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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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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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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记书签
      简介:《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成名作,同时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杰出作品之一,该书以一种客观记录式的”零度风格”,粗线条地描述了主人公默而索在荒缪的世界中经历的种种荒缪的事,以及自身的荒诞体验。从参加母亲的葬礼到偶然成了杀人犯,再到被判处死刑,默而索似乎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冷漠的理性的而又非理性的存在着,他像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存在,又像是一个血红色的灯塔,具有高度的警示性。   然而,局外人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由这个世界本身所孕育的,默而索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外部原因。本书写于二次世界大战其间,这个时期,西方世界正处于战争的恐慌之中,人们对社会充满迷惘,精神没有归宿。默而索们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他们孤独、痛苦、冷漠,但又不甘于被现实的世界如此凌迫,于是他们变成了世界的局外人,自我成了自我的陌生人。他们以冷漠来反抗生活,却最终未能逃脱在命运面前的惨败,悲剧是注定的,但蔑视悲剧的态度却让他成了一名挑战荒缪的英雄。   可以说,局外人并不是指默而索一个人,而是许多具有相同生活状态的人的代表,默而索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做为一个人,他是特别的,但是普通却往往寓于特别之中,他的身上有着太多人的影子。为了进一步了解生活,了解从前的人或许也是我们现在身边的人,默而索的个人的世界也便成为一类人共有的特质,通过对默而索的探知,才能更加深入的认识”局外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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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书评    共 21 条

