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8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名侦探的诅咒 - 书评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陌生而单纯的小城里,密室杀人、凶手消失谜团四起,引起恐慌。奇妙的是,这个世界不存在“本格推理”。这个世界里的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杀人诡计或其它犯罪手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本格推理、各类诡计?还有谁 ...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120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4 17:39:24 | 只看该作者
      虽然诡计比较简单,风格也相对轻松点。但是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面,仿佛在自己和自己对话,究竟是为了什么抛弃了传统的“本格推理小说”,那些暴风雪山庄,密室,连续杀人,一人两角,奇特的建筑,消失的凶器,不可能的犯罪等等,为什么最终都抛弃掉了。东野圭吾最后也深深自责,好想再一次的写纯粹的本格推理,不用去追求销量,不用去追求其他人的眼光,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已经不屑这些了,其实这些都被作者放在心底里的一个角落而深深封印起来了。与其说这本书推理小说,更加可以说是作者本人对他创作事业和推理小说前景的一次深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21 08:44:11 | 只看该作者
      是在大概两周前刚好在图书馆看见的时候用复习的一个小时看完的,当时还觉得一小时看13万字挺牛逼的。现在觉得东野圭吾真可怜,这么幽怨的小说我这么快就能看完了。
      用13万字来吐槽现在不写本格推理的社会是多么伟大的事情,可想而知作者也是被逼着要放弃本格推理进而写社会性推理然后被人宣传然后大卖然后被夸奖多么多么厉害然后下不了台然后继续写……就是这样远离了本格推理了。
      根本原因就在于大家想装逼,跟别人说我不看本格推理喜欢社会性的多牛逼多有内涵啊。这种人活该被骗,骗走了你本来可能花在更喜欢的地方却花在装逼上的时间。
      读想读,读所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9-5 14:36:50 | 只看该作者
          很不幸,我看的东野圭吾的第一本作品是《嫌疑犯X的献身》,第二本才是《名侦探的诅咒》,所以,在合上书的那瞬间,不免有些失望。
      
