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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和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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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成长小说中有十分突出的价值。它尖锐、准确地把握住了成长过程中人性内在的骚动、迷惘、暴烈、放纵和叛逆的精神状态,直面人性、震撼人心;同时对现行教育体制、教学方式,都有相当严峻的拷问。小说语言极好,在细微处极见功力,像描写刀子的种种感觉,实在让人拍案叫绝。
  这是近年最好的青春小说,青春的酷烈、无奈的伤痛被演绎得那么好;懵懵时期的爱情和友谊,叛逆年代的幻想和渴望,仿佛获得了文字的首肯,突然间露出了真相;血肉横飞的身体遭遇与黝暗无谓的灵魂处境是那么真切地遭遇到一起。我喜欢这种独白的方式,它召回了我们最隐秘的青春经验,这本小说不仅有肋于青少年自我理解,同时也有助于成人世界在回味当初中认识自我。

最新书评    共 4 条

第五樱    书稿开始零零散散那的看是因为《十三棵泡桐》欲言又止的表述。应该是某一天看了中国被禁电影名录的结果      书稿中大部分是在巴陵一个残破不堪的打印机配合着黝黑被废弃的A4纸打印的。其中为了节省本就不多纸张而将word的页边距缩小到了最小,行距几乎没有,字号设置到了尽量小,总之就是打印预览的效果是一页密密麻麻都是字。在此基础上前面提到的黝黑被废弃的滞涨还是不够,于是选择了双面打印,因为不了解双面打印的意思,最终的效果是正面第一页接反面第二页接正面第三页的失败格局。      这份手稿陆续的被我带回了宾馆,停留在公文袋中,带去了凤凰古城,虽然路上没读,取而代之的是沈从文《边城》的打印稿。      而从武汉到荆门16点到20点的K1024次火车卧铺上是这个小说手稿外加车窗边吃着饺子赏落日度过的。手稿中的大部分阅读过的纸张都在下车时留在了卧铺上。      就在刚刚在荆门的宾馆中将剩余的手稿读完,终于结束了漫长的阅读         单几件事:   1、电影尽力了,但还是由于电影表现手法和时长的限制没将故事更完整的产线描述出来   2、青春故事是残酷的   3、这些人物不适合铭记,在某个人生阶段的小转弯淡淡的记起有过这几个小说人物就好   4、“嗯,我最后还想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女孩子。嗯,这是真的,我到现在还都是一个女孩子。你可能不相信吧,不相信也就算了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01:15
疯小南    看完书才觉得,没有比《刀子与刀子》更好的书名了。每个人最初的时候都是把刀,生活将刀磨砺,有的变成了战刀,有的变成了钝刀。你变成了哪把?      何风,留板寸,喜欢刀子女生。最初,她觉得自己是作为未出生哥哥何峰而存在的。父亲的软弱无能,母亲的长年外出。使得她喜欢像刀一样的男人。她从中得到父母给不了的安全感和力量。在经历那么多后,她才开始明确的知道自己是个女人。整个故事不仅仅是她找到自我的过程,也是她由一把遍布菱角的刀被磨砺得更加圆滑的过程。后来大家后来变了,甚至变得相反的时候。渐渐开始清醒。      陶陶,学校里面的霸王。但在包京生出场的时候,陶陶这把刀就开始逊了。然后背弃风子,躲到宋小豆身后。经过宋小豆的手把手教导英语很溜的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的奸情。他有他的悲哀。父亲被抓,毕竟还是孩子的他,恐怕那时也只有宋小豆能给他安慰了吧,那么聪明的女人,陶陶在她手里就是一个提线木偶。变成了一把宋小豆的雕花用的刀。      包京生,吸引风子的,不仅仅是那股子蛮劲和霸道。在风子面前其实也很柔情。风子肚子气胀的时候,他会轻柔的替她揉肚子。考试没赶上,会安慰风子有他顶着。这些,是风子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喜欢包京生能带给她温暖的感觉,尽管他身像河马还有味道。其实,女生女人要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男人能给她安全感和关爱。而他将这些给了风子。也是他让风子变成了女人。可是包京生到底还是个太过无法融入社会的刀子,被生活所“惩戒”。      朱朱喜欢风子,无奈她只能从一开始单相思到最后。其实她并没有风子一开始所认为的那么单纯。但是她对风子的感情是真挚的,一早就明白风子说父亲是将军的谎言,却不猜穿。还祈求菩萨永远都不要被戳破。可见,整个故事中风子虽最有主见,但也是最天真浪漫的那一个。朱朱其实更像是把匕首,娇小,却也暗藏杀伤力。并用自己的方式关心,保护风子,爱着风子。      不得不说的,还有一直被认为是乡巴佬的金贵。这个角色很奇特。第一次吃麦当劳居然没有露出馋相。言语的绅士,冷静的行为。很大的蛮劲,但恰到好处。一直否认是左撇子,不承认是右撇子等等。真的不得不佩服,整个故事,赢得最大的是他,一开始就是配角的他。默默的。是把深藏不露的刀。      阿利像把皇家二代的刀,有钱有权。在酒吧里面玩的时候,血液里面的基因让他如鱼得水。但是没有继承父亲优点。显得胆小怯弱。所以,金贵才能将他控制。      伊娃像把刺刀。冷静的观察身边的世界,并用自己的语言才华批评。看似整个故事最清醒的她,也被爱情迷惑、刺伤。      故事后半段,不像是在说着发生在高中的故事。更像是述说这复杂的成人社会。用故事审视当初自己同时,还可以看到如今自己。现在的我们,怎么样了?还是把锋利的刀吗?是否依旧在寻找自己?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11:48
