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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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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前两天青图君在微博上欢欣鼓舞,今年南海出版社终于出了正版的《百年孤独》,孔网上译文社84版《百年孤独》炒作到几百块的好日子已一去不返。加西亚`马尔克斯食言而肥,普通读者在茫然多年后随着新经典的大手笔版权说到底也即是广告费又掀起一轮炒冷饭的高潮。
      魔幻现实主义确实震撼过一代连子曰诗云都没机会接触到文坛土包子,在雨过天晴大地白茫茫而万物欣欣向荣的八十年代,哦,加西亚`马尔克斯,你令多少作协成员惊叹“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但惊叹过后大伙闲闲走开,中国的魔幻与现实依然没人写得好,要触及问题的核心聪明人还是做得到的,要在问题的核心留下印记枭雄也犯难。就比如老马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得多少大腕、文青如痴如醉,听得多少小资、小清新如雷灌耳,但是爱情永远是传说,星座依然是主流,感情天地说不尽的恨人有笑人无。要变得更好还是难,但假如还有向善之心,沉心一读老马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倒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人,南美洲在我们温带人的印象中总是兼具炎热、潮湿与混乱,居民无比热情也很容易拔刀相向,亲友之间关系网庞大得胜过日本与中国。事实证明,这些印象大致不差。因为南美洲作家个个都这么写。他们之间或者每本书之间微妙的差别是,叙事能力强大的故事能让读者一古脑吃下多少带点腐败水果味的大杂烩。霍乱就是吃得不卫生才得的病。
  
  
      还是来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翻到五分之一时,就已经发生了多少事吧:乌尔比诺医生七十岁的棋友流亡摄影师在女友的协助下自杀身死,因为他认为爱情与青春不可分割,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在开完死亡证明后,就为了自己必须要参加葬礼而焦躁不已;乌尔比诺医生与爱妻费尔米纳恩爱无比,前不久却仍然为了浴室里有没有肥皂而争吵数月并留下永久的伤痕;安排在朋友葬礼之前的,是自己门生的庆功宴,宴会后,乌尔比诺医生发现了剪毛时逃走的鹦鹉,这只鹦鹉是费尔米纳在家中动物因狂犬病全数被扑杀后买的,为了抓住这只受宠爱的鹦鹉,八十一岁乌尔比诺医生从树上摔下来一命呜呼;七十四岁成为未亡人的费尔米纳悲痛欲绝,然而当他们刚刚把乌尔比诺医生安葬(坟地靠近流亡摄影师)完毕,费尔米纳的初恋情人阿里萨就果断地向她表达了自己埋藏六十多年而从未变心的爱情,当天晚上,费尔米纳想起阿里萨要多过刚被埋葬的人。
  
      以上就是使人头昏落冲的前五分之一,每个细节都是不可省略的真实与有趣。爱一个人而帮他自杀反倒成为书中最容易理解的部分,接下来那些:美满婚姻中的肥皂事件、真挚爱情中仍被容纳的第三者、爱到不顾一切却又忽然不爱的决绝、同时爱几个人的深情都是活生生的爱情论证。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直在试图阐述假如爱情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就不合理。反过来,现在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的秩序并不合理,那么就此相信爱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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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曾经,我以为自己懂得了爱情的真谛,爱得死去活来,到头来发现那不过是场游戏。
  
  正如我读完此书的第一感觉。我并没有感受到,也无法理解各中的伟大爱情,即使那等待的岁月如此漫长,还冠以“爱”来强调,是经得起时间的推敲,超越了空间的距离,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各自扯了块遮羞布来掩耳盗铃的掩饰欲望罢了。
  
  对于费尔米纳而言,年轻时青涩的初恋不过是强大的自我心理暗示,甚至连面都没多见,完全靠想象来坚持着,回到现实那一刻,费尔米纳的第一反应是“不必了,忘了吧”,这时她并没有认识丈夫Urbino,证明她是从心底放弃了阿里萨,结婚之后她一直享受着丈夫带来的优渥生活,旅游,外交,生子……丈夫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没人怀疑她做的选择是正确的,待到丈夫去世,旧情人表白,她又心动,想圆旧时的梦。
  
