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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有女初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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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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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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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本书是著名旅美女作家严歌苓最新中短篇小说集,可以说,她是严歌苓中短篇小说中的精品。
      在这些作品中,作家以至高至上的人性,精湛而独特地描绘了非常年代和特殊社会时空下,一个个男女生命在同性和异性之间那种不可遏止的残酷而又迷人的生命恋情,细致而深刻地展示了人类强大隐秘情感世界深处惊心动魄的另一面。
      中国和美国,现实和历史,作家自由神奇的笔,自由驰骋于两个大陆、两种文化的现实历史中,在它们的自足中,在它们的对抗和对话中,建构自己沉静而空灵的小说世界。
      缜密审美的语言,卓越天才的叙事,颤栗生命的心理刻画,将一个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故事神奇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简介
      严歌苓,著名旅美作家,出生于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一九八六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一九八九年赴美留学,获哥伦比亚艺术学院又学硕士学位。现为好莱坞专业编剧。她的代表作有《天浴》、《扶桑》、《少女小渔》、《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等,其中《天浴》由陈冲拍成电影后荣获金马奖最佳影片等七项大奖,一九九九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十大最佳影片。

    最新书评    共 8 条

    火车弟$     一个女生的成长之路会经历多少谎言和愚昧,会被什么诱惑,会爱上什么人渣,最后会有什么结局?       我怜惜潘巧巧,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她笑容甜美,待人热情,也有点小聪明。在社会没有展现它残酷的真面目时,一切都是美好的。所以一个肺上满是小洞的女生告诉她深圳就是天堂时,她充满了向往。而当她走出家乡时,那些聪明伶俐一下成了智商低下。       她单纯还是她傻?她相信曾娘会带她去可以吃自助的天堂,托身给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继而相信大宏的善良,迷恋“风度翩翩”的金鉴。所有可以选择的路口她都选择了一条错误的不归路。       而当她选择错误的时候,她把一切归咎给了命,她认命。       大宏买了她,她哭她闹,转念一想,祖母和母亲不都是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吗,女人嫁得好不就是好归宿吗?于是她竟然骄傲起小小假金戒指,和其他被拐卖的妇女攀比自己的丈夫,假装自己过的很好,拍照片寄回家,安心的做一个小妻子,从此活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的梦和谎言里。       最终丑陋的事实赤裸裸的撕碎了她的幻想。两个禽兽,两个分享她肉体的男人,让她举起了屠刀,接着踏上了逃亡的路。       认人不清,轻易认命,没人教潘巧巧怎样成长。她跌跌撞撞的,头破血流。       金鉴那种男人到现在也是受欢迎的。这种男人有思想,受过教育……未完待续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私自$     翻开严歌苓的《谁家有女初长成》时,发现封面上有许多粉红色的小花瓣,很唯美。可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才发现,原来那一朵朵的花儿,其实,是用巧巧的血和泪染上去的。    在现实中,这个故事不断的上演,只不过没有多少人战胜了自己。   巧巧的悲剧确实是她自己酿成的,是她自己不断地认命和盲信害了她自己,盲信那个曾娘,信她会带她到深圳流水线上去工作,盲信那个自称陈国栋的带他到宾馆找曾娘和他所谓的舅舅家以后会带她去深圳,直到她发现她打算托付终身的不叫陈国栋的人把她给卖了,盲信那个为她做牛做马的买她的郭大宏会对她好,直到她发现他的傻兄弟二宏对她做了畜牲都不如的事是他和大宏串通的,而她本来就是他们两个共享的,盲信那些军人一定会帮她脱险,直到她被铐上手铐。