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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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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0-19 11:16:49 | 只看该作者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我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与林天不也是两个荒唐的人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他们那懂这些。。。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我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慌。
  
  最后祝你梦想成真,希望我有一天在网上闲逛可以看到你的微电影。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可是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下了,我们也不会输给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3-10-21 08:18:14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来表个白  这辈子第一次写评   给我亲爱的姑娘张晓晗  
  
  我声情并茂的爱着你   因为爱你的人那么多  所以我只好声情并茂一点   还记得你说你手里的方块K代表着喧嚣生活野心浩大   所以你笔下的每个男孩儿女孩儿都带着哀愁美丽和不甘寂寞   从《少年祝安》开始认识你   那天阳光巨烈晒得我眼睛都睁不开   我的姑娘从很远的地方来看我   走到报刊亭的时候她买了本萌芽   后来回家我也偷偷买了本  为了能够看见她所看见的世界   拿到《不留》的时候同样天气很好春天终于来了   春日游戏开始   
  不留是王菲的歌  我把心给你身体给了他 情愿什么也不留下  可我总觉得《不留》应该是陈珊妮的调子   偌大的上海城和空空的灵魂  穷的人找工作找金钱找能留下来的理由   富的人戒烟戒酒戒晚餐   每个人却都在借爱借心安   我喜欢林天这样的男孩儿   同样的每个女孩都会喜欢  渴望有这么一个人闪着光有着最好看的笑容说   我们永远年轻   夜晚星星闪亮男人和女人漂浮在空气中   就像我们的拜金小姐在歌里唱的: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青春要替你毁灭 嫉妒要随你不朽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爱恨都任你颠倒 全世界陪你堕落
  
  这样的男孩儿没有人忍心让他苍老  因为他是我们对青春保留的一点最后的幻想   他是彼得潘  
  
  同样我也喜欢沈念  即使最后面对樱桃时他是如此的卑微和沧桑   我却总能想起亨伯利与LOLITA     想起喜宝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   年轻的小妞儿和她的继父   剪不断理还乱  直到消磨尽最后一丝爱意   年轻的躯体坐上喷射机带着灵魂寻找新的生活   只留下苍老的面庞被滚滚红尘泯灭   
  
  何喜的出现于樱桃大概就是对平安喜乐的向往和交付吧   说白了林天是不靠谱的   一生耀世的林天让樱桃觉得疲累   终于曾经再风骚再坚强的姑娘也和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找个好男人过完了一生   无比安良   这点我一直认为比少年的苍老还要难过   
  之前说爱分为两种   一种是拥有   一种是成为   何喜是被拥有的林天就是被成为的   虽然一直很厌恶  【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这样的句子  可不得不说   的确如此
  
  不留这本书一如既往的张晓晗风格  明明没有繁复的句子和手法  却一针见血让我们一眼透过纸张看见曾经喝过的酒牵过的手爱过的少年和不甘心的青春   青春是什么?  张内咸草莓百分百的预告片给过很多解答    我觉得吧   青春就是  【 来不及 】
  牛逼的来不及牛逼够就老了   爱着的来不及爱够就分手了 来不及变成好人  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 什么都来不及  所以什么都不留   什么也留不下
  所以我们长大了  来不及给爱人表白   来不及杀死仇人   就这么回天乏术的长大了    带着已往的青春    继续着不得已的游戏   寻找下一个春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3-10-24 00:39:31 | 只看该作者
  To  林天 :
  
      青春,一场盛大的祭奠,最后,谁也不留。
      从你离开的那一刻起,我陷入崩溃。我努力使自己镇定,所以保持一切习性试图安慰自己没有谁失去谁就会活不下来。可我一直在找一把神奇的枪——失忆手枪。试图对自己开一枪后开始新的生活,不带有你的痕迹。可是这个世界不是哆啦a梦的失控,拼命找寻除了证明我的狼狈不堪放不下回忆,其他什么也没有。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失恋33天》。我清晰地记得里面一句台词:这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你离开的背影带着那样的绝然,我真的很想用力追赶时光紧紧抱着你然后时间暂停。可是,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卑微,我只会冷冷看着这一切的突如其来不顾心脏声嘶力竭不堪重负然后意识接近空白或许下一秒被阳光灼烧坦然倒地不再苏醒。
      我只敢在寂静的夜里卸下伪装哭诉对你的思念乞求时光倒流我要再紧紧握着你的手不再让你逃走。我回忆着过往的画面点点滴滴像药水被注射进体内引起的副作用让我觉得世界毁灭我却找不到诺亚方舟只能眼看一切崩塌无能为力在现实面前束手就擒。我的高矮,我的自尊全部湮没。在时间海里,我无法泅渡挣扎着沦陷你却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无动于衷最后再吹个口哨像看完一场表演扬长而去。
      缘分是一场闹剧谁也无法道明,我们只是河里偶然相逢的浮萍。不愿计较这场游戏谁输谁赢,即使我输得惨不忍睹也会努力笑的开心。就让过往云烟慢慢凋零。
      这是一封不会寄出的信。最后谁也不留。还有,祝你幸福。
  
