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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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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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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馀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即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彷徨。  


    对。  


    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著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  


    在篮球场等我?  


    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馀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著我,放弃吧。  


    放弃吧。  


    放弃吧。  


    我还是放弃吧。  


    豔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傲人,蒸散了时空。  


    我躲在树阴底下没看见馀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著上身,在场上驰骋。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麼这个星球上,会有那麼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裏,好几个人汗流满身,粘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後继续粘腻成一团。  


    而馀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著「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他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国历史,数学,还有国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馀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後,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著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  


    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麼?保龄球?榴连?人头?  


    虽然後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麼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的篮球比赛,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後,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  


    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场合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  


    不知道什麼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的手上没有拿著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  


    突然,在我的身後,袭来一股热气,夹带著熟悉的味道。  


    「很热?」果然是,馀守恒。  


    「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後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裏,然後冲到篮球场上廝杀。  


    幼稚。幼稚。幼稚。  


    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著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品牌的冰棒堆裏头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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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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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  


    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著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後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边,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著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著,贴著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像中的贴身。  


    「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干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後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  


    「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了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後,我拎著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著。  











    8 回复:【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於教室裏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於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裏滴答滴答作响著。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裏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迷」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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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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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淩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裏,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麼,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麼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裏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裏,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後重新开始。走进浴室裏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後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裏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著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麼,我想试著微笑,嘴角却只是皱著。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裏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裏。  


    水裏,水裏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裏头,还是游泳池水裏?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麼,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著。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麼。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麼。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後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於是转到厨房裏头,已经飘散著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著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著仔细听。  


    「馀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馀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著,穿著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麼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纪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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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经。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麼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著,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後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著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著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後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著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於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裏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馀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後,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著从别的什麼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馀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麼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後,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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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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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驻。  


    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後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  


    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著。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於,切记,一定得回圈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後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  


    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後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於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  


    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後,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著静止。  


    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对,温暖。  


    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後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麼事情的那种「温暖」。  


    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国小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著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著嘲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著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号,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裏,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样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裏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著「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著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著塞暴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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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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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九把刀  


      


    推荐序  


    忽然想起去年夏天一个人旅行,花莲的海边,我打电话回台北给某位我已经忘记是谁的朋友,我说我觉得会有事情要发生了,觉得我会离开了,更远,或是更近。  


    我煞有其事的在海边拿著手机很郑重的说著语调低成还带有气音任凭海风一直吹著我的嘴巴,然後还正经危坐在一片漆黑的海,身体黏黏的有盐巴的沾湿感,我还是很郑重其事的说著。  


    然後已经到现在了,夏天都快过完了我还是呆在家中,看著我小腿根大腿之间挤压出的赘肉,然後一直咳嗽。然後也只会纳闷今年蝉声更少了,啥都没发生,去年买的圆扇还是放在老杯子裏有灰尘了呵呵,也许是我已经对很多事不再惊奇了吧,除丑的按摩小姐纠缠会吓到之外,我很少有情绪,著我自己都明显可以察觉,用一种很没有情绪的发现方法,喔对~ 我好不激动喔,然後就觉得喉咙痛,然後就想喝水,然後忘记。  


    而现在半夜快要到淩晨的阶段是我最讨厌却又不得已醒著因为失眠。  


    根王纪尧这个家伙认识也是在一个晚上,一个猛抓头发的家伙,满脸某种七八零年代的长相,不过从那个晚上之後他倒是接到我莫名其妙的电话,只因为我忽然需要说一下我想到的,然後又很和谐的达成一种没有共识,各自挂电话的动作。  


    他的东西很像在对著夜晚的风吹,不是被风吹而是对著风吹,像小时候我很喜欢对著转动的电风扇吹气跟说话,会有一种空气擦擦擦擦的跳格声响,可以呼吸却又有小物件进入你的眼睛脸颊毛孔鼻孔嘴巴,可以明显感受到却又呼吸的很有趣又可以去玩它。  


    而陈正道这家伙认识更久了,但我後来好讨厌看他的作品,哈哈,并不是不好,而是那单纯粹的情绪部分够深刻也有深邃感,每次见到他却都躲在大眼镜後面,他眼镜太大了,那透明物後面总有一些什麼,他的东西老是让我想起古早的锉冰店来来去去很多人发生很多事,却有点香香的被阳光晒过的桌椅味道,然後见到一个戴大眼镜的冰店老板面无表情,在锉冰机前手湿湿的,却还是知道他会香香的。  


    而现在有人在锉冰店裏吹风吃冰。有人进来了,有故事了,开始发生了。  


    ——艺术工作者 毛牛  








    6 回复:【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第一章「我叫康正行,行星的行。」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我想,再过不久这个夏天还是会过去的。  


    有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当我游荡在哪条路上,突然试图起个头,哼唱出一首很喜欢的歌曲,却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歌名,也忘了曲调怎麼转折,怎麼哼,都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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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现在 我建议你去翻出上个世纪末最喜欢的一张专辑。也许是五月天或是王菲,不管,继续读下去,走入我们的故事裏,也走回自己的回忆裏。  


    我们 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不对?  