          故事内容什么的我不必赘述,看过的人都会明白,简单易懂,没看过的看一遍就知道了。
          这种以怎么写小说、写什么小说等为主题的作品,我认为划分为文学创作指导类更为恰当。没有充实的案情就连续破案的故事也不及《嫌疑犯》看着爽快。
          我承认,看完《嫌疑犯》之后,看推理小说时会戴着有色眼镜,因为那样的作品在我脑海里掀起的滔天巨浪让我的内心根本无法平静。而这本书,或许只能算是东野圭吾的一个回忆录吧,或是对自己抛弃曾经写作方式的行为表示忏悔的检讨书。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9 23:20:16 | 只看该作者
      讲的是第一人称的我作为名侦探天下一大五郎的身份被邀请到一个奇葩的小镇侦破一些案件的故事,然后三个案子都是类似于柯南那种感觉的诡计类本格案件,最后道出了真相其实东野想写的不是案件,而是关于自己不写本格推理了的一些思考,还有对于自己喜爱的本格推理的一些缅怀,以及今后的写作方向之类,大概就是这样吧。
      总体来说,案件的部分没什么好说的,毕竟这本书想要表达的内容就不是案件本身,其次我倒是很想吐槽,说什么天下一大五郎是自己写过的唯一系列侦探,然而这个大五郎跟守则的大五郎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吧真是的。
      最后来谈关于本格推理的反思。
      说到底,东野的书中,最有想法的到底还是这种反思类的小说,《守则》也好,《超杀》也好。总之似乎大家也都是这样吧,最初踏入推理界的时候(当然不只是推理,很多其他的东西都是这样,不,严格来说,一切事物大多都会给人这种感觉吧),一切都很新鲜有趣,让人爱不释手,欲罢不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于推理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之后,就会逐渐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会为之苦恼,也会说一些挖苦或讽刺的话来陈述其不足,不过即使是骂,恐怕也还是爱着推理的吧。
      东野似乎便是如此,看得出来,东野小时候恐怕也是很爱本格推理的吧,他的早期作品多半是很典型的那种诡计型本格(我个人笼统地将本格分为三类,一类为诡计型,一类为布局型,一类为逻辑型,当然三者之间可以交叉。像柯南的案件多数属于典型的诡计型,既没有逻辑也没有布局,纯粹马萨卡,所以我有同学不承认其属于推理= =),什么事物发展起来都会形成许多模式化的东西,推理也不例外,以前的十诫二十条且不说,近代的本格推理也渐渐总有一些典型套路,为了诡计和布局而设计的一些僵硬的东西(杀人盖房子啦,名字之类的各种巧合啦什么的)可以说是为了诡计而诡计,单纯地提出本格的部分,简直就跟出一道推理题一样,除此之外别无他物。那么这样的“纯粹”真的有生命力吗?如果本格的谜题就能满足人们的阅读需要,那还何必要买你注水加厚的一本小说呢?直到这里,东野的想法和我本人都没有什么不同。我是坚定的福尔摩斯拥护者,但是有一点很清楚,福尔摩斯是纯粹的侦探小说,而不是纯粹的推理小说,更不是纯粹的诡计小说,同时它充满了作为一步文学作品所应具有的魅力要素。因此,其实我的内心深处,一直都是比较反对本格(也就是将推理小说“纯粹化”为一个核心谜团的之类的想法)的。当然每当我说我反对本格,别人就认为我推崇社会派,或者只喜欢悬疑而不是推理。不,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这样我根本不会说我喜欢推理。我真正喜欢的,乃是拥有精巧诡计内核的,拥有流畅逻辑推导的,拥有美妙整体布局的,充满悬疑与伏笔,讲述了令人难忘故事,塑造了让人印象深刻人物角色,同时还能打动人心或者阐述某种哲理的作品。这与它属于本格还是社会,悬疑还是冷硬无关,我想要的,是一本推理侦探题材的文学作品,仅此而已。
      所以说到底,其实我反对的,只是将推理小说诡计化、形式化、单纯化,但反对的并不是诡计和逻辑内核本身。所以我所希望的侦探推理小说的未来,也是在内核优秀的基础之上令其整体更加丰富,其实新时代的作家们正在做这件事,虽然有的人做的有些过分(比如北山之类)但是大方向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另外说实在的,一直号称本格的岛田庄司,其实在作品中貌似也不总是那样模式化。再比如森博嗣,虽然不能说他每本书的案件都很出色,但是在卖萌和卖哲学的基础上,他的每个案件核心设计的都还算是比较靠谱,而且好歹毕竟也都是密室嘛。
      总而言之,我同意单纯的,那种僵化的本格模式在未来肯定是行不通的了,但是,本格作为推理小说最核心的理性精神,注定会在其他丰富外延的包裹下依然能散发出其应有的绮丽光辉。至于说东野圭吾,明明自称深爱着本格,却不去思考如何让本格更好地发展,却怯懦地以真实性、社会性和现代性为借口(其实虽然这三性很重要吧,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它们有那么的必须),直接放弃了本格,而走上了“不管怎样能畅销”的不归路,那么,我也就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坚信,并且特别期待的是,当本格推理以新的形式大放异彩的时候,肠效菌将会作何感想?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9 23:30:47 | 只看该作者
      引子:
      
      
      “忽忘我……”
                                                                                                                ——本格推理
      