                                            From  樱桃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3-10-26 01:51:0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这是一本关于自己的书。
      描述一个不很随意,却又波澜的故事
      没有情节的起伏
      却把心牵得很紧,随着它一起跳动
    
      难以想象晓晗是在什么情形下写出这些文字
      是失恋的悲伤
      或是如初恋般的欣喜
      亦或是......
         我们无从知晓
      能做的
      仅是跟随她的思维一起漫步云端
  
      或许书中的情节都是有着小清新情节的人所梦想的
      可是我们无力去追寻
      我们逃不出这世界
      我宁愿在她的文字中去感悟,去体悟
  
      我没有去过阳朔
      没有接触过这个关于艳遇的地方
      它的阳光是否明媚
      它的空气是否浑浊
      它的声音是否细腻
      还是......
  
         我一直梦想这这个地方
      和你,或者是她
      一起度过昏暗的黄昏
      看金色落下
      徒剩阴霾
  
      在这个接近黑色五月六月的日子里
      我读完了《不留》
      只是期盼让我的青春留下
      我不愿它孤独离去
      或许它还有时光做伴
      但我不愿意
     
      我的单薄青春啊
      就是个通红的
      却又不甜的樱桃
      我愿意用那青涩的滋味
      填补我的空白
      让遗憾不留~
  
  
  
          END
        
                                                                             ——康凯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3-11-7 00:31:57 | 只看该作者
         使劲忍住了吐槽什么的欲望,因为晗姐的卖萌,决定秀一下只能用来写作文的文笔。
         对内容没多少感慨,当是少年感情观世界观什么的就是被晗姐这样的青春已往的人慢慢塑造的。原来恋爱还有这般模样,原来原来。这样的内心感慨。
         迷路在雪原,虽然一片白茫茫的光明却是一定会雪盲的。每个人的青春都是这样的雪原,懵懂无知的年岁里遇见的人事物都是救命的参照物。晗姐就是我遇到的巨大商场,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免费的空调吹,一点都不冷。对生活人生的认知追求,处世为人的方式,都被自己包含到了自己想要成为的模样的必要元素里。因为喜欢,所以就会有意无意的把自己的品质练习成偶像有的美好品质。
         好像因为那个参照物,就可以享受雪原,有了无限生机,有了大好未来。
         还是因为年岁太小心理太嫩了吧,觉得《不留》没什么缺点,觉得樱桃跟林天的纠缠就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觉得失忆就该是车祸。站在大孩子的角度看是不是显得我特别幼稚各种二逼格外不可理喻呢。管他呢,敢写就要敢丢人的,处女座献给晗姐。
         合上《不留》的时候是在半夜的被窝里,特别满足的把它压在枕头下面。何喜的名字真喜庆,和樱桃的名字一样。即使被提前剧透也很高兴欢欣的睡了。就在最美丽的春天最静谧的夜晚读完了我最爱的作者的第一本长篇。用力地记住了那一瞬空气里所以躁动不安分子的气味,载录史册的又一伟大时刻。顺便还不知足的想什么时候晗姐会有自己的短篇小说集。
         这好像不算书评,但也就这样吧,只因为真的太喜欢晗姐了,才开始勇敢。单曲循环的是五月天的为爱而生,因此以之为题,就像樱桃就像晗姐是为爱而生的。
         就这些,又不止这些。
         只因我为爱而生。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3-11-11 11:37:12 | 只看该作者
  
  
  在我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接到了你的电话。你说你终于和她分开。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你在我心里陪了我整整五年,队以一个女生来说最宝贵的五年。刘念安,我把青春都献给了你,可是现在,我累了。
  
  
  
  十七岁那年你抛弃了我又回头,明明该是令人喜悦的破镜重圆,我却莫名其妙地成了第三者。
  
  零五年的夏天还没有现在这般燥热,那年夏天我刚刚搬了家,从城市的中心搬到了离海近一点的地方。
  
  我拒绝了第三个人的表白后在一个我爱的独立音乐人的现场遇见了你。你看着我不说话,也不像之前那样把目光移开。你那天就那样注视着我,看得我脸红心跳。我随便摸起一杯水喝下去想给自己降降温,可是一入口我就后悔了。我的胃都要被烧干了,蒸发的水汽从眼眶中涌出来。然后我笑了。身为狮子座的我是多么害怕别人说自己不坚强,虽然我知道两眼5.2的你早已看见我满面的潮湿。
  
