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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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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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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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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九章

    苔丝担负的工作就是当一大群鸡的监护人、食物供应商、护上、外科医生和朋友,这群鸡的大本营是矗立在一个场院中的一所旧茅屋,那个场院从前是一个花园,但是现在却被踩成了一块满是沙土的方形场地。茅屋上爬满了长春藤,屋顶上的烟囱也布满了这种寄生植物的枝蔓,因此变得粗大了,它的外形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废弃了的塔楼。下面的房间全都作了鸡舍,这一群鸡带着主人的神气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仿佛这些房子都是它们自己建造的,而不是由那些埋葬在教堂墓地中现在已化为尘土的地产保有人建造的。当这份产业根据法律一落到斯托克·德贝维尔夫人手里,她就满不在乎地把这所房子变成了鸡舍,这在往日房主的子孙们看来,简直就是对他们家的侮辱,因为在德贝维尔家来到这儿住下以前,他们对这所房子都怀有深厚的感情,花费了他们祖先大量的金钱,房子也一直是他们好几代人的财产。他们说:“在我们祖父的时候,有身分的人住这所房子也是够好的。”
      在这所房子的房间里,曾经有几十个还在吃奶的婴儿大声哭叫过,而现在里面却回响着小鸡啄食的噗噗声。在从前摆放椅子的地方,现在却摆放着鸡笼,从前椅子上坐着安详的农夫,而现在鸡笼里却养着心神不宁的母鸡。在壁炉烟囱的墙角和曾经火光熊熊的壁炉旁边,现在堆满了倒扣过来的蜂窝,变成了母鸡下蛋的鸡窝;门外的一块块园畦,从前每一块都叫房主拿着铁鍬拾掇得整整齐齐,现在都让公鸡用最野蛮的方式刨得乱七八糟。
      修建这所房子的花园四周有一道围墙,只有通过一道门才能进入园内。
      第二天早上,苔丝整整忙了一个小时来收拾鸡舍,她本来就是以贩卖家禽为业的人家的女儿,所以就凭着自己的巧思对鸡场作了改动,重新布置了一番。就在这个时候,墙上的门被打开了,一个戴着白帽子系着白围裙的女仆走了进来。她是从庄园里来的。
      “德贝维尔夫人又要鸡啦,”她说:不过她看见苔丝没有完全明白,就解释说,“夫人是一个老太太,眼睛瞎了。”
      “眼睛瞎啦!”苔丝说。
      听了女仆的话,苔丝疑虑丛生,但还没有等到她回过味来,就按照女仆的指点抱起两种最漂亮的汉堡鸡,跟在也同样抱着两只鸡的女仆后面,向附近的庄园走去;庄园虽然装饰华丽、雄伟壮观,但是种种迹象显示,住在庄园里的人喜爱不会说话的动物——庄园前面的空中鸡毛飘飞,草地上也摆满了鸡宠。
      在楼下一间起居室里,庄园的主人和主妇背对着亮光舒适地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她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戴一顶大便帽,年龄不过六十岁,甚至不到六十岁。她的视力已经逐渐衰退了,她对这一双眼睛也曾经作过巨大努力,后来才不大情愿地放弃了,这同那些失明多年或者生来就是瞎子的人明显不同,因此她的脸经常显得很生动。苔丝带着她的鸡走到老夫人的面前——她一只手上抱着一只鸡。
      “啊,你就是那个来帮我照看鸡的姑娘吧?”德贝维尔夫人听见有一种新的脚步声,嘴里说。“我希望你能好好地照顾它们。我的管家告诉我说,你为我照看鸡是最合适的人。好啦,我的鸡在哪儿?哦,这是斯特拉特①!不过它今天不太活泼,是不是?我想因为是一个陌生人带它来,把它吓着啦。凤凰也一样——对。它们都有点害怕——你们是不是有点儿害怕,我的宝贝?不过它们很快就会熟悉你的。”
      
      ①斯特拉特(Strut),意为趾高气扬、神气活现。

      老夫人一边说话,一边打着手势,苔丝就和另外那个女仆按照手势把鸡一个个放在老夫人的膝上。老夫人用手从头到尾地摸它们,检查它们的嘴、鸡冠、翅膀、爪子和公鸡的颈毛。她通过触摸能够立即认出这些鸡来,知道它们是不是有一根羽毛折断了,弄脏了。她用手摸摸它们的嗉子,就能知道它们是不是喂过食了,是吃得太多还是太少;她的脸表演的是一出生动的哑剧,内心流露的种种批评都从脸上显现出来。
      两个姑娘把带来的鸡一只只送回院子,不断重复着带来送去的程序,一只又一只地把老夫人所宠爱的公鸡和母鸡送到她的面前——如汉堡鸡、短脚鸡、交趾鸡、印度大种鸡、多津鸡,还有其它一些当时流行的各种各样的鸡——当每只鸡放到老夫人的膝上时,她都能认出来,而且几乎没有认错的。
      这使苔丝想起了一种坚信礼仪式②,在这种仪式里,德贝维尔夫人就是主教,那些鸡就是受礼的一群小孩子,而她自己和那个女仆就是把它们带去受礼的牧师和副牧师。仪式结束时,德贝维尔夫人把脸皱起来,扭动出一脸的折子,突然问苔丝:“你会吹口哨吧?”
      
      ②坚信礼(Confirmation),一种基督教仪式。根据基督教教义,孩子在一个月时受洗礼,十三岁时受坚信礼。孩子只有被施坚信礼后,才能成为教会正式教徒。

      “吹口哨,夫人?”
      “是的,吹口哨。”
      苔丝同大多数乡下姑娘一样会吹口哨,虽然她在体面人面前不愿承认会这门技艺。但是,她还是满不在乎地承认了她是会吹口哨的。
      “那么你每天都得吹口哨。从前我这儿有个小伙子口哨吹得好,不过他已经走了。我要你对着我的红腹灰雀吹口哨;因为我看不见鸟儿,所以我喜欢听鸟儿唱歌,我们就是用那种方法教鸟儿唱歌的。伊丽莎白,告诉她鸟笼子在什么地方。从明天开始你就要吹口哨,不然的话,它们会唱的就要忘啦。这几天来,已经没有人教它们了。”
      “今天早晨德贝维尔先生向它们吹口哨来着,夫人,”伊丽莎白说。
      “他!呸!”
      老夫人的脸上堆起了许多皱纹,表示她的厌恶,不再说别的话了。
      苔丝想象中的亲戚对她的接见就这样结束了,那些鸡也被送回到它们的院子里。对德贝维尔夫人的态度,苔丝并不怎样感到奇怪;因为自从见到了这座庄园的规模以后,她就没有抱什么奢望。但是她一点儿也不知道,关于所谓的亲戚的事,老夫人却没有听说过一个字。她猜想那个瞎眼的老妇人和她的儿子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交流。不过关于这一点,她也猜猎了。天下带着怨恨爱孩子和带着伤心疼孩子的母亲,德贝维尔夫人并不是第一个。
      尽管头一天一开始就叫人不痛快,但是既然她已经在这儿安置下来,所以当早晨太阳照耀时,她就爱上了她的新工作的自由和新奇;她想试试老夫人对她作的出人意料的吩咐,检验一下自己的能力,以便确定保不保得住她得到的这个工作机会。
      当苔丝回到围墙的院子里只剩下一个人时,她就在一个鸡笼上坐下来,认真地把嘴巴撮起来,开始了她早已生疏了的练习。她发现她吹口哨的能力已经退化了,只能从撮起的嘴唇中吹出一阵阵空洞的风声,根本就吹不成清楚的音调。
      她坐在那儿吹了又吹,总是吹不成音调,心想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生来就会的本领怎么会忘记得这样干净;院子的围墙上爬满了长春藤,一点儿也不比屋子上的长春藤少,后来,她发现在长春藤中间有什么东西在动。她向那个方向看去,看见一个人影从墙头上跳到了地上。那个人影是阿历克·德贝维尔,自从前天他把她带进院子小屋里住下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用名誉担保!”他叫道,“无论在人间里还是在绘画里,从来也没有像你这样漂亮的人,‘苔丝’堂妹(在‘堂妹’的口气里,有一点儿嘲弄的味儿)。我已经在墙那边观察你好半天了——你坐在那儿,就像石碑上雕刻的急躁女神①,把你漂亮的红色嘴唇撮起来,做成吹口哨的形状,不停地吹着,悄悄地骂着,可就是吹不出一个音来。你因为吹不出口哨来,所以你很生气。”
      
      ①石碑上雕刻的急躁女神(like Impatience on a monument),可参考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场第113页“她坐在那儿,就像石碑上雕刻的忍耐女神”(She sat like a Patience on a monument)一句。

      “我也许生气来着,但是我没有骂。”
      “啊!我知道你为什么吹口哨——是为了那些小鸟儿!我母亲要你给它们上音乐课。她多么自私呀!好像照看这些公鸡和母鸡还不够一个女孩子忙的。我要是你,我就干脆不干。”
      “可是她特别要我吹口哨啊,而且要我明天早晨就开始吹。”
      “真的吗?那好吧——让我先教你一两课吧。”
      “哦,不用,你不用教我!”苔丝说,一边向门口退去。
      “废话;我又不想碰你。瞧好啦——我站在铁丝网的这边,你可以站在铁丝网的另一边;这样你就可以完全放心了。好啦,现在看我这儿;你把嘴唇撮得太厉害了。要像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
      他一边讲解,一边示范,吹出的一句调子是:“挪开,啊,把你的两片嘴唇挪开。”①不过苔丝对调子的含义完全不懂。
      
      ①挪开,啊,把你的两片嘴唇挪开(Take,O take take those lips away),源于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第四幕第一场中男侍所唱歌词的第一句。

      “你来试试,”德贝维尔说。
      她尽量表现出冷淡的样子;脸部的表情像一座雕像的脸那样严肃。不过他非要她试着吹吹,后来为了摆脱他的纠缠,她只好按照他说的怎样才能发出清晰音调的方法,把她的嘴唇撮起来;但是她也很难过地笑了起来,后来又因为自己笑了,心里恼怒,脸又变红了。
      他用“再试试”的话鼓励她。
      这一次苔丝做得十分认真。认真得叫人感到痛苦;她试着吹——吹到后来,没想到竟吹出了一个真正圆润的哨音来。成功暂时给她带来欢乐,使她的心情变得好起来;她的眼睛也变大了,不知不觉地在他的面前笑起来。
      “这就对了!现在我已经教会你开始吹了——你会吹得很好的。你看——我说过我不会接近你的;尽管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经受这种诱惑,我还是要信守我的诺言……苔丝,你觉得我的母亲是不是一个古怪的老太婆?”
      “对她我知道得还不多呢,先生。”
      “你会发现她是一个古怪的老太婆;她肯定是一个古怪的人,所以才要你学习吹口哨,教她的红腹灰雀。现在我是很不讨她喜欢的,但是如果你把她的那些鸡照顾好了,你就一定能讨她的喜欢。再见。如果你遇到什么困难,在这儿需要什么帮助,就来找我好啦,不要去找管家。”
      苔丝就是在这种组织里答应去填补一个位置。她头一天的生活体验相当典型地代表着在后来许多日子里她所经历的生活。对于阿历克·德贝维尔同她见面,她也习以为常了——这是这个青年小心翼翼地在她身上培养起来的感情,是他通过说一些俏皮话、通过当他们单独在一起开玩笑时叫他堂妹培养起来的——苔丝同他熟悉起来,当初她对他的羞怯也消除了不少,不过,她也没有被注入某种新的感情,以至于产生一种新的和更加温柔的羞怯。但是,她做什么事都顺从着他,已经超出了一个伙伴的程度,这是因为她不得不依靠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又对她没有什么帮助,所以她只好依靠他了。
      当她恢复了吹口哨的技艺的时候,不久她就发现,在德贝维尔夫人的屋子里,对着红腹灰雀吹口哨并不是十分繁重的事,因为她从她的善于唱歌的母亲那儿学会的大量曲调,对那些歌喉婉转的鸟儿非常合适。同当初在院子里练习吹口哨相比,现在每天早晨站在鸟笼子旁边吹这种口哨,的确是叫人满意快乐的了。那个青年不在身边,她感到无拘无束,就撅起嘴巴,靠近鸟笼子,对着那些留神细听的小鸟儿轻松优美地吹起来。
      德贝维尔夫人睡在一张大四柱床上,床上挂着厚实的锦缎帐子,红腹灰雀也养在同一间房里,在一定的时间里它们可以在房里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把家具和垫子上弄得到处都是白色的小点。有一次,苔丝站在挂着一排鸟笼子的窗户像往常一样教小鸟儿唱歌时,她觉得她听见床后有一种细小的摩擦声。那个老太太当时不在,姑娘转过身去,在她的印象中好像看见帐沿下有一双靴子的尖头。因此,她吹的口哨立刻就乱了调子,如果真的有人的话,那么那个人也肯定发现苔丝怀疑到他的存在了。自此以后,她每天早晨都要搜查一遍帐子,但是从来没有发现有人在那儿。显然阿历克·德贝维尔已经完全想到了他的怪诞行为,如果他用那种埋伏的把戏,肯定要把苔丝吓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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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章

    所有的村庄都有自己的特点、结构,甚至也有自己的道德准则。在特兰里奇及其附近,有一些年轻妇女的轻佻惹人注意,这种轻佻也许就是控制附近那块坡地上人们精神的征兆。这个地方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毛病,就是酗酒很厉害。附近农庄上常谈的主要话题是攒钱没有用处;身穿粗布罩衫的数学家们,倚着锄头或者犁歇息时,就会开始精确地计算,来证明人老后教区提供的全额救济金,比一个人从一生中挣的工资中积攒起来的钱还要更充足。
      这些哲学家们的主要快乐,就是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收工后到两三英里以外的已经衰败了的市镇猎苑堡去;一直到深夜过后的第二天凌晨,他们才回到家里,在星期天睡上一整天,把他们喝的那种有碍消化的混合饮料消化掉,这种饮料是从前独立经营的酒店的垄断者们作为啤酒卖给他们的。
      长期以来,苔丝都没有参加这些每星期一次的豪饮活动。但是她迫于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妇女的压力——因为一个种地的工人,在二十岁时挣的工钱同四十岁的工人挣的工钱一样多——苔丝最终还是同意去了。她第一次到那儿去的经历使她得到了她没有想到的快乐,整整一个星期她都在鸡场过着照顾鸡的单调生活,因此别人的快乐都是很能感染她的。她去了又去。她容貌美丽,逗人喜爱,而且又正处在即将发育成熟的年龄,所以她一在猎苑堡的大街上出现,就引来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偷偷瞟过来的目光。因此,有时候她虽然是独自一人到那个镇上去,但是在黄昏的时候她总要找她的同伴一起走,以便回家的时候能得到同伴们的照应。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个月,到了九月的一个星期六,这一天定期集市和集市刚好碰到了一起;因此特兰里奇的人就都到猎苑堡的酒店里去寻找双重的快乐。苔丝工作没有干完,出发得晚了,因此她的伙伴们到达镇上时比她早了许多。这是九月里一个美好的傍晚,正是太阳落山的时候,黄色的亮光同蓝色的暮霭相互争斗,变成了一缕缕发丝一样的光线,大气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景色,除了在大气中展翅乱舞的无数飞虫而外,它根本就不需要更多的实体的帮助。苔丝就在这种暗淡的暮霭中,不慌不忙地向前走去。
      她一直走到了目的地,才发现集市碰巧遇到了定期集市,这时候天色已经接近黄昏。她要买的东西不多,很快就买完了;然后她就像往常一样,开始去寻找从特兰里奇来的几个村民。
      她起初没有找到他们,后来有人告诉她说,他们大多数都去参加一个私人小舞会去了,在一个同他们的农场有生意往来的卖干草和土煤的商人屋子里。那个商人住在这个小镇的偏僻角落里,她在寻路到商人屋子那儿去的时候,眼睛看见了站在街角处的德贝维尔先生。
      “怎么啦——我的美人儿?这样晚了你还在这儿?”他说。
      她告诉他说,她只是在这儿等着同伴一块儿回家。
      “等会儿再见,”他在她走进后面的巷子里时从她的后面说。
      她慢慢走近了干草商的家,听见了从后面一座屋子里传出来的小提琴声,那是为跳里尔舞①的人伴奏的;但是她听不见跳舞的声音——在这一带这是十分少有的情形,因为这儿一贯的情形是跳舞的脚步声淹没了音乐声。前门打开着,她从屋子里一眼看过去,能够在苍茫的夜色中远远地看见屋子后面的花园;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开门,她就穿过这座屋子走上了通往户外小屋的那条小路,那儿发出的音乐声吸引着她。
      
