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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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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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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没有人嫉妒我和叶灵之间的友谊,因为她们似乎不屑于,一个结巴和一个矮子的友谊,有什么可羡慕?真是奇怪,她们为什么总是拼命发现我们俩的缺点疏远我们,而不是发现我们俩的优点来接纳我们呢?比如叶灵那么善良漂亮,艾天涯那么热心机灵。


      


      没有羡慕自然不会有嫉妒,所以她们最多背后里嘲笑。或者课堂上叶灵回答问题结巴不成声时给予夸张的哄笑声,直到叶灵红着脸坐回座位上。         


            


      那时候,手机尚不普遍,所以我不能给叶灵发短信安慰她,我只能递小纸条给叶灵,上面写着:叶灵,别难过。老师是猪头。然后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猪头。然后落款:天涯。


      


      我在等着叶灵扑哧一笑的样子,没想到小纸条刚抛起,语文老师就发觉了,一个箭步冲了下来,按住了叶灵的手,试图夺纸条,可纸条落在了地上。胡巴这个混蛋,一看纸条落地,连滚带爬地冲出座位,将纸条捡起,谄媚地交到老师手里,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老师打开纸条时,我的脑袋都大了。果不然,她看到纸条上画的猪头,顿时怒火中烧,将我呵斥了一顿,顺便扔到教室外面,罚站。   


      04 他明若灿烂星辰一样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既美好又骄傲的神情。     


      我走出教室接受语文老师赐予的罚站,两只脚还没站热,叶灵也在同学们的一阵哄笑声中,低着头走出了教室。   


      她看着我,笑笑,安静地站在我身边,顺手拨弄了一下我被走廊上的风吹乱的头发,她说,天涯,我……我我来陪你。   


      原来,叶灵跟老师为我辩解,是她递纸条给我在先,我只是回纸条。所以,语文老师发话,你要是愿意,也去站着吧。叶灵就走出来了。   


      我知道,说话对于叶灵来说,是很窘人的事情。我一直在想象,叶灵当着全班同学跟语文老师说完整那一句长长的话,需要的勇气和时间。   


      长大后,我听很多人谈论女生之间的友谊,他们用那么冰冷的眼光,那么理性的思维挑剔着辨证着,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乏味的,虚伪的,或者说是掺杂了太多杂质的。   


      就好比他们解析爱情,情天恨海。   


      我羡慕他们的理性。但是我依旧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愿意为她变得强大,愿意与她同进退。哪怕只是某一瞬间。   


      那天的走廊上,罚站的我和叶灵,遇到了我们的宿命。   


      顾朗。   


      空空走廊里,响起脚步声时,我正在给叶灵小声恶补校园江湖规矩,让她千万小心我们的“杀手”数学老师,上谁的课都可以造反,但是“杀手”哥哥除外,他会让我们死得很惨很惨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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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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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叶灵看着我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的样子,像看一个小孩子一样,抿着嘴巴轻轻地笑,直到脚步声响起时,她轻轻转头,看到了一群人走来。   


      一群男孩子刚从篮球场下来,带着一身汗水经过,咋咋呼呼得走过我们身边,他们一定是被漂亮的叶灵吸引了,所以耍帅似的玩着篮球,吹起响亮的口哨,说话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根本不管班级里还有上课的学生。


      


      那时那刻,我站在叶灵身边,像一个卑微的丫头。   


      当我骨碌碌的眼睛看到走在最后面的那个因为手臂受伤而皱着眉头的男生时,我简直绝望了——顾朗,怎么会是顾朗?   


