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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星球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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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1#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落落的书一直有看,并且十分喜欢。
  而这是一本印象里最为深刻的书。
  
  
  原因很多。
  譬如,对落落的喜欢根深蒂固。
  譬如,治愈不了的BL情节。
  
  这本书的夏家兄弟总是落落写得清淡。
  但是那暧昧的气息仍旧是一道风景。
  我敢确定,落落心里也是有在他们中间加入兄弟以上的感情。
  我就是认为他们是BL中最纯真的那一类。
  
  这很好,非常的好。
  同性爱往往比异性爱莱德勇敢纯粹。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异性恋在一起的时间那么短,而同性恋可以在一起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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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之后真的很感动
  两个不是兄弟胜似兄弟的男孩子
  彼此信赖,彼此误解
  最后....却演变成悬崖下寂寂的回声
  为什么会这样呢
  是什么
  如此悲伤
  未卜何年再相逢
  真的.....不能再见了么
  其实
  都是很在意对方的啊
  弟弟的哥哥
  哥哥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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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3#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都只是尘埃,在空气里相遇,曾经碰撞。
  
  再大的灾难或幸福,对于这个星球而言,什么都不意味。它依旧孤独兀自地转动。
  
  看了《尘埃星球》,心中的情绪突然的冷掉,就像当初自己看《悲伤逆流成河》时面对结局的无语,有感动,但跟多的是感叹。以前一直很抗拒落落这样作家,但这本书冷静老道的写法,缓缓流动的情感,着实让我对她有了改观。
  
  小婧和百里。圣轩和谢哲。圣轩和政颐。
  
  他们都只是这个广阔宇宙下的小尘埃,在某一天突然相遇,掠过。小婧本不是百里的死党,只不过在自杀前丢给百里一句,想不想看自杀表演,只是一句话,就牵住百里的整个青春,他们之间未曾有必然。谢哲一直是全书中最快乐的人,不断打破沉默的气氛,却在那个夏天,让一切静止于那个“拜拜”,这个世界每分钟都有那么多车祸,偏偏这一刻,撞上它的是快乐的谢哲,一切又是因为那根被政颐卸下的钢管。想起那句调侃,五十年后,我一定又老又迷人,只不过,命运给你的不过短短10几年........
  
         五十年。。一定是很久很久的时光了吧。。
    久到我无法想象那时你我的模样。。
    久到我不能自然的用语言去描述。。
    久到我甚至不敢用想象力去扩张。。
  饱满的语言,满含的情感在冷静的叙述下,冲击心房。时间已经静止。
  
  原本那么要好的兄弟,尽管没有血缘关系,哥哥,弟弟,中间有两岁的距离,在14与16那年,他们之间是满满的关心与仰慕,政颐是那么信赖圣轩,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只是因为家长的决定,一场婚姻,却毁了两人持久的感情。在不会又亲切的称呼,只有含糊的回应,再不会在学校需要家长签名的时候,写下圣轩的名字,再不会一起玩游戏,打篮球......谁都没有错,谁都没做错,只是年少的身体里,不断滋长纠结的情感。原本那么要好。
  