      ①里尔舞(Reel),一种轻快的苏格兰或爱尔兰舞,通常由两对或四对舞者共舞。

      户外小屋是一座没有窗子的建筑,用来堆放东西的,从打开的房门里,有一股黄色的发亮的烟雾飘出来,溶进屋外的昏暗中,起初苔丝把它们当成了被灯光照亮的烟雾。但是当她走得更近些后,她才发现那只是一片飞扬的尘土,是被屋内的烛光照亮的,烛光照在那层薄雾上,把门厅的轮廓投射到园子中的茫茫夜色里。
      她走到屋前往里一看,看见一群模糊的人影正按照跳舞的队形来回奔跑着,然而他们跳舞的脚步却没有声音,因为他们脚底下铺的是一层软垫——也就是说,铺了一层堆放土煤和其它产品的煤粉草渣,经过他们混乱脚步的搅动,就扬起一片烟云,笼罩了整个场地。由发着霉湿味的土煤和干草的粉末组成的烟云,同跳舞的人的汗液和体温掺和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植物和人类的混合粉末,装有弱音器的小提琴发出软弱无力的声音,同踩着它的节拍而跳出来的兴高采烈形成了鲜明对比。他们一边跳舞一边咳嗽,一边咳嗽又一边欢笑。一对对跳舞的人冲来撞去,也只能在光线最强的地方才看得出他们的影子——在一片模糊之中,他们变成了森林之神萨堤洛斯们①,怀中抱着仙女宁芙②们——一大群潘③和一大群给任克斯④尽情旋转着;罗提斯⑤想躲开普里阿波斯⑥,但总是躲不开。
      
      ①萨堤洛斯(Satyrs),希腊罗马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在古希腊时代早期的艺术中,萨堤洛斯们被描绘成半人半羊形状,长着山羊耳朵,拖着山羊或马的尾巴,头发散乱,鼻子扁平上翘。在古典时期,他们形象中的动物特征开始消失。萨堤洛斯是酒神狄俄倪索斯的侍从,以好酒跳舞玩耍出名。
      ②宁芙(Nymph),希腊神话中的仙女。海洋、河川、山泉、溪流、群山、森林等均有仙女,如海洋仙女、水泽仙女、草地仙女等。
      ③潘(Pan),在古代希腊,潘被尊为牧人、猎人、养蜂人和渔夫的守护神。潘出生时,浑身毛发,头上长角,有山羊的蹄子和弯鼻子,有胡须和尾巴。潘常常徜徉于群山与森林之中,吹奏着自己发明的芦笛,和仙女们翩翩起舞。
      ④绪任克斯(Syrinx),水泽仙女,为潘所爱,为逃避潘,便躲藏在河里,把自己变成一棵芦苇。潘便用这棵芦苇削制成一支芦笛,供自己吹奏。
      ⑤罗提斯(Lotis),罗马神话中的仙女,她为了摆脱普里阿波斯的追求,将自己变成莲花。
      ⑥普里阿波斯(Priapus),希腊神话中的果园、田野之神,后又成为淫乐之神,曾追求过仙女罗提斯。

      跳舞间歇时,一对舞伴就会走到门口,呼吸几口新鲜空气,那时候烟尘从他们四周消散了,那些半人半仙的人物也就变成了她隔壁邻居中的普通人物了。谁能想到,有两三个小时,特兰里奇竟会变得这样的疯狂。
      有一群西伦尼⑦靠墙坐在板凳上,其中有一个认识她。
      
      ⑦西伦尼(Sileni),酒神的养育者和老师,好喝酒,爱好音乐、唱歌,能够预言未来,任何人在他睡着时找到他,就可以把他绑起来,用松绑作为他预言未来的条件。

      “女孩子们觉得在花露斯这个地方来跳舞不雅观,”他解释说。“她们不愿意让大家都看见她们的男朋友是谁,另外,有时候正当她们跳得来了劲儿,屋子却要关门了。所以我们到这儿来了,派人去买酒喝。”
      “可是你们什么时候回家呢?”苔丝有点儿担心地问。
      “现在——马上就走。这是最后的一场舞了。”
      她等着。里尔舞结束了,有些跳舞的人心想该动身回家了。但是另外有些人不想回家,所以另一场舞就又开始了。苔丝心想,这场完了就该散场了。可是这场还没有完,下一场就又开始了。苔丝心里不安,开始变得烦躁起来,不过既然已经等了这样长时间了,所以她就必须继续等下去;因为这一天是集市,路上可能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在东游西逛;虽然她不害怕那些能够想得到的危险,但是她害怕那些想不到的危险。假如她离马洛特村不远,她就不会害怕了。
      “不要紧张,我亲爱的好姑娘,”一个满脸汗水的年轻男子一边咳嗽一边劝她说,他把草帽扣在后脑勺上,围绕脑袋的帽沿就像是圣灵头上的光环。“你着什么急呀?明天是星期天,谢天谢地,我们可以在上教堂作礼拜的时候睡一觉。过来,和我跳一场好不好。”
      她并不讨厌跳舞,但是她不会在这儿跳。跳舞的脚步开始变得热烈起来:站在发光的云柱后面的小提琴手们不断地跑调,要不是拉到了弦马的下端,就是拉琴时把弓背当成了弓弦。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喘着气的人影不断地照样旋转着。
      跳舞的人如果还想继续同原来的舞伴跳舞,他们就用不着更换舞伴了。简单地说,更换舞伴就是说跳舞的两个人中还有一个没有完全感到满意,到了那个时候,所有跳舞的人就会搭配得很合适了。到了那时候,狂欢和梦想也就开始了,在这种狂欢和梦想里,激情变成了宇宙的物质,而物质只不过是一种外来的插进来的东西,有可能妨碍你在想旋转的时候旋转起来。
      突然,地上传来一声扑通的响声:一对跳舞的人跌倒了,躺在地上乱成了一团。接下来的一对没法停止前进,也绊倒在前一对舞侣的身上。屋内已是一片尘土,现在又在跌下去的人四周飞扬起更浓的尘埃,尘埃中隐约只见一些胳膊大腿纠缠在一起。
      “回了家我非得臭骂你一顿不可,我的先生!”骂人的话是从人堆里的一个女人嘴里发出来的——她是那个因笨拙而闻祸的男人的不幸舞伴,刚好又是不久前同他结婚的妻子。在特兰里奇,刚结婚的夫妇只要蜜月的感情还在,相互配对跳舞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而且,夫妻在他们的后半辈子一起配对跳舞也并非不合习惯,那样可以避免让那些脉脉含情的独身男女给互相分开了。
      从苔丝身后的园子阴暗处传来一阵哈哈大笑,笑声同屋内的嬉笑声交织在一起。她回头看去,看见了一只雪茄烟的烟头火光:阿历克·德贝维尔独自一人站在那儿。他招手让她过去,她只好勉强走过去。
      “喂,我的美人儿,你在这儿干什么呀?”
      她累了一整天,走了许多路,疲惫极了,只好把自己的困难告诉了他:她告诉他说,在刚才他们见面以后,她就一直等在这儿,好找一个同伴一起回家,因为她不熟悉晚上回家的路。“可是他们好像永远没有个完,我也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
      “当然不用再等下去了。今天我这儿有一匹备好了鞍子的马;我们可以骑马到花露斯酒店,在那儿我可以雇一辆马车,和我一起坐马车回家去。”
      虽然苔丝听了心里高兴,但是她心里原来对他的不信任感并没有完全消除,所以尽管跳舞的人一再拖延着不走,她还是宁肯等着这些做工的人,同他们一起回家。她回答说,她很感谢他,不过她还是不想麻烦他。“我说过我要等着他们,现在他们也会以为我在等着他们的。”
      “很好,独立小姐,随你自己的便吧……那么我就不用着急了……我的天啊,他们跳得多厉害呀!”
      他并没有向前走到有亮光的地方,但是有一些跳舞的人已经认出他来了,他的出现使得跳舞的人稍稍停顿了一会儿,从而他们也意识到时间过得真快。他又点燃了一只雪茄烟,接着就走开了,特兰里奇的人开始把他们中间从其它农场来的人聚集起来,预备一块儿回家。他们把他们的包裹和篮子搜集在一起,过了半小时,当教堂的钟声敲响十一点一刻的时候,他们就稀稀拉拉地走上了上山的小路,走回家去。
      这是一条三英里的路,是一条干燥的灰白的路,让月光一照,路变得更加灰白了。
      苔丝在人群里一起走着,有时候同这个人一起走,有时候同另一个人一起走,不久她就发现,那些喝酒没有节制的男人,叫晚上的清风一吹,都有些步履蹒跚、摇摇晃晃的了;有一些行为不检点的女人们,也是步伐不稳、跌跌撞撞的——一个是皮肤黝黑的悍妇卡尔·达齐,外号叫“黑桃皇后”,直到最近她还是德贝维尔宠爱的人,另一个是卡尔的妹妹南茜,外号叫“方块皇后”,还有那个今天被绊倒了的刚结婚的年轻女人。虽然她们的外貌现在在一双平常的眼睛看来,显得肥胖臃肿、庸俗平凡,但是在她们自己看来却是全然不同的。她们走在路上,感到她们好像在驾着一种支撑物在路上飞翔,她们还保持着一种新奇和深奥的思想,感到她们自己和周围的大自然融合成了一个有机体,其中的各个部分都能融洽地欢乐地相互交流。她们就像她们头上的月亮和星星一样崇高,而她们头上的月亮和星星也同她们一样热烈。
      不过,苔丝住在她父亲家中的时候,已经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体验了,她一看见她们的情形,她在月光下走路所开始感到的欢乐就被破坏掉了。但是因为上面说过的理由,她还是跟大队人马走在一起。
      他们在宽阔的大道上以散乱的队形向前走着;但是现在他们前进的路线要通过地里的一道栅栏门,走在最前面的人没有办法把门打开,所以大家就聚集在一起了。
      在最前面走着的是“黑桃皇后”卡尔,她挽着一个柳条篮子,里面装着她母亲的杂货、她自己买的布料、以及这个星期里要用的其它物品。篮子又大又重,卡尔为了走路方便些,就把篮子放在头顶上顶着,当她两手叉腰走路的时候,篮子就在她的头顶上危险地摇晃着。
      “喂——你背上是什么东西在往下爬呀,卡尔·达齐?”人群中有一个大突然说。
      所有的人都向卡尔望过去。她穿一件薄薄的印花布女衫,有一条像绳子似的东西从她的脑后垂下来,一直延伸到她的腰下,就像中国人的一条辫子。
      “是她的头发散下来了,”另外一个人说。
      不对;不是她的头发;那是从她头上的篮子里流出来的一条黑色溪流,好像一条粘乎乎的蛇,在清冷寂寞的月光下闪闪发光。
      “那是糖浆,”一个目光敏锐的妇女说。
      的确是糖浆。卡尔可怜的老祖母有吃甜食的偏好。蜂蜜在她家里的蜂窠里有的是,但是糖浆才是她一心想要的东西,所以卡尔给她买了糖浆,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那黝黑的姑娘急忙把篮子放下来,发现装糖浆的罐子已经在篮子里打碎了。
      这时候大家看见卡尔背上不同寻常的样子,不由得一起哄笑起来,黑桃皇后急着把背上的黑色糖浆弄掉,突然想出来一个当时能想到的办法,这个办法也用不着请那些嘲笑她的人帮忙。她心里激动,就急急忙忙地冲进他们要经过的那块地里,仰面朝天地躺下来,开始在草地上平着旋转,用劲擦她衣服背后的糖浆,她还用胳膊肘把自己从草地上拖过去,又用这种办法把衣服擦了一遍。
      哄笑声更大了;他们看见卡尔的怪相,捧腹大笑起来,笑得没了力气,都一个个地或靠在栅栏门上,或靠在柱子上,或靠在自己的手杖上。我们的女主角苔丝先前一直表现得很平静,这时候也禁不住和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这是一件不幸的事——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件不幸的事。黑桃皇后听见了这群工人中出现的苔丝发出来的冷静深沉的笑声,她内心里长期压抑的一股吃醋情绪,就立刻燃烧起来,使她变得疯狂起来。
      “你竟敢也来笑我,你这个骚货!”她嚷了起来。
      “大家都笑,我也实在忍不住了,”苔丝向她道歉说,嘴里还在嗤嗤地笑着。
      “啊,你觉得你比所有的人都强,是不是?就因为你现在是他的新宠吗?不过别太得意,我的小姐,别太得意!我一个人也比得过你两个呢!来吧——你给我过来吧!”
      使苔丝吓了一跳的是,“黑桃皇后”开始脱她的上身衣服——真正的原因是弄脏的上衣引人发笑,她正乐意借故把它脱掉——她在月光下脱得露出了浑圆的脖子、肩膀和胳膊,因为她是一个农村姑娘,在朦胧的月色里,她的脖子、肩膀和胳膊光亮美丽、丰满圆润和完美无缺,就像蒲拉克西蒂利①创造的某些作品一样。她握起拳头,对苔丝摆出了进攻的姿态。
      
      ①蒲拉克西蒂利(Prasitelean),公元前四世纪希腊著名雕刻家,其作品以表现人体美为主要特点,代表作品为《阿佛洛狄忒》。

      “哎,真的,我可不想同你打架!”苔丝神色严肃地说;“要是我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一种人,我才不会自甘下流,同你这样一个娼妇走在一起呢!”
      这句伤了一大群人的话立刻引来了其他人对漂亮的苔丝的一阵滔滔不绝的责骂,把怒气发作到不幸的苔丝身上。尤其是“方块皇后”把其他所有的人联合起来,攻击共同的敌人,因为她同德贝维尔的关系也就是卡尔遭到别人怀疑的那种关系。还有几个其他的女人也齐声响应,她们骂得粗鲁毒辣,要不是她们晚上事先都在寻欢作乐,她们也不会那样愚蠢地乱骂一气的。因此,几个丈夫和情人看见苔丝受到欺负,感到不公平,就想化解这场吵,帮着苔丝说了几句话;但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却是更加把战事激化了。
      苔丝又羞又气。她再也不怕路上孤单了,也不管时间多晚了;她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尽快摆脱那一群人。她也知道得很清楚,明天他们中间较好的一些人会为他们的感情冲动懊悔的。那时候他们都已经走到地里面了,她就慢慢地向后移动,想独自跑开,就在这时候,从遮挡着道路的树篱的一角,有一个骑马的人悄悄地出现了,这个人就是阿历克·德贝维尔,他把他们打量了一番。
      “干活的,他妈的你们为什么这样吵闹啊?”他问。
      没有人立即给他解释;说实话,他也不需要任何解释。还在老远的地方,他已经听见他们的吵嚷声了,他骑着马悄悄地走过来,他听见的已经足够他明白了。
      苔丝已经离开了人群,站在栅栏门附近。他对她俯下身去。“跳上来骑在我的后面,”他低声说,“一会儿我们就远远地离开这群瞎叫的猫了。”
      这场危机对她的刺激是如此强烈,她觉得几乎都要晕过去了。要是在她生活中的其它时候,她一定不会接受他提出的这种帮助和陪同的,就像前几次她所拒绝的一样;即使现在,如果只是因为路上孤单她也不会有所改变的。但是他的邀请刚好是在一个特别的关口提出的,她只要用脚一跳,就能把她对那些对手们的害怕和愤怒化为对他们的胜利,因此她就听凭自己的冲动,攀着栅栏门,脚尖踩着他的脚,翻身上了他身后的马鞍子。他们两个人飞马驰进远处夜色中的时候,那些气势汹汹的狂欢者们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黑桃皇后”也忘记了她身上的脏污了,站在“方块皇后”和那个摇摇晃晃的新婚女人的旁边——三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同一个方向,正是在那个方向的路上,马蹄声慢慢地消失了,听不见了。
      “你在看什么呀?”有一个男人没有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问道。
      “嗬——嗬——嗬!”黝黑的卡尔笑了。
      “嘻——嘻——嘻!”喝醉了酒的新娘子也笑了,一边靠在她心爱的丈夫胳膊上稳住自己。
      “喝——喝——喝!”黝黑的卡尔的母亲也笑了,她摸着胡须简单地解释说:“一出煎锅,就掉进了火里!”
      接着,这些露天生活的女儿们又走上了田间的小路,她们即便喝酒过量,也不会永久不醒;她们同那些男人们一起向前走着,在地上他们每个人的脑袋影子的四周,出现了一圈乳白色的光环,那是月光照射到闪烁的露水上形成的。每一个走路的人都能看见自己的光环,那个光环总不会离开他们脑袋的影子,无论他们的脑袋怎样粗俗不堪、摇晃不定;但是光环总是跟着影子,不断地美化影子;到了后来,他们不规则的晃动也似乎成了光环的一部分,他们呼出的气体也成了夜雾的组成部分;景物的灵魂、月光的灵魂、还有大自然的灵魂,都似乎同酒的灵魂和谐地融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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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一章

