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书虫百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雾都孤儿》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五章

    (在本章中,这部传记要回过头去讲费金先生以及他的同伴了。)

      当某镇济贫院里发生上述这些事情的时候,费金先生正坐守在老巢里——奥立弗就是从这儿被南希姑娘领走的——他低低地笼着一雄烟雾凫凫的微火,膝盖上放着一只携带式风箱,看样子他早就打算把火拨得旺一些,不曾想自己倒陷入了沉思。他双臂交叉,两个大拇指顶住下巴,神不守舍地注视着锈迹斑斑的铁栅。

      机灵鬼、查理·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坐在他身后的一张桌子旁边,他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玩惠斯特牌戏,机灵鬼和明手,对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首先提到名字的那位绅士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聪明过人,此时脸上又多了一分微妙的表情,一方面专心打牌,一方面紧盯着基特宁先生的手,只要机会合适,就敏锐地看一眼基特宁先生手上的牌,根据对邻居的观测结果,巧妙地变换自己的打法。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机灵鬼戴着帽子,一点不假,这本来就是他在室内的习惯。他牙缝里照例叼着一根陶制烟斗,偶尔把烟斗移开片刻,这也只是在他认为有必要从桌上放着的一只酒壶里喝两口提提精神的时候,这只容量一夸脱的壶里盛着供大家享用的掺水杜松子酒。

      贝兹少爷玩得也很专心,可是由于天性比起他那位技艺娴熟的同伴更容易激动,看得出他品尝掺水杜松子酒的次数比较频繁,外加一个劲地打哈哈,牛头不对马嘴地瞎扯一气,跟一副讲究学问的牌局很不相称。的的确确,机灵鬼本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不止一次借机向同伴严肃指出,这种举止很不得体。贝兹少爷对绝大部分忠告都没有计较,只是请同伴“识相些”,否则干脆把脑袋伸进一个麻袋里去得了,要不就是用这一类巧妙的俏皮话来回敬对方,基特宁先生听了这些妙语佩服得不得了。值得注意的是,后一位绅士和他的搭挡老是输,这种情况非但没有惹恼贝兹少爷,反倒好像替他提供了极大的乐趣,他每打完一局都要喧闹不堪地大笑一阵,发誓说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样有趣的游戏。

      “再加倍,一盘就完了,”基特宁先生拉长了脸,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半个克朗,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家伙,杰克,全是你赢。我跟查理拿到好牌也不顶事。”

      不知道是这句话本身还是他说话时那副哭丧着脸的样子逗得查理·贝兹大为开心,查理立刻发出一阵狂笑,老犹太从冥想中惊醒过来,不禁问了一声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费金,”查理嚷道,“你来看看牌局就好了。汤米·基特宁连一个点都没赢到,我跟他搭档对机灵鬼和明手。”

      “嗳,嗳。”费金笑嘻嘻地说,表明其中妙处他心中有数。“再打几把,汤姆,再打几把。”

      “谢谢,费金,我才不打了呢,”基特宁先生回答,“我受够了。机灵鬼一路交好运,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哈哈!我亲爱的,”老犹太答道,“你非得起个大早,才赢得过机灵鬼呢。”

      “起个大早!”查理·贝兹说,“你要是想赢他的话,一定得头天晚上就穿好鞋,两只眼睛上各放一架望远镜,两个肩膀中间再挂一个看戏用的眼镜才行。”

      达金斯先生不动声色地接受了这些赞美之辞,提出要和在座的哪一位绅士玩两把,每次一先令,谁先摸到有人头的牌为胜。由于无人应战,碰巧这时他的烟斗又抽完了,他拾起凑合着当筹码用的一段粉笔,自得其乐地在桌子上画了一张新门监狱的示意图聊以自娱,一边格外刺耳地打着口哨。

      “你这人真没劲,汤米。”机灵鬼见大伙老是不吭声,便点着基特宁先生说了一句,又顿了顿,问道,“费金,你猜他在想什么?”

      “我怎么猜得出来呢,亲爱的?”老犹太使劲地鼓动风箱,回头看了一眼,答道。“大概在想输了多少钱吧,可能,要不就是在想他刚刚离开的那所乡间小别墅,唔?哈哈!是不是,我亲爱的?”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基恃宁先生正想开口,机灵鬼抢先说道,从而打住了这个话题。“你说他在想什么,查理?”

      “我说,”贝兹少爷咧着嘴笑了笑,“他对蓓特甜得可不一般。瞧他脸有多红。呃,我的天啦。这下有好戏看了。汤姆,咱们基特宁害了相思病了。呃,费金,费金。笑死我了。”

      想到基特宁先生成了爱情的牺牲品,贝兹少爷简直乐疯了,他腾地往椅子上一靠,一时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一个倒栽葱摔倒在地板上,他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这一意外事故并没有使他感到扫兴),直到再也笑不出来才重新坐好,又开始笑起来。

      “别理他,我亲爱的,”老犹太说着,朝达金斯先生挤了挤眼,一边惩戒性地用风箱喷嘴敲了贝兹少爷一下。“蓓特是个好姑娘。你只管追,汤姆,你只管追。”

      “我想说的是,费金,”基特宁先生面红耳赤地答道,“这事你们谁也管不着。”

      “你尽管放心,”费金答道,“查理是喜欢说三道四,别理他,我亲爱的,别理他。蓓特是个好姑娘。她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汤姆,你准会发财的。”

      “我就是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要不是听她的话,我也不会给关进去了,到头来还不是便宜了你,对不对,费金。六个礼拜又怎么样?反正总会进去的,不是现在就是将来,你冬天不怎么想上外边溜达的时候,干吗不呆在里边,唔,费金?”

      “嗨,是那么回事,我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你就是再进去一回也不在乎,汤姆,是吧?”机灵鬼向查理和费金使了个眼色,问道,“只要蓓特不说什么?”

      “我就是想说我不在乎,”汤姆愤愤不平地回答,“行了,行了。啊,你们谁敢这么说,我倒想知道,晤,费金?”

      “没有人敢,亲爱的,”老犹太答道,“汤姆,谁也不敢。除了你,我不知道他们哪一个有这个胆子,没有一个,我亲爱的。”

      “我当初要是把她供出来,自个儿就可以脱身,不是吗,费金?”可怜的冤大头怒气冲冲,穷追不舍。“我只消说一个字就了结了,不是吗,费金?”

      “是啊,一点没错,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但我也没把事情抖出去,对不对,费金?”汤姆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抛了出来。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老犹太答道,“你真有种,绝不会漏出一句话,就是莽撞了点,我亲爱的。”

      “也许是吧,”汤姆扭头看了看,回答道,“就算是吧,那有什么好笑的,嗯,费金?”

      老犹太听出基特宁先生火气相当地大,赶紧向他担保没有人在笑,为了证明在座各位都很严肃,便问罪魁祸首贝兹少爷是不是这样。然而不幸的是,查理刚开口回答,说他一辈子从来不像现在这样严肃,又忍不住前仰后合地放声大笑起来。备受羞辱的基特宁先生二话不说,冲过去对准肇事者就是一拳。贝兹少爷躲避打击向来就很老练,猛一低头躲开了,时机又选得恰到好处,结果这一拳落到了那位快活老绅士的胸日上,打得他摇摇晃晃,直退到墙边,站在那里拚命喘气,基特宁先生失魂落魄地望着他。

      “听。”就在这时,机灵鬼叫了起来,“我听到拉铃的声音。”他抓起蜡烛,轻手轻脚地上楼去了。

      这帮人正搞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铃声又颇不耐烦地响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机灵鬼又回来了,神秘兮兮地跟费金嚼咕了几句。

      “哦。”老犹太嚷道,“一个人?”

      机灵鬼肯定地点了点头,他用手挡住蜡烛火苗,一声不响地给了查理·贝兹一个暗示,要他眼下最好别再开玩笑了。机灵鬼尽到了朋友的责任,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老犹太的脸,听候吩咐。

      老头儿咬着蜡黄的手指,盘算了几秒钟,面孔急剧地抽动着,似乎正担心着什么,害怕得知最坏的情形。末了,他终于抬起头来。

      “他在哪儿?”他问。

      机灵鬼指了指楼上,做了一个离开这个房间的动作。

      “好吧,”费金对这无声的询问作了答复。“带他下来。嘘!别出声了,查理。斯文点,汤姆。避一避,避一避。”

      查理·贝兹和他新结下的对头乖乖地服从了向他俩下达的这一番简短的指示。四下里没有一点声音表明他们到哪儿去了,机灵鬼举着蜡烛走下楼来,后边跟着一个身穿粗布罩衫的男人。这人仓惺地扫了周围一眼,把遮住自己下半张脸的大披巾扯下来,露出了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的一张脸——十分憔悴,不知多少天没洗脸,没刮胡子了。

      “你好吗,费金?”这位可敬的绅士朝老犹太点点头,说道。“机灵鬼,把这张围巾掼到我帽子里边,剃头的时候我好知道上哪儿找去,没错。你将来会出落成一个年轻有为的江洋大盗,比眼下这个老油子高明得多。”

      说着,他把罩衫撩起来,系在腰上,扯过一张椅子放在炉旁,坐了下来,两腿搭在保温架上。

      “瞅瞅,费金;”他满腹牢骚地指着长统马靴说道,“从你知道的那个时候算起,连一滴戴伊马丁①都没碰,一次都没擦过,天啦。喂,你别那样看着我。不要着急,我不吃饱喝足了,也没力气跟你谈正经事。拿点吃的来,我们先把三天没进的货来个一次补齐。”

      

      ①指伦敦有名的戴伊马丁公司出品的鞋油。狄更斯少年时代在这家公司干过活。

      老犹太打了个手势,要机灵鬼把能吃的东西都放到桌上去,自己在这个强盗的对面坐下来,等着他开口说话。

      从外表上看,托比丝毫也不打算马上开口。一开始老犹太还沉得住气,观察着他的脸色,似乎想从表情上看出他到底带来了什么消息,然而毫无效果。托比虽然显得疲惫不堪,但眉宇之间仍保持着那种一贯的怡然自得的神气,真是没得治了,透过油泥污垢、胡须鬓角显现出来的仍旧是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那一副自鸣得意的傻笑。老犹太焦躁地站起来,一边盯着托比一点一点把食物送进嘴里,一边激动难忍在屋里踱来踱去。这一招也完全不起作用。托比摆足了旁若无人的派头,一直吃到再也吃不下去,这才吩咐机灵鬼出去,关上门,兑了一杯酒,定了定神,准备发话。

      “首先,费金。”托比说道。

      “对呀,对呀。”老犹太挪了一下椅子,插嘴说。

      格拉基特先生停下来,呷了一口酒,直夸掺水杜松子酒真是好极了,接着又把双脚蹬在壁炉上,以便使靴子和自己的视线大致处于水平的位置,又若无其事地捡起了话题。

      “首先,费金,”这位入室抢劫的老手说道,“比尔怎么了?”

      “啊!”老犹太一声惊叫,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嗳,你该不会是想说——”说话时托比的脸唰地变白了。

      “想说!”费金叫喊着,怒不可遏地跺着地面。“他们哪儿去了?赛克斯跟那孩子。他们哪儿去了?到什么地方去了?”

      “买卖搞砸了。”托比有气无力地说。

      “我就知道,”老犹太从衣袋里扯出一张报纸,指着报纸说。“还有呢?”

      “他们开了枪,打中了那孩子。我们俩架着他穿过野地——直端端的,就像乌鸦飞过一样——翻过篱笆,水沟,他们还在追。妈的。全国的人都醒过来了,狗也在后边撵。”

      “说那个孩子。”

      “比尔把他背在背上,跑得飞快,跟一阵风似的。后来我们停下来,把他放在我们中间,他脑袋搭拉着,身上冷冰冰的。那些人眼看着就要追上我们了,人人为自已,谁都不想上绞刑架。我们就散伙了,把小家伙丢在一个水沟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费金没再听他说下去一只是大吼一声,双手扯着头发,冲出房间,跑出大门去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四章

    (叙述一件非常乏味的事,本章虽然很短,但在这部传记中却相当重要。)

      女总管房间里的谧宁气氛被那个老婆子打破了,老太婆担任报丧人倒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她上了年纪而且弯腰驼背,瘫软的手脚直打哆嗦,脸歪嘴瘪,还老是咕咕哝哝地翻白眼,看她那个样子,与其说是造化之功,还不如说像是一个信笔涂抹出来的怪物。

      哀哉!出自造化的姣好面孔留下来供我们欣赏的是多么稀少。世间的操劳、悲哀、饥饿,可以改变人们的心灵,也会改变人们的面容。只有当种种烦恼逝去,永远失去了它们的控制力时,翻覆汹涌的云层才会消散,留下清朗的天颜。死者的面容即便已经完全僵化,也往往会现出久已被人忘怀的那种熟睡中的婴儿的表情,恢复初生时的模样。这些面容又一次变得那样平静,那样温和,一些从欢乐的童年时代就了解他们的人在灵柩旁边肃然跪下,仿佛看见了天使下凡。

      于瘪老太婆磕磕绊绊地穿过走廊,登上楼梯,嘴里嘟嘟哝哝,含混不清地回答女总管的责骂。她终于撑不住了,便停下来喘口气,把灯递到柯尼太太手里,自己在后边歇一歇,再尽力跟上去,她的上司越发显得敏捷了,照直走进患病的妇人住的屋子。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阁楼,前边尽头处点着一盏昏暗的灯。另外一个老太婆守候在床边,教区药剂师的徒弟站在火炉旁,正在把一支羽毛削成牙签。

      “柯尼太太,晚上真够冷的。”女总管走进门去,这位年轻绅士说道。

      “确实很冷,先生。”柯尼太太操着最谦和的腔调回答,一边说,一边行了个屈膝礼。

      “你们应当要承包商提供稍好一点的煤,”代理药剂师抓起锈迹斑斑的火钳,将炉子上的一大块煤敲碎。“这种东西根本对付不了一个寒冷的夜晚。”

      “那是理事会选购的,先生,”女总管答道,“他们至少应该让我们过得相当暖和,我们这些地方够糟糕的了。”

      生病的女人发出一声呻吟,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哟。”年轻人朝床边转过脸去,似乎他先前已经把患者完全忘记了。“柯尼太太,没指望了。”

      “没指望了,先生,是吗?”女总管问道。

      “她要是拖得过两小时,我才会觉得奇怪呢,”见习药剂师说话时一门心思全放在牙签的尖头上。“整个系统崩溃了。老太婆,她是在打瞌睡吧?”

      护士在床前俯身看了一下,肯定地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不惹出乱子,她或许就这样去了,”年轻人说道,“把灯放到地板上,那儿她看不见。”

      护士照吩咐做了,与此同时,她摇了摇头,意思是这个女人不会那么轻易死的。办完事情,她又回到另一个看护身旁的座位上,她的这位同伴此时也已经回到房间里。柯尼太太一脸的不耐烦,裹了裹围巾,在床下首坐下来。

      见习药剂师削好牙签,便一动不动地立在火炉前边,足足剔了十来分钟牙齿,然后也显得越来越不耐烦,他向柯尼太太说了声祝她工作愉快,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她们默不作声地坐了好一会,两个老太婆从床边站起来,蜷缩在炉火近旁,伸出皱巴巴的双手取暖。火苗把一团惨白的亮光投射到她们枯槁的脸上,将她俩那副丑八怪的样子照得更加狰狞可怕。她们将就着这种姿势,低声交谈起来。

      “亲爱的安妮,我走了以后,她说了什么没有?”报丧的那一位问道。

      “一个字也没说,”另一个回答,“有一阵子,她照着自己的胳臂又是扯又是拧,我把她的手逮住,没多久她就睡着了。她身上没多大力气,所以我轻轻松松就把她制服了。别看我也是吃教区的定量,再不济也敌得过一个老娘们——没错,没错。”

      “大夫说过给她一点热葡萄酒,她喝了没有?”前一位问道。

      “我本想给她灌下去,”另一个回答,“可她牙咬得紧绷绷的,手死死地抓住杯子,没法子,我只好把杯于缩回来,就那么把它给喝了,倒真不赖哩。”

      两个丑八怪提心吊胆地回头看了一眼,断定没有人偷听,又往壁炉前凑了凑,开心地嘻嘻笑了起来。

      “我心里有数,”先开口的那一位说,“她照样会来这一手,过后打个哈哈就算了事。”

      “嗨,那是啊,”另一个答道,“她有一颗快活的心,好多好多漂亮的死人,跟蜡人一样清清爽爽,都是她送出门的。我这副老眼见得多了——嗨,这双老手还摸过呢。我给她打下手,总有几十回了吧。”

      老太婆说着,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在面前洋洋得意晃了晃,又把手伸进衣袋胡乱摸了一气,掏出一个早已褪色的旧白铁鼻烟盒,往同伴伸过来的手心里抖出了几颗鼻烟粉末。两人正在受用,女总管本来一直在悻悻不止地等着那个生命垂危的妇人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这时也走过来,同她们一块儿烤火,她厉声问到底得等多久。

      “夫人,要不了多久,”第二个老太婆抬起头来,望着病人的脸说。“我们谁也不会等不来死神的。别着急,别着急。死神很快就会上这儿来看我们大伙儿了。”

      “住嘴,你这个疯疯癫癫的白痴。”女总管正颜厉色地说,“你,玛莎,给我说实话,她以前是不是这样?”

      “常有的事。”第一个老太婆答道。

      “不过再也不会这样了,”另一个补充说,“就是说,她顶多再醒来一回——您得留神,夫人,那也长不了。”

      “管它长啊短的,”女总管暴躁地说,“她就是醒过来也看不见我在这儿,当心着点,你们俩,看你们还敢平白无故打搅我,给院里所有的老婆子送终压根儿不是我分内的事,我才——不说了。当心着点,你们这此鬼老婆子,真不识相。你们要是再敢糊弄我,我会立刻收拾你们的,话说在前头。”

      她正想匆匆走出房间,两个妇人朝病床转过身去,忽然齐声大叫起来,柯尼太太不禁回头看了看。原来病人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朝她们伸出胳臂。

      “那是谁?”她用空洞的声音嚷道。

      “嘘,嘘。”一个妇人俯身对她说,“躺下,躺下。”

      “我再也不躺下了。”病人挣扎着说,“我一定要告诉她。上这边来。近一点。让我悄悄告诉你。”

      她一把抓住女总管的肩膀,按进床边的一把椅子里,刚要开日,又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老太婆正朝前躬着身子,姿势很像一班心情急迫的听众。

      “把她们撵走,”病人昏昏沉沉地说,“快啊,快啊。”

      两个干瘪老太婆一起大放悲声,开始倾吐无数可怜巴巴的哀叹,苦命的好人竟然病得连自己最知心的朋友都不认识了,她俩作出种种保证,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她的。这时,她俩的上司把两个人推了出去,关上房门,又回到床边。两个老太婆被赶出来以后,腔调也变了,她俩透过锁眼直嚷嚷,说老沙丽喝醉了,这一点的确不是不可能的,除了药剂师给她开的一剂用量适中的鸦片而外,她正在最后一次品尝的掺水杜松子酒的效力下受煎熬,那是这两个可敬的老太婆出于一片好心,背地里让她喝下去的。

      “现在你听着,”濒临死亡的妇人大声地说,好像正在拚命挣扎,企图重新点燃一颗即将熄灭的生命火花。“就在这间屋子——就在这张床上——我伺候过一个可爱的人儿,她给带进济贫院来的时候,脚上因为走路弄得全是伤痕,糊满了尘土和血迹。她生下来一个男孩,就死了。让我想想——那又是哪一年。”

      “管它哪一年,”那位心情不好的听众说道,“她怎么了?”

