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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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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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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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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5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于是大家也就这么活着,一天一天的,看起来也挺像那么回事儿。


        只是有时候晚上我起床披着毛毯上厕所的时候,我还是能够听见顾里房间传来的叹气的声音。我站在她卧室的门口,静静地停留两三分钟,然后再手脚冰凉地回到自己的被窝里去。


        秋天的上海,一到夜晚,就是无处不在的湿漉漉的冷,像从冰箱里抓了一把沙子,撒进人的骨头缝隙里。


        这段日子里,唯一值得开心的事情,我和崇光相处的时间变得多了起来。一方面,宫洺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处理工作上的事情,作为主要负责他私人生活部分的我,就不再忙得那么鸡飞狗跳了,他用到Kitty的时间远远多于用到我的时间,甚至他和南湘在一起相处的时间都比我要多。另一方面,由于我的私人生活关系从之前的一堆蜘蛛网般的结构瞬间简化成一条线段,我在这一头,顾里在那一头,我俩就像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每天无聊且重复地蹦跶着。


        因此我空出来好多好多的时间。我终于可以把以前没有机会和他一起做的事情给一件一件地做了。


        我和他一起去世纪公园骑双人自行车,和很多老百姓与游客们一起看湖面那个号称上海最大的喷泉表演,然后又站在桥上朝湖里的锦鲤撒面包屑,然后欣赏着壮硕如同禽兽般的红红黑黑的鲤鱼密密麻麻地翻涌着,崇光笑得很邪恶,他一边拍手一边说:“哎呀,应该拍下来发给宫洺看,保证他立刻跳到办公桌上抓着耳朵尖叫,‘来人哪!’”


        我顺着他的描述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忍不住笑得差点栽进水里。我刚想表扬他形容得精准而又到位,却突然想起,他以前可是全国最红销量最高的畅销书作家啊。那一刻,我感觉极其别扭,我突然感觉面前站着的其实是另外一个人,我爱他英俊高大的外貌,爱他金发碧眼的欧洲面容,爱他穿着各种顶级成衣走在天桥上被疯狂的闪光灯捕捉下来的魅惑之影。然而曾经我深深迷恋的,他那散发着草木芬芳的温柔灵魂,却在这幅崭新的皮囊里越沉越深,我几乎快要捕捉不到过去的他了。


        有一天,我们两个在电影院里看一个恋爱故事,荧幕上的男女主角终于在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之后,走在了一起。女孩子满脸幸福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因为她第二天就要搬去和男主角一起生活了。荧幕上的画面突然击中了我,记忆里,南湘的影子突然闪进我的脑海,那一天,她也是这样,整个人都轻轻地发着光,她的目光里闪动着喜悦,闪动着憧憬。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新生活的样子,她对过去毫无眷恋的样子,她对我们千疮百孔的烂摊子视若无睹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我。


        一双温暖的手掌放到了我的手背上,我深呼吸了一口,黑暗的电影院里没人看得到我红血丝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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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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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5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崇光俯过身子,他在我耳边,用他低沉而又迷人的声音对我说:“林萧,你搬到我家,和我一起住吧。试试看,好么?”他呼吸里的荷尔蒙芬芳,仿佛一把锋利的剪刀,将我的所有理智都剪成了碎片。


        然而,当那些碎片纷纷扬扬地在我脑海里吹起浪漫的雪花时,我突然发自潜意识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仿佛是我唯一残存的理智,又或者像是出自我的本能,崇光听完后,突然愣住了,他不由自主地放开了我的手。其实我明白他的惊讶,我的话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如果换了是我,听到对方一句这么莫名其妙的回答,我也会和他一样不知所以。


        我当时脱口而出的是:“那顾里怎么办?”


        “什么叫我怎么办?”顾里那双尖头高跟靴子刚刚穿上了一只,就迫不及待地直起身子把另外一只靴子拿在手上,她把靴子的尖头抵在我的喉咙上,仿佛是徐克武侠电影里的女刺客,但是她一高一低的样子却像是贾樟柯农村题材电影里的瘸子,“林萧,我警告你,我不搞同性恋!你对我死了这条心吧!”


