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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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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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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个高我一级的男生,在我初二那年的秋季运动会上连夺800米和1500米的冠军,他挥汗如雨的样子令我怦然心动。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失眠了。直到今天我依然认定X就是我的初恋。——初恋不需要多么“高级”的理由,最肤浅的外貌即可一锤定音。


      其实X以前就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X很帅气。不是长得帅,而是指神态、动作很帅。X属于人群湮没不了的人,连极端封闭、目中无人的我也不得不注意到他。我对这个来自不同世界的男孩一开始就抱有好感。许多迫不及待抽上烟的小男孩往往姿势拙劣,给人装老成、装潇洒的感觉,X却不是。他抽烟的姿态很自如,好似烟是他蓝色的呼吸一样。除了抽烟的样子好看,他甩头发时也十分迷人,每一根发梢上都写着洒脱不羁。——现在我才算想明白,对X的肯定,代表着我对那个世界的肯定。


      X是后进班的,是一个通常被称作“混混”的人物。因为个子高,他老坐在最后一排,有时路过他们班,会看见他将一只脚跨出后门,脚上永远是球鞋。我猜上课的时候那只脚也不会收回去——X有这样的愿望,也有相应的胆量。每次我看到那只跨出的脚,内心都会升起一种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我幻想自己被X紧紧拉起手一起逃出学校,逃到天涯海角。怎么逃不知道,天涯海角具体是哪里也不知道。我想不到更远,我只知道和X一起奔跑、一起流浪的感觉一定非常美妙。在十几岁的孩子那里,流浪这个词抽象而唯美,魅力无可比拟。


      


    中考(2)


    还记得有那么一个下午,我在教学楼一层尽头的水池洗手,看到X表情轻松地搂着一个面色复杂的小男生走过来,后边还跟着一群笑嘻嘻的人。老师见了可能还以为是好朋友勾肩搭背、成群结伙,但我们学生一看就知道:被X搂着的男生马上要挨揍。我无心追究即将进行的暴力行动是正义还是邪恶,我被X身上那种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气势迷得忘乎所以。也许真的是着了魔吧,我做了整个初中时代最勇敢的一件事情:我面带微笑,直视X的眼睛。我们的眼神有短暂的交会。大约四分之一秒的长度。这四分之一秒的交会足够一个专业编剧敷衍出二十集的青春偶像剧来,但现实是:我和X依然陌路。


      对X的暗恋随着他的毕业不了了之,但他的影像还是会在一些猝不及防的时刻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把对X的暗恋藏得滴水不漏。小女孩没有力量明恋,却在将感情描黑涂暗方面无师自通。费尽心机的结果是,X成了我懵懂青春期的一个无人可以辨识的隐约符号。


      上大学时,有一年寒假下火车后我打的回家,出租车司机竟然是X。他仍是年轻的,握方向盘的动作绝对称得上帅气,只是脸上有被生活摧折过的痕迹。最满意的是他没有说一句多余的话,保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冷峻形象。那时我家已经搬回南京路,我为自己没有机会报出凤凰街的名字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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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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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余谦在桌上铺上报纸,接过爷爷取来的刀,将瓜切开。清脆的一声炸响,西瓜绽成鲜红的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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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想(4)


    “嗬,好瓜!”爷爷笑着赞道。


      余谦问我:“是你挑的吗?”


      我点点头。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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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1)


    初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也是分班考试,我和霍一宁分别以第一、第三十五的名次考进重点班。


      升入重点班才能摸着尚德的门槛,落入最末流的班则等于下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命运的对比落差使人人自危。末流班在官方是叫“后进班”的,但在民间直接被喊作“渣滓班”,连老师们都这么叫,且叫时的鄙夷语气最甚,捎带把沦落到后进班教课的同事一起给鄙夷了。渣滓班和西边是两朵交相辉映的恶之花。它们的存在于我们来说是警告,也是诱惑;我们对它们是畏而远之的,也是隐隐约约有那么一丝向往的。