    他们两个骑着马慢慢向前跑了一阵,谁也没有说话,苔丝一直搂着他,由于战胜了对手,心里还在怦怦直跳,不过在其它方面,她心里却有些疑虑。她看见他们骑的这匹马不是他有时候骑的那匹烈性马,所以她并不感到慌张,虽然她紧紧地搂着他还是有些坐不稳。她请他让马慢下来,改跑为走,亚历克照着办了。
      “走得干净利落,是不是,亲爱的苔丝?”他过了一会儿说。
      “不错!”苔丝说。“我觉得我应当非常感激你。”
      “你真的非常感激我吗?”
      她没有回答。
      “苔丝,为什么你老是讨厌我吻你?”
      “我想——因为我不爱你。”
      “你敢肯定吗?”
      “有时候我还生你的气呢!”
      “哦,我早就担心会是这样的了。”虽然如此,亚历克并没有因为她的自白而反驳她。他明白,她无论什么态度总比她冷冰冰的好。“那我惹你生气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这个你自己清楚得很。因为在这儿由不得我自己呀。”
      “我向你求爱,并没有常常意你生气啊?”
      “有时候你就是惹我生气。”
      “有多少次呀?”
      “你和我一样清楚——多着啦。”
      “我每次向你求爱都惹你生气吗?”
      她没有出声,座下的马已经缓缓地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了,走到后来,一片薄薄的发亮的雾,本来整个晚上都弥漫在山谷里,现在已经散布开来,把他们包围了。那层雾似乎使月光悬浮起来,让那层雾比在晴朗的天气里显得更具有弥漫性。或者是由于这层雾气,或者是由于心不在焉,或者是由于睡意太浓,她没有觉察到他们已经从一个岔路口上走过去很远了,在那个岔路口上,有一条小路从大路分出来,通向特兰里奇,但是她的引路人没有带她走上通向特兰里奇的小路。
      她疲倦得无以形容。在这一个礼拜里,她每天早晨都是五点钟起床,整天都要走来走去,这天傍晚她到猎苑堡去,又格外多走了三英里路,还在那儿等她的邻居等了三个小时,既没有吃也没有喝,而且她等得心烦意乱,也顾不上吃喝;后来,她又走了一英里回家的路,经历了一次吵架的激动,加上他们的坐骑走得缓慢,这时候都差不多一点钟了。但是也只有一次,她才真正让沉重的睡意征服了,在她昏睡的那一刻里,她轻轻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身上。
      德贝维尔勒住了马,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坐在马鞍上侧过身去,用胳膊搂着她的腰,把她扶住。
      苔丝立即醒了,防范起来,她出于一种突然出现的报复冲动,没有细想就轻轻地把他一推。他坐得并不稳,这一推几乎使他失去了平衡,差一点儿没有滚到路上去,幸好他骑的那匹马虽然是一匹健壮的马,却是最老实的一匹。
      “他妈的真是不知好歹!”他说,“我又没有恶意——只不过怕你摔下去了。”
      她有些猜疑地思考了一会儿;后来觉得这也许是真的,就后悔了,于是十分客气地说:“我请你原谅,先生。”
      “除非你对我表示信任,否则我是不会原谅你的。天啊!”他突然发起脾气来,“像你这样一个野丫头,竟推起我来了,你当我是什么人呀?你不重视我的感情,躲避我,冷落我,已经整整三个月了;我再也忍受不了啦!”
      “我明天就离开你好啦,先生。”
      “不行,你明天不能离开我!我再问你一次,你能不能让我用胳膊搂着你,以此来表示你对我的信任?过来吧,现在就我们俩,没有其他的人。我们两个人都很熟悉了;你也知道我爱你,知道我把你看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而你的确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我可不可以把你当作一个情人呢?”
      她吸了一口冷气,表示反对,在座位上焦虑不安地扭动着,眼睛看着远方,嘴里喃喃说道,“我不知道——我希望——我怎么能够说答应你还是不答应你——”
      他用胳膊搂住了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就这样把问题解决了,苔丝也没有进一步表示反对。他们就这样侧着身子搂着慢慢向前走,后来,她突然觉得不该走这样长的时间——从猎宛堡回去只有短短的一段路,即使按照他们这种走路的速度,也用了比平时多得多的时间了,而且他们不再是走在一条坚硬的路上,而是走在一条小路上。
      “喂,我们走到哪儿啦?”她叫起来。
      “在一片树林的旁边。”
      “一片树林——什么树林?我们肯定完全离开了要走的路吧?”
      “走进猎苑了——这是英国最古老的树林。这是多美的夜晚啊,我们为什么不骑着马多走走呢?”
      “你怎么能这样骗人呀!”苔丝半是狡诈半是真正害怕地说,她冒着自己摔下马去的危险,一个一个地扳开他的手指头,从他的搂抱中摆脱出来。“我刚才正在相信你,顺从你,讨你喜欢,因为我觉得推了你,委屈了你!让我下去,让我走路回家。”
      “亲爱的,即使天气晴朗,你也走不回去的。如果要我老实告诉你,我们已经离开特兰里奇好几英里路了,在越来越大的雾气里,你在这些大树里转上几个小时也走不出去。”
      “不要你管我走不走得出去,”她哄着他说。“把我放下来,我求你了。我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请你让我下去,先生!”
      “那好吧,我放你下去——但有一个条件。既然是我把你带到这个偏僻地方的,我不管你自己怎么想,我觉得我有责任把你平平安安地送回家去。至于说你不要帮助就想回到特兰里奇,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实话告诉你吧,因为生了这场雾,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样子了,连我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啦。好吧,如果你答应在马的旁边等着,我就从这片灌木林里穿过去,一直走到有道路或者有房子的地方,等我真正弄清楚了我们在什么地方再回来,我愿意把你留在这儿。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就会仔仔细细地告诉你怎么走,要是你坚持走回去,你也可以走回去;你也可以骑马回去——随你的便。”
      她接受了这些条件,就从马上溜了下来,不过还是让他偷偷地吻了一下。他也从另一边跳下马。
      “我想我要牵着马吧?”她说。
      “哦,不;用不着牵着马,”阿历克回答说,用手拍了拍那匹马。“今天晚上它可是受够了。”
      他把马牵到灌木丛那边,把它拴在一根树枝上,又在一大堆厚厚的枯树叶中间,给她弄了一个床或是窝什么的。
      “好啦,你坐在这儿吧,”他说。“这些树叶还没有给雾气弄湿。稍微注意一下马——稍微注意一下就足够了。”
      他往前走了几步,但是他又转过身来说,“顺便告诉你,苔丝,今天你父亲得了一匹新马。有个人送给他的。”
      “有人?是你!”
      德贝维尔点点头。
      “啊,那你真是太好了!”她嚷着说,但是又因为正好要在这个时候感谢他,心里觉得难过。
      “孩子们也得了一些玩具。”
      “我不知道——你给他们送了东西!”她低声说,心里很感动。“我真希望你没有送东西——是的,我一直是这样希望的!”
      “为什么,亲爱的?”
      “这——使我太为难了。”
      “苔丝——到现在你还是一点儿不爱我吗?”
      “我是很感激的,”她勉强地承认说。“但是我恐怕不能——”她突然明白过来,他是因为对她的一片热情才给她家送东西的,想到这儿心中不由得难过,一颗泪珠慢慢地滚落下来,接着又是一颗,她索性放声哭了起来。
      “别哭,亲爱的,亲爱的姑娘!在这儿坐下来吧,等着我回来。”她只好顺从他,坐在他为她堆起来的一堆树叶中间,微微地颤抖着。“你冷吗?”他问她。
      “不是很冷——有一点儿。”
      他用手指去摸她,手指头按进内里,感到像绒毛一样柔软。“你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布衣服——这怎么办呢?”
      “这是我夏天穿的最好一件衣服。我出门时穿着它很暖和,我哪儿知道要骑着马走路,哪儿知道要走到深夜呢。”
      “九月的夜晚变得清冷了。让我想想办法。”他把身上穿的一件薄薄的外衣脱下来,轻轻地披在她的身上。“这就好了——现在你会觉得暖和些了,”他接着说:“喂,我的漂亮姑娘,就在这儿休息;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把披在她身上的外衣的扣子扣好,就钻进了雾气织成的网里,这时候,夜雾已在大树之间织成了一张张薄纱。她听见他正在向附近的山坡上走去,听见树枝发出的响声,后来,他的走路的声音比小鸟跳动的声音大不了多少了,终于一点儿也听不见了。天上的月亮正在向西边落下去,灰白的月光减弱下来,苔丝坐在他为她铺的一堆枯叶上面,隐没在黑暗里,沉浸在幻想里。
      与此同时,阿历克·德贝维尔也从树丛中爬上了山坡,他要真正消除心中的疑虑,弄清楚他们到底在不在猎苑里。实际上,他已经骑着马随意走了一个多小时,见弯就拐,一心只想把苔丝陪着他的时间延长,他注意的也只是苔丝暴露在月光下的形体,而对路边的一切物体视而不见。他也并不急着去寻找认路的标志,因为他的疲惫不堪的坐骑也要稍微休息一会儿了。他翻过一座小山,走进附近的低谷,来到一条大路的树篱旁边,他大致认出了这条大路,终于把他们在什么地方的问题解决了。因此德贝维尔转身往回走;但是在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完全落下去了,离天亮也已经不远了,再加上林中的雾气,猎苑笼罩在一片深沉的黑暗里。他不得不伸出手摸索着往前走,免得碰上了树枝,他发现,要准确找到他当初离开的地点是完全不可能了。他转来转去,上上下下地寻找了好久,后来听见附近有马轻轻活动的声音;他的脚也意外的绊到了他的外衣的袖子上。
      “苔丝!”德贝维尔喊。
      没有人回答他。黑夜深沉,他隐约看见的只是脚边一片暗淡的白影,表明那是穿着他的衣服躺在枯树叶上的苔丝的形体。周围的其它一切都像夜一样的黑暗。德贝维尔弯腰俯身下去;他听见了均匀的轻轻的呼吸声。他跪了下去,把身子俯得更低了,他的脸已经感觉到她的呼吸的温暖了,不一会儿,他的脸就同她的脸接触到一起了。她睡得很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周围的一切沉浸在黑暗和寂静中。在他们的四周,都是猎苑里长的密密麻麻的古老的水杉和橡树,树上栖息的温柔小鸟还在睡最后的一觉;在树林中间,大大小小的野兔在悄悄地蹦来跳去。但是恐怕有人要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在哪儿呢?她一心信仰的上帝在哪儿呢?也许,就像爱讽刺的提什比①说到另一个上帝一样,他也许正在聊天,或者正在狩猎,或者正在旅行的路上,要不就是睡着了还没有被人叫醒。
      
      ①提什比(Tishbite),指预言家以利亚,“旧约”“列王纪”第十七章把他描写为“提什比人以利亚”。他向贝阿尔的先知们挑战,把一头小公牛作为祭祀他们的神的奖品。当贝阿尔对他的信徒的祈祷不能作答时,以利亚就讽刺说:“无论他在聊天,还是在狩猎,还是在睡觉,你们应该叫醒他。”(“列王纪”第十八章第二十七节)

      这片美丽的女性织品,就像游丝一样的敏感,又实在像白雪一样的洁白,为什么就像她命中注定要接受的那样,一定要在上面画上粗鄙的图案;为什么粗鄙的常常就这样占有了精美的,不该占有这个女人的男人占有了这个女人,不该占有这个男人的女人占有了这个男人,好几千年来,善于分析的哲学家们都没有能够按照我们对于秩序的观念解释清楚。的确,一个人也许认为,在现在这场悲剧里,可能暗藏有报应的因素。毫无疑问,苔丝·德北菲尔德有些身披铠甲的祖先,在他们战斗以后嬉闹着回家的时候,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农民的女儿们也有过同样的行径,甚至更加粗暴野蛮。不过祖先的罪孽报应在子孙的身上,虽然对诸神来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道德准则,但是普通的人类天性对此却不屑一顾;因而对这件事也就毫无用处。
      在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苔丝自己家里的人总是用宿命论的口气互相不厌其烦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是叫人遗憾的地方。因此,从今以后我们这个女主角的品格,同当初她从母亲家门口走出来到特兰里奇的养鸡场碰运气的原来的她自己的联系,就被一条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完全割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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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二章

    篮子沉甸甸的,包裹也很重,但是她这个人好像不把物质的东西看成特别负担似的,拖着它们在路上走。有时候,她就停下来,机械地靠在栅栏门上或柱子上歇一会儿;然后又用她那丰满圆润的胳膊挽起行李,不慌不忙地再往前走。
      这是十月末一个礼拜天的早晨,大约在苔丝·德北菲尔德来到特兰里奇四个月以后,离他们骑马在猎苑走夜路有几个礼拜。天刚亮不久,她背后的地平线上出现的黄色光辉,照亮了她面前的那道山梁——这道山梁把山谷隔开,最近以来,她一直是山谷里的一个外来人——她只要翻过这道山梁,就可以回到她出生的地方了。在山梁的这一边,上坡的路是舒缓的,土壤和景物也同布莱克莫尔谷的土壤和景物大不相同。尽管那条蜿蜒而过的铁路起到了一些同化的作用,但是两边的人甚至在性格和口音方面也有细微的差别;因此,虽然她的故乡离她在特兰里奇的短暂居处还不到二十英里,但是已经似乎变成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封闭在那边的乡民到北边和西边去做买卖、旅行、求婚,同北边和西边的人结婚,一心想着西边和北边;而这边的人则把他们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东边和南边。
      这道斜坡就是在六月里那一天德贝维尔接她时疯狂驾车的同一道坡。苔丝没有休息,一口气走完了这道坡上还没有走完的路,到了山崖的边上,她向前面那个她所熟悉的绿色世界望去,只见它在雾霭中半隐半现。从这儿望去,它总是美丽的;今天在苔丝看来它极其美丽,因为自从上一次看见它以来,她已经懂得,在可爱的鸟儿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咝叫,因为这次教训,她的人生观已经被完全改变了。以前还在家里的时候,她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而与此相比她现在变成了另一个姑娘,她满腹心事地垂着头,静静地站在那儿,然后又转过身去看看身后。望着前面的山谷,她心里忍受不了。
      在苔丝刚才费力走过的那条漫长的白色道路上,她看见一辆双轮马车赶了上来,马车的旁边走着一个男子,举着他的手,好引起她的注意。
      她听从了要她等他的信号,停了下来,既不想也不慌,几分钟以后,那个男子和马车就停在了她的身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偷偷地溜走呢?”德贝维尔上气不接下气地责备她说:“又是在礼拜天的早晨,大家都还在睡觉呀!我是碰巧发现你走了的,所以像鬼似地驾着车拼命地追,才赶上了你。你看看这匹母马就知道啦。为什么要像这样离开呢?你也知道,没有谁会阻拦你的。你这是何苦,要费力地步行走路,自己还带着这样沉重的行李!我像疯子一样地追了来,只是想赶车送你走完剩下的一段路,假使你不想回去的话。”
      “我不会转回去了,”她说。
      “我想你也不会转回去了——我早就这样说过了!那么,好吧,把你的篮子放上来吧,我来扶你上车。”
      她没精打采地把篮子和包裹放进马车里,上了车,一起并排坐下来。现在她不再怕他了,然而她不怕他的地方也正是她伤心的地方。
      德贝维尔呆板地点上一支雪茄烟,接着就上路了,沿途就路边一些普通景物断断续续地不带感情地说些闲话。当日夏初就在这同一条路上,他们驾车走的是相反的方向,当时他曾坚持要吻她,而现在他已经全忘光了。但是她没有忘记,她此刻像木偶似地坐着,对他说的话回答一两个字。走了几英里以后,他们看见了一小片树林,过了树林就是马洛特村了。直到那个时候,她麻木的脸上才露出一点儿感情来,一两颗泪珠开始从脸上流下来。
      “你为什么要哭呢?”他冷冷地问。
      “我只是在想,我是在那儿出生的,”苔丝低声说。
      “唉呀——我们所有的人都要有一个出生的地方。”
      “我真希望我没有在那儿或其它什么地方下世为人!”
      “呸!好啦,要是你不想到特兰里奇来,那你又为什么来了呢?”她没有回答。
      “你不是为了爱我才来的,我敢发誓。”
      “你说得完全对。假如我是为了爱你而来的,假如我还在爱着你,我就不会像我现在这样讨厌自己,恨自己的软弱了!……只有一会儿,我的眼睛叫你给弄模糊了,就是这样。”
      他耸耸肩。她接着说——
      “等我明白了你的用心,可是已经晚了。”
      “所有的女人都这么说。”
      “你竟敢说这种话!”她叫喊起来,感情冲动地转身对着他,眼睛里冒着火,身上潜藏的那种精神醒来了(将来有一天他还会更多地看到这种精神)。“我的天哪!我真恨不得把你从车上打下去!你心里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些女人嘴里说的,也正是有些女人感受的吗?”
      “好,好,”他说完,笑了起来;“真对不起,我伤害了你。我做错了——我承认我做错了。”他继续说,语气里带有一些淡淡的苦味;“不过你也不必老是和我过不去。我打算赔偿你,一直到用完我最后一个钱。你知道,你不必再到地里或者牛奶场去劳动,你也知道,你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而不会像你近来这样老穿得如此寒酸,就好像你挣不到钱买一根带子似的。”
      她把嘴唇轻轻地一撇,一般说来,虽然在她宽厚和易于冲动的天性里,平常很少有鄙视人的情形。
      “我已经说过我不会再要你的东西了,我不会再要了——我也不能再要了!如果我再要你的东西,那我不就是你的玩物了?我不会再要了。”
      “看看你的神态,别人以为你不但是一个真正的、地道的德贝维尔家里的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哪——哈!哈!哈!好啦,苔丝,亲爱的,我不多说了。我想我是一个坏家伙——一个该死的坏家伙。我是一个生就的坏蛋,活着的坏蛋,大概到死也是一个坏蛋。但是,我用堕落的灵魂向你发誓,我再也不会对你坏了,苔丝。如果某种情形发生——你是明白的——在这种情形里你需要一点儿帮助,遇到了一点儿困难,就给我写几个字来,你需要什么,我就会给你什么的。我也许不在特兰里奇——我要到伦敦去一段时间——我忍受不了那个老太婆。不过所有的信都是可以转去的。”
      她说她不想再要他往前送了,于是他们就在那一片小树林里停了下来。德贝维尔先下了车,再把苔丝抱下车来,然后又把她的物品拿下来放在她身边的地上。她稍微向他欠欠身子,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转过身去,拿起行李,准备离开。
      亚历克·德贝维尔把雪茄烟从嘴上拿下来,向她弯下腰去,说——
      “你就这样转身走了吗,亲爱的?过来!”
      “随你的便好啦,”她无动于衷地回答说。“看你把我已经摆布成什么样子了!”
      于是她转过身去,对着他仰起脸来,就像大理石雕成的一座界神①一样,让他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他一半是敷衍,一半好像他的热情还没有完全熄灭。他吻她的时候,她的眼睛茫然地望着路上最远处的树木,仿佛不知道他吻了她。
      
