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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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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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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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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5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这样独自个儿坐着,的的确确开始感觉到自己很象是一匹得了奖的马的屁股。我除了抽烟喝酒之外,别无其他事情可做。我于是叫侍者去问问老欧尼是不是肯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我叫他去告诉他说我是DB的弟弟。可是我认为他甚至都不会把信送到。这些杂种是决不会代你向任何人送信的。


      一霎时,有个姑娘过来对我说:“霍尔顿.考尔菲德!”她的名字叫莉莉恩.西蒙斯。我哥哥DB过去有一时期曾跟她在一起过。她的胸脯非常饱满。


      “嗨,”我说。我自然想站起来,可是在这样的地方,要站起来颇费一番工夫。跟她在一块儿的是一个海军军官,他那样子就象屁股后面藏着根通条似的。


      “见到你多高兴!”老莉莉恩.西蒙斯说,完全是假模假式。“你哥哥好吗?”其实她想知道的,还不就是这个。


      “他挺好。他到好莱坞去了。”


      “到好莱坞去了!多了不起!他在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写作吧,”我说。我不想细谈这件事,你看得出她认为进好莱坞十分了不起。差不多每个人都这样认为。他们多半都没看过他写的小说,这种事情可真叫我发疯。


      “多让人高兴,”老莉莉恩说。接着她把我介绍给那海军军官。他的名字叫鲍洛甫队长什么。他就是那种人,跟你握起手来要是不把你的指头捏断那么四十根,就会以为自己是娘儿腔。天哪,我痛恨这类事儿。“你只一个人吗,小伙子?”老莉莉恩问我。她把过道上整个儿的混帐交通都堵塞住了。


      你看得出她很喜欢堵住交通。有个侍者等着她让路,可她甚至就当没有他这个人似的。真是好笑。


      你看出那侍者并不喜欢她,你看得出甚至连那个海军也不喜欢她,虽说他把她约了出来。而我也不喜欢她。谁也不喜欢她。说来你倒真有点儿替她难受呢。“你没约女朋友吗?小伙子?”她问我。我这时已站了起来,她甚至都不叫我坐下。她就是那种人,喜欢让你一站几个小时。“他长得漂亮不漂亮?”她对那个海军说。“霍尔顿,你确是越长越漂亮了。”那海军叫她往前走,告诉她说他们把整个过道都堵住了。“霍尔顿,来跟我们坐在一起吧,”老莉莉恩说。“把你的酒搬过来。”


      “我马上就要走了,”我对她说。“我还有个约会。”你看得出她是想向我讨好。好让我将来告诉老DB。


      “呃,你这个漂亮小伙子。你倒是挺不错。可你见到你哥哥的时候,请告诉他说我很他。”


      她说完走了。那海军跟我互相说了声“见到你真高兴”。这类事情老让我笑疼肚皮,我老是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我见到他可一点也不高兴。你要是想在这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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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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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既然跟她说了另有约会,就只好离开这地方,此外别无他妈的其他选择。我甚至都不能多呆会儿,听听老欧尼弹一曲比较象样的曲子。不过我当然不会搬过去,跟老莉莉恩.西蒙斯和那海军坐在一桌,去自讨苦咆,让自己腻烦死。所以我离开了。可我取大衣的时候,心里恨得要命。这些人就是会扫你的兴。


    第13节





      我徒步定回旅馆。整个儿穿过第四十一条大街。


      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里进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汽车,就象你会突然讨厌乘电梯一样。你于是就得靠两只脚走,不管路有多远,楼有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两只脚走上我们的公寓房间,足足爬了十二层楼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经下过雪了。人行道上连雪的影儿都没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从衣袋里取出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他妈的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来。我真想知道是谁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为我的两只手都快冻僵了。其实我即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比方说,我要是在潘西发现了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许会走到小偷的房里说:“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或许会装出十分天真的样子说:“什么手套?”我会怎么办呢,我或许会到他的壁橱里把那副手套找出来,是藏在他那双混帐的高统橡皮套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的,比如说。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看,说道:“我揣摩这是你的混帐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样,说道:“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混帐东西。”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心里想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额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额儿。只是我没那勇气。我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那家伙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说:“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洗室里,偷偷袖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嗯,这就是我回旅馆时一路上想的心事。当个胆小鬼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完全全是个胆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许我只是一半出于胆小,一半出于丢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他妈的在乎。我有这么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我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这事气得发疯。有些人要是丢了东西,不借花几天工夫到处寻找。我好象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好东西丢了以后会着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一半胆小的原因。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的确不是。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额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额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决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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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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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我们。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嗯,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烦闷得很。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了?”


      “你说的什么?”我说。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十五块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表。“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说。这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心里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加思索。糟就糟在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闷,甚至都没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艺儿。“1220,”我说。我已经有点儿后悔不该这么着,不过已经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钟内送个姑娘上来。”他打开电梯的门,我走了出去。


      “嗨,她长得漂亮吗?”我问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没有老太婆。别担心这个,先生。”


      “我怎么给钱?”


