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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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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就觉得飞狐外传中的胡斐和雪山飞狐中的胡斐俨然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个人偏爱前者,思来想去,应该是外传中的程灵素成就了这个有情有意的胡斐。
  最喜欢的金庸笔下的女子首属程灵素,天龙八步中的阿朱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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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鲁迅仿佛炼金术士,原本平淡无奇的文字,一经他的点染,立即发出异样的光彩,《呐喊序言》中的铁屋意象,独特而诡异,一旦过目,就很难忘。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呐喊〉自序》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意象的原创是非常艰难的,往往是移用或者化用而来,于是便生疑问,铁屋意象,可有渊源?
  
  莫非是来自贾谊?《过秦论》有这样一段: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贾谊描述秦始皇一统天下,“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坚固而万难破毁,与铁屋完全一致。而鲁迅对贾谊深有研究,1926年,在厦门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史课程,作讲义十篇,即后来收入全集的《汉文学史纲要》,其中《贾谊与鼂错》专列一篇,他认为贾谊“有文采而颇疏阔”,一语中的。
  两者都极具象地画出旧的传统专制,以及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力的可怕;反过来也比照出被奴役者的艰于呼吸,动物一般的,只知默默忍受——君王的家天下,正是人们的国之牢,这种绝望的无可遁逃感,暗中传承,非常相似。然而,一者形容国家城池,一者只是一间屋子,毕竟还是不同。
  
  得见哈迎飞教授《论鲁迅与佛教文化的关系》一文,言“铁屋”由佛经中“火宅”意象演化而来,出处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
  “国邑聚落,有大长者、其年衰迈,财富无量,多有田宅,及诸僮仆。其家广大,唯有一门,多诸人众,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阁朽故,墙壁隤落,柱根腐败,梁栋倾危,周匝俱时,欻然火起,焚烧舍宅……三界无安,犹如火宅。”
  比较此二者,有三点相同——都属危险困境,不可安居久留,此其一;有人(呐喊者/老者)发现险情,而大部分人浑然不知(昏睡者/嬉戏的幼童),此其二;其中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否则将会死去,此其三。
  然而也有不尽吻合的地方。
  第一,屋小而宅大,屋只一间,宅则要大得多,《法华经》中的宅更大,可以容几百人,“其家广大,唯有一门,多诸人众,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
  第二,铁屋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的人,根本出不去;宅则有出口,“是舍唯有一门,而复狭小”,只不过幼童贪恋嬉戏,不知道火烧眉毛,不想出去而已。
  第三,屋不透风不通气,使人昏睡直至闷死,并未着火;宅则有大火从四面起,形势更危急。
  第四,屋坚固不可摧;宅则破败不堪,“堂阁朽故,墙壁隤落,柱根腐败,梁栋倾危”,即将倾侧。
  
  哈迎飞教授认为:“不同处在于,‘火宅’中悟者为长者,迷者为其子,而在‘铁屋子’中觉醒者是接受了现代文明洗礼的现代知识分子,熟睡的是大众。”其实这里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同样是觉醒者,火宅长者,乃在宅外;而铁屋醒呐喊者,身在屋内。
  
  再去翻检资料,忽然发现,铁屋还有更直接的出处——同样来自佛经,但并非取自如来的人世间比喻,而是源于地藏的地狱描述:
  “地藏白言:仁者,铁围之内,有如是等地狱,其数无限。更有叫唤地狱,拔舌地狱,粪尿地狱,铜锁地狱,火象地狱,火狗地狱,火马地狱,火牛地狱,火山地狱,火石地狱,火床地狱,火梁地狱,火鹰地狱,锯牙地狱,剥皮地狱,饮血地狱,烧手地狱,烧脚地狱,倒刺地狱,火屋地狱,铁屋地狱,火狼地狱。如是等地狱。”(《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中地狱名号品第五》)
  按照经中注释,火屋地狱与铁屋地狱,差别似乎不大,都是将罪人关在铁屋之内,烈焰焚烧,无处可逃。只是根据造业因时的轻重,两个地狱苦报也有区别:火屋稍轻,铁屋更重。铁屋中一片火海,何得闪避?
  
      鲁迅移来铁屋,灭去火焰飞腾得惨烈之状,却更显出黑暗、阴冷、窒息——火宅尚属人间,铁屋来自地狱!
  之后作品中,鲁迅屡屡提到地狱。
  1925年《失掉的好地狱》,借地狱说明,军阀统治固然糟糕,好歹还有点自由空间,能够生长几丛惨白可怜的小花;预言接下来是更糟糕的极权统治,甚至使人怀念先前那个地狱的美好。
  1926年《记念刘和珍君》中,更直接地写道:“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并非人间”是哪里?地狱而已!“似人非人”是什么?无非鬼众!
  
