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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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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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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哈哈,你看你,刚刚夸完你帅,现在又显露猥琐的本色了。”我笑着说。


      他嘿嘿一笑,抛出他的名句:“人不猥琐枉少年。”


      我转向余谦,说道:“余谦你是没看到,狄夏可厉害了,快得那叫一个赛奔驰!”


      “对,狄夏,你今天还真让我开了眼。顺便说一句,输给童话那种异类,不丢人。”霍一宁说。


      狄夏喝了一口橙汁,放低声音说:“我还真不敢赢她。我告诉你们个事情,但你们一定要保密,不要对任何人说。”


      “放心了,我们知道轻重的。内部流通。”霍一宁说。我也跟着点头。


      “那我可说了啊,”狄夏顿了顿,说,“童话向我表白过。她是同性恋。”


      “啊?!”


      我的下巴哐当掉地上了。


      余谦问:“狄夏,你被女同学追?”


      “嗯。那女孩外貌性格都像个男孩子。我拒绝了,她自尊心很强,再没纠缠过我,都没找我说过话。”


      “狄夏你魅力真大,男女通杀啊。”霍一宁接着问,“童话追你是多会儿的事?你怎么也没告诉过我们?”


      “高一时的事情。那会儿我和你们还不是朋友。再说,这事也不大好说出口。你们可千万别说出去啊。”


      “哦,怪不得童话会主动报1500!她是为了你!”我恍然大悟,接着又想到一点,“是不是她选文科也是为了你?”


      狄夏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清楚。”


      霍一宁哆嗦了一下,双手环抱身体:“嘶,我忽然感到一股寒气。我还第一回见识同性恋呢。还这么痴心。狄夏你怕不怕?恶心不?”


      “嗯,有点儿。也不是恶心,是异样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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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4)


    “同性恋也是人,他们的爱也不比别人低级。”余谦说道。


      “哎耶,我还是接受不了,俩男的俩女的接吻,多变态啊,光想想我就想吐。”霍一宁使劲摇头。


      “我以前也理解不了。后来看了王小波的《柔情似水》,就那个电影《东宫西宫》的原著小说,我就能够理解了。还挺同情他们的,他们承受的东西太多了,心理的、生理的压力都比普通人大。上帝本来就对他们太不公平,社会还要压制他们。同性恋也是真心相爱,你说,凭什么相爱的两个人要躲着藏着?凭什么他们不能结婚?凭什么他们不能生孩子?”


      “咳,余谦,我服了你了,想得可真多,还给同性恋操这份心呢。”


      “我记得你说过很喜欢《春光乍泄》,喜欢《霸王别姬》里张国荣演的蝶衣。还有那回看电影《喜宴》时,你说看到爸爸认可儿子的同性恋男朋友时特别感动呢。”余谦说。


      霍一宁说:“那是电影啊!我同意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说实话,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我儿子要是同性恋,我还不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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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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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狄夏说:“是啊,我也不是歧视同性恋,但是,多少有点排斥。童话跟我表白时,我吓坏了,态度极端恶劣地拒绝了她。直到现在,我看到童话就忍不住想躲远点。”


      我回想童话的模样和言行举止,心里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感觉,那种异样感卡在我的喉管直接影响了我的食欲。我拍了拍狄夏的肩膀,说:“对你表示同情。”


      “哎,你们三个啊,说到底,还是不够尊重别人。以自己的习惯和价值观把人分三六九等,然后轻视那些在你们看来比你们低级的阶层。”余谦###我们。


      我辩解道:“真不是轻视呢。就是忽然一个同学是同性恋,与大家都不一样,有点不适应。”


      “你不知道她是同性恋时,与知道她是同性恋时,她都是同一个人。可见,问题还是出在你自己的观念上啊。和大家不一样并不是她的错。”


      霍一宁说:“这就跟看丑女一样的。我知道长得丑不是她的错,可我还是不乐意看她不愿意和她讲话,你说怎么办呢?”