    Querid    加缪的《局外人》讲述主人公短短几月从一介安稳小老百姓,突然变成全城关注的杀人犯。主人公冷漠,无所谓,随大流,不谙世事,我读到却是懒惰,拖拉,胆怯。直至最后这人才发出愤怒呐喊,可有什么用呢,意识到生命消亡才奋起已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短篇小说,读完各种压抑交杂脑中,想想自己是哪种人?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2:26
    稻田     在这篇小说里,加缪并不是让我们评判默尔索这个人物的品行的好坏,而是想给我们传达一种观念。就是,打破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默尔索和这个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掉一滴眼泪、在葬礼后的一天便和女友进行娱乐活动、他对任何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包括结婚。在我们看来,默尔索在传统的意义上可以被称之为怪人。但是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看到,他周围的人似乎对他的行为并没有表示出惊讶或者奇怪,可是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当默尔索成为一个被告的时候,他身边的人开始纷纷站出来为他所犯的罪行作证。似乎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是他言行的记录者。就像那句话“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承堂供词”。默尔索的遭遇便是这样,之前他和所有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或者说至少表面上看起来都是这样。养老院的老板会在母亲的葬礼上安慰他、看房人还会请他喝咖啡、邻居们见到他时也会安慰他,可是当他杀了人成了一名罪犯之后,这些人却像变了一副嘴脸一样,开始指控他之前的种种卑劣行径,他们像是安放在默尔索身边的间谍,专门记录它的言行,而事实上他们又确实是默尔索身边的普通人。唯一能够为此做出解释的就只能是他们的虚伪与善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默尔索却是一个极其真诚的人,他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不说虚伪的话,甚至在被告席上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违,即使他所被指控的罪名不是那么客观与公正。如果单看这起案件的话,读者心里一定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何在审讯过程中完全不对案发现场和案发过程做任何的研究与考证,却一直拿默尔索的人品大做文章呢?只是因为默尔索的所谓的冷漠以及在母亲的葬礼上的不符合传统价值观念的行为便认定其杀人的罪名,这难免有失客观与理性。追根结底其实是因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并不在默尔索杀没杀人上,而在于他在自己母亲的葬礼上居然没有哭,人们的潜意识里认为,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治其死罪。默尔索的罪名并不是杀人罪,而是“破坏传统价值观念罪”。    人们不允许有这样一个异于普通人的,背离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存在。    可是我要说,默尔索是自由的。他不被社会的枷锁所束缚,它的自然属性大于它的社会属性。在小说的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默尔索虽然对这个社会与人际交往极其冷漠,可是他喜爱一切自然的东西。他喜爱夏天,喜爱大海与太阳,喜爱晚上在公园散步,甚至于他对他的女友没有一点爱情,他有的只是对肉体的欲望。他对一切社会的东西都无所谓,可是他喜爱一切自然的东西。虽然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但这并不表示他就不爱他的母亲,在小说后半部分的叙述中可以看出,默尔索在牢狱之中时常想起母亲的话,并亲切的称她为“妈妈”,可见他并不是不爱他的母亲的。只是他并没有用传统的方式、普通人所能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不哭,并不代表着不爱。哭了,也并不一定就是爱。很多人在葬礼上干嚎无泪,更有人雇人去哭,这只是为迎合传统价值观的虚伪的演戏。至少和他们相比,默尔索是真诚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3:43
    老板来    炽热的夏季背景,荒杂的人物事件。   夹杂在这些东西背后的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位对待生命对待生活对待人对待事都有些无所谓的人。   也许很多人认为他在经历过不算多的事之后对生命表示妥协,表示被同化,表示一种无奈,表示对死亡前的悲哀。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局外人最精华的部分在于最后几十页,他在杀了人之后经历的各种审讯,他在牢狱中的心理活动,他在死亡前对自己曾经的生活的追忆。   让人记忆深刻的是默尔索好不反省的态度,那些阿拉伯人没有活的理由,本来也不是好人,默尔索是这样想的,并且不认为自己有错。   而在法庭上被审讯时的还有一条罪状是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落下一滴眼泪。   加缪把这些荒谬的、让人难以理解清楚的东西加在一起,变成了这部小说,其中偶尔的优美的描写却又在同时触动我们心中最柔软最好的东西,让我们永远记住“星光与默示的夜”,记得那些海潮奔跑的声音。   在牢中得到压抑,得到释放,得到原谅。对自己内心的反省和猜测深深地震撼了我。也许这里面没有写那些积极的事实,可是它注定是一本积极的小说。   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感动,对所有层面的深刻感动。   对老人和癞子狗,相依为命却最终分别的感动。   对默尔索在葬礼上的,保持自己的方式送母亲感动。   对他走在每一个普通的有海浪气息的黄昏所感动。   对那些人物的心理,和最后的彻悟所感动。      把那些期待的吼叫和辱骂理解为对生命惰性的妥协还不如理解成他的彻悟。其实生活本身很美好,只是我们太随意。   最后的醒悟,便是我们自己,更要爱这个世界一点。   即使也许有些不尽人意,但不是所有不尽人意。加缪只是用了这种方法,来激励了我们吧。   也许我想太多了,不过我希望带给世界积极的意义。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0 20:12
    Iris     “街上已是一片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像是打了一记耳光。”    那天天气正好,主人公莫尔索和女友、邻居到海滩度假,这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故事的开始。我被这句话迷住了。    加缪讲故事的语气这样随意,却不舍得漏掉任何细节。每一幕场景,每一句话,都被拆成一个个的片段,揉合进阳光、汗水、沥青马路中。好像每一处景色,都是因人而异的,我欢呼雀跃的温暖的阳光,你看来不过是令人烦躁的闷热,尽管我们在同一个世界。    那么当我们用自己的感受来解读或者说架构这个世界时,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了?正如你不会说,啊,阳光,它不过是有波粒二象性的一种光而已,你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出判断和衡量世界,你描述的永远是带有主观色彩的事物。    这样说来,也许莫尔索算是独特的局外人,他对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妈妈死了,这总会发生的;帮邻居写信羞辱情妇,到警局作证,这有什么呢,这不重要;开枪杀了阿拉伯人,这只是偶然。他像是毫无生气的木偶,一举一动不过是某一根线动了一动,就麻木地跟着去做了。死亡即将到来时,他想:“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阴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毫无差别,这个词蕴含的不仅仅是莫尔索的情绪,而是同一时代的,甚至说同样处境中的群体的心情——即使我满怀希望去感受这个世界,它不会因我而改变,我的命运始终如此,我无力抗争,只好冷漠地,像莫尔索这样冷漠地做一个局外人。    但没有人真的能做到。    莫尔索对环境的感受如此丰富和真实。声音,景象,人物,各种要素在他都能透彻地理解,他的判断力并不缺乏,他知道每一件事情的起末,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他是一个立体的无比真实的人,而不是我们在法官的宣判中,记者的报道中读到的冷血无情的杀人者,对亲情漠然的怪物。    想起西方一个古老的传说,但凡人变成吸血鬼后,体内就有了一个感情的开关,只要用意志关掉,所有爱恨情仇都不会再造成困扰。人类的梦想总归是在传说里实现了一回,因为现实的社会规则下,做一个局外人这样难——你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本能的感官,难以割舍的亲情、无法推卸的责任,层层外衣束缚着你在社会的油锅里挣扎;如果你不管不顾地跳出,你违背的或许就是社会的伦理和世人的道德底线,你将尝尽白眼。    不知不觉中就把加缪定义成了一个教科书撰写者式的人物,编织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来批评那些妄想逃脱生活苦难麻木生活的人,提倡奋起反抗,坚持正义与真理,却始终没有办法提供一条明确的路。    可能还是理解太浅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0 20:23
    Irene     开头其实并没有被吸引, ,外国的作品总是难免晦涩,,如果你并不熟悉外国的文化。。    仔细阅读看到了平凡人的小角落,,看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主人公那种麻木的安全感使我很震颤。。。加缪的小说都很写实,,,用很平凡而又凉凉的语调,,,让人心里小小的发酸。。。这种真实的感觉又很庞大,,,使人可以从一个细小的点找到感同身受的体验。。。对现实这样的无力却又坚韧的生存着,,我觉得这是一种特别,,一种伟大。。因为自己的母亲死了,,没有哭泣,,就被众人指责,,就被判处死刑。。这里写的若无其事,,却更突显出歇斯底里。。笔触单纯而又微亮。。。    亲爱的加缪,,,世界在你眼里是透明的。。。    《局外人》的语言比较简单,描写更无华丽辞藻。。但传达的东西却非常的深层次,,对于我它是一本无懈可击的著作。。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1 18:35
    又四日    1 想知道“局外人”的题目是谁翻译的。译者这个翻译几乎奠定了此部作品在国内读者心中的基调,所有评论都会以“局外”为中心思想。原文L'etranger应该是“奇怪的人”的意思。这个奇怪是哪里奇怪,作者未说,仅仅就是置身局外的奇怪吗?      2 主要情节是,默尔索一贯冷漠,他无意杀了人,但也并无悔意,可是法庭却重点关注他在母亲葬礼上的无情表现,并以此为依据判了他死刑。      3 首先,是否该为默尔索辩护?是否该认为他是社会规则可怜的牺牲品?   我认为没有必要。他杀了人,而且丝毫没有悔过,依然不认为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依然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包括杀人行为,为什么不该死?判决时法庭过于关注他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而显得荒唐,但社会规则的荒唐不代表默尔索的不荒唐。   不要同病相连似的说着“我在亲人的葬礼上也没有当众哭,招人非议了,实际上我很爱我的亲人,但人们就是这么刻板不顾本质,我真理解默尔索,这样的社会规则真可恶,每个人都要演戏似的满足大家的期望,不符合常人价值观的就要出局,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不被理解”。可是仔细想想,你真的和主角一样吗?你会不小心杀了人后也还不觉得有什么吗?一个人如果“因为阳光太晒”杀了你的亲朋,还补了四枪,之后也依旧冷漠,你还会为他辩护吗?默尔索在社会中何止是“竟连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都招非议”,他恐怕是过于缺少莫种情感。何止社会不容他这种人,自然选择也不会容许太多这种人。      4 然而,其次,默尔索至少是个诚实不虚伪的人。   律师希望他表达“悔恨”,掩饰自己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对自己真实想法缄口,来获得法律的宽恕,而他并不这么做。可以说,他的诚实令他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人类社会要淘汰他这种无情的人。他死得其所。   但是,试想,如果他是无情且虚伪的人,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装做悔恨,装出所有人喜欢的“是个有感情的好人,一时失误,悔恨无穷”的面目,很可能获得释放,在未来又因为“阳光太刺眼”之类的原因再次杀人。   故事中社会的荒谬与危险并不在于它“不容表现了自己无情的无情人”,而在于它可能会“容许掩饰了自己无情的无情人”。它在此处表现出的弊病不是不容异己不是无情,而是太单纯太善良太有感情。   默尔索被绞刑本身并不值得让人唏嘘,这个故事背景下可能发生的一些故事才值得让人寒心:单纯且会利用人们情绪的审判长,单纯的教士,单纯的民众,皆会被善于伪装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的简单逻辑对默尔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但这逻辑却简单得让人担忧,这种逻辑太容易被利用。现实正是如此,对坦白的恶容易判断和清除,然而对善于伪装的大恶却难以辨识,善良和信任会被利用,在明处往往难以战胜暗处的机谋。      5 我的理解很浅,对主要情节的理解就刚到这么多。说实话,越仔细想,我越觉得不懂这部作品。而且看了对加谬“存在主义”的思想解释,我觉得我的理解完全跑偏了哈哈哈细节应该有值得思考之处。想找原文看。有空的话再不跑偏地体会一下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11-1 12:50
    他说    默尔索放弃上诉是不要将自己的命运再次交给他人评判,就像他不相信上帝一样,他最后的解脱是他有把握,他死亡的命运,所以他会感到解脱。我们无法评判他到底爱不爱玛丽,就像我们不知道他的母亲什么时候死是一样毫无意义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又能改变什么?加缪通过局外人抛给世人现实而又模糊的问题,默尔索的悲剧到底错在哪里?又到底是谁的错?  详情 发表于 2013-11-5 01:12
    狂躁之     最近乱七八糟的过活,乱七八糟的看着乱七八糟的人在做着他们或许都不自知的乱七八糟的事,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想我荒谬了,至少成了别人眼中的荒谬!当然绝不如加缪笔下的局外人那般,至少在我觉察到一些东西时毫无幸福之感,更别提与西西弗斯站到一个水平上。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可见,加缪的荒谬感强烈到何种地步!在局外人因为阳光刺眼误杀了人时,美好的事物成了杀人的帮凶,至少在检察官眼里是这么回事;在检察官以不尊敬自己的母亲为由宣判莫尔索的时候,习以为常的传统成了指控的最佳借口,至少在世人眼里是这么回事;在神父多次以救赎的名义希望唤醒不信仰上帝的莫尔索的时候,已成世人生命的信仰成了挽救的最后手段,至少在人类眼中是这么回事。这个社会需要一个尊重它的规则的人,或者说与它亦步亦趋的人,但又有谁知道这样的遵循能让人发现自己的实在吗?在书的前言中,”这种近乎可笑的说法隐藏着一个十分严酷的逻辑:任何违反社会的基本法则的人必将受到社会的惩罚”。我们都在利用我们的理性做着我们自认为存在的事,殊不知这样的自我麻痹抑或说溢出的理性使得我们与我们的实在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有货币这样的“最缺乏个性的东西”来作我们接触外在于我们的世界的媒介,但这又加重了我们的距离感,更不要提齐格蒙特鲍曼笔下的“现代性的距离感”,想到这我陷入了困惑,当下的我到底是谁?我运用了我全部的理性,来追问我的存在,还好得出的不是神秘主义的我,只是我成了新的毫无根基的大众,在现实与真纠结、揉搓。但新的疑惑又摆在了我的面前,我该何去何从?    我固然做不到西西弗斯的看见巨石一会儿工夫滚到下面的世界中去,又一次朝平原走去以便再次用尽全力滚石头,固然做不到戈麦的“有朝一日,真相将大白于天下。辛酸所凝铸的汗水将一一得到补偿”,更不要说苏格拉底的渗入生命的清醒,可作为人不该做点什么让自己成为一个本真的人吗?起码是个清醒的人。当莫尔索在死刑即将执行前“面对着充满欣喜和星斗的夜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竟然“觉得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我被他的决然感动的激动万分,他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看清了作为一个人的根本使命,看清了他的冷漠绝能立于世间之上,并且以人的回归为根本诉求,于是他走向了他的“绝对的自由”,并且绝不是伯林笔下的俗不可耐的消极自由,而是作为人本该追求的积极自由。冯友兰曾提出人生该有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我想莫尔索该是天地境界层次的了,是啊,能把天地万物融于心并且知其所以便是最为高贵的,我想一直以来困惑我的“高尚的生活”该是此番摸样的。    以上的浅显思索的缘由是我一直追问在本真已消失的不知其所的事实下该以怎样的付出回归生命的本真。自现代以降,我们从政治动物变成了社会动物,从朴素的本能到“我”与他者的揉搓,我们开始不再单以生物的姿态存在,开始独立运用我们自己的理性,在这样的吊诡般的跳跃过程中,“人”复活了。但正如齐美尔的“玫瑰的假设”,我们开始从追求都能种上玫瑰到追求各自的玫瑰即论语中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于是当所有人的理性都开始萌芽并且飞速生长,我们的空间就开始变得异常狭小,于是我们的劳动开始异化,我们有了极恐怖的社会分工,我们成了原子化的存在,于是最吊诡的便是我们作为人找回了只属于我们的理性,又被理性所异化,一言以蔽之,“人”又消失了。于是,我再次觉得莫尔索的可贵,他的可贵之处远高于“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逃离,因为他是在与世界的决裂中找到了自我,找到了“人”。能在这个混沌的现代之下找到作为人的根本,找到自我,便是真。这样的真在我看来要比清醒更弥足珍贵。这也正是我一直所探索的。    看看我们生活的周遭吧,我们在做着我们不自知的事,我们在做着自认为伟大实则渺如栗粟的事,我们口上树立的梦想这般内心的写照使得我们都在做着一个逃不出的循环。让·保罗·萨特在来访中国后所写的《我对新中国的观感》中的“在中国,一个法国人自己觉得已经是一个死人”所描述的我们的极速运转为了未知的未来,或者说“在中国,直接的现实是未来,所以我们通过你们的眼睛所看到的是我们已经离去了的世界”,半个世纪前的萨特敏锐地看到了现代性走入中国后的新的姿态,我觉得用但丁在其《神曲》中“箭中了目标,离了弦”的话语来描述这种姿态是绝为恰当的。我们在现代性面前,做的最多的便是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潮流,殊不知人的安身之本是绝不会被这杂多的时间与空间的剥离所能夺取的,我们只看到了“目标”,却忽略了弦这个前提性的存在。这是多么可怕!我们的时代在这么个高速公路上滑翔,随时有脱离地基的可能,更不要提坐在其中的人了,可悲的是,我们不自知我们的窗外是多么的飘渺、空洞与虚无。于是,想要刹住车闸的人成了时代的另类,只是更令我心头一紧是那些坐的安安稳稳的人一下子站了起来要把这个刹车人勒住咽喉置之死地,于是刹车人便成了以死终结的莫尔索。我想这个时代是不会有太多的莫尔索的,毕竟清醒者终归是少数,但我还是希望再多一些莫尔索,哪怕一个人,也还是能为这个“燃烧人的火炉”降降温。    西西弗斯是神的清醒,莫尔索是人的清醒,我们达不到神的境界,至少为了人的清醒而不论辛劳的付出!在这个新的大跃进之下,我们解不开时代给我们的枷锁,但还是要努力挣脱我们给自己绑上的绳索!毕竟,有那么些个局外人是清醒的,有那么些个荒谬者是幸福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11-5 04:49
    帅才赵     加缪先生的《局外人》,名声远扬,也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在看完之后,我发现好书的确有它独特之处。对于《局外人》来说,独特之处在于,让读者重新审视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    没错,读完这本书,谁都会地思考:自己是否曾经想过当局外人?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当一次“局外人”的愿望。那些风俗,那些习惯,那些……太多的旧规矩,都是谁创立下的?为什么我们要老老实实地去执行?他们中的一些,无疑并不合理啊!    没有人搞懂了那些规矩。大多数人都是在青春年华渐渐消退之下,不得不接受这些规矩。谁想过,这些规矩有没有意义?不,这样说,没意义了。规矩本身的设立,是为了让社会更稳定地发展。得到一些,总得失去一些。所以,为了社会的发展,或许我们该接受。但是,社会的组成,难道不是人么?难道,我们就不该设立更人性化的规矩么?    这件事,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11-5 07:05
    西风独    在文青还很时髦的1980年代,我的文学野心遭到《局外人》的无情打击。如同一个立志要写出伟大的五言绝句的人,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给砍翻在地。      1940年5月,年仅26岁的加缪完成了《局外人》的写作,伽里玛出版社1942年6月15日出版,轰动巴黎。1958年3月10日至5月2日,台湾《联合报》副刊连载施翠峰翻译的《异乡人》(台湾译名),《局外人》的第一个汉文版就此诞生。1961年12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内部发行了孟安翻译的《局外人》,作为“西方文艺的反面教材”,“供领导机关和高级研究部门批判之用”,印数1500册。我看到的孟安译本出现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作家作品选》(上)。      迄今,《局外人》以700万册的销量成为法国最畅销的口袋书,在中国的热度稳中有升,小小的台湾至少出了18个版本,大陆的19个版本确乎是多乎哉不多也。从译名来看,“局外人”更为贴近、契合作品的主旨和普世意义,比“异乡人”高明许多。      回头体味,当年灵魂深处的震撼依然存在:26岁?高山仰止。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逐渐明白,自己头悬梁、锥刺骨,到62岁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伟大的作品。      弥漫在《局外人》字里行间的悲悯与愤怒,偶尔露出冰山一角的歇斯底里似的黑色幽默,通过一件件充满现场感和质感的凡人小事串联起来,以最传统的小说形式呈现了一个最现代的故事:“一位毫无英雄主张、单纯愿意为真相而死去的男人”,在荒诞世界里的挣扎与反抗。      感觉《局外人》的开篇比《百年孤独》、《情人》还要精彩。不必搜肠刮肚、拈断髭须,几句大白话就奠定了整部作品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氛围和基调,作者镶嵌在骨子里的绝不向世俗低头的傲慢与强硬扑面而来——      先看郭宏安的译笔: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再看孟安的:母亲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死的,我不清楚。      从语境分析,“我不清楚”较“我不知道”更为准确。关键在于,“我”是谁,怎么会连自己的老妈哪天去世都搞不清楚?简约而又充满张力的文字,立刻把读者的胃口吊了起来。      小说第2自然段有句话,郭宏安译为“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而孟安则是“乘两点钟开的长途汽车,当天下午就可以到,这样,我还来得及守灵,明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      有论者认为郭宏安先生的译文好:从“赶得上”和“来得及”的细微区别,可以看出主人公对于母亲的葬礼十分淡漠;“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区别在于,前者淡化了旅途劳累,突出了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更加丰富了人物形象。      窃以为,“长途汽车”强调路途辛苦,“这样”、“来得及”将内心的小九九和盘托出,“赶回来”的“赶”字顿时成为点睛之笔,莫尔索急于回到原来生活轨道的心态一览无遗,整个句子的语感也更为自然、从容。孟安先生对作品理解之深、笔头功夫之精湛,当可成为王小波推崇的“比拼内力”的注脚。      人们往往被加缪在写作技术上用惊人的冷静制造出来的表面上的疏离和冷漠所迷惑,从断定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表现了资本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到余杰认为莫尔索“丧失了爱的能力”、马原宣称他发现了加缪对自身的冷漠,都无不如此。      巴尔加斯略萨非常厌恶“局外人”:“他反社会的行为,他那偏离社会共同体规定的心理和道德。”王朔《美人赠我蒙汗药》的观点极具代表性:莫尔索是“一个极端冷漠的人,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对情人的爱可有可无,对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热情”,“加缪把他的冷漠或麻木推向极端”。      对“局外人”(实为反抗者)的大面积误读,不能不说是文化交流中出现的更大的荒诞。联想到2007年轰动全国的“彭宇撞人案”,彭宇一审败诉,不是因为他在法律上被证明确实撞过人,而是他出于怜悯之心的本能行为,与社会“情理相悖”,借给伤者看病的200元钱被认定为“赔偿款”!法官对社会情理荒谬、狭隘、自以为是的理解和归纳,生生把彭宇整成了“局外人”,上演了一出“做好事遭雷打”的活剧。      将莫尔索当成对一切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的局外人,与“法官”可谓不谋而合。莫尔索被判死刑,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他随遇而安、追求本真的生活态度和未受世俗污染的纯真品质激怒了这个虚伪的世界。面对一个善良、温和、通情达理的过失杀人者,人们竟然觉得他在道德上犯下了不可思议、无可饶恕的罪行。      加缪悲愤地说:“《局外人》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在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里,加缪问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当一个劳动者赤手空拳面对坦克,高喊他不是奴隶,我们怎么能无动于衷?”一个儿子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就被判处死刑,难道我们就能熟视无睹?      莫尔索不是不爱妈妈,他只是厌恶撒谎和表白;他谈不上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性格内向、乐于助人,不喜欢说废话,不愿做违心的解释。一个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在人海里溅不起一点浪花的小人物,就因为比别人活得更为真实,拒绝向社会的潜规则妥协,羞辱了这个伪善的社会,便被社会情理和荒谬的司法、道德审判体系排出了“局外”。      在检察官向陪审团呼吁“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法官以大得吓人的法国人民的名义宣判莫尔索死刑之后,确信自己无罪的莫尔索拒绝向法官求情和做最后的辩护,为临终前喷礴而出的愤怒打下了伏笔:“为了作一个好的结束,为了避免感觉自己太孤单,我只要想我受刑的那一天,一定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咒骂的呼声,就行了。”      这位另类英雄的结局,让人想起苏格拉底的遗言:“该动身了。让我们分道扬镳:我去死,你们去活。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      所谓术业有专攻,亚里士多德写不出荷马史诗,如同纳博科夫写不出《纯粹理性批判》。加缪的独特性在于,兼具诗人的激情和哲学家的深邃,这种内在的强悍,使其能够向笔下的人物倾注更多更深刻的同情,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和妙到巅毫的文学语言完美地阐释他的人生哲学:人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的唯一职责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他的反抗、他的自由、他的激情。      罗兰巴特认为《局外人》是“出现在历史环节上完美而富有意义的作品——表明了一种决裂,代表着一种新的情感”。这种决裂,意味着荷马、施耐庵、司汤达、巴尔扎克开启的文学传统有了新的发展空间。人们可以用更理性更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冰冷、荒谬的世界,抽丝剥茧地展示人性的高贵与残酷。      1942年,一道崭新的隐含了无穷奥妙的文学之门,就这样被一位“局外人”轻轻地推开了。(《外国文艺》)     详情 发表于 2013-1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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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目录