古藜       风子有两把刀。      一把是土耳其弯刀,圆月弯刀。一把是德国猎刀。     是那种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时带着不易觉察的风声。有金属的酸味,就像淡淡的花香。——金属的酸味与淡淡的花香像吗?怎么会像呢?刀子,不是属于一般女孩子的吉祥物,却是风子的吉祥物。风子,其实也是与普通人一样的女孩子。渴望爱,却倔强的留着板寸。玩世不恭,却捍卫真诚。有着十八岁的孩子不具有的那种成熟和刚烈。      十八岁,无色迷目的江湖。      说回刀子和刀子。     土耳其弯刀,德国猎刀。原本十两把用来护身的刀子,结果却将风子割得体无完肤。那些花儿,那些泡桐树的叶子,没有一点生机。永远都是耷拉着。它们在忧伤吗?在为青春的叛逆,刚烈与不适宜的憔悴。还有,深情。像刀子,切开肌肤,处处是痛感,却伴着阵阵快感。      勇敢的人,他的眼睛也成了刀子。      懦弱的人,他的刀子也成了狗屎。     风子是勇敢的。比起陶陶,比起包京生,比起她身边所有的男的。那些人,算不算男的呢?有了风子,充其量,他们只是半个男的。陶陶和包京生都是有霸气的,但这种霸气一碰到风子,似乎就瘪了,不见了。风子的青春那么深色,那么倔强。有着青春的愤怒,纯洁的愿望。一个人的时候,留下的泪水,温暖而倔强。懵懂时期的爱情和友情,叛逆时代的幻想和渴望,突然间,像禁锢许久的灵魂得到了释放。没有血肉横飞,却有着江湖的影子。      “里尔克为喟叹一声:夏日曾经很盛大。这不朽的诗句,一定写于秋风刮过了原野。青春的时候,我们何尝珍惜过青春。青春只有活在记忆里,才日甚一日,刻骨铭心。”      刀子和刀子,把青春染成了深色。     在那样深色的季节。     泡桐树老了,南河干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风子还是风子。刀子还是他妈的刀子啊。尽管,尽管,刀子曾狠狠地刮过她的肌肤,直至骨髓,狠狠地。在那样深色的季节,唯一留下的也就只有这两把刀子了。走的走了,去了遥远的地方。有一去永不返的,也有不知归期是何期的。      这就是《刀子和刀子》。      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讲什么。不知道?那就算了吧。     我们都无需证明自己讲的是否真理。有些东西你自己觉得是真理就得了。      不是说1+1=2到现在都还没被证明吗?      证明它干吗。1+1=2的结论现在不都在用了吗?      这话是风子说的。不是我说的。    2007-07-19 23:35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16:51
伊万     这个世界这么冷,只有苦行的人才能从容不迫。    但是谁没欲望呢?就像乡巴佬金贵对漂亮的朱朱的欲望,任主任和蒋副校长对权力的欲望,大家对阿利钱包的欲望。所以没有人从容不迫,大家都毛毛躁躁,咋咋呼呼,就像泡桐中学的这群孩子,满身戾气。孔武有力的男孩,比如陶陶和包京生靠自己的拳头生存,胆小懦弱的阿利靠他富翁老爸的钱,就连朱朱这样外表柔弱惹人怜爱的女孩子也时不时表现出自己的心机和冷漠。    朱朱喜欢何凤。她的性向也许并非不正常。只不过她喜欢这样一个留着板寸,一边挥着刀子耍狠又一边深藏温柔的女孩。因为这样的一个女孩才是真正的侠骨柔肠,既能保护她又不会伤害她。何凤的刀子只是陪伴她的朋友不会伤害任何人,不会像朱朱的父亲外公那样,只会抡拳头打自己的女人。朱朱像一个真正柔弱的女孩一样需要保护,现实的经历又让她害怕男人的拳头。所以她把她真正的温柔给了何凤,一个喜欢刀子的女孩。她也有自己保护何凤的方式。她明知道何凤的爸爸不是什么威风神气的将军,可是她什么也不说。她对何凤说:我给菩萨烧过香,希望你永远都不要被戳穿,希望你永远不要闹笑话。只有我才会这样子,你不相信吗,我是真的,风子。    她想让何凤继续做她的梦,梦中英雄一样的将军,现实中见人就点头哈腰的保安。梦都是美的,五彩斑斓。现实,却总是灰头土脸,就像何凤老爸的制服。灰狗子,现实对她的老父亲是这样称呼的。但是她外表猥琐的老父亲是那样一个温柔的人,就像他外表冷酷的女儿一样。    温柔的朱朱内心并不像外表那样温柔,对人人瞧不起的乡巴佬金贵她也常常落井下石。但是对何凤她的温柔自始自终。看起来是何凤在保护她,其实是她在保护何凤,她说何凤:天真烂漫。这是在提醒何凤:泡中不需要天真烂漫的人,其实不只是泡中,整个世界都不需要这种人;但也是在心疼她,心疼她的天真烂漫。    何凤爱了两个男孩,陶陶和包京生。但是我觉得她真正爱的人可能是她嘴里老提到的沙漠英雄麦麦德。