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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相信任何人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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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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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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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01: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天醒来,克丽丝汀都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身旁躺着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当她面对镜子,发现自己居然老了20岁。那个男人会告诉他,你今年47岁,20年前遭遇严车祸,从此记忆受损。我是你的丈夫本,你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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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5-9-11 22:16:5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有些书评,说结局非常的出乎意料,于是断断续续的读了下来,一直好奇所谓的高潮究竟会是怎样的。
      没有了回忆,当我们的人生只剩下片刻的记忆,我们生命的轨迹会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我们会想:如果很多不开心的事情,我们能选择忘掉,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失去了记忆,那样的人生又能称之为人生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5-9-11 13:14:0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推荐说是惊悚小说,读者惊呼吓人,还有点不敢看,可其实真的还好啊!我以为有多么摄人心魄,结果情节就是这样,意外的情况不多,失望之一。
              第二个,这个就是纯粹的小说,情节取胜,要有真的什么去汲取,好像不多,失望之二。
      
              主旨方面,其实女主人公作为一个只拥有一天记忆的人,只能从旁人给的信息确信自己的生活。但我从中读到,每个人告诉她的是事实,但有隐情,是基于保全自己而不选择告诉的。所以人性吧,终归有利己和明哲保身的成份。所以她从不同的人了解到事实的多面,就好像多棱镜一样,没有人骗她,但她花了好久才摸清真正的事实。所以书里也提到:“我们总在不断地修改事实、改写历史好让事情变得更容易,让它们符合我们偏爱的版本。我们是不由自主这么做、不假思索地虚构回忆。”我觉得真的如此,形成了一个版本然后固化下来来安慰自己,真相本身或许并非如此,所以不要相信任何人!甚至不要自己!wow!
      
              主人公因为意外失忆,只能保留一天的记忆,第二天早上醒来又不知道自己是谁,这样过了二十多年。所以她每天醒来都以为自己是在二十年前,很惊讶自己的身体和面部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我想:第一,要是我会崩溃的。所以时间一天天推移不感觉变老的痕迹,如果二十年一下夺走岁月质变得很厉害,对人冲击应该很大吧。第二,要我是她,我就天天醒来不记得事情得了,何必花那么多周折探究事实,哈哈。事后也证明真相只会徒增她的伤悲呢!
      
              看的时候我真的很想马上找出真实原因,但又因为作者把这个女的心理描写写的事无巨细特别冗长,所以只能耐着性子看下去。所以……相对来讲情节没有特别淋漓畅快,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说看此类小说就像探索黑暗的小径,在作者举着火把引导下探路。
      
              现在我们来分析这部小说里的情爱。
              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它细微关注了道德伦理和情感纠葛,这是改编电影的最佳素材,让惊悚小说故事也变得很丰满。女的失忆就是被姘妇所骗所害,女性挚友照顾她却和她的丈夫又纠缠不清……其实是很真实的,人自发会产生的反应。我心底有个多年困扰的问题越来越清楚:“会不会在很爱一个人的前提下,又很恨这个人?”我对这个人没感觉,所以我真的不想和他在一起,勉强也勉强不来。但有时狂热的爱只是暂时的诱惑与蒙蔽,要怎么甄别?我想,即使生了恨,想必之前也是爱过的。“当我们之间只剩下爱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出一个办法真正在一起。”
      
              当然也有社会因素啊、时局影响啊等等。阿富汗战争之类的。
      
              小说的限定是一个失忆的女人,所以故事就在这特定条件下展开,像一个水晶球里发生的故事一样。
              我挺想变成女主人公的,这样无忧无虑没有负担的活着。但恐怕真是这样,过往都是空白,人生又将会惨的可怕。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15-8-4 17:56:10 | 只看该作者
             这算是我读的第一本悬疑小说,中间的部分写的还是比较引人入胜的,虽然每看一章就要花一小会时间看一些重复的话,讲述女主的失忆过程,使得整个故事略显拖沓,但也算是增加一点真实性吧。
            刚开始看简介的时候,以为会有多出人意料,多惊悚的结局,于是把能想到的可能性都预先猜了一遍,看到她怀疑丈夫是假的,我猜想医生是她真实的丈夫,看到她还有个儿子,猜想医生是她儿子。结果。。。医生就是个不相干的人!   结局稍显不靠谱,医生明明就是个看似很重要的角色嘛!
            看书纯属为了娱乐,寻找精神刺激,单论这个目的还是达到了。以后还要再找几本悬疑小说来读读。
            有一点很佩服的是作者沃森是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系毕业的,能写出一本畅销悬疑小说实属不易。属于多栖发展的人才~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15-4-22 05:42:50 | 只看该作者
      《别相信任何人》---S.J沃森(S.J Watson)
        我竟然为了这样一本书谢了一个“读后感”,好吧……纯粹是为了给自己有个交代。如果你也买了这本书,你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退货,这样可以减少损失,二是就不要看了,连梁飞时间都不足以形容它的无聊程度。一本看了之后无感悟,无体会,无记忆的三无产品。就这样吧,实在不值得废话。。。
        
