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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夜之梦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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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3 0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冰与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及其改编HBO美剧的大红,购买其作者乔治·马丁(George R.R. Martin)的其他作品也越发便捷,前段时间终于拜读了他写于1982年的《热夜之梦》(Fevre Dream)。
  
      故事发生的背景从头到尾都不陌生:密苏里、密西西比河、新奥尔良,废奴运动、南北战争,吸血鬼。以上关键词随便排列组合足以让读者脑海中浮现出远到马克·吐温《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至安妮·莱斯的《夜访吸血鬼》近到今年新片《吸血鬼猎人林肯》等一系列文学影视作品。
  
      充满力与美、又有永恒的青春,而获得所有这些凡人梦寐以求能力的代价只有一个,就是从此虽死犹生,只能靠杀人吸血存活。不过这种“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的交易,很多人嘴上说NO,心里的某个角落却也仍会隐隐向往。因为这种好奇和期待,吸血鬼近年来已经把当年同是窝在民间传说和恐怖故事里的什么狼人僵尸等一众土丑囧的穷兄弟远远甩在身后,成为遍历言情浪漫、惊悚恐怖、火爆动作、甚至哲学思考等各种题材的全栖明星,格纹一样显眼又经典。马丁大爷的亮点在于,讲吸血鬼的故事,赞扬人的品质。在他的设定中,吸血鬼并不是异化的人类,二者实际上也并不能相互转化,是两个外表相似但本质不同的物种。吸血鬼自称为“夜之民”,自古以来将人类作为牛羊一般的猎物,因血液成分问题会有吸血冲动,虽然不吸并不会死,但想吸时候吸不到会疯(抽大烟么……)。受这种冲动所累,血族疏于创造发展,也导致母体死亡率高生育率低,作为个体的强大远敌不过人类在数量上的优势,在人类的抵抗和反猎杀之下已渐近消亡,剩余的少数要么离群索居要么大隐于世。血族的传说中,未来会有一位“白王”(pale king)出现,带领夜之民摆脱诅咒,沿着河流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地下国都——永夜之城。
  
      故事中一共3位主要角色,构成了稳固的三角式人物关系:
      阿布那·马什(Abner Marsh):中年人类。密西西比河上的老牌船长,汽船菲佛之梦号合伙人。梦想是自己能够驾驶最快的船,超过代表着速度与奢华的江湖传说“日蚀号”。勇猛、耿直,不机灵但有头脑,人粗心细。
      约书亚·约克(Joshua York):年轻的吸血鬼。富有的学者,汽船菲佛之梦号合伙人。研究出了消解吸血冲动的药酒,希望籍此带领仅存于世的血族摆脱这种蒙蔽一切心智的冲动诅咒,与人类和平共存。冷静、善良,爱好文艺且有些理想主义。
      达蒙·朱利安(Damon Julian):老不死的吸血鬼。BOSS。以杀戮为本能,以吸血为乐趣。残酷、无情,有欺骗性的外表和狡诈的智慧。
         
      约书亚 VS 朱利安。
      约书亚和朱利安的对立,代表了其族群未来截然不同的方向,也是故事的核心矛盾,这种矛盾由里及表地黑白分明,作者让两人在兴趣爱好、习惯做法乃至外貌装扮上都完全背道而驰。两匹头狼相遇,必定要分出胜负。约克这个人物的登场非常高调,字面意义上的白富美,加上他名字引发的联想(圣经中约书亚继摩西之后带领希伯来人最终找到了应许之地,有因信心坚强而得神助成为拯救者的意味),从读者到剧中群众甚至到他自己,都觉得看故事调性这就是命运的白王没跑。终于等到两王相遇的首次PK,结果他被朱利安一掰就,脆了…… 从此他就基本进入了不断挣扎不断失败的模式,加上最终一战也总共只赢过朱利安两次。由于血族之间PK胜者就成Bloodmaster,败者愿不愿意也必须服从,于是某种意义上约书亚就一直在上演“得到我人你也得不到我心”……我说马丁大爷咱这是啥戏码…… 白王之路是通过展现力量使人甘心追随,黑王(文中并未出现这一说法,仅因朱利安的外形和手段,为便于对照启用一下)之路是通过力量威压使人屈从。在千百年的漫长岁月里,本质上朱利安已经没有了理想、秩序、责任等为王所需的一切品质和感情,仅剩杀戮和毁灭的欲望,这位混沌的暴君只能把血族带向消亡。从这一点上来说,虽然只有年仅不到百岁的约书亚似乎实力弱了很多,最终战也是靠着多人攒击才打败朱利安,但只要沿着自己的理想之路坚持前进,我相信他最终能够成长为实至名归的白王。(不过此后马丁就开始写冰火并且到现在还远没有平坑的迹象,估计白王什么的咱是看不到续集了……)
         