她爱英雄,那种能拿着一把刀子为自己讨回公道的英雄,惜字如金只说着深沉的格言的英雄,比如公道好比枯草,火一烧就没了之类的。可是现实中没有麦麦德,现实是不是比沙漠还要荒芜呢?现实没有英雄,她只好当自己的英雄。    麦麦德是何凤的老师。当何凤不明白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品味下麦麦德的格言。麦麦德最爱说的一句话:可怜的人啊,按照何凤自己的理解这世界全是可怜的人,所以谁又在可怜谁呢。所以她不能理解大家干嘛要折腾乡巴佬金贵,全是可怜的人,何苦把别人踩在脚下呢。所以朱朱说她:天真烂漫。温柔的朱朱其实挺犀利的。何凤的老师是麦麦德,英雄的一大特征就是:天真烂漫。    真正能搅起泡中血雨腥风的其实是柔柔懦懦的阿利,准确的说是对阿利钱包的控制权。开始这控制权在陶陶手里。但是在陶陶的虚弱期公厕大战之后被包京生夺走了。一直趾高气扬的陶陶为什么会虚弱?因为他那个当工商局局长的父亲被抓走了。在他眼前,从他家里,带上手铐被一群警察带走了。何凤为他心疼,虽然她已不是他的女朋友了。陶陶喜欢上了瘸子伊娃,泡中的才女伊娃。    伊娃的手写书《小女子大印象》妙趣连篇,插科打诨,嬉笑怒骂。她讽刺何凤的《她为什么害羞了》是这样写的:一个将军的女儿害羞了,就像一条咆哮的警犬穿上了迷你裙;一个耍刀的女人害羞了,如同大老爷们憋细了嗓子唱甜蜜蜜。她因为爱而变得害羞,因为害羞而知道了羞耻,知道了羞耻,她的刀就会一点点变短,她的头发就会一天天长长…… 看看看看,多尖酸刻薄,又多机智生动。    对别人她极尽讽刺讥笑之能事,对陶陶她深情款款。她写道:他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想起我的时候,我都是正在黑暗中想念着他…… 泡中的语文老师小任课堂上声泪俱下的念伊娃的这篇作文,一篇一个小女子如何爱她的好男孩的作文。可怜的小任,挨了包京生揍的小任,摸了何凤的左乳之后又自杀的小任,也许他也是有故事的吧,谁知道呢。但是伊娃还在爱着她的好男孩的时候,陶陶已经不愿理她了。虚弱的陶陶谁也不愿理睬。对男孩们来说,哪个女孩都比不上阿利。失去阿利才最让他们气馁。    有才情的伊娃,刚烈的何凤都被爱情弄的稀里糊涂,只有朱朱冷眼旁观:男人都是些什么东西!很像怨妇会说的话,但是不能说朱朱是怨妇,她又不爱男人。这是她警告何凤的话。结果没啥用,横冲直撞的何凤差点被陶陶揪掉耳朵,为了伊娃。    何凤跟像河马一样臭烘烘的包京生好上了。陶陶是英俊,神秘,干净的。这种气质在密斯宋宋小豆主办的泡中英语节上得到了极致的体现。包京生是另一种男孩,但是他载着何凤去他住的那个衰败灰暗的宿舍区的时候,一向刚烈的何凤也不得不承认:怎么自己这么像个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儿。    但是泡中的主旋律永远不是小儿小女的爱情。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有首歌是这样唱的。    泡中家长会时陶陶与包京生的一场恶战又让他夺回了阿利。狗急跳墙的包京生,冷漠惊恐的宋小豆,落井下石的朱朱,沉稳凶狠的陶陶,还有被陶陶狠狠踩一脚的何凤和冷眼旁观的金贵。真正的一场好戏。但是还有场更好的戏在后头。    乡巴佬金贵才是泡中真正的黑马。打赢了包京生的陶陶,得到密斯宋爱护的陶陶,在英语节上出尽风头的陶陶,春风得意的陶陶,小街正午,遇上了早有准备的金贵。此时的金贵像个古代的侠客一样,单刀赴会。陶陶包京生恶战时的冷眼是他在韬光养晦。他被每个人叫乡巴佬,但他不是真正的乡巴佬,他的野心可是一早就准备好的。除了他会把“不”发成“波”的口音,他一点也不像的乡巴佬,他比陶陶还要从容淡定,一早就盯上了他看上的东西。这些却只有何凤一个人看出来了。谁能怪金贵呢,也许他只是不想像他当清洁工的哥哥那样从三十层楼外摔下来摔死。    金贵是泡中最后的赢家,他成了阿利的朋友,后来又成了阿利开的酒吧的经理。他哥终于也死得其所了。    泡中的故事结束了,大家的故事都还没结束。朱朱还爱着何凤,伊娃还爱着陶陶。女人总是长情的。    最后再提提麦麦德吧,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最喜欢的人和故事竟然是麦麦德。麦麦德,虚构中的虚构,故事中的故事。    麦麦德有一回在湖边同一个龇牙咧嘴、面如锅底的强盗斗了一天一夜,天亮的时候才把他一刀劈死在水中。湖水把强盗的脸洗干净以后,麦麦德才发现他原来长得是那么清秀俊美,甚至就像一个纯洁的圣童。麦麦德无话可说,对着死去的对手躬身行了一个大礼。麦麦德这一回什么格言也没有,也可能是那一页的画面太拥挤了吧,麦麦德惊讶的神情、强盗貌若美女的姿容,已经容不下任何废话了。    心就像被谁狠狠的捏了一把,为了这个淤泥里的强盗,美貌的强盗,死了的强盗。    麦麦德的另一段格言:世界上有两棵树,一棵向着天上长,越长越大,越长越苍老,最后就成了一座山;一棵朝着地下长,越长越小,越长越稚嫩,最后就成了一株苗。    我就是看着这段话流泪的。鬼知道我在哭毛。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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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刀子和刀子>


