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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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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11: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九月中旬到现在,都没有如今天下如一个慵懒的午后了,主要是没有这样的慵懒的心情。虽然我的手头还有很多事情,朋友说,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只要一件一件的做就行了。
  
  午觉起来,发现阳光照在我的身上,秋后的阳光,我很舒服,看着窗外的两个大树,有一棵叶子已经不多了。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感觉,本科几年,住在北面,永远不得见天日。如今,尽管寝室简陋,过于简陋,但是有如此阳光可以享受,我也乐得其中了,听着自己博客的音乐,淡淡的忧郁,多好的如后啊。
  
  宜读书!
  
  可是现在如果坐在窗下读半天书,真是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我不敢这样做。
  
  想起风起云涌的春夏之交,如果从读书的角度,我或许消耗的时间太久太久了……
  
  大家都在笑我,说从九月初到现在只读了一本书,还是本小说,叫做爱玛。是啊,一如高中。但我相信读此类小说的分量,不下时兴的学术著作。因为他们之所以流传几百年,必有其中的道理。而其间的人生,必然值得咀嚼好久。
  
  我最最欣赏爱玛小说的一点是,遗落在村子里的高贵。
  
  现在遍看周边,还会有人因为一个眼神而感到温暖和寒心吗?因为一个眼神而支撑起一个信念,让一个人在寂寞中坚持,坚持住自己的真爱,任尔风吹雨打。在这本书中,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像。很真很真的群像。现在习惯了纸醉金迷,厌倦了山盟海誓,爱情,再也不会如沙打旺一样有着她应有的生命力。说一句很俗很俗的话,高中生常常会愤世嫉俗的挂在嘴边,我们的节奏太快了,而漠视了生命本来不失的真美。爱玛只是一个村姑,虽然书中极力在描写她是如何的高贵。但她终究只是一个有钱的村姑而已。但她确实是高贵。她的修养,她对自己感情的表达方式,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或许这就是奥斯汀的文字的魅力。
  
  好久好久没有当文学小青年了……毫无建树,不经意间,我已经变成文学老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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