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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台长花海戏凤:迷情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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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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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六章 梨花一枝春带...

    林黛原本是怀着一腔美好的期许来昱城的,但陈子曰的避而不见却异于兜头给她浇了一盆凉水,让她从头顶冷到了心里,让她顿时心灰意冷,方寸大乱,一时间不知该何去何从。正犹豫间,一辆公交车开了过来,林黛看了一下,是驶向海边的,就挤了上去。

    天地萧杀,寒风肆虐,林黛伏在跨海大桥的杆上,望着远处激荡起伏的潮汐,任凭暴戾的北风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利刃般的寒冷侵蚀着自己的肌肤,身体似乎已完全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到寒冷,甚至感觉不到内心那种锥心刺骨的痛,她的意识仿佛已经麻木。

    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和奇的年代,放眼望去,似乎满大街都是精神阳痿的男人和满身铜臭的女人,再也没有了独行万里、一诺生死的铮铮铁汉和热血男儿,再也没有了‘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奋身向火的痴情红颜,雄鹰只在残存的记忆中翱翔,豪仅存在于发黄的故纸里。刺秦的利剑锈迹斑斑地疲软在挖掘现场,甚至力刺穿一页被误读的薄薄历史和人们贪欲的目光。只有大海,仍在以她亘古不变的永恒韵律,冲荡着岩石沙,随手抹去沙滩上深深浅浅的足迹。

    也许最后的时刻到了

    我没有留下遗嘱

    只留下笔,给我的母亲

    我并不是英雄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

    我只想做一个人。

    “不,在这个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甚至没有办法做一个人。”林黛悲哀地想,随即攀上杆,眼睛一闭,纵身跃入了冰冷的大海……

    听完林黛断断续续、有所保留的讲述,艾高有些震惊,这个柔情似水的女子,纤弱的肩膀竟然承担了这么多生活的暴虐与残酷,怜惜之心油然而生,就故作轻松地说,“嗨,这算什么?不就是找一个落脚点嘛,这还不好办?我帮解决,三天之内,包有准信儿。就安心在这里呆上天,好好体验一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诗意。”

    最近与大头待了一段时间,除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新奇床上体验,海子的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印入了艾高的脑际,这也是与大头在一起的重要收获之一吧。

    林黛听了,有些意外,“说得是真的?不是为了安慰我吧。”

    “我都说了,咱们虽说不上是心心相印,也至少有过肌肤之亲了吧,怎么可能骗!”

    林黛脸似乎红了一下,忸怩了一下,说,“那我换个便宜地儿住吧,没必要住这么好的地方。”

    “放心,这边是关系单位,都是年终趸结的,实际价没那么高,哪能让我们的美女诗人去住那种街边小店,那不是亵渎嘛。再说了,那俺还也不放心呐。”

    艾高虽故作轻松地给林黛打了包票,其实心里还是没有底儿的,他现在已不是单位一把手了,安排人的事儿,没有一把手点头哪能成啊?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一上班,他就去了刘明礼办公室,敲开刘明礼办公室门的时候,意外地发现卫芳也在,眼睛红红的,刚哭过的子。

    见艾高进来,刘明礼冲卫芳挥了挥手,“好,的事就这吧,先回去。”

    “小姑娘的眼泪就是多,这不知是又受了什么委屈,要越级跑到刘明礼这儿来申诉。”望着卫芳离去的背影,艾高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长恨歌》里的一句诗——“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心里想道,“这美人就是美人啊,这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神情,恐怕铁汉也难抵挡,更别说刘明礼这的老好人了。”

    恍惚间,卫芳离去的背影似乎变成了林黛。艾高揉了下眼睛,微微摇了摇头,别说,二人的背影还真有分相像,就是林黛显得更柔弱些。其实,细究起来,林黛的姿色并不在卫芳之下,如果林黛也是昱城电视台的女主播,这四大美人的座次也许会重新排定,再怎么说,林黛做个第五大美人,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吧。不知怎么,艾高心里突然涌上了这的想法,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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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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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七章 你不谢我?

    刘明礼的办公室是个大套间,乎有艾高办公室两个大,装修看不出豪华,但艾高看得出,家具材料都是顶级的,只是取了朴的装修风,感觉不出豪华,是一种低调的奢华,如同刘明礼一贯的做派。

    刘明礼对艾高很热情,“艾台,来,坐,”亲自给他泡了茶,也不问艾高什么事儿,就陪他聊起了家常。

    聊了一会儿,艾高看火候差不多了,就把林黛的事儿说了。

    刘明礼一愣,先打了个哈哈,“这林黛……,不会是老弟的红颜知己吧?如果是这,那我就没二话,悉听老弟安排。”