  对于阿里萨而言,年轻时是强烈的冲动,说着为费尔米纳保留着童贞,实则情场经验值爆灯,难道说那些曾经和他交媾的女人们都如他一般只是肉体交换?他假装无视那些心碎的声音,只为了反证自己花丛过不留痕,一切都突出了费尔米纳的神圣不可侵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的做法。他从一个私生子到最后成为内河运公司的董事长,途中得到卡西亚妮感恩式的帮助,才得以成功,就这样他还没有忘记用身体来报答她,企图和她发生些什么,可惜这个懦弱的男人在强大内心的女人面前被一眼看穿,于是老老实实顺利获得工作上的成就,从而成为强大的争取费尔米纳的武器。
  
  对于乌尔比诺医生而言,他第一次进入妻子的时候,就清楚知道自己不爱她,但直到死之前,他都没有后悔过,只是他也追求自己认为的爱,瞒着妻子和她的闺密搞在一起,虽然东窗事发之后他把情人拉了黑名单,除了这段婚外情,他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于妻子的无理取闹也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力。
  
  如果有如果,他们在最美的年华相遇,是否就能成就一段佳话呢?我持相当怀疑态度。作者不止一次的提到,在风烛残年之时,费尔米纳表现出来的积极回应,让阿里萨意料不到,甚至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完全应证了最美的东西不过是活在他想象之中,一但变为现实,我们可以凭借经验大胆猜测,说不定很快就会厌倦费女士,“得不到总是最好的”
  
  究竟什么是爱? 书名说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以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激发了纯粹的真爱。作者的功力深沉刻画了霍乱加战乱的大环境下,这些处于上流社会依然歌舞升平,物欲横流的主人公们,追求肉欲,偷欢,名誉地位,爱情不过是用来打牙祭的无聊消遣罢了,却又要冠冕堂皇的打着“真爱”的幌子,谁都在计算着自己手中的筹码,企图在这场赌博中以最少的赌注来利益最大化。我们现在称为“又做表-子又要立牌坊”。费尔米纳所希望追求的东西,她从来都是主动的,无论是和丈夫的初夜,丈夫出轨的离家出走,还是和阿力萨的重逢寻梦,谁敢否定这场飘浮在海上的所谓爱情不过又是五十三年前冲动的延续而已?而这些又多么的自私,她不爱任何人,只爱她自己。再看阿里萨,请问女生,你可以想象一下,你能接受一个下身因乱搞而流脓的男人和你说为你保持童贞的承诺吗?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永生永世!这个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象浮萍一般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见不到阳光,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的面具就要被拆穿,无法再维继原本的美好形象,然后在离死去不久的将来被盯在耻辱的十字架上,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的名漂泊着,借着爱情的名义来继续玷污着爱。
  
  我怀念的是金岳霖式的爱情。一个男人可以成为怎样的人?又有多少人在修炼着爱情?
  
  爱不是激情,不是交换,而是生命。
  
  爱只有在信任和平等的土壤中才能开出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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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某种程度上我是很喜欢这本书的。不仅仅是因为王小波的推荐。也不仅仅是因为里面对历史对文化对一个我完全没有概念的社会的变迁形形色色的描写。更大程度是里面有着对爱情的各种模样的刻画。卑微的明亮的放荡的,当然最后我自己也没弄清楚的的,算不算幸福的爱情。
  
  以前看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灵肉合一,才算是爱情。
  
  在这里,我想作者描绘了另一个可能性。或者说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其实只有两样。
  
  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等待,还有放纵至极的情欲。竟然也是在同一个人身上并存。
  
  你说他虚伪吧。他确实虔诚地等待了超过半个世纪。在心底的某个角落,这个女人一直牢牢地霸占着最中心的一块位置。你说他坚定吧。看着看着我又摸着鼻子笑笑,这个男人估计都要上遍所有能上的床了,怎么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忠贞不一的爱情呢。他也配。典型的自欺欺人撒。不厚道一点说,他就是活得足够长的机会主义者,阴恻恻地在一边等到她愿意去找出从前埋藏所有的还不见得是美好的记忆而已。
  
  可是那样卑微的心。确实窃以为我是明白一部分的。他用各种方式远远望着她,揣摩她生活的各个面。一个细节打动我。因为一面镜子曾在两个小时里有过她的模样,他用尽全部力气花重金买下,仿佛是得到了无价之宝。
  
