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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翁彼豆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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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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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6-20 23: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记书签
      《诗翁彼豆故事集》故事情节与《哈利·波特》紧密相关又独立成篇。它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留给赫敏的一本书。这本故事集由《巫师和跳跳埚》、《好运泉》、《男巫的毛心脏》、《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树桩》和《三兄弟的传说》等5个魔法世界的童话故事组成,其中包含有帮助哈利和他的朋友们打败伏地魔的重要线索。

    作者简介
      J. K. 罗琳(J. K. Rowling, 1965- ),英国女作家,自小喜欢写作,当过短时间的教师和秘书。二十四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念头。七年后,《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问世,之后她陆续创作了《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完成了该系列的创作,在全球刮起一股股“哈利·波特”飓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规模宏大的“哈利·波特”阅读狂潮。另外,在此期间,她还因为慈善事业而先后完成了《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这两部与“哈利·波特”系列相关的图书,最新完成的作品是《诗翁彼豆故事集》。
      J.K.罗琳与她的丈夫及三个孩子生活在爱丁堡,一边尽享家庭生活的幸福,一边文学创作。

    诗翁彼豆故事集

    最新书评    共 12 条

    一直找    挺好的,一直都这么看过来了。   只是7年了,突然就这样要结束。也没个心里准备的,难免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总之,一切都好的。。。    只是大白胡子。。。。    天狼星。。。。    情种。。。。。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04:31
    冰冻绿    我从来不说自己是哈迷,但是 我只想说 我真的太喜欢和HP有关的一切      了 ,更喜欢那些周边的小册子,诗翁彼豆,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魁地奇      球, JK 营造了一个魔法世界的谱系,太有真实感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8:55
    Hueman    如果没有邓布利多的评论的话是可以完全脱离HP的。那样的话即使是上幼儿园的孩子也可以读的,当然第四个故事《男巫的毛心脏》对于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是有些血腥了~不知道听了以后会不会做噩梦呢?呵呵~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23:13
    为了他    这本书买回来之后的第一感觉是好薄,第二感觉是字好大。但是看上去很舒服,当做睡前故事来读也不错,这书寓言味道很浓呢,每一个故事的主人公表示都好喜欢。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0:49
    子非鱼     买《诗翁彼多故事集》的初衷其实是想重温《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曾经带给我的那种童话般的纯真和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尽管这种童话的般感觉一直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褪去。    将《诗翁彼多故事集》拿到手里,第一感觉就是太薄了,用一个豆瓣网友的话说就是直接从“想读”变成“读过”,省略了中间“在读”的过程。看书快的人大概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读完吧。让人误以为是J.K.罗琳的圈钱之作。但是,当看到书的序言中标明:所有盈余都将捐赠给儿童高标团(Children's High Level Group),我便释怀了。    整本书的亮点并不在于魔法世界里的那五个童话故事,而是邓布利多对每个故事的评论。 第一个故事《巫师与跳跳锅》探讨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始终贯穿的“种族问题”。通过巫师族群与麻瓜族群由来已久的矛盾影射现实社会中的种族歧视问题。在原著小说中,无论是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都坚定的站在了麻瓜一边。故事的最后,罗恩甚至告诫自己的孩子,绝不要和纯血统的巫师家族通婚。相对于掌握了魔法的巫师,麻瓜绝对属于弱势人群。由此可以看出,在该问题上,J.K.罗琳选择了同情弱者。英国的种族问题并不像美国那么突出,但种族歧视在西方社会始终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敏感话题。无论是当年希特勒的种族大屠杀,还是去年法国驱逐吉普赛人……可见不管那个争论已久的话题(《哈利波特》是写给孩子的还是写给大人的?)的结论如何。现实都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    在读完第二个故事《好运泉》之后,我首先的领悟到的是:想得到幸福,我们需要付出泪水、汗水和一段曾令你无法自拔的回忆。