    艾高连忙摆手,“不是不是,也就是巧了,赶上了这事儿,感觉一个美女诗人就这么给废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是啊,这个时代已经养不住诗人了,”刘明礼似乎也有些感慨,“不过这个事儿还是有点麻烦,是知道的,我们这种单位,编制都是市里管的,正式编制不太好办啊。”

    艾高早有打算,预料到刘明礼可能会拿这个理由来搪塞,就说,“也不用要什么编制,她现在走投路,又抵死不想回福安县,我们就权当救一下急,别让她再寻短见就行了。我们跟福安县图书馆那里打个招呼,算是借调,工资我们这边发,这宿舍也有理由安排。”

    刘明礼觉得这事儿倒不难办,就答应了,“算是我们为保护诗人这种日趋稀有的物种尽一份力吧。”

    “还是美女诗人呢,就更珍稀了。”

    “那好,就让她试试吧,不行再把她还回去就是了。”

    “那刘台,把她安排到那个部门好呢?”

    “这个……,”刘明礼沉吟了一下,看到办公桌上的页纸,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不如就让她去专题部的《昱城纵横》目吧,外面都批评我们这个目搞出来的东西纵不深、横不广,肤浅幼稚,缺少历史与文化底蕴。我看了期,也不怪人家说,确实拿不上台面,撰稿人水平也不咋的,稿子比小学生作文强不到哪里去。这两天我正寻思呢,是不是干脆将这目撤了算了,省得给人家留口舌。林黛来了正好,就让她去这个目,做制片兼总撰稿,看看她能不能搞出点深度来。”

    “这……,刘台,林黛能挑得起这个担子吗?”艾高楞了一下,没想到刘明礼会这么安排,这是重用呢,还是让自己跟林黛知难而退?林黛接手后,如果目短期内不见起色,是不是刘明礼就会顺理成地将林黛“还回去”?

    “死马当活马医吧,我看过林黛的篇散文,水准不在她的诗之下,也很适合《昱城纵横》的风,做个总撰稿应该是没问题的,有了好的稿子,还怕拍不出好东西来嘛。”刘明礼的话说得冕皇,挑不出任何毛病。

    “成不成,至少可以缓和一下林黛的情绪吧,”艾高心里想,又不失时机地问,“我刚才说的宿舍的事,看?”

    “这个就来安排吧,后勤不是管的嘛。”

    “那我就代林大诗人谢谢刘台了。”

    “不谢我?”

    艾高没料到刘明礼竟然很突兀地来了这么一句,一时有些错愕,骤然间不知该如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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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八章 半老徐娘

    艾高知道,刘明礼这句看似玩笑的话,实际上是这只老狐狸在刺探自己,意在看看自己的反应,就打个哈哈敷衍道,“那当然得谢了,要是日后人家拿个诺贝尔文学奖回来,全国人民也得感谢呢。刘台,那我就不打搅了,就按的意思去安排这事儿了。”

    “好,好。“刘明礼应着,看着艾高离去的身影,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艾高就打电话找来了苏东方,说刘台交待下来,给一个借调的人才安排间宿舍,让他考虑个合适地方。

    苏东方就说,电视台倒的确是有些宿舍的,是原来盖家属楼时,作为机动房子留出来的套。有三种规,一居室是为单身职工准备的,里面就一床;二居室是为已婚职工准备的,没有任何家具;三居室是为台级交流领导准备的,里面家具、家电、电脑一应俱全,人进去就能住。

    苏东方说到这儿,艾高就问,“现在三居室还有没有空闲的?”

    “三居室就一套,原先说是为外地来交流的台级领导准备的,但也没见有那个外地领导交流过来,就一直空在那。”

    “那就先暂时安排到这个三居室吧,找个人去打扫整理下,把房子钥匙拿到我这儿来。”

    苏东方答应着出去了,艾高拿出手机试了试,仍然开不了机,就想起林黛的手机肯定也够呛了,就又找来丁玉芬,“丁科长,刘台刚才打了个招呼,要从下边福安县借调个人过来,是个才女,刘台很看重,去联通公司那边结一下上月台里的通讯费,顺便跟他们要部适合她用的手机,挑个号,进台里的内部虚拟网,电话费台里先统一结着。”

    丁玉芬答应一声,正要走,艾高又叫住了她,拿出自己的手机交给她,“对了,我手机今天掉水里去了,开不了机,顺便找人帮我看看。”

    丁玉芬接过来,看了看,“艾台,这手机也有年头了,还修啥,干脆换台新的吧。”

    “先修修看吧,不行再说。”

    不大功夫,丁玉芬就拿回了两部新手机,包装盒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蓝色的。

    “艾台,您的手机可能要过天才能修好,我从联通那儿一块给您也要了部,手机卡已经给您换好了,您看看这手机合适不?不合适可以再调换下。”丁玉芬说着将手中的红色盒子递给艾高。