  有的时候想想,你愿为他狂热致死,而他却自始无动于衷。想起沈从文当年爱而不得乃至无奈时写的一句话“若果人皆能在顽固中过日子,我爱你你偏不爱我,也正是极好的一种事情。”我觉得,这个女人,还有他所认为他的狂热而绵长的爱情,就是他活着的全部力量的源泉。
  
  对至情至性的人们来说,是不是爱情就是一种信仰?然而这些人们认定的所谓“爱情”,是否也昭示着那些所谓“信仰”的虚无?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定义而已——这样略微荒诞的想法,我想我也可以接受了。
  
  真的哎,这里,各种模样的爱情你都可以看见。要是像我过去的习惯,截那些讲述爱情的不同模样的图,估计这种种片段出来,其他的电影都可以休矣。
  
  我一介小女子,那些个人命运被大时代的洪流所冲刷就不作深思了。有意思的是情书在这故事里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它让这所谓的爱情生,也可以让另一个人的爱情全盘湮没。
  
  这半夜里倒是不会感伤,忽然有点怀念起惴惴不安写情书或者酝酿告白的心情。一往无前。
  
  2011.4.18 凌晨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记
  
  附书摘
  [书摘1]
  
  谁也没有料到这偶然的一督,引起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书摘2]
  
  三圣节那天,即礼拜五上午十一点,在一个由三位主教共同主持的弥撒仪式上,她站在主祭坛前面,义无反顾地结婚了,连怜悯一下阿里萨的念头都没有闪过。这时候,阿里萨正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愿意为她而死。
  
  [书摘3]
  
  正如阿里萨坚持认为的那样,对过去的记忆拯救不了未来。相反,它更加使费尔米纳坚信,二十岁时那种年轻人的狂热行为是十分高尚而美好的,但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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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看这本书的原因是看了电影《缘分天注定》,冥冥之中引导男女主角最终走到一起的线索之一: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等电影结束我便开始寻找这本小说。      一直以为马尔克斯走的都是魔幻现实色彩的写作道路,直到看到这部小说。很多人说它通俗,因为他从始至终就只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一个穿越50年的爱情故事。而这个关于等待忠贞的爱情故事,又在他的笔下变得平易近人,或许有些讽刺幽默。但更多的,更深层次的,绝对是精神,时代程度的东西。      作品中那些看似无厘头的对白,奇奇怪怪的人物性格,无一不在向我们解释,爱情,其实就是最世俗的东西。      作品中那绝对痴情的男主人公,和高傲敏感的女主人公,她们用几乎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个宏伟的关于爱的诠释。       这个小说的过程,几乎都是用非常平静甚至有些讽刺的语气来讲述这漫长的故事。知道文章的结尾。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这里才让我们的心猛的晃了一下。非常惊讶于这个结尾,更喜爱最后的设计——原来“霍乱”是这个意思:男主角在自己的船上悬挂了代表霍乱的黄色旗帜,目的是不让它在任何一个港口停靠,不让现世生活阻断他和女主角迟到了五十三年的爱情之旅……      虽然看似不是很现实,但是绝对可以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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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一见钟情、惊心动魄、痴痴缠缠的爱情,只能说是震撼。
  每个人内心都渴望这样的爱吧,痛快的、放肆的、不顾一切的投入和燃烧,持续一生的爱恋。
  读来一直揪心,直到后半部才峰回路转,才知道心之所系。
  除了感动,还能做什么。
  书结束了,可是他们的旅程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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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色彩斑斓的哥伦比亚。我一直想去那个地方。那里除了毒品和枪支,也有浓郁的花草、阳光和爱情。
  
  阿里萨和费尔米娜。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
  
  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等待了51年9个月零4天之后,他终于可以和她睡在一张床上,抚摸她被岁月爬过的变形的身材和褶皱的肌肤。很多人说,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完全摈弃了《百年孤独》的魔幻。然而,这样完满的结尾仍然让我们觉得如梦一场。
  
