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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虫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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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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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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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十六章

      闹钟响了,马丁惊醒过来。闹声很突然,若换个体质不如他的人怕是连头都会闹痛的。但他虽然睡得很熟,却像猪一样立即警觉起来.脑子也立即清醒了。他很高兴五小时的睡眠已经结束。他仇恨睡眠,一睡着就什么都忘了。而他有太多的事要做,太丰富的生活要过,一分钟也不舍得让睡眠夺去。铃声还没与完,他已连头带耳朵钻进了洗脸盒,叫冷水冲得直激灵;
      但他并没有按正规的日程办事。他已再没有没完成的小说要写。再没有新的小说要构思了。昨晚他熬了夜,现在已是早餐时分。他竭力想读一章费斯克①。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只好合上了书。今天他要开始新的奋斗了,在一段时间之内他都不会再写作了。他感一种离乡背井告别亲人的忧伤,他望了望屋角的稿件。都是为了它们。他要跟槁件告别了——他那些到处不受欢迎的、受到侮辱的可怜的孩子们。他走了这么,检视起来。他东一段西一段地读起他的得意之作,他把明丽的荣誉给以《罐子》②,然后给了《冒险》。前一天才完成的最新作品《欢乐》,因为没有邮资被扔到了角落里,此刻得到了他最由衷的赞美。
      --------
      ①费斯克(John Fiske,1842-1901),美国思想家,斯宾塞思想的普及者。作品有:《宇宙哲学大纲》(1874),《达尔文主义及其他论文》(1879),《从人类起源看人类命运》(1884)等
      ②此处原文的前后不一处:《罐子》(Pot)在前面作《阴谋》(Plot)
      “我不懂得,”他喃喃地悦,“要不然就是编辑们不懂得,他们每个月都要发表许多更糟糕的作品。他们发表的东西全都很糟糕——至少是几乎全部都很糟糕,可他们却司空见惯,不觉得有什么错。”
      早餐后他把打字机装进盒里,送下了奥克兰。
      “我欠了一个月租金、”他告诉店里的店员,“请你告诉经理我要干活去,个把月就回来跟他结账。”
      他坐轮渡到了旧金山,去到一家职业介绍所。“什么活都行,我没有技术,”他告诉那代理人,一个新来的人打岔了他。那人服装有些花哨,某些生性爱漂亮的工人就喜欢那种打扮。代理人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没办法,是么?”那人说,“可我今儿非要找到一个人不可。”
      他转身望着马丁,马丁回望了他一眼,注意到他那浮肿苍白的脸,漂亮,却没精打采。他知道他喝了一个通宵。
      “找工作?”那人问,“能干什么?”
      “辛苦活儿。当水手,打字(不会速记),干牧场活儿,什么活儿都能干,什么苦都能吃。”马丁回答。
      那人点点头。
      “我看不错。我叫道森,乔·道森,想找个洗衣工。”
      “我干不了,”马丁仿佛看见自己在烫女人穿的毛茸茸的白色衣物,觉得滑稽。但看那人却顺眼,便补上一句:“洗衣服我倒会。出海的时候学过。”
      乔·道森显然在思考,过了一会儿。
      “听我说,咱俩合计合计,愿听不?”
      马丁点点头。
      “是个小洗衣店,在北边儿,属雪莉温泉——旅馆,你知道。两人干。一个头儿,一个帮手。我是头儿。你不是给我干活,只是做我的下手,愿意学吗?”
      马丁想了一会儿。前景诱人。干几个月又会有时间学习了。他还可以一边努力干活,一边努力学习。
      “饮食不错,你可以自己有间屋,”乔说。
      那就解决了问题。自己有间屋就可以开夜车没人打扰了。
      “可活儿重得要命,”那人又说。
      马丁抚摸着他鼓突的肩部肌肉示意,“这可是干苦活儿熬出来的。”
      “那咱们就谈谈,”乔用手捂了一会儿脑袋,“天啦!喝得倒痛快,可眼睛都花了。昨天晚上喝了个够——看不见了.看不见了。那边的条件是:两个人一百元,伙食在外。我一直是拿的六十,那个人拿四十。但他是熟手,你是生手,我得要教你,刚开头时还得干许多该你干的活儿,只给你三十,以后涨到四十。我不会亏待你的,到你能干完你那份活儿的时候就给你四十。”
      “我就依你,”马丁宣布,伸出手来,对方握了握。“可以预支一点吗?——买火车票,还有别的。”
      “我的钱花光了,”乔回答,有些伤心。又伸手捂住脑袋。“只剩下一张来回票了。”
      “可我交了膳宿费就破产了。”
      “那就溜呗。”乔出主意。
      “不行,是欠我姐姐的。”
      乔很尴尬,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想了一会,没想出办法。
      “我还有几个酒钱,”他豁出去了,说,“来吧,也许能想出个办法。”
      马丁谢绝了。
      “戒酒了?”
      这回马丁点了点头,乔抱怨起来:“但愿我也能戒掉。”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戒不掉,”他辩解道,“累死累活干了一星期总想喝个痛快。不喝就恨不得割破自己的喉咙,恨不得烧房子。不过我倒高兴你戒掉了。戒掉就别再喝了。”
      马丁知道他跟自己之间有一道很大的鸿沟——那是读书造成的。他要是愿意跨回去倒也容易。他一辈子都在工人阶级环境里生活,对劳动者的同志情谊已是他的第二天性。对方头疼解决不了的交通问题他解决了。他可以利用乔的火车票把箱子带到雪莉温泉,自己骑自行车去。一共是七十英里,①他可以在星期天一天骑到,星期一就上班。那之前他可以回去收拾。他用不着跟谁告别,露丝和她全家都到内华达山的太和湖度慢长的夏天去了。
      --------
      ①七十英里:合二百一十华里。
      星期天晚上他筋疲力尽满身脏污地到达了雪莉温泉。乔兴致勃勃地接待了他。乔用一条湿毛巾捆在疼痛的前额上,已经工作了一整天。
      “我去找你的时候上周的衣服又堆了起来,”他解释,“你的箱子已经送到了。放到你屋里去了。你那鬼东西哪能叫箱子,装的是什么?金砖么?”
      乔坐在床上,马丁打开箱子。箱子原是早餐食品包装箱,希金波坦先生收了他半元钱才给他的。他给它钉上两段绳作把手,从技术上把它改造成了可以在行李车厢上上下下的箱子。乔睁大了眼睛望着他取出几件衬衫和内衣内裤,然后便是书,再取出来还是书。
      “一直到底都是书么?”他问。
      马丁点点头,把书在一张厨房用的桌子上摆好。那桌子原是摆在屋里当盥洗架用的。
      “天呐!”乔冲口而出,便再没作声,他在动脑筋想推断出个解释来。他终于明白了。
      “看来,你对姑娘——不大感兴趣?”他试探着问。
      “不感兴趣,”他回答,“在我迷上书之前也喜欢追女孩子。在那以后就没有时间了。”
      “可在这儿是没有时间的。你只有干活和睡觉的分儿。”
      马丁想到自己一夜只需要五小时睡眠便微微一笑。他那屋子在洗衣间楼上,跟发动机在同一幢楼。发动机又抽水,又发电,又带动洗衣机。住在隔壁房的技师过来跟新手马丁见了面,并帮他安了一盏电灯。安在接出来的电线上,又牵了一根绳,使灯泡可以在桌子和床的上方来回移动。
      第二天早上六点一刻马丁便被叫醒,准备六点三刻吃早饭。洗衣楼有个浴盆,原是给侍役用的,他在里面洗了个冷水浴,叫乔大吃了一惊。
      “天呐,你真棒!”他们在旅馆厨房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吃饭时,乔说。
      跟他们一起吃饭的还有技师、花匠、花匠的下手和两三个马夫。吃饭时大家都匆忙,板着脸,很少谈话。马丁从他们的谈话更意识到自己跟他们现状的距离之远。他们的头脑贫弱得令他丧气,他恨不得赶快离开。因此使他跟他们一样把早餐匆匆塞进肚子,从厨房门走了出去,然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早餐很难吃,软唧唧的。
      那是一个设备齐全的小型蒸汽洗衣房,凡机器可以做的工作都由最新式的机器做。马丁听了一遍解说便去分拣大堆大堆的肮脏衣物,给它们归类。这时乔便开动粉碎机,调制新的液体肥皂。那东西由带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合成,逼得他用浴巾把嘴、鼻子和眼睛都包了起来,包得像个木乃伊。衣服分拣完马丁便帮助他脱水:把衣物倒进一个旋转的容器,以每分钟几千转的速度旋转,利用离心力把水甩掉。然后他又开始在烘干机和脱水机之间忙来忙去,抽空把短袜长袜“抖抖”。下午他们加热了机器,一人送进一人折叠,把长袜短袜用热轧滚筒熨牛。然后便是用熨斗烫内衣内裤,直干到六点。这时乔仍然摇头。没把握能够干完。
      “差远了,”他说,“晚饭后还得干。”
      晚饭后他们在白亮的电灯光下一直干到十点,才把最后一件内衣熨完、折好、放进分发室。那是个炎热的加利福尼亚之夜,有个烧得红红的熨个炉灶在屋里,虽然大开着窗户,屋子仍然是个锅炉。马丁和乔两人脱得只剩下了内衣,光着膀子仍然大汗淋漓,喘不过气来。
      “跟在赤道地区堆码货载一样。”两人上楼时马丁说。
      “你能成,”乔回答,“你很肯干,真像把好手。就这么干下去,只需一个月拿三十块,下个月就可以拿四十块了。可你别说你以前没熨过衣服,我看得出来。”
      “说实话,在今天以前连块破布也没有熨过。”马丁表示反对。
      进了屋子他为自己的疲劳感到意外,忘了他已经连续站着干了十四个小时。他把闹钟定在六点,再倒回来算到一点。他可以一直读书到一点。他蹬掉鞋,让肿胀的脚舒服一点,拿起书在桌边坐下。他打开了费斯克,接着两天前中断的地方读下去。第一段就读得很吃力,回过头来又读。然后他醒了过来,感到僵直的肌肉生疼,从窗口吹进的山风刮得好冷。一看钟,指着两点。他已经睡了四个小时。他脱掉衣服钻进被窝,脑袋一挨枕头便昏睡过去。
      星期二是同样的连续不断的苦工。乔干活的速度赢得了马丁的赞赏。他一个人抵得上十二个魔鬼。他干劲十足,标准很高。在漫长的一天里他每分钟都在为节约时间而奋斗。他集中注意力干活,集中注意力节省时间。他向马丁指出马丁用五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三个动作完成,或是三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两个动作完成。“消灭多余动作,”喝了望着他并照着他做时给他这一套取了个名字。马丁目已是个好工人,又灵巧又麻利,自负的是从不让别人做他那份工作,也从不让别人超过他。结果是他也同样专心致志集中力量干起活来。他那伙伴一给他传授窍门和点子他就急忙学。他“压平”领子和袖口,从夹层之间挤出粉浆,以免在熨烫时产生气泡。他做得很快,受到乔的赞美。
      两人手边总有活干,从不空闲。乔一不等待二不纠缠,一件接一件流水般地干着。他们用一个收拢动作挽起衬衫,让袖口、领子、肩头和胸脯伸出在握成圆形的右手之外,这时左手捞起衬衫下半截,以免沾上粉浆,右手硬往粉浆里一浸——粉浆很烫,绞出粉浆时双手必须不断地往一桶冷水里浸。一共浆了两百件。那大晚11他们又一直干到十点半。为太太小姐们那些带褶皱的、摆阔气的、精美的衣物作“花式浆洗”
      “我宁可在热带干活,也不愿洗衣服。”马丁笑着说。
      “不洗衣服我就没活干了,”乔郑重其事地说,“我除了洗衣服啥都不会。”
      “可你衣服洗得挺好”
      “应该洗得好的。我是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开始干活的,那时才十一岁,把东西抖散,为进热轧滚筒作准备。已干了十八年。别的活儿全没干过。但现在这活儿是我于过的活中最要命的。至少应该多加一个人。我们明天晚上还干活儿。用热轧滚筒总在星期王晚上——熨领子和袖口。”
      马丁上好闹钟,坐到桌边,打开了费斯克。第一段没读完,一行行的事已模糊成了一片,他打起了盹。他走来走去,用拳头野蛮地捶脑袋,仍证服不了沉重的睡意。他把书支在面前,用手指搓着眼皮,可睁着眼睛明旧睡着了、他只好认输,晕晕忽忽脱掉衣服钻进了波窝。他睡了七个小时,睡得很沉,像畜生一样。被闹钟惊醒后还觉得睡意未消。
      “读了很多书么?”乔问他。
      马丁摇头。
      “没关系。今天晚上咱们只开热轧滚筒。星期四六点就下班。你就可以看书了。”
      那天马丁在一个大桶里用手洗毛料衣物,加的是强效肥皂液,用一个连在舂杵上的马车轮毂洗。舂杵固定在头顶的一根弹簧杆上。
      “我的发明,”乔骄傲地说,“比搓衣板和你的手指头强多了,一周至少能省十五分钟,干这种活能省计五分钟就不可小看了。”
      同热轧滚筒熨领子和袖口也是乔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俩在电灯光下下活,他解释道:
      “哪家洗衣房都没这么干过,除了我这儿。要想在星期六下午三点之前干完活儿,我必须用这个办法。但只有找才知道怎么做,差别就在这只。温度要合适,压力要合适,还要压三遍。你看!”他抓起一只袖口举了起来。“用手或压力熨都做不丁这么好。”
      星期四乔气坏了。一大包额外的“花式浆洗”送了过来。
      “我不干了,”他宣布,“受不了这种窝囊气。我要给他扔下走掉。我整周整周像个奴隶一样干活儿,争分夺秒,他们却给我送额外的‘花式浆洗’来。我忙来忙去有什么好处?我们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要当而告诉那荷兰胖子我对他的意见。我不会骂他粗话,合众国式的直来直去我看就够好的了。他居然叫我给他加班干‘花式浆洗’。”
      “我们今天晚上还是干吧,”过了一会儿他说,****了刚才的意见,向命运投降了。
      那天晚上马丁没有读书。他已经一周没看报,令他奇怪的是,也并不想看。他对新闻已不感兴趣。他太疲劳,太厌倦,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尽管他计划着若是星期六下午三点能收工,就骑车到奥克兰去。那是七十英里,星期天下午若是再骑车回来,就根本谈不上休息,然后只得去上下一周的班。坐火车虽轻松些,来回的票钱得要两块五角,而他却一心想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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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十七章

      马丁学会了许多活儿。第一周的一个下午他跟乔“消灭”了那两百件白衬衫。乔使用压力熨今。那东西是个钩在一条钢筋上的熨斗,由钢筋提供压力。他用这东西熨烫了村肩、袖口和领圈,使领圈跟袖口形成直角,再把胸口烫出光泽。他迅速熨完了这几处立即把衬衫扔到他和马丁之间的一个架子上,马丁接过去“补火”——就是说熨烫没有浆过的地方。
      这活儿一小时一小时地高速干下去是非常累人的。旅馆外宽阔的阳台上男男女女穿着凉爽的白衬衫,啜着冰冻的饮料,舒缓着血液循环,可洗衣房里空气却热得要冒泡。巨大的火炉怒吼着,从通红烧到白炽。熨斗在潮湿的垫布上运行,送出一团团的水汽。这些熨斗跟家庭主妇们的熨牛大不相同。能用蘸水的指头测量的一般熨斗乔和马丁用起来都嫌太冷。那种测量法不行。他俩都是把熨斗放近面颊,以某种微妙的心灵反应来测量温度的。马丁对这办法很欣赏,却不明白其中奥妙。烧好的熨斗太热,需要用铁棒钩起送到冷水里浸一浸。这也要求健全的判断。多浸了若干分之一秒也会破坏准确的温度所产生的微妙细腻的作用。马丁为自己所培养出的精确反应感到惊讶——一种自动化的精确,准确无误到机器的标准。
      可是他们没有时间惊讶。马丁的全部意识都用到了工作上。头和手不停地运动着,把他变成了一部智能机器,把他作为人的一切都集中到提供那种智能上去了。他脑子里再也装不下宇宙和宇宙间的重大问题了。他那广阔巨大的心灵走廊全关闭了。他被封锁了起来,像个隐士。他灵魂的回音室狭小得如一座锥形的塔,指挥着他的胳膊和肩肌、十个灵巧的指头、和熨斗,沿着雾气腾腾的道路迅跑,做大刀阔斧的挥动。挥动的次数不多不少,而且恰到好处,决不过火,只沿着无穷无尽的两袖、两腰、后背、后摆急跑,然后把熨烫完的衬衫甩到承接架上,还不让它打皱。而他那匆忙的灵魂在扔出这一件的同时已经在向另一件衬衫伸了过去。他们就像这样一小时一小时地干着,而车间外的整个世界则正让加利福尼亚的太阳晒得发昏——这间温度过高的屋子里可没有人发昏,因为阳台上乘凉的客人需要清洁的衬衫。
      马丁大汗淋漓。他喝子大量的水,可天气太热,他又太累,喝下的水全部透过肌肉从毛孔里惨了出来。在海上,除了极少数特殊消况.他所从事的工作总能给他许多机会独自思考。那时船老板只主宰了他的时间;而在这儿,旅馆老板甚至还主宰了他的思想。在这儿只有折磨神经戕害身体的苦工,没有思想。除了干活儿不可能思考。他已不知道还爱着露丝,露丝甚至已根本不存在。因为他那疲于奔命的灵戏没有时间去回忆她。只有在晚上钻进被窝或是早上去吃早饭时露丝才在他短暂的回忆中确认了自己的地位。
      “这是地狱,是么?”乔有一次说。
      马丁点点头,却也感到一阵温怒。是地狱,自不待言,还用说大。他们俩干活儿时不说话,说话会打乱步伐。这回一说话就乱了。让马丁的熨斗错过了一个动作,多做了两个动作才赶上节拍。
      星期五早上升动了洗衣机。他们每周要洗两次卧室用品:床单、枕头套、床罩、桌布和餐巾。洗完之后又得全力以赴干“花式浆洗”。那是慢工细活,又繁琐又精细。马丁学起来不是那么容易.而且不能冒险,一出错就是大乱子。
      “看见了吧,”乔说,举起一件极薄的胸衣背心,那东西团一团就可以藏在手心里。“一烫坏就得扣掉你二十元工资呢。”
      因此马丁没有烫坏那种东西。他的肌肉虽因此而松弛下来,神经可比任何时候都紧张。他怀着同情听着伙伴的咒骂。那是他在辛辛苦苦浆洗着漂亮衬衫时发出的——那些衬衫妇女们自己不浆洗却偏要穿。“花式浆洗”是马丁的噩梦,也是乔的噩梦。他们挖空心思节省下来的分分秒秒都叫这“花式浆洗”吞食了。他们搞了一整天“花式浆洗”,直到晚上七点才搞完,然后用热轧滚筒熨烫客房用品。晚上十点旅馆客人都睡了,两个洗衣工还在流着汗忙“花式浆洗”呢。忙到半夜一点、两点,直到两点半才下班。
      星期六又是“花式浆洗”和许多零碎活儿,到下午三点,一同的活儿才终于干完。
      “累成这样你不会还要骑七十英中午去奥克兰吧?”乔问。这时两人坐在台阶上庆祝胜利。
      “要去,”马丁回答。
      “去干吗?——看姑娘么?”
