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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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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有朋友在我写的2007年书单里看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那本完全不魔幻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好奇我是怎么买到这本似乎非常难买的书,回想一下,我竟然和这本书已经有了20年的曲折“爱情”故事。
  
      14岁那年的暑假,我在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里无意抓起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此之前我知道马尔克斯,但是还没看过《百年孤独》,所以说不上是慕名而来,在一个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更对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无所知。但鬼使神差的,我借走了这本书。那个暑假我把它看了两遍,然后还了,到今天我仍然能大致回忆起阅读之后我的震撼、我的心绪难平,我第一次体会了跟着小说主人公一起成长、经历、度过一生的味道,体会了当小说结束那一刻,仿佛自己生命终结般的失落。之后的很多年,这本书在我心里都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小说。
  
      毫无疑问我一直希望能够买一本来收藏。就像那张《鬼医》的唱片一样,寻找《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了我其后逛书店的一个习惯,但是一直找到25岁的我都没找到。有一天在济南的三联书店里,我遇到两个老朋友:我一直尊敬的书店老板白峰老师和大学问家、翻译家冯克利先生(顺便说一下冯先生是带我入门古典音乐的人,一直感激他,这位后来的山大教授、哈耶克权威、政治哲学家当时在三联书店的一角卖原版的古典音乐唱片)。那天我无意中问起他们哪里能买到《霍乱时期的爱情》,两个人大笑着说买不到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有一年马尔克斯和夫人来中国,发现在从未做过任何翻译出版授权的中国,居然遍地都是自己莫名其妙的著作,这个愤怒的老头当时发誓“死了也不把版权卖给中国”,这成了中国知识界和出版界的一个大耻辱,于是从92年之后,我们基本再也看不到新出版的马尔克斯任何作品的中译本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让人沮丧和绝望的答案,从那之后我不再在书店里寻觅《霍乱时期的爱情》,只是偶尔有点罪恶的冲动,希望在某个图书馆里能够偷到一本……
  
      但是,就在那次对话后大约一年,我居然奇迹般的在一个很小的书店里买到了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种戏剧性的结果后来看起来倒是更像另外一部戏剧的开端,因为这本书买来没几天,就被我很不幸的借给了一个后来绝交的朋友(此处略去20万字),我甚至自己都还没有把这本书再看一遍,就再一次失去了它。
  
      这一晃又是7年,两周之前,我看一本拉美文学史的评论,又看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个名字,于是寻书的热情再次抖擞起来,我找遍了各个卖书的网站,结果当然是遍寻不到,忽然我想到了在淘宝上试一试,居然搜出不少卖家,从网页的图片上看,出版社和封面各不相同,但是设计风格基本都年代久远。而最离奇的还是价格,从400元到1元的价格都有,有一本二手的居然还要200块,请注意是人民币不是新台币啊,由此也能看出这本书在某些人心里的价值了。此刻我要的是确保买到真书,而又不当冤大头,所以我最后选择了一个34块钱价格的商家,我在淘宝旺旺上跟他聊了20分钟,确认他的书是真的,并恳请他当晚就从秦皇岛把书寄了出来,一天后我拿到了这本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印刷标价24.8元,店老板还是比较厚道的。现在它就立在我的书架上,因为装帧和材质无法与现在的图书相比,所以很不显眼,但是我仍然能闭着眼就把它从那一面墙的书架上拎出来。
  
