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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官员的尺度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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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12: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评官员的尺度》,原名 Make No Law: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mdment。如果直译,似乎可以译为:「不立新法:沙利文案和第一修正案」。说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的一起重要案件,「《纽约时报》诉沙利文」(以下简称「沙利文」案)的来龙去脉。
  
  本书的内容可深可浅:如果要浅读,只要大概能知道「沙利文」案的经过,其实也就算是交卷了;而如果要深读,那么其真正的价值在于本案所依托和衍生的多个案例。到写这篇评论为止,我尚未读完所有的相关案例。故本篇不好算书评,只算一份阅读笔记。后文我列出了后面可供进一步扩展的阅读空间,之后的评论笔记会陆续完成。
  
  废话不说,我们开始。
  
  对法律有些了解的朋友可能都有耳闻,英美法系和我国遵循的大陆法系区别颇大。其中之一就是英美法系对判例的倚重远甚于大陆法系。而作为法律条文的判决者和解释者,法官在英美法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因为他们的职责不仅是宣判,在这过程中,每个判例都会成为下一个案件的依据。换言之,法官对每个判决的解读都可能决定接下来若干年内各种司法争端的走向。在这其中,最高法院作为对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解释者,肩上担子之重,可想而知。
  
  那么,「沙利文」案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以至于它能在美国司法历史上如此值得大书特书,以至于要专门写一本书?原因有二:
  
  第一,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将「诽谤」这个概念划入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解释范畴。在这之前,美国社会的普遍意见还是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保护任何诽谤言论。这一方面直觉上合乎逻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早期的诽谤多是针对个人,判断性质并不困难。但本案却引入了一个新的场景:如果批评对象是政府或政府官员且批评内容为公共事务,是否民众需要保证自己的批评有根有据以避免被认为是「诽谤」?在这之前,美国司法界虽然有过学术上的讨论,却始终没有从法律角度给出过正式的解释。
  
  第二,这个案子诞生于复杂的历史条件下,同时包含了种族问题和言论自由问题。事实上,这件案子之所以广受关注,最初的缘由就是阿拉巴马州法庭由于受种族歧视立场影响给出了不公的一审判罚,而本案恰恰因为被当作利用诽谤法打压媒体的典型案例而广受关注。彼时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不可能不考虑这个因素。一旦判决失当,不仅《纽约时报》这个当事人要关门大吉,整个媒体业都可能受影响。
  
  可想而知,这个案子的分量有多重。而其中的重中之重,则是最高法院在本案之前对一系列基本概念的都缺乏正式的司法界定,包括「言论自由」、「诽谤」、「公民权利」等等。所谓 Make No Law,相信也是说的这个意思:我们需要的是法律条文的正确解释,而不是急匆匆地推出一个又一个看似有理却违宪的法案,比如《防治煽动法》。
  
  幸亏美国最高法院对本案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民众或媒体对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批评,虽然不是绝对免责,但只要能够满足本案确立的两个充分条件,就能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哪怕民众一方的言辞存在些许不实之处。正如名言 Make No Law,所有的解释均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以及相关的先例而来(除了那个令我不甚满意的「基于对司法行政效率的合理考量」)。因着这个判决,之后几十年,媒体得到了一柄尚方宝剑,得以大胆地揭发各种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不法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后来的「水门事件」、「莱温斯基丑闻」乃至「关塔那摩虐囚」能够被揭发出来,都可以被看作是这个案子带来的结果。能做到这些,本案的主审大法官们居功至伟。
  
  上面都是说案子,既然是读书笔记,想不说说这本书本身,未免不太现实。
  
  如果说要评选出最让我不忍释卷的部分,那么至少有两章可以入选:第十三章「最高司法殿堂上的交锋」,还有第十五章「判决背后的纷争」。前一章讲的是庭审答辩,后一章讲的是答辩结束后三个月里最高法院诸位大法官们对判决意见的反复争论和权衡。前一篇或许很能得到喜欢律政剧的朋友的喜爱:大法官们和双方律师的一问一答唇枪舌剑极有画面感,而我却喜欢书中调理分明的解释:大法官的每一个问题背后,都有明确的问题指向;像我这种外行,如果没有这些说明,也许也就是纯看热闹,而不知道背后还有「联邦法院不得干预州权」这样的额外考量。感谢作者的详细解释,才让我明白那些言辞交锋中背后的含义。
  
  第十五章同样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章。它解释了我们最终看到的判决意见在法庭内部经过了怎样的争论。很多人都知道法律是一个讲究术语精确性的领域,但不曾经历其中的外行们(比如我)可能并没有一个真正直观的认识。这一章恰恰可以给我这样一知半解的读者补上这一课:它列出了前面第十四章几乎所有争议之处的发展脉络,也破天荒地披露了很多最高法院内部的讨论——读过另一本《谁来守护公正》的读者们可能对这个有了解,能做到这一点的确不同寻常。
  