      “为省两块五毛钱火车票钱。要到图书馆去续借几本书。”
      “干吗不用快递寄去寄来?寄一趟不过两毛五。”
      马丁考虑着这个建议。
      “明天还是休息一下吧!”乔劝他,“你需要休息。我知道我就需要休息。累得半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确实是满脸倦容。他整个礼拜都不可钱胜,为争分夺秒而奋斗着,从不休息,消灭着耽误.粉碎着障碍。他是一股清泉,流泻出无可抗拒的力量,是一部高功率的活马达,一个干活的魔鬼。可完成了一周的工作之后他却瘫痪了。他筋疲力尽,形容憔悴,那张漂亮的脸松弛了、瘦削了、堆满了倦容。他没精打采地吸着烟,声音异常呆板单调,全身上下那蓬勃的朝气和活力都没有了。他的胜利似乎很可怜。
      “下周还得照样干,”他痛苦地说,“这一切又有什么意思呢?哼,我真恨不得去当个流浪汉。流浪汉不工作不也照样活么?天呐,我真想喝一杯啤酒,可又鼓不起劲下村子里去。你就留下吧!把书用快递寄回去,否则你就是他妈的一个大傻瓜。”
      “可我星期天一整天在这儿干什么呢?”马丁问。
      “休息呀。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疲倦。唉,星期天我可是疲倦得要命,连报都懒得看的。有一回还生了病——伤寒。在医院内呆了两个半月,什么活儿都不干。那可真是美妙!”
      “真是美妙,”过了一分钟他又重复道。
      马丁洗了一个澡,洗完发现乔已经不见了。马丁估计他十有八九是喝酒去了。但要证实还得走半里路下到村里去。那路他觉得似乎太长。他没有穿鞋躺在床上,一时下不定决心。他没有取书读,疲倦得连睡意都感觉不到了。只迷迷糊糊躺着,几乎什么都不想做,直躺到晚饭时候。乔没有回来吃晚饭,马万听花匠说他很可能到酒吧“拆柜台”①去了,便已经明白。晚饭一吃完他立即上了床,一觉睡到了天亮才感到获得了充分的休息。乔仍然没有露面。马丁弄来一张星期天的报纸,在树林里找了个阴凉角落躺下,一上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他没有睡觉,也没有谁干扰他,可报纸没有看完。吃完午饭他又回到那里读报,读着读着又睡着了。
      --------
      ①拆柜台:原文rip the slats off the bar的直译,有喝得酩酊大醉(甚至在那儿胡闹)的意思。
      星期天就像这样过去了。星期一早上他又辛辛苦苦地分捡开了衣物。乔用一根毛巾把脑袋扎得紧紧的,呻吟着,咒骂着,启动洗衣机,扰和着液体肥皂。
      “我就是忍不住,”他解释说,“一到星期六晚上非喝酒不可。”又一周过去了。每天晚上都要在电灯光下苦战,直到里期六下午三点才结束。这时乔又品尝到了他已经凋萎的胜利的滋味。然后又信步走向村里,去寻找忘却。马丁的星期天跟以前一样:躺在树荫里漫无目的地看报,一躺许多个小时,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他虽然对自己反感,却因太累,不去想它。他鄙弃自己,仿佛是卷入了堕落,或是天性卑劣。他身上神圣的一切全给抹掉了。豪情壮志没有了,活力没有了,澎湃的热情感觉不到了。他已经死了,仿佛没有了灵魂,成了个畜生,一个干活的畜生。阳光透过绿叶筛了下来,他看不见它的美;蔚蓝的天穹再也不像往日那样对他悄语,颤栗着展示出秘密,启示他宇宙的辽阔了。生命到了他嘴里只有苦味,沉闷而愚蠢,难以忍受。他内心那视觉的镜子罩上了一道黑色的帷幕。幻想躺进了密不透光的漆黑的病房。他羡慕乔能够在村子里肆无忌惮地“拆柜台”;脑子里能有蛆虫咬啮;能伤感地思考着伤感的问题,却也能情绪高涨;他羡慕他能醉得想人非非,光辉灿烂,忘掉了即将到来的星期一和一整周能累死人的苦役。
      第三周过去,马丁厌恶了自己,也厌恶了生命。失败感令他难堪。现在他已明白过来:编辑们拒绝他的作品是有理由的。他嘲笑自己和自己的幻梦。露丝把他的《海上抒情诗》穿了回来。他无动于衷地读着她的信。露丝尽可能表示了喜欢这些诗,说它们很美。但她不能撒谎,不能对自己粉饰现实。他明白这些诗并不成功。他从露丝的信中每一行缺乏热情的官样文章里看出她并不认可,而她是对的。他重读了这些诗,坚信自己的感觉没有错。美感与神奇感已离开了他。读诗时地发现自己在纳闷:当初落笔时自己心里究竟有什么感受?他那些气势磅确的词句给他怪诞的印象:他的得意之笔其实很鄙陋。一切都荒唐、虚伪、不像话。他若是意志力够坚强,是会把《海上抒情诗》当场烧掉的——发动机房就在下面。但要花那么大力气把稿子送到锅炉里去并不值得。他全部的力气都用到洗别人的衣服上去了,再没有丝毫内力气于自己的事。
      他决定在星期天振作起精神给露丝写封回信。可到星期六下午,等地结束了工作洗完了澡,那寻求忘却的愿望又压倒了他。“我看还是到下面去看看乔怎么样吧,”他这样为自己辩护,却也明白这是在撒谎,可他已没有力气去想它。即使有力气,他也不会思考了,因为他只想忘却。于是他便由着性子慢慢往村子走去。快到酒店时不知不觉加快了步伐。
      “我以为你还在戒酒呢。”乔招呼他说。
      马丁不屑于辩解,开口便叫威卜忌,给自己的杯子斟满之后把酒瓶递给了乔。
      “别整夜整夜地喝,”他粗鲁地说。
      乔捧了酒瓶磨蹭着,马丁不愿意等,一口气喝完了一杯又满斟了一杯。
      “哎,我可以等你,”他凶狠地说,“可你也得快点。”
      乔赶快斟满酒,两人对饮起来。
      “是干活累的吧?”乔问他。
      马丁拒绝讨论这个问题。
      “这儿干的简直是地狱的活儿,我知道,”对方说下去,“但眼看你开了戒我心卫仍不是滋味。来,祝你好运!”
      马丁闷声不想地喝着,咬着牙叫酒,咬着牙请人喝酒,叫得酒吧老板害怕。那老板是个带女人气的乡下小伙子,水汪汪的蓝眼睛,头发从正中分开。
      “像这样逼咱们穷鬼们干活,真不要脸。”乔在说话,“我要是没有喝醉我就会不管它三七二十一把洗衣房给他烧掉。是我喝醉了才救了他们的,我可以告诉你。”
      但是马丁没有答腔。几杯酒下肚他感到脑子里有令他激动的蛆虫在爬。啊!这才像活着!三周以来他第一次呼吸到了生命的气息,他的梦也回来了。幻想从漆黑的病房里出来了,像火焰一样明亮,引诱着他。他那映照出幻想的镜子清澈如银,有如一块旧的铭文大体磨去,又刻上了新的字迹的铜件。奇迹与美手挽手跟他同行,他拥有了一切力量。他想告诉乔,可乔有他自己的幻想。那是个周密的计划,他要当一家大的蒸汽洗衣场的老板,再也不受洗衣房的奴役。
      “告诉你,马,我那洗衣场决不用童工——杀了我我也不干。下午六点以后车间里连鬼也不准有一个。听我说!机器要多,人要多,要在正规的时间服完成任务。因此,马,你来帮我的忙,我让你当监工,管全店,上上下下全管。我的计划是:戒酒,存上两年钱——存好钱就——”
      但是马丁已经走开,让他去对着店老板唠叨,直唠叨到那位人物被叫去拿酒——是两个农民进了门,马丁在请他们喝酒。马丁出手阔绰,请大家都喝:几个农场帮工、一个马夫、旅馆花匠的下手、酒店老板,还有一个像幽灵一样溜进来、像幽灵一样在柜台一头游荡的。偷偷摸摸的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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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十八章

      星期一早晨第一小车衣物送到了洗衣房,乔唉声叹气。
      “我说,”他开始说。
      “别跟我说话,”马丁喝道。
      “对不起,乔,”中午马丁说,两人下了班,正要去吃饭。
      对方眼里涌出了泪水。
      “没有啥,老兄,”他说,“我们是在地狱里,无可奈何。你知道,我好像十分喜欢你呢,我难过正因为这个。我一开头就挺喜欢你的。”
      马丁抓住他的手摇了摇。
      “咱们不干了吧,”乔建议,“丢下活儿当流浪汉去。我没有试过,可那难是最容易不过的,什么事都不用干。我生过一回病,伤寒,住在医院里,美妙极了,我真想再生一回病呢。”
      那一星期过得很慢。旅馆客满,额外的“花式浆洗”不断送来。他们创造了英勇奋战的奇迹。每天晚上都在电灯光下苦干,吃饭狼吞虎咽,甚至在早饭前也加班半小时。马丁再也不洗冷水浴了,每时每刻都在赶、赶、赶。乔是个精明的羊倌,他牧放的是时间。他细心地赶着每时每刻,不让它们跑掉;像守财奴数金币一样反复计算着。他疯狂地计算着,计算得发了疯,成了一部发高烧的机器。还有一部机器也跟他配合。那部机器认为自己以前曾经叫马丁·伊甸,原是个人。
      马丁能思考的时刻已很罕见。他那思维的居室早已关闭,连窗户都打上了木板,而他已沦为那居室的幽灵一样的看守者。他是个幽灵,乔说得对。他们俩都是幽灵,而这里便是只有无穷无尽苦役的好久地狱①,或者,这不过是个梦?有时,当他在雾气腾腾热得冒泡的环境里来回地挥舞着沉重的熨斗,熨烫着衣物时,他真觉得是个梦。一会儿之后,或是一千年之后,是会醒过来的。那时他仍会在他的小屋子里,在他那墨迹斑斑的桌子边,接着昨天停下的地方写小说。或者,连那也是一个梦,醒过来已是换班的时候,他得从颠簸的水手舱铺位上翻下来,爬到热带星空下的甲板上去,去掌舵,让凉爽的贸易风吹透他的肌肤。
      --------
      ①好人地狱(limbo):基督教神学:未受洗的儿童和基督诞生前的好人死后所去的地方,在地狱边缘。
      星期六下午三点,空虚的胜利终于到来。
      “我看我还是下去喝一杯啤酒吧,”乔说,口气古怪、单调,说明到周末他已经累垮了。
      马丁似乎突然惊醒过来。他打开工具箱,给自行车上好油,给链条抹了石墨,调整好轴承,在乔去酒店的中途赶上了他。马丁低身伏在车把上,两腿有节奏地使劲蹬着九十六齿的齿轮,绷紧了脸准备面对七十英里的大道、坡路和灰尘。那天晚上他在奥克兰睡觉,星期天又骑完七十英里回来。星期一的早上他疲倦地开始了新一周的工作,但没有喝酒。
      第五周过去,然后是第六周。这两周里他像个机器一样活着,服着苦役,心里只多余出一点点火星——那是灵魂的一丝微光,是那点光驱使他每周赶完那一百四十英里路。但这不是休息,而像是一部超级机器在干活儿,只帮助扑灭着灵魂的那点激光——那已是往日生活的仅有的残余。第七周周末他不知不觉已跟乔一起走上了去村子的路。在那儿他用酒淹没了生命,直到星期一早上才转世还魂。
      到了周末他又去蹬那一百四十英里。为了消除太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他用了更辛苦的劳动带来的麻木。第三个月末他跟乔第三次下到村里,在那儿他沉入了遗忘,再活了过来。那时他清清楚楚看见他在把自己变成什么样的畜生——不是用酒,而是用干活。酒不是原因,而是结果。酒无可避免地紧随着苦活儿,正如黑夜紧随着白天。威士忌向他耳语的信息是:变作做苦工的畜生不能使他攀登到高处。他点头表示赞同。威士忌很聪明,他泄露有关自己的机密。
      他要了纸和铅笔,还要了酒请每个人喝。别人为他的健康平杯时他靠着柜台潦草地写着。
      “一份电报,乔,”他说,“读吧。”
      乔怀疑他醉醇醇地瞄了瞄电报。那电又似乎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带着责备的神情望着对方,泪水从眼里渗出,沿着面颊流下。
      “你不是要扔掉我吧,马?”他绝望地问。
      马丁点点头,叫了个闲逛的人把电报送到电报房去。
      “等一等,”乔口齿不清地说,“让我想想。”
      他扶着柜台,双腿摇晃,马丁用胳膊搂住地,扶住他,让他想。
      “把它改成送两个洗衣工来好了。”他突然说,“喏,我来改。”
      “你为什么辞职?”马丁问。
      “理由跟你一样。”
      “可我是要去出海呢,而你不能。”
      “不能,”回答是,“可我能当好个流浪汉,能当好的。”
      马丁打量了他一会儿、叫道:
      “上帝呀,我看你做得对!与其当干活的畜生不如当流浪汉。不错,老兄,你能生活的。比以前的生活还要好!”