但在邓布利多的评论中提到:霍格沃茨的师生们把这个圆满的故事排演成了一部圣诞节哑剧,但结果并不美好。也许他是想说:现实远比童话故事复杂的多。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事情的发生几率小于国足拿亚洲杯冠军。如果你仍对此深信不疑,那么或者你是00后,或者你看湖南卫视看多了。    在对第三个故事《男巫的毛心脏》的评论中,邓布利多写到“我们已经看到,彼豆的前两个故事,因为其慷慨、忍耐和仁爱的主题而招致了批评。而《男巫的毛心脏》自最初写成的几百年来,似乎无人修改过,也很少有对其作出过批评。”这说明什么呢?巫师其实和现实社会的大多说人一样心态不怎么阳光?!见仁见智吧。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不要幻想着变成超人,不要认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生存规律。“人定胜天”只是一个无知的谬论。    《兔子巴比蒂和她的呱呱树桩》,罗琳写这个故事是为了向《皇帝的新衣》致敬吗?共同点:都有愚蠢的国王和奸诈的骗子。最大的不同就是多了个女巫。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也像故事里的那个国王一样,也曾想把什么东西据为己有呢?另一个启发:邓布利多说道:“正是通过这个故事,我们许多人第一次发现魔法不能起死回生——这是一种莫大的失望和震惊。”此观点既起到了承接上一个故事,也引出了下一个故事——《三兄弟的传说》,这是我第三次听这个故事,第一次是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原著,第二次是看《哈7》的电影。个人认为这个故事探讨了人面对死亡时的态度:不要试图战胜它,好好享受每一天。当它真正降临时面带微笑的平静接受。    回到一开始的那个话题: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到底想传递给我们什么?尽管十分不情愿,但是不得不承认:我心里那个充满美丽幻想的童话世界正在一点点的崩塌。或许这真是一个早就该醒来的梦……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4:02
    libby     第四个故事邓布利多的评论中说阿尼马格斯变成了动物后需要别人把他重新变回原来的样子,我就好奇小天狼星在阿兹卡班变形后是谁帮他变回来的,而且麦格教授也是能够自如在人形和猫形间转变并没有借助外力。感觉此处是个bug。    另外邓布利多对评论的注解,让我赶脚到,他确实有点自恋。    再另外,罗琳插图水平还是可以,能画嘛。    总之,哈迷还是不要错过这本书啦。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6:08
    茉莉菜    混血王子出版后迟迟没看的原因就是实在是不忍看到自己最喜欢的老邓离开。   本来想买的是神奇生物和魁地奇,没想到都断货了,剩下诗翁彼豆故事集。   最惊喜的莫过于每个故事后都有老邓的书评了~   普及巫师知识的同时还小小地自恋了一把,像是写到“许多世界最杰出的巫师”“熟悉魔杖学的人”时,老邓都会在底下评注“比如我本人”。   三兄弟的故事在死圣里起到了关键作用(电影的动画做的相当不错),同时也是老邓本人最喜欢的故事(阿不福思还是那么地喜欢山羊啊,连睡前故事都和山羊有关...)   就像序言里罗琳所说的,老邓为三兄弟的故事写评注时并没有如实地描述他的真实想法,然而书评的最后一句“就连我,阿不思邓布利多,也会发现隐形衣最容易拒绝。这只能表明,我这样聪明的人(又自恋了...),其实也像别人一样,是一个大傻瓜。”其实已经通过略带嘲讽的话语表达出了自己早年深受诱惑折磨的经历。   故事本身很有意思,插图是罗琳亲手画的,好运泉那里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死圣的符号。   比较遗憾的是为啥没有用羽毛笔画的死圣符号呢?看来还得自己动手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6:22
    灵紫苑    似乎是几个神奇的故事   充分解释了人性的故事  人类的贪婪总是这样的  这个书作为哈利波特系列一部分存在还是很成功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7:12
    Heathe    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忠实拥趸,读最后一册时就很想看看这本诗翁彼豆故事集到底是怎样的一本影响魔法界小朋友的书,要知道我们都是在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的陪伴中长大的。   这本书里最精彩的还得算是那个三兄弟的故事,希望能找到英文原版的看看。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7:25
    不说·    这部书将大家带到邓布利多的世界,由他对诗翁彼豆的故事作出评价,并且回忆出许许多多在霍格沃茨的事,那是些在《哈利·波特》里没有的,我们看不到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7-2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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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巫师和跳跳埚


    从前,有一位善良的老巫师,他总是慷慨而智慧地利用自己的魔法,帮助周围的邻居们。他没有告诉别人他的力量来自哪里,而是谎称他的魔药、咒语和解药都是从一口小坩埚里现成地跳出来的。他管这口埚叫他的幸运埚。方圆许多公里的人们有了麻烦都来找他,老巫师总是很乐意地搅拌一下他的坩埚,让事情迎刃而解。


    这位深受爱戴的巫师活到一大把年纪就死了,把她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唯一的儿子。这个儿子跟他性情温和的父亲完全不一样。在儿子看来,那些不会魔法的人都是废物,他经常抱怨父亲用魔法帮助邻居的习惯。


    父亲死后,儿子发现那口旧坩埚里藏着一个小包裹,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他打开包裹,以为会找到金银财宝,却只发现了一只厚厚的软软的鞋子,小得根本不能穿,而且也没有配成对。鞋子里有一小片羊皮纸,上面写着:“我的儿子,我真心地希望,你永远用不着它。”