  而第十八章「舞已结束」,同样精彩,却是完全不同的感受。相比前面两章的唇枪舌战和紧张刺激,这章的主题无疑略显灰暗。最高法院在「沙利文」案中显然是确立了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家一劳永逸永享太平。制度毕竟是人创造的,也总有被人钻空子的可能。由于「苏利文」案的规则导致的后来诽谤诉讼规则的变化,相信之前没人能够预见。而它带来的也未必全是正面的结果,甚至已经引起了原本参与审理「沙利文」案的大法官们的疑虑。幸亏,这些疑虑并没有让他们停止前进,反而通过更多的案例进一步明确了「沙利文」案确立的规则。所以文章的最后,作者给出的不是一片光明的图景,倒像是阴晴未定的将来。但我很喜欢这样的结局:我们还没有到高枕无忧的时候。
  
  
  
  好话说完了,照例似乎也得说两句坏话。我得说,这本书至少有两点我有不满:一是第六章到第十章;二是它的中文书名。
  
  第六章到第十章,实际上是一份美国媒体言论尺度演化历史的简短介绍。囊括了从美国建国初一直到「苏利文」案之前,各方各面对媒体言论的认识。对大多数不够熟悉美国历史的朋友来说,这份内容是绝对必要的说明。唯一的问题是,它以一份 74 页的超长的篇幅插进了第五章「媒体噤声」之后。过长的说明几乎让我忘记了主线,然后突然被第十一章「向最高法院进军」扯了回来。我想我能理解作者的意图。他是希望我们看到在那个言论自由尚未引起美国社会重视的时期,仍然有一批坚持言论自由的「伟大的异议者」。只是这一段的说明未免过长而显得离题,特别是第九章的几个案例,「惠特尼诉加州」案,以及「美国诉施维默」案,似乎更多地是为了表现霍姆斯和布兰代斯两位法官在言论自由上的贡献,和真正的主题即「媒体出版自由」,并无立即和直接的关系(尽管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同时界定了言论和出版自由)。大胆地评论一句,如果是我来写这本书,我想我很可能不会加入这些内容。
  
  至于书名,我想,这个中文译名恐怕没有很好地反映英文版的原意。原文标题是 Make No Law,在我的理解里,应旨在强调防止缺少充分解释的条文叠床架屋,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事实上,文章在第六到第十章对《防治煽动法》和《防治间谍法》不厌其烦地引用,我相信也是为了强调这个事实,即没有正确理解的司法解释会给立法带来怎样的随意性。而译文将其翻译为《批评官员的尺度》,虽然更加有力也符合本案的内容,但却忽略了对 Make No Law 这一基本原则的表述。不过,考虑到中英文翻译上下文的差异,我也完全能够理解译者的难处。换了我,我也不愿意在题目下列一个长长的脚注来说明这个标题的含义。
  
  另一个不算遗憾的遗憾,是这本书没能加入最高法院庭审过程的笔录。我印象中,这些笔录应该是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阅的。如果能够附上这些精彩的问答以飨读者,对那些英文不灵或不熟悉美国法律系统的朋友们将是天大的福音。我离开美国日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否查到这些资料。今年业余或许可以一试。
  
  
  
  那么,究竟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什么?曾有一位朋友兴奋地说,这本书能看到美国制宪先贤是如何为了建立一个优秀的制度殚精竭虑。可是我的看法不同,我亲爱的朋友。这本书展示给我的,是一份关于美国法律系统自我进化的活的画卷。在整个进化历史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建国的先贤们——我甚至都不认为他们是重点,即使他们是这个制度的草创者。这里必须褒扬的是一代又一代的法官们,他们秉承着自己对国家的责任感和开国元勋们思想的理解,一次又一次地修正着这个国家对宪法含义及其实务操作中的认识。他们或许犯过错误(比如 1842 年「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虽然那个案例有其复杂的政治背景,详见《林肯:救赎者总统》,古尔佐原作),但历史证明,正是他们所坚持的理性和不畏困难的精神,在引导他们逼近真理的领域。
  
  当然,我估计所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都会拿他们来比照我们的现实。我们怎么能从这本书里吸取什么?我想就是一句话: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完美制度。如今很多人都喜欢夸奖美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但很少有人能看到他们是经过什么过程才达到现在的地步的,更少有机会知道美国平民百姓们如何利用手中的法律武器。相比我们现在,多少人还在梦想着一批「青天大老爷」从天而降推陈出新?不,我的朋友,如果想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只有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愿意承担改进它的责任。正如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所说:“参与公共讨论,是一项政治义务”。
  
  别等了,发表意见吧。哪怕坐而论道,也比什么也不做强。
  
  
  
  最后,按着前面的约定,我得晒晒我的后续阅读计划。正如前面我说的,除了贯穿本书的「沙利文」案之外,作者在正文和脚注中还详述或提过大大小小六十多个案例。如果读者想深入了解美国在言论自由这个领域认识的发展和变化,这些内容是不该错过的。虽说最高法院的内部讨论我们基本上无从知晓,但美国各级法院的判决意见都是公开可查阅的。感谢作者也感谢译者,在书的最后附上所有的案例列表,让我可以回 findlaw.com 查找有关资料。我不知道我今年的业余时间是否足够让我看遍所有的历史,但勉力而为,总好过浅尝辄止。而和我同样喜欢寻根问底的朋友,不妨跟着走一遍,也许会有惊喜。不过之后的内容也许不适合放在豆瓣上了,还是回到我自己的blog上比较好。
  
  五星推荐。
  
  原文:http://dummydigit.net/posts/2013-02-12-20-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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