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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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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当沃尔特和帕蒂终于离开湖边的小屋。以拉丽莎命名的保护区成为蔚蓝莺最后一抹栖息地——一间湖畔小屋和周围一小片区域,象征着无处寄存又无处释放的自由老无所依的领地。
  自由如同清新空气中的氧气,是一切快乐生命的起点,不可或缺,却永远不会因为更多、更充足而带给活人更多的快乐和幸福。没有人会为每一次呼吸感到喜悦。或舒缓或急促的呼吸也从来不会成为我们生命中重要的事件,尽管它弥漫在生命的每一个角落,从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到你我死前咽下的最后一口气。这就是氧气,这也是自由。
  我把弗兰岑的《自由》送给朋友,几乎每个人都首先注意到这本书的厚实,足足600多页仿佛一道高高的岩壁,让人攀爬之前就心生畏惧。而实际上,语言的流畅和内容的铺陈,仿佛人生挚友间一场漫长的闲聊,绝无任何故弄玄虚、卖弄技巧之嫌。
  随后,越来越多媒体和论坛开始讨论这本书,围绕它的厚度,围绕它的书名,也围绕主人公各自的经历。然而,当我们并不缺乏氧气,却缺乏足够自由的时候,《自由》在中国越是畅销就越容易积累更多的误读和偏见。人们把自己积压的对于自由的理解倾泻出来,仿佛这样“一本小说”不仅要讲述一个长长的故事,还要承载我们对自由全部的理解和期许。这未免太过现实,又太过荒唐。
  《自由》的故事发生在美国,而世界各地不仅自由程度不同,对自由的理解和传统也千差万别。至少对于沃尔特、帕蒂、理查德、拉丽莎,对于乔伊、詹娜、康妮、乔纳森……自由不是他们的问题,自由包围下的人性、欲望、朋友、儿女或父母才是人生中永远纠缠不清,又没有标准答案的大问题。相比现实世界内涵无比广阔的“自由”和弗兰岑讨论美国式自由的专注,对人性的讨论或许是《自由》更具普世价值的另一个主题——一如那些已经收入全人类文学宝库的名著一样。
  关于人性,在《自由》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多的是纠结。这种心理层面的自虐源于人类——主人公和我们——矛盾的天性。帕蒂的温顺得到的只有伤害,中学被强暴的经历也仅仅是悲剧大幕开启的帷幔,在未来的婚姻中,温顺地听从命运安排的帕蒂没有从婚姻生活中获得快乐的极致,反而是与理查德的婚外情,让她短暂体验到背叛与毁灭的快感。背叛与毁灭的确有快感,尽管更多人愿意称为“自由释放的快感”,其实都一样。而这种快感在任何自我控制、压抑中绝不可能得到满足,就像沃尔特那样。他在内心挣扎中克制着对拉丽莎的情欲,巨大的忍耐并没有带给他任何快乐,对婚姻的忠诚没有帮他逃离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他希望快感是对等的!”沃尔特对人性的奢望并非虚幻,只不过这种对等没有以他期望的方式呈现。当帕蒂被逐出他的房子,当他进入拉丽莎的时候,或许沃尔特也体验到了背叛与毁灭的刺激和满足。当他们终于对等体验了自由的快感之后,重新继续破碎的生活才成为可能。伯格伦德夫妇的开场恰如他们的邻居梅里所说,“我觉得他们还没弄明白要怎么活着”,可是结局却细致地解释了另一位邻居保尔森的疑问,“这两口子居然还在一起”。
  没错,是理查德撕裂了他们的婚姻,也同样是他帮他们在不完美的世界找到一条让婚姻“活着”的小径。放荡不羁的摇滚青年理查德一度坚定地捍卫着与沃尔特的友谊,直到和老友的老婆帕蒂上床,直到把帕蒂的手稿放进沃尔特的办公室,直到帕蒂穿着亚麻裙、蓝色无袖衬衫,伤心、温顺地微笑着说“我被赶出来了,你干的好事。”理查德没能从畅销的唱片、长途旅行巡演中获得的自由,终于在自我毁灭中满足。也在自我释放中,帮帕蒂和沃尔特扭转了婚姻日渐干涩与乏味的宿命。
  还有多萝西和吉恩、乔伊和康妮,还有很多人,他们的生命、爱情和婚姻在自由中缠绕、扭曲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自由》会写的那么厚,让习惯了微博、豆瓣、微信的我们闻之肃然的原因。关于人性的纠结之处,关于自由的舒缓与急促,这样的讲述篇幅并不夸张。这让所有与之有关的书评都成为难以触及核心的自言自语或凌乱的剧透。
  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已经是一本伟大的小说,你可以读它,然后忘掉,十年后再读一次,再忘掉,直到你体验过他曾讲述的那些人性之后,再读一次——如果那时你还能阅读,而不是生活难以自理的话。
  自由始终伴随着人类,但对个人而言却终会无处安放。生命的轨迹注定是不断获得更多自由,又渐渐失去全部自由的过程。当我们看到蹒跚学步的幼儿,当我们看到轮椅上的老人,我们都会像他们一样,慢慢走进人生最自由的时光,再慢慢衰老,直到生命和自由终无所依。
  沃尔特关注着保护蔚蓝莺的计划,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赋予他们活下去的自由,每当看到相关的桥段,我都忍不住邪恶地想,弗兰岑也许永远不会想到,沃尔特和他的蔚蓝莺几乎可以理解为“自由是件鸟事”。
  相比之下,帕蒂更加洞悉人生——错误已经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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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从弗兰岑的《自由》中读到关于后911美国社会与政治的段落时,颇有些怪异的感觉。一来出于某种众所周知的偏见,600多页的大部头小说,加之以细致的现实主义笔墨刻画当代事件,不免生出今夕何夕的错觉。二来,自由这个书名在当下语境未免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自美国民主进程两百年来,自由一说显然已太主流太正确,以至于让人少了一份理直气壮来。
  