    《局外人》内容提要

    莫尔索是阿尔及尔一家法国公司的职员,他接到离阿尔及尔80公里的一个养老院发来的电报说他母亲死了。他请假到了养老院,糊里糊涂地看着别人安葬了他的母亲,他只觉得很累,不想在封棺前再看一眼母亲的遗容,也不知道他母亲到底多大岁数。

      下葬的第二天是星期六,不上班。莫尔索到海滨浴场去游泳,碰到了从前的女同事玛丽,两人一起游泳后,晚上又看了一场滑稽电影,然后留玛丽过了夜。

      莫尔索的生活十分单调无聊,于是他和同事去追赶一辆卡车取乐。他有个邻居叫雷蒙,被情妇的弟弟痛揍,想让莫尔索代笔写封信把她臭骂一顿。莫尔索答应了,其实他对于做不做雷蒙的朋友是无所谓的。

      玛丽到星期六又来和他一起游泳,还问他到底爱不爱她,他觉得这种话毫无意义。雷蒙和情归打架,惊动了警察,雷蒙要莫尔索到警察局去为他作证,莫尔索也觉得无所谓,反正照雷蒙要求的意思去说好了。

      老板要莫尔索到巴黎的分号去工作,莫尔索觉得在哪里生活都一样。晚上玛丽来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他说这个问题毫无意思,她要结婚就结婚好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严肃的大事。

      莫尔索为雷蒙作证之后,雷蒙情妇的弟弟带了一群阿拉伯人来报复,在海滨和他们打了一架。雷蒙被刺伤了胳膊,把手枪交给莫尔索,莫尔索不知道应不应该开枪。后来他被太阳光晒得头昏眼花,感到天旋地转,恍惚之中向刺伤雷蒙的的阿拉伯人开了5枪。

      莫尔索因为杀人被捕,又不愿按照法官的意思向上帝忏悔,于是案子拖了11个月。他逐渐习惯了监狱的生活,时间对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最后,检察官指控他在母亲死后不但不哭,还和女朋友去看滑稽电影,乱搞男女关系;为了逃避责任,还作为靠女人生活的雷蒙的同谋从犯去蓄意杀人,因而没有一点人性,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动物,是一个妖魔。法庭据此判处莫尔索死刑。他自己并不感到后悔,只是对检察宫这样缠住他不放感到惊讶。

      莫尔索拒绝向神父忏悔,他觉得20岁死和70岁死没有什么区别,像神父这样活着也等于一个死人。但是别人的死活也好,母亲的慈爱也好,对他都没有什么意思了,有一股气息会把生活的岁月吹得一干二净。临刑前莫尔索闪过愿意重新生活的念头,但他仍然觉得现在也是幸福的,想到受刑时会有很多人来看,来咒骂他,他感到自己并不孤单。 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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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作品赏析

    《局外人》是加缪的成名作,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它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

      《局外人》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开始,以“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仇恨的喊叫声”结束。小说以这种不动声色而又蕴含内在力量的平静语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荒谬的人”:对一切都漠然置之的莫尔索。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难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莫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读者看来,有罪的倒不是莫尔索,而是法庭和检察官。

      难怪别人把加缪当成莫尔索,以为他也同样对世界采取如此冷漠的态度,加缪感到十分恼火,因为他和莫尔索是截然不同的。当然,他反对资产阶级、反对法西斯,同样也反对共产党,他的政治态度的变化在从《鼠疫》到《反抗的人》等作品中都有明显的表现,但是无论如何,加缪不像莫尔索那样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而是对社会有自己鲜明的态度。他以同情的笔调赞扬莫尔索蔑视宗教、蔑视死亡的傲然态度,正是对30~40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揭露和反抗。这种反抗虽然是消极的,然而深刻地反映了二次大战爆发后西方社会中蔓延的对世界感到不安和绝望的心理,因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又从不分析他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内心描写和外部描写巧妙的结合,表明加缪掌握了美国作家福克纳、海明威等人的写作技巧。关于审讯和判决的段落则显然受到了卡夫卡作品的影响。主人公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犯罪,会使人联想到西默农的侦探小说。总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颖的笔调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见和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意义:塑造了一个显然与众个同的反面人物,却是一个不指望有别的社会,不想和别人有任何联系、只想保持自己个性不受干扰的人物。

      加缪的小说风格介于传统小说和新小说之间。一方面,存在主义文学是反传统的,作者从不介入小说,从不干预主人公的命运,从来不发表自己的议论;另一方面,小说的语言又极其简单明晰,可以说具有古典主义的散文风格,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局外人》这部前所未有的小说的成功表明了加缪深厚的艺术造诣。当然,与新小说和荒诞派戏剧相比,包括《局外人》在内的存在主义文学,都由于其流畅可读而应归入传统文学的范围。

      (执笔 吴岳添) 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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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多余人?抑或理性的人?--谈谈加缪的《局外人》

    郭宏安

      翻开加缪的《局外人》,劈头就看见这么一句:“今天,妈妈死了。”紧接着就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一折一转,看似不经意,却已像石子投入水中,生出第一圈涟漪……

      《局外人》的第一句话实在是很不平常的。“妈妈……”,这样亲昵的口吻分明只会出自孩子的口中,成年人多半要说“母亲……”的。然而说话人恰恰不是孩子,而是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他在临刑前,以一种极冷静极枯涩、却又不乏幽默、有时还带点激情的口吻讲述他那极单调极平淡、却又不乏欢乐、有时还带点偶然的生活,直讲到被不明不白地判了死刑。默而索不说“母亲”而说“妈妈”,这首先就让我们感动,凄凄然有动于中。我们会想:他在内心深处该是对母亲蕴藏着多么温柔多么纯真的感情啊!

      然而他竟没有哭!不惟接到通知母亲去世的电报时没有哭,就是在母亲下葬时也没有哭,而且他还在母亲的棺材(他居然没有要求打开棺材再看看母亲!)面前抽烟、喝咖啡……我们不禁要愤然了:一个人在母亲下葬时不哭,他还算得是人吗?更有甚者,他竟在此后的第二天,就去海滨游泳,和女友一起去看滑稽影片,并且和她一起回到自己的住处。这时,我们几乎不能不怀疑他对母亲的感情了。也许我们先前的感动会悄悄地溜走,然而竟没有。默而索不单是令我们凄然、愤然,他尤其让我们感到愕然:名声不好的邻居要惩罚自己的情妇,求他帮助写一封信,他竟答应了,觉得“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老板建议他去巴黎开设一个办事处,他竟没有表示什么热情,虽然他“并不愿意使他不快”。对按理说人人向往的巴黎,他竟有这样的评价:“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玛丽要跟他结婚,他说“怎么样都行”,要一定让他说是否爱她,他竟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他迷迷糊糊地杀了人,对法庭上的辩论漠然置之,却有兴趣断定自己的辩护律师的“才华大大不如检察官的”。就在临刑的前夜,他觉醒了:“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他“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他居然感到他“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他似乎还嫌人们惊讶得不够,接着又说:“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这是《局外人》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一句很不平常的话。

      以很不平常的话开头,以很不平常的话结尾,使《局外人》成为一本于平淡中见深度、从枯涩中出哲理的很不平常的书。我们的凄然,我们的愤然,我们的愕然,使我们不能不想一想:这位默而索究竟是何等样人。奇人?怪人?抑或是常人?多余人?畸形人?抑或是明白人?

      有人说他是白痴。从他生活态度的萎靡消极,从他对人对事的反应的机械迟钝,从他对周围人们遵奉的价值观念的无动于衷,从他对本能的、即刻的肉体满足的强烈要求,从这些方面看,他确乎有些是。然而,他知道别人都为他失去母亲难过。他惟恐养老院院长因他将母亲送进养老院而责怪他,对于能否在母亲的棺材前抽烟也曾有过犹豫。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并且不乏判断力,例如他从那些看过电影回来的“年轻人的举动比平时更坚决”,推断出“他们刚才看的是一部冒险片子”。他尤其对太阳、大海、鲜花的香味等十分敏感。当神甫劝导他皈依上帝的时候,他可以揪住神甫的领子,把他内心深处的话、喜怒交进的强烈冲动,“劈头盖脸地朝他发泄出来”。这样一个敏感、清醒、具有明确的自我意识的人怎么可能是白痴呢?

      有人说他是个野蛮人。怕也不尽然,或竟可以说似是而非。在法国作家的笔下曾经多次出现过野蛮人或远离人类文明的化外之人的形象。他们纯朴善良,弃圣绝智,无知无识,不知有欺诈,亦不知有善恶,若一旦有机会进入文明社会,其结果不是逃离便是堕落。他们无例外地成为作家们歌颂的对象,如蒙田、卢梭、夏多布里昂等。默而索只有一点和他们相像,即对文明社会格格不入,而对阳光、大海、清凉的夏夜却如鱼得水,或者说“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然而默而索并非生活在北美印第安人的部落里,他是法国人,是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首府阿尔及尔的一家船运公司的职员。他还读过大学!只此一端就使他不但成不了野蛮人,怕连个平头百姓也做不得,他有文化,可以给同伴解释电影的内容,可以帮助邻居写相当微妙的信。他还读报!而读报,按加缪(或他的人物克拉芒斯)的说法,是现代人的两大特点之一,另一个特点是通奸(见《堕落》)。因此,默而索之自绝于乃至见弃于人类社会,显然不是由于野蛮人的原因所致。他曾经有过符合人类社会的价值标准的“雄心大志”,他对违反传统行为模式的举措经常有一种过失感,但他终于认识到这一切都“无所谓”,并不能改变生活。这样一个有意识地拒绝文明社会的人怎么可能是野蛮人呢?

      有人说他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那么,一般人的理性是什么呢?无非是认可并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念,如感情,爱情,事业上的抱负,对地位和金钱的追求,对于过失的悔恨,以及信仰上帝等等;无非是遵循习俗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如母亲下葬时要痛哭流涕,娶一个女人时要说“爱她”,在法庭上要寻求有利于自己的辩护,在神甫面前要虔诚谦卑等等。然而默而索恰恰是拒绝传统的价值观念,对由习俗所规定的行为模式不以为然。他不想说谎,而不说谎不单是不说假话,也包括了不夸大其辞。他“不说废话”,而加缪认为:“男人的丈夫气概并不体现于言辞,而是体现于沉默。”他被判死刑后,曾经进行过那么复杂微妙的思索,甚至在想象中“改革了刑罚制度”。他对神甫的信仰作出过最严厉的判断:‘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对人类的处境作出了“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悲观概括,这样的人,难道可以说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鸣?

      默而索既非白痴,又非野蛮人,更不是一个比一般人缺乏理性的人。他是一个有着正常的理智的清醒的人。然而他却不见容于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他杀了人。检察官指控:“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诚然,默而索埋葬母亲时没有哭,难道说他这就犯下了死罪吗?从习俗的角度看,表示悲痛只有哭泣,别无他途。死了人总是要哭的,连器具也有叫哭丧棒的,不独死者亲属哭,甚至可以雇人来哭,中国有,甚至科西嘉也有,如高龙巴。这种由习俗规定的行为模式,是生活在社会中、并与社会合拍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从这个约定俗成的行为模式的要求来看,默而索之不哭便被看成了禽兽的行为,为人类社会所不容。

      当然,法律不会这样愚蠢,径直将“不哭”判为弑母,它总要寻出“正当”的理由来要一个人的脑袋。这理由在默而索身上恰好有一个:他杀了人。我们从旁观者的立场看,默而索杀人实在是出于正当防卫的动机,只不过是他“因为太阳”(而他是那样地喜欢太阳)而判断失误,使正当防卫的可辩护性大大地打了折扣。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才华大大不如检察官”,从“以习俗的观点探索灵魂”这一共同立场出发,他的所谓“正经人,一个正派的职员,不知疲倦,忠于雇主,受到大家的爱戴,同情他人的痛苦”之类的辩护,自然抵挡不住检察官的“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指控。从法律的观点看,检察官的指控无懈可击,律师的辩护软弱无力,默而索必死无疑。但从解除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和传统行为模式的制约的人性的观点看,默而索实在并没有多少可以指责的地方。他没有哭死去的母亲,但心里是爱她的,并曾努力去理解她。他“大概不爱”而愿娶玛丽,是因为他觉得人人挂在嘴上的“爱”并不说明什么。他对职务的升迁不感兴趣,是因为他觉得那并不能改变生活,而且他是曾经有过但后来抛弃了所谓“雄』心大志”。他拒绝接见神甫,是因为他觉得“未来的生活”并不比他以往的生活“更真实”。然而社会为了自身的安定恰恰要求它的成员信守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否则,一个人的灵魂就会变成一片荒漠,令检察官先生们“仔细探索”而“一无所获”;就会“变成连整个社会也可能陷进去的深渊”,令检察官先生们“意识到某种神圣的、不可抗拒的命令”。因此,站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的立场,量刑的标准其实并不在罪行的轻重,而在它对社会秩序的威胁程度,而所谓威胁程度,则全在于检察官一类人的眼力。法律的这种荒唐实在并非没有来由的。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种近乎可笑的说法隐藏着一个十分严酷的逻辑:任何违反社会的基本法则的人必将受到社会的惩罚。这个社会需要和它一致的人,背弃它或反抗它的人都在惩处之列,都有可能让检察官先生说:“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默而索的脑袋诚然是被他要了去:社会抛弃了他,然而,默而索宣布:“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这时,不是可以说是他抛弃了社会吗?谁也不会想到默而索会有这样的宣告,然而这正是他的觉醒,他认识到了人与世界的分裂,他完成了荒诞的旅程的第一阶段。