  炼金术士,往往就是预言家。接着果然地狱来到!地狱中人,或受尽煎熬,无暇谈地狱感想;或出于恐惧,不敢论地狱暴政。于是公开的文字记录中,找不到炽铁炮烙,只剩下金光大道。倒是隔岸的香港,六十年代的武侠小说中,承继了铁屋意象:
  “众人自然而然地抬起头来,但见那厅竟无一扇窗子,前后铁门一闭,关得密不通风,连苍蝇也飞不出去。
  众人面面相觑,这才省悟,原来商家堡这座大厅建造之时已是别具用心,门用铁铸,不设窗户,瞧来墙壁也是极其坚厚,非铁即石了……用刀接连撬起几块青砖,果然下面连成一片,整个厅底乃是一块大钢铁……过得片刻,头顶也见到了热气,原来厅顶也是铁板,上面显然也堆了柴炭,正在焚烧。”(金庸《飞狐外传》第四章)
  金庸名此章为“铁厅烈火”,保留了铁屋坚固密闭的特征,也完全恢复了地藏经中的烈火焚烧——从吕小妹向陈禹复仇,到赵半山指点胡斐钻出狗洞救出大家,直至最后“商老太怀抱紫金八卦刀,脸露笑容,端坐在火焰之中,全身衣服头发均已着火,却竟似不觉痛苦”—— 一路读下来,如入火聚,只觉热气扑面,不得喘息,找不到清凉门。
  鲁迅在铁屋呐喊,金庸让铁屋焚烧,哭喊声求救声,与火声风声遥相呼应。地藏菩萨有闻,顿生慈悲心,叹道此乃尔等业报,不知何日往生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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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金庸笔下的女子个个令人难以忘怀,其中黄蓉周芷若赵敏小龙女等更是家喻户晓。然而程灵素,毒手药王的得意弟子,相信看过飞狐外传的人都无不为她叹息。那样一个灵性的女子,终究没有得到他的爱。也许是因为她不漂亮。金庸对这个女子毫不怜惜,把她的外貌写的的确无法跟其他女子相比,但她的智慧足以让所有的金庸人物自叹不如。正因为此,她始终得不到他的爱,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女子的才情在自己之上,又或许他心底对她有丝畏惧。最终她吸出他身上的毒血,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他的命,让他继续去爱那个念念不忘的紫衣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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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初见她时,我还是个小沙弥。她尚在襁褓,被孤零零的弃在路边。那时已是深秋,天气渐寒,她一张小脸被冻得通红,可是却一声没哭,一双亮亮的眼睛很安静的看着我。
    师傅毫不停留的向前去了,我追上几步,终于又停了下来。
    “师傅,我们带上她吧,好不好?”
    “天下大灾,饿殍千里,你救得了几个?”
    “她……不同,我想救她。”
    师傅叹了口气,停了下来:“救一时易,救一世难。带上她吧。”
    我回头轻轻把她抱起,她瘦小的身子在我怀中轻的好象没有重量。
    我们带着她回到了药王庄。
    
    师傅一直很不解我的突发善心,在他心里,我一直是个阴冷凉薄的孩子。
    我的确是,那也许是我生平做的唯一一件善事。
    她慢慢长大,很小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灵气。八岁的时候,她依着师傅的书种出了伤情花,在月圆之夜,那株淡蓝绝美的花朵绽开的时候,师傅愣愣的在花前站了半夜。
    大概那时候起,师傅就决心将衣钵传给她。
    其余的三个徒弟,或者残忍或者愚笨,都让他很失望。而我,一直是个做着杂役的小沙弥。
    伤情花,月圆之夜盛开,月缺之夜凋落。开放的时候,闻之香气盈人,食之神清气爽,百病不生。
    可是,它在师傅的百毒谱里排行第三,天下至毒。
    师傅当着我和她的面,把伤情花凋零之后的残花一瓣丢入鱼池。片刻,满池白晃晃的鱼肚朝天。
    “情浓相爱情绝恨,现在你们知道它为何位列天下奇毒之一了吧。”
    “师傅,你说天下之毒都有解药,伤情花何物可解?”我问
    “除非它一直盛开,凋零伊始,就无药可解。”师傅看着我们“我不许你们再种伤情花。”
    