      天啊。   


      神啊。   


      佛祖啊。   


      我宁愿此刻是站在厕所门前遇见他,或者是抱着垃圾桶遇见他,甚至是被“杀手”老师虐杀得不成人形的时刻遇见他,也不愿意和漂亮的叶灵站在一起遇见他,我的小心灵顷刻之间更卑微了,全然没有发现,当顾朗走过时,叶灵眼里陡然而起的光影——浩浩淼淼,如同春天的湖水一样。


       


      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顾朗呀。   


      初夏的那个下午,太阳已经暗下去了的下午,天边只有玫红色的云朵,它们像我怯怯的心事一样柔软。   


      心一下子不知道漂浮到哪里去了,只觉得两手心全部是黏湿的汗。   


      他经过时,手里握着一根天蓝色擦汗用的毛巾,上面居然是小熊图案。他看了叶灵和我一眼,眼神柔和,没有惊讶也没有探询,也没有漠视,只是淡淡的。   


      我的眼睛偷偷溜过他受伤的手臂,那浅红色的伤口,突兀在他上臂。让我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对着月亮祈祷胡巴这个小贱人早早夭折的同时,不断地惦记顾朗的伤口,他好了没有?伤口疼不疼了?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愈合啊?手臂上会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呢?


      


      真是的,为什么不涂红药水啊?为什么不包扎一下呢?         


          


      嗯,顾朗应该是那种很坚强的男孩,所以,才会对这种伤口满不在乎。   


      哎,其实只是很小的伤而已。   


      只不过伤在了十七岁的顾朗身上,落在了十三岁的艾天涯的眼里。   


      所以,变得隆重。   


      就像是一段爱情,对于成人来说,可能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情事;而对于十三岁的女孩来说,却是盛大事件,足以颠覆她们的人生。   


      他是谁?这是叶灵跟我说的第一句不结巴的话。她的眼神莹莹,就像面对猎枪的小狐。   


      顾朗。我说。   


      很显然,叶灵希望我像以往那样,叽里呱啦透露更多的讯息给她,可是我的舌头却跟打结了一样,就是说不出来更多话语。   


      我的一声“顾朗”,引起了那些男生的注意。他们本来已经走过,却又转头冲我们笑,做鬼脸。当然,确切地说,应该是冲叶灵笑,一边笑,一边起哄,啊呀,喜欢我们老大啊,写情书记得送到高二(三)班顾朗收!说完,就嘻嘻哈哈地扯着顾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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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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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顾朗回头。   


      笑笑。   


      恍若惊鸿。   


      从他明若灿烂星辰一样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既美好又骄傲的神情。   


      美好与骄傲,这正是在卑微的十三岁时,我所缺少的。   


      所以注定,一生难忘。   


      05 女孩子总会有这种那种的无关重要却显柔弱的病症,来显得矜贵。   


      叶灵的到来,让我们班教室后门的玻璃窗前,多了一群偷看她的男生,弄得我们班每到下课就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叶灵给我递小纸条,写着:天涯啊,他们真讨厌,就像一群小丑一样。   


      我看到这种纸条,心里就偷偷地想,如果我的生活中,能有几个这样的小丑,该多美好啊!那样子,如果胡巴再欺负我,我就关门放小丑!   


      不久,一群女尖子生跟欧阳班主任抗议,说那些外来学生围观班上某女生的嘈杂声,让她们的学习很受干扰。   


      真是胡扯!   


      没见班上哪位神仙下课十分钟还背书啊,摆脱了四十分钟的煎熬一个一个都兴奋得跟抽风似的。上厕所的上厕所,看小书的看小书,去小卖部的去小卖部,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欺负我的胡巴依旧欺负我……


      


      欧阳班主任是个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的。其实,当时的他,应该了解这群青春期少年的微妙心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欧阳老师并没有找叶灵。不过,给叶灵递情书、送礼物的男生真不少。   


      那段日子,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帮叶灵抱礼物和声情并茂地朗读情书,幻想这是一群男生送给我的礼物,写给我的情书,我是不是太无耻了?   