      “唉,”病人喃喃地说,又恢复了先前昏昏欲睡的状况,“她怎么了?——她怎——我想起来了。”她喊叫起来,身体剧烈地抖动着,脸上腾起一团红晕,两只眼睛凸了出来——“我偷了她的东西,是我偷的。她身子还没冷——我跟你说,我把那东西偷走的时候,她还没变冷呢。”

      “看在上帝分上,偷了什么?”女总管大喊大叫,样子像是在喊救命。

      “这个!”病人用手捂住对放方的嘴,回答说。“她唯一的东西了。她需要衣裳挡挡风寒,需要东西吃,她却把这个保存得稳稳当当,放在心口上。我告诉你,这可是金的。值钱的金子,可以用来保住她的命。”

      “金子!”女总管应声说道,病人向后倒去,她急不可待地跟着俯下身来。“说啊,说啊——是啊——是什么东西?那个当妈的是谁?什么时候的事?”

      “她嘱咐我好好保存着,”病人呻吟了一声,答道,“她托付了我,我是唯一在她身边的女人。她头一回把挂在脖子上的这个东西拿给我看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心里把它偷走了。那孩子的死,或许,也是由于我呢。他们要是知道这一切,兴许会对孩子好一些。”

      “知道什么?”对方问道,“说啊。”

      “孩子长得真像他母亲,”病人絮絮叨叨地说,没有理会这个问题。“我一看到他的脸,就再也忘不了了。苦命的姑娘。苦命的姑娘。她还那么年轻。多温驯的一只小羊羔啊。等等,要说的还多着呢。我还没全部告诉你吧,是不是?”

      “没有,没有,”女总管一边回答,一边低下头,全力捕捉这个垂死的妇人说出的每一个字,她的话音已经越来越低微。“快,来不及了。”

      “那个当妈的,”病人说话比先前更吃力了,“那个当妈的,死亡的痛苦一来到她身上,她就凑在我耳边小声说,只要她的宝宝活着生下来,还能长大的话,那一天总会来的,到时候他听到人家提起自己苦命的小妈妈是不会感到丢脸的。‘噢,仁慈的上帝啊!’她两只瘦丁丁的手交叉在一块儿,说,‘不管是男孩还是姑娘,在这个乱糟糟的世道上,你总得替这孩子安排几个好人,你得可怜一个孤苦伶丁的孩子,不能扔下不管啊!”’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他奥立弗,”病人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把金首饰给偷走了,是——”

      “对呀,对呀——是什么东西?”对方大叫一声。

      她急迫地向老太婆弯下腰来,想听到她的回答,又本能地缩了回去。老婆子再一次缓慢而僵硬地坐起来,双手紧紧抓住床单,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发出几声含混不清的声音,倒在床上不动了。

      “死硬啦。”门一打开,两个老妇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个说道。

      “总归到底,什么也没说。”女总管应了一句,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

      两个老太婆显然正忙着准备履行自己那份可怕的职责,什么也顾不上答理,她们留下来,在尸体周围徘徊着。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三章

    (邦布尔先生和一位女士进行了一次愉快的交谈,说明在某些时候甚至一位教区干事也会多情善感。)

      这大夜里天气格外寒冷。雪垫在地面上,凝结成厚厚的一层硬壳。只有飘撒在小路。角落里的团团积雪才感受到了呼啸而过的朔风,风找到了这样的战利品,似乎越加暴躁地滥施淫威,气势汹汹地抓起雪片抛到云端,把雪搅成难以计数的白蒙蒙的旋涡,撒满天空。夜,萧瑟,黑暗,刺骨的寒冷。在这样的夜晚,家境优裕,吃饱穿暖的人们围坐在熊熊的炉火旁边,为自己舒适的家而感谢上苍。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人们则注定只有倒毙路旁的命运。遇到这种时候,多少备受饥饿折磨的流浪者在我们那些空荡荡的街头巷尾闭上了双眼。就算他们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吧;反正他们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看一个更为悲惨的世界了。

      这不过是门外的光景罢了。眼下,济贫院女总管柯尼太太正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对着欢腾跳跃的炉火。这所济贫院就是奥立弗·退斯特出生的地方,前边已经向读者介绍过了。柯尼太太往一张小圆桌看了一眼,一副。冶然自得的神气,桌上放着一个跟圆桌很相称的托盘,女总管们心满意足享用一餐所需要的一切,托盘里应有尽有。事实上,柯尼太太正打算喝杯茶解解闷。她的目光掠过圆桌落到壁炉上边,那儿有一把小得不能再小的水壶正用小小的嗓门唱着一首小曲,她内心的快感显然平添了几分——确确实实,柯尼太太笑出来了。

      “哎,”女总管把胳膊肘依在桌子上,若有所思地望着炉火,自说自话起来。“我敢担保,我们人人都有很多理当感恩的东西。多了去了,可惜的是我们不知道。啊。”

      柯尼太太悲哀地摇了摇头,像是对那些愚昧无知的贫民居然不明白这一点深感痛惜似的,她将一把银汤匙(私有财产)插进一个容量两盎司的锡茶壶里,着手熬茶。

      真是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足以打破我们脆弱心灵的平静。黑色的茶壶真小,很容易漫出来,柯尼太太正在探讨道德问题,壶里的茶溢了出来,柯尼太太的手给轻微地烫了一下。

      “该死的茶壶!”可敬的女总管骂了一句,忙不迭地把茶壶放在炉边。“愚蠢的小玩意儿,只能盛两杯。谁拿着都没用。除了,”柯尼太太顿了一下,“除了像我这样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天啦!”

      女总管颓然倒在椅子上,又一次将胳臂肘靠在桌上,自己凄苦的命运涌上心头。小小的茶壶,不成双的茶杯,在她心里唤起了对柯尼先生的哀思(他告别人世已经二十五年有余),她承受不住了。

      “我再也找不到了,”柯尼太太怪里怪气地说,“再也找不到了——像那样的。”

      谁也不知道这话是指那位作丈夫的呢,还是指茶壶。想来应当是后者,因为柯尼太太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茶壶,随后又把茶壶端起来。她刚品过头一杯茶,就被门上传来的一记柔和的敲门声打断了。

      “喔,进来。”柯尼太太的话音十分尖锐。“照我猜,准是那几个老婆子要死了。她们老是挑我吃饭的时候去死。别站在那儿,把冷气放进来,真是的。什么事啊,唔?”

      “没什么事,太太,没事。”一个男子的声音回答。

      “哦哟哟。”女总管发出一声惊呼,嗓门变得柔和多了。“是邦布尔先生吗?”

      “乐意为您效劳,太太,”说话的正是邦布尔先生,他刚在门外擦去鞋上的污泥,抖掉外套上的雪花,这才一只手捏着三角帽,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包袱走进来。“要不要把门关上,太太?”

      女总管有些难为情,迟迟没有回答,关上门会见邦布尔先生多少有点不成体统。邦布尔趁她正在犹豫,不待接到进一步的指示,便把门关上了,他也确实冻坏了。

      “天气可真厉害,邦布尔先生。”女总管说。

      “厉害,太太,是那话,”教区干事答道,“这天气跟教区过不去啊,太太。单是这一个该死的下午,我们就拿出去,柯尼太太,我们就拿出去四磅重的面包二十个,干酪一块半,他们那帮贫民还嫌不够。”

      “当然嫌不够喽,邦布尔先生,他们什么时候满足过?”女总管说着呷了一口茶。

      “什么时候,太太,是这话呀。”邦布尔先生答道,“可不,眼下就有一个男的,考虑到他有老婆和一大家人,领了一个四磅重的面包和整整一磅奶酪,分量都挺足的。他道谢了没有,太太,他道谢了没有?真连一个铜板都不值。他干什么来着,太太,又来要几块煤,他说了,只要满满一小手绢。煤。他要煤干吗?用来烤他的干酪,然后又回来要更多的。太太,这些人老是这一套,今天给了他们满满一围裙的煤,后天又会来再要一围裙,脸皮真厚,跟石膏一样。”

      女总管表示自己完全赞同这一精辟的比喻,教区干事接着说道,“我绝没有见过有什么东西像这么黑的。前天,有个男人——太太,您是过来人,可以说给您听听——有个男人,身上几乎一丝不挂(听到这里,柯尼太太的眼睛直往地板上望),跑到我们济贫专员家门口去了,当时专员正请人吃饭,柯尼太太,他说非得要领点救济不可。他怎么也不肯走,客人都很生气,我们专员给了他一磅土豆、半品脱麦片。这个忘恩负义的坏蛋,居然说:‘我的天啦,这点东西能有什么用?还不如给我一副铁边眼镜。’‘好极了,’我们专员说着把东西收回。‘你甭想得到别的东西了。’那个无赖说:‘那我就去死在大街上。’我们专员说:‘啊,不,你不会的。’”

      “哈哈!太妙了。倒真像格兰力特先生的风格哩,不是吗?”女总管插嘴说,“邦布尔先生,后来呢?”

      “唔,太太,”教区干事回答道,“他走了,后来果真死在街上了。死脑筋的贫民总是有的,你有什么办法。”

      “我简直不敢相信。”女总管强调指出。“不过,邦布尔先生,难道你不认为街头救济再怎么说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吗?你是一位很有见识的绅士,应该知道,你说说。”

      “柯尼太太,”男人们感觉到自己在见识上高人一等时常有的那种笑容在教区干事的脸上荡漾开来。“街头救济嘛,运用得当,太太,运用得当能起到保卫教区的作用,街头救济的首要原则就是,专拣穷小子们不需要的东西给他们,然后他们就再也不想来了。”

      “我的天啦!”柯尼太太嚷了起来。“那么说,也是一件好事罗!”

      “是的,太太,你我之间说说也无妨,”邦布尔先生回答,“首要原则就是这一条,妙就妙在这里,看一下那班胆大包天的报纸上登的随便什么案子,你就会发现,给有人生病的家庭发放的救济就是几条奶酪。柯尼太太,这可是风行全国的规矩。再者说,”干事弯下腰,一边打开带来的包裹,一边说道,“这些可是官方机密,我应该说,除开像我们这号在教区担任职务的,太太,你别对外边说。太太,这是理事会替医务室定购的红葡萄酒,真正新酿的纯正红葡萄酒,上午才出的桶,纯净得跟什么似的,没一点沉淀。”

      邦布尔先生将第一瓶酒举到灯前,熟练地摇了摇,证明质量确属上乘,然后将两瓶酒一起放到柜橱上边,把先前用来包酒的手帕折起来,细心地揣进衣袋,拿起帽子,似乎打算告辞了。

      “这一路可别把你冻坏了,邦布尔先生。”女总管说道。

      “风挺厉害的,太太,”邦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将衣领翻上去。“能把人耳朵割下来。”

      女总管的目光从小茶壶移到了教区干事的身上,他正朝着门口走去。干事咳嗽一声,正准备向她道晚安,女总管红着脸问了一声,莫非——他莫非连茶也不肯喝一杯?

      话音刚落,邦布尔先生立刻重新翻下衣领,把帽子和手杖放在一张椅子上,将另一张拖到桌边。他慢吞吞地在椅子上坐下来,借这功夫朝那位女士看了一眼。她的两只眼睛正牢牢盯住那个小小的茶壶。邦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露出一丝笑意。

      柯尼太太站起来,从壁橱里取出另一副杯碟。她坐回椅子上的时候,又一次与教区干事合情脉脉的目光相遇了,脸顿时变得绯红,赶紧埋头替他沏茶。邦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这一声比先前响得多。

      “你喜欢喝得甜一点,邦布尔先生?”女总管手里端着糖缸,问道。

      “我爱喝很甜的,真的,太太。”邦布尔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柯尼太太。假如一位教区干事什么时候也会显得十分温柔的话,此时的邦布尔先生就是一个例子。

      茶彻好了,默默无言地递到了手中。邦布尔先生在膝盖上铺了一张手帕,以免面包屑弄脏了他那条漂亮的紧身裤,开始用茶点。为了使这类赏心乐事多点变化,他不时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不过这并没有给他的胃口带来不良影响,恰恰相反,茶和面包下肚倒像是越发顺当了。

      “我发现你养了一只猎,太太,”邦布尔先生一眼看见,一只猎周围是她的一家子,正偎在炉前取暖。“我敢说,还有小猫。”

      “邦布尔先生,你想像不出我多么喜欢它们,”女总管回答,“它们是那样快活,那样淘气,又那样招人喜欢,简直成了我的伙伴了。”

      “真是些可爱的小动物,太太,”邦布尔先生深表赞同,“那么驯良。”

      “噢,可不是嘛。”女总管兴致勃勃地说,“它们对自己的家那么有感情,我敢担保,这真是一大乐趣。”

      “柯尼太太,夫人,”邦布尔先生慢吞吞地说,一边用茶匙替自己计算着时间。“我是说,夫人,不管大猫小猫,能跟你住在一块儿,夫人,倒会对这个家没感情,夫人,那准是头蠢驴。”

      “喔,邦布尔先生。”柯尼太太提出抗议了。

      “不顾事实不行,太太,”邦布尔先生慢悠悠地挥动着茶匙,显得情意绵绵,颇为庄重,给人留下了加倍深刻的印象。“我会不胜荣幸,亲自动手淹死这样的猫。”

      “你可真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女总管一边伸出手来接教区干事的茶杯,一边活泼地说。“还得加上一句,心肠忒硬的男人。”

      “心肠忒硬,太太,心肠硬?”邦布尔先生把茶杯递过去,没再说下去,柯尼太太接过杯子,他顺势掐了一下她的小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张开两个巴掌在自己的滚边背心上拍了拍,稍许把椅子从壁炉旁挪开了一些。

      柯尼太太和邦布尔先生本来是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圆桌,面前是壁炉,两人之间的间隔说不上很大。可以想见,邦布尔先生这时正从壁炉前往后退,人依然挨着桌子,这样便增大了他与柯尼太太之间的距离——这一举动无疑会受到一些考虑周到的读者褒奖,看作是邦布尔先生这方面的一个了不起的豪侠举动。邦布尔先生此时多多少少正受到时间、地点和机会的诱惑,某种充满柔情蜜意的废话就要脱口而出,这种话从一班没长脑筋的轻薄之徒口中说出来倒是不要紧,如果出自堂堂法官、议员、大臣、市长以及其他达官显贵之口的话,似乎就会大大有失体面。对于一名教区干事的威严与庄重来说更是如此,这一类人(大家心中有数)比所有这些大人物还要来得严肃,不苟言笑。

      无论邦布尔先生意向如何(肯定都是最高尚的想法),不幸的是,前边已经两次提到,桌子是圆的,邦布尔先生一点一点地挪动椅子,自己与女总管之间的距离不一会儿便开始缩短,他继续沿圆周外缘移动,不失时机地把自己的椅子往女总管坐的那把椅子挨过去。千真万确,两把椅子相碰了,与此同时,邦布尔先生停了下来。

      在这个时候,女总管如果把椅子往右边挪一挪,就会引火上身,要是往左边挪,肯定栽进邦布尔先生的怀里,于是(考虑周到的女总管一眼就看清了这两种结果),她坐着一点没动,又递了一杯茶给邦布尔先生。

      “柯尼太太,心肠忒硬吗?”邦布尔一边搅动着茶,一边抬起头来,盯着女总管的脸,说道。“你心肠硬不硬,柯尼太太?”

      “天啊!”女总管嚷道,“这样稀奇的问题,你一个单身汉也问得出来,邦布尔先生,你问这个干吗?”

      干事把茶喝了个一滴不剩,又吃了一片面包,抖掉膝盖上的碎屑,擦了擦嘴,不慌不忙地吻起女总管来。

      “邦布尔先生,”这位考虑周到的女士低声嚷嚷着,这一阵恐慌来得非同小可,她简直说不出话来。“邦布尔先生,我要喊啦。”邦布尔没有回答,反而以一种缓慢而又不失尊严的姿势伸出胳臂,挽住女总管的腰。

      正当这位女士声称自己要喊出来的功夫——对于这种得寸进尺的放肆行为,她理所当然是要喊的——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这种意图变成了多余的。一听有人敲门,邦布尔先生分外敏捷地跳到一边,开始使劲地掸去酒瓶上的灰尘,女总管厉声问谁在那儿。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嗓门已经完全恢复了那种不折不扣的官腔,这是一个奇妙的实例,说明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可以有效地抵消极度恐惧造成的影响。

      “夫人,劳您的驾,”一个干瘪的,相貌奇丑的女贫民从门口把脑袋伸了进来。“老沙丽快玩完了。”

      “哟,跟我有什么关系?”女总管怒气冲冲。“她要死又留不住她,对不对?”

