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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个梦想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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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4-16 10:52:0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种族问题的解决有一个很好的出发点,由于其浓厚的宗教氛围以及坚定的宗教信仰,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一些人提出来解放黑奴,给予黑奴以人权。
    在发展中,南方的几个保守州本来也有可能在历史大趋势下解放黑奴,但是由于经济原因造成南方州对黑奴态度的极端化
    美国最高法院在“斯高特案”作出黑人不是美国公民的判决,不是基于大法官们的偏见,而是在当时出于维护主流文化的考虑。在一个连白人妇女还远没有选举权和担任陪审员这样政治权利的条件下,赋予黑人与百人等同的政治权利无疑是大大超出了当时的认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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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4-16 10:52:09 | 只看该作者
  朴实平易,文风亲民。似乎就像在教堂对着小镇上的父老乡亲做一个sermon一样,阅读下来有快感而无障碍,这也是林达夫妇一贯的文风。
  
  写这个东西不是为了赞扬这本书,林达美国四部曲第一部是无法逾越的,尽管【我也有一个梦想】保持了一贯的水准。我想表达的是对林达夫妇的个人经历和生活态度的无比钦羡,每当诸位在早高峰晚高峰在公车和地铁上精疲力竭汗流浃背昏昏欲睡的时候,可曾想过有这样一种生活选项:半年写作,半年劳作,街头卖画,行走世界,相濡以沫。生活如一杯温水,没有浮躁的泡沫,就这样干干净净清清楚楚的活出一番别样的滋味。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在这里衷心地祝福林达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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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4-16 10:52:10 | 只看该作者
    很少这样自发的写书评,但看着这本书,无论是“阿姆斯达”事件还是用灵魂抵御暴力这一系列的诉求,都给我了强烈的震撼。
   过去历史课本里提及这一段,总是在告诉我们白人的虚伪、贪婪、自私,他们对自己宣扬“自由、平等”,对外却大行殖民主义,贩卖黑奴,屠杀印第安人,如何如何,即便是南北战争,也是因为北方商品经济发达,需要将黑人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消费者、购买者,一切为人性和道德而发起的运动,都被扣上了“资本主义”的帽子,都被定义为“经济的附属品”。
    读罢此书,却给我很不一样的感觉。“在北方,一群移民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建立了哈佛大学,并且把哈佛大学所建立的地方叫做剑桥。当然,那时候的哈佛只可能是陋室几间,可是,他们却觉得,只有在哈佛大学这样的精神支柱下才能活下去。真是难以相信,当他们满怀希望的挂上哈佛大学牌子的时候,距离‘五月花’号抵达这里只有16年。距离美国的成立,却还有100多年。”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更习惯于在世俗诱惑之前,做出理性的思考。奴隶制自兴起到废除,中间一直有无数这样有良知,理性的人在为之奋斗。
    而无数的黑人,在一种茫然无知的状态之中,就被绑架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们之间语言不通,难以形成群体性的力量;而偶然进去这个陌生文化系统又让他们蒙昧不知;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许多人的原来文化中,奴隶状态也是生活的一部分,非洲的部落战争也经常使得战俘成为奴隶。种种原因使得黑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逃亡和反抗都只是个别现象,而逆来顺受却被迫成为主流”。当你有能力、条件能够随心所欲的将其他的生命控制在自己之下,你却不为所动,还要给他自由,为他争取自由,这种精神实在是太可贵了,在我看来,它是超越了一切人性,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精神!
     不得不承认,很多黑人奴隶的权益,是白人为他们争取而来。
     “因此,这里走过的最初一段路程,并不是你我原来所想象的,奴隶制从兴起到终结的历史,就完全是白人奴隶主和黑人奴隶之间压迫和反抗的历史。基于我前面提到过的原因,当时黑人还不可能成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实际上,从一开始,这就是人类良知和愚恶在自己内心的角逐。你已经看到,在这一段历史中,这场角逐主要发生在北美殖民地的白人部落。这时,我们发现,原来人类的思想和人性反省是进步的一个重要力量。”