对陈国栋的侵犯从抵抗到自愿,她认命了,决心跟着他;对于她被卖给了一个比老家还要偏僻的穷山沟给一个大汉当妻子的事实,她接受了,她认命了,甚至还高兴的拍了一张照片寄了点钱回家;对于金鉴不喜欢她的事实她接受了,认命了,于是对刘合欢投怀送抱,让自己体无完肤。    一个女孩子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真希望她当初能警觉一点,希望她从来没有向命运低头,希望她当初能抓住机会从陈国栋的身边逃走,从郭大宏身边逃走,而不是选择用刀来解决这一切,我希望她能逃走,逃脱命运的安排,甚至是到后来从刘合欢身边逃走,而不是等待他们来打救她。    从巧巧身上,我突然发现退而却其次有多么恐怖。其实,认命就是退而求其次的过程。    我怕黑,所以曾经有人问我:给你多少钱你才愿意半夜十二点自己下楼到外面转一转再回家?5000?我说好,后来她一下减到了3000,于是我说了一句至少3000,否则不干。于是她说2999,反正只差一块钱。我想了想,对呀,反正只差一块钱,就点头了。2998?2997?于是她一直一块钱一块钱的减下去…….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问题出在哪里,虽然每次都只是减少一,它距离前一个数仅仅只是一,但是,我已经忘记这个数距离一开始的3000更远更远了!一开始的目标怎么能忘记呢?我们出发的目的怎么能忘记呢?    巧巧没有忘记,即使是在她要逃命的前一天,她仍然说她很想去深圳,只要看一看那个地方,她死也闭眼。深圳是她心中的唯一的美好,那个得了肺痨的流水线女孩给她的,让她带着这个美好的幻想走出老家的山沟。到底有多美好?到底有多美好?值得让这个女孩把一生都献出来,值得这个女孩在逃亡前夕还能充满期待的说出这个梦想。这个女孩最终带着这个美好的幻想死去,枪响的那一刻,美丽的深圳或许就在她的眼前吧。我想,这不会是一个遗憾,而是上天对她的最后的恩赐。    我一直纠结于理性和感性到底哪个更优?刘合欢是感性的,金鉴是理性的。金鉴最终还是决定举报杀了人的小潘儿,不,是潘巧巧。但是,巧巧真的该死吗?从头到尾她一直是受害者啊!不可否认,她确实杀了人。    到底是理性好还是感性好?我真的不知道了。我佩服金鉴的勇气,但是,我想,金鉴的理性是不是也不是真正的理性呢?他应该好好审视一下当时的司法体系到底足不足以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他应该想到巧巧这一去是没有人会帮她的,他应该认识到她这一去是必死无疑的。我真希望她能在很早之前就放弃小潘儿这个角色,回家去,好好地在妈妈怀里哭一场,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    金鉴鄙视她没有受教育,当刘合欢质问他“如果她是她的姐妹他会怎么办?如果她们受了人欺骗,拐卖,受了糟蹋,成了牺牲品,他是不是也会这样对她们?”时,金鉴说:“放心,我不会有这样的姐妹;我要有姐姐或妹妹,饿死也会要上学的。”    金鉴受过教育,但也不过如此。这句话很不负责任,他没有站到别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他仍然是作为一个有条件接受教育的金鉴在看待这个问题,但是他却意识不到他是他,而她却是她。    这个不断在现实生活中上演的故事还没有落幕,有太多太多的巧巧了,但是她们绝大多数人或自愿或被逼继续当着曾娘,陈国栋,郭大宏的牺牲品。    封面上那一朵朵粉红色的小花,真的很红,红得刺眼……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咸鱼干$    看了几个书评,发现大家要不就是同情心疼刘合欢,要不就是感慨人贩子的罪恶与巧巧的无知蒙昧,我很纳闷为什么没有人提到大宏。    书中对每个人物的刻画都非常锲合到位,人贩子想侵犯巧巧,发现来硬的不行,于是便用虚假的温柔攻势,抓住了同所有少女一样的巧巧的弱点。女人的心是很柔软的,男人只有稍微温柔一点宠溺一点,女人的心很快便也会在这温柔宠溺中沦陷融化了。巧巧的心是不安分的,但是她仍摆脱不了从祖祖辈辈那里继承来的认命的血液,那一夜过后便认命是那陈国栋的人了,服服帖帖的跟着他上车下站,直到被这服帖轻易的送到大宏那里。大宏是全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他敦厚安分,一心对二宏好,一心对巧巧好。不管巧巧怎样胡来,他都由着她,默默忍着,真心想和巧巧好好过日子。看到巧巧挥刀的那段时,心里很是晦暗酸涩,“她没有去讲那个晚上她打开大纸箱,看见泡在血里的二十英寸大彩电时,那无法解释的心情。是复杂纷乱得令她发疯的心情。”这段描写让我忍不住落泪,纵然是被人贩子拐卖给大宏的,但大宏并不知实情啊,虽然被二宏欺负了之后大宏表现出来应该如此的样子,这的确可恨的确不可容忍,但这也罪不至死啊,况且以往大宏待巧巧是那般周到温顺,巧巧上茅房,大宏都要举着手电替她照明,这样一个敦厚安分实心眼的人,巧巧怎么能下得去手。