    ——陈正道  





       


    推荐序  


    我知道一个星球,在这个行星上,没有人能活超过二十岁。  


    八月三十一日的九点二十一分,夏天,早上,一个人,正好我看完了这部小说。  


    而这一阵子唯一有用的新闻,是据说冥王星脱离了这个星系。  


    不知道为什麼,我有一种不服气的感觉。而这是一个即将更孤单的星系。  


    星系里的第三颗行星上,流传著这麼一部小说,叫做「盛夏光年」。而他依然孤单,绕著一个光速八分钟外的恒星运转著,自从四十五亿年前行星诞生开始。  


    四十五亿年後,行星上开始有了人类这种生物,他们从出生起,就开始不停的互相撞击,他们触摸,拥抱,深吻,彷佛急著摆脱身体里蕴藏了四十五亿年之久的亘古孤寂。  


    青春的他们从不转弯,直到撞倒头破血流,才心满意足的呼了一口气。  


    直到出生後的第七千三百零五天,他们突然都开始停止疯狂冲撞的行为。那是因为,行星上的人类在二十岁之後,他们都会切换生命形式,彷佛进入冬眠的梦境,在一片盛夏繁花般的记忆里,安详快乐的,不停的不停的死亡著。


    我突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冥王星,国际天文学会也许能将你们除名,但我,将会永远记得你们。  


    ——五月天 阿信  


      


    盛夏光年,青春的味道  


    曾经有个年代,情书是写在纸上的。  


    曾经有个年代,歌是放在录音带裏,照片是夹在相本裏。  


    曾经有个年代,所有的人都只有三家电视台可以看。  


    ------话题,永远有交集。  


    离开了那样的年代,告别了活在曾经裏的男孩女孩,我们开始在blog裏标示自己,用msn推销爱情。歌曲从硬硬的光碟简化为mp3,完全脱离了实体的束缚,歌手多得让你头晕目眩。按下快门的瞬间不再小心翼翼,千百张数点阵图档眼花撩乱了资料夹的分层------即使你太久没打开,电子资料夹上面也不会有灰尘。  


    这个世界越来越多标签,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快。  


    但我们仍在寻找下一个曾经,摸索下一个男孩女孩。  


    总是如此的,我们深深吸进名为记忆的空气,吐出深深眷恋的感叹。  


    每个人的青春就像一个瓶子,瓶子裏装的主题都不一样。打开瓶子,有的闻起来苦涩,有的淡淡哀伤,有的饱满甜香。告别青春的人哭泣它、缅怀它、看著照片沈淀它。活在青春的人,总是勇敢地挥霍它。  


    陈正道用电影的语言,不疾不徐映著守恒、正行与惠嘉的青春,镜头裏二男一女之间的友情界限,随著对爱情的探索慢慢移动,在新的世纪来临前,新的可能也慢慢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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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光年


    【盛夏光年★小说】《盛夏光年》概念小说 [全](王纪尧版)





    序  


    「接力赛没有终点。因为操场是圆的!」,二零零六。  


    「我寄了一个关於星球的青春爱情故事给你。」  


    「好看吗?」  


    「不知道!」  


    我挂上电话,从上一部片结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觉得我该是要准备下一部片了。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找了很多人谈谈要一起弄一个剧本。  


    我很确定,这是我最後的机会了。  


    最早是纪尧告诉我这个定律的。  


    行星绕著恒星打转,彗星则划过天空,稍纵即逝。  


    好像是这样的,像定律般我们不需思考却迟早知晓;在我的记忆裏,还真的有过人是像恒星般永远都是众人的焦点,也有过朋友,如行星般总是围绕著我们,陪我们经历青春的悲欢离合;更不用说我们都讨论过的那个女生,一夜之间突然成为我们共通的话题,又突然如彗星般消失在我们赖活的无聊日子中。  


    我知道 这是我要的起点。  


    後来几次时间没有对到,纪尧又开始忙著新的剧场编剧工作,我们错失合作的机会,後来我约了作家许正平也就是後来的正式编剧出来聊聊,我跟他讲了这个开头。於是这个漂流已久的构想总算找到它的归宿,我跟正平作了很多的讨论与沟通,慢慢的,这个构想在正平增血添肉的投注心力下,变成了现在的盛夏光年。  


    我以为那是接力赛的终点,因为电影即将完成。  


    一开始是责任编辑春子建议我可以回到原点来思考这本书的  


    「小说不一定要和电影情节大致相同,可以出一本新版本的小说。」  


    我很快在msn上问了纪尧的意见,他也很快的回答我。  


    我想,这部电影会因为很多鲁莽没有熟率的决定,让我终身难忘。  


    接力棒交回了第一个跑著,也跑出了操场的界限。  


    十个小时前我看完了第二稿。  


    心中还没平复。  


    拍了一部电影,我以为我已经很了解故事裏的他们。  


    现在 不止 不止一部电影 当然也不止一本书  


    我发现,电影也许结束了,那个夏天也过去了,但是,即使没有被拍出来或是被写出来,青春依旧。  


    电影跟文字都无法框住我们大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就像我在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时的感触一样,原来当我深夜站在便利商店经历著九二一大地震时,他正在跟那个女孩互诉心中最重要的秘密。  


    顿时,电影、小说、音乐都不再是一个框住故事的限制,而是我们结集对於美好回忆的共同桥梁。  


    我希望给你们一个心理建设,本书跟电影几乎是全然不同的故事,甚至连态度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不要紧,时序从来不能阻扰我们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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