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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 - 准风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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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风月谈》收作者1933年6月至11月间所作杂文六十四篇。1934年12月上海联书局以“兴中书局”名义出版,次年1月再版,1936年5月改由联华局出版。作者生前共印行三版次。

最新书评    共 2 条

酒药女$    中间和施蛰存先生关于<庄子>与<文选>的论争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我也喜欢<庄子>与<文选>,就看了.印象是,鲁迅的批评出于公心,施先生的反驳却降了格.烧了<文选>能保住那几朝的人,便还可选出文来。总不成为了古文,亡了我们。这许是庄生真旨吧?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8-18 20:09
TheRea    我有这么一个习惯。   每读一本书或看一部电影,就会在豆瓣社区上面作一个标记,写一两句批注式的评论。   正好这三周先后读了鲁迅先生的《野草》,《彷徨》和《准风月谈》。   在读野草时,我的批注是:感性与理性的存在方式,诗与思的无限可能性。   读彷徨时,我批注了:手不释卷那一片伤逝。(篇是指篇目,是很生硬的物质意义。   片是无法定义的一种广阔的感受,精神意义)   而在读准风月谈时,我的批注就郑重严肃得多了:花了10几年的时间去误读一个人,现在每每重复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为自己曾经的无知赎罪,为倍受误解的大师正名。      先前听闻《准风月谈》的名字时,还在胡乱猜想“准”的意思,可能是“正好的,正确的”,至于“风月谈”,指的应该就是些风花雪月的劳什子。当一鼓作气从图书馆5楼讨来这本外形不起眼的旧书时,乍一看前记,才生生卸了我漫不经心的态度来。      鲁迅先生在前记开端便说,《自由谈》的编者曾刊出了“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的启事。为着一个有益于“拾荒者”的念想,他便在半年里拉杂了这60多篇杂文出来。而这“谈风月”一说,字面上确是风花雪月的诗话,可究其里而言,这则启事是欲借“漫话风月”消解“常谈国事”。   对于此解,鲁迅先生在前记里说,“我的谈风月也终于谈出了乱子来,不过也并非为了主张‘杀人放火’。其实,以为多谈风月,就是莫谈国事的意思,是误解的。”凭着先生毕竟是长于炼字的人,因而这题目中的“准”,用得是丝毫不能再好。“准”字,在字典里还坐拥着一个并不为我们所熟识的释义,那便是“如同,类似,和某物差不多”。如果此处确实换作“类风月谈”,则有直白到莽撞的感觉。而换作“如风月谈”,那恰如其分的意思又到不了。就像从来都有“准女婿”之说,这种“是与将是”的临界点非常模糊,却又丝毫不乏清晰。两者的距离已经无限接近,却又还未完全抵达。光从字面上来看,这种炼字的推敲就已经非常精彩了。      而他的准风月谈,似乎是形同风月之事的漫谈,其言外之意却恰好不谈风月事。重心在于“准”,而不在于“风月”。在于“漫谈”,而不在于“莫谈”。因而先生接着说,“漫谈国事倒并不要紧,只是要漫,发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为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由此可见,打着“风月谈”的幌子继续谈“国事”固然危险,但因为受到一个“准”字和无数笔名的庇佑,就足以暂时“障住了编辑先生和检查老爷的眼睛”。因而,这本无关风月之谈,没有一刻可以停止批判。      在上次谈及《彷徨》的感受时,对于自己洞察笔调的禀赋的缺乏,我屡有提及。以至于这次再捧读《准风月谈》,最夺我青睐的是《夜颂》,而非施蛰存与鲁迅的笔战,而这笔战又恰好被普遍认为是书中最精彩的篇幅。      在这60多篇杂文里,鲁迅前前后后使用了20个笔名。在《夜颂》这篇,他使用的是“游光”。他的夫人许广平说,《准风月谈》里用“游光”笔名所写的文章多半是关于夜的东西。比如《夜颂》,《谈蝙蝠》,《秋夜纪游》,《文床秋梦》。游光一名,含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之意。      在我看来,夜是广袤无垠的一片意境,是骚人墨客笔端的常客。有温柔的上诉,也有哀婉的低吟。有孤独的自鸣,也有柔和的细语。有荷塘月色中独步觅花,也有苍翠深夜下伤春悲秋。然而,我却独独在《夜颂》中,读到了逼人的锐气。这里的夜,是一个想往的世界,其本身便诉诸了无限的可能性和开放性。去理解鲁迅定义下的《夜颂》,与《夜颂》促使我带着自己的视角去理解,是两回事儿。   然而却是并行不悖的两回事儿。      谓之《夜颂》,本意在批不在颂。借用夜下袒露无疑的真实,来反讽光明中扎堆的虚伪。爱夜的人,除了拥有孤独的可能性,还可能有闲者,有不能战斗者,有怕光明者。鲁迅先生这一种,却是除却了上述所有,独辟了一条道。不是不闲,而是因为周遭的人都懒于去争取,去觉醒。不是不能战斗,而是太清醒地、从未停止过地在战斗。不是怕光明,而是这个时代的光明,分明没有希望。      “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复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在这篇杂文中有两段句子是我非常中意的,而这段便是其一。不在话下的是,不仅有诗一般的表达,还恰如其分地告知了我们一个答案:缘何这个时代,光明没有希望。