      “我住过一回医院,”乔纠正他,“生活得很美妙的,伤寒——我告诉过你么?”
      马丁把电报改为两个“洗衣工”时乔接着说:
      “我住院的时候从来不想喝酒,很有趣,是吧?但像奴隶一样干上一周活儿,就非喝不可了。你见过厨房工人醉得一塌糊涂的么?——面包师傅有么?全都是干活儿逼的。非喝上酒不可。来,电报费我付一半。”
      “咱俩掷骰子决定,”马丁提议。
      “来吧,大家都喝,”乔叫道。两人哗哗地摇着骰子,掷在水汪汪的柜台上。
      星期一早上乔盼望得发了狂。他不在乎头疼,也不在乎于活了。那心不在焉的牧羊人望着窗外的阳光和树林,让他时间的羊儿一群一群地逃散了。
      “你看看外边!”他叫道,“那全是我的!全免费!我只要愿意,可以在那些树下睡上一千年。啊,来吧,马,咱俩不干了。再拖下去有什么意思。外面就是不用干活的土地。我有去那儿的票呢——而且不是来回票,他娘的!”
      几分钟以后,在往小车里装脏衣服准备送到洗衣机去时,乔发现了旅馆老板的衬衫。他记得上面的记号,于是怀着突然获得自由的光辉之感,他把那衬衫往地上一扔便踩了上去。
      “你这个荷兰老顽固,我真恨不得你就在你的衬衫里!”他大叫,“就在里头,在我踩着你的地点!挨我一脚!再来一脚!再来一脚!快来扶住我呀!扶住我!”
      马丁哈哈大笑,急忙扶他去工作。星期二晚上新洗衣工到达。后来的几天就在培养他们学习那套例行工作中过去。乔坐在旁边解释他的干活系统,却不再干活了。
      “碰都不想碰一下,”他宣布,“碰都不想碰。他们要是高兴,可以炒我鱿鱼。他一炒我就走。我没有劲干活了。我千恩万谢。我要去搭黄鱼车,要到树下去睡觉。干活吧,奴隶们!没有错,做奴隶流大汗去!做奴隶流大汗去!死了以后也跟我一样腐烂。那跟你生前怎么过活有什么关系?——呃?告诉我——归根到底又有什么关系?”
      星期六两人领了工资来到分手的地点。
      “我若是劝你改变主意跟我一起去流浪,怕是没有用吧?”乔不抱希望地问。
      马丁摇摇头。他站在自行车旁正准备出发。两人握了手,乔往前走了几步,说道:
      “在咱俩死去之前,马,我还会跟你见面的。说真话,我从骨髓里感觉到这一点。再见,马,祝你好运。我真他妈太喜欢你了,你知道。”
      他站在大路正中,一副孤苦伶仃的模样,望着马丁拐了一道弯,消失了。“他的车骑得真快呀,那小伙子,”他结结巴巴地说,“骑得真快。”
      然后他便沿着大路蹒跚走去,来到水塔旁边。那儿有六七个空车皮停在一条支线上,等着北上的货车送来货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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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十九章

      露丝和她的全家都回来了,马丁回到奥克兰之后跟她常常见面。露丝获得了学位,不再读书了。马丁呢,劳动得心力交瘁,也不再写东西了。这就让他俩比以前有了更多的时间见面。两人的关系也迅速亲密起来。
      起初马丁除了休息什么事都不做,睡了很多觉,花了很多时间沉思默想。此外无所事事,像个饱尝了惊人的苦难后逐渐复原的人。他重新觉醒的最初信号是对每天的报纸发生了兴趣,不再淡漠了。然后他开始读书——读轻松的小说和诗歌。过了几天他又如醉如痴地迷上了他久已未读的费斯克。他那不同凡响的体魄和健康产生了新的活力,而他的青春又柔韧和富于弹性了。
      当他宣布打算在充分休息之后再出一次海时,露丝表现了明显的失望。
      “你为什么要出海?”她问。
      “为了钱,”回答是,“我得攒一笔钱,准备下一次向编辑们发起进攻。就我的处境而言,钱是战斗力的泉源——一要有钱,二要有耐心。”
      “既然你缺的只是钱,为什么不在洗衣房里干下去?”
      “因为洗衣房要把我变成牲口。那样的活干得太多是会逼得人去喝酒的。”
      她瞪大了眼望着他,眼里闪动着恐怖。
      “你是说——?”她发着抖。
      要绕开这个问题并不难,但他的自然冲动却是真诚坦率。他想起了从前的决心: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要真诚坦率。
      “不错,”他回答,“就是那么回事。去喝了几回。”
      她不禁一阵颤栗,离他远了些。
      “我所认识的人没有人喝酒的——没有。”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在雪莉温泉旅馆的洗衣房子过活,”他尖刻地笑道,“苦干是好事,所有的牧师都说它使人健全。上天也知道我从没有害怕过苦干。但世界上就有好过了头的事。那儿的洗衣房就是如此。因此我想再出一趟海。我认为那将是我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我回来之后就要打进杂志里去。我有把握。”
      她沉默了。她并不赞成。马丁闷闷不乐地望着她。他明白要她理解他所经历的痛苦是多么枉然。总有一天我会把它全写出来的——《苦干的堕落作用》或是《工人阶级饮酒的心理研究》,诸如此类。
      自从第一次见面之后他俩从没有像那天那么疏远过。他现坦率的自白背后虽带有反抗情绪,却仍使她反感。但令她震惊的倒不是导致反感的原因而是那反感本身。这事向她表明了他对她所具有的强大吸引力。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她对他反倒更亲密了。此外,那也唤起了她的矜悯之情,和一种天真烂漫的理想主义的改造热情。无论对方愿意不愿意,她也要挽救这位跟她距离很远的蒙昧的青年,使他微弃旧我,摆脱早期环境的不幸影响。她认为这一切都出于一种异常高贵的胸怀,却做梦也没有想到那背后和下面会隐藏着爱情的谨填的欲望。
      他俩常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骑车外出,到山里去高声朗诵诗歌。有时他朗诵,有时她朗诵,读的都是使人醉心于高尚事物。催人上进的高雅诗章。她借此间接向他宣扬着克己、牺牲、忍耐、勤奋和刻苦上进之类的原则——在她心里这类抽象的品德都体现在她的父亲和巴特勒先生身上,还有安德路·卡耐基①——那从一个贫穷的少年移民奋斗成为世界性权威的人。
      --------
      ①安德路·卡耐基(Adrew Carnegie,835-1919):美国大实业家、慈善家出生于苏格兰,后移民芙国。
      这一切马丁都欣赏,而且喜欢。他现在更清楚她的思想脉络了。她的灵魂再也不是过去那种无法窥测的奇迹了。他跟她在智力上已经平等。他俩的意见出入并不影响爱情。他爱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炽热了。因为他爱的就是此时的她。就连她那娇弱的身子在他眼里也只增添了妩媚。他读到体弱多病的伊丽莎白·勃朗宁①的故事。她有好多年双脚不曾沾过地面,直到她跟勃朗宁私奔的那一天,因为爱情燃烧竟然顶天立地地站了起来。马丁认为勃朗宁在她身上能做到的他也能在露丝身上做到。可首先她得要爱他,然后别的就好办了。他会给她力量和健康的。他督见了他俩以后多少年的共同生活。以工作、舒适和共同富裕为背景,他看见了自己跟露丝在一起读诗、探讨诗的场景。她偎在一大堆放在地面的靠垫上,向他朗诵着。这便是他俩未来生活的基调。他总看到那幅图画。有时她仅依着他,听他朗诵:他的手接着她的腰;她的头靠着他的肩。有时他们俩又一起沉润于那印刷在书页上的美。而且,她热爱大自然,于是他便以丰富的想像变换着他们俩读诗的场景——有时在峭壁环抱、与世隔绝的山谷之中;有时在高山峻岭之巅的草场上;有时在灰色的沙丘之旁,细浪在脚边如花环般京绕;有时在辽远的热带入山岛上,瀑布飞泻,水雾蒙蒙,宛如片片薄绡,直通到海滨,每一阵风地飘摇吹过都使那雾绡淡荡摇曳。但占据前景的总是他和露丝这对美的主人。他们永远高卧着,朗诵着,共享着,而在大自然这个背景之外还有个朦胧迷离的背景:劳动、成功和金钱。有了这些他们才可以不受世人和他们的全部财产的约束。
      --------
      ①伊丽莎白·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81):英国女诗人,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夫人,自幼体弱,病榻缠绵。与勃朗宁相爱后受到父亲阻挠,却不顾一切,带病逃出,和勃朗宁结了婚。她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1850)表现了病弱的她对丈夫的深沉的爱,被誉为莎士比亚之后的最佳爱情诗。
      “找要提醒我的小姑娘小心呢,”有一天她的妈妈警告她。
      “我懂得你的意思,但那是不可能的。他跟我不——”
      露丝红了脸,是处女的羞红。她还是第一次跟被她看作神圣的母亲讨论这个在生命中同样神圣的问题。
      “——不般配。”她妈妈为她补完了全句。
      露丝点点头。
      “我本来不想谈的。不过他确实不般配。他粗野、剽悍、健壮,太健壮了。没有——”
      她犹豫了,说不下去了。她从不曾跟妈妈谈过这类事。她妈妈又为她把话说完:
      “你想说的是:他从没有过过干干净净的生活。”
      露丝点点头,脸上又泛出羞红。
      “正是这样,”她说,“那不能怪他,但他也太随——”
      “——太随波逐流?”
      “是的,太随波逐流。他叫我害怕。有时他谈起那些事竟那么轻松愉快,好像全不当回事似的,真叫我心惊胆战。那是应该当回事的,是么?”
      这时她们母女俩彼此搂着腰坐着。她住了嘴。妈妈却一言不发,只拍拍她的手,等她说下去。
      “但他却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她说,“他在一定意义上是我的门徒,也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确切地说,还算不上朋友,算是门徒兼朋友吧。而在他叫我害怕的时候他又似乎是我的一只牛头拘,供我养着玩的——学校姐妹会里就有人养牛头狗玩.可他在龇着牙使劲扯链子,想扯断了跑掉呢。”
      她妈妈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我觉得他真像牛头狗一样引起我的兴趣。他还有许多长处。可另一方面他也有不少我不喜欢的东西,你看,我一直在想。他骂粗话抽烟、喝酒、打架(他告诉我的,而且说他喜欢打架)。男人不应有的东西他全有。他并不是我所喜欢的——”她放低了声音,“丈夫人选。而且他又太健壮。我的‘王子’应当是高挑、顾长、黝黑的——一个潇洒的有魅力的‘王子’。不,我没有爱上马丁·伊甸的危险。爱上他只能是我最大的不幸。”
      “不过,我想谈的倒不是这个。”她的母亲闪烁其词地说,“你从他那一面考虑过没有呢?他在各个方面都是那么不如人意,这你知道。可要是他爱上了你,你怎么办?”
      “他已经爱上我了?”她叫道。
      “这倒也是人之常情,”莫尔斯太太轻言细语地说,“认识你的人谁又能不爱上你呢?”
      “奥尔尼可讨厌我呢!”她激动地叫道,“我也讨厌奥尔尼。只要他在场我就产生一种猫的感觉,要想给他难堪。即使我没有那个意思他也会给我难堪的。但跟马丁·伊甸在一起,我却觉得愉快。以前没有人爱过我——我是说像男人那样爱过我,而有人爱——恋爱,却是很甜蜜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好妈妈。发觉自己已是个真正的、十足的女人是很甜蜜的呢。”她把脸理进妈妈的招兜里抽泣起来。“我知道你为我担心。但我是诚实的,我告诉你的都是真实感情。”
      说也奇怪,莫尔斯太太倒是悲喜交集。她的女儿,那个做了大学文学上的大姑娘,不见了,变成了个女人。她的实验成功了。露丝天性中那奇怪的空白填满了,并没有带来危险和不良后果。而工具便是这个粗鲁的水手。他唤起了她女人的感情。
      “他的手发抖呢,”露丝说道,因为害羞仍然把脸埋在妈妈裙兜里。“非常有趣而且滑稽。可我也为他难过。在他的手抖得太凶、眼睛太闪亮的时候,啊,我就教训他,谈他的生活,告诉他他那改正缺点的路子不对。但我知道他崇拜我。他的双手和眼睛不会撒谎。一想到这个,只要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感到获得了我有权获得的东西——我跟别的姑娘和年轻女人一样了。我也知道我过去跟她们不一样,你因此着急,为我怀着隐忧。你以为没有让我知道,其实我早知道了,而且打算——用马丁·伊甸的话说:‘解决它’。”
      那是母女双方神圣的时刻。两人在薄喜的微光里谈着话,眼里噙满泪水。露丝胸无城府,天真烂漫,坦率真诚;母亲满怀同情,洞察人意,平静地解释着,开导着。
      “他比你小四岁①,”她说,“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没有职务,也没有薪水,而且不切实际。既然爱上了你,凭常识地也应该做一点使他有权结婚的事了吧!可他却拿他那些小说到处乱寄,做着孩子气的梦。我担心马丁·伊甸是永远也不会长大成人了。他不会承担起责任,在世界上做一份男子汉的工作,像你父亲和我们所有的朋友一样,比如巴特勒先生。我担心马丁·伊甸永远不会成为能挣钱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秩序的要求却是:有钱才能幸福——啊,不,不一定要像我们家这样阔气,总也要过得舒服像样吧!他——没有提起过?”