      礼物没有什么亮点,就是幸运星啦,巧克力啦,八音盒啦,或者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绒毛玩具。倒是情书,内容包罗万象,深刻体现了汉语言的伟大以及中华男儿勇于创造的精神。


      


      中规中矩的情书有,那些美丽的少年情怀,滚烫的话语,读得我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好像看了H书一样罪恶。   


      有些情书就比较搞笑,板板正正地写着、姓名、身高、体重、爱好、优点、住址、联系方式,回顾过去,瞻仰未来……大学毕业时回想起来,整一个求职简历。   


      有的情书干脆抄袭歌词,三张纸的情书满满的全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什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为什么每个哥哥只能娶了眼泪”……我一边吃他们送的巧克力,一边想呕吐。


      


      虽然我思想很早熟而且有些小邪恶,但是毕竟只有十三岁啊,这简直就是荼毒祖国花朵儿。   


      还有一些情书竟然写得像遗嘱一样,什么“我死以后,我的墓碑之上,要刻着你的名字,叶灵,我的妻。我的身体属于你,心属于你,呼吸属于你,思想属于你,灵魂也属于你”。弄得跟五马分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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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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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无独有偶,大学时,冷面桃花女夏桐也收到一封类似的情书,什么“我的爱啊,我把我的心掏给你,把我的肝捧给你,把我的眼睛剜给你”——夏桐一边在宿舍里听我朗读,最后恶狠狠地来了一句:老娘不要那些,老娘要你的肾!


            


            


      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说起来,那血书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弄得我和叶灵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我替叶灵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容易善感。所以,我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时觉得他真是杨过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我不知道是想起了顾朗,还是想起了某本言情小说里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总之是为血书男生心酸极了。   


      把血书递给叶灵时,我的眼泪都嘀嗒嘀嗒地下来了。   


      叶灵听我心酸的叙述,眼睛也红了,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然后深深看了一会儿,又抖着手将情书合上。   


      她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半天,摇摇头。   


      两个年少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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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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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很多年后,有个叫江寒的男子曾经问过我,在顾朗遭遇刀伤、生命危在旦夕时,面对医院里哭泣的我,那个男人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他说,艾天涯,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觉得小生活澎湃激扬,有滋有味!


      


      他还说了什么?   


      哦。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你们这些写字的清一色的脑袋有问题,写书写多了,写到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   


      然后,医院的长廊里,他苦笑了一下,决绝而去,只留下一句话:艾天涯,认识了你,我倒了八辈子霉!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想起他的名字,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可是,命中注定,这个叫做江寒的男子,是我的劫数。   


      劫数中的劫数。   


      江寒说得对,女生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些变态,就是受不了男生为自己自残、受伤、吐血、下跪——这种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那种恍如入梦入戏的恍惚,觉得自己成了某电视剧、某小说的女主人公,这种代入感和女生特有的母性纠缠在一起时,就容易不忍,容易心疼,容易掉入里面。


      


      最后,叶灵决定,约血书情圣谈谈。而且,要求我在旁边做补充,以防她着急起来,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我正在教叶灵慢慢说话,不要着急,这样可以减少结结巴巴的频率。   


      叶灵说话慢时,就像是唱歌一样,声音软软的,绵绵的,那么好听。         


          


      她偷偷地练习过最多的话语,就是:顾朗,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第七天,就在我和叶灵决定用我们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我和叶灵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得以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我和叶灵差点变成校门口的雕塑。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李容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二(三)班的男生给叶灵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当天下午,有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娇,一个叫隋菲菲,都给了李容甜蜜的回应。


      


      李容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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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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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如果是陈娇和叶灵,或者隋菲菲跟叶灵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叶灵……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叶灵身上流血最多嘛。


      


      最后,李容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兄弟去网吧狂玩CS。那个时候,CS刚刚流行起来, 当时叫做“半条命”。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一个队伍代号“陈娇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隋菲菲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李容没有代表“陈娇”出战,也没有代表“隋菲菲”出战,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红警,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娇”和“隋菲菲”混战起来。   


      “隋菲菲”心狠手辣划了“陈娇”一刀,“陈娇”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隋菲菲”一枪;“隋菲菲”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娇”一手雷,“陈娇”恼了,就给“隋菲菲”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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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的友情,就在这些生活的节目之中巩固起来的。   


      血书情圣李容原来没有我和叶灵两个傻瓜想象的那么悲情。   


      第一次,我开始有了疑问,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不认真,可以转头就给忘记,甚至可以轻易代替。   


      情书收多了,叶灵的小心脏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她一字一字地用最慢的语速跟我说,艾天涯,要不,我也给顾朗写情书吧?   


