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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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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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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0-8 21: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介: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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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7 09: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若生活在革命年代,那么我必定会是一个热血青年。有牛虻这样的人存在的年代必定是精彩的,我真渴望去往那样的时代。
      牛虻可以说是具有个人主义英雄色彩的,牛虻尽管说话尖锐,极尽讽刺,但是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才使革命焕发了光彩,没有他的言辞,没有他的文章就会黯淡无光。并且正是亚瑟他所经历过的那些冤枉,欺骗,嘲讽及所有他流离失所时遇到的一切生理与心理的创伤,塑造了他。有句话叫“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相信这是上帝的旨意,亚瑟,一个充满光明思想与信仰的这样一个人必须这些才能成为“牛虻”,历史需要“牛虻”。说到这我又觉得亚瑟有些不幸,他正好成为了作者笔下必须去经历那些伤痛的人。
      我想牛虻到头来都把爱放在心底,他渴望着。对蒙坦里尼的,对欺骗了他,使他成为家族所刻薄对待的人,但是又给予他爱和关怀的蒙坦里尼。他有多爱他就该有多恨他。亚瑟在死前那样问着蒙坦里尼,“你是要你的儿子还是那些不存在的神”,蒙坦里尼是后悔的,在他主持撒弥是歇斯底里的咆哮与悔恨中,他也去与他的亲生儿子亚瑟相会了。对琼玛,是他一生都爱着的女人,读完全书回头想想,这一切的归根到底就是他对琼玛的爱,然后产生了嫉妒之心,然后就有了之后的一切。然而他依然爱她,从始至终。再细细想来,是神父蒙坦里尼与亚瑟的母亲之间有了爱,才有了亚瑟,才有了对亚瑟的父爱。这一切的源头是爱,我并不觉得这有错,如果有爱就必定要经历这些,如果就因为像“蝴蝶效应”中为了结果去扼杀起源,那么生命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其实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是渴望有信仰的,至于从意识到需要有一个信仰到现在,我感觉到了信仰的存在,然而每个人的信仰是不一样的。我上面说到上帝,或许有一些神论者的潜在因素,但这并不证明我有宗教信仰。亚瑟的宗教信仰在一夜间土崩瓦解,这对他的打击无疑太大了,以至于他要制造出死亡的假象以逃离这个他所熟悉的地方,逃离那些不信任他,欺骗他的人。他的信仰也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他曾对琼玛说到“那谁来做我的工作!”他的工作就是他的信仰。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为信仰赴死大概是最轻松的死亡。
      他是个英雄,为信仰为爱。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7 10: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小说,在少山咖啡馆拿到的原来是首版全译本 很久没有看长篇小说了 上一本看的貌似还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 在我痴迷于叔本华、毛姆、朱光潜等人物的时候,当时呢 为了毛姆犀利的思想而看。