  《自由》的英文版原有个副标题“一部小说”(Freedom: A Novel),我个人颇为中意,细品之下颇有些双刃剑的况味。既明言是小说,一来既可平息某些自由主义者打了鸡血般的热情,二来,一提政治便头疼脑热的读者也可大松一口气。
  
  故事发生在一个典型的原子化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丈夫沃尔特伯格伦德是个典型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妻子帕蒂在成为家庭主妇前是个篮球明星,随后在家专心育子,转变为“一只殷勤友好的蜜蜂,快活地传播者社会文化的知识花粉”。伯格伦德一家温文尔雅、见过世面、举止得体,思想进步,无疑是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保守居民中的翘楚。但读者绝不会错过作者口吻中清淡的调侃,这几乎与那通常表现为蜚短流长的民间智慧合为一体,自然生长出一种敏感的怀疑来,要撕开这个完美家庭温情脉脉的外衣。
  
  然而矛盾几乎总是从内部开始的,伯格伦德一家也不例外。沃尔特发现废寝忘食为之奋斗的鸟类栖息地事业,被解读为与煤炭开发商的同流合污;自己的中肯的环保言论对年轻人似乎早已过时,大家只图一时之快,用偏激泄愤;儿子似乎是专门与自己对着干的,非但挂上了精英的“共和党人”式的假笑,更与911后大发战争财的肮脏交易搅和在了一起。
  
  妻子帕蒂的痛苦或许更具象一些,作为一个去政治化的母亲,儿子的反叛本身就足以令她痛苦不已。雪上加霜的是,儿子的背叛真正发觉了母亲的秘密,无论是他选择了贫穷而粗俗的邻居,还是投靠早年便与自己观念不和的古怪姐姐,都足击溃帕蒂一直以来想要表现得多元、友好、成熟的价值观的虚无。邻居背地里对完美帕蒂的猜测很可能是对的,她并不关心政治、不关心父母、不关心祖国,不关心穷人,不关心人口膨胀与人类的未来,她只愿意内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只希望和她的孩子绑在一起,守着内心小小的尚未被磨灭的诱惑和渴望。
  
  对作者弗兰岑来说,生活的真相远远不止这些,通往真相的痛苦之旅是对自己行为的复杂动机的深刻理解。沃尔特很快还会发现,他的诸多选择,无论是对帕蒂的爱,对环保事业的坚守,还是他的自我塑造,无不是要摆脱条条横亘在自己成长路上的阴影:是不公平对待自己的父亲,是粗鄙的哥哥,是感情深厚却永远处在彼此竞争关系中的大学同学。他或许还会发现自己对鸟类超乎寻常的热爱,不过是源自于雾霭中的惊鸿一瞥,那个飞扬洒脱的剪影寄托了被过多的责任所束缚着的,弱小而不自由的自我。
  
  这不免让我们想起哲学家对于自由意志之不可能的论调来,叔本华便有言道,“大家都相信自己先天是完全自由的,甚至涵盖个人行动,而且认为在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开始另一种生活方式,从经验上,他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并不自由,而是受制于必需品,而且不顾他的所有决心,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行为,而这就形成从他生命开始到结束的生活,他必须扮演自己谴责的角色”。
  