      “是的,是的,夫人,”老妇人回答,“没人留得住,她压根治不好了。我见过许多人死,小宝宝,身强力壮的男人,都见过,我知道死的时候是什么光景。可她心里放不下,一口气很难咽下去,她没发作的时候——这也不常有——她说她有话要说,你非得听一听。夫人,你要是不去一趟,她绝不安安生生死去。”

      听到这消息,可敬的柯尼太太嘟嘟哝哝,冲着那些个老婆子就是一通臭骂,她们非得故意打搅一下上司才肯闭上眼睛,随后匆匆抓起一条厚实的围巾裹在身上,开门见山地请邦布尔先生等自己回来再走,说是怕要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柯尼太太吩咐报信的老太婆腿脚利索些,免得在楼梯上磨磨蹭蹭折腾一晚上,然后跟在老太婆后边走出房间,脸色十分阴沉,骂骂咧咧地去了。

      邦布尔先生独自留下来以后的举动颇为令人费解。他打开壁橱,点了一下茶匙的数目,掂了掂方糖夹子,又对一把银质奶壶细细察看了一番,以确定它的质地。上述种种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后,他把三角帽歪戴在头上,一本正经地踏着舞步,绕着桌子转了四个花样不同的圈子。这一番非同寻常的表演结束了,他摘下帽子,背朝火炉,仰摊在椅子上,像是正在脑子里开列一张家具明细清单似的。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二章

    (夜盗。)

      “哈罗!”他们刚踏进过道,就听见一个沙哑的大嗓门嚷起来。

      “别那么瞎嚷嚷,”赛克斯一面说,一面闩门。“托比,给照个亮。”

      “啊哈!我的老伙计,”那声音嚷着说,“照个亮,巴尼,照个亮一把那位绅士领进来,巴尼,劳驾,醒醒吧。”

      说话人似乎把一只鞋拔子之类的物件朝自己所招呼的那个家伙扔了过去,要他从熟睡中醒过来,只听见一件木器哗啦一声掉到地上,接下来是一阵人们在半睡半醒时发出的那种含混不清的嘟哝声。

      “听见没有?”同一个嗓门嚷道,“比尔·赛克斯在走廊里,连个招呼的人都没有,你倒睡在这儿,就好像是把鸦片丸子和在饭里吃下去了似的,真是再灵验不过了。现在清醒些了,要不要用铁烛台来一下,让你完全清醒过来?”

      这一番质问刚停,一双穿拖鞋的脚慌慌张张地擦着光溜溜的房间地板走了过去。从右边门里,先是闪出一道朦胧的烛光,接着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在前边已有记载,就是那个在红花山酒馆里当侍者的家伙,他老是带着那么一个从鼻子里说话的毛病。

      “赛克斯先生。”巴尼叫道,那份高兴劲也不知是真是假,“进来,先生,进来吧。”

      “听着。你先穿好衣服,”赛克斯边说边把奥立弗拉到前边。“快点儿。小心我踩住你的脚后跟。”

      赛克斯嫌奥立弗动作迟缓,嘟嘟哝哝骂了一句,推着他朝前走去。他们走进一间低矮昏暗、烟雾弥漫的房间。屋里放着两三张破椅子,一张餐桌和一把非常破旧的长椅。一个男人直挺挺地躺在长椅上,两条腿跷得比头还高,正在吸一根长长的陶制烟斗。那人穿一件做工考究的鼻烟色外套,铜纽扣,系着一条桔黄色的围巾,外带俗气而又刺眼的披肩背心和浅褐色厚呢马裤。格拉基特先生(原来是他)的脑袋或者说面部都没有多少毛发,仅有的一些染得带了点红色,卷成瓶塞锥那样长长的螺旋状,他时不时地将几个脏得出奇的手指插进鬈发,指头上戴满了不值钱的大戒指。他的身材比中等个子略高,两条腿明摆着相当成问题,不过这种情况丝毫无损于他对自己的马靴的赞赏,他此时正怡然自得地注视着高高在上的靴子。

      “比尔,老兄。”这个角色朝门口转过头去。“见到你真高兴。我简直担心你不干呢,那我只好单独冒这个险了。哦哟。”

      扎比·格拉基特先生以颇感意外的口气发出这一番感叹,目光落到了奥立弗身上,他翻身坐起来,问那是什么人。

      “那个孩子,就是那个孩子啊。”赛克斯把一张椅子拉到火炉旁,答道。

      “笃定是费金先生的徒弟。”巴尼笑嘻嘻地大声宣布。

      “是费金的,哦。”托比打量着奥立弗,叫道。“要论清理小教堂里那班老太太的口袋,可是个顶个的宝贝儿哩。脸盘子就是他的摇钱树。”

      “别——别扯远了。”赛克斯不耐烦地接过话头,俯身凑近斜靠在睡椅上的朋友,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格拉基特先生听罢放声大笑,又惊奇地盯着奥立弗看了老半天。

      “好了,”赛克斯重新在椅子上坐好,说道。“趁我们在这儿坐等的功夫,给我们点吃的喝的,就当是替我们,或者说我吧,提提精神。小老弟,坐下烤烤火,歇一会儿,今天晚上你还得跟我们出门,虽说路不算太远。”

      奥立弗没有出声,胆怯而又迷惑地看了看赛克斯,搬了一张凳子放在壁炉旁边,坐下来,双手支住发涨的脑袋。他一点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来,”托比说道,那个年轻一点的犹太人已经把一些零七碎八的食物和一瓶酒放在了桌上。“祝马到成功。”为了祝酒,他特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空烟斗放在一旁,然后走到桌旁,斟满一杯酒,咕嘟咕嘟喝了下去,赛克斯先生也照样来了一杯。

      “给这孩子喝一口,”托比斟了半杯酒,说道。“把这喝下去,小天真。”

      “真的,”奥立弗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瞅着那个人的面孔。“我真的——”

      “喝下去。”托比应声说道,“你以为我不清楚什么对你有好处吗?比尔,叫他喝下去。”

      “他犟不过去。”赛克斯说道,一只手在衣袋上拍了拍。“妈的,这小子比一大帮机灵鬼都要麻烦,喝,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小鬼头,喝。”

      奥立弗叫这两个家伙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坏了,赶紧把杯里的酒一口气吞了下去,随即拼命地咳嗽起来,逗得托比·格拉基特和巴尼乐不可支,连绷着脸的赛克斯先生也带上了一丝笑容。

      这桩事了结了,赛克斯美美地吃了一顿(奥立弗什么也吃不下,他们逼着他咽了一小片面包),两个家伙便倒在椅子上打起盹来。奥立弗依旧坐在壁炉旁边的凳子上。巴尼裹上一床毯子,紧挨着挡灰板,直挺挺地在地板上躺了下来。

      他们睡着了,或者说表面上睡着了,好一阵子,除了巴尼爬起来往炉子里加了一两次煤,谁也没有动一动。奥立弗昏昏沉沉地打起瞌睡来,想像中仿佛自己是在黑洞洞的胡同里走迷了路,又像是在教堂墓地里游来荡去,过去一天中的这个那个场景又浮现在眼前,就在这时,托比·格拉基特一跃而起,说已经一点半了。奥立弗被他搅醒了。

      眨眼间,另外两个人也站了起来,一齐风风火火地投入繁忙的准备。赛克斯和他那位搭档各自用黑色大披巾将脖子和下巴裹起来,穿上大衣。巴尼打开食橱,从里边摸出几样东西,急急忙忙地塞进他俩的口袋。

      “巴尼,把大嗓门给我。”扎比·格拉基特说道。

      “在这儿呢,”巴尼一面回答,一面取出两把手枪。“你自个儿上的药。”

      “好哩。”托比应了一声,将手枪藏好。“你的家伙呢?”

      “我带着呢。”赛克斯回答。

      “面纱、钥匙、打眼锥黑灯——没落下什么吧?”托比把一根小铁撬绑在大衣内襟的一个套环上问道。

      “忘不了,”同伴答道,“给他们带几根木棒去,巴尼。时候到了。”

      说罢,他从巴尼手中接过一根大棒,巴尼已经把另一根递给了托比,自己正忙着替奥立弗戴斗篷。

      “走吧。”赛克斯说着,伸出一只手。

      少有的长途跋涉,周围的气氛,被迫喝下去的酒,奥立弗已经叫这一切弄得晕头转向,他机械地把手伸给赛克斯握住,他伸出手来就是这个目的。

      “托比,抓住他那一只手,”赛克斯说道,“巴尼,瞧瞧外边。”

      那家伙朝门口走去,回来报告说一点动静也没有。两个强盗一左一右把奥立弗夹在中间走出门去。巴尼关好大门,插上门闩,又跟先前一样将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外边夜色正浓。雾比前半夜浓多了。尽管没下雨,空气却还是那样潮湿,出门没几分钟,奥立弗的头发、眉毛便叫四下里飘浮着的半凝结状的水汽弄得紧绷绷的了。他们过了桥,朝着他先前已经看见过的那一片灯火走去。路程井不太远,他们走得又相当快、不久便来到了杰茨。

      “从镇上穿过去,”赛克斯低声说,“今儿晚上路上不会有人看见我们。”

      托比同意了。他们急匆匆地走过这座小城的正街。夜静更深,街上一片寂寥冷落,间或一家住户卧室里闪出昏暗的灯光,偶尔几声嘎哑的狗叫划破黑夜的沉寂。街上音无人迹。他们出城的时候,正赶上教堂的钟敲两点。

      他们加快脚步,往左踏上一条大路。约莫走了四分之一英里,三个人在孤零零的一所四周有围墙的宅院前边停住脚步。托比·格拉基特几乎没顾得上歇口气,一转眼就爬上了围墙。

      “先递那小子,”托比说道,“把他托上来,我抓住他。”

      奥立弗还来不及看看四周,赛克斯已经抓住他的两条胳臂,三四秒钟以后,他和托比已经躺在围墙里边的草地上了,紧跟着赛克斯也跳了进来。三个人蹑手蹑脚地朝那所房子走去。

      奥立弗这时才明白过来,这次远行的目的即便不是谋杀,也是入室抢劫,痛苦与恐惧交相袭来,使他几乎失去理智。他把双手合到一块儿一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叫,眼前一阵发黑,惨白的脸上直冒冷汗,两条腿怎么也不听使唤,一下子跪倒在地_

      “起来。”赛克斯气得直哆嗦,从衣袋里拔出手枪,低声喝道。“起来,不然我叫你脑浆溅到草地上。”

      “啊。看在上帝的分上,放了我吧。”奥立弗哭叫着,“让我跑到一边去,死在野地里吧。我再也不到伦敦这边来了,再也不了,再也不了。啊。求你们可怜可怜我,别叫我去偷东西。看在天国所有光明天使的分上,饶了我吧。”

      那家伙听到这一番冲着自己发出的恳求,不由得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扣上了扳机,托比一把打掉他手中的枪,用一只手捂在孩子的嘴上,拖着他往那所房子走去。

      “嘘。”那家伙叫道,“这儿可不兴这一套。再说一个字,我也要收拾你,叫你脑袋开花。那样没一点响动,保准可靠,而且更文雅一些。喂,比尔,把窗板撬开。我敢发誓,他胆子大些了。我见过有些他这个年龄的老手在冷嗖嗖的晚上来这一套,一两分钟就没事了。”

      赛克斯一边把费金骂了个狗血喷头,居然派奥立弗来干这个差使,一边使足了劲,悄没声地用撬棍干了起来。折腾了一阵,托比又上前帮忙,他选中的那块窗板便摇摇晃晃地打开了。

      这一扇格子窗很小,离地面大约五英尺半,位于这所房子后部的走廊尽头,那里可能是洗碗间或者小作坊。窗洞很小,宅子里的人可能认为在这里严加防范没有什么价值,然而,这个窗子已经大得足以让一个像奥立弗这种个头的小孩钻进去。赛克斯先生略施小计便制服了紧闭着的窗格,窗子顷刻间也大打开来。

      “给我听着,小兔崽子,”赛克斯从日袋里掏出一盏可以避光的灯,将灯光对准奥立弗的脸,压低声音说道。“我把你从这儿送进去,你拿上这盏灯,悄悄地照直往面前的台阶走上去,穿过小门厅,到大门那儿去,把门打开,我们好进来。”

      “大门上头有个门闩,你够不着,”托比插嘴说,“门厅里有椅子,你弄一把站上去。那儿有三把椅子,比尔,上边画着一头挺大的蓝色独角兽和一把金色的草叉,是这家老太太的纹章。”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嗯?”赛克斯瞪了他一眼。“通房间的门是不是开着的?”

      “大开着呢,”托比为了保险,往里边瞅了瞅,答道。“妙就妙在他们老是让门开着,用搭钩挂住,狗在那地方有个窝,这样一来它睡不着的时候可以在走廊里来回溜达。哈哈!巴尼今儿晚上把狗引开了。干得真漂亮。”

      尽管格拉基特说话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也没笑出声来,赛克斯还是专横地要他把嘴闭上,动手干活。托比住嘴了。他把自己那盏灯掏出来,放在地上,然后用脑袋顶住窗户下边的墙,双手撑住膝盖,站得稳稳当当,用自己的背搭成一级台阶。台阶刚搭起来,赛克斯就爬了上去,光把奥立弗的双脚轻轻选进窗户,稳稳地将他放到地上,但却没有松开他的衣领。

      “拿上这盏灯,”赛克斯朝屋子里望了望说,“看见你面前的楼梯没有?”

      奥立弗吓得魂飞魄散,好容易说了一声“看见了”。赛克斯用枪口指了指当街的大门,简略地提醒奥立弗留神,他始终处于手枪射程之内,要是他畏缩不前,立刻就叫他送命。

      “这事一分钟就办妥了,”赛克斯的嗓门依然压得很低。“我一放手,你就去十。听!”

      “怎么啦?”另一个家伙打着耳语说。

      他们紧张地听了听。

      “没事,”赛克斯说着,放开了奥立弗。“去吧。”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奥立弗恢复了知觉。他拿定主意,一定要奋力从门厅冲上楼去,向这家人报警,就算自己这样做会迭命也不怕。主意已定,他立刻轻手轻脚地朝前走去。

      “回来。”赛克斯猝然大叫起来,“回来。回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突然打破了,紧接着又是一声高喊,奥立弗手里的灯掉到地上,他不知道究竟应该上前,还是应该逃走。

      喊声又响了起来——前边显出一点光亮——他的眼前浮动着一团幻影,那是楼梯上边两个惊慌失措。衣冠不整的男人——火光一闪——一声巨响——烟雾——哗啦啦,不知什么地方有东西打碎了——他跌跌撞撞地退了回去。

      赛克斯已经不见了,但转瞬间又冒了出来,趁着烟雾还没消散,一把抓住奥立弗的衣领。他用自己的手枪对准后边的人开火,那两个人往后退去,他赶紧把奥立弗拖上去。

      “胳臂抱紧些,”赛克斯边说边把他从窗口往外拽。“给我一块围脖,他中了枪子了。快。这小子淌了那么多血。”

      一阵响亮的钟声混合着枪声。人的喊叫声传了过来,奥立弗感到有人扛着自己一阵风似的走在高低不平的地上。远外的喧闹声渐渐模糊,一种冰冷的感觉偷偷地爬上孩子的心头,他什么也看不清听不见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一章

    (远征。)

      他们来到街上。这是一个令人扫兴的早晨,风疾雨猛,漫天阴云,像是要来一场暴风雨。夜里雨下得很猛,路上积起了无数的大水洼,水沟也都满了。天空透出一道隐隐可见的微光,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这一道亮光非但没有减轻反倒加重了景物的幽暗,使街灯射出的光芒变得一片苍白,没有在湿漉漉的屋顶和凄凉的街道上洒下一丝温暖、明亮的色彩。这一带街区似乎还没有人起床,房屋的窗户全都关得紧紧的,他们经过的街道也是一片沉寂,空无一人。

      直到他们拐进贝丝勒尔草地大道,天色才总算亮起来了。灯光大多已经熄灭,几辆乡间的大车朝伦敦缓缓驶去,时而有一辆糊满泥污的公共马车咔哒咔哒地飞驰而过,车把式在赶到前边去的时候,总要惩戒性地照着呆头呆脑的大车老板来一鞭子,他们占错了车道,很可能会害得他比规定时间迟十几秒钟到站。点着煤气灯的酒馆已经开堂,别的商号也一家接一家开始营业,路上有了零零星星的行人。接着,络绎不绝地涌来了一群群上班的工人,头上顶着鱼筐的男男女女,装有各种蔬菜的驴车,满载活畜或是宰好的全猪全羊的双轮马车,手提牛奶桶的妇人——一股源源不断的人流携带着各种食品,艰难地向东郊移动着。到了商业中心区附近,喧闹声与车辆行人的往来更是有增无已。当赛克斯拉着奥立弗挤过肖狄奇区和伦敦肉市场之间的街道时,这种车水马龙的景象终于汇成一片喧嚣与奔忙。天已经完全亮了,同往日没什么两样,大概一直要持续到黑夜重新来临。伦敦城一半的市民迎来了他们繁忙的早晨。

      赛克斯先生带着奥立弗拐进太阳街,克朗街,穿过芬斯伯雷广场,沿着契士韦尔路急步闪人望楼街,又溜进长巷,来到伦敦肉市场,这个地方传出一片纷乱的喧闹,使奥立弗·退斯特大为惊讶。

      这天早晨正逢赶集。地面覆盖着几乎漫过脚踝的污泥浊水,浓浊的水气不断地从刚刚宰杀的牲畜身上腾起,与仿佛是驻留在烟囱顶上的雾混合起来,沉甸甸地垂挂在市场上空。在这一大片平地的中心,所有的畜栏,连同许许多多还可以往这片空地里挤一挤的临时棚圈,都关满了羊,水沟边的木桩上拴着三四排菜牛和枯牛。乡下人、屠户、家畜经纪人、沿街叫买的小贩、顽童小偷、看热闹的,以及各个社会底层中的流氓无赖,密密麻麻挤成一团。家畜经纪人打着日哨,狗狂吠乱叫,公牛边蹬蹄子边吼,羊咩咩地叫,猪嗯叽嗯叽地哼哼;小贩的叫卖声、四面八方的呼喊、咒骂、争吵;一家家酒馆里钟鸣铃响,人声喧哗;拥挤推拉,追的追,打的打,叫好的,吆喝的;市场的每一个角落都响荡着这种震耳欲聋的噪音。一些蓬头垢面、衣衫褴楼的角色,在人群中不断跑进跑出,时隐时现,这一切构成了一副令人头晕目眩,手足无措的纷扰场面。

      赛克斯先生拖着奥立弗往前走,他用胳膊肘从密集的人群中拨开一条路,对那些弄得奥立弗大为惊异的场面和声音毫不在意。他有两三次跟偶然相遇的朋友点点头,对于来一番清晨小饮的多次邀请通通予以拒绝,管自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直到他们摆脱这个旋涡,两人穿过袜子巷,朝霍尔本山走去。

      “喂,小家伙,”赛克斯抬眼看了看圣安德鲁教堂的大钟,说道,“快七点了。你得走快点。走啊,别再落在后头啦,懒虫。”

      说着,赛克斯先生在小伙伴的手腕上狠命扭了一把,奥立弗加快步伐,变成一种介乎于快走与飞奔之间的小跑,尽力跟上这个大步流星的强盗。

      他们一路上保持着这种速度,转过海德公园拐角,向肯辛顿走去,这时赛克斯放慢了脚步,等着后边不远处一辆没拉货的马车赶上来。赛克斯见车上写着“杭斯洛”字样,便尽量装出客客气气的样子,问车把式可不可以帮忙捎个脚,带他们到艾尔沃斯。

      “上来吧,”车把式说道,“这是你儿子?”

