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书虫百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09: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为其重点阐述的一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中国古代政治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伴随了整个封建社会政治史。那么根据钱穆先生在本作中的阐明,我们显然可见,钱穆先生认为中央权力对地方的深入过程乃是一个错误的过程。
         首先错误便在政区设置的进程。钱穆先生口中地方政治最为好的汉代,正是行行政层级相当简化的郡(国)县二级制,而其称之为“非常差”的自宋代开始的几个朝代,无不是三级制乃至虚四级制。正是政区层级划分的繁复,促成了地方政治的失败。
         汉以廉洁的吏治而冠绝我国历史,则其与高效的地方政府是分不开的,而其地方的高效,亦然得益于政区的简化。两汉疆域广袤,举国却只分百郡左右,郡的大小不一,领县二十如汝南者有之,领县不满五如真定者有之;户口二百万如颍川者有之,户口不过十万如敦煌者亦有之。所有郡国,统一直辖于中央政府,直接听命于中央号令。即使一僻远小县,一旦上奏急报,转经郡国之手,只需两道手续,即刻上达天听。不仅行政效率极为高效,而且有利于行政治监视。由于行政层级简洁,极少中层繁复阻隔,地方吏治,中央自可一览无余。武帝以后,削弱王国,扩大中央的直辖范围,又加广开三边,较汉初郡国数大增至一百以上,政府监察稍显吃力,于是设置刺史巡察地方。然而汉对刺史的权责限制极为精到,仅付六项监察权,其余地方权力一概不得随意涉及,无权过问。可以说,直至东汉末年遣九卿分做州牧,地方权力膨胀前,汉的地方政治依然是二级制,即使在东汉中后期,也不过是有虚三级制的影子。因此,在钱穆先生心中,汉的行政区设置堪称最为完美。
         唐至安史之乱前,仍行二级制。然而天下州数三百多,仍由中央直辖,事务繁多,即又以中央官员身份派遣黜陟使分巡各道,其本意原为效仿两汉刺史。然而唐的辖县单位——州的规模与实力,已远逊于汉郡,所以一旦监察单位开始向三级制迈进,以州的薄弱实力,根本无法制衡。故安史之乱后,方镇-道迅速成为实质的一级政区。所谓唐代地方政治不如汉代,在于其州级单位趋向空心化。
         宋之矫枉过正,对地方政治贻害颇多,钱穆先生在书中已有过猛烈的抨击。宋的行政区域制度,开行政区划分分散的先河,而其着手点即在第一级(或准一级)政区。宋行虚三级制,其基本单位仍为州(府、军、监)-县,于上再加一层路。路却非单一的行政区划,有帅、漕、宪、仓四路之分,一般按漕司为通用的路的划分,但四司之路划分多有不同。譬如陕西一带,漕司仅有永兴军、秦凤二路,而帅司则又分永兴军、鄜延、环庆、秦凤、熙河、泾原六路。从而使地方行政紊乱,行政效率不高,权责交叉混乱,这是宋代政区划分之弊。直至明清,承袭元代行省设置,始有“省”这一正式一级行政区,又承袭宋代传统,分设都布按三司。而政区的非理性重叠,地方统治机构的分散,致使地方一遇到重大情况便陷入瘫痪,中央只得又加派巡抚、总督,多层政区杂糅,政事混乱不堪。而于下级层面,又于省、府之间再加一层道。因此明清地方政治的失败,与其政区设置的失败有极大的联系。
         其次便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失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处理,始终是伴随统治者的重要难题。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潮流,那么地方政府权力的日益缩小,同样是中国古代社会发  展的潮流。
         汉代郡国,自主权力较大,一郡政务悉决于太守,一郡军事悉决于都尉,各郡均有大量兵甲粮食储备,一般事务本郡皆可自理。所以中央无事,地方井然有序,吏治澄清,内外关系相对平衡,中央对地方的权力侵害并不严重。然而正因如此,在东汉末,大郡太守即为一方诸侯,群雄并起,东汉遂亡于地方军阀混战。唐吸取汉代教训,首先缩小州的范围,改山川形便为犬牙交错。然而毕竟两级政区下,一州刺史仍有较大权力,地方储备仍属充实。所以钱穆先生在书中所说,安史之乱中,各州储备充实,均有实力各自为战,所以终能克制叛军。不过在中央与地方权力平衡只能勉强维持时,中央一旦控制力量减弱,权力天平就容易倒向地方,所以唐同样亡于地方军阀混战。