      上了初中,女孩子们开始去租书店租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迷恋偶像剧里的某个男主角;男孩子们除开一如既往地热爱游戏机和体育运动,又分出一部分精力和金钱投资在录像厅里,他们喜欢看枪战片和蛊惑仔系列,也喜欢看黄片。——黄片?是的,出于好奇,出于淘气,出于叛逆,也出于需要,男孩子们看了。无论男女,他们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他们在关注自身的同时也开始悄悄关注异性。他们疑惑,疑惑之后是怯怯的夹杂着负罪感的探索,探索之后是惊奇、兴奋和更多的疑惑。有多少冲动就有多少禁忌,有多少压抑就有多少叛逆。青春真正开始了,在来自腹部、血液和心脏的一种莫可名状的躁动不安里,裹挟着暴力和性的幻想,有点古怪,有点脏,有点天真,有点孤独。


      渣滓班和西边意味着对禁忌的突破,对伪装的撕破,他们是先锋,是玩游戏的勇敢者。他们敢公然谈恋爱,敢逃学和打架,敢在考卷上画老师的漫画像。——这些叫我这种连作业都不敢不做的老实人羡慕不已。当然,冲锋陷阵的代价是高昂的,玩游戏的人输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大好时光(不知他们自己最后可有觉得输掉?)。——我不想落个灰飞烟灭的结局。怕归怕,羡慕还是羡慕;羡慕归羡慕,还是得继续做老实巴交的自己。每个人的基因里大约都是有那么点冒险和自毁倾向的,反正我是如此。我恐惧危险,但向往激情;我享受着安稳,却多少感到乏味;我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却翻江倒海。


      后来狄夏十分不解地说过:“你,霍一宁,余谦,没闹出一场热闹的三角恋便罢,至少得成一对吧?要么是你们集体发育不良,要么是你们集体虚伪。”对此,我只能说,我们三个人的友谊那么完美那么自然,像从零岁起形成的一个健康的习惯,我想不出改变这友谊的理由。——但,我有伪装的感情,只是对象是余谦和霍一宁以外的人。让我把他称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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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的理想是身怀绝技,然后惩奸除恶、行侠仗义。”


      我大概明白了,没觉得好笑,还有一点感动,他的理想天真而善良,不是从这个世界获得什么,而是为它做点什么。但我也很为余谦惆怅,这理想明摆着实现不了。我眨眨眼睛,支吾地说:“这个……这个叫幻想吧……”


      “呵,对的。正因为是幻想,所以说出来会脸红。”


      “我才该脸红呢,我就没有理想,光指望不劳而获吃喝玩乐,巴望天上掉下一大笔钱砸我脑袋上,然后我可以买很多很多小说看,把一整个的莎伊娜都买下来,然后再去环游世界,玩够了就买一个庄园安享余生,没事打打牌、开开舞会、看看斗牛什么的。”


      “呵呵,这估计得不少钱,掉你头上能把你砸成脑震荡!”


      “哦,那就这样:天上掉下一大笔钱,把你砸成脑震荡,然后我捡到钱变成大富婆!”


      余谦乐得哈哈大笑,又说:“不过,环游世界倒是个很不错的理想哦!”


      “是啊,比起环游世界,尚德多没劲啊!可是——只怕连这没劲的尚德也进不了。”我不自觉感慨了一下。


      “薇拉,你一定可以考进尚德,我相信你。”说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鼓励的神采。


      “余谦,你也一定可以。真的。我们一起努力吧!”


      少年的谈话总是这样,口号夹杂慨叹,幻想交织现实,遥远又切近,虚浮、美丽而又伤感。


      日子行云流水。转眼,暑假作业发在了手里。我在一个星期内把作业全部赶完后,开始天天去花圈店报到。


      中考成绩出来那日,我买了一个大西瓜去花圈店找余谦,爷爷说他去学校领成绩单了,让我先坐下来等。成绩在前两天就可用电话打168查询,但余谦说没必要,早一两天知道又不会多出一分来。


      爷爷难得地开口与我谈话,他问:“姑娘,你说我家余谦能考上尚德吗?”


      我说:“当然,他肯定能考上。”


      “余谦昨天说,要是考不上尚德就不读书了。我说那哪成,读个其他的也可以啊,他不肯,说是浪费钱。”


      “哦?”我感到奇怪,按他前几天的说法,并不多想读尚德的啊,难道……


      余谦回来了,带着温和的笑。


      爷爷和我一起冲他问:“多少分?”


