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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 [打印本页]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6-22 18:50
标题: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是当今欧美最著名的奇幻作家乔治R.R马丁的代表作,本卷的故事平行于第四卷,为另一条王国兴衰的主线。
  龙女丹妮、侏儒提利昂、铁民之子席恩、守夜人军团领袖琼恩……
  每个人被焦虑、纠结、无奈充斥,在理想的梦幻中被现实重重围击,遍体鳞伤,失败!失败!失败!但没有失败哪有成功,更没有成长。他们在寻找,寻找冲破阴霾的的希望之光,寻找最真实的自己。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悬念重重,是否在为涅槃重生做完美铺陈?灰暗天空,苍白雪地,血红火焰,蓝黑海洋,这不是五彩斑斓童话故事的色彩,而是属于现实的颜色,冰冷、血腥、残酷的冰与火之歌!

作者简介
  作者美)乔治 R. R.马丁(George R. R. Martin)
  乔治R·R·马丁,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热夜之梦》、《沙王》、《光逝》、《风港》、《图夫航行记》、《局中变》、《子女的肖像》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一尊轨迹奖在内的无数奖项。“冰与火之歌”乃是他封笔多年后的复出作品.却以厚积薄发之势,彻底颠覆了文学界对于奇幻小说的认识与概念。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马丁在欧美文坛上的至尊地位。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序章


  夜风中飘荡着人的气味。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抽抽鼻子,灰棕色的皮毛上洒满斑驳的阴影。一缕微风为它带来了人的味道,淡淡味道中混合中狐狸,野兔,海豹和雄鹿的气味,甚至还有狼的。狼灵知道,那就是人的味道。旧皮的味道,死亡和酸臭的气味,潜藏在更浓厚的烟,血和腐烂的气息中,只有人才会剥下其它野兽的毛皮,把它们穿戴在身上。如同狼一样,狼灵并不怕人。它肚子里填满了仇恨和饥饿,它发出一声低吼,呼叫它那独眼的兄弟和狡猾的妹妹。它穿过树林,它的伙伴紧跟在后面,它们也都闻到了气味。在奔跑时,透过它们的眼睛瞥到自己奔跑在前。尖嘴中呼出白色而温暖薄雾,爪子中结着冰,像石头般坚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面。血肉,狼灵想到,肉。


  落单的人是脆弱的。尽管高大而健壮,有着锐利的双眼,但双耳却很迟钝,鼻子也不灵。麋鹿和野兔逃的太快,熊和野猪要一番恶斗。成群结队的人更加危险。在狼群接近猎物,狼灵听到了一只幼崽的尖叫,昨晚下的积雪在笨重的男人爪子下碎裂的声音,吱嘎作响,那个人背着一只灰色的长爪。


  剑,体内响起一声耳语,刺穿。


  树木长出了冰牙,和棕色的裸枝纠缠在一起。“独眼”闯过矮树丛,雪花纷飞。它的伙伴紧跟着。爬上山峰,冲下斜坡,直到树林在他们前面散开,人就在那里。一个是母的,她的幼崽用绳索绑在身后。留她在最后,耳边轻响着低语,男人更危险。男人和狼互相冲对方咆哮着,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一个人有着和他个子一样高的木牙,他掷出来,但他的手抖了,木牙飞到了一边。


  然后伙伴扑向了他们。


  它独眼的兄弟把那个投掷者撞倒在雪地,撕开正挣扎着他的喉咙。它的妹妹溜到另一男人的背后,从后面解决了他。留给它的是那个女人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一支短短的,骨制的牙,但当狼灵的爪子趴在她大腿上时,她扔掉了它。在她倒下时,她用双臂抱紧了那个吵闹的幼崽。在她的皮毛下面只有皮肤和骨头,但她的乳房充满乳汁。幼崽是最甜美的血肉。狼把最好的部分留给了它的兄弟。尸骸狼藉,冻雪变成了粉红色,它的伙伴正在填饱它们的肚子。


  几里格以外,在一间茅草屋顶,有着一个出烟孔和夯实地面的粘土垒成的简陋窝棚里,瓦拉米尔一边抽搐地咳嗽着,一边舔着嘴唇。他的双眼血红,嘴唇干裂,喉咙饥渴,尽管饥肠辘辘,嘴里却充满了鲜血和脂肪的味道。一个婴儿的血肉,他想到,回忆起班普。人肉,他已经堕落到渴望人肉?他几乎能听到哈根在冲他怒吼:“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吃人就是禁忌。”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禁忌,几乎是哈根的口头语。禁忌,禁忌,禁忌。吃人肉是禁忌,附身狼身同狼交配是禁忌,附在人身上是最大的禁忌。哈根太软弱了,害怕自己所拥有的力量。当我撕碎他的第二条命时,他孤单地哭泣着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许多许多,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味道。


  但那是作为一只狼干的。他的牙齿从未触及过人肉。他不应嫉妒正在大嚼的伙伴。那些狼同他一样肚子瘪瘪,憔悴,冰冷而饥饿,那些猎物 …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怀抱里的婴儿,没能逃脱死亡。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死,严寒或者饥饿。这样的死法或许更好,干净利落。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他的嗓子干涩,但能听到人的声音让他感到高兴,就算是自己的。空气潮湿而且发霉,地面又冷又硬,他的火堆带给他的更多的是烟而不是热。他尽可能的靠紧火焰,不停的抽搐和咳嗽着。裂开的伤口抽动着,鲜血淌到了裤子里,一直流到了膝盖,干涸的血迹凝成了棕色的硬斑。


  希斯尔警告过他,“我已经尽可能包扎好啦,”她说,“但你需要休息等它愈合,否则伤口又会开裂。”


  希斯尔是他最后的同伴了,一名矛妇,像颗老树根,满身的褶子和疙瘩。其他人一个个离开了他们,落在身后或者消失在前方,返回到他们老家,或者乳河,或者哈德镇,也可能孤独的死在树林里。瓦拉米尔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我本来应该抓住机会附身在他们中间一个。那双胞胎中的一个,或者脸上有着刀疤的那个壮汉,或者有着一头红发的那个年轻人。但他害怕,他们可能会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然后可能会摆脱掉并杀了他。哈根的话也影响了他,因此那些机会都放过了。


  那次战役之后,有成千的人努力要穿越森林,要逃离在长城那里降临在他们头上的那场屠杀,又饿又怕。一些人商量着要返回他们遗弃掉的老家,还有人策划再偷袭一次城门,但大多数人茫然若失,不知道该去哪或该做些什么。他们逃避那些黑衣乌鸦和灰色盔甲中的骑士,但仍被紧追不舍。一路上每天都留下越来越多的尸体,有的死于饥饿,有的因为严寒,或者疾病。在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时曾亲如手足的人们,现在也开始自相残杀。


  曼斯垮了,幸存者用绝望的声音互相唠叨,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死了,曼斯被捉去了,剩下的都跑光了,只留下我们,”希斯尔在包扎他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所有勇敢的掠袭者,现在他们在哪啊?”


  她不认识我,瓦拉米尔想到,为什么她认不出我?没有野兽的陪伴他看起来不再像个大人物了。我是瓦拉米尔,“六形人”,同曼斯·雷德一起分享过面包。在他十岁的时候,他自称瓦拉米尔。一个与首领相称的名字,一首歌谣的名字,一个强大而可怖的名字。但他逃离那些乌鸦时像只受惊的野兔。恐怖的首领瓦拉米尔已经变成了懦夫,但他不能让她知道这些,因此告诉这个矛妇他的名字是哈根。后来一直疑惑为什么当时偏偏那个名字出现在嘴边,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可他仍一直纠缠着我。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有天,在他们逃跑的路上,一个骑着憔悴的白马的骑手,飞驰着穿过丛林,大喊着他们应该前往乳河,在那里,哭泣者正在召集战士,准备跨过骷髅桥攻打影子塔。不少人随他而去,但更多的人没有,之后一个穿戴着皮毛和琥珀,严肃的武士,在篝火间往返呼吁,所有的幸存者应该向北,在瑟恩的山谷那里有一个避难所。为什么他会认为在那里会安全,连瑟恩人都逃离那个瓦拉米尔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但几百人听从了他。更多的人追随一位森林女巫,她预言会有一支船队来接走自由民。“我们必须找到海,” 鼹鼠之母呼喊到,和她的追随者转向东方。


  如果更健壮一些的话,瓦拉米尔可能也成为他们中间一员。海是灰暗,冰冷而且遥远的。他知道自己不能活着看到它。他死过了九次,这次将是真正的死掉。一件鼠皮披风,他回忆起来,他捅了我,就为了一件鼠皮披风。


  它原来的主人已经死了,她的后脑变成了掺着骨头渣子的粉红果酱,但她的披风看起来又厚又暖。那时正下着雪,而瓦拉米尔又在长城丢了自己的披风。他的睡袋,羊毛衬衣,羊皮靴和皮手套,他贮藏的蜂蜜酒和食物,从他睡过的女人得到的几把头发,甚至曼斯赠与的金臂环,统统丢下了。我被烧焦,死掉,然后又逃跑,因为伤痛和恐惧几乎疯掉。这些回忆仍令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是他,成百上千的人同样落荒而逃。战役输掉了,骑士们来了,穿戴着盔甲,无法匹敌,杀掉所有敢抵抗的人。不逃就是死。


  但是,没那么容易逃脱掉死亡。在森林里,当瓦拉米尔撂倒那个女人之后,跪下要从她身上剥下披风时,根本没瞧见那小子,他突然从藏身之处跳出来,把一边长骨匕首捅进自己身体并把披风从他正要攥紧的手中夺走。“他妈,”希斯尔稍后告诉他,在那小子逃掉之后。“那是他妈的披风,当时他看到你正抢劫她 …”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因为她的骨针穿过皮肉而战栗。“有人敲破了她的脑袋。某只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的针将他的伤口缝合。“野人,谁能驯服他们啊?”没人。如果曼斯死了,自由民也就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有着锉刀般牙齿的穴居人,驾着海象骨战车的冰封海岸原住民 … 全都完了。连乌鸦也会,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这点,那些黑衣混蛋接下来就要完蛋。敌人来了。


  哈根粗野的嗓音回荡在他脑海里。“你将死个十来回,小子,每回都够受 … 但当你真的死掉,你将会重生。第二条命将更单纯和甜美,他们是这么说的。”


  “六形人”瓦拉米尔马上就会知道这个真相了。他能从混浊的空气中飘荡着的烟里嗅出死亡的味道,能用滑进衣服里触摸伤口的指尖上感觉得到,他体内已经冰凉,冻彻骨髓,这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他最近一次的死亡是因为火。我被点着了。起初,在惶惑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某个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 … 但火是从体内冒出来的,吞噬着他。那种痛苦 …


  瓦拉米尔之前死过九次。他曾被长矛刺穿过,曾被一只熊撕破喉咙,还有一次死于生出一只幼兽而难产时的大出血。他第一次的死亡发生在他六岁时,父亲的斧子敲碎了他的脑壳。但那也没有五内俱焚的火焰更令人痛苦难忍,那火焰顺着双翼,吞噬着他。当他试图逃离这痛苦时,扇动的翅膀令火焰变得更加灼热。在飞过长城的那一刻,他的鹰眼曾注意到下面那些人的动作,紧接着那火焰就把他的心脏化为飞灰,他的灵魂尖叫着缩回本体,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疯掉。那回忆到现在还令他发抖。


  这时他才注意到火堆已经燃尽。


  只剩下一堆烧得灰黑的木炭,当中有几块余烬。它仍冒着烟,需要填加木柴。咬紧牙关忍着疼痛,瓦拉米尔爬向希斯尔在出去打猎前收集到那堆断枝,把几个细枝投入灰烬中。“着啊,”他哀求着。“烧起来啊。”他冲着余烬吹气,向那些统治森林,山川,原野的不知名的神灵默默祈祷。


  神灵们没有回应。过来一会儿,连烟都没有了,窝棚变得更冷了。瓦拉米尔没有燧石,没有火绒,没有火种。他没办法重新生火,凭他自己做不到。“希斯尔,”他嚎叫着,嗓音因为疼痛嘶哑而尖利。“希斯尔!”


  她的尖下巴,她的扁鼻子,还有面颊上一颗带着四根毛的痔。一张丑恶,令人厌恶的脸,不过他现在非常渴望它能在门口出现。在她离开前我应该附身过去。她离开多久了?两天?三天?瓦拉米尔不太确定。屋子里太黑了,他又半睡半醒,不能确定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等着,”她说。“我会带着食物回来的。”他就像个傻瓜似的待着,回想着哈根和班普,他一生当中的种种过错,但一天一夜已经过去了,而希斯尔还没回来。瓦拉米尔猜测自己是不是被抛弃了。当我盯着她看时,她猜到我要干什么了?或者在高烧时的梦话暴露了自己?


  禁忌,他听到哈根在说话,似乎他就站在这,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向他辩解。“我是个大人物。我是瓦拉米尔,狼灵,易形者。不该是她活着而我死掉。”没人回答。这一个人也没有。希斯尔走了。她抛弃了他,和其他人一样。


  他的妈妈也抛弃了他,她只顾搂着班普,根本不理他。在那个早晨,他父亲把他从床上揪起来,要交给哈根时,她甚至都没看我一眼。在被拖到森林的路上,他一直尖叫和挣扎,直到他老爸给了他一顿耳光并告诉他保持安静。“你要服从你的命运,”这就是他被推倒在哈根脚下时,老爸所说的。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他没错,瓦拉米尔想到,颤抖着。哈根教给我许多。他教会我如何狩猎和捕鱼,如何屠宰猎物和剔除鱼骨,如何发现穿越森林的道路。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不过我的天赋比他要高。


  多年之后,他曾试图寻找他的双亲,告诉他们,他们的拉普已经变成了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但他们早已经死了并且火化了。散落到树林和溪流间,散落在岩石和大地中,变成了泥土和灰烬。班普死的那天,那个森林女巫究竟对他母亲说了些什么。拉普不想成为一个凡人。这个男孩梦想自己的事迹能被游吟诗人传唱,少女们都渴望他的亲吻。拉普暗自发誓,当我长大后将成为塞外之王。他没能做到,但很接近了。“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令人恐惧的名人。他骑着一个十三尺高的雪熊作战,还有三只狼和一只影子山猫听从他的指挥,他是曼斯·雷德的左膀右臂。是曼斯把我带到这里的,我不该听他的。我应该附身我的熊身上把他撕成碎片。


  在跟随曼斯之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一大群家伙的首领。他居住在一个由苔藓,粘土和原木搭建,曾经属于哈根的大厅里,由他的野兽负责警卫。一些效忠他的村民向他供奉面包,盐和苹果酒,向他提供来自他们的果园的水果和花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什么时候他需要一个女人了,他就派他的影子山猫带她回来,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地上他的床。是的,有的是哭着来的,不过她们仍然要来。瓦拉米尔把他的种子播给她们,留下一把头发以作纪念,然后送她们回去。时不时会来个拿着长矛的英雄,想要干掉那个畜生,解救他的姐妹,情人,或许女儿。那些家伙都被他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有些给他生下了孩子。矮小,软弱的东西,没有一个继承了他的天赋。


  恐惧驱使着他扭动着,竭力保持伤口不再往外渗血,瓦拉米尔挪到了门口,掀起蒙在门上面的那块烂皮,面前是堵白色的墙壁。雪,毫无疑问是它令屋里变得如此黑暗和空气混浊。雪已经把窝棚掩埋了。


  当瓦拉米尔推动它时,雪崩塌了,依旧松软和潮湿。外面,夜色如死亡般苍白;银色的月亮在暗淡的薄云中穿行,繁星闪烁着冰冷的光芒。他能看到其他被积雪掩埋的窝棚,投下驼峰形状的影子,一棵鱼梁木被冰冻成奇形怪状的枝条在那上面留下暗淡的阴影。山的南边和西边是广阔的白色荒野,除了滚动的雪看不到任何移动的东西。“希斯尔,”瓦拉米尔虚弱的呼喊,猜想她究竟走了多远。“希斯尔,娘们,你在哪???”


  远处,一只狼回应了声嚎叫。


  瓦拉米尔打了个冷颤。他熟悉这嚎叫就像拉普熟悉他妈妈的嗓音。“独眼”,三个当中的老大,体型最大,最凶猛。“猎手”更好学,机灵和年轻。“淘气”更狡猾,但它俩都害怕“独眼”。那只老狼,无畏,冷酷和狂野。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瓦拉米尔在鹰死的时候挣扎中失去了对其它野兽的操控。他的影子山猫跑进森林,当时他的雪熊正朝周围挥动着它的巨爪,在被一只长矛放翻之前,她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她更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那只熊恨他,每次他附身在她身上或者骑在她后背上时她都怒不可遏。


  但是,他的狼们 …


  我的兄弟,我的伙伴。多少个冬夜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发蓬松的身体包裹着他,令他感到温暖。当我死掉,它们会享受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想法有些奇妙的令人欣慰。他的狼们在游荡时通常会为他带回猎物,所以最终把自己喂给它们也挺合适。在他尸体上的血肉被撕裂时,开始他第二次生命可能不错。


  狗是最容易驯服的野兽,它们同人那么亲近以至于它们差不多就是人了。附身在狗上就如同套上一双旧靴子,毛皮松软很容易就穿上了。就像靴子称脚,狗同项圈也很般配,就算不是人眼能看到那种项圈。狼有些困难,一个人可以亲近一只狼,甚至驯服一只狼,但没人能真正信赖一只狼。“狼和女人都要用生命去结合。” 哈根经常说。“你上了一个,那就是一次结合,从那以后狼就有了你的一部分,你同样也有了一部分的它。你俩都将改变。”


  其它的野兽最好不要碰,猎手曾经提过。猫自负而残忍,总打算摆脱掉你。麋鹿是弱者,附身在它们上面太久的话,勇士也会变懦夫。熊,野猪,獾,黄鼠狼 … 哈根也没试过。“有些是你绝不会想附身的,小子,你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据他说,鸟是最糟糕的。“人不应该离开大地。在云上面呆久了你就不再想下来了。我知道有些易形者尝试过鹰,猫头鹰,乌鸦。就算回到本身后,他们也精神恍惚,盯着那倒霉的蓝天看个没完。”


  但不是所有的易形者感受都相同。有一次,在拉普十岁的时候,哈根带他参加一个集会。那次集会里有最著名的狼灵,“狼兄弟”,但男孩发现其它更陌生而迷人的东西。博洛克看起来和他的野猪如此相像,除了没有长着獠牙,奥雷尔有只鹰,布莱和她的影子山猫(在看到她们那一刻,拉普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那个山羊女格雷塞拉 …


  但他们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大,甚至哈根,那个高个,双手如岩石般坚硬的家伙也没有。当瓦拉米尔把“灰皮”从他身边带走,把他赶开,宣布那头野兽归自己所有之后,猎手抽泣着死去。你没第二条命啦,老家伙。“三形人”瓦拉米尔,在赶走他之后,“灰皮”成了第四个,尽管那只老狼那么虚弱,牙都要掉光了,而且很快就随哈根而去了。


  瓦拉米尔可以附上任何他想要的野兽,令它们屈服于自己的意志,令它们的躯体归属于自己。狗或狼,熊或獾 …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包括希斯尔,他想到。


  哈根称它为禁忌,最堕落的罪过,但哈根死了,被吞噬和焚烧了。曼斯同样诅咒过他,但曼斯被杀掉或俘虏了。不再会有人知道,我将成为希斯尔,矛妇,“六形人”瓦拉米尔将不再存在了。希望他的天赋能随着他的躯壳一起腐烂掉。他将失去他的狼,作为一名枯瘦,满身疙瘩的女人渡过余生 … 但他能活下去。只要她回来,只要我仍能够附身上她。


  一阵眩晕袭来,瓦拉米尔发现自己跪了下来,他的双手插进了一个雪堆。他捧起一把雪,把它放到嘴边,用它摩擦自己的胡子和干裂的嘴唇,吸进潮气。雪水如此冰冷,他几乎不敢下咽,他又一次认识到他仍发着高烧。


  融雪水只是让他更加饥饿。他肚子渴望的是食物,不是水。雪已经停了,但起风了,把冰晶卷到空中,扑打在脸上令他感觉像在挣扎着穿过激流,他的伤口一张一合。他的呼吸生成了一块白雾。当他挪到那颗鱼梁木,他发现一根断枝,长度刚好用来当拐杖。 拄着它,他朝最近的窝棚挪去。或许他们离开时会落下什么东西 … 一袋苹果,一些干肉,任何能让他坚持到希斯尔回来的东西。


  他就快要到那了的时候,拐杖承受不住他的重量了,他的双腿也支撑不住了。


  瓦拉米尔已经不清楚他在那躺了多久,雪已经被鲜血染红了。雪会把我掩埋,这是个安静的死法。他们说临终的时候会感到暖和,温暖而昏昏欲睡。能再次感到暖和应该不错,尽管想到再没机会看到绿地让他觉得悲伤,曼斯经常唱到的长城那边温暖的绿地。“长城那边的世界不是为我们准备的,”哈根常说。“自由民害怕易形者,但他们尊重我们。长城南边,南方佬会捕杀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屠宰。”


  你警告过我,瓦拉米尔想到,但在东海望我看到你说不完全正确。哈根用几条琥珀串和堆满一雪橇毛皮去交换六袋葡萄酒,一堆盐和一把铜壶。东海望和黑城堡比起来是个不错的交易地点;船来到那儿,卸下那些来自天涯海角的货物。乌鸦们认识哈根,知道他是个猎手和守夜人的朋友,很愿意倾听他在塞外生活中新鲜故事。有些人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都避而不谈。就是在东海望,在那海边,男孩第一次梦想到温暖的南方。


  瓦拉米尔能感觉得到雪在他的额头融化。就这么死去不算坏。就让我长眠不醒,开始我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们现在接近了,他能感觉得到。他将抛下这僵硬的躯壳,成为它们中的一员,在夜幕下狩猎,在满月时仰天长嚎,狼灵将变成真正的狼,那么,那只好呢?


  “淘气”不行,尽管哈根称之为禁忌,但瓦拉米尔还是好几次在“独眼”骑着她时,溜进了她的体内。他可不愿他的新生作为一只母狼度过,除非没有其它的选择了。“猎手”可能更适合他,那只年轻的公狼 … 尽管“独眼”更高大而凶猛,但它只有一只眼睛,骑在“淘气”身上时,她一点都不兴奋。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你忘了他们说过的话,”哈根教导过他,就在他死的几天前。“当人的躯壳死掉,他的灵魂将寄生在野兽体内,但他的记忆会逐渐模糊,而那野兽将越来越不再像狼灵,更像一只狼了,直到人的那部分完全消失,彻底成为一只狼。”


  瓦拉米尔知道这是真的。当他附身在那只曾属于奥雷尔的鹰上时,他能感受到那个易形者的暴怒,仿佛他仍然活着。奥雷尔是被那个变色龙,琼恩·雪诺杀害的,他对仇人的愤怒如此强烈,以至于瓦拉米尔发现自己也同样憎恨那个讨厌的小子。当他看到那只悄无声息跟着雪诺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时,他就认出了雪诺是个易形者。易形者间总是心有灵犀。曼斯应该把那只冰原狼交给我附身,那会是如同国王般的新生。毫无疑问,他能做到。雪诺的天赋非常强大,但这个年轻没有接受过教导,而且还对这个本应感到自豪的本能有所抵触。


  瓦拉米尔能看鱼梁木白色树干上的红眼睛正盯着他。神正在审判我。他打了个寒颤。他干过坏事,非常糟糕的事。他是个小偷,杀手,强奸犯。他饱餐过人肉,从垂死的人身上舔食鲜血,那些鲜血从破碎的喉咙不断的涌出来。他在丛林中追踪那些足迹,趁他们熟睡时偷袭,把他们的肠子从肚子里拖出来,在泥泞的地上撕扯成碎片。他们的肉尝起来多么甜美。“都是畜生干的,不是我,”他用嘶哑的声音说。“那是你赐给我的天赋。”


  神灵没有回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白雾。他能感到胡子已经开始结冰了。“六形人”瓦拉米尔合上了他的双眼。


  他又回想起那段遥远的记忆,海边的小屋,三只狂吠的狗,一个女人的眼泪。


  班普。她是为班普而哭,她从来没有为我落泪过。


  拉普早产了一个月,他总是病怏怏的,没人希望他继续活着。他母亲直到他快四岁时才给他起名,已经太迟了。村里的人都叫他拉普,这是他还在他妈的肚子里时,姐姐给他起的名字。梅阿给班普也起了名字,班普的出生很顺利,惹人喜爱,粉红而健壮,吸吮着妈妈乳头里的奶水。她打算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但班普死了,在我四岁,他两岁的时候死了,离命名日还差三天。


  “你的小儿子现在正陪伴着神灵,”那个森林女巫对着哭泣的母亲说。“他不再会受到伤害,不再饥饿,不在哭泣。神灵把他带回大地,带回森林。神灵守护着我们,在岩石和溪流里,在飞鸟和走兽中。你的班普已经加入了他们。他会成为笼罩一切的那个世界。”


  那个老女人的话,像把小刀一样划过拉普。班普在看,他在盯着我。拉普没法躲开他,溜到他妈妈的裙子后面或者和狗们一起逃离父亲的怒火,都没有用。那些狗,“断尾巴”,“抽鼻子”和“绕圈儿”,它们都是好狗,它们是我的朋友。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当他父亲发现这些狗在班普尸体旁猛嗅时,他无法断定是那只狗干的,因此他用斧子把三只全都宰了。他的手抖的那么厉害,以至于劈了两下子才让“抽鼻子”安静,四下才放倒“绕圈儿”。空气中浓浓的血味,狗临死前得惨叫听起来如此恐怖,但当他父亲叫到它的名字时,“断尾巴”还是靠了过去。他是最老的狗,他的训练压倒了他的恐惧。当拉普溜进他身体时已经太迟了。


  不,父亲,不要。他试图叫喊,但狗发不出人的声音,听上去就是一声哀鸣。斧子劈在了老狗脑壳的正中间,小屋里的男孩发出了尖叫。这令他们都明白了。两天之后,父亲拖着他进了树林。他带着他的斧头,拉普以为他想要像收拾那些狗一样对付自己。可结果是他把他送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突然醒来,他整个身体给猛烈地摇晃着。“起来,”一个声音在吼着,“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那里有成百的那些家伙。”雪已经盖住了他,像张僵硬的白色毯子。好冷,当他试图移动时,发现他的手被冻住了地上。他扯下来的时候留了些皮在那里。“起来,”她又吼了声,“他们来了。”


  希斯尔回来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抖动着他,对着他的脸大吼。瓦拉米尔能闻到她呼出的味道,冻木的脸也能感觉到它的温暖。现在,他想,要么马上下手,要么死。


  他调动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跳出自己的身躯,像她身体里挤过去。


  希斯尔弓起后背,发出嘶吼。


  禁忌。是她,还是他,或者哈根?他不清楚。他原来的躯体因为她手指的松开跌回雪堆里。这矛妇剧烈地扭动,尖叫着。他的影子山猫也曾狂野的挣扎过,那只雪熊在当时差点半疯,拼命地扑打树木,岩石和空气。但这次是最糟糕的。“滚开,滚开!”他能听到她的嘴在叫喊。她的身体要摇晃,跌倒又爬起,她的双手乱舞,双腿抽搐,像在跳着某个怪诞的舞步,他和她奋力争夺这个躯体。她吞下一大口冰冷的空气,在她牙咬紧之前,瓦拉米尔有那么一刹那欣喜地感受到了那个味道和这个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他嘴里灌满了鲜血。她把双手伸向了他的脸颊。他试图让它们放下,可双手并不听从,她抠出了他的眼珠。


  禁忌,他记得,浸泡在鲜血,痛苦和疯狂中。当他想张嘴嚎叫时,她吐掉了他们的舌头。


  白色的世界旋转并远离他。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身处鱼梁木之中,透过那只雕刻的红色眼睛,看到在月光之下,一个濒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 一个疯狂的女人在盲目和血腥地舞动,流着血红的泪水并撕扯着她的衣服。然后他们全都消失了,他正漂浮,融化,他的灵魂被一阵冷风吹动。他一会儿钻到雪里,一会儿又飘到云上,他变成一只麻雀,一只松鼠,一棵橡树。一只长角的猫头鹰无声地划过他的枝条,正在追捕着野兔;瓦拉米尔忽而钻进猫头鹰,忽而进入野兔,忽而附在树上。在冻土之下,蚯蚓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拱着洞,我成了它们。我是树林,和它里面的一切,他狂喜的感到。成百只乌鸦飞到了空中,因为感觉到他的掠过而呱呱叫着。一只巨大的麋鹿嘶鸣着,不安的幼崽紧贴着它的后背。一只睡觉的冰原狼抬起了头,冲着虚空咆哮。没等它们的心再跳动一下,他就已经掠过了,搜寻着他的寄身,“独眼”,“淘气”,“猎手”,他的伙伴。他的狼会挽救他,他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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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他作为人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一阵冰冷地冲击,就好像他被扔进一个结冻的湖里那冰冷的水中。然后他发现自己正和紧随在他后面的伙伴一起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奔驰。一半的世界是黑暗的。“独眼”,他知道,仰天长啸,“淘气”和“猎手”应和着。


  当他们到达山顶时,狼群停下了。希斯尔,他记得,他的一部分为他所失去的感到悲伤,另一部分为他所作的事情而难过。山下,世界变得冰冷,寒霜的手指缓慢的攀上了鱼梁木,一棵接着一棵。原本空旷的村子不再空旷了。蓝色眼睛的阴影在雪堆中穿行。有的穿着棕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色,还有些赤裸着,他们的身体像雪一样苍白。一阵风吹过山丘,带着他们浓厚的气息:尸体,干涸的血液,烂泥塘和粪便般的恶臭。“淘气”发出一声嚎叫,呲出她的牙齿,她的颈毛直竖。不是人,不是掠袭者。不是这些。下面那些家伙们在动,但不是活的。一个接一个,他们抬起了他们的头,望向山上的这三只狼。最后看过来的是曾是希斯尔的某个东西。她穿戴着羊毛,皮革和羽毛,那上面已经凝上了一层白霜,当她移动时纷纷碎裂脱落,在月光下闪烁着光芒。粉白色的冰锥挂在她的指尖,十只血液结成的小刀。在她的眼眶里,冰冷的蓝芒闪烁着,这为原本丑陋的她增添了一种他们之前从不知道的有些怪诞的美丽。


  她看见我了。


01.提利昂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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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在醉醺醺中渡过狭海的。


  船很小,他的舱位更小,但船长不许他上甲板。他脚下船板的晃动令他胃口难受,那些恶劣的食物闻起来甚至比它们被呕出来时更糟糕。当他有酒作伴时,怎会要什么咸牛肉,硬干酪,和那些爬着虫子的面包?那酒又红又酸,味道很冲。有时他也会把酒吐出来,但那总要好一些。


  “这世界灌满了酒,”他在漆黑的船仓里喃喃自语。酒鬼对他老爸没有任何用处,但谁在乎这些?他老爸死了。是被他干掉的。肚皮上插着一支箭,我的大人,活该。如果我十字弓能用得更好些的话,我应该把它钉在那根把我造出来的鸡巴上,你个大混球。


  甲板之下,分不清白天黑夜。提利昂靠着给他送饭侍童的来来回回计算时间,那些饭菜他根本不碰。那个侍童总是带着刷子和水桶来清扫。“这是多恩的美酒?”提利昂有次问他,在他拔出酒袋的塞子时。“它让我想起我认识的某条毒蛇,一个古怪的家伙,直到一座山压在他身上。”


  那个侍童没有答话。这是个丑陋的男孩,不过和某个只有半个鼻子、带着一条从眼睛划到下巴的刀疤的侏儒比起来,的确要英俊得多。“我冒犯你了吗?”在那个男孩擦地的时候,提利昂问道。“是有人下令不准你和交谈吗?还是某个侏儒骗了你老妈?”还是没有回答。“我们在驶向哪里?告诉我。”詹姆提到过自由城邦,但没说是哪个。“是去布拉佛斯吗?泰洛西?密尔?”提利昂宁愿去的是多恩。弥赛菈比托曼年长,按多恩法律,铁王座应该是她的。我会帮她夺回权利,正如奥柏伦亲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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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奥柏伦已经死了,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套着钢甲的拳头捣成了一堆烂肉。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还对这个冒险的计划动心吗?或许他只会给我带上镣铐,然后把我送回给我那可爱的老姐。长城也许更安全些。熊老莫尔蒙说过,守夜人需要提利昂这样的人。但莫尔蒙可能也死了,现在的司令官可能是史林特。那个屠夫的崽子是不会忘记当初是谁把他弄到长城的。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吗?和那些杀人犯和小偷们一起吃着腌肉和稀粥?在那里他的余生不会太长的,杰诺斯·史林特会保证这一点。


  侍童沾湿了刷子,用力地擦洗着。“你去过里斯的风月场所吗?”这侏儒问道。“那地方可能就是妓女的去处?”提利昂似乎已记不起瓦雷利亚语里的妓女一词,而且也太迟了。那男孩已将刷子扔回木桶离开了。


  是酒搞混了我的脑子。他曾在他家学士的膝上学习过高等瓦雷利亚的阅读,虽然在九个自由城邦里所讲的 … 嗯,那不能算是一种方言,因为九种方言语调完全不同了。提利昂会说一点布拉佛斯语,密尔语也可以糊弄一下。他可以用泰洛西语诅咒老天,骂人是骗子,还能点上杯麦酒,这都要归功于在凯岩城结识的那位佣兵。至少在多恩他们会讲通用语。就和多恩的食物和法律一样,多恩语里掺杂了洛恩人的味道,不过还能听得懂。多恩,是啊,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进他的铺位,紧抓住这个念头不放,像个小孩拽着洋娃娃。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未轻易入睡。在这船上,他更是几乎没有睡过,尽管他不时努力把自己灌的晕过去一阵。但他没有做梦。短短一生中他已经梦得太多了。他梦到过各种傻傻的念头:爱情、正义、友谊、荣耀。也曾梦到过变得高大。一切都是空想,提利昂现在明白了。但是他还是不知道妓女的去处是哪。


  “妓女的去处”,他父亲曾经说过。这是他最后的话,可这是什么鬼话啊。十字弓抖动了一下,泰温大人坐了回去,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记得随后是自己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在瓦里斯身边。之前他肯定是爬下了那条竖井,爬过了两百三十个横挡,下到了橘红色余烬照亮的黑铁龙嘴中。可他什么也记不起来;除了箭离弦的声音和他父亲失禁时的臭味。他都要死了,可还是有法子搞臭我。


  瓦里斯将他领出了巷道,但直到在黑水河边露头两人都没有说话。黑水河,提利昂曾经在这里赢得了一场著名胜利和丢了一个鼻子。侏儒转向太监说道:“我杀了我父亲。”那语调就好像在说“我碰到了我的脚趾头”。


  这位密探的头子已经装扮成一个乞丐,穿着一件被蛾子蛀了洞的棕色粗布袍子,头罩掩住了光亮的胖脸和又秃又圆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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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根本不该爬上那梯子,”他的声音带着责备。


  “妓女的去处”。提利昂警告过他父亲别提那个词。可我不放箭的话,他就会把我的威胁当作空气。他会从我手里夺走那十字弓,就像他从我怀里夺走泰莎那样。我杀他的时候他正要起身。


  “我也杀了雪伊”,他向瓦里斯坦白。


  “你知道她是个什么东西了。”


  “我知道了。但我一直不知道他算是个什么东西。”


  瓦里斯嗤嗤地笑着。“你现在知道了。”


  我应该把那个太监也干掉。手上再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没有拔出匕首。不是感激。瓦里斯把他从刽子手的剑下救了出来,但那是因为詹姆逼他干的。詹姆 … 不,最好别去想詹姆。


  他找到了一个尚未开塞的酒袋,贪婪地嘬吸着,仿佛那是妇人的乳房。酸酸的红酒顺着下巴流下,浸湿了他入狱以来就一直穿着的脏兮兮的外套。脚下的舱板剧烈摇晃着;他试图起身,但舱板一个侧倾,把他抛倒在另一边床头。风暴,他想到,要么就是我醉得比自己知道的还要厉害。酒吐了一身,他却躺着没动,疑惑着船是不是快要沉了。这是你的报复吗,父亲?天父封你做他的首相了?“这就是弑亲者的报应”,他说道,风在舱外嘶吼着。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就要那侍童、船长和其他人一起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是神明们什么时候公平过呢?随即而来的黑暗吞噬了他。


  等到他再能动弹时,头好像裂开了一样。船仍在令人眩晕地打着转,尽管船长坚称他们已经靠岸了。提利昂叫他安静下来,这时一个高大的光头水手将他劈手夹在腋下,往货舱走去。提利昂在他腋下扭动着,无力地踢了踢腿。在货舱里等着他的是一个空酒桶。这是一个短粗的小桶,即便对侏儒来说也够挤得。更糟的是,提利昂在挣扎中尿湿了裤子。他被脸朝下塞进了酒桶,双膝挤到了耳边。残留的鼻头奇痒难忍,但双手卡得紧紧,想挠也够不着。一顶对我来说合身的轿子,在那些人钉上桶盖时他想到了这个。当桶吊起来时,他能听到外面的喧嚣。每次撞击,他的头都会磕在桶底。酒桶朝下滚去,这世界也不停旋转。一阵突来的剧震让酒桶停了下来,也让他直想尖叫。又一个酒桶重重砸了上来,这一次提利昂咬伤了舌头。


  虽然只持续了半个钟头,但这却是他毕生经历的最漫长的旅途。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接着滚。透过桶壁他听到外面人声鼎沸,有次还传来不远处马的嘶鸣。他发育不全的双腿开始抽筋,很快这剧痛就让他忘了脑中的轰鸣。


  旅途的结束和开始一样,也是伴随着一圈令他眩晕的滚动和一阵颠簸。外面,一个陌生的声音在用某种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着。有人开始敲击木桶顶部。盖子突然间打开了。光线涌了进来,还有清凉的空气。提利昂贪婪地大口吸着,试图想直起身来,却只是撞翻了木桶,随后滚到了硬邦邦的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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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怪异的肥胖男子出现在他身形上方,留着黄色的八字胡,手握木槌和铁凿。他身上的袍子如此宽大,足以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不过那原本就疏松的腰带散了开来,露出一个肥白的肚子和一对沉重的胸脯,双胸下垂得厉害,倒好像是覆着黄色粗毛的两袋油脂。他让提利昂想起了一头被冲进凯岩城海边洞窟中的死海牛。


  那胖子向下看了看,笑了。“一个酒鬼侏儒,”他用维斯特洛的通用语说道。


  “一头腐烂的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唾在了胖子的脚边。他们在一个幽深的酒窖里,拱形的屋顶,石墙上布着硝石斑。环绕他们的是一桶桶的葡萄酒和麦芽酒,足够让一个嗜酒的侏儒安然渡过今晚——或者渡过此生。


  “你很傲慢。不过我喜欢傲慢的侏儒。”那胖子大笑的时候,他的肉抖动的如此剧烈,以至于提利昂担心他会倒下来把自己压扁。“你饿吗,我的小朋友?困吗?”


