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天舞纪·摩云书院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传说,每一个世界,最终都会劫灭,重入轮回,在那一天,一只美丽的雪妖,会从雪原深处走出,为绝望的世人,跳起“葬天之舞”。《天舞纪》系列以大唐盛世为背景,讲述了江湖小混混李玄的传奇经历。故事穿越盛唐,进入一个超越世间九州、超越三界众生的自由世界。
      《天舞纪》系列是作家最新创作的奇幻武侠巨制。这里有盛唐长安的永恒记忆,神魔共舞的绚烂传奇。步非烟穷极想象,为读者开启一个全新的世界,书写前所未有的瑰丽与奇伟。
      本书为该系列的第一部。
      摩云书院,大唐第一书院。
      院主紫极老人修为通天,大弟子君千殇、二弟子谢云石、三弟子陆北庭皆为国之翘楚。摩云书院每十年开院择徒,每次只收十八位弟子,能入选书院者,皆身负绝技。
      今年却是例外。
      书院甄选生徒当天,与紫极齐名的魔道尊长隐上人、大日至联袂而来,以无上异宝交换,只求紫极今年不再收徒。因为,神佛已降下预言,摩云书院本届生徒中,有一人将会触动禁制,释放万魔之王石星御。
      紫极以天命不可逆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没想到,书院招收的第一位学徒,竟是江湖小混混李玄。
      李玄不学无术,误打误撞进入摩云书院,又莫名其妙成为大师兄,享受书院中诸多特权。正当他在书院悠闲度日、以冷笑话游戏人间时,雪隐上人找到他,许给他滔天富贵,交换条件是:马上离开书院。
      他,便是那触动禁制的魔? 为天下苍生计,李玄不得不离开书院。
      然而一切已经太迟。
      李玄无意中触动了书院禁制。
      封印崩摧。
      四极龙神即将出世。
      浩劫开始了……

    作者简介
      步非烟,青春武侠奇幻作家。20世纪80年代生于成都,后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获北大文学硕士学位。
      小时候,在班级秘密创作地下手抄文学,沉迷子用不切实际、想入非非的文字蛊惑人心,曾被老师定性为“问题文学少女”。考入北大中文系后,“问题少女”如愿以偿学习古代文学。古代诗人中最喜允李商隐,硕士论文却被逼做了杜甫。喜欢猫,家里有数不清的猫咪玩具,以及三只真正的黑猫。喜欢逛街、睡大觉、购物、做梦,女孩的小毛病应有尽有。pH值微酸。
      2004年任北大中文系诗社主编。在《今古传奇·武侠版》、《今古传奇·奇幻版》、《武侠故事》等期刊累计发表作品上百万字。成为文学新人后,已出版作品10部。
      2004年获温瑞安神州奇侠奖、全国大学生武侠小说征文比赛二等奖,2005年、2006年两获黄易武侠文学奖。2005年凤凰卫视《戈辉梦工厂》首期专访人物,国内一线网络游戏《剑侠情缘建》新武侠代言人,2006年大型武侠网络游戏《功夫online》文化大使。

    最新书评    共 3 条

    Cating    读步非烟的书,就像是看一段舞。或美丽绝伦,或冷冷凄清。也是因为这本书才看步非烟的。总体上感觉这本书还可以,后来看了很多步非烟的书,也有自己非常喜欢的。但是还是忘不了这本书当年带给自己的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详情 发表于 2013-7-28 05:44
    一言二    看过步非烟的大部分书,无可否认的是,我仍然觉得修罗道是最好的,虽然过于血腥,但胜在情节够曲折离奇紧凑。其他的也还行,唯独这套天舞纪外加它的九阙梦华两本让我无法卒读。当然,写混混总比之前的主角来说算得上是个她个人的创新,但是比起鹿鼎记的传世来说,实在差得很远很远。情节凌乱矫情不说,更要命的是这个系列还在不断的出版,我不知道作者瞎编得费不费力,以她的学历来说应该不算费力,但是我读得十分吃劲,最后不得不弃书愤然离席。   记得前两年在慈善捐款上,步MM“慷慨大义”的拿出1W大圆来,还振振有词说要供楼的那张嘴脸实在不敢恭维,即使在那阵子,我依然是顶你的,毕竟也是看了那么久的作者了,可以说,还是理解你的。但是这几本书看得我实在郁闷,不知道是不是作者为了供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楼才出版这样的东西?   爱之深,责之切,拿出好作品才能赢得市场。  详情 发表于 2013-7-28 20:30
    濮阳子    人,神,魔。本无差距,魔胜不了神,但人却是最可能胜过神的。      成神成魔,只是一念之间的事。      我们愿为自己执着的事,堕落成魔,神魔又有甚麽区别。      魔的率性应该是更让我喜欢,神的无力盲目的控制人类命运。拥有强大力量,却不谙世事。成魔,只为守护自己最爱。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21:17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5-17 21:17 , Processed in 0.224542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