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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辈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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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在我看来,乡村和城市,永远是一种剥离,城市是乡村的向往,乡村是城市的鸡肋和营养。”
   “上世纪70年代,记忆深刻的对我来说不是革命,而是饥饿和无休止的劳作”
    “革命出产激情,并不生产粮食”
     “还有他来自娘胎里的对农民和乡村的一种鄙视”
                                    --------------《我与父辈》
  -----------------------------------------------------------------------------------------
     以上是我感觉蛮好的言语。诙谐略带有几许犀利。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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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下午刚刚读完阎连科的新著《我与父辈》。掩卷之际,不禁想起了曾火爆一时的都市情感剧《靠近你,温暖我》。虽然该剧内容和《我与父辈》风马牛不相及,但借用“靠近你,温暖我”六个字却能恰如其分的形容我此时的读后感。
  
  阎连科曾创作有《受活》、《日光流年》等,其作品浑厚质朴,多次荣获文学大奖。此次推出长篇叙事散文《我与父辈》更是创造了销售奇迹,一举超越张爱玲《小团圆》。获得如此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无疑是《我与父辈》的高水准、高质量,用阎连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他所有作品中的一颗真钻。
  
  在第一章里,阎连科交待了写作这本书的缘由:四叔的突然过世,让他忽然惊冷的意识到父辈们大多已经离世,对于写作、柴米油盐、人生、苦难、命运等等,他忽然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几番辗转,他决定从回顾自己的童年开始,讲述父亲、大伯、四叔平淡却坎坷的一生,清偿自己的心债。
  
  在“想念父亲”一章里,他谈到父亲的病、任性、战争、命运,更谈到自己未能让父亲临终前躺在床上看一场《少林寺》而带来的永久地悔,诸多细节令人动容,潸然泪下。在“大伯一家”一章里,他讲述了一个足可成为“英雄”的大伯,大伯的洋袜、糖果,年复一年在冰天雪地里破冰赤足渡河拉石头,倾家荡产的赌,以及最终浪子回头的金不换……
  
  如果说“父亲”、“大伯”激起了我对自身父辈们的回忆,那么“四叔”的一生,直接刺激了我对自身生存状态的反思。“四叔”是一个所谓“一头沉”——自己在城里有正式工作,妻儿却还在农村——的水泥工,每次回家探亲都是光衣鲜亮,惹人眼目。幼年的阎连科也如同他人一样非常羡慕四叔,及至有机会与四叔共事,他才对“一头沉”、对生活的柴米油盐有更深体悟。更让人唏嘘的是,在四叔年华老去,回乡安度晚年,四叔却发现自己已成为村庄里最熟悉的陌生人,“一头沉”变成了两头空……
  
  这个故事让我心有戚戚。少小离家老大回,生活的压力,命运的无常,这些都会造成一批又一批的异乡人。在今天,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可扭转,一批又一批的村镇青年,他们对城市充满想象,发疯般地逃离乡村,到城市里打拼,试图漂白自己。也许十年或者二十年后,他们才会发现其实村庄的痕迹一直都在铭刻着自己,始终未曾离去,在故乡里他是异乡人,在异乡里他是故乡人。
  
  《我与父辈》只有十三万字,半个下午就能读完。但,我相信,对于很多人来说,半个下午的阅读很可能会带来长达数月的震动。毕竟,能够读到一部和史铁生《我与地坛》、张洁《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去了》般的作品,实在可遇不可求。这些年里,我读过很多次阎连科,我发现,他的根其实一直没有离开中原故土,他的天赋灵感来源,对生活的咀嚼体味,说明了他至死也将会是一个“狐死首丘”型的作家,我对他的下一次书写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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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阎连科真像其新作《我与父辈》的腰封上说的是“最让世界震撼的中国作家”,那我无语了。我之所以能看完这本书完全不是因为腰封上宣传的那种“锥心泣血的文字”,而是想知道阎连科到底能把汉语的语法、修辞、美感发挥到什么程度。我不怀疑作者的真诚,但我实在怀疑作者驾驭汉字的能力。
  
  以个体命运的波折见证社会变迁的写法现在很流行,甚至连我妈都用这种方式在博客上写回忆录。但我必须客观的说,阎在《我与父辈》中所体现的文笔确连我妈都不如。我能接受略带修饰的平静的叙述,也不反感煽艰苦岁月的情。不过,当你准备拿个人家族史说事而且还要公开出版,做为一名严肃的职业作家,除了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还要对得起自己的名声。显然,阎连科低估了受众的文学审美。
  