也正是因为对大宏的同情与不忍,反而使我对巧巧的同情心消弭了不少。    下卷讲巧巧在部队十一天的生活,作者对金鉴是先扬后抑,对刘合欢的描写则是先抑后扬。对金鉴的先扬后抑确实起到了效果,看到巧巧结局的时候,心里对金鉴已经没有了一丝好感。的确,女孩子们都偏爱那种书生气质的男孩子,如作者笔下的欧阳萸,但是书卷气过头了,就成了虚伪刻薄。对刘合欢的先抑后扬,我不得不说在我这里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一开始我是讨厌刘合欢的,他的轻浮浅显以及色情,对他的印象是慢慢扭转的,直到文章的最后,才将他从一个讨厌的位置变成其实也是个不错的可怜的人儿的位置,不像对金鉴的印象,起伏落差那么大,那么强烈。相比于这两个人物,我更愿意喜爱小回子。    全文阅完,掩卷长叹。感慨书中每一个人的结局命运,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艰险艰难,想要在社会上有一席落脚之地,就要从不懂柴米油盐的毛孩子变成人情世故的老掌柜,这样闯荡社会的时候才会不那么充满危险危机与伤感悲情。以抛弃纯真蒙昧来换取更易适应的生存,这样的抉择总有人会作,也总有人会唾弃厌恶,但是不管怎样,生活总是最无辜,最一如既往且一往无前的。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threei$    知道是短篇小说后看的。在最后。   明明就知道就快结束了,可还在商量这如何逃跑。   就一一页了,我为巧巧想着各式的逃跑方式,甚至就是简简单单的她逃了出去,其中经历千辛万苦。但还是逃脱了,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结了婚,度过一生。   可是,严歌苓,你总是这么的伤人,就简简单单的说被举报了,然后谁也没讨到好,就只让巧巧一个人受伤。   天浴是这样,小姨多鹤也是这样,我以为余华是残忍的写作者,   而你更残忍,一点解释都没有,给的希望全给灭了。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微尘$      严歌苓被称为“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知是不是算得上定评。我倒不觉得她有多繁华。苍凉是有点,冷漠有点,兼之小女人的一点点才气和自傲。       《谁家有女初长成》写出了有点反应迟钝却由具备农村女性所有优良品质的巧巧,怎样被拐卖、杀人、躲避到兵站、被抓这一系列过程。我倒觉得除了拐卖他的陈国栋,其它人都是那么善良,美好。没有人处心积虑地想害人。大宏兄弟也不多是想要一个女人,一个满足生理需要,一个能持家的女人。女人疯狂起来真是可怕的,像巧巧的温良,竟然就能变得“手段毒辣”地解决掉两个人。兵站的生活有点虚设的味道,是给巧巧通向天堂(如果她还能进入的话)的中转站,在这里,人们对她宠爱有加,像众星捧月……但这一切,都只因为她是异质的,也不可能长久的。       对这篇小说的爱,在于她能够让我对女性个体的自我觉醒有所思考。       读了这一篇,我更喜欢严歌苓写的“穗子”系列。喜欢读着穗子与姥姥姥爷之间的温情脉脉。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寒食$     我并不太同情书中的女主角,穷苦的人家的孩子大多数都被卖掉,做某个山沟里几十年没见到过女人的男人的婆娘,习以为常的情节。给我最深的感触是下篇中两个男人的对比,一个老油条老色狼,可是却能在关键时刻做出豪迈的江湖侠客般的行为;而另一个,读了几年书,把了几年高干女,当了几年小破兵,就把自己演化成悲天悯人永不得志郁郁寡欢的小男人。极其装B。极其后现代主义男人。但是据说女人最喜欢这种极其装B的贱男。哈哈,我真高兴,如此看来是没什么人跟我争好男人了。这种贱男人给我一个我宰他一双,给我一打我灭他祖宗十八代。       所有女作者都说女人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很犯贱的。好吧,作为女人来讲,我不得不说,女人大部分时候真的很犯贱。要不怎么能让这些个垃圾的男人得手呢?就拿第一次来说吧,男人总认为自己20岁了还是处男,是件很难启齿的事,所以没事就在大学泡妞恋爱最终奔向学校附件的破旧旅馆迫不及待的完成第一次。然后第二天要不叫嚣昨天晚上那妞真不成,要么叫嚣自己多么的神勇,要么叫嚣那妞多么风骚。       女人刚相反。总希望第一次可以遇到合适的对象,然后香槟蜡烛热吻,气氛迷乱到不成的时候乖乖屈服。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乖乖女一言不发承受难以名状之痛,风骚女鬼哭狼嚎就跟青楼卖笑的一样。大部分女人都不愿回想第一次,因为除了不舒服恐怕还是不舒服,遑论说了。女人对性总是很莫名的三缄其口。       男女在这方面唯一相同的地方恐怕是:第一次过后,双方态度都会放开。女的会想那层膜没了做十次或者和十个人做都没差。男的会想我已经有性经验了甭管第一次给的是鸡还是给的是鸭。总之,通通一马平川了。       老油条刘合欢无时无刻在嘴上吃着曾经被拐卖的巧巧的豆腐,故意剪下扣子叫她缝上,他总在心里琢磨她是在实在的女人,而这种女人,是最适合做老婆的。