  在那样不真实的时刻,阿里萨对费尔米娜说:“我为你保留了贞洁。”人们觉得讽刺,因为他已经和600多个女人上过床。可是,我却相信那是阿里萨发自肺腑的动人表白。
  
  如果世间根本没有那种乌托邦式的纯粹的忠贞,那么,比起天使的身体,我宁愿选择一个不含杂质的灵魂。
  
  所谓色易守,情难防。一颗忠诚的赤子之心,难道不是比干净的躯壳,更加难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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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诚然,这是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几乎彻底舍弃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一部书,——除了最后章节中关于年轻女人幽灵的出现颇令我惶惑无解。当然,从某些层面我还是感觉魔幻,只不过在此书中,或许魔幻的不是现实,而只是爱情罢了——,关于哥伦比亚的破坏史,其实反倒说不清,究竟对内河中漂浮的因瘟疫而死的尸体,还是猎杀海牛和鳄鱼的描写更感到触目惊心,或者说,关于可怜的人与可怜的人性,究竟哪一样更令人惶恐不安;关于旧贵族的没落史,这样一种没落总让我觉得,它们与《名利场》与《高老头》中的种种描写都存在有一种承继感,枯槁如古墓的府第,偷偷当掉各种绫罗首饰却依旧在宴饮中硬撑着架子的贵妇人们,从各种无休止的欠债与官司,到被迫与富有的银行家投机者们联姻,到最后看着已仅成为谈资的那些姓氏在岁月的洪流中一点一点被冲刷去,终为历史的零星碎笔;关于年老所带给人的种种,阿莫乌尔为遵守其为自己所订下的,不活过七十岁的诺言而自杀,这多么了不起,正如七十多岁的阿里萨仍不放弃爱情的追求,愿与费尔米纳一同永生永世,无所着依于内河船上一般的了不起;关于电话逐渐取代信件,飞机逐渐取代轮船,与各种新事物在人们生活中所引起的切实变化;关于爱情。
  
  
  
  评论称其为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以及所有的爱情方式,而这其中,无论是养鸽子的女人因为阿里萨写在她肚子上的字而被丈夫用斧头砍下脑袋,少女为其与七十多岁的阿里萨之间变态——不得不承认,十四岁的少女与七十多岁的老头之间的爱情以及建立于这种爱情上的那些个某种行为,这的确令我狭隘地感觉颇为变态——关系的破灭而服毒自杀,还是费尔米纳对于感情的反复与果断,都令我一次次目瞪口呆。这是一场繁杂的展示,它并不旨在告知谁爱情到底是什么,而仅仅只是一种纯粹的展示,既然有人会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便自然也会有“幸福的婚姻不是来自于爱情,而是稳固的关系”这样的观点,孰是孰非呢,无非感到幸福的途径不同罢了。正如其实也有我这种没有立场的人,想法上对于阿里萨那样一种极致浪漫的爱情观万分崇拜,人物上却又更倾向于乌尔比诺医生的理性与迷人风度,世上矛盾的事情多了,又何止这一件两件。
  
  
  
  关于此书颇令我感觉惊奇的,还有主人公们除了对于主线的三人之间的爱情外,取得其余爱情为何如此之轻易。比如乌尔比诺医生与林奇小姐的一见钟情,又比如阿里萨与他用二十五本帐目也无法完全记下的那一大票女人们,从相识到如胶似膝的过程短暂得如此廉价,却又能因情真意切,不总给人以廉价的感觉。“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像一场可怕的洗脑,甚至让我感到,忠诚或许并非对于爱情与婚姻至为重要的条件,这样一种想法无疑与各种正统与非正统关于爱情的观念都很是格格不入,然而,这也就聊为一说罢了,现实就是现实,离不开诸多考量,比如个人的面子,又比如各种流言蜚语。亦或许,对忠诚这一品德有所需求的,其实并非爱情,而是已经建立起某种联系的两人生活于社会之中的身份需要,就比如费尔米纳因恼恨医生与林奇小姐的外遇而离家出走,恼恨原因中特别强调了医生与在当时所被歧视的黑女人发生关系而使其自尊受到损害一样。当然,一切都只是猜想与假设,我说过,其实我不懂爱情,不懂爱情是什么,也不懂什么才是爱情,至少在现在,这种情况还没有任何发生改变的迹象。并且也厌恶一切关于爱情的教授行为,一切的可能性都只是可能,没理由为其立论提供任何证据。也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令我对这各种爱情感觉魔幻与惊异,明明皆有可能,却不知何由的便与我所能见的现实相去甚远,明明与自身所见相去甚远,却偏偏能够切实感受某种真实性,至于这究竟是文人的手段还是现实的戏法,便懒于深究了。
  