      ①界神(Term),罗马的分界和边界的界标、界柱、界石之神。

      “看在老朋友的份上,现在吻另一边。”
      她照样冷淡地转过头去,仿佛要她转脸的是一个速写画家,或者是一个理发师。他在她的另一边脸上吻了一下,他的嘴唇接触到她的面颊,感到湿润、平滑、冰冷,好像附近地里蘑菇的表皮一样。
      “你是不会把你的嘴给我了,不回吻我了。你从来就不愿意吻我——恐怕你永远也不会爱我了。”
      “我已经这样说过了,经常说过了。这是真的。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和真心地爱过你,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爱你。”她又悲伤地接着说,“也许,事到如今,撒一句谎,说我爱你,这对我是最有好处的事;可是我的自尊还在呀,尽管剩下的不多了,我就是不能撒这个谎。要是我的确爱过你,我也许有许多最好的理由让你知道。可是我不爱你。”
      他沉重地呼了一口气,仿佛当时的情景使他的良心感受到了压力,使他的良知和脸面也感受到了压力。
      “唉,你的悲伤是可笑的,苔丝。现在我没有理由去奉承你,但是我坦率地跟你说,你不必这样悲伤。就凭你的美丽,你都可以把这一带任何一个女子比下去,无论出身高贵的还是出身贫贱的;我是作为一个务实的人和一个好心人才对你说这话。要是你聪明,你就会在你的美貌凋谢之前向世界展示你的美……不过,苔丝,你还会回到我身边来吗?凭着我的灵魂发誓,我真不愿意你就这样走了。”
      “决不,决不!我一明白过来我就下定了决心——我应该早点儿明白过来的;我不会再回到你身边的。”
      “那么再见吧,给我做了四个月时间的堂妹——再见!”
      他轻快地跳上车,理好缰绳,就从两行高大的结着红色浆果的树篱中间走了。
      苔丝没有看他一眼,只是沿着弯曲的小路朝前走去。天仍然还早,虽然太阳这时候已经从山头升起来了,但是它初露的温暖光芒还不耀眼。在附近看不见一个人影。出现在那条小路上的似乎只有两个实体,就是悲伤的十月和更加悲伤的她自己。
      她一路走着,但是她的背后传来了有人走路的脚步声,而且是一个男人的脚步声;由于他走得很快,所以当她觉察到他正在走近的时候,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后,对她说了一句“你好”。他似乎是某种工匠之类的人,手里提着一铁罐红色的油漆。他用公事式的口气问她,需不需要帮她拿篮子,她同意了,把篮子交给他,跟在他旁边走着。
      “安息日早晨你还起这样早啊!”他高兴地说。
      “是的,”苔丝说。
      “工作了一个星期,大多数人都还在休息。”
      苔丝也表示同意。
      “不过我今天作的工作,同一个礼拜作的工作比起来才是真正的工作。”
      “是吗?”
      “整个礼拜我都在为人的荣耀工作,但是礼拜天我是在为上帝的荣耀工作。同其它的工作比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工作——是不是?在这道栅栏上我还有一点儿事要做。”那人说着话,转身走向路边的一个开口,那个开口通向一片草场。“你能不能等一会儿,”他又说,“我不会很久的。”
      因为他提走了她的篮子,她不得不等着他;她一边等着,一边看着他。他把她的篮子和铁罐放下来,拿起铁罐里的一把刷子搅拌了一下油漆,就开始在组成栅栏的三块木板的中间的一块上写起方形大字来,他在每个字后都加上一个逗号,仿佛要停顿一下,好叫每个字都让读者深深地记在心里——
      他,们,的,灭,亡,必,速,速,来,到
      彼得后书Ⅱ3
      映衬着宁静的风景、矮树林灰白的枯黄色调、天边的蔚蓝色空气和长满苔藓的栅栏木板,那些鲜红的大字闪闪发光。每一个字都似乎在大声喊叫,连空气都被震得发响。也许有人会对这些讨厌的涂抹说“唉,可怜的神学!”——这种宗教当年也曾为人类服务过,现在是它最后的古怪一幕了。但是苔丝读到这些字,却感到有一种遭到指控的恐惧。就好像那个人已经知道了她最近的历史;但是他对苔丝的确是一无所知。
      他写完了字,提起篮子,苔丝也机械地走在他的旁边。
      “你真的相信你写的话吗?”苔丝低声问。
      “相信那句话?就像相信我自己存在着一样!”
      “但是,”她说话时声音颤抖起来,“假如你犯的罪不是有意犯的呢?”
      他把头摇了摇。
      “对于你问的这个棘手的问题,我没有本领作出回答,”他说。“这个夏季,我已经走了好几百英里路了,只要有一面墙、有一道门、有一道栅栏门,无论大小,我都把这些话写上去。至于这些话的应用,我就留给读这些话的人理解了。”
      “我觉得这些话太可怕了,”苔丝说:“这些话是碾压人呀!是要人的命呀!”
      “那就是这些话的本来用意呀!”他回答说,用的是干这一行的口吻。“但是你还没有读到我写的最厉害的话呢——我把那些话写在贫民窟的墙上或者码头上。那些话会使你胆战心惊的!不过在乡下这些地方,这也是很好的话了……啊——那儿谷仓的墙上有一块很好的地方还没有写字,浪费了。我一定要在那儿写上一行字——写一行字给像你这样容易出危险的年轻女人读。你等等我好吗,小姐?”
      “我不能等,”她说;提起篮子往前走了。她向前走了几步,又扭过头去。在那面古老的灰色墙壁上,他又开始写上了和先前一样强烈的警示人的醒目字句,看上去既奇怪又不同寻常,这面墙以前从来没有让人写上什么,现在被写上了字,它仿佛有些痛苦。那句话剧写了一半,苔丝已经知道要写上去的那句话了,突然脸红起来。他写的是——
      你,不,可,犯——①
      
      ①全句为“不要犯奸淫”,为摩西十诫之一,见“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第十四节。

      她那愉快的朋友看见她在那儿读着,就把手中的排笔停下来大声叫道——
      “要是你想在这些问题上得到启发,在你要去的那个教区,今天有一个非常热心的好人要去作慈善讲道,他就是爱敏寺的克莱尔先生。我现在跟他不是一个教派了,不过他是一个好人,不比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牧师差,我最先就是受他的影响。”
      但是苔丝没有答话;她心里怦怦直跳,又继续往前走,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呸——我才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呢!”她脸上的红晕消失了,用鄙夷的口气低声说。
      突然,她看见有一缕炊烟从她父亲家的烟囱里袅袅升起,这使她心里十分难过。她回家进了屋,看见屋里的光景,心里更加难过了。她的母亲刚刚从楼上下来,正在燃烧剥了皮的橡树枝,烧水做早饭,看见苔丝回来,就从炉前转过身来,向她打招呼。因为是礼拜天早晨,小孩子们都还在楼上睡着,她的父亲也还躺在床上,心里觉得多睡上半个小时不算过份。
      “哎哟!——我亲爱的苔丝呀!”她的母亲喜出望外,大声嚷着,跑上前去吻她的女儿。“你还好吧?直到你走到我的眼前,我才看见你呀!你是回家来准备结婚吧?”
      “不,我不是为了结婚回家的,妈妈。”
      “那么是回家来度假啦?”
      “是的——是回家来度假的;回家度长假的,”苔丝说。
      “什么呀,你的堂兄不办喜事了吗?”
      “他不是我的堂兄,他也不想娶我。”
      她的母亲仔细地打量着她。
      “过来,你还没有说完呢!”她说。
      于是苔丝走到她的母亲面前,把脸伏在琼的脖子上,一五一十地对母亲说了。
      “你怎么不让他把你娶了呀!”她母亲嘴里反复说着。“有了那种关系,除了你而外,任何女人都会那么办的呀!”
      “也许别的女人会那么做,不过我不会。”
      “要是你让他娶了你,然后再回来,这就有些像一个传奇了!”德北菲尔德太太接着说,心里头烦恼,眼泪都快流了出来。“关于你和他的事,有各种各样的说法,都传到我们这儿来了,谁又会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你为什么只是为自己打算,而不为我们一家人做件好事呢?你看看,为了生活,我天天不得不累死累活,你可怜的父亲身子弱,那颗心脏就像一个油盘子,给油裹得紧紧的。你到那儿去了,我真希望能从中得到一点儿好处呀!四个月前你们坐着车走的时候,看上去你和他是多么美的一对啊!看看他送给我们的东西吧——我们觉得,这些都不过因为我们是他的本家。不过,如果他不是我们的本家,他就一定是因为爱你了。可是你却没有让他娶了你。”
      要亚历克·德贝维尔一心娶了她!他娶了她!关于婚姻的事,他从来就没有说过一个字。即使他说过又会怎样呢?为了从社会上拯救自己就慌慌忙忙地抓住一个机会,在被迫之下她会怎样回答他,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可是她那可怜的母亲太糊涂,一点儿也不知道她目前对这个男人的感情。也在这种情形里,她的感情是不同寻常的,不幸的,不可解释的;但是,实际上正是如此;正像她已经说过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要自己恨自己的原因了。她从来就没有一心一意理睬过他,现在她根本也不会理睬他。她从前怕他,躲避他,他抓住机会,巧妙地利用了她的无依无靠,使她屈服了;后来,她又暂时被他表面的热情态度蒙蔽了,被他打动了,糊里糊涂地顺从了他;忽然她又鄙视他,讨厌他,从他那儿跑走了。所有的情形就是这样。她也并不十分恨他;不过在她看来,他不过是一撮尘土,即使为了自己的名声打算,她也几乎没有想过要嫁给他。
      “你如果不想让他娶你,你就应该多加小心呀!”
      “啊,妈妈,我的妈妈呀!”痛苦的姑娘哭了起来,满怀感情地转身朝向母亲,好像她可怜的心已经碎了。“你想我怎么会知道呀?四个月前我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的危险呀?你为什么不警告我呢?夫人小姐们都知道要提防什么,因为她们读小说,小说里告诉了她们这些花招;可是我没有机会读小说,哪能知道呢,而且你又不帮助我!”
      她的母亲被说得哑口无言了。
      “我想要是我告诉了他对你的痴情,告诉了你这种痴情可能有什么结果,你就会摆架子,失去了机会,”她拿起围裙擦擦眼泪,嘟哝着说:“唉,我想我们也只能往好处想了。说到底,这才是自然的,是上帝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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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三章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 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 old double 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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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四章

    那是八月里的一个雾气朦胧的黎明。夜间产生的浓厚的雾气,在温暖阳光的照射下,正在分散开来,缩小成一堆一簇的雾团,掩藏在洼地里,树林中,它们就聚集在那儿,直到最后消失得一干二净。
      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也变得奇怪起来,有了人的面孔,有了人的感觉,要想把它准确地表达清楚,得使用阳性代词才行。他现在的面目,再加上景物中看不见一个人影,这立刻就对古代的太阳崇拜作出了解释。你能够感觉到,普天之下还没有一种宗教比他更合乎情理的了。这个发光的物体就是一个生灵,长着金色的头发,目光柔和,神采飞扬,好像上帝一样,身上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地,仿佛大地上满是他感到有趣的事物。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穿过农家小屋百叶窗的缝隙,好像一根根烧红了的通条,照射在屋内的碗橱、五斗橱和其它的家具上;唤醒了还处在睡梦中的收获庄稼的农工们。
      不过那天早晨,在所有的红色物体中,最红的物体要算两根被漆成红色的宽木头支架,它们都被竖在紧靠着马洛特村的一块金黄色麦地边上。加上下面的两根木头支架,它们就构成了收割机上可以转动的马尔他十字架①,收割机是在昨天被搬运到地头上的,准备在今天使用。十字架上漆的红色油漆,让太阳的光线一照,它的色彩就显得更加艳丽,让人看上去觉得十字架好像是被浸泡在红色的液体火焰里一样。
      