      马什 AND 约书亚。
      按说本来羊与狼是成不了朋友的(别跟我提《翡翠森林的狼与羊》这样不科学的作品),但书中这两位结成了挚友同盟。约书亚帮助马什建造了密西西比河最新最快的菲佛之梦号,同时在马什的支持下约书亚也“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事物”,在菲佛之号上,两人都在对方帮助下向着各自的理想迈进了一大步。而在发现约书亚真实身份及他合伙造船的初衷后,马什明知疯狂和危险,却仍选择一帮到底,在他心中对方虽然是个“天杀的吸血鬼”,却也是唯一不同的一个。约书亚也对马什报以同样信任与忠诚,比如坦承能杀死自己的致命弱点,比如船被劫时拼了命让马什逃走N年后却仍是拉着对方一起去推boss通关。理想上互相推动、事业上互相扶持、战斗时把后背交给对方、毫不客气地拉对方上刀山也毫不犹豫地为对方下火海,这样的交情只能说是…………铁哥们了吧。
         
      马什 VS朱利安。
      血族都是颜控,只对美好事物产生猎杀冲动,作为整条河上最丑黑圆的船长,马什被袭击的概率是〇。如果不是摊上约书亚,他一辈子也不会跟朱利安有交集,这两位原本就无冤无仇,但在被抢走了菲佛之梦号后,他就把朱利安当成了宿敌。马什一介凡人,作风简单粗放,就一个纯粹的梦想,如果被人横抢,也绝对会一根筋执着到底。相对于因脸谱化略嫌苍白的两位吸血鬼,马什的心理变化最为真实,感情爆发也最容易引起共鸣。他被夺船后无意中发现订做的崭新船长制服时的热泪,还有多年遍寻无果后忽然接到约书亚来信的惊喜,是全书最让我感慨的两个段落,甚至超过据经验来说本该最戳我心窝的人面桃花式结尾。被抢走的,就亲手夺回来,开最快的汽船、交最铁的哥们、打最硬的BOSS,这也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粗砺浪漫。最后真正给朱利安致命一击的,实际上是两个人类——马什,以及朱利安的跟班比利(Sour Billy)。人物设置上作者使用了很优美的对称结构,约书亚和朱利安是一黑一白彻底对立的两个吸血鬼,而人类方面也有与正面角色马什对立对称的比利。比利是朱利安的爪牙,坏事做尽,一心指望有朝一日主子开恩把他转化成血族,代表了人类贪婪执念的一面。朱利安对这两个人类的态度,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的结局。朱利安对马什既没有恨也没有兴趣,对其利诱只为摧垮约书亚最后的心理防线,所以开始一直没有像对其他船员那样直接杀掉,但他的收买意图被马什识破,促使马什与约书亚坚定联手;对比利则是完全踩在脚下的欺骗利用,不过一件称手的工具,没用了就扔掉,比利在他的淫威下人性丧尽,最后却正是这彻底疯狂的破烂工具给了他重伤一击。
         
      全书读下来,后半程时间线跳跃略快,彼时初显端倪却尚未成熟的POV人物视角写法也让剧情线稍显颠簸。两个预期里应该无比抢眼的吸血鬼,形象似乎都没有完全立体起来深入人心,倒是马什船长最为真实丰满,大放异彩,他的每一次行动都不曾让人失望。就这一点来说,也许是马丁的创作意图,讲吸血鬼的故事,最抓人的主角却还是人。生命短暂、看似弱小,但最难以预测,可以在无限可能性中,做出自主的选择,这是生而为人独有的趣味和挑战。
         
      最后呼唤一句,马丁大爷的《冰与火之歌》都出电视剧了,《吸血鬼猎人林肯》这种奇葩爆米花故事都能新出电影,为什么没人把《热夜之梦》搬上大银幕呢?(同理还有我的万年怨念《好兆头》(Good Om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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