    艾高愣了一下,他还以为丁玉芬会递给他那个蓝色盒子呢。他接过盒子,看到盒子正面是他熟悉的摩托罗拉识,识后面有XT910个字符,这应该是手机的型号吧。打开盒子,里面是一部黑色手机,屏幕很大,外形纤薄。

    “这是联通的人推荐的,说是摩托罗拉新出的机子,超薄型的,还能防水。”丁玉芬介绍道。

    艾高点了点头,对这手机很满意,手感不错,外形也很霸气,艾高一向比较喜欢摩托罗拉的手机,觉得外形设计粗犷刚劲,有男人味,他进水的那部手机也是摩托罗拉的。

    “艾台,那这个手机……”丁玉芬手托那个蓝色盒子问。

    “嗯,这个手机也先放这儿吧,我来转交。”

    丁玉芬答应一声,将蓝色盒子放到艾高办公桌上。

    “手机卡已经安好了,号我写了纸条在里面。”说完就告辞出去了。

    艾高有些好奇地拿过这个蓝色盒子,盒子侧面有“Nokia N9”个英文字符,拉出里面的抽屉,露出一纸条,艾高看了看号,末三位是“369”,看来这丁玉芬选号时很会讨巧,用现在的话说,这三个数字就是福安县人的吉祥数字,过去福安县曾有“出门三六九,动土九六三”的说法,就是走亲访友、盖屋垒墙选黄道吉日都必要选初三、十六、二十九这类日期中有这三个数字的日子。现在的人虽然不迷信了,但福安县的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三个数字,也算是一种统文化吧。

    纸条下面是一个让艾高也有些惊艳的桃粉色手机,比艾高的摩托罗拉手机略小些,看上去精巧灵秀,晶莹剔透。

    艾高在宾馆里好像看到林黛的手机就是诺基亚的,有难看的那种老式数字按键,应该是很旧的型号了,这个手机林黛应该会喜欢。一般人对于手机牌子,就像年轻时候喜欢一个人一,有一定的惯性,丁玉芬选的这个手机,还可能真的是选到林黛心眼儿里去了。

    看来这丁玉芬还挺会来事儿,也颇有分姿色,可惜早出生了年,已然是徐娘半老,要不然……,艾高有些心猿意马,又略感分遗憾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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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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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九章 唐诗小令

    大年初一。

    暮色四合,热闹了一天的昱城仍不肯歇息,鞭炮声仍在持续不断地四处炸响。

    艾高家里却是死一般沉寂,没有了往年人来人往的热闹。他分管的两个科室的人,上午都来拜过年了,女儿找同学疯还没有回来,妻子拉长着脸,泥菩萨坐在沙发上,电视嘈杂地响着,反衬出家中的冷寂。

    艾高叹了一口气,出了家门,在街道上随意溜达。

    天色阴沉沉的,似有小小的雪花在空中飞旋起舞。

    艾高的手机“嘀”的响了一声,是林黛的短信,一首脍炙人口的唐诗小令: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

    据说,这首流转千年的佳作只是白居易随手写下的一纸便笺,邀请那个叫刘十九的朋友过来小酌杯的便笺。

    当年这纸便笺应是白居易差人送到刘十九府上的,林黛这份便笺却是她那桃粉色诺基亚手机发送过来的。

    时移世易,不变的是那一份儿诗意的邀约,穿越千年,依然蕴含着浓浓的温情与诚意。

    艾高不禁莞尔,“不愧美女诗人啊,整得这么有情调!”

    莞尔之后,对于这次邀约,艾高心里本能地升腾起了某种期待。究竟期待着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隐隐觉得,也许会有什么不平常的事儿发生。这份诗意的邀约,此刻更像一份粉红色的诱惑,闪动着迷幻的光晕,让他本法拒绝。

    林黛醒来时,已近中午。

    看着窗外雾霭缭绕的天空,林黛不由想起了年前一个很火的小品的台词:人这一生就像睡觉,眼睛一闭一睁,这一天就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如果没有遇见艾高,自己这一辈子也许就已经过去了吧。

    除夕之夜,林黛是一个人过的。独自一人守候岁月更迭,辞旧迎新,这还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些许的孤寂,有点滴的失落,更多的是波澜不兴的静谧恬淡,忧虑的安逸舒适。不用担心身后会突然响起沈鹏莫名其妙的怒吼,不用担心夜半沈鹏醉醺醺的踹门,不用担心睡梦中会有不期而至的痛楚,沉甸甸压在身上的沈鹏就像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在这个拜年短信雪片飞来飞去,拜年电话流水般四处涌动的除夕之夜,林黛统共就打了一个拜年电话,收了一条拜年短信。