      这场贪欲和人性的较量在美国最终胜利了,而后“阿姆斯达号”故事更是震颤人心,之间律师、媒体、普通民众是如何自发,为这30几个和自己毫无关联、从一片土地上来的黑人兄弟争取自由与公正。大量的人参与了这场没有报酬、没有私人利益的营救活动,在长达三年的持久战中,所有的费用都是来自于美国人的私人筹款。参加营救的基本上都是白人,这些白人“基于对于人类不平等所造成的苦难,持有一种宗教性的深切同情和慈悲情怀”,才有了这样无私持久的抗争,仍有很多有良知的人,在为了别人,为了最普通的大众的利益在奔走,回想到今天中国的现实,实在是有寒意上身。
      仔细回想,在我的脑海里找不到一个案例,是律师们自愿组团为弱势的群体进行辩护,每每在读美国的司法大案的时候,我总是被他们的律师所表现出的睿智,他们对于传递正义的法律的热情所感染,也被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对于一个朴素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追求所感动。
      书中作者曾提到在一个纪录片中,一个黑人说当他看到“人人生而自由、天赋人权”这些字时所产生的震撼。“生而平等,人人自由”这些词,从小也出现在我们的课本之中,可为什么我们不会为此震撼?在美国最开始起草《独立宣言》时,它的制定者们便对这些权利深信不疑,并用他们的一生去表明了他们对于“自由、民主、平等”的尊重,用他们毕生去追求,用他们的热情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而在中国,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我们的官员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我们展示了法制如何被践踏、人权如何被践踏,自由是何等荒谬,而平等又是如何的遥不可及。上行下效,有这样的官僚体制高高在上,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去相信“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律在中国一点也不神圣,甚至无法带来应有的正义,甚至只是统治阶级统治国家奴役百姓的工具,但我仍然选择了法律这条路,我的内心是有多希望一天司法能够独立,每一个司法系统的人都充满良知和正义感,我们走进司法,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而且为了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制,希望我们尊重程序、信仰宪法条文里传达出的精神,真真正正的将“自由、民主、平等”每一个字都落到实处。
    而书的后半部分,讲述了马丁路德金等黑人自发的形成的非暴力运动去争取自己权益,读来也是唏嘘不已,当一个国家,从内心深处信仰了“自由、民主、平等”之时,这个国家离真正的理想之国也就不远了。而黑人在百年的忍耐中所积聚的一个巨大韧性,在歧视、压迫中,仍然坚持非暴力运动,仍能“将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每读到这段话,我也对黑人所表现出来的韧性所折服。今天的中国,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炸开,越是如此,我越是对那些用人性战胜贪欲的人,为平等、自由而奉献的人感到一种崇高的敬意。林达的书既让我向往美国,又让我深深沉入对于中国该如何的思考中,但我仍然不得解,仍然不知该如何,在人性和贪欲的较量中,不得不承认中国全线落败,贪欲战胜一切,个人利益也战胜了一切,深感痛惜,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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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4-16 10:52:11 | 只看该作者
    很少这样自发的写书评,但看着这本书,无论是“阿姆斯达”事件还是用灵魂抵御暴力这一系列的诉求,都给我了强烈的震撼。
   过去历史课本里提及这一段,总是在告诉我们白人的虚伪、贪婪、自私,他们对自己宣扬“自由、平等”,对外却大行殖民主义,贩卖黑奴,屠杀印第安人,如何如何,即便是南北战争,也是因为北方商品经济发达,需要将黑人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消费者、购买者,一切为人性和道德而发起的运动,都被扣上了“资本主义”的帽子,都被定义为“经济的附属品”。
    读罢此书,却给我很不一样的感觉。“在北方,一群移民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建立了哈佛大学,并且把哈佛大学所建立的地方叫做剑桥。当然,那时候的哈佛只可能是陋室几间,可是,他们却觉得,只有在哈佛大学这样的精神支柱下才能活下去。真是难以相信,当他们满怀希望的挂上哈佛大学牌子的时候,距离‘五月花’号抵达这里只有16年。距离美国的成立,却还有100多年。”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更习惯于在世俗诱惑之前,做出理性的思考。奴隶制自兴起到废除,中间一直有无数这样有良知,理性的人在为之奋斗。