  如果六百页的小说,所讲述的不过是主人公“在既定路线上又向前移动了一格”,未免显得太过抽象而厌世。小说有一种动人的善意,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决定论给读者带来的压抑与不快。弗兰岑颇能够捕捉心灵中的悸动,尤其展现个体在探索自由意志中陷入的进退维谷、彷徨无助——尽管结果仍然不够令人满意,弗兰岑主人公们”终于“”不出意料地“在左冲右突中发现,原来世界留给意志自由的空间竟是如此狭小,而就在这小到可怜的区域里,还无不充满沉重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全书中最优美的段落,无疑是在伯格伦德家那无名小湖旁的度假屋里,沃尔特已经离开,只剩下帕蒂与丈夫的好友理查德彼此相对。在冰雪消融的一刻,帕蒂面对着年轻时倾慕的幻想对象,内心的奔腾不休,把世界塑造成一个纯粹盲目的幻想之地。然而沃尔特好像从未离开,他用特殊的方式参与着三个人的拉锯和角逐。对平淡生活的报复,对自我的失望,裹挟着欲望与爱情的外衣,让帕蒂的意志在责任与自由之间痛苦抉择。她的煎熬、试探、狂喜与内疚,俯首甘愿地承受加诸于意志自由的限制与惩戒,的确是我近年来读过的最真实而优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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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人们提到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总会想起他那双眉紧蹙、神情焦虑的表情——带着这幅表情他登上了2010年8月《时代》周刊的杂志封面。这是《时代》封面近20年来除了斯蒂芬.金之外的唯一作家,与君特格拉斯、汤姆沃尔夫、乔治奥威尔和约翰厄普代克为伍。
  
  弗兰岑带着黑框眼镜,有着自然而蓬乱的头发,络腮胡,这并不呆板的形象之下, 却全是美国老派作家的风骨。“我想创作的是和眼下生活息息相关的作品”,他说。从《纠正》到《自由》,他的作品也和美国文学过去这十年里代表性的作品大相径庭,亚文化、女性、少数族裔和后现代创作这些元素都跟弗兰岑没有太大关系。美国小说界自上世纪90年代后开始倾向于对单个的个体在微观层面的描绘,弗兰岑的好友大卫福斯特的小说也在此列,然而弗兰岑的文学观却不赞同这一趋势,他坚持在小说中用全镜头的方式来写美国社会。他就像《时代》的那篇封面报道里描述的一样,是一种“海獭类作家”,和菲利普.罗斯、厄普代克一道,站在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创作立场上。
  
  弗兰岑有一个九磅的戴尔笔记本,他却买来就拔掉无线网卡,还往网线插口里灌了胶水;他在《纠正》畅销时拒绝了奥普拉的读书俱乐部的邀请,翻脸说对奥普拉在美国出版界“独裁般的权力”感到不舒服,之后还饶有兴趣地写了篇文章叫“怎样保持孤独”;《时代》周刊给了他“伟大的美国小说家”的头衔,他却愤怒地对媒体说这真是一种“死气沉沉地,用微妙的方式表达出的蔑视”,“我甚至不愿意去谈论它”。
  
  他热衷于去描绘全景式的美国世相,写当下写大世界写主流文化,从核心家庭折射普罗大众,描摹家庭、婚姻、性和现代人的心理状态,去用各种手段隐喻出这个世界所出现的那些问题。这些老派作风和纯文学的写作却并不阻碍他成为当今美国最红的作家,连他的眼镜被偷了的事情都能登上报纸头条,这本大部头的《自由》(中译本612页)在美国也是一本畅销书。而当奥巴马捧着一本《自由》的照片广为流传时,当事人弗兰岑却说希望总统先生把精力放在处理国内亟待解决的国家事务上,“我投票给他可不是为了让他在文学世界里游手好闲的”。
  
  在大众消费文化充斥着整个世界的时候,快餐化的写作与阅读正消解着小说的社会责任与道德约束功能。即便劣币驱逐良币,也恰是自由的一种。自由即可以选择,而选择并不一定可以保证自由会一定朝着更好的时代迈进。而小说《自由》依然葆有浓郁的旧派小说观念,不为了讲故事而写故事。“我很清楚,我不再用讽刺手法写作,不再沉迷于让每一句话都起到取悦读者的作用。我试着把华丽的词藻从脑中驱逐出去一段时间,忘记现代主义,忘记后现代主义——让我们只用这四个人物来说话。”弗兰岑如是说道。
  
