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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与春娇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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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10多天前收到书,哇噻,腰封“三级恋爱时代,非限制级的爱情”,够劲爆!看书之前就已经从网上下载了《志明与春娇》的电影,粤语版的,视觉和听觉上都得到了很大的“享受”,偶虽然不是港剧港片的狂热分子,但对那股浓浓的港味却是情有独钟。张志明,广告公司的策划人,余春娇,化妆品店的店员。她大他四岁,她有个boyfriend,他比她有钱,他刚和劈腿女友分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抽烟。故事的背景便是在香港禁烟行动下展开的,在街角不知名的小巷,一群来自不同地方有不同工作的烟鬼吞云吐雾,谈天侃地,他和她的爱便在这样的环境中吞吞吐吐。志明与春娇是台湾俗语,指恋爱中的男女。张志明,余春娇,这俩个人的爱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像抽烟:点火,吸一口,慢慢地吐出一个个白白的烟圈,在虚虚实实中不断地挣扎,等到燃尽,才看到彼此。在电影和文中,那种吸烟式的慢随处可见,印象最深的一处,志明决定要去春娇公司找她,而春娇此时在同事的分析下说出“不想浪费时间嘛”,决意搬离与男友合住的公寓。志明来帮她,他们也因此有了在一起的表象。当晚就直奔情人酒店,但是什么也没发生,春娇哮喘发作。最深刻的一个场景来了,春娇满怀歉意,而志明对春娇说“不是什么事都得一晚上做完,又不敢时间啊我们”。不敢时间啊,这句话在文中出现过几次,是啊,恋爱中的人赶时间干吗呢?慢慢来,不急。这也许是电影中体现的港式情调吧,慢慢的,浓浓的,时明时暗的。7天时间,香港的政策在改变,他们的爱情之烟经历高潮,也该到了烟丝燃尽。不过,他们的爱情升腾,变成了戒烟。两人在漆黑的夜晚,寂静的大桥边开始了那段不紧不慢的爱情。为什么7天的时间,可以让两个人义无反顾地在一起?我想和香港的环境或多或少有关吧。看过的香港文学作品中,爱情总是迂回曲折,但却是干净明了,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亦舒笔下的人物的爱恨情仇便是坦荡荡,虽然需要时间去解决,但爱就爱了呗,不爱就分吧。而朋友告诉我张小娴文中出现最多的5个字便是“我们分手吧”。好吧,这就是香港的调调吧,谈谈恋爱,放一份感情,分手后,再期待另一段爱的到来,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
  
