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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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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2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初二全校联赛时,我们班几经大喜大悲,终于捧回冠军。那天我们全队一起灿烂地笑,对足球场作暂别。上了初三后,就很少真正地去踢一场球了。


      初三中考过后那个暑假,正好是世界杯。我不希望中国足球队冲进世界杯,因为那说明世界足球水平降低了。此文不评论国家男足如何,那是浪费笔墨。1998年夏天的世界杯并不十分精彩,只有从欧文的一个进球里可以依稀感到张晓枫的风范。以往在罗星中学暮色里踢球的朋友都各有去向,从此很少有电话联系,也不曾聚在一起踢过球;以往中学旁钟楼里那只钟敲响5点的钟声时,不再有人大喊“差不多了,别踢了”,5点半整也只有一群陌生的孩子去小卖部买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陌生得像那些球友。


    足球啊足球(2)


      上了高中后常在双休日踢球。高中的同学应该说球技是蛮不错的。像那位狂热地爱好着文学的“蚊子”,就长于过人。我一直会和他争论不休谁的水平高超。但是,水平高超不代表水平引人。像隔壁宿舍的小陆,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因为他常开大脚。只要脚下有球,二话不说抡起大脚。开大脚其实没什么,身为一名后卫,一定要多开大脚。但小陆之所以引人,是因为他的大脚开球向来都是往自家门里飞的。我和“蚊子”踢了多年足球,就是不明白小陆如何才能做到背对自家球门而射自家球门的。1999年高一足球联赛,我们连小组都没有 出线,我承认那次自己踢得很臭,因为和那时的队员在一起,我有些找不到感觉。





      最后要说的就是“新民晚报杯”足球赛,我一共参加过两次。由于那时是酷暑,踢一圈回来连“国籍”都会出现问题。我本不想参加,但因为我们这个地方球场实在少。踢踢弄堂足球不是不好,只是踢到一半总会有人操着家伙来追杀足球。居民区里的人都嫌吵声太大。中国的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容得下麻将却容不下足球场。那两次“新民晚报杯”就是在没处可去的情况下报的名。参加“新民晚报杯”最头疼的事情是要学校盖章、班主任同意,真不晓得是校长、班主任在踢球还是我们在踢球。第二大头疼的事情是取队名,要让人一听就精神抖擞,像什么“小白兔”队、“大花狗”队肯定是拿不出门的,对手看了会笑得影响比赛,“申花”队被人先用了,叫“花生”队也未尝不可,什么“超人”、“梦幻组合”都是拿得出门但叫不响的名字。我们球队的名字就暂且不说了,以免贻笑大方。


      “新民晚报杯”其实就是暑假里没事干出场汗换个“国籍”而已,但是有些习惯在经历了那么多场比赛后始终不曾改变,像罗星中学晚钟声里五角钱一瓶的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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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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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文学啊文学(1)


      这个题目嫌大了。以往老师教导我们时说,写文章切入口要小。题目开这么大,必定谈不透彻,除非我写《中国文学史》,可是已经有游国恩和骆玉明两位教授编过两部中国文学史,所以在此不谈文学只感叹文学。


      前些日子,许多对我的评论都说我是一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那说明人们不了解我。我对足球痴迷,对篮球痴迷,对美术痴迷,对摄影痴迷,对旅游痴迷,对吃拉面痴迷,但不对 文学痴迷。我觉得对文学痴迷未必是好事,就像对一个女孩子痴迷就不可能发现她的缺点。对文学要清醒,只要会写字谁都可能是作家。是不是作家,二分靠才华,八分靠机遇。君不见如今中国文坛上这么多写文章狗屁不通或顶多刚通的所谓作家在矫情地虚伪地故作深沉地故作幽默地故作幼稚地赚稿费吗?学余秋雨的、学泰戈尔的,就没一个自己的。





      我在初中时,余秋雨刚开始走红。一个小子有一天宣布说他在家苦练有果,把余秋雨的文章学到了手。看他的文章只见铺天盖地的排比句和闷死人的深沉。那又如何,学得再像也就是余秋雨风格,况且又学不像,顶多是个余春雨或余秋雪之类。不过那已经很令人欣慰了,至少还有人热爱文学。


      进了高中后,发现市重点里喜爱文学的又少了一些,当然看琼瑶的书例外。尽管琼瑶和我遭遇相同,都留过级,但是这不能作为不讨厌的理由。在留级者的队伍里,替留级族撑面子的恐怕只有黄永玉、蔡志忠和我了。只是我不懂,为什么琼瑶、黄永玉、蔡志忠和我都是搞文学或画画的,没一个是数学家。