      目前我仍然不知道这个出版社是如何拿到出版授权的,或者这本书本身也是让马尔克斯愤怒的几千个理由中的一个,呵呵。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又去买书的那个店铺看了一眼,目前他们还有5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那里买,这个免费广告我是乐意做的。这就是我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长达20年的“爱情故事”,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本书我是绝对不会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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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川端康成在1968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文学创作灵感了他玩起了捉迷藏,而且是躲在了一处灵魂所难以企及的角落,他就像一个神职人员失去了其所信仰的上帝,这是一直种太过难以救赎的绝望,于是,他选择了自杀。川端康成丢失了灵感,而马尔克斯失去了自杀的理由。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这绝大部分源于其《百年孤独》,而其《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完成已是三年之后的事了。
      相较于《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轻轻地抹去了魔幻的色彩,而强化了现实的纯粹(当然,进入文明时期,现实压根儿从没简单纯粹过,即使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其现实的纯粹也只是与魔幻相比较而言的)。若非得在这两部著作之间寻找相似之处的话,最浓烈的相似气息也许当数加勒比沿岸热带地区骚动闷热的气候及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而那骚动的空气有如那同样骚动的情欲气息,在阒无声息的交融中,早已分不清哪一方催化了哪一方。至于那风暴,在《百年孤独》中,风吹来了浓厚的神秘云气,在《霍乱事情的爱情》中,雨又净化着尘世的空气。
      可是,这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吗?起码在两人步入暮年再度相守之前是否定的,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尤其如此。阿里萨这段时期所体验到的或疾风骤雨般或刻骨铭心或心如止水的爱情,恋爱的对象其实一直是不在场的,哪怕费尔米纳一直存在着且偶尔不经意间闯入他的视野。因此,这不是一场纯粹的爱情,它仍由定语界定着,而这定语,最直接的,在标题中就可以找出——霍乱时期。
      在未阅其文先闻其名之时,本以为本书书写的是一场发生在霍乱这样一个时期的轰轰烈烈的感人爱情故事,它因是在这样一个特定时期才反突显爱情的伟大及坚贞。总之,这“霍乱时期”提供的是一个虽是苦难却是美好的丰富宽广的想象意境。可是,一路在字里行间游走过来,心中原本的那份美好想象一点一滴地流失殆尽。书中主人公压根没有跟霍乱疾病产生哪怕是一丝的联系,他们并没有生活在此地霍乱大流行的此时,也没有生活在此时霍乱大流行的那地。当然,男女主人公没有切近霍乱,并不意味着他们远离了霍乱。文中有两处地方拿霍乱当喻体,而本体则分别是相思病和战争。相思病就像霍乱,这一表达出自男主人公阿里萨的母亲之口。可是,并非每一个人的相思病就都能如霍乱那般具有富有“感染力”,而阿里萨狂热的单相思则有病入膏肓的意味,只是,它像霍乱般感染的是读者,而非书中的绝大多数人,它只被读者观照着,而没有被他们观照着。如果说相思病是霍乱关乎的是人物的内在情感,那么把战争说成霍乱则是关乎人物所处的环境背景,前者是微观叙述的,后者则属宏观叙述范畴。而这也是本书的一大成功因素,它没有局限于个人的爱恨情仇,而是拓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视野、文明的演化、历史的变迁,更为凝重的是战争。这使文章不至于太过浮浅、苍白,而是增加了历史的凝重感、社会的实在感。“霍乱时期的爱情”,“爱情”这两个字直到小说临结束时才真正展现。而在两人相伴沿内河旅行的归程中,两人也才处于“霍乱”中,且这霍乱还是借用过来的。为了避免两人结伴旅行给费尔米纳带来尴尬及困扰,阿里萨下令轮船挂出代表霍乱的旗子,以此避免与熟人的碰面。而小说结尾处,船上仅剩的几个人又将重新开始这样的旅途,在阿里萨的“永生永世”中结束。这是多么刻骨铭心的爱恋,在步入暮年的人生最后阶段,以永生永世的坚定意志去延续,尽管爱情就如这游轮在河流上漂泊,而且也即将在断流后搁浅。