    师傅毁去了伤情花的根,却不知道我偷偷留下了它的种子。
    
    师傅把三个徒弟都逐出了师门,开始一心一意的教导她。
    师傅给她取名“灵素”,取传世医经〈灵枢〉和〈素问〉各一字。
    她是师傅最爱的幼徒,聪颖,善良,天赋奇佳。
    我还是烧饭煮茶的小沙弥。
    药王山庄仿佛独立于江湖和时间之外,我都开始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直到有一天,我挑水归来,看见她正站在药田中间,青衫飘飘,恍若出尘。我才发现,那个仿佛昨天还跟在我身后满山乱跑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
    师傅老了,已经从我最初见到他时,那个满脸戾气的大和尚变成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我每天帮他整理抄写的《药王神篇》也快完结了,独独那个天下第一毒王“七心海棠”,师傅一直没能成功培育出来,书里的那一页一直空白着。
    直到有一天,她风一般飞奔进来“师傅,我种出来了,它发芽了!”
    百年未现人间的天下毒王,在她捧着的小盆里,刚刚冒出一点绿芽,酒香扑鼻而来。
    师傅呆在那儿,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张充满喜悦的稚气的脸。
    十六岁,惊才绝艳的她已经青出于蓝,种出了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七心海棠。
    
    仿佛完成了最后一个心愿,师傅病倒,一病不起。
    医者不自医,这个当世最伟大的医者阻止了我们的救治。他在弥留前把她唤在榻边说了半夜,然后她红着眼睛出来对守候在门口的我说:师傅唤你进去。
    我愣愣的看着病榻上那个憔悴的老和尚,突然很怀念很早以前那个满脸杀气快意恩仇的他。
    “我想你答允我一件事。”
    “师傅请说。”
    “灵素不入江湖则罢,万一涉足江湖,你一定要照顾好她。这个善良的傻孩子,我真不放心她。”
    师傅抬首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我,突然微笑了:“我知道你有能力保护她,你真以为我不知道,灵素培出七心海棠的那瓶酒是你放在她房间的麽。”
    我一惊抬头,师傅深深的看着我:“你像年轻时候的我,这也是我一直不传本领给你的原因。”
    我双膝一软,跪在榻前“师傅,既然你早已知道我一直在偷偷学你的本领,为什么不一早阻止我?”
    “你似年轻时候的我,暴戾任性,任意妄为,可是在我年轻的时候,从没有遇见过像灵素这样的女孩。”
    师傅微笑着抚着我的头,看我的眼神一如十几年前望着那个顽劣的男孩。
    “好自为之”
    师傅留下四个字,与世长辞。
    
    药王山庄,依旧独立于江湖之外,日子那么安静的慢慢过去。
    她种花栽药,我挑水煮饭,日子淡的像山庄边的溪水,我一直以为,那样的日子会是永远,像那条小溪一样,缓缓流淌着,清可见底。
    可是,他终于来了。
    那夜,满院的未展眉突然开放,我正愣愣的看着那百年不开一次的奇花一朵朵争奇斗妍,耳边就听到了急急的马蹄声。
    那是命中注定的相遇罢,在多年以后我还那样认为。
    马上的男子剑眉星目,器宇不凡,立在那儿仿佛天塌下来也能一肩担当。
    她安静的站在花丛中看着她,清亮的眼睛好象天上恒永的星星。
    天地一下安静下来,那么安静那么安静,静的我能清楚的听见一个碎裂的声音,那声音来自我的胸口。
    我抬头望着她,她凝望着他,全然没有听见这个破碎的响声。
    
    他是来寻灵素的师姐师兄的,那两个残忍无情的人。
    灵素救了他一次,又一次。
    我明白她看他的眼神,然而他懵懵懂懂全然不知。
    在她决心跟随他远走江湖的时候,回药王庄向我告别。我避开了她的寻找,忍着心看着她含着眼泪叫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在那以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人那样叫过我的名字。
    她什么也没有带走,只捧走了那棵七心海棠。然后,再不回首的紧紧跟随着他,浪迹天涯。
    他是个绝世英雄,但不是个好爱人。在他的眼里,灵素只是个善良灵动的小妹妹,他的心完全被那个紫衣翩翩的女人占满了,余不下一点给她。
    我一路悄悄的跟随着他们,看着灵素笑,看着灵素哭,看着他一点一点的慢慢完全占据了她的心。
    灵素第一次为他而哭的时候,我站在窗外看着。看着她凝望着那个玉凤,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了上面。
    我穿着店小二的衣服,手里端着即将送到他房间的茶水,茶水里我已经放入了无色无味的鹤翎草,沾舌立毙。
    我正要转身走去的时候,突然发现灵素正用手沾着泪水在桌上写字,一遍又一遍。
    等她走开后,我悄悄进去一看,那用泪痕写就的字已经半干,但笔画明晰,分明是2个字:“不悔”
    