        说完,她把另外一只靴子麻利地穿好,立刻比我又高了12cm,她刚刚低垂下她那刷得又浓又黑的睫毛,想要站在更高的层面继续训斥我的时候,我一把抱住了她。


        那是我今年,哭得最久的一次。我的鼻涕毁掉了顾里的一件细山羊绒短毛大衣。


        我搬去了崇光之前居住在苏州河边上的那个酒店公寓。


        我走进熟悉的大堂,熟悉的楼道,按下熟悉的十八楼的电梯按钮,走进熟悉的门。


        我脑子里不断地闪回着当年我穿着廉价的运动帽衫,背着单肩包,踩着三叶草球鞋坐在走廊里等着崇光交稿的片段。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酒店公寓里的住客来了又走,去了又回,无数的旅人驻足之后又出发前往新的人生。


        而我,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房间的家居摆设看起来完全没有变化,西班牙皇室专用的品牌床垫依然被他随随便便地放在地板上,床上还是他洁癖般偏爱的白色床单和被子枕头,地板上散落着的各种文艺杂志和画册依然能够证明他还保留着当初的审美和阅读趣味,而没有彻底沦为一个肌肉发达、头脑空虚的性感模特。唯一不同的是阳台上放了几株绿色的植物,其中有一棵冲着夕阳小心翼翼地开出了一朵米白色的花。


        我在夕阳混沌的光影里,恍惚中像是看见了曾经的崇光,他一头黑发,穿着干净的白T恤坐在地板上打着《光环》,等离子电视机里显示着炸药横飞、枪林弹雨的画面,他听见我的脚步声,于是在昏黄的空气里转过头来,冲我笑了笑,漆黑的眉眼像是中国画里的黑墨,描绘勾勒般鲜明俊朗,他整齐的牙齿和柔软的嘴唇依然是记忆里的模样,他乱糟糟的黑发看起来有种蓬松的活力。他朝我张开手臂,招呼我过去:“小助理,你又来催稿啦?你得先陪我打一盘游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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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转过身,把脸埋进现在金发碧眼、肌肉健硕的陆烧的胸怀里。


        迎面而来的旧时光景,将我击溃成一盘散沙。


        他的手在我后背上轻轻地拍打着,仿佛和着空气里某种听不见的旋律。


        那种感觉,那种仿佛沉浸在旧梦中无法苏醒的感觉,又来了。


        周末的时候,崇光去北京拍一个平面广告去了。我在家里煮咖啡。整个屋子里弥漫着暖洋洋的咖啡香,这种带着炭烧的气味,驱走了秋日的寒意,我隔着玻璃窗,眺望着脚下在夜色里波光粼粼的苏州河。


        两年前,苏州河的这边是世贸广场和来福士,几乎是整个上海除了外滩和东方明珠之外,人最多最闹腾的市中心,无数摩天大楼在这里扎堆,无数地铁线路在地下彼此争夺、仿佛昆虫铸造起复杂的巢穴。但一河之隔的对岸,却只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棚户区,每一场大雨过后,都会有几处的墙壁开裂或者屋顶崩塌,曾经居住在这里的人们陆续地搬离了这里,只剩下一些无法离开的老人们,孤独地守候着这一片寂静的河湾。


        然而,当政府将这一片区域做出规划之后,这个优美的河湾有了新的名字:苏河湾。于是,在规划出台几个月之后,这个区域连续诞生了三个地王。随后的时间里,无数让世人咋舌的规划连续出台,这一片区域,正式成为未来五年上海市中心的高端商务规划区。曾经的那些古老破败的仓库,全部都会变成顶级的画廊或者艺术家工作室,规划中的高级酒店,顶级河畔官邸,奢侈品中心……无数纸醉金迷的纸上蓝图,和对岸已经成形的外滩源顶级地段遥相呼应着。


        曾经离去的年轻人,又纷纷回到了这里,他们把户口又重新迁入了留守老人的户口本上,等待着拆迁时巨额天文数字的赔偿。


        河对岸已经拔地而起的大悦城即将开业,巨无霸般的商业体量很快就会将这一块不毛之地变得炙手可热。旁边几块已经拆迁干净等待建设的地块,散发着逼人的气场,不久的将来,这里就将是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


        岁月就是这样,一年一年地把上海的外貌改变着,众神们的大手,拿着各种各样的彩妆刷,给上海换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勾人卖相。


        我看着苏州河上此刻被耀眼外景装饰灯光照耀着的十几座造型各异的桥梁,几年前,它们还是一副破败陈旧的模样,仿佛随时都会断成几截,掉进河里,很少有人敢从它们上面经过,它们孤零零地沐浴在风雪里一年又一年。而现在,它们被加固重构,被修葺如旧,它们带着重振荣耀的贵族遗孤的气息,把这条曾经浑浊如今清凉的河道,变得充满了古典风情。