不管在厨房还是卧房。他怎么也没想过,知道她过往的事后,他并没有鄙视她,反而让他对她的难以自拔更加深入。而那个所谓的也许能算半个知识分子的金鉴,无比高尚的理想,无比看似悲天悯人的情怀,还有,那无比装B的行径,都让我不明白巧巧是怎么看上她了。也许,她看上他,只不贵是因为他是念过书,他有点臭学问,他有些完全搬不上台面的理想。而这些,是巧巧所梦想的。他并不高尚——真正高尚的人会一辈子呆在一个小站,只要他认为他在为祖国奉献着力量,而不是每天想象哪天可以离开这里去个大站当个副站长。       只可惜,这么一丁点的智商也能骗过那个四川来的可怜的小姑娘。       书中说巧巧20-22吧,我勉强是这个年纪的尾巴。说实话我真羡慕她的天真,虽然她骂人时的脏话真的很成人。可是,把第一次交给一个可疑的陌生人,把自己的婚姻交给2个混蛋兄弟,把自己最纯真的感情交给一个只会嚷嚷的装B分子。坦白说,智商低成这样不容易。就像开头书中出现的那个警察,他应该知道这是件拐卖人口事件吧,可是他不能因为看着是就逮捕一个人。所以他等巧巧呼救,可是年轻的巧巧却把救命稻草往后推。心甘情愿跟着看似体面的人贩子。       金鉴这个人不怎么样。但他有个观点还是对的。为什么不读书?如果巧巧多念过几年书,她就知道外面的世界并不是那么好。(你看我念了个破大学后我就知道原来性解放已经波及到大学,所有人都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还有,学校附近最赚钱的营生是旅馆业和拉皮条的)女人想要瞬间赚到大笔钱也是不容易的。世界上肮脏的人比比皆是,宁肯不信也不该相信。当然,世上没那么多纯种坏人,但是,抱歉,世上好人也不多。       人贩子也可以以一句话道尽自己的苦衷——没钱啊,活不下去啊,不绑人怎么办?人死和我亡,当然是人死。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       全中国人都聪明的跟曹孟德似的,我就怀疑这么聪明的中国人,怎么永远做出那么令人发指的事。       不要把所有问题都推给封建主义遗存。哪那么多遗存,原始社会男人一棒子打晕女人,然后在山洞XXOO后,两人就能过一辈子。这事,还真不是封建社会的遗存,是封建社会的祖宗的遗存。再说这事还真不只是人类的独有的问题,哪种动物不XXOO然后生下小动物,少跟我说无性繁殖,那些无性繁殖的有几个很伟大?大多数人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       也许人和畜生唯一的区别是,畜生里没有妓女青楼这说。       本书告诉我们,道貌岸然的男人绝对不是好男人。想起那天在开心网看到的某男写的东西:女人不生孩子能干什么?你凭什么说现代社会有很多小白脸?到底是情妇多还是小白脸多?       鼓掌致敬。当然是妓女情妇多啊。       可是妓女情妇全服务的是谁呢?世上难不成那么多的拉拉?人家拉拉也是很专情的。少侮辱人家。       别妄想再娶个处女老婆,连被拐卖娶的老婆都可以让别人先尝尝鲜,更遑论那些读过书识过字的了。中国这方面和国际接轨极其成功。       当你哪天从一张不熟悉的床上醒过来的时候,哥们,我不得不说,你身边的那个女孩子也曾经纯真过。你给她500块,是在作践她。当然,如果你不给她500块,人家饶不了你。还有,你未来的老婆不太可能是处女了,想要处女恐怕你要很早的执行少女养成计划,最好把她送到无人区,也许还有点可能。       你在享受欢愉,人家也在享受。不好意思,您的未来老婆十有八九正在别的男人床上。介意个啥?你们不是爱说妻子如衣服吗?二手衣服据说更舒适。       衣服别有洞,老婆别有病,您就将就将就用了吧。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苏阳$    我以为严歌苓写的最好的只是文革期间和旅美生活的小说。   看了《谁就有女初长成》,我就不这么认为了。   她是真的把自己情理干净了,然后潜进去写。      看到最后几页的时候,心里憋闷得很。   眼里始终有薄薄的一层泪。   当她哭诉自己被浴着血欺凌的时候,她已经意识不到其实她说的已经不是事实了。可是这一刻谁会关心真相呢?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马破小$    这是几个月前看的 让我在火车上稀里哗啦的流泪 还好是晚上   和小姨多鹤里的小环 第九个寡妇里的葡萄一样 小潘也是个泼辣 麻利 认命而又不认命的女人   看着她一步步从个渴望去流水线上班的农村女孩怀着对未来对爱情稀里糊涂的梦想 走到最后在兵站作为杀人犯被抓获 真是让人叹息而茫然   谁都没错(除了人贩子) 除了小潘我居然最心疼的是司务长 那个河南人 那个兵油子   每个人都在坚持自己的理想 为了这个目标努力 这个理想可能是卑微的 可笑的 无聊的 但是命运的手掌会如何玩弄 就不得而知了   写不下去了 改天再絮叨吧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1-1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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