      “呵呵,算了,不争这些了,还是喝酒吧。来!”我举起杯子要和霍一宁碰杯。


      他冲我一笑,说:“我不歧视你,我真的不歧视你。”


      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我歧视你,我真的歧视你!”


      “哈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月黑风高。四大门派来到江滩召开武林大会,共度这一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


      天上一轮明月。我们四人坐在一块凉凉的石头上,紧紧挨在一起,看远处的烟花。烟花很美,绚烂短暂,是末世的挽歌,也是迎新的仪仗。大桥上亮起一排不眠的灯火,与夜空闪耀的星星遥相呼应。江滩有很多人,一群群的,一对对的,也有单个的。独自伫立的孤单身影使得繁荣热闹之中显出隐约的萧条,稀释了喧嚣。描绘这样的情境,还是古典诗词做得最好: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谈笑间,还有几分钟就到千禧年了。霍一宁号召道:“来,在这二十世纪最后的时刻,我们互相祝福一下。”他特意看着我说:“咱就别互相倾轧了,说点好话积点口德。大爷还真想图个口彩呢。”


      余谦最先响应:“好吧,我先来。我祝你们三个都能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有点俗,但这个最顶事。”


      狄夏说:“那我就来点脱俗的。我祝大家都能真正享受一次爱情。”


      霍一宁说:“不行,我不要一次,我要无数次!”


      “好,好,”狄夏将双手紧握搁置胸前,望着天空说道,“皇天在上,我狄夏特别祝愿天底下最大的帅哥霍一宁同学在二十一世纪里恋爱无数次,愿以无数个猪头答谢。阿门。”


      一番不伦不类的祈祷叫我们一个个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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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呵呵,好了,轮到我了,我要一个个地祝福。”霍一宁站到我们面前,说道,“余谦,我祝你早日结婚;狄夏,我祝你早日结婚;薇拉,我祝你早日整容成功,早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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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5)


    “你去死!还说积口德呢!”我狠命揪了一下霍一宁的耳朵。


      他也不示弱,揪了一下我的脸蛋。


      “好啊,你敢揪我的脸?”我瞪大眼,为他放肆的举动大吃一惊。


      “怎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受不了这家伙了!不过,他学阿Q还真学到了神髓。


      我追着霍一宁喊打,余谦和狄夏笑弯了腰。


      重新坐回石头上,该我说祝愿了。想了许久,我说:“还是祝大家快快乐乐吧。快乐最重要。”


      四个人一起微笑。


      看着朋友们年轻的笑脸,我心里很温暖:此时此刻,和他们在一起,我就是快乐的。友谊地久天长,快乐天长地久。


      江滩上的人们开始倒数了:十,九,八,七……


      霍一宁看着我,轻轻喊了一声:“薇拉。”


      “嗯?”刚刚“嗯”完,我的鼻子、眼睛忽感异样,接着我的五官高度集中,一股气流喷薄而出:“啊——嚏!”


      我的这个喷嚏跨了世纪。


      江滩上的人们欢呼雀跃,新一轮的烟火绽放在天空。


      霍一宁用力揪了一下我的脸蛋,气愤地说:“这种千年一遇的伟大时刻,我居然在看你这个白痴打喷嚏!太亏了!”


      我双手护住自己的脸,骂道:“新世纪一开始,你就欺负我!霍一宁,你不得好死!”


      我们打闹开了。——呵,什么新世纪,旧怨之上更添新仇罢了!


      往回走的时候,我和霍一宁走在前面,余谦和狄夏落在了后面。


      “薇拉,刚才转钟时狄夏和余谦说的话,你听见没?”


      “听到了。”虽然在打喷嚏,但我清楚地听到狄夏在余谦的耳边说出的话:余谦,我喜欢你。


      “你怎么一点不震惊啊。”


      “我早就知道了啊。”


      “你怎么知道的?”


      “我告诉你啊,今年余谦送狄夏的生日礼物,是一幅狄夏的素描。而且,”我停顿了一下,看着霍一宁说,“画面上的狄夏是裸身的。这张画就贴在她房间的墙壁上。”


      “我靠!”霍一宁吃惊地回头看了一眼,他转过头来小声地问我,“他们俩有没有啥啥?”