  从“怀疑有互联网的人怎能写出好小说”到“读者是朋友,不是对手也不是观众”,再到“静坐时比追逐时看见的更多”,弗兰岑有着很多的写作口号。而《自由》一书中的母亲帕蒂也是发扬了他那条“用第三人称写,除非有个真正独特的第一人称声音无法抗拒地出现”的口号。他在创造出引起读者同情和共鸣角色的同时,又给自己的写作信条增补了新番——“让语言适度”。他解释说,“我不想让读者厌倦,但这里的文字只需要做到适度,而不需要精彩绝伦。”
  
  和《纠正》一样,弗兰岑再次直击了美国人的共同缺陷,从家庭的内部矛盾开始着手,挖掘出核心家庭表面的裂痕之源。除此之外,他还试图去让人们去反思我们究竟错在哪里。情感纠结的母亲帕蒂、坚持当好人的丈夫,遭遇参与9.11后发战争财的肮脏交易之中的儿子乔伊的背叛。贫穷粗陋的邻居、观念古怪的姐姐、精神飘荡不定的摇滚歌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让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伪装出的多元化的、成熟的梦想再次陷入虚无。
  
  这本书有许多幕发生在首都华盛顿,不可避免地触及了美国当下的政治问题,然而作者说自己并不想写一本“关于美国”的书。弗兰岑解释到:“我们当中很多人对眼下世界所面临的危机有初步的认识——能源问题,环境问题,地缘政治——这些确实是我想在小说中建立起的联系,但那并不意味着向读者传达关于美国的信息。当我在写作的时候,这点无疑是你能体会到的全部了。这本书的目的在于塑造一群通过彼此之间的戏剧冲突而被联结在一起的人物。要加入时事性元素很容易,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完成,任何人都可以,但要塑造出一个我衷心喜欢、充满兴趣、难写却并非完全写不出的人物,那才是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做的。”
  
  弗兰岑始终还是在写人物,写小说。而他在《自由》里提及的这些本该与永恒对立的流行文化元素,像萨拉丝沃曼、蒂娜费、白色条纹、Wilco这些,也不过只是他将小说植根于所处时代的一个方法。“我不在意我死后小说会怎样,我在意的是当下的阅读和写作文化”,弗兰岑说。而这部从始至终耗费了近十年的小说,达到这一效果也并非易事,“之前我一直在《纠正》的阴影里写作,我每次新尝试的东西都像是对《纠正》的粗劣模仿”。
  
  最终他还是完成了这本注定成为(或者已经成为)经典的《自由》。和前作《纠正》一起,这本小说因家庭题材被归纳为“家庭编年史”式的写作。面对这个问题,弗兰岑停顿了很久,他回答到:“家庭是你唯一不能改变的东西,对吧?”
  
  坚持写作家庭这种不能被改变的永恒的宏大的主题,即便在消费时代,也是一个老派美国作家该有的写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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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视钱财如父母的人,自从世界上有了图书网购这种勾当后,我几乎所有的购书都在网站上完成。虽然经常也去实体书店逛一逛,但主要是贪慕其中的氛围,一般不轻易下手。但是前不久却破了一次例。那是在书店看到一本新书叫《自由》,一个叫乔纳森·弗兰岑的美国作家的小说。腰封上是这样写的:“多年来,我们以为再也不会读到这样的作品:那种濒临灭绝的真正好看又伟大的小说。”“《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泰晤士报》《卫报》《卫报》公推为‘世纪之书’。”“年度选书NO.1。”众所周知,书籍的腰封就跟娱乐圈某些女明星的裤带一样,都是靠不住的,但这根裤带未免也太诱人了吧,于是我激情难耐地扯了一根。
  
  然后……好吧,我不肯定腰封上的广告是否属实,但我承认这部小说是多年来最让我激动的一部。阅读过程中的某些时刻,我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看金庸古龙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年代。但与金庸古龙阿加莎克里斯蒂截然不同的是,《自由》并不是一本类型小说,也不是有些人不以为然的通俗小说,相反,这是一本典范的纯文学小说……嗯,是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小说的名字叫“自由”。自由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自由和民主这些词汇在中国都是一些半推半就的解答。照我的理解,小说里的人物虽然有很多选择,但无论如何放肆,都在一个有限的边界内奔波。他们看似自由,实则不自由,把他们拴在一起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四个字:活给你看。孩子憋着一口气要活给父母看,长大后又宿命似地走上了父母的老路。最好的朋友憋着一口气要比对方过得风光,彼此相爱却又互相伤害。夫妻之间也是一样,即使相濡以沫多少年,相互之间还是有一种微妙的关系……一种可以称之为竞争的关系,竞争家庭的地位,竞争孩子的相似与爱,竞争共同的朋友的亲近。事实上,我觉得要为这部小说换个直白的名字的话,也许可以叫做“竞争”。
  