    而无数的黑人,在一种茫然无知的状态之中,就被绑架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们之间语言不通,难以形成群体性的力量;而偶然进去这个陌生文化系统又让他们蒙昧不知;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许多人的原来文化中,奴隶状态也是生活的一部分,非洲的部落战争也经常使得战俘成为奴隶。种种原因使得黑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逃亡和反抗都只是个别现象,而逆来顺受却被迫成为主流”。当你有能力、条件能够随心所欲的将其他的生命控制在自己之下,你却不为所动,还要给他自由,为他争取自由,这种精神实在是太可贵了,在我看来,它是超越了一切人性,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精神!
     不得不承认,很多黑人奴隶的权益,是白人为他们争取而来。
     “因此,这里走过的最初一段路程,并不是你我原来所想象的,奴隶制从兴起到终结的历史,就完全是白人奴隶主和黑人奴隶之间压迫和反抗的历史。基于我前面提到过的原因,当时黑人还不可能成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实际上,从一开始,这就是人类良知和愚恶在自己内心的角逐。你已经看到,在这一段历史中,这场角逐主要发生在北美殖民地的白人部落。这时,我们发现,原来人类的思想和人性反省是进步的一个重要力量。”
      这场贪欲和人性的较量在美国最终胜利了,而后“阿姆斯达号”故事更是震颤人心,之间律师、媒体、普通民众是如何自发,为这30几个和自己毫无关联、从一片土地上来的黑人兄弟争取自由与公正。大量的人参与了这场没有报酬、没有私人利益的营救活动,在长达三年的持久战中,所有的费用都是来自于美国人的私人筹款。参加营救的基本上都是白人,这些白人“基于对于人类不平等所造成的苦难,持有一种宗教性的深切同情和慈悲情怀”,才有了这样无私持久的抗争,仍有很多有良知的人,在为了别人,为了最普通的大众的利益在奔走,回想到今天中国的现实,实在是有寒意上身。
      仔细回想,在我的脑海里找不到一个案例,是律师们自愿组团为弱势的群体进行辩护,每每在读美国的司法大案的时候,我总是被他们的律师所表现出的睿智,他们对于传递正义的法律的热情所感染,也被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对于一个朴素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追求所感动。
      书中作者曾提到在一个纪录片中,一个黑人说当他看到“人人生而自由、天赋人权”这些字时所产生的震撼。“生而平等,人人自由”这些词,从小也出现在我们的课本之中,可为什么我们不会为此震撼?在美国最开始起草《独立宣言》时,它的制定者们便对这些权利深信不疑,并用他们的一生去表明了他们对于“自由、民主、平等”的尊重,用他们毕生去追求,用他们的热情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而在中国,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我们的官员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我们展示了法制如何被践踏、人权如何被践踏,自由是何等荒谬,而平等又是如何的遥不可及。上行下效,有这样的官僚体制高高在上,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去相信“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律在中国一点也不神圣,甚至无法带来应有的正义,甚至只是统治阶级统治国家奴役百姓的工具,但我仍然选择了法律这条路,我的内心是有多希望一天司法能够独立,每一个司法系统的人都充满良知和正义感,我们走进司法,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而且为了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制,希望我们尊重程序、信仰宪法条文里传达出的精神,真真正正的将“自由、民主、平等”每一个字都落到实处。
    而书的后半部分,讲述了马丁路德金等黑人自发的形成的非暴力运动去争取自己权益,读来也是唏嘘不已,当一个国家,从内心深处信仰了“自由、民主、平等”之时,这个国家离真正的理想之国也就不远了。而黑人在百年的忍耐中所积聚的一个巨大韧性,在歧视、压迫中,仍然坚持非暴力运动,仍能“将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每读到这段话,我也对黑人所表现出来的韧性所折服。今天的中国,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炸开,越是如此,我越是对那些用人性战胜贪欲的人,为平等、自由而奉献的人感到一种崇高的敬意。林达的书既让我向往美国,又让我深深沉入对于中国该如何的思考中,但我仍然不得解,仍然不知该如何,在人性和贪欲的较量中,不得不承认中国全线落败,贪欲战胜一切,个人利益也战胜了一切,深感痛惜,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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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4-16 10:52:12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这册的书名取的非常有感觉,一看就知道说的是黑白种族问题。全书开始也是以洛杉矶暴乱为引子,居然看着看着巧妙地引出了美国奴隶制的历史,南北战争,内战后的种族问题,种族融合等一系列故事。很精彩,比看电影过瘾。不能不说,从林达这套书里,我仿佛真的去了一遍美国。也许我去一次美国,也达不到这种认识。美国的历史,确实人性地耐人寻味。
  