      --------
      ①原文如此。应为“小三岁”。可能莫尔斯太太记错了。
      “一个字也没有提过,没有打算过。不过即使他有那意思我也不会让他提的。因为,你看,我并不爱他。”
      “这就叫我高兴了。我不会乐意看到我的女儿,我这样纯洁无假的唯一的女儿,爱上一个像他那样的人的。世界上有的是高尚的男人,纯洁、真诚、男子汉味十足的男人,你有一天是会碰见这样的人,并且爱上他的,他也会爱上你的。你跟他会很幸福,就像你爸爸跟我一样。有件事你必须永远记在心里——”
      “是的,妈妈。”
      莫尔斯太太放低了声音,甜蜜地说:“那就是孩子。”
      “我考虑过孩子的问题,”露丝承认。她想起了过去那些曾叫她难为情的放肆的念头。因为不得不谈起这样的问题,脸上泛出了处女的羞红。
      “孩子的问题更淘汰了伊甸先生,”莫尔斯太太一针见血地说下去。“孩子们必须家世清白。我却担心他的家世并不清白。你爸爸告诉过我水手的生活,因此,你是了解的。”
      露丝捏捏妈妈的手表示理解。她以为自己真了解,其实她的印象模糊、辽远、可怕、难以想像。
      “你知道我无论做什么都是会告诉你的,”露丝说,“不过有时你得问问我,像这回一样。我本来是想告诉你的,可总觉得难以启齿。我知道不应该这样害羞。可你一问我就好开口了。你有时就是该来问问我,给我机会开口,像这回一样的。”
      “唉,妈妈,原来你也是个女人!”两人站了起来,露丝站得笔直,拉住妈妈的双手,在微光里面对着她,意识到跟她之间的一种甜蜜的平等关系,欢喜得哭了起来。“没有这番谈话,我是不会那样看你的。在懂得了自己是个女人之后,我也才懂得了你也是个女人。”
      “我们俩都是女人,”她的母亲拥抱她,亲吻着她说,“我们俩都是女人,”她们俩走出屋子时她重复道。两人互相接着腰,因体会到一种新的伙伴之情而心花怒放。
      “我们的小丫头长大成人了呢。”一小时以后莫尔斯太太得意地告诉她的丈夫。
      “那就是说,”他注视了妻子很久之后才说,“她在恋爱了。”
      “不,只是有人爱上她了,”她含笑回答,“我们的实验成功了,她终于苏醒了过来。”
      “那么,我们就得摆脱那个人了。”莫尔斯先生带着一本正经、公事公办的口气斩钉截铁地说。
      但是他的妻子摇了摇头:“用不着。露丝说他过几天就要出海了。等他回来她早离开这儿了。我们要送她到她姑妈克拉拉家去。她正需要到东部去过上一年,换换气候,换换人,换换思想和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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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章

      创作的欲望又在马丁心里萌动。小说和诗歌从他脑子里蹦出,并自然形成。他把它们草草记下,准备以后写成作品。不过此时他没有写,因为他在度一个短假。他决心把它用于休息和爱情。他两方面都大有进展。他很快又精神焕发,活力洋溢了,而且每天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都让露丝感到了他那旺盛精力的冲击。
      “你得小心,”母亲再次警告露丝,“你跟马丁·伊甸见面太多,我为你担心呢。”
      露丝笑了,她相信自己没有危险。何况再过几天他就要出海去,等他回来她已经到东部做客去了。但马丁旺盛的精力仍然有它的魅力,而他也听说了她准备到东部去探亲的事,感到需要加快进行。他不知道怎样跟露丝这样的女人恋爱。跟与她绝对不同的女人恋爱他有丰富的经验,但那对他却很不利。那些女人知道爱情和生活,也会调情,但露丝却没有经验。她那惊人的天真无邪令他惶恐,把他热情的话语都冻结在嘴唇上,使他不能不相信自己配不上她。还有一点也对他不利。他以前从没有堕入过情网。在他那些趾高气扬的日子里,他喜欢过女人,也曾迷恋过几个,但并不知道怎样跟她们恋爱。那时他只需神气活现满不在乎地吹吹口哨她们就来了。她们只不过是一种消遣,一段插曲,是男子汉把戏的一部分——最多也只是一小部分。可现在他第一次变成了个温柔、羞怯、忐忑不安的追求者。他所爱的人儿是那样天真纯洁,一尘不染。他不知道怎样去爱她,也不知道怎样对她诉说爱情。
      他认识多姿多彩的世界,曾在它于变万化的局面里旋风般前进。在那过程中他学会了一种行为准则,大体是:凡是新花样都让别人先动手。这个办法以前曾使他一千次立于不败之地,也培养了他的观察能力。他懂得怎样观察新东西,等待弱点暴露,再抓住突破口冲进去。那跟打架时伺机进攻是一样的。凭他长期的经验,他只要找到了破绽就能抓住不放,穷追猛打。
      他也这样观察着等待着露丝,想向她表白却又不敢。他生怕吓坏了她,对自己也不放心。其实若是他知道的话,他的这条路倒是恰如其分。爱情是在它明确表达之前就已来到这世界上的,在它的蓓蕾期就摸索出了种种窍门和办法,从此永远不忘。马丁就是以这种古老的原始的方式向露丝求爱的。起初他并不知道,虽然后来明白过来了。他俩之间手的碰触要比他嘴里的任何话语都有力。他旺盛的精力对她想像力的冲击具有着比典籍上的诗歌和千年万代的情侣们的情话更大的诱惑。他能用舌头表达的东西虽能部分地打动她的判断力;他们手与手的短暂接触却能直接打动她的本能。她的判断力跟她一样年轻,而本能却跟她的种族同样古老,甚至更古老。在爱惜年轻时本能也年轻,可它却比传统舆论和一切新生的东西更聪明。因此露丝便没有运用过她的判断力,因为没有必要。对马丁向她的恋爱本能所发起的进攻她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威力。而另一方面,马丁对她的爱恋已经像天日一样明白。她看到了他的爱情表现,也意识到自己的欢乐:那燃烧在他眼里的温柔的光,那颤栗的双手,那太阳晒黑的皮肤下到时准会隐隐泛起的红潮。她甚至进一步怯生生地挑引过他,但是依稀隐约,不但没有引起他的怀疑,甚至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对自己也几乎不曾怀疑过。她的威力的这种种表现宣布了她已是个女人,这使她激动欢喜。她也把抗磨和玩弄他当作快乐,像夏娃一样。
      由于缺乏经验,也由于过分热情,马丁说不出后来。他只能用碰触的方式下意识地笨拙地接近地。他那手的碰触令她感到愉快,甚至美妙。对此马丁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并无反感。并不是说他俩的手除了见面和道别之外也常接触,而是说在摆弄自行车时,在往车上捆扎带上山去的诗集时,在肩并肩玩味着书中的情趣时,他俩的手都有偶然碰到的机会。何况他俩俯身在书页上沉醉于它的美时,她的头发有时也会拂着他的面颊,肩头有时也会碰着他的肩头。有时一种无赖的冲动无端袭来,她还会想去揉乱他的鬈发。这时她便暗自笑了。而他呢,两人读书倦了,也渴望把头放在她的膝头上,闭了眼睛冥想他俩未来的日子。过去他在贝陵公园和帅岑公园野餐也曾多次把头枕在女人膝上,而且总是睡得很香。而那些女人则给他遮太阳,低头看着他,爱他,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大架子,对她们的爱情总不在乎。过去把头枕在姑娘膝头上原是最容易不过的事,可现在他却发现露丝的膝头是无法接近的,难以达到的。其实他的追求之所以有力正在他的沉默。因为沉默她便不致受到惊吓。尽管她天性挑剔,胆怯,却不曾意识到两人的交往会有什么危险.于是便微妙地不自觉地向他靠拢,越靠越近。对这种逐渐的亲近他是感觉到的,很想鼓起勇气,却又畏怯。
      有一天下午他终于鼓起了勇气。他发现她在昏暗的起坐间里头痛得眼睛发花。
      “什么药都不起作用,”她回答他的问题时说,“而且我不能吃头痛粉,霍尔医生不允许。”
      “我认为我能治好你的头痛,不用吃药,”马丁回答,“当然,我没有把握,不过我想试一试。很简单,用按摩。我最初是从日本人那儿学的。你知道他们是个按摩师的民族。然后我又从夏威夷人那儿重新学了一遍,有些变化。他们叫它‘罗米罗米’。凡是药物能治的病它都能治;药物不能治的病有些它也能治。”
      他的手刚碰到她的头她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舒服极了,”她说。
      半小时之后她说话了,问道:“你累不累?”
      这问题只是个形式,答案她分明知道。然后她便一边朦胧思考着他的力量所产生的镇痛作用一边开始昏昏欲睡。生命从他的指尖流出,驱赶着(或者说她似乎觉得驱赶着)疼痛,直到它完全消失。她睡着了,他也悄悄走掉了。
      那天晚上她给他打电话,表示感谢。
      “我一直睡到晚饭才醒,”她说,“你完全治好了我的病,伊甸先生,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呢。”
      他回答时口头虽结巴,心里却暖和,非常高兴。在整个通话时间里他心里涌动着关于勃朗宁和多病的伊丽莎白·巴瑞特的回忆。做过的事还可以再做;为了露丝·莫尔斯地马丁·伊甸能够做而且愿意做。他回到屋里那卷斯宾塞的《社会学》去。那书翻开放在床上,但他没读进去。爱情折磨着他,蹂躏着他的意志。他发现自己违背了自己的决定,坐到了那张有墨水印迹的小桌旁。那天晚上地所写的十四行诗是他此后两个月内写成的五十首爱情组诗的第一百。他写时心里想着《葡萄牙人的爱情十四行诗》①。他的诗是在产生伟大作品的最佳条件下写成的:在生活的紧要关头,在他因甜蜜的疯魔而痛苦之际。
      --------
      ①《葡萄牙人的爱情十四行诗》(Love Sonnets from the Portugese):通常叫《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出版于1850年,参见前注。
      没跟露丝见面时他便写《爱情组诗》,在家读书,或是到公共阅览室去。在那儿跟流行杂志保持更密切的接触,明白它们的政策和内容的性质。他跟露丝一起度过的时光给了他希望,却并无结果。两者都急得他发疯。他治好她的病后的一个星期,诺尔曼建议到梅丽特湖上去用对泛舟。这建议得到亚瑟和奥尔尼的赞同。只有马丁会驾船,他被说服接受了任务。露丝坐在船尾跟他一起。三个小伙子在中舱闲聊,为兄弟会的事大发议论,争吵得不可开交。
      月亮尚未升起。露丝没有踉马丁说话,只凝视着繁星点点的天空,突然感到孤独。她瞥了他一眼。一阵风吹来,船体倾斜了,水花溅上了甲板。马丁一手掌舵一手操纵主帆,让船轻轻地贴风行驶,同时眺望着前方,要找出不远处的北岸,没有意识到露丝在看他。露丝专注地望着他,驰骋着想像,猜测着是什么力量扭曲了他的灵魂,使得像他那样一个精力过人的青年把时间浪费在写小说和写诗上面,而那是注定了只能平庸或失败的。
      她的眼睛沿着他那在星光下依稀可见的结实的喉头往挺立的头部望去。往日的欲望又回来了:她想用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她所厌恶的旺盛的精力吸引了她。她益发感到了孤独。她疲倦了。船身一倾侧,她那样坐着便感到吃力。她想起了他为她治好的头痛,想起了他所能给她的舒服的休息。而他就坐在自己身边,离得很近。那船也似乎要让她向他歪过身子,她有了一种向他偎依过去的冲动,想靠在他那健壮的身子上。那冲动朦胧依稀,似有若无,没等她想清楚已经支配了她,使她向他偎依了过去。是船体在倾倒么?她不知道,一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偎依到了他的身上,获得了舒服轻松的休息,十分美好。也许该怪船吧?可她没打算纠正,只一味轻轻靠在他肩上。他挪了挪身子,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她便靠着,继续靠着。
      这是疯狂,可她不愿去想。她再也不是她自己,而是个女人,像女人一样需要偎靠。虽然偎靠得很轻很轻,她的需要却似乎得到了满足。她再由不疲倦了。马丁没说话,怕一说话那魔法就会消逝。他在爱情上的沉默延长了魔法。他快乐得昏昏沉沉,晕晕忽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这感觉太美妙,只能是高烧时的幻觉。他压制了丢下船舵和风帆去拥抱她的疯狂冲动。直觉告诉他不能那样做。他高兴风帆和船舵占住了他的手,挡住了这个诱惑。但他驾着船贴风行驶的手却懈怠了,不顾脸面地让风从帆边漏了出去,推迟了到达北岸的时间,因为一到了北岸就得回头,两人就得分开。他巧妙地驶着船,老远便放慢了速度,没有引起几位还在争论不休的人的注意。他在心里原谅了过去的最艰苦的航行,因为它给他带来了这奇妙的夜晚,给了他操纵海浪。船只和风的能力,让她在驾船时坐到了他身边,让她那可爱的身子靠到了他肩上。
      初升的月儿的第一缕光线落到了帆上,用它珍珠般的柔辉照亮了小船。露丝从马丁挪开了身子,同时也注意到他也在挪开。原来怕人注意的感觉是共通的。这段插曲默默无言,却秘密而亲切。她挪开了身子,脸烧得通红,但那偎依的作用却震撼了她。她犯了错误,不愿让两个弟弟看见,也不愿让奥尔尼看见。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可是一辈子也不曾做过这样的事。以前她也跟年轻小伙子一起在月下泛过舟,却从没想过这么做。她羞愧得无地自容,为她萌动中的女性要求感到难堪。她偷偷地看了马丁一眼。马丁正忙着改变航向。她是可能怀恨他的,因为他竟使她做出了这样放荡可耻的事。怎么偏偏是他!她母亲也许是对的。他跟她见面太多了。她下定决心不让这样的事再发生,以后要跟他少见面。她还异想天开打算在两人单独会面的时候给他作解释,装作无意的样子撒个谎,说是月亮快出来时她突然感到晕眩,没坐稳身子。可她又回忆起月光快要透出时他们俩互相挪开的事,便明白他会听出那是谎话。
      在随后的匆匆逝去的日子里她已经不再是自己,而成了一个满肚子狐疑的陌生人。看问题执拗,瞧不起自我分析,不肯看向未来,不肯考虑自己,也不管自己在往哪儿漂流。一个令人激动的奇迹使她狂热。她时而害怕,时而沉醉,总是迷惆困惑。但是有一点她却坚信不疑,认为她的安全可以保证,只要不让马丁表白爱情。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她就可以万事大吉。过几天他就出海了。不过就算他表白了也没有问题。不可能有别的,因为她并不爱他。当然,半小时内他会很痛苦,她也会很尴尬,因为那会是她第一次有人求爱。一想到这一点她竟又甜蜜地欢喜起来。她真地成了个女人了,有了男人爱她,向她求婚了。那是对女人的一切天性的诱惑。她生命的机制、她整个的结构都不禁震动、战栗起来。这想法有如被火光吸引的飞蛾在她心里扑腾着。她甚至还设想起马丁求爱的样子,连他要说的话都为他设计好了。她还排练了自己的拒绝。她要用好意把它冲淡,鼓励他做个有志气的男子汉,尤其要戒掉烟——这一点要加以强调。可是不行,决不能让他说出口来,那是她对妈妈的诺言。她满面通红,全身发热,遗憾地驱走了她所设想的场景。她的第一次求婚应当推迟到一个更为吉利的时辰,求婚人也必须更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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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一章

      一个美丽的秋日来临了。暖洋洋世懒洋洋,季节快要变化所带来的平静令人提心吊胆。那是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小阳春日子。太阳的光模糊朦胧,细细的风轻轻吹拂,却吹不醒沉睡的空气。紫红色的薄雾已不是水气,而是用彩色织成的鲛绡,在群山的沟壑里隐约藏匿。旧金山卧在山顶,有如一片模糊的烟霭。其间的海湾发一片融熔的金属的暗淡的光,海湾上的船只有的静静地旋泊,有的随着淡荡的潮水漂流。远处,塔马派斯山在金门旁巍巍矗立,在银色的雾震中依稀可见。西沉的夕阳下的金门是一脉淡金色的水道。再往外,缥缈浩瀚的太平洋升起在天际,驱赶着滚滚云团向大陆袭来,已在声势煊煊地发出寒冬的呼啸的第一道警报。
      夏季马上就会被抹掉,可她却恋恋不肯便走,还在群山里停留,在那里凋零萎谢,把她的丘壑染得越发红紫。现在她正用衰微的力气和过度的欢乐编织着烟霭的尸衣,要怀着不虚此生的平静的满足死去。马丁和露丝正在群山之间他们喜爱的丘陵项上并排坐着,两颗头俯在同一本书上。马丁正朗诵着一个女诗人的十四行诗,那女诗人对勃朗宁的爱是世上的男子绝少得到的。
      但那朗诵早已设精打采。他们周围正在消失的美大迷人。辉煌的一年是个全无怨尤的美丽的荡妇,她正在辉煌地死去。空气里弥漫着回忆中的狂欢与满足。那感觉进入了他们心里,情做而迷茫,削弱者意志,也给道德和理智蒙上一层烟霭,一层紫雾。马丁柔情脉脉,不时有股股热力通过全身。他的头跟她的头十分靠近,在幽灵样的清风吹过,把她的头发拣到他脸上时,他眼前的书页便荡漾起来。
      “我相信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读些什么。”有一次他找不到自己读的地方时,她说。
      他用燃烧的眼睛望着她,快要露出窘相,唇边却冒出了一句反驳的话。
      “我怕是你也不知道吧。刚才的十四行说的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坦然地笑了,“已经忘了。咱们就别读了吧。今天天气真美!”