白天形同一场永不落幕的假面舞会。只是在这个舞会上,没有欢愉与享受,只剩麻木与空虚。因而夜,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遮羞布。像是一面镜子,白日里佩戴用“虚伪”作的首饰,在夜的镜子里一照,必定坦诚地一丝不挂。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游光是听夜的耳朵,是看夜的眼睛。他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前者暗在天色,后者暗在人心。在不一定如水般温柔的夜色下,是君子易小人,是爱侣心淡转情浓,是文人学士们的超然卓绝变乞怜讨好。      记得顾城在其成名作《一代人》里,那句耳熟能详的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在这风浓雾障、阻我微步的夜里,鲁迅就如那一抹游光,看见了比夜还黑暗的白天里,所看不到的诡谲。因此,“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这个光明,与他的希望无关,与众生的觉醒无关。无非是拥有了一双更能洞穿黑暗,而在黑暗中愈发明亮的双眼。这是夜施予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如果雨之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仍是忧伤。如果黑夜已尽,白日来袭,却仍然继续着黑暗的旧梦。相比起悲愤,无望的力量更是强大。      于是,另外一段我所中意的句子就这么倾泻而来。“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走笔至此,文章也戛然而止。既然光明被泼墨染了一大半,那么不如挽留住尚且纯粹的夜,不如等待这抹游光的游走。不如撇去虚浮的白日里,不如在黑暗中听那还没有完全销匿的虔诚。      我依稀记得《约翰福音书》的一段:   上帝遣光明来到世间不是要它审判世界,而是要让世界通过它得救。信赖它的人不会受审判,不信赖它的人便已受了审判。光明来到人世,而人们宁爱黑暗不爱光明,这就是审判。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空有光明的天色,没有光明的人心、风气和氛围。亦然没有光明的希冀、苛求与企盼。无法通过它审判世界,更不能通过它拯救世界。不信赖它的人已然麻木,而信赖它的人,有的在白日里悲哀,有的却在黑夜里生生凿出那一点光亮。鲁迅属于后者,而《夜颂》的尖锐和批判也全在此了。      除此之外,再略带提一下我比较喜欢的另外一个篇目。《关于翻译(下)》。这篇文章得我青睐,最重要的就在于它强烈的现实意义。鲁迅先生对于批评家所寄的希望,一在指出坏的,二在奖励好的或者较好的,三在指出坏的译本里尚存的好处。他认为,关键在于第三点。“苹果有烂疤了倘不是穿心烂,就说:这苹果有烂疤了,然而这几处没有烂,还可以吃得。这么一办,译品的好坏是明白了,而读者的损失也可以小一点。”记得以前在某堂课上,某位老师说过,现下刊发在报纸杂志上的一些激进观点,其实批评的都不是切中要害的,是敲边鼓的。提的意见也是不着痛处的,是打擦边球的。按鲁迅先生70年前的观点来看,这种批评没有任何务实意义所在,连最基本的“剜烂苹果”的工作都没有做到。      最后,我不忍不提的一段,是《后记》里的尾声。“真的且住。写的和剪贴的,也就是自己的和别人的,化了大半夜工夫,恐怕又有八九千字了。这一条尾巴又并不小。时光,是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也跟着过去,不久就在我们的记忆上消亡;而且都是分散的,就我自己而论,没有感到和没有知道的事情真不知有多少,但即此写了下来的几十篇,加以排比,又用《后记》来补叙写因此而生的纠纷,同时也照见了时事,格局虽小,不也描出了或一形象了么?——而现在又很少有肯低下他仰视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的尊脸来,看看暗中,写它几句的作者。因此更使我要保存我的杂感,而且它也因此更能够生存,虽然又因此更招人憎恶,但又在围剿中更加生长起来了。呜呼,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这是为我自己和中国的文坛,都应该悲愤的。文坛上的事件还多得很然而都不是做这《准风月谈》时期以内的事,在这里也且不提及,或永不提及了。还是真的带住罢,写到我的背脊已经觉得有些痛楚的时候了。”      我看到了一个跟平日里或者印象中并没有发生重合的鲁迅先生。见过他犀利,见过他狂暴,见过他悲愤,见过他柔和。却没有见过他无奈,没有见过他疲惫。特别是在前面60多个篇目的慷慨激昂中,或笔战,或争论,或暗骂,或批判,到最后的笔锋浓转淡,让我辛酸多过讶异。在我的脑子里,他终究是一个力挽狂澜的背影,是灯下奋笔疾书、浓眉紧锁的模样。可是读到这里,所有先前的感觉顿住,背影不停地伛偻下去,灯,也旋即就要灭掉了。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总是说不出的感觉最扎人”。当我读完这《后记》的最后几段,便是作此般感受。      “无论什么人,只要你在活着的时候应付不了生活,就应该用一只手挡开笼罩着你的命运的绝望,但同时,你可以用另一只手草草记下你在废墟中所看到的一切,因为你和别人看到的不同,而且更多。”卡夫卡这句话,在此时此刻,必是完美应和了鲁迅先生的一生,以及他笔下的这些与风月无关的《准风月谈》。     详情 发表于 2013-7-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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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前记