  按正统的说法,小说讲的是“美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经历的梦想与失败,如果放在中学课本里,也许提炼出的主题应该是“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虚伪、虚无和赤裸裸的人际关系”。但我不觉得因为作者碰巧是个美国人,讲的又是美国人的故事,就必然得出“美国家庭”如何如何的结论。
  
  虽然美国人总体上单纯快乐、没心没肺一些,但就这部小说而言,在阅读的全过程中,我没有觉得在对故事的体察、对人物的感受和对情感的代入方面有丝毫的障碍。中国人和美国人活法不一样,但一样免不了踯躅在人际关系的沟壑纵横中。退一步说,即使全人类都拥有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自由,但天可怜见,作为人类的一份子,我们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来自于身边每一个人的推动或牵制。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自由,说的人多了,也还没有自由。
  
  我花了几段文字来阐述我理解中的小说主题,但我觉得上面所说的一点都不重要。如果说故事是小说的血肉,那《自由》这部小说当然堪称血肉丰满。但作为一个有深度的男人,我要说的是,相比于内容,我更看重小说的文本。《自由》这部小说从主题到主题都是一流的,但比起它们更我迷恋的,是作者的文本叙述。这部小说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表达方式上非但没有一丝惊世骇俗之处,反而全篇都在心平气和和娓娓道来纤毫毕现。没有技巧,毫不花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种大巧若拙的叙事在我有限的小说阅读体验中,堪称惊心动魄。如果说叙事是小说家的第一才能的话,我推乔纳森·弗兰岑跻身古往今来作家的第一阵营。
  
  《自由》还没看完,我就马上买了乔纳森·弗兰岑的上一部小说《纠正》。同样的大长篇,同样的美国家庭的故事,我期待着再一次在作者通过无与伦比的叙事营造出的时空中。话说最近复出的马原曾放言“小说已死”,我真心建议他读一篇《自由》,再考虑是否收回自己的话。
  
  原文:http://www.youyou5.com/post/3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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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掩上这本厚如砖头的《自由》,我长嘘一口气,乔纳森弗兰岑,这位自1996年便被选入“最佳美国青年小说家”的作家,如今终于可以摘去这个头衔而成为众多青年小说家师法的大家了。因为较之其获2001年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纠正》,《自由》除具他早年凌厉尖刻、辛酸嘲讽的文风之外,又有在生活中长久历练而生的对人性的洞察与同情,透出的人情味浓郁到令人不得不凝神屏息,咀嚼玩味。
  
  《自由》书分五部。首尾两部篇幅不到全书的十分之一,以邻居的视角讲述主人公沃尔特一家的古怪情状,普通民众的保守心态通过日常的闲言碎语暗示与书名的背离。不过这两部又有区别,它们的对位则象征了全书各处情节的对位。
  
  《错误已经铸成》是女主人公帕蒂的自传,“依心理医生建议所写”,系帕蒂用于舒缓胸中块垒的疗伤之作。它用一种事不关己的第三人称书写,这固然是帕蒂为与自身保持一段足可令她看清病情来龙去脉的距离,但从其他人物的视角来看,这份自传除暴露了一些东西之外,也轻描淡写了一些东西,比如她的酗酒委实严重到令她的丈夫沃尔特和情夫理查德(也是沃尔特的终身挚友)都不忍目睹的程度。这份自传也是帕蒂与理查德关系的心声,要命的是,它不慎落入沃尔特之手,后者震惊于二十年婚姻生活竟有如许见不得人的潜台词。这份自传还有个尾声,帕蒂写来呈给沃尔特,不过夫妻和好并非得益于它们,正如它们并没有治好帕蒂的抑郁症,它们只起到一种别开生面的叙述作用,并构成全书的第二、四部。
  
  第三部《二○○四》分别讲述沃尔特、理查德、沃尔特夫妇的儿子乔伊的个人生活与事业。全书若干多边或双边人伦关系在此一一铺排,并通过沃尔特一家串联起诸多普通美国家庭,而如911、伊拉克战争、美国总统选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自由资本主义等重大现实问题,则如蝴蝶效应般盘根虬结于家庭生活的细水长流中。这种从个人家庭出发,如辐射般层层推进的宏大叙述架构全部采用现实主义手法完成。而作者对生活巨细靡遗的刻划,尤其是对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分析更是切中了本书的要旨——关于“自由”和因“自由”而生的人性纠结与家国情怀。
  