      “啊呀,你怎么这么流氓啊!那幅画是余谦想象画的。”说完我又补充一句,“是狄夏要求他画成裸体的。画得很棒。”


      “那他们是互相喜欢?”


      “这个我也不知道。狄夏肯定是喜欢余谦的,余谦应该也喜欢她吧?唉,不管,只要大家还是朋友就好。”


      “嗯,朋友。”霍一宁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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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友谊(1)


    二○○○年是个可爱的年份,开端即是周六周日,让彻夜狂欢的人们在纵情之后能好生休息一下。


      周日一早,我带上妈妈煮的清粥去看望身患重感冒的狄夏。天空飘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为寒冬更添几分抑郁凄冷。


      狄夏房间里正开着电脑放张楚的歌,音箱的效果很炫。“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墙上贴的众多摇滚歌星和球星的大幅海报里,新添了一张郑钧《怒放》专辑的大海报。之前占据那个位置的是一张素描。


      我大概可以猜出点什么来。


      蜷在椅子上的狄夏清瘦了许多。她裹着一条猩红色的毯子,衬得皮肤更加白皙。说是苍白更合适。唯有眼睛和鼻尖红红的,但不难看。整张脸看起来格外沉静。患病让她有了一种凄绝的美。


      感觉她心情不大好,不知是因为生病还是……我也不好多问,就坐在小床上随意翻杂志,算是陪她。狄夏的床上满是CD和音乐杂志,另有几本诗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


      “嗯。”我应了一声,等待她的下文。


      “博尔赫斯有一首诗就叫《雨》。”她看着窗外的雨,开始朗诵: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看来,狄夏不止心情不好那么简单。


      窗外的小雨还在滴答滴答下着。


      “每次我感到伤心,我就会格外想念我的父亲。”狄夏开口说道。她闭上了眼睛。


      “狄夏,你哭了。”


      她不回答,也不睁开眼睛。泪水在她美丽的脸上静静流淌。


      我将纸巾塞到狄夏的手里。她抓住纸巾,却不擦眼泪。


      看着默默流泪的狄夏,我也很想哭。但我不可以哭。


      找不到话来说,我便拿张楚开刀,说:“这歌没意思,换张CD。”


      我随手抓起一张Beatles的唱片放进光驱。伟大的John Lennon开始唱《Mother》。点真背。这时候怎么可以听这种伤情的音乐?


      我按下停止键准备再换,狄夏说:“别换,就听这首。”


      妈妈,你从来拥有我


      我却从来没有拥有你


      我需要你,你却从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爸爸,你离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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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我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你


      我需要你,你却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


      列侬的嗓音像一种受伤的金属,合成一根松散的锁链,不用力,却轻易地套住我的悲伤。


      狄夏停止了流泪,缓缓说道:“列侬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离开了他和他妈妈。后来列侬出名了,他爸爸又找到他,父子冰释前嫌。”


      我想了想,说:“列侬真正感动我的倒不是和他爸爸的事,而是他做爸爸的事。他和大野洋子有了儿子肖恩之后,列侬一度退出乐坛,专心抚养孩子。我看过一张照片,是在录音棚里,列侬将他年幼的儿子放在板凳上,将制作仪器指给他看,眼睛里满是关爱。”


      狄夏看向了我。


      我也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狄夏,我很明白你,我和你一样,生下来就和父亲分离。这很不幸,但这不是我们的错。我想,弥补这不幸的唯一办法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好男人,让我们的孩子拥有一位好父亲,让我们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狄夏,你是好姑娘,这么漂亮这么善良,一定会有个优秀的男人来好好爱你,给你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连你都得不到幸福,那只能说明,上帝患了老年痴呆症,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友谊(2)


    “呵呵!”狄夏清脆地笑了起来,接着,她伸出手迅速抹掉眼角滑出的眼泪。


      看着她含泪带笑的样子,我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说:“真的,我不相信会有男人能够抵挡你的魅力。如果有,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个Gay。”


      “哈哈哈!”狄夏大笑起来,我又看到了她脸上的酒窝。笑过,她歪着头凝神看我:“倪薇拉啊倪薇拉,你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啥事不懂的小屁孩,有时候却又表现出惊人的成熟和冷静。看不透,实在看不透。”


      “切,又小瞧我,我早就不是毛孩子了。”


      狄夏眉毛一挑,有意逗我,目光往我胸前一扫:“你看看自己,还是一小‘太平’呢!”