  你一直看着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听我喜欢的音乐人唱歌。我虽然不是一个文静稳重的姑娘,可我至少是一个坐得住的姑娘。但你看我看到我坐不住了。最后一首歌之前我离开了,我觉得那个我爱的音乐人好像看到了,于是不妥当地鞠了一躬表示歉意,虽然没有天旋地转但我知道我已经喝飞了。
  
  离开酒吧晚风有些凉,回头看了看你没有跟出来。我到马路对面的便利店买了一包七星,然后漫无目的地盯着对面酒吧的招牌。
  
  过了一会儿人散了,我看到我爱的音乐人向我走来,他进了便利店又出来,手里拿了一包一样的烟。
  
  我跟他说刚才先走了对不起。
  
  为什么呢?他问我。
  
  我前任也来听你的现场,他一直看着我可我不想看见他,虽然我还爱他。
  
  分手后就没联系过吧,要复合的话总有一个人要先开口啊。(队长我写这里是化用你当时给我在人人的回复……)
  
  他点了一根烟然后和我告别。
  
  刘念安,我的偶像说我们会复合,这究竟是祝福还是谶言?
  
  出租车上我收到你的短信,三个月前,对不起,晚安。
  
  这么简短的九个字。你离开时我说了无数个我爱你,而你用一个对不起就把我召回。你欠我的那些爱永远都还不完。
  
  
  
  最初认识你是什么样子呢?朋友的聚会上,你唱了一首大家都不知名的歌手的歌,不止是旋律太好听还是你的声音太动听,总之我开始注意你。
  
  然后我知道你不抽烟不喝碳酸饮料,肤色不苍白,虽然脸很受但身体并不单薄,比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健康。
  
  我知道你就像一块哈根达斯做成的蛋糕谁都想咬,哪怕咬一口也好,于是我把你保护起来却不敢把你抱紧。我怕你化了,可是你却告诉我我对你太好了。你说我对你好到你承受不了,而我想说我爱你的微笑爱到担当不起,你一回头,我就倾倒。
  
  
  
  我不是一个愿意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的妞儿,但每次身上出现伤口却总喜欢揭开。你是我最深的那道伤口,不用揭,就血流不止,怎么包扎都不漂亮。
  
  
  
  你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你有了新的女朋友,为什么你不担心我会走?你太了解我了,了解我有多爱你,了解我在你面前有多软弱,了解我为了你可以放下狮子全部的骄傲。
  
  我以为这次如果分开我会比上一次有尊严,我我没想到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没了尊严。
  
  
  
  零八年的寒假你带我去你读大学的城市玩,结果冬季向来温和的长沙在我到达后的第三天下起了千年不遇的大雪。
  
  原本计划好的行程路线只能作废,我们被困在了你臭气熏天的寝室。
  
  我躺在你的上铺,像你和室友们那样卧谈。听说你假期会带女生来,他们一放假就都回家了,你一定没告诉他们我是一大美妞。我跟你谈过去谈现在谈未来,谈小说谈电影谈音乐,谈先试探梦想谈的我哭了出来。我们谈我兵荒马乱的恋爱史还有你的她。你谈起她时总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这让我看着心悸。是因为我的出现才让你对她这样么?还是因为你对她这样才会对我再次产生好感?你当初跟我在一起时与别的女生提到我时也是这样么?还是以后有朝一日和你再一次在一起时你提起我会这样?
  
  而你说了一句晚安,这些念头就烟消云散。
  
  第四天雪还在下,我们在网上看到说南北的铁路线断了,腊月二十七了,我们有车票也会不去家了。我们在李东被假象数千千米的长沙相依为命,度过了人生第一个没有父母在身边的除夕。我们用你的笔记本电脑看操蛋的出完,边看边骂边笑。零点的时候和家人视频,你把和家人度过零点的机会给了我。我说作为报答一会儿你跟你爸妈视频的时候我可以跟他们说一声爸妈好,以便让他们不担忧你的终身大事,但真的连接好时我还是说了叔叔阿姨过年好。
  
  反正你爸妈本来就不担忧你的终身大事,他们都知道自己聪明帅气的儿子就是一个万人坑,姑娘们一个个跟旅鼠似的,排好队前赴后继地往下跳。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吃着你寝室里的两箱泡面,那是你们放假前为新一年做的储备,不得不说很有先见之明。我们百无聊赖的挤在被窝里看电影,喝着从超市买回来的四箱啤酒。超市里的人们都疯狂地抢着蔬菜大米鲜肉油,啤酒们在一边像失宠的妃子看着我们。于是我们一人拎了两箱把它们从冷宫里解救出来。
  