      “是啊,是我儿子。”赛克斯说话时眼睛盯着奥立弗,一只手下意识地插进放有手枪的衣袋里。

      “你爸爸走得太快了一点,是不是啊,小伙子?”车把式见奥立弗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开口问道。

      “没有的事,”赛克斯插话说,“他习惯了。来,勒德,抓住我的手,上去吧_”

      赛克斯嘴里这样说,扶着奥立弗上了马车,车把式指了指一堆麻袋,要他在那儿躺下来,歇一会儿。

      马车驶过一块又一块路牌,奥立弗越来越感到纳闷,不知道同伴到底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去。肯辛顿、海姆士密斯、契息克、植物园桥、布伦福德都丢到后边去了,马车依然载着他们不紧不慢地往前开,就好像刚刚开始这趟旅行一样。最后,他们到了一家叫做“车马”的小酒馆前边,再走一程就要拐上另一条大路了。马车停了下来。

      赛克斯莽里莽撞地跳下马车,依旧抓住奥立弗的手不放,随即又将他抱起来放到地上,同时投过去一道狠巴巴的眼色,意味深长地用拳头在侧边衣袋上嘭嘭地拍了两下。

      “再会,孩子。”车把式说。

      “他在闹别扭,”赛克斯摇了摇奥立弗,答道,“闹别扭了。这狗崽子。你别见怪。”

      “我才不哩。”那人一边说,一边爬上马车。“一句话,天气可真不赖。”他赶着车走了。

      赛克斯眼看着马车走远了,这才告诉奥立弗,他可以前后左右看看,如果他有这份兴致的话,说罢又领着他上路了。

      过酒店不远,他们向左拐了个弯,又折上右边一条路,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把道路两侧的许多大花园和豪华住宅甩到身后,只间或停下来喝一点啤酒,一径来到一座小镇。奥立弗看见,有一所房子的墙上写着“汉普敦”几个相当醒目的大字。他们到野外游荡了几个小时,末了又回到镇子里,进了一家客栈兼营餐饮的老店,店门口挂着的招牌已无法辨认,叫厨房炒了几样菜,就在炉灶旁边吃。

      厨房是一间顶棚低矮的旧屋子,一根巨大的房梁从天花板正中横穿而过,炉子旁边放着几张高青长凳,几个身穿长罩衫的鲁莽汉子正坐在那里喝酒抽烟。他们略略打量了一下赛克斯,简直就没把奥立弗看在眼见赛克斯没大理会他们,他和小伙伴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并没有因有人在场而感到不便。

      他们吃了些冷向当晚饭,饭后又坐了很久,赛克斯先生自得其乐,吸了四管烟斗,奥立弗认定他们再也不会赶路了。起了一个大早,又走了那么远路,他真累坏了,开始他只是在打盹,随后就被疲劳和烟草的香味所制服,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赛克斯一把将他推醒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他赶走睡意,坐起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这位知名人士和一个庄稼汉模样的人正在喝一品脱啤酒,谈得正投机。

      “那么说,你这就要去下哈利佛德,是不是?”赛克斯问。

      “是啊,这就去,”那人好像已经带上了一点醉意,但也可能因此更来劲了。“再说也慢不到哪儿去。我的马回去是拉空车,不像早晨出来拉得那样重,老这么着可不行啊。祝它走运。哦喀。真是头好牲口。”

      “你能不能把我和这孩子顺路捎到那儿去?”赛克斯一边问,一边把啤酒推到新朋友面前。

      “你要是马上就走,我包了,”那人从啤酒缸后面望着他,答道。“你是要去哈利佛德?”

      “去西普顿。”赛克斯回答。

      “你尽管吩咐,我也走这一路,”另一位答道,“蓓姬,算账?”

      “账都算过了,是那位先生会的钞。”女仆应声说道。

      “我说,”那汉子带着酒后的庄重说,“这可不行。”

      “干吗不行?”赛克斯答道,“你帮了我们的忙,就不兴我请你喝一品脱啤酒什么的,表示个心意?”

      陌生人摆出一副老成持重的神色,将这句话推敲了一下,然后,他一把抓住赛克斯的手,说他真够朋友。赛克斯先生回答说对方是在开玩笑,因为,除非是他喝醉了,他有的是理由去证明自己是在说笑话。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跟别的客人道过晚安,便走了出去。女仆借这功夫把杯盘碗盏收拢来,双手捧得满满的,走到门日,目送他们离去。

      主人背地里已经为它的健康祝过酒的那匹马就在门外,马具也都套好了。奥立弗和赛克斯不再客气,管自上了马车。马的主人溜达了一两分钟,说是“替它打打气”,同时也向旅店的那个骡马夫和全世界示威,量他们也找不出同样的马,这才上了车。接着,骡马夫奉命放松马疆。僵绳松开了,那匹马却把缰绳派上了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用场:大大咧咧地把缰绳甩到空中,直飞进马路对过的会客室窗户。等这一揽子绝技表演完毕,马又前蹄腾空,来了个瞬间直立,然后飞一般地跑起来,马车咔哒咔哒地响着,神气活现地出了城。

      这一夜黑得出奇,湿漉漉的雾气从河上、从周围的沼泽地里升起来,在沉寂的原野上铺展开去。寒意料峭,一切都显得阴森而幽暗。路途中谁也不说一句话,车把式不停地打瞌睡,赛克斯也没有心思引他搭话。奥立弗在大车角落里缩成一团,心中充满恐惧和疑虑,揣摸着枯树丛中一定有好些怪物,那些树枝恶狠狠地摇来摇去,像是面对这副凄凉的场面有着说不出的高兴似的。

      当他们走过桑伯雷教堂时,钟正好敲七点。对面渡口窗户里亮着一盏灯,灯光越过大路,将一棵黑黝黝的杉树连同树下的一座座坟墓投入更昏暗的阴影之中。不远的地方传来刻板的流水声,老树的叶片在晚风中微微颤动,这幅景色真像是了却尘缘时那种无声的乐章。

      桑伯雷过去了,他们重新驶上荒凉的大路。又走了两三英里,马车停住了。两个人跳下车来。赛克斯抓住奥立弗的手,又一次徒步朝前走去。

      他们在西普顿没有逗留,这有点出乎疲惫不堪的奥立弗的猜测,而是趁着夜色,趟过泥浆,继续往前走,插进黑沉沉的小路,越过寒冷广袤的荒野,一直走到能够看见前边不远处一座市镇的点点灯火。奥立弗探头仔细看了看,发现下边就是河,他们正朝桥墩走过去。

      赛克斯头也不回地走着,眼看就要到桥边了,突然又转向左边,朝河岸走下去。

      “那边是河。”一个念头从奥立弗脑子里闪过,吓得他头都大了。“他带我到这个没有人的地方,是想杀死我。”

      他正准备躺倒在地,为保住自己的生命作一番挣扎,却发现他俩的面前是一所孤零零的房子。这房子东倒西歪,一片破败。大门摇摇欲坠,两边各有一扇窗户,上面还有一层楼,可是一点亮光也看不见。房于里边一片漆黑,空空如也,怎么看也找不出有人居住的痕迹。

      赛克斯依然紧抓着奥立弗的手,轻轻走近低矮的门廊,把插销提起来。门推开了,他们一起走了进去。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二十章

    (叙述奥立弗是如何被托付给威廉·赛克斯先生的。)

      早晨,奥立弗醒了,发现自己那双旧鞋不翼而飞,床边放着一双鞋底厚厚实实的新鞋,他不禁吓了一大跳。刚开始他还很高兴,以为这是自己即将获得自由的预兆。他坐下来,跟费金一起吃早饭时,这些想法就顿时化为了泡影,老头儿说话时的口气和脸色更增添了他的恐慌,他告诉奥立弗,当天夜里要送他到比尔·赛克斯那里去。

      “就——就——留在那儿了,先生?”奥立弗急不可待地问。

      “不,不,亲爱的,不是让你留在那儿,”老犹太答道,“我们舍不得你。奥立弗,别害怕,你还要回我们这儿来的。哈哈哈!我们可不会那样狠心,把你打发走,亲爱的。喔不,不会的。”

      这功夫,老头儿正躬着腰在火上烤面包,他一边这么逗弄奥立弗,一边回头看了看,格格地笑了起来,似乎表示他心中有数,只要有法子,奥立弗还是巴不得溜之大吉。

      “我寻思,”老犹太说话时一双眼睛盯在奥立弗身上,“你很想知道上比尔那里干什么去——啊,宝贝儿?”

      一见老贼对自己的想法了如指掌,奥立弗不由得红了脸,但还是大着胆子说,是的,他的确很想知道。

      “你想想看,去干什么?”费金反过来问他。

      “先生,我真的不知道。”奥立弗回答。

      “呸。”费金唾了一口,对着孩子的面孔细细察看了一番,带着一副沮丧的神情转过身去。“那,等比尔告诉你吧。”

      看得出来,奥立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表示出更浓厚的好奇心,老犹太显然大为光火。然而事实上,尽管奥立弗心急如焚,却被费金眉宇间那股掩藏不住的奸诈以及自己的种种猜测搅得六神无主,也顾不上继续问长问短。他已经没有别的机会了,老犹太直到天黑都是在作出门的准备,老是阴沉着脸,一声不吭。

      “你可以把蜡烛点上了,”老头儿说着,把一支蜡烛放在桌上。“这儿有本书,你看看吧,等他们来接你。祝你晚安。”

      “晚安。”奥立弗轻声答道。

      老犹太朝门口走去,边走边扭过头来打量这孩子。他突然停下来,叫了一声奥立弗的名字。

      奥立弗抬起头,看见费金用手指了指蜡烛,意思是要他点上。奥立弗照办了。他把烛台放到桌上,发现费金依旧站在房间对面的暗处,眉头紧锁,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

      “当心一点,奥立弗。当心。”老头儿挥了挥右手,像是在警告他。“他是个鲁莽家伙,发起性子来连命都不要。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句话也别说,他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留神些。”费金重重地吐出最后一句话,绷紧的面部表情逐渐化为一种狞笑,点了点头,离开了房间。

      老头儿走了,奥立弗用手支着脑袋,怀着一颗颤动的心,反复推敲着刚听到的一席话。对于老犹太的一番告诫,他越琢磨越猜不透其中的真实目的和含意,想不出派自己到赛克斯那儿去会有什么罪恶目的,而这个目的又是跟费金呆在一起所无法达到的。他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认定自己是被选去替那个强盗打打杂,等物色到另外一个更为合适的小孩再说。小奥立弗早就逆来顺受惯了,呆在这里也吃尽了苦头,面对瞬息万变的前景,他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来。他怅然若失,想了一会儿,重重地叹了口气,剔掉烛花,拿起老犹太留给他的那本书,读了起来。

      他翻了几页,刚开始还漫不经心,突然,眼前一亮,其中的一节将他吸引住了,不多一会儿他就沉浸在这本书里了。这本书记录了一帮大名鼎鼎的罪犯的生活经历和审判过程,书页已经翻得污秽不堪,盖满指头的印迹。他在书中读到了足以使人四肢冰凉的一桩桩骇人听闻的罪行,发生在僻静路边的神秘凶杀,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埋进了深坑,或者丢在井里,尽管这些坑和井很深,却还是瞒不过去,事隔多年到底还是给抖落出来,凶手见状一个个变得疯疯癫癫,惊恐之下只好从实招来,大声要求上绞刑架,以了结自己的痛苦。还有这儿,他读到有人深更半夜好端端地躺在床上,却禁不住自己的种种邪念引诱(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干出些个血腥的凶杀案,让人一想起来就心惊肉跳,四肢瘫软。这些吓人的描述是那样真实可靠,栩栩如生,仿佛一页页泛黄的纸张都叫血痕染红了,书上的话回荡在他的耳边,就好像那是死者的灵魂正在喃喃絮语低声诉说似的。

      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奥立弗把书合上,扔到一边,然后双膝跪下,祈求上苍别让自己作这份孽,哪怕叫他立刻倒地身死,也别让他活着去于这些令人发指的弥天大罪。他渐渐平静下来,声音低弱而又断断续续,恳求上帝将自己从眼前的危难中解救出来,一个苦命的孤儿,从没有体验过朋友之爱或骨肉亲情,现在他孤苦伶仃,走投无路,处于邪恶与罪孽的包围之中,如果有什么援助是为这样的孩子发起的,这种援助也该到来了。

      他做完祷告,却依然用双手捂住脸,这时一阵悉悉窣窣的声音惊动了他。

      “什么东西!”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一眼看见门边站着一个人影。“谁在那儿?”

      “我,我啊。”一个颤悠悠的嗓音回答说。

      奥立弗把蜡烛举过头顶,朝门口看去。原来是南希。

      “把蜡烛放下来,”南希姑娘把头扭到一边说,“我眼睛都照花了。”

      奥立弗见她脸色发青,便轻轻地问她是不是病了,这姑娘背朝奥立弗,瘫倒在一张椅子上,使劲地绞着双手,没有回答。

      “主啊,饶恕我吧。”稍停,她叫了起来,“我压根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

      “出什么事了?”奥立弗问道。“我能不能帮上忙?只要我有法子,一定给你帮忙。一定,真的。”

      南希在椅子里摇来摇去,她卡住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喀喀的声音,喘得透不过气来。

      “南希!”奥立弗大声喊道,“怎么了你?”

      姑娘一双手拍打着膝盖,两脚在地上直跺。她忽然又停住了,紧紧地裹上围巾,打起寒颤来。

      奥立弗将炉火拨大了一些。她把椅子拖到炉边,坐下,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末了,她抬起头来,看了看身后。

      “我真不知道有时候是怎么回事,”她一边说,一边装出尽顾了整理衣服的样子。“八成是这间又潮又脏的屋子。喂,诺利,亲爱的,准备好了没有?”

      “我跟你一块儿去吗?”奥立弗问。

      “对,我刚从比尔那里来,我们俩一块儿去。”

      “去干什么?”奥立弗往后一退,说道。

      “去干什么?”南希应声说道,眼睛朝上翻了翻,她的目光刚一接触孩子的眼睛,便又转向一边。“噢。不是去干坏事。”

      “我不信。”奥立弗紧盯着她说。

      “随你怎么想,”姑娘强打起笑脸,答道。“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奥立弗看得出,自己多多少少能够赢得这姑娘的好感,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以自己哀哀无告的处境来求得她的同情。紧接着又一个念头从他心中闪过:现在刚敲十一点,街上行人还很多,总会有人相信自己讲的事。想到这一点,他便走上前去,略带一点慌张地说,他准备好了。

      不管是他心中的一闪念,还是他的言外之意,都没能瞒过他的这位同伴。他说话的时候,南希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这时又看了他一眼,明明白白地表示,她已经猜到了他心中闪过的念头。

      “嘘!”姑娘弯下腰来,机警地看了看周围,用手指了一下门。“你自个儿没法子。为了你,我已经下死劲试过了,可都没用,他们把你看得很牢,你真要是想逃走,现在也不是时候。”

      奥立弗抬起头,目光紧紧地盯着她,南希眉宇间那种热切的表情震撼着他,看来她说的是实话:她的脸色苍白而又激动,浑身抖个不停,看得出她不是说着玩的。

      “我已经救了你一回,免了你一顿打,我还会那么做,现在就是如此,”姑娘高声说道,“假如来接你的不是我,而是别人,那些人都会比我凶多了。我答应过,说你会不吵不闹,一声不吭地上那边去,要是你做不到,只会害了你自己,还有我,说不定还会要了我的命。你看看这儿。我吃了这么多苦头,都是为了你,苍天有眼,这全是真的。”

      她急促地指了指自己脖子、手臂上的块块伤痕,一句紧接一句地说下去:“记住这一点。眼下别再叫我为你吃苦头了。只要能办到,我会帮助你的,但我现在还没有这个力量。他们没存心把你怎么样,他们逼你干的什么事,都不能算你的错。听着,你嘴里漏出的每一个字都跟打我一样。把手伸给我,快。你的手。”

      她一把抓住奥立弗出于本能伸过去的手,吹熄蜡烛,拉着他走上楼去,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影迅速把门打开,待他们走出去,门又很快关上了。一辆双轮马车正在门外等候,姑娘拽着奥立弗一块儿登上马车,顺手把车帘拉拢来,她的这种急切的心情已经在和他交谈时显露出来了。车夫不待吩咐,毫不拖延地抽了一鞭,马车全速开走了。

      姑娘一路上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继续把已经提到过的种种警告与保证送进他的耳朵。这一切来得那样迅疾仓促,他还没顾得上回想一下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是怎么来的,马车已经在头天晚上老犹太去过的那所房子前边停下来。

      在短短的一瞬间,奥立弗匆匆扫了一眼空旷的街道,呼救的喊声已经到了嘴边。然而,南希的声音在他耳旁响了起来,那声音恳求自己别忘了她的话,语气是那样痛苦,奥立弗没有勇气喊出声来。犹豫中,机会错过了,这功夫他已经走进屋子,门关上了。

      “这边,”南希说道,这才第一次松开手。“比尔。”

      “哈罗。”赛克斯出现在楼梯顶上,手里擎着一支蜡烛。“喔。来得正是时候。上来吧。”

      以赛克斯先生这种人的性情来说,这要算是一种极其强烈的赞许之辞,一种非常热情的欢迎了。南希显然十分满意,她兴冲冲和他打招呼。

      “牛眼儿跟汤姆一块儿回去了,”赛克斯用蜡烛照着他俩走上楼梯,说道。“他在这儿会碍事的。”

      “是啊。”南希答道。

      “你到底把小崽子弄来了。”赛克斯待他俩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才说道。

      “是的,弄来了。”南希回答。

      “路上没出声?”

      “跟一头小羊羔似的。”

      “这话我爱听,”赛克斯阴沉地打量着奥立弗。“我可是看在他那一身细皮嫩内的分上,要不有他好受的。小家伙,过来,我给你上堂课,还是现在就上的好。”

      赛克斯先生就这样和新来的学生打过招呼,然后一把扯下奥立弗的帽子,扔到角落里,接下来他抓住奥立弗的肩膀,自己在桌旁坐下,让那孩子站在他面前。

      “喏,第一,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赛克斯拿起桌上放着的一支小手枪,说道。

      奥立弗作了肯定的答复。

      “那好,瞧这儿,”赛克斯接着说道,“这是火药,那儿是一颗子弹。这是填药塞要用的一小块破毡帽。”

      奥立弗嘟嘟哝哝地说,他明白这一样样东西是干什么用的,赛克斯先生不慌不忙地着手往手枪里安装弹药,动作非常熟练。

      “这就上好啦。”赛克斯装好子弹,说道。

      “是的,先生,我看见了。”奥立弗回答。

      “噢,”这强盗一把抓住奥立弗的手腕,将枪口对准他的太阳穴,顶了上去——孩子在这一瞬间不禁吓得跳了起来——“你跟我出门的功夫,只要说一个字;除非我叫你说,子弹就会钻进你的脑袋,连声招呼都不打。所以,如果你真的打定主意要随口说话,就先把祷告做了吧。”

      赛克斯先生朝受警告的一方瞪了一眼,以增强效果,又继续说下去:

      “据我所知,你真要是给开销了,压根儿不会有人正二八经问起你的事,因此,如果不是为你好,我犯不着费这个鸟劲,来跟你说东道西,听见了吗?”