  部分摘抄:
  “尼格罗”居然不是源于英语而是源于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
  “五月花”号;
  第一次北方正式开战,出发前去攻打利奇蒙,大量平民带着野餐用具跟在后面,气氛颇为轻松;
  整个非洲,唯一的一个没有受过殖民统治的国家,也是最早的一个共和制国家----利比里亚;
  美国的版图,在南北战争之前已经基本完成。也就是说,它在南北战争之前,面积已经基本和今天差不多了,可是在制宪会议时的美国,其版图只有南北战争时的五分之一左右;
  《汤姆叔叔的小屋》;
  华盛顿打下了一场美国革命,而杰弗逊则是思考了一场美国革命;
  南方只是想摆脱在废奴问题上的被动地位,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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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4-16 10:52:14 | 只看该作者
  林达总是用平易近人的语言去四两拨千斤。
  读者除了佩服,还有感动。
  
  这本分册主要谈黑人解放的过程,很多描述不仅充满沉甸甸的重量,而且具有超越国界的高度。如下。
  
  @奴隶制的原罪
  三百多年前,北美移民所考虑的,远不是今天的人们所想象的“发展”、“发财”这样的奢侈品。如果其中有人曾经在英国上船之前有过这样的念头,一下船也就被冷酷的现实风吹了。他们绝望地不知如何才能在一片荒野里活下去。就在这个时候,运来了一船黑人劳力,说是连现钱都可以不要,以物易物,用当地的木材换就行。可以想象,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没有太大犹豫就跨过了第一道横在面前的道德门槛。
  
  @早期移民美国的清教徒与反抗奴隶制体现的“北美精神”
  北方,正是大量的政治移民的集聚地,他们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更高一些,他们流亡的原因往往是“宗教迫害”为主的政治原因,所以,他们更习惯于在世俗诱惑的面前,做出理性的思考。他们甚至在尚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建立了哈佛大学,并且把哈佛大学所建立的地方叫做“剑桥”。当然,那个时候的哈佛只可能是陋舍几间,可是,他们却觉得,只有在哈佛大学这样的精神支柱的支持下,他们才能够活得下去。真是难以相信,当他们满怀希望地挂上哈佛大学牌子的时候,距离“五月花”号抵达这里只有仅仅16年。距离美国的成立,却还有一百多年。所以,一直有所谓“现有哈佛,后有美国”的说法。
  
  在了解了类似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这样的相关历史之后,才发现这些文件所表达的一波三折,实际上很典型地反映了北方一个有逻辑的历史进程。他们都有过一个最初的人性思考和结论,也都有过一个抵御不了包括“王朝利益”在内的欲望浪潮冲击的阶段。但是,最终对人道的坚持终于战胜了人类贪欲的一面,人类在对自身的反省中,走出坚实的一步。
  
  从一开始,这就是人类良知和愚恶在自己内心的角逐。
  
  一块土地,一群人,乃至整个人类,它的真正希望所在就是它的自省能力和良知醒悟,而这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
  
  在北方,奴隶问题的解决确实是一个自省和清理的过程。在那里,这场思想上的清理在美国独立战争过程中就已经基本上完成了。
  
  美国革命是“真革命”还是“假革命”,就看怎么处理殖民时期留下来的奴隶问题了。平等自由的口号是糊弄英国人的表面文章,或是为了赶走英国人而制定的一个策略,还是一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的真正理想,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成了一块试金石。
  