第一章 麦麦德的孩子


    如果我告诉你,虽然我是女孩子,可我的吉祥物是一把刀子,你不会吓坏吧?哦,我已经从你的眼里看到了惊讶和不安。是啊,女孩子的吉祥物应该挂在脖子上,一串珍珠、一颗玉坠、一只十字架,或者是一张小男人的小照片……可我不是的。我的刀子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是那种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时带着不易察觉的风声,有金属的酸味,就像是淡淡的花香。换一句话说,我喜欢刀子,如同一个花痴迷恋着花朵。事实上,在我的故事里,很多时候也总是有花的,只不过当花枯萎的时候,刀子还在花丛里闪烁着安静的光芒。泡桐树老了,南河干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我还是我,刀子还他妈的是刀子啊。


    十二岁的时候我有了第一把刀子,十八岁的时候我有了另一把刀子。


    两把刀子都是生日的礼物。


    十二岁的刀子是土耳其的弯刀,十八岁的刀子是德国的猎刀。至少陶陶送我猎刀的时候,他说是真正的德国货。


    那天窗外落着雨水,窗户上粘着雨珠,雨珠就像电影里俗得发腻的眼泪。陶陶牛高马大,蒲扇一样的双手捧着刀子,刀子用红绸缎裹着,裹了一层又一层,在十八只蜡烛的照耀下,就像他的双手捧着一滩鲜血。我把那家伙接过来,掂了掂,就知道是一把好刀。红绸缎一层一层地解开,刀子跟个婴儿似地躺在里边,又嫩又亮,亮得透明,也亮得扎眼,弧线那么优雅、柔和,却千真万确是一把好刀。刀子看起来甚至就像可怜的小宠物,而其实正是刀刀可以见红的猎刀。刀身有一尺长吧,还凿着细如发丝的凹槽,我把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了一束阳光。刀把上缠着一圈一圈的铜线,金黄色的铜线,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只有我的手才晓得,它其实是那么的冰凉。在刀把和刀身之间,横着弯曲的挡板,挡板上刻着一只狼头,白森森的,却睁了眼睛在睡觉。我亲了亲狼头,用刀把大蛋糕切成了一十八牙。刀子是真他妈的锋利呢,它剖开蛋糕就像剖开一汪清水,蛋糕的剖面非常的光滑,光滑得好似小美人的脸蛋。


    我一手拖了刀子,一手圈了陶陶的颈子,在他的耳轮上“吧”地亲了一大口。陶陶很高,为了受我一亲,他得俯下身子,这就叫你们说的那个屈尊吧?我说,谢谢陶陶。


    陶陶屈尊地笑了一笑,他笑起来也就是把嘴角歪了一歪。他说,风子,风子你喜欢就好。陶陶是我的同班同学,是我喜欢的男孩。我看他,他看我,两情相悦,彼此顺眼,都不是问题孩子。什么是问题?有问题的人看没问题的人,不也全成了他妈的有问题?


    噢,那一天是过去多久了?想起来,那一天的雨水淋在头上,好像还没有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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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的,我是愿意和你谈谈我的故事,谈谈我的两把刀子,可你千万别拿那种眼光看着我,就像东方时空的主持人,看着一个问题女孩,万分关怀也是万分痛心的样子,刨根问底要弄出点什么启迪青少年。别这样,拜托你,你真的别这样,啊?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随便谈一谈。就像在茶楼里喝茶,或者在南河的堤坝上遛达,很随便当然也是很正常地谈一谈。噢,是的,谈一谈,因为我很怕“谈心”这个词,谁只要说要跟我谈谈心,我立刻就要晕死过去的。很久以来,我都难得开口说什么话了。尊口免开,这个词,我没用错吧?哦,错了,那就错了吧。反正我的意思是说,我很久不说话了,我的嘴巴都要发臭了,看来的确是应该跟谁谈一谈了。就像把下水道的盖子揭开,敞一敞吧。跟谁谈呢,最好就是你这样的人吧,跟我素昧平生,不知道我的过去和我的今后,只知道我就是我说出的那一堆东西。那一堆东西里边有诚实也有谎言,当诚实多于谎言的时候,它就像一个肉馅很小的包子,虽然不上口,却经得住饿。可当谎言掩盖住诚实的时候,它就像一杯浇了冰激淋的非洲黑咖啡,在舔去了甜蜜之后,苦得你发慌。你别笑,我哪懂得什么哲学,哲学不是我这种人能谈的,也不是一个女孩子该谈的,对不对?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用这种方式先谈谈自己,也许就说明我还是很正常的吧。


    真的,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一个问题女孩。你也别拿什么问题来难为我,更不要让我接受什么心理测试了,发问卷、填表格,诸如多大年龄、什么血型、属于哪个星座、有何特长、暗恋偶像、是否失去过贞操等等等等,那完全一个傻瓜的感觉。当然,我晓得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傻瓜的世界,对不对,到处是傻瓜相机、傻瓜飞机、傻瓜明星、还有傻瓜的男孩和女孩。就连奔四十的男男女女都自称“男孩”、“女孩”,嗲得让人发腻。满世界都是傻瓜,可傻瓜堆里也就一个家伙是伟大的,那就是阿甘,也就是所谓的弗雷斯特?冈普。这是我们亲爱的英语老师宋小豆告诉我们的,她说,是弗雷斯特?冈普,而不是阿甘。她还是我们的班主任,经常用中英文夹杂着骂我们是地道的傻瓜,却出不了一个真正的冈普。她随手在黑板上写了一行英文,我现在还记得那些洋码儿,因为这是她对我们的梦想,ForrestGump,她说,是冈普,冈普现在都成了天才的别名了。她冷冰冰地说,不要怪我骂你们是傻瓜,我是做梦都希望高二?一班出一个冈普。


    哦,可我真的不想成为冈普,或者那个更为知名的阿甘。我也不喜欢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鱼捞虾。他的绝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么快有屁用呢,他爱的女人还不是赶在他前头死掉了。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个正常的傻瓜。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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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的,我就是一个正常的傻瓜,就读一所最稀松平常的中学,每天以无所事事打发漫长的时光。好在我的运气不错,期末只有两三门功课需要补考。这就是说我还算规矩,没有傻到逃学旷课,背了书包学三毛大街小巷去流浪。我说的三毛是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叫化,不是你们喜欢的那个长头发女人。她的书我没有读过,写字的书我读起来都累得慌。我过去只喜欢漫画、连环画、卡通片,现在甚至连这些东西都放到一边去了。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毛病,到了什么年龄就该用什么年龄的方式来说话,对不对?前年我在贵州遇见一个东北女孩,她满口半生不熟的贵州话,我说你搞什么名堂,是东北人就说东北话嘛!这一回她是说了东北话,就是赵本山那种哭兮兮的东北话,她说,咋的呢,走啥山上唱啥歌儿呢!我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半死,我想起课本上毛主席的话,叫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就说,真他妈有意思,你简直就是打东北腔的毛主席啊!她笑起来,用贵州话说,啥子格毛主席嘞,我是正常的女娃娃嘞。