    拜年电话是林黛打给父母的,收到的拜年短信是艾高的。这也是她现在这部诺基亚N9手机里仅存的两个号。

    已法开机的那部老式按键诺基亚手机已替代林黛葬身大海。昨天下午,林黛特意去了趟跨海大桥,在她曾经投海的地点,将那部手机丢了进去,就如电影《泰坦尼克号》中,八十高龄的露丝将那颗名为“海洋之心”的钻石扔进大海一果决,一义反顾,原来的号、曾经的联系人都随着“噗通”一声,沉入了蓝幽幽的大海。

    林黛把这当成了一个仪式,一个自己过去的葬礼仪式。过去的林黛已然葬身大海,与过去联系的一切也已葬身大海。

    曾何时,手机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早已超出了一种单纯意义上的通讯工具范畴,更像是人们肢体的一部分,就像二郎神杨戬的第三只眼。扔掉旧手机,林黛感觉就像切除了阑尾,不,也许更像是一次生命的涅槃。

    割舍不断的只有血浓于水的亲情,以为报的养育之恩,那种血脉情缘已深深镌刻在了记忆和身体里,不需要备份,不需要查证,“还好吗?”电话通了的那一刻,一声问候,泪落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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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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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八十一章 直勾勾的目光

    林黛还喜欢上了手机上网,这应该也是拜艾高所赐。

    以前她是很少上网的,手机上网就更只是试过一次,那次是受了个年轻同事的蛊惑,开通了手机上网,试了一下,不知是自己手机还是网络原,奇慢比,就像吃饭被卡住了咽喉一难受, 试了这一次后,林黛就再也没动过手机上网的念头。

    艾高把手机拿给她的时候,特意交代,聊时可以上上网,这手机是3G的,速度很快。

    林黛打心眼儿里喜欢这部手机,有些惊艳的感觉,这也是她第一次对电子产品有这种感觉,靓丽的桃粉、玉一般玲珑剔透的外形,点触之间,随心应手。相形之下,自己原来那部按键式手机,似乎来自于遥远的侏罗纪。上网一试,的确快得出乎意料,超出了她最好的预期,就像这天发生的事儿一。

    艾高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之后,似乎一切都变了,变得出奇地完美,出奇地顺利,也许,这个男人就是自己命中的贵人?

    “将而立,遇贵人。事遂顺,滞碍。”

    林黛小时候,病急乱投医,一向不怎么迷信的父母甚至求到了一位据说很神的算命大师门下,求到的是这句半文半白的话。

    曾经,林黛以为沈鹏就是自己命中的贵人,事实证明他不是,倒更像自己命中注定的灾星,给了自己一个五彩的肥皂泡,又情地捏碎了它。后来,她又以为陈子曰会是,这个给了她一夕欢爱,让她终于有了至乐*体验的男人,按照爱玲的说法,是一个通过*深入到她内心世界的男人,可他,却是一个没有一点担当的懦夫。艾高呢?这个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的男人,难道真的会像那位算命大师所说,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贵人?

    昨晚的除夕之夜,林黛其实是很想给艾高打个电话聊聊的,聊聊新年的感慨、聊聊心中的感激、聊聊刚刚着手的目、聊聊即将开始的新生活、聊聊一种模模糊糊的情愫。

    当然,她更希望有个人能在自己身边,与自己一起守岁,共同见证时光的流转,一起等待岁月的年轮画出新的纪元。艾高,疑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但林黛心里也明镜似的,这绝对是一种奢望。上了天班,林黛隐约听说了艾高的事儿,知道在这个时候,艾高周围的氛围就像一个已极度膨胀的气球,丁点儿的火星儿就可能引发全面爆炸,自己可不能给他带来麻烦。再说了,自己又是艾高的什么人呢,凭什么让人家扔下妻儿,与自己一起守岁呢?于情于理,显然都说不过去,手机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这个电话最终还是没有打出去。

    到电视台上班的头一天,大头就给林黛送过来一单据,让她签字后,递给她一个信封,“林姐,这是的工资,艾台吩咐,让预支的。”

    大头走后,林黛一边打开信封,一边随口问旁边的魏宁,“这小姑娘挺逗,财务上的吧,叫什么名字啊?”

    “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就知道大家都管她叫大头。”魏宁瓮声瓮气地回答,这小伙子是省美院毕业的,常说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是人体,尤其是女人体。

    林黛听着魏宁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对劲,扭头瞟了一眼,发现他正直勾勾地盯住自己。

    林黛让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感觉他的目光好像正在将自己剥光了似的,觉得脸有些热,赶紧回过头自我审视了一番,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就转过身去,查看信封里的东西,把背影留给了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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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八十二章 女儿红

    信封里的内容让林黛大吃了一惊,差不多是自己原来工资的三倍了,行业间的薪酬差距会有这么大?!