可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起码他们等到了,即使明天不再呼吸,至少他们共同拥有过、携手走过。这里,霍乱不再担当反面角色,它成了他们爱情的避风港。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另外,这样一场爱情是由一个关键数字界定的。“在经过长时间的不愉快的恋爱,费尔米纳无可挽回地拒绝了他的求婚之后,阿里萨无时不刻在思念她。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在这句话中,最刺眼的莫过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个时间了。有人说,数字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表述,就如说明文中的数字说明;又有人说,数字是最不负责任、最容易被窜改的表述,就比如说南京大屠杀中有三十多万中国人被杀,日本教科书却可以把它窜改为二十万、十万,甚至抹去整个历史事件的存在。但是,起码在这本书中,这一数字是显得尤为深刻的,因为它是岁月的累积,就像被屠杀的尸体累积起来的一堆白骨,指证着已过去、无可挽回的过往。同时,它不因时光的流逝而被冲刷、抚平,不因岁月的累积而被掩埋,而是以一遍又一遍痛苦的回忆顽强地抗拒着遗忘。就是这样一种爱情(哪怕充其量仅仅是单相思式的爱情),它用时间去界定,以岁月去铭记。
      只是,无论是“霍乱时期”还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样的界定,这样一场爱情终归是回到了“现实”。在这样的现实中,没有“例行”的金童玉女、海誓山盟、忠贞不渝。
  阿里萨,一个曾经瘦弱、具有诗人忧郁气质的少年,无可挽回地被岁月磨成了光秃秃的头顶。尽管他曾尽力地试图去挽留他那慢慢谢去的头发,甚至使青春在他头顶上再现以致沾惹上癞疮疤。可是,现实以无可辩驳的姿态否决了他的全部努力。于是,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现实,它就如阿里萨的秃顶,赤裸裸的无处躲避;它几乎挤压了所以的想象空间,还原至现实的容颜,让阿里萨在读者眼前,显现其最真实的面目。
      同时,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情感又是绝对坚贞不渝的吗?书中说到阿里萨的心理,“我唯一对自己绝望的,就是我不能为爱情而死”。“不能为爱而死”,起码对多数人而言是同样的现实。只是,阿里萨所遭受的情感挫折近乎绝望,至少他还是有“为爱而死”的理由的。既然不能“为爱而死”,那就有这样两种选择——“为爱而生”和“为不爱而生”。这一对看似矛盾的选择却又是千丝万缕地胶着着的继续去爱已做他人妇的初恋及热恋情人,显然是一件痛苦——最起码是苦恼的事,可是,阿里萨坚持保有这样一份爱恋,同时也就意味着保有这份爱意所带来的深切痛苦。为了减轻这样一种揪心的痛苦,他就不得不选择“为不爱而生”,即将心中的那份爱恋以游戏的精神转移到第三者身上,当然,这样“一个”第三者显然是飘忽不定的。尽管这种疗法是效力轻微、自欺欺人的。当一个人要通过将爱转移到第三者身上,以此试图忘记曾经爱过、也曾经被深深伤害过的人时,这就说明,他/她已经不可能忘记她/他了。我们看到,阿里萨不断地在这两种选择间徘徊,而这样的一种状态也许用若即若离来形容最合适不过的了。在这里,阿里萨显然与东方读者想象中的忠贞不二的痴情角色相去甚远,这不免是不少读者大失所望。可是,作者依然使叙述展开在显示这一层次,让不断分泌散发的情欲弥散在“圣洁的爱”里。这样的情欲就如同加勒比海时常出现的闷热空气不断地骚动着。即便如此,在医生去世以后,阿里萨依然可以异常坚定地说出,“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王小波曾在其小说《革命时期的爱情》中提及,正是因为《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一书名才有他此小说的书名。可见,将爱情定语加以界定应该是一个可取的策略,因为爱情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一个人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表达而否定他人的不同表达。“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充满现实色彩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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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当年就因为我同这个可怜的男人的关系,人们糟践了我的生活,破坏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太年轻了,而现在,人们又想把这幕剧重演,因为我们太老了。"
  