      “流氓!”


      “哈哈哈!”


      悠扬的钢琴声响起,Paul McCartney正用他干净而具有穿透力的声音演唱那首著名的《Let it be》。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困境,圣母玛丽亚总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当我处在黑暗中,她就会站在我面前,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生活在世上心碎的人儿都同意,答案就是:顺其自然。因为即使他们被分离,他们仍有机会再相聚,答案就是:顺其自然。


      当夜空乌云密布,仍有一道光芒引导我前进。光芒照耀直到天亮:顺其自然。当我听到圣乐,圣母玛丽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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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顺其自然。哦,这歌太绝了。


      霍一宁提议他过生日时请大家上他家聚一聚,说笑玩闹一番,什么尴尬罅隙都没了。


      期末考试结束,我去花圈店,找余谦说霍一宁生日的事,顺便到旧书店找几本书看。


      我看到余谦正用黑色钢笔画画。风格很像名著小说里的插图,简约果断的笔法,朴素硬冷。


      “怎么,改用钢笔画死人像啦?”我拿起一张画成一大半的画,很容易看出,画的是《巴黎圣母院》艾丝美拉达给卡西莫多喂水的一幕。


      “呵呵,哪里,我自己随便画着玩的。”


      “不务正业哈!不过,画得好棒啊!”


      余谦解释道:“画像的越来越少了。现在的人一般都有登记照,放大就够了。”


      光阴荏苒,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没照过登记相的老头老太们已经去得差不多了。


      “花圈店的生意怎么样?”


      “总那样吧。死亡率很平衡的。没有旺季和淡季之分。”余谦笑着说。


      “好像现在办丧事不时兴花圈什么的了吧?”


      “也不是。越是有钱的人越喜欢在丧事上大操大办。而且,我觉得这种形式主义的纪念方式永远不过时,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


      “你看西方科学文明那么发达,社会那么先进,照样会在墓碑前献花、献花圈什么的,很多国家依然保持土葬的习俗。这不是迷信,而是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敬畏和同情。人活到一定份儿上了,就会明白,除死无大事。”


      “你已经活到参透生死的份儿上了?”


      “这话不好说。几年前我觉得自己很明白,但现在再看以前的自己,太幼稚太糊涂了。至于死这个问题,我同意海德格尔所说的‘向死而生’。”


      向死而生。我在心里重复这似乎深藏玄机的四个字。余谦现在说话越来越恍惚缥缈了。


      我又问:“人们总将婚丧并列,那你觉得,婚姻算不算大事呢?”


      “与死一比,不算大事。每个人都要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要结婚。”


      “你说得没道理。人会死,动物也会死,死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只有人类才结婚,婚姻是文明的表现。”


      “但也只有人类才离婚,并在离婚的时候为财产争得不可开交,无所不用其极,双方反目成仇。结婚时有多文明,离婚时就有多野蛮。”


      “不能因为有离婚的隐患就不结婚吧?那是因噎废食!”我几乎是在叫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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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3)


    “呵呵,我只是表达我的看法,并不要求别人和我观点一致。有些人信仰婚姻,有些人认为婚姻制度不合理,有些人对婚姻的态度无可无不可。有些人适合婚姻,有些人不适合婚姻。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有人觉得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而我属于那种一点都不想结婚的人。但我并不觉得那些想结婚的人错了,我很愿意看到别人在婚姻里享受幸福。”余谦笑了笑,看着我说,“薇拉,我还等着做你的伴郎呢。你会是个好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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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那狄夏呢?她会是个好妻子吗?”