    没想到艾高倒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体贴之人,这些事儿都替她考虑到了,自己还真的没想到呢,林黛暗忖。现在她差不多快要一文不名了,来昱城时,走得决绝匆忙,身上没带多少钱,实际上家中也没有多少钱可供她带了,微薄的工资都被沈鹏填了“黑”窟窿。林黛不觉心里一热,是该好好感谢一下艾高。

    年初一是昱城人走亲访友的日子,这个时候邀艾高过来小酌杯总应该不算为过了吧。不如就准备个精致小菜,一瓶好酒,晚上请艾高过来坐一下。

    林黛住处附近有家大润发超市,据说是台湾人开的,里面东西齐全,也新鲜,价也还算公道,就像店面的宣横幅所说的,“新鲜、便宜、舒适、便利”。林黛在这儿住了没天,就喜欢上了这家超市。

    林黛在大润发超市选了一些新鲜蔬菜和水果,一条海鲈鱼,一盘冻虾,一点牛羊肉,还有一些鸡翅。

    林黛推着购物车走到酒水区,一个酒水推销员迎了上来,递给她一个精致的小册子,“美女,看一下绍兴女儿红吧,过年喝最喜庆。”

    林黛打开这个红色的小册子,一段文字入了眼帘:说,江南一带人家,生下女儿时,会将好酒埋于自家院内。女儿出嫁之日,才将酒起出待客,酒经长期储藏,清冽醇美,是为女儿红。此酒可冷酌,可温饮,细品慢酌,回味穷。

    林黛被这段文字打动了,刚才还在琢磨,不知该选什么酒好呢,艾高好像是喝白酒的,白酒自己也不懂。而且,最近刚看了一个养生节目,说白酒对食道损伤很大,倒该趁机劝劝艾高少喝点白酒呢。哎,我怎么有资管起人家这事儿来了?林黛俏脸不由一热。

    在推销员的推荐下,林黛选了两支青瓷瓶十年陈女儿红,这的天气,倒真适合喝杯暖暖的女儿红呢。想到这里,林黛又去了餐具区,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套景德镇出产的釉彩薄胎骨瓷温酒器,这套温酒器玉一般晶莹剔透,薄如纸片,半透明象牙白壶身上,绘着淡蓝山水雪景,一侧有“踏雪寻梅”四个龙飞凤舞、遒劲有力的草书,这精致的器皿,简直就是艺术品。林黛价签都没看,就直接将温酒器放进了购物车,随手又拿了两对配套的骨瓷酒杯。

    走出大润发的时候,林黛手里拎了满满两大袋,感觉有些吃力,心里却很妥帖,有一种满载而归的感觉。

    回到家,择好菜,备好原料,看了看外面雪意浓浓的天,似乎颇合《问刘十九》诗中的意境,就随手将这首唐诗小令发给了艾高。

    不大一会儿,林黛的手机就“嘀”的一声,收到了艾高的回复:

    美人相邀约,岂言不能饮?

    恨双飞翼,直落美人邸。

    “这人倒还有点儿意思。”看到艾高的回复,林黛给出了这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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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佳人如花酒如...

    艾高到时,林黛正在准备最后的一菜一汤——西芹百合与海鲈鱼汤,女儿红已温在了那套骨瓷温酒器中,琥珀红透明澄澈的酒液倾入玉般洁白的温酒器的刹那,摇荡出一种*人心的迷情,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馥郁芳香,林黛顿有一种未饮先醉的感觉。

    屋子里很温暖,艾高脱掉外套,放到门后的挂衣架上,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下。年轻女人的家就是不一,有一种异的温馨与诱惑。沙发上放了个憨态可掬、色彩鲜艳的毛绒玩偶,除了菲猫,其它的艾高都叫不上名字。茶上、餐桌上铺了蓝色碎花台布,一束玫瑰,支香水百合,插在一个别致的青花瓷瓶里。

    厨房里忙碌的林黛露出了大半个侧影,蓬松乌黑的齐耳短发衬出一五官生动、娇嫩洁白的俏脸,唇下淡淡的美人痣引人遐思。伏在月白色薄毛衫下的激凸双峰,就似一对正躬身蜷缩、亟待弹跳而出的玉兔,随着炒菜的动作上蹿下跳,很是撩拨人艾高的神经。

    艾高看得一阵耳热心跳,“那天还真没怎么注意,桥上掉下的这个林妹妹看起来身形单薄,胸部却这么激荡澎湃,真是天生尤物啊。”他下意识地抽了抽鼻子,灵敏的嗅觉捕捉到了一股奇异的酒香,不禁更意乱情迷,“佳人如花,美酒如诗。人生若此,夫复何求?”刚收到林黛邀约短信时,那种隐约的期待再次浮上心头,今晚真的会有事儿发生吗?艾高不禁有些心猿意马。