    我倒了茶水,悄悄的走了。茫茫天下全无我可恋之处,我只能回药王庄,那儿毕竟还有回忆。
    生平第一次,我违背了对师傅的承诺。而这个离开的决定,让我痛悔终身。
    
    那夜,突然心中惶惶,灯花亮了又暗,走出门去,突然发现,满院的未展眉齐齐凋零。
    我片刻也没有犹豫,飞马出庄去寻找她。
    我愿意用未来的所有岁月,将来百世的轮回,去换那一夜的时间。
    碧蚕毒蛊、鹤顶红和孔雀胆,三毒合一,无药可解。
    可是你,你却将那毒含笑饮了下去,只为他能继续活下去。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俯下身,向他的唇印上了深深一吻,那么深那么深的吻,耗尽了她一世的温柔。
    我将她渐渐冷却的身躯紧紧抱在怀里,那个身躯是那么的小,那么的轻,像十几年前那样,轻的好象没有重量。
    她死了,而我,也再不曾活过。
    
    面对昏迷的他,我犹豫了很久。我只要轻轻一指,就可以让他的生命化为齑粉。
    可是我看到了他眼边的泪痕,想起了灵素哭着用眼泪写的那两个字。
    她不悔爱你,你就要把她续给你的生命,好好的活下去。
    
    我废了石万嗔的五感,让他听而不闻,见而不明,闻之无味,独独留了他一条命。我不让他那么容易的死去,他害死了灵素,我要让他长命百岁的痛苦一生。
    
    一切都是注定。
    十年后,我又遇见了他,他已经是名满天下的飞狐大侠,看见他时,他正在和武功天下第一的苗人凤拼死相搏。
    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他留了满脸粗豪的大胡子,依旧豪气干云,而在远处,还有一个绝美的人儿在痴痴等待着他。
    然而十年对我来说,好象只有一天。
    我望着他们咬牙相斗,当世最强的两大高手,生死相拼,绝招层出不穷让人目眩神迷。
    而我眼前晃动着的,只是那双对我含笑的清亮眼睛,我轻轻的伸手入怀,抚摸着那装着伤情花种子的小锦囊。
    待我猛然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发出了最后的一招,电光火石之间,生死已决,两人都避无可避,收之不及,眼见就要同归于尽。
    我毫无犹疑,做了一生中最后一个决定。
    一刀一剑,同时斩在我的身上,我看着鲜血飞溅,红了他半边的衣衫。
    “你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们?”
    
    因为,那是你的心愿罢?灵素,你一定希望你最爱的他能好好的活下去。
    眼前一片模糊,恍然间望去,她站在那片伤情花丛中回首望我,风吹得她的青衫飘扬,那双明亮的眼睛黯淡了满天的阳光。
    我知道,那只是我的想象。
    十年前,你就死了,而我,也再不曾活过。
    
    
    
    
    
    后记:金庸曾经说过,他最喜欢自己书里的几个男主角,其一是胡斐。
    这个偏偏是我最厌的一个男主了,讨厌之甚,胜于碧血剑里那个不去爱何铁手的袁承志和为了什么民族大义背弃了香香的陈家洛。
    我承认他是个出色的男子,“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豪气冲天,侠义无双。
    但是,他负了程灵素。
    那个七心海棠的主人,那个瘦弱的黄毛丫头,那个有着明亮眼睛的,金庸书里我最爱最爱的女子。
    于是,便涂鸦了上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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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彭祖八百年
  
  不过奈何木
  
  轮回鹊桥下
  
  无忧亦无怖
  
  
  
  默默地写下这首诗。脑里努力构建着那太过长久的时间。八百年,那是什么样子的?
  
  彭祖,八百岁,他一生娶妻无数,生子无数,但是他们都死在了他前面,一代一代人。他没有挽回,或许无可挽回。
  
  老且不死,继而情灭,毫无所谓,越活越久。
  
  你说当彭祖真的迈向奈何木的时候,孟婆会给他那碗汤么?也许用不着那碗汤了,彭祖已经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
  
  百年,千年,万年却又是为了什么?
  