  原本那么要好。
  
  一直到那次户外体验,本以为一切的纠结反复可以有清晰的脉络,政颐却落下山谷,那条未收到的短信,那句未听到的对不起,一切还没有结局就结束。
  
  我们都只是这广阔宇宙下的小小尘埃,我们的相遇在千千万万年的漂浮之后,只是一些不必要的执着与无头绪的误解,我们终究错过,错过的是,一生的距离。
  http://blog.163.com/maoshuer@126/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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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很少读小说,读了这一本,淡淡地。第一次读这种主要以亲情和友情为主打的小说,看到名字《尘埃星球》有点小奇怪,不管,反正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喜欢落落的书的装帧,朴实却也精致,因为我很反感那种在封面画着人的书(杂志除外)。
     渺小,宇宙。书中感触很深的一段话,敲在这里“——我们所身处的宇宙,哲学和物理一起定义这它的无垠无边。空间的无垠,时间的无边。在文字中可以频繁出现的永远,真正想象起来却只会觉得艰难。也许我们真的微小到连自己所处的地方都不明白,宇宙也不屑于我们的明白。无关紧要的渺小的群族”;“就像宇宙中有两颗尘埃。如果它们接近,相遇;如果它们曾经碰到一起”。别说是宇宙,在这个星球上,就连身边的朋友也是这样,特别是当打开网络,看到那些过往,有些人真的就成了自己生命中的过客,以后不一定能够遇到,有些伤感。。。还有的时候,想着想着又觉得与宇宙相比,自己是何其地渺小,渺小到什么都不是,而周遭发生的一些困难的事情又算是什么呢?
     黑白,绝对。慢慢发现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小时候想的那样有绝对的黑和绝对的白,有绝对的坏人和绝对的好人,有绝对的真和绝对的假。说起来还挺矛盾,就这些词语而言,难道他们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误会,错解。真的不理解夏政颐为什么要骗夏圣轩,谢哲是他间接害死的,在他已经知道不是他害的的情况下。是考验,还是报复?自己把事情搞复杂了。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又把复杂的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什么时候才能准确洞悉这一切,什么时候才能拿捏好简单与复杂的分寸?
     接下来想继续读读落落的散文集《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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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不知是否又叫做文字游戏?
  也许其中文字不乏出彩之处,但看过之后唯一的感觉是:这个故事到底想说什么?
  只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两个美好的少年,依赖和疏离,重组的破碎家庭,生硬的组合在一起,到头来连主角的名字都会被人遗忘。
  唯一的印象,只是夏天。
  没有初时对作者的期待。
  是否既是尘埃之于星球?每天涌出的新人作家有那么多,写青春故事的人有那么多,十年难遇的被追捧的人有那么多,与XX媲美的人有那么多。。。
  心不如从前,感动也难再如年少了。。
  又或许,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里翻看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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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6#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很有心相地看了那么许多几千年没去过的space..满口挂着我听不懂的缩写和各种专业词汇的你。有我全部不认识的人组成的温暖的圈子包围的你。天天吵吵嚷嚷要死要活可是在我看来那么幸福的你。..那么官方那么健康向上的你,你,你…
  
  
  
  那么明显。人越大越在自己的路上走得更远。义无反顾。
  
  当初想死命拉住的那一个根根线,终于还是无可避免地。。倏地向远处飞奔而去了。
  
  直到再也看不见。
  
  
  
  呐,我还在原地呢。
  
  呐,什么时候住在这边的我可以在另一个角度看到你呢。
  
  。。。。。。可是…我就是想要紧紧抓住这样的青春的尾巴呢。
  
  
  就这样多过一会吧。就一会会。至少在大一之前><
  
  
  