  看了很久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小到大,我一直很想不通一个问题,男人到底能不能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干呢?看了这本书解答了我这个疑惑,在那什么的一瞬间至少有欣赏之情吧。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感觉还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本书的推荐语是:爱情大全。出版商说里面包罗了万象的爱情。着实里面有各种各样在一起的人,是不是爱情再议,但是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正常情投意合然后白头到老的一对,直到最后,他们貌似重新在一起之后,看上去白头到老的现状。只是他们都不是和彼此白头的。
  
  费尔米娜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甩了阿里萨的时候,我作为旁观者有着深深地恐惧。就那么一瞬间,为之挣扎奋斗良久的爱,完全销燃殆尽。作为女性的直接感受,告诉我是太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喜欢上是一瞬间的事情,兴趣是坚韧而脆弱的物质,在有兴趣的时候,为伊如何都可以;不喜欢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就就是一个动作,就突然碰到了底线。要是一起结婚了20年之后的人,突然兴趣就没了,那该怎么办啊?
  
  所以还好阿里萨被甩了,所以才坚持了五十三年,变成了一个真正尊重爱的男人。回到故土的费尔米娜不能不说被良好的物质生活打动了,所以她嫁给医生无可非议。只不过他们之间不那么像爱情,所以当完美的医生在20多年过去了,突然发现了爱情,然后出轨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崩溃了。关系如此脆弱,而我们的选择总是如此的充满不确定性,谁能想到一个看似正确的选择,20年之后爆发呢?
  
  有为了爱情不顾伦理道德的人,有为了爱情偷鸡摸狗的人,爱情让书里面的人看低一切标准和自尊。可是原来爱情只在那个挂了霍乱旗的船上才能出现,原来只有仇视明天的人才能享有它,万一真的只能在垂暮之年体会到,那该怎么办啊?
  
  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想到了东邪西毒里面的张曼玉:在我最好的日子里,我却不在最爱的人身边。其实这是两个状况,大家都没有在最完美的时刻碰到对方,不过我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是最完美的时刻呀?
  
  有的人买东西,喜欢掌握自己的筹码,看到好的一样,丢掉手里的一样,丢丢捡捡的买。我是那个完全忘记原来我还有筹码的人,总是看到第一样东西,就买了,后面的东西再好我的筹码都没了,所以也总觉得不关我的事情,“只有第一样东西是我的”这件事情给了我无比强烈的安全感。可是我的东西如果20年之后再来玩这种背叛的游戏,鬼能受的了。。。。。。所以干脆像里面的黑女人还有我敬重的阿玛兰塔一样,什么都不拿,守着筹码过一生。天啊,那样也挺恐怖的。
  
  所以只能无助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在对的时间碰到对的人,别登上霍乱的船。在你最好的时候,让他(她)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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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书中说:“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就算狂热如阿里萨,他最终也在爱里蹉跎。面对爱,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是美丽虚幻的存在,还是一个世俗的结局才算完美?
  
  遇上一个人,让人心跳,让人脸红,觉得美好。可是这美好或许不容于世,我们爱是不爱?或许还谈不上爱吧,只是觉得美好。
  
  爱能弥久,却不能历新。或许不爱,还能美好...
  
  我其实不是很爱读这一类的书籍,总让人伤怀。
  
  便沉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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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Unlike some of his slightly claustrophobic works, this novel has an almost epic quality and Garcia Marquez handles the shifts in time and character perfectly; from the opening lines you know you're in the hands of a master. The book is flawless: Not one word is out of place, not one sentence is awkward. Lesser authors might slip into the maudlin when writing an entire book on the many aspects of love, but Garcia Marquez never gives us less than crystalline insight into what it really means to live, to love and to live a life of love. The last chapter alone is a masterpiece no one who's loved, or loved and lost, will ever forget.
  
  I think a lot of online reviewers of this book don't realize that this book is not only about the relationship of Fermina and Florentino. The book is about love in all of its forms, and the characters in the book exist as vehicles to examine the strangest and most powerful of all human emotions.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is about: unrequited love、 marital love、platonic love、angry love、jealous love 、young love、dangerous love、adulterous love、love from afar 、elderly love、May-December love,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x、age、 society、art、death and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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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douban.com/subject/2379279/
    这版好象看的人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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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一
  