    哦,你听,我们都是正常的女孩子啊。但有些家伙偏偏说我不正常,就因为,我喜欢的东西是刀子。


    哦,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的吉祥物是刀子。仅仅是刀子。可在一个所谓正常的世界里,女孩子是不配喜欢刀子的,你说对不对?可我也真是没有办法了。像我这样的傻瓜,是啃着连环画长大的。我最怕别人跟我罗嗦什么琴童、画童,还有贝多芬、莫扎特、毕加索,我们哪配提他们呢,提了都是糟蹋圣人啊。我读的第一本连环画是阿拉伯的故事集,勇士麦麦德为了向人证明他的勇气和诚实,就把一把刀子插在了自己的脚背上。那只光秃秃的赤脚塞满了满满一页的画面,连刀把都冲到画框外边去了,血顺着刀刃往上冒,把寒冷的刀子都烫弯了。我觉得那刀也像穿破了我的血管,把我的全身都烧烫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喜欢上刀子了。


    勇士麦麦德,又叫做沙漠中的麦麦德,他骑着单峰骆驼,披着长长的白袍,打家劫舍,杀富济贫,明明还是很年轻的男人,眼睛里却全是苍老的感情。我要是能听到他的声音,一定也是苍老、嘶哑的吧。麦麦德最爱说一句话,这可怜的人啊!在勇士麦麦德的眼里,穷人、富人,朋友、敌人,都莫不是可怜的人呢。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句话,可不知不觉的,我也老把它挂在了嘴边上。我就想,我们都真是他妈的可怜人吧,可谁又在可怜谁呢?


    我是看着麦麦德的连环画长大的。如果把这些连环画加起来,可以塞满几口大皮箱子。但是,它们现在一本也找不到了。我是一个跟书没缘分的人,到手的书,都随看随丢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的课本在期末总有一半找不到了。是啊,我就想,我对麦麦德尚且如此,何况是狗屁不通的课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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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学的时候,为了我期末总有补考,妈妈没有少扇过我的大耳光。后来,妈妈就不再打我了,因为我比妈妈还高了,高出一个头了,我上高二了。那一回妈妈朝我举起手来,我一把就把她的手抓住了。我说,妈妈,你别碰我。你别碰我了。我使劲掰住妈妈的手腕,我说,妈妈,你真的别碰我了!妈妈的眼窝里淌出泪水来,她说,我没有白养你,你的手真是有劲了啊……从那以后,妈妈再没有碰过我了。


    爸爸是从来都不打我的。即便是看着我成绩单上一半的不及格,他也没有发过一次脾气的。我所知道的爸爸,是没有脾气的爸爸。他看着我时的表情,总是露着微笑,再加上一点儿歉意。爸爸总是给我尽可能多的零花钱,我就用其中的一大半买了麦麦德。爸爸知道我喜欢沙漠,喜欢麦麦德,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他就用草绿色的床单把我裹起来,他裹得那么耐心、细致,我从没有看见爸爸这样一丝不苟地做事情。床单裹住了我的头、大半个脸、脖子、身子,最后拖在粘着落叶的湿地上。湿地上墁了青砖,还长着青苔。爸爸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我的头是微微埋着的,这使从床单中露出来的眼睛有些上翻,有了那个年龄少有的冷漠和阴郁。哦,其实我并不阴郁和冷漠,至少,我没有扮成麦麦德的时候,我看起来是多么热情和外向啊。


    拿到照片的时候,我傻乎乎地想,要是别人问我,你是谁的孩子啊?我就回答我是麦麦德的孩子啊!可从来没人这么问过我,唉,从来没有……我的回答也就在肚子里边烂掉了。


    我过12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隔着蛋糕和点燃的12根红蜡烛,递给我一把土耳其的弯刀。这就是我的第一把刀子,刀身歪曲着,就像一把镰刀,也像一个苍老的老人。我拿手试了试,却试不出锋刃。但是爸爸告诉我,弯刀的锋刃是力量,弯刀加上力量,可以切断骏马的脖子。那时候我还听不懂爸爸的话,当然,那些话里可能根本就没有话,一把弯刀,就是一把弯刀。弯刀的刀柄上镶嵌着宝石,红红绿绿的宝石,刀鞘是鲨鱼皮的,或者是鲸鱼皮的,谁知道呢,反正带着海洋的盐渍味,上边还烙着虫子一样的阿拉伯文。把我喜欢得不得了,就像它真被麦麦德白晰的手指抚摸过。我把刀挂在墙壁上,早晚都看不够。有一回我还把弯刀带到学校拿给同学看,我说,我爸爸是少将,驻土耳其大使馆的武官。我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脸红。其实我一边说一边在想,我是他妈的快吹破牛皮了。我爸爸是什么少将武官!只是一座军需仓库的副股长罢了。那仓库远在南线的丫丫谷,离我生活的城市隔着天远地远,坐越野吉普也要跑三天两夜呢。我那张模仿麦麦德的照片就是在丫丫谷的营房拍的,背景是百八十座碉堡一样的仓库,仓库后边就是被雨水淋湿的群山和森林。我也把这张照片拿给同学们看过,我说我是去土耳其探亲时照的。我说,那儿靠近土耳其的南部边境,是麦麦德的出生地。其实,那刀跟麦麦德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是爸爸的一个老战友送的罢了。这个叔叔早就转业了,多年来在新疆——哈萨克斯坦一线跑边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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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的确是吹牛了,可我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在学校里,同学们为了争面子,哪个没有撒过这样那样的谎呢,告诉你吧,我们全班同学的家长都是有头有脸的,有的是工商局的局长,有的是刑事法庭的庭长,有的是“太平洋百货”的老总,最臭的也是揣着持枪证的警察……可我心里雪亮,全是些鬼话。在这种事情上,说真话的是傻瓜。真正的傻瓜,和天才的弗雷斯特?冈普没有一点关系。如果你稍稍聪明一些,你就晓得说你爸爸是下岗工人,也没人给你捐献希望工程啊。