      “干脆明说了吧,”南希说话时语气很重,同时向奥立弗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像是要他多多留神她的话。“就是说,你手头有桩活,要是让他给弄砸了,你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管保叫他往后再也没法胡说八道了,为这事你就是去尝一尝荡秋千的滋味也不要紧,反正你一辈子干的就是这买卖,每个月都有许多生意上的事,一样要冒这个险。”

      “说的是啊。”赛克斯先生表示赞许。“女人家总是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除非碰上发神经的时候,那她们讲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现在他全明白了,我们吃晚饭,动身以前打个盹儿。”

      依照这番吩咐,南希敏捷地摆上桌布,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一罐黑啤酒和一盘羊头肉。赛克斯先生逮着机会,说了好几句令人愉快的俏皮话,他发现“羊头肉”这个词碰巧也是帮口里的一种名称,是他干这一行离不开手的一种精巧的工具。一点不假,这位高尚的绅土精神大振,或许是困为想到马上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吧,他兴致勃勃,谈笑风生,理当记上一笔,以为佐证:他风趣地一口气把啤酒都喝了下去,粗略估计,在整个用餐的过程中,他发出的咒骂不超过八十次。

      吃过晚饭——完全可以想见,奥立弗这顿饭的胃口实在不佳——赛克斯先生又解决了两杯兑水的烈酒,将他自己放倒在床上,喝令南希五点钟准时叫醒他,其中用了不少骂人的话,免得南希到时候不叫他。遵照同一位权威人士的命令,奥立弗连衣裳也没脱,就在地板上铺着的一床垫子上躺下来。南希姑娘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煤,在炉前坐下,作好了在指定时间招呼他们起床的准备。

      奥立弗躺在垫子上,久久不敢入睡,心想南希不可能不抓住这个机会,把下一步的作法悄悄告诉自己。然而,姑娘一动不动,坐在火炉前沉思,不时剪去一段烛花。奥立弗给期待与焦急弄得疲惫不堪,毕竟还是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摆满茶具,赛克斯先生正把各种东西塞进椅背上挂着的一件大衣口袋里,南希在忙着准备早餐。天还没亮,屋里依然点着蜡烛。外边一片漆黑,一阵骤雨敲打着窗户,天空黑沉沉的,看来布满了乌云。

      “喂,喂。”赛克斯咆哮着,这时奥立弗已经一骨碌爬起来,“五点半了。快一点儿,要不你就吃不上早饭了,本来就晚了一些。”

      奥立弗不一会儿就梳洗完毕,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当赛克斯板着脸问他的时候,他回答说自己都准备好了。

      南希尽量不正眼看奥立弗,她扔过来一张手绢,要他系在脖子上。赛克斯给了他一件粗布斗篷,叫他披在肩上扣上扣子。装束已毕,他伸过手去,这强盗顿了顿,随即满脸杀气地示意,那把手枪就放在他的大衣侧边口袋里。他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跟南希相互说了声再会,领着他出发了。

      走到门边,奥立弗猛地转过头,盼望着能看到姑娘的眼色,然而她己经回到炉子前边的老地方,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十九章

    (一个值得留意的计划在本章讨论定板。)

      这是一个寒冷潮湿,朔风怒号的夜晚。费金穿上外套,将自己枯瘦的躯干紧紧地裹了起来。他把衣领翻上去盖住耳朵,将下半个脸藏得严严实实,走出老巢。他锁好大门,挂上链子,又在阶梯上停下来。他听了听,几个少年把一切都弄好了,他们退回去的脚步声也听不见了,这才尽力快步顺着街道溜掉了。

      奥立弗转移以后住进的这所房子位于怀特教堂附近。费金在街角停住,疑虑重重地四下里看了看,然后穿过大路,往斯皮达菲方向奔去。

      石子路面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烂泥,黑沉沉的雾气笼罩着街道,雨点忽忽悠悠地飘落下来,什么东西摸上去都是冷冰冰、粘乎乎的。这种夜晚似乎只适合于老犹太之类的人外出。他无声无息地向前滑去,在墙壁、门洞的掩护下溜过。这个狰狞可怕的老头看上去像一只令人恶心的蜥蜴,从往来出没的泥泞和暗处爬出来,趁着夜色四出蠕行,想找到一点肥美的臭鱼腐肉吃吃。

      他不停地走,穿过一条条境蜒曲折的小路,来到贝丝勒尔草地,又突然向左一转,很快就走进一座由龌龊的小街陋巷组成的迷宫,这种迷宫在那个闭塞的人口稠密区比比皆是。

      老犹太显然对这一带十分熟悉,绝不会因沉沉黑夜或者复杂的道路而迷失方向。他快步穿过好几条大街小巷,最后拐进一条街,这里唯一的亮光来自街道尽头的一盏孤灯。老犹太走到当街一所房子跟前,敲了敲门,同开门的人嘀咕几句,便上楼去了。

      他刚一碰门把手,一只狗便立刻咆哮起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问是谁来了。

      “是我啊,比尔,就我一个,亲爱的。”费金一边说,一边朝屋里望。

      “滚进来吧,”赛克斯说道,“躺下,你这蠢货。老鬼穿了件大衣,你就不认识啦?”

      看得出,那只狗先前多少是受了费金先生一身打扮的蒙骗,因为费金刚把外套脱下来,扔到椅背上,狗就退回角落里去了,刚才它就是从那儿窜出来的,一边走还一边摇尾巴,以此表示自己十分满意,这也是它的本性嘛。

      “不赖。”赛克斯说。

      “不赖,我亲爱的,”老犹太答道,“啊,南希。”

      后一句招呼的口气有些尴尬,表明他拿不准对方会不会答理,自从南希偏袒奥立弗的事发生以后,费金先生和他的这位女弟子还没见过面。如果他在这个问题上存有一点疑虑的话,也立刻被年轻女子的举动抹去了。她没有多说什么,抬起搁在壁炉挡板上的脚,把自己坐的椅子往后扯了扯,吩咐费金把椅子凑到壁炉边上,这确实是一个寒冷的夜晚。

      “真冷啊,我亲爱的南希,”费金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在火上烘烤着。“好像把人都扎穿了。”老头儿说着,揉揉自己的腰。

      “要扎进你的心,非得使锥子才行,”赛克斯先生说,“南希,给他点喝的。真是活见鬼,快一些。瞧他那副干巴巴的老骨头,抖得那样,也真叫人恶心,跟刚从坟墓里爬起来的恶鬼没什么两样。”

      南希敏捷地从食橱里拿出一个瓶子,里边还有好些这类瓶子,从五花八门的外表来看,盛的全是各种饮料。赛克斯倒了一杯白兰地,要老犹太干了它。

      “足够了,够了,比尔,多谢了。”费金把酒杯举到嘴边碰了碰,便放下了。

      “干吗。怕我们抢了你的头彩,是吗?”赛克斯用眼睛死死盯住老犹太,问道。“唔。”

      赛克斯先生发出一声沙哑的嘲笑,抓起酒杯,把里边的酒泼进炉灰里,又替自己满满地斟了一杯,作为见面礼,端起来一饮而尽。

      趁同伴喝第二杯酒的功夫,费金的目光飞快地在屋里溜了一圈——不是出于好奇,他以前时常光顾这间屋子,而是出于一种习惯,闲不住,而且多疑。这是一间陈设十分简陋的公寓,只有壁橱里的东西表明这间屋子的房客不是一个凭力气吃饭的人。室内一角靠着两三根沉甸甸的大头短棒,一把“护身器”挂在壁炉架上,此外,再也看不出有什么使人油然起疑的东西了。

      “喂,”赛克斯咂了咂嘴,说道,“我可是准备停当了。”

      “谈买卖?”老犹太问。

      “谈买卖,”赛克斯回答,“有话就说。”

      “是不是杰茨那个场子,比尔?”费金把椅子拉近一些,声音压得很低。

      “不错。怎么样啊?”赛克斯问道。

      “哦。我的意思你知道,亲爱的,”老犹太说道,“南希,他知道我的打算,不是吗?”

      “不,他不知道,”赛克斯先生冷冷一笑。“或者说不想知道,都是一回事。说啊,有什么就说什么,别坐在那儿眨巴眼睛,跟我打哑谜,倒好像你不是头一个盘算持这一票似的。你打算如何?”

      “嘘,比尔,小点声。”费金想顶住这一番火气,结果白费力气。“当心有人听见,亲爱的,有人听得见。”

      “让他们听好了。”赛克斯说道,“我才不在乎呢。”然而寻思一阵之后,赛克斯先生的确在平起来了,说话时声音压低了一些,也不再那么冲动。

      “嗳,嗳,”费金哄着他说,“这只是我提醒一声——没别的。这个,亲爱的,咱们谈谈杰茨的那户人家吧。你看什么时候动手,比尔,唔?什么时候动手?那些个杯盘碗盏,亲爱的,真是太棒了。”费金乐得直搓手,眉毛向上扬起来,仿佛东西已经到手了。

      “干不了。”赛克斯冷冷地答道。

      “当真干不了?”费金应声说道,身体一下仰靠在椅子上。

      “是啊,干不了,”赛克斯回答,“至少不像我们估摸的那样,可以来个里应外合。”

      “那就是功夫不到家,”费金气得脸色发青,“别跟我说这些。”

      “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些,”赛克斯反唇相讥,“你算老几,就不能跟你说?我告诉你吧,托比·格拉基特在那附近已经转悠了两个星期,一个仆人也没勾搭上。”

      “比尔,你是不是想说,”老犹太见对方人了,顿时软了下来,“那家的两个仆人没一个拉得过来?”

      “一点不错,我就是想告诉你这档子事,”赛克斯回答。“老太婆用了他俩二十年,你就是给他们五百镑,他们也不会干。”

      “不过,亲爱的,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老犹太争辩道,“那几个娘们也拉不过来,对不?”

      “一点办法也没有。”赛克斯答道。

      “连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也不行?”费金不大相信,“想想娘们是些什么东西,比尔。”

      “是啊,连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也不行。他说,这段时间,他一直戴着假胡子,穿了件鲜黄的大衣,在那一带逛荡,可一点没用。”

      “他该试一试小胡子,配上军裤,亲爱的。”老犹太说道。

      “他试过,”赛克斯答道,“这两样也好不到哪儿去。”

      费金听到这个消息,不禁两眼发直。他下巴搭拉在胸前,沉思半晌,又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如果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呈报的全是实情,恐怕这套把戏算是完了。

      “话说回来,”老头儿双手放在膝上,说道,“亲爱的,我们一门心思全扑到上边去了,赔进去那么多,想想真心疼。”

      “可不是嘛,’赛克斯先生说,“霉透了。”

      一阵漫长难熬的沉默随之而起。老犹太陷入了沉思,他面部扭曲,一副奸诈邪恶的样子。赛克斯不时偷偷瞧他一眼。南希像是生怕招惹这个人室抢劫犯,管自坐在一旁,两眼直瞪瞪地盯住火,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她都听不见似的。

      “费金,”赛克斯骤然打破了沉默,“干脆从外边下手,另加五十个金币,值不值?”

      “值啊。”费金好像突然醒过来,说道。

      “说定了?”赛克斯问。

      “说定了,我亲爱的,说定了。”老犹太经过这一番问答变得兴奋起来,两眼炯炯放光,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活动。

      “那好,”赛克斯带着几分轻蔑甩开老犹太的手,说道,“你高兴什么时候动手就什么时候动手。前天晚上我跟托比翻过花园围墙,试了一下门窗上的嵌板。这家子到了夜里就关门闭户,跟大牢似的。不过有个地方我们能砸开,又安全又轻巧。”

      “哪个地方,比尔?”老犹太急切地问。

      “嗳,”赛克斯打着耳语说,“你穿过草地——”

      “是吗?”老犹太说着,头往前靠去,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

      “啊呜。”赛克斯骤然打住,跟着又嚷了起来,这当儿,南希姑娘难得地摇了摇头,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又立刻转向费金。“管它是什么地方。离开我,你办不了这事,我心里有数,跟你打交道,还是小心为妙。”

      “随你便,我亲爱的,随你便,”老犹太答道,“你和托比还要不要帮手?”

      “不要,”赛克斯说,“还要一把摇柄钻和一个小孩子。头一件我们俩都有,第二件你得替我们物色到。”

      “一个小孩子。”费金嚷道,“哦。那就是嵌板了,唔?”

      “管它是什么。”赛克斯回答,“我需要一个孩子,个头还不能太大,天啦。”赛克斯先生若有所思。“我要是能把扫烟囱师傅勒德的那个小家伙搞到手就好啦。他存心不让那孩子长个,好让他干这一行。那孩子本来在这一行已经开始挣钱了,可作爸爸的给关了起来,再往后,少年犯罪教化会把孩子带走了,教他读书写字,早晚要培养他当学徒什么的,他们老是那样,”赛克斯先生想起自己蒙受的损失,火气又上来了,“没有个完。要是他们得到足够的资金(谢天谢地,他们资金不够),只消一两年的功夫,整个这一行我们连半打孩子也凑不齐了。”

      “是凑不齐,啊,”老犹太随声附和道。赛克斯在一边慷慨陈词,他一直在打主意,只听清了最后一句。“比尔。”

      “什么事?”赛克斯问。

      费金朝依然呆呆地望着炉火发愣的南希点了点头,打了一个暗号,示意他叫南希离开这间屋子。赛克斯不耐烦地耸了一下肩膀,像是认为这种小心纯属多余。尽管如此,他还是同意了,要南希小姐去给他取一罐啤酒来。

      “你压根儿不是要什么啤酒。”南希交叉着双手,神色镇定地坐着不动,说道。

      “我告诉你,我要。”赛克斯答道。

      “胡说,”姑娘淡漠地顶了一句,“说啊,费金。比尔,我知道他下边要说什么,他用不着提防我。”

      老犹太还在犹豫。赛克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些莫名其妙。

      “嗨,费金,你别担心老丫头了,好不好?”末了,他问道,“你认识她时间也不短了,也该信得过她,要不就是其中有鬼。她不会乱嚼舌头。是吗,南希?”

      “我看不会。”年轻女子说着,把椅子拉到桌边,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不,不,亲爱的,我知道你不会,”老犹太说道,“只是——”老头儿说着又停了下来。

      “只是什么?”赛克斯问。

      “我说不准她会不会又疯疯颠颠的,你知道啊,亲爱的,就像那天晚上的样子。”老犹太回答。

      听到这番话,南希小姐放声大笑,一仰脖子喝下去一杯白兰地,神色凛然地摇了摇头,嘴里连声嚷嚷着“咱接着玩”,“千万别泄气”什么的。看来这一番举动立刻产生了效果,两位绅士放心了,老犹太带着满意的神情点了一下头,他俩重新坐定。

      “现在行了,费金,”南希笑吟吟地说道,“马上告诉比尔,关于奥立弗的事。”

      “哈。你可真机灵,亲爱的,算得上我见过的姑娘中最聪明的一个。”费金说着,拍了拍她的脖子。“没错,我正要说奥立弗的事呢。哈哈哈!”

      “关他什么事?”赛克斯问道。

      “那孩子正合你用,亲爱的。”老犹太压低沙哑的声音作了回答,他将一个指头摁在鼻子边上,嘻嘻地狞笑着。

      “他!”赛克斯嚷了起来。

      “带上他,比尔。”南希说道,“我要是处在你的位置,我就这么办。他不像别的小鬼那样老练。反正你也不需要本事大的,只要他能替你打开一扇门就行。放心好了,他错不了,比尔。”

      “我就知道他错不了,”费金搭讪道,“最近几个礼拜,他训练蛮好,也该开始自个儿养活自个儿了,再说了,别的孩子都嫌大了点。”

      “嗯,个子倒是正合适。”赛克斯先生沉思着说。

      “而且什么事都能替你做,亲爱的比尔,”费金插嘴道,“他非干不可,就是说,只要多吓唬吓唬他的话。”

      “吓唬他。”赛克斯操着对方的口吻说,“我有言在先,这可不是做做样子的吓唬。一不做,二不休,我们真动起手来,他要是玩什么花样,费金,你休想看到他活着回来。考虑好了你再支他去,听好喽。”这强盗说着,掂了掂刚从床架底下抽出来的一根铁撬。

      “我都考虑过了,”费金劲头十足地说,“我——我考察过他,亲爱的,周密——相当周密。只消让他感觉到自个儿跟咱们是一伙的,心里装上这么一个想法,他就已经是一个小偷了,就成我们的人啦。一辈子都是我们的。哦喝。简直再好不过了。”老头儿双手交叉搭在胸前,脑袋肩膀缩作一团,高兴得真是把他自己给抱住了。

      “我们的?”赛克斯说,“你该说,是你的。”

      “可能可能,亲爱的,”老犹太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说道,“只要你高兴,算我的好了,比尔。”

      “为什么,”赛克斯恶狠狠地瞪了自己这位精明的搭档一眼,“一个脸白得像粉笔的小毛孩子,你怎么这样舍得花力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每天夜里都有五十个小孩在大众公园附近打盹,随你怎么选。”

      “因为他们对我一点用处也没有,亲爱的,”老犹太有些慌乱地回答,“留着没用。一旦出了事,光看长相就可以判他们刑,我落个鸡飞蛋打。有这个孩子,只要调教得当,我的好人,靠他们二十人办不了的事我也办得到。再者说,”费金渐渐恢复了自制力,“要是他再给我们来个脚下抹油,可就把我们给坑了。他非得跟我们呆在一条船上不可。你别管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我有的是办法叫他干一回打劫,别的什么我也不需要。眼下,这可比迫不得已于掉这个穷小子强多了——那样干很危险,再说我们也吃亏啊。”

      “什么时候下手?”南希问了一句,挡住了赛克斯先生方面的一阵大喊大叫,他正准备对费金的假仁假义表示恶心。

      “啊,得说定哩,”老犹太说,“比尔,啥时候动手?”