  帕蒂未成年时曾遭强奸,这是个不幸,但更不幸的是她全无为自己讨个说法的可能。她的教练要她为众多可能同样落入色魔爪牙的姐妹代言指控,而从政的父母却指出这不仅有伤门面,且色魔一家为白宫的座上宾,轻易不能得罪。虽然出发点不同,但人们无不要求帕蒂为了“集体”、“家庭”作出个人牺牲。由是,“责任”与“义务”以貌似公允的利己主义和真心实意的利他主义牢牢拴住了她,使她在人生道路上一直遭遇挫败。
  
  这一点也在家庭生活中孳生蔓延。帕蒂爱理查德的狂野、浪漫与性感,也爱沃尔特的体贴、温柔与善良,她有一女事二夫的愿望而无实践的可能,最后只好徘徊于包法利夫人式的出轨与安娜卡列尼娜的道德自疚之间。而她对乔伊无所不包的母爱,又使得儿子一再逃离,如诅咒一般重蹈了她与自己父母的决裂。为与家庭保持最后一线羁绊,她只好把自己训练成一个毫无自我的人偶。个人情感与生活的失败使帕蒂认识到为得到“自由”有必要学会“放弃”,她从放弃“责任”和“义务”中品尝人生一路下跌失重的解脱与快感。而这种解脱与快感却是毁灭性的,支付的代价是人际情感,对“自由”的追求最终铸成了“自由”的樊笼。
  
  这种虐心的写法在《自由》中比比皆是。比如这三角关系,理查德“被帕蒂吸引的程度并不比沃尔特被他吸引的程度弱,而他被沃尔特吸引的程度又或许要强过帕蒂被沃尔特吸引的程度”,撇去帕蒂,沃尔特与理查德堪比伯牙子期的知音之情自不待言,但他们之间那种微妙到无法言说的竞争更让人难以释怀。他们在很多事情上的共谋令帕蒂和其他女性心生嫉恨,但彼此各有胜负的人生又使他们备尝“自己输给那个他因为太爱而不忍心去痛揍一顿的兄弟时那种备受折磨的感觉”,而一旦“胜过”对方,便可让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尝到某种甜蜜的罪恶感。帕蒂的自传准确地捕捉到了这一情状,她为之取了个颇有社会学意义的标题,“自由市场促进竞争”。
  
  事实上,关于美国的自由主义,我们不必拎出美国宪法,光是911之后一个老牌政客对乔伊发表的演说,便足可让包括帕蒂和沃尔特两大家族在内的人们前仆后继。但自由主义的吊诡之处在于,“一个人可以想象他是特殊的,但是,这种特殊感最受不了的就是其他同样自觉特殊的人的存在”。尤其在竞争名义下,早期的资本积累完成并形塑为一个国家的政经制度之后,那些输在起跑线上的人便难逃在既有体制下被边缘化的命运。在经济上,他们沦为沃尔特父辈那样的底层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则处处牵累于早已定型的游戏规则。他们就像一只只自以为“自由”的蝴蝶,翻飞于凶险的社会丛林,一朝落败,只能以沉沦失意、愤世嫉俗来应对,其无产流氓的心态为沃尔特这样奋力打拼的中产阶级所痛恨,却又为作者深深怜悯,“来这个国家的人,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自由。而如果你没有钱,你就会愈发愤怒地紧抓你的自由不放……你可以是个穷人,但有一样东西任何人都无法从你手上夺走,那就是你拥有想怎么糟践你的生活就怎么糟践的自由。”作者说这是一个阶级国家之能存活的因由,美国的政治传统得益于这种“自由”,信焉。
  
  而那些抗争的主人公,则无不陷入知性与道德的怪圈。沃尔特供职的环保基金以肮脏的权钱交易方式运行,但这确系资金来源所必需;乔伊打工的国防承包商将破铜烂铁卖给政府赚昧心钱,令他备感煎熬;长期在乐坛失意的理查德终于在格莱美奖上扬眉吐气,却看不惯嘉宾反战言论的伪善嘴脸……道德、良心、亲情交织为一个人性选择的修罗场,举手投足处处浸透生命的挣扎却仍徒劳如“弹球游戏里那只单纯对撞击作出反应的弹珠,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然而,就在这声声雷同的“撞击”中,立场截然不同的人却舔舐到彼此处境的雷同:乔伊的困惑仿佛复制了父亲的困惑,而沃尔特终于在两难中选择了沉默,他们像帕蒂那样从消极的“放弃”中获得解脱……至此,这些读来如此熟悉的对位情节的寓意赫然浮现:正是在亲历和认知家族历史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人们重拾了因代沟、误会、背叛,或是其他事由而失落的理解与宽容。
  