    林黛将海鲈鱼下锅,放在小火上慢慢煨着,将刚炒好的西芹百合端上餐桌,招呼艾高上席,二人对桌而坐。

    艾高看了桌上的温酒器与酒杯,感叹道,“哎呀,怪道人家都说诗酒不分家,还是诗人有情调啊,连酒具都这么讲究。”

    “哪里有什么讲究,都是今天特意为买的。” 林黛说完,突然意识到话里有些问题,脸一红,赶紧拿过酒杯,斟上温好的女儿红,掩饰道,“我们今晚喝这个吧,暖胃。”

    艾高笑了,随口接道,“也暖心。”

    看林黛嗔了他一眼,赶紧解释道,“我大学的时候,武小说正流行,我最喜欢看古龙的武,那里面把女儿红写得特别诱人,某某大拍开泥封,烫至刚好温手的热度,醇美的酒香,带着江南三月的味儿,在喉咙里打转。想想心都醉了热了,可不是暖心嘛。”

    林黛没怎么看过武,更没听说过古龙,听艾高这么说,有些奇怪,“女儿红怎么会跟大沾上边了?士不都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嘛,应该喝烈酒才有气魄,女儿红又不是烈酒。”

    艾高一听,就知道这是个典型的“武盲”,就调侃道,“大诗人,看的都是阳春白雪,这种下里巴人的东西就外行了吧。”

    林黛脸一红,柳眉微蹙,“别取笑我了,我还确实没怎么看过武,就听人说过金庸、梁羽生什么的,别的还真不知道。”

    “好,那我就不吝赐教,给这位大诗人补补武课。”艾高开玩笑地说,“我觉着呀,这武小说里,最适合大诗人看的恰恰是没听说过的古龙,故事跌宕,情节奇诡,与时下正热的《临界·爵迹》这类玄幻作品相比,也有得一拼,文字冷峻优美,富有诗意,而且善用短句,寥寥数语就能描绘出一幅诗情画意的场景,很有海明威遗风。”

    林黛点点头,海明威的东西她还是很喜欢的,“照这么一说,我还真得看看这个古龙的东西呢。”

    “好啊,我那儿有全套的,抽空拿给,就从头好好补课吧。看了就明白,这女儿红啊,都是楚留香、花满楼还有大诗人这种雅趣之喝的。”

    林黛点了点头,“楚留香、花满楼……,别说,这名字听着就有意境。”忽又意识到什么,嫣然一笑,“嗨,怎么还把我也扯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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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2: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八十四章 江南三月的味...

    艾高没有回答,顾自顺着原来的话题说下去,“这大碗喝烧刀子的都是鲁智深、李逵、胡铁花这种豪,像大诗人……”艾高故意顿了顿,“咕咚一大碗烧刀子喝下去,成何体统?斯文尽失不说,这林妹妹似的身板也消受不起呀,是不是?”

    林黛笑了,“还真是这么个理儿,叫这么一说,这女儿红啊,还没喝呢,就先醉了。其实我今天选这个酒,是为刚看了一个养生节目,说在胃镜下可以清楚地看到,白酒喝下去会像刀一,将食道划开一个伤口,以后也少喝点白酒吧。”

    林黛秋波流转之间透露出的关切之情,让艾高不由内心一热,嘴上却叹道,“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我哪像大诗人这么洒脱,以后只能尽量少喝些吧。”

    “又取笑我了……,哎呀,看,光顾说了,这酒都快凉了,来,我们喝口吧,看看能不能品出江南三月的味儿。”

    艾高喝了一口杯中酒,故意沉吟道,“嗯,年份好像不太足啊。”

    林黛吃了一惊,“年份不足?这是十年陈的,人家说在大润发那边,这是年份最长的了。”

    艾高慢地道,“再长也没有林妹妹年岁长吧。”

    林黛这才会过意来,“好啊,原来绕了这么一个大弯来算计我,得罚一杯!”

    艾高大笑,“好,认罚,我认罚。良辰美景,美酒佳人,自当浮一大白。”

    “别说,以前虽然憧憬过很多次,还真没仔细喝过这个酒。”艾高放下酒杯,仔细品了品,“嗯,有一股怪怪的味儿,这哪是什么江南三月的味儿,倒更像是江南三月的青草味儿。好春光不如梦一场,梦里青草香。”艾高轻声吟唱起搞笑电视剧《春光灿烂猪八戒》的片尾曲。

    林黛噗嗤笑了,“现在不憧憬女儿红了,倒憧憬起猪的生活来了。”

    “其实仔细想想,猪的生活也是不错的啊,有吃有喝,没事儿遛遛墙儿,晒晒太阳,最好身边再有头漂亮的小花猪陪着。”艾高一本正经地憧憬着。

    “这么好的女儿红,给猪喝不是可惜了。”林黛打趣道,也端起酒杯,仔细品了一口,“嗯,是有一种特别的味儿,好像是有点微酸,又有点甜,我觉得还不错啊,比白酒爽口多了,白酒除了辣,好像就没别的。”