      “给她,”他说。“就这样吧,先生。”他简直冲着我劈脸把门关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头发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头上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我想起在欧尼夜总会里抽了那么些烟,又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就试了试自己的嘴里有没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闻得出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可我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我又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自己用不着为了个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个布娃娃似的,不过这样我总算有事可做了。我有点儿紧张。我的欲念开始上来了,可我也有点儿紧张。我老实跟你说,我原来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我倒有几次机会可以失去我的童贞,可我始终没失去。总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比方说,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里,她的父母总会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别人汽车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个混帐汽车里在干些什么。我是说前座上总有个始娘老回过头来看看后面在他妈的干些什么。不管怎样,反正总有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只差一点儿就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可后来出了什么事——我都记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们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每次我都住手了。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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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干净衬衫的时候,心里暗忖,这倒是我最好的一个机会。我揣摩她既是个妓女,我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一些经验,在我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我可真担心这玩艺儿。在胡敦中学的时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书,里面讲一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好色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还记得。这是一本坏书,可勃朗夏德这个人物倒是写得不错。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闲时他总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个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着迷。


      他在书的某一章里说女人的身体很象个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好音乐。这是本粗俗不堪的书——我知道这一点——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经验,以备结婚后应用,说来也是如此。考尔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这有点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这玩艺儿上成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说老实话,我可以告诉你说当我跟一个女人一起胡搞的时候,有多半时间我都他妈的找不到我所寻找的东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话。就拿刚才我说的那个差点儿跟我发生关系的姑娘来说吧。我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的奶罩脱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脱掉的时候,她都准备往我的脸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那妓女来。我真希望她长得漂亮。不过我对这个也不十分在乎。我很愿意这事能快点儿过去。最后,有人敲门了,我去开门的时候,在手提箱上绊了一交,差点儿摔坏了我的膝盖。我总是选择这种紧要时刻绊倒在手提箱之类的东西上。


      我开了门,看见那妓女正站在门外。她穿了件驼毛绒大衣,没戴帽子。她有一头金发,不过你看得出是染过的。可她倒不是个老太婆。“您好,”我说。温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说的那位?”她问我,看样子并不太他妈的客气。


      “毛里斯是不是那个开电梯的?”


      “是的,”她说。


      “晤,是我。请进来,好不好?”我说。说着说着我变得越来越凉了。一点不假。


      她进房后马上脱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里面穿着件绿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间里的书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她把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开始颠动搁在上面的那只脚。对一个妓女来说,她的举止似乎过于紧张。她确实紧张。我想那是因为她年轻得要命的缘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纪。我在她旁边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递给她一支香烟。“我不抽烟,”她说。她说起话来哼哼卿卿的,声音很小。你甚至都听不见她说的什么。你请她抽烟什么的,她也从来不说声谢谢。她完全是出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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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让我来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我说。’“你有手表吗?”她说。她并不在乎我他妈的叫什么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别逗人啦。”


      这话的确可笑。听去真象个孩子。你总以为一个妓女会说“别见鬼啦”或者“别胡扯啦”,不会说“别逗人啦”这类话。


      “你多大啦?”我问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说。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表吗?”她又问了我一遍,随即站起来,从头顶上脱下衣服。


      她脱衣服的时候,我的确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我是说她脱得那么突然。我想,你要是看见过女人站起来从头顶上脱衣服,总难免要动情,可我当时并没有。情欲我倒是真的没有。我并没动情,只觉得十分沮丧。


      “你有手表吗,嗨?”


      “不。不,我没有,”我说,嘿,我倒真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她现在只穿着一件粉红色套裙,看了真让人窘得很。一点不假。


      “孙妮,”她说。“咱们来吧,嗨。”


      “你想不想再谈一会儿?”我问她。这话说得很孩子气,可我当时的心境真是他妈的奇特。“你是不是有什么非常要紧的事?”


      她望着我,好象我是个疯子似的。“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谈的?”她说。


      “我不知道。没什么特别的话,我只是想,你或许愿意聊一会儿天。”


      她又在书桌边的椅子上坐下。可她心里并不高兴,你看得出来。她又开始颠动她的一只脚——嘿,她真是个容易紧张的姑娘。


      “你想抽支烟吗?”我说。我忘了她不抽烟。


      “我不抽烟。听着,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


      我还有事呢。”


      可我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聊。我本想问问她怎么会当妓女的,可我又怕问她。看样子她也不会告诉我。


      “你不是打纽约来的吧,是不是?”我最后说。我只想出了这么句话。


      “好莱坞,”她说着,起身走到床上她放衣服的地方。“你有衣架吗?我不想把我这件衣服弄皱。还是崭新的呢。”


      “当然有,”我马上说。我能站起来做点儿什么事,真是太高兴了。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壁橱里挂好。说来好笑,我接的时候,心里竟有点难过。我想起她怎样到铺子里去买衣服,铺子里的人谁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售货员卖给她衣服的时候,大概还以为她是个普通的姑娘哩。这使我心里难过得要命——我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道理。


      我又坐下来,想继续跟她聊天。她真他妈的不会聊天。“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吗?”我问她——这话说出口后,听上去似乎很不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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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的。”她在房里到处转悠。她从书桌上拿起菜单来看,“你白天干什么?”