  张艾嘉在《心动》里说,最美好的东西,最好是错过它。当我们不能拥有的时候,放弃也许是唯一不让自己痛苦的方式。我转过头跟你说这是我喜欢的台词。你搂着我说那可不行,错过的就得追回来,能跟命运较上劲的事干嘛放弃。
  
  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否正确,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在跟命运较劲还是在听命运的话。梁思成在形容林徽因时,说的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而你究竟是我的“幸”还是我的“命”?
  
  在泡面还剩半箱时我们得以回家。我们都说早知道还剩这么多泡面当初十块钱一袋的时候就应该都卖了。下火车的时候你说徐淮音你就是个灾星,这么大的雪跟着你就来了。
  
  其实我到现在都还认为,那是老天都想让我在你身边多呆一会儿。
  
  
  
  我在你的身边看你怎么爱她,从你在空间里写要爱她一辈子,到很少提她。坐在你的旁边听你接她的电话,听你说完一个个谎话然后挂线电话对我笑。
  
  我知道我不是好人,可是怎么会有你这么残忍的人?但尽管知道你这么残忍,尽管知道你以后对我也许也会这么残忍,我却还是爱你。
  
  
  
  地下情是多么耗费生命的一件事情。提到地下情,总会令人联想到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一类的词。可是这些都和我无关。我从未想过漫长的煎熬后会有什么光明的结局。我的幸福必然是她的不幸,而卧也知道我所做的一切于她不公。
  
  其实这一切对于我也是不公的,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只是怕你忘记我。
  
  
  
  爱我的男人们都讨厌你,爱我的女人们不是讨厌我又讨厌你就是既爱我又爱你。
  
  她们知道你对我如何你对她如何知道我们的起承转合,可是还是跟我说你好有杀伤力。
  
  我告诉了你他们说的这些而你仿佛早就知道。
  
  你说完了你要发火了。
  
  可是我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可发火的。
  
  选择你的时候就应该意料到。
  
  如果爱你的姑娘们都像花儿一样,那么一定可以插成一个昂贵的花篮,而我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株满天星,只不过坚持着不枯萎罢了。
  
  我说刘念安你他妈就是一红颜祸水,你笑着说仿佛你是蓝颜。
  
  你就是这样。
  
  双子的你温柔、善良、仁慈、智慧、正义、团结、忠诚、宽容、多才多艺、和蔼可亲、反应灵敏、八面玲珑、擅长沟通、风趣幽默 、从容不迫、充满生命力,但也懒、花心、自我、任性、幼稚、善变、固执、赖床、情绪化、神经质、心太软、优柔寡断、性格不定、双重人格、喜新厌旧、忽冷忽热、突发奇想、爱招蜂引蝶。
  
  你给我看你们发的信息,她问要是她不喜欢你你是不是会很失望,你回复说没事反正不差她一个。
  
  不差她一个,那差不差我一个呢?虽然知道你是爱我的。
  
  你总是这样,对姑娘们的爱不置可否。笑着告诉我们不要爱你,若即若离的样子又怎么能让我们全身而退?你总是这样,你知道会有足够的姑娘爱你,你说着让我们不要爱你却对每个人都很好,让我觉得自己都有那么一点希望,总有一天轮得上。你总是这样,无无意地刻意着,让我们都爱你爱得死心塌地,还能说这只是因为魅力而已。
  
  明明看透你,却还是要爱你。
  
  
  
  我讨厌华而不是的东西,但家里最显眼的地方却摆着一个水晶球,因为那是你送的。
  
  你总是能让我变得不像自己,一个拨片,一张明信片,就能让我喜悦得胜过披金戴银。
  
  而我却更愿意写一些文字给你。我的文字既苍白又无力,写不清我们冗长又复杂的爱情,可我还是愿意写给你。
  
  看电影的时候我指着屏幕里的果酱告诉你本想买来尝尝味道,却没舍得,因为它们实在有点小贵。结果没想到你几天后就把所有口味都买给我。
  
  我把他们抹在妈妈买的没有砂糖的蝴蝶酥上吃,然后用心地思考一件事情。
  
  其实你对于我来说就像这些昂贵的果酱,吃掉了以后还是要换回那些廉价的。我是多么勤俭节约的乖妞,我不能只顾自己开心,我要照顾我爸爸妈妈哥们姐们小猫小狗的情绪,我不能用我的全部青春去换一份很有可能无疾而终的爱情。
  