  在某种意义上,《我与父辈》跟我妈的回忆录具有很多相通的地方——都是农村题材、都是那个年代的事、都是为了谋生活、都是一个大家族、后来的日子都有了转机、都是把反思和疑问留给读者而自己不做或少作评述······但是,阎连科的笔调从始至终都在刻意营造一种沉重的氛围,这种氛围多来自于作者颇费笔墨的恶劣的自然环境,对于制度的恶却惜字如金。这本书败就败在作者看似平和实则矫情的写作基调上,比如那些关于日子与生活的对比、生与死的顿悟等等。这些哲学层面的思考不仅没能提升本书的高度,反而让读者怀疑作者的哲学素养。
  
  下面这段文字来自我妈的回忆录:
  
  “人民公社是通往共产主义的金光大道,15年要超过英国赶上美国。”人们憧憬着美好的共产主义,期盼着“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神仙般的日子早日到来。在领袖关于“人定胜天”的教导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革命口号的鼓舞下,全国上下一片欢呼、一片沸腾、一片狂躁。在农村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社员们一起上工、一起收工、一起劳动、一起休息、一起开会、一起吃饭。大锅饭就是这时产生的人间“奇迹”。
  
  全家人都去参加大跃进,生产队里成立了大食堂,母亲和二婶不用围着锅台转了,叫做解放妇女、提高妇女的家庭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家里的饭桌子、锅碗飘盆都拿到生产队里,全村人在一起吃大锅饭。队部的院子里、屋子里摆满了饭桌子。大人们的欢笑声、嬉闹声;孩子们的叫喊声、敲碗声。不知是谁把马号里的驴牵了出来,它也放声大叫,像是正在演出一场大戏。不光是全村的人都来吃饭,家里养的狗也跟来了,围着饭桌拣食主人特意丢给它的食物。吃完饭女主人还要偷偷地带一些米饭、干粮回家喂鸡、喂鸭。也有人吃完饭把剩下的饭菜连同碗筷一起拿回家。在一些人的眼里这就是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公社就是社员的家,社员需要什么就从家里拿。没多长时间食堂的碗、筷、碟、盆坏的坏、丢的丢,社员们只好把饭菜打到家里吃。再过几天大锅饭变成了大锅粥。因为大办食堂是头脑发热一哄而起。一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二没有蔬菜基地,三是食堂实行供给制,白吃白拿。再过几天没米下锅了,食堂黄了,大锅饭的历史结束了。
  
  在大锅饭的日子里,社里号召家家户户杀狗,熬狗肉汤做肥料。我家把做饭的大锅按在院子里,家里养的大黄狗勒死了,煮一大锅狗肉汤。孩子们围着锅台转却不能吃,因为是连皮带毛一起煮的,就连肠子都煮在里边了。是给生长在地里的庄稼做的大餐。发酵后在每一棵玉米秧苗的根部挖个小坑,浇上一勺,只有地头上的秧苗才有这个待遇。给庄稼拿大草也是只薅地头上的草。因为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的干部不但不挨批评反而受到表扬,不说假充饥的话倒要挨批评。上面要的是体现高效率、高速度的数字,而不是实际情况。结果土地荒芜了,粮食减产了,人民没饭吃了。
  
  大跃进后的第一个春节——1959年春节,人们没有吃上白面饺子,社里供应的是一箩到底的全粉面,一口人一斤。全家人吃了一顿黑面饺子就算过了年。早春二月青黄不接,饥荒降临了。一口人一天供应3两粮,当时的口号是“低标准、瓜菜代”,上级号召用瓜果、蔬菜代替粮食。可当时并没有瓜果和蔬菜,实际上是用野菜、野果、树皮等充饥。冰封的大地还没有开化,人们在上年种菜的地里把干枯的烂菜帮子、白菜根子、葫萝卜樱子、冻黑了的烂土豆子······这些本来已经扔了的东西,又捡了回来。洗净、切碎,掺点黄豆面煮一大锅,没有油,只能放点盐,叫小豆腐,即当饭又当菜。地里的干菜拣没了,野菜还没长出来,上级号召做人造淀粉。把玉米秸秆粉碎了放在锅里煮,时间长了,分解出一些粉状沉淀物,即人造淀粉。能充饥,但是没有任何营养成分,不消化、不吸收、大便干燥,排不出来。有人说,树皮比淀粉强,人们就去扒树皮。去掉外面一层老皮,把里面的一层用碾子压碎,筛出的面其实也是一种人造淀粉。
  
  总算熬到了青草发芽,地里长出了野菜。人们象是看见了救命稻草,大人、孩子挎筐、背篓去挖野菜。由于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挖野菜的经历,我学会了识别哪些野菜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有毒。有一种大叶徽菜猪能吃,人不能吃,人吃了得膀肿病(浮肿)。但是能吃的野菜长的太慢,踩的人太多,供不应求。能吃的吃没了,不能吃的也得吃,如大叶徽菜、榆树叶子等。
  