      啊?我的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灵。   


      叶灵没有在意我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惶惑着,不过,你说,他他……他会不会因此瞧不起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矜持呢?   


      哦。我的嘴巴闭上,没有参与她的谈话。   


      但是,我在不久之后,参与了她的行动,成了情书特使。   


      06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关于叶灵的各种传言,在她到来的几个月里,传得沸沸扬扬。校园的流言蜚语绝对不比八卦小报少。要是学校能了解到这么大的市场潜力,办个八卦校报,保准讯息量第一,销量也第一。


      


      不知从哪里传出的,她们私下议论。   


      ——听说了没有,叶灵在追顾朗呀,嘘。   


      ——嘘什么嘘,就她那样,顾朗会喜欢她?   


      ——她挺漂亮的哦。   


      ——啊呀,那叫漂亮啊,你是不是没看过漂亮女生啊。   


      ——漂亮有什么用,结巴一个,顾朗才不会喜欢她呢。   


      ——是啊。嗳,你们知道不?我听我哥哥的朋友说,叶灵以前是他们学校的,成绩全年级倒数第一耶,而且还留过级的啦。   


      ——啊,原来比我们年龄大啊。我就说嘛,要不会那么高嘛,原来是留级生啊。年龄这么大还和一个小矬子在一起,真够蠢的。   


      ——还有还有呢,听说她爸妈不是她亲生爸妈,是她姨夫姨母……   


      ——她命硬得很呐,听说克死了她的姨母后,那个赌棍姨夫就对她非打即骂的,听说她姨夫还总是对她毛手毛脚的……   


      ——啊!要死了,说这些。   


      ——嘘……   


      最糟糕的是一次模拟考试成绩下来时,验证了她们的话。叶灵居然考了全班倒数第一名,将原本我们班稳坐第一把马扎的胡巴给挤走了。   


      胡巴终于解放了,这是历史性的一刻,这是里程碑的一幕。这只抽风的臭狐狸激动得想撞墙。   


      欧阳班主任发成绩单时,别有深意地瞥了叶灵一眼,叶灵的脑袋深深地埋在了纤细的胳膊间,乌黑的头发轻轻洒落下来,犹如挽歌。   


      他们说,一个女子,脸蛋太美丽,脑子却不够聪明,注定是一种悲哀。   


      那天的教室里,我陪着叶灵,安静地坐着,我知道她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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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值日生扫地时,用了很大的力气,扬起的粉尘呛在我的喉咙里,让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这个女孩,只能安静地陪着她。   


      她抬头看着我,眼泪汪汪的样子,真让人难过,而她又不能顺利地表达自己的难受。   


      我拉起她的手,轻声说,笨又不是你的错……说到这里我觉得不对味,可是我说的是事实,叶灵在学习方面确实不开窍。   


      当你没法用语言的安慰分担一个人的心事或者悲伤的时候,最好的方式,就是安静地陪在她身边。   


      叶灵,如果那一刻紧紧地抱住你,就能让我的一生中都不失去你,我想,我会紧紧、紧紧地抱着你。就像抱住我十三岁仅有的温暖与友谊,就像抱住我的一生我的性命。   


      第二天早自习,学习委员江可蒙来收作业,收到叶灵那里时,不知道她是故意还是无意跟后面一个女生说,唉,咱们班居然出了年级倒数第一,拖咱们班后腿!真给班主任丢脸!给咱班丢脸!