    我的十八岁生日是在麦当劳过的。我的生日是4月11号,4月11号确实是一个非常平庸的日子,除非一个和我同月同日出生的家伙名扬四海,它才会成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好时辰。我是在麦当劳和同学们一起过的生日。爸爸没有回来,他还在秋风落叶的丫丫谷保卫军需仓库,仓库们活像碉堡,都是圆柱体的,有着一个尖尖的屋顶,就像是一些戴着草帽、不苟言笑的农民。妈妈也没有回来,她跟着爸爸的老战友跑边贸去了。就是那个送我弯刀的老战友,他现在据说是发了,手下有了十七、八辆大篷车,涂得花里胡哨的,载着清仓查库弄来的陈货,在尘土飞扬的中哈边境乱窜。他邀请妈妈做他的合伙人,我觉得很可笑。我问妈妈,你都下岗了,拿什么去合伙呢?


    妈妈说,除开你爸爸和他的战友情不算,我还兼着他的会计呢,算是拿我自己去入伙……


    我莫名其妙地觉得不安逸,我说,把你自己……拿给那个叔叔去入伙,有这种战友情吗?妈妈,这合适吗?


    妈妈显然是心烦了,她心烦了就什么道理都不讲,她说,合适?我不晓得这有什么不合适!


    唉,我就想,可怜的妈妈,她在闹更年期了吧,她跟我说过,她现在常常失眠、心慌、耳鸣,月经紊乱呢。妈妈下岗以后,爸爸赠送给妈妈一架老年车,约等于那种三只轮子的自行车。有一回妈妈骑着老年车横穿大街,差点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面的撞倒。妈妈破口大骂司机瞎了眼,司机是个小伙子,赔着罪,说自己没有看见她。妈妈就冷笑,说,你没有看见我?退回去一二十年,你只怕老远就看见我了!围观的人群轰然大笑,妈妈的锦言妙语一夜之间传遍了东郊一百零八坊。稍稍上点年纪的人点头叹气,说,退回去一二十年,那还用说!我这才晓得,一二十年前,妈妈的姿色、风情,在灰蒙蒙的东郊也算是一绝的。唉,怎么我从小看她,她就是一个中年妇人呢?我只觉得她那双吊眼睛长得很古怪,睫毛很长、眼睛很湿,湿得跟她的年龄不相称。我也是后来才晓得,大概是伊娃告诉我的吧,吊眼睛就是丹凤眼。我不是丹凤眼,我的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啊。我的眼睛像爸爸,很正常的,也是很平常的,两孔眼窝,一双眼珠,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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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妈妈在那件未遂的车祸之后,当天就把老年车卖给了收破烂的,把钱拿去搓了几天几夜的小麻将。我就晓得,这灰蒙蒙的东郊,发霉、潮湿的红砖楼,已经留她不住了。妈妈的事情,让我想通了很多的事情,后来我就告诉她,妈妈,走吧走吧,你能走就走了算了吧。


    这一点你该相信,这世界上我谁他妈的都不欠,我还欠着我妈妈是不是,撇开养育之恩不说,我至少还欠她一条命啊。那么就算我再让不得人,我还得让着她一个人吧?何况,她已经下岗了,她不去跑边贸,她还能骑着老年车,湿着丹凤眼,守着麻将桌,泡完后半生啊?我把妈妈放走了。爸爸说,要看顾好妈妈,可我只能放她走了。听说毛主席也说过是不是,——天要下雨,娘要改嫁,由她去吧!


    我记不得妈妈去了多久了,反正是很久很久了吧。


    生日的那天早晨,爸爸给我通了电话。军线转地方线,岔来岔去,声音变得特别的不清楚,我只听清了丫丫谷的风声和雨声,爸爸微弱的声音反而成为了风雨的背景,一个可怜的噪音,在重复祝贺我生日快乐。妈妈则没有一点动静,不知她已经跑到中亚的哪一国去了,反正,不是这个斯坦,就是那个斯坦吧。中亚到处都是斯坦,就像丫丫谷到处都有不说话的仓库。不过,我告诉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不就是一个电话嘛,我又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在麦当劳,我显得很开心。麦当劳什么时候都是温暖的。春天的夜里,街上落着雨水,不停地驶过溅起水花的汽车,麦当劳就显得更加温暖了。服务生都穿着粗条纹的体恤跑来跑去,像咬紧了嘴巴的灰狗子。陶陶叫来了一大帮同学,连我刚好是18个。我吹灭了一根蜡烛,每个人都替我吹灭了一根蜡烛。蜡烛熄灭以后,飘出十八股青烟,那带点辛辣的臭味刺激到眼睛里,我的眼睛就眨巴眨巴地变湿了。这跟哭没有关系,谁叫蜡烛有这么多,多得可以煮熟一只老鸡婆呢。