      牛虻仅就故事来说就非常吸引人,精彩而又感动激励人心。作为读者的话,我感觉应该在两个方面有思想背景以便能更好的吸收故事中的冲突,一个是理解基督教文化以及对宗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再一个是对革命的理解。前者在看西方音乐通史的时候稍微有了些了解,后者呢我就不说了。
      
      我不遗憾自己没有很早读到它 因为这种革命的热情和坚韧不是小孩子能够理解的。虽然我也赞同这本书不是纯粹的革命小说,它更多的在讲述人、人与人之间的羁绊,还有就是最重要的,坚韧不拔的精神,这也是它最激励我们的地方吧。
      
      书中牛虻和主教的很多话语值得记下来一读再读 其中包括对人性的敏锐思考。读它的同时正好听了老肖的牛虻组曲,被音乐本身感动的一塌糊涂,读了书之后再听电影音乐,心中不能不被强烈的打动。辉煌的序曲 听了许多遍的prelude 最出名的浪漫曲等等,老肖高超的配器使得每个音色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prelude里面倍大极出彩 虽容易被听者忽略,因为它的低音。竖琴的抒情性就自不必说了。
      
      除了浪漫曲还有一曲 小提琴非常吸引人不记得名字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0-27 15: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
                                                               —《新约马太福音》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书13:4—8
      
      
      1960年7月28日,埃塞尔伏尼契安静地合上了双眼。当人们遵照她的遗嘱将骨灰撒在纽约中央公园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起了那幅意大利青年肖像的复制品和她的挚友斯捷普尼亚克的照片。但是,所有人都会想起那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牛虻》这部伏尼契献给世界的杰作,不知道令多少青年男女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但长期以来却被作为单纯的革命文学对待。负载了太多政治意味的《牛虻》中的“爱”一直被人所忽视。这部伏尼契用心血浇灌的小说更是灌注了她心中种种的爱:无论是对生活与革命,还是对丈夫或是偶像兼挚友斯捷普尼亚克,甚至是对那副无名的意大利青年肖像。她出版这本书,就是献给拥有“雄狮一样坚强的心脏和婴孩一般友善心灵”的友人斯捷普尼亚克。而当我们阅读《牛虻》时,更是会发现爱更是联系各个人物之间的纽带。如果,我们忽视“爱”在《牛虻》中的作用,那么这部小说只会在政治革命的阈限下变得苍白零碎。所以,我们应该卸下政治革命化批评的枷锁,从文本内部出发,去挖掘还原那些真挚的情感,去感受伏尼契所要传达给我们的“爱”。
      一、“牛虻”暗含的“爱”
      过往的评论家对《牛虻》赏析时都认为:伏尼契之所以给小说取名为“牛虻”,原因一直被认为是和苏格拉底的那个著名的比喻有关。苏格拉底将自己比作牛虻,说自己就像牛虻追注叮咬牛一样,对当时雅典的社会弊端进行针砭,即使死也毫不畏惧。伏尼契以“牛虻”作为主人公新生之后的名字,就是预示着他会成为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统治,敢于献出生命的革命者。但是,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是过于偏向了牛虻作为革命者的身份,没有考虑到牛虻作为人的感情。