      我们终于说到了“荒诞”。谈《局外人》而不谈荒诞,就如同谈萨特的《恶心》而不谈存在主义。加缪写过以论荒诞为主旨的长篇哲学随笔:《西绪福斯神话》。事实上,人们的确是常常用《西绪福斯神话》来解释《局外人》,而开此先例的正是萨特。他最早把这两本书联系在一起,认定《局外人》是“荒诞的证明”,是一本“关于荒诞和反对荒诞的书”。我们读一读《西绪福斯神话》,就会知道,萨特的评论的确是切中肯失的。加缪在这本书中列举了荒诞的种种表现,例如:人和生活的分离,演员和布景的分离;怀有希望的精神和使之失望的世界之间的分裂;肉体的需要对于使之趋于死亡的时间的反抗;世界本身所具有的、使人的理解成为不可能的那种厚度和陌生性;人对人本身所散发出的非人性感到的不适及其堕落,等等。由于发现了“荒诞”,默而索的消极、冷漠、无动于衷、执着于瞬间的人生等等顿时具有了一种象征的意义,小说于是从哲学上得到了阐明。当加缪指出,“荒诞的人”就是“那个不否认永恒、但也不为永恒做任何事情的人”的时候,我们是不难想到默而索的。尤其是当加缪指出“一个能用歪理来解释的世界,还是一个熟悉的世界,但是在一个突然被剥夺了幻觉和光明的宇宙中,人就感到自己是个局外人”的时候,我们更会一下子想到默而索的。“荒诞的人”就是“局外人”,“局外人”就是具有“清醒的理性的人”,因为“荒诞,就是确认自己的界限的清醒的理性。”于是,人们把默而索视为西绪福斯的兄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当然,萨特评论的权威性,也由于得到了加缪的主观意图的印证,而更加深入人心。加缪在1941年2月ZI日的一则手记中写道:“完成《神话》。三个‘荒诞’到此结束。”我们知道这三个“荒诞”指的是:哲学随笔《西绪福斯神话》,小说《局外人》和剧本《卡利古拉》。三者之间的关系于此可见。这种三扇屏式的组合似乎是加缪偏爱的一种形式,例如哲学随笔《反抗者》、小说《鼠疫》和剧本《正义者》。这是后话,不及细论。

      阅读《西绪福斯神话》,固然有助于我们理解《局外人》,但是,如果《西绪福斯神话》对于《局外人》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理解的帮助,而且还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想这并不是作为小说的《局外人》的一种荣幸,而只能是它的一大缺欠,因为这说明,《局外人》作为小说来说不是一个生气灌注的自足的整体,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哲学观念的图解罢了。幸好事实并非如此。《局外人》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它以自身的独立的存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所以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们,是因为它迫使我们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世界是晦涩的,还是清晰的?是合乎理性的,还是不可理喻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的?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还是分裂矛盾的?默而索不仅是一个有着健全的理智的人,而且还是个明白人,他用自己的遭遇回答了这些问题,而他最后拒绝进入神甫的世界更是标志着一种觉醒:他认识到,“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默而索是固执的,不妥协的。他追求一种真理,虽死而不悔。这真理就是真实地生活。加缪在为美国版《局外人》写的序言中说:“他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我想这话是不错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默而索是一位智者,因为加缪在《西绪福斯神话》中写道:“如果智者一词可以用于那种靠己之所有而不把希望寄托在己之所无来生活的人的话,那么这些人就是智者。”默而索显然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他要“义无反顾地生活”,“尽其可能地生活”,相信“地上的火焰抵得上天上的芬芳”,因此,他声称自己过去和现在都是幸福的,这虽然让人感到惊讶,却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加缪认为:“幸福和荒诞是同一块土地上的两个儿子”,幸福可以“产生于荒诞的发现”。当然,默而索是在监狱里获得荒诞感的,在此之前,他是生活在荒诞之中而浑然不觉,是一声枪响惊醒了他,是临近的死亡使他感觉到对于生的依恋。于是,默而索成了荒诞的人。局外人就是荒诞的人,像那无休止地滚动巨石的西绪福斯一样,敢于用轻蔑战胜悲惨的命运。而加缪说:“应该设想,西绪福斯是幸福的。”

      《局外人》的读者可以不知道默而索什么模样,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但他们不可能不记住他,不可能不在许多场合想到他。默而索将像幽灵一样,在许多国家里游荡,在许多读者的脑海里游荡。如果说时代变了,环境变了,人际关系变了,那他们可以记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或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法国或类似的国家里,有那么一个默而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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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一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养老院在马朗戈,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我向老板请了两天假,有这样的理由,他不能拒绝。不过,他似乎不大高兴。我甚至跟他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他没有理我。我想我不该跟他说这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可请求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哀悼。不过,后天他看见我戴孝的时候,一定会安慰我的。现在有点像是妈妈还没有死似的,不过一下葬,那可就是一桩已经了结的事了,一切又该公事公办了。

      我乘的是两点钟的汽车。天气很热。跟平时一样,我还是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的饭。他们都为我难受,赛莱斯特还说:“人只有一个母亲啊。”我走的时候,他们一直送我到门口。我有点儿烦,因为我还得到艾玛努埃尔那里去借黑领带和黑纱。他几个月前刚死了叔叔。

      为了及时上路,我是跑着去的。这番急,这番跑,加上汽车颠簸,汽油味儿,还有道路和天空亮得晃眼,把我弄得昏昏沉沉的。我几乎睡了一路。我醒来的时候,正歪在一个军人身上,他朝我笑笑,问我是不是从远地方来。我不想说话,只应了声“是”。

      养老院离村子还有两公里,我走去了。我真想立刻见到妈妈。但门房说我得先见见院长。他正忙着,我等了一会儿。这当儿,门房说个不停,后来,我见了院长。他是在办公室里接待我的。那是个小老头,佩带着荣誉团勋章。他那双浅色的眼睛盯着我。随后,他握着我的手,老也不松开,我真不知道如何抽出来。他看了看档案,对我说:“默而索太太是三年前来此的,您是她唯一的赡养者。”我以为他是在责备我什么,就赶紧向他解释。但是他打断了我:“您无须解释,亲爱的孩子。我看过您母亲的档案。您无力负担她。她需要有人照料,您的薪水又很菲薄。总之,她在这里更快活些。”我说:“是的,院长先生。”他又说:“您知道,她有年纪相仿的人作朋友。他们对过去的一些事有共同的兴趣。您年轻,跟您在一起,她还会问得慌呢。”

      这是真的。妈妈在家的时候,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不说话。她刚进养老院时,常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几个月之后,如果再让她出来,她还会哭的。这又是因为不习惯。差不多为此,近一年来我就几乎没来看过她。当然,也是因为来看她就得占用星期天,还不算赶汽车、买车票、坐两小时的车所费的力气。

      院长还在跟我说,可是我几乎不听了。最后,他说:“我想您愿意再看看您的母亲吧。”我站了起来,没说话,他领着我出去了。在楼梯上,他向我解释说:“我们把她抬到小停尸间里了。因为怕别的老人害怕。这里每逢有人死了,其他人总要有两三天工夫才能安定下来。这给服务带来很多困难。”我们穿过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不少老人,正三五成群地闲谈。我们经过的时候,他们都不作声了;我们一过去,他们就又说开了。真像一群鹦鹉在嘁嘁喳喳低声乱叫。走到一座小房子门前,院长与我告别:“请自便吧,默而索先生。有事到办公室找我。原则上,下葬定于明晨十点钟。我们是想让您能够守灵。还有,您的母亲似乎常向同伴们表示,希望按宗教的仪式安葬。这事我已经安排好了。只不过想告诉您一声。”我谢了他。妈妈并不是无神论者,可活着的时候也从未想到过宗教。

      我进去了。屋子里很亮,玻璃天棚,四壁刷着白灰。有几把椅子,几个X形的架子。正中两个架子上,停着一口棺材,盖着盖。一些发亮的螺丝钉,刚拧进去个头儿,在刷成褐色的木板上看得清清楚楚。棺材旁边,有一个阿拉伯女护士,穿着白大褂,头上一方颜色鲜亮的围巾。

      这时,门房来到我的身后。他大概是跑来着,说话有点儿结巴:“他们给盖上了,我得再打开,好让您看看她。”他走近棺材,我叫住了他。他问我:“您不想?”我回答说:“不想。”他站住了,我很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那样说。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我,问道:“为什么?”他并没有责备的意思,好像只是想问问。我说:“不知道。”于是,他拈着发白的小胡子,也不看我,说道:“我明白。”他的眼睛很漂亮,淡蓝色,脸上有些发红。他给我搬来一把椅子,自己坐在我后面。女护士站起来,朝门口走去。这时,门房对我说:“她长的是恶疮。”因为我不明白,就看了看那女护土,只见她眼睛下面绕头缠了一条绷带。在鼻子的那个地方,绷带是平的。在她的脸上,人们所能见到的,就是一条雪白的绷带。

      她出去以后,门房说:“我不陪你了。”我不知道我做了个什么表示,他没有走,站在我后面。背后有一个人,使我很不自在。傍晚时分,屋子里仍然很亮。两只大胡蜂在玻璃天棚上嗡嗡地飞。我感到困劲儿上来了。我头也没口,对门房说:“您在这里很久了吗?”他立即回答道:“五年了,”好像就等着我问他似的。

      接着,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如果有人对他说他会在马朗戈养老院当一辈子门房,他一定会惊讶不止。他六十四岁,是巴黎人。说到这儿,我打断了他:“噢,您不是本地人?”我这才想起来,他在带我去见院长之前,跟我谈起过妈妈。他说要赶快下葬,因为平原天气热,特别是这个地方。就是那个时候,他告诉我他在巴黎住过,而且怎么也忘不了巴黎。在巴黎,死人在家里停放三天,有时四天。这里不行,时间太短,怎么也习惯不了才过这么短时间就要跟着柩车去下葬。这时,他老婆对他说:“别说了,这些事是不能对先生说的。”老头子脸红了,连连道歉。我就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他说得对,很有意思。

      在小停尸间里,他告诉我,他进养老院是因为穷。他觉得自己身体还结实,就自荐当了门房。我向他指出,无论如何,他还是养老院收留的人。他说不是。我先就觉得奇怪,他说到住养老院的人时(其中有几个并不比他大),总是说:“他们”,“那些人”,有时也说“老人们”。当然,那不是一码事。他是门房,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还管着他们呢。

      这时,那个女护士进来了。天一下子就黑了。浓重的夜色很快就压在玻璃天棚上。门房打开灯,突然的光亮使我眼花目眩。他请我到食堂去吃饭。但是我不饿。他于是建议端杯牛奶咖啡来。我喜欢牛奶咖啡,就接受了。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我喝了咖啡,想抽烟。可是我犹豫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妈妈面前这样做。我想了想,认为这不要紧。我给了门房一支烟,我们抽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您知道,令堂的朋友们也要来守灵。这是习惯。我得去找些椅子,端点咖啡来。”我问他能不能关掉一盏灯。照在白墙上的灯光使我很难受。他说不行。灯就是那样装的:要么全开,要么全关。我后来没有怎么再注意他。他出去,进来,摆好椅子,在一把椅子上围着咖啡壶放了一些杯子。然后,他隔着妈妈的棺木在我对面坐下。女护士也坐在里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看,我认为她是在织毛线。屋子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来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味。我觉得我打了个盹儿。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把我弄醒了。乍一睁开眼睛,屋子更显得白了。在我面前,没有一点儿阴影,每一样东西,每一个角落,每一条曲线,都清清楚楚,轮廓分明,很显眼。妈妈的朋友们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一共有十来个,静悄悄地在这耀眼的灯光中挪动。他们坐下了,没有一把椅子响一声。我看见了他们,我看人从来没有这样清楚过,他们的面孔和衣着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然而,我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真难相信他们是真的在那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系着围裙,束腰的带子使她们的大肚子更突出了。我还从没有注意过老太太会有这样大的肚子。男人几乎都很瘦,拄着手杖。使我惊奇的是,我在他们的脸上看不见眼睛,只看见一堆皱纹中间闪动着一缕混浊的亮光。他们坐下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看了看我,不自然地点了点头,嘴唇都陷进了没有牙的嘴里,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向我打招呼,还是脸上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我还是相信他们是在跟我招呼。这时我才发觉他们都面对着我,摇晃着脑袋坐在门房的左右。有一阵,我有一种可笑的印象,觉得他们是审判我来了。