    儿子埋怨父亲脑子糊涂,把鞋子扔回了坩埚里,决定从此把这坩埚当成垃圾桶。


    就在那天夜里,一个老农妇敲响了他的门。


    “我孙女儿身上长了肉瘤,先生,”老农妇对他说,“你父亲以前总是在那口旧坩埚里调制一种特殊的膏药——”


    “滚开!”儿子嚷道,“你家小孩长肉瘤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当着老农夫的面,把门重重地关上了。


    他的厨房里立刻传出哐啷、哐啷的很响的声音。巫师点亮魔杖,惊讶地看到了父亲的旧坩埚:坩埚已经长出一只黄铜脚,正在厨房中央跳着,跳得石板地发出可怕的声音。巫师惊奇地走上前去,看见坩埚的表面布满了肉瘤,他赶紧退了回来。


    “令人恶心的东西!”他嚷道。他先试图用咒语让坩埚消失,接着试图把它弄干净,最后又试图把它赶出房子。可是他的魔法统统不管用,坩埚跟在他身后跳出厨房,跟着他跳上楼去睡觉,在一级极木头楼梯上发出吵闹的声音:哐啷、哐啷、哐啷,而且他拿它根本没有办法。


    巫师整整一夜没睡着觉,因为长满肉瘤的旧坩埚在他床边不停地吵闹。第二天早晨,坩埚不依不饶地跟着他跳到早饭桌旁。哐啷、哐啷、哐啷,那只黄铜独脚不停地跳着,巫师还没开始喝粥,外面又有人敲门了。


    一个老头儿站在门口。


    “我的老驴子,先生,”老头儿说道,“我的老驴子丢了,大概被人偷走了。没了驴子,我就没法把我的货物驮到市场上去,我们全家今晚就要挨饿了。”


    “我现在还饿着呢!”巫师吼道,当着老人的面把门重重地关上了。哐啷、哐啷、哐啷,坩埚的独脚在地板上跳着,但是现在它的吵闹声中有混杂着驴叫声和人们饥饿的呻吟声,这些声音是从坩埚的深处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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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安静。安静!”巫师尖叫道,但是不管他用什么魔法,都不能使长满肉瘤的坩埚安静下来。坩埚整天跟在他的身后挑来跳去,发出驴叫声、呻吟声和撞击声,不管他去什么地方,正在做什么。


    那天晚上,外面第三次传来敲门声,门槛外站着一个年轻的妇人,哭得伤心极了。


    “我的宝宝病得很重,”他说,“你能不能行行好帮帮我们?你父亲吩咐我有难处就过来——”


    可是巫师当着她的面把门重重地关上了。


    这一下,那口折磨人的坩埚里充满了盐水,它一边蹦跳着,发出驴叫和呻吟,冒出更多的肉瘤,一边把泪水泼溅在地上。在这个星期接下来的时间里,不再有村民到巫师家里来寻求帮助,但是坩埚仍然不停地把他们的病患告诉他。在短短的几天里,它不仅发出驴叫和呻吟,一边跳一边抛洒泪水,冒出肉瘤,而且又是咳嗽又是干呕,像婴儿一样啼哭,像狗一样哀号,还吐出变质的奶酪和发酸的牛奶,以及数不清的饥饿的鼻涕虫。


    坩埚整天跟在巫师身边,折腾得他吃不能吃,睡不能睡。可是坩埚就是不肯离开,巫师也无法使它安静下来,或强迫它静止不动。


    最后,巫师再也忍受不住了。


    “把你们所有的难处、所有的苦恼、所有的悲伤都拿给我吧!”他大喊一声,跑进了夜色中,顺着道路跑进村里,坩埚一跳一跳地也跟在他的身后,“来吧!让我给你们治病,帮助你们,安慰你们吧!我有我父亲的坩埚,我会让你们都好起来的!”


    他在街上奔跑着,把咒语射向四面八方,那令人恶心的坩埚仍然一跳一跳地跟在他身后。


    在一座房子里,那个熟睡的小姑娘身上的肉瘤消失了;那头丢失的驴子被魔法从远处的欧石南丛里召唤回来了,悄悄地进了牲口棚;那个病中的婴儿,身上撒了白鲜水,健健康康地醒来了,脸蛋红扑扑的。在每一户有病痛和烦恼的人家,巫师都用尽全力去帮助他们,慢慢地,他身边的坩埚不再呻吟、干呕,而是变得安静、清爽、锃光瓦亮的了。


    “行了吧,坩埚?”浑身颤抖的巫师问道,这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坩埚打了一个嗝儿,吐出了巫师扔进去的那只鞋子,并允许巫师把它穿在那只黄铜脚上。巫师和坩埚一起返回家里,坩埚的脚步声终于变得静悄悄了。从那以后,巫师像他父亲生前一样帮助村民,生怕坩埚又脱掉鞋子,再次蹦蹦跳跳。