      其实牛虻最早的起源并非是苏格拉底的比喻,而是源于希腊神话。天后赫拉嫉妒丈夫宙斯爱上了少女安娥,便放出牛虻来日夜追逐已化为牛的安娥,使得她几乎发疯。由此可见牛虻除了那种追逐叮咬似的精神之外,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与爱有关的象征。它象征着赫拉对于宙斯的爱所引发的一种嫉妒之情。“牛虻”发源于爱,最终却成为爱走上极端的象征。这种爱的形式当然是不正常的,是有缺陷的。所以,“牛虻”在小说中还应该象征着那种带有缺陷的爱。我们细读文本,就可以发现:无论是牛虻和蒙泰尼里之间的爱,还是牛虻对于琼玛的爱,又或是他对绮达的爱都是带有缺陷的,如牛虻扮成香客见到蒙泰里尼时,“啊,这太难受了,所有这一些外人——这些香客和山民——都能够走上去跟他说话,而他也愿意拿手抚摩他们孩子的头。也许,他会把那个农民的孩子叫做“亲爱的”,像以前他常常那么叫的一样、、、、、、”这分明就是一种强烈的嫉妒之情。而以缺陷之爱联系起来的小说最终的结局也不可避免地是悲剧性的。“牛虻”暗含的爱不仅是本身具有缺陷,而且是为宗教伦理所不容的。后者则是另外一种贯穿整部小说的情感。在《圣经》中所描述的爱应该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13:4—8)显见这部小说中的两种主要情感处于激烈的矛盾中,客观上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在基督教义的光芒下,这种带有缺陷的爱—尤其是蒙泰里尼与牛虻之间的爱—是不会实现的。而小说也正是从这点出发控诉了宗教对普通人性和亲情伦理的压迫残害。因为蒙泰里尼与牛虻之间的悲剧正是由于他的特殊身份—神父所引发的。
      二、牛虻与蒙泰里尼之间的“爱”
      作为串联整部小说的线索,牛虻与蒙泰里尼之间的感情是复杂的。但是我们经过文本细读之后,还是应该认为他们之间只有“爱”。正如琼玛所说:“他们互相忠贞无二,不像是一对师生,更像是一对情人。”事实上这是十分复杂的爱,是那么不像爱的爱。
      牛虻在成为牛虻之前是亚瑟。而亚瑟对蒙泰里尼是怀着一种对父亲般的敬爱。他从小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早早离开,自己寄居于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嫂的家中虽然没有受到虐待,但是却也在情感上感到了空虚与孤独。所以,在受到了蒙泰里尼的悉心照顾之后,在亚瑟心中,“他一直把蒙泰里尼当成理想的英雄,新信仰的一个潜在先知。”他几乎把他当成了上帝。我们还应注意到作者对于亚瑟的外貌描写:“长长的眉毛,敏感的嘴唇和小巧的手脚,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显得过于精致,太弱不禁风了。要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会误以为他是一身着男装的女孩,长得楚楚动人。”可见作者是有意赋予亚瑟女性化的气质的。而他这时产生的情感也类似于弗洛依德所说的那种与“俄狄浦斯情结”相对的“埃勒克特拉情结”。即恋父情结。
         而知道亚瑟是自己亲生儿子的蒙泰里尼从世俗上讲,是作为父亲对他的生活学习进行指导,倾注了慈父般的爱;从宗教上讲,是作为神父希冀将亚瑟引上信仰之路,感受上帝对人们的崇高的爱。另外,他还在亚瑟的身上寄托了对情人的爱。所以,他的爱是混杂着宗教与世俗的爱。而亚瑟和蒙泰里尼之间的爱与蒙泰里尼对上帝的爱在此时处于一个和谐的状态。但是,作为信仰体系的准则的《圣经》却将亲情置于信仰之下。“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新约马太福音》所以,蒙泰里尼注定需要在对二者的爱之间做出选择,尤其是他得知亚瑟参加革命的意愿,将亚瑟引向信仰之路的尝试失败之后。
      而当亚瑟得知蒙泰里尼是他的亲生父亲并欺骗自己的时候,他愤然砸碎了心中的“偶像”这时,他对于蒙泰里尼的恨可以说因爱生恨。而对上帝的爱却消失殆尽。正如亚瑟在离开的时候留下的那张字条:“我相信你跟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雕木塑的东西,我只要一锤就把它砸的粉碎;你呢?却一直拿谎话欺骗我。”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蒙泰里尼是亚瑟对于上帝的爱的原因。与其说亚瑟对上帝充满了爱,不如说他是对蒙泰里尼充满了爱。而之后,流亡回来的他抨击宗教也是反对蒙泰里尼的表现。但是这种感情在此刻发生了变化:亚瑟对蒙泰里尼代表的上帝既他认为的神父用来欺骗他的工具充满了憎恶,但是对于真正欺骗的本体蒙泰里尼却仍然保持着那种爱。这是对作为教士却犯戒却一直引导自己的蒙泰里尼的失望愤怒和对隐瞒身份却悉心照顾指导自己的父亲欺骗的伤心夹杂的一种复杂的爱。亚瑟也在此时开始渐渐蜕变成牛虻。蒙泰里尼在此刻也做出了自己的第一次选择:选择信仰,选择了自己对上帝的爱。其实,他是认为自己将亚瑟拉回了正轨。这里我们发现的是他对亚瑟的那种父亲希望塑造孩子的情感,为了孩子好的那种爱。但是这往往是事与愿违的。只不过,爱与信仰之间此时爆发了第一次矛盾。虽然,这在蒙泰里尼看来是可以调和的。