    在18根蜡烛熄灭前,陶陶把裹好的猎刀送给我。


    陶陶说,是地道的德国货。我问他哪来的?他说是搞来的。我就不多问了。陶陶有陶陶的搞法,我认为这个与我无关。重要的是他送了我这把刀子,这把千真万确的好刀。


    那天晚上,我们喝完了几十杯可乐,啃完了几十只鸡腿,还吞下了几十份汉堡。是阿利买的单。陶陶是阿利的保护人,而我是陶陶的女朋友,阿利买单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可怜的阿利其实不姓阿也不姓利,因为他全穿印了Lee的名牌服装,他就成了阿利了。


    不过刚开始上高一的时候,我们是全都叫他阿雷的。Lee不就是叫做雷牌么?我们都叫他阿雷,他也都嗯嗯地认了。有一天宋小豆上课,问今天谁是值日生?我们都说,是阿雷。宋小豆皱紧了眉头,眉心里都皱出了一颗小疙瘩。她在黑板上写了一个Lee,她说,读什么?我们说,雷!宋小豆呸了一口,就好象呸是雷的回声。她接着就用英文骂了一句什么,我想大概是一帮蠢货吧。但她自己翻译出来,却是一群可怜虫。她也说可怜,可怜的宋小豆,我不喜欢她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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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宋小豆用粉笔把Lee圈了一圈又一圈,就像蜘蛛吐丝把阿雷缠在了最当中。她说,勒-依-li-李,读李。哪来什么雷呢?港台电影看多了,雷锋也成了李锋,李逵也成了雷逵,真是不土不洋,天打雷劈。我的学生,是李就是李,是雷才是雷。李逵和雷锋,风马牛不相及啊,对不对?


    我们相互望了望,似乎都很惭愧,因为我们这群可怜虫居然全都是她的学生啊。


    宋小豆手指捏住粉笔,在黑板上轻轻叩着,黑板居然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就跟叩响了瓷器似的。这一招,我们后来都试过,全都不灵。宋小豆说,知道李光耀吧,从前新加坡的总理,他的英文名字就是,她背过身去,李光耀就成了唰唰唰的几声粉笔响,然后他像照片一样从黑板深处显影出来了,就是LeeKuanYew。Lee的本义,宋小豆说,就是庇护所、避风处。她顿了顿,想再说点什么,但那表情却是说了也白说,于是有一只嘴角斜着弯了弯,就跟假笑似的。她说,这个孩子,这个你们叫阿雷的孩子,天晓得,他是庇护别人还是别人庇护他啊?她摇摇头,用英语咕哝了一句什么,我估计是唉,不可思议吧?


    宋小豆摇完了头,就说,你们还叫他,就是他,她伸长手指指着阿雷,她说,还叫他阿雷吗?我们全都嗡了一声,说“阿-李-”


    阿李?宋小豆用嘴巴和粉笔同时重复了这两个声音。她说,阿李对你们有什么用呢,阿李跟李四、王五有什么区别呢,连阿猫、阿狗都不是,就连一根肉骨头都不是,还值得你们这么又争又抢的!宋小豆说着,终于把假笑换成了一脸盈盈的笑,听起来、看起来也都不讨厌。她说,就叫阿利吧,一身名牌,有利可图是不是?她又用手指点了点阿利,说,阿利,你也更像是一个名字了,对不对?


    大家全都看着阿利,阿利红了脸。一片掌声和嘘声响过,从那天起,阿利就是阿利了。


    阿利为我的18岁生日买了单。我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就在陶陶的耳轮上“吧”地亲了一大口。陶陶长得很高大,有1米80了,耳朵跟佛似的,又大又厚,垂到下边,还朝内卷了一下。老年人说,耳大有福,这一卷,就连一点儿福气都不会漏走了。陶陶的头发不长不短,刚好披到衣领上,他的鼻子高高的,高得脸上都看不出表情了。朱朱说,陶陶扮酷,假得很。我就说,是啊是啊,大明星的酷也是扮出来的。扮嘛,都有一点假,对不对?朱朱说,呸!


    我也在阿利的耳垂上亲了一下子。阿利长着一对招风耳,样子有点像兔子,眼睛红红的,耳垂尖尖的,嘴唇咂上去是滑嫩嫩的。他家里很有钱,他为什么要读泡中呢?很多人都问过他,你可以出钱到重点中学,一中或者二十四中,当钱学生啊?阿利总是腼腆地笑一笑,只在私下对我说,我不去重点中学,我爸爸也不让我去重点中学。爸爸说,去重点中学是遭践踏,读泡中是受摔打。说不定就摔出一个样子了。我说,什么样子啊?阿利说,就是好样子啊,好样的好样子。我也笑了,我说阿利,你爸爸觉得你摔出来了吗?阿利说,你说呢,我有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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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阿利的样子怯怯的,我就拍拍他的可怜的小脸,我说,阿利总会摔出一个好样子,是不是?


    其实在泡中,谁又是我们的好样子呢?谁知道呢,知道了还能是泡中?我比阿利少了很多钱,倒是多了两把刀。两把好刀呢。我把土耳其弯刀留在墙上,德国猎刀压在了枕下。有两把刀子陪伴着,我的觉就睡得很结实,不做梦,不打鼾,睡得死沉沉的。


    噢,是的,我姓何,何凤。但我不喜欢别人叫我何凤。我一直都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何凤。只有在填各种登记表的时候我才把自己写成是“何凤”。不过,我从小学起,就常常故意把自己写成了“何风”。这样,我就觉得自己沾了一点男人气了,不那么像女孩子了。我讨厌见到毛毛虫就惊声尖叫的女孩子,也讨厌男人瞅一眼就满脸通红的女孩子。而且,我的确是很喜欢风呢。风是看不见的东西,却是那么的有气力,刮一个整夜,可以把街上的脏东西都刮得干干净净。我居住的这座城市位于西南的腹地,靠近西藏高原,至少西藏高原的风可以吹到我们的城市来。我们的城市不是一座干净的城市,在我的眼里,那些可怜的街道真是太脏了,到处是纸屑、果皮,老年人的酽痰,还有民工拉的野屎。我们的城市倒是经常都在下雨的,西南的雨水是绵渍渍的,温嘟嘟的,整夜整夜地下着。可我是多么喜欢冬天的来临啊,北方的风整夜整夜地吹。那些小刀子一样的北风多么有气力,它们爬过了秦岭,刮过了四条大河和五百里的平原,一直刮吹进了我们的城市,把那些脏东西都统统吹走了。第二天早上出门,空气冷嗖嗖的,吹到我的脸上,又爽又脆,搭眼看去,到处都干干净净的,我心里真有了说不出的安逸。