      “这是我们一段时间之内最后一次上山了呢,”他心情沉重地宣布,“海面上已酝酿着风暴。”
      书本从他手里滑落到地下。两人默默地闲坐着,用怀着幻梦却还看不见的眼睛望着幻梦样的海湾。露丝瞥了一眼他的脖子。她并没有偎依过去,只是被身外的某种力量吸引了去。那力量比地心引力还强,强大得有如命运。要偎过去只有一英寸距离,她全没有想就偎过去了。她的肩头挨着了他的肩头,轻得像蝴蝶点着花朵。对方的反应也同样轻微。她感到他的肩头靠着了自己,一阵震颤穿过她全身。已是她挪开身子的时候了,可她已成了个机器人,她的动作已不受意志支配——她感到一阵疯狂的迷醉,根本没想到控制或是压抑。他的手臂悄悄地伸到了她背后,搂住了她。一阵欢乐折磨着她,她等着。那手缓缓移动起来。她等着,不知等着什么,喘着气,嘴唇干涸,脉搏急跳,一种期待的狂热弥漫了她的血液。搂着她的手往上移动了,把她接了过去,温存地慢慢地搂了过去。她再也不能等待了。她发出一声疲劳的叹息,主动地,痉挛地,全不思考地靠到了他的胸脯上。他立即低下头去,他的嘴唇刚刚靠近,她的嘴唇早已迎了上来。
      这肯定就是爱情,在她获得瞬间的理智时,她想。要不是爱情,就太可耻了。只能是爱情。她爱这个搂着她、吻着她的男人。她扭了扭身子,对他靠得更紧了。过了一会,她突然激动地挣开了他部分的搂抱,伸出胳膊搂住了马丁·伊甸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脖子。爱情和欲望得到了满足,那感觉是那么美妙,她不禁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然后放松了胳膊,半昏迷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两人没有说话,很久没有说话。他两次弯过身子亲她,她两次都用嘴唇羞答答迎接他的嘴唇,而且欢喜地往他怀里钻。她偎依着他,无法挪开。他坐着,用两条手臂半托着她,凝望着海湾那边巨大的城市的模糊形象——虽然看不见。这一回他脑子里只有光和色在脉动,没出现幻想,那光与色跟那天天气一样温暖,跟爱情一样火热。他向她俯过身去,她已在说话了。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低声问。
      “从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在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我爱得发狂,那以后更是越爱越狂,而现在是爱得最狂的时候,亲爱的。我差不多成了个狂人。我快活得脑袋都发晕了。”
      “我很高兴成了个女人了,马丁——亲爱的。”她长叹了一声,说。
      他一次又一次紧紧地拥抱她,然后问道:
      “你呢?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啊,我一直都知道,差不多从开始就知道。”
      “可我却像个编幅一样没看见!”他叫了起来,带着懊恼的调子。“我连做梦也没想到,直到刚才我——亲了你才算明白过来。”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哪开了一点,望着他。“我是说我差不多从开始就知道你在爱我。”
      “可你呢,你爱我吗?”他追问。
      “我是突然发现的。”她说得很慢,眼睛热烘烘的,闪动着,柔情脉脉,颊上升起了淡淡的红晕,经久不散。“我一直都不知道——是刚才你搂着我我才明白过来的。我从没有想过和你结婚,马丁,刚才以前都没想过。你是用什么办法让我爱上你的?”
      “我不知道,”他笑了起来,“办法只是爱吧。因为我太爱你,怕是连石头的心也能融化的,更不用说像你这样活生生的。会呼吸的女人的心了。”
      “这跟我想像中的爱情太不一样了。”她转换了话题。
      “你想像中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呢?”
      “我没想到它会是这样。”说时她望着他的眼睛,但随即低下了眼帘,说道,“你看,我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
      他又想把她接过去,却只是让接着她的手臂微微动了一动——他怕自己大贪婪,这时他却感到她的身子依从了。她再一次倒进了他的怀里,嘴唇紧贴到他的嘴唇上。
      “我家的人会怎么说呢?”在一次停顿时她突然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不知道,若是想知道什么时候都可以问的,很容易。”
      “可要是妈妈不同意怎么办泥?我真害怕告诉她。”
      “我去跟她讲好了,”他自告奋勇说,“我觉得你妈妈不喜欢我,但我可以争取她。能争取到你的人是什么人都能争取到的。即使我们没有争取到——”
      “那怎么办?”
      “那有什么,我们仍然彼此相爱。不过,要争取你妈妈并不难,她太爱你。”
      “我可不愿意伤她的心,”露丝沉吟着说。
      他很想向她保证她妈妈不会那么容易就伤心的,却说道:“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
      “你知道不,马丁,你有时候真叫我害怕。我现在想起你和你的过去都还害怕呢。你一定要对我非常非常好。你要记住我毕竟还是个孩子,从来没有恋爱过。”
      “我也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们俩都是孩子。我们是最幸运的,因为彼此都是初恋。”
      “不可能!”她立即从他怀抱里激动地抽开了身子。“对你是不可能的。你当过水手,而我听说,水手是——是——”
      她犹豫了,没说出来。
      “水手都有个嗜好,在每个港口有个老婆,是么?”他提示道,“你是这个意思么?”
      “是的。”她低声答道。
      “可那并不是爱情,”他专断地说,“我去过许多港口,但在那个晚上第一次遇见你之前我一点也没有恋爱过。我跟你分手之后几乎被抓了起来你知道么?”
      “抓了起来?”
      “真的,警察还以为我喝醉了呢;我那时确实醉了——因为爱上了你。”
      “可你说我们还是孩子,而我说你不可能还是个孩子,我们离题了。”
      “我说了除了你之外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他回答,“你是我的初恋,头一个恋人。”
      “但你做过水手,”她反驳。
      “可那并不能说明我跟你不是初恋。”
      “你有过女人——别的女人——啊!”
      令马丁·伊甸极其意外的是,她忽然泪流满面,大哭起来。他用了许多亲吻和爱抚才叫她平静下去。在劝慰她时他一直想着吉卜林的诗句:“上校的夫人和无论什么贱女,说到底也同是血肉之躯。”①他认为这话不错;虽然他读过的小说曾给过他别的看法。那些小说应对他负责的看法是:上流社会只有靠正式求婚才能缔结婚姻,而在他出身的下层,姑娘和小伙子靠身体的接触而互相拥有是正常的事。但若要说上层社会的高雅人物也用同样的方式彼此追求,他就觉得难以想像了。可是小说错了,眼前就有一个证据。默不作声的接触和爱抚对工人阶级的姑娘有效,对高于工人阶级的姑娘也同样有效。她们毕竟也显血肉之躯,骨子里都是姐妹。他若是没忘记他的斯宾塞的话,对这些早就该知道了。在他拥抱着露丝、安慰着她的时候,便不禁想起上校的夫人和无论什么贱女说到底都很相像的话,感到非常安慰。这让露丝跟他更接近了,她不再高不可攀了。她那亲爱的身子也和任何人的身子一样,和他的身子一样。他们的婚姻再没了障碍。唯一的差异是阶级的差异,而阶级是外在的,可以摆脱.他曾读到一个从奴隶上升为罗马穿红着紫的人物的故事。既然如此,他也可以上升到露丝的地位。在她那纯贞、圣洁、有教养、和仙灵一样美丽的灵魂之下,她作为人的基本方面和丽齐·康诺利以及类似的姑娘并没有两样。她们可能做的事地也可能做。她可能爱,可能恨,说不定还可能歇斯底里;她肯定可能护忌,她现在就在他的怀抱里最后抽泣着,妒忌着呢。
      --------
      ①此句出自吉卜林的诗《夫人》(The Ladies,1896)。
      “而且,我比你大,”她突然说,睁开眼睛望着他,“大三岁。”
      “别闹了,你还是个孩子,要讲经验的话,我比你大四十岁,”他回答。
      事实上,就爱情而论,他们俩都是孩子,在表达爱情上也都幼稚,不成熟,尽管她脑子里塞满了从大学学来的知识,他也有满脑子科学的哲学思想和实实在在的生活经验。
      两人继续坐着,望着辉煌的景色逐渐暗淡,谈着情人们总要絮叨的情话。他们对爱情的奇迹,对把他们俩那样离奇地撮合到一起的命运感到惊奇,而且武断地认为他俩爱情之深沉是任句情侣也赶不上的。他们反反复复不疲倦地倾谈着对彼此的第一个印象,又全无希望他想准确分析彼此的感情,夸说着它的强烈。
      太阳落入了西边地平线上的云阵里,周围的天转成了玫瑰色的一片,连天顶也燃烧着同样的温暖色调。他们四面都是敦瑰色的光,她唱了起来:“再见吧,甜蜜的日子,”那光便泻满了他们全身。她偎在他的怀里,曼声唱着,她的手握在他手里,他俩的心握在彼此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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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二章

      露丝回家时莫尔斯太太不用靠母亲的直觉便看出了挂在她脸上的东西。那羞红不褪的脸已经说明了这个简单的故事,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雄辩地反映了存在她内心的不容置疑的辉煌。
      “出了什么事了?”莫尔斯太太直等到露丝上了床,才问。
      “你知道了?”露丝嘴唇颤抖着问。
      妈妈伸出手搂着她,再用一只手轻轻地抚摩她的头发,作为回答。
      “他没有提出来,”她突然叫道,“我是不愿意发生这种情况的,也决不愿意他提出——但是他并没有提出。”
      “那么,他既然没有提出就不会发生情况了,是么?”
      “可情况仍然发生了。”
      “天啦,孩子,你在唠叨些什么呀?”莫尔斯太太给弄糊涂了,“我始终不明白出了什么事。究竟怎么啦?”
      露丝吃惊地望着妈妈。
      “我以为你知道了呢。我们订婚了,马丁和我。”
      莫尔斯太太带着不愿相信的烦恼,笑了。
      “没有,他没有提出来,”露丝解释说,“他只是爱了我,如此而已。我也跟你一样意外呢。他一个字也没提,只是用胳膊搂住了我,我就——我就身不由己了。他吻了我,我也吻了他。我情不自禁,只能那样。然后我明白了,我爱他。”
      她住了口,等待着妈妈带祝福的吻,但是莫尔斯太太却冷冷地保持沉默。
      “这是个可怕的意外,我知道。”露丝继续说下去,声音越来越低,“也不知道你怎样才能原谅我。但是我情不自禁。在那以前我做梦也没想到会爱上他。你一定要帮我告诉爸爸。”
      “不告诉你爸爸不是更好么?让我见一见马丁吧,让我跟他谈谈,解释一下。他会理解的,会放掉你的。”
      “不!不!”露丝大吃一惊,叫了起来,“我不要他放掉我。我爱他,爱情是非常甜蜜的。我要和他结婚——当然,得要你同意。”
      “我们给你另有安排,亲爱的露丝,你爸爸和我——啊不,不,不予我们没有给你选择好对象,没有做这一类的事。我们的计划不过是让你嫁给跟你在生活中地位相同的人,一个体面的好人,上等人。到你爱他的时候,由你自己选择。”
      “可我已经爱上马丁了!”她痛苦地抗议。
      “我们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你的选择的;但你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不忍心眼看你嫁给这样一个人。他除了粗鲁野蛮不能给你任何东西,而你给他的却是文雅和贤淑。他无论如何也配不上你,也养不起你。我们对于财富并不抱糊涂观念,但生活要舒适却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的女儿至少应该嫁给一个能让她生活得舒适的人,而不是一个不名一文的冒险家、牛仔。水手、走私犯,还有天知道什么。此外,这个人头脑也简单,还缺乏责任感。”
      露丝没有作声,她承认妈妈每句话都说得对。
      “他把时间浪费在写作上,想做的事只有天才和少数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才能偶尔做到。一个要想结婚的人总得作结婚准备吧,可他术去作。我说过,也知道你会同意我的意见:他不负责任。他能够不如此吗?水手们都这样的。他根本不懂得节俭和克制。多少年的胡花乱用给他打上了烙印。当然,这不怪他,但不怪他并没有改变他的本性。还有,你想过这些年来他必然有过的下流生活么?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女儿?婚姻的含意你是知道的。”
      露丝感到不寒而栗,紧紧地偎到她妈妈怀里。
      “我想过。”露丝过了好一会儿才理清了思路。“是可怕。我一想到就恶心。我刚才说了,我爱上了他是个可怕的意外;但是我情不自禁。你能让自己不爱爸爸吗?我也是一样的呀。在我身上,在他身上,都有了某种东西——在今天以前我并不知道——可它一直存在,而且使我爱上了他。我原没有打算爱他的。可你看,我爱上了。”她说完了,带着某种胜利的口气,淡淡的。
      两人谈了很久,也没谈出个结果,最后双方同意作无限期的等待,暂不行动。
      那天晚上稍迟,莫尔斯太太向她的丈夫恰当地承认了她那落了空的打算,然后两人也达到同样的结论。
      “不可能出现别的结局,”莫尔斯先生判断,“这个水手是她眼前接触到的唯一的男性。她早晚会觉醒的。她这回不就觉醒了么.体育!目前这个水手是她唯一能接近的男性,她当然会立即爱上他的,或者说自以为爱上了他的,反正一样。”
      莫尔斯太太自告奋勇采取缓慢的迂回战术对待露丝,避免正面交锋。时间肯定是足够的,因为马丁没有结婚的条件。
      “让她明白她对他的一切要求,”莫尔斯先生提出办法,“她越是了解他,就越会少爱他,我敢打赌。多让她作些对比,注意多邀请些年轻人到家里来。男的,女的,各种各样的男性,聪明的,有成就的,快要有成就的,她本阶级的男性,上等人。她可以拿他们来衡量衡量地。他们可以让他相形见绌的。毕竟那人只是个二十一岁的娃娃,而露丝也还很幼稚,双方都是雏恋①,会渐渐淡忘的。”
      --------
      ①calf love:童年时的恋爱。
      于是这事便搁置了下来。在家庭内部大家都承认露丝和马丁订了婚,但并没有宣布。家里人都认为用不着。而且大家有个默契:婚约期会很长。他们没有要求马丁去工作,也没要他放弃写作。他们不打算让他改正错误,而他也给他们那并不友好的打算帮了忙,鼓了劲,因为他最没有想到的事就是去工作。
      “我做了一件事,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片几天以后他对露丝讲,“我已经决定自己单独住,在姐姐那儿吃住太贵。我在北奥克兰租了一间小屋子,环境和一切都很偏僻,你知道,我已经买了一个煤油炉子烧饭。”
      露丝喜出望外。煤油炉子叫她特别高兴。
      “巴特勒先生就是这样开始的。”她说。
      一听她表扬那位大人物马丁便在心里皱眉头。他接着说:“我给我的稿子全都贴上了邮票,又送它们到编辑先生们那儿去了。我今天就搬进去,明天就开始工作。”
      “你有工作了!”她叫了起来。她很惊讶,全身都流露出欢乐,更紧地偎着他,捏着他的手笑着。“可你丝毫也没向我透露呢!什么工作?”
      他摇摇头。
      “我是说我要开始写作了。”她的脸色阴沉下来,他急忙说下去,“不要误会,这一回我可不写那些闪光的东西了。这是个冷静的、平淡无奇的、现实的打算。总比再去出海好些。我要多赚些钱,赚的钱要比一个没有技术的人在奥克兰所能得到的任何工作的收入都多。
      “你看,我才度过的这个假期让我看出了方向。我没有拼命干活儿,也没有写作,至少没有为发表面写作。我一共做了两件事,爱你和思考问题。我读过一些东西,但那也只是我思考的问题的一部分,而我主要读的还是杂志。我对我自己、对世界。对我在世界上的地位。对我能争取得到的机会(要能配得上你的地位的机会)都勾了个轮廓。而且,我一直在读斯宾塞的《文体原理》,发现了我的许多毛病——确切地说是我写作上的毛病,也是大部分杂志每个月发表的作品的毛病。
      “这一切的结果——我的思考、阅读和恋爱的结果——便是搬到街去。我要把大部头放一放,我要写下锅之作①:笑话呀,短评呀,特写呀,俏皮诗呀,交际诗呀,乱七八糟的东西,需求量似乎很大的。还有报刊供稿社,报刊短篇小说供稿社,星期日增刊供稿社。我可以写下去,使劲写他们要的东西,挣的钱抵得上一份优厚的薪水。有的自由撰稿人,你知道,一个月能赚到四五百块呢。我并不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可我要赚一份好生活,能有很多时间归自己,那是什河工作所不能给我的。
      --------
      ①hack-work:指迎令大众趣味的通俗作品。
      “然后我就有时间读书,做真正的工作了。苦苦投稿的同时我要试着写我的杰作,为写杰作读书,作准备。回顾我所走过的路之漫长,我感到惊讶。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我除了一点点可怜的经验设有什么可写,而那些经验我又并不懂得,也不喜欢。我还没有思想,我真地没有思考过,连用来思考的话也不会说。我的经验只是许许多多没有意义的画面。但是在我开始增加知识、加大词汇量的时候,我便能从我的经验里看出更多的东西,不光是画面了。我保留了这些画面,找到了它们的诠释。那就是我开始写出好作品的时候。那时我写了《冒险》、《罐子》、《生命之酒》、《扰攘的街道》、《爱情组诗》和《海上抒情诗》。我还要写那样的作品,还要写得更好,但要利用闲暇去写。现在我得脚踏实地。首先得写下锅之作,赚钱,然后才谈得上杰作。为了给你看看,我昨天晚上给滑稽周刊写了半打笑话;然后正要睡觉,忽然心血来潮想试试‘小三重奏’①,一种俏皮诗,不到一个小时写了四首。每首能赚一块钱,上床之前信手拈来就能到手四大枚呢。
      --------
      ①小三重奏:一种诗体,源于法国,共八行,两个韵脚,韵式为:abaaabab。法国的拉方汀和英国的罗伯特·布里吉斯写的较为有名。
      “当然,这东西没什么价值,无聊的苦凑合而已;但总比为了每月六十元去记帐,没完没了地算那些没有意思的帐目,直算到呜呼哀哉要有意思些,要好过些。还有,写下锅之作也让我跟文学作品保持接触,给我时间试写更大的作品。”
      “可是这些更大的作品,这些杰作,有什么好处?”露丝问,“你又卖不掉它们。”
      “啊,我能卖掉的,”他刚开口便被她打断了。
      “你刚才说的那些作品,还有你自认为不错的那些作品——你一个也没有卖掉。我们不能靠卖不掉的杰作结婚的。”
      “那我们就靠卖得掉的‘小三重奏’结婚吧,”他坚决地说,伸手搂住了她的腰,把一个很不情愿的情人搂了过去。
      “听听这个,”他故作高兴地说,“这谈不上艺术,但能值一块钱。
      “我已出门去
      他才进门来,
      并不为别的,
      借钱应应急。
      他刚空手去,
      我又空手来,
      我回到家里,
      他早已拜拜。”①
      --------
      ①此诗原文仅七行,似遗漏一行。译文加了个第七行,形成abaaabab韵式。
      他给这绕口令设置了活泼有趣的旋律,可他念完时脸上却活泼不起来。露丝设有给他丝毫笑脸,只一本正经懊恼地望着他。
      “这东西也许值一块钱,”她说,“可那是一块小丑的钱,赏给小花脸的钱。你不觉得么,马丁,这整个儿是堕落。我希望我爱和尊重的人能够比一个写点笑话和打油诗的人高明呢。”
      “你希望他像——比如巴特勒先生么?”他提示。
      “我知道你不喜欢巴特勒光生。”她开始了。
      “巴特勒先生没有错,”他打断了她的话,“我不佩服的是他那消化不良。不过我也可以辩解,我实在看不出写点笑话和俏皮诗跟玩打字机、当记录、管一大堆帐本有什么不同。都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你的理论是让我从管帐本开始,发展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或企业家。我的路却是从写下锅之作开始,发展成为一个有水平的作家。”
      “有区别,”她坚持。
      “什么区别?”