      





    一位善良的老巫师,想给铁石心肠的儿子一个教训,让他尝尝当地麻瓜们的苦难。年轻巫师的良知觉醒了,他同意利用自己的魔法去帮助那些不会魔法的邻居。读者会认为这是一个简单而温馨的寓言故事——在这种情况下,读者会暴露自己是一个天真的傻瓜。这是一个亲麻瓜的故事,表明爱麻瓜的父亲在魔法上比恨麻瓜的儿子高明,是不是?因此,这个故事的原版书没有一本能够逃脱火焰而保存下来,也就毫不令人吃惊了,这样的舒适经常会被丢进火里焚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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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彼豆宣传对麻瓜要怀有手足之情,这跟他的时代有点格格不入。十五世纪早期,迫害巫师的行径在欧洲愈演愈烈。魔法界的许多人觉得,想隔壁麻瓜邻居的瘟猪施咒语,就等于是在主动往焚烧自己的火堆上添加柴火,这么想也是有道理的。他们的口号是:“让麻瓜们自生自灭吧!”巫师跟他们的非魔法兄弟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于一六八九年颁布了《国际巫师保密法》,从此巫师界便自动转入地下。


    然而,孩子就是孩子,古怪滑稽的跳跳埚占据了他们的想象。解决的办法是抛弃亲麻瓜的寓意,保留长满肉瘤的坩埚形象,于是到了十六世纪中期,一个不同的故事版本在五十家庭中广泛流传。


    在改变过的故事里,跳跳埚保护一个无辜的巫师拜托那些举着火把、拿着草耙的邻居,把他们从巫师的屋子周围赶走,并且抓住他们,连头带脚地囫囵吞下。故事的最后,坩埚已经吧巫师的大部分邻居都吃掉了,仅存的那几个村民保证,以后再也不干涉巫师实战魔法。作为回报,巫师吩咐坩埚交出那些受害者,于是坩埚打着嗝儿,把肚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那些人都有点不成人样儿了。直到今天,有些巫师家庭的孩子仍然只听他们的父母(一般都是反麻瓜的)讲过改编的故事,因此,当他们有机会读到原版的故事时,便会大吃一惊。


    不过,正如我已经暗示过的,《巫师和跳跳埚》里的亲麻瓜倾向,并不是它引起愤怒的唯一原因。随着抓捕巫师的行为越来越残酷,巫师家庭开始过着一种双重生活,用隐藏咒来保护自己以及家人。到了十七世纪,任何选择与麻瓜亲善的巫师都会被自己的社团怀疑甚至抛弃。许多侮辱性的言辞掷向亲麻瓜的武士(如流传至今的“泥巴虫”、“吃屎货”、“食渣鬼”之类的粗俗绰号),指责他们魔法软弱,技不如人。


    当今一些很有影响的巫师,如反麻瓜杂志《战争中的巫师》的编辑布鲁图斯·马尔福,把一种固定的程序保存了下来:喜欢麻瓜得人在魔法上都是哑炮。布鲁图斯与一六七五年写到: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一个对麻瓜社会表示喜欢的巫师,都是智力低下的人,其魔法软弱可怜,不堪一击,只能在麻瓜废物中找到一点优越感。


    看某人的魔法是否蹩脚最确切的一个迹象就是看他是否表现出对非魔法人群的喜好。


    但是许多世界最杰出的巫师都是——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喜欢麻瓜的人”,面对这一确凿无疑的证据,这种偏见逐渐销声匿迹了。


    今天,某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对《巫师和跳跳埚》的最后一个反对意见。也许比阿特丽克斯·布洛克萨姆女士(1794—1910)概括得最好。布洛克萨姆女士是臭名昭著的《毒菌故事集》的作者。她相信,《彼豆多翁故事集》对孩子有害无益,因为如她所说:“这些故事病态地专注于最为可怕的主题,如死亡、疾病、流血、邪恶的魔法、不健康的性格以及最为恶心的身体的喷射和爆发。”布洛克萨姆女士将一大批各种各样的老故事——其中就有彼豆的几个故事——拿过来,根据自己的想法加以改写。她自己声称她的理想是“用健康、快乐的念头充斥我们的小天使纯洁的大脑,让他们甜蜜的睡眠不受噩梦的侵扰,保护鲜花的纯洁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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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布洛克萨姆女士改写的纯洁而可贵的《巫师和跳跳埚》,最后一段是这样的:


    然后,小金锅儿高兴地跳着——蹦蹦跳跳,蹦蹦跳跳!——踮着玫瑰色的脚指尖儿!小威利肯把所有的洋娃娃的小肚肚都治好了,小锅儿高兴极了,锅里满满的都是糖果,让小威利肯和洋娃娃们吃了个够!