        
        ---Keira Gao
      2013.7.19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5-4-20 11:06:55 | 只看该作者
    跟着主人公的心境走,一路下来还是有几分恐惧存在的。特别是对一个已婚女...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5-3-28 04:23:52 | 只看该作者
      看完真如吴佩慈所说:吓死了!结局太出人意料,整个过程绷紧了神经。猜测着接下来发生的事。当早晨起床发现自己"变"了个人,以为身边的这个人自然是自己的丈夫,一点一滴地寻找所熟悉的一切,恍然大悟,原来天天睡在枕边的人竟然是给自己的"造梦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5-3-23 23:07:55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工作的节奏似乎慢了下来,抽空看了S.J 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起初,看前几章节我以为是一本医学著作,讲述关于失忆症的病,结果越看越毛骨悚然,俨然是一本恐怖小说,但最终的结局是我喜欢的TVB式的大团圆结局,即使过程惨痛了点,虽然女主人公的将近半辈子都塌陷了,上天总是公平的,我们也应该这么相信着。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书的扉页这样写。
      
      女主人公每一天醒来都是新的,完全不记得过往的一丝一毫,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是否结婚,不记得自己是否有孩子,不记得生活中的一切。一切!个人不觉得这个小说能值得三位影后争演女一号,但也给我们的生活几种赤裸裸的警醒!
      
      不要给自己犯错误的机会。你不知道哪次无心的,抑或是有心的却不会被人发现的错误是无伤大雅的,他能够带给你的伤害,不会是一星半点。也许是致命的,又也许是让你一辈子悔恨,更有可能像书里的克丽丝这样被错误的结果痛苦的折磨着。
      
      最讨厌说什么离开你是为了让你更幸福的男人。书中真正的本,说破大天了就是在克丽丝最需要他的时候他离开了,还矫情什么是为了日后三个人更幸福的生活的屁话,别怪我说话粗鲁我看到这段我就是气不打一处来。网上经常有人发些状态:什么放开你是为了让你更幸福,放开你是为了不让你为难,离开你是让你去找寻更幸福之类之类的,我就点评两个字:扯淡!
      
      别欺骗任何人。对于书名我是不认同的,别相信任何人过于偏颇了,那些真心爱你的人,说的每一句话即使是抱怨亦或是批评都应当是为你好的吧,
      
      别做偏执狂。有幸听到某女的经历,偏执的爱着一个人,全世界都告诉她,他已经不能在她的生活中有一丝一毫的地位了,她依然徒劳的坚持着。你、你们、我、我们,都偏执过,谁也别笑话谁,程度不同,仅此而已。
      
      最后,珍惜当下生活中生活所给予的一切。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15-3-22 10:38:06 | 只看该作者
      在妻子出事之后将其送进了精神病院,虽然这是不得已之举。
      不过到后来直接把妻子丢到了那里不再理会,并单方面的和她结束婚姻关系。还写了一封信厚颜无耻的说等她好了可以再和他复合。
      世界上最无耻的男人也不过如此了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5-3-20 17:08:13 | 只看该作者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怎么也记不起来最近在找的东西是放在哪了,怎么也想不起来昨天的我做了哪些事又跟哪些人有过对话。想要坚持看完这本书,是因为自己也有写东西的习惯,而写东西是为了怕遗忘。。。
      
             等我最后花了三个小时,从180页开始一口气直到读完的时候,我在想,也许我们都会拼命寻找自己的记忆,但最后等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我们会不会后悔去找过去了?也许就这样,天真地拥有伪装后的记忆,毫无保留地信任身边这个人,简单地享受着他每天带给自己的陪伴。。。暂且忘记迈克是个偏执狂,但作为女性这般感性的动物,即使是记忆只保留24小时,加上每天的日记,是绝对可以相信这段感情的。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是纠结的,和克丽丝一样,今天写着这个男人多爱我,我要告诉他全部,要告诉他我也同样爱他,明天可能就觉得他告诉我的记忆有漏洞,这个男人不足以信任。。。我是理解克丽丝的,那种每天醒来都失去记忆的感觉,那种在矛盾和自己编织的恐惧中挣扎的感觉,那种即使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无法信任的极度不安全的感觉,她有多难,就算当初是因为背叛 ,自己伤了自己,但这二十多年来的折磨,也足够了她的救赎。
              看到一半的时候几乎就可以猜到结局,和大家看完的感觉一样,结局落了俗套,那感觉像是从读书转到了看港台剧。。。
      
             我不是在写书评,只是有了自己杂乱的情绪。我的记性像极了克丽丝的24小时记忆,因为这可怕的记性,才会有那么一些患得患失的紧张。你极力想要记住很多,想要抓住很多可能马上就要丢掉的幸福,如果你没有把这些变成文字,那回忆就算再美好,也只是漂亮的蝴蝶,终会飞向远处。记忆这东西,或许像杯子,这杯子形状如何,里面装的是水还是咖啡,味道怎样,只有杯子的主人自己清楚。而爱情,不是也一样?你是要等一个未来还是个未知数的你爱的人,还是就守着此刻身边摸得着的幸福;你是要一个自以为明白的人生,还是要一个给你安稳和幸福的他。。。呵呵,突然扯远了,但这确实是看完以后的感觉,也许我在替克丽丝想,不去想身边的这个人是不是自己真正的丈夫,他是爱我的,在我被全世界的人抛弃的时候,他守护在我身边,受够了每天我问同样的问题,受够了每天我早晨起来忘记了他是谁,却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最伟大的爱,不就是这样么?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你了,我依然在你身边。。。
      
               最后的最后,对于女人们来说,她们要的是什么,这些都在她们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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