  菜团子是那时的主食。不管是有毒还是没毒的野菜,只要能充饥就行。把菜剁碎,放在开水里焯好后攥成团,外面粘上一层面粉或人造淀粉,放在锅里蒸熟,家家如此。由于长期营养不良,村里的大部分人都得了浮肿、便秘、消化不良等疾病。
  
  不光是没有粮食吃,物资还极度匮乏,就连火柴也供不应求,用火绳代替。火绳是用艾蒿编的象手脂头一样粗的绳子,点着以后不起火苗,经久不灭,吸烟的人用来点烟。记得旱烟、香烟也不好买。烟瘾大的人抽干树叶子过过烟瘾。由于物资奇缺,各种东西都是凭票供应,如粮票、布票、棉花票、油票、糖票、豆腐票等。最管用的是粮票,用钱买不来的东西可以用粮票换。因为钱还能挣得到,粮票是按规定发的救命粮,粮票比钱还好用。旱烟18元钱1斤还买不到,但是2斤粮票就能换1斤旱烟。鸡蛋就像金蛋一样宝贵,因为养鸡的人家很少了,人都没饭吃了,何况是鸡?鸡蛋不仅可以充饥、解馋、补充营养,还可以换很多用钱买不来的东西,如换粮票、布票、棉花票。如果儿子结婚,得做新被、新褥、新衣服。全家的布票、棉花票凑在一起也不够,就得用粮票、用鸡蛋去换······”
  
  一个优秀的关于艰难岁月的回忆录,笑着流泪应当贯穿整个阅读过程。只有沉重是不够的,作家更应善于从苦难中发掘那些令人轻松的片段。这才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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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读这本书时,我看了下坐着简介,一看是河南人,说实话,我对河南人。。。(曾经在河南做过业务)
  
  翻开书,这本书 实在 是 高人 所作。
  
  用词并不华美,但有很多环境描述得非常美,却又感到真实。
  
  其实,作者所述父辈兄弟三人的故事,在那个年代的乡村实在很平凡,很普通,因为那个年代,每家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总有种似曾相识的直觉。
  
  经过作者的总结,描述,让我回到了自己的童年,少年,直到上学离开家乡,感受到父辈的不易,要懂得 理解 他们 的 生活方式。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善待老人,他们曾经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养育我们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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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看《我与父辈》的那个晚上。
  我在二十楼的阳台俯瞰城市万家灯火。
  心中却那样深的惦记着阎连科笔下那个淳朴的乡村。
  这里没有那样淳朴的爱,只有灯火。
  而那里没有什么灯火,却有父辈的眸子,夜夜摸索着,为你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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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阎连科一向是我喜欢和敬重的作家,作品扎根现实,不乏社会责任感。上次回乡,在洛阳工作的叔叔提到这本书,我以前也略有耳闻,就买来看,果然好,是最近看的最好的一本书,看的过程中,几度酸鼻。
  
  本书其实是散文,其中《想像父亲》一章前几年就发表过。全书记述的是作者自己和三位父辈的往事,是本极为真挚的书,作者对自己、对父辈都做了深入的剖析。作者的大伯、父亲是典型的农民,四伯在新乡的水泥厂工作,当年称“一头沉”,现在更时髦的说法叫“凤凰男”。大伯、四伯在作者眼里虽然伟大,但身上也有着突出的缺点(大伯好赌,四伯好酒好赌),而在对于家族、家庭的负责和个人奉献、吃苦耐劳等方面,却是跟作者的父亲一样,都是朴实的中原农民形象。
  
  我知道自己之所以对这本书有较大共鸣,乃是自己出身农村和也受到家族观念影响这两方面原因,但是多年来的求学和在外地生活,对那些方面也有些陌生。现在自己心里想的,更多是关于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自己的小家庭方面,忽视了自己的一些责任。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农村、家族的问题,那些经历和人际关系,未尝不是自己的人生财富。
  
  阎连科的书里也强调了很多孝道的问题,有很多准确而沉痛的议论,很希望更多人来读读这本书,这是本沉重而荡涤灵魂的好书。
  
  书的封面也值得一谈。设计大气而蕴意丰富,“父辈”已在地下,“我”已半截入土,封面设计与内容可谓配合完美。
  
  抄两段吧:
  