  “渴了。”提利昂挣扎着站了起来。“还很脏。”


  那胖子嗅了嗅。“那么,先洗个澡。然后给你弄些吃的和一张软床,好吗?我的仆人会办好的。”这屋子的主人把木槌和凿子放在了一旁。“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只要是我那彼岸朋友的朋友,就都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没错。”


  只要是“蜘蛛”瓦里斯的朋友,我都只能将信将疑。


  至少那胖子在洗澡这个承诺上做得不错。不过提利昂刚泡入热水,合上双眼,就很快沉沉睡去了。他醒来时正赤身躺在一张羽毛褥床上。床垫又厚又软,感觉就象是被裹在云朵之中。他只觉得口干舌燥,而胯下之物也硬得象根铁棍。翻身下床,他找到一个夜壶,满意地呻吟着撒了一壶。


  屋里很暗,不过百叶窗的窗叶间透着金黄的阳光。提利昂抖落最后几滴尿液,一瘸一拐地走在产自密尔的花纹地毯上。地毯很软,仿佛春天的新草。他笨拙地爬上靠窗的椅子,掀开窗叶,想看清瓦里斯和神明们究竟把他送到了哪里。


  窗下是六棵樱桃树,细长的棕色枝条光秃秃的,将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水中站着一个赤身男孩,手握一把刺客短剑,摆着格斗的架势。他英俊而优雅,不过十六岁的模样,留着齐肩的金发。侏儒半晌之后才发现这只是座栩栩如生的彩绘石雕,不过那刀的反光倒像是出自真正的钢刃。


  池塘那边耸立着十二尺高的砖墙,墙头装着一排铁刺。墙外便是这座城市了。一片紧挨着的平顶屋构成的海洋围着一个港湾。他看见了一些方方的砖塔,一座红色的大神庙,还有远处山上的一所牧师大院。更远处,阳光在深海的海面上跃动。渔船正穿过港湾,白帆在风中招展。他甚至能看到靠岸的大船上那直立的桅杆。肯定有一艘是去多恩的,或者是去东海望。不过他付不了船钱,也不是划桨的料子。也许我可以找份侍童的活,把我自己卖给那些船上的基佬来挣出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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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猜测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的空气闻起来都不一样。冷飕飕的秋风里有着奇怪的香料味,他能模糊地听见墙外飘进来的喧闹声。听起来象是瓦雷利亚语,但他只能断断续续听懂一些词。他推断这不是布拉佛斯,也不是泰洛西。那些光秃秃的树枝和空气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当听到门在身后打开的声音,提利昂转身便看到了那位胖胖的东道主。“这里是潘托斯,对吧?”


  “正确,还能是哪?”


  潘托斯。嗯,这不是君临城,能说的也就这么多。“妓女会去哪里呢?”他脱口问道。


  “跟在维斯特洛一样,这里的妓女也在妓院。你不会需要她们的,我的小朋友。从我的女仆中挑吧,没人敢拒绝你。”


  “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道。


  那胖子摸了摸一撇打了油的黄须,这举动在提利昂看来格外龌龊。“按照一百年前布拉佛斯施加给我们的条约,潘托斯是不允许有奴隶的。不过她们还是不会拒绝你的。”伊利里欧费力地微微鞠了一躬道。“不过现在,我的小朋友得原谅我。我有幸担任了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而亲王已经召集我们议事。”他一笑就露出满嘴乱糟糟的黄牙。“请随意游览这所宅子和地下室,不过千万别跑到围墙外面。最好别让任何人知道你曾在这里。”


  “曾经?我已经去了别处吗?”


  “今晚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谈论这个话题。我的小朋友会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品尝美酒,然后制定伟大的计划,对吧?”


  “是的,我的胖朋友”,提利昂答道。他想要用我来牟利。自由城邦的巨贾亲王们所关心的全是牟利。他的父亲大人曾轻蔑地把他们称作“香料战士和奶酪领主”。假如某天清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侏儒死掉比活着更有利可图的话,他会发现在傍晚之前自己就被塞进另一个酒桶里了。在那天到来之前,我最好已经离开了。他不怀疑会有这么一天,瑟曦是不可能忘记他的,即便是詹姆当看到父亲肚子上的那支箭时也会被激怒。


  一阵轻风抚动着那池清水,在那个赤身剑客的周围泛起微波。这让他记起了泰莎抚弄他头发的样子,那是在他们婚后的那个假春,在他帮自己父亲的卫兵强暴她之前。逃亡途中,他一直在试图回忆这些卫兵的数目。也许你会认为能记得起来,但并非如此。十来个?二十来个?还是上百?他也不知道。他们全是成人,又高又壮 … 虽然对于一个十三岁的侏儒来说,所有的人都很高大。泰莎知道他们的数目,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鹿,她只需数数那些银币就知道了。每人一枚银币,我是一枚金币。他的父亲坚持要他也付钱。兰尼斯特总是有债必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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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妓女的去处”。他又一次听到泰温公爵说道,然后是弓弦的振动声。


  总督邀请他游览了这所宅子。他在一个镶着青金石和珍珠母的箱子里找到了一些干净衣服。当费力地往身上套着的时候,意识到这些是给某个小孩做的衣服。衣服有点霉味,但质地不错,不过腿部裁的太长,袖子又太短,如果他非要把领口系上的话,脸一定会青得和乔佛里一样。它们虽然也被蛾子蛀了,但至少没有呕吐物的恶臭。


  提利昂从厨房开始他的游览,在他自己动手吃了些奶酪、面包和无花果时,那里的两个胖女人和一个侍童都警惕地注视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他鞠了一躬说道。“你们碰巧知道妓女的去处吗?”没有得到回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不过用“交际花”替掉了“妓女”。这次,那个年轻一点、胖一点的厨师冲他耸了耸肩。


  他不知道如果自己抓住她们的手,把她们拖进卧室的话,她们会怎么做。没人敢拒绝你,伊利里欧曾这样声称,但是提利昂可????认为他指得是这两个。年纪小点的那个妇人都可以当他妈了,那个年长的则可能是她的母亲。她们都和伊利里欧一样胖,乳房比他的头还大。我可能会被肥肉给憋死,那是个糟糕的死法,就像他的父亲大人的死法。我应该让他死前给我拉点金子。也许泰温大人在认同和亲情方面很是吝啬,但在金钱方面却总很慷慨。如果有什么东西比一个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话,那就只能是一个没鼻子的穷鬼侏儒。


  提利昂把胖女人留给了面团和罐子,转身去搜寻昨晚伊利里欧放他出来的那个地窖。这倒不是件难事。地窖里的酒足够让他醉上一百年,甜甜的红酒产自河湾,酸酸的红酒来自多恩,潘托斯的酒是淡淡的琥珀色,密尔的蜜酒则是幽幽的碧绿,这里有三十多桶青亭岛的金色美酒,甚至有些佳酿还来自颇有传奇色彩的东方,来自暗影之地附近的弥林、夸释和阿塞。提利昂最后挑中的是一桶烈酒,标签上说是珍藏于冉斯福特·雷德维恩领主,也就是现任青亭岛领主的祖父。这酒入口柔和,但劲头十足,色泽深紫,在幽暗的地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倒了一杯,然后又灌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那几棵樱桃树下品尝。


  他出错了门,结果再也找不着从窗子看到的那个池塘,不过不要紧。宅子后方的花园同样也很怡人,而且宽敞得多。他品着美酒在花园中游荡了一阵。这院墙可以让任何真正的城堡都相形失色,不过墙头那些装饰性的铁刺少了人头的点缀,光溜溜的甚是怪异。提利昂想象着他姐姐的人头插在上面的样子:金发中露出焦油,苍蝇嗡嗡地在她嘴里飞进飞出。他决定应该让詹姆享受她旁边的那根铁刺。没错,任何人都不能插在我的哥哥和姐姐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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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绳子和抓钩的话,他应该能翻过这院墙。他的双臂很有力,身体也不重。他应该能翻过去,只要他不把自己钉在那些铁刺上的话。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根绳子。


  游荡的时候他发现了三个大门:带着警卫室的正门,犬舍旁的后门,还有掩在一丛淡绿色常春藤后面的园门。园门被铁链拴上了,其他两个门都有守卫。这些守卫身材饱满,脸光滑得象婴儿的小屁股,每人都带着一顶有刺的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这是些太监,传闻也告诉他这是哪一类人。相传他们没有痛感,无所畏惧,对主人至死效忠。如果我有几百人的话倒可以好好利用,他想到。真是遗憾,我没成乞丐之前竟然没想到这一点。


  他沿着一条游廊前行,穿过一个尖顶拱门,来到了一个平坦的庭院之中。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着衣服。她看上去和他年纪相仿,暗红色的头发,宽脸上长着不少雀斑。“要来点酒吗?”他问道。那女子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他。“我没酒杯给你用,咱们得共用一个杯子。”洗衣女继续拧着衣服,然后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在一张石椅上坐下。“告诉我,我能信赖伊利里欧总督多少?”这名字让她抬头看了看。“就这些么?”低声笑着,他架起一条发育不全的腿,喝了口酒。“不管这个奶酪贩子对我有什么打算,我都很厌恶。不过我怎么能拒绝他呢?也许你能把我藏在裙下带出去?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哦,我甚至会娶你。我已经娶过两个妻子了,三个也不打紧吧?啊,但我们住哪里呢?”他冲她笑了笑,对于一个只剩半个鼻子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他最迷人的微笑了。“我有个外甥女在阳戟城,我跟你提过吗?有弥赛菈,我就可以在多恩添不少乱子。我可以让我的外甥跟外甥女开战,那不是很滑稽吗?”洗衣女晾起一件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尺寸大得可以做两块风帆。“你很对,我应该对如此邪恶的念头感到羞耻。我还是去长城更好点。他们说,当你加入守夜人时,一切罪恶就都洗清了。不过我害怕他们不会让我带上你,小甜心。守夜人里是没有女人的,夜里没有长着雀斑的可爱妻子来温暖你的被窝,只有寒风、咸鱼和淡啤酒。小姐,你觉得我身着黑衣的话会显得高点吗?”他又倒了杯酒说道。“你觉得呢?去北面还是南面?我应该为以前的罪行赎罪,还是再犯些新的?”


  洗衣女最后看了他一眼,便拎起她的篮子离开了。我好像一个妻子都留不了太久,提利昂想道。他的酒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了。或许我该跌跌撞撞地回到那个酒窖去。不过那烈酒已经让他发晕了,而且通往酒窖的石梯很陡。“妓女的去处是哪?”他冲着那些在风中啪啪作响的衣物问道。或许他早该问问那个洗衣女。不是暗指你是妓女,亲爱的,但或许你知道她们会去哪里?或许他更早该问问他的父亲。“妓女的去处”,泰温大人曾这样说。她爱我。她是佃农的女儿,她爱我而且嫁给了我,她把她的信任交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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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空的酒壶从他手中滑落,滚到了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苦笑着起身去拣酒壶,却瞥见一块开裂的地砖中长着几朵蘑菇。淡白色的伞上有不少斑点,伞下则是血红的经络。侏儒摘下一朵嗅了嗅。美味佳肴,他想到,或是致命毒药。他注意到这丛蘑菇一共七朵;或许七神是要向他传递什么消息。他拔起这些蘑菇,拽过一只晾着的手套细细包住,然后塞入衣袋之中。这翻折腾让他头晕目眩,所以只好爬回石椅,卷着身子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双眼时,他已回到了卧室,全身陷在那张软软的羽毛褥子里。一个金发女孩正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道,“你该洗澡了。伊利里欧总督等着你一小时后共进晚餐。”


  提利昂靠着双枕,两手抱头。“是我在做梦,还是你真的是讲通用语?”


  “是的,大人。我被卖到这里取悦国王。”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长着一双蔚蓝的眼睛。


  “你肯定做得不错。我需要一杯酒。”


  那女孩替他斟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让我替你撮背,给你暖被窝。我的名字——”


  “——跟我没关系。你知道妓女会去哪里吗?”她脸红了。“妓女是为钱卖身的。”


  “或者为了珠宝,为了漂亮衣服,要不是城堡。不过她们会去哪里?”


  那女孩对这个问题很是不解。“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不擅长猜谜。您能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道。我自己也恨猜谜。“我不会告诉你什么。最好你也一样。”你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你两腿之间,他差点就脱口而出。话都到了嘴边,但不知怎地竟没出口。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诉自己,只是一个以为我在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他对她的私处也没有多大兴趣。我一定是病得不轻,要不就已经死了。“你刚才说洗澡吗?带我去吧。我们不能让那位伟大的奶酪商人久等。”


  洗澡的时候,那女孩替他搓了脚,擦了背,还梳了头发。接着在他的小腿上涂了些闻起来甜甜的药膏,以减轻疼痛,然后替他穿上一条带霉味的深紫色裤子和一件镶着金边的蓝色天鹅绒上衣,仍旧是小孩的衣物。“大人晚餐后需要我吗?”她替他系鞋带的时候问道。


  “不。我对女人厌倦了。”婊子。


  让他郁闷的是,那女孩完全误解了他的失望。“如果大人喜欢男孩的话,我会替你安排一个。”


  大人只喜欢他的妻子。大人只喜欢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那男孩知道妓女的去处。”


  那女孩绷紧了嘴。他意识到她对自己的鄙视,不过这比不上我对自己的厌恶。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怀疑,他玩过的女人一见他的样子都会心生厌恶,但至少别人还能装出一副脉脉温情。少许坦白的厌恶或许倒挺新鲜,就像喝多了甜酒以后来一杯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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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着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别穿衣服。我想我会醉得脱不了你的衣服。闭上嘴巴,张开双腿,我们会玩得很尽兴的。”他色迷迷的看了她一眼,希望能看到一丝害怕的神色,但得到的只有极度厌恶的表情。没人会怕一个侏儒;就连当初提利昂手持十字弓的时候,泰温大人也没有害怕。“你被干的时候会呻吟吗?”他问这个床伴。


  “如果能让大人高兴的话。”


  “或许勒死你会让大人高兴。我就是那样处置我的上一个婊子的。你认为你的主人会反对吗?当然不会。你这样的人他还有一百多个,可我只有一个。”他咧嘴笑了,这一次,他得到了想要的恐惧。


  伊利里欧正靠在一张软椅上,大口吃着木碗里盛的辣椒和珍珠洋葱。他的眉毛上挂着不少汗珠,胖脸上闪着一双猪眼。他挥动双手的时候,只见一堆珠宝在跳动:有玛瑙、翡翠、碧玺、黑玉、碧玉,有猫眼石、虎睛石、红宝石、蓝宝石、紫水晶,还有一颗黑珍珠和一颗绿珍珠。他的戒指足够我好几年的生活,提利昂心道,不过要把杀猪刀才取得下来。


  “过来坐下,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招手让他过去。


  侏儒爬上了一把椅子。对他来说,这椅子太大了,这张铺着垫子的宝座原本是要容纳总督那肥实的屁股,粗实的椅脚也是要承受他的体重。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他生活的世界已经太大了,而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宅子里,这一切更是大得离谱。我是猛犸巢穴里的一只老鼠,他心道,不过幸好这只猛犸象有个不错的酒窖。这想法令他觉得口渴,他叫了酒。


  “我派给你的那个女孩,你还满意吧?”伊利里欧问道。“如果我需要女人,我会提出来的。”


  “如果她没能让你满意的话 … ”


  “该做的她都做了。”


  “希望如此。她是在里斯训练出来的,在那他们创造了一种爱的艺术。国王对她非常满意。”


  “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过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可不要什么国王的剩货。”


  “如你所愿。我们开饭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侍从们立即忙活起来。


  先上的是一道由螃蟹和安康鱼熬的汤,以及一份鸡蛋和莱姆果的凉汤。接着上来的有蜜制鹌鹑、羊羔腰肉、酒浸鹅肝、奶油胡萝卜,还有一份乳猪。这些菜的样子全让提利昂倒足了胃口。出于礼貌,他强迫自己尝了一勺凉汤,谁知一口下去,他竟然控制不住食欲了。那些厨师或许是又老又胖,不过活却做得很棒。即使在宫廷宴会上,他也从没吃得如此津津有味。


  他一面把只鹌鹑啃个精光,一面向伊利里欧询问今早议会的事情。那胖子耸了耸肩说道:“东面有些麻烦。阿斯塔泊陷落了,弥林也一样。当这里还是个新兴世界时,吉斯帝国就已经奴役那些城市很久了。”乳猪是切好的;伊利里欧拿了一块,蘸了些梅子酱,用手抓着就吃开了。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5

  “奴隶湾离潘托斯很远”,提利昂用刀插起一块鹅肝说道。没人受的诅咒能和弑亲者相比,他心想,但我能学着去享受它。


  “是这样”,伊利里欧也同意,“不过这世界本是一张大网,牵一发而动全局,没人敢轻举妄动。再来点酒?”伊利里欧把一只辣椒塞进嘴里。“不,那再吃点。”他拍拍手。


  随着掌声,一个端着盖住的盘子的仆人走了进来。他把盘子放在提利昂面前, 伊利里欧从桌上探过身子来,掀开盖子。“蘑菇,”总督宣布, 香味弥漫出来。“添加了大蒜,经过黄油的浸泡。我告诉你,那味道绝啦。吃一个,我的朋友,就会想两个。”


  提利昂已经把一块肥厚的蘑菇送到了嘴边,但伊利里欧语气中某些东西让他突然停了下来。“您先尝尝,大人。”他把盘子推销他的东道主。


  “不,不。”总督伊利里欧把蘑菇推了回来。有那么一瞬间,这个满身肥肉的奶酪贩子好像变成了一个顽皮的孩子。“您先请,我坚持。是厨子专门为您烹制的。”


  “是她的想法?” 他记得那个厨子,她手上沾着面粉,厚重的胸部透着深蓝色的纹理。“她真善良,但是 … 不。”提利昂轻松地把那个蘑菇扔进那黄油汤中。


  “您真令人惊讶。”伊利里欧透过那分叉的黄胡子微笑着。每天早上抹在上面的油让它看起来金闪闪的。“你怕啦?我可听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在七大王国,在款待宾客的晚宴上毒死他会被视作滔天罪行。”


  “在这也同样。”伊利里欧伸手也拿他的酒杯。“就算一个宾客打算终结自己的性命时也是如此。为什么这样,东道主应该满足他的客人,不是吗?” 他咽下一大口酒。“不到半年前,奥德洛总督被毒死了。我听说没太多痛苦。肠子有些绞痛,眼底疼一下,然后就完了。一个蘑菇和割过你脖子的一把剑比起来好多了,不是吗?为什么满嘴鲜血的死去,塞满黄油和大蒜岂不更好?”


  侏儒盯着面前的盘子。黄油和大蒜的香味令他流出口水。就算知道它们是什么了,他还是有点想吃这些蘑菇。他没有足够的勇气往自己的肚皮插上冰冷的钢剑,但咬一个口蘑菇看起来不算难事。这想法更令他觉得恐惧。“你看错我了,”他听到自己说。


  “是吗?如果你想淹死在酒里,只要说出来,马上就能办到。一杯杯的灌死自己,既浪费酒也浪费时间。”


  “你看错我了,”提利昂又说了一遍,声音大了一些。在灯光下,那些蘑菇看起来黑色诱人。“我没打算要死,我向你保证。我还有 …” 他的声音变得迟疑了。我还有什么?一条活下去的性命?要去做的事情?要去抚养的孩子,去管辖的封地,去爱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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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帮他说完,“但我们能改变它。”他从黄油中叉起一只蘑菇,用力地咀嚼着。“真是美味。”


  “这些蘑菇没有毒。”提利昂恼怒了。


  “没有。为什么我要去害你?” 伊利里欧总督嚼着另一只。“我们相互之间必须给出一点信任。来,吃吧。” 他又拍了下手。“我们还有事情要做。我的小朋友必须保持他的强壮。”


  仆人们陆续一只填满无花果的鹭鸶、用杏仁奶泡过的小牛肉饼、奶油烹制的鲱鱼、糖拌的洋葱、臭烘烘的奶酪、几盘蜗牛和杂碎,还有一只带着毛的黑天鹅。提利昂没有碰那道黑天鹅,因为那令他想起和姐姐共进的一次晚餐。不过他倒是吃了点鹭鸶、鲱鱼和几个甜甜的洋葱。每次喝完酒,都会有侍从替他满上。


  “以你的小身板来说,你的酒量很大了。”


  “弑亲是件枯燥的事,它让人口渴。”


  那胖子的眼睛闪闪发光,就像他手上的宝石。“维斯特洛有人说,兰尼斯特大人的死不过是个好的开始。”


  “他们最好别让我的姐姐听到,否则就会发现自己少截舌头,”侏儒??一条面包掰成两半说道。“而且谈到我的家族时,你最好小心,总督。不管是不是弑亲者,我仍然是头狮子。”


  这话似乎给了那位奶酪领主无穷的乐趣。他拍了拍肥实的大腿说道:“你们这些维斯特洛人都是那样。在一块丝绸上绣只猛兽,转眼间你们就都成了狮子、巨龙或者雄鹰。我可以带你去找一头真正的狮子,我的小朋友。亲王的动物园里有一大群。你愿意跟它们分享一个笼子吗?”


  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七国的领主们确实太过看重他们的纹章了。“很好”,他让步道,“兰尼斯特不是什么狮子。但我还是我父亲的儿子,另外要杀詹姆和瑟曦也得由我来杀。”


  “真是奇怪,你竟会提到你那美貌的姐姐。”伊利里欧吃了只蜗牛说道。“太后已经承诺,只要有人能带去你的人头,不管他的出身多么卑贱,都能受封为领主。”


  提利昂所想的也不过如此。“如果你打算要她兑现承诺的话,让她也为你张开双腿吧。我最好的东西来换她最好的东西,那才是公平交易。”


  “我倒宁愿要跟我等重的黄金。”那个奶酪贩子放声大笑,提利昂真担心他会笑破肚子。“凯岩城所有的黄金,干嘛不做?”


  “我会给你金子,”侏儒说道,欣慰地看到他不会淹死在一堆还没消化的鳗鱼肉和羊杂碎之中。“但凯岩城是我的。”


  “正是如此。”总督掩着嘴打了个大大的饱嗝。“你认为史坦尼斯国王会给你吗?我听说他可是个恪守法律的国王。他完全可能把凯岩城给你,不是那样吗?你的哥哥已经披上白袍,所以按照维斯特洛的任何法律,你都是你父亲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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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坦尼斯也许会给我凯岩城,”提利昂承认道,“不过弑君和弑亲会有些小问题,他会为此而砍掉我的脑袋。我现在已经够矮了。不过你怎么会认为我会投靠史坦尼斯?”


  “你还有什么其他理由要去长城吗?”


  “史坦尼斯现在在长城?”提利昂揉了揉鼻子说道,“该死的七重地狱,史坦尼斯正在长城做什么?”


  “正冻得发抖,我想的话。多恩要暖和点。也许他该乘船去那里。”


  提利昂开始怀疑某个长着雀斑的洗衣女并不象她装的那样,对通用语一窍不通。“碰巧我的外甥女弥赛菈在多恩。而且我在犹豫是不是要她做女王。”


  侍从替二人各盛了碗浸在甜奶油中的黑草莓。伊利里欧笑着说道。“这个可怜的孩子怎么得罪过你?你会希望她送命?”


  “就算是弑亲者也不用干掉自己所有亲人,”提利昂带着受伤地语气说道,“我说的是让她称王,不是让她送命。”


  那个奶酪贩子舀起一勺草莓。“瓦兰提斯有一种钱币,一面是皇冠,一面则是死神头像。这是在同一枚硬币之上的。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多恩或许会为弥赛菈而战,但是仅靠多恩是不够的。如果你真的象我们那个朋友声称的那样聪明,你应该了解这点。”


  提利昂重新审视着这个胖子。这两点他都说对了。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我也知道。“我现在只剩下些徒劳无功的办法了。至少这个办法会让我的姐姐哭得更伤心。”


  伊利里欧总督用他肥胖的手背擦了擦嘴上的奶油。“通往凯岩之路不会途经多恩,我的小朋友。它也不穿过长城。但我告诉你,这条路是有的。”


  “我是一个已被定罪的叛徒,弑君弑亲之人。”这番关于道路的话让他有些恼怒。他认为这是个游戏吗?


  “一个国王所做的一切会被另一个国王完全推翻。我的朋友,在潘托斯我们有位亲王。舞会和晚宴时他高高在上,出巡时他坐着黄金和象牙的大轿。他身前会有三位掌礼官员,分别擎着象征贸易的金天平,象征战争的铁剑和象征司法的银鞭。每年的元旦他必须为献祭给这块土地和海洋的处女开苞。”伊利里欧双手撑着桌子,俯身过来。“不过如果收成很糟或是战争失利的话,我们就会割断他的脖子,以此平息神怒。然后再从四十个家族中挑选新的亲王。”


  “记得提醒我千万别当潘托斯的亲王。”


  “你们七大王国有什么不同吗?现在的维斯特洛没有和平,没有公正,没有信念 … 很快也会没有粮食。当人们忍饥挨饿,厌倦恐惧的时候,他们会寻找一个救世主。”


  “也许他们会,但如果他们只能找到史坦尼斯的话—”


  “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弥赛菈。”那满嘴黄牙的笑口咧得更开了。“另外一人。比托曼强大,比史坦尼斯温和,比弥赛菈这女孩更有称王的资格。一个远渡重洋,来为流血的维斯特洛疗伤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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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棒的措辞”,提利昂不为所动地说道,“不过措辞跟空气一样。这个混帐救世主到底是谁?”


  “一条龙。”那个奶酪贩子看到了他脸上的反应,大笑起来。“一条有着三个头的龙。”


02.丹妮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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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能听见逝者踏梯而来。步声徐缓而有节奏,远远传来,回荡在殿内的紫色宫柱之间。乌木王座之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等候着他的到来。她睡眼朦胧,亮金色的长发还是一片凌乱。


  “陛下,“执掌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劝道。”此事您不必亲自视察。”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外套拽在胸前。狮皮下仅套了件薄薄的白色亚麻罩衫。被弥桑黛唤醒的时候,她还在梦着一座红门小屋。事起突然,已来不及更衣。


  “卡拉熙,”伊丽低声说道,“死者不能触碰的,那将带来厄运。”


  “除非他们命丧你手,”姬琪接道。她比伊蕊高大,身材甚是丰盈。“此事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伊丽赞同道。


  谈到马,多斯拉克人可能无所不知,可除此之外便是十足的傻瓜。再说她们不过是些小丫头。这几名侍女年纪与她相仿,虽然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的皮肤让她们看上去似已成年,可毕竟仍是孩子。她们是卓戈卡奥给她的礼物,狮皮也是——那是一张完整的白狮皮,来自多斯拉克草海。虽然狮皮太大,很不合身,还带着霉味,可却能让她感到卓戈仍在身旁。她的日和星。


  最先踏上台阶的是“灰虫”,他手举火把,铜盔上傲立着三根尖刺。紧随其后四名无垢者的肩上,便是那个死者。四人的头盔只饰有一根尖刺,毫无表情的面孔仿佛铜铸一般。他们将尸体放到她的脚边,一旁的巴利斯坦爵士揭开了染血的尸布,而“灰虫”则放低了火把,以便她能看个清楚。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可双颊却被割开,几乎拉到了两侧耳际。高个子,蓝眼睛,一张英俊的面孔。里斯或者古沃兰迪斯人,被海盗绑架后卖到血色阿斯塔泊为奴。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却是伤口,她数不清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他是在一条巷子里被发现的,那里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 用血所画。”现在丹妮莉丝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下干着屠杀的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印记。“‘灰虫’,此人为何落单?没人与他同行吗?”按她的命令,在弥林,无垢者夜间巡逻的时候,总是两人一组。


  “女王陛下,”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了某个 … 某个地方 … 饮酒,找人作伴。”


  “某个地方?你指的是什么?”


  “某个风月场所,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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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妓院。那些重获自由的人有半数是来自渊凯,那里的“贤主”们因训练床奴而闻名于世。七种呻吟之术。现在,妓院已如蘑菇般遍布弥林。他们所会的仅此而已,况且他们需要生存。食物一天贵过一天,而肉体的欢愉却越来越廉价。散落在贵族金字塔之间的贫民街区里,不少妓院提供着一切可以想象的服务。这些她都知道。可即便如此 … “太监想能在妓院里找到什么呢?”她问道。


  “身体不完整的男人仍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答道。“小人曾获知,您的仆人‘坚盾’有时付钱给妓院的女子,抱着他同眠。”


  龙之血脉决不流泪。“坚盾。那是他的名字?”,她发问的时候眼中没有泪光。


  “如果陛下满意的话。”


  “很好的名字。”阿斯塔珀的“贤主”们不允许他们的奴隶士兵有自己的名字。丹妮让他们重获自由以后,一部分无垢者用回了本名,而另一部分则替自己取了新名。“知道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吗?”


  “小人不知。应该很多。”


  “六个,或者更多”,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从伤口来看,他们是从四面蜂拥而上的。他被发现时刀鞘已空,可能他也刺伤了敌人。”


  丹妮默默的祈祷他们中有人已在痛苦中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女王陛下,“灰虫答道。“凶手把羊鞭塞进了您的仆人‘坚盾’的喉管。小人之前把它取了出来。”


  他们无法将他自己的阳物塞进喉管,阿斯塔珀奴隶主的阉割十分彻底。“‘女妖之子’越来越大胆了,”丹妮说道。之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仅限于手无寸铁的平民,只敢在夜幕的掩盖下伏击小巷中的行人,或者乘人熟睡之时入屋行刺。“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明白,可现在我的对手是一群幽灵。她曾希望这场杀戮能有所间歇,能有时间来重建和疗伤。


  她抛下狮皮外套,跪在死者身旁,替他合上双眼,全不理会姬琪的惊呼。“‘坚盾’不会被遗忘。替他清洗后为他穿上战衣,将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同葬。”


  “遵命,”灰虫答道。


  “派人去仁者大殿,问问那些蓝衣仁者,是否有人曾因剑伤求诊。同时放出话去,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查查,最近是否有人骟羊。”某些害怕的牧民或许会交待。“从今以后,我的部下不准在夜间独行。”


  “小人遵命。”


  丹妮莉丝将长发拂向脑后。“给我把这些懦夫找出来,把他们找出来,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明白,惊醒睡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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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虫”躬身行礼,随后指挥属下的无垢者负着死者离开大殿。巴利斯坦爵士则留了下来。


  他须发皆白,淡蓝色的双眼周围已有皱纹。可他的腰背仍然直挺,而岁月也并未夺走他的武艺。


  “陛下,”巴利斯坦说道,“我担心您的太监士兵并不适合你交代给他们的这些任务。”


  丹妮坐了下来,重新将狮皮外套披在肩上。“无垢者是我最好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可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在下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知肩并肩地站在盾牌之后,将长矛刺向前方。他们的训练只有如何遵守命令,毫无畏惧、完美无缺的遵守,没有思想,没有犹豫 … 但没有教会他们如何解开秘密,如何盘查发问。”


  “骑士又会好多少呢?”巴利斯坦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的孩子们以维斯特洛的方式用骑枪和长剑作战。可是面对躲在暗处偷袭的懦夫,骑枪又有何用?