  如果在阅读中掩去作者的姓名背景,我也将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出自一位老者。不过在此之前,我已获得了关于此书的初步印象:它完成于1985年,当时57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四年前得到诺贝尔奖,正享有着与日俱增的世界性荣耀。
  作为无愧于“大师”称谓的少数作家之一,马尔克斯给予我的阅读经验,与“温情”、“感动”毫不相关,他习惯于以一个平静从容的手势,把温情撕裂给人看,无论何时,他都显得无比优雅。
  典型如发表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当时,哥伦比亚流行着所谓的“暴力文学”,马尔克斯谨慎地与之保持距离,一心专注于那个几乎贯穿他所有作品的主题:孤独。《上校》中的孤独感,始终被处理得绵延粘稠、不紧不慢:给一只始终舍不得卖掉的斗鸡买玉米、在清晨用小刀刮下混了铁锈的咖啡末、没完没了的雨季和因此而引起的便秘……是内敛的语言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这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又如受争议颇多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有谁能把一场凶杀案刻画得如此缺乏高潮呢?确切说,马尔克斯在此设计的环形结构,使得高潮成为不可能。小说始终处于一个平缓的坡度之中,故事的轮廓是用细节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填出来的。一方面,整篇作品的叙述流波澜不惊,另一方面,每个角落都有不安的小骚动,于不事声张处,给人以巨大的震惊。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尽管他谦虚地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尽管人们由于“动人”、“伤感”等理由向我推介此书,我固执的阅读期待都没有被改变。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是的,我们很难想像,会在何处遭遇“纯粹”的爱情。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政治(米兰昆德拉),伦理社会(阿尔莫多瓦),关乎神(伯格曼)、受难与救赎(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仅仅成为文本游戏的一个道具(罗兰巴特)。“纯粹”这样的词,在一个复杂而缭乱的时代,只能萎缩进关于形而上学的大学讲义。而在日常言说和文字表意中,词本身被割裂,词和词背后的互相指涉,则越来越混乱、越来越牵扯不清。这与现代人追求新奇的审美标准互为因果。也是为什么很多现实主义之后的大艺术家,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弄得迂回曲折、寓意深远。当视而不见成为习惯时,人类关注外部世界甚于内部世界,或者讨论内在,最终只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外在的、可言说的理论语言。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由此引申出的表现之一:在严肃文艺中,爱情成为蕾丝花边,能被随意镶嵌在哪个宏大叙事之上;在商业文化中,它又成为媚俗、煽情、有利可图的上好佐料。可以说,是忽视和占用,同时败坏着爱情的口味。
  
  二
  
  因此,我对一本以爱情为名义的小说满怀戒备。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无条件地缴械,迅速被打动,并对先前的成见感觉羞愧。
  在这本书中,“霍乱”是“爱情”的一个策略性修辞,而那些典型的马尔克斯式意象――贫穷、严热、肮脏、疾病、党派之争、满街发臭的尸体、成为殖民符号的香蕉公司――在小说中也只是模糊而遥远的陪衬。事实上,没有这些浮光掠影的点触,这本“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也足够完整了。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个庞大但绝不臃肿的囊括,再加上能够包容读者自身的想像和体验的开放式结局,使得它成为一本奇异而富足的书。
  那么,大师的奥秘在哪里?正是在于细节――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细节。比如第一章中,我们看到乌尔比诺医生与其妻费尔米纳的那些争执,缘起于浴室里的一块肥皂,或者小便池的清洁问题;而在书的末尾,阿里萨重新得到晚年的费尔米纳,两位老人甜蜜爱情的表现,居然是为对方灌肠、洗假牙、拨火罐。
  正是这些真实纯粹的细节,才显示出力量,使得这本关于爱情的书,成为关于生活的书,进而升华为一本关于人的书。对于人、对于人的内在的关注,再没什么比这些细节来得更本真了。
  通常,“纯粹”给人以上升感,似乎总得经由升华而凝结为象征符号,最后抵达形而上的空灵境界;但马尔克斯给予读者的,是一种下降的纯粹――最世俗化、最还原态的“纯粹”。
  马尔克斯始终认为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神奇或魔幻只是每日可见的事实,决不是作家“制造的”、“改变的”、“写得不可认识”的:“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他拒绝理性主义者对待世界的方式,后者把“现实”加工删略、根据因果律重新排列组合,而马尔克斯从不将生活客体化、抽象化,而是用直觉、感受、用非理性的观察方式,打消“我”和“我”之外世界的隔膜,使得外在的,同时也可以是内在的。马尔克斯的世界,就是尼采所说的“无限流动的生成”:这个世界无法定格,不存在阶段性,拒绝被真理语言所表述。流动使他避免了因为命名和概念而造成的疏漏,从而对生活、对世界保持原始的惊奇,这种惊奇不为日常化的陈辞滥调所迷惑或者消磨,相反,与身体休戚相关的细节,反而更能激发作者的敏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博尔赫斯那里看到梦、想象、和对纯粹文学形式再造的野心,而在马尔克斯那里,我们却读到了生活。博尔赫斯式的纯粹,是向外在世界关闭内心的纯粹,是符号、知识、幻想在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无限多种组合排列的可能性,它在观念中剔除了具体的物,割断了文本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但也因此而不为马尔克斯所欣赏。
  马尔克斯的写作,忠实于对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观察,忠实于一种叫“生活”的东西。这种忠实表现在文本中,就要求剔除一切“浮夸文风、词藻的堆砌和夸张性的声响法”,要求还原、下降,要求随手可触的细节而非不着边际的想象。这样的文本,始终处于绵延的状态中,它们在空间上打破大情境,削弱高潮、填平细部,从而使得叙述在时间上呈现平静、克制、不间断的流动,这种奇特的叙述流,其实就是马尔克斯一直追求的那种外祖父母讲故事时不紧不慢的方式。若干年后,已成为作家的马尔克斯终于重新发现了它:“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即使到了暮年,马尔克斯仍对生活保持孩童般的惊奇感,而叙述时的冷静,恰恰是以此为依托的:只有习惯于细微处发现生活的人,才不会对所谓意外、反常与大事件,显露出一惊一乍的夸张。
  