    “人家说,这酒要细啜慢品才有味道,仔细品一下看。”林黛一边给艾高斟酒,一边说。

    艾高拿起酒杯,轻啜了一口,果然感觉好多了,温温的酒液里藏着一股醇香,“嗯,好像是越来越顺口了。”

    这时,厨房里响起了“叮”的一声,是定时器发出的声响。

    “鱼汤炖好了,我去盛过来。”

    厨房与餐厅只隔了一层透明玻璃,微弯着身体舀汤的林黛腰肢纤细,双峰愈突出,艾高看得口干舌燥,又想起了那个裸裎相对的夜晚,不由心潮起伏,脑子里胡思乱想起来。

    林黛将炖好的鱼汤端上桌,小火长时间的慢炖,将海鲈鱼汤熬成了乳白色,上面撒着一层绿绿的芫荽末,浓浓鱼香混着芫荽的清香,十分诱惑人的味觉与视觉。

    “想不到林妹妹还是一位烹饪高手。”艾高尝了一口汤,赞不绝口。

    “烹饪是我的爱好嘛。”林黛也不谦虚,被疾病囿于一隅的那些时光,除了看书写字,烹饪也是她打发时光的方式之一,也藉此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二人将女儿红慢慢喝出了一些感觉,平日里不喝酒的林黛似乎也觉出了酒的妙处,又是主人身份,禁不住就多喝了杯,脸颊上慢慢溢出了一抹红润,恰到好处地遮掩了平日里略嫌苍白的脸色,肌肤愈发显得细腻柔嫩,吹弹可,让人忍不住有想伸手抚触的冲动。

    林黛又为艾高斟上了一杯温温的女儿红。

    林黛斟酒之际,粉面含春,丹唇微启,微微倾着前身,捏住酒具的手宛若柔荑,与酒具细腻的瓷质浑然一体,玉一般光洁润泽。艾高不禁看得心都醉了,心里涌起了一股异的冲动,真想不管不顾地捉住这纤纤玉手,美美地亲上一口。

    林黛眼波流转,看艾高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诧异道,“怎么了,难道我脸上长出花儿来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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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2: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八十五章 怕是做不成柳...

    艾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也不掩饰,“古人云,秀色可餐,诚不我欺也!”

    林黛赧然一笑,“虚头巴脑地,没句正经话。”

    吃过饭,艾高起身到窗前看了看,外面的雪好像越下越大了,地面、屋顶已慢慢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洁白,“雪好像要下大了,俺得告辞了,谢谢林妹妹的盛情款待和美酒佳肴。”

    “帮了我这么多,我得谢才对。对了,送一件礼物吧。”

    “什么礼物啊?”

    “当然是宝贵的东西。”

    “呵呵,林妹妹不会是要以身相许吧。”

    林黛嗔了艾高一眼,“就知道往歪处想!其实,我的命早已经是的了,没有,此刻这个世界上那还有我林黛。只是历经劫难之后,我的身体就只剩下了一个空空的躯壳,早就算不上什么宝贵的东西了,这个才是!”

    林黛变魔术似的将一本书送到了艾高手上。

    一本薄薄的小书,是林黛去年出版的诗集,封面设计简洁,灰底黑字,没有图案装饰,上面是醒目的四个大号手写体的字:“林黛的诗”。

    林黛这本诗集出版后,印行数量并不多。在当下这个时代,诗人和诗歌都已失去了原有的神圣光环,有出版社愿意出版诗集,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诗集出版后,在昱城还是引起了一些反响,找林黛索要亲笔签名诗集的人也不少。出版社是给了林黛一部分书的,但据说林黛亲笔签名的诗集只送了两个人,一个是鼓励她走上诗歌创作道路的母亲,一个是最初编发了她两首诗作的责编。

    艾高就知道林黛真的看重自己了,或者已把自己当成了知己,他该是得到书的第三人吧。

    “这么宝贵的东西,林妹妹怎么也没给留个亲笔签名啊?”艾高在封面上和扉页上都没看到林黛的签名,有些失望,难道我还是被等而下之了?

    林黛抿嘴一笑,“不能仔细看看嘛,怎么这会儿不做猪八戒了,又成孙猴子了,这么猴急猴急的?”