  “此事也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道。“况且除我之外,陛下再无骑士。那些孩子还需多年方可效力。”


  “可若非无垢者,还能有谁?多斯拉克人只会更糟。”多斯拉克人只擅长骑马作战,更合用于旷野,而不是城中狭巷。弥林多彩的城墙之外的地界只能勉强算作她的领地。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山中辛苦地放羊、采盐、挖矿、种植小麦和橄榄。城中的库房虽然储备着尚算充足的粮油、橄榄、干果和腌肉,但店中的货物却在不断减少。为此丹妮已命三位血盟卫率领卡拉萨前去征服这片腹地,并令“褐面”本·普拉姆率领“次子”佣兵团南下防范渊凯的侵袭。


  至于最重要的任务,她已交给达阿里奥·纳哈里斯——那个镶着金牙、留着三尖胡须、紫髯下一脸坏笑、口舌如簧的达阿里奥。东部丘陵以外,横亘着一条环状沙石山脉,那是雷哈撒之地,世称“凯塞通道”。如果达阿里奥能够成功说服雷哈撒人重开这条贸易通道,粮食便可经由丘陵或是沿河顺流运抵弥林。但被称为“羔羊之民”的雷哈撒人对弥林可是殊无好感。“等‘风暴之鸦’佣兵团从雷哈撒归来,或许我可以让他们在城中布防,”她对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在此之前,我能用的只有这些无垢者。”她转过话题道。“抱歉,爵士。请愿者们很快将至门下。我得戴上我的兔子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雷兹纳克和‘剃顶大人’召来,我着装之后要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躬身退下。


  八百尺高的大金字塔从雄浑的方形石基上拔地而起,直耸云霄。女王的闺房便坐落在傲立的塔顶,四周的葱葱绿意中点缀着几个芳香四溢的池塘。天刚拂晓,晴朗而清凉,丹妮信步走到露台之上。西面,阳光将仁者大殿的金色圆顶照得一片辉煌,也在贵族金字塔群身后刻下浓黑的阴影。即便此刻,“鹰身女妖之子”也一定在某座梯状金字塔内策划新的谋杀,她寻思道,我却无力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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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赛利昂觉察到了她的不安。这条白龙正以尾支头,蜷伏在一颗桃树旁。丹妮经过的时候,它睁开双眼,宛如两泓流金。同样金色的还有它的双角和从头至尾覆满背部的鳞甲。“你真懒,”丹妮挠了挠它的颚下说道。它的鳞片滚热,仿佛在烈日下曝晒许久的盔甲。龙是烈火铸成的血肉——乔拉爵士送她的结婚礼物中有一本书如是说。“你应该跟你的兄弟们一起去捕猎的。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们越来越野了。雷哥曾差点咬到伊丽,而韦赛利昂在雷兹纳克上次觐见时喷燃了他的礼服。我太让它们自行其事了,可我又哪来时间照顾它们?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重重打在树干上,将一个桃子震落在丹妮脚下。而后它张开双翼,半飞半跳地跃上护栏。它长大了,丹妮望着腾空的白龙心道。三条小龙都长大了,很快我就能象“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用一个拇指便可盖住整个弥林。


  丹妮目送着韦赛利昂盘旋而去,直至它消失在斯卡哈撒丹那片泥水的上空。她转身回到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替她梳头换衣。丹妮换上的是一件吉斯卡里礼服,弥林女王应着之物。


  这是件非常笨拙的衣物,一块又长又松、毫无样式的布片。丹妮必须将其缠在腰上,再从腋下绕到一侧肩头,而其上晃个不停的流苏也得仔仔细细地分层展开。缠得太松,它会滑落;缠得太紧,又会显得凌乱,并且束手束脚。即便缠得不松不紧,也得一直用左手加以保持。穿着这种礼服走路只能用小碎步,否则会绊上沉重的裙裾。这不是便于工作的衣裳,而是贵族的礼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征服弥林之后,丹妮曾想禁用这种礼服,却被议会劝阻。“龙母必须身着此服,否则将会永遭恨意,”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告诫道。“若是身着维斯特洛衣物,或是弥尔长袍,陛下定将永为陌路之人,荒诞的异族客,野蛮的征服者。弥林女王必为古吉斯的传统女子。”而“次子”佣兵团长“褐面”本·普拉姆的话则更为直白:“要做兔子们的国王,最好也带上兔子耳朵。”


  今天她选的“兔子耳朵”是由白色薄亚麻布所制,缀着金色的流苏。有姬琪的帮手,她总算在失败两次之后将礼服缠绕妥当。随后伊丽捧来她的皇冠。皇冠按她家族的族徽打造为一条三头飞龙,金身银翼,三个龙头分别以象牙、玛瑙和翡翠所制。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皇冠压得僵直酸痛。头顶王冠不应坐享安乐,她的一位皇室先祖曾如是说。那是某位伊耿,可他究竟是几世伊耿?


  曾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国之地,若非她尚在襁褓中的侄子惨死于篡位者的走狗手下,原本应该还有伊耿六世。如果他仍然在世的话,或许我已经嫁给了他。伊耿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的年纪。丹妮的母亲刚怀上她,伊耿和他的妹妹就惨遭杀害。而此前他们的父亲便在三叉戟河丧命于篡位者之手。她哥哥韦赛里斯则死于多斯拉克,死于一顶炽热的金水王冠之下。如果他们得逞的话,我也会死。杀死“坚盾”的凶刃是冲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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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忘记那些被“圣主”们钉死在路旁的奴隶儿童。一百六十三个孩子,从渊凯到弥林一里一个被钉在里程柱上,一只手指着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之后,丹妮对同样数目的“圣主”施以了钉刑。漫长的死亡引来成群的苍蝇,而广场上的恶臭也弥久不消。然而有时她仍担心这些都还不够。狡猾而顽固的弥林人从没放弃任何一个反击她的机会。不错,他们的确释放了奴隶,可却又以食不果腹的待遇将他们重新雇为奴仆。一方面,他们将老弱病残弃之街头,另一方面,“圣主”们聚集在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抱怨龙后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妓女。


  无论我如何厌恶他们,我也必须赢得弥林人的支持,方可统治这座城市。“我准备好了,”她对伊丽说道。


  雷兹纳克与斯卡哈日早已在大理石阶上等候觐见。“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说道。“您今日的光彩另我不敢仰视。”这名小个子塞纳沙尔人穿着一件饰有金色流苏的栗色丝质礼服,身上那股味道象在香水中泡过一般。他讲一口瓦雷利亚官话,但杂合着浓重的吉斯卡里口音。


  “承蒙夸奖,”丹妮用更为纯正的口音答道。


  “女王,”剃着光头的斯卡哈日·莫·坎达克低沉地说道。“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太监的事。”吉斯卡里人都有一头浓密的硬发,奴隶城邦的男子多年都流行把头发做成尖角、刺状或翼形。而斯卡哈日却把头剃得精光,表示自己已经弃旧投新。效仿他的先是坎达克家人,随后是其他部属。此举是出于潮流、恐惧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他们被称作“剃顶之民”,而斯卡哈日则是“剃顶大人”,也是背弃“鹰身女妖之子”及其族人的叛逆之首。


  “他的名字叫‘坚盾’。”


  “如果凶犯继续逍遥法外,死的人将会更多。”即便剃了光头,斯卡哈日的面目仍然狰狞:吊眉毛、小眼睛、黑眼袋、长满粉刺的大鼻头,油光可鉴的腊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里人常见的琥珀色。这张脸上满是粗鄙、凶残和怒气,她唯有祈祷其中也有诚实。


  “但不知其身份,如何惩罚?”丹妮问道。“告诉我,勇士斯卡哈日。”


  “陛下,您的敌人可不会少。从露台上,您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金字塔。扎卡、梅内克、洛拉克、哈兹卡尔、咖兹瑞恩 … 所有那些昔日的奴隶主们。还有帕希。没错,尤其是帕希,现在只有满门女子,嗜血恶毒的怨妇。女人决计不会忘记过去,决计不会宽恕敌人。”


  决计不会,丹妮心道,当我重返维斯特洛的时候,我会让篡位者的走狗们明白这点。的确,帕希家族同她有着深仇血恨:死于“壮汉”贝沃斯手下的欧兹纳克·佐·帕希一直都是弥林的英雄;“乔索的命根子”将城门砸得粉碎时,也杀死了他时任城邦卫队统领的父亲;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人中还有他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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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多大?”丹妮向雷兹纳克问道。


  “一百个荣耀币,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


  “一千个荣耀币会更好。照此去办。”


  “陛下没有问我的意见,”斯卡哈日插话道。“但我得说,血债必须血偿。我刚才提到的家族中,每户处死一人。如果您的属下再被谋杀,每户处死两人。这样决不会有第三起谋杀。”


  雷兹纳克痛苦地叫道:“不、不 … 温柔的女王,这种野蛮行径只会招来神怒。属下发誓定会找出真凶,那时您会明白,他们不过是些出生低微的贱民。”


  这个塞纳沙尔人同斯卡哈日剃着一样的光头,不过原因则据说是出于对神的信仰。他曾告诉丹妮:“如果有根头发胆敢冒出的话,我的理发师便会手持剃刀待命。” 不过有时丹妮会寻思那把剃刀是否用在他的喉头更为合适。他很能干,可丹妮对他并无好感,更谈不上信任。她还没有忘记那个以怨报德的巫女,是她谋害了丹妮的丈夫和尚未出世的孩子。


  不朽神殿的预言说她会遭逢三次背叛。巫女是第一个,乔拉爵士是第二个。那么第三个会是雷兹纳克、斯卡哈日还是达阿里奥?或许会是我并未怀疑的人?巴利斯坦、“灰虫”或者弥桑黛?


  “斯卡哈日,”她对“剃顶大人”说道。“多谢您的建议。雷兹纳克,试试一千荣耀币能买到多少消息。”随后丹妮莉丝扣着礼服经过二人身旁,顺着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而下。她走得很慢,一步一级,生恐绊上裙裾之后一头栽下宫廷大殿。


  宣礼的是弥桑黛。她个子不大,却有一副洪润的嗓音。“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她在丹妮缓步下楼时高声宣道。


  殿内四处都是人影。无垢者手持盾牌和长矛,背向宫柱而立,盔上尖刺如同一排利刃。弥林人聚集在东面窗下,精光的头皮参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当中。重获自由的人和先前的主人隔得很远。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道。殿内众人一同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雷兹纳克手捧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照礼仪,女王首先召见的是阿斯塔泊的使臣,一个昔日的奴隶。现在他称自己是“伽尔公爵”,不过似乎没人知道这个头衔的来历。


  伽尔公爵蜡黄的尖脸活似一只鼬鼠,棕色的嘴唇间露出一口烂牙。他呈上一份礼物,高声说道:“圣主克里昂谨以此双拖鞋,表达他对龙母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接过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的皮拖鞋,装饰着绿色的淡水珍珠。那个屠夫国王以为一双漂亮的拖鞋就能得到我的垂青么?“克里昂王的慷慨无人可比,”她说道。“你替我多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那是双小孩的拖鞋。丹妮双足纤细,可这拖鞋仍是异常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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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喜欢这件礼物,圣主克里昂定会非常高兴,”伽尔公爵说道。“陛下命我转告龙母,他将随时为您抵御强敌。”


  如果他再替克里昂向我求婚,我就用这拖鞋招呼他的脑袋,丹妮心道。不过这次,阿斯塔泊的使臣总算没有再提求婚一事。


  可他话题一转说道:“现在时机成熟,阿斯塔泊和弥林应一同结束‘贤主’在渊凯的暴政,他们乃是一切自由之民的死敌。伟大的克里昂命我转告陛下,他与麾下新的无垢者已经整装待发。”


  新的无垢者是个恶心的闹剧。“克里昂王最好打点自己的庄园,不必劳心渊凯的家务。”这并不意味着她对渊凯有任何好感。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当初在击溃渊凯大军之后,没有一举拿下那座黄石城池。她前脚刚走,“贤主”们后脚就复辟了奴隶统治,现在正忙着加税征兵,还四处结盟来对抗她。然而那个自封的克里昂王同样是一丘之貉,他也在阿斯塔泊复辟了奴隶统治,唯一的区别就是先前的奴隶变成主人,而先前的主人则沦为奴隶。他还是一个侩子手,双手沾满血腥。“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她继续说道。“不过据说阿斯塔泊人还在挨饿。克里昂王率领他们出征之前,总得先让他们填饱肚子。”她挥了挥手,伽尔躬身退下。


  “陛下,”雷兹纳克问道。“您是否要召见尊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又是他?丹妮点了点头,希兹达尔便大步上前。这是位非常瘦削的高个男子,琥珀色的皮肤光洁得近乎无暇。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还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此人,丹妮提醒自己。希兹达尔是名富商,在弥林交游甚广,与狭海对岸的关系更不简单。他游历过沃兰提斯、理斯和夸释,在托洛斯和伊莱黎亚都有亲朋,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影响。而渊凯人正试图在那里煽动对丹妮的敌意。


  而且他很富有,富可敌国,富名远播 …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更加富有。丹妮下令关闭城内的角斗场之后,那些场馆的价值一落千丈。希兹达尔乘机大肆收购,现在已买下了弥林一大半的场馆。


  这个贵族把两侧的头发盘成了翼形,整个头彷佛展翅待飞一般。颌下的赤褐长须上挂着不少金环,衬得他的长脸愈加细长。他身着一件紫色礼服,上面缀满珍珠和紫晶。


  “陛下应该知道我为何前来。”


  “为何?”她回应道。“除了烦我,你并无其它理由。我拒绝过你多少次了?”


  “五次,陛下。”


  “那么现在是第六次。我不会同意角斗场重开。”


  “如果陛下愿意听听我的理由 … ”


  “我听过了。听了五次。你有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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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的理由,”希兹达尔承认道。“不过是新的措辞。恭敬而动听的措辞,更容易打动女王。”


  “我想听的是你的理由,而不是你的恭敬。你的理由我听得太多,多得我都可以替你复述。要我试试么?”她把身子向前倾了倾。“自弥林建立之初,角斗场便是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就本质而言,此类格斗完全是宗教仪式,是献与吉斯诸神的血祭。这门艺术并非纯粹的杀戮,它展示的是勇气、技艺和力量,那些最令诸神愉悦的东西。胜者拥有盛宴、享乐与荣耀,而英勇战死的人也会得到敬意、被人怀念。如果重开角斗场,我可以向弥林人表明,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与习俗。这些角斗场举世闻名,可以为弥林带来贸易,让国库内装满世界各地的钱币。世人都有好斗之欲,角斗场可以让他们得以满足,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对于死囚而言,角斗场则是血光审判之地,是还其清白的最后机会。”说到这里,丹妮拂了拂头发。“好了。我讲得如何?”


  “陛下说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城之貌,还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强笑道:“很好 … 可是我没被说服。”


  “陛下,”雷兹纳克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请允许我提醒您,按照传统,城市有权对角斗场课以十分之一的税收,那可是指剔除开支之后的全部收入。这笔钱可以办很多好事。”


  “也许可以,”她承认道。“不过如果我们重开角斗场,我会在剔除开支之前收取这笔税收。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贸易知之甚少,可我跟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等人呆过很长时间。这倒无关紧要。希兹达尔,如果你遣词调令的本事能用来调兵遣将的话,你能征服这个世界 … 不过,我的回答仍然是‘不’。这是第六次。”


  同之前一样,他深鞠了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晶碰到大理石地面,发出阵阵轻响。希兹达尔的确是个处事圆滑之人。“女王陛下已经道明,”他说道。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头发,他也还算英俊。雷兹纳克和绿衣仁者一直都在极力劝说丹妮,让她物色一名弥林贵族成亲,以换取统治这座城市的民心。若是如此,希兹达尔倒值得仔细看看。他总比斯卡哈日强。那个“剃顶大人”曾表示愿意休妻之后娶她,但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希兹达尔至少懂得微笑,不过当丹妮想象和他同床的情景时,差点捧腹大笑。


  “陛下,”雷兹纳克看了看手上的名单说道。“高贵的格拉斯丹·佐·伽拉雷有事求见,您要召见他吗?”


  “那是我的荣幸,”丹妮答道。她一面打量着拖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和珍珠,一面尽量不去注意被夹得生痛的脚趾。事前她已知道,格拉斯丹是绿衣仁者的表亲,而后者的支持对丹妮至关重要。这位女祭司的声音代表着对合法政权的认可、顺从以及和睦。无论她的表亲想要什么,我得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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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要的原来是钱。丹妮曾拒绝对任何“圣主”支付释放奴隶的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法设法地讹诈钱财。这位高贵的格拉斯丹便是其中之一。他声称自己先前的一个女奴精通纺织,她的手艺不只在弥林大受欢迎,还享誉新吉斯和阿斯塔泊。该女年长之后,格拉斯丹命她将全部技艺传授给新买的六名年轻女奴。现在那位老妇已故,而这六名年轻女子在重获自由之后,便在港湾集市上经营一间织品店。格拉斯丹认为其收入的一部分应归他所有。“她们的技艺是拜我所赐,”他说道。“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回来,又给她们机会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这才问道:“那个老人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斯丹晃了晃身子,皱着眉头说道。“她叫 … 艾莎,大概是吧。或者是叫艾娜。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又有那么多的奴隶,陛下。”


  “那我们就叫她艾莎,”丹妮举起一只手说道。“我们的判决如下:那些女孩不欠你任何东西。教她们纺织的是艾莎,而不是你。至于你,得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新的纺车,要最好的。这是罚你忘了那位老人的名字。你可以走了。”


  雷兹纳克本想再宣一名华服者上前,但丹妮却坚持召见了一名重获自由的奴隶。之后,她便轮流召见旧时的贵族和昔日的奴隶。


  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涉及赔偿。弥林陷落之后,曾遭受疯狂的洗劫。贵族的金字塔避过了风头,可城中的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的暴乱,加上渊凯和阿斯塔泊饥民的涌入,平民区内随处可见肆无忌惮的劫掠和残杀。虽然丹妮靠无垢者最终恢复了秩序,但这场浩劫却已留下众多余患。没有人知道到底哪条法律仍然成立,于是他们便来求见女王。


  一名贵妇的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于城破当日。洗城之时她逃到兄长家避难,回来后却发现家里变成了一间妓院,而她的衣物和首饰则穿戴在妓女们的身上。现在她要索回房子和首饰,而“衣物可以归她们”。丹妮将首饰判还给她,但裁定她弃家逃亡之时便已失去房产。


  随后,一个旧日奴隶前来控告扎克家族的某位贵族。他的新婚妻子以前曾是这个贵族的床奴,此人夺走了她的贞洁,对她恣意玩弄并致其怀孕。现在,她的丈夫希望对该贵族按强奸罪施以宫刑,并要求他支付一袋黄金以抚养其私生子。丹妮判给了他黄金,但未同意宫刑。“之前你的妻子还是他的财产,可以由他处置,并不构成强奸。”她很明白,他对这一判决不满,然而如果她对每个拥有床奴的人施以宫刑的话,她治下的城市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太监之城。


  接下来的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体形单薄,脸上有道疤痕,身着一件破旧的银边灰袍。他哽咽着讲述了破城当晚,家中两名奴隶的暴行。二人杀死了他的父兄,还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除了脸上受伤之外,躲过了这一劫,但其中一个凶手却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而另一个则加入了丹妮麾下的“龙母战士”兵团。 男孩请求能对二人施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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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统治的是一座建立在残垣与死亡之上的城市。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的请求。她曾对洗城之时的所有罪行颁行大赦,也无法惩处反抗贵族的奴隶。


  听到这个裁决,男孩朝她猛冲过来,可却被长袍绊倒,一头跌在了紫色大理石上,随即被“壮汉”贝沃斯制伏。他被这个棕色皮肤的高壮太监一把拎起,左右乱晃,像是猛犬口中可怜的老鼠。“够了,贝沃斯”,丹尼叫道。“把他放了。”随后她转向男孩说道:“好好保管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如果你盛怒之下碰到我的身体,你那只手就没了。你还是个孩子,所以我们会忘掉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也应该忘记。”可看到男孩离去时回头的眼神,丹妮心中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时间就这般过去,沉闷与恐惧相继袭来,正午时分,丹妮已能明显感到头上皇冠的沉重和身下王座的坚硬。可等候觐见的人还是很多,所以她并未停下来就餐,而是命姬琪从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酪、橄榄和无花果。她一边聆听觐见者的陈述,一边小口吃些食物,偶尔啜饮一口掺水的红酒。无花果还算不错,橄榄的味道更好,不过那些酒却有一股辣口的金属味。当地只产淡黄的小葡萄,仅能酿出劣酒。我们不会有酒类贸易,丹妮呷了口酒突然想到。另外,“圣主”们还烧毁了最好的树林以及成片的橄榄树。


  待到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建议将广场上那座鹰身女妖青铜巨像的头部换成丹妮的模样,这主意让她一阵恶寒。不过她的拒绝还是尽可能地彬彬有礼。随后,一名渔夫献上一条狗鱼,据说其个头创下了斯卡哈撒丹渔业史上的记录。她夸张地鉴赏了这条狗鱼,赏给渔夫满满一袋银币,而后命人将鱼送往她的厨房。还有一位铜匠替她打造了一件闪亮的铜环战甲,她再三感谢之后这才收下。它看上去的确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应该非常耀眼,不过如果真的要上战场的话,她还是宁愿穿上钢甲。这点常识,即便是一个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的年轻女子也很清楚。


  终于,丹妮再也无法忍受屠夫国王送来的夹脚拖鞋,将它们踢到一旁,然后把一只脚盘在身下,另一只脚也开始前后摇晃。这不怎么符合皇室礼仪,可她对此早已厌倦。皇冠压得她头痛,而两股也已失去知觉。“巴利斯坦爵士,”她说道。“现在我知道一位王者最需要何种素质。”


  “陛下是指勇气?”


  “不,”她打趣说。“是铁一般的臀部。我成天做的事就是坐在这里。”


  “陛下太过亲力亲为。您应该让议员们替您多分担一些重任。”


  “我的议员太多了。我需要的是座垫。”随后她转向雷兹纳克问道:“还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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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人,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还有同样数目的索赔,”那个塞纳沙尔人翻了几页文件答道。“一头小牛,三只山羊。毫无疑问,其它都是些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只,”丹妮叹了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那三条龙的猎物之后,它们的食量也越来越惊人了。这些索赔的人有证据吗?”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可以生火。人也可以烤肉。烧焦的骨头又能证明什么。据“褐面”本说,城外的山里还有赤狼、野狗和豺狼。渊凯到斯卡哈撒丹之间丢失的每只羊羔都要我们给钱吗?”


  “不用,陛下,”雷兹纳克躬身说道。“要不我把这些无赖赶走,或者鞭打他们一顿?”


  丹妮莉丝在王座上晃了一下身子。座上乌木坚硬无比。“不要让人害怕见我。赔给他们。”她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不过多数应该不假。三条龙已经长大了,不可能象之前一样满足于老鼠和小猫小狗。巴利斯坦爵士曾说过,他们吃得越多就长得越大,而长得越大就会吃得越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很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按照牲口的价钱赔偿他们,”她吩咐雷兹纳克道。“但从今往后,再有人来索赔的话,必须先去仁者大殿,在吉斯诸神之前起誓。”


  “遵命。”雷兹纳克随后转向等候召见的人群,用吉斯话说道:“女王陛下已经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口。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给你们钱币或者你们想要的东西。”


  听到此话,众人仍是一片死寂。本想他们应该高兴一点,丹妮有些着恼。他们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难道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待到众人开始散去,仍有一名矮胖男子踯躅殿内。他衣裳褴褛,满面风霜,粗乱的头发剃至耳际,仿佛一顶赤褐小帽,单手提着一个灰黯的布袋。他低头望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着眉头寻思道。


  “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弥桑黛用她洪润的嗓音高声说道。


  丹妮起身时礼服滑下了肩头,连忙重新整理妥当。“提布袋的那位,”她大声问道。“你有话对我们说吗?那你过来。”


  他抬起头来,双眼又红又肿,仿佛撕裂的伤口。丹妮从眼角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像是一道白影。那名男子拖着脚步,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来,手中紧拽着那个布袋。这是个醉汉还是病人?丹妮寻思道。他姜黄的手指开裂,里面满是泥土。


  “那是什么?”她问道。“你有什么冤屈还是什么请求?你要我们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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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紧张地舔了舔皲裂的嘴唇:“我 … 我带来了 … ”


  “骨头?”她不耐烦地说道。“烧焦的骨头?”


  他拎起布袋,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面上。


  那是些骨头,焦黑的断骨。长些的已被弄破吸走了骨髓。


  “是黑色的那个,”男子用吉斯话低声说道。“那个长翅膀的幽灵。它从天而降,然后 … 然后 … ”


  不 … 。丹妮战栗起来。不 … 不 … 不 … 不 …


  “你聋了吗?蠢货,”雷兹纳克冲他嚷道。“你没听到我说的话?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你的羊。”


  “雷兹纳克,闭嘴,”巴利斯坦爵士低声说道。“睁眼看看,那些不是羊骨。”


  不是,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


03.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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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仞苍茫绝壁下,一头白狼在晦暗山林里穿行。月亮滑过他头顶上交错纷乱的秃枝,在星空中一路尾随。


  “雪诺,“月亮低语。


  狼并不回应,雪在他脚下吱扎作响。风叹息着吹过林间。远方,同胞弟妹的呼声召唤着他,他们血脉相连。


  他们也在狩猎。他的黑毛兄弟在飘风骤雨中撕食一头大山羊,体侧被长角划开一道沟槽;但雨水洗去了血迹。另一个地方,他的小妹正举头向月高歌,上百只体型较小的灰色亲族也暂停捕猎加入合唱。那边的丘陵地比此间更温暖,乐趣也更多。许多夜晚,她的群落饱餐牛、羊、马匹——人类的牲口;有时甚至是人本身。


  “雪诺,”月亮又叫了一声,叽叽咕咕地。


  白狼循冰崖底下的人迹轻捷前行。血肉骨头的口感仿佛出自自己的齿颊,而上百亲族的歌唱萦绕在耳边。但他失去了一个兄弟:灰毛、带着阳光味道的那个。当初他们一胞六胎,五个闭着眼睛在死去的母亲身边啜泣;当他的小伙伴们从死去的奶头上吸取冷奶的时候,他——白毛的这一个,用颤抖的腿脚爬向树林。六个剩下四个,如今又有一个逝去无踪。


  “雪诺,”月亮坚持不懈。


  白狼逃离它,似一枝白箭飞越寒冰,奔向太阳落山的夜晚之地,一路呵气成霜。无星的夜里,这道巨崖深沉仿佛岩石,高高耸立的大片黑暗分割天地;但月出之后它又晶莹闪亮,如同冰冻的溪流。狼毛既厚重又蓬松,但当风沿着冰面吹来,什么毛皮也抵挡不住那种寒气。不过他还见识过更冷的风。那是早先通过他灰毛、带阳光味道的兄弟感受到的。


  “雪诺。”树杈上掉落一枚冰凌,白狼循声望去,露出利牙。


  “雪诺!”狼耸起背毛,周围的林木渐渐消融。“雪诺,雪诺,雪诺,”叫声伴着拍翅声,一只乌鸦从昏暗中飞来。


  它噗通一声落在琼恩·雪诺胸口上,两爪乱扒一通才立住。“雪诺!”它扑着翅膀直冲他脸上嘶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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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见了。”室内昏暗,床板死硬。黯淡晨光透过百叶窗缝隙,又是一日苦寒天。他的狼梦里从来只有夜晚。“你就这么叫醒莫尔蒙?劳驾动动窝,别挡我脸上。”琼恩从被窝里拱出一只手赶乌鸦。这只老不要脸的杂毛大鸟一点不怕人。


  “雪诺,”它叫着扑翅飞上床柱,“雪诺,雪诺。”


  琼恩一把抓起枕头扔过去,但乌鸦又飞了。枕头打到墙上裂开,填料散得到处都是;这时忧郁的艾迪探头进来。


  “打扰,”这位侍从在纷飞的羽毛中从容开口:“大人早餐想来点什么?”


  “玉米,”乌鸦叫道,“玉米,玉米。”


  “烤乌鸦。”琼恩提议。“加半品脱麦酒。”


  “三粒玉米和烤乌鸦,”艾迪说。“很好,大人。可是今早哈布做了煮鸡蛋、黑香肠、梅干炖苹果。梅干炖苹果妙极了,当然梅干除外。我自己从来不吃梅干。唉,有一次哈布把这玩意剁碎了和栗子还有胡萝卜拌一起填在母鸡里。所以绝对不能相信厨子,你怕什么他就拿什么修理你。”


  “回头再说。”早餐可以等,史坦尼斯不能等。“昨晚战俘营有情况么?”


  “自从你给守卫派了守卫之后就没有了,大人。”


  “好。”上千野人被关押在长城下,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率部下骑士击溃曼斯雷德的乌合之众后抓来的俘虏。囚犯里有不少女人,有些卫兵把她们偷回去暖床。王党、后党,都一个德性,有些黑衣兄弟也跃跃欲试。男人毕竟是男人,何况方圆几千里地面再没别的女人了。


  “又有两个野人自首。”艾迪接着说。“当妈的拖着个小丫头。她还还抱着个男婴,裹着毛皮襁褓,但已经死了。”


  “死了,”熊老的乌鸦说。这是它最喜欢的几个词之一。“死了,死了,死了。”  


  差不多每晚都有冻饿垂死的自由民游荡过来。这些人在长城下的战役中逃走,随后发现面对饥寒根本无路可逃。


  “审问过那位母亲没有?”琼恩问。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曼斯雷德的大军打得四散奔逃,塞外之王本人也束手就擒……但是野人终究还在,哭泣者、巨人克星托蒙德,以及成千上万的人。


  “问了。”艾迪说。“她逃离战场之后一直藏在林子里,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给她喝饱粥就送进战俘营,死婴烧了。”


  琼恩对火葬死孩子已然见惯不惊,但烧活孩子是另一码事。唤醒龙需要两个国王,他回忆起来,先爹后儿子,两个死国王。这些词语是在战斗结束后,伊蒙师傅为一个后党骑士清洗伤口时听他念叨出来的。听到转述的时候,琼恩震惊了。“发烧说胡话而已,”他当时说,但伊蒙师傅不同意。“国王之血蕴含力量,琼恩,”他提醒。“比史坦尼斯更好的人干过比这更坏的事。”国王可能严厉而苛刻,没错;但一个吃奶娃娃?把活生生的孩子送进火堆简直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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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摸黑撒了泡尿。熊老的乌鸦在一边抱怨个不休。狼梦更清晰了,现在琼恩即使醒着也能够回忆起梦境。白灵知道灰风没了。罗柏被他视为朋友的人出卖,死在孪河城,灰风殉难。布兰和瑞肯也已遇害,被变色龙席恩葛雷乔伊砍了头……但如果梦境没有出错,他们的冰原狼还活着。在王后之冠,一头冰原狼从黑暗中冲出来救了琼恩一命。夏天,肯定是他。他的毛是灰色的,毛毛狗是黑的。他想知道死去的兄弟们会不会有几分精魂存留在他们的狼身上。


  琼恩从床头水壶倒出一盆水洗脸,接着套上一身干净黑毛衣,系好黑皮短外套,脚蹬一双旧皮靴。莫尔蒙的乌鸦用它那双黑亮精明的眼看着,然后扑腾到窗口。“我是你的奴隶吗?”琼恩问乌鸦。菱形窗格里嵌着黄色的厚玻璃;打开窗,清晨寒气扑面。他长出一口浊气,乌鸦飞走了。这个鸟东西有点聪明过头。它跟熊老相伴多年,等到莫尔蒙死后照样吃他脸上的肉。


  琼恩·雪诺走出卧室,下台阶来到一间大屋。这里有一张疤节松木桌,十几把包革橡木座椅。国王塔史坦尼斯占着,司令塔烧成了空壳,琼恩只好把自己安排到训练场后边,属于唐纳诺伊的这几间不起眼的房间。


  国王让他签署的许可令就放在桌上,压在唐纳诺依从前用的银酒杯下面。独臂铁匠个人遗产极少:这个酒杯、六个便士一个铜板、一枚扣子坏了的乌银领针、一件绣着风息堡雄鹿的霉烂织锦对襟上衣,没了。然而他留下的真正财富是他的干活家什,还有他亲手打造的长剑短刀。他的人生在铁匠炉旁度过。琼恩拿开酒杯又读了一遍那份文件。如果在这上面用印,我将作为弃守长城的守夜人司令遗臭万年,他想,如果我拒绝的话……


  事实证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身为客人并不怎么客气,而且自有主张。他骑马沿国王大道南下几乎直达王后之冠,查看人去屋空的莫来镇,巡视王后之门和橡木盾堡的废墟。每晚他都与梅丽珊卓女士登上长城,白天常去战俘营,挑拣俘虏给红衣女审问。此人不喜欢别人推三阻四。今天早晨只怕不太好过,琼恩担心。


  训练场传来盾剑交击声。近来大批男孩和新兵开始习练兵器,他能听见依荣艾米特督促他们加快速度。科特派克不愿意放他走,可是这个年轻巡逻兵有当教官的天赋。他热衷战斗,也能用这种热情感染受训的小子们。至少希望如此。


  琼恩的斗篷和剑带都挂在门边。他穿戴上这两样,走向训练场。白灵睡觉的垫子是空的。两个卫士站在门口里边,都穿黑斗篷,戴短铁盔,手持长矛。“大人需要护卫吗?”噶斯问。


  “我想自己能找到路。”琼恩讨厌走到哪里卫兵跟到哪里,搞得他好像带鸭崽儿的母鸭子似的。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琼恩现身时埃恩·伊梅特的小伙子们正在校场里训练,钝剑盾牌交击,乒乓作响。琼恩停步观战,马儿正将跳脚罗宾一路逼退到井边。马儿是块好材料,他认定。他很壮实,以后会更壮,而且反应不错。跳脚罗宾情况不同。他的畸足就够糟糕了,而且还临阵退缩。也许该给他安排个勤务员的位置。战斗转眼结束,跳脚罗宾躺倒在地。


  “打得不错。”琼恩对马儿说,“但你发动进攻时盾牌放得太低了。不改正的话,小心以后因为这个丧命。”


  “是,大人。下次我会举高些。”马儿拉跳脚罗宾站起来,小个男孩笨拙地鞠躬。


  一些史坦尼斯的骑士在场地另一头过招。王党后党各自占一角,他注意到这一点;但人都不多,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太冷了。琼恩大步经过他们,有人在他身后大吼:“小子!喊你呐,小子!”


  自从当选守夜人司令以来,他得到的称呼五花八门,“小子”还不算最糟糕的。他置之不理。


  “雪诺,”那个声音仍然坚持,“司令官大人。”


  这次他止步转身。“爵士?”


  这个骑士高他大半头。“瓦雷利亚钢宝剑不光是挠屁股用的。”


  琼恩在城堡附近见过这人:当时他正在大吹大擂——长城一战,高得瑞 法凌爵士追击一名逃窜的巨人,他扬鞭策马赶上,挺枪直贯其背,又翻鞍下马取了那家伙可怜兮兮的小脑袋瓜。后党众人从此称他“巨人杀手高得瑞”。每当听到这个称号,琼恩就会想起流泪的耶歌蕊特。我是最后的巨人。“我只在必要的时候动用长爪,爵士。”


  “什么时候?”高得瑞爵士抽出自己的剑。“咱见识见识。放心,我保证点到为止,年轻人。”


  您老还真客气啊,琼恩心想。“改日再说吧,我怕耽误正事。”


  “你怕,我明白。”高得瑞爵士转向他的伙伴开口大笑。“他怕。”他又重复一遍,说给反应慢一拍的听。


  “走着瞧。”琼恩转身离开。


  黑城堡在暗淡晨曦中显得苍凉破败。 我的大本营,琼恩悲伤地想,半像堡垒半像废墟。司令塔只剩空壳,大礼堂化作一堆焦木,哈丁塔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它倒是这样摇摇欲坠许多年了。这些建筑后边,只见长城苍然屹立,拔地参天。这时长城上已经满是人。工人正在补建之字阶梯损失的部分。Othell Yarwyck把整个司令部的修复计划推后,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没有阶梯,上城头就只能依赖绞车。如果野人再来进攻,只有绞车是远远不够的。


  国王塔上方,拜拉席恩家族的金色大麾猎猎翻卷,抽打着塔顶平台。不久前,琼恩·雪诺就在那里携弓箭藏身,与纱丁和聋子迪克弗拉德并肩射杀自由民。两个后党士兵站在台阶上瑟瑟发抖,手夹在腋下,枪倚在门上。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这种布手套根本不顶用,”琼恩告诉他们。“明天去找波文马尔锡,他会给你们一人发一双翻毛皮手套。”


  “我们会去,大人,谢谢你。”年纪较长的卫兵说。


  “只要我们俩的手爪子还没冻掉,”年轻的那个加一句。他呼出一团白雾。“当初我还以为多恩边疆地算是够冷了。那时候我知道个啥?”


  什么也不知道,琼恩·雪诺想,跟我从前一样。


  他沿着冷飕飕的楼梯上到半途,迎头碰上下来的山姆威尔塔利。“你从国王那里出来?”琼恩问他。


  山姆点头。“伊蒙学士派我送信。”


  “我知道了。”有些领主信用学士处理来信,听他们转述内容。但史坦尼斯一向亲自拆阅。“史坦尼斯接到信之后态度如何?”


  “看脸色,不怎么高兴。”山姆压低了声音。“这不是我该讲的事。”


  “那就不用讲。”琼恩揣度这次拒绝效忠史坦尼斯的又是他父亲麾下哪位封臣。先前卡霍城宣布投效后,他立刻就大肆宣传。“你的长弓练习怎么样了?”他问山姆。


  “我找到一本关于射术的书,写得不错,”这个胖胖的青年说,“可惜实践起来就难了。起了不少水泡。”


  “继续努力。有朝一日异鬼夜袭长城,我们还指望着你的弓箭呢。”


  “噢,千万不要。”山姆说着就发起抖来。


  琼恩在国王厅外看到更多卫兵。“身佩兵刃不得见驾,大人,”他们的头目说。“剑给我,还有短刀也是。” 琼恩明白多说无益,他交出了武器。


  室内十分温暖。梅丽珊卓女士坐在火边,洁白皮肤衬着喉头红宝石烁烁闪亮。耶歌蕊特人称火吻而生,而这位红衣女祭司本身就是一团火,她的头发是血和烈焰。史坦尼斯站在粗糙桌子后,熊老当年用餐常坐处。桌面覆盖一大张破损毛皮,上面绘着北境地图;地图两角分别用牛油烛和钢护手压着。


  国王穿着羔羊毛马裤,夹棉紧身上衣,但他看起来身子僵硬紧张,好像穿着铠甲和锁甲。他的肤色像是苍白的皮革,胡须修剪得极短,看起来像是画在脸上的;头发只在两鬓太阳穴附近略有些存余。他手中拿着一张羊皮纸,墨绿色腊封已经拆开了。


  琼恩单膝着地。国王皱眉看他,怒气冲冲地抖动那张羊皮纸。“起来。告诉我,这个莱安娜 莫尔蒙是谁?”