    “别忘记刷刷你们的小牙牙!”小锅儿大声说。


    小威利肯搂着跳跳埚亲了亲,保证要永远帮助洋娃娃们,再也不做一个坏脾气的倔老头了。


    在一代又一代的巫师家庭的孩子们当中,布洛克萨姆女士的故事得到的反应都是一样的:不可遏制的干呕,接着是要求赶紧把书从他们身边拿走,立刻化为纸浆。








      





    好运泉


    好运泉在一处魔法园林的一座高高的小山上,周围高墙耸立,受到强大的魔法保护。


    每年一次,在白天最长的那一天的日出和日落之间,仅有一个不幸的人有机会来到好运泉边,在水中洗浴,得到永久的好运。


    话说那天,天亮之前,成百上千的人从王国各处来到园林的墙外。这些人有男有女,有富有穷,有老有幼,有会魔法的,也有不会魔法的,他们聚集在黑暗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成为那个进入园林的幸运儿。


    有三个女巫,各自带着沉甸甸的忧伤,在人群外聚到一起,她们一边等候日出,一边互相诉说着自己的痛苦。


    第一个女巫觉阿莎,她身患绝症,没有医生能够一直。她希望好运泉能够消除她的症状,赐她幸福长寿。


    第二个女巫叫艾尔蒂达,她的家、她的金子和她的魔杖都被一位邪恶的魔法石夺走了。她希望好运泉能把她从贫穷和软弱中解救出来。


    第三个女巫叫阿玛塔,她被自己深爱的男人抛弃了,觉得内心的伤痛永远无法愈合。她希望好运泉能够缓解她的痛苦和思念。


    三个女人互相同情,她们一致同意,如果好运降临到她们头上,她们要团结起来,争取一起去好运泉。


    第一抹阳光照亮了天空。墙壁上裂开了一条缝。人群拼命往前挤,每个人都尖声叫嚷着,恳求得到好运泉的赐福。园林里的藤蔓伸了出来,在拥挤的人群里弯弯曲曲地延伸着,缠住了第一个女巫阿莎。阿莎抓住第二个女巫艾尔蒂达的手腕,艾尔蒂达又紧紧抓住第三个女巫阿玛塔的长袍。


    可是,阿玛塔被一个愁眉苦脸的骑士的盔甲绊住了,其实胯下骑着一匹瘦骨嶙峋的马。


    藤蔓拉扯着三个女巫穿过墙上的裂缝,那个骑士也被拉得摔下了瘦马,跟她们一起进了园林。


    失望的人群发出愤怒的喊叫,在清晨的空气里回荡。然后,随着园林的围墙再次闭合,人群安静下来。


    阿莎和艾尔蒂达很生阿玛塔的气,她竟然不小心把那个骑士也带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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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只有一个人能在好运泉里洗浴!要在我们中间挑一个人已经够难的了,现在又加了一个!”


    这个时候,倒霉爵士——其实在围墙外的世界就叫这个名字——发现这三个女人是女巫,而他不会魔法,也没有格斗和舞剑的高超技艺,不具备任何能使非魔法者出类拔萃的才能,她认为自己肯定比不过三个女人,到不了好运泉。于是他宣称自己打算退出,回到围墙外面去。


    听了这话,阿玛塔非常生气。


    “懦弱!”她责骂他,“拔出你的剑来,骑士,帮助我们到达目的地!”


    于是,三个女巫和可怜的骑士大胆地走进了魔法园林。在阳光照耀的小路两边,生长着茂密的奇花异草和珍稀果树。他们一路畅通无阻,来到了好运泉所在的小山脚下。


    然而,一条巨大的白色蚯蚓盘绕在山丘下,它双目失明,身体臃肿。他们走近时,它吧一张肮脏的脸转向他们,说出了下面这句话:


    向我证明你的痛苦。


    倒霉爵士拔出宝剑,想杀死这个妖怪,但是剑刃折断了,然后艾尔蒂达朝蚯蚓丢去石头,阿莎和阿玛塔年了各种咒语去制服它或迷惑它,可是她们的魔杖的力量就像艾尔蒂达的石头和骑士的宝剑一样毫无作用:蚯蚓就是不肯让他们通过。


    太阳在天空中越升越高,阿莎绝望地哭了起来。


    这是,大蚯蚓把脸贴在阿莎的脸上,啜饮着她面颊上的泪水。蚯蚓的焦渴得到了缓解,慢慢地挪动到一旁,钻进一个地洞不见了。


    三个女巫和骑士看到蚯蚓小时候,非常高兴,开始往小山上爬去,他们以为肯定能在中午之前赶到好运泉。


    然而,待爬到陡崖的半山腰时,他们看到前面的地上刻着一行字:


    把你的劳动果实给我。


    倒霉爵士拿出他唯一的一枚硬币,放在山坡的草地上,可是钱币滚落开去,不见了。三个女巫和骑士继续往上爬,但尽管他们又走了好几个小时,却一步也没有前进。山顶还是那样遥远,他们面前的地上任然刻着那一行字。








      





    太阳掠过他们的头顶,开始向远处的地平线滑落,他们都感到灰心丧气,但是艾尔蒂达走得比其他人更快、更加卖力,她还催促其他人像她一样做,尽管她在魔法山上一步也没有前进。


    “勇气,朋友们,不要放弃!”她喊道,一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亮晶晶的汗水落在地上,挡住他们道路的那一行字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又能继续上山了。


    清楚了第二个障碍,他们高兴极了,以最快的速度往山顶赶去,最后终于看见了好运泉,它像水晶一样在树木花草之间闪闪烁烁。


    可是,没等他们来到泉边,却遇到了一条河。这条河环绕山顶,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在清澈的河水深处,有一块光滑的石头,上面显出这样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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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把你过去的财富给我。


    倒霉爵士想作者他的盾牌飘过河去,可是盾牌沉入了水中,三个女巫吧爵士从河里拉了上来,然后,她们自己想从河上一跃而过,然而河流不让她们通过。这个时候,太阳在天空中越落越低了。


    于是他们开始思索石头上那句话的意思,阿玛塔第一个明白过来。


    她拔出魔杖,从脑海里抽出她和她那位消失的情人一起度过的所有快乐时光,把它们丢进了流淌的河水。激流把这些记忆带走了,河里出现了几块踏脚石,三个女巫和骑士终于能过河去山顶了。


    好运泉在他们面前闪闪发亮,周围是他们没见过的奇花异草,美艳惊人。天空翻出红宝石般的光芒,现在应该决定让谁洗浴了。就在他们作出决定前,虚弱的阿莎昏倒在地上。到达山顶的这一路太辛苦了,她已经奄奄一息。


    她的三个朋友想把她抬到好运泉旁,可是阿莎浑身剧痛,恳求他们不要碰她。


    这是艾尔蒂达赶紧去采摘所有她认为有效的草药,吧它们放在倒霉爵士的水葫芦里调匀了,喂进阿莎的嘴里。


    阿莎立刻能够站起来了。而且,她的绝症的所有症状都消失了。


    “我痊愈了!”她大声说,“我不需要好运泉了——让艾尔蒂达洗浴吧!”


    可是艾尔蒂达正忙着采摘更多的草药,放在她的围裙里。


    “既然我能治愈这种疾病,我就能挣到很多金子!让阿玛塔洗浴吧!”


    倒霉爵士鞠了一个躬,是以阿玛塔朝泉水走去,可是阿玛塔摇了摇头。河水冲走了她对恋人的所有思念,她这才发现,他是多么冷酷,多么无情无义,能够摆脱他实在是一种幸福。


    “善良的先生,你去洗浴吧,作为对你侠义行为的报偿!”她对倒霉爵士说。


    于是,在夕阳的最后几道余晖中,骑士铿铿锵锵地走上前去,在好运泉里洗了澡。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成了千里挑一的幸运儿,变为这不可思议的好运气感到飘飘然。


    太阳沉落到地平线下,倒霉爵士从泉水里走出来,周身闪耀着喜悦的光芒。他穿着锈迹斑斑的盔甲,扑倒在阿玛塔脚下,觉得阿玛塔是他见过的最善良最美丽的女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向她求婚,请求得到她的芳心。阿玛塔也非常高兴,意识到自己发现了一个值得以心相许的男人。


    三个女巫和骑士手挽手,一起朝山下走去。


    四个人非常幸福地活了很久,可他们谁也不知道,也从未怀疑过,其实好运泉的泉水一点魔法也没有。








      