  P160
  这让我想到我们这些做晚辈儿子的,总是要把父母对我们少年的疼爱无休止地拉长到青年和中年,只要父母健在,就永远把老人当做当年三四十岁的壮年去对待,永远把自己当成少不更事的孩童去享受父亲给我们的心怀和疼爱,哪怕自己已经是壮年,而父母长辈们已经步入老年的行列里。因为这种疼爱河流样源远而流长,我们便以为那疼爱是可以取之不竭的;因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所以我们也并不把那爱放到心上去。许多时候,甚至把那疼爱当作累赘和包袱,当作烦琐和厌恶,想把长辈的疼爱扔掉就像扔掉长在我们背上的瘤。直到有一天,长辈老了,父母病倒了,我们才明白父母和长辈,都早已为了生活和儿女,日子和碎琐,精疲力竭,元气耗尽,而我们,也已经早就不是了少年和青年,不是了青年和壮年。
  
  对父母和长辈生命的疏忽,如同我们常年在暗暗吸吮着父母和长辈的血液而当作可有可无的水。到了这时候,我们想起我们原是父亲的儿女了,是长辈的晚辈了。父母和长辈,在此之前,他们为我们做了他们能做的一切。可我们,能做的一切却都不是为了他们。现在,他们年迈了,不能下田耕地了,不能到车间工作了。而陪伴他们的,只能是赋闲的无奈和一日日的衰老时,甚或从他们迎面走来的日子里,只能是疾病和死亡时,我们该明白我们的角色不光是自己儿女的父亲和母亲,不光是妻子的丈夫、丈夫的妻子,不光要为自己的事业、贪念努力和钻营,我们还应该把我们欲望中的努力拿出那么一丁点儿给他们,把我们十个指头中的二十八指骨分出一节来,让他们使用和抚摸。应该让他们清楚地感觉到,他们这一生,是确确实实生过儿女、养过儿女、有着儿女的。
  
  应该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和生活样,让他们的生活过得确实和日子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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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看过阎连科的《为人民服务》,有点意思。后来听说小说被禁了,才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这次的阅读不是冲着感动去的,只是终于有空了,正好这本书推出就看一下。
      就像前面一个书评所说,很真实,很平淡,没有大的冲击力,我是一边看电视一边看完的,用了每天晚饭后的1-2小时的时间,刚开始看的时候的确是硬着头皮,因为对农村是完完全全的陌生,在行文中,阎连科会时常地把城市和农村,城市人和农村人做着对比,心中的不平跃然纸上。我能理解,这样的心理是真实的,甚至是阎连科在期盼父亲死去的那一段心理活动,这样的勇气是值得敬佩的,把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写出来印成书给大家看,但总觉得因为太真实,才缺乏激动人心的力量。
     只能说这是一部真实和诚实的书,对于我的人生来说,很多是间接经验,不是很亲切。文字尚可,平心而论,如果说能在里面找到一篇或者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部分是件有点困难的事,也许人们都太急于求成了,太着急一本书的价值了。
     何必那么功利,只要这本书感动它想感动的人就达到目的了,多余的宣传没必要。
     及格吧,至少比那些装潢精美的管理书、励志书强很多,也比那些垃圾书强,比如《福布斯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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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经历过那个特殊年代的人,那段记忆一定是刻骨铭心的,而有过相同经历的人,读过此书一定会产生强烈的共鸣的。只是作者的文笔逊了些,显得很粗糙,这大大降低了作品对人的感动程度。以前没有读过阎先生的作品,但既然书上宣传他是“最令世界震撼的中国作家”,想来他的写作功力一定非同寻常,不然也不会有此盛誉,也不会“预售销量超过《哈利波特》”,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书评在一旁随声附和。但这部让我有些失望,不知道是我的欣赏水平有问题,还是那些善于炒作的书商在信口吹嘘。我宁愿相信前者。只是这些年来为了起到宣传的效果,故意夸大,信口胡吹,不负责任,不着边际的书商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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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经历过那个特殊年代的人,那段记忆一定是刻骨铭心的,而有过相同经历的人,读过此书一定会产生强烈的共鸣的。只是作者的文笔太逊了,显得很粗糙,这大大降低了作品对人的感动程度。以前没有读过阎先生的作品,但既然书上宣传他是“最令世界震撼的中国作家”,想来他的写作功力一定非同寻常,不然也不会有此盛誉,也不会“预售销量超过《哈利波特》”,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书评在一旁随声附和。但这部让我有些失望,不知道是我的欣赏水平有问题,还是那些善于炒作的书商在信口吹嘘。我宁愿相信前者。只是这些年来为了起到宣传的效果,故意夸大,信口胡吹,不负责任,不着边际的书商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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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这书有几个地方值得读,第一、第二章写挨打。第二、第三章写大伯分糖豆。第三、第四章写四叔送衬衫。
        作者最好别思考,因为书中的思考文字很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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