  想起程灵素。那个聪明而坚强的女人。那个用情至深的,飞狐胡斐的拜把兄妹。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喜欢这悲壮得荡气回肠的句子。
  
  仿佛看见胡斐伸出手,想要最后拉一下程灵素的手,却又被她微笑着闪开了。她摇着头,说永别了。
  
  眼波微动间,草生草灭。
  
  而二妹永远是十八岁,她孤独到永远不会变老,和她的爱情一起。
  
  鹊桥代表着爱情,一切爱情,而不仅仅是那一次次缠绵的相会。成全的与未被成全的,一起轮回着,饱受忧怖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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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一)
  她叫程靈素。她不漂亮。她不嫵媚。她不動人。她叫程靈素。
  
  在不知多少多少天的日子里。我每天都會想起記起說起念起這個名字。這個不怎么一樣的女人。這個明凈如水的女人。她叫。程靈素。
  
  而我。叫作胡斐。
  
  情。大概是一種被叫做孽的東西。所以上一世。那個與我有著殺父之仇的金面佛苗人鳳的女兒苗若蘭與我不期而遇。而這一世。當這個讓我百轉千回的女人出現在我生命之中的時候。我卻偏偏與那個紫衣身影搶先相逢。如果這算是世事弄人。那么。我能不能選擇。我只遇見了。她。
  
  大約這只會是我的一廂情愿。但卻是我永遠不能忘記她的好。我始終始終的記得你讓我聽你的三句話而我卻是任性妄為的少年人心思。一時的俠氣讓我全然忘記。我還是記得我說我愿與她結拜義兄妹的時候她眼中的驕傲和失望。是我是我沒有明白。我依然記得你說世人總認為七心海棠無藥可解卻是不敢相信世上不會有醫生愿意捨弃自己的姓名去救人。
  
  天。原來竟是這樣一個嬌弱的身軀。竟是愛的如此癡情徹底。聰穎的讓人心醉。悲壯的讓人心碎。
  
  是吧。我叫胡斐。我明白。是我與袁紫衣的邂逅。卻讓她的愛成爲了徹底的旁觀者。沒有聲張。沒有誓言。沒有淚水。沒有笑容。她竟然是從那最深最深的地方。好似一股清風。讓人沉醉其中卻不著迷。讓我不忍捨弃卻不察覺。原來這位義氣深重的義妹。早已成爲了我心中的軟肋。
  
  我沒有愛她。更沒有不愛她。而到這時。竟是不能不愛她。而這。卻是愛情。欲罷不能。
  
  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二)
  我叫程靈素。我不美麗。我不動人。我不嫵媚。我叫程靈素。
  
  本是洞庭湖邊藥王莊外的平靜生活。卻被那個一臉鬍鬚滿身英氣的少年打破。從未那般的相伴如此的英雄少年。而他。卻是對素未謀面貌不驚人的我言聽計從。第一次發現。竟已是對他那般的傾心。儘管彼時。我甚至對他的身家來歷毫不知曉。
  
  無數次的想。若不是那一日他冒冒失失的闖入了我的生命。我或許永遠只是毒手藥王的幼弟子。或許永遠不知道愛上他之時竟有如此的美麗。也竟有著如此的痛苦。誰人說七心海棠是萬毒之王。在我眼中只不過是一隻平平不奇的小花草。即便它再毒上十倍。又如何比得上那無法言明的感情侵襲如潮來的讓人無力抵抗。那如夢一般的一切。僅僅是一念之差。卻就此成為一生之憾。
  
  我知道他的心中還有個她。那個玉鳳的主人。那個紫衣的少女。如何知道。每每想起那個婀娜的身影。他眼中閃爍的喜悅卻是我眼中無法隱藏的黯淡。那次。我幾乎任性的要把那隻玉鳳摔碎。卻大約只是孩子性兒使然。更是可笑。即便是沒有了這玉鳳。我也始終只是他和她生命的旁觀者。眼看著他對她的傾慕。她對他的崇拜。我對他的傾心。以及有或沒有的我對她的嫉妒。
  
  於是我選擇了旁觀。我愿意只做他善解人意的義妹。與他同生。卻共死不得。即使是那句讓我們結拜為兄妹。令我暗自神傷了許久。卻始終不知道。是他真的不明白。還是他的心中。真的已然沒有了更多屬於我的位置。連眼淚都不再有。我只願做一個只有愛沒有被愛的旁觀者。只願北京城就在前方也永遠的只在前方。
  
  而我的一番心意。他卻是再也不會明瞭。
  
  最終的。畢竟是愛情的毒勝過了那我親手種植的七心海棠。我那么那么執著的成爲了那個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病人性命的醫生。也只有那樣。我才能讓自己所愛的男人繼續活在這個世上。也才能把我帶離這個令我愛的上癮的紅塵。
  
  也或者。紅塵根本不是走得脫的。那袁紫衣早已深入空門卻始終未能脫得了一個情字。
  
  沒有我的世界。他到底是快活多一些。還是難過多一些。
  
  就用我嬌弱的身軀。去承受那千萬般愛的折磨吧。我。叫作程靈素。
  
  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三)
  這是一個被忌諱的名字。一個不出現卻始終出現的名字。她叫作袁紫衣。
  