      “我不争气,考得特别低,五百分都不到。”他说的时候仍带着笑。那笑容里没有失落,也没有对失落的掩饰,是平心静气的,是自然舒展的。


      “那……”爷爷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那就不读了呗!我早不想上学了。解脱啊!”余谦坐下来后看到凳子边的西瓜,说,“哪来的西瓜?爷爷,你买的吗?”


      “是我买来的。”我小声说。


      “呵呵,有良心啊。正口渴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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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生日当晚吃过饭,我去花圈店给余谦送蛋糕,他送了我两本书当礼物。他说:“你是八四年生的,就送你一本《一九八四》吧,另一本《动物庄园》,两本小说都是乔治·奥威尔写的。”


      我问余谦:“好看吗?”


      “我没看。你知道我一向对外国小说不是很感冒。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看小说了。”


      “那看什么?”


      “哲学。”


      “尼采?”我下意识地吐出一个名字。


      读初一的我,对哲学的了解只限于几个最著名的人名和书名,脑海里关于哲学的链式反应是:哲学——尼采——我是太阳——神经病。


      “嗯,尼采很有意思,他的很多话都很经典。但我最近喜欢看的是叔本华的书。”


      “叔本华是谁?”


      “和尼采一样,都是德国哲学家。”


      “他也是神经病吗?”


      “嗨,嗨,哲学家可不都是神经病!他们是最智慧的一群人,真正了解世界的真相的人!”余谦为他所敬爱的哲学家们竭力辩护。


      “那尼采怎么还发疯了?”


      “那是因为他的智慧侵犯到了上帝的权威,上帝在惩罚他。”


      “哦,照你这么说,那尚德门口的俩疯子,就是因为太聪明,上帝惩罚他们,让他们发疯的喽?”


      “呵呵,算了,不争辩。争辩往往只会增强逆反心理,双方逞一时之气,最后都是更坚持自己的看法。真理反倒被掩盖了。”


      余谦从来不喜欢争论。


      “你今年有什么生日愿望?”余谦边吃蛋糕边问我。


      “我的愿望是,希望你明年能够顺利考上尚德。”


      余谦微微一笑,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他说:“那为自己许的愿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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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想(3)


    “我希望三年后我也可以考上尚德。跟你再当一回校友。”


      余谦想了想,问我:“薇拉,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的理想就是考上尚德啊。”


      “那不叫理想,叫阶段性目标。”


      “那什么叫理想?”


      “就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哦,你这不是跟小学三年级的作文题目一样吗?《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个科学家,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律师……”


      “不对。那是理想职业,与理想有区别,一个人不能够被他的职业给覆盖了。”


      “嗯,那你说说你的理想吧,让我看看你指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余谦停顿了一下,看向窗外,自语道,“理想还是你不肯说出来,说出来会脸红的东西。”


      “嘿,余谦,我们俩,自家人,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呵呵,那我说了你不要笑我。”


      “哎呀,我累死了,怎么这么费劲啊!余谦你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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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女生是在高考失败以后疯的。她发疯之前从来不笑,发疯以后特别爱笑。时常笑嘻嘻地拦住一些年龄和她相仿佛的学生样的人,问“你说你说一加一等于几”。这时候你一定要说不知道,或者故意地说错,你若答上来了,她会非常非常失望。你最好扮作好奇状让她告诉你答案,她在高高兴兴地亮出两个指头得意地喊出“二”以后,还会问“你说你说我是不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时,你也千万得回答说是,否则她会纠缠你一路。印象中她也不见老,总是个十几岁的学生样。


      


    理想(2)


    小时候,吸引我眼球的是一老一少两个疯子,尚德就是疯子活动的一个背景而已。等我上了初中,这背景才开始显出磅礴的气势,有趣的疯子们显得无足轻重。


      有一个说法:尚德的大门比区政府的大门还气派,学生一脚跨出校门一脚就跨进中央。在民间,做官还是被认作最高级别的飞黄腾达。可以说,尚德中学是凤凰街的神话,尚德的学生是与草民们截然不同的一群贵族,尽管他们的父母也是草民。因此,从进十六中的第一天起,老师们即要求我们以尚德为奋斗目标。


      其实十六中有高中部,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升大学率为零,所以大家都当它不存在。只有老师教训我们的时候会提到:“你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啊!若考不上尚德,就只能去西边待着,这辈子就完了!”