      第一次高一,我们同班的同学没有人在文学上有较高的觉悟,只有一个同学莫名其妙发表了一篇文章,是在一本杂志的刊中报里。文章是在初中写的,几经辗转,有着和方志敏《可爱的中国》一样曲折的经历,最终发表,虽然这篇文章毫无影响,发表和没发表一个样,但毕竟是处女作,令她难忘。


      第二次高一时,遇上几个志同道不合的人,一个叫金丹华,大名是在我刚进新高一寝室时听到的。当时有人向我介绍一个语文甚是了得的小子,介绍时金丹华正背对着我,一副末世杀手的样子,可谓神龙见尾不见首。令我汗颜的是,我把他的名字听成“鸡蛋黄”,颇为不尊。此人便是我的那篇《那些事那些人》中的“蚊子”。“蚊子”热爱文学而且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正朝着“四有”新人的目标大踏步。听我一次寝室夜谈后,他恨自己书读得太少,便苦心钻研各类书籍,成果喜人。从他口中冒出来的人名,我一个都没听说过,自卑不已。


      另一个是八班的谭旭东,其貌不扬,像难民营里跑出来的。原本是卢湾区的,自封卢湾老大,开口闭口脏话。一次听说我会玩玩文字后,竟跑过来说要和我联手写小说。我说你连誊我的文章都不行,谭旭东竟说他发表过诗歌。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写诗的。他拿来一样珍藏的宝贝,是1998年上海版的《少年文艺》,诗写一株水仙花,写得挺像首诗。谭旭东对文学可以说是如痴如醉,整日构思文章,见我就说:“韩寒,你知道吗?我写了一篇关于你的文章。”见一次面说一次。他上次来我们寝室终于说了一点新鲜的东西,说“我发现所说的新概念大赛就是要以新取胜”,被我们异口同声骂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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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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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谭旭东最近又有新诗问世,诗经“蚊子”之口传入我的耳中,大意是这样的:


      每天晚上


      我仰望着天空


      飘渺的星空给了我无边的思索


      还有灵感


      于是乎


      我会写几首诗歌


      于是乎


      我的诗歌经常发表


      ……


      两个“于是乎”使全诗韵味大变,而且至今他只发表过一首诗,诗在《少年文艺》诗歌版面的角落里,怕是责任编辑也不记得了。其实,我们有着许许多多的角落诗人、豆腐干文人。他们对文学执著,里面有许多人已经有些小名气,更多的人在默默无闻地写,用笔,用心,用笔芯。如果失败了,他们也应该感到幸运,因为毕竟他们还留下一些美丽的幻想。


      我说不清文学在学生里算是景气还是不景气。说景气,似乎没多少人在意;说不景气,海天出版社每年都要收到几百部校园长篇,《萌芽》的胡玮莳和《少女》的郁雨君每次说起稿件情况总是喜气洋洋。无数少男少女在做着要成为中国第二个郁秀的梦,希望自己手里落俗套的、无病呻吟的东西能有个好销量。郁秀很聪明,《花季·雨季》写得不是很好,但先入为主了;知道自己江郎才尽写不出像样的东西,就不写了。据说郁秀现在从美国回来在海天做编辑,真假难辨,但无论怎样,郁秀是不可能再轰动中国了。《花季·雨季》如果在今天出版,销量不会过10万册。


      文学绝不是我的第一梦想,我的第一梦想是去西藏,第二是去草原,第三是去兴安岭。文学在第几十,我也算不清。此文应该献给文友们,给“蚊子”,给谭旭东,给刚遭受退稿的人们。最后给在文学路上的朋友说个故事,具体细节记不大清了,只有一个概要:


      以前在哈佛大学念书的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一次在游泳时不慎溺水淹死。他的父母悲伤不已,提出要见哈佛校长,哈佛的校长对此表示同情。这时,在门外等候许久的夫妇说想出资给他们的儿子建一幢大楼或造一尊雕塑。校长见两人穿着十分土气,便委婉地表示学校不能接受这样的恩惠,况且学校也不能为一个学生造一个雕塑。这对夫妇互视后说:“那不如用捐给哈佛大学的钱另造一所大学吧。”


    文学啊文学(2)


      这并不是个笑话。斯坦福夫妇就用这笔钱造了一所大学。这所大学就是现在举世闻名、全美排名第四的斯坦福大学。


    那些事 那些人(1)