  他和她的相識。仿佛就是一部羅曼史的注定。門當戶對。兩情相悅。年紀輕輕武藝精強。都是名門之後。俠氣沖天。膽識過人。而。命運卻成為了最大的笑話。
  
  原來。胡大哥心中年年不忘的袁姑娘。卻也是一般心思對他捨弃不下。只是。她竟然是紅塵之外的出家之人。那位秀麗美貌的妙齡女尼。就是他心中的那個名字。也難得胡大哥對她一見傾心。無論人品武藝相貌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也那怪我這丑姑娘沒法在胡大哥心中再爭取一點點的位置。
  
  所以。胡大哥。你終於明白。我捨弃性命就你。卻不愿與你共度七年的時光。并不是我不愛你。而是我知道。即使你留在我身邊七年與我。卻是始終的不能忘記。在某個地方。還有一個紫衣少女在你的心中。為你牽掛。你既然是放不下她。我又如何忍心這般牽絆著你。
  
  是的胡大哥。不管他和紫衣姑娘到底如何。我卻始終不是你的累贅。我卻始終讓你像鳥兒一樣自由。我卻始終讓你等著你深愛的那個人而不是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
  
  就是這樣的無可救藥的愛上你。用我的一切。愛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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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重读了一遍《飞狐外传》。
  距离我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时光,王铁匠唱的那首缠绵辗转的湘西情歌,我仍然还记得。
  那声歌,唱的哀痛无已。
  金庸的书里,用情最深的,一是段誉,一是程灵素。段誉的爱情是近乎死缠烂打的纠缠,而程灵素,这个只是被心上人称作二妹的姑娘,爱的却是那么深沉、那么惊心动魄。
  药王谷中程灵素初逢胡斐,胡斐一句“这些花真好看!”,从此她交付了自己一生的时光。这个懂得怜惜花草的男人、这个会叫她“灵姑娘”的男人、这个善良淳厚的男人,从此在她梦中萦绕不去。
  然而,冰雪聪明如程灵素,这个能种出天下独一无二的七心海棠的人,当痴心爱上一个不可能的目标时,她的故事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她始终不知自己的相思将去向何方,不知如何握住飘渺的未来。也许,她一生最灿烂的一刻,就是在胡斐想要和她结拜为兄妹前,说的那句给她错觉的话:“不知我可否高攀的上?”胡斐想用结拜来拒绝程灵素的深情吧,可他这个二妹却自始至终跟着他浪迹天涯,去那些自己也许并不情愿去的地方,直到在京城的城门口,滑落那滴溅入尘土的泪水。在她的心里,胡斐是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当胡斐身中剧毒之后,她去吮吸他手背的毒血,把短暂的一生化作流星划过天空。没有哀怨,只有痛彻心扉的酸楚。
  在这场爱情里,她把那个起初神采飞扬的袁紫衣几乎衬的一无是处。自她出场后,袁紫衣便不再是那个洒脱的侠女袁紫衣,只是一个看不开悟不透的懦弱的小尼姑圆性。而圆性临别时那句“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的佛偈,和程灵素用生命来交换爱情相比,也成了自欺欺人的话语。与袁紫衣惨淡的活着对照,程灵素凄凉的死去更显得光彩夺目。
  只是,在某一个瞬间,想起那一声“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万千言语竟似哽在喉咙,吐不出,也咽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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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我19岁时写的一篇,搞笑的,也许不好笑。
  
  【楔子】
  
    程灵素如今已是天下闻名的了。她开创的是一个门派,名曰“黯然销魂派”。它与娥眉派有点相似,只收女子入门;权力分派又似红花会,算起来总共有十四位当家的。大当家程灵素,二当家公孙绿萼,三当家段家阿紫,以下依次是郭二小姐郭襄、仪琳、阿九、程英、陆无双、木婉清、华筝、李文秀、钟灵、周芷若和殷离。因大姐、二姐和三姐先后不幸殉职,空出三个位子,从候补当家中提拔出霍青桐、林朝英和李沅芷补上,现由四姐郭襄主持大局。至于下设分舵、海外据点和各地成员,那真是多如星斗,不计其数。
  
  【门派大赛】
  
    在百事可乐杯第250届中华门派大赛上,黯然销魂派不负众望,得票数把什么红花会、五岳剑派、长白山欧阳氏、星宿派、天地会都甩得远远的,一举夺得亚军,为“最万种痴情门派”。冠军?冠军是郭二小姐她娘家的丐帮。丐帮本来倒也式微了,不料半途中杀出个东南亚金融风暴,这一下子不得了,丐帮死灰复燃,势力一下子膨胀N倍,在比赛时又打出“人类最古老的门派”的旗号,为了搞宣传,还含沙射影说某些门派有太过小资之嫌。黯然销魂派十四位当家的一听,当然不乐意了,第二天就召开记者招待会。郭当家的发言说,首先对丐帮夺冠表示衷心的祝贺;然后郑重申明黯然销魂派并非小资派,天下第一等大事“饮食男女”,丐帮着眼饮食问题,黯然销魂派着眼男女问题,怎能算是脱离人民群众?黯然销魂派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的。
  