  到头来,对大而无当的“自由”的热爱敌不过对“失去一生挚爱”的恐惧,空虚的心灵毕竟不是“自由”能够填满的。我想,这长达600页的《自由》仿佛一种“试炼”,在尘世的一番摔打之后(阅读又何尝不是)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开头,只是这一开头孕育了诸多生机与可能,这便是首尾两章貌似相同却判若云泥的所在。而经此,这一描摹当代美国社会生活的细密画熠熠凸显其纹理:“自由”或许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却无从到手的一个伪命题,它大约就如沃尔特珍爱的一种名叫麻鳽的鸟:“它们在地面上谦卑而鬼祟,一如它们那泥泞的生存环境,但一旦飞上天空,却高贵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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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
  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这本书很好,我找了许久了,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啊!什么是自由,怎么样才能有自由,你有自由吗?看了这本书,我相信你都能找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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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那本已经夭折的杂志《大方》第二期上曾刊登过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一篇随笔《远方》。那是一篇风格有些奇特的随笔,可以看作是游记与小说理论的结合体。那篇文字给我留下印象深刻的是弗兰岑为遥远的传统,以史诗为所有文化的主要特征的旧小说观念辩护。前现代文化中,我们阅读故事是为了增长见闻、获得教益或是娱乐消遣。但在我们的社会中,纯粹为快感去阅读一个编造的故事,成了一种消费文化的主要方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把我们的文化与先前所有文化区别开来的,便是其无所不在的娱乐性。小说,作为一种具有两重性和态度面向的事物,已彻底改变了我们的态度,以致其本身陷入了不被需要的危险之中”,小说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功能被消解殆尽。
  弗兰岑的担忧绝不是危言耸听,大众消费文化对我们日常生活的侵袭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阅读已经缩减成为了一种极为小众和学院的行为,代替大众文化品味的是充满了各种八卦消息和新闻的杂志,经典与名著日渐湮没无闻。2010年8月,《自由》上市前夕,弗兰岑登上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并被冠以“伟大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称号。这一文化事件的标志性意义在于,我们既可以从中窥探到美国急需树立新的文化偶像,打造新的文化经典的迫切心态,也能察觉出美国文学早已面临断代断层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况。
  如果你读过了《自由》,你会很诧异这样大部头竟然也能够成为畅销书。毫不客气地说,它不具备畅销书的任何元素。当然,这并不是贬低这部作品,恰恰是一种褒扬。纯文学的畅销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耻辱,尽管每位作家都会渴望自己的书大卖特卖,但大多数时候,作家更渴望的是文学众神殿中永恒位置——“伟大作家”。2010年,弗兰岑的《纠正》出版时,经过脱口秀女王奥普拉的推荐卖出了二百多万本,但弗兰岑还是公开表示对奥普拉的不满,以示对流行文化的排斥。而《自由》出版后,弗兰岑还是上了奥普拉的节目。这种妥协可以说是为了市场——没有哪个小说家会拒绝市场的需要,弗兰岑也不例外。但是这样评价弗兰岑多少有些不公平,他对小说的认识还属于老派作家的观点,你可以说他守旧也罢,传统也罢,但是他所继承的确实是一种纯正的现实主义套路。
  我们可以从这些年欧美文学界的主流看出版的文学作品,极简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玄幻主义……各种标签都甚嚣尘上,但就是没有现实主义。我们总认为现实主义文学隶属于一个更为遥远的十九世纪传统,当代的文化与文学特征要求我们在现实主义文学之外挖掘新的写作方向。这种极为荒诞多元的语境中,一种纯正的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竟然成为了异类,这才是最为奇谲的现象。我们可以从中揣摩这种变化,把弗兰岑誉为当代美国伟大的作家,也就意味着恢复一种纯正的现实主义传统。《自由》出版后,很多评论家的评价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十九世纪和托尔斯泰:从一个家庭的失序看整个大时代的变迁。这里的吊诡在于,当批评家敏锐地指出弗兰岑与遥远的传统的密切关联时,是想把弗兰岑归纳入那个经典的传统序列。但是对大部分的读者而言,他们其实已经远离了托尔斯泰的时代,远离了那个陌生的传统,他们是从弗兰岑的著作中印证那个过去的时代,那个阅读故事是为了增长见闻和获得教益的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说,弗兰岑创造了他们的文学先驱,复活了旧时代的文学传统。
  从《纠正》到《自由》,弗兰岑一直把他写作关注的焦点聚集在中产阶级这个庞大的人群上。他的小说中总有一个失意的家庭,一群郁郁不得志的人,他们与时代的隔阂不是因为坚守了旧时代的价值观远远被抛在脑后,恰恰是因为遵从了时代的需求,才坠入了堕落的深渊。《自由》这个题目下可以作很多的大文章,单是以此为题的著作不知道吸引了多少思想家和哲学家,但是从小说的角度阐述自由的寥寥无几。而且,我们应该注意到,弗兰岑想表达的“自由”真正是什么:不是自由给家庭和个体带来的福祉,幸福生活,而是自由给家庭与时代带来的失控与堕落。
  小说讲述了中年中产阶级夫妇沃尔特伯格伦德和帕蒂伯格伦德遭逢家庭危机。两口子本来是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栅栏街小区邻人眼中的模范夫妻:年轻漂亮,事业有成,育儿有术。可等到迈入新世纪,沃尔特——环境律师,单车上班族,爱家好男——竟然与破坏环境的煤老板沆瀣一气,欺压百姓;好脾气的帕蒂变成了母老虎,隔三差五对老公疯狂嘶吼;未成年的儿子乔伊看不起父母,离家出走到讨厌的共和党邻居宅内,与小女友同住。这个曾经的模范家庭到底发生了什么?弗兰岑一步步带领我们深入到这个正在分崩离析的家庭的肌理,一点一滴发掘他们内心的惶恐与不安。最终找到的祸根竟然是“自由”二字。这个组成美国社会精神的核心价值观念,已经成为了时代精神堕落的罪恶渊薮,真应了罗兰夫人那句话: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弗兰岑通过《自由》对时代的批判昭然若揭。他所坚守的仍然是一个旧时代的价值观,当自由成为了逃避责任的借口,道德的堕落不可避免。看看吧,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如此郑重其事地讨论道德与公德。不要说现实生活中,就连文学作品中,对虚构的故事和人物的道德讨论也被遮蔽了,我们关注文学技巧的兴趣竟然远远大于文学人物的道德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弗兰岑复活了那个悠久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他与十九世纪文学传统的最紧密的关联就在于对道德问题的重新关注和迫切质疑。
  思郁
  2012-5-10书
  自由,【美】乔纳森弗兰岑著,缪梅译,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5月第一版,定价: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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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书名是“自由”,忍不住往下看了点,虽然没看完,但是知道了很值得看的一本书。有关于这本书的幕后故事:
  之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麻省科德角玛莎葡萄园度假时,不小心在当地著名的“葡萄串”书店获得了一本试读本,谁知引发了一连串麻烦……这件事被热炒后,弗兰岑随即被请上《时代》周刊的封面,成为“伟大的美国作家”。弗兰岑的《自由》与《纠正》相似,讲述的都是关于美国家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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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  但是自由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  世界太复杂 很多人过得不快乐 但是人要有上进心  才能过得更加快乐 。。。。自由是一个政治哲学中的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学术上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不同见解,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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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8-28 13:48: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写得那么长是因为他非常仔细,对人的性格、心理、动作、言语,也写得很聪明。更重要的是,他时常有很多让你觉得太过精彩的人物分析,如果在别的小说家笔下,可能一本小说有几个这样的东西,已经觉得很有亮点了。
  