      自从中华民国建国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自由谈》的编者刊出了“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的启事〔1〕以来,很使老牌风月文豪摇头晃脑的高兴了一大阵,讲冷话的也有,说俏皮话的也有,连只会做“文探”的叭儿们也翘起了它尊贵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谈风云的人,风月也谈得,谈风月就谈风月罢,虽然仍旧不能正如尊意。

      想从一个题目限制了作家,其实是不能够的。假如出一个“学而时习之”〔2〕的试题,叫遗少和车夫来做八股,那做法就决定不一样。自然,车夫做的文章可以说是不通,是胡说,但这不通或胡说,就打破了遗少们的一统天下。古话里也有过:柳下惠看见糖水,说“可以养老”,盗跖见了,却道可以粘门闩〔3〕。他们是弟兄,所见的又是同一的东西,想到的用法却有这么天差地远。“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4〕好的,凤雅之至,举手赞成。但同是涉及风月的“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5〕呢,这不明明是一联古诗么?

      我的谈风月也终于谈出了乱子来,不过也并非为了主张“杀人放火”。其实,以为“多谈风月”,就是“莫谈国事”的意思,是误解的。“漫谈国事”倒并不要紧,只是要“漫”,发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因为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从六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种种的笔名了,一面固然为了省事,一面也省得有人骂读者们不管文字,只看作者的署名。

      然而这么一来,却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视觉,专靠嗅觉的“文学家”疑神疑鬼,而他们的嗅觉又没有和全体一同进化,至于看见一个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对我呜呜不已,有时简直连读者都被他们闹得莫名其妙了。现在就将当时所用的笔名,仍旧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负着应负的责任。

      还有一点和先前的编法不同的,是将刊登时被删改的文字大概补上去了,而且旁加黑点,以清眉目。这删改,是出于编辑或总编辑,还是出于官派的检查员的呢,现在已经无从辨别,但推想起来,改点句子,去些讳忌,文章却还能连接的处所,大约是出于编辑的,而胡乱删削,不管文气的接不接,语意的完不完的,便是钦定的文章。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删之处,是留着空白,或加虚线,使读者能够知道的。中国的检查官却不许留空白,必须接起来,于是读者就看不见检查删削的痕迹,一切含胡和恍忽之点,都归在作者身上了。这一种办法,是比日本大有进步的,我现在提出来,以存中国文网史上极有价值的故实。

      去年的整半年中,随时写一点,居然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一本了。当然,这不过是一些拉杂的文章,为“文学家”所不屑道。然而这样的文字,现在却也并不多,而且“拾荒”的人们,也还能从中检出东西来,我因此相信这书的暂时的生存,并且作为集印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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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2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日,于上海记。