      


      当时,我正在忙着抄同桌的作业,江可蒙的话,让我有种想掐死她的冲动。不是吗?你的脸可真够便宜的,别人说给你丢了就丢了?   


      叶灵装作没有听见,低着头,嘴巴紧抿,把作业本交到江可蒙的手里。   


      江可蒙翻了翻叶灵的作业本,笑眯眯地说,叶灵,你的字不是很好看哦。语文老师给我们的练字贴,你得多练练,不能让别人看不起咱们班学生哦。   


      呸。你是叶灵她妈呀,你管得这么宽!我一边在心里小声嘀咕,一边埋头抄作业。   


      叶灵看了看江可蒙,没做声,手指不停地绞在一起。   


      我当时真难受,觉得叶灵是因为有我这样的朋友,才被她们孤立的。         


             


      江可蒙觉得无趣,就继续收作业,收到胡巴面前,她拍拍胡巴的脑袋,话语却依旧针对叶灵,说,哎呀,你终于不再是我们班倒数第一了,可喜可贺啊!   


      说完,她就转到我面前,脸拉得跟驴一样长,很不耐烦地蹦出两个字,作业。   


      我看了她一眼,说,你先收前面的吧,我一会儿就写好。   


      江可蒙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说,一会儿写好?是一会儿抄好吧。快上课了,你给我!然后似乎习惯了一样,带了一句,叶灵倒数第一都没抄作业耶,倒数第一耶!   


      耶?耶!耶你妈个脑袋!   


      自从读初中之后,因为身高问题,我一直是一个不敢多言的乒乓球拍,但是那天,我可能吃错药了,忍不住抽了,我居然瞪了江可蒙,不仅仅瞪了她,还顶撞了她,我说,你别开口闭口叶灵倒数第一,她没惹你好不好?


      


      江可蒙不愧是副校长江别鹤的亲侄女,一见我在这么多人面前冲撞她,骄傲的她差点气昏,直接抱起那叠作业本想在我的脑袋上扣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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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就在那摞作业本要在我脑袋上空表演世纪冰雹时,教室门推开了,欧阳老师带着一个头发凌乱、衣服凌乱、面无表情到几乎一脸白痴状又带有一点点小英俊的少年走进了我们班。


      


      那一霎那,全班女生的眼睛都在这个如同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的脸上定格,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江可蒙一看,手的力度迅速减弱,可是,已经收不了手,她脸上暴怒的表情迅速地变成那种柔弱的神情。作业本如同天女散花一样,在我脑门上飘落。江可蒙“哎哟”一声,倒在我桌子前面。


      


      我的脑袋还在“满天飞花”之中,没反应过来,她就从地上爬起,抱着膝盖,大颗大颗地掉眼泪,那么委屈的样子,那么委屈的声音:谁绊了我呀?   


      你娘的,你就在我身边,还能谁绊了你呀?   


      这个恶人先告状!我指天发誓,以我对顾朗排山倒海的暗恋发誓,我“根号2”的身材哪能长那么长的腿去绊你啊。而且,是你欺负我好不好?在你们老江家的地盘上,我绊你,我活得不耐烦了我!


      


      欧阳老师走上前,把江可蒙扶起来,转身看了看我被“飞花”弄乱了的头发,说,你们俩都没事吧?   


      江可蒙大概是做贼心虚,也没敢继续表演下去,否则,按照她的性格,肯定会不依不饶的。而我,顺手揉了揉头发,看着欧阳老师,摇摇头,咬着嘴唇,说没事。   


      当我回过神来,才看到,欧阳老师带进来的那个头发凌乱的陌生美少年,正满眼放光地看着我,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看见葱油饼时的眼神。   


      至于吗?虽然我的脸大,顶多像个包子,不至于像一张大饼吧?   