    邓布利多评《好运泉》


    《好运泉》是一个长期深受喜欢的故事,竟然在霍格沃茨的节目庆祝活动中被排成了一部圣诞节的哑剧,这是绝无仅有的。


    那个时候的草药课教师赫伯特·比尔利教授是一位十分热心的戏剧爱好者,他提出要把这个深爱的孩子们喜爱的故事改编成一个圣诞节的演出节目,供师生们欣赏。我当时是一位年轻的变形课教师,赫伯特分配我负责“特技效果”,包括提供一个功能齐全的好运泉,以及一个小型的草坡,我们三个女主人公和一位男主人公做出往上爬的样子,然后草坡慢慢沉入舞台下面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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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我认为,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我的好运泉和草坡都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分配给他们的任务。然后,剧组的其他成员就不能这么说了。我们暂且不说神奇动物保护课教师西尔瓦努斯·凯特尔伯恩提出的那条巨大“蚯蚓”模样古怪,动作滑稽,因为最后证明是人为因素破坏了整台演出。比尔利教授作为导演,竟然没有意识到发生在他鼻子底下的感情纠葛,这就很危险了。他不知道扮演阿玛塔的学生和扮演倒霉爵士的学生一直是一对恋人,而就在大幕拉开的一个小时前,“倒霉爵士”移情别恋,爱上了“阿莎”。


    只要说一句就够了:我们那几个寻找好运泉的人始终没有到达山顶。大幕刚刚拉开,凯特尔伯恩教授的“蚯蚓”——大家这才看出是一条被施了肥胖咒的火灰蛇——突然爆炸,腾起一团炽热的火星和灰尘,使大礼堂里充满了烟雾和布景碎片。它在我的山脚产下的那些巨大的火蛋点燃了地板,“阿玛塔”和“阿莎”捉对厮杀,决斗得难解难分,比尔利教授也被卷进了她们的交战。浓烈的大火席卷了舞台,眼看就要吞噬整个大礼堂,师生们不得不从礼堂撤离。那天晚上演出的最后结果是,医院里人满为患,过了好几个月,大礼堂里那股刺鼻的焦木头味儿才逐渐散去,过了更长的时间,比尔利教授的脑袋才恢复了正常的比例,凯特尔伯恩教授才结束了他的试用期。校长阿曼多·迪佩特规定今后全面禁止哑剧演出,这样一个傲慢的非戏剧性的传统,霍格沃茨一直延续至今。


    尽管我们的演出以惨败收场,但《好运泉》大概是彼豆故事里最受欢迎的一个故事,不过它像《巫师和跳跳埚》一样,也遭到了一些人的诋毁。不止一位家长要求把这个故事从霍格沃茨图书馆清除出去,其中碰巧就有布鲁图斯·马尔福的一位后裔——卢修斯·马尔福先生,他一度是霍格沃茨学校董事会的成员。马尔福先生提交了要求取缔这个故事的书面申请:


    任何描绘巫师和麻瓜通婚的虚构或非虚构类作品,都应该禁止出现在霍格沃茨的书架上。我不希望我的儿子因阅读这些宣传巫师和麻瓜通婚的故事而受到影响,玷污其血统的纯正。


    我拒绝把这本图书馆撤掉,并得到了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我给马尔福先生写了一封回信,解释了我的决定:


    所谓的纯血统家庭,通过抵赖货说谎的方式,否认他们家庭里有麻瓜或麻瓜出身者,以维护他们所声称的血统的纯正。他们还企图把他们的这种伪善强加给我们其他人,要我们取缔那些说出他们所否认的真相的作品。世界上的每一位巫师,其血管里都混杂着麻瓜的血液,因此我认为,把这一主题从我们学生的知识宝库中清除出去,是既不合理,也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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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这次交流,标志着马尔福先生开始长期致力于把我从霍格沃茨校长的位置上拉下来,也标志着我开始把他从伏地魔最得力的食死徒的位置上拉下来。








      





    男巫的毛心脏


    从前,有一位英俊、富有、禀性聪慧的年轻男巫,他发现他的朋友们一旦陷入爱河、喜欢嬉闹打扮之后,都变得愚蠢起来,失去了自己的品位和尊严。年轻的男巫打定主意,他永远不做这种意志薄弱的牺牲品,并利用黑魔法来加强自己的免疫力。


    男巫的家人不知道他的秘密,看到他这么孤傲、冷漠,都取笑他。


    “一切都会改变的,”他们预言道,“等一个姑娘俘虏了他的心之后!”


    可是,年轻男巫的心一直没有任何触动。尽管许多姑娘都被高傲的风度所吸引,用尽各种微妙的技巧来讨他的喜欢,但都没能够打动他的心。男巫为自己的冷漠,以及冷漠背后的智慧而沾沾自喜。


    青春的最初阶段过去了,男巫的同龄人都开始结婚生子了。


    “他们的心肯定都成了空壳,”他看到周围年轻父母们的滑稽行为,暗自讥笑道,“被这些哇哇乱哭的娃娃们弄得手忙脚乱!”