        我们都想停留在青春的花园里,但世界却朝前迈着巨大的步子,它不会为任何人停下它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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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窗外下起了雨,开始的时候,只是丝丝冰凉的绣花针,被霓虹的光晕所笼罩的上海,突然变得一片迷蒙,天空里仿佛纷飞着大群大群细密的白色绒毛,但渐渐地,雨水开始汹涌起来,完全不像秋天的雨,却像是夏日里台风带来的强烈降水。窗户的玻璃被雨点打得噼里啪啦直响。


        我被雨声惊醒,却发现自己不是在苏州河畔的酒店公寓里,我躺在南京西路的别墅里自己曾经的房间床上。房间里开着暖气,空气里有浓郁的咖啡气味。有谁在煮咖啡么?我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我来了多久了?


        我疑惑地翻身起床,朝楼下的客厅里走去。路过顾里的卧室,门开着,我朝里面探头看了看,没人,被子铺在床上平整的样子,看上去没有人用过。我抬起手,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顾里还没回来?


        我走到客厅的时候,看见了顾里,她背对我坐在沙发上,正在茶几上整理着什么,看起来像是在弄文件,又像是在写东西。我小声地叫了叫她,她没有理我。


        我才发现客厅的窗户都开着,巨大的雨声把我的声音都吞没了。窗外的水汽与夜晚的寒意,都纷纷涌进客厅来。顾里只穿着一件薄薄的丝绸睡衣,我提高了一点声音叫她:“顾里,你冷不冷啊,我去拿条毯子给你啊?”


        她还是没有理我。但她却站了起来,看上去好像手上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她转过头,扫视了一下客厅,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钟,然后又淡然地挪走了。她用仿佛检阅着一座遗迹般谨慎而又充满缅怀的目光将这个大屋子一寸一寸看了个遍,然后她朝大门口走去,我才看到早就已经摆在门口的两个巨大的旅行箱。


        “你要去哪儿?”我有点慌了,声音听上去在发抖,“顾里,你到底怎么了?”


        她转过身,指了指茶几上,我顺着她的手势看过去,茶几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我们四个人从小到大的照片,黑白的,彩色的,一寸的,大画幅的,铺满了整个茶几。最大的一幅是我们四个人的毕业学士服照片,照片上的顾里头上戴着一个学士帽,手上还拿了一个别人的——她要以如此高调的暴发户造型,告诉世人“老娘是双学士”。


        当我再转回头来的时候,顾里已经不见了。


        我就是这时,从梦境里挣扎着醒来的。我的胸膛在剧烈地起伏,脑子里一片混沌的涨痛。周围依然是白色的简约装修基调,窗外大部分的灯都灭了,苏州河没有了波光粼粼,仿佛变成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漆黑峡谷。


        但是窗外是干燥的秋风,没有任何雨水。


        我摸过手机,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12:22。


        我才发现,刚刚的梦让我后背出了一身细密的汗。我从衣柜里翻出干净的衣服换上,然后打了个电话给顾里,我被梦境里无比扭曲诡异的氛围搞得有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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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是打到南京西路的别墅座机上的,但是电话响了很久,没人接。


        我又开始打顾里的手机,电话持续地响着,我在一声一声等待音中渐渐变得不安而焦躁起来。我迅速穿上衣服裤子,抓起钱包就往楼下跑。


        凌晨时分的南京西路依然车水马龙。两边的楼宇依然被城市景观灯光包裹着,看起来比白天美得多。有着古老花纹装饰的外墙立面,在光线里透着一种慑人的岁月之美。然而,我无心观赏,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一路心急火燎地催促着司机用力踩着油门,朝南京西路的别墅飞驰而去,我已经不停地打了好几个电话了。但都没有人接听。


        当我快速地冲进小区,走到熟悉的那栋老房子门口时,我心里一个恐惧的黑色影子陡然膨胀开来变成一只湿淋淋的蛇怪,瞬间吞噬了我。


        别墅的大门敞开着,里面没有灯光,没有动静。


        我冲进屋子,按亮了所有的灯。我大喊着:“顾里,顾里!”