  “玛姬夫人的女儿,大王。小女儿。名字袭自我姑姑。”


  “为了奉承你父亲大人,毫无疑问。这个无赖黄毛丫头有多大了?”


  琼恩想了一阵。“大概十岁,差也差不多远。请问她如何冒犯了陛下?”


  史坦尼斯读信:“‘熊岛不知有别的国王,只知道北境之王;王家姓史塔克。’你说十岁,一个十岁女孩居然敢斥责她的法定国王。”他的面颊消瘦凹陷,短胡须好像一片阴影。“要明白此事不可外传,雪诺大人。卡霍城支持我,他们知道这个就行。我不想听到你兄弟里传出流言说我如何被一个小孩子吐口水。”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遵命,大王。” 玛姬莫尔蒙夫人随同萝卜南下,琼恩知道她大女儿也在少狼主军中效力。虽然她们两个都死了,玛姬夫人还有女儿,排行在妲希和莱安娜之间。他不明白为什么回信的是莫尔蒙家老幺。另一方面,他情不自禁地分心思考,如果去信的封印不是宝冠雄鹿而是冰原狼,署名琼恩 史塔克,临冬城主——会得到怎样的回答呢?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他提醒自己,你已经作出选择了。


  “放出去几十只信鸦,”国王带着怨气诉苦。“迄今收回的只有沉默与轻蔑。向国王效忠是每一个忠实臣民应尽的义务。除了卡史塔克,你父亲大人的封臣统统对我掉头不顾。偌大北境难道只有阿诺夫 卡史塔克一个人知道什么叫荣誉吗?”


  阿诺夫 卡史塔克是前瑞卡德大人的叔叔,在侄子和儿子们随罗柏南下期间担任代城主。他是第一个回信答应史坦尼斯的要求宣布效忠的人。卡史塔克家别无选择,琼恩指出。瑞卡德 卡史塔克领主背叛了冰原狼,又与狮家结了血仇;卡霍城能指望的只剩鹿家。史坦尼斯跟琼恩一样明白其中关窍。“有时候,就连懂荣誉的人也会为责任何在而感到困惑。”他对国王说。“陛下不是境内唯一一个要求忠顺的国王。”


  “告诉我,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女士开口,“野人席卷长城的时候,别的什么国王都在哪里?”


  “数千里之外,对我们的呼声置若罔闻。我从来没有忘,以后也不会忘。但我父亲的封臣们要保护各自家小,一步走错,百姓也跟着遭殃。您索求甚多,大王。他们需要时间考虑,然后才会回应你。”


  “就这样的回应?”史坦尼斯把莱安娜的信攥成一团。


  “北方人也害怕泰温兰尼斯特的怒火,”琼恩说,“波顿家同样不好招惹。他家旗帜的剥皮人形象不是随便画画的。北方人追随罗柏,伴他流血,为他牺牲。他们饱尝悲恸与死亡。如今您来了,要求他们再次起来效力。如何能够责备他们犹豫不决呢?恕我直言,陛下,在不少人看来,您不过又是一个注定灭亡的夺权者。”


  “如果陛下灭亡,你们的王国也将灭亡。”梅丽珊卓女士说。“记着吧,雪诺大人,你面前站立的乃是维斯特洛唯一真正国王。”


  琼恩神色不动。“如你所说,女士。”


  史坦尼斯嗤之以鼻。“你可真是惜言如金。正好我要问你,你们手里有多少金子?”


  “黄金?”红衣女想要唤起的莫非是指这个,铸在金币上的龙?“我们征实物税,陛下。守夜人的芜菁有余,而钱币不足。”


  “芜菁不对萨拉多桑恩的胃口。我要真金白银。”


  “那得靠白港。白港虽说比不上旧镇或者君临,但也不失为繁荣的港口城市。曼德莱大人之富在我父亲大人的诸封臣中首屈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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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肥得骑不上马大人’吧。”威曼曼德莱大人从白港发来回信,信里一味絮言他自己如何如何年老体衰,别的事一概不提。那封信史坦尼斯也让琼恩不得外传。


  “也许他老人家会对野人新娘有兴趣,”梅丽珊卓女士提议。“这个胖子结婚了吗,雪诺大人?”


  “他夫人过世已久。威曼大人两个儿子已成年,老大还给他添了孙子。再说他胖得骑不了马,体重起码有三十石,瓦尔肯定不会接受他。”


  “雪诺大人,你根本没对我说哪怕一句顺耳的话。”国王发牢骚。


  “忠言逆耳,大王。您的手下把瓦尔称作公主,但对自由民来说,她不过是他们首领故妻的妹妹而已。如果你威逼她嫁给不喜欢的人,大概成亲当晚她就会割开新郎的喉咙;就算她接受了这位丈夫,也无法让野人就此追随他,或是您。能够把他们拧成一股绳为您出力的人只有曼斯雷德一人。”


  “我何尝不知?”史坦尼斯闷闷不乐。“我曾经与他竟日长谈。此人对我们真正的敌人了解极深,而且也确有过人之能,你说得没错。但就算愿意放弃王权,这个男的终究是个背誓者。如果我饶过一个逃兵不死,就会有第二个试水;此例一开,后患无穷。王法应当像铁石,不能像布丁。不论依七国上下哪条律法,曼斯雷德都难逃一死。”


  “律法止于长城,陛下。曼斯雷德派得上大用场。”


  “没错。我要烧了他,用来昭告全北境本人对付变色龙和叛徒的手段。野人领袖我另有安排。雷德的儿子还在我手里,别忘了。老的一死,小的就是塞外之王。”


  “陛下误会了。”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歌蕊特总是这么说。但他到底学了。“这个小儿的王子身份跟瓦尔的公主身份同属一厢情愿的虚构。‘塞外之王’并非父子相传。”


  “也好,”史坦尼斯说,“我巴不得维斯特洛少个称王的。不要再说雷德了,你签好那份许可了没有?”


  终于来了。琼恩把烧伤的手握紧又张开。“没有,陛下,您要得太多了。”


  “要?我‘要’你当临冬城主与北境守护!给我这些城堡。”


  “我们已经交出了长夜堡。”琼恩·雪诺说。


  “尽是老鼠的废墟。这份悭吝鬼的礼物简直一文不值。你们的人亚威克说那里要收拾半年才能住人。”


  “其它堡垒状况一样糟。”


  “我知道。无所谓,反正有什么算什么。沿着长城有十九座堡垒,你们控制的只有三座。年底以前,我要让每一座城堡里都驻扎上守军。”


  “对此我毫无异议,大王。但另有传言说您有意把这些城堡许给手下的骑士和领主,作为陛下赐封给他们的领地。”


  “臣下仰赖国王的慷慨赏赐。艾德大人这都不教给你吗,私生子?我的臣属和骑士们离乡背井,抛下南方的肥沃土地和坚固城堡跟从我。他们的忠诚岂能不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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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陛下希望失去我父亲大人全部封臣的归顺之心,把北方城堡赐给南人的确是最方便的捷径。”


  “我如何能失掉不曾得到的东西?我本来希望把临冬城交给北方人,你回想一下。交给艾德史塔克的某个儿子。而他把我的好意扔回到我脸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獒犬慢慢啃碎大骨那样反复咀嚼他的怨气。


  “临冬城理应由我妹妹珊莎继承。”


  “你是说兰尼斯特夫人?你乐意看到小恶魔的屁股蹭上你父亲的座位?”


  “不,”琼恩说。


  “很好。只要有我在,这事就不会发生,雪诺大人。”


  琼恩知道不该指出这一点。“大王,有人说你打算把土地和城堡赐予叮当衫和瑟恩的玛格拿。”


  国王的目光青石般冷硬。他咬着牙说,“谁告诉你的?”


  “有关系吗?”黑城堡里人人都这么讲。“如果您一定要问,我是听吉莉说的。”


  “吉莉是谁?”


  “奶妈,”梅丽珊卓女士插话,“陛下准许她在城堡里自由行动。”


  “没准许传闲话!她用得着的地方是乳头,不是舌头。我应该叫她多挤奶,少搬弄口舌。”


  “黑城堡用不着这样的闲人,”琼恩赞同。“我会送她去东海望,搭下一趟船南下。”


  梅丽珊卓摸摸颈上的红宝石。“吉莉同时喂养着她自己的儿子和妲娜的儿子,把咱们的小王子的奶兄弟从他身边带走未免无情吧,大人。”


  小心呐,小心。“他们不过是共享母乳而已。吉莉的儿子更大更壮,对王子又踢又抓,还推他不让吃奶。孩子的爹卡斯特就十分残忍贪狼,什么种子出什么苗。”


  史坦尼斯皱起眉毛。“我记得这个奶妈是这个卡斯特的女儿。”(这里似有问题,未直译。)


  “是女儿也是老婆。卡斯特的女儿都是他老婆。吉莉的孩子就是他们俩生的。”


  “她自己亲爹搞出来的孩子?趁早让她走。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真让我恶心,这又不是君临。”


  “我可以另找个奶妈。如果野人里没有,就派人去找山区部民。期间山羊奶可以喂养那个男孩,如果陛下认为合适的话。”


  “对一位王子来说太寒酸了……不过总比婊子的奶好,行。”史坦尼斯用手指点着地图说。“话说回来,关于城堡的事……”


  “陛下,”琼恩用平静有礼的口气说,“我给您部下住处,供他们吃饱穿暖。我们大量越冬储备物资就这样消耗掉了。”


  史坦尼斯并不满意。“对,你们是分给我们腌猪肉和稀粥,还扔给我们些保暖用的破烂黑衣。然而如果我没有提兵北上,野人就会把这些破衣服从你们的尸体上扒走。”


  琼恩不加理会。“我出饲料养你们的马,等阶梯竣工后,我还会派工人帮你重整长夜堡。我甚至同意你让野人在赠地落脚。赠地是给守夜人的永久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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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给我的只是荒地,却拒不交出供我安置臣属的城堡。”


  “守夜人建造这些城堡…”


  “所以守夜人也可以放弃他们。”


  “…是用来保卫长城的,”琼恩坚决把话说完,“而不是留给野人和南方佬暖屁股的。那些城堡的石壁由我前辈弟兄的血和骨筑就,不能交给你。”


  “不能,还是不愿?”国王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起。“想想,我打算赐你姓氏。”


  “我有姓,陛下。”


  “‘雪诺’。有比这更不吉利的姓吗?”史坦尼斯手抚剑柄。“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


  “长城上的守望者,黑夜中的利剑。”


  “少给我来这套陈词滥调。”史坦尼斯抽出他的长剑“光明使者”。“这才叫黑夜中的利剑。”光芒在刃上流转不定,忽红忽橙忽黄,鲜明夺目的光芒映照在国王脸上。“就算没见过世面的小子也该看得清楚。你瞎了吗?”


  “不,大王。我同意在那些城堡驻扎——”


  “司令小子同意了。何其荣幸。”


  “——守夜人部队。”琼恩一气说完。


  “你人手不够。”


  “那就给我人手,大王。我会向每个废弃的城堡派遣军官,派了解长城和塞外情况、懂得在寒冬来临时如何保命的人去。给我人员充实守备,回报我们的供奉之谊。战士、弩手、新丁,哪怕老弱病残我都要。”


  史坦尼斯狐疑地盯着他看,终于爆出一声大笑。“你真是有种,雪诺,我不瞒你说。但要想让我的人穿上黑衣,我看你是疯了。”


  “穿什么随便,只要服从我方军官调度就行,人还是你的人。”


  国王不为所动。“为我效力的领主和骑士们出身世家望族门庭,个个都是贵族苗裔。他们不可能低头服从偷猎者、泥腿子和杀人犯之流。”


  以及杂种,大王?“您的首相就是个走私犯。”


  “从前是。我为此断了他的手指。据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位守夜人司令官,雪诺大人。我猜第九百九十九位也许愿意谈谈那些城堡。你脑袋穿在长钉上的景观想必会对他大有启迪。”国王把闪亮的剑刃放在地图上,沿着长城的走向。钢刃表面像太阳映在水上,光芒粼粼闪动。“你能当这个总司令,不过是出于我的宽宏大量而已,你要牢牢记着这一点。”


  “我当总司令是因为弟兄们推举了我。”


  “真的吗?”两人隔着那张被剑光照亮的地图对峙,“艾里沙 索恩抱怨你这个司令当选得邪门,我看有几分道理。计票的是瞎子,助手是你那个胖子哥们。塞林特称你为变色龙。”


  说起识人功夫,焉有出塞林特之右者?“当面阿谀、背后伤人的才是变色龙。陛下也明白我是公平当选。我父亲常说您是一位正直的人。”正直而严苛才是艾德大人的原话,不过琼恩觉得后半句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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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德大人虽非我友,但他倒颇有些眼力。”史坦尼斯说.“换成是他就会把那些城堡给我。”


  绝无可能。“我无无法代父作答,但发下誓言的是我本人,陛下。长城是我的。”


  “眼下而已,我看你怎么保住它。”史坦尼斯指着他。“既然你那么在乎那些废墟,就留着吧。丑话说在前面,过了今年年底如果那些城堡还空着,我就要占了,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万一有一座堡垒落入敌手,你脑袋也跟着落地。现在,出去。”


  梅丽珊卓女士从炉火旁的座位起身。“大王,请允许我为雪诺大人引路回去。”


  “何必?他知道路。”史坦尼斯挥手赶他们走。“随便你。戴文,开饭。煮鸡蛋和柠檬水。”


  离开了温暖的国王厅,侍卫过道里寒风刺骨。“起风了,女士,”那位中士交还琼恩武器的时候对梅丽珊卓说,“也许穿件暖点的斗篷比较好。”


  “我有信仰抵挡风寒。”红衣女人与琼恩并肩步下楼梯。“陛下越来越欣赏你了。”


  “我当然知道。他要砍我脑袋不过两次而已。”


  梅丽珊卓笑了。“你要当心他的沉默,不必害怕他的言语。”当他们步入庭院时琼恩的斗篷随风扬起,甩到了她身上。红衣女祭司拂开黑色毛料,就势挎起他的手臂。“野人王的情况也许你说得没错。我洞察火焰,并祈求光之王给我指引。火焰向我展示了太多的事,琼恩 雪诺。我能看穿大地与岩石,我能挖出人们深埋在心底的真相。我能与久已弃世的诸王和尚未降生的婴孩交谈;我看岁月春秋倏忽来去,直到历史的终章。”


  “你的火焰难道从不出错?”


  “从不……我们祭司是肉眼凡胎,的确会偶有误解。但除此以外,绝无错谬。”


  哪怕隔着层层毛料皮革,琼恩也能感受到她的热力。两人手臂相挽的样子太古怪了,那些家伙今晚准会在兵营里八卦一通。“如果你当真能从火焰中预见未来,告诉我下次野人会在何时何地发动进攻。”


  “我们看到什么取决于拉赫洛的意志,但我会尽力在火焰中探寻这个托蒙德。”梅丽珊卓的红唇抿出一抹微笑,“我在火焰中看到了你,琼恩 雪诺。”


  “这算是威胁吗,夫人?你打算把我也烧了?”


  “你误会了,”她大笑。“恐怕我让你紧张了,雪诺大人。”


  琼恩没有否认。“长城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你错了。我对你的长城梦想已久,琼恩·雪诺。使它拔地而起的力量何其伟大,封在这坚冰之下的法术又何其伟大。我们在这世界的一大枢纽之下。”梅丽珊卓温柔凝视着长城,呼出一团暖湿的雾气。“这里是你们的地方,也是我的地方,而且不久你们就会大有求于我。不要拒绝我的友谊,琼恩。我看到你被困风暴之中,四面受敌。你的敌人很多,想不想让我告诉你他们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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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他们是谁。”


  “别太自信。”梅丽珊卓喉头宝石红光闪耀。“明刀明枪的敌人不足为患,笑里藏刀的对手更加凶险。你最好让你的狼时刻守在身边。冰,我看到。黑暗中的匕首,冻结的殷红鲜血,还有出鞘出的钢铁。非常冷。”


  “长城上总是很冷。”


  “你以为如此?”


  “我知道如此,夫人。”


  “那么,你就什么都不知道,琼恩·雪诺。”她悄声细语。


04.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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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到了吗?


  布兰不敢出声询问,但在同衣衫褴褛伙伴们步履蹒跚地穿越森林时,这句话不时的涌到嘴边。那是一片由古老的橡树,笔直的灰绿色哨兵树,阴森的松树和光秃秃的棕色栗树构成的森林。我们要到了?当阿多爬上一块崎岖的山坡或者钻进一道昏暗的裂缝当中时,布兰都会心中疑惑。还有多远啊?当那头高大的麋鹿趟过一条半冻的溪流时,布兰在猜测。好冷啊,三眼乌鸦究竟在哪?


  在阿多背上摇晃着的藤条筐里,布兰躬身低头躲开一根橡树枝。又开始下雪了,潮湿而厚重。阿多的一只眼睛被冰冻得睁不开了,他浓密的棕胡须上结了一层白霜,胡尖上悬着冰棱。一只多毛的手中抓着他从临冬城地窖里拿的那柄锈迹斑斑的长剑,不时地敲打着树枝,震落下一簇积雪。“阿--多”,他嘟囔着,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这声音让人觉得莫名的安心。在他们从临冬城前往长城的路上,布兰与他的伙伴们聊天和讲些神话故事,令他们觉的旅途不再漫长,但在这不一样了。就连阿多也能感觉得到,他嘟囔的次数和在长城南边时比要少了好多。森林中有一种布兰从不知道的寂静。


  在雪落下之前,北风围着他们打旋,卷起地上的落叶,发出瑟瑟的声音,让他想起橱柜中爬动的蟑螂,但现在落叶都被雪花盖住了。不时会有一只乌鸦从头上掠过,黑色宽大的翅膀扇动着冰冷的空气。除此之外,世界一片寂静。


  在前面,那只麋鹿埋着头在雪堆中穿行,巨大的鹿角上也挂着冰霜。那个游骑兵跨坐在麋鹿宽阔的后背上,神态冷漠。


  “冷手”是那个胖男孩山姆给他起的绰号。他的脸虽然苍白,可是他的手却漆黑,而且冷硬如钢。他身上裹着一层羊毛,熟皮和链甲,黑色的羊毛围脖和斗篷遮住了他的面容。


  梅拉·黎德环抱着她的弟弟坐在他的身后,凭借自己的体温尽力为他抵挡寒风。玖健的鼻子已经冻得流出了鼻涕,不时打着冷颤。他看上去那么小,布兰想到。哪怕和我比,他也更瘦小和虚弱,而我不过是个瘸子。


  “夏天“一瘸一拐地尾随在这只小队的最后,腿上还带着在后冠镇受的箭伤。当布兰滑进它的身体时,仍能感受那伤口带来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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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布兰越来越多的时候是呆在“夏天”的体内,尽管有着厚厚的毛皮,可还是能感觉到刺骨的严寒。但和呆在篮子里,被衣服裹得像襁褓中的婴儿似的男孩比起来,他能看得更远,听的更真切,嗅觉也更灵敏。


  有时,当在狼的身上呆腻了的时候,布兰也会附在阿多的身上。当阿多感觉到他时,他会发出呜咽,头摆来摆去,但没有在后冠镇第一次时反应那么激烈。他知道那是我,布兰安慰自己,他已经对此感到习惯了。就算如此,呆在阿多体内也是不舒服的,这个大个子马夫从来不理解发生了什么,布兰能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恐惧。最好还是和“夏天”在一起,我是它,它是我,心意相通。


  有时布兰能感觉到夏天在糜鹿后面嗅探,好奇它将麋鹿扑倒会如何。在临冬城长大的时候,冰原狼已经学会了和马相处,但这是糜鹿,是头猎物。这只冰原狼能感受到麋鹿皮毛下的流淌的热血。光是那味道就令它垂涎欲滴,想到那肥美的后腿肉布兰也口水直流。


  边上一颗橡树上一只乌鸦呱呱地叫着,布兰听到翅膀扇动的声音,另一只乌鸦落在了它的旁边。在白天,只要几只乌鸦陪伴着他们,掠过树梢或停在鹿角上,其余的则在队伍前后与后方梭巡。但等太阳落山后,所有乌鸦都会回来,落满他们四周的树枝。有些会飞向那个游骑兵,冲着他低语,在布兰看来,他好像能听懂它们呱呱的叫声。它们是他的眼睛与耳朵。它们为他侦察,向他汇报前方或后面的危险。


  现在,麋鹿突然停下了,那个游骑兵从它背上一跃而下,跳到及膝深的积雪中。“夏天”冲着他低吼,颈毛直竖。它看起来不喜欢“冷手”的味道,死寂,腐烂,冰冷,更多的因为冰冷。


  “怎么啦?“梅拉想知道。


  “留在后面。”冷手说,他的声音因为蒙在嘴和鼻子上的围巾而显得模糊。


  “是狼群吗?”布兰知道有一群狼跟在他们身后。饥饿的猎手。每晚,布兰都能听到它们的哀嚎,越来越接近。它们还在揣测他们有多虚弱。布兰经常会在黎明前惊醒,听着远处它们彼此的召唤声直到太阳升起。他原来以为,这有狼群,那肯定也有猎物,直到发现原来他们就是猎物。


  “是人。”游骑兵说道,“狼还离得很远,这些人可不像它们那么害羞。”


  梅拉·黎德掀开兜帽,覆盖在上面的积雪轻轻的滑落在地上。“有多少?他们是谁?”


  “敌人,我会解决他们的。”


  “我和你同去。”


  “留下,男孩需要保护,前面有个湖,完全冻住了,当你到达那里时,向北沿着湖岸走,你会找到一个渔村,找个藏身之处等我去跟你们会合。“


  布兰以为梅拉会和他争吵,但她弟弟开口了,“照他说的做,他了解这块地方。”玖健的眼睛是深绿色的,苔藓的颜色,但里面带着布兰之前从没见过的深深倦意。小祖父。在长城以南时,这个来自沼地的男孩,表现出超越他年龄的睿智,但在这里,他和其余人一样迷茫,恐惧。但梅拉仍会听取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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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也是如此。“冷手”沿着他们来时的路返回,四只乌鸦盘旋在他身后。梅拉看着他离开,脸颊冻得通红,鼻孔喷着粗气。她拉上兜帽,轻夹一下糜鹿,又接着开始他们的跋涉。走出不到二十码,她回身瞥了他们一眼说道,“人,他说。什么人?他是说野人吗?为什么他不说清楚?“


  “他说他去解决掉他们啦。”布兰回答。


  “他说了,哦。他还说过带我们去见三眼乌鸦呢。今天早上我们过的那条河,和我们四天前过的是同一条。我肯定,我们是在兜圈子。“


  “河流蜿蜒曲折,”布兰有些犹豫,“这还有湖和山,必须绕道而行。“


  “那也绕的太多啦。”梅拉坚持着。“而且秘密也太多了。我不安心。我不喜欢他,也不信任他。他的手就够糟的了,他总蒙着脸,也不提他的名字。他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东西?任何人都可以披上黑披风,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他不吃不喝,貌似他也不知道冷。”


  的确如此,布兰不敢讲出来。但是他注意到了,每晚宿营,他,阿多和黎德姐弟蜷在一起互相取暖时,那个游骑兵总是单独一人呆着。有时“冷手”也会合上双眼,但布兰不认为他是在睡觉。还有别的古怪之处 …


  “围巾。“布兰不安地向四周张望一下,游骑兵不在这里,所有的乌鸦也都睡他一起离开了。没人会听到,但是,他还是压低了声音。“蒙在嘴上的围巾,那上面从来不像阿多那样结冰,甚至在他说话也不。“


  梅拉警惕地注视着他。“你说的对,我们从未看到他呼吸,是吧?“


  “从来没有。”阿多每次呼叫时,都要喷出一缕白雾。当玖健或他姐姐说话时,也是如此。就连糜鹿呼气时也会留下一团暖雾。


  “如果他不用呼吸的话 …“


  布兰发现自己回想起了他还是个孩童时,老奶妈给他讲的那些故事。她提到的塞外那些怪兽,巨人和食尸鬼,会潜行的影子和会走路的僵尸,让他起满鸡皮疙瘩。但他们无法翻越有守夜人把守的雄伟长城。所以睡吧,我的小布兰登,我的宝贝,做个好梦。这没什么怪物。游骑兵虽然穿着守夜人的黑衣,但他究竟是不是个人呢?他会不会是一个怪物,正把他们带给其他怪物去吃掉?


  “他从异鬼手中救出了山姆和那个女孩,“布兰迟疑地说,”他正带我去见三眼乌鸦。“


  “为什么三眼乌鸦不能来找我们呢?它为什么不在长城和我们会面?它会飞啊。我弟弟越来越虚弱了,我们还能坚持多久?”


  玖健咳嗽着说,“我们能坚持住的。”


  没多久他们就到了之前提到的那个上冻的湖边,按照那个游骑兵的吩咐向北转。That was the easy part.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湖水全都冻住了,布兰已经记不住雪下了多少天,积雪把湖变成了一片白色荒野。冰面平坦而地面坎坷,因此很容易分辨,但是有时风会卷起积雪,那就很难分清那是湖岸了。他们希望靠树林来做向导,可是湖里有个树木丛生的小岛,而岸边又是光秃秃的,因此也没准确地知道位置。


  糜鹿自顾自地坐着,根本不理会坐在它背上的梅拉和玖健。大多数的时候,它在林中穿行,但当湖岸弯向西边时,它会趟过比布兰还要高的积雪,直接穿过结冰的湖面。湖面上风更强劲,一阵北风呼啸着卷过他们,像刀割一般,冻得他们浑身发抖,卷起的雪花吹进了他们的眼里,让他们瞎了一样。


  默默地跋涉了几个小时,在前面,夕阳在林中投下了长长的影子。这里天黑的早,布兰对此感到不安。白昼一天天变得更短,这里白天寒冷,夜里更是刺骨的阴寒。


  梅拉叫停了他们。“我们现在应该到那个村子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压抑而陌生。


  “我们不是走过了吧?” 布兰问。“我希望没有。我们必须在夜幕降临前找到藏身之处。”


  她说的没错。玖健的嘴唇已经青了,梅拉的脸颊也冻紫了。布兰自己也觉得脸都木了。阿多的胡子完全冻住了。积雪一直没到他的膝盖,布兰能觉察到他的越来越踉跄。没人比阿多更强壮了,如果就连他也撑不住了 …


  “夏天能找到那个村子,“布兰突然说道。不等梅拉要说些什么,他就合上双眼让自己溜出他残破的身躯。


  当他钻进“夏天”体内时,寂静的树林变得活跃了。之前悄无声息的地方,现在能够听得到:穿过树林的风,阿多的呼吸,糜鹿刨着地面寻找草料。熟悉的味道充满了他的鼻孔:潮湿的落叶和干枯的草地,灌木丛中一只腐烂的松鼠,人的汗臭,糜鹿身上散发味道。食物,肉,糜鹿看起来很诱人。它警惕地把头转向了冰原狼,俯低了它巨大的鹿角。


  它不是猎物,体内响起男孩的低语声。走开,跑.


  “夏天”跑了起来,它跑过湖面,在身后扬起雪花。那些树紧密的挨着,想排成队的士兵,穿着白色的披风。冰原狼飞快地跃过树根和岩石,穿过雪堆,积雪在它脚下破裂。它的爪子变得又湿又冷。前面的山丘长满了松树,空气中是浓烈的松针的味道。当它抵达山顶时,它兜了一圈,在空气中猛嗅,然后抬起它的头发出嚎叫。


  这里有气味,人的气味。


  灰烬,布兰想,虽然陈旧而且模糊,但还能分辨得出。那是燃尽的木头,烟灰和焦炭的味道。熄灭的火焰。


  他抖落他鼻子上的雪花。风很大,气味很难追踪。那狼四处嗅着,它的舌头耷拉着,感受着冰冷的空气。当它朝气味的来源奔去时,阿多立即跟上了它。糜鹿却迟疑不前,布兰不情愿地返回自己的身体喊道,“那边。跟着夏天。我闻到了气味。“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在月亮从云层后投下第一缕月光时,他们终于抵达了那个湖边的村子。他们险些错过了它。因为结冰的原因,这个村子看起来和湖边其它的一些地方没什么不同。埋在积雪下面的拱型石屋很容易被当成是块巨岩,小丘或者倒下的树木,很像玖健之前误以为是房子的那个陷阱,当他们扒开之后才发现不过是些断裂的树枝和腐烂的树木。


  村子是空的,被之前住在这里的野人放弃了,就和他们之前经过的那些村子一样。一些屋子被焚烧了,似乎那些居民下定决心不会再回来了。但有些房子留了下来,他们在雪下面发现了十来间窝棚和一间长厅,有着草皮覆盖的屋顶和粗糙原木垒起的厚厚墙壁。


  “至少我们有个地方避风了。”布兰说。


  “阿多,”阿多赞同道。


  梅拉从糜鹿的后背滑了下来,她和弟弟帮着把布兰抬出了藤条筐。“或许野人能留下些吃的。“


  那是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在长厅里,他们发现一堆灰烬,硬泥的地板透着刺骨的严寒。但至少还有屋顶和墙壁帮他们抵挡寒风。附近有条小溪流过,上面结了一层薄冰。糜鹿用它的蹄子踩碎了冰面开始喝水。当布兰,玖健和阿多安置好之后,梅拉取回了一些冰块给他们含着。融化冰水非常凉,令布兰浑身颤抖。


  夏天没有跟随他们进长厅,布兰能感受到它非常饥饿。“去猎食吧。”他告诉它,“但别碰那糜鹿。”他有些希望能和它一起去捕猎。或许一会儿能去。


  晚餐是一捧捣碎的橡子,难以下咽,布兰努力吞下时差点噎住。玖健·黎德根本就没碰它。他一天比一天虚弱。


  “玖健,你必须吃些东西,”梅拉告诉他。“等会儿吧,我现在想休息。“玖健挤出一个笑容。”今天还不是我的死期,姐姐,我保证。“


  “你差点从糜鹿身上摔下去。”


  “是差点,毕竟我又冷又饿。“


  “那就吃点东西。”


  “碎橡子?我肚子饿,但那东西只会让我更糟。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姐姐。我梦到了烤小鸡。”


  “梦可不能用来充饥。就算绿梦也不行。”


  “我们有梦。”


  也就只剩下梦了。他们从南方带来的食物十天前就吃光了。之后饥饿就日夜陪伴着他们。就连“夏天”也发现森林中没有猎物。他们靠着橡子和生鱼充饥。这片森林中遍布冰冻的小溪和阴冷的湖泊,而梅拉是个出色的渔夫,她使用她的三叉捕蛙矛如同大多数人使用钓竿和鱼网一样。当她站在水里用她的叉子捕鱼时,都会冻得嘴唇发青。三天起梅拉抓到过一天鱼,但是布兰的肚子像是已经饿了三年似的。


  当他们吞下他们简陋的晚餐后,梅拉靠着墙坐下,开始打磨起她的匕首,阿多在门边蹲下,前后摇晃着他的腰,嘟囔着“阿多,阿多,阿多”。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布兰合上了双眼。这里冷得大家不愿交谈,而他们不敢升火。冷手曾经警告过。“森林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空荡,我们不知道火光会从黑暗中吸引引来什么东西。”回忆令他颤抖,渴望阿多体内的温暖。


  不想入睡,也无法入睡。代替寒风的是刺骨的严寒,照在雪地上的月光,和火。他回到了在几里格外的“夏天”的体内,夜风充满了强烈的血腥味。一场杀戮,在不太远的地方。血肉一定还是温的。嘴里涌出了口水,唤醒了他体内的饥饿。不是糜鹿。不是鹿。不是这些。


  冰原狼向着肉奔去,一个憔悴的身影在林中滑行,趟过月光照耀的池塘,跃过雪丘。风在他身边打转,味道忽隐忽现。在它又一次捕捉到气味时,远处传来的声音让他耳朵竖立起来。


  是狼,他马上明白过来。“夏天”警惕地向声音传来之处走过去。血腥味更重了,现在还能闻出其它的气味:粪便,皮革和羽毛的味道,还有狼,是狼的味道。有一小群的狼。他必须要为他的食物搏斗一番了。


  他们也嗅到了他。当他从树林的黑暗中走到这血腥的林中空地时,他们都盯住了他。那只母狼正叼着一只皮靴,还有半只腿在那里面,当他出现时,她松开了口。这群狼的头儿,一只有着灰白尖嘴的独眼老公狼,迎向了他,龇牙低吼着。背后,一只年轻点的公狼也露出了它的牙齿。


  冰原狼淡黄色的眼睛饥渴地环顾下四周。灌木丛那里的枝条上挂着一摊内脏。血肉的味道刺激着它那空空的肚子。一只头颅用无神的双眼盯着天上的月牙儿,双颊已经被咬烂露出血肉模糊的骨头,脖子还连在衣衫破碎的身体上。一汪血液已经冻住了,反射着红黑的光芒。


  是人,散发着尸臭。这曾经有五个活人,但现在都已经死了,变成了食物。原来裹在身上的衣物都被猎食的狼们撕成了碎片。带着浓密的胡须的残存面孔上面,冻住的鼻涕和冰结成了一层硬壳。落雪把他们其它的部分都掩埋了,破碎的斗篷和后背上结着霜。是黑色的。


  远处的男孩感到惶恐了。


  黑色。守夜人,他们是守夜人。


  但冰原狼不在乎。他们是肉,他饿了。


  三只狼的眼睛放着黄光。冰原狼摇摆着头,鼻孔张开,龇牙发出一声低吼。那只年轻的公狼退后了。冰原狼能嗅出它的恐惧。是个跟班,他知道了。当那只独眼的狼回应了一声嚎叫,挡住了他的去路。这是头儿,尽管我体型是他的两倍大,但他不怕我。


  是狼灵!


  没时间去多想,他们冲到了一起。晃动的牙齿和爪子,搅起雪花,互相撕咬着,另外两只在他们周围一边嚎叫,一边打着转。他叼住了他干瘦的,结满霜的腿,但独眼狼的爪子划在他的肚子上,挣脱了,扭动着,和他搏斗着。焦黄的牙齿在他的喉咙前晃动,他像对付一只老鼠一般,把他这位灰色的表亲抖落,然后向他冲锋,把他撞到。翻滚,撕咬,踢踹,他们搏斗着,身上挂满伤口,鲜血滴落在周围的雪地上。最终,独眼狼躺倒在地,露出了肚皮,冰原狼咬了他两下,嗅嗅他的屁股,然后松开踩在他的身上的一条腿。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几声威吓性的吼叫和轻咬,那只母狼和跟班也屈服了,狼群是他的了。


  猎物也同样是他的了。他逐个人嗅过之后,停在最大的那个前面,这个脸孔模糊的家伙一只手里紧握着黑铁,另一只手腕以下是空的,残肢裹在皮革里。鲜血正从他的喉咙里涌出来。狼用舌头舔着,舔过已经没了耳朵,只剩下鼻子和脸颊的残骸,然后把尖嘴拱进他的脖子里,把它撕开,大口吞咽起甜美的血肉,从未品尝过如此美味。


  这个吃的差不多了之后,他转向下一个,挑着最可口的部位继续狼吞虎咽。树上蹲着的乌鸦瞪着漆黑的眼睛盯着他,安静的像四周缓缓落下的雪花。其它的狼开始吃他剩下的;老狼最先,然后是那只母狼,最后是那个跟班。他们现在属于他了。他们是伙伴了。


  不,男孩在低语,我们另有伙伴。“淑女”死了,“灰风”可能也死了,但还有“毛毛狗”,“娜梅莉亚”和“白灵”,还记得“白灵”吗?