      “还用说么,你那些优秀作品,自以为挺不错的作品,卖不掉。你卖过,——这你知道,——编辑们不要。”
      “请给我时间,亲爱的,”他恳求道,“写下锅之作只是权宜之计,我并不把它当回事。给我两年时间,我会成功的,编辑们会喜欢买我的好稿子的。我明白我自己的话的意思,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知道自己的能耐。现在我懂得什么叫文学了;我知道一大批小人物稀里哗啦搞出来的那些平庸玩意儿;而且相信两年之后我就会走上成功之路。至于搞企业么,我是决不会成功的。我对它缺乏感情,总觉得它枯燥、愚蠢、惟利是图、诡计多端,怎么也适应不了。我最多能做个店员。靠店员邵几个破钱你跟我怎么能快活呢。我要把世界上一切东西中最好的给你,若是我不要,那它就不是最好的。我能办到的,这一切都能办到。一个成功的作家的收入会把巴特勒先生比得灰头土脑的。一本‘畅销书’总能赚到五至十万块——有时多一点有时少一点;总归不离这个数目。”
      她一直没说话;显然很失望。
      “怎么样?”他问。
      “我有过别的希望和打算。我认为,而且一直认为,你最好还是学速记——你已经会打字了——然后到爸爸的办公室去工作。你有一副优秀的头脑,我满怀信心你能做一个成功的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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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三章

      虽然露丝对马丁当作家的本领缺乏信心,她在马丁眼中却并无变化,也没有被他小看。在他所度过的短短假期里,马丁花了许多时间作自我分析,对自己了解了许多。他发现自己爱美甚于爱名,而他急于成名又主要是为了露丝——因此他有强烈的成名欲,希望自己在世人眼中了不起,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像模像样”。其目的是为了让他深爱的女人引为自豪,相信他很有出息。
      说到他自己,他对美怀着满腔热情。只要能够为美服务对他已是足够的报偿。而他爱露丝又甚于爱美。他认为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引起他心里这场革命的正是爱情。是爱情把他从一个粗鲁的水手变成了一个学生,一个艺术家。因此,在他眼里爱情比学问和艺术都伟大,是三者中最伟大的。他已经发现他的脑子比露丝想得更多,正如比她的弟弟和爸爸想得更多一样。尽管她具有大学教育的一切优势,尽管他面对的是她的学士学位,他的智慧的力量依然能使她相形见细。他这一年左右的自学和装备让他深刻地了解了世界、艺术和人生,而那是她万万办不到的。
      这一切他都明白。但那并不影响他对露丝的爱,也不影响露丝对他的爱。爱情太美好,太高贵,他又是太忠诚的情人,他不能用批评指责来玷污它。爱清跟露丝对艺术、对正确行为、对法国革命、或是对选举权平等的不同看法能有什么关系?那都是思维的过程,可爱情是高于理智的,驾凌于理智以上。他不能小看了爱情。他崇拜爱情。爱情高卧在峡谷地区以外的山峰之巅,是存在的升华,是生活的极顶,是很少降临人世的。由于他所喜爱的科学哲学家流派,他懂得了爱情的生物学意义;但是通过同样的细致的科学推理他达到了一个结论:人类的生理结构在爱情中达到了最高目标。爱情不容怀疑,只能被接受为生命的最高回报。因此他认为情人是一切生灵中最幸福的人,一想起“颠倒膜拜的恋人”高于世间一切,高于财富和判断,高于舆论和赞美,高于生命本身,高于“一吻便死去”,他便非常快活。
      许多这类道理马丁早就明白了,有些道理他后来也明白了。这时他干起了工作,过着斯巴达式的苦行生活,除了去看露丝从不消遣。他从一个葡萄牙女房东租来一个小房间,每月安科两块五毛。房东叫玛利亚·西尔伐,是个利落的寡妇,吃苦耐劳,脾气却精,拉扯着一大群娃娃,不时用一加仑淡薄的酸酒醉却她的疲劳和忧伤——那酒是她花五毛钱从街角的杂货店兼沙龙买来的。马丁起初报讨厌她那肮脏的舌头,后来见到她的勇敢奋斗便不禁生了几分敬意。那小屋只有四间房——除去马丁那间,只有三间。一间是客厅,铺了张彩色地毯,带了几分喜气;却挂了一份讣告和已死去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的遗像,又带了几分忧伤。这间房严格规定只接待客人,百叶窗总是关着,除非有大事,是她那群光脚丫的小宝贝决不许擅入的基地。她在厨房因做饭,一家人在那儿吃饭,除了星期天她也在那里洗衣服,浆在服,熨衣服,因为她的收入主要得靠替她较为兴旺的邻居浆洗衣服。剩f的那间屋就是寝室,跟马丁那间一般大小,她和她那七个孩子都挤在里面睡觉。马丁对她们怎么能挤得下去永远觉得神秘。在薄薄的板壁那边地每天晚上都听见每一个细节:上床、叫喊、争吵、温和的细语和小鸟一样的睡意朦胧的啁啾。玛利亚的另一笔收入来自她的母牛,一共两只,她每人早晚都要从它们身上挤奶。那两条牛是靠偷吃空地和公用道路两边的青草活命的。通常由她一两个衣衫褴楼的娃娃看着,他们总警惕地守望着,主要是担心畜栏管事①出现。
      --------
      ①畜栏管事:专管牲口走失和闯入公家畜栏的人。
      马丁就在他这间小房组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做家务。屋子仅有一扇窗户面对着小小的门廊,窗前是一张厨房里用的桌子,权且充作书桌、图书馆和打字机台。靠后墙的床占据了屋子全部空间的三分之二。桌子一旁是一个花哨的柜子,原是做来赚钱不为实用的。上面的装饰板每天都在脱落。这柜子在屋角,在桌子的另一面,在另一个角落望是厨房——煤油炉放在一个布匹箱上。布匹箱里是婉盏和炊事用品。墙上有个放食物的架子,地面上放一桶水。屋里没有龙头,马丁得到厨房的水槽去取水。在屋里蒸汽很多的日子,从桌上装饰板脱落的碎片便获得特大丰收。他的自行车用辘轳挂在床顶的天花板下。最初他试过把它放在地下室里,可是西尔伐家的娃娃们却把轴承弄松,把轮胎扎破,把他赶了出去。然后他试了试前门那小小的门廊,那兀一场咆哮的东南风又把轮子浸泡了一夜。最后他只好撤退到自己的房里,把它挂到了空中。
      一个小橱里放着他的衣服和搜集来的书籍——桌上桌下都放不下了。他在读书时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笔记记得太多,若不是在屋里牵了几根洗衣绳把它们全挂了起来,在这有限的空间里他就会容身不下了。即使如此,屋里也太挤,“航行”起来太困难。不关柜橱门就打不开房门,反过来也一样。他无法从任何地方直线穿过屋子。从门口到床头得拐来拐去,很难在黑暗里通过而不碰到东西。在解决了门和门的矛盾之后,他得住右急转,绕开“厨房”。然后又得左拐以免碰上床脚。要是拐得过了分又会撞上桌子脚。等他匆匆一歪一蹶,不再拐弯,便得沿着“运河”再往右弯,“运河”的此岸是床,彼岸是桌子。若是屋里唯一的椅子放在了桌前平常的地点,“运河”航行就会受阻。椅子在不用的时候只好躺在床上,虽然做饭时他有时也坐椅子,一边让水开着一边读书;甚至炸着牛排也能巧妙地读上一两段。构成厨房的那个角落很小,需要什么东西他坐着也能伸手拿到。实际上,坐着做饭反倒方便;要是站着,倒常常会自己挡了自己的路。
      他不但有一个无懈可击的胃,什么东西都能消化,而且知道各种既营养又便宜的食物。豌豆汤是他菜谱上的常见莱,还有土豆和蚕豆。蚕豆做成墨西哥口味,大大的,黄褐色。他桌上每天至少有一顿米饭,做法跟美国主妇大不相同,她们也永远学不会。干果要比鲜果便宜,他通常都有一罐,做得好好的,可以随时取用,用它代替黄油涂面包。有时他还买圈牛后腿肉,或是炖汤的骨头给饭桌增添光彩。他每天喝两次咖啡,不加奶油或牛奶,晚上喝代用品茶。咖啡和茶都沏得很美妙。
      他需要节省。他的假期差不多花光了在洗衣房挣来的钱。而他距离他的“市场”又很远,他的那些下锅之作希望得到的最早的回音也需要几个礼拜。除了跟露丝见面和去看他姐姐格特露的时间之外,他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每天至少要完成平常人三天的工作。他只睡短短的五个小时。只有他那种结实得像钢铁一样的人才能有他那种耐力。他每天连续苦读十九个小时,天天如此。他一分一秒也不浪费。镜子上贴着几张发音和定义的单子,刮胡子、穿衣服。或是梳头时都可以默记。煤油炉上方的墙上也钉有类似的单子,做饭或洗碗时一样可以记。不断有新的单子替换旧的。读书时碰见的生词或是不全熟的词都立即记下,积累到一定的数目,就用打字机打出来钉在墙上或贴在镜子上。他甚至把单子塞在口袋里,上街时也抽空复习,在肉店杂货店等着买东西时也复习。
      这还不够,他在读成功作家的作品时,总记下他们的每一个成默,分析出他们成功的窍门——叙述的窍门,表达的窍门,风格的窍门,他们的观点,对比手法和警句。把这一切列成单于,加以研究。他并不亦步亦趋,只追求其中的原理。他把有效的、动人的独特格调剂成年干,再把来自诸多作家的独特格调进行归纳,找出一般原则。像这样武装起来之后,他再去寻求自己的独特格调,要与众不同,要新颖出奇,再对它恰当地给以权衡、估量和评价。他也用同样的方法去搜集富有表现力的词语,从生动活泼的语言中出现的词语,能像酸那样咬人。像山那样烧火的词语,或是能在平常语言的荒漠中融融发光、醇厚甘美的词语。他总是寻求着躲在背后和底奥中的原则。他要求知道的是究竟怎么做,以求自己也能做。他不满足于美的漂亮外表。他在他那拥挤的小卧室兼实验室里解剖了美。那屋里炊事的气味跟屋外西尔伐家族疯人院式的吵闹交替出现。在解剖和懂得了美的结构之后,他距离能够创造美自身就近百一步。
      只有懂了他才能做,那是他的天性。他不能在黑暗经盲目工作,不知道自己要创造什么,不能碰运气,不能相信自己人才的幸运之星能创造出可取的美好的东西。他对偶然的效果没有耐心。他要求知道原因和做法。他的天才是审慎的创造天才。在他汗始一篇小说或一首诗歌之前,那东西已经活跃在他脑子里。他看得见结尾,心里也明白通向结尾的路。否则那努力就注定了要白费。另一方面他又欣赏轻松自如地出现在他脑子里的字词句的偶然效果。这种效果以后能经得起美和力的种种考验,能产生无法描述的巨大的联想情趣。他可这种现象俯首低头,惊讶莫名。他知道那是任何人所无法有意追求到的。而且无论他为了寻求美的底蕴和使美得以实现的原理曾对美作过多少解剖分析,他也一向明白美的底奥是神秘的,他无法参透,也没有人曾经参透过。通过斯宾塞他懂得人不可能获得对于任何东西的终极知识,美的奥秘并不比生命的奥秘更容易参透——不,更难——美的素质限生命的素质是互相纠结的,他自己也不过是那无法理解的素质的一个部分,是由阳光、星尘和奇迹纠结成的。
      事实上他正是在心里充满这种思想时写出了他那篇叫做《星尘》的论文的。在《星尘》里他批评的不是批评的原理而是主要的批评家。这论文精彩、深刻、富于哲理,妙语解颐,能令人哑然失笑。可它没出去历然立即被各家杂志拒绝了。不过在他把这事忘掉之后,又心平气和地前进了。他已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一个问题经过反复思考,逐渐成熟,他便用打字机把它匆匆记下来,并不把没有发表当成多大回事。用打字机写出只是长期心灵活动的结束行为,是对分散的思路的归纳,是对压在心上的种种材料的总结,是一种故意的努力,以便解放心灵,接受新的材料,研究新的问题。那在一定程度上跟普通男女在受到真正的、或是想当然的委屈时候的习惯差不多,他们总要不时地打破长期的沉默,大发牢骚,“畅所欲言”,直到吐尽了苦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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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四章

      几个礼拜过去,马丁的钱用完了。出版社的支票服以前一样杏无音信。他的重要作品全都退回来又送走了。他的“下锅之作”遭遇也并不更妙。小厨房里再也没有种类繁多的食品,他已经山穷水尽,只剩下半袋米和几磅杏子干了。他的菜谱一连五天都是三餐大米加杏子干。然后他开始了赊账。他一向付现金的葡萄牙杂货店老板在他积欠达到三块八毛五的巨额之后就拒绝赊欠了。
      “因为,你看,”杂货店老板说,“你找不到工作,这钱就得我亏。”
      马丁无话可说。他没法解释。把东西赊给一个身强力壮却懒得上班的工人阶级小伙子不符合正常的生意原则。
      “你找到工作我就给你吃的,”杂货店老板问他保证,“没有工作没有吃的,这是生意经。”接着,为了表现此举全是生意上的远见,而非偏见,他说:“我请你喝一杯吧——咱俩还是朋友。”
      马丁轻轻松松喝了酒,表示跟老板还是朋友;然后便上了床,没吃晚饭。
      马丁买菜的水果铺是个美国人开的。那人做生意原则性较差,直到马丁的积欠达到五块才停止了赊欠。面包店老板到两块便不赊了,屠户是四块时拒赊的。马丁把大债加起来,发现他在这世界上总共欠了十四元八毛五分。他的打字机租期也满了,但他估计能欠上两个月债。那又是八元。到时候他怕就会弄得赊欠无门了。
      从水果店买到的最后的东西是一袋上豆。他就整个礼拜每日三餐净吃土豆——只有土豆,再也没有别的。偶然在露丝家吃顿饭能帮助他保持体力。虽然他见了满桌子的食物便饥肠辘辘,很难控制住自己不再吃下去。他也多次趁吃饭时到姐姐家去,在那儿放开胆子大吃一顿——比在莫尔斯家胆大多了,虽然心里暗自惭愧。
      他一天天工作着,邮递员一天天给他送来退稿。他没有钱买邮票了,稿子只好在桌了堆积成了一大堆。有一天地已经是四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到露丝家去吃已没有希望,因为露丝已到圣拉非尔做客去了。要去两个礼拜。他也不能到姐姐家去,因为太不好意思。最倒霉的是,邮递员下午又给他送回了五份退稿。结果马丁穿了外套去了奥克兰,回来时外套没有了,口袋里叮叮当当多了五块钱。他给每位老板还了一块钱债,又在厨房里煎起了洋葱牛排,煮起了咖啡,还熬了一大罐梅子干。吃完饭他又在他那饭桌兼书桌旁坐了下来,午夜前写完了一篇散文,叫做《高利贷的尊严》,文章用打字机打完之后只好扔到桌下,因为五块钱已经花光,没钱买邮票了。
      然后他当掉了手表,接着是自行车,给所有的稿子都贴上邮票,寄了出去,这又减少了所能到手的伙食费。他对写下锅之作感到失望,没有人愿买。他把它踉在报纸、周刊、廉价杂志上找到的东西比较,认为他的作品要比其中中等的作品好,好得多,可就是卖不掉。然后地发现许多报纸都大量出一种叫做“流行版”的东西。他弄到了提供这种稿子的协会的地址,可他送去的东西仍然被退了回来。退稿附有一张印好的条子,说他们全部所需稿件都由自己提供。他在一家大型少年期刊上发现了一整栏一整栏的奇闻轶事,认为是个机会。可他的短文仍然被退了回来。虽然他一再努力往外寄,总是没有用。后来到了他已经不在乎的时候,他才明白,那些副编辑和助理编辑为了增加收入自己就提供那种稿子。滑稽周刊也寄回了他的笑话和俏皮诗。他为大杂志写的轻松社交诗也没有找到出路。然后是报纸上的小小说。他知道自己能写出的小小说要比已经发表的好得多。他设法找到了两家报纸的供稿社地址,送去了一。连串小小说。一共二十篇,却一篇也没有卖掉。他这才不再写了。然而,他仍然每天看见小小说在日报和周刊上发表,成批成批的,没有一篇比得上他。他在绝望之余得到结论,他完全缺乏判断力,只是叫自己的作品催眠了。他看来是个自我陶醉的自封的作家。
      没点火气的编辑机器照常油滑运转。他把回程邮票限稿件一起装好送进邮筒,三周到一个月之后邮递员便踏上台阶,把稿件送还给他。看来那一头肯定只有齿轮、螺丝钉和注油杯——一部由机器人操纵的聪明的机器,不存在有热度的活人。他非常失望,曾多次怀疑是否有编辑存在。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一点点说明编辑存在的迹象。由于他的作品全都没提意见就被退了回来,若说编辑不过是由办公室的听差、排字工和印刷工所捏造出来并加以渲染的神话,也未尝没有道理。