        我的声音沙哑而又颤抖。


        我从三楼一路找下来,每一间房间,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一个柜子都拉开来了。


        没有人。


        我回到客厅,目光落在客厅的那个黑檀木大茶几上。上面堆满了无数的文件,这和梦境里的场景有着一种怪异的相似。


        我勉强镇定地倒了一杯水给自己,然后在沙发上坐下来。


        我等待着顾里。


        时间一分一秒无声地流逝着,我在寂静的等待里,开始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


    CHAPTER 14


        这是我短短二十几年人生经验里,最难的一次打车。我一个弱女子,穿得朴素,长得安全,手无寸铁,但是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出租车司机拒绝,大半夜的丢下我扬长而去。真的,我觉得身上捆着个炸药包进美国机场安检口,也就差不多这个难度了。


        我抬起手招下了四辆出租车,然后我分别得到的回答是:“你疯啦?”“你脑子坏掉啦!”“你再触我霉头我撞死你!”“我直接把你载去火葬场烧死好吗?”


        所以在第五辆出租车停下来后,我立马拉开前车门,一屁股坐进去,然后从钱包里掏出了十张一百块钱,我心灵手巧地把人民币拧成一面扇子的形状,不停地朝司机脸上扇风,一边镇定地告诉他我要去哪儿。司机在我报出地名之后,下巴立刻脱臼了,他眼珠子差点没蹦到我的颧骨上,“你你你你你你……”他一连说了十几个“你”字,但你来你去都不知道下面该接什么……


        实际上,这也是我在凌晨三点接到顾里打来的电话时,她告诉了我她在哪儿之后,我对她说的同样的话:“你你你你你你……”


        在司机反复确认了我的脚没有悬空,头发不够长,没有穿红裙子,后脑勺上也没有一个大洞,脸上也没有戴着人皮面具之后,他才把那一叠钱塞进他的口袋里,开车送我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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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真的上路。


        因为此刻凌晨三点,月黑风高,我要去的地方,是龙华公墓。


        我没有搞懂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一个每天都掐着秒表睡觉,以保证充足的精力和肌肤自我修复效果,并且无耻地声称自己“出了内环高架我就会过敏,全身长疹子并且呼吸困难随时可能休克”的千年耗子精,会在凌晨三点去荒山野岭的龙华公墓里喝红酒,对,就是喝红酒,你没有听错。这简直比上午十点钟去钱柜party包房里面开选题大会还要匪夷所思,对,你也没有听错,顾里确实就这么干过。


        但我显然低估了这个夜晚匪夷所思的程度。你以为半夜里可以拦到车载你去黑山绿水的公墓里喝红酒就很牛逼了么?不,你要能够顺利地走进去,那才是最牛逼。


        司机把我开到了大门口之后,连车门都还没等我关紧,就嗖地一脚油门儿,逃之夭夭,那速度之快,简直把汽车的性能活活地提升了一个档次,我瞬间觉得他凭借一己之力成功地将大众开出了法拉利的感觉。他的车要是底盘再低一点儿,然后换掉现在这个土黄色,我想肯定有等待着被富二代包养的女鬼被这阵午夜里陡然响起的油门儿轰鸣声,迷得从骨灰盒里爬出来。你要知道,每天晚上都有无数等在香港广场MUSE 2或者恒隆广场停车库门口的妆容画得仿佛被家暴的女人,她们如同警犬一般只要一听到这种类似拖拉机的轰鸣声,就立马撒开蹄子飞奔上去一口咬住轮胎。


        我束手无策地望着那高耸入云的生铁大门,我不得不叹服,顾里绝对是个可以和白素贞、祝英台、穆桂英、孟姜女、嫦娥、杨玉环、张柏芝等等古往今来的奇女子一样,可以名垂青史的狠角色。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从凌晨三点的南京西路打车到荒山野岭的龙华公墓,而是你在铁门里面的坟场里喝红酒,我在铁门外面的马路边吹冷风。


        一个公墓而已,铁门修得比铜雀台还高,有这个必要吗?谁会想要进去偷点儿什么呢?能偷出点儿什么呢?顶多把坟前亲人们供奉的水果给顺两三斤出来吧,就算最近水果蔬菜涨价得厉害,也不需要如此固若金汤的防御系统吧?


        而且万一偶尔还有妙龄少女想要在深更半夜进去喝个酒什么的,这样把大门关起来,你想过她们的心情么?也太不给市民们行方便了吧!


        我站在铁门面前,愤怒地拨通了顾里的手机。这一次,她没有再让我长久地等待。我觉得她已经喝醒了。


        “你怎么还没进来?”