  落雪和正大餐的狼渐渐隐去。暖风拂过他的面庞,像妈妈的亲吻。火,他想,烟。他的鼻子抽动,闻到了烤肉的香味。然后树林退去,他又回到了长厅,回到了那个残废的男孩身上。梅拉·黎德正在翻动着在火苗上烤着的一大块生肉,烤得吱吱作响。“正是时候,”她说。布兰用他的手背揉揉眼睛,扭动着身体靠着墙坐了起来。“你差点睡过了晚宴。游骑兵发现了一只母猪。”


  在她身后,阿多撕扯着一块还没烤好的猪肉,上面还带着血丝,肉汁顺着他的胡子往下流着,他的指缝当中冒着热气。“阿多,”他边啃边嘟囔着,“阿多,阿多。”他的剑扔在身边的地板上。玖健·黎德小口地啃着他那块肉,每口都要嚼个十来下才会咽进去。


  那个游骑兵杀了一头猪。“冷手”站在门边,一只乌鸦落在他的肩上,他俩都凝视着篝火,四只黑色的眼睛映出跳动的火焰。他不用吃东西,布兰想了起来,他惧怕火。


  “你说过不能生火?”他提醒游骑兵。“周围的墙会遮住它,而且黎明快来了。我们就要启程了。”


  “那些人怎么样了?我们身后那些敌人?”


  “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


  “他们是谁?野人吗?”


  梅拉翻动着肉,开始烤另一面。阿多不停地啃着,嚼着,高兴地哼哼着。只有玖健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冷手”扭过头来盯着布兰说。“他们是敌人。”


  是守夜人的汉子。“你杀了他们。你和那些乌鸦。他们的脸都被撕破,眼睛被叼走了。”冷手没有否认。“他们是你的弟兄。我看见了。狼撕破了他们的衣服,但我仍然能认出。他们的披风是黑色的,就像你手的颜色。”冷手还是一言不发。“你是谁?你的手为什么那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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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骑兵盯着自己的双手,仿佛之前从没注意到它们。“一旦心脏停止跳动,一个人的血就会流向他的四肢,在那变稠和凝固。”他的声音颤抖,像他一样纤弱和憔悴。“他的手和脚就会肿起来,变得像布丁一样黑,而他其他的地方就会像牛奶一样白。”


  梅拉站了起来,手里握着她的捕蛙矛,上面还穿着一大块烤肉。“给我们看看你的脸。”


  他置若罔闻,一动不动。


  “他是个死人。”布兰能感觉到胆汁从喉咙涌了上来。“梅拉,他是个亡灵。正如老奶妈常说的,怪物不能穿过守夜人把守的长城。他来长城等我们,但他过不去。他派山姆和那个野人女孩来找我们。”


  梅拉攥紧了捕蛙矛的矛柄。“谁派你来的?三眼乌鸦又是谁?”


  “一个朋友。做梦的人,巫师,随便你们怎么称呼他。最后的绿先知。”长厅的木头大门“嘭”的一声被吹开,阴森的夜风呼啸着。树上落满了乌鸦,尖叫着。冷手还是一动不动。


  “怪物。”布兰说。


  游骑兵看着布兰,仿佛其他人都不存在。“您的怪物,布兰登·史塔克。”


  “您的,”乌鸦们应和着,他肩上的,门外的,树上的乌鸦全都尖叫着,直到夜色下的森林中回荡着“您的,您的,您的。”


  “玖健,你梦到过这个吗?”梅拉问她的弟弟。“他是谁。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跟着他。”玖健说。“我们现在已经走得太远,不能回头了。我们不可能活着返回长城。我们要么跟着布兰的怪物,要么死。”


05.提利昂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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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由日出大门离开潘托斯,可提利昂根本没瞧见什么日出。“就像你从未到过潘托斯一样,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边拉上紫色天鹅绒的轿帘,一边保证道,“如同没人知道你的到来,一定也不能让人看到你离开这座城市。”


  “没人知道啦,除了把我塞进酒桶的那些水手,那个为我打扫船舱的侍童,你送来给我暖床的那个女孩,还有那个会骗人的长着雀斑的洗衣妇。哦,还有你的护卫。除非你已经把他们的脑子和蛋蛋一起摘掉了,他们知道这里不光就你一个人。”轿子悬挂在八匹带着沉重挽具的高头大马中间,四个太监分在两边跟随,更多的跟在后面,保护着行李。


  “清者自清,”伊利里欧向他保证。“送你到这来的那艘船已经在去往亚夏的路上了。若大海慈悲的话,它也要两年之后才能回来。至于我的仆人,他们爱戴我。不会有人背叛我的。”


  好好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朋友。终有一天我们会把这些话雕刻在你的坟墓上。“我们该坐那艘船走,”侏儒说。“去瓦兰提斯最快的路就是从海上过去啦。”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走海路太冒险了,”伊利里欧回答。“秋天是风暴的季节,而且海盗们仍盘踞在石阶列岛并冒险外出去掠夺那些老实人。可不能让我的小朋友落入那些人手里。”


  “洛恩也有海盗。”


  “是河盗。”奶酪贩子用手背遮着嘴打了个哈欠。“不过是些追逐面包屑的蟑螂船长。”


  “无稽之谈。”


  “是真的,那些该死的穷鬼。这么好天气下我们为什么要谈论这些呢?我们很快就能看到洛恩了,到了那里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的大肚子了。在那之前,我们还是痛饮和梦想吧。我们有着美酒和佳肴可供享受。为什么偏要去讨论什么疾病和死亡呢?”


  提利昂又听到一把十字弓弓弦的颤动声。他问自己,为什么要纠结这些呢?轿子摇晃着,令人安慰的晃动让他感觉自己仿佛是呆在母亲臂弯的婴儿。我该清楚事情不像我所想那样。鹅毛填充的丝质枕头垫着他的脸颊。紫色天鹅绒壁墙在头上汇成拱顶,瑟瑟的秋风中轿内却温暖宜人。


  一队骡子跟在他们后面,驮着箱子、酒桶和装着美食的盒子,以保证奶酪领主旺盛的食欲。他们早上就着辣味香肠,喝下一些烟莓棕酒。鳗鱼冻和多恩的红酒伴着他们度过了午后时光。到了晚上,在淡啤酒和密尔烈酒的帮助下,他们消化了薄火腿、煮蛋和填满洋葱大蒜的烤云雀。轿子还是慢悠悠地前行,保证着乘坐者的舒适,但是侏儒很快就发现自己被不耐烦弄的坐立不安了。


  “我们走到那条河还有多少天?”那天晚上提利昂问伊利里欧。“照这个走法,等我看到你那龙母的龙时,它们恐怕长的比伊耿当年那三条龙还要大啦。”


  “果真如此的话,一头巨龙比小的更加可怕。”总督耸了耸肩。“我会很高兴地欢迎丹妮莉丝女王光临瓦兰提斯,为此我必须依靠你和格里夫。我会在潘托斯好好招待她,为她回归铺平道路,我会陪伴着你的,只是……嗯,一个又老又胖的人需要他的安逸,对吧?来,喝杯葡萄酒吧。”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说,“一个潘托斯的总督为什么要在乎谁在维斯特洛带上皇冠呢?这场投机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我的大人?”


  这个胖家伙舔掉嘴唇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充斥着背信弃义的世界。在我剩下的日子里,做些好事,去帮助一个可爱的姑娘拿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利,这有那么奇怪么?”


  那你就该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一座宫殿了。“如果丹妮莉丝只是个可爱的年轻姑娘,铁王座就会把她割成可爱的碎片了。”


  “别担心,我的小朋友。她有着伊耿留下的真龙血脉。”


  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还有醉鬼贝勒留下的血脉。“再给我讲些她的事。”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这个胖家伙陷入深思。“丹妮莉丝来到我这时还是半大孩子,但已经比我的继室更加动人,害得我我差点动心要把她纳入房中。但她那么惊恐害怕,我知道和她做伴得不到什么乐子。为了摆脱这个疯念头,我找个了暖床的好好地泄了泄火。说实话,我不认为丹妮莉丝能在那些马王之间坚持太久。”


  “那也没能阻止你把她卖给卡奥·卓戈 …”


  “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还是这么说吧,她哥哥韦赛里斯把她送给卓戈来赢得卡奥的友谊。一个自负而且贪婪的年轻人。韦赛里斯渴望他父王的王座,但又垂涎丹妮莉丝,不情愿放弃她。公主出嫁的前夜,他曾试图溜上她的床,坚持认为如果他不能和她携手,那就夺取她的童贞。要不是我派出护卫守着她的房门,韦赛里斯可就真的遂了他多年的愿望。”


  “他听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利斯的儿子,正是如此。丹妮莉丝……丹妮莉丝却很不同。”他把一个烤云雀扔进嘴,连骨带肉嘎吱嘎吱地咀嚼着。“那个曾在我宅邸庇护下惊恐的孩子死在多斯拉克草海中,在血与火中重生了。这个龙后没有辜负她的名字,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当我派出船要带她回家时,她转身去了奴隶湾。没用多久,她征服了阿斯塔波,令渊凯屈服,并洗劫了弥林。如果她沿着古老的瓦雷利安道路西进的话,下一个就轮到曼塔雷斯了。如果她来到海边,那么……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取得补给。”


  “不管是陆地还是海上,弥林和瓦兰提斯都离得挺远,”提利昂评论道。


  “如果是龙直飞过来的话,五百五十里格,要穿过沙漠,高山,草地和魔鬼出没的废墟。很多人会死掉,但是那些活着到达瓦兰提斯的都会变得更强壮……在那里他们会发现你和格里夫,带着生力军和足够载着他们跨海到维斯特洛的船只等着他们。”


  提利昂努力回忆他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九个自由城邦中最古老和最骄傲的。有些事不对头,就算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的出来。“据说在瓦兰提斯每个自由人都有五个奴隶。祭司们为什么会帮助一个要结束奴隶交易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就此而言,你又为了什么呢?奴隶制可能是被潘托斯的法律所禁止,但你还是在这贸易中插了一手,或许还不止。你仍然密谋支持龙后,而不是反对她,为什么?你打算从丹妮莉丝女王那捞到什么好处?”


  “我们又说回去了吗?你个顽固的小家伙。”伊利里欧拍着肚皮笑了一声,“如你所愿,乞丐王曾许愿让我当他的财政大臣,成为一个高贵的领主。一旦他戴上金皇冠,我就有机会选择我的封地……甚至凯岩城,如果我想要的话。”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提利昂把葡萄酒拿到他残留的鼻子下面嗅嗅,“我父亲会很高兴听到这些话的。”


  “你的父亲大人没必要担心。我为什么会要块石头?我自己的宅邸对任何人来说都够大了,而且比起你们那些四处漏风的维斯特洛城堡舒服多了。财政大臣嘛……”这个胖家伙督又剥开一个鸡蛋,“我喜爱钱币。还有什么比金子碰撞的声音更动听?”


  老姐的尖叫声。“你就那么确定丹妮莉丝会兑现她哥哥的诺言?”


  “她会,或许不会。”伊利里欧一口咬掉半个鸡蛋。“我告诉过你,我的小朋友,不是每个人做事都要回报的。不管你信不信,就像我这样的有老又胖的傻瓜也是有朋友的,也有人情债要去还。”


  骗子,提利昂想。在这投机当中,一定有比钱和城堡对你更有价值的东西。“这些天你没怎么碰上把友谊看的比金子更贵重的人吧。”


  “的确,”胖家伙说,对讽刺装聋作哑。“八爪蜘蛛是怎么和你变得如此亲密的?”


  “我们还年轻时就在一起,两个潘托斯的青涩男孩。”


  “瓦利斯来自密尔。”


  “没错,他到这不久我就遇见了他,刚巧赶在那些奴隶贩子之前。白天他睡在下水道里,夜晚他就像猫一样在房顶上游走。我身无分文,是个穿着脏绸衣的刺客,靠着我的刀谋生。你大概瞧见过我水池里的那个雕像吧,皮托·马拉农在我十六岁时雕的它。一个可爱的东西,尽管现在我看到它就难过的要流泪。”


  “岁月毁掉了我们大家。我仍然在为我的鼻子哀痛。但是瓦利斯……”


  “在密尔他是小偷王子,直到一个对手告发了他。在潘托斯他口音令他引人注目,而大家知道他是个太监之后,全都鄙视和打击他。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他选择我来保护他,但我们达成了协议。瓦利斯监视那些差劲的小偷并拿走他们的赃物,而我为那些失主提供帮助,收取酬金保证拿回他们的财物。很快每个遭受损失的人都知道来找我求助,同时城里的拦路贼和扒手都在找瓦利斯……一半想割开他的喉咙,另一半想跟他销赃。我们都发达了,并且当瓦利斯训练出他的老鼠之后就更加富有了。”


  “在君临城他有小小鸟。”


  “我们这里叫老鼠。老一辈的小偷都是些傻瓜,想到的无非是把一晚偷盗的财物全都换成美酒。瓦利斯喜好孤儿和年轻女孩。他挑出那些最小的、灵活而且安静的家伙,并教会他们爬墙和滑下烟囱。他也教他们识字。我们把金银珠宝留给那些平凡的小偷们,而我们的老鼠窃取信件,账簿,图表……读过之后再放回原处。瓦利斯声称秘密比银子和蓝宝石更有价值。就这样,我变的越来越高贵,以至于一个潘托斯王子的表兄把他还是处女的女儿嫁给了我。同时,关于某个太监天赋的传闻也跨越狭海传到了某位国王的耳中。这个焦虑的国王既不信赖他的儿子,不信任他的妻子,也不信任他的首相——那个年轻时的朋友现在变得傲慢自大。我相信这个故事的其他部分你一定都了解吧,不是吗?”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差不多,”提利昂承认。“我发现你远不止一个奶酪贩子那么简单。”


  伊利里欧歪了歪头。“你能如此评价真是好心,我的小朋友。对我来说,我发现你还真像瓦利斯大人说的那样机灵呢。”他笑道,露出他杂乱的黄牙,又叫了一罐密尔烈酒。


  当总督怀抱着酒罐睡着时,提利昂一瘸一拐的跨过那些枕头,在那堆肥肉中拔出酒罐,给自己斟了一杯。他一口喝掉,打了个哈欠,又斟满一杯。如果我喝了足够多的烈酒,他告诉自己,或许我就能梦到龙了。


  当他仍是个深居在凯岩城孤单的小孩时,他常常整晚骑在那些龙像上,幻想他是某位流离的坦格利安小王子,或者一个在大地和山脉之上高高翱翔的瓦雷利安龙王。有一次,当他的叔叔们问他想要什么作为命名日的礼物时,他求他们给条龙。“不用多大的一条,小的就行,就像我这么小的。”他叔叔吉利安认为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事,但他的另一位叔叔提盖特说,“最后的巨龙一个世纪前就死了,小家伙。”这对那个男孩太不公平了,那晚他哭着睡着的。


  若奶酪领主可信的话,疯王的女儿孵出了三条活生生的龙。对于一位坦格利安来说一条就足够了。提利昂几乎有点为杀掉他的父亲感到遗憾了。他想看看泰温大人的脸,如果当他得知有一位坦格利安女王,在一个玩弄阴谋的太监和胖得有半个凯岩城大的奶酪贩子的支持下,带着她的三条龙前往维斯特洛时会有什么表情。


  侏儒吃得实在太撑了,他不得不松开腰带和裤带。穿在身上的小孩的衣服让他觉的自己像一只硬塞进五磅肠衣中的十磅香肠。如果我们照这么个吃法,在见龙后之前,我就和伊利里欧一个体型了。轿外夜幕已经降临,轿内也一片漆黑。提利昂听着伊利里欧的鼾声、皮带的吱嘎声、车队的铁马掌慢慢地敲击在坚硬的瓦雷利安大道上,但他心里却回荡着龙翼拍打的声音。


  当他苏醒时,黎明已至。马儿们还在缓缓前行,轿子在它们中间摇晃、吱嘎作响。提利昂把窗帘掀开一点向外观瞧,可是除了赭色的大地、光秃秃棕色的榆木,还有大道——像根笔直指向地平线的长矛一样的宽阔的石路外,就没有什么可看的了。他曾经读过关于瓦雷利安大道的书,但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它们。自由城邦边疆最远止于龙石岛,从来没有延伸到维斯特洛大陆之上。这有点奇怪。龙石岛不过是块石头,财富是在遥远的西边,但是他们有龙。无疑他们知道它就在那儿。


  昨晚他喝得太多了,即便轿子轻微的晃动也足以让他作呕。尽管他没抱怨一句,伊利里欧也很容易明白他的苦恼了。“来,一起喝点,”那个胖家伙说。“以毒攻毒。”他用酒壶为他俩斟满了黑莓酒,这酒实在太甜了,比蜂蜜还招苍蝇。提利昂用手背赶走了苍蝇一饮而尽。甜得发腻的味道让他不得不竭尽全力才咽了下去。但第二杯就不那么难以下咽了。即便如此,他还是没什么胃口,当伊利里欧请他吃一碗奶油浸泡的黑莓时他摆手拒绝了。“我梦到了女王,”他说。“我在她面前下跪,宣誓效忠,但是她把我误认成我的哥哥,詹姆,把我喂了她的龙。”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让我们希望这梦不是个预言。你是个聪明的小恶魔,就像瓦利斯所说的,而丹妮莉丝需要一个聪明的人陪伴。巴利斯坦爵士是个英勇的骑士而且忠诚,但我想没有人称他狡猾过。”


  “骑士只知道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端着长矛冲锋。一个侏儒则会从一个不同的角度观察这个世界。可你又是如何呢?你本来就是个聪明人。”


  “你在恭维我。”伊利里欧摆摆手。“哎呀,我真不适合旅行,所以我才会送你替我去丹妮莉丝那里。你宰掉老爸可是帮了女王陛下一个大忙,我希望你还能做得更多。丹妮莉丝不是她哥哥那样的傻瓜。她会让你尽展所能的。”


  去挑起战端?提利昂想,愉快的笑着。


  他们那天只换了三次队伍,但停了两次,每次差不多要花一小时等伊利里欧爬下轿子去撒尿。侏儒心想,我们的奶酪领主有着一头大象般的身材,可他的膀胱去像枚花生那么小一点。在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用那段时间仔细地看了看那条路。提利昂知道他会找到什么:不是坚实的地面,不是砖块,也不是鹅卵石,而是一条带状的熔岩石,高于路面半尺以便雨水和融雪流下路肩。不像在七大王国曾走过的那些泥泞小路,瓦雷利安大道宽的可以让三辆马车并排行驶,而且岁月和车辆都没能侵蚀它。瓦雷利亚遭受末日浩劫已经过去四百年了,可这些大道依旧一如往常的坚固。他试图寻找车辙和裂缝,但只发现了那群马中某匹马刚拉出来的热腾腾的马粪。


  那坨马粪让他想起了父亲大人。是不是下地狱了,父亲?一个美妙的冰封地狱,在那里你可以抬头看着我帮助疯王的女儿重新夺回铁王座?


  当他们继续他们旅程时,伊利里欧讲了一堆乏味的老掉牙的笑话,然后又提起了龙后。“恐怕我们关于丹妮莉丝女王最后的传闻已经完全过时了。我们现在必须假设她已经离开弥林了。她终于能做主了,一个衣衫褴褛领导着佣兵、多斯拉克人和无垢者的主人,而她无疑将会领着他们向西前行,去夺回她父亲留下的王座。”伊利里欧总督拧开一罐大蒜蜗牛,嗅了嗅它们然后笑道。“我们希望在瓦兰提斯,你能得到关于丹妮莉丝的新消息,”他边说边从壳里抠出一只蜗牛。“龙和年轻姑娘都很任性,或许你会要调整你的计划。格里夫知道该怎么做。你来个蜗牛吗?这大蒜是从我花园里摘的。”


  我骑着蜗牛都能比你这轿子走得快。提利昂摆手拒绝了这道菜。“你那么信赖这个叫格里夫的人。又一个你童年的伙伴?”


  “不,用你的话说,是个佣兵,维斯特洛人。丹妮莉丝的事业需要人才。”伊利里欧抬起一只手。“我知道!‘雇佣剑士视金钱高于荣誉,’你是这么想的。‘这个叫格里夫的家伙会把我卖给我老姐。’不是那样的。我像信任兄弟一般信赖格里夫。”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又一个致命的错误。“那么我也跟着相信他吧。”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黄金团正向瓦兰提斯进军,在那等待我们的女王从东边赶来。”


  金子的下面是冰冷的刀剑。“我曾听说黄金团正与某个自由城邦有合约。”


  “是密尔,”伊利里欧得意地笑道。“合约可以取消。”


  “看来奶酪生意远比我知道的赚钱啊,”提利昂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总督摇摇他胖指头。“有些合约是用墨水写下的,而有些是用血。我不再多说了。”


  侏儒琢磨了这件事。黄金团据说是最好的佣兵团,一世纪前由“寒铁”,庸王伊耿的一个私生子创建的。当其他高贵出身的私生子们试图与嫡子们争夺王座时,寒铁加入了叛乱。但是戴蒙·黑火及其叛军在血红草地被摧毁。那场战役之后,追随黑龙的幸存者依旧拒绝臣服,他们渡过了狭海,其中就包括戴蒙年幼的儿子们,寒铁,和成百的失去封地的领主和骑士,很快他们就发现不得不靠出卖他们的剑来谋生。有些加入了“碎旗团”的行列,有些加入了“次子团”和“处女之夫”。寒铁看见黑火家族的力量要四散分裂,因此创建了黄金团来使流亡者团结起来。


  从那至今,黄金团的人一直在争议之地繁衍生息,为密尔,里斯或泰洛西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小冲突中战斗,梦想着当年其父辈失掉的领地。他们是流亡者和流亡者的子孙,无依无靠和不可饶恕……但始终是令人畏惧的斗士。


  “我得称赞你的说服力,”提利昂告诉伊利里欧,“你是如何服黄金团投入到我们可爱的女王的事业中来的呢,他们历史上可没少花力气来反抗坦格利安们的。”


  伊利里欧没把这个问题当回事。“不管黑还是红,龙就是龙。当“凶暴的”马里斯死在石阶列岛上时,黑火家族就已经绝嗣了。”奶酪贩子透过他分叉的胡子微笑着。“而丹妮莉丝将带给那些流亡者们寒铁和黑火所无法给予的东西——她会带他们回家。”


  伴着火与剑。那也是提利昂所希望返乡的方式。“万把利剑作为我送个你晋见女王的礼物,她肯定会非常高兴。”


  总督稍稍点了下头。“我还是不要妄加揣测什么会令女王感到高兴。”


  你还真有先见之明。对与国王的感激,提利昂了解的够多了,女王难道会有什么不同?


  不久总督就打起盹了,留下提利昂独自沉思。他猜想当巴利斯坦·赛尔弥黄金团并肩作战时会有什么想法。在九铜板王之战中,赛尔弥在他们队伍中杀出一条血路干掉了末代黑火。叛乱撮合了同床异梦者的古怪组合。但没谁能比这个胖家伙和我的组合更古怪了。


  当他们停下来更换马匹和派人去取一篮新食物时,奶酪贩子醒了。“我们走了多远了?”在他们往肚子里填和蘸着用胡萝卜、葡萄干和一点酸橙和桔子做的酱汁的冷阉鸡时,侏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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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安达洛斯,我的朋友。你们的安达尔人就是来自这里。他们从原来居住在这里的多毛人手中夺取了这片土地,那些伊班港多毛人的表亲。哈格尔的古王国的心脏地带就坐落在我们北方,但我们正在其南面穿行。在潘托斯,这里被称作平坦之地。再远些的东边屹立着丝绒山脉,那就是我们的边界了。


  安达洛斯。传说中七神曾以凡人的形态走过安达洛斯的山脉。“天父把手伸进天穹,摘下了七颗星,”提利昂从记忆中引述,“然后一颗颗放置在‘高山的’哈格尔的额头上,铸成了一顶闪耀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瞥了一眼提利昂。“我没想到我的小朋友这么虔诚。”


  侏儒耸耸肩。“我童年时代的纪念品,我知道自己成不了骑士,所以就决定成为总主教。那个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我研读经书并祈祷到两膝都结了茧子,但我的努力去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我到了某个年纪时就坠入了爱河。”


  “一位少女?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伊利里欧把他的右手挤进左袖里拉出一个银匣。里面有一幅栩栩如生的女人画像,一个有蓝色大眼睛和淡金色头发的女人。“塞拉,我在一个里斯人开的妓院里发现了她并把她带回家为我暖床,但最终我娶了她。我的第一个妻子是潘托斯王子的表亲。自那以后,王室的大门对我紧闭了,但我不在乎。为了塞拉付出这个代价不算什么。”


  “她是怎么去世的?”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不会有男人如此深情地谈论一个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布拉佛斯商船从玉海的返回的途中在潘托斯停靠。它运载的宝藏有丁香和藏红花,黑玉与翡翠,猩红色的锦绣和绿色的丝绸……还有灰色的死亡。在她的桨手们上岸时,我们杀掉了他们,在锚地烧掉了船,但老鼠们还是爬下船桨,迈着冰冷沉重的脚步爬上了码头。那场瘟疫带走了两千多人的性命才告平息。”伊利里欧总督合上了匣子。“我把她的手保留在我的卧房。她的手是那么的柔软……”


  提利昂想到了泰莎。他望向那神灵曾经行走过的大地。“什么样的神才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呢?”另一段《七星圣经》的章节被他回忆起来。“少女把一个嫩柳般娇柔,碧潭般湛蓝眼睛的女孩带到他面前,哈格尔宣称他要这个女孩成为他的新娘。圣母赐予她多产,老妪预言她会有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将力量赋给他们的臂膀,同时铁匠为他们每人锻造了一套钢甲。”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洛恩人,”伊利里欧打趣道。“安达尔人从居住在河岸的洛恩人那里学到的锻造本领,这是众所周知的。”


  “我们的修士们可不认同,”提利昂指着那块平原问。“谁居住在你们的这块平坦之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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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侍弄土地的农夫和苦工。那里有果园、农场、矿场……有些在我名下,但我很少光顾它们。当近在身边的潘托斯有着无尽的乐趣陪伴我时,我为什么要在这里虚度时光?”


  “无尽的乐趣。”还有超厚的院墙。提利昂摇晃着他杯中的葡萄酒。“离开潘托斯之后我们就没见到过城镇。”


  “那边有些废墟。”伊利里欧挥动着一支鸡腿指向轿帘。“什么时候某个卡奥想要看看海了,多斯拉克人就会从那个方向过来。你在维斯特洛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不怎么喜欢城镇。”


  “攻打一个卡拉萨并消灭它,之后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再那么爱穿越洛恩了。”


  “用食物和礼品收买敌人更要便宜。”


  但愿我当时能想到带着一块美味的奶酪去黑水河上的战场,或许就能留住我完整的鼻子呢。泰温大人总是藐视自由城邦,他常说他们用钱代替剑来作战。钱有它的用途,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给一个家伙金子,然后他会回来索求更多,我父亲常这么说。”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父亲吗?”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佣兵不敢面对多斯拉克人的吼叫,这在科霍已经被证实了。”


  “你勇敢的格里夫也不行?”提利昂嘲笑道。“格里夫不同。他有个十分钟爱的儿子,叫做小格里夫的男孩,那可从没有纨绔子弟。”


  美酒、佳肴、烈日、轿子的晃动、苍蝇嗡嗡声,这些加起来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所以他睡着了,醒来,喝酒。伊利里欧和他一杯接一杯的拼酒,当天空变成了暗紫色的时候,这个胖家伙打起了呼噜。


  那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山脉变得血红的战役。他也身在其中,用一把和他自己一般大的斧头与死亡奋战,他的身边是秃顶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巨龙在他们头顶盘旋。梦中他长了两个都没鼻子的脑袋,他的父亲率领着敌军,于是他又一次干掉了他。接着他杀了他的哥哥,詹姆,劈着他的脸直到那变成了一滩红色的烂泥,每一下敲打都令他大笑一声。直到战斗结束时他才发现他的另一个头一直在哭泣。


  当他醒来时他发育不良的双腿像铁一样僵硬得。伊利里欧正在吃着橄榄。“我们到哪儿了?提利昂问他。


  “我们还没有离开平坦之地呢,我急性子的朋友。马上我们就进入丝绒山脉了。从那开始我们将顺着小洛恩河逆流而上,一直爬到格霍安·卓赫。


  格霍安·卓赫曾是个洛恩的城市,直到瓦雷利亚的龙们把它烧成一片冒烟的废墟。我正在历史中穿行,提利昂回想,思绪回到了龙统治大地的日子。


  提利昂睡着,醒来又再睡过去,白天还是黑夜看起来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丝绒山脉令人失望。“兰尼斯特港一半妓女的胸脯都要比这些山大,”他告诉伊利里欧。“你该称他们为丝绒奶头。”他们看见了一个立起石头摆成的圆圈,伊利里欧声称那是巨人搭建的,接着是一个深湖。“这里曾住着一窝强盗,洗劫所有经过这里的人,”伊利里欧说。“据说他们仍然潜在水下,那些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拉下水吞吃掉了。”隔天晚上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蹲在路边的瓦雷利亚的龙身人面兽跟前。它有一个龙的躯干和一张女人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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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后,”提利昂说。“令人鼓舞的预兆。”


  “她的国王丢了。”伊利里欧指着旁边那个曾站着另一座龙身人面兽的光滑石台,那里已经覆满了苔藓和开着花的藤蔓。“多斯拉克人建造了木头车轮垫在他的下面,把他拖回了维斯·多斯拉克。”


  那也是个预兆,提利昂想,但不像刚才那个令人鼓舞。那晚,他比以往喝得还要烂醉,突然唱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巷,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浮云,比不上姑娘的亲吻”


  这些就是除了叠句以外他知道的全部歌词。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当那金手连成的项链勒紧雪伊的咽喉时,她拼命地拍打他。他记不得它们是否温暖。当她的力气耗尽时,她的拍打变得像飞蛾在他脸上的扑打。他每扭一下那项链,金手就嵌入得更深。项链和城堡都是浮云,比不上姑娘的亲吻。在她死后,他有没有最后吻她一次呢?他记不起来了……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第一次的亲吻,是在绿叉河边他的帐篷里。她的嘴尝起来多么甜美。


  他又想起他与泰莎的第一次,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比我强不了多少。我们不断撞着鼻子,但当我们舌头触碰时,她浑身颤抖。提利昂闭上眼用心回想她的面容,但他却看到了他父亲,腰间裹着睡袍蹲坐在马桶上。“妓女们的去处,”泰温大人说,然后是十字弓的咔哒声。


  侏儒翻了一下身,把半个鼻子深深压在丝绸枕头里。睡意在他身下像井口一样张开,他许下个愿望然后让自己投入其中,让黑暗吞噬了他。


06.商人的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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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险号上臭气熏天。


  她宣称六十只船桨,单桅帆,和细长的船身能够保证它的高速。小,但应该够用了,这是昆廷刚看到她时的想法,但那是在他登上她的甲板感受到她难闻的气味之前的想法。猪,这是他最开始想到的,但嗅了第二下之后他改变了判断。猪的气味也要比这清新。这种臭味像是尿,烂肉和粪便发出的,像来自尸体的腐臭,流脓的恶疮和溃烂的伤口,气味如此强烈,完全盖过盖了海港中咸湿的空气和鱼腥的味道。


  “我要吐了,”他对格里斯·酌水说。他们正等待着船主的出现,在高温的烘烤下,脚底的甲板蒸腾着臭气。


  “如果船长闻起来和他的船差不多的话,他可能会误以为你喷出来的是香水,”格里斯回答。


  昆廷正打算建议他们换条别的船试试时,船主终于露面了,身边跟着两个面目狰狞的船员。格里斯面带微笑地问候他。尽管他的瓦兰提斯语没有昆廷好,但在他们计划中必须由他当发言人。原本在板条镇时昆廷扮演成酒商,但那可笑的表演惹恼了他,所以当多恩人在里斯换船时,他们也交换了角色。搭乘野云雀号时,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成了商人,昆廷是仆人;克莱图斯在瓦兰提斯遇害后,格里斯继续扮演主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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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大而白皙,蓝绿色的眼睛,浅棕色的头发被阳光照得闪亮,精干而英俊的身体,格里斯·酌水大摇大摆地走向他,带着近乎傲慢的自信。他从来不会显得拘束,即使他不会讲这种语言时,他也有办法让自己被人理解。昆廷比起来就要差了一截——短腿而粗壮,新翻泥土似的棕色的头发。他额头太高了,他的下巴太方,他的鼻子太宽。一张善良诚实的脸,一位女孩曾经这样说它,但你应该多微笑。


  昆廷·马泰尔从不轻易笑,比他的父亲大人更甚。


  “你的冒险号有多快?”格里斯用一种磕磕绊绊差不多近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问道。


  冒险号的主人认出了口音,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回答。“没有更快的了,尊贵的大人。冒险号快得能追上风。告诉我你想去哪,我马上就把你到那儿。”


  “我和两个随从想搭船去弥林。”


  这话令船长变得犹豫。“我对去弥林不算陌生。我能再次找到那座城市,呃…但为什么? 在弥林不再有奴隶了,那里挣不到钱。银发女王终结了那个。她甚至已经关闭了角斗场,如此一来,当一个可怜的水手在等待填满他的货仓时,甚至没法给自己找些乐子。告诉我,我的维斯特洛朋友,弥林有什么东西吸引你去那里?”


  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昆廷想。我未来的新娘,如果神灵们慈悲的话。有时夜里他躺在床上睁着双眼想象她的容貌和身材,并好奇为什么这样一个女人偏偏要嫁给他,在世上所有的王子之中挑中了他。我是多恩人,他告诉自己。她会想要多恩的。


  格里斯用他们事先编造好的故事做了回答。“贩酒是我们的家族事业。我父亲在多恩拥有广阔的葡萄园,想让我去开拓新的市场。希望弥林的好市民能喜欢我出售的美酒。”


  “酒?多恩的酒?”船长没被说服。“奴隶城市正在打仗。难道你不知道?”


  “开战的是渊凯和阿斯塔波,我们听说了。弥林没有参与。”


  “还没有。但快了。就是现在,一位来自渊凯[*1]的使者还在瓦兰提斯招募剑手。“长矛团”已经乘船去了渊凯,而且“狂风团”和“野猫盟”一旦补满兵员也会马上随他们而去。黄金团也在向东进军。这都是众所周知的。”


  “随你怎么说,我经营酒,不是战争。吉斯卡利酒是大家公认的劣酒。弥林人会为我的多恩佳酿付个好价钱的。”


  “死人才不关心他们喝什么酒。”冒险号的船长捻着胡须。“我不是和你打交道的第一位船长,我想。也不是第十个。”


  “不是,”格里斯承认。


  “那么有多少?一百?”


  差不多了,昆廷想。瓦兰提斯人喜欢夸口说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可以全部沉没在他们的深水港里。昆廷从未见过布拉佛斯,但他相信这个说法。富饶,成熟得已经糜烂,瓦兰提斯像一个温暖湿润的吻覆在洛恩河口上,沿着河两岸的丘陵和湿地伸展着。到处都是船,顺流而下或启程出海,簇拥在泊位和码头边,装载或卸下货物:战船,捕鲸船和贸易用的驳船,宽身帆船和小艇,平底船,巨型平底船,长船,天鹅船,来自里斯,泰洛西和潘托斯的各种各样的船,魁尔斯香料商的船大如宫殿,来自托洛斯,渊凯和蛇蜥群岛。如此多的船,以至于昆廷从野云雀号的甲板上第一眼看到港口时,就告诉他的朋友们他们最多只在这逗留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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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二十多天已经过去了,他们还留在这,一直没有船。梅兰提尼号,三形之女号,美人鱼之吻号都拒绝了他们。鲁莽航海者号上的一个大副冲他着们的脸哈哈大笑。海豚号的船主斥责他们是在浪费他的时间,七子号的老板指控他们是海盗。这都是第一天发生的事情。


  只有小鹿号的船长给了他们拒绝的理由。“我的确是要向东航行,”他告诉他们,喝过掺了水的葡萄酒之后。“从南面绕过瓦雷利亚,然后一直向东。我们将在新吉斯补充淡水和给养,然后掉转船头驶向魁尔斯和玉门。每次航行都有危险,越远就越危险。为什么我要转向奴隶湾去冒更大的风险?小鹿号是我的谋生的家伙。我不会让她冒险去载着三个疯狂的多恩人进入到一个战场当中。”


  昆廷开始考虑当初在板条镇买条自己的船是否更好些。但那将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蜘蛛的告密者无处不在,甚至在阳戟城的大厅里。“如果你的目的被发现,多恩将会流血。”他父亲曾警告过他,当他们看着孩子们在流水花园的水池和喷泉里嬉戏时。“我们是在谋反,不要犯错误。只相信你的同伴,并尽量避免引起注意。”


  格里斯·酌水给了冒险号船长他最令人安心的笑容。“说实话,我没有数那些拒绝我们的懦夫,但在旅店里我听说你是那种勇敢的人。那种为了足够多的黄金敢冒任何风险的男人。”


  一个走私贩子,昆廷想。这就是在旅店里别的商人对冒险号船长的称呼。“他是个走私加奴隶贩子,一半海盗一半皮条客,但他恐怕是你们最好的希望啦,”店主已经告诉他们了。


  船长捻着拇指和食指问道。“为这样一趟航行你认为多少金子算是足够呢?”