  【妹妹】
  
    黯然销魂派的主旨是“将单恋进行到底”。大姐、二姐和三姐已经为之献出宝贵的生命,是大家的终极榜样。其余当家的从郭襄起,至殷离止,身虽未死心已死,黯然销魂程度不等。这一干女子,大多惨在那个命中煞星只管把她们当妹妹看待,有嫡亲表妹者殷离,有族中堂妹者婉清、钟灵,有小师妹者仪琳,还有小姨子者阿紫(照理说,姐夫当是喜爱小姨子的,怎奈这位姐夫不是一般的姐夫,这个小姨子也是天下少有的小姨子),更有搓土为香在穷乡僻壤的土坡上被逼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结义妹子程灵素、程英、无双。那一番痛楚定是痛不可挡。当日,大姐程灵素在结拜的当儿已是脸色煞白、狂态毕露了。可是那位不知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佯糊涂的胡大爷还只一味地诧异,说“我是真心的”。气煞我等。
  
  【不败自败】
  
    后补的几位中青桐和朝英有些共同之处。两位都是才貌双全豪情飒爽的女子,爱上的是天下女子都爱不得的男人。陈家洛和王重阳这样的男人心怀天下,号称热爱众生。世上心怀众生的人,一种是革命家--自封救世主,一种是出家传教者--自封救世主的使者。果不其然,陈家洛自然是革命家了,王重阳后来也终于出家当了道士。陈家洛做的是一场五百年不醒的梦,只管把一双如花似玉的姐妹花送给他失败的事业做殉葬品。三毛说:青桐不败自败。不是姐姐败给妹妹,是革命家的爱情败给了他的事业。另有一位女子,名唤“王语嫣”的,本也是青桐朝英辈中人,曾一直对着一个有“皇位狂想症”的男人大献殷情,眼看就要入黯然销魂派门中来了,这小妮子总算机灵,心里一活动,转身做了大理王妃,真是少有的明白人。
  
  【痴情男女】
  
    最后一位李沅芷,当时补入时还颇费了一番周折。黯然销魂派在总部终南山古墓中召开了三次会议进行讨论。有人说,我们自程灵素以下的每一位,就算不是伴着青灯黄卷蒲团木鱼过活的,也总是未嫁之身啊,沅芷她现今是有老公孩子的人了,嫁的也正是她那意中人,让她坐第十四把交椅,怕是要坏了规矩吧?有人却说,她的嫁不如我们的不嫁,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何况没有爱情?她的婚姻简直就是座万年不朽的古墓!莫衷一是,两相僵持不下。最后沅芷亲自上马来拉选票。她声泪俱下,承认当年订婚时她使了小手段才使余鱼同被逼就范。他后来悔恨不迭,至今仍苦恋他四嫂骆冰,大肆搜罗长得像骆冰的女子。共计眼睛像、嘴巴像、笑起来像的各一,设有小公馆三个。他对她根本是相敬如冰,她早想离婚,可到底割舍不下。她的发言之后,与会人员无不动容,大叹沅芷痴情的同时也大叹余鱼同的痴情,都说若他不是男人,倒要纳入门来才好。最后沅芷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当选为黯然销魂派十四当家的。
  
  【无奈情花毒】
  
    这一干女子,除了大姐程灵素,都是靓不能逼视,丽不可方物的,而程灵素更是玻璃心肝水晶肚肠般的人物。说起大姐程灵素,她是唯一一位皮肤不亮而眼睛亮,容貌不美而妩媚天成的女子,她的美犹如她使的毒,无色无味,无影无形,最为夺人心魂。传说她中的是碧蚕毒盅、鹤顶红和孔雀胆的合毒,无药可解。也有人说,她中的其实是绿萼她们家的那种花毒,当日程英无双和她们的大哥焚毁未尽,以致千年万代无穷匮也。而程灵素药理毒理理理皆通,惟独不知那断肠草就是解药,以致白白送了性命。事已经年,无据可考。每当大家热烈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程英无双姐妹总是相对凄然,默默无语。她们又想起那一年绝情谷情花大放之时的盛况。
  