  真正能说出电影和书中的那种意味对于我来说很难,但我知道我喜欢这部在香港被定级为“三级片”的故事,钟意其中俩人面对阿sir假扮日本和韩国人的把戏;钟意他们在热闹的环境下互发短信的暧昧;钟意深夜为买烟而到处奔波的身影;还钟意志明把哈根达斯的干冰倒入马桶装“在天堂大便”的恶趣味;更钟意春娇知道志明为何不在酒店与之发生关系的真相后大骂“你个扑街(混蛋)”的爽快;当然,最钟意的还是那句短信:i n 55iw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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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先看的电影后看的书,发现电影里有些印象不深的细节,在书中原来是如此让人玩味。
  书的叙述方式也和电影不同,看着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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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志明与春娇的国内版的书,有一点我不是很满意。i n 55!W ! 出来的早了点。当晚趴体结束 各自散场应该是留有余悸想要继续接触的念头萌发才对。过早的出现,只会让我觉得张志明 @余文乐 过于浮夸。 不妥!彭导演,下次你不要篡改情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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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昨夜一口气看了《志明与春娇》的小说版,真好看。淡淡的,很舒服。心里痒痒的,记得买过碟,得赶紧看。恋爱的感觉真是好,互相惦记,互相刺探,可惜啊,爱情止于婚,除非两人合拍…昨天电视剧里一句台词说:爱情是个梦,我睡过了头。呵呵,过了头就当真了,就婚了,就以为可以天长地久了…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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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我习惯了你在黑暗中给我点烟
  火光摇晃,你总是悄悄地问:
  “猜猜看,我正烫伤什么?”
  —— 北岛《习惯》
      这个故事讲的是爱情之初的美丽,我觉得。就像北岛在诗里最后写的,“你像块火石敲击着每个角落/烫伤黑暗,点燃我的心”。
      我不觉得在局促的市井格局里,闲言碎语,吃喝拉撒,爱情就黯淡了。人在爱之初的美丽是一样的,影影绰绰的,也真真的,都在。不用看别人,想想自己的过往感受。譬如,她水滑的头发,或者他眼里的笑意,有多耀眼,在最开始的时候。爱之初就仿佛人之初,恋人都跟孩子似的,好看。
      不过也折磨人。据说我们汉民族的人尤甚,捅不破那层窗户纸,含蓄是美,可苦了当事人。我们也最懂苦中作乐,看看电影院里乐不可支的观众就知道,这样的故事有多知心。志明和春娇是幸运的,七天一个礼拜就搞掂了。这就不慢,耶和华七天都造世界出来了可那是耶和华。范柳原跟白流苏要搭上香港全城沦陷来成全,志明与春娇有个“品客华”就够了,只是对烟民来说,也沦陷了一座城。
      玩世不恭点儿说,哪儿有什么爱之初的美丽,生殖欲望驱使下,费洛蒙勾结荷尔蒙,行贿统治者多巴胺,编造了脑中一片幻象浮云。跟尼古丁抚慰老烟枪是一个道理。但这样的道理对志明与春娇一点儿帮助都没有,基因被设计,身不由己,哪怕都有各自想起来就跳着疼的伤口,也只能不断被诱惑。
      彭浩翔狡猾,深谙这种又疼又痒的爱之初能击中多少城中男女,他们羞于深情款款,善于插科打诨。于是在这版改编的小说里,我没有让“爱情”这两个字出现,怕矫情了,破坏了大家故作姿态的洒脱,惹人嫌。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也不是为了方便抒情,是不想把谈恋爱搞得跟玩推理似的,全凭蛛丝马迹和眼角眉梢猜。多少也帮主人公透露些心事吧,为人算不上宅心仁厚,只是不忍心看同为大龄女青年的春娇纠结。
      说到底,人都相信他/她愿意相信的。俗世的爱情纵然有种种不堪,或终结于背叛、辜负,或遁形于自私、贪婪,我还是相信爱之初的美丽,像相信婴儿的纯洁。所以被这个故事反复打动,在影院里,在小说的文档前。
      大约在七年前,我在尚未全面禁烟的香港染上烟瘾,我离开不久,香港开始禁烟。回到北京,“点儿八中南海”代替了“幼卡”,又过了几年冽冽北风和炎炎酷夏交替的倏忽日子,因为改编这本小说,旧日时光再度浮现在眼前。忽然记不清香港的冬春该是什么样子,如果在北京,志明可能会在大雪纷飞的路灯下,流着鼻涕,给春娇点烟,说,“来,抽根儿烟暖和暖和吧。”
      时间紧,任务重。有限的文笔,不求锦上添花,只求没坏了彭浩翔的好故事,和大家的胃口。不足之处,还请读者朋友多多担待。
      感谢彭浩翔,把志明与春娇双双托付给我。
      感谢我的妈妈封维芳,纵容我在这样的年纪里还过着散漫的生活。
      感谢朋友,感谢在香港的那几年旧时光。(张优优,《志明与春娇》改编者序)
  
  彭浩翔、张优优 著:《志明与春娇》,希望出版社,2010年9月,25.00元。
  
  
  本文刊于【读品】10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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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她是白领新女性,染红头发化着浓妆,每天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步履匆匆地走在熙攘的人群。她觉得三十几岁的人了,时间宝贵,玩不起复杂,简单明了才好;却也不敢轻易添上一笔,搞得自己的感情似条添了足的蛇。
  她有个同居的男友,彼此心知肚明这段关系没有未来。可是就这么拖着拖着,竟也拖了这么多年。一半是忙一半是懒,还有一些些害怕,怕丢了这个便剩孤零零一个,好不凄凉。
  
  他是都市新男性。装扮斯文,笑意盈然,个性温柔体贴,温和到有些懦弱的味道。女友跟新来的老外总监有了一腿,被激到内伤,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烟抽得更猛,兼玩点小忧郁小哀伤感悟人生什么的。
  我钟意你?这种话怎么讲得出口呢?会不会太老土了?——他自嘲地笑笑——其实还是怕被拒绝,岂不彼此尴尬?
  