      ①马尔他十字架(Maltese cros),十字架的样式多种多样,主要的有拉丁式、希腊式、马尔他式。马尔他式十字架外部较宽,根部较窄。

      那片麦地已经被“割过了”;也就是说,在这块麦地的四周,已经有人用手工把麦子割去了一圈,开辟出了一条几尺宽的小路,好让开始割麦时马匹和机器能够通过。
      麦地里被割出来的小路上已经来了两拨人,一拨人是男子和男孩子,另一拨人是妇女,他们来的时候,东边树篱顶端的影子正好投射到西边树篱的腰部,所以两拨割麦人的脑袋沐浴着朝霞的时候,他们的脚却还处在黎明里。在附近麦地的栅栏门两边,有两根石头柱子,割麦子的人就从它们中间走进去不见了。
      不久,麦地里传来一种“嚓嚓”声,好像是蚂蚱情说爱的声音。机器开始割麦了,从栅栏门这边看过去,只见三匹马并排拉着前面说过的摇摇晃晃的长方形机器向前走着,有一匹拉机器的马上骑着一个赶马的,机器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看机器的。机器战车沿着麦地的一边向前开动,机器割麦子的手臂慢慢转动着,一直开过了山坡,完全从眼前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它又以同样均匀的速度出现在麦地的另一边;割麦子的机器在麦茬地上出现时,最先看见的是前面那匹马额上闪闪发光的铜星,然后看见的是机器割麦子的鲜红色手臂,最后看见的才是整部机器。
      割麦子的机器每走一圈,麦地周围狭长的麦茬长带就加宽一层,随着早晨的时光慢慢过去,还长有麦子的麦地就只剩下不大的一块了。大野兔、小野兔、长虫、大老鼠、小耗子,都一起向麦田的内地退去,好像要躲进堡垒里,却没有意识到它们避难的地方也只能是暂时的,没有意识到它们毁灭的命运正在后面等着它们,当今天它们躲避的地方越缩越小,最后变成可怕的一小块时,它们无论是朋友还是仇敌,都要拥挤着躲藏在一块儿了,等到收割机把地上最后剩下的几百码麦子割倒后,收庄稼的人就会拿起棍子和石头,把它们一个个打死。
      割麦子的机器割倒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留在机器后面,每一堆刚好可以捆作一捆;捆麦子的人在有麦堆的地方忙着,正在用手把麦子捆起来——捆麦子的人主要是妇女,但也有些人是男人,他们上穿印花布衬衣,下穿长裤,长裤用皮带系在腰间,这样后面的两颗扣子也就失去了用处,他们每动一下,扣子就在阳光下一闪,仿佛是他们后腰上长的一双眼睛。
      但是在这一群捆麦子的人中间,还是那些女子们最能引起人的兴致,因为女人一旦在户外变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不再和平时那样,仅仅只是摆放在那儿的一件物品,那时候她们就特别具有魅力。一个男人在地里只是地里的一个人;一个女人在地里却是田地的组成部分;她在某些方面同田地失去了界限,吸收了周围环境的精华,使自己同周围的环境融成了一体。
      妇女们——不如说是女孩子们,因为她们大多青春年少——都戴着打着皱折的女帽,帽子上宽大的帽檐可以遮挡太阳,她们的手上戴的手套可以保护双手不被麦茬划伤。在她们中间,有一个人穿着粉红色上衣,有一个人穿着奶油色的窄袖长衫,还有一个人穿着短裙,短裙的颜色红得就像收割机的十字架一样;其他的妇女们年纪都要大些,都穿着棕色的粗布罩衫或者外套——那是妇女在地里劳动穿的最合适的老式样的服装,年轻的女孩子们都已经不再穿它们了。这天早晨,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到那个穿粉红色棉布上衣的姑娘身上,在所有的女孩子中间,她的身材最苗条和最富有弹性。但是她的帽子拉得低低的,盖住了她的额头,所以在她捆麦子的时候,一点儿也看不见她的脸,不过从她的帽檐下面散落出来的一两绺深褐色头发上,大致可以猜测出她的皮肤的颜色来,她不能躲避别人的偶尔注意,也许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不想别人注意她,而其他的妇女们的眼睛总是流波四顾的。
      她不断地捆着麦子,单调得就像时钟一样。她从刚捆好的麦捆里抽出一把麦穗来,用左手掌拍着麦头儿,把它们弄整齐。然后,她向前把腰弯下去,一双手把麦堆拢到膝盖跟前,戴着手套的左手从麦堆下面伸过去,同另一边的右手会合了,就像拥抱一个情人一样把麦子抱在怀里。她把捆扎麦子的那束麦子的两头收拢来,跪在麦捆上把它捆紧,微风把她的裙子吹了起来,她也不断地把它扯回去。在她衣服的袖子和暗黄色软皮手套之间,看得见有一截裸露的胳膊露在外面;这一天慢慢过去了,女孩儿圆润的胳膊也被麦茬刺破了,流出了鲜血。
      她时而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把弄乱了的围裙重新系好,或者把头上戴的帽子拉拉整齐。这时候,你就可以看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了,她长着一张鸭蛋形的脸,深色的眼睛,又长又厚的头发平平整整的,好像它无论披散在什么上面,都会被紧紧地粘住。同一个寻常的乡村女孩子相比,她的脸颊更洁白,牙齿更整齐,红色的嘴唇更薄。
      她就是苔丝·德北菲尔德,或者叫德贝维尔,多少有了一些变化——还是原来的她,又不是原来的她;在她目前生存的这个阶段,她的生活就像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是这儿的一个异邦人,其实她生活的地方对她一点儿也不陌生。她在家里躲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才下定决心走出门外,在村子里找点儿活于,因为那时候农村里一年中最忙的季节到了,她在屋里做的任何事情,都比不上当时在地里收庄稼赚的钱多。
      其他的妇女捆麦子的动作大体上同苔丝差不多,她们每个人捆好一捆,就像跳四对方舞的人一样,从四面聚拢来,把各自的麦捆靠着别人的竖在一起,最后形成了十捆或十二捆的一堆,或者按当地人说的那样,形成一垛。
      她们去吃了早饭,回到地里,又继续照常工作起来。接近十一点钟的时候,要是有人观察她,就会注意到苔丝脸上带着忧愁,不时地望着山顶,不过她手里捆麦子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快到十一点的时候,一群年龄从六岁到十四岁的小孩子,从山坡上一块满是残茬的高地上露了出来。
      苔丝的脸稍微一红,但是仍然捆着麦捆。
      那群孩子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是个姑娘,她披一块三角形披肩,披肩的一角拖在麦茬上,她的胳膊里抱着什么,最初看上去好像是一个洋娃娃,后来才证明是一个穿着衣服的婴儿。另一个手里拿着午饭。割麦子的人都停止了工作,拿出各自的食物,靠着麦堆坐了下来。他们就在这里开始吃饭,男人们还随意地从一个石头罐子里倒酒喝,把一个杯子轮流传着。
      苔丝·德北菲尔德是最后一个停下手中活儿的人。她在麦堆的另一头坐下来,把脸扭到一边,躲开她的伙伴。当她在地上坐好了,有一个头上戴着兔皮帽子、腰里皮带上塞了一块红手巾的男人拿着酒杯,从麦堆顶上递给她,请她喝酒。不过她没有接受他献的殷勤。她刚一把午饭摆好,就把那个大孩子、她的妹妹叫过来,从她的手中接过婴儿,她的妹妹正乐得轻松,就跑到另外一个麦堆那儿,和别的小孩一起玩了起来。苔丝脸上的红晕越来越红,她用悄悄的但是大胆的动作解开上衣的扣子,开始喂孩子吃奶。
      坐在那儿离她最近的几个男人体谅她,把脸转到了地的另一头,他们中间还有几个人开始抽烟;还有一个健忘的人十分遗憾地用手摸着酒罐子,酒罐子再也倒不出一滴滴来了。除了苔丝而外,所有的妇女都开始热烈地说起话来,一边把头发上弄乱了的发结整理好。
      等到婴儿吃饱了,那位年轻的母亲就把他放在自己的膝头上,让他坐正了,用膝头颠着他玩,眼睛却望着远方,脸色既忧郁又冷淡,差不多是憎恶的样子;然后,她把脸伏下去,在婴儿的脸上猛烈地亲了几十次,仿佛永远也亲不够,在她这阵猛烈的亲吻里,疼爱里面奇怪地混合着鄙夷,孩子也被亲得大声哭了起来。
      “其实她心里才喜欢那孩子,别看她嘴里说什么但愿那孩子和她自己都死了才好,”一个穿红裙子的妇女说。
      “过不了多久她就不会说那些话了,”一个穿黄颜色衣服的人回答说。“主啊,真是想不到,时间久了一个人就能习惯那种事!”
      “我想,当初那件事并不是哄哄就成的。去年有一天晚上,有人听见猎苑里有人哭;要是那时候有人进去了,他们也许就不好办了。”
      “唉,不管怎么说,这种事别的人都没有碰上,恰巧让她碰上了,真是万分可怜。不过,这种事总是最漂亮的人才碰得上!丑姑娘包管一点事儿都没有——喂,你说是不是,珍妮?”那个说话的人扭头对人群里一个姑娘说,要是说她长得丑,那是一点儿也没有说错。
      的确是万分的可怜;那时候苔丝坐在那儿,就是她的敌人见了,也不会不觉得她可怜,她的嘴唇宛如一朵鲜花,眼睛大而柔和,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蓝色的,既不是灰色的,也不是紫色的;所有这次颜色都调和在一起,还加上了一百种其它的颜色,你只要看看她一双眼睛的虹彩,就能看出那些颜色来——一层颜色后面还有一层颜色——一道色彩里面又透出一道色彩——在她的瞳仁的四周,深不见底;她几乎是一个标准的女人,不过在她的性格里有一点从她的家族承袭来的轻率的毛病。
      她一连在家里躲了好几个月,这个礼拜第一次到地里干活,这种勇气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她不谙世事,只好独自呆在家军,采用种种悔恨的方法,折磨和消耗她那颗不断跳动着的心,后来,常识又让她明白过来。她觉得她还可以再作点儿什么事情,可以使自己变得有用处——为了尝一尝新的独立的甜蜜滋味,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过去的毕竟过去了;无论事情过去怎样,眼前已经不存在了。无论过去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时间总会把它们掩盖起来;几年之后,它们就会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她自己也会叫青草掩盖,被人忘记了。这时,树木还是像往常一样地绿,鸟儿还是像往常一样地唱,太阳还是像往常一样地亮。周围她所熟悉的环境,不会因为她的悲伤就为她忧郁,也不会因为她的痛苦就为她悲伤。
      她也许看清了是什么使她完全抬不起头来——是她心里以为人世间老在关心她的境遇——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幻觉之上的。除了她自己而外,没有人关心她的存在、遭遇、感情以及复杂的感觉。对苔丝身边所有的人来说,他们只是偶尔想起她来。即使是她的朋友,他们也只不过经常想到她而已。如果她不分日夜地离群索后,折磨自己,对他们来说也不过如此——“唉,她这是自寻烦恼。”如果她努力快乐起来,打消一切忧虑,从阳光、鲜花和婴儿中获取快乐,他们就又会这样来看待她了——“唉,她真能够忍耐。”而且,如果她独自一人住在一个荒岛上,她会为自己发生的字情折磨自己吗?不大可能。如果她刚刚被上帝创造出来,一出世就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配偶而生了孩子的母亲,除了知道自己是一个还没有名字的婴儿的母亲而外,对其它的事一无所知,难道她还会对自己的境遇感到绝望吗?不会,她只会泰然处之,而且还要从中找到乐趣。她的大部分痛苦,都是因为她的世俗谬见引起的,并不是因为她的固有感觉引起的。
      无论苔丝如何推理,总之有某种精神敦促着她,使她像从前一样穿戴整齐,走出门外,来到地里,因为那个时候正好大量需要收割庄稼的人手。就是因为这样,她才建立起自己的尊严,即使怀里抱着孩子,偶尔她也敢抬起头来看人,不感到害怕了。
      收庄稼的男工们从麦垛旁边站起来,伸了伸四肢,把烟斗里的烟火熄灭了。先前卸下来的马吃饱了,又被套到了红色的收割机上,苔丝赶紧把她的饭吃完,招手把她的大妹妹叫过来,让她把孩子抱走了,她也就扣上衣服的扣子,戴上黄色软皮手套,走到最后捆好的一捆麦子跟前,弯下腰去,从中抽出一束麦子来,去捆另一堆麦子。
      在下午和晚上,上午的工作不断继续着,苔丝也就和收麦子的人一起呆到天黑的时候。收工后,他们都坐上最大的一辆马车,黯淡的圆月刚从东边地平线上升起,他们就在月亮的伴随下动身回家,月亮的脸就如同被虫蛀过的托斯卡纳圣像头上用晦暗的金叶贴成的光环一样。苔丝的女伴们唱着歌,对苔丝重新出门工作表示她们的同情和高兴,尽管她们又忍不住淘气要唱上几句民谣,民谣里说有个姑娘走进了绿色的快活林里,回来时人却变了样儿。人生里总是存在着平衡和补偿;使苔丝成为社会警戒的同一件事情,同时也使苔丝在村子中许多人眼里成了最引人注目的人物。她们的友好态度使她离过去的自己便远了,她们的活泼精神富有感染力,因此她差不多也变得快活起来。
      现在她道德上的悲伤慢慢消失了,可是从她的天性方面又生出来一种新的悲伤,而这种悲伤是不懂得什么叫自然法律的。她回到家里,听说她的孩子在下午突然病倒了,心里十分难过。那孩子的体格瘦弱娇嫩,生病本来就是意料中的事,但是这件事还是让她吓了一跳。
      孩子降生到世上,本来就是一件触犯社会的罪恶,可是这个少女妈妈已经把这桩罪恶忘了;她心中的愿望就是要保全这个孩子的生命,让这桩罪恶继续下去。但是事情很快就清楚了,那个肉体的小小囚徒解脱的时间就要到了,她想到了这种最坏的结果,但没有想到来得这样早。她看出了这一点,也就陷入了悲痛之中,甚至比孩子单纯死去的悲痛还要大。她的孩子还没有受过洗礼①。
      
      ①洗礼(Bapitism),根据基督教观念,洗礼有两层意义,一为洗去身上所带的原罪,二为准许进入天堂。孩子不受洗礼而死的,不能进入天堂,只能在地狱受苦。

      苔丝已经进入了一种心态,被动地接受了一种补救的办法,她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应该被烧死,就把她烧死好了,这也是一种了结。同村子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一切都以《圣经》为根据,曾经细心地学习过阿荷拉和阿荷利巴②的历史,知道可
      
      ②阿荷拉和阿荷利巴(Aholah and Aholibah),见《圣经·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有两个女子在埃及行淫,姐姐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耶和华说:“必有义人审判她们,因为她们是淫妇。我必使多人来攻击她们,使她们抛来抛去,被人抢夺;这些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刀剑杀害她们,又杀戮她们的儿女,用火焚烧她们的房屋,好叫一切妇人都受警戒。”coc2以从中推理出来的结论。不过出现的同样问题与她的孩子有关的时候,就有了不同的色彩。她的宝贝就快要死了,灵魂还没有得救就快要死了。
      那时快到睡觉的时候了,但是她却急忙跑到楼下,问要不要去请牧师。就在那个时候,她的父亲刚刚从每星期一次的罗利弗酒店酗酒回来,恰巧正是他对自己家是古老贵族这件事感觉最强烈的时候,也是他对苔丝给这个贵族之家染上的被宣扬得沸沸扬扬的污点感到最敏感的时候。他宣布绝不允许牧师进他的家门,探听他的隐私,因为那个时候,她的耻辱比过去更有必要掩盖起来。他就锁上门,把钥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一家人都上床睡觉了,苔丝痛苦得无以复加,也只好上床睡了。她躺在床上,老是不断醒来,到了半夜,她发现孩子的病情更重了。很明显,孩子快要死了——安安静静地,也没有痛苦,但是确实快要死了。
      她在痛苦中翻来覆去。时钟敲响了庄严的凌晨一点,就在那个时候,幻想才得以超脱理智,恐怖的可能才成为牢不可破的事实。在她的想象里,因为孩子没有受洗和是私生的这两重大罪,所以被打进了地狱中最深的一个角落里;她看见那个魔鬼头子手里拿起一把三刃的钢叉,把她的孩子又来叉去,那根钢叉和在烤面包时用来烧炉子的钢叉一样;在这幅图画里,她又添加了许多其它稀奇古怪的孩子遭受折磨的细节,那都是在这个基督教国家里给年轻人讲过的。睡觉的屋子里一片寂静,恐怖的场面太强烈了,因而她的想象也就更逼真,吓出了一身冷汗,把睡衣都湿透了,她的心猛烈地跳动着,每跳动一次,床也就震动一下。
      婴儿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母亲心里的紧张也跟着增加了。她无论怎样去吻那个孩子都无济于事;她在床上再也躺不住了,就焦急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啊,慈悲的上帝啊,你发发慈悲吧;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孩子吧!”她大声喊着。“把你的愤怒尽管加在我的身上吧,我是心甘情愿的;但是你要可怜我的孩子呀!”
      她倚靠在五斗橱上,断断续续地低声作了半天祈祷,后来突然跳起来。
      “啊!也许这孩子还可以得救!也许那样办完全是一样的!”
      她说话的时候,脸上也变得十分开朗了,仿佛掩藏在阴暗中的脸也发出了亮光。
      她点燃一根蜡烛,走到墙边第二张和第三张床的跟前,弟弟和妹妹都同她睡在一个房间里,她就把他们都给叫了起来。她又把洗脸架拉了出来,自己站到洗脸架的后面,从水罐里倒出一些水,让弟弟和妹妹跪在自己周围,把双手伸出来,五指伸直合拢在一起。那时候孩子们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见了她那个样子,直觉得庄严可怕,就保持着那种姿势,眼睛越睁越大。她从床上抱起婴儿——她是一个孩子的孩子——她还没有完全成熟起来,简直似乎没有资格享有那个孩子的母亲的称号。苔丝怀里抱着那个婴儿,笔直地站在脸盆的旁边,她的大妹妹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已经翻开的祈祷书,就好像教堂的牧师助手拿着打开的祈祷书站在牧师面前一样;那个女孩子就这样开始为她的孩子洗礼。
      她穿着白色的长睡衣站在那儿,个子显得特别高大,神情显得特别威严,头上一条粗大的黑色辫子,从脑后一直垂到了腰下。蜡烛微弱而温和的亮光,掩盖了她身上和脸上的小毛病——麦茬在手腕上留下的划痕,眼睛里流露出的倦容,这些毛病在日光下也许就会暴露出来。她的那张脸曾经害了她,现在她的高度热情在她的脸上产生了美化的效果,表现出一种冰清玉洁的美,带有一种近似王后的庄严。那群小孩子跪在她的周围,睡意朦胧的眼睛红红的,一眨一眨的,等着她做好准备。他们心里充满好奇,不过他们身上的睡意太浓太重,不能够把心中的好奇弄明白。
      他们中间有一个感受最深,就说:
      “你真的要给他行洗礼吗,苔丝?”
      那个少女母亲用庄重的态度作了肯定的回答。
      “你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
      她没有想到要取名字的事,不过在她继续进行洗礼仪式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创世纪》里的一句话,那句话里提到一个名字,就随口念了出来:
      “苦楚,我现在以圣父、圣灵、圣子的名义为你行洗礼。”①
      
      ①《圣经·创世纪》第三章第十六节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她把水洒到孩子身上,一时静悄悄的。
      “孩子们,念‘阿门’。”
      听了她的话,细小的声音跟着念“阿门”。
      苔丝继续说:
      “我们接受这孩子,”——等等——“用十字架的符号为他画十字吧。”
      念到这儿,她把手伸进脸盆里,用她的食指热烈地在孩子身上画了一个大十字,接着又继续念那些例行公事式的句子,比如要勇敢地同罪恶、世俗和魔鬼作战,一直到生命结束都要做一个忠实的战士和仆人。她按照规矩继续念主祷文,孩子们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跟着她一起念,念到结束的时候,他们都把声音提高到了牧师助手念的高度,又一起念了一声“阿门”,然后就没有一点儿声音了。
      后来,他们的姐姐对这次洗礼的效力所抱的信心大大增加了,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
      可怜的苦楚同罪恶、世俗和魔鬼作斗争,命中注定只能得到有限的光荣——要是考虑到他是如何降世为人的,这对他自己也许还是幸运的。在早晨的阴郁中,那个脆弱的士兵呼完了最后一口气,孩子们一明白过来,都放声痛哭,并且求着姐姐再生一个漂亮的小孩子。
      苔丝自从行完洗礼以后,内心里就很平静,孩子死了,她的平静还在。天亮以后,她的确感到自己对孩子灵魂的恐惧是有些被夸大了;无论她的恐惧有没有根据,现在她心里是不担心了,她想到的理由是,假如上帝不肯承认这种大体上差不多的做法,因为不规范的洗礼不准孩子进天堂,那么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孩子,她也就不再看重这种天堂了。
      不受欢迎的苦楚就这样死掉了——他是一个不请自来的人,一件不尊重社会礼法的耻屏的自然礼物和一个私生子;他只是一个弃儿,对一年一世纪这种概念一无所知,永恒的时间对于他只是几天的事情;对他来说,茅屋的空间就是整个宇宙,一周的大气就是一年的气候,初生的时期就是人类的存在,吃奶的本能就是人类的知识。
      苔丝在心里对洗礼的事思考了很久,想着要是给孩子举行一个基督教的葬礼,足不是有足够的道理。除了这个教区的牧师之外,没有人能够告诉她,牧师是新来的,还不认识她。到了傍晚,她来到牧师的住处,站在门边,但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走进屋去。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外出回家的牧师,要不是这样,她的计划就被她放弃了。在朦胧的夜色里,她不在乎明明白白地把事情说出来。
      “我想问你一件事情,先生。”
      他表示愿意听一听她问的事情,而她也就给他讲了孩子生病的事,以及她给孩子临时行洗礼的事。
      “先生,现在我要问,”她认真地补充说,“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同你给他行的洗礼是不是一样的?”
      他有一种生意人的自然感情,发现本应该把他叫去做的一件事情,却叫主顾们笨手笨脚地替他做了,心里想回答她说不一样。可是他一看到那个女孩子的庄重神情,一听到她说话中的奇特的柔和,他心中的高贵感情就被激发出来,或者说在他为了把机械的信仰嫁接到实际的怀疑主义之上而进行了数十年努力以后,他身上残留的一点儿感情又被激发出来了。人和教士在他的心里交战,结果人取得了胜利。
      “我亲爱的姑娘,”他说,“这完全是一样的。”
      “那么你就会给他一个基督教的葬礼了吧?”她急忙问。
      牧师感到自已被难住了。听说孩子病了,他曾经良心发现,天黑后去为孩子行洗礼,但是他不知道不许他进门的是苔丝的父亲,而不是苔丝自己,因此,他不能接受苔丝必须行这种非正规洗礼的申辩。
      “啊——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说。
      “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为什么呀?”苔丝问,神色十分激动。
      “唉——要是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我就会情愿为你办了。可是,由于某些别的原因,我不能办。”
      “就办这一次好啦,先生!”
      “我真的不能办。”
      “啊,先生!”她抓着牧师的手说。
      牧师缩回手,摇了摇头。
      “那么我是不喜欢你了!”她发作起来,“而且我永远也不再上你的教堂了。”
      “不要把话说得这样轻率。”
      “要是你不给他行洗礼,对他是不是完全一样?……是不是完全一样?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不要像圣徒对罪人那样对我说话,而是要像你这个人对我这个人说话一样——我好可怜呀!”
      牧师对这些问题自有严格的观念,但是他怎样使它们同他的回答调和起来,就完全超出了我们凡夫俗子的理解了。牧师受到感动,就这样回答说:
      “是完全一样的。”
      于是在那天晚上,婴儿被放进一个小枞木匣子里,上面盖了一块女人用旧的披肩,花了一个先令和一品特啤酒,雇了教堂的执事,在风灯的照明下,把他埋葬在上帝分配的那个破乱的角落里。那儿长着荨麻,所有没有受洗的婴儿、臭名昭著的酒鬼、自杀的懦夫和一些其它要下地狱的人,都被胡乱地埋在一起。但是,尽管周围的环境不好,苔丝仍然勇敢地用两根木头和一条绳子,扎成一个十字架,在上面绑上鲜花,趁一个晚上没有人注意的时候,跑进教堂的墓地里,把十字架竖在坟头上,还在一个小瓶子里插上同样的鲜花。瓶子装有水,不会让鲜花枯萎。在瓶子外面,一眼就能看出上面写着“吉韦尔果酱公司”的字样,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胸怀母爱的眼睛是看不见这些字的,看见的只是更加崇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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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五章