      〔1〕《自由谈》参看本卷第5页注〔1〕。由于受国民党反动势力的压迫和攻击,《自由谈》编者于一九三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发表启事,说:“这年头,说话难,摇笔杆尤难”,“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少发牢骚,庶作者编者,两蒙其休。”

      〔2〕“学而时习之”语见《论语·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3〕柳下惠与盗跖见糖水的事,见《淮南子·说林训》:“柳下惠见饴曰:‘可以养老。’盗跖见饴曰:‘可以粘牡。’见物同而用之异。”

      后汉高诱注:“牡,门户会牡也。”按柳下惠,春秋时鲁国人,《孟子·万章》中称他为“圣之和者”;盗跖,相传是柳下惠之弟,《史记·伯夷列传》说他是一个“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的大盗。

      〔4〕“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语见宋代苏轼《后赤壁赋》。

      〔5〕“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语见元代冁然子《拊掌录》:“欧阳公(欧阳修)与人行令,各作诗两句,须犯徒(徒刑)以上罪者。一云:‘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一云:‘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欧云:‘酒粘衫袖重,花压帽檐偏。’或问之,答云:‘当此时,徒以上罪亦做了。’”


夜颂〔1〕

      游光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者,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画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之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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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六月八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日《申报·自由谈》。


推〔1〕

      丰之余

      两三月前,报上好像登过一条新闻,说有一个卖报的孩子,踏上电车的踏脚去取报钱,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电车又刚刚走动,一时停不住,把孩子碾死了。

      推倒孩子的人,却早已不知所往。但衣角会被踹住,可见穿的是长衫,即使不是“高等华人”,总该是属于上等的。

      我们在上海路上走,时常会遇见两种横冲直撞,对于对面或前面的行人,决不稍让的人物。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入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倘不让开,他就会踏在你的肚子或肩膀上。这是洋大人,都是“高等”的,没有华人那样上下的区别。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不管被推的人是跌在泥塘或火坑里。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他坐电车,要坐二等所改的三等车,他看报,要看专登黑幕的小报,他坐着看得咽唾沫,但一走动,又是推。

      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出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旧历端午,在一家戏场里,因为一句失火的谣言,就又是推,把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踏死了。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2〕呀!”

      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也还要廓大开去。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些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六月八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申报·自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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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2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2〕好白相来希上海话,好玩得很的意思。


二丑艺术〔1〕

      丰之余

      浙东的有一处的戏班中,有一种脚色叫作“二花脸”,译得雅一点,那么,“二丑”就是。他和小丑的不同,是不扮横行无忌的花花公子,也不扮一味仗势的宰相家丁,他所扮演的是保护公子的拳师,或是趋奉公子的清客。总之:身分比小丑高,而性格却比小丑坏。

      义仆是老生扮的,先以谏净,终以殉主;恶仆是小丑扮的,只会作恶,到底灭亡。而二丑的本领却不同,他有点上等人模样,也懂些琴棋书画,也来得行令猜谜,但倚靠的是权门,凌蔑的是百姓,有谁被压迫了,他就来冷笑几声,畅快一下,有谁被陷害了,他又去吓唬一下,吆喝几声。不过他的态度又并不常常如此的,大抵一面又回过脸来,向台下的看客指出他公子的缺点,摇着头装起鬼脸道:你看这家伙,这回可要倒楣哩!

      这最末的一手,是二丑的特色。因为他没有义仆的愚笨,也没有恶仆的简单,他是智识阶级。他明知道自己所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长久,他将来还要到别家帮闲,所以当受着豢养,分着余炎的时候,也得装着和这贵公子并非一伙。

      二丑们编出来的戏本上,当然没有这一种脚色的,他那里肯;小丑,即花花公子们编出来的戏本,也不会有,因为他们只看见一面,想不到的。这二花脸,乃是小百姓看透了这一种人,提出精华来,制定了的脚色。

      世间只要有权门,一定有恶势力,有恶势力,就一定有二花脸,而且有二花脸艺术。我们只要取一种刊物,看他一个星期,就会发见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颂扬战争,忽而译萧伯纳演说,忽而讲婚姻问题;但其间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

      这最末的一手,一面也在遮掩他并不是帮闲,然而小百姓是明白的,早已使他的类型在戏台上出现了。

      六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八日《申报·自由谈》。


偶成〔1〕

      苇索

      善于治国平天下的人物,真能随处看出治国平天下的方法来,四川正有人以为长衣消耗布匹,派队剪除〔2〕;上海又有名公要来整顿茶馆〔3〕了,据说整顿之处,大略有三:一是注意卫生,二是制定时间,三是施行教育。