  恩,新女性和新男性凑在一起,大约就是个现代爱情故事了吧?
  到底是有多现代呢?没有甜言蜜语。没有你侬我侬。充斥着粗口和十八禁笑话。进度很赶,好像按了快进似地发展到宾馆。什么?我爱你?倒不如一句“你个扑街”来得亲密。
  
  不过,到底又有多不同呢?
  人类漫长的历史,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没怎么变过的话,爱情大抵可以排得进前三了。
  春娇最初抽烟,是因为一个男孩。 以前爱一个人是给他做一桌好菜,现在爱一个人是陪他一起抽烟。形式变了,为的却都是一个“他”。
  
  春娇第一次在便利店里看到烂醉的志明时候的心血来潮;志明发的那条“n ss!w I”;春娇一遍遍问着“你约我啊你约我啊”时候的雀跃;告知要转台以后的波涛暗涌;志明看到春娇和警官谈笑之后的不满……
  这个故事之所以好看,除了豪放粗口颜色笑话之外,更因为爱情里的心动,猜测,试探,嫉妒,一样都没有落下。
  
  我们总以为自己要的有多与众不同,往往最后才明白很多事情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就像新新女性春娇同学,嘴里嚷嚷着时间宝贵,但最后还是因为志明的一句“不赶时间”而尘埃落定。
  爱情,说复杂它很复杂,说简单它又真的很简单。
  
  现代爱情故事,它是一个新的旧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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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男人深情款款地走过来说:我爱你,我愿意不顾一切来爱你,至死不渝。我忧郁地看了他一眼,用了一个漂亮的回旋踢把他踢飞。一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白衬衣,身形单薄的姑娘走过来说:我爱你,我愿意把一切都交给你,包括我自己。我忧郁地看了她一眼,又用了一个回旋踢。
  
  爱情容易落入某种范式,愿意不顾一切爱你的男人是纯情的,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是纯情的。我不禁疑问,这种范式真的纯情吗?电影《志明与春娇》的原创小说出版后,我明白这些范式是肉麻和无知,跟纯情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这本与电影同名的小说是一个漂亮的回旋踢,踢走虚伪的范式。
  
  书中讲了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刚与女友分手的张志明和已有男友的余春娇因抽烟相识,他们用了七天时间来确认,这七天当中,他们对爱情跃跃欲试。相较同是爱情故事的《山楂树之恋》,其中无知和压抑的清纯,我更喜欢这种真诚的犹豫和大胆的表达。
  
  志明知道春娇有男友,仍问她是否愿意去看电影。春娇抿住翘起的嘴角问,“你约我?你约我?你约我啊?”我想这就是纯情,面对爱情时真实地喜悦而不做作;春娇为志明从男友家中搬走,他们认识不过三天,周围人都说这太快,我想这也是纯情,为爱情付出不瞻前顾后;志明态度不明朗,春娇猜了很多遍,你是喜欢我,喜欢我,还是喜欢我?最后她大叫着,我没时间啊!她不想再猜,质问志明到底想怎么样?我想这还是纯情,直白毫无机心;他们去开房,春娇哮喘发作,两人拥抱着躺在床上什么都没做,志明说: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没有什么比这更纯情的吧?爱混合着性又超越了荷尔蒙,纯情无比。
  
  彭浩翔的这则故事轻易地跳脱了俗套爱情的范式,把普通都市男女的爱情真实地呈现出来,他说纯情不是什么都不懂,不是虚伪的诺言,而是真诚的表达:需要爱,渴望爱,愿意为爱付出。纯真不是保留着一块处女膜,而是对爱情的真挚和付出,更高意义上是对嘉德懿行的肯定。
  
  志明与春娇只用了七天的时间将真实的感情袒露给彼此,这不是色急,爱情没有速度,也没有范式。彭浩翔摆脱了虚伪的范式,保留了对美好的爱情的感受力,善于在平常生活中捕捉到动人的细节。他们一起抽烟,一起发呆,赶在香烟涨价之前四处买烟,为了手机是否要换台不开心,在乱扔烟头被抓后大笑着逃跑。故事没有落入任何俗套,正是这种你我都可能遇到的小事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爱情,玫瑰、我爱你、处女膜、假纯,见鬼去吧!
  
  书中文字简单干净,惟一的缺点是前半部陷入了文艺腔,不似电影利落纯粹,好的是补入了志明与春娇的心理描写,让感情更细腻。在书的后半部分,文字干脆了很多,就像这个简单的爱情故事:真诚,动人,不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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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因为看过电影《志明与春娇》,自然对小说也多了一份极高的期待。彭导演的功力和构思的巧妙,大家都是知道的了,所以在此也不多做赘述了。
      改编的作者张优优是北京人,在香港求学。看得出她竭力想模仿香港本土人的写作口吻,在不少人物对白上,使用了粤语群体习惯的人称后置的用法,但是,在某些句子、遣词上,又十分的京片味。之所以给4星儿不是5星,是因为整篇作品里,除了66、94、98页三处的排版同音错别字外,就是逊色在了作者刻意为之的,不成功的粤语化,导致好几处阅读起来,有混得不好,色泽杂浊的鸳鸯饮品感。总有那么些许的不自然感。
      她固然是有才华的,细化了许多处电影里的小细节,让人物更为饱满立体,尤其是当春娇与志明在漫春天之后的转台事件,她的作品更为细致地描写了志明在这方面的矛盾与想法。但是,也因为是女作者的温婉心思,小说中的志明明显比电影中的志明阴柔一些。有些句子也是写得极妙的,例如以烟与爱与多巴胺作比。
      自然,也有些电影中的场面,始终是较为优秀些的,我在电影里十分欣赏的,春娇面对落日的那段独行,当时她在想着些什么呢?遗憾的是,小说里没有下笔墨描写。
      期待看到张优优自己的作品,而不是改编,我想,这一定会比她一边思索着粤语人群的说话方式一边用北京人长期的文法习惯写出尚不成熟的风格的改编好。
  