      对住宿生活的心驰神往是因为以往把住宿舍和在外面租房子想成了一码子事,以为住宿学校自由无比。住宿了一年才明白,这和租房子住有天壤之别。在自己租的屋里,只要不拆房子,在里面干什么,别人碍不着你。在寝室里,各类纪律名目繁多。我看过这些纪律,又对照了一下自己,发现除了不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之外,其余都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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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初进二中时对寝室生活还是充满好奇的,尤其听说二中的寝室乃是标准的二室一厅。 一个学子能坐拥一套二室一厅外带一个双便池的厕所,算是人生一大快事。进去之后才知道,二室一厅倒没开玩笑,只是要16个人一起坐拥。相处一年半,大家笑过,闹过,吵过,打过,有没有哭过是被窝里的事情,我不知道。现在坐下来想想那帮子兄弟和他们固有的表情,都历历在目。现在换了一帮兄弟,但一样有趣,最大的乐趣是离寝室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午夜咳嗽王”。那小子习性特异,每逢寝室熄灯后一个小时,他总会发出三声全松江区皆闻的咳嗽。几个月来不间断,风雨无阻,比公鸡报晓还嘹亮准时,成为半夜音乐类节目开始的信号,功盖千秋。现在想来也许平淡无奇,但数十年以后再听到可能又会触动情愫,变成某一个时间段里一个纪念。为了不忘记,所以有必要立一个人物小事记,无聊的时候聊以一笑。





      杰子是我们的寝室长。杰子是个好寝室长,从不允许我们大声喧哗,主要是会影响他本人睡觉。杰子像一切纯朴的劳动人民,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极有规律,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以榜样。


      在男生205寝室,杰子是最不苟言笑之人,也最纯情,从来不见有什么风花雪月的美事降临。但是,杰子又掌握通讯大权,因为他是负责管理信箱和电话的,可遗憾的是从来没有他的信和电话。活在这种情况里的人很容易心理变态,所以我们很担心杰子哪天心理不平衡做出生吞电话之类的事情。所幸杰子没有。


      班长是我们班极少的几个男干部之一,本以为职务最高,不料一物降一物,还有一个团支书在他头上。其实班长的实权还没有寝室长大,甚至还没有管电视机的大。班长的惟一任务是参加学校里形形色色的会议,作好详细笔录,以便转达。学生会那地方的干部为了体验做干部的滋味,三天两头传唤各班班长,否则那学生会就没事干了。


      在1999年的下半学期,噩耗传来,班长的父亲车祸罹难,班长伤心而去。同时倒霉的还有宣传委员,不得不代替班长开一段时间的会议。本来以为班长回来之后在性格上会大有改变,不料班长十分坚强。


      以往我们常拿班长来开玩笑,班长的父亲去世后,这样的玩笑都锐减了。而班长虽然似乎没变,但从他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发呆的眼神里,我们可以隐约看到父亲亡故对他的打击。


      “疯子”这个人其实不疯,只是我们那时习惯在姓氏后面加一个“子”,为尊称。“疯子”是标准的不修边幅的男人,头发可以用来放风筝而胡须可以用来钓鱼。“疯子”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但是一两个“圣人”无论如何干不掉他。1999年我们寝室流行拳击,隔壁一个小子自封“健美一号”,而且肱二头肌练得比脑袋大,愣是给“疯子”打得满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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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疯子”的铺位不佳,最靠近门,问题是门最靠近灯开关。下半学期时,杰子犯上一种怪病,名叫“熄灯综合症”。每逢熄灯时总是激动得不能自已,赞美光明,鞭挞黑暗,吟诗不止。于是,熄灯的任务便落在“疯子”的头上。“疯子”手短,每次熄灯都像要死一回,万分痛苦。尤其在寒冷的冬夜,“疯子”更加眷恋他的被窝。这使我们寝室常常因熄灯迟而被扣一分。


      “疯子”最有特点的地方还是在足球方面。“疯子”踢球的作风和外表一样粗犷,拼了命似的,往往球离身体还有几米之遥人就飞铲过去。我们在踢球时,都不敢接近“疯子”,以免丢了身体器官。“疯子”一直会带球出界,常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人球俱出。鉴于他的综合能力较差,我们遣“疯子”担当后卫。对方的前锋一见“疯子”,就要舍近求远防止折寿。然而我们的足球队最终没有打进校际联赛的复赛,成为我在上一年里最大的遗憾。