      我俩对视。


      余谦把目光移开,说:“会的。她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妻子。”


      “真奇怪,狄夏那么好,还是有人拒绝了她。”


      “觉得好,不一定就要占有;拒绝了,不代表否定。”他叹息一声,说,“有的东西远远看着很美,但这个东西到了自己的手心里,它的美很有可能被摧毁。所以,还是远远看一看吧。”


      “余谦,你真是个傻瓜。”


      他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也是个傻瓜。”


      “我不傻。要是遇到了喜欢的美好的东西,我会把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拼掉性命也要好好呵护它,不让别人伤到它。”


      “可是,你傻到找不见那样东西。”


      “你什么意思?”


      他笑而不语。


      正聊着,余谦的爷爷走了进来。去年秋天爷爷生了一场大病,割去了一小段肠子,人瘦掉一圈,一下子老下去一大截。


      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爷爷一生都没有成家?他,爱过吗?被爱过吗?


      霍一宁的生日是二月十二号,出生时正是除夕夜,为此他特自豪。我们一般按阳历给他过生日,多还是在春节期间。在这次生日之前,没人去过他家,只知道他家住在凤凰街最好的清苑小区。


      这天是个清寒彻骨的化雪之日。下午,余谦、狄夏先来到我家,然后再一起去清苑。狄夏又不讲道理地穿起了短不及膝盖的紧身牛仔裙,且夸张到光脚穿一双球鞋。她的腿很漂亮,整个人都很漂亮。上帝请保佑你这个美人儿不要再得感冒。


      狄夏和余谦表现得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样说说笑笑。两人还在街边打了一个小小的雪仗,结果狄夏损失惨重,一只脚整个踩进了脏水洼里,连裙子上都沾到泥点。但她笑得很开心,余谦也是。看着这两人的融洽状态我就放心了,在心里更确证了一件事:余谦是傻瓜。


      霍一宁在小区门口等候已久,看到狄夏的狼狈样子,取笑了一番后说:“你是不是知道我家的规矩是客人不用换鞋,故意来找碴儿?”


      “哦?不用换鞋?”


      “对啊,我爸定的规矩。”


      “好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就批判过换鞋,家里的地板是干净了,可是各家各户的楼梯都是臭鞋子味道。而且自己回家换鞋是为了舒服,但叫客人脱鞋是不礼貌的。”余谦说。


      “呵呵,霍一宁爸爸的客人都是些高官,怎好叫那些个局长厅长脱鞋?”狄夏说。


      “错了哦,我家极少极少有访客。我爸的脾气人家都知道,没人敢来骚扰。”霍一宁说起他爸爸的语气里永远带着自豪。


      进了霍家,一眼看过去非常舒服。霍一宁家的装修是一种简单疏朗的情调,不豪奢也不掉价,是低调经营的气派。墙上没有挂一幅字画,风雅却从别具一格的窗帘、座钟、茶几、抱枕等物件间不经意地显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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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霍一宁的妈妈从厨房出来欢迎我们,他爸也从紧闭的书房里走出来打了个招呼。霍妈妈是个端庄安静的女人,言辞不多,热情刚刚好,善意是足够的。霍爸爸气宇不凡,他是我见过的最稳重最威严的长者,随便开口讲几句客气话也攒足了指点江山的气魄。霍一宁长得像他爸爸,只是脸略嫌精致了点,缺了他爸那种垄断一切的气概。


      但我觉得霍爸爸有一个地方不对头。他的手很白很细嫩,呈现一种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搭调的女气。一比较,霍一宁那双老被我贬为熊掌的手倒显出了好来。但考虑到霍爸爸的手是弹钢琴画画的,而霍一宁的手是敲我脑袋的,还是前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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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4)


    霍一宁的房间里有一个电取暖器,开到最大挡,四个人再往房间里一坐,马上就暖和了。我们边听音乐边聊天,如往常一样插科打诨很是开心。最爆料的是狄夏在霍一宁的电脑里偶然发现了他收藏的日本女优的裸体写真集。我们嘲笑他好色,他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一脸的满不在乎,且进一步展示了他隐秘保存的###,还说青春期男生不看###人生不完整。我骂:“你真猥琐!”