      跟露丝一起时是他仅有的欢乐时刻,而在那时双方又未必都快活。他永远感到痛苦:一种不安咬啮着他,比没有获得她的爱情时还要叫他不放心。因为他现在虽然获得了她的爱情,却跟仔何时候一样距离获得她还很远。他曾提出过以两年为期;可时光飞逝着,他却一事无成。何况他还一直意识到她不赞成他的做法——她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却已分敲侧击让他明白了,跟直截了当告诉了他并无两样。她虽然没有怨言,却也没有赞成。性格不那么温和的女人也许会抱怨,她却只是失望,她失望了,她自告奋勇要想改造的这个人现在不接受改造了。她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他这块泥土具有弹性,而且越变越顽强,拒绝按照她爸爸或是巴特勒先生的形象受到塑造。
      她看不见他的伟大和坚强,更糟糕的是,误解了他。其实造成这个人的原料弹性是很大的,凡是人类能生存的鸽子笼里他都能生存,可她却认为他顽固,因为她无法把他塑造得能在她的那个鸽子笼果生存,而那是她所知道的唯一鸽子笼。她无法随着他的思想飞翔。他的思想一超出她的范围,她就断定地反常——从来没有人的思想超出过她的范围。她一向能跟上她爸爸、妈妈、弟弟和奥尔尼的思想。因此只要她跟不上马丁,便相信问题出在马丁身上。这是一个古老的悲剧:目光短浅者偏要充当胸襟辽阔者的导师。
      “你是拜倒在现存秩序的神坛下了。”有一次两人讨论普拉卜斯和万德瓦特时,他告诉她,“我承认他们是出人头他的权威,他们的话受到引用——是美国两个最前列的文学批评家。美国的每一个教师都仰望万德瓦特,把他看做批评界的领袖。可是我读了他的东西,却认为那似乎是心灵空虚者的淋漓尽致的。准确不过的自白。你看,在台勒特·贝格斯①的笔下,万德瓦特就不过是个傻乎乎的老冬烘。普拉卜斯也不比他高明。比如他的《铁杉苔》就写得很美,一个逗号都没用错,调子也很崇高,啊,崇高之至。他是美国收入最高的评论家。不过,非常遗憾!他根本不是批评家。英国的批评就要好得多。
      --------
      ①吉勒特·贝格斯(Gilette F.Burgess,1866-1951)美国六月文学社的领导人,杂志《云雀》的主编。作品有小说、诗歌和绘画。其中有《你是老冬烘么?》和描写旧金山的乡土小说《心线》。
      “问题在于,他们唱的是大众的调子,而且唱得那么美,那么道貌岸然,那么心安理得。他们的观点令我想起英国人过的星期天。他们说的是大家说的话。他们是你们的英语教授的后台,你们的英语教授也是他们的后台。他们脑袋里就没有丝毫的独特见解。他们只知道现存秩序——实际上他们就是现存秩序。他们心灵孱弱,现存秩序在他们身上打上烙印就像啤酒厂在啤酒瓶上贴上标签一样容易。而他们的作用就是抓住上大学的青年,把一切偶然出现的闪光的独创意识从他们脑子里赶出去,给他们贴上现存秩序的标签。”
      “我认为,”她回答,“在我站在现存秩序一边时,我比你更接近真理,你真像个南太平洋海岛上大发雷霆的偶像破坏者呢。”
      “破坏偶像的是教会,”他大笑,“遗憾的是,所有的教会人员都跑到异教徒那儿去了,家里反而没有人来破坏万德瓦特先生和普拉卜斯先生这两尊古老的偶像。”
      “还有大学教授的偶像,”她给他加上。
      他使劲摇头:“不,教理科的教授还得要。他们是真正的伟大。但是英语教授的脑袋十分之九都该破一破——是些心眼小得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小鹦鹉。”
      这话对教授们确实刻薄,在露丝看来更是亵读。她忍不住要用那些教授来衡量马丁。教授们一个个文质彬彬,语调控馆,衣着整洁称身,谈吐文明风雅。而马丁呢,是个几乎难以描述的年轻人,而她却不知怎么爱上了他。他的衣着从来就不称身,一身暴突的肌肉说明做过沉重的苦役。一说话就冲动,不是平静地叙述而是咒骂,不是冷静地自律而是激动地放言高论。教授们至少薪水丰厚,是君子——是的,她得强迫自己面对这一事实;而他却一文钱也赚不到,跟他们没法比。
      她并不就马丁的话语和论点本身进行衡量,她是从外表的比较断定他的意见不对的——不错,那是无意识的。教授们对文学的判断对,因为他们是成功的人;而马丁对文学的判断不对,因为他的作品没人要。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作品都“像模像样”,而他自己却不像个模样。而且,要说他对也讲不过去——不久以前,就在这起坐间里,他在被人介绍时还脸红,还尴尬,还害怕地望看那些小摆设,生怕他那晃动的肩头会把它们碰下来;还在问史文朋已经死了多久;还在夸耀地宣称他读过《精益求精》和《生命礼赞》。
      露丝不知不觉地证明了马丁的论点:她对现存秩序顶礼膜拜。马丁能跟随她的思路,但是不肯再往前走。他不是因为她对普拉卜斯先生、万德瓦特先生和英语教授们的观点而爱她的。他还逐渐意识到,而且越来越坚信,他自己具有的思维空间和知识面是她所无法理解,甚至还不知道的。
      她觉得他对音乐的看法没有道理,而对歌剧他就不仅是没有道理,而且是故作奇谈怪论了。
      “你觉得怎么样?”有天晚上看完歌剧回来,她问他。
      那天夜里地是勒紧了一个月裤带才带她去的。她还在颤抖,还在为刚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激动。她等着他发表意见,却无反应,这才问了他这个问题。
      “我喜欢它的序曲,”他回答,“很精彩。”
      “对,可歌剧本身呢?”
      “也精彩;我是说,乐队精彩,不过,若是那些蹦蹦跳跳的人索性闭上嘴或是离开舞台我倒会更喜欢的。”
      露丝目瞪口呆。
      “你不是要特绰兰尼或是巴瑞罗离开舞台吧?”她追问。
      “全离开,一股脑儿全下。”
      “可他们是伟大的艺术家呀。”她驳斥道。
      “他们那些不真实的滑稽表演也一样破坏了音乐。”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巴瑞罗的嗓子?”露丝问,“人家说他仅次于卡路索①呢。”
      --------
      ①卡路索(Enrico Caruso,1873-1921):意大利男高音歌唱家,歌剧演员。从1903年至1921年他逝世时为上一直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的歌唱家。
      “当然喜欢,而且更喜欢特绰兰尼,她的嗓子非常美妙——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可是,可是——”露丝结巴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你既然欣赏他们的嗓子,为什么又说他们破坏了音乐呢?”
      “正是这样,若是叫我到音乐会去听他们唱歌,我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可是歌剧乐队一演奏,我就宁可多付点钱让他们别唱。我怕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伟大的歌唱家未必都是伟大的演员。听巴瑞罗用天使般的嗓子唱一段情歌,再听特绰兰尼像另一个天使那样唱一段回答,还加上色彩绚丽、光彩夺目的音乐伴奏,便是个十全十美的酒神节,简直能叫人沉醉,酩酊大醉。对此,我不光是承认,而是坚信。可是我一看见他们俩,整个效果就破坏了。我看特绰兰尼,两条胖腿,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再看巴瑞罗,只有可怜的五英尺四英寸①,一张油光光的脸,一副铁匠般的胸脯,却矮墩墩,不够尺寸。再看看这一对,装腔作势,抓着胸脯,像疯人院的狂人那样在空中挥舞着两条胳膊,却要我承认那是一个美丽窈窕的公主跟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王子的恋爱场面——嗨,我就是接受不了,只能接受不了。这是胡闹,是荒谬,是虚假。问题就在这儿:虚假。可别告诉我世界上有这么谈恋爱的。嗨,我要是像这样跟你谈恋爱,你准会扇我耳光的。”
      --------
      ①五英尺十英寸约合一米七五。五英尺四英寸约合一米六一。一百九十磅约合八十六公斤。
      “可是你误解了,”露丝抗议道,“每一种艺术都有它的限制。”(她正急着回忆她在大学听到的一个有关艺术传统的演讲。)“一幅画在画布上只有两度空间,但是你能接受三度空间的幻觉。那是画家的艺术在画布上的表现。写作也一样。作者必须无所不能。作者对女主人公的秘密思想所做的描述,你认为是完全合理的。可你也一直知道,女主人公在这样思索的时候是独自一人,无论是作者还是别人都没有可能听见她的话。舞台也如此,雕塑、歌剧和每一种形式的艺术也都如此。我们必须接受某些无可奈何的东西。”
      “是的,那我也明白,”马丁回答,“一切艺术都有它的传统。”(露丝听见他用这个词不免感到惊讶,他简直像是上过大学一样,而不是不学无术,随随便便在图书馆找了些书看。)“但讲传统也得讲真实。把画在平面纸板上的树木固定在舞台两边,我们可以看作森林。而海洋的布景就不能看作森林,那是办不到的,它跟我们的感官矛盾。今天晚上那两个疯子的哇里哇啦、扭摆晃动、和痛苦的痉挛你也不会,或者说不应该,看作令人信服的爱情表演的。”
      “可是你不会认为自己比音乐批评家更高明吧?”
      “不,不,一刻也不。我只不过坚持我个人的权利。我刚才只是告诉你我的感想。目的是解释特绰兰尼夫人那大象式的蹦蹦跳跳为什么在我眼里破坏了歌剧。全世界的音乐评论家们都可能是对的。但我还是我,即使全人类的判断都一致,我也是不会让自己的口味屈从于它的。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那就完了。在太阳底下就没有任何理由要求我因为我的大部分同胞喜欢它(或是装作喜欢它)而学着去喜欢它。我不能在个人爱好的问题上赶时髦。”
      “可是,你知道,音乐是一种需要训练的东西,”露丝辩解道,“而歌剧尤其需要训练。你是不是——”
      “我是不是对歌剧少了训练呢?”
      她点点头。
      “正是这样,”他表示同意,“我倒认为自己没有从小就迷上它是一种幸运,否则我今天晚上就会伤感地哭鼻子,而这两位可贵的小丑般的怪人的嗓子就会显得尤其甜蜜,乐队的伴奏也会显得更加美丽。你说得对,那大体是个训练的问题。而我现在已经太老。我要的就是真实,否则才可不要。没有说服力的幻觉是明显的谎:。在矮小的巴瑞罗感情冲动地搂着胖墩墩的特绰兰尼(她也是感情冲动),而且告诉她他是如何满腔热情地崇拜着她时,我已经明白什么是大歌剧了。”
      露丝又一次拿他的外部条件作比较,并按照她对现存秩序的信任来衡量他的思想。他算得什么人物,难道一切有教养的人都错了,而他反倒对了?他的意见和话语都没有给她任何印象。她对现存秩序大迷信,对革命思想毫不同情。她一向习惯于音乐,从儿童时代起就欣赏歌剧,而她周围的人也都欣赏歌剧。马丁·伊甸凭什么能从他那爵士乐和工人阶级歌曲中冒出来(他是最近才冒出来的时世界上的音乐品头论足?她为他烦恼。跟他走在一起时她模糊感到受了触犯。在她心里最感到怜惜的时候,她也只把地阐述的论点当作一时的奇谈怪论和毫无来由的俏皮话。但是,在地搂着她来到门口,跟她深情地吻别的时候,她却又热情澎湃,把什么都忘了。然后,当她躺在枕头上久久无法入睡时,便苦苦地思索着(她近来常常苦苦地思索),她怎么会爱上了这么个怪人。家里人都不赞成,她为什么偏偏爱上了他。
      第二天马丁抛开了“下锅之作”,激情满怀地写成了一篇论文,名叫《幻觉的哲学》。贴了一张邮票打发它上了旅途。但它已注定了还要在以后的好几个月里贴上许多邮票、多次重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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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2:11: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马丁·伊登》第二十五章

      玛利亚·西尔伐很穷。她理解贫穷生活的种种艰辛。可对露丝说来贫穷只是不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她对贫穷的全部知识不过如此。她知道马丁穷,却把他的环境限亚伯拉罕·林肯、巴特勒先生和其他发了迹的人物的童年等量齐观。而且,她一方面意识到贫穷绝不轻松,一方面又有一种中产阶级泰然处之的感觉:认为贫穷是福。它对一切不肯堕落的人、不肯绝望的苦力都是一种强烈的激励,能促使他们去取得胜利。因此在她听说马丁穷得当掉了手表和外衣时,并不难受,甚至认为有了希望,它早晚会催他奋起,放弃写作的。
      露丝从没有在马丁脸上读出饥饿。实际上她在见到他面颊消瘦、凹陷加深的时候反而感到满意。他好像变得清秀了。他脸上以前叫她嫌恶却也吸引过她的肌肉和带暴戾意味的活力大大减少了。他俩在一起时她还会偶然注意到他眼里闪出的不寻常的光,那也叫她崇拜,因为他更像个诗人或学者了——而那正是他想做而她也乐意他做的人。但是玛利亚·西尔伐从他那凹陷的双颊和燃烧的目光中读出的却是另外一种消息。她看到他每天的变化,并从中看出他命运的消涨。她看到他穿了外衣离家却没穿外衣回来,尽管天气又冷又阴沉。然后她便看到他的面颊略为丰满了一点,饥饿之火也离开了他的眼睛。同样,她又看到他的手表和自行车消失了,而每一次有东西消失,他都会洋溢出些活力。
      她同样注意到了他的刻苦。她知道他晚上要熬夜到什么时候。那是在工作!她知道他比她还要辛苦,虽然他的工作是另一种性质。她还注意到他吃得越是少干得越是多。有时见他饿得厉害,她也仿佛偶然地给他送一大块刚出炉的面包去,并开玩笑说她烤的面包要比他做的好吃,作为一种拙劣的掩饰。有时她也叫她的小娃娃给他送一大罐热气腾腾的菜汤去,虽然心率也前咕着像这样从自己的亲骨肉口中夺食是否应该。马丁也并非不感谢,他明白穷人的苦,也知道世界上若有慈悲心肠,这就是慈悲心肠。
      有一天她在用屋里剩下的东西喂饱了那群孩子之后,拿她最后的一毛五分钱买了一加仑便宜啤酒。正好马丁到她厨房取水,她便邀他坐下一起喝。他为她的健康于杯,她也为他的健康于杯,然后她又祝福地事业兴旺,而他则祝福她找到詹姆士·格兰特,收到地欠下的洗衣费。詹姆士·格兰特是个常常欠债的流浪木匠,欠着玛利亚三块钱没给。
      玛利亚和马丁都是空肚子喝着新酿的酒,酒力立即进了脑袋。他们俩虽是完全不同的人,在痛苦中却同样孤独。尽管不声不响,没有当回事,孤独却成了联系他俩的纽带。玛利亚听说他到过亚速尔群岛大吃了一惊:她是在那儿长到十一岁的。她听说他到过夏威夷群岛时更是加倍吃惊了:她跟她一家人就是从亚速尔群岛迁到夏威夷群岛去的呢。而到他告诉她他曾去过毛伊岛①时,她简直就惊讶得无以复加了。毛伊岛可是她长大成人遇见她丈夫井和他结婚的地方。而马丁意去过两次!是的,她还记得运糖的船,而他就在那上面干过活——哎呀,这世界可真小。还有瓦伊路库②!他认识种植园的总管么?认识,还跟他喝过两杯呢。
      --------
      ①毛伊岛(Maui):夏威夷群岛中的一个大岛,在瓦胡岛东南。
      ②瓦伊路库(Wailuku):毛伊岛首府。
      他们俩就像这样怀着旧,用酸味的新啤酒淹没着饥饿。未来在马丁面前并不太暗淡。成功在他眼前颤抖,他差不多要抓住了。他审视着面前这个备受折磨的妇女郎满是皱纹的脸,想起了她的菜汤和新出炉的面包,一种最为温暖的感激和悲悯之情便在他心里油然而生。
      “玛利亚,”他突然叫了起来,“你想要个什么东西?”