  你太昂贵了,我驾驭不起,却又舍不得在试用期到了的时候归还回去。
  
  
  
  还记得那次你陪我排队要奶茶的签名么?一大早就去你家楼下把你叫醒,结果还是排了好长时间的队。
  
  你数落我每次都带着你等,不是等车就是等人,你说你最讨厌等了。而我反驳说可我约会从来都不迟到。
  
  我心想你真是小气,这些小小的等待算什么呢?我等了半年多你才来爱我一下,让你陪我等几个小时你就抱怨。
  
  拿到签名后你问我有意思么,等明天我要几个你就给我签几个,只要别嫌字太烂就行。
  
  我说那你钱到你演唱会的VIP门票上吧。你说没问题以后请我当嘉宾。
  
  如果做你的演唱会嘉宾,你会怎么介绍我呢?是你藕断丝连的前任,还是你的地下情人?
  
  我和你坐在地上一起发呆,相看两不厌唯有刘念安。像发呆这么深沉的事情我估计只有咱们俩才能干出来。我说你想什么呢你偏不告诉我。然后你来问我。我说你不告诉我所以我也不告诉你,其实事实是我一瞬间就忘记了刚才在想什么了。
  
  电脑里德豆瓣FM放了木马的《FeiFei Run》。我跟你说阮菲菲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愿意为她写一首歌唱给全世界人听。
  
  我还对你说过很羡慕那些名字被写到专辑内页的人,有人愿意把一张专辑的声音献给他们。
  
  你统统都答应下来,你说就等着在你第一张专辑的内页找我自己的名字吧。
  
  所以念安,不论我在哪里你都不会忘记我的对吧?你答应过把我的名字写到你专辑的内页,就像我把你的名字写到我的血里我的肉里我的心里。
  
  如果有机会,我要写一本书,写下五年来你对我的全部摧残,然后再扉页上写,谨以此书,献给那个水性杨花倾国倾城倾倒我的刘念安。
  
  念安,那时的你会不会知道,我先给你的不止是一本书,而是我青春的全部。
  
  其实发呆的时候我想的是有一天你把我忘记的模样。想着想着就要哭了出来,所以只能赶快把发呆的内容忘掉。
  
  
  
  我二十二岁了,你和她分开了。可是我亲爱的念安,我累了。
  
  我常常在想,你对于我来说,究竟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还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虽然这么说太俗,但你真的仿佛我的劫难,我绕了那么远的路都却还是躲不掉,弄得自己遍体鳞伤还开心的笑。
  
  我亲爱的刘念安,我爱你,可是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那个我爱的独立音乐人,他叫苏遇。那年夏天我在你的注视下离开酒吧之前听到的那首歌,他唱的是《直到下一个出现》:指导下一个出现/我们才开始改变/不再走以前一起走的路/不再听我们的歌流泪/指导下一个出现/我们才开始改变/开始习惯没你的世界/开始期待明天会是晴天。
  
  我的世界还没有下一个出现,但我已经决定试着改变。
  
  
  
  我爱的音乐人出了新EP,下个月要来做宣传,还是那个酒吧,还是那个时间。
  
  如果在那个角落我还是会看到那熟悉的双眼,或许我愿意重来一遍,和你一起,度过剩下所有的五年。
  
  
  P.S.
  虚构的情节是真实的情愫,小说的男主角现在如结尾一样,又一次成为了我生活中的男主角。这便是我最美好青春中的留与不留。
  
  
  以前写东西就倾向风格,喜欢队长之后就更不可自拔了……
  苏遇真的有来大连两次~之前在豆瓣就好喜欢他,然后看了队长的摇晃~觉得和他好有缘~~
  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包括身边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模仿他/她,可能队长会不喜欢被模仿吧,但我还是这么写了。
  不管怎么样,队长我们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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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11-25 18:14:09 | 只看该作者
  就像最早的时候看见的是《摇晃》
  樱桃就是那么一朵摇晃的小花
  樱桃在我的眼里是晗姐所有小说女主角的结合体。失眠焦虑。撞翻南墙。拥有一张沙发。红色指甲。使劲年轻使劲摇晃使劲爱一个人。
  其实我们都爱她 都爱樱桃 爱她与生俱来的生涩与自我保护 爱她的不畏逃离 爱她不羁 爱她 红色。
  
