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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官员的尺度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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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5: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的言论自由观念自建国之初即有,那时候甚至连一个定期出版的报纸都没有,国父们为了保证人民的表达权利,以第一修正案规定了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该修正案以一种休眠的姿态无人理会。从黑人民权运动到麦卡锡主义再到越南战争,诽谤案不断出现,美国最高法院也是经过一系列判决逐渐的确定了言论自由与名誉权各自的范围,其中大法官们的观点各不相同,时而针锋相对,时而为了大局忍让妥协。作者作为一个媒体人(他媳妇是法律圈的)并么有偏向媒体,没有为媒体鼓吹出版自由等论调而摇旗呐喊,而是以一个很客观的角度把以“《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儿”等案件判决及其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
        读罢后最深刻的印象当让是对美国言论自由的尺度之大予以惊讶及羡慕,政府官员、公众人物就是要顶住舆论压力,顶不住才说明有问题;还从侧面了解了不少美国法律相关制度,其实他们的制度某些方面来讲并不复杂,普通法作为一种传统,竟然可以跨国借鉴,值得佩服,法官由资深律师担任更是一种可以解决我们目前问题的方式;最后回到天朝,我开始有点小幻想,以后专业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司法环境会变好。但是,这几天在靖江,律师又被法院坑爹了。。。。。仅以此结尾,希望这个事情闹大,越大越好,让我们都为了权利而斗争。
  PS:缅甸都开放什么报禁了,我们的媒体除了成为政府的喉舌、娱乐垃圾生产厂应该再给力点儿,不能期待任何新政旧政的,权利从来都是争取来的,不是施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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