      不多会儿,一个女人哭起来了。她坐在第二排,躲在一个同伴的后面,我看不清楚。她抽抽答答地哭着,我觉得她大概不会停的。其他人好像都没有听见。他们神情沮丧,满面愁容,一声不吭。他们看看棺材,看看手杖,或随便东张西望,他们只看这些东西。那个女人一直在哭。我很奇怪,因为我并不认识她。我真希望她别再哭了,可我不敢对她说。门房朝她弯下身,说了句话,可她摇摇头,嘟囔了句什么,依旧抽抽答答地哭着。于是,门房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过了好一阵,他才眼睛望着别处告诉我:“她跟令堂很要好。她说令堂是她在这儿唯一的朋友,现在她什么人也没有了。”

      我们就这样坐了很久。那个女人的叹息声和呜咽声少了,但抽泣得很厉害,最后总算无声无息了。我不困了,但很累,腰酸背疼。现在,是这些人的沉默使我难受。我只是偶尔听见一种奇怪的声响,不知道是什么。时间长了,我终于猜出,原来是有几个老头子嘬腮帮子,发出了这种怪响。他们沉浸在冥想中,自己并不觉得。我甚至觉得,在他们眼里,躺在他们中间的死者算不了什么。但是现在我认为,那是一个错误的印象。

      我们都喝了门房端来的咖啡。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一夜过去了。我现在还记得,有时我睁开眼,看见老头们一个个缩成一团睡着了,只有一位,下巴颏压在拄着手杖的手背上,在盯着我看,好像他就等着我醒似的。随后,我又睡了。因为腰越来越疼,我又醒了。晨曦已经悄悄爬上玻璃窗。一会儿,一个老头儿醒了,使劲地咳嗽。他掏出一块方格大手帕,往里面吐痰,每一口痰都像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其他人都被吵醒了,门房说他们该走了。他们站了起来。这样不舒服的一夜使他们个个面如死灰。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出去时竟都同我握了手,好像过了彼此不说一句话的黑夜,我们的亲切感倒增加了。

      我累了。门房把我带到他那里,我洗了把脸,我又喝了一杯牛奶咖啡,好极了。我出去时,天已大亮。马朗戈和大海之间的山岭上空,一片红光。从山上吹过的风带来了一股盐味。看来是一个好天。我很久没到乡下来了,要不是因为妈妈,这会儿去散散步该多好啊。

      我在院子里一棵梧桐树下等着。我闻着湿润的泥土味儿,不想再睡了。我想到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们。这个时辰,他们该起床上班去了,对我来说,这总是最难熬的时刻。我又想了一会儿,被房子里传来的铃声打断了。窗户后面一阵忙乱声,随后又安静下来。太阳在天上又升高了一些,开始晒得我两脚发热。门房穿过院子,说院长要见我。我到他办公室去。他让我在几张纸上签了宇。我见他穿着黑衣服和带条纹的裤子。他拿起电话,问我:“殡仪馆的人已来了一会儿了,我要让他们来盖棺。您想最后再见见您的母亲吗?”我说不。他对着电话低声命令说:“费雅克,告诉那些人,他们可以去了。”

      然后,他说他也要去送葬,我谢了他。他在写字台后面坐下,叉起两条小腿。他告诉我,送葬的只有我和他,还有值勤的女护士。原则上,院里的老人不许去送殡,只许参加守灵。他指出:“这是个人道问题。”不过这一次,他允许妈妈的一个老朋友多玛·贝莱兹参加送葬。说到这儿,院长笑了笑。他对我说:“您知道,这种感情有点孩子气。他和您的母亲几乎是形影不离。在院里,大家都拿他们打趣,他们对贝莱兹说:‘她是您的未婚妻。’他只是笑。他们觉得开心。问题是默而索太太的死使他十分难过,我认为不应该拒绝他。但是,根据医生的建议,我昨天没有让他守灵。”

      我们默默地坐了好一会儿。院长站起来,往窗外观望。他看了一会儿,说:“马朗戈的神甫来了。他倒是提前了。”他告诉我至少要走三刻钟才能到教堂,教堂在村子里。我们下了楼。神甫和两个唱诗童子等在门前。其中一个手拿香炉,神甫弯下腰,调好香炉上银链子的长短。我们走到时,神甫已直起腰来。他叫我“儿子”,对我说了几句话。他走进屋里,我随他进去。

      我一眼就看见螺钉已经旋进去了,屋子里站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同时,我听见院长说车子已经等在路上,神甫也开始祈祷了。从这时起,一切都进行得很快。那四个人走向棺材,把一条毯子蒙在上面。神甫、唱诗童子、院长和我,一齐走出去。门口,有一位太太,我不认识。“默而索先生,”院长介绍说。我没听见这位太太的姓名,只知道她是护士代表。她没有一丝笑容,向我低了低瘦骨嶙峋的长脸。然后,我们站成一排,让棺材过去。我们跟在抬棺材的人后面,走出养老院。送葬的车停在大门口,长方形,漆得发亮,像个铅笔盒。旁边站着葬礼司仪,他身材矮小,衣着滑稽,还有一个态度做作的老人,我明白了,他就是贝莱兹先生。他戴着一顶圆顶宽檐软毡帽(棺材经过的时候,他摘掉了帽子),裤脚堆在鞋上,大白领的衬衫太大,而黑领花又太小。鼻子上布满了黑点儿,嘴唇不住地抖动。满头的白发相当细软,两只耷拉耳,耳轮胡乱卷着,血红的颜色衬着苍白的面孔,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司仪安排了我们的位置。神甫走在前面,然后是车子。旁边是四个抬棺材的。再后面,是院长和我,护士代表和贝莱兹先生断后。

      天空中阳光灿烂,地上开始感到压力,炎热迅速增高。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走。我穿着一身深色衣服,觉得很热。小老头本来已戴上帽子,这时又摘下来了。院长跟我谈到他的时候,我歪过头,望着他。他对我说,我母亲和贝莱兹先生傍晚常由一个女护士陪着散步,有时一直走到村里。我望着周围的田野。一排排通往天边山岭的柏树,一片红绿相杂的土地,房子不多却错落有致,我理解母亲的心理。在这个地方,傍晚该是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啊。今天,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这片地方直打颤,既冷酷无情,又令人疲惫不堪。

      我们终于上路了。这时我才发觉贝莱兹有点儿瘸。车子渐渐走快了,老人落在后面。车子旁边也有一个人跟不上了,这时和我并排走着。我真奇怪,太阳怎么在天上升得那么快。我发现田野上早就充满了嗡嗡的虫鸣和簌簌的草响。我脸上流下汗来。我没戴帽子,只好拿手帕扇风。殡仪馆的那个伙计跟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同时,他用右手掀了掀鸭舌帽檐,左手拿手帕擦着额头。我问他:“怎么样?”他指了指天,连声说:“晒得够呛。”我说:“对。”过了一会儿,他问我:“里边是您的母亲吗?”我又回了个“对”。“她年纪大吗?”我答道:“还好,”因为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多少岁。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我回了回头,看见老贝莱兹已经拉下五十多米远了。他一个人急忙往前赶,手上摇晃着帽子。我也看了看院长。他庄严地走着,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的额上渗出了汗珠,他也不擦。

      我觉得一行人走得更快了。我周围仍然是一片被阳光照得发亮的田野。天空亮得让人受不了。有一阵,我们走过一段新修的公路。太阳晒得柏油爆裂,脚一踩就陷进去,留下一道亮晶晶的裂日。车顶上,车夫的熟皮帽子就像在这黑油泥里浸过似的。我有点迷迷糊糊,头上是青天白云,周围是单调的颜色,开裂的柏油是粘乎乎的黑,人们穿的衣服是死气沉沉的黑,车子是漆得发亮的黑。这一切,阳光、皮革味、马粪味、漆味、香炉味、一夜没睡觉的疲倦,使我两眼模糊,神志不清。我又回了回头,贝莱兹已远远地落在后面,被裹在一片蒸腾的水气中,后来干脆看不见了。我仔细寻找,才见他已经离开大路,从野地里斜穿过来。我注意到前面大路转了个弯。原来贝莱兹熟悉路径,正抄近路追我们呢。在大路拐弯的地方,他追上了我们。后来,我们又把他拉下了。他仍然斜穿田野,这样一共好几次。而我,我感到血直往太阳穴上涌。

      以后的一切都进行得如此迅速、准确、自然,我现在什么也记不得了。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村口,护士代表跟我说了话。她的声音很怪,与她的面孔不协调,那是一种抑扬的、颤抖的声音。她对我说:“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会着凉。”她说得对。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我还保留着这一天的几个印象,比方说,贝莱兹最后在村回追上我们时的那张面孔。他又激动又难过,大滴的泪水流上面颊。但是,由于皱纹的关系,泪水竟流不动,散而复聚,在那张形容大变的脸上铺了一层水。还有教堂,路旁的村民,墓地坟上红色的天竺葵,贝莱兹的昏厥(真像一个散架的木偶),撒在妈妈棺材上血红色的土,杂在土中的雪白的树根,又是人群,说话声,村子,在厂一个咖啡馆门前的等待,马达不停的轰鸣声,以及当汽车开进万家灯火的阿尔及尔,我想到我要上床睡它十二个钟头时我所感到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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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二

      醒来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向老板请那两天假时他的脸色那么不高兴,因为今天是星期六。我可以说是忘了,起床的时候才想起来。老板自然是想到了,加上星期天我就等于有了四天假日,而这是不会叫他高兴的。但一方面,安葬妈妈是在昨天而不是在今天,这并不是我的错,另一方面,无论如何,星期六和星期天总还是我的。当然,这并不妨碍我理解老板的心情。

      昨天一天我累得够呛,简直起不来。刮脸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今天于什么,我决定去游泳。我乘电车去海滨浴场。一到那儿,我就扎进水里。年轻人很多。我在水里看见了玛丽·卡多娜,我们从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她是打字员,我那时曾想把她弄到手。我现在认为她也是这样想的。但她很快就走了,我们没来得及呀。我帮她爬上一个水鼓。在扶她的时候,我轻轻地碰着了她的乳房。她趴在水鼓上,我还在水里。她朝我转过身来,头发遮住了眼睛,她笑了。我也上了水鼓,挨在她身边。天气很好,我开玩笑似地仰起头,枕在她的肚子上。她没说什么,我就这样待着。我两眼望着天空,天空是蓝的,泛着金色。我感到头底下玛丽的肚子在轻轻地起伏。我们半睡半醒地在水鼓上待了很久。太阳变得太强烈了,她下了水,我也跟着下了水。我追上她,伸手抱住她的腰,我们一起游。她一直在笑。在岸上晒干的时候,她对我说:“我晒得比您还黑。”我问她晚上愿意不愿意去看电影。她还是笑,说她想看一部费南代尔的片子。穿好衣服以后,她看见我系了一条黑领带,显出很奇怪的样子,问我是不是在戴孝。我跟她说妈妈死了。她想知道是什么时候,我说:“昨天。”她吓得倒退了一步,但没表示什么。我想对她说这不是我的错,但是我收住了口,因为我想起来我已经跟老板说过了。这是毫无意义的。反正,人总是有点什么过错。

      晚上,玛丽把什么都忘了。片子有的地方挺滑稽,不过实在是很蠢。她的腿挨着我的腿。我抚摸她的乳房。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吻了她,但吻得很笨。出来以后,她跟我到我的住处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玛丽已经走了。她跟我说过她得到她婶婶家去。我想起来了,今天是星期天,这真烦人,因为我不喜欢星期天。于是,我翻了个身,在枕头上寻找玛丽的头发留下的盐味儿,一直睡到十点钟。我T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直躺着,直到中午。我不想跟平时那样去赛莱斯特的饭馆吃饭,因为他们肯定要问我,我可不喜欢这样。我煮了几个鸡蛋,就着盘子吃了,没吃面包,我没有了,也不愿意下楼去买。

      吃过午饭,我有点问得慌,就在房子里瞎转悠。妈妈在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挺合适,现在我一个人住就太大了,我不得不把饭厅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我只住这一间,屋里有几把当中的草已经有点塌陷的椅子,一个镜子发黄的柜子,一个梳妆台,一张铜床。其余的都不管了。后来,没事找事,我拿起一张旧报,读了起来。我把克鲁申盐业公司的广告剪下来,贴在一本旧簿子里。凡是报上让我开心的东西,我都剪下贴在里面。我洗了洗手,最后,上了阳台。

      我的卧室外面是通往郊区的大街。午后天气晴朗。但是,马路很脏,行人稀少,却都很匆忙。首先是全家出来散步的人,两个穿海军服的小男孩,短裤长得过膝盖,笔挺的衣服使他们手足无措;一个小女孩,头上扎着一个粉红色的大花结,脚上穿着黑漆皮鞋。他们后面,是一位高大的母亲,穿着栗色的绸连衣裙;父亲是个相当瘦弱的矮个儿,我见过。他戴着一顶平顶窄檐的草帽,扎着蝴蝶结,手上一根手杖。看到他和他老婆在一起,我明白了为什么这一带的人都说他仪态不凡。过了一会儿,过来一群郊区的年轻人,头发油光光的,系着红领带,衣服腰身收得很紧,衣袋上绣着花儿,穿着方头皮鞋。我想他们是去城里看电影的,所以走得这样早,而且一边赶电车,一边高声说笑。