      “西边”指的是操场西侧的一座两层高的旧楼,离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旧楼一层的一间是体育器材室,另一间是木工房,还有一间堆些旧桌椅,二层的三间便是高中班的教室。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最多三十几个人,而且越往高年级,学生人数越少。西边的学生,能把高中三年读完的只有三分之二,能把高考考完的只有三分之一,考完高考的要么填报清华北大,要么报西藏大学,反正什么也考不上。还真不怪老师们鄙视西边,从那走出来的学生一个个看起来确实是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无论男女,背书包的姿势一致地松松垮垮,就差把自暴自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


      尚德与西边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不由得你不心生恐惧。大家差不多都会发誓:“不读高中都可以,绝不能堕落到西边去!”最后,确实很多人报考了中专职校,或念完初中便干脆不念书了。不过,总还有那么些人去了西边。没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常常理解不了别人为什么会认命。


      初一那年平安夜,我过十一岁生日,妈妈照例去南京路的“莎伊娜”给我买回一个奶油蛋糕。不过,我不再一人独享,而是要与余谦分享。记得他的一句“我从没有吃过生日蛋糕,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生日”,叫我差点掉下泪来。我认真地对他说:“以后,我的生日就是你的生日,每年我都请你吃莎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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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路过尚德的校门,时常能看见一个穿一身蓝或一身绿的中年男人,站得笔直,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目光炯炯,口中振振有词。我知道疯子讲的都是过去的事,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很多我还听不懂。读初中时,我基本上可以完全听懂疯子的话了,也听出了精彩。我们班同学一致认为,疯子比历史老师讲得好。历史老师是个患帕金森症的老女人,嘴唇很薄,有点往里豁,讲课时头轻微地哆嗦,说话说急了就哆嗦得很厉害。她戴一副巨大的茶色眼镜,有阴郁之气,喜怒无常。学生们背地里管她叫“变态一号”。


      疯子被人喊作冯疯子,只有他老婆喊他“老冯”。那女人言语不多,答话时声音小小的,人们称呼她“冯家嫂子”。她没有工作,靠卖茶鸡蛋养活丈夫和自己。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喊她嫂子的人渐渐少了,多喊作“冯太婆”、“冯婆婆”。她还是细声细气地答应着。疯子不操心,老得比正常人要慢。眼见着做妻子的渐渐枯瘦衰老,那疯了的丈夫倒是变化不大。人们都说,是疯子每日充满激情的当街演讲让他保持了活力。


      据说冯疯子发疯前是尚德的历史老师,是在七十年代初给整疯的。他的家庭出身是资本家,还有一个弟弟潜逃台湾,又是反动知识分子,又有作风问题(他和一个女学生结了婚),几重罪名相加被整得非常之惨。一天晚上批斗结束后,冯老师回到被扫荡一空的家中,发现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已上吊自缢。那天晚上,全凤凰街的居民都听见一声刺破天穹的凄厉哭喊——冯老师彻底地精神崩溃。进精神病院后,一去便是十年。十年后,一个说话轻言细语的女人把冯老师从精神病院接了回来,住回凤凰街。原来,这个女人才是冯老师的原配夫人,是拜过堂成过亲的。但冯老师属新派人物,不肯屈从于陈旧的婚姻安排,虽被逼完成婚礼,但这桩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冯家无法,一方面害怕僵持下去会耽误香火的延续,一方面见儿媳寂寞度日过意不去,便打发这女人回娘家。女人娘家是一户殷实人家,倒是老实本分,也没闹腾,安安静静地接回自家女儿。没想到这女人一直没有再嫁,竟还肯不计前嫌再回冯家,且是在冯家已家毁人亡的时候。凤凰街的人喊她冯家嫂子时,口气里都是带几分敬意的。