      玛利亚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现在你想要个什么东西,现在,如果你能得到的话?”
      “给孩子们每人一双鞋——七双。”
      “我给你七双鞋,”他宣布,她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可我指的是大的愿望,你想要什么大东西。”
      她的眼睛随和地闪着光。原来他是在跟她玛利亚开玩笑呀,现在已经很少人跟她开玩笑了。
      “好好想想,”她正张开嘴要说话,他提醒她。
      “那好,”她回答,“我好好想想,我想要房于,就是这房子吧。整幢都归我.不用付每月七块钱房租。”
      “房子你准会有的,”他同意了,“不久就会有。现在要个大的吧。假定我是上帝,已经告诉你你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你就要那种东西吧,我听着。”
      玛利亚郑重其事地想了一会儿。
      “你不怕?”她警告他。
      “不怕,不怕,”他笑了,“我不怕。说吧。”
      “可大得了不得呢,”她又警告说。
      “没问题。尽管讲。”
      “那么——”她像个孩子一样吸了一口长气,鼓足了劲,提出了她对生活的最大愿望。“我想有个奶牛场——一个最好的奶牛场。有许多的牛,许多的土地,许多的草。我喜欢它靠近圣利安;我妹妹就住在那儿。我可以到奥克兰去卖牛奶,赚许多钱。乔和尼克不用放牛,可以去上学,以后当个好工程师,在铁路上工作。对。我想要个奶牛场。”
      她住了口,眼里闪着光,望着马丁。
      “你会有的。”他立即回答。
      她点点头,恭恭敬敬用嘴唇碰了碰杯子,向送她礼物的人示意——虽然她知道那礼物她是永远也得不到的。他的心是好的,她打心眼里欣赏这番好意,仿佛礼物已随着许诺送到她手里。
      “是的,玛利亚,”他继续说,“尼克和乔不用去卖牛奶了,孩子们全都上学,一年四季都有鞋穿。一个头等奶场——设备齐全。一幢房子住人,一个马厩喂马,当然还有奶牛场。有鸡,有猪,有菜,有果树,诸如此类。牛还要多,能养得起一两个雇工。那时候你就甭管别的,一心一意带孩子。说起来,你若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还可以结婚,让他管奶场,你自己过轻松日子。”
      马丁赠送了这份将来才能兑现的礼物之后,转身便把他仅有的一套漂亮衣服送进了当铺。他这样做是出于无奈,因为处境太糟。而当掉了衣服他和露丝就不能见面了。他再也没有第二套漂亮衣服能够见客——尽管见卖肉的和烤面包的还可以,有时还可以去见他姐姐。但要叫他穿得那么寒酸踏进莫尔斯的住宅,他却是连梦也不敢做的。
      他继续刻苦地干着,很难受,差不多已没了希望。他开始感到第二次战役也失败了,他已非去工作不可。他一去工作各方面都会满意的——杂货店老板,他姐姐,露丝,甚至玛利亚都会满意。他已经久了玛利亚一个月房租;打字机租金也欠了两个月,代理人已经叫喊若是再不付租金就得收回打字机。他已经穷途末路,差不多要投降了。他打算暂时跟命运休战,直到有新机会的时候。他去参加了铁道邮务署的文职人员考试。令他意外的是,竟然以第一名被录取了。工作是有把握了,尽管什么时候能通知他上班还没有人知道。
      就在这个时候,在他山穷水尽的时候,那油滑运转的编辑机器偏偏出了故障。大概是一个齿轮打了滑,或是油杯没了油吧,总之有天早上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个薄薄的短信封。马丁瞒了一眼左角,读到了《跨越大陆月刊》的名字和地址,他的心便猛地跳了一下。他突然感到一阵晕旋,双膝发起抖来,身子也往下沉。他歪歪倒倒进了屋子,在床上坐了下来。信还没有拆开,在那个瞬间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什么有的人会因为突然得到不寻常的好消息而死去。
      这当然是好消息,薄薄的信封里没有稿子,因此便是采用通知。他知道寄给《跨越大陆》的是什么故事,那是《钟声激越》,一篇恐怖小说,足足有五千字。既然第一流杂志都是一采用稿件便付稿酬的,里面便应该是支票。一个字两分钱——一千字二十元:支票一定是一百元!一百元!他撕开信封时,脑子里便门出了他所欠的每一笔帐——杂货店老板$3.85;肉店老板$4.00;面包店老板$2.00;水果店老板$5.00;总共$14.85。然后是房租$2.5O;再预付一个月$2.50;两个月打字机租金$8.00;预付一个月$4.OO;总共$31.85。最后是赎取典当的东西,加上当铺老板的利息:表$5.50;外衣$5.50;自行车$7.75;衣服$5.50(利息60%,那算得什么?)——几笔帐总计$56.10。他仿佛在他面前的空中看到了闪着光的数字:先是那个整数,然后是减去开支算出的余数,是$43.90。还清了帐目,赎回了东西,他口袋还会叮叮当当响着一笔阔绰的数字$43.90,而且已经预付了一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打字机租金。
      这时他已抽出那张用打字机打出的信,展开了。没有支票,他往信封里瞄了瞄,又把那信对着光线看了看。他不能相信他的眼睛。他颤抖着急忙撕开了信封:没有支票。他一行行地匆匆读去,掠过了编辑对他作品的赞美之词,要想找到主题:何以没有进支票,却没有找到。他终于找到了,可他却突然垮了。信从他手上落下,他的两眼失去了光泽。他躺回到枕头上,拉过毯子盖住身体,直盖到下巴。
      《钟声激越》的稿费是五块钱——五块钱五千字!不是两分钱一个字,而是一分钱十个字!而编辑还赞美写得好。而且支票要到作品发表之后才能收到。原来这一切都是胡扯:什么最低稿费两分钱一个字呀,稿件一采用就付稿酬呀,统统是假话,骗得他上了当。他要是早知道是决不会作写作的打算的。他老早就会去工作了——为露丝去工作了。他回想起自己刚开始打算写作的时候,不禁为自己所浪费的那么多时间痛心疾首。最终落了个一分钱十个字!他所读到的关于别的作家的高稿酬的事看来也准是假话。他关于写作的第二手资料是错误的,这里便是证据。
      《跨越大陆》每份定价二毛五。它那庄重高雅的封面表明它属于第一流杂志,是份郑重的值得尊敬的杂志。它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连续出版了多少年。你看,在每一期封面上都印有一个世界驰名的伟大作家的话,宣布了《跨越大陆》的天赋使命,而那位文坛巨星最初就是在这个杂志的篇幅里绽放异彩的。可是这份崇高、风雅。从上天获得灵感的杂志鹏越大陆》所付出的稿酬竟然是五块钱五千字!而那伟大的作家最近也在国外穷愁潦倒地死去了。此事马丁记得,也不以为奇,试看作家那堂皇的稿酬就明白了。
      唉,他上了别人的钩了。报纸上关于作家和稿酬的瞎话使他浪费了两年时光。现在他要把嘴里的钩吐出来。他是一行也不会再写作的了。他要按露丝的要求去做——那也是每个人的要求——找一份工作。一想到工作他便想到乔——那个在游手好闲的天地里漂泊的乔。马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心里很羡慕。那是每天十九小时连续多少日子的劳动对乔所产生的激烈后果。但是乔没有恋爱,没有爱情的责任,他可以在游手好闲的天地里漂泊。而他马丁却有奋斗的目标。他要去工作。明天一大早他就要去找工作,他还要让露丝知道他已经幡然悔悟,愿意进入她爸爸的办公室了。
      五千字五块钱,十个字一分钱,这就是艺术在市场上的价格。那失望,那虚假,那无耻总浮动在他思想里。在他合拢的眼帘下燃烧着他欠杂货店的$3.85,是几个火一样的数字。他发起抖来,骨头里感到疼痛。腰尤其痛。头也在痛,头顶也在痛,后脑勺也在痛,脑袋里脑髓也在痛,而且似乎在膨胀,而前额则痛得无法忍受。额头下、眼皮里总是那个无情的数字:$3.85。他张开眼想躲避,屋里白亮的光似乎烧灼着眼球,逼得他闭上了眼。可一闭上眼那数字$3.85又逼到了他面前。
      五千字五块钱,十个字一分钱——那特别的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扎下根来,再也摆脱不了,跟摆脱不了眼帘下那个$3.85一样。那数字似乎有了变化,他好奇地望了望,在那儿燃烧的已是$2.00了。啊,他想起来了,那是面包店的帐.接下来出现的数字是$2.5那.那数字叫他迷惑,他使劲地想,仿佛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他欠了别人两块五,肯定没错,可欠了谁的呢?这已是那威严的、恶意的宇宙给他的任务。他在他心灵的无尽的走廊里信步走着,打开了各式各样堆满破烂的房屋,其中满是七零八碎的知识和记忆,寻求着答案,却无结果。过了好多个世纪,那答案出来了,却并不费力,原来是玛利亚。他这才如释重负,让灵魂转到眼皮底下的痛苦的屏幕前。问题解决了;他现在可以休息了。可是不,那$2.50又淡了开去,出现了一个$8.00。那又是谁的帐呢?他还得在心灵的凄凉的路上重新走一遍,把它找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找了多久,只是似乎在很久很久之后被敲门声惊醒了。玛利亚在问他是不是病了。他含含糊糊地说他山不清楚,他只是睡了个午觉。等他注意到屋里已经黑了下来,才吃了一惊。他接信时是下午两点。他明白自己病了。
      然后$8.00又在他的眼帘下微微燃烧,他又被迫回去寻找。但是他狡猾起来了。他刚才太傻,他其实不必要在心灵里去转悠。他拉动一根杠杆,让心灵绕着自己转了起来。那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命运之轮,一个记忆的旋转木马,一个智慧的滚动圆球。他越转越快,卷进了旋涡,被急旋着扔进了一片漆黑的混饨。
      他飘飘然发现自己已在一个热轧滚筒旁,正在往滚筒里喂袖口①。喂看喂着发现袖口上印着数字。他以为那是给衣服做记号的新办法,可仔细一看,却在一个袖口上认出了$3.85。这才想起那是杂货店的发票。见他的发票都在热轧滚筒上飞速地旋转,他产生了一个巧妙的念头:把发票全扔到地板上,便可以逃避计帐。刚这么一想地便干了起来。他把袖口轻蔑地揉成一团团,扔到极其肮脏的地位上。袖口越堆越高,虽然每一张发票都变成了一千份,他却只看到他欠玛利亚的那张。那就是说玛利亚无法催他还债了。于是他慷慨决定只还玛利亚的债。他到扔出的大堆袖日里去寻找玛利亚的发票。他拼命地找呀找呀,找了不知多少年,正在找时那荷兰胜经理送来了,脸上气得发出白炽的光,大喊大叫,叫得惊天动地。“我要从你们的工资里扣掉袖口钱!”这时袖口已经堆成了一座山。马丁明白他已注定要做一千年苦工才能还完债了。完了,没有办法了,只有杀了经理,放把火烧掉洗衣间。但是那肥胖的荷兰人却打败了他。那荷兰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脖颈,把他上上下下地晃动起来,让他在熨衣台上晃,在炉子上晃,在热轧滚筒上晃,晃到外面的洗衣间里,晃到绞干机和洗衣机上。直晃得他牙齿答答地响,脑袋生疼。他没想到那荷兰胖子竟有这么大的力气。
      --------
      ①袖口:那时的袖口可以拆下。在马丁高烧的梦魇里有时袖口连着衬衫,有时是拆下的。
      然后他发现自己来到了热轧滚筒面前。这一回是在接袖口,一个杂志编辑在另一面喂。每一张袖口都是一张支票,马丁怀着急切的希望检查着。可全是空白支票。他站在那儿收着空白支票,大约收了一百万年,一张也不让错过,怕漏掉签了字的。他终于找到了。他用颤抖的手指拿起那支票对着光。是五块钱的支票。“哈!哈!”编辑隔着热轧滚筒大笑起来。“哼,我要杀了你,”马丁叫道。他走了出去,到洗衣房去取斧头,却看见乔在给手稿上浆。他想叫他住手,挥起斧头向地砍去。可是那武器却在半空中停住动不了了,因为马丁已发现自己在一场暴风雪中回到了熨烫车间。不,那飘落的不是雪花,而是大额支票。最小的也不少于一千元。他开始收集支票整理起来,把一百张合成一扎,一扎扎用绳捆牢。
      他捆着捆着抬头一看,看见乔站在他面前像玩杂技一样抛掷着熨今。上了浆的衬衫、和稿子,还不时伸手加一扎支票到飞旋的行列中去。那些东西穿出房顶,飞成一个极大的圆圈消失了。马丁向乔一斧砍去,却叫他夺走了斧头,也扔进了飞旋的行列。他又抓住马丁也扔了上去。马丁穿出房顶去抓稿件,落下时手里已拖了一大抱。可他刚一落下又飞了起来,然后便一次二次无数次地随着圆圈飞旋。他听见一个尖细的重声在歌唱:“带我跳华尔兹吧,威利,一圈一圈又一圈地跳呀。”
      他在支票、熨好的衬衫和稿件的银河里找到了斧头,打算下去杀掉乔。可是他并没有下去。倒是玛利亚在凌晨两点隔着板壁听见了他的呻吟,走进了他的房间,用热熨斗在他身上做起了热敷,又用湿布贴在了他疼痛的眼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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