  嘿,今天有人跟我说,我们都是怀着满的要溢出来的感情生活在这世上的。
  本来么,悲欢起伏那么明显。
  各种甜腻各种残忍
  
  天天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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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本难得的没有以帅气,英俊的男主角和迷糊,可爱的女主角为主链所展开的故事.文字是我所从未接触过的细腻.整本书的叙述都会让人有恍惚在看日式漫画的错觉.这也许是和作者曾经从事过漫画编辑的缘故吧.
     和作者的上一个作品<<年华是无效信>>相比,本书的内容更喜欢点,虽然还是在写学生中的细小的是个,但也许心境很相似的关系,起到了很大的共鸣感.
     书的内容讲述了圣轩和政颐这两个同姓夏的毫无血缘关系的单亲少年,由最初的像兄弟一样,到后来的真的成为了兄弟.关系的递进也使得他们的融洽情感渐渐有了疏离.政颐对于双方的家长结合表现出了极大的抵触情绪.而,圣轩由于幼年关于母亲的记忆很稀薄,再加上是比政颐年长两岁的缘故,所以很自然的就站在了大人这一边.于是,原本和睦的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冰层......
     其实一直是比较喜欢夏圣轩这样的人的.也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人.虽然无法有时候会有点让人难以接近,不够开朗的个性,似乎很难一下子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但会很细心,在你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时会适时地来帮你解围.也许,和他在一起也许不是最快乐的,但绝对是最让你感到贴心的.
     书中的夏圣轩的表现堪比圣人,尽量用一种宽容的心态去看待比自己年幼两岁的政颐的种种和好奇,自尊挂上钩的事情;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更比外表更成熟点,以便更好的照顾政颐;会在过马路是细心的搭女孩的腰来进行保护等等的行为都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善良且细心的男生.
     但其实做这样的人,有时会很容易就被人以高要求对待了吧!总觉的,如果是夏圣轩就应该怎样怎样,渐渐就忽略了,他还是一个孩子这个大前提.
     其实政颐这种心中有着不满就表达出来的人会比较活的轻松点,因为不需要太在意别人的心情,不需要特意斟酌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会不会伤害到别人.这样的人,活在对自己宽恕,对别人一再苛求的前提上,似乎会很容易就原谅自己吧!
     到书的后半段,整个基调都是压抑的,常常有几个场景会让人看的人心隐隐作痛.是不是误会产生了,却不去及时地解决的话就会让原本亲密无间的人心有了缝隙.随后是越来越大,越来越厚的冰墙.
     印象比较深的是这样一个场景.前情是因为,政颐的眼睛被外来的小偷给刺伤了.而这件事的发生,起因是因为圣轩告诉过他,家里会有送货的人来.很不巧的,政颐就这样把小偷错当成了送货员.圣轩因为自责,所以很内疚,很想做点什么来补偿.于是有了圣轩无意间听到的占卜的传说后去把它化为行动.
    划开自己的手指,把血涂满整个掌心,握紧拳,然后走尽可能长的路,去实现所许的愿望.夕阳西下,落寞的背影,顶风徒步穿越了大半个城市.
    这个画面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占据在脑海中.很沉重的感受.让人无法用文字描述出的不适感.因为那个时候刚好有这样类似的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所以在看到这,特别的有同感.
    他们两人就这么相遇后有无奈的越行越远了.可以见证他们的相遇的就只有那流转的时光,仅次而已了.
    除了相遇,分离,这两个词外,和这本书紧紧贴合着的还有死亡.总共出现了三次.相对于结尾主角的,那个为了推动情节的发展而死的谢哲.总觉得很冤.他是书中整个压抑气场的难得出现的调节剂,却因为情节的发展而死亡了.让原本就很低的情绪更是一度跌到了谷地,导致无法看下去.
    但无论多么的难受,还是无法忍受看到一半的卡核情况.最终还是看完了全书.
    总体来讲这是一本可以细细品味的好书.其中很多的语言都可以很恰当地放在身边的场景上.强烈地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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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其實每次看落落的小說每次都是抱著面對一本作文選的態度的。
  說起來還真的是很慚愧很慚愧,不過,這本【塵埃】,里面的環境描寫真的很不錯,一般人不會想到用大段的文字描寫天邊的云朵,并且以此存托主人公的心理。
  描寫一直都是落落的強項,所以每次寫作文的時候,自己總是很賊很賊的把落落的語段背下來COPY上去。
  所以一直都覺得很囧。
  自己要是作文寫得和落落一樣好就好了。
  看了很多落落的小說、隨筆集。可是落落光芒萬丈的塵埃,我卻一點也沒有吸收到。完整的復制并不能完全復制神韻。
  所以落落,我要說你一句。
  你真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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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69#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很喜欢落落笔下的人与事,淡淡的又带着浓烈的心理天气,只是这一次的结局,有点让我觉得意外,带着略微地沉重!!
  庆幸的是,有着依旧的温柔的笔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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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70#
发表于 2012-10-26 09:58:48 | 只看该作者
  看完第一遍的时候,对政颐的反对两个大人的婚事有些不解。两个亲如亲兄弟的两个人合成一家人没什么不可以的!直到读了第二遍才了解到原来父亲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多重,即使是自己很喜欢的哥哥也不能代替!
  感觉很好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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