    “依靠经验,”罗杰·阿斯坎说,“我们要经过漫长的游荡才能找到一条捷径。”①漫长的游荡不适合我们继续往前走,这并不少见,那么我们这种经验对我们又有什么用处呢?苔丝·德北菲尔德的经验就是毫无用处的那一种。后来她学会了去作什么,可是现在又会有谁接受呢?要是苔丝还没有去德贝维尔家以前,就努力按照她自己和一般人所知道的各种各样的警句格言前进的话,她肯定是不会上当受骗的。可是,对于这些金玉良言,在它们大有益处的时候,苔丝没有能力、其他的人也没有能力领会其中的全部道理。苔丝,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人,可能会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讥讽上帝:“你提出的是一条很好的路,但不是一条让人走的路。”②
      
      ①罗杰·阿斯坎(Roger Ascham,1515-1568),英国散文家,曾做过英女王伊丽莎白的老师,上文引自所着《论教师》(The Scholermaster,1570)。
      ②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354-430),曾为希波主教,主要作品为《上帝城》和《忏悔录》,是马丁·路德和喀尔文教的思想先驱。

      在冬季的几个月里,她一直留在父亲的家里,或者拔鸡毛,或者给火鸡和鹅的肚子里装填料,或者把以前鄙夷地扔在一边的德贝维尔送给她的一些漂亮服装拿出来,改成她的弟弟妹妹们穿的衣服。她不会写信给他,要他帮助。但是,在别人以为她用劲干活的时候,她却经常把两手抱在脑后,在那儿想心思。
      她用一个哲学家的思想去回忆一年中从头到尾的日子;她回想起在特兰里奇的猎苑的黑暗背景中,毁了她的那个不幸的夜晚;回想起她的孩子出生和死去的日子;也回想起自己降生为人的那一天;还回想起那些因为与她有关的事件而变得特别的日子。有一天下午,她在对着镜子观看自己的美貌的时候,突然想到还有另外一个日子,对她来说比其它的日子更为重要;那就是她自己死去的日子,那个时候,她所有的美貌就要化为乌有了;这一天悄悄地躲在一年的所有日子里,谁也看不见它,她每一年都要遇见它一次,但它却不露痕迹,一声不响;但是这一天又肯定不会不在这一年里。这个日子是哪一天呢?为什么她每一年都要遇到的与她相关的那个冷酷日子,她却没有感觉到它的冷意呢?她的思想和杰里米·泰勒的思想是一样的,就是认识她的人在将来某个时候会说:“就是在——在今天,可怜的苔丝死了。”他们在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不会想到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在岁月的长河中要注定成为她的人生终点的那一天,她却不知道它究竟在哪一个月,在哪一个星期,在哪一个季节,在哪一年。
      苔丝的思想几乎是发生了一次飞跃,从一个单纯的姑娘变成了一个复杂的女人。她的脸上融入了沉思的象征,她说话的声音里偶尔也流露出悲剧的音调。她的眼睛越长越大,也越来越富有表情。她长成了一个可以被称作美人的人了;她的面容妩媚,引人注目;她的灵魂是这样一个妇人的灵魂,有了近来一两年的纷乱经验但是没有因此堕落。要不是世俗的偏见,这些经验简直就是一种扩展心智的教育了。
      她近来离群索居,所以她的本来就不为人所知的苦恼,现在在马洛特村也差点被人忘记了。但是她现在已经看得明白,在马洛特村她的心情是永远也不会真正变得开朗了,因为她们家企图去认本家所遭到的失败是路人皆知的——而且她们的家其至还有通过她去同富有的德贝维尔家联姻的企图。至少在漫长的岁月抹去她对这件事的敏感意识之前,她是不会在马洛特村感到心情开朗的。不过就是现在,她仍然感觉到希望,生命的力量仍在她的身上热烈地搏动;也许在一个不知道她的历史的地方,她还会愉快起来。逃避过去和逃避跟过去有关的一切,就是要把过去和过去的一切消除掉,要做到这一点,她就一定得离开这里。
      她向自己发问,贞洁这个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如果她能够把过去掩盖起来,她也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了。有机的自然都有使自己得以恢复的能力,为什么唯独处女的贞洁就没有呢?
      她等待了很久,始终没有找到重新离开这儿的机会。一个特别明媚的春天来到了,几乎听得见苞芽里生命的萌动;春天就像激励野外的动物一样激励了她,使她要急切离开这里。后来在五月初的一天,她收到了一封信,那是她母亲从前的一个朋友写给她的,很久以前,她曾经写信给她探问过。信中告诉她的南边若干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奶牛场,需要一个熟练的女工,奶牛场的场主愿意在她工作一个夏天。
      这个地方还不是她所希望的那样远;但是也许足够远了,因为她活动的范围和她的名声,一直就小得很。对于一个活动范围有限的人来说,英里就是地球上的经纬度,教区就是郡,郡就是省和王国。
      有一点她是打定了主意的:在她新生活的梦想和活动中,不应该再有德贝维尔的空中楼阁了。她只是一个挤牛奶的女工苔丝,此外不是别的什么。对于这一点,尽管她和母亲之间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谈过一句话,她的母亲也很能够理解苔丝的感情了,所以现在也就不丙提什么武士的祖先了。
      可是人类就是如此地自相矛盾,苔丝对要去的那个新的地方发生兴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那个地方恰巧靠近她的祖先的故土(因为他们都不是布莱克莫尔人,虽然她的母亲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布莱克莫尔人)。她要去的那个奶牛场的名字叫泰波塞斯,离德贝维尔家过去的几处田产不远,附近就是她的祖宗奶奶和她们显赫丈夫的家族大墓室。她要去那儿看看他们,不仅会想想德贝维尔家像巴比伦一样衰败了,也会想想一个卑微后裔的清白能够无声无息地消失。她一直在想,在她祖先的土地上会不会有什么奇异的好事出现;在她的身上,有某种精神就像树枝的汁水一样,自动地涌现出来。那就是还没有耗尽的青春活力,在受到短暂的压制之后又重新高涨起来,给青春带来了希望,也唤醒了不可压制的追求快乐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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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六章

    五月的一个早晨,麝香草散发着香气,小鸟还在孵蛋,苔丝从特兰里奇回来大约两三年后——这几年她心灵的创伤悄悄地平复了——又第二次离开了家门。
      她收拾好以后再给她送去的行李,就坐上一辆雇来的双轮轻便马车,动身去斯图尔堡的一座小镇。她途中必须从那个小镇经过,因为这次行程的方向同她第一次鲁莽离家的方向几乎完全相反。尽管她十分渴望远走他乡,但是走到最近那个山丘拐弯的地方,她又回过头去,满腹惆怅地望了望马洛特村和她父亲的房屋。
      在那所房屋里住着她的家人,尽管她就要远离他们,他们再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但是大概他们的日常生活也许会依然同过去一样,在他们的意识中快乐也不会有太多的减少。几天以后,孩子们就会像往常一样玩起他们的游戏来,不会感到因为她的离开而缺少了什么。她决心离开是为了这些更小的孩子们能得到更大的好处;如果她留在家里不走,他们也许从她的管教中得不到丝毫好处,反而会因她的榜样受害。
      她没有歇一歇就穿过斯图尔堡,向前一直走到几条大道的交叉路口,在那儿等候往西南去的搬运夫的大马车;因为铁路虽然包围了乡村内陆的广大区域,但是从来还没有穿过它的腹地。正当她在那儿等候马车的时候,路上有一个农夫坐着轻便的双轮马车走了过来,要去的地方大约同她要赶的路是一个方向。尽管她不认识这个陌生人,但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上车坐在农夫身边,而不管农夫邀请她的动机只是向她漂亮的脸蛋献上的一份殷勤。农夫是到韦瑟伯利去的,她坐车到了那儿,就不用再坐大马车绕道卡斯特桥,剩下的一段路靠步行就能走了。
      苔丝坐车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中午到了韦瑟伯利也没有停下来,只是到赶车的农夫推荐的一户农家稍微吃了一顿说不上名目的饭。接着她就提起篮子开始步行,向一片广袤的荒原高地走去。荒原把韦瑟伯利同远处低谷的一片草场分隔开来,而坐落在山谷中的奶牛场才是她当日行程的目的地,也是她当日行程的终点。
      苔丝以前从来没有到过乡间这块地方,不过她却感到同这儿的风景有着血亲关系。就在她左边不很远的地方,她看见风景中有一块深色的地方,一问别人,证明她的猜想果然不错,那是把金斯伯尔的近郊区别开来的树林——就在那个教区的教堂里,埋葬着她的祖先——她的那些毫无用处的祖先的枯骨。
      现在她对他们毫无敬仰的心情了;甚至她还恨他们给她带来烦恼;他们除了给她留下来一方古印和一把羹匙而外,其它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给她留下来。“呸——我本来就是我的父母两个人养的!”她说。“我的全部美貌也是我妈给的,而她只不过是一个挤牛奶的女工。”
      她走完从爱敦荒原上的高地和低地中间穿过的路程,这段距离实际上只不过几英里远,但比她所期望的要难走得多。由于拐弯时多走了一些冤枉路,她走了两个小时才走到一个山顶上,望见她渴望已久的沟谷:大奶牛场的沟谷。在那个沟谷里,牛奶和黄油的增长十分迅速,虽然不如她家里的牛奶和黄油味美,但它们的生产要远比瓦尔河或佛卢姆河所灌溉的那块翠绿草原上生产的牛奶和黄油丰富。
      她除了在特兰里奇住了一段不幸的日子外,到现在她所知道的地方只是布莱克莫尔谷的小奶牛场谷,而大奶牛场谷同它则根本不同。世界在这儿是按照更大的模式描绘的。圈起来的牧场不是十亩地,而是五十亩地,农场也更加广大,牛群在这儿组成的是一个个部落,而在那儿只是一个个家庭。放眼望去,无数的奶牛从远远的东边一直延伸到远远的西边,在数目上超过了她以前看见过的任何牛群。它们散布在绿色的草地上,挤“得密密麻麻的,就像凡·阿尔斯卢特或萨雷尔特在画布上画满了市民一样。红色和暗褐色母牛身上的成熟颜色,和傍晚落日的霞光融合在一起,而全身白色的奶牛把光线反射出去,几乎使人为之目炫,甚至苔丝站在远处的高地上也是如此。
      俯瞰呈现在她面前的那片风景,虽然不如她无比熟悉的另一片风景绚烂华美,但它却更能使人欢快振奋。它缺少那个能和它媲美的沟谷所有的强烈的蓝色气氛,缺少它厚实的土壤和浓烈的香气;它的新鲜空气清新、凉爽、灵妙。滋养牧草和这些著名奶牛场里的奶牛的那条河流,也同布莱克莫尔的河流流动得不一样。布莱克莫尔的河流流得缓慢、沉静、常常是浑浊的;它们从积满泥淖的河床上流过去,不明情形而涉水过河的人,稍不注意就会陷进泥淖里。佛卢姆河的流水却是清澈的,就像那位福音教徒看见的那条生命河一样纯净,流得也快,就像一片浮云的阴影,流过铺满卵石的浅滩,还整天对着天空喃喃絮语。那儿水中长的是睡莲,这儿水里长的却是毛茛。
      也许是空气的性质从沉闷到轻松的变化,也许是她觉得已经到了没有人用恶意的眼光看待她的新地方,于是她的精神奇妙地振作起来。迎着温柔的南风,她一路跳跃着向前走去,她的希望同阳光融合在一起,似乎幻化成了一道环绕着她的光环。在吹来的阵阵微风中,她听得出快乐的声音,在一声声鸟的啼鸣里,也似乎潜藏着欢愉。
      她的面貌,近来随着她的心境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由于她的心绪有时快乐,有时沉郁,因而她的面貌也在美丽和平常之间变幻不定。今天她的脸色红润、完美;明天就转为苍白、凄楚。当她的脸色变得红润时,她就不像脸色苍白时那样一脸的忧愁;她的更加完美的美丽同她的平静的心情显得和谐;她的紧张的心情也同她的不太完美的美丽显得般配。现在她迎向南风的脸,正是在形体上显得最美的脸。
      那种寻找欢乐的趋向是不可抵抗的、普遍存在的、自然发生的,它渗透在所有从最低级到最高级的生命中,最后终于把苔丝控制住了。即使现在她也只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女子,她的思想和情感还在发展变化,因此任何事件给她留下的印象,就不可能经久不变。
      所以她的精神、她的感激、她的希望,就越来越高涨。她唱了好几首民歌,但是感到它们都不能把内心的情绪表达出来;后来,她回想起在吞吃智慧树的禁果之前,在礼拜的早晨她的眼睛浏览过多少次的圣诗,于是又开口唱起来:“哦,你这太阳,你这月亮……哦,你们这些星星……你们这些世间的绿色万物……你们这些空中的飞禽……野兽和家畜……你们世人……你们应当赞美主,颂扬主,永远尊崇主!”
      她突然住口不唱了,嘴里嘟哝着说:“可是我也许还不完全知道我唱的主呢。”
      这种半不自觉的吟唱圣诗,也许就是在一神教背景中的一种拜物狂吟;那些把户外大自然的形体和力量作为主要伙伴的女子们,她们在心灵中保有的多半是她们遥远祖先的异教幻想,而很少是后世教给她们的那种系统化了的宗教。但是,苔丝至少在她从摇篮时代就开始呀呀学唱的古老的万物颂中,找到大约可以表达她的感情的句子;因此这也就足够了。她已经朝着自食其力的方向开始走了,对这种细小的最初表现她感到高度满足,这种满足也正是德北菲尔德性情的一部分。苔丝的确希望行为正直地往前走,而她的父亲完全不是这样;但是对眼前一点点成就就感到满足,不肯付出艰苦的努力把低下的社会地位向前推动,她却像她的父亲。德北菲尔德家曾是辉煌一时的家族,现在却成了一个受到严重阻碍的家庭,影响到社会地位的发展。
      我们也可以说,虽然苔丝以前的那番经历暂时把她完全压倒了,但是母亲的娘家没有消耗掉的力量,以及苔丝青春年代的自然力量,都在苔丝身上被重新激发出来。老实说,女子受了这样的耻辱还是要照旧活下去,恢复了精神,就又开始用兴致勃勃的眼睛在她们四周看来看去了。正如一些亲切的理论家们要我们相信的那样,这个“被诱的女人”并不是完全不知道一种信念:有生命就有希望。
      然后,苔丝·德北菲尔德就怀着对生活的满腔热情,情绪高昂地走下爱敦荒原的山坡,越走越低,向她一心向往的奶牛场走去。
      两个能互相媲美的山谷之间的显著差别,现在终于详细地显现出来了。布莱克莫尔的秘密从它四周的高地上就能看得一清二楚;而想把她面前的山谷弄个明白,就必须到下面山谷的中间去。苔丝作完比较,就已经走到了山谷中绿草如茵的平地上,这块平地从东到西伸展开来,远得眼睛看不见边。
      河流从较高的地带悄悄地流下来,把泥土一点点带进山谷,堆积成这块平地;现在这条年代久远的河流消耗完了,变得细小了,就流过在它从前劫掠来的泥土中问。
      苔丝不敢肯定朝哪个方向走,就静静地站在一片四周环山的绿色平地上,就像一只苍蝇停在一个大得无边的台球桌上,并且对于周围的环境一点也不比那只苍蝇显得重要。她出现在这个宁静山谷的唯一影响,至多是把一只孤独的苍鹭惊动得飞起来,然后落在离她站立的道路不远的地上,伸长了脖子站在那儿看着她。
      突然,下面低地上从四面八方传来一阵长长的、反复的呼唤声——
      “呜嗅!呜懊!呜噢!”
      这种声音好像受到了感染,从东边最远的地方传到西边最远的地方,其中偶尔还掺杂着一只狗的叫声。它不是表示山谷里知道美丽的苔丝来了,而是四点半钟挤牛奶时间到了的惯常通知,这时候奶牛场的工人们就动手把奶牛赶回去。
      早已在那儿等候呼唤的最近的一群红牛和白牛,这时候就成群结队地朝建在后面的田间牛舍里走去,它们一边走,装满了牛奶的奶袋子就在它们腹下摆来摆去。苔丝跟在它们的后面慢慢走着,从前面的牛群通过的敞开着的栅栏门里走进院子。院子的四周围着长长的草棚,草棚斜坡的表面长满了鲜艳的绿色青苔,用来支撑棚檐的木头柱子,在过去的岁月中被无数的奶牛和小牛的肚腹磨擦得又光又亮,而那些牛现在却在遗忘的深渊中不可想象地被人忘记得一干二净。要被挤奶的牛都被安排在柱子中间,此刻让一个异想天开的人从后面看来,排在那儿的每一头牛就像一个圆环拴在两根木桩上,中间的下方是一只来回摆动的钟摆;这时候向草棚后面落去的夕阳,把这群能够容忍的牛群的影子精确地投射到草棚的墙上。因为,每天傍晚,夕阳都要把这些朦胧的、简朴的形体的影子投射出去,仔细地勾画好每一个轮廓,就好像是宫廷美人映照在宫廷墙壁上的侧影;它用心用意地描画它们,就好像是很久以前把奥林匹斯的天神描画到大理石壁上,或者是描画亚尼山大·凯撒和埃及法老的轮廓。
      被赶进棚子的奶牛都不大安分守己。在院子中间安安静静地站着的那些奶牛,都是挤奶的,还有许多表现得更加安静的奶牛等在那儿——它们都是上等的奶牛,这样的奶牛在谷外很少看得到,就是在谷内也不是常见;它们是由这一年中主要季节里的水草场生长的汁液丰富的草料喂养起来的。那些身上有白点的奶牛皮毛光亮,把阳光反射过来,使人日炫,它们的犄角上套着发亮的铜箍,就像是某种兵器闪耀着光辉。它们那些布满粗大脉管的奶房沉重地垂在下面,就像是一个个沙袋,上面乳头突起,好像吉普赛人使用的瓦罐的脚;每一头奶牛逗留在那儿,等着轮到自己挤奶,在它们等候的时候牛奶就从奶头渗出来,一点一滴地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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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七章