      第一条当然是很好的;第二条,虽然上馆下馆,一一摇铃,好像学校里的上课,未免有些麻烦,但为了要喝茶,没有法,也不算坏。

      最不容易是第三条。“愚民”的到茶馆来,是打听新闻,闲谈心曲之外,也来听听《包公案》〔4〕一类东西的,时代已远,真伪难明,那边妄言,这边妄听,所以他坐得下去。现在倘若改为“某公案”,就恐怕不相信,不要听;专讲敌人的秘史,黑幕罢,这边之所谓敌人,未必就是他们的敌人,所以也难免听得不大起劲。结果是茶馆主人遭殃,生意清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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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前清光绪初年,我乡有一班戏班,叫作“群玉班”,然而名实不符,戏做得非常坏,竟弄得没有人要看了。乡民的本领并不亚于大文豪,曾给他编过一支歌:

      台下都走散。

      连忙关庙门,

      两边墙壁都爬塌(平声),

      连忙扯得牢,

      只剩下一担馄饨担。”

      看客的取舍,是没法强制的,他若不要看,连拖也无益。

      即如有几种刊物,有钱有势,本可以风行天下的了,然而不但看客有限,连投稿也寥寥,总要隔两月才出一本。讽刺已是前世纪的老人的梦呓〔5〕,非讽刺的好文艺,好像也将是后世纪的青年的出产了。

      六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二日《申报·自由谈》。

      〔2〕派队剪除长衣的事,指当时四川军阀杨森的所谓“短衣运动”。《论语》半月刊第十八期(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古香斋”栏曾转载“杨森治下营山县长罗象翥禁穿长衫令”,其中说:“查自本军接防以来,业经军长通令戍区民众,齐着短服在案。……着自四月十六日起,由公安局派队,随带剪刀,于城厢内外梭巡,遇有玩视禁令,仍着长服者,立即执行剪衣,勿稍瞻徇。”参看本书《“滑稽”例解》。

      〔3〕整顿茶馆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上海《大晚报》“星期谈屑”刊载署名“蓼”的《改良坐茶馆》一文,其中说对群众聚集的茶馆“不能淡然置之”,提示反动当局把茶馆变为对群众“输以教育”的场所,并提出“改良茶馆的设备”、“规定坐茶馆的时间”、“加以民众教育的设备”等办法。

      〔4〕《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明代公案小说,写宋代清官包拯断案的故事。

      〔5〕讽刺已是前世纪的老人的梦呓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一日《大晚报·火炬》登载法鲁的《到底要不要自由》一文,攻击鲁迅等写的杂文说:“讥刺嘲讽更已属另一年代的老人所发的呓语。”


谈蝙蝠〔1〕

      游光

      人们对于夜里出来的动物,总不免有些讨厌他,大约因为他偏不睡觉,和自己的习惯不同,而且在昏夜的沉睡或“微行”〔2〕中,怕他会窥见什么秘密罢。

      蝙蝠虽然也是夜飞的动物,但在中国的名誉却还算好的。

      这也并非因为他吞食蚊虻,于人们有益,大半倒在他的名目,和“福”字同音。以这么一副尊容而能写入画图,实在就靠着名字起得好。还有,是中国人本来愿意自己能飞的,也设想过别的东西都能飞。道士要羽化,皇帝想飞升,有情的愿作比翼鸟〔3〕儿,受苦的恨不得插翅飞去。想到老虎添翼,便毛骨耸然,然而青蚨〔4〕飞来,则眉眼莞尔。至于墨子的飞鸢〔5〕终于失传,飞机非募款到外国去购买不可〔6〕,则是因为太重了精神文明的缘故,势所必至,理有固然,毫不足怪的。但虽然不能够做,却能够想,所以见了老鼠似的东西生着翅子,倒也并不诧异,有名的文人还要收为诗料,诌出什么“黄昏到寺蝙蝠飞”〔7〕那样的佳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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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西洋人可就没有这么高情雅量,他们不喜欢蝙蝠。推源祸始,我想,恐怕是应该归罪于伊索〔8〕的。他的寓言里,说过鸟兽各开大会,蝙蝠到兽类里去,因为他有翅子,兽类不收,到鸟类里去,又因为他是四足,鸟类不纳,弄得他毫无立场,于是大家就讨厌这作为骑墙的象征的蝙蝠了。