        “你说的是人话吗?小姐,我面前这个铁门是修来阻止绿巨人的吧?我几乎要后空翻了才能看到铁门的顶。虽然你已经把高跟鞋穿出了风火轮的速度来,但是我依然不相信你穿着高跟鞋能够爬过这个铁门,你他妈手指上肯定有吸盘!”我听着电话里她明显鄙视我的语气,更加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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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铁门?为什么要爬铁门?”我隔着电话,都能想象出她白眼翻进天灵盖里的样子,“林萧,我和你说,人呢,要变通,不能遇见问题就束手无策,这样是没办法建设新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就告诉了我们,愚公不应该移山,愚公应该搬家。而且在这件事情上,铁门是无辜的呀,你没有必要和它撕破脸……”


        “到底怎么进!再他妈废话老子就走了!”我真的要被惹毛了。我一个娇嫩的少女,一不偷二不抢,身份证户口本都健全合法,在这样花好月圆的夜色里竟然被拦截在公墓的大门外面,这个耻辱我受不了。


        “听着,你不要管那个大铁门,我刚刚来的时候也被它吓住了。我还在门上找了半天门铃,后来我一想,就算装了门铃,里面不一定有人能来开门啊,怎么说呢,毕竟这是一座公墓……万一真有‘人’来开门,我也扛不住。”她把那个“人”字咬得抑扬顿挫的,以为自己很幽默。


        “闭嘴!”我打断她,我发誓,要是她现在站在我面前,我一定把她的CHANEL 2.55抢过来摔在地上,然后蹲在上面尽情地撒尿。


        “好了,你听我说,那个铁门不重要,真的,你看见大门右边有一排不知道是万年青还是竹子一样的绿化丛么?对,看见了是吧。你穿过它们,然后你就会看见一片草地,不过呢这草有点深,我穿着那么高的高跟鞋,都看不见我的脚脖子,我想你的腿毕竟比我短,而且你又经常只穿着袜子走来走去的,你要是走进去,发现腰以下部分都没了,你不要惊慌……”


        我:“……”


        “然后呢,你穿过这片草地,就会看见另外一排绿化丛,比刚刚那一排矮多了,我觉得应该是一排萝卜。然后呢,你只要跨过这排萝卜,就会看见一条笔直大道出现在面前了,你就可以上路了。”


        我把电话挂断,朝包里一丢,老子上路了。


        我沿着已经稀薄的记忆,一路寻过去。我只在顾里父亲下葬的那天来过这里。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全部健在,跑公墓的机会很少。当我看到那个巨大天使雕塑的时候,我知道,那就是顾延盛的坟了。当年唐宛如趴在墓碑上痛不欲生的样子历历在目清晰如昨。但我知道,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如果今天的唐宛如再一次站在这个墓碑面前,我觉得她有可能只是把手抄在口袋里,冷静地观看着众人撕心裂肺吧。


        我找到了坐在墓地边石头长椅上的顾里,从她一片酡红的脸上来看,我知道她已经喝垮了。因为她如果只是微醺的话,那么她脸上的粉底的遮盖力应该能维持住她白皙的肤色。况且她脚边一字排开的三个空红酒瓶,就是犯罪证物。


        我走过去站在她的面前,我看起来就是一座富士山,脸上挂着雪,内心烧着浆。我恨不得吐出火来把她精心雕琢的头发给一把烧光然后送她到峨眉山上去当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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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林萧,我破产了。”


        我还没来得及吐火,顾里就兜头泼了一桶冰水下来。


        我撑住自己的肾勉强站稳,难以相信我自己的耳朵。


        后来,我每次回忆起那个夜晚,我都觉得非常地不真实。也许是墓地这样本来就另类的场地,再加上夜半三更的诡谲气氛,让我始终不相信那一切是真的。那个夜晚,就仿佛一个从头到尾铺垫着密密麻麻的伏笔和悬念的电影的最后五分钟。我们的人生在那个夜晚昭然若揭,所有的秘密都像是无数的牡蛎贝壳般,被一阵浑浊的巨浪冲上了海滩,搁浅在光天化日之下。整个天地间都弥漫着被太阳蒸腾起来的巨大腐臭和腥骚气味。


        “你的意思是说,你爸爸从曾经的盛古公司里挪用了七千多万的公款,但是这笔钱却不翼而飞了?”我没想到事情的开头竟然会追溯到那么久以前,那个时候顾延盛还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商业巨子,顾里还只是一个在学校里把财经杂志当八卦周刊看的富二代。


