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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道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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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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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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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颜叙对我说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在重点高中上高三,可是却喜欢上了他的一个搞摇滚的朋友,她常常为了证明她的爱而跑进去,可是总是被那震天的声音震得呕吐。


      我看着她素净的面容觉得心里很压抑,可是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想起《北京的乐与路》中舒琪说过的话:自杀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门上闪烁的字幕,原来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地震”。


      突然想起清和曾经告诉告诉过我的一句上海小乔说过的话:我深爱着摇滚,因为我深爱着那个深爱着摇滚的人。


      我曾经对FOX讲过颜叙这个人,然后FOX发过来一段话,他说:他肯定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背着斑斓的画板沉默着穿越这个城市。我问他怎么会知道,他说不为什么,喜欢摇滚也喜欢画画的人都那个样子。


      FOX毕业于那个最好的大学,从小家境优越且成绩好到让人跌镜。可是他却在全国几乎所有的门户网站上写摇滚乐评专栏。我问他有身边的人知道你写摇滚乐评吗?他说没有,他说身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听摇滚乐,而且还有倾慕他的女孩子不断地送他香港的情歌CD.我说那你真的隐藏得够好,他说对,所以他叫 FOX.可是他告诉我,他不在学校的时候就有点像个小朋克,背着黑色的吉他,凌乱的头发,面容憔悴,匆匆地穿过街道,奔赴郊区那个低矮的平房中等待自己的乐队。他告诉我他的乐队叫“破”。我突然想起在这个城市中曾经出现过的那家音像店,可是我没有勇气问他。


      我和FOX认识是因为我喜欢他的论坛,也总在里面不断地贴帖子,而且时间几乎都是凌晨。后来我对他讲了他文章中的一个错误,然后他回了我一封信,对我说谢谢。Email到手,然后我就很轻松地成为了他的朋友,而且让他隔三插五地给我寄北京的CD过来。其中我最喜欢的《撞昆仑》也是他送给我的,听说极其难找。


      于是我持续地收到包裹,有天我妈妈从破损的信封一角看到了一张CD的封面,一个人正在用手撕开自己的胸膛,我妈妈很吃惊,问我是不是遭到了恐吓。


      FOX和我在一个城市,这多少有点戏剧化,我总是在街上遇见一个背着黑色吉他的人就停下来,然后问他你是不是FOX,然后理所当然地遭到很多的白眼。有次颜叙也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笑笑对我说,你猜我是不是FOX.其实我很想让FOX和颜叙认识,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最早引我接触摇滚的人是林岚,我初中的同桌。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听CD,把头发垂下来遮住耳朵,当老师抽问点到她的时候我总是撞她的胳膊,然后她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接过我匆忙写下的答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望着老师笑,然后坐下来继续听CD.脚在下面一下一下地打着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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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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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回到家的时候我都忘记了时间,我只知道父母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可是他们很相信我。他们叫我吃饭,可是我没有,我匆匆忙忙地跑上了三楼,我要去找颜叙。


      那天我忘记了我回家的时间,可是我记住了那家音像店的名字,破。还有那个女老板,漂亮可是没有任何妆容,憔悴的头发和干燥的皮肤,沉没寡言,只有眼睛依然明亮而且锐利。可是当我再去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那家店面了。我问了周围的居民,他们却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人。破消失了,像是彻底的人间蒸发。以至于我在很久之后抚摩着那些NICK CAVE的CD的时候,我都觉得那是一个幻觉,华美,可是一碰就碎。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天桥上,让黑色的风一直吹我们的头发。那些从我们脚下匆匆驶过的车总是将尖锐的车灯打在我们脸上,有漂亮女孩子走过的时候我会响亮地吹起口哨,然后笑得很放肆。每当这个时候颜叙总是笑一笑,很沉默的样子。


      我和颜叙总是在我父母入睡之后从楼上悄悄下来,然后翻过铁门,跑到街上,那个铁门很多次都在我的衣服上留下了斑斑的锈迹。每次我们成功地跑出来之后,颜叙总会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大吼一声,他说这是逃亡后应该有的心态。他总是喜欢用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惨烈。


      有时候我们仅仅是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荡,像两个枉死在午夜的鬼。遇见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们就进去买咖啡,然后捧着纸杯吐着白气穿越冬天午夜寒冷的街道。看见美丽的广告牌就大喊一声:啊!杰作!


      颜叙是学美术的,理想是做广告。我看过他的画,一层一层的色彩晕染开来,画面全是抽象的色块,有时候是很多杂乱而扭曲的线条,彼此缠绕,像是部分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细得像要断掉,逐渐勒紧直到缺氧。


      我们总是喜欢走陌生的路,逛陌生的街区,在快要天亮的时候在陌生的电话亭里拨一些朋友的电话对他们说晚安。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间冷漠的隔阂。颜叙说他不喜欢和很多人在一起,因为吵。而我不喜欢和很爱说话特别是很会说话的人在一起,因为我觉得不安全。


      我一直以来都喜欢一句话:我喜欢沉默的人,因为他们善良。


      有一次我和颜叙经过一条喧嚣的街道,霓虹弥漫。酒吧彼此相连。颜叙带着我走进一间声响震天的酒吧,他对我说他有很多爱音乐的朋友在里面,他们都沉默,他们都善良。


      我听摇滚CD的时候都已经习惯了将音量开到震天响,可是我进去之后10分钟我就头痛得像要死掉,无数的金属杂音朝我耳朵里挤进来,我看到那些扭动身躯的人那些陶醉沉溺的人心里一阵阵的难过。后来颜叙将我拉出来了,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当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撞门冲出来,然后就蹲在路边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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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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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然后我笑了,我说你跟我下来。其实我叫他下楼也没做什么,只是给他看了我整整一抽屉的CD,然后他笑了。嘴角有好看的酒窝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从那天之后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我不是个阴郁的孩子,我在谨慎的家庭和精致的物质中成长,外表干净,成绩优秀。我妈妈收集了我所有的奖状和证书,一张一张看要看好半天。