  我觉得很多人刚刚看完的时候
  会和我一样
  遗憾于林天与樱桃的种种误会以及最后的分离
  我痛恨的情节
  莫过于林天第二次拿出两张飞机票
  然后后来呢 后来他们分离 他们背道而驰过自己的生活
  回归之后心照不宣
  车上不会再放那一首电台情歌
  樱桃不再在心里大喊林天我爱你
  谁也不能阻止谁去爱上谁
  我们都限定不了彼此
  甚至到了最后  也没有去看电影的结局
  他们都学会放手 珍视摇晃 逐渐老去
  就像樱桃会记得那么多
  记得和苏夕破口大骂红了眼眶 记得把奢侈品拿去典当
  记得林天松开她的手 记得从电影院出来找不到路
  记得沈念的偿还 记得周觅的花 记得那么多
  琐碎的曾经 爱过的曾经 年轻的曾经
  
  
  摇晃的曾经。
  
  
  一场春日的游戏。虚华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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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12-4 04:28:40 | 只看该作者
  善哉善哉 ,老衲开始作孽了
  
    这是一个都市青年男女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的故事 。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林天和樱桃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表示要在60岁以后再结婚,并表示鸭梨不大。
    早婚倾向的怪蜀黍沈念疑似遭遇城管,慌乱逃往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香港,以属于自己的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了一份力量。
    林天的亲戚宋宋赵四两口子虽然结婚较早,但是坚持不生孩子。他们的补偿办法是领养了林天和樱桃的狗作为儿子。
    文中曾无数次的出现避孕套跑的龙套。三流演员周觅最多的和它们搭戏。正是对于避孕事业的崇高坚持使得并不具备相貌以外人格魅力的他获得了女主人公樱桃的数次垂青,哪怕他车祸以后变白痴樱桃依旧在疗养院冒着自己也会被关进去的危险激吻了他。
    然而,周觅之所以会车祸恰恰是因为他的妻子吴雨对车动了手脚。而两人的感情裂痕恰恰始于吴雨的一次人流。
    作为樱桃最好的女性朋友,苏夕最刻骨铭心的感情——与青年歌手陈艾莫的恋情以默哀结束。而于她走进婚姻殿堂的是一位充满胡茬的男人,慈父气质的摄影师兼画家米卡。可以说律师苏夕很好地诠释了计划生育政策中比“晚婚晚育”更高层次的“优生优育”。
    故事的转折源于一次樱桃看望沈念的香港之行。面对目前热度急剧上升的大陆孕妇香港生产混取港籍的现象,樱桃果断拒绝了沈念给予的诱惑,坚持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踏实努力,奋斗终生。
    于是故事最后,来自发达上海的樱桃去往了国家尚不发达的云南地区,与来自富庶广东的四有青年何喜共同建设老少边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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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12-8 00:35:3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每一个三月都过得战战兢兢缩手缩脚。因为我不得不考虑即将停暖以及找不到阳光的阴冷。而且我莫名其妙把腿磕得没办法像样走路,只能坐在椅子上抱着那只完好的可以弯曲的腿往咖啡里放两块方糖。
      我把小说看的匆匆忙忙。我知道乐意看书的人都无法容忍我这种做法,然而我还是坦诚,即使看书我也不能安下心来。我变得很浮。这个时候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林天。
      我永远不能给自己松绑。所以我只能膜拜那些胆大妄为迷恋旅行使劲折腾的主人公。他们怎么能活的那么酣畅淋漓。他们怎能把全世界所有的爱情和青春都占为己有。他们怎么可以那么不管不顾的喧嚣,和爱。我一边感叹一边动容,我不是觉得这小说怎么那么感动而是觉得它怎么那么直指生活,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谢。
     
      放在以前我一定是希望林天和樱桃天长地久的。然而现在不是。我知道所有叫嚣着的少年都可以顺理成章找到那个他最爱的人,但是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掏心挖肺去爱,会烧掉一整个青春和全部的怀念,会让自己重新定义铭心刻骨,但他们不会涉险手牵手一起平凡下来。即使有过尝试,也统统被生活搞的支离破碎。他们永远骄傲的爱着,背地里却慑缩的害怕着。他们明知道太过声嘶力竭之后并不会甘心生活,认真的日子也并不一定想过就可以委身得过,但还是不能在最初的时候忍住爱的冲动。
     
      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让人难过。我们赢不了它。
      所以我开始相信命运。说不定我看了什么书去了几次厕所吃没吃零食翘没翘课眨了几次眼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说不定我在试图挣脱命运偏偏少说了一句话的时候其实正中命运的圈套。我不觉得我们能躲掉它。
      所以从周觅到沈念再到林天,我都不觉得生活有什么不妥。遇见谁都是一样的。我以为樱桃是一叶孤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的岸,没想到她也可以做周觅的岛屿。而沈念太不现实,我不爱他因为我不觉得他有不知深浅的权力。我向来主张只能爱不能不爱的一个人和可以海枯石烂的一个人。而我并没有找到沈念的资格。他不该这么放任他的感情的。所以到头来大家都没能快乐。没能忘掉那些天打雷劈的谎言同时也没忘掉那些锈迹斑斑的感情。而周觅,只顾生活忘记长大了。
     