      说了“疯子”后轮到我的同桌——乐子,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性同桌。乐子的固执精神常用在读书上,一道难得死人的题目,不啃下来决不上厕所,所以乐子常常憋得灵感与尿俱来。还比如乐子为了提高他的写字速度,写前先憋一口气,写完一行再换气,所以有一段时间我们教室里常感觉有一头牛在。


      乐子一直给人传授他的不到黄河心不死主义,说凡事一定要固执。还引用一个西方名人的话,说凡是我决定的事,炮都轰不动。乐子常教导我,说作风要硬,要像一堵墙一样。最近看多了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报道,改口说要像一堵施工质量好的墙一样。


      军子是我们寝室最强壮的一位。他以肌肉发达和喜喝面汤而闻名。肌肉是军子苦心营造的,他看得比命还要重要,一回寝室就要忙着展示他的肉体美。只恨为校规所困,不能只穿内裤去教室。可是,与军子的肌肉所矛盾的是他特爱喝面汤。我们寝室每天晚上都有吃泡面的习惯,林林总总面面俱倒。这些面吃完后自然会遗汤无数,此时只要大唤军子,军子会马上出现在你的面碗前,一饮而尽。军子说七分营养六分汤。汤乃生命之源,意义重大。难怪军子这么壮,全因六分营养在滋补。


    那些事 那些人(2)





      军子的成绩不是很好,刚及格,和我一样,升级困难。在临考试最后的几天里,我和军子,还有成绩一样烂的丹洋,一起熬夜。记得一个晚上大雨滂沱,我们飞檐走壁去外边买锅贴作半夜充饥用,结果那里的锅贴实在香喷喷,好吃得很,不到半夜就一个不剩了。熬夜非常难受,我们要把桌椅搬到走道上,以乞灯光照耀。昏暗的几十瓦的灯让眼睛很酸涩,惟一舒心的是午夜电台节目,叶沙的声音在黑暗里悠悠回荡,使这场面徒增几许悲剧色彩。我们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诉苦叹气沉默泡茶捶头顿足冲凉听雨关窗开门小憩惊醒静坐玩牌发疯 做梦,一个个夜一去不回。后来大概许多傻瓜发现也许这样很可爱,纷纷来熬夜,想想几十个人一起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那和课堂便无区别了。熬夜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军子悲观地得出一个真理:许多努力都是没有结果的。纵然如此,那小子还是差生中的佼佼者,后来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升级了。但是我们却没有像事先约好的那样去大吃锅贴庆祝,不知军子是不是又得出真理:许多约定都是没有后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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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在此一个星期后,我为寝室拍掉一卷胶卷,并串起来编成寝室的故事,将同志们的音容笑貌全留了下来。照片上,“疯子”和乐子正闭着眼睛梦游;军子的胸肌被杰子的脑袋遮住了,为此军子懊恼不已;我回撤不及,拍到了侧身;丹洋傻得令旁人顿失身份;超安被人推了一下,一副超人要起飞的神气样。照片框起的一张张笑脸和不笑脸将伴随着许多愉快和不愉快一起被深深地记住。


      现在我的寝室在老寝室旁边,那帮小子越来越可爱,那一天不知谁突发灵感,想出了01、02的分法,我们管那叫洞一、洞二。现在已经排到洞十,即010,然而洞二说要称其为洞一洞。我是洞一,口令由我发,原来的口令是“不要问我到哪里去”,回令是“我的家乡在山西”,不过嫌太土,所以现在改了,口令是“喝了咱的酒”,回令是“上吐下泻就秀逗”,已经正式确定。我们约好有难同当,有福各自享。


      洞二是小陆。小陆比较前卫,别了一只拷机,只可惜那拷机除了早上六点会“滴滴滴”催人起床外,其他时间都不见动静。小陆好动,上次就因为他爱动而酿成了男生寝室“十·九”大惨案。那时小陆在蹬“蚊子”的床,不料把床板蹬掉,床都掉了下来,“蚊子”命大,没摔死,只是精神受创伤,一时里主谓宾分不清楚。而小陆则被压在床板下,龟缩四肢,半晌才从废墟里爬出来,说:“太爽了。”可见小陆的抗击打能力还是很强的。但君不知小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打电话,如果没有客观原因如熄灯尿急等的话,他一个电话可以打到电话机烂掉才罢休。