      “我跟托比商量过了,只要他没从我这儿听到什么坏消息的话,”赛克斯怪声怪气地回答,“就定在后天夜里。”

      “好,”费金说道,“那天没有月亮。”

      “对。”赛克斯应声说。

      “怎么把货弄出来也都安排好了,是吗?”老犹太问。

      赛克斯点了点头。

      “还有那个——”

      “呃,都安排好了,”赛克斯打断了他的话,“别打听细节了,你最好明天晚上把那小子带来。我天亮后一个钟头出发,你呢,也别出声,把坩锅准备好,你要做的就是这些。”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开了,商定南希在第二天天黑的时候前往费金的住所,接奥立弗过来。费金阴险地加了一句,说假如奥立弗对这项任务流露出一点点厌恶的意思来,自己比旁人更乐意陪着前不久护卫过奥立弗的南希姑娘走一趟。计划中郑重其事地议定,为这一次经过深思熟虑的行动着想,可怜的奥立弗将无条件地交威廉·赛克斯先生看管监护。其次,上述赛克斯先生应酌情对其作出安排。对于可能降临到那孩子头上的任何横祸妄灾,或可能遭受的任何必要惩罚,均不向老犹太承担责任。为使该协议具有约束力,双方达成谅解,赛克斯先生返回之后陈述的种种情况,在一切重要细节上须由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加以证实确认。

      这些预备事项安排停当,赛克斯先生开始毫无节制地痛饮白兰地,还把铁撬挥舞得怪吓人的,同时将一些完全不合凋门的歌曲片断,与不堪人耳的咒骂混在一起,嚎了出来。末了,他按捺不住职业上的热心,一定要去把他溜门撬锁的工具箱拿来。不一会儿,他果然拎着箱子磕磕绊绊地走进来。他打开箱子,还没来得及把里边装着的各种工具的性能特征以及构造方面的妙处介绍一二,便倒在地板上,趴着箱子睡着了。

      “晚安,南希。”费金一边照来的时候那样将自己裹起来,一边告辞。

      “晚安。”

      俩人口目相遇,老头儿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那姑娘没有一点畏首畏尾的样子,在这件事情上她倒是诚实认真的,托比·格拉基特恐怕也不过如此。

      老头儿又向她道了一声晚安,乘南希转过背去的功夫,他偷偷踹了倒在地上的赛克斯先生一脚,这才摸索着走下楼去。

      “老是这一套。”费金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哝着自言自语。“这些娘们,最大的毛病就是,一件小事也会唤醒某种老早忘得干干净净的感情,最大的优点呢,就是这种事绝对长不了。哈哈!那家伙为了一袋金币,对付那个孩子。”

      费金先生边走边用这些令人愉快的回忆消磨时间。他趟过污水泥泞,回到自己那阴暗的老巢。机灵鬼还没有睡,正望眼欲穿地等他归来。

      “奥立弗睡了没有,我有话跟他说。”这是他们刚下扶梯时他讲的第一句话。

      “早睡了,”机灵鬼推开一道门,答道。“在这儿呢。”

      奥立弗躺在地板上一张粗陋的床上,睡得很沉,焦虑、哀愁以及紧闭的铁窗,使他显得那样苍白,像是死过去了一般——这不是裹上尸衣,装进棺材的死者模样,而是生命刚刚逝去时的形象:幼小柔弱的灵魂飞往天国只一瞬间的功夫,尘世间龌龊的空气还来不及玷污这正在升华的圣体。

      “现在不谈,”费金说着,轻轻地转身离去。”明天,明天。”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十八章

    (时过境迁,奥立弗在那一班良师益友之中如何度日。)

      第二天中午时分,机灵鬼和贝兹少爷外出干他们的老本行去了,费金先生借此机会向奥立弗发表了长篇演说,痛斥忘恩负义的滔天罪行。他清楚地表明,奥立弗的罪过非同小可,居然忍心抛下一帮时时记挂着他的朋友,再者说,大家惹来那么多的麻烦,花了那么大本钱,才把他找回来,他还一心想逃走。费金先生着重强调了他收留、厚待奥立弗这件事,当时如果没有他及时伸出援手,奥立弗可能已经饿死了。他讲述了某个小伙子的凄惨动人的经历,他出于恻隐之心,在类似的情形之下帮助了那个小伙子,可事实证明小伙子辜负了自己的信赖,妄图向警方通风报信,有天早晨,在“老城”①不幸被绞死。费金先生毫不讳言,自己与这起惨案有关,但却声泪俱下地悲叹说,由于前边谈到的那个年轻人执迷不悟、背信弃义的行为,旁人不得不向巡回刑事法庭举报,将他作为牺牲品——即便提供的并不都是真凭实据——为了他(费金先生)和不多几个密友的安全,这是势在必行的。费金先生描绘了一副令人相当厌恶的画面,说明绞刑具有种种难受之处,以此作为演说的结尾。他彬彬有礼、充满友情地表达了无数殷切的希望,除非迫不得已,他决不愿意让奥立弗遭受这种令人不愉快的处置。

      

      ①伦敦中央刑事法庭。

      小奥立弗听着老犹太的一席话,隐隐约约听出了其中流露的阴险狠毒的威胁,他的血凉了下来。他已经有了体验,当无辜与有罪偶然交织在一起的时候,连司法当局也很可能将其混为一谈。对于如何除掉知道得太多或者是过分藏不住话的家伙,老犹太早有深谋老算,这类计划他的确已经不止一次设计并且实施过了。奥立弗想起了这位绅士和赛克斯先生之间争吵的缘由,似乎就与以往的某一桩类似的阴谋有关。他怯生生地抬起头来,不想却碰上了老犹太锐利的目光,他意识到,这位谨慎的老绅士对自己苍白的面孔和索索发抖的四肢既不是视而不见,也不是毫无兴趣。老犹太令人作呕地微微一笑,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说只要他自己不吵不闹,专心做事,他们照旧可以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说罢,他戴上帽子,裹了一件缀有补丁的大衣,随手锁上房门,出去了。

      就这样,整整一天,连同随后的好几天,从清早到半夜,奥立弗一个人影也见不到。在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与他作伴的只有他自己的浮想。他怎么也忘不了那些好心的朋友,他们一定早就把自己看成另一种人了,这样的念头实在令人伤心。

      约莫过了一个礼拜,老犹太不再锁门,他可以随意在房子里到处走了。

      这地方非常肮脏污秽。楼上的几个房间装有高大的木制壁炉架和大门,墙壁上镶有嵌板,壁带一直嵌到天花板。由于无人看管,这些东西积满了尘埃,已变得暗淡无光,但却装饰得千姿百态,各不相同。根据所有这些迹象,奥立弗断定,很久以前,在犹太老头还没生出来的时候,这房子属于一些境遇比较好的人,说不定曾一度金碧辉煌,尽管现在满目凄凉。

      在墙壁与天花板的犄角里,蜘蛛早已架好了网。有时候,奥立弗轻手轻脚走进一间屋子,会看见老鼠在地板上窜来窜去,惊慌不迭地跑回洞里。除此以外,房子里再也看不见、听不到任何有生命的东西的动静声响了。有好多次,当天色暗下来,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游荡,累了便蜷缩到靠近大门的走廊角落里,盼着能尽量离有血有肉的人近一些,他呆在那儿,倾听着外边的声音,计算着时间,直到费金或是那几个少年回来。

      所有房间的窗板正一天天腐烂,全都关得密不透风,压窗板的横条用螺钉牢牢地钉在木槽里。仅有的光线从房顶上一个个圆孔中躲躲闪闪地溜下来,使屋子显得更加昏暗,布满奇形怪状的影子。顶楼开着一扇后窗,没有装窗板,上边的栅栏已经生锈。奥立弗经常满脸惆怅地往外张望,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可是除了参差不齐、密密层层的一大片屋顶,黑沉沉的烟囱和山墙的尖顶之外,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确实,偶尔也可以看到远处一所房子的屋顶矮墙上冒出一个头发蓬乱的脑袋,但一晃又很快消失了。奥立弗的了望窗是钉死了的,加上多年雨淋烟熏,往外看一片朦胧,他顶多能够把外边各种东西的形状区别开,至于想办法让别人看见他或者听到他的声音——这就好比他是呆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里边一样,根本谈不上。

      一天下午,机灵鬼和贝兹少爷都在张罗晚上出门的事,先提到名字的那位小绅士心血来潮,表示出对他个人打扮的某种忧虑(平心而论,这决不是他向来就存在的一个缺点)。出于这一目的,他居然赏脸,命令奥立弗帮助他梳妆打扮一下。

      奥立弗见自己能派上用处,真有些受宠若惊,身边总算有了几张面孔,哪怕看上去并不和气,也够他高兴的。再者说,他很想通过老老实实做事来感化身边的几个人,对这一提议他没有一点反对的意思,立刻表示乐意效劳,机灵鬼坐到桌子上,以便将靴子搭在奥立弗的一条腿上,他在地板上跪下来,开始进行被达金斯先生称作“替脚套上光”的这一道工序。用通行的语言来说这句话,就是替他擦鞋。

      一个人摆出一副非常舒适的姿势,在餐桌上坐下来,一边抽烟斗,一边漫不经心地将一条腿荡来荡去,让别人替自己擦鞋,既省下了从前那种脱下来的麻烦,又免去了重新穿上时估计得到的痛苦,免得打断自己的暇想,有理性的动物在这种时候想来都可能体验到这种悠哉游哉的感觉,要不然就是醇厚的烟草使机灵鬼心旷神恰,或者是温馨的啤酒使他的思维活动平静下来了,反正眼下他显然浑身洋溢着一种既浪漫又热忱的情趣,跟他的天性颇不相符。他低头看了奥立弗一眼,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接着他又抬起头来,轻轻叹了一口气,一半是走神一半是冲着贝兹少爷说道:

      “真可惜,他不是搞我们这行的。”

      “啊,”查理·贝兹少爷说,“他不知道好歹。”

      机灵鬼又叹了一口气,吸起烟斗来,查理也吸了起来。两个人吞云吐雾,一时都没作声。

      “你大概连扒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吧?”机灵鬼悲哀地问。

      “这个我懂,”奥立弗抬起头来,回答说,“就是小——你就是一个,对吗?”奥立弗说着,打住了话头。

      “是啊,”机灵鬼答道,“别的行当我还瞧不上呢。”达金斯先生抒发出这番感想,把帽子使劲往上一推,直瞪瞪地瞅着贝兹少爷,似乎想表示欢迎他发表与此相反的观点。

      “是啊,”机灵鬼重复了一句,“查理是,费金是,还有赛克斯、南希、蓓特,大家伙儿全是小偷,直到那只狗,它还是我们一伙中最滑头的一个呢。”

      “也是嘴巴最牢靠的一个。”查理·贝兹加了一句。

      “就是在证人席上它也不会汪汪叫,怕祸事落到它自个儿身上,是啊,就是把它绑起来,让它在那儿呆上两个礼拜,不给它东西吃,它也不会吭声。”机灵鬼说。

      “可不是嘛。”查理表示赞同。

      “这狗怪怪的。碰上生人大笑或是唱歌,它从不摆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机灵鬼接着说道,“听见拉提琴,它从不乱吼乱叫。跟它不是一家子的狗,它从来不恨。噢,才不呢。”

      “真是个地地道道的基督徒。”查理说。

      这句话仅仅是褒奖这头畜生有能耐,然而贝兹少爷并不知道,这句话在另外一个意义上却是一种颇为中肯的看法,因为世间有无数的女士、先生自称为地地道道的基督徒,这些人与赛克斯先生的狗之间存在着非常突出而又奇特的相似之处。

      “得啦,得啦,”机灵鬼将扯到一边的话题又拉了回来,这是出于职业上的细心,这种细心总是左右了他的一言一行。“反正跟这个小娃娃没一点关系。”

      “可不是嘛,”查理说道,“奥立弗,你干吗不拜费金为师呢?”

      “不想很快发财?”机灵鬼咧嘴笑了笑,补充道。

      “有了钱就可以告老退休,做上等人,我的意思是,就是往后数四个闰年,再往后一个闰年,也就是三一节①的第四十二个礼拜二。”查理·贝兹乱扯一气。

      

      ①宗教节日,三位一体节亦称三一节,在复活节后第八周,三位一体即圣父上帝、圣子耶稣及圣灵为一体。

      “我不喜欢这种事,”奥立弗怯生生地回答,“他们放我走就好了,我——我——很想走。”

      “费金才不想哩。”查理答道。

      奥立弗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然而,他意识到,把自己的心思吐露得再明白一些,没准会引来祸事,只好长叹一声,继续擦鞋。

      “走,”机灵鬼嚷嚷着,“哎,你的志气哪儿去了?你难道没一点自尊心?还想去投靠你那些朋友?”

      “喔,真没劲,”贝兹少爷说着,从衣袋里掏出两三张丝手绢,扔进壁橱里。“那也太没意思了,真的。”

      “我可于不出这种事。”机灵鬼挂着一副高傲的蔑视神气,说道。

      “你也可以扔下你那些朋友,”奥立弗苦笑着说,“让他们去为你做的事受罚呀。”

      “那,”机灵鬼晃了晃烟斗,“都是考虑到费金,警察知道我们一块儿混饭吃,我们要是运气不好,他也会遇到麻烦,就是这么回事,对吗,查理?”

      贝兹少爷赞同地点了点头,正要说话,上次奥立弗一路飞跑的场面突如其来地浮现在他的心目中,一下子搅得他刚吸进去的烟和笑声纠缠在一起,往上直冲脑门,往下窜进喉咙,憋得他又是咳嗽,又是跺脚,折腾了约莫五分钟之久。

      “瞧瞧,”机灵鬼掏出一大把钱,全是些先令和半便士的。“这才叫快活日子呢。谁管它是哪儿钻出来的?喏,接着,那些地方钱还多着呢。你要不要,不要?哟,你这个可爱的小傻瓜。”

      “真没规矩,对不,奥立弗?”查理·贝兹问道,“人家会把他的脖子勒个转儿的,你说呢?”

      “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奥立弗回答。

      “是这个,老伙计,”贝兹少爷一边说,一边抓住围巾的一端,往空中一抛,他把头搭拉在肩膀上,牙缝里挤出一种古怪的声音,通过这样一个生动的哑剧造型,示意勒脖子跟绞刑是一回事。

      “就是这个意思,”查理说道,“杰克,瞧他眼睛瞪得多大。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好伙伴,他会把我笑死了,我知道他会的。”贝兹少爷又开心地大笑一通,眼里含着泪水,叼起了烟斗。

      “你已经给教坏了,”机灵鬼心满意足地审视着靴子,这工夫奥立弗已经把鞋擦得明光铮亮。“不过,费金会培养你的,不然你可要成他手下头一件废品。你最好马上干起来,因为你脑筋还没转过来就已经人道了。奥立弗,你现在纯粹是浪费时间。”

      贝兹少爷把自己在道德方面的种种信条都搬了出来,全力支持这一提议。教训已毕,他与朋友达金斯先生又天花乱坠地说了一通,介绍他们过的这种日子附带捎来的无穷乐趣,用各种各样的暗示开导奥立弗,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再耽搁,采取他们用过的办法来博得费金的欢心。

      “还得老是把这个放在你的烟斗里,诺利,”机灵鬼听见老犹太在上边开门的声音,话锋一转说道。“你要是没弄到抹嘴儿和嘀嗒盒的话——”

      “你那样说有什么好处?”贝兹少爷插嘴说,“他听不懂你的意思。”

      “假如你不去拿手绢和金表的话,”机灵鬼把谈话调整到奥立弗能听懂的水平,“别人也会去拿的。那么丢东西的家伙全都倒霉了,你也全都倒了霉,撇开捞到东西的小子不算,谁也摊不上一星半点好处——你跟他们没什么两样,也有权利得到那些东西。”

      “千真万确,千真万确。”费金说道,他进来的时候没让奥立弗看见。“事情一点不复杂,我亲爱的,简单极了,你相信机灵鬼的话好了。哈哈!他挺在行的。”

      费金老头喜滋滋地搓了搓手,对机灵鬼这番头头是道的推理表示认可,眼见自己的徒弟这样有出息,他乐得格格直笑。

      这一回,谈话没再继续下去,因为与老犹太一块回来的还有蓓特小姐和奥立弗不认识的另一位绅士,机灵鬼管他叫汤姆·基特宁。这位先生在楼梯上停了停,与那位女士谦让了几句才走进来。

      基特宁先生年龄比机灵鬼大一些,兴许已经数过了十八个冬天,然而他和那位小绅士一举一动都各不相同,这似乎表明他在天分和职业技能方面都略有一点自愧不如。他长着一双闪烁的小眼睛,脸上痘疤密布,头戴皮帽,身穿黑色灯心绒外套,油腻腻的粗布裤子,系了一条围裙。他这身衣服确实需要好好修补一下。他向在场各位表示歉意,声明他一个小时前才“出来”,由于过去六个星期一直穿制服,还没顾得上考虑便服的问题。基特宁先生满脸的不自在,补充说,那边熏蒸衣裳的新方法整个就是无法无天,衣服上熏出些个窟窿,可跟郡里又没有什么道理好讲。他对理发的规定也有同样的批评,那绝对是非法的。基特宁先生在结束他的评论时声明,自己在长得要命、累得要死的四十二天里,没碰过一滴东西,他“要是没有渴得像一只石灰篓子的话,自己甘愿炸成灰”。

      “你猜这位绅士打哪里来,奥立弗?”老犹太借着别的孩子正张罗着把一瓶酒往餐桌上放的功夫,笑嘻嘻地问。

      “我——我——不知道。先生。”奥立弗回答。

      “那是谁呀?”汤姆·基特宁轻蔑地看了奥立弗一眼,问道。

      “我的一位小朋友,亲爱的。”费金回答。

      “那他还算运气不错,”小伙子意味深长地望了望费金,说道。“别管我是哪儿来的,小家伙。要不了多久你也会找上门去的,我拿五先令打赌。”

      这句俏皮话引得两个少年笑了起来,他们就同一个话题开了几句玩笑,又与费金低声说了几句,便出去了。

      不速之客跟费金到一旁交谈了几句,两人把椅子扯到壁炉前,费金招呼奥立弗坐到他的身边,将谈话引入了最能激发听众兴趣的话题,比方说,干这一行的巨大优势啦,机灵鬼的精明干练啦,查理·贝兹的亲切可爱啦,以及老犹太自己的豪爽大方什么的。最后,这些题目出现了完全枯竭的迹象,基特宁先生的情况也一样,因为只要在感化院呆上一两个礼拜就再也打不起精神来。蓓特小姐知趣地退了出去,让大家各自休息。

