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8-8 16:55
  •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5:3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鲁政呈〔2012〕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烟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烟台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近代建筑集中成片,街区特色鲜明,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烟台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烟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7月28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5-6 04:37 , Processed in 0.04440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