      第二个疯子是个时常在尚德门口晃荡的年轻女孩子,干净的学生气打扮,安静的时候叫你以为她就是正正常常的一个学生。事实上她没发疯前确是尚德的学生。提起致疯的原因,人说是她太要强了,自己把自己给逼疯的。那个女生没发疯前便很有名气。她从穿着到发型,都很像个男生,长得倒还是张女孩的脸孔,但挺不好看的,唇上的汗毛粗硬且颜色深,像长了胡子。让她出名的是:只要考试没考好她就狠狠地扇自己耳光,或是让雨把自己淋个透湿,最恐怖的是她还拿刀子在手臂上划道道。夏天的时候,她露出的手臂满是伤痕。不过她的父母看不到,因为那是对盲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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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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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街(3)


    苏老板对余谦极仗义,准他把喜欢的书拿回去看,也不限定归还的时间。余谦也没辜负苏老板的慷慨,从未糟蹋过书。


      余谦什么书都读,随便拿起一本都可以有滋有味地读下去。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水浒”《儿女英雄传》这类书,就是那种古代背景下英雄揭竿而起、侠士伸张正义的故事。金庸古龙的他也爱看,却说现代武侠小说是用白话文写的,失了古意,还是逊三分。


      我不爱读那些有点拗口的文字,却喜欢听余谦讲书里的故事。余谦不是帅哥,五官除了浓眉以外都长得很平淡,可一旦他讲起故事,故事里的风起云涌刀光剑影侠骨柔情都荡漾在他的脸上。


      余谦没空陪我说故事的时候,就上旧书店取来一些书刊让我自己看。《傲慢与偏见》是我读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从此喜欢上了简·奥斯汀,一个劲遗憾自己没生成维多利亚时期的贵族小姐。——小说给我提供了梦想,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向往的生活,我的眼睛里开始有闪光,整个人都明亮起来。


      我和余谦就在花圈店里看书聊天,几乎从来没有一起出去玩过。因为余谦总要帮爷爷看店子、做事情,也是因为我们俩在那看书聊天便已经很好玩了。


      我们倒是有一个乐此不疲的游戏:打赌。赌的内容经常更换,赌注却始终如一:谁赌输了谁去胡记炒货买花生——钱总是余谦出。我们赌猜硬币分徽,赌石头剪子布,赌猜蹲门口的猫起身后是往南还是往北。比石头剪子布我老输,但比那种凭运气瞎蒙瞎猜的,我明显占优势,呵呵。


      胡记的胖师傅奇怪我为什么每次都买两袋,我就告诉他打赌的事。待我再去买的时候,他便笑眯眯地问:“怎么,又输啦?哈哈!”笑过后总会在其中一袋里多装一把,说:“你吃这袋,这袋多,跑趟腿也就不亏了。”于是,我乐颠颠地回去了。我偷偷观测过余谦买回来的花生,两袋分量差不多,断定他没得着胖师傅的特殊待遇。我更得意了,觉得,胡记的花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花生。


      


    理想(1)


    上初中的时候,我和余谦做了校友,那会儿他已念初三。


      凤凰街上有两所初中,一所是港务局的子弟学校,一所是我就读的十六中,都不是很好的学校,五六个班里面,只有在所谓的“重点班”、“火箭班”里的学生最后能考上重点中学。但这条街上唯一的高中——尚德中学,却是一所声誉极高的重点中学。


      尚德是民国时兴办的教会学校,年深日久却屹立不倒,教学质量和校园环境一直保持一流水准。那个神气的大理石校门,有说是三十万修的,有说六十万、八十万的,反正造价不菲。大约是因为见识过南京路的繁华,尚德的排场并没镇住我。对尚德最初的印象,与两个疯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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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呵呵,我很老吗?”


      “反正比我老。你几岁了?”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嘿嘿。”


      “小气!”


      “是谁先小气的?而且,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说你的呢!”


      “说就说呗。我叫倪薇拉,八四年生的,属老鼠……”


      “哈哈,属老鼠——你的说法真可爱!”