  
  @真诚的法律与虚假的法律
  一种法律来源,是这个国家、地区或者群体,对于一个命题的思考和反省的结果。他们因此制定一个规则,愿意共同遵守。对违规者按法规进行认真惩处。这样的法律逻辑性极强,执行的过程也比较清楚。诚然,这样的法律仍然会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因为人类在某一个阶段的认识,总是局限的。但是,它是认识一步走一步,也许前进的脚步缓慢,但却是扎实的。这种法律,我常常用大白话叫它是“真诚的法律”。
  另一种法律来源,是对外部压力妥协的结果。一些地区,它自身并没有产生与这条法律相适应的认识基础,但是出于种种压力,不得不诞生这样一个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系统从一开始就有着“违法”的强烈冲动。这样的法律,它的目标可以定得非常高,看上去可以比那些“真诚的法律”更加“漂亮”。可是一触及现实就会完全面目全非。我把它叫做“虚假的法律”。
  
  @内战时期的美国
  美国当时松散的状态,实际上反映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状态。那就是,如果它的各个部分的联系显得松散,那么它能够作为整体长期继续存在下去,维系它的东西有可能反而是相当有力量的。
  
  @刑事诉讼中对于辩方检方的证据要求
  在辛普森案件和洛杉矶骚动案件中,都走了刑事诉讼的流程。
  在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政府陷害平民,依据美国的宪法修正案,必须充分保障被告的公民权利。要求陪审团对待检方证据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这些证据必须是确凿的,完全超越合理的怀疑的。而辩方却不用提出铁证去证明被告肯定无罪,他们只需提供充分疑点,证明检方的证据是有疑问的。在形式诉讼中,对于简便双方的证据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这样的法律要求之下,只要是证据具有争议性,陪审团就已经有理由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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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4-16 10:52:15 | 只看该作者
  《近距离看美国》分为四部——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我也有一个梦想,如彗星划过夜空。暑假已经看完电子书的第一部,回到学校后开始第二部,(我有一个习惯,再看比较正经的书的时候喜欢看纸质版,如果是小说,则喜欢看电子版,txt放到手机随身携带想看就看多方便,关于正经一理解,嘿嘿,大家都懂的……)所以,回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到图书馆借了纸质版来看。
  
  作者林达,70年代或80年代移居美国的一对华人夫妻,他们一起发表的文章署名的为林达,《近距》是一部真实且客观记录并讲述了美国的历史,宗教,司法,政治体制,人情风貌等等,这不作品的可贵之处在于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觉眼光和写作手法来讲述和分析美国。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教科书中的历史乏味无比,然而在这本书,至少在作者叙述的关于美国历史这一部分,我认为相当精彩。作者利用叙述故事的手法,通过讲一个个的案例,再恰当的地方设置悬念,从而引导读者有了继续阅读的兴趣,遇到由于文化差异而使读者不能理解的问题时,作者又能结合美国现时状况适当地将历史真实的还原回来,同时穿插有作者对案情的分析和理解,由于作者擅长通过对多角度的进行案例分析并结合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经历,因此很多分析都显得让人信服。作者并不侧重于对一个国家的褒贬,而使作为一个新外来者,要融入这个多元化大家庭成为其中一员,因此其中很多叙述比较富有生活情趣,不会显得乏味。另外,第一部分中,作者关于美国司法,国会与政府三者职能及其关系以及牵扯到美国建国历史的叙述大部分是通过向读者讲述和一步步引导读者分析案例的手法来展开,很大程度上因其有种类似于侦探小说的谜团令读者想解惑,因此更加加深了阅读作品兴趣,于是不知不觉中,读者对美国的了解就会丰富深刻多了。
  
  以上书评感觉上有点严肃啊……汗,这不是我的本意……
  
  南宁喜洋洋精致婚纱摄影http://www.21only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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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4-16 10:52:20 | 只看该作者
  本书详尽地介绍了美国奴隶制的由来、废除以及逐渐消灭种族歧视的历史过程。一个原本在国人眼里单纯而简单的问题一经分析和解剖,我们才发现其中的复杂性和深刻性。同时这也与人类醒悟、历史前进、制度完善的渐进过程密不可分。
  
  说国人会觉得这个问题简单是因为在整个历史过程中,汉民族一直是正统和权威的代名词。在“天朝大国”的眼中,其他民族才是蛮夷。真正有过被歧视的经历也是近代。最被国人愤愤地当属那句在租界出现的“中国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但不论如何,中国人如果不是生活在国外的话,鲜有因为种族(黄种人)而遭受歧视的,至于那句侮辱性的标语也只算得上是一种民族性的侮辱(中国当时是弱国)。至于对黑人,尤其美国黑人的种族问题,恐怕大多数国人对其充其量就是个形而上的体会和理解。
  
