘掉了一切。以他的眼帘为背景的蓬勃生长的丛丛草木被炽热的阳光穿透了,他望着。绿色的叶丛并不恬静,阳光又太耀眼刺目,望着它使他觉得难受。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仍然望着。
      门把手的声音惊醒了他,露丝已经走到了门口。
      “我怎么出去呢?”她眼泪汪汪地问道,“我害怕。”
      “啊,对不起,”他跳了起来,叫道,“我出神了,你知道。我忘了你在这儿。”他摸摸自己的脑袋。“你看,我刚才不大正常。我送你回家去吧。我们可以从仆役的门出去,没有人会看见的。把那窗帘拉下来,一切都会好的。”
      她紧挨着他的手臂走过灯光暗淡的市道,走下狭窄的楼梯。
      “我现在安全了,”两人来到人行道上,她说,同时从他手臂了抽出了手。
      “不,不,我送你回家,”他回答。
      “谢谢,不用了,”她拒绝,“没有必要。”
      她第二次要抽掉手,他一时感到了好奇:现在她已无危险可言,为什么反而害怕了?她为了摆脱他几乎手忙脚乱了。他想不出理由,只以为她是紧张。他没有放掉她打算缩回的手,只带了她继续往前走。走过半段街区,看见一个穿长外套的人闪进了一家门口。他经过时瞥了一眼,尽管那人领子掀得很高,他却深信自己看见的是露丝的弟弟诺尔曼。
      露丝和马丁走路时没大说话。她是惊呆了,他则冷漠。有一回他说他要走,要回南海去;有一回她要求他原谅她来看了他,然后两人便再没有话。到了门口,分手也是礼貌性的。两人握了握手,互道晚安,他又脱帽致意。门关上了,他点燃了一支香烟,走上回旅馆的路。他回到刚才诺尔曼躲进去的屋门口时,停住步子,带着特别的心清查看了一下。
      “她撒谎了,”他大声说道,“她要我相信她冒了很大的危险,其实她一直知道她弟弟就在外面等着送她回家。”他不禁笑出声来。“啊!这些资产阶级!我倒霉的时候连跟他姐姐在一起也不配,怕叫人看见。我有了银行存款他却亲自把姐姐给我送上门来。”
      他转身正要离开,一个跟他走同一方向的流浪汉从身后走来向他乞讨。
      “我说,先生,给我一个两毛五的角子住店好么?”他说。
      那声音叫马丁转过身子,却随即跟乔握起手来。
      “还记得我们在温泉告别的时候么?”那人说,“那时我就说我们会见面的。这一点我从骨头里都感觉得到。现在我们可不就在这儿遇见了么?”
      “你看去挺不错嘛,”马丁带着欣赏的口气说,“你长胖了。”
      “当然长胖了,”乔满脸欢喜,“我是直到开始了流浪才懂得生活的。我体重增加了三十磅。可在那些日子却瘦得皮包骨头。我倒的确适合于流浪。”
      “可你仍然在找钱住店,”马丁刺他一句,“而今天晚上又很冷。”
      “哈!找钱住店么?”乔一只手插进屁股口袋,抓出一大把角子,“这可比做苦工强多了。”他得意扬扬地说,“你看起来挺阔的,所以我就敲你一家伙。”
      马丁哈哈大笑,认了输。
      “这一把钱倒够你大醉几回的,”他话外有话。
      乔把钱塞进了口袋。
      “我从不大醉,”他宣布,“从不喝醉,虽然我要醉也没有谁会挡我。我和你分手之后只醉过一回,那是意外,空肚子喝了酒。我干活像吉生的时候酒醉得也像畜生,我生活像人的时候喝酒也就像人了——高兴时偶尔来上两杯,绝不多喝。”
      马丁约好明天跟乔见面,就回到旅馆。他在办公室看了看船舶消息。五天后马里泊萨号就去塔希提岛。
      “明天在电话上给我订个豪华舱位,”他告诉服务员,“不要甲板上的,要下面的,迎风一面——在舷,记住,左航。你最好是记下来。”
      一回到房里他就钻进被窝像个孩子似的睡着了。那晚发生的事对他毫无影响。他的心已经死灭,留不下什么印象。他遇见乔时的温暖情绪也非常短暂,他随即因那往日的洗衣工的出现而厌烦,为不得不说话而难受。五天以后他就要到他心爱的南海去了,可那对他也没有了意思。他闭上眼,一睡八个小时,睡得正常,舒坦,没有烦躁,没有翻身,也没有梦。睡眠于他就是忘却。他每天都为醒来感到遗憾。生命使他烦恼了,厌倦了,时光叫他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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