        “对,说起来有一点复杂,我爸爸一开始是以员工及股东的医疗保险费用形式,连续累计了好几年,在整个数字累计到了七千万左右的时候,他把这一笔钱进行了第一次转换。本来公司内部的保险费用,历来就是所有企业的边缘灰色地带,这种金融手法的操作本来就和‘洗钱’二字一线之隔。在那之后,这笔累计了好几年的巨款,就开始不断地进行着各种金融衍生品的买卖交易,我这一段时间一直在翻阅公司没有被《M.E》收购之前的财务报表,我不得不说,顾延盛是个天才,他将七千万的巨款经过种种看上去是良性、但实则带有剧毒的金融衍生品多次交易之后,这笔钱就不翼而飞了。哦不,这样说不对,应该说是,他将这笔钱从财务报表上彻底抹去了。一般的会计,甚至是《M.E》在对我们进行投资尽职调查的时候,都没有发现这笔巨大的亏空。”


        我已经有点听不懂了,我觉得这种对话只能存在于顾源和顾里之间,你用计算机语言去写一本小说,你能指望安妮宝贝能看懂么?就像你不能指望着那些每天玩期货玩做空的投行精英们,能欣赏得了:“月光下,我轻呕。我需要新鲜的菜蔬,和安宁。但我只是一个这样的女子。她。亦是这样的。一个女子。”


        我揉了揉太阳穴,问她:“既然这笔钱在《M.E》收购你们家公司之前就已经赔光了,那怎么会牵扯到你现在破不破产的问题呢?”


        “我刚说了,我爸爸并不是赔光了这笔钱,他只是抹去了这笔钱存在的痕迹。也就是说,这笔钱还在的,只是不知道去了哪儿。如果有人要较真儿,上升到经济犯罪的程度去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也是能查出来里面有一个巨大的窟窿没有填上的。用比较简单的话来说,就是那个窟窿还在,只是上面盖了一层纸板,上面种了花种了草,没有人知道罢了。但是这洞太深了,谁要是一脚掉下去,那就是死。”顾里又喝光了一杯红酒,她看起来完全没有喝醉,说起这些仿佛毕业论文般复杂的内容来头头是道的。当然了,这是她的老本行,就像流在她身体里的血一样,我相信就算她睡着了,她在梦话里也是可以条理清晰地做一个小时《公司财务管理艺术》的专题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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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现在有人发现了这个窟窿?”我似乎有一点听懂了。


        “对。”顾里的眼睛望着远处浓得化不开的夜色,她漆黑的眸子里一丁点儿亮光都没有,“宫洺前天晚上告诉我的。然后白天给了我一个档案袋,里面装着各种调查好的财务数据,说简单一点,那个档案袋可以看成是我的破产申请书或者逮捕令。我直到今天,才想明白,宫洺他们一家人,竟然不动声色地布出了这么大一个局。”


        “布局?你的意思是……这是一个圈套?你不是说是你爸爸挪空掉了那笔钱么?”我又听不懂了,我在自己脸上拍了几下,企图让自己的智商稍微振作一些,“那对付你干吗?”


        “对付我?林萧,你错了,我根本不重要。他们的目标是我父亲留下的整个企业。当年他们以并不算低的价格收购了我们公司的一部分股份,那笔生意本来看上去对他们来说,就不太划算,以我对Constanly家族的了解,他们从来不做不赚钱的生意,更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我那时想破了脑袋,也没弄明白他们到底要干吗。那时我也只能简单地认为,他们是为了完成产业上下游的整合,所以不惜开出高价来收购我爸爸的公司。但是,我现在知道我错了,他们要的不是我们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或者控制权这么简单,他们要的是我爸爸留下的一切,包括那块价值七千万的肥肉。”


        “你怎么知道的?”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猛地灌了下去。我实在需要给自己壮壮胆。不过我不是因为害怕墓地里闹鬼,鬼有什么好可怕的,就算他们全部从坟墓里爬出来扯我的头发,我现在都不害怕了,我害怕的是接下来会从顾里口中听到的秘密。她牙齿间都是葡萄酒残留的痕迹,看起来就像是刚刚喝完血的妖怪。


        “在宫洺把那个档案袋递到我的手,他也同时掀开了他剩下的底牌,他开出了价码:他可以负责帮我把这个窟窿填平,但代价是我手上、顾准手上、我妈手上,以及我那个从未谋面的亲妈手上所有盛古旗下剩余的股份。”