  
  
  有风华正貌的青年们伤春悲秋,感叹一切转瞬即逝;却也可能有这样老迈的人,拼死紧握生命的尾巴,为践行其所认定的爱情的永恒。虽从头至尾,对阿里萨此人都无甚喜欢,但在最后为其让船只永生永世徘徊于内河之中的决定而如遇雷劈般呆若木鸡之后,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神经质的人,但这也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无关其显赫的董事地位,只关于爱情方面。
  
  
  
  无关判断,只是关于受到小说冲击一点攸来倏去的念想。似感想而非感想,无头无尾,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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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笔记1
          和老妈闹个小矛盾,弄个小别扭,互相冷战几个小时后,无论谁对谁错,就算是老妈的犯了天大的错误,对我有天大的误会,我都得主要开口喊老妈,吃饭,喝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最主要的是一定是我得主动去喊老妈。这其实等于在承认错误,向老妈道歉,向老妈道歉。本来我一大肚子冤屈无处撒野,却忽然想起费尔米纳。说到这点,老妈还真和费尔米纳有点像。费尔米纳和医生吵架或者自己犯了错误,坚决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如果医生要怨她,她则更生气要么不再理人要么跑回娘家。作为和医生有相同遭遇的我这么多年来,早就学会要给老妈台阶下了。
       生气这种事儿,来得快去得也快。偶尔想回来既是生气又是好笑。
  
  笔记2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
      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
      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笔记3
         其实看电子图书,都是在睡觉前看的。好多精彩的句子都没来得及笔记下来就忘记了。因为是睡觉前看的,好多细节在第二个晚上再看就忘记了。昨晚一部书看了一个月终于看完,总体感觉是:这部书其实可以用作心理学研究啊,爱情心理学。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费尔米纳对医生的,医生对费尔米纳,医生和情人,阿里萨和他的情人们以及最后费尔米纳对阿里萨的感情分析。
      年轻不愿刻苦的岁月里只贪图一个速食阅读,待到脚踏实地那时再仔仔细细重读一遍两遍三四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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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无知如我,不懂作者为什么要称之为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爱情之前冠以霍乱时期,是一个时间界限,还是要突出这爱情的艰辛?
     还是喜欢这个故事的,爱情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惊叹于主人公对爱的执着。还应验了心理学上的那句论断,“女人一生可以爱上许多人,但男人的真爱只有一次。”在主人公的怀里曾经来来去去了无数个女人,然而留在他心间的始终还是青涩的初恋女友。这里果断的想到《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位少年对美丽少妇的炽烈的爱恋,影片最后少年也是回忆:“之后我拥有很多个女人,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忘记她。”当然这里也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的因素,西西里的传说之所以美丽,就是因为她是个传说,一个得不到的永远望而却步的曾今。
      记得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大二,由于意犹未尽而在市场营销课上和同伴讨论起这本书来,尽管我们津津有味的讨论惹来老师的冷眼,但是我们仍然讨论的热火朝天,在下半节课果断选择坐到了最后一排。我们分析女主人令人费解的行为,觉得她是特矜持一妞,矜持到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在医生老公死后不愿意接受主人公的帮助。她是爱医生的,她也爱主人公。看到最后,她倔强的不让主人公去看她干瘪的身体,不禁潸然泪下,她只愿他记得的是她的美好,女人总是不会欣然的接受岁月的洗礼,这大概就是女人最脆弱的一面吧。然而主人公怎么会在乎呢,爱她已深至灵魂。这种爱用叶芝的诗表达最贴切不过了,《当你老了》这样写到: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马尔克斯的这本书完全不同于《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色彩的小说,认识到作者的另一面,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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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8-28 13:46:34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和我同岁。加西亚马尔克斯得了诺贝尔奖后的第三年,受宠不惊,又写出了这本比《百年孤独》更好看的小说。可以用书里的一个词来概括这本书——“爱情的博物馆”。人类的各种乱七八糟的爱法都齐活了。
  没有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但一样地大气磅礴、波澜壮阔。分六章。以一个可以人物的死亡开头。他有一个秘密情妇,理解他,默许他自杀。前来尸检的是死者的棋友,一个举国爱戴的医生、社会活动家。医生很受触动,下意识地重新审视自己和妻子的半个世纪的爱情。
  这对倍受称羡的情侣,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成了一对老伴侣。老太太失眠,总会在清晨找到借口嫁恨于老头,说:这个家,最倒霉的就是不让人睡觉。老头扣子掉了,只对着空气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女人,一个用来爱,一个用来补扣子。老太太埋怨老头撒尿把地板弄湿,老头很委屈,因为他实在不是故意的,“他年轻时小便又准又直,在中学里比赛往瓶子里撒尿,他曾数次荣获第一。”实际上,他是使她听见小便声的第一个男人,是在新婚之夜,船舱里,把她吓得够呛。
  老头高傲固执,在一次小事故中,摔死了。临终,“他已奄奄一息,还在抵抗着死神最后的打击,等候她的到来。”……“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她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蚤子落尽了,露出了华美的袍。
  葬礼上,出现了又一个老头阿里萨,他在葬礼上聪明地帮忙处理了很多事情。在吊客们散尽后,他突然说出了郁积在心中的话,那句话一直是他生命的支柱:“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于是,在第一章行将结束的时候,男主人公贸然出场了。中国旧小说中也有这种手法,叫“穿插”、“闪躲”(穿插藏闪,另有“转折递渐,”)。除了《倚天屠龙记》中很蹩脚的运用以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在长篇小说中这么玩。不止是人物,在时间、空间的处理上也是这样,大开大合,任意腾挪,故事推进、倒回,风大浪急,中间夹杂着民族的驳杂的历史,但始终不脱开爱情的主旋律。作者放佛天地般不仁,大小角色的人生被任意的播弄,岿然不动的是爱情。
  