    奶牛从草场一回来,挤奶的男女工人们就成群结队地从他们的茅屋和奶房里涌出来;挤奶的女工都穿着木头套鞋,不是因为天气不好,而是免得她们的鞋子沾上了院子里的烂草烂泥。所有的女孩子都坐在三条腿的凳子上,侧着脸,右脸颊靠着牛肚子;苔丝走过来时,她们都沿着牛肚子不声不响地看着她。挤牛奶的男工们把帽檐弯下来,前额靠在牛的身上,眼睛盯着地面,没有注意到苔丝。
      男工中间有一个健壮的中年人,他的长长的白色围裙比别人的罩衫要漂亮些、干净些,里面穿的短上衣既体面又时兴,他就是奶牛场的场主,是苔丝要找的人。他具有双重的身分,一个星期有六天在这儿做挤牛奶和搅黄油的工人,第七天则穿着精致的细呢服装,坐在教堂里他自家的座位上。他的这个特点十分显著,因此有人给他编了一首歌谣——
      挤牛奶的狄克,
      整个星期里:——
      只有礼拜天,才是理查德·克里克。看见苔丝站在那儿东张西望,他就走了过去。
      大多数男工挤奶的时候都脾气烦躁,但是碰巧克里克先生正想雇佣一个新手——因为这些日子正是缺少人手的时候——于是他就热情地接待了她;他问候她的母亲和家中其他的人——(其实这不过是客套而已,因为他在接到介绍苔丝的一封短信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德北菲尔德太太的存在)。
      “啊——对,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对乡村中你们那个地方就十分熟悉了,”他最后说。“不过后来我从没去过那儿。从前这儿有个九十岁的老太太住在附近,不过早已经死了,她告诉我布莱克原野谷有一户人家姓你们这个姓,最初是从这些地方搬走的,据说是一个古老的家族,现在差不多都死光了——新一辈人都不知道这些。不过,唉,我对那个老太太的唠叨没有太在意,我没有太在意。”
      “啊不——那没有什么,”苔丝说。
      于是他们只谈苔丝的事了。
      “你能把奶挤干净吧,姑娘?在一年中这个时候,我不想我的奶牛回了奶。”
      对于这个问题,她再次请他放心,他就把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阵。苔丝长时间呆在家里,因此她的皮肤已经变得娇嫩了。
      “你敢肯定受得了吗?干粗活的人在这儿觉得够舒服;可是我们并不是住在种黄瓜的暖房里。”
      她郑重地说自己受得了,她说得很热情、很乐意,似乎赢得了他的信任。
      “好吧,我想你先喝杯茶,吃点什么吧,嗯?现在不用?好吧,就随你便好了。不过说实话,要是换了我,走了这么远的路,就要干成芜荽菜杆了。”
      “现在我就开始挤牛奶吧,好让我熟练熟练,”苔丝说。
      她喝了一点儿牛奶,当作临时的点心——牛奶场的老板克里克大吃一惊,说实在的,还有点儿瞧不起——显然他从来没有想到牛奶还是一种上好的饮料。
      “哦,你要是喝得下那种东西,你尽管喝吧,”他在有人阻止她从牛奶桶里喝牛奶时满不在乎地说。“这东西我多年没有碰过它了,我没有碰过它。鬼东西;喝在肚子里就像是一块铅躺在那儿。你拿那头奶牛试试身手吧,”他朝最近的那头奶牛点点头,又接着说下去。“不是说那头牛的奶不好挤。我们有些牛的奶不好挤,有些牛的奶好挤,就同人一样。不过,你很快就会弄清楚的。”
      苔丝换下女帽,戴上头巾,真的在奶牛身下的凳子上坐下来挤牛奶了,牛奶从她的手中喷射进牛奶桶里,她似乎真的感到已经为自己的未来建立了新的基础。她的这种信念孕育出平静,脉搏的跳动缓慢下来,能够打量打量四周了。
      挤牛奶的工人是由男人和姑娘组成的一小支队伍,男人们挤的是硬奶头的牛,姑娘们侍候的则是脾气比较温顺的牛。这是一个大奶牛场。把所有的牛都算起来,克里克管理的奶牛有一百头;在这一百头牛里,有六头或八头牛是奶牛场老板自己动手挤奶,除非是他出门离开了家。那些牛都是所有牛中最难挤的奶牛;因为他偶尔要或多或少地雇些临时工,他不放心把这些牛交给他们,怕他们做事不认真,不能把牛奶完全挤干净;他也不放心把它们交给姑娘们,怕她们手指头缺少力气,同样挤不干净;过了一段时间,结果这些奶牛就都要回了奶——那就是说,再也不出奶了。奶挤不干净的严重性倒不在于出奶量的暂时损失,而是在于牛奶挤得少,它就出得少,最后就完全停止出奶了。
      苔丝在奶牛身边坐下来挤奶以后,一时间院子里的人谁也不说话了,偶尔除了一两声有人要牛转向或站着不动的吆喝外,听见的都是牛奶被挤进许多牛奶桶里的噗噗声。所有的动作只是挤奶工人们的双手一上一下挤奶的动作,以及奶牛尾巴的来回摆动。他们就这样不停地工作着,他们的四周是广大平坦的草场,一直伸展到山谷两边的斜坡上——这片平坦的风景是由早已被人遗忘的古老风景组成的,而且那些古老的风景同由它们构成的现在的风景比起来,毫无疑问已是天壤之别了。
      “照我看呀,”奶牛场老板说,他刚挤完了奶,一手抓着三脚凳,一手拎着牛奶桶,突然从奶牛身后站起来,向附近的另一头难挤的奶牛走去。“照我看呀,今天这些奶牛出奶和平常有些不同。我敢肯定,要是温克尔这头牛真的开始像这样回奶,不到仲夏,它就一滴奶也没有了。”
      “这是因为我们中间来了一个新人,”约纳森·凯尔说。“我以前就注意到这种事情。”
      “不错。也许是这样的。我还没有想到这个。”
      “有人告诉我说,在这种时候牛奶流到奶牛的牛角里去了,”一个挤牛奶的女工说。
      “好了,至于说牛奶跑到牛角里去了,”牛奶场老板有些怀疑地接口说,似乎觉得甚至巫术都会受到解剖学上种种可能的限制,“我可不敢说;我的确不敢说。长角的奶牛回了奶,可是没有长角的奶牛也回奶了,所以我可不相信这个说法。你知道关于没有长角的奶牛的秘密吗,约纳森?为什么一年里不长角的奶牛没有长角的奶牛出的奶多?”
      “我不知道!”有个挤牛奶的女工插嘴问。“为什么出的奶少呢?”
      “因为在所有的牛中间,不长角的奶牛并不多,”牛奶场老板说。“不过,今天这些犟脾气的奶牛肯定要回扔了。伙计们,我们肯定要唱一两首歌儿了——那才是治这种毛病的唯一法子。”
      当奶牛一出现出奶量比平常减少的迹象,人们往往就采取在牛奶场唱歌的办法,想用这种办法把牛奶引出来;老板要求唱歌,这群挤牛奶的工人们就放开喉咙唱起来——唱的完全是一种应付公事的调子,老实说,一点也没有自愿的意思;结果,就像他们相信的那样,在他们不停地唱歌的时候,出奶的状况的确有了改变。他们唱的是一首民歌,说是有一个杀人凶手不敢在黑暗里睡觉,因为他看见有某种硫磺火焰在围绕着他燃烧,他们唱到第十四段还是第十五段的时候,挤牛奶的男工中有人说——
      “但愿弯着腰唱歌不要这样费气力才好!你应该把你的竖琴拿来,先生;不拿竖琴,最好还是拿小提琴。”
      一直在留神听他们说话的苔丝,以为这些话是对牛奶场老板说的,不过她想错了。有人接口说了句“为什么”,声音似乎是从牛棚里一头黄牛的肚子里发出来的;这句话是那头牛后面的一个挤奶工人说的,苔丝直到这时才看见他。
      “啊,是的;什么也比不上提琴,”奶牛场老板说。“尽管我确实认为公牛比母牛更容易受到音乐的感动——至少这是我的经验。从前梅尔斯托克有一个老头儿——名字叫威廉·杜伊——他家里从前是赶大车的,在那一带做了不少的活儿,约纳森,你不在意吗?——也可以这么说,我见面就认识他,就像熟悉我的兄弟一样。哦,有一次他在婚礼上拉提琴,那是一个月光明媚的晚上,他在回家的路上为了少走一些路,就走了一条穿过名叫四十亩地的近路,在横在路中的那块田野里,有一头公牛跑出来吃草。公牛看见威廉,天呀,把头上的角一晃就追了过去;尽管威廉拼命地跑,而且酒他也喝得不多(因为那是婚礼,办婚事的人家也很有钱),但是他还是感到他没法及时跑到树篱跟前跳过去,救自己的命。唉,后来他急中生智,一边跑,一边把提琴拿出来,转身对着公牛拉起一支跳舞的曲子,一边倒着向角落里退去。那头公牛安静下来,站着不动了,使劲地看着威廉·杜伊,看着他把曲子拉了又拉;看到后来,公牛的脸上都悄悄露出一种笑容来了。可是就在威廉停下来刚要翻过树篱的时候,那头公牛就不再笑了,低下头要向威廉的胯裆触过去。啊,威廉不得不转过身去继续拉给它听,拉呀拉呀,不停地拉;那时还只是凌晨三点钟,他知道再有几个小时那条路上也不会有人来,他又累又饿,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当他拉到大约四点钟的时候,他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很快就要拉不下去了,就自言自语地说,“这是我剩下的最后一支曲子了!老天爷,救救我吧,莫让我把命丢了。”哦,后来他突然想起来他看见圣诞节前夕的半夜里有头牛下跪的事来。不过那时候不是圣诞节前夕,但是他突然想到要同那头公牛开个玩笑。因此,他就转而拉了一首“耶稣诞生颂”,就像圣诞节有人在唱圣诞颂歌一样;啊哈,你瞧,那头公牛不知道是开玩笑,就弯着双腿跪了下去,似乎真的以为耶稣诞生的时刻到了。威廉等到他那长角的朋友一跪下去,就转过身去像一条猎狗蹿起来,祈祷的公牛还没有站起来向他追过去,他已经跳过树篱平安无事了。威廉曾经说过愚蠢的人他见得多了,但从没有见过那头公牛发现那天原来不是圣诞节而自己虔诚的感情受到欺骗时那种傻样的……对了,威廉·杜伊,这就是那个人的名字;这阵儿他埋在梅尔斯托克教堂院子里,什么地方我都能说得一点儿不差——他就埋在教堂北边的走道和第二棵紫杉中间那块地方。”
      “这真是一个离奇的故事;它又把我们带回到中古时代,那时候信仰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
      这是奶牛场里一句很奇特的评论,是那头黄褐色母牛身后的人嘟哝着说的;不过当时没有人懂得这句话的意思,就没有引起注意,只是讲故事的人似乎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他的故事表示怀疑。
      “哦,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先生,不管你信不信。那个人我熟得很。”
      “哦,不错;我不是怀疑它,”黄褐色母牛身后的人说。
      苔丝这时候才注意到和老板说话的那个人,由于他把头紧紧地埋在奶牛的肚子上,苔丝看见的只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老板和他说话也叫他“先生”。不过苔丝看不出一点儿道理来;他老是呆在母牛的下面,时间长得足够挤三头奶牛的奶,他时而嘴里悄悄地发出一声喘息,好像他坚持不下去了。
      “挤得柔和点儿,先生;挤得柔和点儿,”奶牛场老板说。“挤牛奶用的是巧劲儿,不是蛮力。”
      “我也觉得是这样,”那个人说,终于站起来伸伸胳膊。“不过,我想我还是把它挤完了,尽管我把手指头都给挤疼了。”
      直到这时候苔丝才看见他的全身。他系一条普通的白色围裙,腿上打着奶牛场挤奶工人打的绑腿,靴子上沾满了院子里的烂草污泥;不过所有这些装束都是本地的装束。在这种外表之下,看得出来他受过教育,性格内向,性情敏感,神情忧郁和与众不同。
      但是苔丝暂时把他外表上的这些细节放到了一边,因为他发现他是她以前见过的一个人。自从他们那次相遇之后,苔丝已经历尽沧桑,因而一时竟记不起在那儿见过他;后来心里一亮,她才想起来他就是那个曾在马洛特村参加过他们村社舞会的过路人——就是那个她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过路的陌生人,不是同她而是同另一个女孩子跳过舞,离开时又冷落她,上路同他的朋友们一起走了。
      她回想起在她遭受了不幸以前发生的那件小事,对过去的回忆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使她暂时生发出一阵忧郁,害怕他认出她来,并设法发现她的经历。不过她在他身上看不出他有记得的迹象,也就放心了。她还逐渐看见,自从他们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相遇以后,他那生动的脸变得更为深沉了,嘴上已经长出了年轻人有的漂亮胡须了——下巴上的胡须是淡淡的麦秸色,已经长到了两边的脸颊,逐渐变成了温暖的褐色。他在麻布围裙里面穿一件深色天鹅绒夹克衫,配一条灯芯绒裤子,扎着皮绑腿,里面穿一件浆洗过的白衬衫。要是他没有穿那件挤牛奶的围裙,没有人能够猜出他是谁。他完全可能是一个怪癖的地主,也完全可能是一个体面的农夫。从他给那头母牛挤奶所费的时间上,苔丝立刻就看出来,他只不过是在奶牛场干活的一个新手。
      就在此时,许多挤牛奶的女工们已经开始互相谈论起她这个新来的人,“她多么漂亮呀!”这句话里带有几分真正的慷慨,几分真心的羡慕,尽管也带有一半希望,但愿听话的人会对这句评价加以限制——严格说来,姑娘们也只能找到这句评价了,因为漂亮这个词是不足以表现她们的眼睛所看到的苔丝的。大家挤完了当晚的牛奶,陆陆续续地走进屋内。老板娘克里克太太因为自恃身分,不肯到外面亲自挤牛奶,就在屋里照料一些沉重的锅盆和杂事;也因为女工们都穿印花布,所以在暖和天气里她还穿着一件闷热的毛料衣服。
      苔丝已经听说,除她而外,只有两三个挤牛奶的女工在奶牛场的屋子里睡觉;大多数雇工都是回他们自己家里睡。吃晚饭的时候,她没有看见那个评论故事的挤牛奶的上等工人,也没有问起过他,晚上剩余的时间她都在寝室里安排自己睡觉的地方。寝室是牛奶房上方的一个大房间,大约有三十英尺长;另外三个在奶牛场睡觉的女工的床铺也在同一个寝室里。她们都是年轻美貌的女孩子,只有一个比她年纪小,其他的都比她的年纪大些。到睡觉的时候苔丝已经筋疲力尽,一头倒在床上立即睡着了。
      不过,在和她毗邻的一张床上睡觉的女孩子,不像苔丝那样很快就能入睡,坚持要讲讲她刚刚加入进来的这户人家的一些琐事。女孩子的喃喃细语混合着沉沉的夜色,在半睡半醒的苔丝听来,它们似乎是从黑暗中产生的,而且漂游在黑暗里。“安琪尔·克莱尔先生——他是在这儿学挤牛奶的,会弹竖琴——从不对我们多说话。他是一个牧师的儿子,对自己的心思想得太多,因此不太注意女孩子们。他是奶牛场老板的学徒——他在学习办农场的各方面的技艺。他已在其它的地方学会了养羊,现在正学习养牛……哦,他的确是一个天生的绅士。他的父亲是爱敏寺的牧师克莱尔先生——离这儿远得很。”
      “哦——我也听说过他,”现在她的伙伴醒过来说。“他是一个十分热心的牧师,是不是?”
      “是的——他很热心——他们说他是全威塞克斯最热心的人——他们告诉我,他是低教派的最后一个了——因为这儿的牧师基本上都被称作高教派。他所有的儿子,除了克莱尔先生外也都做了牧师。”
      苔丝此刻没有好奇心去问为什么这个克莱尔先生没有像他的哥哥一样也去做牧师,就慢慢地睡着了,为她报告新闻的那个女孩子的说话向她传过来,一同传过来的还有隔壁奶酪房里的奶酪气味,以及楼下榨房里奶清滴下来的韵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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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十八章