      欧阳老师平息了我和江可蒙的事件,就拉着那个漂亮男生给我们介绍,他说,这次,我们班又来了一位新同学……   


      没等欧阳老师说完,大家已经开始议论起来了。   


      ——咱们班怎么这么热闹啊?整天来新人。不过好帅啊。   


      ——皮肤黑了点儿,样子还挺好看的。嘿嘿。   


      ——一看就是小痞子,帅有什么用,不像好人。   


      ——知道什么,那叫浪子气质。   


      那男生自我介绍时,我才知道,什么叫做酷毙了。他摸了摸高挺的鼻梁,说的每个字都是一个声调,脸上表情也一直是一个表情,波澜不惊的样子,他说,我不想来上学,没法,被逼来的。咱们有一天,就做一天同学吧。


      


      全班人原先准备的掌声,双手搁在空中,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个一个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外来入侵者。   


      欧阳班主任也没想到,这个态度散漫的男生,一到班上,居然讲了这么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的话。   


      欧阳老师走之后,这个未报姓名的男生从自己座位上站起身来,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走到我桌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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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4: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站住,像一头熊似的,霸占在我的桌前。敲了敲桌子,俯身下来,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可掬,眼神明亮,他说,同学,你叫什么?   


      有人窃窃说,神啊,那帅哥浪子,不会是看上艾土豆了吧?         


            


      他回头,凤眼狭长,毫无表情地瞟了瞟那些人,转脸问我,你叫艾土豆?然后笑得开心异常,说,你忘记了,我们以前见过的。真好,又见到你了。你叫我海南岛好了!我有事,先走了,回头见啊,土豆。


      


      海南岛说完,长腿一迈,动作很帅地跳过了桌椅,回头冲大家笑笑,从课桌里面掏出书包,斜搭在肩上,晃荡着身体,就冲出教室门,逃课去了。   


      胡巴不怀好意地用圆珠笔戳我,说,看不出啊,土豆,你怎么跟这种街头小混混厮混在一起啊。   


      我不理他。   


      老艾曾经教育过我,说,有些事,对于我们来说是举手之劳,但是,你做了,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永远记得你的这份好。   


      这句话验证在我和海南岛身上。那是根本不占据我记忆的事情,却被这个绰号叫作海南岛的男孩记得。   


      我很羡慕那些每天可以在家里吃早餐的小孩,从小学起,就羡慕。而我妈却没那个贤惠劲儿,我每天都是自己买早餐,然后在路上吃。要不就是老艾送我去学校,我在老艾的车座后面吃。有时候,我都怀疑,我不是我妈亲生的。


      


      按照后来海南岛的说法,那是一个冬日的清晨,在他和妹妹很饿时,有个女孩,把自己手中的葱油饼送给了他。   


      在海南岛的回忆中,那是一个很冷的日子,呵气成霜。   


      当时的他和“童养媳妹妹”小瓷还没有被穆王爷收养,一直是混迹在社会上的流浪儿。每天靠乞讨偷窃甚至行骗维持温饱。几天前,他在别人的地盘上行窃,被一群小混混给围殴。按照海南岛的吹嘘,他一人放倒十个人不成问题。但是那次,小混混有几十个,所以,他只有挨打的份儿。那天,他受了很重的伤,小瓷跟着受伤的他,足足两天没能吃上饭。


      


      很饿,真的很饿。   


      小瓷蜷缩在他脚边,纤细的胳膊抱着双腿,偎在墙边,冬天的清晨变得那样漫长,她不敢喊饿,因为这时的哥哥受伤了。他靠在墙边,拖着受伤的腿,一边搓手一边东张西望。  





      匆匆上班的人为了生活奔忙在清晨,没有人在意他们的存在。   


      一个上学的女孩,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张温热的葱油饼,让那个冬日的早晨突然有了颜色。   


      海南岛坚持,那个女孩,就是我。   


      “我”将吃了一小口的两张葱油饼递给了他和小瓷,满眼悲悯看着已经饿得两眼冒绿光的他和小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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