        我有一种电影快要放到最后的窒息感。


        “在宫洺对我们公司展开调查的时候,其实我也没闲着,我也在利用财务总监的职务之便,查询着《M.E》在收购我们公司之前的财务情况,你知道我查到了什么么?”顾里讥诮了一下,又倒满了一杯酒。


        我没有说话,只是闷头喝酒,我知道她一定会继续说下去。


        “我发现《M.E》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我们公司竟然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窟窿,精彩吧?这他妈简直像香港的连续剧一样。而且他们的窟窿明显比我们要大,大概有上亿的资金人间蒸发了。我敢肯定我爸爸和宫洺的爸爸是认识的,而且他们两个人联起手来操作了一件非常了不起,也非常挑战法律底线的秘密计划。但是我爸却突然死在了高架上,他还没有来得及完成这个秘密,就搬到这里来常住了。”顾里伸出手,指了指面前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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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6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你也可以威胁他们呀!”我突然觉得顾里的话不合逻辑,“既然他们也有这样一个窟窿,那要破产大家一起破产,要坐牢大家一起坐牢啊,我不信他宫勋会不爱惜他们Constanly集团那么华丽丽的羽毛。”


        “你错啦。你威胁不了他们的。”一个低沉而磁性的男人声音从我背后传来,我立刻毛骨悚然、连滚带爬地扑到了顾里身上,紧紧抱住她的脖子死命尖叫。我真的是吃奶的劲儿都叫出来了,我从腹腔到喉腔甚至颅腔都在一起共鸣!我觉得我快要赶上宋祖英了。


        顾里在被我勒死之前,用她犀利的水晶指甲猛掐我的乳房,我因为吃痛且羞愤,不得不松开了手,这个禽兽!在我跌坐到石头长椅上时,我从眼皮缝里看见了站在我面前穿着黑色大衣,看起来就像一个守夜人一样的Neil。


        我确定自己喝醉了。“鬼啊!!!”我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然后Neil一把把我搂了过去,伸手捂住了我的嘴。当我的脸结实地贴在他同样结实的胸肌上时,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还好,是个人。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我的熏心色欲,即使是在这样性命攸关的时刻,也依然如此生机勃勃。


        两三分钟后,我从“闹鬼啦!报警啊!救命啊!”的癫狂情绪里舒缓过来。我看着站在我面前的两姐弟,顾里和Neil都是标准的一身黑色大衣的黑客帝国或者忍者装扮,而我呢?我穿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鹅黄色的居家套头衫,我看起来就像是所有美国恐怖片里迷路后走进了一个荒郊野岭中的小木屋的女主角。我觉得他们俩应该接下来就把藏在背后的电锯拿出来了吧。


        “你们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六味地黄丸还是防水创可贴啊!”我看着夜色里异常清醒的他们俩,终于明白,喝醉的其实只有我自己。


        “顾里前天给我打完电话之后,我就立刻订了机票从美国飞回来了。这件事情太复杂,里面有无数法律的陷阱,我要是不回来,她随便一脚下去就是三个坑等着她。”一段时间没见,Neil的脸苍白了许多,他甚至留起了一圈浅浅的胡楂,看起来比以前更性感了。


        “你刚去哪儿了?公墓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吧?”我的恐惧感渐渐平息下来,心里渐渐升起与Neil重逢后的喜悦。


        “我刚去撒尿啦。怎么说呢,毕竟这是顾里爸爸睡觉的地方呀,当着他的面,我也不好意思把裤裆里那玩意儿掏出来……”


        “你怎么找到顾里的?”


        “找什么找,我和她一起来的啊。我刚刚下飞机,开车到别墅,就遇见她正好提着几瓶红酒要出门,我看她打扮的样子以为她要去丽思卡尔顿的露台参加party呢,结果她特别淡定地要我开车送她来墓地,她完全没觉得地点有什么不对,她的表情看起来就像去转角路边那家7-ELEVEn超市一样正常。我当时还在想,哪家奢侈品品牌玩儿得这么狂野啊,把服装发布会开到公墓里来。结果到了之后她才告诉我,她只是想要来她爸面前,冲她爸的墓碑吐口水而已。”Neil一边说,一边脱下他的黑色羊绒大衣,递给我,“你冷就拿去裹着,我看你一直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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