    从往日的回忆中显现出来的安棋尔·克莱尔先生,并不完全是一个清晰的形象,而是一种富有欣赏力的声音,一种凝视和出神眼睛的长久注视,一种生动的嘴唇,那嘴唇有时候对一个男人来说太小,线条太纤细,虽然他的下唇有时叫人意想不到地闭得紧紧的,但是这已足够叫人打消对他不够果断的推论。尽管如此,在他的神态和目光里,隐藏着某种混乱、模糊和心不在焉的东西,叫人一看就知道他这个人也许对未来的物质生活,既没有明确的目标,也不怎么关心。可是当他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人们就说过,他是那种想做什么就能把什么做好的人。
      他是他父亲的小儿子,他父亲是住在本郡另一头的穷牧师。他来到泰波塞斯奶牛场,是要当六个月的学徒,他已经去过附近其它的一些农场,目的是要学习管理农场过程中的各种实际技术,以便将来根据情况决定是到殖民地去,还是留在国内的农场里工作。
      他进入农夫和牧人的行列,这只是这个年轻人事业中的第一步,也是他自己或者其他的人都不曾预料到的。老克莱尔先生的前妻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就不幸死了,到了晚年,他又娶了第二个妻子。多少有些出人意料,后妻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因此在最小的儿子安琪尔和老牧师父亲之间,好像差不多缺少了一辈人。在二个儿子中间,前面说到的安琪尔是牧师老来得到的儿子,也只有这个儿子没有大学学位,尽管从早年的天资看,只有他才真正配接受大学的学术训练。
      从安琪尔在马洛特村的舞会上跳舞算起,在两三年前,有一天他放学回家后正在学习功课,这时候本地的书店给牧师家送来一个包裹,交到了詹姆士·克莱尔牧师手里。牧师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是一本书,就翻开读了几页;读后他再也坐不住了,就从座位上跳起来,挟著书直奔书店而去。
      “为什么要把这本书送到我家里?”他拿着书,不容分说地问。
      “这本书是订购的,先生。”
      “我敢说我没有订购这本书,我家里别的人也没有订购这本书。”
      书店老板查了查订购登记簿。
      “哦,这本书寄错了,先生,”他说。“这本书是安琪尔·克莱尔先生订购的,应该寄给他才对。”
      克莱尔先生听后直往后躲,仿佛被人打了一样。他满脸苍白地回到家里,一脸地沮丧,把安琪尔叫到他的书房里。
      “你读读这本书吧,我的儿子,”他说。“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这是我订购的书,”安琪尔回答得很简单。
      “订这本书干什么?”
      “读呀。”
      “你怎么会想到要读这本书?”
      “我怎么想到的?为什么——这是一本关于哲学体系的书呀。在已经出版的书里面,没有其它的书比它更符合道德的了,也甚至没有比它更符合宗教的了。”
      “是的—一很道德;我不否认这一点。可是宗教呢?——尤其对你来说,对想当一个宣传福音的牧师的你来说,它不合乎宗教!”
      “既然你提到这件事,父亲,”儿子说,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我想最后再说一次,我不愿意担任教职。凭良心说,我恐怕不能够去当牧师。我爱教会就像一个人爱他的父亲一样。对教会我一直怀有最热烈的感情。再也没有一种制度的历史能使我有比它更深的敬爱了;可是,在她还没有把她的思想从奉神赎罪的不堪一击的信念中解放出来,我不能像我两个哥哥一样,真正接受教职做她的牧师。”
      这位性格率直思想单纯的牧师从来没有想到,他自己的亲生骨肉竟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他不禁吓住了、愣住了、瘫痪了。要是安琪尔不愿意进入教会,那么把他送到剑桥去还有什么用处呢?对这位思想观念一成不变的牧师来说,进剑桥大学似乎只是进入教会的第一步,是一篇还没有正文的序言。他这个人不但信教,而且非常虔诚;他是一个坚定的信徒——这不是现在教堂内外拿神学玩把戏而闪烁其词时用作解释的一个词,而是在福音教派①过去就有的在热烈意义上使用的一个词。他是这样一个人:
      
      ①福音教派(Evangelical school),新教(Protestant)中的一派,认为福音的要义是宣讲人陷入罪恶,耶稣为人赎罪,人应凭借信心赎罪。英国国教中包含这种主义的也就是低教派(Low Church)。

      真正相信
      上帝和造物主
      在十八世纪以前
      确实作过上……
      安琪尔的父亲努力同他争论,劝说他,恳求他。
      “不,爸爸;光是第四条我就不能赞同(其它的暂且不论),不能按照《宣言》的要求‘按照字面和语法上的意义’接受它;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不能做牧帅,”安琪尔说。“关于宗教的问题,我的全部本能就是趋向于将它重新改造;让我引用你所喜爱的《希伯莱书》中的几句话吧,‘那些被震动的都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动的常存’。”
      他的父亲伤心无比,安琪尔见了心里感到非常难受。
      “要是你不为上帝的光辉和荣耀服务,那么我和你母亲省吃俭用、吃苦受罪地供你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处呢?”他的父亲把这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可以用来为人类的光辉和荣耀服务啊,爸爸。”
      如果安琪尔继续坚持下去,也许他就可以像两个哥哥一样去剑桥了。但是牧师的观点完全是一种家庭传统,就足仅仅把剑桥这个学府当作进入教会的一块垫脚石;他心中的思想是那样根深蒂固,所以生性敏感的儿子开始觉得,他要再坚持下去就好像是侵吞了一笔委托财产,对个起他虔诚的父母,正如他的父亲睹示的那样,他们过去和现在都不得不节衣缩食,以便实现供养三个儿子接受同样教育的计划。
      “我不上剑桥大学也行,”安琪尔后来说。“我觉得在目前情况下,我没有权利进剑桥大学。”
      这场关键性的辩论结束了,它的影响不久也显现出来。多少年来,他进行了许多漫无边际的研究,尝试过多次杂乱无章的计划,进行过无数毫无系统的思考;开始对社会习俗和礼仪明显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态度。他越来越鄙夷地位、财富这种物质上的差别。在他看来,即使“古老世家”(使用近来故去的一个本地名人的字眼儿)也没有了香味,除非它的后人能有新的良好变化。为了使这种严酷单调的生活得到平衡,他就到伦敦去住,要看看伦敦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同时也为了从事一种职业或者生意在那儿进行锻炼,他在那儿遇上了一个年纪比他大得多的女人,被她迷昏厂头脑,差一点儿掉进她的陷阱,幸好他摆脱开了,没有因为这番经历吃了大亏。
      他的幼年生活同乡村幽静生活的联系,使他对现代城市生活生出一种不可抑制的几乎是非理性的厌恶来,因此也使他同另一种成功隔离开来,使他既不愿从事精神方面的工作,也不愿立志追求一种世俗的职业。但是他不能不做一件工作;他已经虚度了许多年的宝贵光阴;后来认识了一个在殖民地务农而发达起来的朋友,因此他想到这也许是一条正确的途径。在殖民地,在美国,或者在国内务农——通过认真地学习务农,无论如何,在学会了这件事之后——也许务农是使他得到独立的一种职业,而不用牺牲他看得比可观的财产更为宝贵的东西,即精神自由。
      因此,我们就看到安琪尔·克莱尔在二十六岁时来到泰波塞斯,做一个学习养牛的学徒,同时,因为附近找不到一个舒适的住处,所以他吃住都和奶牛场的老板在一起。他的房间是一个很大的阁楼,同整个牛奶房的长度一样长。奶酪间里有一架楼梯,只有从那儿才能上楼去,阁楼已经关闭了很长时间,他来了以后才把它打开作他的住处。克莱尔住在这儿,拥有大量空间,所有的人都睡了,奶牛场的人还听见他在那儿走来走去。阁楼的一头用帘子隔出了一部分,里面就是他的床铺,外面的部分则被布置成一个朴素的起居室。
      起初他完全住在楼上,读了大量的书,弹一弹廉价买来的一架旧竖琴,在他感到心情苦恼无奈的时候,就说有一天他要在街上弹琴挣饭吃。可是后来不久,他就宁肯下楼到那间大饭厅里去体察人生,同老板、老板娘和男女工人一起吃饭了,所有这些人一起组成了一个生动的集体;因为只有很少的挤奶工人住在奶牛场里,但是同牛奶场老板一家吃饭的人倒有好几个。克莱尔在这儿住的时间越长,他同他的伙伴们的隔阂就越少,也愿意同他们多增加相互的往来。
      使他大感意外的是,他的确真的喜欢与他们为伍了。他想象中的世俗农夫——报纸上所说的典型人物,著名的可怜笨伯霍吉——他住下来没有几天就从他心中消失了。同他们一接近,霍吉是不存在的。说真的,起初克莱尔从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来到这里,他感到同他朝夕相处的这些朋友呆在一起似乎有点儿异样。作为奶牛场老板一家人中的一个平等成员坐在一起,他在开头还觉得有失身分。他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周围的环境似乎都是落后的、毫无意义的。但是他在那儿住下来,同他们天天生活在一起,于是寄居在这儿的这个眼光敏锐的人,就开始认识到这群平常人身上的全新的一面。虽然他看到的人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是丰富多采已经取代了单调乏味。老板和老板娘、男工和女工都变成了克莱尔熟悉的朋友,他们像发生化学变化一样开始显示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他开始想到帕斯卡说过的话:“一个人自身的心智越高,就越能发现别人的独特之处。平庸的人是看不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的。”①那种典型的没有变化的霍吉已经不存在了。他已经分化了,融进了大量的各色各样的人中间去了——成了一群思想丰富的人,一群差别无穷的人;有些人快乐,多数人沉静,还有几个人心情忧郁,其间也有聪明程度达到天才的人,也有一些人愚笨,有些人粗俗,有些人质朴;有些人是沉默无声的弥尔顿式的人物,有些人则是锋芒毕露的克伦威尔式的人物②;他们就像他认识自己的朋友一样,相互之间都有着自己的看法;他们也会相互赞扬,或者相互指责,或者因为想到各自的弱点或者缺点而感到好笑和难过;他们都按照各自的方式在通往尘土的死亡道路上走着。
      
      ①帕斯卡(Pascal,1623-1662),法国数学家和哲学家,引文引自其《沉思录》“总序”。
      ②该文出自于英国诗人托玛斯·葛雷的《墓园挽歌》一诗的第十五节。

      出乎意料的是,他开始喜爱户外的生活了,这倒不是由于户外的生活对自己选择的职业有关系,而是因为户外生活本身,由于户外生活给他带来的东西。从克莱尔的地位来看,他已经令人惊奇地摆脱了长期的忧郁,那种忧郁是因为文明的人类对仁慈的神逐渐丧失信心而产生的。近些年来,他能够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思读他喜爱的书了,而不用考虑为了职业去死记硬背,因为他认为值得熟读的几本农业手册,根本用不了多少时间。
      他同过去的联系越来越少了,在人生和人类中间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其次,他对过上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的外界现象更加熟悉了——如四季的变幻、清晨和傍晚、黑夜和正午、不同脾性的风、树木、水流、雾气、幽暗、静寂,还有许多无生命事物的声音。
      清早的气温仍然凉得很,所以在他们吃早饭的那间大房子里生上了火,大家感到适意;克里克太太认为克莱尔温文尔雅,不宜于坐在他们的桌子上同大家在一起吃饭,就吩咐让人把他的盘子和一套杯子和碟子摆在一块用铰链连起米的搁板上,所以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坐在大张着口的壁炉旁边。阳光从对面那个又长又宽的直棂窗户里射进来,照亮了他坐的那个角落,壁炉的烟囱里也有一道冷蓝色的光线照进来,每当想要读书的时候,他就可以在那儿舒舒服服地读书了。在克莱尔和窗户中间,有一张他的伙伴们坐着吃饭的桌子,他们咀嚼东西的身影清清楚楚地映在窗户的玻璃上;房子一边是奶房的门,从门里面看进去,可以看见一排长方形的铅桶,里面装满了早晨挤出来的牛奶。在更远的一头,可以看见搅黄油的奶桶在转动着,也听得见搅黄油的声音——从窗户里看过去,可以看出奶桶是由一匹马拉着转动的,那是一匹没精打采的马,在一个男孩的驱赶下绕着圈走着。
      在苔丝来后的好几天里,克莱尔老是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读书,读杂志,或者是读他刚收到的邮局寄来的乐谱,几乎没有注意到桌子上苔丝的出现。苔丝说话不多,其他的女孩子又说话太多,所以在那一片喧哗里,他心里没有留下多了一种新的说话声的印象,而且他也只习惯于获得外界的大致印象,而不太注意其中的细节。但是有一天,他正在熟悉一段乐谱,并在头脑里集中了他的全部想象力欣赏这段乐谱的时候,突然走了神,乐谱掉到了带炉的边上。那时已经做完了早饭,烧过了开水,他看见燃烧的木头只剩下一点火苗还在跳动着,快要熄火了,似乎在和着他内心的旋律跳吉尔舞;他还看见从壁炉的横梁或十字架上垂下来的两根挂钩,钩子沾满了烟灰,也和着同样的旋律颤抖着;钩子上的水壶已经空了一半,在用低声的倾诉和着旋律伴奏。桌子上的谈话混合在他幻想中的管弦乐曲里,他心里想:“在这些挤奶女工中间,有一个姑娘的声音多么清脆悦耳呀!我猜想这是一个新来的人的声音。”
      克莱尔扭头看去,只见她同其他的女工坐在一起。
      她没有向他这边看。实在的情形是,因为他在那儿坐了很久,默不作声,差不多已经被人忘记了。
      “我不知道有没有鬼怪,”她正在说,“但是我的确知道我们活着的时候,是能够让我们的灵魂出窍的。”
      奶牛场的老板一听,惊讶得合不上嘴,转过身看着她,眼睛里带着认真的询问;他把手里拿的大刀子和大叉子竖在桌子上(因为这儿的早餐是正规的早餐),就像是一副绞刑架子。
      “什么呀——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姑娘?”他问。
      “要觉得灵魂出窍,一种最简单的方法,”苔丝继续说,“就是晚上躺在草地上,用眼睛紧紧盯着天上某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你把思想集中到那颗星星上,不久你就会发现你离开自己的肉体有好几千里路远了,而你又似乎根本不想离开那么远。”
      奶牛场老板把死死盯在苔丝身上的目光移开,盯在他的妻子身上。
      “真是一件怪事,克里丝蒂娜,你说是不是?想想吧,我这三十年来在星空中走了多少里路啊,讨老婆,做生意,请大夫,找护士,一直到现在,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灵魂出窍,也没有感觉到我的灵魂曾经离开过我的衣领半寸。”
      所有的人都把日光集中到了她的身上,其中也包括奶牛场老板的学徒的目光,苔丝的脸红了,就含含糊糊地说这只不过是一种幻想,说完了又接着吃她的早饭。
      克莱尔继续观察她,不久她就吃完了饭,感觉到克莱尔正在注意她,就像一只家畜知道有人注意自己时感到的紧张那样,开始用她的食指在桌布上画着她想象中的花样。
      “那个挤奶的女工,真是一个多么新鲜、多么纯洁的自然女儿啊!”他自言自语地说。
      后来,他似乎在她的身上了解到一些他所熟悉的东西,这些东西使他回忆起欢乐的不能预知未来的过去,回忆起从前顾虑重重天空昏暗的日子。他最后肯定他从前见过她;但是他说不出在哪儿见过她。肯定是有一次在乡下漫游时偶然相遇的;因而他对此并不感到十分奇怪。但是这情形已经足以使他在希望观察身边这些女性时,选择苔丝而宁愿放弃别的漂亮女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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