      中国近来拾一点洋古典,有时也奚落起蝙蝠来。但这种寓言,出于伊索,是可喜的,因为他的时代,动物学还幼稚得很。现在可不同了,鲸鱼属于什么类,蝙蝠属于什么类,就是小学生也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倘若还拾一些希腊古典,来作正经话讲,那就只足表示他的知识,还和伊索时候,各开大会的两类绅士淑女们相同。

      大学教授梁实秋先生以为橡皮鞋是草鞋和皮鞋之间的东西,〔9〕那知识也相仿,假使他生在希腊,位置是说不定会在伊索之下的,现在真可惜得很,生得太晚一点了。

      六月十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

      〔2〕“微行”旧时帝王、大臣隐藏自己身分改装出行。

      〔3〕比翼鸟传说中的鸟名,《尔雅·释地》晋代郭璞注说它“青赤色,一目一翼,相得乃飞”。旧时常用以比喻情侣。

      〔4〕青蚨传说中的虫名,过去诗文中曾用作钱的代称。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三载:“南方有虫,……名青蚨,形似蝉而稍大,……生子必依草叶,大如蚕子。取其子,母即飞来。……以母血涂钱八十一文,以子血涂钱八十一文,每市物,或先用母钱,或先用子钱,皆复飞归,轮转无已。”

      〔5〕墨子的飞鸢墨子(约前468—前376),名翟,春秋战国之际鲁国人。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制飞鸢事,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飞)一日而败。”又见《淮南子·齐俗训》:“鲁般、墨子以木为鸢而飞之,三日不集。”在《墨子》一书中,则仅有公输般(一说即鲁般)“削竹木以为鹊”的记载(见《鲁问》篇)。

      〔6〕募款买飞机,参看本卷第17页注〔3〕。

      〔7〕“黄昏到寺蝙蝠飞”语见唐代韩愈《山石》诗。

      〔8〕伊索(Aesop,约前六世纪)相传是古希腊寓言作家,奴隶出身,因机智博学获释为自由民。所编寓言经后人加工和补充,集成现在流传的《伊索寓言》。该书《蝙蝠与黄鼠狼》一篇,说一只蝙蝠被与鸟类为敌的黄鼠狼捉住时,自称是老鼠,后来被另一只仇恨鼠类的黄鼠狼捉住时,又自称是蝙蝠,因而两次都被放了。鲁迅文中所说的情节与这一篇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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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9〕梁实秋在《论第三种人》一文中曾说:“鲁迅先生最近到北平,做过数次演讲,有一次讲题是《第三种人》。……这一回他举了一个譬喻说,胡适之先生等所倡导的新文学运动,是穿着皮鞋踏入文坛,现在的普罗运动,是赤脚的也要闯入文坛。随后报纸上就有人批评说,鲁迅先生演讲的那天既未穿皮鞋亦未赤脚,而登着一双帆布胶皮鞋,正是‘第三种人。’”(据《偏见集》)按鲁迅曾于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北京师范大学讲演,讲题为《再论“第三种人”》。


“抄靶子”〔1〕

      旅隼

      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素重人道的国度,对于人,是一向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辱诛戮,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满洲人“入主中夏”,不久也就染了这样的淳风,雍正皇帝要除掉他的弟兄,就先行御赐改称为“阿其那”与“塞思黑”〔2〕,我不懂满洲话,译不明白,大约是“猪”和“狗”罢。黄巢〔3〕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时候是二十世纪,地方是上海,虽然骨子里永是“素重人道”,但表面上当然会有些不同的。对于中国的有一部分并不是“人”的生物,洋大人如何赐谥,我不得而知,我仅知道洋大人的下属们所给与的名目。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黄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4〕了。这在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抄者,搜也,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我从前年九月以来〔5〕,才知道这名目的的确。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私心在侥幸的只是还没有被打着。洋大人的下属,实在给他的同胞们定了绝好的名称了。

      然而我们这些“靶子”们,自己互相推举起来的时候却还要客气些。我不是“老上海”,不知道上海滩上先前的相骂,彼此是怎样赐谥的了。但看看记载,还不过是“曲辫子”,“阿木林”〔6〕。“寿头码子”虽然已经是“猪”的隐语,然而究竟还是隐语,含有宁“雅”而不“达”〔7〕的高谊。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来道:猪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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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六月十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日《申报·自由谈》。