      ……


      一切都很自然。没有壁垒,没有防线,没有试探,没有计策,我们就这样自自然然成了朋友。不要小瞧孩子的友谊,那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小孩子还没来得及拥有事业和爱情,也没有足够的钱,他们的骄傲、愿望、爱和失落都只能投射到朋友身上。是因为有了朋友,才没让寂寞杀死自己;是在朋友欣赏和鼓励的眼神里,才成就了完整的自己。就像和余谦谈话后,我发现原来我可以与妈妈以外的人说那么多话,我也可以不孤单。


      花圈店的老先生是余谦的爷爷。爷爷话很少,偶尔与我说话,总是很温和。爷爷与余谦说话也不多,说的都是做工、过日子的琐事。中国的家庭大多如此,亲人间的话题皆是最日常的,很少关乎内心,但依然是至亲至爱。余谦和爷爷的感情很深,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余谦是爷爷捡回来的弃儿。


      我从来不觉得余谦可怜,只在别人对他表示廉价的同情时我才觉得他可怜。“多好的孩子啊,可惜没爹没娘的,真可怜……”一听这话,怎么着也得摆个低眉顺眼的样子,要不然多不识好歹?那些愚蠢的善人们,就这么把好好的一个人逼得人格分裂,分裂出一张愁苦的脸来随时配合他们泛滥的同情心。


      余谦倒是不卑不亢地陪那些打着行善旗帜的骚扰走个过场。他很小就修炼成“片叶不沾身”的世外高人的风度,从不把时间浪费在生气上。纳博科夫说得好:大地上最先觉察到时间的生命也是最先微笑的生命。那觉醒的微笑来得越早越好,迟了,笑容里是带有皱纹的。


      余谦总是微笑的。微笑的人是强大的。余谦的强大,说到底,是因为他有绘画,有书籍,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问过余谦:“画死人你不怕吗?”他说:“不怕,我画的是他们活着时的样子。”


      余谦的画没有匠气,只有灵气,还有一种悲悯的阔大之气。他是用心画的,画出了眼睛里的眼神,画出了鼻尖底下呼吸的末梢,画出了凤凰街居民灵魂里的沉重和空虚。也许那个死去的老头老太太从来没有被一个人如此认真地观察过,连他们自己照镜子时都没有发现那被岁月毁掉的容颜里有一种沧桑的美。而余谦用他的铅笔擒住了这种美。


      花圈店旁的旧书店是上帝对余谦的恩赐,余谦是上帝对我的恩赐。


      旧书店门脸儿虽小,但总有上千册的书流通。老板姓苏,长一张散淡的脸,“无所谓”是他的口头禅,但他做起买卖脑子却清楚,懂得识书和识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住价不松口。在他一声声“你买不买无所谓”中,一本本旧书被新主子领走。别看凤凰街上住的多是些贩夫走卒,但爱书的不少;富人不多,肯花钱买书的并不少。也不奇怪,书不是奢侈品,旧书更是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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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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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凤凰街上的房屋排布乱糟糟的,楼房挨着平房,平房挨着棚户,还有许多违法的乱搭乱盖。说起来不成样子,看起来参差错落却有一种特殊的美。就像一个脸上长雀斑的姑娘,你知道她若没长那些雀斑会更美,可就这样长着也可以,看习惯了,还能看出斑斑点点的可爱。


      我们的出租屋离平安医院只有二百米的路程,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平房,一间堆着房东的旧物,我们住另外两间。作为安抚,我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


      住南京路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在街上晃荡。我有一扇大窗户,可以将半条街景尽收眼底,光看看进出楼下照相馆的装束隆重的顾客便可打发去一个下午。但搬到凤凰街住进小平房,推开小窗户,看见的是另一个带小窗户的小平房,没意思透了。于是我推开门,走出去。


      出门一看,值得一看的真多!


      裁缝店里的老先生剪裁布料,拿着白粉笔画线时慎之又慎,一剪刀杀下去却是干脆利落的。中药铺装药草的一格格小柜子闪着油亮,老板长得有几分仙气,永远礼貌周全;他家女儿收钱时动作特麻利,开关抽屉时弄出短促声响的手,待到摆弄两根好看的辫子时又开始变得柔婉。收破烂儿的老头嘴上叼的劣质烟味道极冲,他捆东西很有章法,捆出的声音结实好听。花圈店的老师傅总在慢悠悠地扎花圈、做金元宝、打纸钱印,他拿毛笔写“奠”字时也是慢悠悠的;花圈店里还有个小哥哥,不是在低头看书,就是低头画素描。说是素描雅了点,也不准确,其实是画死人像。花圈店旁那家旧书店的老板从不看书,他只管将旧书盘一盘盘成新书,或将旧书盘一盘盘成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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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街(2)