  可以这样说,从美国建国以来就是存在种族问题的。新大陆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没有这些非洲黑人的辛勤劳作,美国也不会在短时间内从满目荒凉的新大陆蜕变成强大的工业国家。但是,如果不是美国人民(欧洲移民)对自然法的敬畏,没有人道主义、信仰、宗教的力量,他们就不会在建国的根基和理念上达成一致——人人生而平等。整个种族问题的历史脉络都在围绕着这个理念进行,人类一直在努力实现这个遥远的梦想。
  
  从建国初的宪法规定”一个非自由人等于五分之三个自由人“;到进一步制定宪法修正案;到南北战争的爆发;到实施”平权法案“、到1955年颁布法令,实行种族合校;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我们除了认识到种族问题的复杂性和残酷性之外,还能看出20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的司法制度和美国南北方人民民意的改善程度是多么惊人。
  
  历史不能重演。但我们还是要学习历史,是因为它具有类比的功能。以当时的民意、风情、制度和历史的局限性,有些问题是不能解决的。但是好在美国人民还有信仰和宗教,还有对自然法的敬畏之情,当一切都交给时间时,有些思想意识、有些传统习惯就会被自然法征服。毕竟民意总会向着更昌明、文明、开化的方向前进。美国联邦政府在不断地妥协中获得的成绩不应该被现在依然突出的种族问题所埋没。
  
  文章的最后并没有给大家松一口气的感觉。即使现在的黑人已经获得自由、获得公民权利甚至在许多时候还受到特殊照顾,但今天的种族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还有更多复杂的趋势。种族的大融合会带来弱势种族特性的退化和消亡,形形色色的少数裔族在美国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一系列的问题亟待美国政府的解决。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并没有完全实现,仍然任重而道远。
  
  这是全人类的事业。人类在社会结构中生存,在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中接受教化、进行思考、建立价值观。但作为人类最本质的自然性是不会消亡的,对有一个高于人类的欲念的上帝的敬畏之情是不会改变的。现在无法改变的观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发生变化。只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有时必要的妥协也是一种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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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4-16 10:52:21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近距离看美国,主要围绕美国黑人的种族斗争史,前面几篇叙述了“阿姆斯达”事件,一艘载满黑人奴隶的西班牙船发生暴动,黑人杀死了刚刚购买他们的西班牙人,希望回到故乡非洲, 但却在错误的方向上抵达了美国。 美国政府希望尽快将他们和船只返还西班牙,躲开麻烦, 但是激进的、呼吁人类平等的美国白人却把此事引入到美国司法,最终通过他们的努力为这些黑人奴隶争取到了自由。
  
     中间部分是美国的南北战争, 作者认为南北分歧虽然由对奴隶制的立场不同而起,但林肯上台后,南方诸州决意脱离美国而独立, 而林肯对国家统一的爱国理念才是战争爆发的主要原因。当林肯认识到战争带来的巨大灾难,在葛底斯堡的"解放奴隶"宣言在历史的深度上改变了战争的性质,也更为坚信人人生而平等立国理念的美国人接受。
  
       南北战争之后奴隶制虽然废除了,但是黑人为争取自己平等权益的道路却很长,有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运动,也有肯尼迪的民权法案,更有很多志愿者牺牲的生命。
  
       作者这本书主要想表达的其实依然是在法治国家里,民众、尤其是弱势人群怎样运用法律,经过长期抗争,取得自身权益,并由此推动全社会认识的深化,使整个国家在消除不公正的历史进程中取得稳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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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4-16 10:52:22 | 只看该作者
  真正到了美国后再来读“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就会发现,书中其实是有一些细节上的偏差的。这可能是作者仅仅是基于个人的经历以及理解来写的这些书。当然亦不能排除十余年来美国社会变化的因素。
  总之,这套书就如同作者所言“只是作为美国少数民族的一员,所感受到的一些体验。”
  当做消遣的书随意读读尚可,不必追究细节,亦不必全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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