      他们过去之后,路上渐渐没有人了。我想,各处的热闹都开始了。街上只剩下了一些店主和猫。从街道两旁的无花果树上空望去,天是晴的,但是不亮。对面人行道上,卖烟的搬出一把椅子,倒放在门前,双腿骑上,两只胳膊放在椅背上。刚才还是拥挤不堪的电车现在几乎全空了。烟店旁边那家叫“彼埃罗之家”的小咖啡馆里空无一人,侍者正在扫地。这的确是个星期天的样子。

      我也把椅子倒转过来,像卖烟的那样放着,我觉得那样更舒服。我抽了两支烟,又进去拿了块巧克力,回到窗前吃起来。很快,天阴了。我以为要下暴雨,可是,天又渐渐放晴了。不过,刚才飘过一片乌云,像是要下雨,使街上更加阴暗了。我待在那儿望天,望了好久。

      五点钟,电车轰隆隆地开过来了,车里挤满了从郊外体育场看比赛的人,有的就站在踏板上,有的扶着栏杆。后面几辆车里拉着的,我从他们的小手提箱认出是运动员。他们扯着嗓子喊叫,唱歌,说他们的俱乐部万古常青。好几个人跟我打招呼。其中有一个甚至对我喊:“我们赢了他们。”我点点头,大声说:“对。”从这时起,小汽车就多起来了。

      天有点暗了。屋顶上空,天色发红,一人黄昏,街上也热闹起来。散步的人也渐渐往口走了。我在人群中认出了那位仪态不凡的先生。孩子在哭,让大人拖着走。这一带的电影院几乎也在这时把大批看客抛向街头。其中,年轻人的举动比平时更坚决,我想他们刚才看的是一部冒险片子。从城里电影院回来的人到得稍微晚些。他们显得更庄重些。他们还在笑,却不时地显出疲倦和出神的样子。他们待在街上,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附近的姑娘们没戴帽子,挽着胳膊在街上走。小伙子们设法迎上她们,说句笑话,她们一边大笑,一边回过头来。其中我认识好几个,她们向我打了招呼。

      这时,街灯一下子亮了,使夜晚空中初现的星星黯然失色。我望着满是行人和灯光的人行道,感到眼睛很累。电灯把潮湿的路面照得闪闪发光,间隔均匀的电车反射着灯光,照在发亮的头发、人的笑容或银手镯上。不一会儿,电车少了,树木和电灯上空变得漆黑一片,不知不觉中路上的人也走光了,直到第一只猫慢悠悠地穿过重新变得空无一人的马路。这时,我想该吃晚饭了。我在椅背上趴得太久了,脖子有点儿酸。我下楼买了面包和面片,自己做了做,站着吃了。我想在窗前抽支烟,可是空气凉了,我有点儿冷。我关上窗户,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桌子的一角上摆着酒精灯和面包块。我想星期天总是忙忙碌碌的,妈妈已经安葬了,我又该上班了,总之,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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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三

      今天,我在办公室干了很多活儿。老板很和气。他问我是不是太累了,他也想知道妈妈的年纪。为了不弄错,我说了个“六十来岁”,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

      我的桌子上堆了一大堆提单,我都得处理。在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手。中午是我最喜欢的时刻。晚上,我就不那么高兴了,因为公用的转动毛巾用了一天,都湿透了。一天,我向老板提出了这件事。他回答说他对此感到遗憾,不过这毕竟是小事一桩。我下班晚了些,十二点半我才跟艾玛努埃尔一起出来,他在发货部门工作。办公室外面就是海,我们看了一会儿大太阳底下停在港里的船。这时,一辆卡车开过来,带着哗啦哗啦的铁链声和噼噼啪啪的爆炸声。艾玛努埃尔问我“去看看怎么样”,我就跑了起来。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追上去。我被包围在一片嘈杂声和灰尘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只感到这种混乱的冲动,拼命在绞车、机器、半空中晃动的桅杆和我们身边的轮船之间奔跑。我第一个抓住车,跳了上去。然后,我帮着文玛努埃尔坐好。我们喘不过气来,汽车在尘土和阳光中,在码头上高低不平的路上颠簸着。艾玛努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来到赛莱斯特的饭馆,浑身是汗。他还是那样子,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雪白的小胡子。他问我“总还好吧”,我说好,现在肚子饿了。我吃得很快,喝了咖啡,然后回家,睡了一会儿,因为我酒喝多了。醒来的时候,我想抽烟。时候不早了,我跑去赶电车。我干了一下午。办公室里很热,晚上下了班,我沿着码头慢步走回去,感到很快活。天是绿色的,我感到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还是径直回家了,因为我想自己煮土豆。

      楼梯黑乎乎的。我上楼时碰在老萨拉玛诺的身上,他是我同层的邻居。他牵着狗。八年来,人们看见他们总是厮守在一起。这条西班牙种猎犬生了一种皮肤病,我想是丹毒,毛都快掉光了,浑身是硬皮和褐色的痴。他们俩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久而久之,老萨拉玛诺都像它了。他的脸上长了些发红的硬痴,头上是稀疏的黄毛。那狗呢,也跟它的主人学了一种弯腰驼背的走相,撅着嘴,伸着脖子。他们好像是同类,却相互憎恨。每天两次,十一点和六点,老头儿带着狗散步。八年来,他们没有改变过路线。他们总是沿着里昂路走,狗拖着人,直到老萨拉玛诺打个趔趄,他于是就又打又骂。狗吓得趴在地上,让人拖着走。这时,该老头儿拽了。要是狗忘了,又拖起主人来,就又会挨打挨骂。于是,他们两个双双待在人行道上,你瞅着我,我瞪着你,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碰到狗要撒尿,老头儿偏不给它时间,使劲拽它,狗就沥沥拉拉尿一道儿。如果狗偶尔尿在屋里,更要遭到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八年。赛莱斯特总是说“这真不幸”,实际上,谁也不能知道。我在楼梯上碰见萨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对它说:“混蛋!脏货!”狗直哼哼。我跟他说:“您好,”但老头儿还在骂。于是,我问狗怎么惹他了,他不答腔。他只是说:“混蛋!脏货!”我模模糊糊地看见他正弯着腰在狗的颈圈上摆弄什么。我提高了嗓门儿。他头也不回,憋着火儿回答我:“它老是那样。”说完,便拖着那条哼哼卿卿、不肯痛痛快快往前走的狗出去了。

      正在这时,我那层的第二个邻居进来了。这一带的人都说他靠女人生活。但是,人要问他职业,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一般地说,大家都不大喜欢他。但是他常跟我说话,有时还到我那儿坐坐,因为我听他说话。再说,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莱蒙·散太斯。他长得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个拳击手的鼻子。他总是穿得衣冠楚楚。说到萨拉玛诺,他也说:“真是不幸!”他问我对此是否感到讨厌,我回答说不。

      我们上了楼,正要分手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那里有猪血香肠和葡萄酒,一块儿吃点怎么样?……”我想这样我不用做饭了,就接受了。他也只有一间房子,外带一间没有窗户的厨房。床的上方摆着一个白色和粉红色的仿大理石天使像,几张体育冠军的相片和两三张****女人画片。屋里很脏,床上乱七八糟。他先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肮脏的纱布,把右手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和一个跟他找碴儿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默而索先生,”他对我说,“并不是我坏,可我是火性子。那小子呢,他说:‘你要是个男子汉,从电车上下来。’我对他说:‘滚蛋,别找事儿。’他说我不是男子汉。于是,我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就教训教训你。’他说:‘你敢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倒在地上。我呢,我正要把他扶起来,他却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给了他一脚,又打了他两耳光。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

      说话的工夫,散太斯已缠好了绷带。我坐在床上。他说:“您看,不是我找他,是他对我不尊重。”的确如此,我承认。这时,他说,他正要就这件事跟我讨个主意,而我呢,是个男子汉,有生活经验,能帮助他,这样的话,他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什么也没说,他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怎么都行,他好像很满意。他拿出香肠,在锅里煮熟,又拿出酒杯、盘子、刀叉、两瓶酒。拿这些东西时,他没说话。我们坐下。一边吃,他一边讲他的故事。他先还迟疑了一下。“我认识一位太太……这么说吧,她是我的情妇。”跟他打架的那个人是这女人的兄弟。他对我说他供养着她。我没说话,但是他立刻补充说他知道这地方的人说他什么,不过他问心无愧,他是仓库管理员。

      “至于我这件事,”他说,“我是发觉了她在欺骗我。”他给她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他为她付房租,每天给她二十法郎饭钱。“房租三百法郎,饭钱六百法郎,不时地送双袜子,一共一千法郎。人家还不工作。可她说那是合理的,我给的钱不够她生活。我跟她说:‘你为什么不找个半天的工作干干呢?这样就省得我再为这些零星花费操心了。这个月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给你二十法郎,替你付房租,可你呢,下午和你的女友们喝咖啡。你拿咖啡和糖请她们,出钱的却是我。我待你不薄,你却忘恩负义。’可她就是不工作,总是说钱不够。所以我才发觉其中一定有欺骗。”

      于是,他告诉我他在她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不能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他又在她那里发现一张当票,证明她当了两只镯子。他可一直不知道她有两只镯子。“我看得清清楚楚,她在欺骗我。我就不要她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才揭了她的老底。我对她说,她就是想拿我寻开心。您知道,默而索先生,我是这样说的:‘你看不到人家在嫉妒我给你带来的幸福。你以后就知道自己是有福不会享了。’”

      他把她打得见血方休。以前,他不打她。“打是打,不过是轻轻碰碰而已。她叫唤。我就关上窗子,也就完了。这一回,我可是来真的了。对我来说,我惩罚得还不够呢。”

      他解释说,就是为此,他才需要听听我的主意。他停下话头,调了调结了灯花的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说。我喝了将近一升的酒,觉得太阳穴发烫。我抽着莱蒙的烟,因为我的已经没有了。末班电车开过,把已很遥远的郊区的嘈杂声带走了。莱蒙在继续说话。使他烦恼的是,他对跟他睡觉的女人“还有感情”。但他还是想惩罚她。最初,他想把她带到一家旅馆去,叫来“风化警察”,造成一桩丑闻,让她在警察局备个案。后来,他又找过几个流氓帮里的朋友。他们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正如莱蒙跟我说的那样,参加流氓帮还是值得的。他对他们说了,他们建议“破她的相”。不过,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要考虑考虑。在这之前,他想问问我的意见。在得到我的指点之前,他想知道我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我说我什么也没想,但是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认为其中有欺骗,我觉得是有欺骗。他又问我是不是认为应该惩罚她,假使是我的话,我将怎么做,我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我理解他想惩罚她的心情。我又喝了点酒。他点了一支烟,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想给她写一封信,“信里狠狠地羞辱她一番,再给她点儿甜头让她后悔。”然后,等她来的时候,他就跟她睡觉,“正在要完事的时候”,他就吐她一脸唾沫,把她赶出去。我觉得这样的话,的确,她也就受到了惩罚。但是,莱蒙说他觉得自己写不好这封信,他想让我替他写。由于我没说什么,他就问我是不是马上写不方便,我说不。

      他喝了一杯酒,站起来,把盘子和我们吃剩的冷香肠推开。他仔细地擦了擦铺在桌上的漆布。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信封,一支红木杆的蘸水钢笔和一小方瓶紫墨水。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我看出来是个摩尔人。我写好信。信写得有点儿随便,不过,我还是尽力让莱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然后,我高声念给他听。他一边抽烟一边听,连连点头。他请我再念一遍。他非常满意。他对我说:“我就知道你有生活经验。”起初,我还没发觉他已经用“你”来称呼我了。只是当他说“你现在是我的真正的朋友了,”这时我才感到惊奇。他又说了一遍,我说:“对。”做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他可是好像真有这个意思。他封上信,我们把酒喝完。我们默默地抽了会儿烟。外面很安静,我们听见一辆小汽车开过去了。我说:“时候不早了。”莱蒙也这样想。他说时间过得很快。这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是真的。我困了,可又站不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疲倦,因为莱蒙对我说不该灰心丧气。开始,我没明白。他就解释说,他听说我妈妈死了,但这是早晚要有的事情。这也是我的看法。

      我站起身来,莱蒙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男人之间总是彼此理解的。我从他那里出来,关上门,在漆黑的楼梯口待了一会儿。楼里寂静无声,从楼梯洞的深处升上来一股隐约的、潮湿的气息。我只听见耳朵里血液一阵阵流动声。我站着不动。老萨拉玛诺的屋子里,狗还在低声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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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四

      这一星期,我工作得很好。莱蒙来过,说他把信寄走了。我跟艾玛努埃尔去了两次电影院。银幕上演的什么,他不是常能看懂,我得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来了,这是我们约好的。我见了她心里直痒痒,她穿了件红白条纹的漂亮连衣裙,脚上是皮凉鞋。一对结实的乳房隐约可见,阳光把她的脸晒成棕色,好像朵花。我们坐上公共汽车,到了离阿尔及尔几公里外的一处海滩,那儿两面夹山,岸上一溜芦苇。四点钟的太阳不太热了,但水还很温暖,层层细浪懒洋洋的。玛丽教给我一种游戏,就是游水的时候,迎着浪峰,喝一口水花含在嘴里,然后翻过身来,把水朝天上吐出去。这样,水就像一条泡沫的花边散在空中,或像一阵温雨落回到脸上。可是玩了一会儿,我的嘴就被盐水烧得发烫。玛丽这时游到我身边,贴在我身上。她把嘴对着我的嘴,伸出舌头舔我的嘴唇。我们就这样在水里滚了一阵。