      博士是我的同乡,比起小陆来后卫多了。博士之所以叫博士,是因为他说“星星擂台”里问的题目他都知道答案。后来知道那是假的,博士连七大洲九大行星都未必能说齐。博士这个人比较好动,好讲笑话,他的笑话像哭话,讲好后不会有一个人笑,除了他自己。但能弥补博士这个缺点的是,博士吹得一口好箫——不,是一首好箫。记得在一个周日,博士从家里带来好多风情各异的棒子,我们初以为那是晾衣服的,尔后猜测是博士为了改善伙食而去二中池子里钓鱼或去草地上打麻雀用的。不料,博士竟拿起一根放在嘴边。我们大惊,以为博士要吞棍自尽,不料博士竟吹出了优美的乐曲,我们才明白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可惜的是,博士苦学两年,只会吹一首反映草原牛马正在快乐地吃草的曲子。


      之后博士带着这支箫吹遍了班级的各个联谊会,一开始技惊四座,都赞叹博士吹得一口好箫。


      博士的旁铺就是“蚊子”。“蚊子”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当初在隔壁寝室,室友把“蚊子”吹得天花乱坠,说这人是一代文学奇才,说得我很想和他会会。会后发现不过尔尔,“蚊子”毕竟是“蚊子”,虫字旁不是白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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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蚊子”显然是那种基本会遣词造句的那种,很小儿科,但是为了早日变成大儿科,所以勤奋练笔苦于读书。“蚊子”的读书可谓精工细活,上午给他一本书,问看到第几页了,回答是一百多页了;下午一问,成绩斐然,竟然读到九十几页了。我说“蚊子”,你这种读书方式是不好的,从尾看到头,最后自己也不明白在看些什么。


      “蚊子”对此的解释是,一本书精彩的地方都在屁股上。这种不知何方传来的话,“蚊子”显然误解了。在屁股上没错,但屁股是长在人体中间的。


      “蚊子”入贝塔斯曼书友会后对张爱玲有了兴趣。邮购到一套《惘然记》,研究了半天,终于学会了用联系的眼光看事物,说现在的女作家叶倾城差不多已经上百岁了,不愧文坛常青树。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叶倾城已经一大把乌龟年纪了,难怪写的小女人散文特别成熟,原来说穿了就是老女人散文。


      我问“蚊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蚊子”说,因为张爱玲有一本书叫《倾城之恋》。于是,我什么都明白了。我说你不能望题生义,有空读读去。


      前些日子,我们寝室流行跳高摸梁,碰不到被踢出男人的行列。“蚊子”摸了几次,哭叫着自己不是男人上阳台了。我们寝室最是男人的是小志,小志跳起来可以超过一只手。介绍小志要从他打球开始。小志属于得分型的球员,打篮球时几乎寸步不移,死钉在对方篮下半天不动,直到有队友传球来再跨上一步上篮。这样显然玷污了篮球的可观赏性,所以我们罚他不准进罚球线。小志只好苦练中投。小志的口头禅是“忒尴尬”,被他说得一波三折很有味道。现在小志已经搬出寝室住新家了,以后再也听不见“忒尴尬”了。


    那些事 那些人(3)





      小青是一个自认为十分幽默的人。他认为,天底下的幽默一共有10分,他5分,我4分,其余天下人合占1分。这使我们想到了“才高八斗”这个历史典故。他常说,韩哥,今天我比你幽默一点点,我也只好承认了。小青酷爱唱歌,唱歌时始终在一个音阶上依恋不走,一首歌只有咬字轻重之分,没有音调高低之别。他的代表句就是《古惑仔》不知哪首主题曲里的什么“红星四面八方”。


      佳佳和奶糖重名,长得也有一种柔和女人味。佳佳的特点是酷爱摆造型,摆定一个造型后,十几个人打都打不掉。最近又爱上唱歌,师承小青,唱起歌来的神奇之处在于走调走得别人学都学不像,平时拿到教室里作笑柄都不行。这就叫走出了水平。


      “大板鸭”是我们寝室起床最早的人。他的得名是因为一次南京回来,带给我们一只板鸭。那只板鸭味美无比,使我们记忆犹新。所以我们一看见他就会想起板鸭。至于“大”字纯粹是因为他去了一次澳洲,从大阪转机,我们就把“大阪”和“板鸭”这两个词合起来称“大板鸭”。“大板鸭”为人慷慨,有鸭食从不一个人独吞,必然会分给劳苦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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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昨天是我住寝室的最后一夜,大家好聚好散,兄弟们又说了半夜的话。以后我就搬在他们下面的那间101,每天晚上睡觉前嘱那帮子人一定要踩三脚以示告别。


    头发(1)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 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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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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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00:48: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头发(2)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书店(一)(1)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 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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