  “你平常去奴隶湾的三倍。”


  “你们每个人?”船长露出他嘴里的牙齿,可能是打算作出一个微笑。不过那令他的窄脸看起来更凶狠了。“或许。我真的比大多数男人胆子更大。你想什么时候走?”


  “明天就很好。”


  “成交。天亮前一小时和你的朋友还有葡萄酒一起回来。最好在瓦兰提斯还在沉睡时上路,那样就没人会来问我们去哪这样麻烦的的问题啦。”


  “说定了,天亮前一小时。”


  船长笑得更开心了。“我很高兴能帮上你们。我们会有一个愉快的旅程,对吗?”


  “我对此确信不疑,”格里斯说。船长为他们叫来了麦酒,然后两个人为他们的冒险干杯。


  “一个甜蜜的家伙,”格里斯和昆廷走下码头之后说,他们雇的篷车在那等候着。天气闷热,阳光强烈,刺得他们都眯起了双眼。


  “这是一个甜蜜的城市,”昆廷同意。甜的足以令你的牙齿烂掉。这附近长满了甜菜,几乎每道菜里都要添加它。瓦兰提斯人用它们做了一道冷汤,黏稠浓厚的像紫蜂蜜一样。他们这的酒也是甜的。“恐怕我们的快乐旅程会很短暂。那个甜美的家伙没打算带我们去弥林。他答应下来的太快了。毫无疑问他会拿到三倍于平常的费用,只要我们一上船离开了陆地,他就会割开我们的喉咙,拿走我们剩下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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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着把我们用铁链拴某只桨上,在那些我们闻起来臭烘烘的家伙旁。我想我们需要找个好点的走私者啦。”


  他们的车夫在他的篷车旁等着他们。在维斯特洛,它可能被叫做牛车,尽管他它比昆廷在多恩曾见到过的任何车都装饰的更加华丽,而且也不是牛拉的。篷车是由一只矮象拉着,她毛皮的颜色像是肮脏的积雪。在老瓦兰提斯的大街上到处都是这种车。


  昆廷宁愿走路,但他们住的旅店离着有几里远。另外,店主警告过他,在当地的瓦兰提斯人和外国船长们的眼中,徒步旅行是有损名誉的。上等人乘轿出行,或坐在篷车的后座上 … 而且碰巧店主就有这么一位表亲有着几辆篷车,并且很乐于在这种事情上为他们提供服务。


  他们的车夫是那位表亲的一个奴隶,脸上纹着车轮的小个子男人,光着身子只围着一块腰布和穿着一双凉鞋。他的皮肤是柚木的颜色,他的眼睛像燧石的碎片。当他帮助他们坐上篷车的两个巨大木轮中间的软椅之后,他爬上了矮象的后背。“旅店,”昆廷告诉他,“但沿着码头走。”除了码头和海滨外,瓦兰提斯的大街小巷闷热的足够让一个人淹死在自己的汗水里,至少在河的这一边是如此。


  车夫用当地语言冲他的象喊了句什么。这头野兽开始移动,鼻子从一边摇到另一边。车子在她身后颠簸前行,车夫一视同仁地冲着水手和奴隶叫喊,让他们让开道路。这两者很容易区分。奴隶都有纹身:一个蓝色羽毛面具,一道下巴划到额头的闪电,脸颊上的一枚硬币,一头豹子的斑点,一个骷髅头,一只酒壶。凯德里学士说过在瓦兰提斯每一个自由人都有五个奴隶,他他没能活得足够久来证实他的估计。在那个海盗们蜂拥而上地冲向野云雀号甲板的早晨,他死掉了。


  在那天昆廷还失去了两位朋友——长着雀斑和参差不齐牙齿的威廉·威尔斯,手握长矛无所畏惧,和带着慵懒眼神英俊的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总是那么好色,总能带来欢笑。克莱图斯曾是昆廷前半生中最亲密的朋友,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替我给你的新娘一个吻,”克莱图斯小声对他说,就在他临死之前。


  当野云雀号在争议之地的海岸边停靠时,海盗们乘着黎明前的黑暗登上了船。船员们在付出十二条生命的代价之后击退了他们。随后水手们开始从死去的海盗身上剥下靴子,腰带和武器,瓜分了他们钱财,从耳朵上挣下宝石,从手指上撸下戒指。其中有个家伙太胖了,为了取下他的戒指,船上的厨师不得不用一把剁肉刀切下了他的手指。用了三名船员才把这具尸体滚进海里。其他的海盗在他之后被抛下了海,没有任何祈祷或者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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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自己的死者受到了更认真的对待。水手们用帆布包起他们的躯体,绑上压仓石以使他们可以沉得更快些。野云雀号的船长带领他的船员们为死去的伙伴们的灵魂祈祷。然后他转向他的多恩乘客们,在板条镇登上他的船的六位乘客中的三位幸存者。就连“大人物”也露面了,虽然脸色苍白,晕船,脚步摇晃,还是挣扎着从船舱深处爬上来表达他最后的敬意。“在把他们交给大海之前,你们当中一位该为你们的死者说上几句。”船长说。格里斯有责任去说,但他不敢说出真相,他们是谁和他们为何而来,因此说的全篇都是谎言。


  他们不应当就这样结束。“这将是一个可以讲给我们的孙子们的传奇,”格里斯在他们从他父亲的城堡出发的那一天曾断言。威尔斯对此做个鬼脸说,“你指的是一个讲给酒馆姑娘们故事吧,希望她们会为此掀起她们的裙子。”克莱图斯拍了拍他的后背。“为了孙子,你需要儿子。为了儿子,你需要去掀起一些裙子。”随后,在板条镇,这些多恩人向昆廷未来的新娘祝酒,对他将来的新婚之夜开些粗俗的玩笑,并谈到他们将要看到的事情,他们要采取的行动,他们将赢取的荣耀。他们赢得的不过是一只装满压仓石的帆布口袋。


  同为威尔斯和克莱图斯的哀悼比起来,学士的去世让昆廷感觉最为难过。凯德里能流利地讲自由城邦的所有语言,甚至奴隶湾沿岸混血吉斯人说的话。“凯德里学士将会陪伴你。”他父亲在他们分别那天的晚上说。“听从他的忠告。他半生致力于研究九大自由城邦。”昆廷猜想着如果他能在这里指导他们的话,事情是不是就不会这样棘手了。


  “我愿为了一点微风卖掉老妈。”当他们穿过码头周围的人群时格里斯说。“这儿就潮得简直像处女的阴道,而且还没到中午呢。我恨这城市。”


  昆廷心有同感。潮湿闷热的瓦兰提斯消耗掉了他的力气,让他觉得浑身难受。最糟糕的是就算是在晚上也得不到解脱。在伊伦伍德伯爵领地北部的高原上,不管白天天气有多炎热,天黑后空气总是清新凉爽。不像这,在瓦兰提斯,夜晚几乎和白天一样闷热。


  “女神号明天启航去新吉斯,”格里斯提醒他。“到那至少也能令我们更近些。”


  “新吉斯是一个岛,港口比这要小的多的。我们是会更接近,但我们就会困在那了。而且新吉斯和渊凯结盟了。”这消息没让昆廷感到惊讶,新吉斯和渊凯都是吉斯人的城市。“如果瓦兰提斯人也和他们结盟的话——”


  “我们需要找一条维斯特洛来的船,”格里斯建议,“兰尼斯特或者旧镇来的商船。”


  “很少会来这么远,那些船用来自玉海的丝绸和香料装满他们的货仓后就会掉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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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布拉佛斯的船?据说海王能远航到亚夏和玉海中的岛屿。”


  “布拉佛斯人是逃掉的奴隶的后裔。他们不会在奴隶湾做买卖。”


  “我们的金子够买下一条船吗?”


  “那谁来驾驶她呢?你?还是我?”多恩人从来不是航海家,自从娜梅莉亚烧掉了她的一万条船之后就再不是了。“瓦雷利亚附近的海域很危险,布满了海盗。”


  “我已经受够了海盗。我们还是不要买船了。”


  这对他来说依旧不过是个游戏,昆廷意识到,和那次他带领我们六个人深入群山去探寻秃鹰王的老巢没什么不同。去设想他们可能会失败不是格里斯·酌水的天性,更别提他们可能会死了。看起来甚至三个朋友的死亡也没能对他产生丝毫影响。他把事情留给了我。他知道我的天性谨慎得如同他的鲁莽。


  “也许大人物是对的,”格里斯爵士说。“去它妈的大海,我们能从陆上走完这段行程。”


  “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说,”昆廷说。“他宁死也不愿再踏上另一条船了。”在他们的旅程中,大人物每天都在晕船。在里斯,他花了四天的时间来恢复体力。他们不得不在客栈里要了房间以便凯德里学士把他塞进羽毛床上,为他端汤递药,直到一些血色回到他的脸颊。


  的确可以从陆上去弥林。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会带他们到那里。龙之路,人们如此称呼这条自由城邦的伟大的石头道路,但从瓦兰提斯到弥林的这段道路,已经赢得了一个更不祥的名称:魔鬼之路。


  “走魔鬼之路危险而且太慢了。”昆廷说。“一旦女王的消息传到君临,泰温·兰尼斯特就会派他自己的人去追赶女王。他父亲确信这一点。“他会带着刀子来。如果他们先到的话——”


  “让我们期望她的龙会嗅出他们然后把他们吃掉,”格里斯说。“好吧,如果我们不能找到一条船,你又让我们骑马,那我们只好订船票回多恩啦。”


  像丧家之犬一样爬回阳戟城?昆廷承受不了他父亲的失望,沙蛇们的蔑视会令他无地自容。道朗·马泰尔将多恩的命运放到了他的手里,他不能辜负他,只要还活着就不能。


  当篷车在包着铁框的车轮上吱嘎作响地颠簸前行时,街上蒸腾的热气令他们对周围产生了一种梦幻的感觉。在仓库和码头之间,各种各样的商店和摊位挤满了海边。在这里可以买到新鲜牡蛎,铁链和手铐,象牙和玉石雕刻的“席瓦斯”棋子。这里也有神庙,水手们来此供奉异国的神灵,一家紧挨着一家的妓院,女人从阳台上招唤下面的男人。“看下那一位,”当他们经过一家妓院时格里斯怂恿道。“我想她爱上了你。”


  妓女的爱情值多少钱?说实话,昆廷渴求女孩,尤其是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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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第一次来到伊伦伍德家便被伊伦伍德伯爵的长女,依妮丝迷住了。关于他的感受他从未透露一个字,他怀揣梦想好多年……直到她被许配给罗热·艾利昂爵士的那一天,神恩城的继承人。他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怀抱这一个男孩,另一个正紧抓着她的裙子。


  在依妮丝之后,是酌水家的双胞胎,一对黄毛丫头,喜爱放鹰打猎,攀岩和逗昆廷脸红。她们中的一个给了他他的初吻,尽管他从不知道是哪一个。作为有产骑士的女儿,双胞胎出身太微贱不能和他结婚,但克莱图斯不认为有任何理由停止亲吻她们。“你成婚之后你可以把她们中的一个收为情妇。或者两个都要,为什么不呢?”但昆廷想出了几条不那么做得理由,所以他在那之后尽力避开了双胞胎,再没有了第二个吻了。


  最近,伊伦伍德伯爵的最小的女儿在城堡的各处尾随着他。格温妮丝才十二岁,一个又小又瘦的女孩,有着黑色的眼睛和棕色头发,这让她在金发碧眼的家人中显得与众不同。她很聪明,不过,说话很快而且手舞足蹈,还喜欢告诉昆廷:他不得不等她发育成熟,这样她才能嫁给他。


  那是在道郎亲王召唤他回流水花园之前的事了。现在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正在弥林等着他,他打算尽自己的职责,要求她成为自己的新娘。她不会拒绝我。她会尊重协议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需要多恩为她赢得七大王国,这意味着她会需要他。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会爱我。 她甚至可能不喜欢我。


  在入海口处街道弯成了弧形,沿着弯道许多动物销售商都聚集在一起,出售宝石蜥蜴、环纹巨蟒,有斑纹尾巴和灵巧的粉红双手的机灵的小猴子。“或许你的银发女王喜欢一只猴子,”格里斯说。


  昆廷不清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会喜欢什么。他曾经对父亲许诺他会把她带回多恩,但他越来越怀疑他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


  我从来没有要求这个,他想。


  隔着蓝色宽广的洛恩河,他能看到当初瓦雷利亚人所建造的黑墙,当时瓦兰提斯只不过是他们帝国的一个前哨:一个巨大的椭圆形的熔岩石有二百尺高,而且厚得在其顶部可供六辆四马战车并排环绕追逐,正如他们每一年庆祝建城时所做的。外地人,外国人,自由民不许进入黑墙,除非有里面的居民邀请。那些居民的血统可以追溯到瓦雷利亚帝国本身。


  这里交通更加拥挤。他们在连接被分隔成两半的城市的长桥最西端附近。板车,货车和篷车挤满了街道,所有人都从桥上来来往往。奴隶到处都是,像蟑螂一样多,为了他们主人的事务四处乱窜。


  离鱼贩广场和旅店不远,从一个十字路口冒出了喧哗声,十来个无垢者的长矛手身穿华丽的盔甲和虎皮披风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挥手令众人让到一边,以便祭司乘坐的大象可以通过。祭司的大象是一个灰色皮肤的庞然大物,覆盖着精致的上釉的盔甲,随着他的移动发出轻柔的哗啦声,它背上的象楼如此高大,以至于在从装饰性的石头拱门下面经过时,它刮到了拱门的顶部。“祭司被认为如此尊贵,以至于在他们任职的一年间不容许他们的脚接触到地面。”昆廷告诉他的同伴。“他们乘坐大象前往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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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堵塞大街并且留下一堆粪便,让我们这样的人去承受。”格里斯说。“为什么瓦兰提斯人需要三位亲王,而多恩一个就够用,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祭司们即不是国王也不是亲王。瓦兰提斯是一个自由城邦,像从前的瓦雷利亚。所有拥有土地的自由民共同管理。甚至女人也被容许投票,只要她拥有土地。三个祭司从证明有瓦雷利亚纯净血统的尊贵家族中挑选出来,服务到来年的元旦。如果你肯麻烦去读凯德里学士给你的书,你会了解这一切的。”


  “它没有插图。”


  “有地图。”


  “地图不算数。如果他告诉我那是一本关于老虎和大象的书,我也许已经试着读它了。它看上去就像是本历史书。”


  当他们的篷车到达鱼贩广场的边沿时,他们的大象抬起她的鼻子,像是某种巨大的白鹅,发出鸣叫,不情愿地走进那一群板车,轿子,和前面汹涌的人流当中。他们的车夫用他的脚跟戳着她,催她继续前行。


  鱼贩子们卖力地吆喝着早上的捕获。昆廷听懂一个词,最多两个,但他不需要靠单词来辨识鱼。他看到鳕鱼、旗鱼、沙丁鱼、几桶贻贝和蛤蜊。一个摊位的前面挂着鳗鱼。另一个陈列着一只巨大的乌龟,它的腿被铁链串起来,像马一样重。螃蟹在装有盐水和海藻的木桶内抓挠。几个小贩卖配上洋葱和甜菜的油炸鱼排,或出售小铁桶炖的洒上胡椒的鱼汤。


  在广场的中心,一座已经开裂了无头的某位故去的祭司雕像下,一群人聚集起来观看一些侏儒的表演。小人儿穿上了木制盔甲,小型的骑士预备骑马用长矛比武。昆廷看到一位骑上了一条狗,同时另一位跳上了一头猪……不料又从右边滑落下来,带来了少许笑声。


  “他们看起来挺可乐,”格里斯说。“我们停下来看看他们打架?笑一笑可能对你有好处。昆廷。你看上去像个便秘了半年的老头子。”


  我才十八岁,比你还要年轻六岁,昆廷想。我可不是老头子。然而他说出口的是,“我不需要滑稽侏儒。除非他们有条船。”


  “一条小的,我觉得。”


  四层楼高的旅店耸立在港区,码头和货栈环绕着它。在这里来自旧镇和君临的商人们混在来自布拉佛斯,潘托斯,密尔的同行当中,毛茸茸的伊班人,来自魁尔斯肤色苍白的航海家,焦炭般漆黑的盛夏群岛人披着羽毛披风,甚至还有来自阴影之地亚夏戴面具的缚影士。


  当昆廷从篷车上下来时,就算隔着皮靴他也能感受到脚下的石板的热度。一张桌子支在旅馆外面的阴影处,装饰着蓝白条纹的燕尾旗,随风而摆。四名眼光严厉的佣兵懒散地围坐在这张桌子旁,向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和男孩大声喊叫。狂风团,昆廷知道。这些士官在他们去往奴隶湾之前在寻找新人来补充他们的兵员。每一个和他们签下合约的人,都是一把为渊凯战斗的剑,对我未来的新娘而言,都意味着一把饮血的刀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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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风团中的一位冲他们大喊。“我不会说你们的话,”昆廷回答道。尽管他能读和写高等瓦雷利亚语,但他很少练习讲它。而且瓦兰提斯的方言瓦雷利亚语也相差得很远了。


  “维斯特洛人?”那个家伙用通用语回应。“多恩人。我的主人是一位葡萄酒商。”


  “主人?去他妈的。你是个奴隶吗?”跟我们来,做你自己的主人。 你想老死在床上吗?我们将教你会用剑和矛。你将和烂衫王子一起骑马战斗,回家时比一个领主还要富有。男孩,女孩,黄金,无论你想要什么,如果你够个男子汉就去夺取它。我们是狂风团,我们干女神,干爆她的菊花。


  两位雇佣兵开始唱歌,吼出某支进行曲的歌词。昆廷能听出个大概。我们就是狂风团,他们唱。向东吹向奴隶湾,杀掉屠夫国王呀,再把真龙女王干。


  “如果克莱图斯和威尔斯还在的话,我们可以和大人物一起杀回来,干掉他们很多人。”格里斯说。


  克莱图斯和威尔斯死了。“别理他们,”昆廷说。当他们挤过旅店的大门时,雇佣兵门对着他们的背影高声嘲弄,嘲笑他们是没有血性的懦夫和受到惊吓的女孩。


  大人物在二楼他们的房间里等着。尽管客栈由野云雀号的船主推荐来的,这并不意味着昆廷放心让他们的货物和黄金无人看管。每个港口都有小偷,密探,和妓女,而瓦兰提斯格外的多。


  “我正要出去找你们,”阿奇巴尔德·伊伦伍德爵士说,他拉开门闩放他们进屋。是他的表弟克莱图斯开始称呼他为“大人物”的,但这个名字当之无愧。阿奇有六尺半高,宽阔的肩膀,巨大的肚子,像树干一样的大腿,和火腿大小差不多的手,可以说根本没有脖子。童年时的某种疾病使他的头发掉光了。他的秃头使昆廷觉得像一块光滑粉红的卵石。“那么,”他问道,“走私者怎么说的?我们有条艇了吗?”


  “是船,”昆廷纠正。“是的,他会带我们走,但只到最近的地狱。”


  格里斯坐在一张塌陷的床上,脱下他的靴子。“时时刻刻多恩听起来更具诱惑了。”


  大人物说,“我还是要说,我们走魔鬼之路会更好。也许它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危险。就算是的话,敢于挑战它也意味着更多的荣耀。谁敢惹我们?酌水的剑,和我的锤子,够任何魔鬼受得了。”


  “如果丹妮莉丝我们到达之前死掉了呢?”昆廷说。“我们必须有一艘船。就算它是冒险号。”


  格里斯笑了起来。“如果你能忍受几个月的那种恶臭,那你一定比我所知道的更渴望丹妮莉丝啦。三天后我就会求他们把我杀掉。不,我的王子,我求你,不要冒险号。”


  “你还有更好的法子?”昆廷问他。“我有。就在刚才想到的。它有风险,而且我向你坦白,它不像你所说的那样荣耀 … 但它能让你更快地见到你的女王,比走魔鬼之路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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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琼恩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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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恩?雪诺反复读着那封信,直到那些字句在眼前模糊成了一团。我不能签署这个,我不会签署它。


  他差点儿当场烧了那羊皮纸。可最终他呷了一小口酒,这半杯残酒是他前晚孤独一人就餐时留下的。我不得不签署它。他们选择了我作为他们的司令官,长城是我的,守夜人也同样是。守夜人不能分裂。


  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推开门告诉他吉莉在外面,这才让他解脱出来。琼恩把伊蒙学士的信放到一边。“我要见她。”他害怕这些,“去把山姆给我找来,我接下来有话要对他说。”


  “他会带着书下来。我的老修士经常说,书是会说话的死人。死人就应该保持安静,这是我说的。没人想听一个死人的饶舌。”忧郁的艾迪好像蠕虫和蜘蛛一样咕哝着走出去。


  吉莉一进来就马上跪下。琼恩绕过桌子拉她起来。“你不需要向我下跪,见到国王才那样。”尽管已经是妻子和母亲,吉莉看起来还是个半大孩子,裹在山姆的旧斗篷里的一个纤细的小家伙。斗篷对她来说实在太大了,甚至还能藏进去几个女孩。“两个婴儿都还好吧?”琼恩问她。


  野人女孩在斗篷下害羞地微笑,“是的,大人。我之前担心我的奶水不够喂他们两个,可他们吃的越多,我奶水长的就越多。他们很健壮。”


  “我有件事很难向你开口。”他差点儿说出“请求”,但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是说曼斯吗?瓦迩乞求国王赦免他。她说了只要曼斯能活着,她愿意让某个屈膝者来娶她并保证不割开他的喉咙。骸骨之王都被赦免了,卡斯特一直发誓只要在堡垒里看到他那张脸就会杀死他,曼斯做的事还没他的一半多。”


  曼斯做过的事情就是带领一支军队南下攻打他曾誓言保护的王国。“曼斯也曾起过我们的誓言,吉莉。他脱下黑斗篷之后娶了妲娜,并自封为‘境外之王’。他的性命现在握在国王手里。我们要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儿子,妲娜的男孩。”


  “那个孩子?”她的声音颤抖,“他可从没有违背过什么誓言,大人,他睡觉哭啼吃奶,这就是他的全部;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别让她烧死他,救救他,求你了。”


  “只有你能救他,吉莉。”琼恩告诉她怎么做。


  别的女人会冲他尖叫诅咒他下七层地狱。别的女人会愤怒地扑向他,打他,踢他,用指甲抠出他的眼珠。别的女人断然地拒绝他。


  吉莉摇着头,“不要!求求你,不要!”


  乌鸦跟着学舌,“不要!”它尖叫着。“你拒绝,那个男孩就将被烧死。不是在明天,也不是后天……但不会太久,不管什么时候梅丽珊卓需要用王者之血来唤醒龙,或者召唤风,或者干些什么的。曼斯就会在那时化成灰烬和枯骨,之后她就会要求把他儿子也扔到火里,而史坦尼斯不会拒绝她。如果你不带这男婴离开,她就会烧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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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走,”吉莉说,“我要带着他,我要带上他俩,妲娜的孩子还有我的。”眼泪顺脸颊流下。如果不是烛光映的它们发亮,琼恩根本不会知道她在哭泣。卡斯特的妻子们都会教育她们的女儿把眼泪藏在枕头里。或许她们会在外面哭,远离卡斯特的拳头的地方。


  琼恩握紧他的剑柄,“带两个孩子走,皇后的人就会追上你,把你拖回来。那个男孩还要被烧死……而且你也要陪着他。”如果我安慰她,她会认为眼泪可以打动我。她必须认识到我不会放弃,“你只能带走一个孩子,妲娜的男孩。”


  “母亲不可以离开她的儿子,否则会永远遭到诅咒。不仅是一个儿子,我们救了她,山姆和我。求求你!求求你!大人。我们从寒冷中救了他。”


  “人们说冻死几乎毫无痛苦。然而,火……你看到那蜡烛了吗,吉莉?”


  她看着那火焰,“是的。”


  “摸摸它,把手放在火焰上。”


  她棕色的大眼睛睁的更大了,她没有动。“照我说的做。”杀掉那男孩。“马上。”


  女孩颤抖着伸出她的手,停在了摇曳的烛火上面。


  “往下,让火碰到你。”


  吉莉压低她的手,一寸,再一寸…当火苗舔到她的肉时,她缩回了她的手开始抽泣。


  “火刑是种残酷的死法。妲娜难产死了,而你哺育他,疼爱他。你从冰雪中拯救了你自己的孩子,现在你从火焰中拯救她的吧。”


  “那么那个红衣女会烧死我的孩子。如果她没了妲娜的孩子,就会烧死我的。”


  “你的儿子没有王者之血。梅丽珊卓烧死他什么也得不到。史坦尼斯想要自由民为他作战,没有恰当的理由他不会烧死一个无辜者的。你的儿子会安全的,我会为他找个好保姆,在我的保护下,他将在黑城堡成长。他会学会狩猎和骑马,学会用剑,斧子和弓箭去战斗。我甚至会教他读书写字。”山姆会乐意这么做。“当他足够大,他会被告知他的身世,他可以去找你,如果他想这么做的话。”


  “你会让他当乌鸦。”,她用仓白的小手背擦去眼泪,“我不要!我不要!!”


  杀了那男孩,琼恩想,“你必须这么做,否则我保证他们烧死妲娜儿子的那天,你的儿子也同样会死。”


  “死!”,熊老的乌鸦大声尖叫,“死!死!死!”


  女孩在地上缩成一团,盯着蜡烛的火苗,眼泪在眼眶里闪闪发亮。最后琼恩说,“你可以走了。不要谈论这件事。我要看到在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你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我的人会去接你。”


  吉莉走开了,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再没回头看他一眼。琼恩听到她冲过武器库时的脚步声,她几乎是在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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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去关门时,琼恩看到白灵在铁砧下面伸展着身体,嘴里叼着一块牛骨。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抬起头看着他的靠近。“你又回到过去的时光啦。”他坐回椅子上,又读了一遍伊蒙学士的信。


  山姆威尔?塔利没过多久就过来了,抱着一大堆书。他一进来,莫尔蒙的乌鸦就飞到他身上索要玉米。山姆不得不满足它的要求,从门后的袋子里抓了一把来喂它。乌鸦从他的手掌上啄食。山姆大嚎了一声,乌鸦拍翅飞走玉米撒了一地。“那家伙有没有弄破你的皮?”琼恩问。


  山姆小心翼翼地脱下他的手套,“有啊。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椅子踢给山姆。“坐下,看看这个。”他把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读得很慢,“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琼恩说,一边回忆着,“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他走到窗边推开窗子。尽管天空灰暗,但外面的空气清冽而令人振奋。“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卷发上顶着王冠。”


  山姆用奇怪的眼神盯看他,有那么一刻看起来他想要说点什么。不过他忍住了,重新回到羊皮纸上。“你还没在信上签名呢。”


  琼恩点点头,“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抓过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从信上读,“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山姆在椅子上扭动,“嗯,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吗?”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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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意味着守夜人的灾难。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山姆犹豫一下之后说,“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史坦尼斯似乎能取得卡史塔克的支持,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我想也是。”他和伊蒙都这么想。不知为什么他还期望着山姆·塔利能看出些不同的东西。那就只是墨水和羊皮纸,听天由命吧。他抓过笔签上名。“准备封蜡。”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山姆赶紧听令。琼恩盖上总司令的印鉴又按下自己的手印。“待会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听起来如释重负,“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给曼斯求情。”琼恩说了谎。然后他们又谈了一会儿曼斯,史坦尼斯,亚夏的梅丽珊卓,直到乌鸦吃完了最后一粒玉米后尖叫道,“血!”


  “我要把吉莉送走,”琼恩说,“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人奶找着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谈论到乳房显然让山姆不好意思,于是突然他开始谈论历史,是几百年前男孩司令官的生与死。琼恩打断了他,“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吧,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了下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纪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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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之前,”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它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它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而且它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它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它们的天敌。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这个词琼恩第一次听说,“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得救了?这不难啊。”不会比让要求他们放弃金币和城堡更难。他微微苦笑,“你有没有找到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找到的话我一定会找到。”


  “没时间了。你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惊讶地张大了嘴,好像不能理解那个词的含义。“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山姆用拔高的声音重复着。“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


  “他的健康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的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的胖脸失去血色。“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赢得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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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私、私、私生子。是,我……我母亲和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手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守夜人里面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它们还在。”


  山姆把一只手放在喉咙上,“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我戴不了颈链。”


  “你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且盲,力量日渐衰退。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像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嘛。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不会尽如我愿的。他知道吉莉不愿意离开,但他猜测山姆会乐意用长城的危险去交换旧镇的温暖。“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他不解地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双手乱摇,想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说说,你还害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琼恩厉声说。吉莉之后,他对这个胖男孩的怯懦没有了耐心。“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大人,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杀掉那个男孩,琼恩想,你心中的那个男孩,和他心中的那个。两个都杀掉,你个混账的杂种。“你没有父亲。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你再不能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所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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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尽力。”


  “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山姆看上去要瘫倒了,“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就像刚才的吉莉一样从他这里逃开。


  琼恩疲倦了,我需要睡一觉。他花了大半夜的时间研究地图,写信,同伊蒙学士制定计划。然而跌跌撞撞倒在他的窄床上之后,却不能轻易入睡。他知道他今天将会面对什么,发觉自己回想起伊蒙学士最后说的话仍然紧张得发抖。“请允许我给我的大人最后一次忠告,”那位老人说,“当我和我弟弟最后一次分别时留给他同样的忠告。御前会议选举他登上铁王座时,他已经三十三岁。一个已经养育了几个儿子的男人,但某些方面仍就是个男孩。伊戈带有一种天真,亲切友善,惹人喜爱。杀死你心中的男孩,我坐船去长城的那天就是这么告诉他的。男人才能去统治。是伊耿,不是伊戈。杀掉男孩,让男人诞生。”老人抚摸着琼恩的脸,“你的只有伊戈的一半大,而且我担心你承受的重担更加残酷。你很难从下达命令中得到乐趣,但我认为你有勇气去做那些必须去做的事情。杀掉男孩,琼恩?雪诺。凛冬将至。杀掉男孩,让男人诞生。”


  琼恩披上他的斗篷大步走了出去。他每天都巡视黑城堡,拜访守卫倾听第一手的报告,观看乌尔马和他的手下在靶场的训练,跟国王的人、皇后的人交谈,登上长城顶端瞭望鬼影森林。白灵紧随他身后,就像他身边的一道白影。


  琼恩爬上来的时候,白眼肯基正在长城上。肯基已经四十多岁了,有三十年是在长城上度过。他的左眼瞎了,右眼还凑合。在野外,同斧子和矮脚马在一起时,他和守夜人中哪个游骑兵都一样棒,但是他从来不会和别人友好相处。“平静的一天,”他告诉琼恩,“没什么要报告的,除了搞错方向的游骑兵。”


  “搞错方向的游骑兵?”琼恩问。


  肯基笑得露出了牙,“一对骑士。一小时前骑马离开,沿着国王大道向南。戴文看到他们撩走的时候说‘那些傻瓜南方佬搞错了方向’。”


  “我知道了。”琼恩说。


  他自己去找戴文想了解更多的消息。在营房里,老林务官喝下一碗大麦粥之后说。“对,大人,我看到了他们。是霍普和马赛。说是史坦尼斯派他们去的,但是没说去哪,去干什么和什么时候回来。”


  里查德?霍普爵士和贾斯汀?马赛爵士都是皇后的人,而且在国王议事会里身居高位。如果史坦尼斯只是想要侦查,派两个普通的自由骑手也就够了,琼恩?雪诺想,但是爵士更适合传递消息和作为使节。卡特?派克从东海望传来消息,洋葱大人和萨拉多?桑恩驶向白港去和曼德勒大人谈判。那么史坦尼斯再派出其他使节也说的通,陛下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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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错方向的游骑兵能否返回是另外的问题了。他们是骑士,但他们不了解北境。国王大道上遍布着眼睛,不是所有的眼睛都是友好的。这不是琼恩要关心和考虑的。让史坦尼斯保留他的秘密吧,诸神知道我也有秘密。


  那晚白灵就睡在床脚,而这次琼恩没有梦到自己变成狼。即便如此,他还是无法安然入睡,辗转反侧了几小时才坠入一个噩梦中。吉莉在梦里,哭泣着,哀求他放过她的孩子们,但他却从她怀里抢过孩子,砍下了他们的脑袋,然后交换脑袋让她把它们缝回去。


  他醒来的时候,在卧室的漆黑中他发现艾迪?托勒特站在身边。“大人?到时间了。是狼时了,您下令要唤醒您。”


  “给我拿些热乎的。”琼恩丢开毯子。


  琼恩刚穿戴整齐,艾迪就回来了,手里捂着一个热气腾腾的杯子。琼恩期望是热的加料葡萄酒,却吃惊地发现是汤,一杯稀薄的菜汤闻起来有青葱和胡萝卜的味道,却捞不到青葱和胡萝卜。在我的狼梦里味道更浓烈,他想,食物吃起来也更肥美。白灵比我过的好。他把空杯子放到炉子上。


  “木桶”今早来敲门,“我想跟贝德威克还有杰诺斯?史林特谈谈。”琼恩告诉他,“让他们天一亮就过来。”


  外面的世界漆黑而且寂静。寒冷,但不算是严寒。还没到时候。太阳升起时会暖和些。如果众神慈悲的话,长城将会哭泣。等他们到达墓园时,车队已经整装待发。琼恩任命黑杰克布尔威为护卫队长,带领着十二个骑马的游骑兵,还有两辆车。一辆堆满了箱子和麻袋,旅途上的给养。另一辆有熟皮革做的车棚用来挡风。伊蒙学士坐在车厢后面,在熊皮里缩成一团,让他看上去像个孩子般瘦小。山姆和吉莉挨着站着,她的眼睛又红又肿,那个男孩在她的怀里,包裹得严严实实。是她的儿子还是妲娜的儿子?他不确定。他仅看到过几次两个孩子在一起。吉莉的孩子大一点儿,妲娜的儿子更壮实,但是它们在年龄和大小上是如此接近,以至就算特别熟悉他们的人也很难把他俩区分开来。


  “雪诺大人,”伊蒙学士喊,“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


  伊蒙学士擦下鼻子,“知识就是武器,琼恩,在走向战场前好好武装你自己。”


  “我会谨记,”琼恩感到脸上有些潮湿而冰冷,当他抬头时看到开始下雪了。一个凶兆。他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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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也是,大人,”吉莉看起来不太情愿爬进马车。“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达拉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


  “别给他取名字,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她把婴儿递给“忧郁的”艾迪,然后爬进马车,用毛皮盖住自己。当艾迪把婴儿还给她时,吉莉把孩子放到了胸前。山姆把视线转开,脸红了,骑上他那匹母马。“出发,”黑杰克布尔威下令,抽响他的鞭子。马车滚滚前行。


  山姆犹豫了一下,“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说,“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回忆起来,“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害怕他会撕开她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她不明白自己有多大的勇气。”山姆说。“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脸上的冰凉雪滴让琼恩回想起在临冬城和分手的情景,从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车队在远处逐渐变小的时候,东方的天空由黑转成灰,雪下的更大了。“‘巨人’应该在等着司令大人的接见,”忧郁的的艾迪提醒他,“还有杰诺斯?史林特。”


  “好的。”琼恩?雪诺瞥了一眼长城,耸立在他们头上像是冰雪的峭壁。从这头到那头一百里格长,七百尺高。长城的力量在于它的高度,它的长度是个弱点。琼恩记得他的父亲曾经说过,长城只是和站在它后面的人同样强大。守夜人的汉子是足够勇敢,但对于他们面临的任务还是太少了。


  “巨人”在武器库等他,他的真名叫贝德威克。算上头发也只有五尺半高,他是守夜人中最矮的。琼恩没有废话,“我们要沿长城加派岗哨。巡逻队要能从沿路的城堡得到避寒之处,找到热乎的食物和换乘的马匹。我打算派支部队驻防冰痕城,你担任长官。”


  “巨人”用小指尖伸进耳朵抠了抠耳屎。“长官?我?大人,你知道我出身佃农,因为偷猎被送来长城的。”


  “你已经当上游骑兵十来年了。你从‘先民拳峰’和‘卡斯特的堡垒’幸存下来,回来告诉我们真相。年轻人都仰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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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个子大笑,“只有侏儒才会仰视我。我不识字,大人。我顶多能写我的名字。”


  “我已经派人去旧镇要求更多的学士。你会有两只乌鸦供你有迫切需要时使用,平时派骑手过来。等我们有了更多的学士和乌鸦,我打算沿着长城顶上建立起一条烽火台。”


  “那么,有多少可怜的傻瓜归我指挥?”