      可是我内心依然有绝望,只是连我自己都说不出来那是什么,我只有在耳朵里充满暴烈的音乐和痛苦的呐喊,在看到一幅扭曲的油画,在陌生的路上看到一张陌生却隐忍着痛苦的面容,在满是霓虹的街上一直晃荡却找不到方向,在拿起电话却不知道该打给谁最终轻轻地放下的时候,我才会看见那些隐藏在内心的黑色从胸膛中汹涌着穿行而出,在我的眼前徜徉成一条黑色的河。


      哗啦啦,哗啦啦,绝望地向前跑。


      颜叙告诉我说他原来住在城市边缘的一个9平米大的屋子里,也是一座木质阁楼的第三层。他说他对木质阁楼的顶层有着很深的依恋。因为可以找到一扇天窗,打开来,望见星斗。我记得在一部日本的电影中,就是有个边缘的少年,他住在阴暗的阁楼上,每天抱着吉他,一整夜一整夜拨着同一个和弦,在电影结束的时候,是一场樱花惨烈的凋零,樱花树下,是那个等了他一整夜的女孩子,那个少年不敢下去,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然后是那个女孩一瘸一拐地离开,因为站了一整夜,脚已经麻了,然后影片仓皇的结束,像是我们的成长,不知所措。影片的最后一句台词是那个女孩抬起头对着那扇窗说的,她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晚安。因为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


      颜叙在那个房子里总是整夜整夜地放着音乐,声响震得天花板上掉下细小的灰尘,他在里面总是大声地怒吼和放肆地挥舞四肢,他说那种感觉像是一遍一遍地自杀,可是永远也无法成功。他这样告诉我的时候脸上还是没有表情。


      而我总是习惯戴耳机。我没办法把自己就那么暴露在别人面前。有时候走过学校空旷的操场的时候会遇见同学,他们问我听什么,我也就说是香港流行乐。其实那个时候,我耳朵里的声音震地要让我疯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听摇滚,没有旋律性,没有完美的唱腔,可是CD还是一大摞一大摞地买。我记得有次我在离我家五站路的街区的一家音像店中找到了几乎所有的NICK CAVE的CD,包括第一张《Tender prey》和最后一张《murder Ballads》。最后我身无分文地从那家音像店里出来,抱着那些刚买的CD和一张老板送给我的《Let love in》满心喜悦地回家。我走着回去的。穿越那些陌生的街道,看着华灯初上的暮色,看到几个妇人提着菜匆忙地回家,看到开往自己家的方向的公车从身边叮当作响地驶过,在一个街道的转角我突然就停下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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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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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我是要到一个老师家去补习,书包里是成千上万的试卷和参考书。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的旋律,我知道那是平克。弗洛伊德的歌。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我悄悄地低下头,我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我马上又摇了摇头然后笑了。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可是我知道,那些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的柔软的灰尘,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


      我叫晨树,我在中国的西南角生活。很多时间在念书,很多时间不说话,很少时间看电视,很少时间睡觉。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日复一日地继续。


      至于我曾经的生活,我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它刻进了我的生命,留下深刻的痕迹,日日夜夜在我血管里奔流,不肯停息。而且,一直绝望地歌唱。


      而歌唱的旋律,破裂而又华美。如同暮春樱花惨烈的凋零和飘逝。


      我住在一栋三层楼的木房子里,最下面是我父母,中间是我,最顶层是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子,名字叫颜叙。生活沉默,摇滚乐听到死。


      颜叙来租房子的时候提着很大两个箱子,他仅仅对我妈妈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来租房。当我妈妈对他讲了条件之后,他的第二句话是:好。然后他就提着箱子上去了。


      我记得那天我企图帮他提一个箱子,可是发现箱子很重,他对我说,不用了,谢谢。可是依然面无表情。


      很久之后我知道了那两个箱子中装满了CD碟片,除了摇滚还是摇滚。我说的很久之后是真的很久之后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整夜整夜地跑上楼去,一直听摇滚乐听到天亮。我记得每当天快亮的时候,颜叙总会站在那扇小窗户前面,伸出手指在光线中变换阴影,然后他会说,看,一天又这么过去了。声音没有任何感情可是却弥漫了忧伤。我总是想看看他的眼睛在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可是他总是背对我站在窗前,当光线汹涌着穿进房间的时候,颜叙的背影总是像烟云一样,渐渐弥散。


      颜叙搬到我的楼上之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听到天花板震动的声音,然后会有柔软的灰尘从上面掉下来,落在我的头发和肩膀上。这一切我没有告诉我爸爸,因为我知道为什么。颜叙总是在晚上戴上耳机,将音量开到可以将耳朵震聋的程度,然后随着鼓点在房间里跳舞。我记得那天我站在他的门外,从虚掩的门我看到了手舞足蹈的颜叙,他在一片黑暗和寂静中起舞,如同黑色的精灵。


      后来他发现了站在门外的我,他望着我一直没有说话,脸上是孩子般抗拒的表情。我们两个就那样站在黑暗里面,彼此沉默。最后他走过来,摘下耳机,递给我对我说,你要不要听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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