  宋是地方空心化形成的朝代。宋代统治者深深忌惮前朝教训,自立国之始,即对地方大举开刀。宋代为防割据,只给地方最低的物资储备量,其余钱粮收入,一概运入中央。钱穆先生对此颇有微词,他说待金兵入境,所有州县全无抵抗之力,而一旦金兵攻克汴京,半壁江山即刻不保。文天祥言“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也是同样由此。而地方军权被完全褫夺,州官执政又要处处受四司节制,实际权力极为有限。四司虽为一级行政区长官,却因权责区分,权力同样非常有限,还要受多方制衡。地方权力渐弱,则中央权力渐强,天平已经倒向中央,地方只能一步步走向空心化。
         至于明清,专制皇权达到顶峰,中央对地方权力的侵略也同样趋于顶点。“省”的出现已经代表中央凌驾于地方,“省”即“行省”,既然已经让中央派遣机关成为地方常设机关,则地方还谈何权力自主。明设都布按三司,使地方政府权力一分为三,相互制约,便难成气候,实则地方大全俱归中央。而后督抚出现,中央派遣机关再一次成为实际地方一级行政机关,而后成常例,则中央政府已经直接统制地方大小权力,在中央与地方的漫长斗争中,中央已然占据了完全主动的地位。
         由此可见,中央对于地方的权力斗争,主要手段便是先缩小地方的行政范围,继而分化地方行政权力,最后使中央行政机关取代地方行政机关,直接对地方进行统治。于是地方逐渐空虚,而中央集权过重。所以宋以前,政权多亡于地方军阀割据,自宋开始,政权多亡于外族入侵。
         地方在人事上的被动地位,钱穆先生同样认为是施政的一大失败之处。
         汉代太守,县令长,均有自由任命掾属的权力,虽一郡县首长的任免权在中央,但其下属皆由首长任命,中央不会干涉。且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属员庞大,属下对地方首长负责,戮力同心,责任明确,所以地方政治多有建树。汉代行政层级简洁,县令是亲民长官,太守亦是亲民长官,地方官无需应付过多的上司,官员便于体察民情。而汉官员品秩简,太守与九卿可以灵活调动。所以在钱穆先生看来,汉代地方政治是中国地方政治的典范。
         自宋开始,州府的名誉首长俱为闲职,领有节度观察之名,却毫无实权。另由中央派京官治理地方,此是夺去了地方的人事权。又遣京官分任四使,下压州县,但宋帅漕宪仓四使品级却常不如知州。中央为掌控地方,滥用人事权,使地方用人混乱不堪,一塌糊涂。明清行政层级众多,中央又掌控地方实权,地方官遇事大多无权决定,而下属吏员分化,并非直接对长官负责。督抚都布按道府县,若要奏事,层层转进,毫无效率可言。每日应付层层上级已是焦头烂额,大小官僚全非亲民之官,还谈何地方吏治?
         在钱穆先生看来,中国地方政治是在不断退化的,中央政府愈侵略一步,地方政治也就愈败坏一分。事实看来,大体如此。那么,按钱穆先生所言,良好的中国古代地方政治秩序,需要拥有以下要素:
         一、拥有尽量简洁的行政层级划分,以求有较高的行政效率;
         二、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要保持相对的平衡,更要给予地方官一定的地位和尊严;
         三、地方在人事上要保证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四、中央对于地方事务,该管则管,不该管的应该尽量少插手,即不可过于深入;
         五、要稳固统治根基,就要给予地方一定的实力,不可尾大不掉,也不可过于空心化。
         地方政治对封建王朝的统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若地方政治过于衰败,则势必危害国家统治。故本书钱穆先生提及地方政治的看法,不可不谓精妙,真有大师风范。能否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才是政府施政大智慧的体现。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5-5 21:58 , Processed in 0.04075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