    他再一次庆幸自己早年做出的决定是多么英明。


    后来,男巫年迈的双亲去世了。男巫并不为此感到悲痛。相反,他认为他们的死给他带来的好运。现在他一个人掌管着他们的城堡。他把自己最重要的财富转移到最深的地牢里,放任自己过着富足和安逸的生活,他的许多仆人都把让他舒适当作他们唯一的工作目标。


    男巫以为,不管是谁,看见他奢华而无忧无虑的独居生活,肯定都会非常羡慕。因此,当他有一天无意中听见两个男仆谈论主人时,他内心的气氛和恼怒实在无法遏制。


    第一个男仆表示了对男巫的同情,他虽然有财富、有权力,却没有一个人爱过他。


    可是另一个男仆笑了起来,反问:一个男人拥有这么多金子,拥有宫殿一般的城堡,为什么没能找到一位妻子呢?


    男巫听到这里,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他立刻决定找一位妻子,而且她一定要比别人的妻子都优秀。她要拥有惊人的美貌,每个男人一看见她,内心都会激起爱慕和欲望。她要来自魔法家庭,这样他们的子女将会继承出色的魔法天赋。她还要拥有至少与他相当的财富,这样,即使家里添了人口,他的舒适生活也能得到保障。


    男巫恐怕要花上五十年才能找到这样一位女子,然而无巧不成书,就在他决定寻找妻子的第二天,一个完全符合他要求的女人到邻居家走亲戚家来了。


    她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女巫,拥有很多财富。她的美貌实在惊人,男人一看见她就会怦然心动。当然啦,只有一个人例外,男巫的心仍然毫无感觉。不过,既然她就是他所寻找的战利品,他还是向她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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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人们注意到男巫的态度变了,都感到很吃惊,对这位姑娘说,一百个女人都没有成功的事,在她这里居然成功了。


    面对男巫的殷勤,年轻姑娘觉得又新奇又反感。她感觉到了他那些温暖的甜言蜜语后面的冷漠,她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奇怪和孤傲的男人。但亲戚们都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急于促成好事,她便接受了男巫的邀请,参加男巫为她举办地盛大宴会。


    餐桌上摆放着最精美的银质和金质的餐具,里面盛着最丰盛的食物。艺人们弹拨着缠着丝带的鲁特琴,歌唱着他们的主人从未感受过的爱情。姑娘坐在男巫旁边的宝座上,男巫轻声细语地说着他从诗人那里偷来的情话,并不理解这些话的真正含义。


    姑娘听着,感到十分困惑,最后她回答道:“您说得很好,男巫,如果我认为您有一颗心,我会为您的这般殷勤而高兴的!”


    男巫笑了,告诉她无需为此担心。他吩咐她跟着自己离开宴席,下楼走到锁着的地牢里,这里藏着他最重要的财富。


    在一个被施了魔法的水晶匣子里,放着男巫的一颗跳动的心脏。


    这颗心脏长期与眼睛、耳朵和手指被隔绝,它从没有被美、被音乐般的歌喉、被绸缎般的肌肤所俘虏。姑娘看到眼前的景象,害怕极了,因为这颗心脏已经皱缩,上面覆盖着长长的黑毛。


    “哦,你做了什么呀?”她悲痛地说,“把它放回它原来的地方,我恳求您了!”


    男巫看到只有这么做才能让她高兴,就抽出魔杖,打开水晶匣子的锁,剖开自己的胸膛,把那颗长毛的心脏重新刚进了它原来待的那个空洞里。


    “现在呢被治愈了,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了!”姑娘大声说着,拥抱了他。


    她洁白柔软的肌肤的触摸,她喷在他耳畔的气息,她浓密的金色秀发的芳香:所有这些,都像矛一样刺中了他刚刚觉醒的心脏。但是在长期的放逐中,在被囚禁的黑暗中,这颗心脏已经变得异样,变得鲁莽而野蛮,它的欲望变得凶猛而乖戾。


    宴席上的客人们注意到了主人和姑娘的离席。起先他们并没有感到不安,但是很长时间过去后,他们焦急了,后来便开始在城堡里搜寻。


    最后他们发现了地牢,等待他们的是一幕十分恐怖的景象。


    姑娘躺在地板上,已经死了,她的胸膛被剖开了,疯狂的男巫蹲在她身旁,一只血淋淋的手里抓着一颗大大的、鲜红而光滑的心脏,他舔着、抚摸着这颗心脏,发誓要用它跟自己的心脏交换。


    他的另一只手里,握着他的魔杖,他想劝说那颗皱缩的、长毛的心脏离开自己的胸膛。但是长毛的心脏比他更强大,不肯放弃对他感官的控制,回到它被囚禁了很长时间的棺材里。


    在客人们惊恐的注视下,男巫把魔杖扔在一边,抓起了一把银质的匕首。他发誓再也不愿意被自己的心脏控制,他把那颗心脏从自己胸膛里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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