      另外,我认为,即使排除开电影,这本小说也是值得一看的。那种淡淡的都市纯情,并没有改变,依然是大家喜爱的小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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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志明和春娇  我买了 喜欢电影 对小说充满期待 可惜我不喜欢广告词“爱在吞吞吐吐时”虽然知道是要表达什么意思 但是真的充满了歧义 吞吞吐吐改成吞吐 会不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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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1-5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拿到这本小说的第一时间,就被作者名惊得全身震了一震:彭sir的“写作痨”在粉丝圈子里有目共睹,不单是电影剧本全都一手包办,出电影的同时原创故事也能顺带出书捞一笔;单是那些神神叨叨的短中长篇小说连载、各大杂志故事专栏、感情问题咨询问答、新浪博客和微博的家长里短……简直就是二十一世纪口水多过茶的人物典范。这样一个人,居然舍得把自己的电影,而且是如此方便倒腾成铅字的电影,交给另一个作家改编小说,不由得让人怀疑其背后的动机——到底是最近大事业真的干太多顾不上这座小庙,还是签约的当口背后正好有一个变性人基佬杀手拿着一把轮盘赌手枪顶着他的后脑勺呢?
  
  啊鉴于您是一位这么有意思的导演,所以一定也会选变性人这个选项。是吧?是吧?
  
  
  好了跑题完毕。说实话我有点搞不清楚这本书所面对的受众群体。虽然从小清新的包装到宽得可以跑马的行间距都说明了这是一本轻小说,但没看过这部电影并且也并不熟悉彭浩翔的轻小说少女读者们能有多大几率从书架上拿起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问号。——当然腰封上还躺着余文乐和杨千嬅,不过作为粉丝周边,这本只在最后出现了若干剧照的小书比起动不动送抱枕送水杯的歌手专辑吸引力难免也太薄弱了些。淘汰了这些人,剩下的消费者们自然是“彭胖子的死忠粉丝”和“《志明与春娇》电影深度沉迷症晚期患者”了(话说后者真的存在么?恩。。。)。于是我都能想象刁钻古怪不下于彭sir本人的粉丝们屁颠颠的买回家去然后一边摔电脑一边尖叫的画面:“我擦这样一本书你都不肯自己写!!照着电影打一份文字版我也会啊!!不如老子给你出一套彭浩翔无耻全集吧!!”
  
  啊当然这本书里的故事还是想办法玩了一点花样的。比如补充了一点春娇的少女时代,比如虽然看着很老套但也聊胜于无的一个故事两种视角。因为电影剧本本身轻松有趣,所以也就毫无障碍的看过去了,每看一句对白,脑子里都有画面和声音再过一遍,对于正好没带psp ipad 手机 笔电以及一切能拷贝电影并且播放电影的工具的人们,这样重温一下也挺开心的。(我到底在说些什么啊?。。。)比较值得玩味的一点是一个内地作家改编一部香港电影作品,一个女作家改编一部男性导演作品,一个瘦子作家改编一个胖子导演的作品(最后一条当然不是认真的)……所有这一切掺在一起会发生一种古怪的化学效应,让人看着时不时的脑子抽一个筋说“啊刚刚的风格不是很干净利索的嘛怎么突然来了几句少女系旁白注解啊?”“为什么这里面的角色都像是一不小心说两句TVB粤语的内地人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苹果梨,就是那种把苹果树和梨树嫁接到一起长出的家伙。我至今没想明白那些绯红澄黄的父辈们是怎么孕育出这样灰铁蛋子一样长相不讨喜的下一代来的。虽然吃起来还是香香甜甜,但是那滋味是属于苹果和梨的,却惟独不是属于它的。
  
  
  【好吧还是要说感谢寄这本书给我的小姐,做出版和推广一直都是很辛苦的,我也懂得您的一片苦心,但是鉴于我一贯的风格也就大实话的上了,希望您不要介意。(当然您如果实在很介意那我也只好……就对不起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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