      我们在海滩穿好衣服,玛丽望着我,两眼闪闪发光。我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们再没有说话。我搂着她,急忙找到公共汽车,回到我那里就跳上了床。我没关窗户,我们感到夏夜在我们棕色的身体上流动,真舒服。

      早晨,玛丽没有走,我跟她说我们一道吃午饭。我下楼去买肉。上楼的时候,我听见莱蒙的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老萨拉玛诺骂起狗来,我们听见木头楼梯上响起了鞋底和爪子的声音,接着,在“混蛋!脏货!”的骂声中,他们上街了。我向玛丽讲了老头儿的故事,她大笑。她穿着我的睡衣,卷起了袖子。她笑的时候,我的心里又痒痒了。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回答说这种话毫无意义,我好像不爱她。她好像很难过。可是在做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笑得我又吻了她。就在这时,我们听见莱蒙屋里打起来了。

      先是听见女人的尖嗓门儿,接着是莱蒙说:“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我要教你怎么尊重我。”扑通扑通几声,那女人叫了起来,叫得那么凶,楼梯口立刻站满了人。玛丽和我也出去了。那女人一直在叫,莱蒙一直在打。玛丽说这真可怕,我没答腔。她要我去叫警察,我说我不喜欢警察。不过,住在三层的一个管子工叫来了一个。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声音了。他又用力敲了敲,过了一会儿,女人哭起来,莱蒙开了门。他嘴上叼着一支烟,样子笑眯眯的。那女人从门里冲出来,对警察说莱蒙打了她。警察问:“你的名字。”莱蒙回答了。警察说:“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从嘴上拿掉。”莱蒙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说时迟,那时快,警察照准莱蒙的脸,重重地、结结实实地来了个耳光。香烟飞出去几米远。莱蒙变了脸,但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声下气地问警察他能不能拾起他的烟头。警察说可以,但是告诉他:“下一次,你要知道警察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那女人一直在哭,不住地说:“他打了我。他是个乌龟。”莱蒙问:“警察先生,说一个男人是乌龟,这是合法的吗?”但警察命令他“闭嘴”。莱蒙于是转向那女人,对她说:“等着吧,小娘们儿,咱们还会见面的。”警察让他闭上嘴,叫那女人走,叫莱蒙待在屋里等着局里传讯。他还说,莱蒙醉了,哆嗦成这副样子,应该感到脸红。这时,莱蒙向他解释说:“警察先生,我没醉。只是我在这儿,在您面前,打哆嗦,我也没办法。”他关上门,人也都走了。玛丽和我做好午饭。但她不饿,几乎全让我吃了。她一点钟时走了,我又睡了一会儿。

      快到三点钟的时候,有人敲门,进来的是莱蒙。我仍旧躺着。他坐在床沿上。他没说话,我问他事情的经过如何。他说他如愿以偿,但是她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就打了她。剩下的,我都看到了。我对他说,我觉得她已受到惩罚,他该满意了。他也是这样想的。他还指出,警察帮忙也没用,反正是她挨揍了。他说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还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我回敬警察一下子,我说我什么也不等,再说我不喜欢警察。莱蒙好像很满意。他问我愿意不愿意跟他一块儿出去。我下了床,梳了梳头。他说我得做他的证人。怎么都行,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照莱蒙的意思,只要说那女人对他不尊重就够了。我答应为他作证。

      我们出去了,莱蒙请我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盘弹子,我差点赢了。他还想逛妓院,我说不,因为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于是我们慢慢走回去,他说他惩罚了他的情妇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我觉得他对我挺好,我想这个时候真舒服。

      远远地,我看见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神色不安。我们走近了,我看到他没牵着狗。他四下张望,左右乱转,使劲朝黑洞洞的走廊里看,嘴里念念有词,又睁着一双小红眼,仔细地在街上找。莱蒙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他嘟囔着:“混蛋!脏货!”心情仍旧不安。我问他狗哪儿去了。他生硬地回答说它走了。然后,他突然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像平常一样,带它去练兵场。做买卖的棚子周围人很多。我停下来看《国王散心》。等我再走的时候,它不在那儿了。当然,我早想给它买一个小点儿的颈圈。可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这个胜货能这样就走了。”

      莱蒙跟他说狗可能迷了路,它就会回来的。他举了好几个例子,说狗能跑几十公里找到主人。尽管如此,老头儿的神色反而更不安了。“可您知道,他们会把它弄走的。要是还有人收养它就好了。但这不可能,它一身疮,谁见了谁恶心。警察会抓走它的,肯定。”我于是跟他说,应该去待领处看看,付点钱就可领回来。他问我钱是不是要很多。我不知道。于是,他发起火来:“为这个脏货花钱!啊!它还是死了吧!”他又开始骂起它来。莱蒙大笑,钻进楼里。我跟了上去,我们在楼梯口分了手。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老头儿的脚步声,他敲敲我的门。我开开门,他在门槛上站了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请他进来,但他不肯。他望着他的鞋尖儿,长满硬痂的手哆嗦着。他没有看我,问道:“默而索先生,您说,他们不会把它抓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不然的话,我可怎么活下去呢?”我对他说,送到待领处的狗保留三天,等待物主去领,然后就随意处置了。他默默地望着我。然后,他对我说;“晚安。”他关上门,我听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他的床咯吱咯吱响。我听见透过墙壁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原来他在哭呢。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妈妈。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得早起。我不饿,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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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五

      莱蒙往办公室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他跟他说起过我)请我到他离阿尔及尔不远的海滨木屋去过星期天。我说我很愿意去,不过我已答应和一个女友一块儿过了。莱蒙立刻说他也请她。他朋友的妻子因为在一堆男人中间有了作伴的一定会很高兴。

      我本想立刻挂掉电话,因为老板不喜欢人家从城里给我们打电话。但莱蒙要我等一等,他说他本来可以晚上转达这个邀请,但是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告诉我。一帮阿拉伯人盯了他整整一天,内中有他过去的情妇的兄弟。“如果你晚上回去看见他们在我们的房子附近,你就告诉我一声。”我说一言为定。

      过了一会儿,老板派人来叫我,我立刻不安起来,因为我想他一定又要说少打电话多于活儿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说他要跟我谈一个还很模糊的计划。他只是想听听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他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直接在当地与一些大公司做买卖,他想知道我能否去那儿工作。这样,我就能在巴黎生活,一年中还可旅行旅行。“您年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您会喜欢的。”我说对,但实际上怎么样都行。他于是问我是否对于改变生活不感兴趣。我回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他好像不满意,说我答非所问,没有雄心大志,这对做买卖是很糟糕的。他说完,我就回去工作了。我并不愿意使他不快,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改变我的生活。仔细想想,我并非不幸。我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一类的雄心大志。但是当我不得不辍学的时候,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于是,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说我已经说过一次了,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她。她说:“那为什么又娶我呢?”我跟她说这无关紧要,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只要说行就完了。她说结婚是件大事。我回答说:“不。”她沉默了一阵,一声不响地望着我。后来她说话了。她只是想知道,如果这个建议出自另外一个女人,我和她的关系跟我和玛丽的关系一样,我会不会接受。我说:“当然。”于是她心里想她是不是爱我,而我,关于这一点是一无所知。又沉默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是个怪人,她就是因为这一点才爱我,也许有一天她会出于同样的理由讨厌我。我一声不吭,没什么可说的。她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说她愿意跟我结婚。我说她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办。这时我跟她谈起老板的建议,玛丽说她很愿意认识认识巴黎。我告诉她我在那儿住过一阵,她问我巴黎怎么样。我说:“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

      后来,我们出去走了走,逛了城里的几条大街。女人们很漂亮,我问玛丽她是否注意到了。她说她注意到了,还说她对我了解了。有一会儿,我们没有说话。但我还是希望她和我在一起,我跟她说我们可以一块儿去赛莱斯特那儿吃晚饭。她很想去,不过她有事。我们已经走近了我住的地方,我跟她说再见。她看了看我说:“你不想知道我有什么事吗?”我很想知道,但我没想到要问她,而就是为了这她有着那种要责备我的神气,看到我尴尬的样子,她又笑了,身子一挺把嘴唇凑上来。

      我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晚饭。我已开始吃起来,这时进来一个奇怪的小女人,她问我她是否可以坐在我的桌子旁边。她当然可以。她的动作僵硬,两眼闪闪发光,一张小脸像苹果一样圆。她脱下短外套,坐下,匆匆看了看菜谱。她招呼赛莱斯特,立刻点完她要的菜,语气准确而急迫。在等凉菜的时候,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小块纸和一支铅笔,事先算好钱,从小钱包里掏出来,外加小费,算得准确无误,摆在眼前。这时凉菜来了,她飞快地一扫而光。在等下一道菜时,她又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支蓝铅笔和一份本星期的广播节目杂志。她仔仔细细地把几乎所有的节目一个个勾出来。由于杂志有十几页,整整一顿饭的工夫,她都在细心地做这件事。我已经吃完,她还在专心致志地做这件事。她吃完站起来,用刚才自动机械一样准确的动作穿上外套,走了。我无事可干,也出去了,跟了她一阵子。她在人行道的边石上走,迅速而平稳,令人无法想象。她一往直前,头也不回。最后,我看不见她了,也就回去了。我想她是个怪人,但是我很快就把她忘了。

      在门口,我看见了老萨拉玛诺。我让他进屋,他说他的狗丢了,因为它不在待领处。那里的人对他说,它也可能被轧死了。他问到警察局去搞清这件事是否是办不到的,人家跟他说这类事是没有记录的,因为每天都会发生。我对老萨拉玛诺说他可以再弄一条狗,可是他请我注意他已经习惯和这条狗在一起,这一点他说得对。

      我蹲在床上,萨拉玛诺坐在桌前的一张椅子上。他面对着我,双手放在膝盖上。他还戴着他的旧毡帽。在发黄的小胡子下面,他嘴里含含糊糊不知在说什么。我有点讨厌他了,不过我无事可干,也没有一点睡意。没话找活,我就问起他的狗来。他说他是在他老婆死后有了那条狗。他结婚相当晚。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想演戏,所以当兵时,他在军队歌舞剧团里演戏。但最后,他进了铁路部门,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现在有一小笔退休金。他和他老婆在一起并不幸福,但总的说来,他也习惯了。她死后,他感到十分孤独。于是他便跟一个工友要了一条狗,那时它还很小。他得拿奶瓶喂它。因为狗比人活得时间短,他们就一块儿老了。“它脾气很坏,”萨拉玛诺说,“我们俩常常吵架。不过,这总算还是一条好狗。”我说它是良种,萨拉玛诺好像很高兴。他说:“您还没在它生病以前见过它呢;它最漂亮的是那一身毛。”自从这狗得了这种皮肤病,萨拉玛诺每天早晚两次给它抹药。但是据他看,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

      这时,我打了个哈欠,老头儿说他要走了。我跟他说他可以再待一会儿,对他狗的事我很难过,他谢谢我。他说妈妈很喜欢他的狗。说到她,他称她作“您那可怜的母亲”。他猜想妈妈死后我该是很痛苦,我没有说话。这时,他很快地,不大自然地对我说,他知道这一带的人对我看法不好,因为我把母亲送进了养老院,但他了解我,他知道我很爱妈妈。我回答说,我还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在这方面他们对我看法不好,但是我认为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我雇不起人照顾她。“再说,”我补充说,“很久以来她就和我无话可说,她一个人待着门得慌。”他说:“是啊,在养老院里,她至少还有伴儿。”然后,他告辞了。他想睡觉。现在他的生活变了,他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他不好意思地伸过手来,这是自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我感到他手上有一块块硬皮。他微微一笑,在走出去之前又说:“我希望今天夜里狗不要叫。我老以为那是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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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15: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局外人》第一部·六

      今天是星期天,我总也睡不醒,玛丽叫我,推我,才把我弄起来。我们没吃饭,因为我们想早早去游泳。我感到腹内空空,头也有点儿疼。我的香烟有一股苦味。玛丽取笑我,说我“愁眉苦脸”。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披散着头发。我说她很美,她高兴得直笑。

      下楼时,我们敲了敲莱蒙的门。他说他就下去。由于我很疲倦,也因为我们没有打开百叶窗,不知道街上已是一片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像是打了一记耳光。玛丽高兴得直跳,不住地说天气真好。我感觉好了些,觉得肚子饿了。我跟玛丽说了,她给我看看她的漆布手提包,里面放着我们的游泳衣和一条浴巾。我们就等莱蒙了,我们听见他关上了门。他穿一条蓝裤,短袖白衬衫,但是戴了一顶平顶草帽,引得玛丽大笑。袖子外的胳膊很白,长着黑毛。我看了有点不舒服。他吹着口哨下了楼,看样子很高兴。他朝着我说:“你好,伙计,”而对玛丽则称“小姐”。