      
      不久前,南海出版社推出了东野圭吾的作品(不算新了,该作品创作于97年),《名侦探的诅咒》。腰带上是这么写的:《名侦探的守则》的姊妹篇,东野唯一的侦探系列作品。作为一个东野拥护者,我是不会错过这本书的,一掏腰包,连带《黑笑》,《毒笑》一起买下来了。
      本以为和《名侦探的守则》一样,《诅咒》也会是短篇集合,谁知一开书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名侦探的诅咒》是由三个故事组成的,而这三个故事虽然也是短篇不过却彼此联系,有先后之别,一个故事的展开联系下一单命案的发生:
      第一夜(即第一个故事):本书主人公天下一在机缘巧合之下(至于这个机缘是怎样的,大家自己看书吧,不能剧透阿,总之是很有意思的)来到一个陌生的小城调查失物盗窃案,在调查过程中他发现这个小城每个人都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就连存在的理由都不知道。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个小城的居民居然没有人知道本格推理小说是什么!什么密室杀人,凶手消失之谜,孤岛模式就更加不用说了。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第一单命案的时候,即密室杀人事件,就可以想象出我们的主角天下一会感到多么无所适从了。因为按照一个侦探、同时也是本格推理小说迷们的固有思维(来了,东野的本格讽刺):密室发生了杀人事件,我们第一反应应该是他杀,即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有人被杀,然后凶手从密室消失,制造一个自殺的假象!这种思维正是我们这群强调理性的小说迷们的传统思维(也就是被本格熏陶出来的逻辑思考,而这恰恰是最不合逻辑的思维)!东野给出了让我们恍然大悟的解答:在密室里面发生了杀人事件,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调查现场,查找有无犯人逃跑的痕迹,没有发现痕迹,所以推论这是自殺事件,由这样的假设来推出结果才是正确的三段论逻辑推理。可是我们却只会先提出他杀的假设,然后拼命来验证是凶手行凶后逃走(反正死在里面的人在本格推理小说里面99%是他杀)。这不得不说是本格的悲哀,所以说东野的讽刺绝不是空穴来风,他正是看到了本格的固有弊端,才会放弃本格写作的(我后面还会提到)。虽然在这单命案中解谜部分很简单,不过东野穿插了不少笑料作为调味剂,而且提到了不少关于密室的传统知识,算是给推理迷们温习补课了。
      第二夜:天下一调查了一位和失窃案有所联系的小说家,在会面过程中,小说家就被堂而皇之的在名侦探面前杀死了,然后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具有行凶动机的几位人物都有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来了,本格的不在场诡计)。还是本格老套路,经过了一系列的推敲取证,天下一把众人叫到一起,揭穿了凶手真面目。案件本身无特别的地方,特别之处在于东野在这单命案中昭示了这样的线索:连带第一单命案,这两起命案都是运用了本格小说里面的杀人诡计,而这个世界确是不存在本格小说的才对。那么,除了熟知各种本格杀人要素的主角之外,必然有至少一个人从存在本格推理小说的世界中带来了本格小说杀人诡计,这个人又会是谁?为了避免泄底,这个留待大家去看了)。
      第三夜:整部作品中出现的众角色齐聚一堂,在某别墅中商量如何进一步侦破失窃案。谁知,惨案接连发生,连续有人死去,而这时别墅又与外界失去联系!(来了,该来的还是来了,万众期待的暴风雪山庄模式!)所幸有名侦探天下一,凭借大量明显的线索,他侦破了这起案件,找到了幕后黑手!
      那么,是不是这部书到此就完结了?完全不是。真正的高潮是接下来的部分,在失窃案的发生地点——地下室,东野圭吾在这里做出了对本格推理小说的告白,揭露了《名侦探的诅咒》的真相,做出了对自己小说创作之路的一次救赎。
      “真实性,现代性,社会性是小说的三大支柱,若非如此,将难以在今后的推理小说界生存。诡计和凶手消失之类的题材已经过时了”。
      “看了这部作品,也许很多人在想,东野圭吾是不是远离本格推理?其实完全不是,不是不想写本格了,是不能写了,才是事实。”
      以上是东野圭吾原话。
      他杀死了自己创作的名侦探,他将自己挚爱的本格推理小说封存起来,他,东野圭吾,严格意义上说从97年开始,已经不再是一个本格推理小说家了。不是写不出来了,不是穷尽了所有诡计了,而是因为没有出路了。
      有句话说得好:“当兴趣变成谋生的手段,兴趣就是一种任务,一种负担,一种挣钱的工具。”我不知道别的推理小说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但在我的理解中,东野圭吾就是走到了这个瓶颈,深刻地看到了这个问题。
      东野圭吾以本格小说家出道,凭借《放学后》崭露头角,之后十来年一直致力于本格推理小说创作,他是如此深爱本格小说。可惜,本格推理小说在社会终究只有一部分受体,而这一部分受体眼光又颇高,与此同时,前人又将本格推理小说推到了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在这样的门槛限制下,东野圭吾的作品不断碰壁,难以获得成功。即便之后有几部作品获得直木赏,但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本格推理小说。或许正是从那以后,东野开始逐渐放弃本格推理小说创作,转而向社会派推理小说发展。
      东野圭吾被冠以“推理小说天王”的称号,这里的“推理小说”,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来看都应该理解为“社会派推理小说”。或许有人不赞成,有人会说东野还是有《嫌疑人X的献身》,伽利略系列等本格推理小说。但要这么理解,这些作品还是夹杂着大量的社会派要素的,只不过在推理和社会影射上达到了平衡。东野以本格出道,以本格创作为积淀,酝酿了成熟的文笔,从而往社会派过渡并成功转型是不争的事实。东野不止一次在《名侦探的守则》里面暗示到,本格推理小说已经很难有出路了,那是一种无奈,一种割爱。作为一个畅销作家,要兼顾兴趣和销量是很难的。而在本格上创作达到的瓶颈,绝不可能只存在于他身上,相信在其他本格推理小说家身上也同样存在,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东野这样的作家来说,社会派小说比本格推理小说更能获得成功,说的直白一点,东野的本格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了。所以东野选择封存自己的本格推理小说世界,将挚爱藏于心中,只在闲暇时候看到本格作品,能够怀念起当初的一份执着,回到自己曾为之奋斗的乐土。就如同那朵“忽忘我”,那正是化身为花的对本格的热爱。
      《名侦探的守则》让读者知道了东野对本格推理小说发展的无奈;
      《名侦探的诅咒》让喜爱东野的我们明白了东野对本格的舍弃绝非诅咒。
      东野圭吾的自白——《名侦探的诅咒》,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本小说,从这本书里东野圭吾的形象再一次得到了提升,我欣赏这番自白。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0 16:57:06 | 只看该作者
      一部不以推理为目的的小说,一部不以故事性取胜的作品,更像是作者对于本格推理的摇旗呐喊。一部以穿越为题材的作品,不是穿越时间,而是穿越空间,到达一个从来没有诞生本格小说的小城,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本格推理的概念,更没有密室杀人的概念。虽然以本格推理小说这一小说种类为题材,的确是一种很新颖的尝试,但小说中涉及的三个杀人诡计却毫无惊艳可言。要的是情节,但可惜情节真得很弱,加之穿越到一个幻想世界,更使读者毫无共鸣感。
             当然,东野借由主角的口,讲出了自己的密室杀人讲义,讲义的部分倒还是值得喜欢推理小说的朋友仔细研读一下。当然这讲义没有《三口棺材》中的经典。
           东野为本格推理呐喊助威,但感觉他却更像社会派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17 21:55:37 | 只看该作者
      很像……
      一个二货大河原警部和一个感觉很二很萌的天下一侦探的基情故事。。
      