      流亡回来的牛虻写了大量的文章抨击基督教,参加革命起义来谋求意大利的自由独立,包括他专程到意大利来抨击蒙泰里尼。这些行为无不体现了他的“反父”倾向,体现了他对蒙泰里尼的报复。但是当他真正看见蒙泰里尼的时候,还是承认了自己是爱他的。恨意渐渐消退的同时,他心中的爱再次萌发,而且更加强烈。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心是十分纠结而矛盾的,出现了一种人格对立的情况。他一面以牛虻为名撰文抨击蒙泰里尼,一面又匿名撰文维护他。这种行为正可以体现出他矛盾的心理:既爱又恨。但其实都是爱。而藏在恨的外衣下的爱也慢慢显现。在他乔装改扮去接头,无意中撞见蒙泰里尼独处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心中潜藏的爱。当他在刺杀行动中面对蒙泰里尼放下枪的时候,他真正向自己也向别人承认了这种爱的存在。
      而当他在狱中向蒙泰里尼承认自己的身份时,他除了爱之外更想以这种爱能够将父亲从上帝的手中抢回来。这里爱与信仰爆发了第二次矛盾。但是蒙泰里尼再次倒向了信仰。他不愿放弃自己的宗教身份。“亲情之爱”加上生命的代价最终也没有能超过对上帝信仰的爱。先天具有缺陷的爱被蒙泰里尼当成了信仰祭台上的供品来表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诚。虽然他的心中也有挣扎,但是宿命般的结局总是不可避免。亚拉伯罕杀子的古老传说一直蕴含在宗教的血液中。只不过牛虻是自己选择了死亡。他以死来作为自己对蒙泰里尼的最后一次报复。他把自己放在了“爱”的祭台上开膛剖心,并将它放在蒙泰里尼心中的天平的一边,彻底压垮了神父的信仰。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爱最终战胜了信仰。虽然代价是如此惨烈。但牛虻无愧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他一生都在为反抗宗教压迫和寻回父爱而奋斗,最终他以自己的生命和诚挚火热的爱颠覆了宗教信仰。
      三、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
          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是除了他与蒙泰里尼的爱之外最为重要的一条支线,这条或隐或现的支线也展示了牛虻更为世俗的一面。应该说琼玛是作为牛虻的爱情理想的化身出现的。“她是用塑造女英雄的材料铸造出来的,她是无数诗人梦寐以求的那种无畏的圣女,她是一个圣洁的东西,一个无暇的牺牲物。”无论是亚瑟还是后来的牛虻都对她倾注了自己炽热的爱,可这种爱是在他对蒙泰里尼的爱之下的。这种爱虽然一直存在,但是大部分时间会隐伏在对神父的爱的阴影中。
          而琼玛爱的一直是亚瑟,而不是牛虻。她为自己误打了亚瑟一个耳光而自责不已。当她误以为亚瑟已经死去的时候,她也将亚瑟埋葬在了自己心里的最深处。而当作为波拉夫人的她再次与牛虻相遇时,她感到的是深深地厌恶,并无一点儿爱意。只有在她发现一些牛虻是亚瑟的蛛丝马迹之后,才渐渐唤起了她心中对亚瑟的爱。她对于牛虻可能有同情,但绝对不是爱。而牛虻作为亚瑟的一面慢慢显现,直到最后他临刑之前给她写的那封信,表明了自己的心迹:
      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 我知道那是恶作剧,但是你必须原谅这种举动。现在我又吻了这张写有你名字的信纸。所以我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就这样吧。
      再见,我亲爱的。
      他们之间的爱在此时达到了顶峰。尽管未能敌过牛虻心中对蒙泰里尼的爱,但是,他们之间的爱也让最终世俗情感在宗教信仰面前迸发了耀眼的光芒。连上帝都无法弄懂的世俗男女的爱情也让牛虻的形象更为丰满,为他在和宗教信仰的角逐中增添了力量。
      四、绮达对牛虻的爱。