  【尾声】
   
    暮鼓晨钟的佛门中,有一位法号圆性的师太,她常常对着仪琳和阿九念经: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仪琳和阿九总是摇摇头,说:“阿弥陀佛,你不懂。”
    圆性无奈地摇摇头,心说:“阿弥陀佛,我懂。” 翠玉步摇紫罗裳,那一晚的沧州坟地里,郎有情,妹有意,她又何尝不曾心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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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是金庸给我们的意外。
  
  不漂亮是第一个意外;不漂亮的程灵素居然盖住了美貌袁紫衣的风头,这是第二个意外;这样的奇女子历尽磨难依然不能功德圆满,不得不死,这是第三个意外;从来单相思者都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厌之处,或是自怜自艾,或是纠缠不休,甚至因爱成恨。只有程灵素,虽然苦苦单恋,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这是最大的意外。
  
  程灵素的名字,来自《灵枢》《素问》两本医典,然而她不仅是杏林妙手,更是用毒专家。师父毒手药王曾经告诉她:无论对手如何大奸大恶,都始终要给他一个自新悔悟的机会。刀剑无眼,下毒可解,所以使毒伤人,却比兵刃相残多了一层慈悲。灵素是真正明白其中三昧的,所以,她用的毒虽然霸道厉害,心地却比寻常人柔软温和一百倍。
  
  灵素本想在药王谷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虽然三个同门不时前来寻衅滋扰,却并不能搅乱灵素宁静的内心。然而,胡斐的出现,改变了灵素的命运,或者说,胡斐就是灵素逃不掉的宿命。
  
  她为他所作的,比世上一切痴情女子所作的都多都好,可惜,他只要“兄妹相称”。每叫一次“大哥”,灵素的心就裂一道口子罢。聪明人比庸常人痛苦,因为她能够预先看到自己的将来。
  
  她也并不是没有机会:跟胡斐朝夕相对,日夜共处,用些软语娇嗔,手段伎俩缠住他不算难。然而她是严肃和沉默的,谁也不知道,在那样瘦弱的身躯里,藏着又深又重的爱情;她也曾单独面对袁紫衣,一阵毒烟或者一颗药丸便能结果了情敌。然而她却不能让自己的爱人失去爱人,她怕他伤心。
  
  善于用毒的她终于死于毒药。她告诉胡斐∶“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她一口口地将毒汁从胡斐身体里吮出,把自己的命一口口地送给他。灵素临死前是高兴的吧,她终于把她的爱连同生命统统倾诉给了他。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怖,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是圆性(袁紫衣)离开时念的偈子,但是我认为这是金庸赠给程灵素的。袁紫衣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子,是个“云空未必空”的讨厌尼姑。程灵素才是真正透彻了悟的人。她那流血的爱情,在呼吸停止的一刻,不再惴惴不安,不再患得患失,而成为纯粹无边的大光明。
  
  人家说,女读者喜欢程灵素,是因为她不漂亮,不会让人嫉妒。其实程灵素是金庸笔下最光彩夺目的美女,因为她是寒冷江湖里的阵阵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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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8-22 17:36:10 |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也不问他要到何处,答道:"好,是该动身了"
  
  此时程与胡斐初识不久,已经知道胡斐心有所系,可对这个仗义少年却已情根深种,是以当胡斐连个方向和想法都没有,就突然说要动身的时候,程表现出了她的理解和信任,一副伴君走天涯的意味.
  
  到后来胡斐欲结拜兄妹,程误以为提亲之时,这番从天入地更是经历了一番大悲苦,心如死灰几近癫狂,那时起她就已下定决心让胡斐跟他心爱的袁紫衣在一起,自己甘受所有的痛苦.后来的一切悲剧都在此时注定.聪明如许的胡斐难道真的不明白么?
  
  七星海棠无色无味,让人不知不觉间已中毒至深,无力回天。爱情呢?也是随风潜入夜,电光石火霎那已埋下一世孽缘。
  
  张爱玲说: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这就是无奈的现实吧。我一直想打破这个铁律,虽然少,但不是没有,可仍被错过了。
  
  蓉儿为什么爱上靖哥哥?她冰雪聪明、容颜姣好,外加家学渊源,什么样的男人不是任她挑选?相比之下弱智青年郭靖又有什么呢?没有杨康的风流儒雅,没有欧阳克的武学身家,诸子百家一点儿谈不上,连黄蓉精心烹制的菜肴也不懂品尝,连洪七公都叹其“牛吃牡丹”,也难怪黄老邪看不上他。蓉儿一语道破天机:“我知道你是真心待我好,不管我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好看还是丑八怪。我穿这样的衣服,谁都会对我讨好,那有甚么希罕?我做小叫化的时候你对我好,那才是真好。”
  
  若说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蓉儿本是难得,靖哥哥不更难求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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