    初二的下学期,我收到了第一封情书,我的名字被歪歪扭扭地写成了“何锋”。我一下子就难过了。我讨厌把字写得很臭的男孩,可我还是差点为“何锋”这两个破字掉了泪。“何锋”是我哥哥的名字。何锋在一岁或者是两岁的时候被爸爸弄丢了。那年过“八一”,爸爸带着何锋去参加老战友的聚会,他们都喝多了。他们仗着酒劲,说了多少豪言壮语,发了多少的牢骚啊,他们把天都喝黑了。爸爸摸回家时才发现,何锋没有了。爸爸倒在地上,而妈妈的眼睛都直了。我不晓得在那个漫长的夏天里,爸爸和妈妈是怎么过来的。我还记得,好多年以后,有一个后半夜我起床上洗手间,突然看见妈妈坐在厨房的黑暗里,吸烟、喝酒,路灯和烟头把妈妈的眼睛映成了阴暗的绿色和红色。酒是用枸杞和毒蛇浸泡过的,在屋子里散发出蒙汗药一样的味道。我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妈妈,我说,妈妈,你在想念爸爸吧?妈妈用沙哑的声音笑了笑,妈妈的声音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沙哑的,沙哑得如同从一堆泡沫的深处穿出来。妈妈说,想他干什么?我在想哥哥。妈妈跟我提到那个丢失的男孩时,从来都不说何锋,也不说你哥哥,而只称做哥哥。我说不出话来,我在心里嘀咕,可怜的妈妈,她真是可怜的妈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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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2: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又过了很久,我才知道妈妈在怀上我以后,就永远地和爸爸分了床。我是在4月11号出生的,那年的晚春溽热得比三伏天气还可怕,所有的婴儿都没有裹襁褓,又热又湿,湿得水缸里的鱼都生了痱子了。妈妈说,那年4月的孩子都任性得不得了,谁都不服管教呢。


    妈妈是说对了。初二的下期,我也给男生写了几封信。我的落名都用的是“何锋”。我跟别人说,因为我喜欢刀子,而这是刀锋的锋啊。但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是顶着“何锋”在活啊。“何锋”不在了,这世界上才有了我。男生收到“何锋”的信,都屁巅屁巅地来追我。我喜欢看他们屁巅屁巅的样子。他们也是男孩子?真正好笑啊。


    不过,从来没有人叫过我“何锋”。爸爸、妈妈叫我何凤,老师也叫我何凤,同学们却都叫我风子,或者说,就是疯子吧,谁知道呢?反正没有白纸黑字地写出来。我都一揽子收下了,叫什么我都回答,叫什么都是在叫我,对不对?


    即便别人不叫我的名字,只是冲着我那个方向招呼一声“喂”或者是“嗨”,我也不会搞错的,那一定是在叫我呢。我的样子很容易辨认,站在一群人中间,我肯定是最惹眼的。高一的时候我们做过一篇作文《我与我的泡中》,多他妈温情脉脉的题目啊。我是这样写的:


    请你不要问我长成什么模样。每天下午七点钟,你到我们泡桐树中学门口来,你就能一眼认出,哦,那个可怜的家伙就是我啊。从皇城坝广场乘38路车,磨磨蹭蹭朝南走,到了南桥下车,沿河往左,河是南河,两边都是泡桐树。街叫泡桐树,学校也叫泡桐树,树子都高过了院墙,高过三五层楼,叶子肥大,绿得发黑,街上阴森森的,全让泡桐树的叶子染黑了。泡桐树春天开花,开花的时候还没有叶子,紫色的花铺满了枝头,粉嘟嘟的紫色,嫩得不得了……等花谢了,然后才是叶子的天下,又绿又黑,黑到深秋。


    哦,你到了南桥,顺着左手走两分钟的路,就看到黑墙上钉着一块铜牌子,朝着街道、朝着堤坝还朝着南河。铜牌比校牌还要显眼,铮亮,好看,趾高气扬,上边烙着四个红色的大字:“市级合格中学”。这就是说,我们可怜的泡桐树中学啊,不是“重点中学”,不是“示范中学”,也不是“园林似绿化先进单位”……。“合格中学”,是我们唯一的金字招牌啊。噢,是的,泡桐树中学的确是合格中学呢,有三个初中年级、三个高中年级,共32个班1201个学生。他们中间藏龙卧虎,每天都要在中午或者黄昏时候干下几桩斗殴、劫财的勾当来,不是在臭气熏天的网吧,就是在小街小巷的拐角,或者天晓得别的什么鬼地方。所以,警察三天两头就跟鬼子进村似地光顾泡中。校长、主任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绝招,每天把我们关小鸡似地关到天黑。是的,说起来很可笑啊,在我们合格中学,光阴的流逝是以天色来计量的。天黑以前,没有老师愿意上课,也没有学生愿意做作业,值日老师就抱着手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从敞开的门口,看我们乱哄哄地磨蹭光阴。天终于黑下来,就像课本上说的,夜幕垂下来了,两个虎背熊腰的保安拉开铁门,我们就蜂拥而出了,人头乱(攒)动,杀(喊)声四起。这时候,你就能一眼认出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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