      如果说琼玛代表了牛虻心中的最纯洁的爱情,那么绮达则象征着最原始的欲望。过往的评论中无不对于牛虻与绮达的关系大加指责,认为牛虻是以粗暴的男性话语权力者的身份剥夺了绮达为人的资格,践踏了她的尊严和她对自己的爱。我认为牛虻恰恰是将绮达作为心中最原初的“自己”对待的。他从绮达的那种活力激情单纯任性的吉普赛品性中看到了“亚瑟”的影子。他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像绮达一样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了一个被世俗之爱和宗教信仰不断撕扯的“牛虻“。所以他不希望绮达看到自己的样子,也拒绝承认自己对她的爱。而绮达对牛虻的爱,甚至可以说比琼玛对牛虻的爱更让人称道。毕竟,她爱的是牛虻,而不是亚瑟。这也是她与琼玛的爱情的最大的区别。一个是沉溺于过去,一个是处于现在。绮达的身上具有吉普赛民族那种特有的精神:热情、奔放、洒脱、不愿受拘于任何其他的束缚。虽然她爱着牛虻,但是当她认识到了自己在牛虻心中的地位之后,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爱,便主动出走,归于吉普赛的流浪之中。这里伏尼契也对绮达的这种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方式表示了赞赏。
      而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的一个现象是:两位对深爱着牛虻的女性都分别表达了自己对于牛虻与蒙泰里尼之间的情感的察觉。
      琼玛说:“他们互相忠贞无二,不像是一对师生,更像是一对情人。”
      而绮达则是直接戳破了牛虻的伪装:“不管是不是敌人,你都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
      可见无论是琼玛纯洁的爱还是绮达更加肉欲的爱都必须附属于牛虻对于蒙泰里尼的爱。
      五、从《圣经》之爱看《牛虻》
      整部《牛虻》都笼罩在一种宗教的气息中,而作为基督教准则的《圣经》中对爱的定义揭示了《牛虻》中各种爱的宿命般的悲剧性。
      希腊文有四种爱:
      第一个是:eros 指两性之间的爱情,此字总是含有性爱的意思。此字在新约中没有出现。
      第二个是:storge指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及亲戚之间的爱。此字在新约中也没有出现。
      第三个是:philia指一种同时涉及身体与心灵的热情,亲密而温柔的关系,是人间最高的爱,但它的光仍会摇曳不定,他的热仍然可以冷却。此字是非宗教的希腊文献里最高的爱。
      第四个是:agape指新约中常用的“爱”。此字从来没有在非宗教的希腊文献里出现过。
      根据上面的说法,我们很清楚的看出以上的四种爱可以说《牛虻》中都有涉及。绮达对于牛虻的肉欲之爱应该属于第一种eros。而蒙泰里尼神父和牛虻之间的父子亲情之爱属于第二种storge。但是以上的两种都没有在新约中出现。可见它们不是上帝所认可的爱。它们注定要受到信仰的压迫和排挤。绮达注定要远离牛虻,而蒙泰里尼神父与牛虻之间在亲情层面上也是无法对抗信仰的。而琼玛与牛虻之间的爱和蒙泰里尼神父与牛虻的那种建立在亲情之上,超越父子的关系都属于第三种philia。它已经是世俗中最高级的爱了,但是上帝仍然不认可,在宗教信仰面前,它不值一提。所以最终蒙泰尼里神父也未能摆脱信仰,而只能将世俗间最高级的爱放在了祭台上。真正被上帝认可的是最后一种爱。而这种爱的阴影投射在《牛虻》的所有角落。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所有的爱都在它的面前屈服。而当牛虻想去反抗它的权威的时候,结局就注定只能是悲剧的。但这也折射出了《牛虻》的悲剧美。可以说,《牛虻》是一部伟大的19世纪的命运悲剧。
      埃塞尔伏尼契以自己的心血浇灌出来的《牛虻》绝对不仅仅是一曲革命的战歌,更是一部人类妄图以自己的世俗之爱对抗上帝信仰的命运悲剧。牛虻、蒙泰里尼神父、琼玛、绮达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都在用他们对于对方的爱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爱绝对不是置于祭台上的供奉上帝的祭品。而那只快乐的牛虻也终将永远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飞来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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