      我太久没看过有一个完整结局的小说。并不是所有的故事的结束都是结局。很多故事没有好不好没有在不在一起就是顺着细枝末节流下去了,那不算结局。我以为故事结束在林天终于在影院放开手樱桃终于不计往昔和苏夕挖西瓜演小说,没想到延续到又红又嫩的樱桃小姐终于投身何喜。果然何喜才有成为脚踏实地的岸,而其余所有岛屿一个浪头过来都不得已沉寂海底。
      我希望所有决定安心琐碎日子的人都能摆平琐碎日子。毕竟能够有勇气下决心要认真起来和真正认真起来是两码事。镜花雪月的日子都是我们的资本,用来验证活过,而剩下的才是生活本身。我怀着百分之四十的心情怀疑他们是否可以矢志不渝另外的百分之六十祝福他们可以成功。
     
      其实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樱桃的。既然她可以让生活充满乱七八糟的爱同时也颠沛流离,那我们就理所应当爱她。生活中总是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并没有多用力还是可以拥有更多,而我们埋头苦干还是没办法讨得所有人喜欢,好像这也是天生的,或者是命运。很庆幸樱桃是前者。我看到樱桃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有种设身处地的理解。因为我从那些点点滴滴都能看到自己,这其实让我很不爽,当然我并不会讲述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那是另外的故事,何况我的诉说欲望也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我只是想说,这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樱桃,这是真理。
      我不喜欢吃樱桃。因为我觉得那是用来看的水果。关于《不留》,其实我记忆凌乱。看书时的心情总会影响对故事的感觉,所以我格外后悔在看书之前把自己搞的头晕脑胀。很多书我都是在深夜三四点钟看完,那时候绝对风平浪静,我就有足够的空间用来排解一个结局。而现在所有人窸窣聊天,有owl city的清亮声线,暖气莫名其妙呼呼地响。我讨厌这里的开水的消毒水味,但还是在桌子前喝了一杯又一杯,然后不停地跑厕所。
     
      我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其实并没有界限。除了我永远不可能坚持吃一个以上白水煮蛋别的我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现在可以放下所有偏见。不被喜欢会怎样永远霉运当头怎样拥抱生活还是窘迫又怎样。我一点都不想再同自己钻牛角尖。我想像小说里一样,学会和自己握手言和。所以我坦诚喜欢樱桃,也毫不掩饰嫉妒。
     
      我眼睁睁看着青春活色生香自己还是不能摆脱死灰枯槁的形象。
     
      关于这个故事我总会在另外的适合看书的时候重新看一遍。
      然后铭记游戏 祭奠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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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12-10 00:19:39 | 只看该作者
  用了大半夜加上半节高数课的时间读完了《不留》。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读着读着我便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于是就有种特别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我爱樱桃我爱苏夕我爱林天我爱何喜。我爱他们每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爱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适时放手,爱他们每一个人都在不断的跌倒不断的爬起,爱他们每一个人都会笑着骂着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
  我从来都是循规蹈矩的孩子,所以我羡慕恣意妄为的人。
  我无比渴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好好活一场。事实证明我只是有心没胆。
  
  但是樱桃对林天的那种等待我却明白。无数次的离开无数次的相聚。过程的苦楚只有体会过才知道。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像过电影似的一个一个在我的脑海中播放。樱桃的性格应该有很大程度是晓晗姐自己吧。喜欢随意的生活,喜欢抽寿百年,喜欢喝酒喝到大半夜,喜欢和爱的人做一切该做的事情。
  青春就是应该让我们大把挥霍的。趁我们还年轻。
  
  一个人的一生中是一定会走过很多人很多事的。
  你不可能只爱过一个人便明白什么是爱情。像樱桃的周觅。
  你也不可能因为贪恋一种依赖感去投靠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像樱桃的沈念。
  你也不可能因为太爱一个人去束缚他,剥夺他的自由与幸福。像樱桃的林天。
  
  偿还过。才如愿。
  
  樱桃在阳朔的旅途中遇到何喜应该是个必然吧。不然她可能就会跟林天一生一世纠缠,直到老死也没有一个能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男人帮她出逃。
  樱桃总是想要跑到一座孤岛上,没人打扰。只是享受片刻的宁静。可是在最后她明白,人不是个体,永远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永远不可能自己把自己放逐于孤岛之上。于是,她学会了独立生活在芸芸众生中。
  