  三
  
  引发《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两个动机,一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这可以从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和美丽富有的费尔米纳的故事中看到;二是作者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新闻在小说中,仍是以报道的方式出现,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之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获悉了它。
  马尔克斯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整部爱情长篇洋溢着马尔克斯式的孤独绝望,以及难以言传的迟暮感伤。所以,我更愿意把马尔克斯期冀的“快乐”,解作一种博大悲悯的情怀。
  事实上,从写作的第一天起,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这种悲悯。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说道:“面对压迫、掠夺和孤单,我们的回答是生活。”对生活的同情,使得马尔克斯不贴标签,不摆姿态,他时而极端政治化、时而极端个人,在暴力的风潮中保守,在诸人皆退时激进。马尔克斯得到的诺贝尔授奖词的赞誉是:在他创造的文学世界中,“反映了一个大陆及其人们的财富与贫困”。但他却没有在这个最高评价之上坐享其成,而是很快推出一本让所有熟悉他风格的读者意外的作品――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并且,他勇敢地告诉全世界:“我认为描写爱情的小说和任何其它小说一样,都是极有价值的。”
  这种微妙的延续与转变,是作者对自身状态的服从。衰老让眼睛更关注身体,让头脑更关注内在。某种纯净与洞视,只有在年龄的帮助下才能达到。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心目中,是马尔克斯最富人性的一本小说,而那种独特的马尔克斯式精简法,也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
  举例而言,小说对死亡的处理就是精简法的典型。在早年谈论自己的电影故事《艰难的爱情》时,马尔克斯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霍乱》一书对死亡这个次要主题,也有若干表现。其中的一次,就是促成马尔克斯动笔的那则新闻。但区别于其他喜欢戏剧化的爱情读本的是,马尔克斯把这样的重量级素材,轻描淡写地处理成一个细节:费尔米纳在收听古巴圣地亚哥广播小说时,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随后,阿里萨在信中,把这条消息的剪报寄给了她,但没有做任何评论。这短短的三百字之后,费尔米纳只是偶尔一两次,怀着伤感再度回忆到它。这是标准的马尔克斯式的减法:通过转述、选择时态等方式,把容易戏剧化的东西削弱抚平。
  这样的处理,也可以从另外几次对死亡的描述中见到。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开场,都涉及一个已经或者将要死去的人,《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开头第一段,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好友阿莫乌尔利用氰化金气体自杀的事件。但作为一个事件,它已是过去时表述了,尸体是静止的,而阿莫乌尔与女佣间神奇的爱情,也是通过遗书和未亡人的简单叙述来间接勾划。如果说,这里的刻意淡化还包含其他技术考虑――比如不想把读者的注意力过多地从尾随而来的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上分散开去,那么近末尾处,阿里萨花朵般的十几岁小情妇阿美利卡维库尼亚的死,似乎就不必顾虑效果上的喧宾夺主了。事实上,对于维库尼亚死亡的描述,已经精简到叙事的边界:一处只短短几句话,提到小女孩在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了阿里萨写给费尔米纳的信,下一次就是阿里萨在与费尔米纳出游的船上接到报告维库尼亚死讯的信件。