  “二十人来自守夜人,”琼恩说,“还有十人来自史坦尼斯。”老人,小孩,或伤员。“他们不是史坦尼斯最棒的手下,也没人会穿上黑衣。但他们会服从你的命令。你可以让他们各展所长。我派给你的黑衣兄弟中有四位是跟随史林特大人从君临城来长城的。把守长城的时候也要留神他们。”


  “我们可以留神,大人。但是如果太多的攀登者爬上长城的话,三十个人可不够把他们扔下去。”


  三百人恐怕也不够,琼恩自己也怀疑。实际上,攀登者在向上爬的时是非常脆弱的。当石头,长矛,燃烧着的沥青罐被倾倒在他们头顶时,他们能做的就是绝望地贴在冰壁上。有时候长城自己也能把他们甩下去,就像狗抖掉虱子。琼恩曾亲眼看到,冰层在瓦迩的情人贾尔身下崩裂,把他送上西天。


  但是如果攀登者没有被发觉而登上长城的话,事情就不同了。给他们时间,他们会凿出落脚点方便他们往上爬,建起他们的防御工事,抛下绳子、梯子给他们身后数千的攀登者。“红胡子”雷蒙就这么做过,雷蒙是他的爷爷的爷爷那个时代的境外之王。杰克?穆斯古德是当时的司令官。“快活的”杰克,“红胡子”攻击北境之前就这么叫,之后就一直被称为“贪睡的”杰克。雷蒙的军队最后在长湖的岸边被临冬城的威廉大人和杜肯·吉安特,哈蒙德·安柏包围,遭到血腥的屠杀。“红胡子”被威廉大人的弟弟,“躁动的”阿托斯杀掉。守夜人军队赶到得太迟了,只来得及给野人们收尸,这个工作是阿托斯·史塔克愤怒地分派给他们的,他正为阵亡的哥哥的无头尸体而悲痛万分。


  琼恩不想被人称为是“贪睡的”琼恩?雪诺。“三十人站在那儿也总比没有强。”他告诉“巨人”。


  “的确如此,”小个子说,“那么,只有冰痕城吗?或者大人也要启用其他的城堡?”


  “我打算全部的城堡都驻防,迟早有一天。”琼恩说,“但是现在,只有冰痕城和灰卫堡。”


  “那么,大人决定让谁来统领灰卫堡?”


  “杰诺斯?史林特,”琼恩说,诸神保佑。“一个没有能力升至金袍子司令官的人。史林特是个屠夫的儿子,曼利·史铎克渥斯死的时候,他正担任钢铁门的队长,琼恩?艾林提拔了他并把君临城的防御交到了他的手上。杰诺斯大人可能不像看上去那么傻得厉害。”而且我想把他从艾里沙?索恩身边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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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如此,”巨人说,“但是我还是想送他去厨房帮助三指哈布切那些芜菁。”


  如果我那么做的话,我将再也不敢吃一片芜菁了。


  杰诺斯大人报到的时候大半个早晨已经过去了。琼恩正在擦拭长爪。有人会把这项工作交给事务官或侍从,但艾德公爵一向教导他的儿子们要照料好自己的武器。当“木桶”和“忧郁的”艾迪带来史林特时,琼恩谢过他们,并请杰诺斯大人落座。


  他坐下了,尽管带着傲慢无礼的态度,叉着胳膊,怒气冲冲,无视他的司令官大人手中已出鞘的钢剑。琼恩将油布抹过杂种剑,凝视着晨光在钢铁波纹上闪动,相像着剑刃轻易地划开皮肤与脂肪和把史林特丑陋的脑袋连在身体上的肌肉。一个人的所有罪行都将在他披上黑衣之后被抹除,他的所有忠诚也是,但他发现很难把史林特当做兄弟。我们之间有血海深仇,此人插手杀害我的父亲,又不遗余力置我于死地。


  “杰诺斯大人,”琼恩还剑入鞘,“我命你统领灰卫堡。”


  这话令史林特惊得后仰。“灰卫堡……灰卫堡是你和你的野人朋友翻过长城的地方。”


  “正是。我承认,堡垒的处境很差。你将尽你全力恢复它。先清退森林。从已经坍塌的房屋上抽取石头用来修复仍完好的建筑。”工作将会艰辛而劳累,他想继续说。你将席地而寝,再无气力抱怨或密谋。很快你将忘记什么是温暖,但你将记起如何做人。“你有三十个手下,十个从这调,十个来自影子塔,还有十个向斯坦尼斯国王借。”


  史林特的脸变成紫红色,他肥硕的下巴开始抖动:“你以为我看不懂你在玩什么花招,杰诺斯?史林特可不是好骗的。我负责君临城的防守时你还在尿床呢。留着你的废墟吧,杂种。”


  我是在给你机会,我的大人。你从没给过我父亲。“你误解我了,大人。”琼恩说,“这是命令,而非请求。去灰卫堡有四十里格。带上你的武器和盔甲,说再见,明天天一亮就准备出发吧。”


  “没门。”杰诺斯伯爵突然起身,把他的椅子撞得向后倒去。“我不会乖乖的离开去挨冻受死。叛徒的杂种没资格向杰诺斯?史林特发号施令!我不是没有朋友,我警告你,不管是这还是君临城。我曾是赫伦堡伯爵!把那堆废墟留给随便哪个瞎了眼投票选你的家伙吧。我不去。你听懂了吗,小子?我不去!”


  “你会的。”


  史林特没有屈尊回应。但当他离开时,把椅子踢到了一旁。


  他还把我当成个男孩,琼恩想,初生牛犊,会被几句狠话吓住。他只能期望一夜安睡能让带给杰诺斯大人他的理智。


  他的期望在第二天早晨落空了。


  琼恩找到史林特时,他正在大厅用早餐。艾里沙?索恩爵士和几位密友陪着他,正为什么事情开心大笑。琼恩带着埃恩·伊梅特与忧郁的艾迪步下台阶,身后跟着穆利、“马儿”、“红色的”杰克?克拉伯、“锈花”、以及欧文。三指哈布从一个大桶里往外舀麦片粥。王后的人、国王的人与黑衣兄弟各据一席,有的在弯腰喝粥,有的正用面包与熏肉填饱肚子。琼恩看到派普和格伦同坐一桌,波文?马尔锡坐另外一张。带着油烟味的空气和盘碟刀叉的碰撞声在拱顶下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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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内的吵闹声戛然而止。“杰诺斯大人,”琼恩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放下勺子去马厩。我已经为你备好了马。去灰卫堡的路还很漫长艰难。”


  “那你最好上路,小子。”史林特大笑起来,粥漏在他的胸口,“我想灰卫堡对你这样的人最合适了。最好离开高尚正直的大伙儿。身上带着畜生记号的杂种。”


  “你拒绝遵从我的命令?”


  “把你的命令塞进你杂种的屁眼里吧。”史林特说道,下巴颤抖着。


  艾里沙?索恩刻薄地笑着,黑色的眼睛紧盯着琼恩。另一张桌上,“巨人杀手”戈杜里开始大笑。


  “那好。”琼恩向埃恩·伊梅特点头示意,“请押送杰诺斯大人去长城……”


  ……关进冰牢,他也许会说。琼恩毫不怀疑,在冰墙内蜷缩一天或是十天,会让他浑身发抖,高烧不退,乞求得到释放。然而一出狱,他和索恩又会开始密谋。


  ……把他绑在马上,他也许会说。若是史林特不愿统领灰卫堡,他可以去当个厨子。然而他叛逃只是个时间问题。当他逃跑时会带走多少弟兄?


  “……处以绞刑。”琼恩说完。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色变得如牛奶一般煞白。汤匙从他的手指滑落。艾迪和伊梅特穿过房间,在石地板上踏出响亮的脚步声。波文?马尔锡的嘴张开又合上,但没说出话来。艾里沙?索恩爵士握紧了剑柄。来啊,琼恩想,长爪斜背在身后,亮出你的剑,给我一个拔剑的理由。


  大厅里一半的人站了起来。南方的骑士或是步卒,效忠斯坦尼斯国王或红袍女,还有守夜人的誓言兄弟们。某些人推选琼恩担任他们的总司令官,另一些则选择了波文?马尔锡、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科特?派克……当然还有杰诺斯?史林特。就我记得,有上百人……琼恩猜测,不知他们中有多少正坐在这厅里。有那么一刻,形势危如累卵。


  艾里沙?索恩把手从剑上拿开,退到一边让艾迪?托勒特过去。


  忧郁的艾迪抓住了史林特的一只胳膊,埃恩·伊梅特抓住了另一只。他们一起他从长凳上架起。“不,”杰诺斯大人抗议道,粥从他的嘴中喷了出来,“不,放开我。他不过是个小子,一个杂种。他父亲是个叛贼。身上带着畜生的记号,他那头狼的……放手!你们会后悔今天这么对待杰诺斯?史林特的。我在君临城有朋友,我警告你们……”他一边抗议一边被半拖半拽地押上台阶。


  琼恩跟着他们走到室外。身后,大厅空了。在笼子里,有那么一会,史林特挣脱了片刻,试图反抗,但埃恩·伊梅特扼住喉咙,把他按在铁栏上,直到他停止挣扎。此时,整个黑城堡全都出来观看。甚至瓦迩也趴在窗户上,她长长的金发挽过一边肩膀。斯坦尼斯站在国王塔的台阶上,身边环绕着他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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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小子以为他这样就能吓到我?他错了。”众人听见史林特大人喊,“他不敢吊死我。杰诺斯?史林特有朋友,大人物的朋友,你们会看到……”寒风把剩下的话卷走了。


  这样不对,琼恩想。“停。”


  伊梅特转身皱起眉头。“大人?”


  “我不会吊死他,”琼恩说,“把他带过来。”


  “哦,七神保佑我们!”他听见波文?马尔锡喊道。


  杰诺斯?史林特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直到琼恩吩咐:“艾迪,给我拿垫头木来。”长爪出鞘。


  在寻找够结实的垫头木的时候,杰诺斯大人已经缩回到笼子里去了,但埃恩·伊梅特过去把他拖了出来。“不!”当伊梅特又拖又拉带他穿过庭院时,史林特哭喊着,“放开我……你们不能……如果泰温?兰尼斯特听说了这事,你们都要后悔……”


  伊梅特从后面一脚踹在他腿上。忧郁的艾迪在背上又添了一脚,让他跪倒,伊梅特将垫头木塞到他脑袋下面。“你保持不动的话会容易些,”琼恩?雪诺向他保证,“想躲得话,你还是会死,但你的死相会很难看。伸直你的脖子,大人。”当琼恩握紧杂种剑的剑柄,高举过头时,清晨的微光在锋刃上流动着。“如果你有什么遗言,现在就是该说的时候啦。”他说道,期待着最后的诅咒。


  杰诺斯?史林特扭过脖子盯着他。“求求你,大人。饶命。我可以……可以去。我可以,我……”


  不,琼恩想,你错过了机会。长爪砍落。“我可以要他的靴子吗?”当杰诺斯?史林特的脑袋滚过泥泞的地面时,“蠢蛋”欧文问。“他们差不多是新的,那双靴子,衬着毛皮。”


  琼恩瞥向斯坦尼斯,一瞬间,他们目光相对。然后国王点了下头,转身进了他的塔中。


08.提利昂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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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独自醒来,发觉轿子已经停了。


  皱成一团的靠垫表明伊利里欧曾在那里躺过。侏儒的喉咙又干又涩。他做了梦……但他梦见了什么?他记不得了。


  轿外,几个声音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着,提利昂晃动双腿穿过轿帘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站在马旁,两个骑手俯视着他。两个人深棕色羊毛斗篷下面穿着旧皮衬衣,但他们的剑还在鞘中,那个胖家伙看起来没什么危险。


  “我要撒泡尿,”侏儒表示。他蹒跚的走下大道,在一丛荆棘中释放了自己,那花了挺长的时间。


  “至少他尿撒的不错,”一个声音注意到了他。


  提利昂抖掉最后一滴然后系好裤子。“撒尿是我各项才能中最差的,你该看看我怎么拉屎的。”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你认识这两个人吗,总督?他们看起来像不法之徒,我该去找我的斧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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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斧头?”大块头的那个骑手大声说,他是个有着一丛浓密胡须和一堆橘红色头发的强壮男人。“你听到了么,哈尔顿?那个小家伙想和我们打架!”


  他的同伴年纪大些,胡子刮得很干净,有着一副堆满皱纹苦行僧似的面孔,他的头发梳到脑后系成一个结。“小个子总需要不合时宜的吹嘘来证明他们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能否杀掉一只鸭子。”


  提利昂耸耸肩。“把鸭子拿来。”


  “如果你坚持的话。”骑手瞥了一眼他的伙伴。


  那个强壮的男人拔出了一把该死的剑。“我就叫鸭子,你个满嘴大话的小尿壶。”


  哦,老天慈悲。“我意思是要小一点儿的鸭子。”


  大个子放声大笑。“你听到了么,哈尔顿?他想要个小一点儿的鸭子!”


  “给我安排个安静点儿的我就满足了。”叫哈尔顿的那个男人用冷静的灰眼睛打量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向伊利里欧。“你有些箱子要交给我们?”


  “还有驮着它们的骡子。”


  “骡子走得太慢。我们有驮马,我们要把箱子挪过去。鸭子,处理这件事。”


  “为什么总是鸭子来干活?”大个子把剑插回鞘。“你都干了什么,哈尔顿?这谁才是骑士,你还是我?”但与此同时他还是跺着脚走向了驮着行李的骡子。


  “我们的小家伙长的如何了?”在箱子被绑牢的时候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出了六个带铁搭扣的橡木箱子。鸭子很轻松的就把他们扛到了肩上。


  “他现在和格里夫一样高了。三天前他还把鸭子撞进了马槽。”


  “我不是被撞进去的。我故意掉进去的,是为了逗他开心。”


  “你的把戏真成功,”哈尔顿说。“连我都被逗乐了。”


  “有个箱子装的是给小男孩的礼物。一些姜汁糖,他一直喜欢它。”伊利里欧的声音有种古怪的伤感。“我想我可和你们继续走到格霍安·卓赫 。在你们顺流而下前办个告别宴会……”


  “我们没有办宴会的时间啦,大人,”哈尔顿说。“格里夫打算我们一回去就赶紧顺流而下。从上游传来的没有一件是好消息。有人在匕首湖的北岸看到了多斯拉克人,是老莫梭的卡拉萨的先锋,扎科卡奥也紧随他身后,正穿越科霍尔森林。”


  那个胖家伙弄出一声不雅的动静。“扎科每隔三四年就会去拜访科霍尔。科霍尔人给了他一袋金子于是他就又回东边去。至于莫梭,他的部下几乎和他一样老,并且一年比一年少。他的威胁是——”


  “波诺卡奥,”哈尔顿帮他说完。“如果传言属实的话,莫梭和扎科正在躲避他。最近的报告说波诺是在塞赫鲁河的源头附近,率领着一支三万人的卡拉萨。如果波诺要来洛恩试试运气的话,格里夫不想冒在穿越中被抓的危险。”哈尔顿瞥了一眼提利昂。“你的侏儒骑马和他撒尿一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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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会骑马,”提利昂在奶酪领主替他答话前插话进来,“只要有一个特制的马鞍和一匹他熟悉的马,他会骑得很棒。他也会说话。”


  “他当然会。我叫哈尔顿,我们的队伍里的医师。有些人叫我半吊子学士,我的同伴是鸭子爵士。”


  “洛里爵士,”大块头说。“洛里·鸭田。任何骑士都能册封一个骑士,格里夫册封了我。你呢,侏儒?”


  伊利里欧立刻说。“尤罗,他叫这个。”


  尤罗?尤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字。更糟的是,它是个潘托斯人名,连傻瓜都能看的出提利昂不是潘托斯人。“在潘托斯我叫尤罗,”他立刻说,尽量圆谎,“但是我母亲叫我哈格尔·希山[*1]。”


  “你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哈尔顿问。


  提利昂意识到他最好在半吊子学士哈尔顿周围要小心。“每个侏儒在他父亲眼里都是个杂种。”


  “毫无疑问。好的,哈格尔·希山,告诉我这个。‘镜盾’萨文是怎么宰掉巨龙尤拉克斯的?


  “他躲在盾后接近,尤拉克斯只看到了它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将矛插进它的眼睛。”


  哈尔顿无动于衷。“就算鸭子也知道那个传说。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一战中对巨龙瓦格哈尔用了同样把戏的骑士的名字吗?”


  提利昂咧嘴笑了笑。“拜伦·史文爵士。他因为失误而被烤焦了……只是那条龙是希拉克丝,不是瓦哈格尔。”


  “我想你弄错了。在《血龙狂舞揭秘》中,蒙昆学士写道——”


  “——写的是瓦哈格尔。但蒙昆大学士弄错了。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见证他主人的死亡,在写信给他女儿的时候提到了它。他的记载说那条龙是希拉克丝,雷妮拉的母龙,这比蒙昆的说法更可信。史文是位边疆领主之子,风息堡是留给伊耿的,瓦哈格尔是伊耿的哥哥伊蒙王子骑的。史文怎么会想起去杀她?”


  哈尔顿撅起嘴。“小心别从马上滚下来。如果你掉下来,最好就爬回潘托斯。我们的‘腼腆小妞’可不会为男人或侏儒而等待。”


  “除了放荡妞以外,腼腆的小妞是我最喜欢的类型啦。告诉我,妓女的去处是哪儿。”


  “我看起来像是个常去找妓女的男人么?”


  鸭子大声嘲笑。“他不敢。勒莫尔会让他为赎罪而祈祷,那小伙子会想和他同去,而格里夫会把他的鸡鸡切下来塞到他喉咙里。”


  “是啊,”提利昂说,“学士不需要鸡鸡。”


  “但哈尔顿只是个半吊子学士。”


  “你看来觉得侏儒挺有趣,鸭子,”哈尔顿说。“他就和你一起骑马吧。”他调转马头走了。


  鸭子又花了一点时间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牢在三匹驮马上。这时候哈尔顿已经看不见了,鸭子看起来无动于衷。他翻身上马,一把抓起提利昂的领子,把这小个子放到他的身前。“你抓紧鞍环就好啦,这母马走的很稳,而且巨龙大道像姑娘的屁股一样顺滑。”洛里爵士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抓着皮带,驾马轻快地小跑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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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你好运,”伊利里欧在后面对他们喊道。“告诉那个男孩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我会在维斯特洛伊和你们会合的。我用我亲爱的塞拉的手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最后一次回看伊利里欧·莫帕提斯时,总督穿着他的锦缎袍子站在轿旁,宽厚的肩膀耷拉着。他的身影在他们扬起的灰尘中逐渐变小,奶酪领主看起来几乎成了个小不点。


  鸭子骑了四分之一里便追上了半吊子学士哈尔顿,之后他们并肩骑行。提利昂紧抓着鞍环,两条短腿不雅地张开着,他知道将要到来是水泡、痉挛和马鞍的磨伤。


  “我在揣想匕首湖的强盗会怎么对待我们的侏儒?”在他们骑行的时候哈尔顿说。


  “侏儒汤?”鸭子建议。“‘不洗的’乌尔霍是他们中最糟的,”哈尔顿透露。“光凭他的恶臭就能置人于死地。”


  提利昂耸了耸肩。“真幸运,我没有鼻子。”


  哈尔顿冲他淡然一笑。“要是我们在魔女之牙碰上考尔拉夫人,你身上可能会少点零件。‘残酷的’考尔拉,他们是这么称呼她的。她的船员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会阉掉每个被抓住的男人。”


  “真恐怖。我大概会尿湿裤子。”


  “最好别,”鸭子阴沉地警告。“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如果我们真碰上这位考尔拉夫人,我就马上套上裙子,说我是瑟曦,君临城有名的胡子美人。”


  这次鸭子大笑起来,于是哈尔顿说,“你真是个滑稽的小家伙,尤罗。据说凡是能博他一笑的人,裹尸布大人都会赠与礼物。或许他的夫人会选择你来装饰他的石雕展厅。


  鸭子不自在地瞥了他的伙伴一眼。“我们离洛恩河如此之近的时候,拿那位开玩笑可不太好。他会听见的。”


  “来自鸭子的智慧,”哈尔顿说。“请你谅解,尤罗。你没必要吓白了脸,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悲伤之地的王子’才不会轻易地赠予他的灰色之吻呢。”


  他的灰色之吻。这想法弄的他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死亡已不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外一码事。他告诉自己,裹尸布大人只是一个传说,并不比某些人提到的出没于凯岩城的机灵鬼兰尼更真实。尽管如此,他还是闭紧了嘴巴。


  因为鸭子开始调侃起了自己生活经历,侏儒的突然安静没有引起注意。他父亲是位在苦桥谋生的武器师傅,所以他是伴着震耳的钢铁敲击的声音出生的,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舞刀弄剑了。这么个大块头的好苗子引起了老领主卡斯威尔大人的注意,提议让他加入守备队,但这个小伙子想要的更多。他观察过卡斯威尔的软弱的儿子被册封为一个见习骑士,一个侍从,最终成为一个骑士。“他就是个一幅愁眉苦脸相的龌龊小人,但老领主有四个女儿,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所以谁也不许说他一句坏话。别的侍从们根本不敢在院子里动他一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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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你可不那么胆小。”提利昂轻易便明了这个故事的走向。


  “我父亲为纪念我的第十六个命名日,打造了一把长剑要送给我,”鸭子说,“但是罗伦特很喜欢它的样子就把它据为己有,我那倒霉的老爸连声都不敢吭。当我抱怨的时侯,罗伦特当着我的面告诉我,我的手只配拿锤子,不配拿剑。我就拿起锤子去揍他,直到把他的双臂和半边肋骨都敲折了。在那之后我不得不赶紧逃离河湾。我渡过河加入了黄金团,作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之后哈利·斯特里克兰德授收我作侍从。当格里夫发话到下游说他需要个人训练他儿子武艺时,哈利向他推荐了我。”


  “那格里夫册封你为骑士了?”


  “一年之后。”


  半吊子学士哈尔顿淡然一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的小朋友,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作一个骑士需要的不仅仅是个名字,”大个子坚持道,“哦,册封的那天,他给我涂抹圣油的时候,我们正在一片田野里,我抬头正好看到那些鸭子,所以就……不许笑,别再笑啦。”


  太阳一落山,他们就离开了大道,在一个古老的石井旁的一个杂草丛生的庭院里歇息下来。在鸭子和哈尔顿去饮马的时候,提利昂跳下来放松他抽筋的小腿。粗硬的棕色杂草和野树从鹅卵石的缝隙中拱出了嫩芽,那些长满了苔藓的围墙以前可能是座巨大的石头宅院。当牲口们都被照料好后,骑手们分享了一顿伴着淡啤酒冲下的咸猪肉和凉扁豆的简单晚餐。提利昂发现从他和伊利里欧共享的美食到如今朴素的餐点真是个令人欣喜的改变。“那些我们带给你们的箱子,”在他们咀嚼的时候提利昂说。“我开始以为为黄金团准备的金子,直到我看见洛里爵士轻易就把一个箱子扛到肩上。如果它真是装满了金币,他可不会举得那么轻松。”


  “只是些盔甲,”鸭子耸下肩膀说。“还有些衣服,”哈尔顿插话。“宫廷礼服,都是为我们的聚会准备的。上好的毛料,天鹅绒,丝绸披风。没人会破衣烂衫地去觐见女王……也不会空着手去。总督已经慷慨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物。”


  月亮升起来了,他们又回到了马上,在漫天的繁星下向东小跑。在他们前方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像一条长长的银色丝带蜿蜒地穿过树林和山谷。有那么片刻,提利昂·兰尼斯特几乎感觉到宁静。“洛玛斯·朗斯特莱德说的对,这大道真是个奇观。”


  “洛玛斯·朗斯特莱德?”鸭子问。“一个作家,死了很久啦,”哈尔顿说。“他花了一生周游世界,写下了两本书来记载他到访过的大陆,《奇观》和《人造奇观》。”


  “在我还是孩子时,我的一个叔叔把它们送给了我,”提利昂说。“我把他们翻到烂。”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6

  “神灵创造了七大奇观,而凡人创造了九个,”半吊子学士引用道。“不虔敬的凡人比神还多造了两个。但你说的没错,瓦雷利亚石头大道是朗斯特莱德说的九大奇观之一,我想,是第五大。”


  “第四大,”提利昂说,在还是孩子时他就牢记了全部十六个奇观,他叔叔吉利安每逢宴会时都喜欢让他在站在桌上背诵它们。我很喜欢那感觉,不是么?站在杯盘当中,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在我身上,向他们证明我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自那多年来,他一直怀揣一个梦想,有一天他可以周游世界去亲眼见证朗斯特莱德所说的奇观。


  泰温大人在他的侏儒儿子离第十六个命名日还差十天的时候终结了这个梦想,当提利昂要求去九个自由城邦旅行时,就像当年他叔叔在他这般年纪时所做的一样。“我的兄弟值得依赖,不会令兰尼斯特家族蒙羞。”他的父亲回答。“也绝对不会去和妓女成婚。”当提利昂提醒他还有十天他就成人了,可以随意去他想去的地方,泰温大人说,“没有哪个男人是自由的,除了那些孩子气和满脑子天真幻想的。非要去,那就穿上五彩斑斓的戏服,打倒立去逗乐那些香料领主和奶酪国王吧。先不考虑怎么回来,看看你怎么挣到去的路费吧。”听了这些,男孩的顽抗瓦解了。“如果你想要做点有用的事情,会为你安排有用的工作。”他的父亲接着说。为了纪念他的成年,提利昂被迫接手掌管凯岩城所有的下水道和蓄水池。或许他希望我掉进其中一个吧。但是泰温对此失望了,那些下水道从没排空到过他自己掌管时的一半的水位。


  我需要一杯葡萄酒,把嘴里泰温的味道冲掉。一袋子红酒会更起作用。


  他们整晚都在骑行,提利昂不时地睡着,靠着鞍头打盹然后突然惊醒。不时的他从马鞍往下出溜,但洛里爵士会把他揪回来。到了黎明,侏儒的双腿疼痛而且脸颊被刮蹭得伤痕累累。


  第二天他们才抵达格霍安·卓赫,它紧挨着河流。“传说中的洛恩河,”当提利昂从某个山丘顶上看到缓慢的绿色水流时说。


  “小洛恩河。”鸭子说。


  “的确如此。”要我说,是条够有趣的河,但是三叉戟河最小的支流也有它的两倍宽,那三条支流也都比它流得更顺畅。城市也没什么吸引人的。提利昂回想他学过的历史,格霍安·卓赫从来就不算大,但它一直是个不错的地方,绿草鲜花,一座运河与喷泉之城。直到巨龙来临。千年之后,芦苇和淤泥堵塞了运河,死水塘里滋生着蚊蝇,神庙和殿宇的断石都沉陷到泥土中,沿着河堤密密地长着扭曲的老柳树。


  还是有些人仍留在这片肮脏的残骸中,照料着杂草丛中的一个小菜园。铁蹄敲打古瓦雷利亚大道的声音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飞奔回了他们刚才爬出来的洞穴中,但仍有胆大的站在远处的阳光下,用呆滞茫然的目光盯着这些路过的骑手。一个赤裸女孩站在及膝深的污泥中盯着提利昂看,她从见过侏儒,他意识到,更别说是个没鼻子的侏儒了。他伸出舌头做个鬼脸,那女孩就开始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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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她做了什么?”鸭子问。


  “我给她一个飞吻,所有的女孩我亲她们时都会哭。”


  在那丛柳树之后,大道戛然而止,他们向北走了一段之后再沿着河骑行,直到树丛散去,一座石砌的老码头出现在他们身旁,码头的一半已经沉入了水中,高高的棕草围绕着它。“鸭子!”有人喊道。“哈尔顿!”提利昂把头扭向一边,看到一个男孩站在低矮木棚的屋顶上,戴着宽檐草帽的。他是个动作灵活相貌英俊的年轻人,瘦长的身材,长着一丛深蓝色头发。侏儒估计他差不多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当他们靠近之后,发现那男孩踩着的屋顶原来是“腼腆小妞”号的船舱。“腼腆小妞”号是艘破旧不堪的单桅撑船。她有着宽阔的龙骨,吃水很浅,是用来在小溪和沙洲间穿行的。相貌平庸的姑娘,提利昂想,但有时最丑的姑娘一旦上床却是最饥渴的。那些在多恩河上摆渡的撑船总是涂着明亮的色彩、刻着精致的花纹,但是这姑娘是个例外。她的喷漆是模糊的灰棕色,已经斑驳剥落了;她巨大的弧形舵柄同样朴实无华。她看起来其貌不扬,他想,但无疑那正是关键之处。


  鸭子紧接着就喊了回去。母马趟过浅滩,踩倒了芦苇。男孩从船舱跃到甲板,这时“腼腆小妞”号其他的船员也露面了。站在舵柄旁的一对老夫妻,穿着洛恩人的服饰表明了他们的来历,一位穿着柔顺的白袍,面容清秀的修女白袍穿过舱门,正用手撩起遮住眼睛的一缕深棕色长发。


  但这不会有人被误认为是格里夫。“这已经够吵得了,”他说。河上立刻安静下来。


  这人不好对付,提利昂马上意识到。


  格里夫的斗篷是由一张从头至尾的洛恩红狼皮做成,兽皮下他穿了件由铁环串起来的棕色皮甲。他刮得很干净的脸也像是皮革做成的,皱纹堆满了眼角。尽管他的头发和他儿子的一样蓝,但他有着红色的发根和更红的眉毛。胯间挂着剑和匕首。如果他是想对鸭子和哈尔顿的归来表示欢迎的话,那他的确把它隐藏得很好,但他却毫不掩饰看到提利昂时的不快。“一个侏儒?这算什么?”


  “我知道,您希望见到一车的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夫,给那家伙一个他最亲切的微笑。“在泰洛西一头蓝发会很适合你,但在维斯特洛伊,孩子们会向你扔石头而姑娘们会当着你的面嘲笑你。”


  男孩吃了一惊。“我妈妈是位泰洛西得淑女。我染我的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货是干什么的?”格里夫问。


  哈尔顿回答。“伊利里欧捎了封信来解释。”


  “我稍后会看它,把这个侏儒带到我的舱里。”


  在昏暗的船舱里,当佣兵隔着一张摆着一根牛油蜡有些开裂的木桌在他对面坐下来时,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心想,它们是淡蓝色的,浅浅的蓝色而且目光冰冷。提利昂厌恶浅颜色的眼睛,泰温大人的眼睛就是浅绿色的,并且带着金色的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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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佣兵在读信。他会阅读这事能说明一些事情。有多少佣兵敢自夸能做到这一点?而且他嘴唇几乎没动,提利昂心想。


  最后格里夫从羊皮纸上抬起了眼,那双浅色的眼睛了眯起来。“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


  “就是这根指头。”提利昂举起手指以供佣兵瞻仰。“泰温大人当时正坐在马桶上,所以我一箭射穿了他的肠子,看看他是不是真能拉出黄金,可惜他不能,否则我就会有些金子用了。再早之前,我还杀了我妈。哦,还有我的外甥乔佛里,在他的婚宴上我给他投毒看着他窒息而死。那个奶酪贩子把这部分漏了吗?我打算在干掉我的哥哥姐姐之前,先为他们列个清单,如果这样能取悦你的女王的话。”


  “取悦她?伊利里欧抛弃他的理智了吗?他怎么会认为女王陛下会欢迎一个自己供认是弑君者和背叛者的人来为她效劳?”


  问的好,提利昂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我杀掉的那个国王正坐在她的王座上,而且我背叛的那些人都是狮子,所以这样看来我已经为女王陛下效了不小的力。”他抓了抓自己残留的鼻根。“别怕,我不会杀你,你又不是我的亲戚。我能瞧瞧奶酪贩子都写了什么吗?我很愿意看看关于我的介绍。”


  格里夫没理会这个请求,相反他把信放到了烛焰上,看着羊皮纸变黑、卷曲,燃烧起来。“兰尼斯特和坦格利安之间有血海深仇,为什么你还要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和荣誉,”侏儒愉快地说。“哦,还有仇恨。如果你见过我老姐,你就会理解了。”


  “我对仇恨有着足够的了解。”从格里夫说出那个词的声调,提利昂就知道他说的千真万确。这家伙,他在咀嚼着仇恨。多年来,每晚仇恨都在陪伴着他。


  “那么我们在这方面达成一致啦,爵士。”


  “我不是骑士。”


  不仅是个说谎者,而且还很蹩脚。这可又笨又蠢,大人。“可是鸭子爵士说您册封的他。”


  “鸭子总乱叫。”


  “有人还疑惑究竟鸭子能否说话呢。不管怎样,格里夫。只要你愿意,你不是骑士而我是哈格尔·希山,一个小怪物。我向你保证,我所渴望的只是成为你的龙后陛下的忠实仆人。”


  “那你准备如何向她尽忠?”


