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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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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私奔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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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功权虽然回家了,消停了,但私奔两个字在万千骚动的心里播下了不安分的种子,无数人或在线上明言或在线下默默念叨:求私奔。而后,不知又要演绎出多少妖孽人生。
  
  这俩字太劲爆,以致不少人没意识到王功权犯了一个语言常识错误。他说:“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照字典的解释,“私奔”得是女的和别人跑了。
  
  所以,像王迪诗这样的女作家为情跑掉,才能叫私奔。
  
  这个女人在世界各地和景致眉目传情,用她的话说,她为之私奔的,是“世界的百般模样与风情”。
  
  “香港最神秘专栏女作家”的名头确实唬人,搜了半天,都没找到她的照片,其实对王迪诗就是好奇,一个在意大利偶尔邂逅一个男子,而后与之相恋七天的女人会是什么气质;就是好奇,一个在摩洛哥和一大群刚认识的朋友去探秘黑咕隆咚的古老大屋的姑娘,该有什么范儿;就是好奇,一个在伦敦的树上乱爬,而后居然还能在树杈里结识一个朋友的作家,是不是长得古灵精怪。
  
  两个人跑掉,焦点永远在那两个人之间,尽自移动来移动去,却怎么都不会属于你;一个人暴走,焦点就会转移到她和她旅行的那些地方、那些人与事之间,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她,替掉她,和整个世界谈恋爱,谈到不想上班,不想念书,想马上买张机票,干脆自己真的去放纵旅行一把好了。
  
  干点实质的,那才叫私奔,王迪诗的五十篇旅行故事,比王功权那折腾了个把月的肥皂剧有料,而你的放纵,没准会更有料。
  
  私奔,还是一个人好。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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