  相比之下,主人公之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较为奇特:这位威严庄重、身名显赫的八十多岁老人,居然是在搬梯子爬树抓鹦鹉时摔死的。在这里,作者显然试图以某种“不合时宜”的反常,来打破情境的模式化;还有诸如让递给初恋情人的书信沾上一粒鸟屎,也是类似的“疏离”。如果说,这种对“情境”的在意还隐隐透露着刻意,那么马尔克斯在另一些细节上,则全然没有了“情境”的概念,因而“生活”也被更彻底地还原到绵延的初始状态。
  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常人心中可能琐碎到不值一提,而马尔克斯则把它们放大、提升(与前面淡化戏剧性情节的处理方式相反)。其中之一是阿里萨的情书:青年阿里萨充满矫情词藻的书信,都是“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而暮年的阿里萨重新给初恋情人写信时,开始使用打字机,马尔克斯不厌其烦地描述老人如何从秘书兼旧情人的办公室搬了台打字机回家,如何记熟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如何练习盲打,如何撕了打打了撕,如何在细心关注了称谓、签名、信封花饰等细节之后,发出这样一份宛同“恰如其分的商业函件”的信;之后阿里萨又突然想到了送花,“由于给一个新寡女人送花,以花表意就成了难题。一朵红玫瑰花象征火热的激情,有可能对她的守丧是一种触犯。黄玫瑰花有时象征好运气,但通常情况下是表示妒嫉。有人跟他谈到过土耳其黑玫瑰,也许那是最合适的,可是他院子里没有。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冒险带一朵白玫瑰,他本人不象喜欢其它玫瑰花那样喜欢它,因为它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意思。最后一刻,为了避免费尔米纳多心说玫瑰刺有什么含意,他把刺全部掰掉了。”寡妇费尔米纳高高兴兴地接受了阿里萨送来的不含任何意义的白玫瑰。这样花费笔墨、照顾周详的小细节比比皆是,如果把它们用理论批评的解剖刀,从文中剔出来单个观察,也许得出的结论是:它们像中性的白玫瑰一样,显得毫无深意。可一旦将它们放回文中,叙述就立刻因为这些绵延不断的细节而流动起来。
  我们不妨把警句式的书写与之比照。如果说细节是为了还原,警句就是和它作用相反的浓缩化合。《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间或夹杂警句,比如,“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控制反感”……
  这些机智的语言,在绵密博大的细节之网的映衬中,难免显得小器。虽然它们朗朗上口,提纲挈领,便于传诵和记忆,但对阅读造成的效果就是:给一泄而下的叙述流以一个停顿,一次阻断。
  我们可能会渐渐遗忘《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某些细节描写,它们精彩贴切,但也不起眼,不惊人,它们为整体服务,最完美的效果,就是让人们意识不到它们。
  而另一方面,我们会对某些警句印象深刻,比如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的伤感叹息,“我已经老了”(《情人》),或者激情澎湃、排山倒海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洛丽塔》)。它们醒目、简洁,让人记忆深刻。尤其是,它们可以被直接引用,或者脱离原有语境,改换原有涵义,嫁接到其他文本中去。因此它们更容易成为讨巧,甚至程式化的东西。在通俗读本中,它们就堕落为陈词滥调。这是写作的惰性,还是阅读的惰性?
  
