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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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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09: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先认识奥斯丁是通过《傲慢与偏见》,原因也不必多说了。我在早期曾看了BBC的连续剧,对达西的扮演者Colin Firth情有独钟,我觉得他把达西演活了,没人能比得上。后来迷上了BJ日记,Colin Firth在剧中的人名也叫达西,可见他演的达西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在奥斯丁心目中,门当户对是非常要紧的。在她的书里也鲜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惟一有热切表白的当属达西对伊丽莎白,不过也是居高临下的那种表白,看了让人觉得有些生硬。
  
  我是先看了《理智与情感》的电影再看书的,我喜欢玛丽安的奔放而非埃莉诺的克制。玛丽安能最终找到真正欣赏她的人值得庆幸。生活中要都是这样美好的结局就好了。
  
  最近回看了《诺桑觉寺》,我买的这个版本相当老,是一九八六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自己还在书上写了 初一(3)班。原来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被奥斯丁所吸引了。不过,这本书写得并不好,起码是非常的婆婆妈妈,但偶有支言片语还算有理。比如以下这段:“你会承认,男人享有选择的便利,而女人只有拒绝的权利。一旦达成协定,他们只归相互所有,直至解除协定为止。他们各自都有个义务,不能提出理由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选择别人,最有利的作法是不要对自己邻人的才艺作非分之想,或者幻想自己能找到别人会更加幸福。”古往今来,主要是男人选择,女人接受或拒绝。对于男追女,女追男的理论大家也都知道。伴侣关系是契约是协定,如果违背了,起码是不道德的。可以说,奥斯丁是我的婚恋观启蒙老师,虽然我以后的生活未必照着她说的做。
  
  着重讲一下《爱玛》。我在新西兰留学的时候遇到的LISA,曾对我说了件有趣的事情。她给自己女儿取名做爱玛,因为她深深喜欢奥斯丁笔下的爱玛这个人物。我当时没读过这本书,所以没有发表评论。但给自己小孩取个文学名字,外国人可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喜欢《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难不成以后生个孩子叫张木兰?再回来说《爱玛》,的确写得比《诺桑觉寺》好,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成熟在这本书里有所体现,婆婆妈妈的表现少了,更多深入描写笔下人物的心理活动了。在这本书里,奥斯丁继续着以往的妙语如珠。“天下有一半人搞不明白另一半人的乐趣。”
  
  爱玛一心为给他人做媒,她觉得孤女哈丽特与农场主罗伯特并不相配,竟然让哈丽特回绝了罗伯特的提亲。这个举动未免残忍,可深入地想,她是害怕哈丽特嫁得不够体面,她认为哈丽特能攀附上更好的亲事。于是她鼓励并暗示哈丽特去爱上教区的牧师埃尔顿先生。哪知埃先生对哈丽特并未动情,倒是倾心于爱玛自己,或者说是爱玛的家庭背景。爱玛邻居的儿子弗兰克*邱吉尔的到来,恰似一股清风吹入了海伯里的生活圈子。爱玛又想撮合他与哈丽特,又觉得弗兰克似乎对自己有意思。抱有永不结婚念头的爱玛自然是不愿意与他过分亲密,而弗兰克又总爱与她亲近,甚至一起开别人的玩笑。其实他暗地里已与他人订婚,只是碍于他舅妈的管束并未公之于众,待他舅妈因病去世以后,一切真相大白,爱玛觉得自己受人利用,悔不该当初。书中的弗兰克还是比较正面的,考虑到他舅妈的厉害,他是出于无奈才隐瞒自己订婚的实情。不过,在读这本书的同时,恰逢上海电视台播放了BBC的同名电视剧,剧中的弗兰克举止轻浮,很难想像他能搏得爱玛小姐的信任。其实哈丽特并没有把弗兰克放在心上,倒是书中最早出现的奈特利先生对她的体贴关心使她动心。她向爱玛倾吐自己的爱意。爱玛大吃一惊,这奈特利先生本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任凭谁都没有她爱玛适合做他的妻子,岂能容忍哈丽特对他有非份之想?爱玛只有在快要失去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离不开他。而在这当口,恰逢奈特利先生听到弗兰克*邱吉尔已订婚的消息,他原以为爱玛有意于弗兰克,所以赶来安慰她。见到爱玛并未有多伤心,他就大胆向爱玛表白起来。
  
  “我不善于辞令,爱玛,如果我不是这么爱你,也许还能多说一些。可是你了解我是怎样一个人。我对你说的都是真话。我责备过你,教训过你,要是换一个别的女人,谁也不会像你那样忍受下来。最亲爱的爱玛,我现在要跟你讲的实话,你就像以前那样忍受下来吧。从我的态度看,你也许不大相信我说的是实话。天知道,我是个不露声色的情人。不过你了解我。是的,你知道,你了解我的情意----如果可能的话,还会报答我这情意。”爱玛听了这番话,就晕了,飘飘然了。她想到哈丽特没有可能了,奈特利先生的心是属于她的。多有意思啊,在彼此认识了十多年后才真正开始互诉衷情。爱玛不由自主地把奈特利先生和弗兰克*邱吉尔做比较,“虽说她见到弗兰克*邱吉尔感到很高兴,而且也确实把他当朋友看待,她还从未像现在这样深感奈特利先生人品出类拔萃。”我对弗兰克*邱吉尔的人品心存疑虑,相比之下,奈特利是正直了许多。
  
  结果又是怎么样呢?爱玛苦苦地为哈丽特寻觅着丈夫,可哈丽特最后还是答应嫁给了罗伯特*马丁。当初强烈的反对现今变成由衷的祝福。原来爱玛担心哈丽特把注意力一直放在奈特利先生身上,如今她答应嫁给罗伯特,真是为自己扫除了一个障碍。
  
  感情的事是多么有趣啊,特别是做媒。你原以为这两人是极般配的,极力撮合他们,可他们不来电,你也只能摇头苦叹。男的条件多好,为什么女的不喜欢他。或者是女的长得多美,为什么男的不爱她。只可惜,天底下的事情有多少是遂了我们自己的心愿。这看上去似乎般配的两人,却是没缘。奥斯丁不但让我们认识到门第的重要性,也从某种程度告诉了我们爱情需要缘份。原本有情意的一对,如果真有情意,任怎么拆也是拆不散的。别人都想不到的,也能最终走到一起。爱情的奇妙正在于此吧。
  
  奥斯丁的小说写得很干净,情色描写肯定是没有的,连拉手亲吻的镜头也是极少极少。而她就有本事长盛不衰,甚至还有一部叫《简*奥斯丁书友会》的电影,述说几个平凡的爱书人,因为奥斯丁的书组织读书沙龙。长眠于地下的奥斯丁,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如此之大,也该欣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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