      〔2〕清朝雍正皇帝(胤肚,康熙第四子)未即位前,和他的兄弟争谋皇位;即位以后,于雍正四年(1726)命削去他的弟弟胤肚(康熙第八子)和胤肚(康熙第九子)二人宗籍,并改胤肚名为“阿其那”,改胤肚名为“塞思黑”。在满语中,前者是狗的意思,后者是猪的意思。

      〔3〕黄巢(?—884)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唐末农民起义领袖。旧史书中多有夸张其残暴的记载。《旧唐书·黄巢传》说他起义时“俘人而食”,但无“两脚羊”的名称。鲁迅引用此语,当出自南宋庄季裕《鸡肋编》中:“自靖康丙午岁(1126),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

      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1133)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杭州)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4〕“则不得免焉”语见《孟子·梁惠王》。

      〔5〕前年九月以来指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以来。

      〔6〕“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都是上海话。

      〔7〕宁“雅”而不“达”清末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曾说“评事三难:信、达、雅”。按“信”指忠实于原作;“达”指语言通顺明白;“雅”指文雅。


“吃白相饭”〔1〕

      旅隼

      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游荡可以为生,是很奇怪的。然而在上海问一个男人,或向一个女人问她的丈夫的职业的时候,有时会遇到极直截的回答道:“吃白相饭的。”

      听的也并不觉得奇怪,如同听到了说“教书”,“做工”一样。倘说是“没有什么职业”,他倒会有些不放心了。

      “吃白相饭”在上海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

      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但功绩虽多,归纳起来也不过是三段,只因为未必全用在一件事情上,所以看起来好像五花八门了。

      第一段是欺骗。见贪人就用利诱,见孤愤的就装同情,见倒霉的则装慷慨,但见慷慨的却又会装悲苦,结果是席卷了对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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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5: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二段是威压。如果欺骗无效,或者被人看穿了,就脸孔一翻,化为威吓,或者说人无礼,或者诬人不端,或者赖人欠钱,或者并不说什么缘故,而这也谓之“讲道理”,结果还是席卷了对手的东西。

      第三段是溜走。用了上面的一段或兼用了两段而成功了,就一溜烟走掉,再也寻不出踪迹来。失败了,也是一溜烟走掉,再也寻不出踪迹来。事情闹得大一点,则离开本埠,避过了风头再出现。

      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

      “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六月二十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报·自由谈》。


华德保粹优劣论〔1〕

      孺牛

      希特拉〔2〕先生不许德国境内有别的党,连屈服了的国权党〔3〕也难以幸存,这似乎颇感动了我们的有些英雄们,已在称赞其“大刀阔斧”〔4〕。但其实这不过是他老先生及其之流的一面。别一面,他们是也很细针密缕的。有歌为证:

      带着一伙各处走。

      皇后宫嫔都害怕,

      谁也不敢来动手。

      即使咬得发了痒罢,

      要挤烂它也怎么能够。

      嗳哈哈,嗳哈哈,哈哈,嗳哈哈!

      这是大家知道的世界名曲《跳蚤歌》〔5〕的一节,可是在德国已被禁止了。当然,这决不是为了尊敬跳蚤,乃是因为它讽刺大官;但也不是为了讽刺是“前世纪的老人的呓语”,却是为着这歌曲是“非德意志的”。华德大小英雄们,总不免偶有隔膜之处。

      中华也是诞生细针密缕人物的所在,有时真能够想得入微,例如今年北平社会局呈请市政府查禁女人养雄犬文〔6〕云:

      “……查雌女雄犬相处,非仅有碍健康,更易发生无耻秽闻,揆之我国礼义之邦,亦为习俗所不许,谨特通令严禁,除门犬猎犬外,凡妇女带养之雄犬,斩之无赦,以为取缔。”

      两国的立脚点,是都在“国粹”的,但中华的气魄却较为宏大,因为德国不过大家不能唱那一出歌而已,而中华则不但“雌女”难以蓄犬,连“雄犬”也将砍头。这影响于叭儿狗,是很大的。由保存自己的本能,和应时势之需要,它必将变成“门犬猎犬”模样。

      六月二十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二日《申报·自由谈》。

      〔2〕希特拉(A.Hitler,1889—1945)通译希特勒,德国法西斯头子,纳粹德国头号战犯。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大资产阶级垄断集团支持下出任内阁总理,一九三四年八月总统兴登堡死后,自称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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