    艾高仔细翻了翻,终于在书的后扉页上发现了林黛娟秀的亲笔签名,签名旁还有一首手写的诗:

    多年之后

    我们终于能够渐渐明了

    不可战胜的是时光永不停息的脚步

    带走年年的流水落花

    四季的风风雨雨

    多年之后

    我们也终于能够释然于心

    原来有一种爱

    让时光也束手策

    像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说

    像望夫石的形成

    “最近刚写的,抄这儿一块送吧。”林黛看着艾高,轻描淡写地说。

    艾高很激动,“哎呀,能被林妹妹引为知己,小生不胜荣幸啊。”

    “谁说把引为知己了,做知己可还差点,呀,顶多就是个滥情版的贾宝玉吧。”

    “对啊,贾宝玉、林妹妹可不正是天地设的一对知己嘛。”

    林黛这才发现自己说走了嘴,着了艾高的道儿,给了他可乘之机,不由得轻轻摇了摇头,微微一笑。

    “那好,我就拿回去好好珍藏拜读,希望有资做林妹妹的真正知己。”艾高一边说着,一边从门后的挂衣架上取下自己的外套,搭在手臂上,准备回家。

    “今晚不走,好吗?”林黛突然从背后搂住了艾高。

    艾高一愣,与天前的晚上乎同的话语,不同的也许只是二人此刻的心境。

    这一次,自己恐怕论如何也做不成柳下了,艾高想,这个结果也许也正是他隐隐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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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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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2: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八十六章 体有异香

    室外,雪正下得紧。

    室内,一片春意盎然。

    床上是一幅让人血脉贲的旖旎场景。

    今天晚上,林黛其实是怀了“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心思的。艾高给予了她太多太多,她能做的,也许就只有以身相许这种千百年来一脉相承的、有些落入俗套的报答方式了吧。

    也许,除了报答的成分,也还有两情相悦的情愫吧。林黛越来越觉得,艾高还算是一个有意思的男人,一个某种意义上的好男人,幽默风趣,体贴周到,有担当,对于一个男人,这还不够吗?普天之下的男人,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的,又有人?至少沈鹏不行,陈子曰也不行。

    *横陈的林黛曲线玲珑,凹凸有致,犹如一湾秀美的桂林山水,有光洁平坦的腹地,有错落起伏的丘陵;有低洼的凹地,有耸立的山峰;有神秘的沟壑,有浅浅的漩涡;有芳草萋萋的湿地,有流水潺潺的小溪。肌肤胜雪,吹弹可,星眼微饧,香腮带赤,唇下的美人痣似脉脉含情,又似蕴藏着一抹娇羞。

    这般香艳美景,怕是泥人见了也要动情的吧,何况艾高这么一介凡夫俗子,而且还是颇有些色心的凡夫俗子。一时之间,他激动得乎不能自持,下身物件早已挺翘如杵,体内一股暗流剧烈涌动,欲喷薄而出,心下暗自思忖,天前,与林黛也有过裸裎相对的时刻,哪时节自己好像并没有这么激烈的反应啊。

    艾高鼻翼翕,突然再次嗅到了一抹熟悉的幽香,是林黛身上那种含有年轻女子特有温软气息的淡淡体香,与那个夜晚闻到的一般二,这似有若的幽幽体香就似催情迷药一般,让艾高下身愈膨胀,乎要爆裂开来。

    “用的是什么香水,怎会有这的幽香”,艾高像个贪吃的孩子一扑到林黛圆润饱满的双峰之间,喃喃地问道,这个位置的体香似乎更盛。

    林黛抚着艾高的头,像是抚着一个幼稚的孩童,“什么鼻子啊,我打小就香水过敏,可从来没用过什么香水。”

    “真的?那就是说中的*自然生香了,就像香妃。”

    “我怎么从没闻到过啊,也没听别人说起过啊,胡扯吧。”

    “我鼻子灵嘛。”

    林黛可不知道艾高确有异乎常人的嗅觉,还以为他在胡扯呢,就用手指戳了一下他的鼻子,“难道生着狗鼻子?我看是想香妃想疯了吧。”

    艾高这下确定林黛真的是体蕴异香了,也或者是独有的一种青春体香。他贪婪地将林黛周遭吻了个遍,感觉林黛的肌肤似乎寸寸有香,处处生津。手也不闲着,在林黛凝脂般圆润的乳房上不住地揉捻,感觉林黛温软的乳房如发起的面团般渐渐涨热、硬挺起来,慵懒地卧在乳房上端的小小蓓蕾也恍如大梦初醒,挺直了身子,如雨后的嫩笋般直往艾高的手心里钻。

    在艾高的撩拨下,林黛周身酥麻,心里变得湿漉漉的,萌生出一种模糊的焦渴感,身体极度期盼着一场暴风雨般淋漓尽致的毁灭性力量的冲刷与洗礼。

    贪婪吸啜着林黛幽幽体香的艾高终于抬起了头,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仔细品鉴着林黛春色边的脸,那颗淡淡的美人痣仿佛一个婴孩暖暖的小手,闹得他心里直痒痒。

    艾高搂住林黛的粉颈,“我想亲亲这颗美人痣,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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