      其实看过守则之后,这本书看了开头就差不多能猜到结尾了。而且我对东野的转型其实是很欣赏的…对我来说本格真心没什么意思。。
      
      最后记下来快要结尾处的一段话吧,最有感的一段
      
      p203
      
      我以前在拼命地做些什么呢?我想通过自己的小说,创造一个颇有吸引力的世界。但是,吸引力到底是什么?是能够令自己获得心理满足的世界吗?什么时候才能获得那样的满足呢?
      
      很久很久以前,我想创造一个自己喜欢的世界。我很幸福,而且从不关心他人的看法。我在追求对自己而言非常舒适的游乐园。
      
      我又开始回想,我是什么时候没了那份感情的。似乎太过久远,我无法忆起具体时间。但是,的确有那么一段时期。在沙滩上专心致志地堆积城堡的小孩,一点儿都不在意其他孩子的看法,他的城堡是他唯一的目标。
      
      我开始回忆自己堆积的几座沙子城堡。悲哀的是,我自己用脚将它们一一踩碎了。如今,我还记得当时的话语。
      
      “这种无聊、幼稚、非现实、不自然的东西,这种东西,这种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看着自己精心垒起的城堡,我甚至感到耻辱,甚至试图忘掉当时的自己。
      
      不知不觉,我流下泪来。一瞬间,我明白了。我是为了能够在这里像这样流泪,才来到这个世上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9-30 12:36:07 | 只看该作者
      点子太幼稚以至于像儿童剧
      案子太没有逻辑严密和精彩度
      东野也有那么烂的书
      这算是东野在摸索自己的风格道路中的牺牲品么...
      亦或是对他抱有极大地希望
      所以看完之后才会有如此大的失望么
      
      洗完玄幻的可以看一看这个回到自己书中的侦探的破案故事
      可是对于一个沉迷于现实主义的我来说
      这本书真的不是一个好选择。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10-13 23:42:11 | 只看该作者
      冲着东野买的。 刚看完颇为失望,在推理方面实在没什么阅读快感,几个案子比柯南系列还简单,后来仔细想想,其实作者用意并不在此。
      代入感自然是第一时间的,书中说到出版业的不景气,传统推理小说的没落,甚至编辑的催稿等,都有种让人会心一笑却又颇感悲凉的笔触。 一个社会派推理小说家,如东野自己,又如书中提到的松本清张等人,却围绕本格推理展开故事,将其比作不可触碰的让人着魔的诅咒,结尾处又说,这是从小的梦想,并希望仍是可以随时回来的游乐场,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就好像一个做haute couture的工匠迫于生计,不得不放下炫丽繁复的刺绣而拿起卡其布做流水线产品,但又忍不住忆起昔日盛景的感觉。
      还好我们的世界还没有无情到如书中的图书馆一样,完全抛弃本格推理的一切,别想什么时代背景亘古人性吧,一个完美的谜题本身不就足够令人激动了吗?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4-29 17:27 , Processed in 0.05186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