      前一天我们去警察局了,我证明那女人“不尊重”莱蒙。他只受到警告就没事了。他们没有调查我的证词。在门前,我们跟莱蒙说了说,然后我们决定去乘公共汽车。海滩并不很远,但乘车去更快些。莱蒙认为他的朋友看见我们去得早,一定很高兴。我们正要动身,莱蒙突然示意我看看对面。我看见一帮阿拉伯人正靠着烟店的橱窗站着。他们默默地望着我们,不过他们总是这样看我们的,正好像我们是些石头或枯树一样。莱蒙对我说,左边第二个就是他说的那小子。他好像心事重重,不过,他又说现在这件事已经了结。玛丽不大清楚,问我们是怎么回事。我跟她说这些阿拉伯人恨莱蒙。玛丽要我们立刻就走。莱蒙身子一挺,笑着说是该赶紧走了。

      我们朝汽车站走去,汽车站还挺远,莱蒙对我说阿拉伯人没有跟着我们。我回头看了看,他们还在老地方,还是那么冷漠地望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地方。我们上了汽车。莱蒙似乎完全放了心,不断地跟玛丽开玩笑。我感到他喜欢她,可是她几乎不答理他。她不时望着他笑笑。

      我们在阿尔及尔郊区下了车。海滩离公共汽车站不远。但是要走过一个俯临大海的小高地,然后就可下坡直到海滩。高地上满是发黄的石头和雪白的阿福花,衬着已经变得耀眼的蓝天。玛丽一边走,一边抡起她的漆布手提包打着花瓣玩儿。我们在一排排小别墅中间穿过,这些别墅的栅栏有的是绿色的,有的是白色的,其中有几幢有阳台,一起隐没在柽柳丛中,有几幢光秃秃的,周围一片石头。走到高地边上,就已能看见平静的大海了,更远些,还能看到一角地岬,睡意朦胧地雄踞在清冽的海水中。一阵轻微的马达声在宁静的空气中传到我们耳边。远远地,我们看见一条小拖网渔船在耀眼的海面上驶来,慢得像不动似的。玛丽采了几朵蝴蝶花。从通往海边的斜坡上,我们看见有几个人已经在游泳了。

      莱蒙的朋友住在海滩尽头的一座小木屋里,房子背靠峭壁,前面的木桩已经泡在水里。莱蒙给我们作了介绍。他的朋友叫马松。他高大,魁梧,肩膀很宽,而他的妻子却又矮又胖,和蔼可亲,一口巴黎腔。他立刻跟我们说不要客气,他做了炸鱼,鱼是他早上刚打的。我跟他说他的房子真漂亮。他告诉我他在这儿过星期六、星期天和所有的假日。他又说:“跟我的妻子,大家会合得来的。”的确,他的妻子已经和玛丽又说又笑了。也许是第一次,我真想到我要结婚了。

      马松想去游泳,可他妻子和莱蒙不想去。我们三个人出了木屋,玛丽立刻就跳进水里了。马松和我稍等了一会儿。他说话慢悠悠的,而且不管说什么,总要加一句“我甚至还要说”,其实,对他说的话,他根本没有进一步加以说明。谈到玛丽,他对我说:“她真不错,我甚至还要说,真可爱。”后来,我就不再注意他这口头语,一心只去享受太阳晒在身上的舒服劲儿了。沙子开始烫脚了。我真想下水,可我又拖了一会儿,最后我跟马松说:“下水吧?”就扎进水里。他慢慢走进水里,直到站不住了,才钻进去。他游蛙泳,游得相当坏,我只好撇下他去追玛丽。水是凉的,我游得很高兴。我和玛丽游远了,我们觉得,我们在动作上和愉快心情上都是协调一致的。

      到了远处,我们改作仰游。我的脸朝着天,一层薄薄的水幕漫过,流进嘴里,就像带走了一片阳光。我们看见马松游回海滩,躺下晒太阳。远远地望去,他真是一个庞然大物。玛丽想和我一起游。我游到她后面,抱住她的腰,她在前面用胳膊划水,我在后面用脚打水。哗哗的打水声一直跟着我们,直到我觉得累了。于是,我放开玛丽,往回游了,我恢复了正常的姿势,呼吸也自如了。在海滩上,我趴在马松身边,把脸贴在沙子上。我跟他说“真舒服”,他同意。不一会儿,玛丽也来了。我翻过身子,看着她走过来。她浑身是水,头发甩在后面。她紧挨着我躺下,她身上的热气,太阳的热气,烤得我迷迷糊糊睡着了。

      玛丽推了推我,说马松已经回去了,该吃午饭了。我立刻站起来,因为我饿了,可是玛丽跟我说一早上我还没吻过她呢。这是真的,不过我真想吻她。“到水里去,”她说。我们跑起来,迎着一片细浪扑进水里。我们划了几下,玛丽贴在我身上。我觉得她的腿夹着我的腿,我感到一阵冲动。

      我们回来时,马松已经在喊我们了。我说我很饿,他立刻对他妻子说他喜欢我。面包很好,我狼吞虎咽地把我那份鱼吃光。接着上来的还有肉和炸土豆。我们吃着,没有人说话。马松老喝酒,还不断地给我倒。上咖啡的时候,我的头已经昏沉沉的了。我抽了很多烟。马松、莱蒙和我,我们三个计划八月份在海滩过,费用大家出。玛丽忽然说道:“你们知道几点了吗?才十一点半呀。”我们都很惊讶,可是马松说饭就是吃得早,这也很自然,肚子饿的时候,就是吃午饭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竟使得玛丽笑起来。我认为她有点儿喝多了。马松问我愿意不愿意跟他一起去海滩上走走。“我老婆午饭后总要睡午觉。我嘛,我不喜欢这个。我得走走。我总跟她说这对健康有好处。不过,这是她的权利。”玛丽说她要留下帮助马松太太刷盘子。那个小巴黎女人说要干这些事,得把男人赶出去。我们三个人走了。

      太阳几乎是直射在沙上,海面上闪着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海滩上一个人也没有。从建在高地边上、俯瞰着大海的木屋中,传来了杯盘刀叉的声音。石头的热气从地面反上来,热得人喘不过气来。开始,莱蒙和马松谈起一些我不知道的人和事。我这才知道他们认识已经很久了,甚至还一块儿住过一阵。我们朝海水走去,沿海边走着。有时候,海浪漫上来,打湿了我们的布鞋。我什么也不想,因为我没戴帽子,太阳晒得我昏昏欲睡。

      这时,莱蒙跟马松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但就在这时,我看见在海滩尽头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有两个穿蓝色司炉工装的阿拉伯人朝我们这个方向走来。我看了看莱蒙,他说:“就是他。”我们继续走着。马松问他们怎么会跟到这儿来。我想他们大概看见我们上了公共汽车,手里还拿着去海滩的提包,不过我什么也没说。

      阿拉伯人走得很慢,但离我们已经近得多了。我们没有改换步伐,但莱蒙说了:“如果要打架,你,马松,你对付第二个。我嘛,我来收拾我那个家伙。你,默而索,如果再来一个,就是你的。”我说:“好。”马松把手放进口袋。我觉得晒得发热的沙子现在都烧红了。我们迈着均匀的步子冲阿拉伯人走去。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当距离只有几步远的时候,阿拉伯人站住了。马松和我,我们放慢了步子。莱蒙直奔他那个家伙。我没听清楚他跟他说了句什么,只见那人摆出一副不买帐的样子。莱蒙上去就是一拳,同时招呼一声马松。马松冲向给他指定的那一个,奋力砸了两拳,把那人打进水里,脸朝下,好几秒钟没有动,头周围咕噜咕噜冒上一片水泡,随即破了。这时,莱蒙也在打,那个阿拉伯人满脸是血。莱蒙转身对我说:“看着他的手要掏什么。”我朝他喊:“小心,他有刀!”可是,莱蒙的胳膊已给划开了,嘴上也挨了一刀。

      马松纵身向前一跳。那个阿拉伯人已从水里爬起来,站到了拿刀的那人身后。我们不敢动了。他们慢慢后退,不住地盯着我们,用刀逼住我们。当他们看到已退到相当远的时候,就飞快地跑了。我们待在太阳底下动不得,莱蒙用手摁住滴着血的胳膊。

      马松说有一位来这儿过星期天的大夫,住在高地上。莱蒙想马上就去。但他一说话,嘴里就有血泡冒出来。我们扶着他,尽快地回到木屋。莱蒙说他只伤了点皮肉,可以到医生那里去。马松陪他去了,我留下把发生的事情讲给两个女人听。马松太太哭了,玛丽脸色发白。我呢,给她们讲这件事让我心烦。最后,我不说话了,望着大海抽起烟来。

      快到一点半的时候,莱蒙和马松回来了。胳膊上缠着绷带,嘴角上贴着橡皮膏。医生说不要紧,但莱蒙的脸色很阴沉。马松想逗他笑,可是他始终不吭声。后来,他说他要到海滩上去,我问他到海滩上什么地方,他说随便走走喘口气。马松和我说要陪他一道去。于是,他发起火来,骂了我们一顿。马松说那就别惹他生气吧。不过,我还是跟了出去。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久。太阳现在酷热无比,晒在沙上和海上,散成金光点点。我觉得莱蒙知道去哪儿,但这肯定是个错误的印象。我们走到海滩尽头,那儿有一眼小泉,水在一块巨石后面的沙窝里流着。在那儿,我们看见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躺着,穿着油腻的蓝色工装。他们似乎很平静,差不多也很高兴。我们来了,并未引起任何变化。用刀刺了莱蒙的那个人,声不吭地望着他。另一个吹着一截小芦苇管,一边用眼角瞄着我们,一边不断地重复着那东西发出的三个音。

      这时候,周围只有阳光、寂静、泉水的轻微的流动声和那三个音了。莱蒙的手朝装着手枪的口袋里伸去,可是那个人没有动,他们一直彼此对视着。我注意到吹笛子的那个人的脚趾分得很开。莱蒙一边盯着他的对头,一边问我:“我干掉他?”我想我如果说不,他一定会火冒三丈,非开枪不可。我只是说:“他还没说话呢。这样就开枪不好。”在寂静和炎热之中,还听得见水声和笛声。莱蒙说:“那么,我先骂他一顿,他一还口,我就干掉他。”我说:“就这样吧。但是如果他不掏出刀子,你不能开枪。”莱蒙有点火了。那个人还在吹,他们俩注意着莱蒙的一举一动。我说:“不,还是一个对一个,空手对空手吧。把枪给我。如果另一个上了,或是他掏出了刀子,我就干掉他。”

      莱蒙把枪给我,太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我们还是站着没动,好像周围的一切把我们裹住了似的。我们一直眼对眼地相互盯着,在大海、沙子和阳光之间,一切都停止了,笛音和水声都已消失。这时我想,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突然间,那两个阿拉伯人倒退着溜到山岩后面。于是,莱蒙和我就往回走了。他显得好了些,还说起了回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他走到木屋前。他一级一级登上木台阶,我在第一级前站住了,脑袋被太阳晒得嗡嗡直响,一想到要费力气爬台阶和还要跟那两个女人说话,就泄气了。可是天那么热,一动不动地待在一片从天而降的耀眼的光雨中,也是够难受的。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过了一会儿,我朝海滩转过身去,迈步往前走了。

      到处依然是一片火爆的阳光。大海憋得急速地喘气,把它细小的浪头吹到沙滩上。我慢慢地朝山岩走去,觉得太阳晒得额头膨胀起来。热气整个儿压在我身上,我简直迈不动腿。每逢我感到一阵热气扑到脸上,我就咬咬牙,握紧插在裤兜里的拳头,我全身都绷紧了,决意要战胜太阳,战胜它所引起的这种不可理解的醉意。从沙砾上、雪白的贝壳或一片碎玻璃上反射出来的光亮,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剑光一闪,我的牙关就收紧一下。我走了很长时间。

      远远地,我看见了那一堆黑色的岩石,阳光和海上的微尘在它周围罩上一圈炫目的光环。我想到了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我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不再使劲往前走,不再听女人的哭声,总之,我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可是当我走近了,我看见莱蒙的对头又回来了。

      他是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头在岩石的阴影里,身子露在太阳底下。蓝色工装被晒得冒热气。我有点儿吃惊。对我来说,那件事已经完了,我来到这儿根本没想那件事。

      他一看见我,就稍稍欠了欠身,把手插进口袋里。我呢,自然而然地握紧了口袋里莱蒙的那支手枪。他又朝后躺下了,但是并没有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几米吧。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在他半闭的眼皮底下目光不时地一闪。然而最经常的,却是他的面孔在我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晃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加平静。还是那一个太阳,还是那一片光亮,还是那一片伸展到这里的沙滩。两个钟头了,白昼没有动;两个钟头了,它在这一片沸腾的金属的海洋中抛下了锚。天边驶过一艘小轮船,我是瞥见那个小黑点的,因为我始终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只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颤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我朝水泉走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不管怎么说,他离我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的阴影吧,他好像在笑。我等着,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我觉得汗珠聚在眉峰上。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我热得受不了,又往前走了一步。我知道这是愚蠢的,我走一步井逃不过太阳。但是我往前走了一步,仅仅一步。这一次,阿拉伯人没有起来,却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刀锋闪闪发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就在这时,聚在眉峰的汗珠一下子流到了眼皮上,蒙上一幅温吞吞的,模模糊糊的水幕。这一泪水和盐水搀和在一起的水幕使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了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里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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