    凤凰街是没脾气没架子的,透着股体恤与宽容;它自身是低姿态的、服小的,所以它谁都瞧得起。永远感激凤凰街,给了我这个寂寞贫穷的小女孩人生的第一个朋友和第一个天堂。朋友是余谦,就是那个花圈店的小哥哥,而天堂就是旧书店。


      我站在花圈店的窗户前看小哥哥画画的第三个黄昏,他抬起头,开口对我说:“小孩,进来看吧。”


      余谦温暖的笑容、好看的浓眉、细瘦有力的手指轻易地赢得我的好感,我这个孤僻成性的小女孩竟没有多少犹豫就走进了花圈店,坐到他的身边。坐下时我甚至难得地给出了一个乖巧的笑。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


      “呵呵,看不出来,小丫头还蛮鬼的。我叫余谦。谦虚的谦,会写吗?”


      “别瞧不起人啊,我上五年级了,认识的字可多了!你上几年级啊?”


      “我上一年级。”


      “不可能!哪有一年级的长你这么高,这么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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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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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2: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美丽而又忧伤的青春故事:滴答 作者:徐璐


    凤凰街(1)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出生于凤凰街上的平安医院,那是我父母工作的地方。之后我住进南京路上我家的老房子里,度过一段为时八年的无效岁月。


      南京路是我出生的城市里最繁华的一条街。解放前的法租界,一栋栋神气的欧式建筑倨傲地沿街屹立,撑起商业区华丽的门面。银行、餐馆、商铺和会所散发着殖民气息,出入的人脸上有种不加掩饰的优越感。长在这条街上的姑娘容易瞧不起人,她们都是些漂亮而骄傲的女孩子,做的梦都是带蕾丝花边系蝴蝶结的。


      南京路却没在我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小时候,我是个不爱说话但脾气挺坏的小姑娘,看什么都不大顺眼,独自和这个世界生着气。


      我家的老房子在南京路一座名为“明星”的照相馆楼上。青砖石构造的三层楼,结实的墙壁,开阔的窗户,最大的优点是冬暖夏凉,我家住中间的那一层。对老房子的爱是在搬出去以后才逐渐明晰的,身处其中时,我只感觉得到四壁围拢起的寂寞。


      记忆里南京路的学校生活也一样是寂静无声的。因为妈妈太忙,我没人管,四岁不到就被扔进附近的小学上学前班。幼儿园太远,妈妈没时间送我去,小学里又有做教导主任的姨妈可以照顾一下我,只好这么着。五岁上一年级时我仍是全班年龄最小的,成绩还不赖。我不和学校里的女孩子们玩,我知道自己和她们不一样,她们属狗或属猪而只有我属鼠,她们喜欢跳皮筋踢毽子我不喜欢,她们有爸爸我没有。


      我才出生几个月,爸爸就不要我们母女了,他独自生活在国外。那时的我是麻木的,并不为此伤心。因为不与同学交往,没有人触碰,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伤口,不知道疼。或许我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我才不与人交往。


      南京路八年,我就这么一个人寂静地自生自灭。


      妈妈是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独自抚养一个上学的孩子,一直力不从心。后来妈妈的同事出了个主意,让她把南京路的老房子租出去,在凤凰街租个便宜的小房,可以多一笔收入,离医院又近,不用两边赶。于是,我的小学五年级便是在凤凰街小学念的。


      这是一条黯淡的小街。说它小,是因为它格局小,气势小,大放光彩的机会少,住的也多是些小家小气的市井小民。他们的职业五花八门:小职员,售货员,修理工,清洁工,司机,厨子,算命的,去痣挑鸡眼的,做各种小买卖的……诸如此类,挣钱都不太多。大多数人做上一行就做了一辈子,即使更换工作,也就是从搬运工变成守夜人,从卖内衣变成卖毛线,从来香饭庄的厨子变成兴旺餐馆的厨子。闲人也不少,就聚在小商店前下棋、聊天,或穿件睡衣独自坐在家门口看太阳东升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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