      她端了端肩膀。她的个子很瘦。“睡觉。看电影。”她放下菜单朝我看着。“咱们来吧,嗨。我可没那么多——”“瞧,”我说。“我今天晚上精神不好。我这一夜过的很糟糕。一点不假。我照样付你钱,可我们要是不干那事儿,你不会在意吧?你不会很在意吧?”糟糕的是,我真的不想干那事儿。我没有冲动,只觉得沮丧,我老实告诉你说。她本人很叫人泄气。还有那挂在壁橱里的绿衣服什么的。再说,我觉得自己真不能跟一个整天坐在混帐电影院里的姑娘干那事儿。我觉得真的不能。


      她走到我身边,脸上带着那种可笑的神情,好象并不相信我的话。“怎么回事?”她说。


      “没什么。”嘿,我怎么会那么紧张呢!“问题是,我最近刚动过一次手术。”


      “是吗?哪儿?”


      “在我那——怎么说呢——我的锁骨上。”


      “是吗?那玩艺儿是在他妈的什么地方?”


      “锁骨!”我说。“呃,真正说来,是在脊椎骨里。我是说在脊椎骨的尽里边。”


      “是吗?”她说。“真糟糕。”说着她就坐到我他妈的怀里来了。“你真漂亮。”


      她真让我紧张极了,我只好拚命撒谎。“我还没完全恢复健康呢,”我对她说。


      “你很象电影里的一个家伙。你知道象哪一个。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不知道,”我说。她不肯从我他妈的怀里下来。


      “你当然知道。他就在那张曼尔一温.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尔一温.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来的那个?你知道我说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电影。”


      接着她开始逗起我来。粗野得很。


      “不干那玩艺儿你不会在意吧?”我说。“我精神不好,我刚才已跟你说了。我刚动过手术。”


      她依旧没从我怀里下来,可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听着,”她说。“混帐的毛里斯叫醒我的时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为我是——”“我说过照样付你钱。我说了算数。我有的是钱。唯一的原因是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差不多刚刚复——”“那你于吗告诉混帐的毛里斯说你要个姑娘!


      要是你刚刚在你的什么混帐地方动了一次混帐手术,哼?”


      “我当时以为自己的精神还不错。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了。不开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来那么一会儿,我就马上拿钱给你。我不骗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过她终于从我的混帐怀里下来了,好让我过去到五屉柜上取我的皮夹子。我拿出一张五块的钞票递给她。“谢谢,”我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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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非常谢谢。”


      “这是五块。要十块呢。”


      她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来。我最怕这类事儿——一点不假。


      “毛里斯说五块,”我告诉她。“他说十五块到中午,五块一次。”


      “十块一次。”


      “他说的是五块。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端了端肩膀,就象刚才那样。接着她冷冷地说:“劳驾给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您了?”她是个十分可怕的小鬼。尽管她说话的声音那么细小,她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要是她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娼妇,脸上满是脂粉,就不会那么吓人了。


      我过去给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从床上拿起她的驼毛绒大衣。“再见,瘪三,”她说。


      “再见,”我说。我并没谢她。我很高兴我没谢她。


    第14节





      老孙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比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最后,我脱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祷告什么的,可我祷告不出来。我真想祷告的时候,却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酥什么的,可我对《圣经》里其他那些玩艺儿多半不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都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说。耶稣死后,他们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的时候,他们起的作用,简直等于是在他的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他们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圣经》里除了耶稣以外,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断地拿石头砍自己的那个。这个可怜的杂种,我喜欢他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常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那个叫作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老查尔兹是个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在读《圣经》。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里的许多事物,我始终没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门徒。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是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是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是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分析。我说,我毫无责备耶稣的意思。他之所以没时间,那也不能怪他。我记得我还问过老查尔兹,那个出卖耶酥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查尔兹说当然啦。我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见。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没有将犹大打入地狱。我现在依旧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得极快——不过我可以拿随便什么东西打赌,耶稣决不会这样做。老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他这话说的倒是有些对。我的确从来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说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师。就拿我念书的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的时候,总装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讨厌这个。我真他妈的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原来的嗓音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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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干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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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5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交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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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6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第15节





      我没睡多久,因为我记得自己醒来时候还只十点光景。我抽了支烟,立刻觉得肚子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到埃杰斯镇看电影时吃的两容汉堡牛排。那已很久很久了,好象在五十年以前似的。电话就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我又怕他们会派老毛里斯送来早餐。你要是以为我急于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我没那心情。


      我于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之前我曾接到过她的信。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可我认识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艺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艺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发现。我想如果我们不老是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我的一个大问题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搂搂抱抱的姑娘,我总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一点儿混帐关系,可我总要那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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