      霍一宁说:“人不猥琐枉少年。”


      “那你真是不枉此生啊!”狄夏说。


      霍一宁大笑,笑完又冲余谦挤眉弄眼:“啥时候你上我这来完整完整?”


      做好晚饭,霍一宁的爸爸妈妈就出去了,留我们四人自由地吃喝玩闹。大家吃到肚胀,喝到反胃,笑到痉挛,真是尽情尽兴。饭后用石头剪子布的老办法决定谁来洗碗,可怜的我三战全负,只好乖乖站在水池前洗了半个钟头碗。厨房里乳白色的灯光暖意融融。霍一宁一直站我旁边,不是打下手,而是看笑话,还批评我笨手笨脚像新来的小工,没一点家庭主妇的样子,惹得我将洗洁精泡沫抹了他一脸。


      之后霍一宁拿来照相机给大家拍了很多照片。狄夏照得最多,也最漂亮。霍一宁净挑我的怪样子丑样子按快门,我不合作,他就抢拍我闪躲的样子,最后我干脆放弃了抵抗,采用主动拍他的方式反击。可这家伙特别舍得摆POSE,根本不怕损形象,主动提出各种创意并实践之。最绝的是口含牙刷、头包枕巾、手戴袜子、裸露上半身拍的那张,让我们笑得东倒西歪。


      还剩两张胶卷时,霍一宁请住对门的邻居为我们四人照合影。一张是四个人互相揪耳朵、揪脸、扯头发的搞怪照片;一张是四人并排坐在沙发上,一起自然舒展地微笑,每个人都笑得那么好看。


      这竟是我们四人唯一的两张合影。


      永远的纪念。公元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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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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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清幽的洋槐花香衔接起夏秋两季。


      高三在一种屠戮前的异样的宁静里悄然来临。


      一觉醒来,昏昏沉沉地站着刷牙,看一眼镜子中的自己,不觉疑惑:昨天还戴着红领巾,怎么今天就混到高三这份儿上了呢?心里猛地咯噔一下,瞌睡全醒了。


      深呼吸一次。


      ——OK,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


      班里的气氛紧张了许多,老师们的脸也黑了许多。一走进教室我就感到一股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无形压力。


      进入高三后,我看到尚德门口的女疯子时,像看到琵琶女的江州司马,心头满是悲悯,再也笑不出来。后来高考前几个月,女疯子忽然失踪,我觉得这是上帝他老人家发了善心体恤民情。


      中秋节那天下过晚自习,我们四人聚餐后各自散去。


      我刚到家不久,狄夏忽然冲到我家来,气喘吁吁神色慌张地大喊:“不好啦!那个……那个姜老师好像……好像死了!”


      打电话喊来霍一宁和余谦,一起去到狄夏的出租屋,我们都战战兢兢的,就数余谦能镇静一点。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切近地端详死亡。变态一号——哦,不,不可以这么叫她——是姜老师,她倒在客厅的窗户下,身子朝下,脸侧向墙根,手上还有一个似乎是拉窗帘的动作。余谦将她翻过来,她的茶色眼镜掉到鼻梁半中腰,露出眼皮松弛的眼睛,安详地闭合着;一张阔嘴也闭合着,抿得紧了些,似乎咬住牙关,嘴角便有了隐约的痛苦之色。或许死亡于人便是这样,既是解脱,又藏着不甘。


      我们把姜老师送到平安医院,打电话喊来姜老师的女儿,又向派出所报了案。医生鉴定是脑溢血,已死了好几个钟头。姜老师的女儿哭得很伤心,哇哇地哭,哇哇地说妈你这辈子过得好苦。我心里对她有些不屑:生前不尽孝,死后哭出条河来又有何用。我的心中倍感荒凉。


      走出医院已是午夜,平安对面的小天主堂被夜色化装成一座小古堡,一整条凤凰街静悄悄的。抬眼看漆黑凄清的高高天空,鲁迅的《秋夜》展开在我脑海里: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中考时作为阅读考过的,那会儿看得我心烦意乱,这会儿想起来却由衷称赏,真的是入了文中之境。