  
  五十三年前,两人相爱了。爱情来了,不由分说,瞬时间天翻地覆。丘比特射过来的不是箭,而是八丈长矛。
  加西亚马尔克斯称这本书讲了“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这里就是老套的地方:一见钟情、胆怯、情书、思念、偷偷的甜蜜、家庭的反而反对成了恋人的动力……但他们太年轻了。当一切障碍都撇开了,两人直面相对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不爱他。而他,再也没有机会发现了。
  他突然被晾在那里,多情总被无情恼,他的爱情成了一个单方向的箭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认定自己再也不可能爱别人了。他给自己选择了一本命运薄,踩着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一步步走到最后。他不是没有别的女人,他一生中(性)交往过无数的女人,有好几个可以说是拥有了,但没有人能拥有他。他偷偷地注视着她,一次次地怦然心动,一次次地重新受伤。就像滚大石头的西绪福斯,一次次推到顶,又眼见它滚下来。这一切都在他的心里发生,不允许任何人旁观,这是他内心里的一个人的战争,那些女人只是被殃及的池鱼。
  他和一个未成年的少女交往,后来才发现少女像极了当年的她。但他还是不可能爱少女,因为他已经为她付出了一生。痛苦就是他的快乐,放佛叶公好龙,真正的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就是那个自己爱了一生的人;他甚至知道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她,就像我国禅语里说的射出去的箭已经不同于落地时的箭,但他不管,赌气一般,他要给自己半个世纪的等待、折磨一个交待。
  情书终于翻开,生命却行将结束。与爱情相比,人生太短暂了。他们已经太老了。
  她过了一生,其实心里还是少女,被自己的感受囿住,被爱这个字眼囿住,何尝不是错过了一生?
  半个多世纪后,他们终于走到一起了,在一艘前路未定的船上。她已经老得惨不忍睹,“跟他想象中的一样”。那个少女为他自杀了。他真正拥有了她以后,想起那个少女,“躲在洗手间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知道流尽最后一滴眼泪,直到这时,他才承认自己曾经是多么地爱着她”——那个少女。爱情就像一场严肃的游戏,最后胜出的人都在人生中损伤地一塌糊涂。
  我们说爱情像便便,从这里看来,爱情不像便便,像便便的是人生。爱情像马桶,裹挟着人横冲直撞。有的人被一下子冲走了,有的却堵在下水管道里,一生,五十年,成了大便的化石。
  何必呢?曾经为情自杀过的李敖后来放佛看透了,写诗说“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爱是纯快乐”,可是,偏偏教他碰上了,有什么办法呢?也不知是倒霉还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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