  不得不说,我是很羡慕樱桃的。爱过了想爱的人,做过了想做的事,不管结果好坏,最起码活出了自己,永远不会觉得遗憾。
  
  我们总是觉得青春残酷,不知所以。甚至憎恶过自己曾有的腐糜时光。
  可是经年之后,留给我们的是对那段青春不羁的怀念与微笑。因为,即便惨烈,它还是慷慨的给予了我们许多。
  它教会我们如何去爱自己,爱别人。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抽离出一段混乱不堪的感情。教会我们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教会我们习惯于等待习惯于背叛。
  
  我想,如果我遇见一个林天那样的男人,我会和樱桃一样的。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离不开他也不想离开他。只有他说不要我的份,我永远永远不会先提咱们分手吧。
  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很坚强的人,可是遇到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林天之后,我们会不自觉的变得不坚强。我们会想变的更柔软更依赖他。说是为了自己更女人,实际还是为了满足他作为男人的虚荣。
  我从没试过把我最喜欢的那个男生推到离我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我也从来不敢试。每段恋爱肯定都会有结束的那天,但在恋爱中的我们却一定一定的不会想到这么一天会光速来临。或者真的结束了,我们会发现,哦,原来我也可以这么洒脱这么不在乎。
  可是都是要经历过才明白的。
  
  周觅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青涩的男孩和一个青涩的女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的纯洁的爱恋。仅仅是初恋。可是对每个女孩来说,初恋绝对是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它可以不重要,它甚至可以不美好,但是它却会永生不忘。所以在最后,周觅出车祸变成白痴之后,樱桃还是不信不信。即使没有了感情,但那种与众不同的感觉还在。这是我对最后在精神病院樱桃强吻周觅说他是装傻的理解。
  
  沈念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类似长辈对小辈的关爱。樱桃的家庭没有给她很多很多的温暖,虽然三个人都很爱很爱对方。沈念的出现正好是一个樱桃可以出逃的契机。她爱爸妈,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来表达。沈念给了她家长般的照顾与宠溺,半夜去接她,给她开家长会,背她回家。也是在沈念这里,樱桃完成了从女孩向女人的蜕变。这个大她好多岁的男人曾经让樱桃幻想,哦,我以后嫁给他会怎么样怎么样。结果却是,沈念离了一次又一次婚,也结了一次又一次婚,没有一次的女主角是樱桃。换了谁都会失望的,何况是又有了深爱的林天的樱桃。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欺骗是最不可以原谅的。你不如把事实告诉她,这样最起码对谁都公平。
  
  林天对樱桃的意义,应该就是相互取暖相互需要了吧。相比之下,樱桃更加需要林天一些。女人对男人的需要是男人远远了解不了的。所以樱桃才会一次次的放走林天一次次的等他回来。多大的勇气多大的毅力能做到。我不知道。也许爱到深处自然会这样吧。林天也绝对够男人,给了樱桃想要的一切,除了一个家。林天就是这样漂泊的一个人,他就是一花花公子就应该一辈子油光锃亮小妞满怀,如果变了样子也就不是林天了,樱桃也不会爱他爱到死去活来了。最后的放手,是两个人的释怀。放弃林天任由他去追求想要的生活,放弃林天去找到何喜过自己想要的安稳的生活。于是,两个人看了林天的春日游戏,好聚好散,祝你幸福。
  
  而何喜,更像是一个迷宫的出口,找了好久好久,终于找到。那种欣喜若狂却只是压在了心底或者变成眼泪留下来。在阳朔,樱桃跟何喜掏空了心窝子说自己的所有的时候,我就有种莫名的预感,他们会有交集。何喜能够包容樱桃的所有,樱桃在他面前不必假装坚强,不必戴着面具示人,可以卸下一切装备只等着你宠我爱我。没有和林天在一起的那种提心吊胆,不用等待不用害怕。结果很好,两个人果然在一起了。过着平淡却幸福的小日子。
  
  
  我们应该学会等待,最好的最适合你的永远只会在最后一刻出现。
  没有经历的青春是残缺的。没有爱过很多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爱了才知被爱的幸福。爱了才知不爱的痛苦。
  最后停泊的港湾总是要曲曲折折之后才发现的。没有人一条路就直接走到了南天门。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本能。
  把自己放心的扔进生活里,融入这个社会。体会它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个人。
  
  忽然想起张爱玲的那段著名的句子: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人生不就是一场游戏么。再好的游戏也会有说GAME OVER的一天。说别的都没有用,享受这个可能美好也可能可怕的过程才最重要。
  
  你要做的。只是寻觅与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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