          《自由》最好看的部分,就是里面几乎隔几页就会出现一些非常灿烂、非常深刻的描写,比如说我们看看这书里面到了最后,沃特经历了婚姻的失败,非常难过,跑到了老家,因为他一生从事自然保护工作,于是他有一块由基金会买下来的土地,在里面看护鸟类,然后他变成了一个搞动物保护搞到古怪的人。
  
         他喜欢鸟,所以就讨厌猫,因为猫总在捕杀他心爱的野鸟。于是他就劝大家看好自己的猫,后来干脆劝大家不要让猫出来玩,再后来甚至跟大家说,应该把你们的猫套上口罩。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一个邻居的猫弄死了很多他要保护的野鸟,于是他把那只猫抓了起来,丢到远处另一个动物保护中心,让这家人伤心欲绝。
  
         这家人的女主人公琳达非常痛苦,她觉得这好像身上的疥疮被抓了一把,那种越抓就越糟糕的疥疮,她马上就明白了,沃尔特是她的猫消失的幕后黑手,她觉得非常感激,为什么呢?
  
        因为她如此仇恨沃尔特,而沃尔特干了这样的事回应了她的仇恨,给予这种仇恨新的理由和新的营养,她愿意陪着他玩这个仇恨游戏,愿意成为他世界中所有问题的代言人。她爱她的猫,但是她现在更爱她的仇恨,她甚至养了新的猫,还故意要把它们引向那个可恨的邻居家里,希望它们再度失踪,这样她的仇恨才能够继续滋长、茁壮。
  
                                                                   ——梁文道:《开卷八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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