      头顶依然一轮满月当空朗照,发出明亮慷慨的光,月华覆盖住民间的疾苦,照出一片虚幻的祥瑞。我忽然觉得人们寄情于天地万物很可笑。阴晴圆缺是月亮的事,悲欢离合是人自个的事,终是不相干的。思绪到此,莫名生出一些恨,想摘根枝条去刺破天空,刺伤那轮圆满的月亮。


      霍一宁看着自己的双手,说:“没想到第一次触到变态一号,竟是她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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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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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记书签

      想起初二那年冬天下大雪,变态一号走在校园里摔了个四脚朝天,正被我和霍一宁瞅见,我们当即乐得哈哈大笑,旁边的同学也在笑她。她狼狈地爬起来,回头惶惶地看了我们一眼,又赶紧转过脸加快步伐离去,都顾不得拍干净裤子上的雪。那眼神全然不同平日的藏刀藏箭,而是虚弱的、讨饶的。我们并没放过她,仍在放声大笑,乐滋滋地评点她肥嘟嘟的身子一骨碌倒下去时有多滑稽。——真是些残忍的孩子。


      “不敢相信,好好一个人,就这么没了。好惨。”狄夏叹道。是电视剧里常会出现的俗套台词,但此情此景,能说出来的,也就是这落俗的一句话了。谁都是俗人一个,多半通俗地死去,换三五熟人一句凡俗的感慨。


      余谦叹了一口气,说:“好活不容易,好死也难。”


      我心头一凛:我会怎样地死去?自然死亡?为病魔摧残殆尽?死于非命横尸街头?客死他乡?自己谋杀自己?或是如姜老师一样孤单地死在小寓所的窗子下?——唉,不敢想象呢!进而越发伤心,便脱口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2)


    大家一齐沉默了许久。


      忽然,霍一宁冒出一句:“他妈的,我决定从今往后想干吗就干吗!说不定明天就挂了,而下辈子当猪当狗还不一定呢!”


      我们都绷不住笑开来。


      也是,恐惧没用伤怀也没用,明天太阳照样升起,生活的难题依然横在面前。既然不能随了亡人去,倒不如趁还有口气干点想干的事。——我在心里给自己说些转弯的话。


      “狄夏,你今晚住薇拉家去吧。”余谦说。


      “对,到我家吧。我陪你回去拿东西。”我说。


      “我们陪着去吧,估计你们两个人会害怕。”霍一宁说。


      “嗯,那多谢了。我还真不敢再住那个屋子呢。唉,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房子。我可不愿意再回去住校。”


      “别担心,找不到房子就干脆住到我家吧。”我说。


      霍一宁笑着说:“那完了,你们俩肯定双双落榜!”


      这一夜的事还没算完。


      狄夏住到我家那晚没多会儿就开始喊肚子疼,先是忍着,直忍得满头大汗在床上翻滚。我妈看了说八成是急性阑尾炎,赶快把她送进平安。一诊断果真是急性阑尾炎,要动手术。还好手术顺利。


      第二天中午,我喊上余谦和霍一宁一起去医院看狄夏。进到病房,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正坐在狄夏的床头与她说着话。


      狄夏见了我们很高兴,招呼进来,又介绍说:“这是我的晓蕴阿姨。”


      晓蕴阿姨站起来向大家颔首微笑示意。她看起来三十余岁,是个画家的样子,也是个经了风月又未被婚姻生养拖累的女人的样子。妆容淡雅精致,留着过肩的鬈发,穿一件质地精良的藕荷色旗袍,白色的亚光高跟鞋很漂亮,饰物只有右手腕上的一只翠绿的玉镯。这身打扮搁别人身上多半会显得夸张做作,搁她身上却正合适。虽没有狄夏长得好看,却因了独特的气质和风韵,盖过了狄夏。对,就是盖住了。狄夏浑金璞玉的美,敌不过晓蕴阿姨千锤百炼后复得透彻玲珑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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