      从这天起,奥立弗很少单独留下,但却几乎时时刻刻都与那两个少年呆在一起,他俩每天都要跟费金一起做以前那种游戏,究竟是为他们自己有长进还是为奥立弗好,只有费金先生最清楚。其余时间,老头儿给他们讲了一些他年轻时打劫的故事,其中穿插了许多滑稽奇妙的情节,连奥立弗也忍不住开怀大笑,这表明他被逗乐了,尽管他天良未泯。

      简而言之,诡计多端的老犹太已经使这孩子落入圈套,他用孤独与忧郁去熏陶奥立弗的心,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他现在正将毒汁缓慢地注入奥立弗的灵魂,企图将那颗心变黑,永远改变它的颜色。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8: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十七章

    (奥立弗继续倒运,引得一位前来伦敦的显要人物败坏他的名声。)

      在一切优秀的凶杀剧目中,总是交替出现悲哀的和滑稽的场面,就跟一段段肥瘦相间,熏制得法的五花肉一样,这已经成为舞台上的一种惯例了。男主人公为镣铐与不幸所累,栽倒在柴草褥子上。接下来的一场,他那位不开窍的忠实随从却用一首滑稽小调来逗观众开心。我们揣着一颗卜卜跳动的心,看到女主人公落入一位傲慢粗鲁的男爵的怀抱,她的贞操和性命都发发可危。她拔出匕首,准备以牺牲性命的代价来保全贞操。正当我们的暇想被上调到最高限度的当儿,只听一声号角,我们又径直被转移到城堡的大厅里,在那个地方,一个白发总管正领唱一支滑稽可笑的歌曲,参与合唱的是一群更加滑稽可笑的家奴,他们从各种各样的地方跑出来,从教堂的拱顶到宫殿城阙,正结伴邀游四方,永无休止地欢唱。

      这样的变化显得有些荒诞,然而它们并不像粗看上去那样不近情理。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肴美撰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以在剧院里模拟作戏为生的演员对于感情或知觉的剧烈转换与骤然刺激已经麻木、可这些一旦展现在观众的眼前就被贬为荒谬绝伦,颠三倒四了。

      鉴于场景的急转直下,时间、地点的迅速变换,长期以来不仅在书本中沿用,有许多人还认为这属于大手笔——这一类评论家衡量作者的高下,主要是依据他在每章末尾处将人物置于怎样的困境之中——读者也许认为这一段简短的导言是不必要的。如果是这样,就请把这段话当作是本书作者的一个微妙的暗示吧,作者要照直回到奥立弗·退斯特诞生的那座小城去了,读者都应当考虑到,这一趟远行是有充分而紧迫的理由的,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邀请他们作这样一次远行。

      这天一大早,邦布尔先生就走出了济贫院大门口。他一副气宇不凡的派头,步履生风地走上大街。他神采飞扬,充满教区干事的自豪感:三角帽和大衣在朝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他紧握手杖,精神饱满,浑身是劲。邦布尔先生的头向来就抬得很高,今天早上比平时抬得还要高。他目光有些出神,表情愉悦,这副神气兴许已经向细心的的陌生人发出了警告,这位干事心目中匆匆来去的念头真有说不出的伟大。

      他径自朝前走去,几位小店掌柜什么的恭恭敬敬和他搭话,向他敬礼,但他顾不得停下来说两句,只是扬扬手算是回礼。他始终保持着这副高贵的步态,直到他走进麦恩太太的寄养所。这位太太本着教区特有的爱心,负责在寄养所里照看那班贫儿。

      “该死的差人。”麦恩太太一听那熟悉的摇撼花园门的声音就烦。“老大清早,不是他才怪。啊,邦布尔先生,我就知道是你。嗨。天啦,真是太高兴了,是啊。先生,请到客厅里边来。”

      开头的一句是对苏珊说的,后边的一番愉快的寒暄才是说给邦布尔先生听的。那位贤慧的太太打开园门,十分殷勤而又礼貌周全地领着他走进屋子。

      “麦恩太太,”他没有像一般不懂礼数的粗人那样一屁股坐下来,或者说不自觉地让身体掉进座位里,而是缓缓地、慢慢地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麦恩太太,夫人,早安。”

      “哟,也问你早,先生,”麦恩大太回答时满脸堆笑。“想来这一阵你身体不错,先生。”

      “马马虎虎,麦恩太太,”干事回答,“教区的生活可不是满园玫瑰花,麦恩太太。”

      “啊,的确不是,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答道。要是寄养所的全体儿童也都听见了,肯定会彬彬有礼地齐声唱出这句答话的。

      “在教区做事,夫人,”邦布尔先生用手杖敲着桌子继续说,“就得操心,生烦恼,还得勇敢。所有的公众人物,我可以说,绝对躲不开对簿公堂。”

      麦恩太太没有完全听懂教区干事说的话,但还是带着同情的神色抬起双手,叹了一口气。

      “啊,麦恩太太,确实可叹啊。”干事说道。

      麦恩太太见自己做对了,便又叹了一口气,显然存心讨好这位公众人物,而他正神色庄重地望着三角帽,竭力掩饰脸上得意的微笑,说道:

      “麦恩太太,我要去一趟伦敦。”

      “呃,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大叫一声,往后退去。

      “去伦敦,夫人,”倔头倔脑的干事继续说道,“坐公共马车去,我,还有两个穷小子,麦恩太太。有一桩关于居住权的案子,就要开庭审理了,理事会指定我——我,麦恩太太——去每年开庭四次的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证明这件事。我真怀疑,”邦布尔先生挺了挺胸,补充说,“在跟我说清楚之前,克拉肯韦尔法庭是不是能看出他们自个儿搞错了。”

      “噢。你可不能叫他们下不来台,先生。”麦恩太太好言相劝。

      “那是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自找的,太太,”邦布尔先生回答,“要是克拉肯韦尔法庭发现结果比他们预想的差了许多,那也只能怪克拉肯韦尔法庭自己。”

      邦布尔先生阴沉着脸,侃侃而谈,处处流露出他决心已定,志在必得的意思,麦恩太太似乎完全让他的话折服了。到末了,她说:

      “你们乘班车去吗,先生?我还以为向来都是用大车来送那帮穷鬼的呢。”

      “麦恩太太,那是在他们生病的时候啊,”干事说道,“在多雨的季节,我们把有病的穷小子安顿在敞车里,免得他们着凉。”

      “哦。”麦恩太太恍然大悟。

      “返回伦敦的班车答应捎上他们俩,车票也不贵,”邦布尔先生说,“两个人都快完了,我们发现,让他们挪个地方比起埋他们来要便宜两英镑——就是说,假如我们能把他们扔到另外一个教区去的话,这一点应该能办到,只要他们别死在路上跟我们作对就行,哈哈哈!”

      邦布尔先生刚笑了一会儿,目光又一次与三角帽相遇,复又变得庄重起来。

      “我们把正事给忘了,夫人,这是你本月的教区薪俸。”

      邦布尔先生从皮夹子里掏出用纸卷着的一叠银币,要麦恩太太写了张收据。

      “这上头沾了些墨渍,先生,”寄养所所长说,“不过我敢说,写得还算正规。先生,谢谢你了,邦布尔先生。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真的。”

      邦布尔先生和气地点点头,答谢麦恩太太的屈膝礼,接着便问起孩子们的情况。

      “天保佑那些个可爱的小心肝。”麦恩太太感慨万端。“他们好得不能再好了,这些宝贝。当然罗,除去上礼拜死掉的两个,还有小狄克。”

      “那孩子一点没见好?”

      麦恩太太摇了摇头。

      “那是个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小叫化子,往后也好不了,”邦布尔先生气冲冲地说,“他在哪儿呢?”

      “先生,我这就带他来见你,”麦恩太太回答,“狄克,上这儿来。”

      唤了好一阵子,她才找到狄克。他给放到哪筒下边洗了洗脸,在麦恩太太的睡衣上擦干了,才给领来拜见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

      这孩子脸色苍白而瘦削,两颊凹陷,一对明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千方百计节省布料的教区衣服,他的贫儿制服,挂在他那软弱无力的身上仍显得十分宽松,幼小的四肢却已经像老年人的一样萎缩了。

      在邦布尔先生的逼视下站着索索发抖的就是这么一个小东西,他不敢把目光从地板上抬起来,甚至听到干事的声音就害怕。

      “你就不能抬头看这位绅士一眼,你这个犟孩子?”

      狄克温顺地抬起双眼,他的目光跟邦布尔先生相遇了。

      “你这是怎么啦,教区收养的狄克?”邦布尔先生不失时机,用滑稽的口吻问道。

      “没什么,先生。”孩子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想也没什么,”麦恩太太少不得要对邦布尔先生的幽默大笑一阵。“不用说,你什么也不需要。”

      “我想——”孩子结结巴巴地说道。

      “哎哟。”麦恩太太打断了他的话。“你现在准要说,你真的需要某一样东西了吧?哼,这个小坏蛋——”

      “等等,麦恩太太,等等。”干事端起权威人士的架子,扬起了一只手,说道。“老弟,想什么,嗯?”

      “我想,”孩子吞吞吐吐地说,“要是有谁会写字的话,替我在一张纸上写几句话,再把它折好,密封起来,等我埋到地底下以后替我保存着。”

      “嗳,这孩子什么意思?”邦布尔先生大声说,狄克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苍白的面容给他留下了某种印象,尽管对这样的事他早已屡见不鲜。“老弟,你说什么来着?”

      “我想,”孩子说道,“把我的爱心留给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让他知道,一想到他在黑咕隆咚的晚上还得到处流浪,没人帮他,我多少次一个人坐下来,哭啊哭啊。我想告诉他,”孩子将两只小手紧紧地合在一起,怀着炽热的感情说,“我很高兴,我还没长大的时候就死了。我要是长成了大人,变老了,我在天堂里的小妹妹说不定会把我给忘了,或者一点都不像我了。要是我们俩都是小孩子,呆在那儿要快活得多。”

      邦布尔先生惊讶得无法形容,他把这个说话的小不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转向自己的老朋友。“这帮小鬼全是一个样,麦恩大太,那个奥立弗真是无法无天,把他们全都教坏了。”

      “先生,我才不相信这些话呢。”麦恩太太说着,抬起双手,恶狠狠地望着狄克。“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可恶的小坏蛋。”

      “把他带走吧,夫人。”邦布尔先生傲慢地说,“这事必须呈报理事会,麦恩太太。”

      “我希望先生们能谅解,这不是我的错,你说呢?”麦恩太太悲愤地缀泣着说道。

      “他们会谅解的,夫人,会把事实真相搞清楚的,”邦布尔先生说,“得啦,把他带走吧,看见他我就讨厌。”

      狄克立刻被带出去,锁进了煤窖,随即邦布尔先生也起身告辞,打点行装去了。

      第二天早晨六点钟,邦布尔先生登上公共马车的顶座,他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圆礼帽,身上裹了一件带披肩的蓝色大衣,带着那两个居住权尚有争议的犯人顺顺当当地到了伦敦。一路上别的倒是没什么,只是那两小子的恶习有些复萌,他俩一直哆哆嗦嗦地抱怨天冷,用邦布尔先生的说法,他俩叫得他牙齿咔哒咔哒直打架,弄得他浑身不舒坦,尽管他还穿了一件大衣。

      邦布尔先生安排好两个坏蛋的住宿,独自来到停班车的那所房子,吃了一顿便饭,吃的是牡砺油牛排和黑啤酒。他将一杯滚烫的掺水杜松子酒放在壁炉架上,把椅子扯到炉边坐了下来。他痛感世风日下,人心不足,一时间感慨万千。之后,他静了静心,读起一份报纸来。

      邦布尔先生的目光停留在开头的一段,那是一则启事。

      赏格五畿尼

      今有一男童,名奥立弗·退斯特,上礼拜四黄昏时分从本顿维

      尔家中失踪,一说被人诱拐出走,迄今杳无音讯。凡能告知其下

      落,以资寻回上述奥立弗·退斯特者可获酬金五畿尼,凡透露其昔

      日经历之一二者亦同。启者于此甚为关切,诸多缘由,恕不详述。

      接下来是对奥立弗的穿着、身材、外貌以及如何失踪的一段详尽的描述,最后是布朗罗先生的姓名和地址。

      邦布尔先生睁大眼睛,字斟句酌地把告示翻来覆去读了几遍。约莫过了五分钟多一点儿,他已经走在去本顿维尔的路上了。冲动之下,他丢下了那一杯热腾腾的掺水杜松子酒,连尝也没尝一口。

      “布朗罗先生在家吗?”邦布尔先生向开门的女仆问道。

      对于这句问话,女仆的回答不仅稀奇,更有些闪烁其词:“我不知道,您从哪儿来?”

      邦布尔先生刚一报出奥立弗的名宇,以此说明来意,一直在客厅门口侧耳聆听着的贝德温太太立刻屏住呼吸,快步来到走廊里。

      “进来吧——进来吧,”老太太说道,“我知道会打听到的,苦命的孩子。我知道会打听到的,我压根儿就不怀疑。愿主保佑他。我一直就这么说。”

      说罢,这位可敬的老太太又匆匆忙忙地回到客厅,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痛哭起来。女仆没有这样容易动感情,她早已跑上楼去,这功夫,她下来传话说,请邦布尔先生立刻随她上楼,邦布尔欣然从命。

      他走进里间的小书斋,里边坐着的是布朗罗先生和他的朋友格林维格先生,两人面前放着几只磨口圆酒瓶和玻璃杯。一看见邦布尔,后一位绅士立刻哇哇大叫起来:

      “一个干事。准是个教区跑腿的,我要是说错了就把脑袋吃下去。”

      “眼下请不要打岔,”布朗罗先生说道,“您请坐。”

      邦布尔先生坐了下来,格林维格先生的举动怪模怪样,搞得他极为狼狈。布朗罗先生把灯移了一下,好让自己能不受干扰地看清这位教区干事的相貌,略略有些焦急地说:

      “这个,先生,你是看到那张告示才来的吧?”

      “是的,先生。”邦布尔先生说。

      “你是教区干事,是不是啊?”格林维格先牛问道。

      “二位先生,我是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的口气十分自豪。

      “那还用说,”格林维格先生冲着自己的朋友说道,“我早就知道,一个十足的教区干事。”

      布朗罗先生斯文地摇摇头,要朋友安静下来,又问道,“你知不知道那可怜的孩子眼下在什么地方?”

      “一点也不比别人知道的多。”邦布尔先生回答。

      “哦,那你究竟知道他一些什么呢?”老绅士问。“请直说,朋友,如果你有什么事要说的话。你到底知道他一些什么?”

      “你碰巧知道的该不会都是什么好事吧,对不对?”格林维格先生讥讽地问,他已经对邦布尔先生的长相特征作了一番专心致志的研究。

      邦布尔先生立刻明白了这句问话的含意,脸色也预兆不祥地变得庄重起来,他摇了摇头。

      “看见了吧?”格林维格先生以胜利者的姿态瞧了布朗罗先生一眼,说道。

      布朗罗先生心事重重地望着邦布尔先生那张皱眉蹩额的脸,请他尽可能简要地把他所知道的有关奥立弗的事都谈出来。

      邦布尔先生摘下帽子,解开大衣,交叉着双手,以一副追溯往事的架势低下头,沉吟片刻,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复述这位教区干事的话——这需要二十来分钟——不免倒人胃口,但大意和实质是说,奥立弗是个弃儿,生身父母都很低贱,而且品性恶劣。打出生以来,他表现出的只有出尔反尔,恩将仇报,心肠歹毒,此外没有任何好一点的品质。在出生地,因对一位无辜少年进行残暴而怯懦的攻击,晚间由主人家中出逃,从而结束了那一段简短的经历。为了证实自己的确不是冒名顶替,邦布尔先生把随身带来的几份文件摊在桌上,自己又交叉起双臂,听凭布朗罗先生过目。

      “一切看来都是真的,”布朗罗先生看罢文件,痛心地说道,“对于你提供的情况,五个畿尼不算丰厚,可如果对孩子有好处,我非常愿意付你三倍于此的报酬。”

      假如在这次造访中,邦布尔先生早一些得知这一消息的话,他完全可能会给奥立弗的简历染上一种截然不同的色彩,但是,现在为时已晚,他煞有介事地摇了摇头,把五个畿尼放进钱袋,告退了。

      布朗罗先生在屋子里踱来踱去,走了好一会儿,教区干事讲的事情显然搅得他心绪不宁,连格林维格先生也只得捺住性子,以免火上浇油。

      布朗罗光生终于停了下来,狠命地摇铃。

      “贝德温太太,”女管家刚露面,布朗罗先生就说道,“那个孩子,奥立弗,他是个骗子。”

      “不会的,先生,这不可能。”老太太坚信不疑。

      “我说他是,”老绅士反驳道,“你那个不可能是什么意思?我们刚听人家把他出生以来的情况详详细细讲了一遍,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十足的小坏蛋。”

      “反正我不信,先生,”老太太毫不退让,“决不信。”

      “你们这些老太太就是什么也不信,只信江湖郎中和胡编的小说,”格林维格先生怒吼起来,“我早就知道了。你干吗一开始不接受我的忠告?如果他没患过热症的话,你恐怕就会接受了,是不是,呢?他怪可怜的,不是吗?可怜?呸!”格林维格先生说着拨了一下火,动作很俏皮。

      “他是个好孩子,知道好歹,又斯文听话,先生,”贝德温太太愤愤不平地抗议道,“小孩子怎么样我心里有数,先生,这些事我有四十年的经验了,谁要是不能夸这个日,就别说他们长啊短的,我的意思就是这样。”

      这是对至今还是单身的格林维格先生的沉重一击。一见那位绅士只是微微一笑,没别的反应,老太太把头往上一抬,拂了拂围裙,正打算再理论一番,却叫布朗罗先生止住了。

      “静一静。”布朗罗先生装出一副他自己丝毫也没觉察到的怒容,说道。“永远别再跟我提到那孩子的名字。我打铃就是要告诉你这一点。永远,绝不可以用任何借口提到他,你当心一点。你可以出去了,贝德温太太,记住。我是十分认真的。”

      那天夜里,布朗罗先生家里有好几颗心充满忧伤。

      一想起自己那些好心的朋友,奥立弗的心顿时沉了下去。幸好他无从得知他们所听说的事,否则,他的一颗心也许已经碎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2:18: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

    (奥立弗·退斯特被南希领走之后的情况。)

      在一片宽敞的空地,狭小的胡同、院落总算到了尽头,四下里立着一些关牲口的栏杆,表明这里是一处牛马市场。走到这里,赛克斯放慢了脚步,一路上快行急走,南希姑娘再也支持不住了。赛克斯朝奥立弗转过身来,厉声命令他拉住南希的手。

      “听见没有?”赛克斯见奥立弗缩手缩脚,直往后看,便咆哮起来。

      他们呆的地方是一个黑洞洞的角落,周围没有一点行人的踪迹。抵抗是完全没有作用的,奥立弗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伸出一只手,立刻被南希牢牢抓住。

      “把另一只手伸给我,”赛克斯说着,抓住奥立弗空着的那只手。“过来,牛眼儿。”

      那只狗扬起头,狺狺叫了两声。

      “瞧这儿,宝贝儿。”赛克斯用另一只手指着奥立弗的喉咙,说道,“哪怕他轻声说出一个字,就咬他。明白吗?”