  
  四
  
  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也正是太日常太相关了,我们似乎必须来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哪怕被欺骗和误导。于是我们分不清了,感动究竟来自对生活的体悟,还是来自文艺作品硬塞给我们的“悲情想像”。
  对现实世界的背离与扭曲,除了作者缺乏正视的能力和勇气,也同读者的纵容与合谋有关。这些集体构筑的“悲情想象”,让我们忘却现实,或者反转过来,按照拙劣的变形,去改造真实生活。其结果就是,习惯装腔作势而不自知,习惯为感动而感动,习惯按固有程式进行阅读乃至生活。
  文学的真正力量,是把我们从这种漠然、偏误和漫不经心中惊醒。马尔克斯的高明在于,他用于打破阅读与书写惰性的,不是故作惊人语和花哨的出位,而是戳穿幻相,让直指人心的真实本身浮现。相形之下,同样被贴了“爱情大全”标签的《恋人絮语》,我更愿意称其为时髦的学术著作,或者一种观念性的书写而绝非文学。
  当然,在生活面前,文学毕竟不是万能。小说结尾处,霍乱之船似乎无法到达终点,生活为不可知的目的地安排了诸种可能;但小说却需要一个、而且仅仅一个终点。于是,马尔克斯让阿里萨草草抛出“永生永世”四个字。仓促的收场让人意犹未尽。但细想之下,在文本层面终结这个故事,如此之安排,却未必不是最好的:生活向我们敞开无数种形态,但文字只能择其一而凝固。文学艺术作为生活的重构,永远无法达到生活本身那块幽秘深远的最后禁地。
  
  
  初稿于2002/8/15
  修改于20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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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到处找这本书,可是只下到了电子版。
  尽管医生说要注意用眼,要不会瞎掉。
  还是用MP3看啊看。实在太美了。
  马尔克斯。
  莫名觉得他和塞林格有些共通的地方。当然大概只有我自己这么觉得。
  刚看完第一章就开始哭。看到那个已经老去的男人站在角落里时就开始哭。
  他穿过幽幽时光,眼神始终指着一个地方。被幽闭的爱,被缄口的爱。他的热烈在六十年中缩成小小一团,小小,可是炙热。
  所有的微尘都有自己的重量,你看不到,你不知道,但是它在。它的重量可以支撑一个人飞过六十年飞过青春飞过光阴飞过死亡,飞到老了的她丑了的她面前,依旧可以烟花怒放。
  这样的爱。黑色的下水管道,有光在前头,你看得到,但是你不知道它是光还是来自水自恋的折射。我会扭头转身寻找可信的出口,可是他决定沿着它走到底,到底。
  你能爱我多久呢,我能爱你多久呢。在这个连友情亲情都有期限的时代,我们对爱情这种情感还能期待多少呢。
  我只要五十年,也只有五十年。
  我将撰着我和你的过往在这里站立五十年,风来了,我自然摇曳。雨来了,我也将欣喜。
  然而你知道,这一切还是不同。你不在,你还在。
  只是五十年过了,那么你就真的不在了,不再了。
  我在青春尽头时光末梢站着,留给自己的只有一个转身遗忘的时间。
  年老的爱情才是最疯狂肆无忌惮的。
  是的,我期待着,我们无惧死亡无惧未来得彼此伤害,彼此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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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的文字我年初就有了,只是断断续续的看了前面一部分.今天突然有兴致,看完了接下去的很大一部分,我想再花一个小时,今晚睡觉前我可以看完了.延续马尔克斯的风格,拉丁风情,魔幻现实主义,各种顺序的叙述手法,一环一环的故事,复杂的人物关系.介绍说这部书囊括了所有形式的爱情,真实蔚为大观,叹为观止.我们人生中所经历的只是人类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从书中各种爱情中或许可以找到安慰.
  
  这本书似乎已经被日本导演拍成电影,读过书后去看电影应该是别有一凡感受,但是又害怕如此复杂的一个故事拍成电影该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因为冗长的叙事而显得枯燥.还是看了就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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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给这本书 打 还行的评价
  
    因为 百年孤独 给予我的 起点有点太高了
  
    当然 作为这部小说来讲 本身还是不错的
  
   延续了 马尔克斯 惯用的 写作手法 和 叙述技巧
  
    仍旧 丰盛的 语言 盛宴
  
     然后看到 过多的  很多年之后
  
    在我审阅 到 最后几页的时候
  
   我明知道 结局 即将到来了
  
   但是 似乎还是 有点 突然
  
    因为凭借 马尔克斯 的组织能力
  
    他可以 把结局 再 写得 饱满一些
  
    更温情一些  更让人 继续沉醉一些
  
  
    当然  最大的遗憾 莫过于 我是看了电影之后 才看的小说
  
    对待所有的 文学作品 千万  千万 不能 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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