      狗又叫了起来,舔了舔嘴唇,两眼盯着奥立弗,似乎恨不得当下就咬住他的气管。

      “它真是跟基督徒一样听话呢,它如果都不是,就让我成瞎子。”赛克斯带着一种狞恶残忍的赞许,打量着那头畜生。“喂,先生,这下你知道你会得到一个什么结果了,你高兴怎么喊就怎么喊吧,狗一眨眼就会叫你这套把戏完蛋的。小家伙,跟上。”

      牛眼儿摇了摇尾巴,对这一番亲热得异乎寻常的夸奖表示感谢,它又狺狺吠叫了一通,算是对奥立弗的忠告,便领路朝前走去。

      他们穿过的这片空地就是伦敦肉市场史密斯菲德,不过也有可能是格罗夫纳广场,反正奥立弗也不知道。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里的灯光几乎穿不过越来越厚浊的雾气,街道、房屋全都给包裹在朦胧混浊之中,这个陌生的地方在奥立弗眼里变得更加神秘莫测,他忐忑不安的心情也越来越低沉沮丧。

      他们刚匆匆走了几步,一阵深沉的教堂钟声开始报时,伴随着第一声钟响,两个领路人不约而同停了下来,朝钟声的方向转过头去。

      “八点了,比尔。”钟声停了,南希说道。

      “用不着你说,我听得见。”赛克斯回答。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听得见。”

      “那还用说,”赛克斯答道,“我进去的时候正是巴多罗买节①,没有什么听不见的,连集上最不值钱的小喇叭哗哗吧吧响我都能听见。晚上,把我锁起来以后,外边吵啊,闹啊,搞得那个老得不能再老的监狱愈发死寂,我差一点没拿自己的脑袋去撞门上的铁签子。”

      

      ①巴多罗买为基督十二使徒之一,该节系指每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市集日。

      “可怜的人啊。”南希说话时依然面朝着传来钟声的方向。“比尔,那么些漂亮小伙子。”

      “没错,你们女人家就只想这些,”赛克斯答道,“漂亮小伙子。唔,就当他们是死人好了,所以也好不到哪儿去。”

      赛克斯先生似乎想用这一番宽慰话来压住心中腾起的妒火,他把奥立弗的手腕抓得更紧了,吩咐他继续往前走。

      “等一等。”南希姑娘说,“就算下次敲八点的时候,出来上绞刑台的是你,比尔,我也不赶着走开了。我就在这地方兜圈子,一直到我倒下去为止,哪怕地上积了雪,而我身上连一条围脖儿也没有。”

      “那可怎么好呢?”赛克斯先生冷冰冰地说,“除非你能弄来一把挫刀,外带二十码结实的绳子,那你走五十英里也好,一步不走也好,我都无所谓。走吧,别站在那儿做祷告了。”

      姑娘扑嗤一声笑了起来,裹紧围巾,他们便上路了。然而,奥立弗感觉到她的手在发抖,走过一盏煤气街灯的时候,他抬起眼睛,看见她脸色一片惨白。

      他们沿着肮脏的背街小路走了足足半个小时,几乎没碰见什么人,一看遇上的几个人的穿着举止就猜得出,他们在社会上的身份跟赛克斯先生一样。最后,他们拐进一条非常污秽的小街,这里几乎满街都是卖旧服装的铺子。狗好像意识到自己再也用不着担任警戒了,一个劲往前奔,一直跑到一家铺子门前才停下。铺门紧闭,里边显然没有住人。这所房子破败不堪,门上钉着一块把租的木牌,看上去像是已经挂了好多年。

      “到了。”赛克斯叫道,一边审慎地扫了四周一眼。

      南希钻到窗板下边,奥立弗随即听到一阵铃声。他们走到街对面,在一盏路灯下站了片刻。一个声音传过来,好像是一扇上下开关的窗框轻轻升起来的声音,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赛克斯先生毫不客气地揪住吓得魂不附体的奥立弗的衣领,三个人快步走了进去。

      过道里一片漆黑。他们停住脚步,等领他们进屋的那个人把大门关紧闩牢。

      “有没有人?”赛克斯问。

      “没有。”一个声音答道,奥立弗觉得这声音以前听到过。

      “老家伙在不在?”这强盗问。

      “在,”那个声音回答,“唉声叹气个没完。他哪儿会高兴见到你呢?呢,不会的。”

      这番答话的调门,还有那副嗓音,奥立弗听上去都有些耳熟,可黑暗中他连说话人的轮廓都分辨不出来。

      “给个亮吧,”赛克斯说道,“要不我们会摔断脖子,或者踹到狗身上。你们要是踹到狗了,可得留神自己的腿。去吧。”

      “你们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取。”那声音回答,接着便听见说话人离去的脚步声。过了一分钟,约翰·达金斯先生,也就是速不着的机灵鬼的身影出现了,他右手擎着一根开裂的的木棍,木棍末端插着一支蜡烛。

      这位小绅士只是滑稽地冲着他咧嘴一笑,算是招呼了,便转过身,嘱咐来客跟着自己走下楼梯。他们穿过一间空荡荡的厨房,来到一个满是泥土味的房间跟前,这间屋子像是建在房后小院里的。门开了,一阵喧闹的笑声迎面扑来。

      “哦,笑死我了,笑死我了。”查理·贝兹少爷嚷着说,原来笑声是从他的肺里发出来的。“他在这儿哩。哦,哭啊,他在这儿。呢,费金,你瞧他,费金,你好好看看。笑死我了,这游戏多好玩,笑死我了。拉我一把,那谁,干脆让我笑个够。”

      这股子高兴劲儿来势迅猛,贝兹少爷一下子倒在地上,乐不可支地又蹬又踢,折腾了五分钟。接着他跳起来,从机灵鬼手中夺过那根破木棍,走上前去,绕着奥立弗看了又看。这功夫老犹太摘下睡帽,对着手足无措的奥立弗连连打躬,身子弯得低低的。机灵鬼性情一向相当阴沉,很少跟着起哄,如果这种找乐对事情有妨碍的话,他这时毫不含糊地把奥立弗的衣袋搜刮了一遍。

      “瞧他这身打扮,费金。”查理说道,把灯移近奥立弗的新外套,险些儿把它烧着了。“瞧这一身。头等的料子,裁得也派吼叫。喔,我的天,太棒啦。还有书呢,没的说,整个是一绅士,费金。”

      “看到你这样光鲜真叫人高兴,我亲爱的,”老犹太佯装谦恭地点了点头,“机灵鬼会另外给你一套衣裳,我亲爱的,省得你把礼拜天穿的弄脏了。你要来干吗不写信跟我们说一声,亲爱的?我们也好弄点什么热乎的当晚饭啊。”

      一听这话,贝兹少爷又大笑起来,他笑得那样响,费金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连机灵鬼也微微一笑。不过,既然这当儿机灵鬼已经把那张五镑的钞票搜了出来,引起他兴致来的是费金的俏皮话还是他自己的这一发现,可就难说了。

      “喂。那是什么?”老犹太刚一把子过那张钞票,赛克斯便上前问道,“那是我的,费金。”

      “不,不,我亲爱的,”老犹太说,“是我的,比尔,我的,那些书归你。”

      “不是我的才怪呢。”比尔·赛克斯说道,一边神色果断地戴上帽子。“我跟南希两人的,告诉你,我会把这孩子送回去的。”。

      老犹太吓了一跳,奥立弗也吓了一跳,然而却是出自完全不同的原因,因为他还以为只要把自己送回去,争吵就真的结束了。

      “喂。交出来,你交不交?”赛克斯说。

      “这不公平,比尔,太不公平了,是吗,南希?”老犹太提出。

      “什么公平不公平,”赛克斯反驳道,“拿过来,我告诉你。你以为我和南希赔上我们的宝贵时间,除了当当探子,把从你手心里溜掉的小孩子抓回来,就没有别的事干了?你给我拿过来,你这个老不死的,就剩一把骨头了,还那么贪心,你给我拿过来。”

      随着这一番温和的规劝,赛克斯先生把钞票从老犹太指头缝里抢过去,冷冷地劈面看了一眼老头儿,把钞票折小,扎在围巾里。

      “这是我们应得的酬劳,”赛克斯说,“连一半儿都不够呢。你要是喜欢看书,把书留下好了,如果不喜欢,卖掉也行。”

      “书还真不赖呢,”查理·贝兹做出各种鬼脸,装出正在读其中一本书的样子。“写得真不错,奥立弗,你说呢?”一见奥立弗垂头丧气,眼睛盯着这些折磨他的人,生来就富有幽默感的贝兹少爷又一次发出狂笑,比一开始还要来得猛。

      “书是那位老先生的,”奥立弗绞着双手说道,“就是那位慈祥的好心老先生,我得了热症,差点死了,他把我带到他家里,照看我,求求你们,把书送回去,把书和钱都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留在这儿都行,可是求求你们把东西送回去。他会以为是我偷走了,还有那位老太太——他们对我那样好,也会以为是我偷的,啊,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

      奥立弗痛不欲生,说完这番话,随即跪倒在费金的脚边,双手合在一起拼命哀求。

      “这孩子有点道理。”费金偷偷地扭头看了一眼,两道浓眉紧紧地拧成了一个结,说道。“你是对的,奥立弗,有道理,他们会认为是你偷走了这些东西。哈哈!”老犹太搓了搓手,嘻嘻直笑。“就算让我们来挑选时机,也不可能这么巧。”

      “当然不可能喽,”赛克斯回答,“我一眼看见他打克拉肯韦尔走过来,胳臂下夹着些书,我心里就有底了,真是再好不过了。他们都是些菩萨心肠,只会唱赞美诗,要不压根儿就不会收留他。他们往后一个字也不会提到他了,省得还要去报案,弄不好会把他给关起来。他现在没事了。”

      在这些话由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功夫,奥立弗时而看看这个,时而又望望那个,仿佛坠入了云里雾里,对发生的事全都茫然不解似的。赛克斯刚一住嘴,他却猛然跳起来,一边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一边尖声呼喊救命,这所空空如也的旧房子顿时连屋顶都轰鸣起来。

      “比尔,把狗唤住。”费金和他的两个弟子追了出来,南希高声叫着跑到门边,把门关上了。“把狗唤回来,它会把那孩子撕成碎片的。”

      “活该。”赛克斯吆喝着,奋力想挣脱姑娘的手。“靠边站着吧你,要不我可要把你脑袋在墙上撞个粉碎。”

      “我不在乎,比尔,我不在乎,”南希姑娘口里高声喊叫着,不顾一切地跟那家伙扭打起来。“我决不让孩子被狗咬死,除非你先杀了我。”

      “咬死他。”赛克斯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你再不放手,我可真要那么干了。”

      这强盗一把将姑娘甩到房间对面,就在这时,老犹太同两个徒弟架着奥立弗回来了。

      “这儿怎么啦?”费金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

      “小娘们发疯了,恐怕是。”赛克斯恶狠狠地回答。

      “不,小娘们没疯。”这场混战弄得南希脸如死灰,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没发疯呢,费金,别当回事。”

      “那就安静点吧,好不好?”老犹太杀气腾腾地说。

      “不,我偏不!”南希高声回答,“喂。你们打算如何?”

      像南希这类身份特殊的女子有些什么派头、习惯,费金先生是心中有数的。有一点他很清楚,目前再与她理论下去是要冒险的。为了岔开大家伙的注意力,他朝奥立弗转过身去。

      “这么说,你还想跑哦,我亲爱的,是不是?”老犹太说着,把壁炉角上放着的一根满是节瘤、凹凸不平的棍子拿在手里。“呃?”

      奥立弗没有答话,他呼吸急促,注视着老犹太的一举一动。

      “你想找人帮忙,把警察招来,对不对?”费金冷笑一声,抓住奥立弗的肩膀。“我的小少爷,我们会把你这毛病治好的。”

      费金抡起棍子,狠狠地照着奥立弗肩上就是一棍。他扬起棍子正要来第二下,南希姑娘扑了上去,从他手中夺过木棍,用力扔进火里,溅出好些通红的煤块,在屋里直打转。

      “我不会袖手旁观的,费金,”南希喝道,“你已经把孩子搞到手了,还要怎么着?——放开他——你放开他,不然,我就把那个戳也给你们盖几下,提前送我上绞架算了。”

      姑娘使劲地跺着地板,发出这一番恫吓。她捐着嘴唇,双手紧握,依次打量着老犹太和那个强盗,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这是由于激怒造成的。

      “嗳,南希啊,”过了一会儿,费金跟赛克斯先生不知所措地相互看了一眼,口气和缓地说道,“你——你可从来没像今儿晚上这么懂事呢,哈哈。我亲爱的,戏演得真漂亮。”

      “是又怎么样。”南希说道,“当心,别让我演过火了。真要是演过火了,费金,你倒霉可就大了,所以我告诉你,趁早别来惹我。”

      一个女人发起火来——特别是她又在所有其他的激情之中加上了不顾一切的冲动的话——身上的确便产生了某种东西,男人很少有愿意去招惹的。老犹太发现,再要假装误解南希小姐发怒这一现实的话,事情将变得无可挽回。他不由得后退几步,半带恳求半带怯懦地看了赛克斯一眼,似乎想表示他才是继续这场谈话最合适的人。

      面对这一番无声的召唤,也可能是因为感觉到能不能马上让南希小姐恢复理智关系到他本人的荣誉和影响吧,赛克斯发出了大约四十来种咒骂、恐吓,这些东西来得之快表明他很有发明创造方面的才能。然而,这一套并没有在攻击目标身上产生明显的效果,他只得依靠更为实际一些的证据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赛克斯问这句话的时候使用了一句极为常用的诅咒,涉及了人类五官中最美妙的一处①,凡间发出的每五万次这种诅咒中只要有一次被上苍听到,便会使双目失明变得跟麻疹一样平常。“你什么意思?活见鬼。你知道你是谁,是个什么东西?”

      

      ①赛克斯诅咒时常提到眼睛。

      “喔,知道,我全知道。”姑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头摇来摇去,那副冷漠的样子装得很勉强。

      “那好,你就安静点儿吧,”赛克斯用平常唤狗的腔调大吼大叫,“要不我会让你安静一时半会儿的。”

      姑娘又笑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不冷静了,她匆匆看了赛克斯一眼,头又转到一边,鲜血从紧咬着的嘴唇淌下来。

      “你有种,”赛克斯看着她说,一副轻蔑的样子。“你也想学菩萨心肠,做上等人了。你管他叫小孩,他倒是个漂亮角色,你就跟他交个朋友吧。”

      “全能的上帝,保佑我吧,我会的。”姑娘冲动地喊叫着,“早知道要我出手把他弄到这儿来,我宁可在街上给人打死,或者跟咱们今晚路过的那个地方的人换换位子。从今天晚上起他就是一个贼,一个骗子,一个魔鬼了,就有那么坏。那个老浑蛋,还非得接他一顿才满足吗?”

      “嗨,嗨,赛克斯,”费金用规劝的嗓门提醒道,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几个少年,他们瞪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大伙说话客气点儿,客气点儿,比尔。”

      “客气点儿!”南希高声叫道。她满面怒容,看着让人害怕。“客气点儿,你这个坏蛋!不错,这些话就该我对你说。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年龄还没他一半大,我就替你偷东西了。”她指了指奥立弗。“我干这种买卖,这种行当已经十二年了。你不知道吗?说啊。你知不知道?”

      “得,得,”费金一心要息事宁人,“就算那样,你也是为了混口饭吃。”

      “哼,混口饭吃。”姑娘答道,她不是在说话,而是用一连串厉声喊叫把这些话语倾泻出来。“我混口饭吃,又冷又湿的肮脏街道成了我的家,很久以前,就是你这个恶棍把我赶到街上,要我呆在那儿,不管白天晚上,晚上白天,一直到我死。”

      “你要是再多嘴的话,我可要跟你翻脸了。”老犹太被这一番辱骂激怒了,打断了她的话。“我翻起脸来更不认人。”

      姑娘没再多说,她怒不可遏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和衣裳,朝老犹太撞了过去,要不是赛克斯眼明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不定已经在他身上留下复仇的印记了。她软弱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便昏了过去。

      “她眼下没事了,”赛克斯说着把她放倒在角落里。“她这么发作起来,胳膊劲大着呢。”

      费金抹了抹额头,微微一笑,仿佛对这场风波告一段落感到欣慰。然而无论是他、赛克斯、那只狗,还是那几个孩子,似乎都认办这不过是一桩司空见惯的小事而已。

      “跟娘们儿打交道真是倒霉透了,”费金把棍子放回原处,说道,“可她们都挺机灵,干我们这一行又离不开她们。查理,带奥立弗睡觉去。”

      “费金,他明天恐怕还是不要穿这一身漂亮衣服,是吗?”查理·贝兹问。

      “当然不穿喽。”老犹太亮出和查理提问时相同的那种龇牙咧嘴的笑容,回答道。

      贝兹少爷显然很乐意接受这一任务。他拿起那根破棍子,领着奥立弗来到隔壁厨房,里边放着两三个铺位,奥立弗以前就是在这里睡觉。查理情不自禁一连打了好多个哈哈,才把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千恩万谢丢掉的那一套破衣服拿了出来,买走这套衣服的那个犹太人碰巧拿给费金看过,费金这才得到了关于他的行踪的第一条线索。

      “把这套漂亮衣服脱下来,”查理说道,“我去交给费金保管。真有趣。”

      苦命的奥立弗很不情愿地照办了,贝兹少爷把新衣裳卷起来夹在胳膊下边,随手锁上房门,离去了,把奥立弗一个人丢在黑暗之中。

      隔壁传来查理喧闹的笑声以及蓓特小姐的声音。她来得正巧,她的好朋友正需要浇点凉水,做一些男士不宜的事情,促使她苏醒过来。随便换一个比奥立弗所处的地方舒适一些的环境,查理的笑声、蓓特的话声也会使许多人睡不着的,然而他心力交困,不多一会儿就呼呼地睡着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5-19 16:55 , Processed in 0.241096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