  “用我的舌头。”他一根根舔过他的手指。“我能告诉女王陛下我可爱的老姐是怎么考虑的,如果你称它为考虑的话。我可以告诉她的将领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的最佳办法。我知道哪些领主勇敢而哪些怯懦,哪些是忠诚而哪些贪婪。我可以为她拉拢到盟友。而且对于龙,我也十分了解,你的那个半吊子学士也会这么告诉你的。我还很风趣,并且吃的不多。把我当做您忠实的小恶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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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里夫权衡了片刻。“要明白这点,侏儒。你是我们不得不接纳的同伴。管住你的舌头,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否则你就要后悔来这了。”


  是,老爹,提利昂几乎脱口而出。“按您的吩咐,大人。”


  “我不是什么大人。”


  骗子。“这是一种礼貌,我的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不是朋友。“有些遗憾。”


  “省省你的讽刺吧。我会一直带你到瓦兰提斯。如果你能表现出你的顺从和用处,那你就可以留在我们当中,尽你所能辅佐女王。如果你惹的麻烦超过你的价值,那你还是走自己的路吧。”


  好吧,我的路会把我带到洛恩河底,鱼儿会啄食我残留的鼻子。“Valar dohaeris”


  “你可以睡在甲板上或者货仓里,随你的意愿,伊西拉会给你找些铺盖。”


  “她多善良啊。”提利昂鞠躬,然后蹒跚地走开,但在舱门口停下转过身来。“如果我们找到了女王,发现关于龙的传闻只是水手们喝多之后的醉话,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广阔的世界充满了这样疯狂的传说。古灵精怪,幽灵和食尸鬼,美人鱼,岩石精灵,飞马,长了翅膀的猪……长了翅膀的狮子[*2]。”


  格里夫拧着眉毛注视着他。“我已经给过你郑重的警告,兰尼斯特。管好舌头否则就会失去它。在这里越界可是非常危险。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名字,我们的荣誉。这可不是一场逗你开心的游戏。”


  这当然是游戏,提利昂想,权利的游戏。“按您的吩咐,队长,”他小声说,又鞠一躬。


09.戴佛斯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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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电划破北方的天空,蓝白色的天空上衬托出“暗夜之灯”的黑色塔尖。六下心跳之后雷声传来,仿佛远处的鼓点。


  守卫押着戴佛斯·席渥斯穿过一座黑色玄武岩砌成大桥,从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闸门下经过,远处是一条深深的灌满海上的护城河和用一对粗粗的铁链拴着的吊桥。桥下汹涌翻腾的绿色激流,激起了无数的浪花,冲刷着城堡的基石。他们走过第二个门洞,比第一个还要巨大,石头上挂满了绿色的海藻。戴佛斯手腕被绑着,跌跌撞撞地穿过了一个泥泞的院子,冰冷的雨水蛰痛了他的双眼。卫兵押着他上了台阶,走进破浪堡高大幽深的石头要塞。


  一进室内,卫兵队长就解开了他的斗篷并把它挂在一根挂钩上,免得雨水流到已经磨薄的密尔地毯上。戴佛斯也照做了,笨拙地用捆着的双手解着扣环。他没有忘掉他在龙石岛效力时学到的礼仪。


  他们发现领主大人正独自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着啤酒、面包和姐妹炖菜构成的晚餐。在他四周厚重的石墙上安着二十只铁烛台,但只有四只上面插着火把,而且还没点着。两根粗大的牛油蜡烛发出微弱、闪烁的烛光,戴佛斯能听到雨点敲打墙壁的声音,屋顶上一处裂隙不停地漏下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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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卫兵队长说,“我们在鲸腹湾发现的这个人,他正试图悬赏招人帮他离岛。他身上带着十二枚金龙,还有这个东西。”队长把它放在领主面前的桌上:一根镶金边的黑天鹅绒宽绶带,上面饰有三枚纹章——铭刻在金色蜜蜡中的一头宝冠雄鹿,一颗燃烧的红心,一只白手。


  戴佛斯像只落水狗一样站那等着。他的手腕被淋湿的绳子勒得紧紧的,已经磨破了。这位大人只要说一句话,他就会立刻被吊在姐妹镇[*1]的城楼下,但至少他不会再挨雨淋了,脚下是坚固的岩石而不再是颠簸起伏的甲板。他已经被淋得透湿,肌肉酸痛,憔悴不堪,被悲痛和背叛折磨得麻木了,也受够了这该死的暴风雨。


  领主大人用手背擦了擦嘴,抓起绶带凑近了观瞧。外面亮起闪电,蓝白的光芒交替闪烁了片刻。一,二,三,四,戴佛斯默数着,接着雷声传来。雷声沉寂之后,他听到雨水落下的声音,还有沉闷的轰鸣声从脚下传来,那是海浪拍打着破浪堡的巨型石拱门,打着旋穿过下面的地牢。


  那位大人抚摸着绶带,冲着印章皱起了眉头。他是个相貌丑陋的家伙,身材巨大而肥胖,长了一副桨手般宽厚的肩膀,没有脖子。粗糙的已经半白的灰色胡茬盖满了他的双颊和下巴。宽大的脑门上是他已经秃了的头顶。酒糟鼻子和厚厚的嘴唇,他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间好像长着蹼。戴佛斯曾听说过有些三姐妹岛的领主有着长蹼的手和脚,但他总把那当作是天方夜谭。


  那位大人直起了身子,“给他松绑,”他说,“脱下他的手套,我要看看他的手。”


  卫兵队长照他的吩咐做了。当他揪起他的俘虏伤残的左手时恰好闪电再次亮起,把戴佛斯·席渥斯三根被削短的手指的影子投在在甜蜜姐妹岛的领主古德里克·伯莱尔那张生硬而残酷的脸上。“谁都能偷来一根绶带,”那位大人说,“但那些手指不会撒谎。你就是洋葱骑士。”


  “我的确被这样称呼,大人。”戴佛斯自己也是个领主,而且很多年前就成为骑士了,但在内心深处他依旧没有改变,一个平民出身的走私犯,凭着走私的洋葱和咸鱼赢来了他的爵位。“我还有被起过更糟的外号。”


  “对。叛徒,乱党,变色龙。”


  他被最后的称呼激怒了。“我从没叛变投敌过,大人。我一直是国王的人。”


  “除非史坦尼斯真的是个国王。”那位大人用严厉的黑色眼睛打量着他。“差不多所有来到我岛上的骑士都要到我的大厅里来拜见我,而不是呆在鲸腹湾。那地方是个可耻的走私贩子的老窝。你是又干回你的老本行了吗,洋葱骑士?”


  “不,大人。我正要搭船去白港。国王派我给它的领主捎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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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可来错了地方,也找错领主了。”古德里克大人看起来要笑了,“这里可是甜蜜姐妹岛上的姐妹镇。”


  “我知道这是哪。”尽管姐妹镇可没什么甜蜜而言。它是个令人厌恶的镇子,肮脏,狭小,破旧,到处飘荡着猪粪和烂鱼的臭味。从他走私的时候,戴佛斯就对那气味难以忘怀。几百年来三姐妹岛一直是走私贩子最爱出没的地方,在那之前它是海盗的巢穴。姐妹镇的大街铺的是泥巴和木板,它的房子都茅草搭成的屋顶、用涂上泥巴的篱笆围成的小屋。城门楼上总是悬挂着肠子在外面飘荡的犯人。


  “我不怀疑你在这有朋友。”那位大人说,“每个走私贩子在姐妹岛上都有朋友。他们中有些还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的,我会掏出他们的肠子,把他们吊起来,让他们慢慢窒息而死。”闪电照亮的窗户,使得大厅再次明亮起来。两个心跳之后雷声传来。“如果你要去的是白港,为什么你会在姐妹镇?是什么把你带到这里的?”


  一位国王的命令和一位朋友的背叛,戴佛斯本该这么说。然而他说出口的是,“风暴。”


  二十九艘船从长城出海。如果它们中的一半还在漂着,戴佛斯都会感到惊讶。阴沉的天空,凛冽的寒风,不停抽打在身上的雨水,在沿着海岸南下的一路上一直陪伴着他们。平底船“奥莱杜”号和“老母之子”号撞上了史卡格斯岛的礁石,那是独角兽和食人族盘踞之岛,就连“瞎眼杂种”号都不敢在那靠岸;“萨索斯·桑恩”号大货船在灰崖沉没了。“史坦尼斯要对此作出赔偿,” 萨拉多·桑恩怒气冲冲地说,“他得为这些船赔上足够的金子,每条都要赔。”这仿佛是某个恼怒的神灵在索取之前他们顺风顺水地从龙石岛航行到长城的补偿。另一场狂风撕碎了“丰收”号的帆索,迫使萨拉不得不拖着她前行。在寡妇望以北十里格,海上又起了风暴,掀起了“丰收”号撞上一条正拖拽着她的平底船,最终一起沉入海底。里斯舰队剩下的船只已经被吹散在狭海各处,一些可能还会挣扎着靠上某个港口,另一些可能再也看不到了。


  “‘乞丐’萨拉多,这就是你的国王带给我的,”当萨拉多·桑恩残存的舰队艰难地穿过咬人湾时,他向戴佛斯抱怨到,“‘破碎的’萨拉多。我的船在哪?还有我的金子,当初许诺给我的金子又在哪?”当戴佛斯试图向他保证他会得到他的报酬时,萨拉爆发了。“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明天?下个月?红色彗星再次来临的时候?他向我许诺金子和宝石,一直都在许诺,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许诺中的金子。我只有他的诺言,哦,金口玉言,对,白纸黑字记着呢。萨拉多·桑恩能把国王的话当饭吃吗?能把羊皮纸和封蜡能当水喝吗?他能搂着那些诺言滚到羽毛床上,把她们干到发出尖叫吗?”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7

  戴佛斯想试图说服他认清现实。如果萨拉抛弃了史坦尼斯和他的事业,戴佛斯指出,那也就抛弃了所有拿回他应得的金子的希望。毕竟,获胜的国王托曼可不会替他被击败的叔叔还债。萨拉唯一的希望就是继续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保持忠诚,直到他赢得铁王座。否则他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他不得不保持耐心。


  或许那些擅长甜言蜜语的大人可以说服这个里斯海盗头子,但戴佛斯只是个洋葱骑士,他的话语只能激起萨拉新一波的愤怒。“在龙石岛上,我有耐心,”他说,“红袍女焚烧木头神像和哀嚎的人的时候,去长城的漫长旅程中,我有耐心,在东海望,我有耐心……还挨着冻,那么冷的天气。我去,去你的耐心,去你的国王。我的人在挨饿,他们盼望再次和他们的老婆亲热,见见他们的儿子,再次看到石阶列岛和里斯的游乐场。冰雪、风暴和空洞的承诺,这些不是他们想要的。北方实在太冷了,而且越来越冷。”


  我就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戴佛斯告诉自己。我是喜欢这个老无赖,但从没笨到去信任他。


  “风暴。”古德里克大人念着这个词的就像一个男人深情呼唤自己情人的名字。“安达尔人来临之前风暴在三姐妹岛上是被视为神圣的。我们的旧神是浪涛女神和天空之主。每当他们交合之时就会掀起风暴。”他探起身子。“国王们从未对三姐妹岛费心过。他们凭什么要费心?我们这又小又穷。可是你来到了这里,被风暴送到了我的面前。”


  是被一个朋友送到了你面前,戴佛斯想。


  古德里克大人转向他的卫队长。“把这家伙交给我。记得他从未到过这里。”


  “是,大人。从未到过。”卫队长离开了,他湿漉漉的靴子留下穿过地毯的一排水渍。地板之下的海水永不停歇地轰鸣着,拍打着城堡的基石。外边的大门轰的一声合上了,如同远处的雷鸣声,这时闪电又一次亮起,仿佛是在呼应。


  “大人,”戴佛斯说,“如果您能把我送到白港,陛下会视其为友善之举的。”


  “我可以送你去白港,”领主大人同意。“或者我可以送你到某个冰冷潮湿的地狱。”


  姐妹镇就是地狱了。戴佛斯害怕还会更糟。三姐妹岛上的人都是薄情的婊子,只忠于自身。据称他们向艾林谷宣誓效忠,但鹰巢城的控制在此微不足道。


  “桑德兰如果知道你在这,肯定会要我把你交给他。”伯莱尔统领着甜蜜姐妹岛,如同朗绍普对于长姊岛,托伦特对于小妹岛一样;他们全都向三姐妹岛的领主,崔斯顿·桑德兰效忠。“他会把你出卖给太后来换取一罐兰尼斯特的金子。那可怜的家伙,七个儿子都想成为骑士,他需要每一枚金龙。”领主大人拿起木勺重新大吃起他的姐妹炖菜。“我过去常常诅咒神灵只赐给我女儿,直到我听见崔斯顿抱怨用在战马上面的花费。你肯定会对为了买一套体面的礼服和盔甲需要捕多少的鱼感到惊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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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曾有七个儿子,但四个被烧死了。“桑德兰大人向鹰巢城效忠,”戴佛斯说,“根据权利他应该把我交给艾林夫人。”他判断面对她会比兰尼斯特强上不少。尽管她没有参与五王之战,但是莱莎是奔流城的女儿,还是少狼主的阿姨。


  “莱莎·艾林已经死了,”古德里克大人说,“被某个歌手谋杀了。现在是小指头大人统领着谷地。海盗在哪里?”戴佛斯没有回答,他用他的勺子敲着桌子。“那个里斯人。从小妹岛开始托伦特就一直监视着他们,之前则是寡妇望的菲林特。橙色的帆,还有绿色的和粉色的。萨拉多·桑恩。他在哪里?”


  “海上。”萨拉应该正绕过五指岛,南下奔狭海而去。他带着他仅有的几只船回到石阶列岛去。如果他能碰上一些可爱的商船,或许他会在路上捎上一些东西。小小的劫掠作为旅途上的消遣。“陛下派他去南方,给兰尼斯特和他们的朋友找些麻烦。”这是他在冒雨划向姐妹镇的路上反复排练一个谎言。早晚全世界都会知道萨拉多·桑恩抛弃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带走了全部的舰队,但他们休想从戴佛斯·席渥斯嘴中听说这件事。


  古德里克大人搅动着他的炖菜。“是不是老海盗桑恩让你游上岸的?”


  “我是划着一只小艇上岸的,大人。”萨拉一直等到“暗夜之灯”的灯光从“瓦雷利亚人”号的船舷旁移开后才把他放下去。至少他们的友谊还有些价值。里斯人宣称他很乐意带他一起去南方,但戴佛斯拒绝了。史坦尼斯需要威曼·曼德勒,他相信戴佛斯能争取到他。戴佛斯绝不会背叛这种信任,他告诉了萨拉。“呸,”这个海岛头子回应道,“他会为这些荣誉杀了你,老朋友。他会杀了你的。”


  “我还从没有在我屋檐之下接待过一位首相,”古德里克大人说。“我猜史坦尼斯会为你付赎金吧?”


  他会吗?史坦尼斯赐给了戴佛斯封地、爵位和官职,但他会拿出足够的金子来买下我这条小命吗?他没有金子,否则他就能留住萨拉了。“如果大人想要对陛下提出如此要求,您可以在黑城堡找到他。”


  伯莱尔哼了一声。“小恶魔也在黑城堡吧?”


  “小恶魔?”戴佛斯没明白他的问题。“他在君临城啊,因为谋杀他的外甥而判处死刑了呀。”


  “我老爸过去常说,什么消息长城总是最后知晓。侏儒已经逃脱了。他钻过了牢房的栅栏,赤手空拳把他的老爸撕碎。一个守卫看到他的逃跑,从头到脚沾像被鲜血淋过一样。太后会给任何一个杀了他的人封爵。”


  戴佛斯竭力去相信他所听到的。“你是在告诉我说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死在他儿子的手上,是的。”领主大人喝了一口啤酒。“当姐妹岛上有自己的国王的时候,我们不能容忍侏儒活下来。我们把他们都扔进海里,作为给神灵的祭品。修士们不让我们这样干了。一群伪善的傻瓜。为什么神灵要造出侏儒这样的人形怪物?”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7

  泰温大人死了。这改变了一切。“大人,能允许我送一只乌鸦去长城吗?陛下会想知晓泰温大人的死讯。”


  “他会知道的。但不是从我这,也不是从你那得知,只要你还呆在我漏雨的屋顶下就不成。我不能让人说我给予了史坦尼斯帮助和建议。桑德兰家族曾两次带姐妹岛加入黑火叛乱,而我们都在为此忍受磨难。”古德里克大人冲着一把椅子挥挥汤匙。“坐下,爵士,趁你还没有摔倒。我的大厅又冷又潮又黑,但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们会给你找些干衣服,但你得先吃饭。”他喊了一声,一个女人进了大厅。“我们有个客人要喂饱。拿啤酒,面包和姐妹炖菜上来。”


  啤酒是褐色的,面包是黑色的。炖菜上浮着一层乳白色,厨娘把它盛在一块挖空了的旧面包作的盘子中端了上来。炖菜很浓稠,青葱、胡萝卜、大麦粒、白萝卜和青萝卜,蛤蜊、大块的鳕鱼肉和蟹肉,混在奶油和黄油的浓汤中。这正是一个又湿又冷的夜晚,一个男人想要暖和全身所需要的那种炖菜。戴佛斯心怀感激地吃了起来。


  “你以前吃过姐妹炖菜吗?”


  “我吃过,大人。”三姐妹岛上的每一间客栈和酒馆都供应同样的炖菜。


  “这比你之前吃过的都要美味。我外孙女,吉拉做的这道菜。你结婚了吗,洋葱骑士?”


  “我结过了,大人。”


  “真遗憾。吉拉还没有。朴实的女人才能成为最好的妻子。那里面有三种螃蟹,红蟹、蜘蛛蟹和青蟹[*2]。除非是放在姐妹炖菜里否则我不会吃蜘蛛蟹,那让我感觉自己像半个食人族似的。”领主大人冲挂在冰冷灰黑的壁炉上方的旗帜做了个手势,旗帜灰绿色的底子上面绣着一只灰白色蜘蛛蟹。“我听说史坦尼斯烧了他的首相。”


  我的前任。在龙石岛,梅丽珊卓把艾利斯特·佛罗伦献给了她的神灵,祈求能一帆风顺地北上。佛罗伦大人在被后党的那些人绑在木桩上时依然毫不动摇,保持着沉默,竭力维持着一个半裸的男人所能维持的尊严。但当火焰舔舐他的双腿时,他开始尖叫了。如果红袍女可信的话,正是他的尖叫声把他们从海上一路吹到东海望。戴佛斯不喜欢那风。他似乎能从中嗅出血肉烧焦的味道,整个旅程中,风声一直像痛苦的哀嚎缠绕着他。这遭遇很可能就会落在我的头上。“我没被烧死,”他向古德里克大人确认,“但在东海望差点冻死我。”


  “在长城上你就会冻死了。”那女人为他们带来一条新出炉的面包,还带着烤炉的热气。当戴佛斯看见她的手时,他愣住了。古德里克大人没有疏忽,注意到了这一点。“是的,她也有那个特征,就像五千年来所有伯莱尔家的人一样。她也是我外孙女,但不是做炖菜那个。”他撕开面包,把一半递给戴佛斯。“吃吧,很好吃的。”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3-7-7 15:47

  确实如此。就算能吃上旧面包渣对于戴佛斯来说也是好事;它意味着他现在是这里的客人了,至少今晚是的。三姐妹岛的领主们向来恶名昭著,尤其是伯莱尔·古德里克,甜蜜姐妹岛领主、姐妹镇守护、破浪堡主人、“暗夜之灯”看护者……但即使是强盗头子和劫掠者也受到古老的宾客权利约束。我至少能看到明天的黎明,戴佛斯告诉自己。我已经吃了他的盐和面包。


  除了盐,姐妹炖菜里有种奇怪的香味。“我吃到的是藏红花吗?”藏红花比金子还要贵重,戴佛斯之前只吃过一次,那是劳勃国王在龙石岛的宴会上赐给他的半条鱼。


  “对。来自魁尔斯的藏红花。那还有胡椒。”古德里克大人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小撮撒在自己的食子里。“没什么比瓦兰提斯的磨碎的黑胡椒更好的了。如果你喜欢胡椒就请尽管拿,我有四十箱这东西,更别提丁香、肉豆蔻和一磅的藏红花了。这是从一个黑眼睛的妞儿身上找到的。”他大笑。戴佛斯看到他还留着满口的牙齿,尽管它们大多数都是焦黄而且一颗上牙已经变黑坏死。“她本来驶向布拉佛斯,但狂风把她卷进了咬人湾,在我的某块礁石上撞个粉碎。所以你瞧,风暴带给我的礼物不仅仅只是你。大海真是个靠不住的残酷家伙。”


  人更靠不住,戴佛斯想。古德里克大人的先祖在史塔克家族伴着火与剑到来之前一直是海盗之王。最近三姐妹岛的人一直在对萨拉多·桑恩之流进行公开的劫掠和设下沉船的陷阱。沿着三姐妹岛海岸点燃的灯火原本是用来警示浅滩、暗礁和岩石,指引安全的航线,但在狂风大作和浓雾弥漫的夜晚,某些姐妹岛上的居民会使用假灯光引诱那些粗心的船长走向他们的末日。


  “风暴给了你慈悲,把你吹到我的门口。”古德里克大人说,“你在白港只会得到冷遇。你来得太迟了,爵士。怀曼大人打算屈下他的膝盖,却不是对史坦尼斯。”他吞下了一大口啤酒。“曼德勒家族不是北方人,骨子里不是。他们来到北方还不超过九百年,满载着他们所有的黄金和神灵。他们曾是曼德河上最大的领主,但最终他们过于自满,败在了初生牛犊的手上。狼王拿走了他们的金子,但他赠与他们封地并允许他们继续信仰自己的神灵。”他用一大块面包蘸拭着炖菜。“如果史坦尼斯觉得那个胖家伙会骑上雄鹿,那他可错了。十二天前‘狮星号’在姐妹镇靠港来修补她的蓄水桶。你知道那条船吗?深红色的船帆,船首像是只黄金狮子。船上都是佛雷家的人,正要驶往白港。”


  “佛雷家?”这件事出乎戴佛斯的预料。“我听说佛雷杀了威曼大人的儿子。”


  “是的,”古德里克大人说,“那个胖子气坏了,他发誓在他报了仇之前只靠面包和红酒过活。但只过了一天,他就又往自己嘴里填蛤蜊和蛋糕了。白港和三姐妹岛之间一直都有船来往。我们卖给他们螃蟹、鲜鱼和山羊奶酪,他们卖给我们木头、羊毛和兽皮。我听到的都在说他们的大人比以前更胖了。这就是所谓的誓言。言辞如风,从曼德勒嘴里冒出的风恐怕还比不上他下面放出来的。”姐妹镇领主从面包上撕下另外一块,扫净了他的盘子。“佛雷们给那个胖傻瓜带去了一袋骨头,给一个人送去他死去的儿子的尸骨,有人竟把这称之为礼节。如果那是我的儿子,我会还给他们相同的礼节,并在吊死那些佛雷家的人之前对他们表示感谢。但那个胖家伙太高贵了,下不了这个手。”他把面包填进嘴里,咀嚼后吞了下去。“我和佛雷家的人一起吃过晚餐。其中一个就坐在你现在坐着的位置。他自称为雷加,我差点就当着他的面笑了出来。他说他老婆死了,打算在白港再娶一个。乌鸦来来回回,威曼大人和瓦德大人达成了契约,打算用婚姻来做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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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佛斯的感觉就像古德里克在他肚子上打了一拳。如果他说的是实话,我的国王就要输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渴望得到白港。如果说临冬城是北境的心脏,那么白港就是它的嘴巴。几个世纪以来即使在深冬它的河口也不会结冰,随着冬天的降临,这意义也就愈加重大。城市里的白银也一样。兰尼斯特拥有凯岩城的金子,又同富裕的高庭结姻。而史坦尼斯国王已经两手空空了。我至少要试试,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用来阻止他们联姻。“我必须去白港,”他说,“大人,我求您,帮帮我。”


  古德里克大人开始吃他用来盛菜的面包,用他的大手把它撕成两半。炖菜已经把旧面包泡软了。“我不喜欢北方佬,”他宣布,“学士说对三姐妹岛的蹂躏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但姐妹镇绝不会遗忘。在那之前我们是自由人,由自己的国王来统领。而在那之后我们不得不向艾林谷屈膝好赶走北方佬。狼和鹰为了争夺我们斗了一千年,他们把这些可怜的小岛血肉都榨干了。你的史坦尼斯国王也一样,当他为劳勃掌管船只时,他曾派过一支舰队到我的港口来,没有我的许可就逼迫我吊死了十来个好朋友。那些和你一样的家伙。他还敢威胁,如果因为‘暗夜之灯’熄灭导致船只搁浅的话,就要吊死我。我不得不对他的傲慢忍气吞声。”他又吃了些盛菜的面包。“现在他夹着尾巴低声下气地来到北境,我为什么要给他帮助?回答我。”


  因为他是你合法的国王,戴佛斯想。因为他是个坚定而公正的男人,唯有他才能平定这个国家,抵御正在北方汇聚的种种威胁。因为他有一把能散发太阳一样光芒的魔剑。这些话涌到了嘴边。但这些话无法打动甜蜜姐妹岛的领主,无法让他更靠近白港一步。他想要的什么样的答案?我要向他许诺我们根本没有的金子吗?一位许给他外孙女的出身高贵的丈夫?土地,荣誉,爵位?艾利斯特·佛罗伦大人曾经试过这种游戏,而国王为此烧了他。


  “看起来首相大人丢了他的舌头了。他没有体会到姐妹炖菜的味道,也没体会到真相。”古德里克大人擦了擦他的嘴。


  “狮子死了,”戴佛斯缓缓地说,“这就是你的真相,大人。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他死了又会如何?”


  “现在谁在君临城发号施令?不可能是托曼,他还是个孩子。是凯冯爵士吗?”


  烛光在古德里克大人黑色的双眼里闪烁。“如果是那样的话,你早就被囚禁起来了。现在是管事的是太后。”


  戴佛斯明白了。他的疑虑打消了。古德里克不想让自己站在正在输掉的一边。“史坦尼斯曾率领风息堡抵抗住了提利尔和雷德温的围困,他从坦格利安的后裔手中夺得了龙石岛,他在仙女岛粉碎了铁岛舰队。这个小毛头国王不可能战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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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毛头国王掌握着凯岩城的财富和高庭的力量,他还有波顿家族和佛雷家族的效忠。”古德里克大人摸着他的下巴。“不过……在这世上唯有寒冬才能确定。奈德·史塔克这样告诉我父亲的,就是在这座大厅里。”


  “奈德·史塔克来过这?”


  “在劳勃刚造反的时候。疯王派人到鹰巢城去取史塔克的项上人头,但琼恩·艾林回应他以蔑视。然而海鸥镇仍保持对铁王座的忠诚。为了回家召集他的封臣,史塔克不得不翻越山脉来到五指半岛,寻找一个渔夫载他穿过咬人湾。一场风暴把他们吹离了航向。渔夫淹死了,但他的女儿在船沉没之前把史塔克送上了姐妹岛。据说史塔克留给她一袋银子和肚子里的一个私生子,琼恩·雪诺,她用艾林大人的名字给他起的名字。”


  “就是那样啦。当艾德大人来到姐妹镇时,我父亲就坐在我现在坐的这个地方。我们的学士怂恿我们把史塔克的脑袋送给伊里斯,以表明我们的忠诚。那可能会带一笔丰厚的奖赏,疯王对能取悦他的人非常慷慨,但那时我们已经得知琼恩·艾林攻下了海鸥镇。劳勃是第一个登城的人,并且亲手扭断了马柯·格拉夫森的脖子。‘这个拜拉席恩这是无所畏惧,’我说,‘他打起仗来像是一个国王。’我们的学士冲我咯咯直笑,告诉我们雷加王子肯定会击败这个叛逆。就是那时史塔克说了,‘在这世上唯有寒冬才能确定。我们确实可能会掉脑袋……但如果我们获胜了呢?’父亲大人送他上路,他的脑袋还在他的肩膀上。‘如果你输了,’他告诉艾德大人,‘你就从没到过这里。’”


  “正同我一样。”戴佛斯·席渥斯说。


10.琼恩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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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把“塞外之王”带了上来,他的双手被麻绳捆着,脖子上套着一根套索。


  套索的另一端拴在歌德利·法林爵士坐骑马鞍的把手上。“巨人杀手”和他的坐骑都披着黑金镶嵌的镀银钢甲,而曼斯?雷德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长衫,四肢裸露在寒风中。他们应该让他留着他的斗篷,琼恩?雪诺想,野人女人用鲜红丝线缝好的那件。


  难怪长城在流泪。


  “曼斯比任何一位游骑兵都要熟悉鬼影森林,”琼恩最后一次试图说服国王陛下,“塞外之王”活着要比死了更有用。“他熟悉‘巨人克星’托蒙德,他曾和异鬼战斗过。他有冬之号角却没有吹响它,他原本能令长城倒掉却没那么做。”


  史坦尼斯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律法上记载的清清楚楚:必须对逃兵处以极刑。


  在流泪的长城之下,梅丽珊卓夫人举起她苍白的双手。“我们都要做出选择,”她宣布。“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年轻还是老迈,高贵还是平庸,我们的选择是相同的。”她的声音在琼恩听起来充满了诱惑。她同国王一同站在低洼处搭起来的一个木制平台上。“我们要选择光明还是黑暗,我们要选择善良还是邪恶。我们要选择唯一的真神还是虚伪的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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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曼德·雷德走过来时,他浓密的灰褐色长发拂过他的面庞。他微笑着用被捆绑着的双手把头发从眼前拂开。但当他看见笼子时,他的勇气从他身上流走了。后党的人用从鬼影森林带回来的树苗和嫩枝,沾满松脂的枝杈和鱼梁木那如同白骨般的枝条,编织缠绕成这个牢笼,然后把它高悬在堆满圆木、枯叶和引火之物的深坑之上,


  野人国王因眼前景象而畏缩。“不,”他哭喊着,“发发慈悲吧。搞错了,我不是国王,他们——”


  歌德利爵士拉了一下套索。塞外之王不得不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套索勒得他说不话来。当他摔倒之后,歌德利拖着他走完了剩下的路。当后党人士把他半推半抬地塞进笼子时,曼斯已浑身是血了,十几个士兵喊着号子把他拉到半空中。


  梅丽珊卓夫人看着他慢慢升高。“自由民们!这就是你们满嘴谎言的国王,而这就是他许诺能推倒长城的号角。”两个后党呈上冬之号角,通体漆黑,镶嵌着古老的金子,从头到脚足有八尺长上,镶嵌的金子上镌刻着符文,是先民留下的符号。乔曼几千年前就已经死了,但曼斯在霜雪之牙山巅的冰川之下发现了他的坟墓。乔曼吹响了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耶哥蕊特曾告诉琼恩,曼斯从没找到号角。她撒谎了,要不然就是曼斯根本没透露过这个秘密。


  当号角越升越高,上千名俘虏透过围着他们的木条栅栏注视着。他们全都衣衫褴褛,饥肠辘辘。野人,七大王国是这样称呼他们的,他们自称是自由民。他们看起来既不野蛮也不自由——只有饥饿、恐惧和麻木。


  “冬之号角?”梅丽珊卓说。“不,该称它为黑暗的号角。如果长城倒塌,黑夜也将随之降临,漫漫长夜将永无终止。这决不能发生,决不会发生!光之王看到了他的子民身处险境,因而为他们送来了一位领袖,亚梭尔·亚亥重生了。”她一只手挥向史坦尼斯,喉头的大红宝石闪动着光芒。


  他稳如磐石而她激情似火。国王的双眼带着黑眼圈,面无表情地陷入沉思。他穿着灰色的盔甲,剪裁合体绣着金线的皮制披风从他宽阔的肩膀垂下。他的胸甲之上镶嵌着一颗烈焰红心。眉毛之上环绕着的是一顶赤金打造的王冠,王冠的尖顶仿佛是相互缠绕的火焰。瓦迩站在他身旁,身材高挑相貌端庄。他们为她戴上了一顶青铜打造样式简洁的头环当做王冠,但这青铜的王冠令她比戴着金冠的史坦尼斯更具君王风度。她的双眼目光坚定毫无畏缩。她穿着白色和金色的衣服,披了一件貂皮斗篷。她白金色的长发编成了一根粗辫子,从她的右肩一直垂到腰畔。空气中的寒意为她的双颊添上了红晕。


  尽管梅丽珊卓夫人没有戴王冠,但每个人都知道她才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真正的王后,而不是那个他留在东海望瑟瑟发抖的平庸女子。有传言,国王打算等到长夜堡修缮完毕之后才派人去接赛丽丝王后和他们的女儿过来。琼恩为她们感到难过。对于南方的贵妇和贵族小女孩来说,在长城的确很少能感到舒适,长夜堡更是不可能。即使在它最好的时候,那也是个阴森凄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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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民们!”梅丽珊卓高喊。“瞧瞧选择了黑暗的那些家伙的命运吧!”


  冬之号角在火焰中爆裂。


  沿着号身崩裂的号角嗖地一声串出了黄绿色的火焰。琼恩的坐骑不安的后退,队伍前后的其他人也努力让他们的坐骑平静下来。当那些被圈起来的自由民们看到他们的希望被点燃时,一起发出哀嚎。有几个人开始呼喊和诅咒,但大多数陷入了沉默。刹那之间铭刻在镶嵌的黄金之上的符文似乎在空气中闪闪发光,后党人士拉起号角然后把它翻滚着抛进火坑之中。


  在笼子里,曼斯·雷德用被捆绑的双手撕扯着脖子上的套索,语无伦次地尖叫着骗局和巫术,否认他的王位、他的子民,他的名字,否认他所拥有过的一切。他尖叫着求饶,诅咒红衣女,然后开始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琼恩目不转睛地观瞧着。他不敢在他的兄弟们面前露出胆怯。他统领着两百多位手下,超过一半是黑城堡的守卫。他们手执长矛排成严整肃穆的黑色骑兵方阵,拉起的兜帽把他们的面庞遮挡在阴影里……也隐藏了事实上那么多人都是些老骨头和毛头小子。自由民害怕守夜人。琼恩想让他们在长城以南的新家依旧保持着这恐惧。


  冬之号角在圆木、枯叶和引火物之中爆裂。转眼之间整个深坑都燃烧起来。曼斯·雷德用捆绑起来的双手紧抓着笼子的栅栏,抽泣着求饶。当火焰舔到他时,他手忙脚乱地扑打着,他的尖叫变成了绵长,带着恐惧和痛苦含混不清的哀嚎。在笼中,他像燃烧的枯叶一样扑打着,仿佛一只闯入烛光的飞蛾。


  琼恩发现自己想起了一首歌。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瓦迩如同一尊雕像般面无表情地站在平台上。琼恩猜测如果耶哥蕊特在她那种处境下将会如何。女人是坚强的。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和伊蒙学士,想起了吉莉和那个孩子。她到死也会诅咒我,但我别无选择。东海望报告说狭海上刮起了风暴。我本打算保护他们平安,可他们是否反而被我送入鱼腹啦?昨晚他梦见山姆溺水,梦见耶哥蕊特死在他的箭下(不一定是他射出的箭,但在梦里总是他干的),梦见吉莉抹去带血的泪珠。


  琼恩·雪诺受够了。“动手,”他说。


  御林的乌尔马把他的长矛插在地上,摘下他的弓,从箭囊里摸出一支黑箭。“美女”唐纳·希山掀开自己的兜帽,同样张弓准备射箭。“灰羽”加尔斯和胡子本恩搭弦,张弓,放手。


  一支箭射在曼斯·雷德的胸膛之上,一支射在肚子,一支正中咽喉。第四支箭则钉在笼子的木条上,抖动了一下,然后被火焰燎燃。当野人国王软倒在笼底被火焰吞噬的时候,长城下回荡着一个女人的抽泣声。“现在他的守望结束了。”琼恩轻声低语。在曼斯·雷德将黑衣换成那件鲜红丝线缝好的斗篷之前,他也曾是守夜人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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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之上,史坦尼斯皱紧了眉毛。琼恩躲避着他的目光。笼底被烧穿了,上面的木条也纷纷剥落。每次火苗向上升起,都有更多被烧得红黑斑驳的木条落下。“光之王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来照亮我们的道路,赐予我们火种令夜晚变得平安,”梅丽珊卓对野人们说。“没有东西能承受他的火焰。”


  “没有东西能承受他的火焰,”后党附和着。


  红袍女的猩红色长袍缠绕在身上,她红棕色的头发在脸庞上投下一圈光晕。她指尖跳动的高高的黄色火焰有如一双巨爪。“自由民们!你们虚伪的神灵不能帮助你们,假冒的号角无法拯救你们,虚假的国王只会带给你们死亡、绝望、失败……这里站着的才是真正的国王!看,他的荣耀!”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拔出了“光明使者”。


  那剑散发出红、黄和橙色夺目的光芒。琼恩之前曾见过这景象……但不像这次,从没像这一次。“光明使者”宛如钢铁打造的太阳。当史坦尼斯把剑举过头顶时,人们不得不转过头去或遮住双眼。跨下的战马惊吓得后退,有一匹甚至掀落了它的骑手。火坑的光芒在这光的风暴面前变得黯淡无光,就像一只在巨犬面前蜷缩的小狗。长城也被映上了红色、粉色和橘黄,寒冰之上仿佛掀起了彩色的波浪。这就是王者之血的威力吗?


  “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史坦尼斯说。他的声音嘶哑,和梅丽珊卓悦耳的嗓音完全不同。“我将用这把剑守卫我的臣民,摧毁一切威胁到他们的东西。屈下膝盖,我向你们承诺食物、土地和公正。俯首听命然后活下去,或者离开走向死亡。这由你们选择。”他将“光明使者”滑进鞘中,世界重新暗淡下来,仿佛乌云遮蔽太阳。“打开大门。”


  “打开大门,”克拉顿·宋格爵士用如同号角般低沉的声音吼道。“打开大门,”科里斯·彭尼爵士应和着,指挥着卫兵。“打开大门!”士官们大喊。士兵们乱哄哄地执行命令。尖木桩被从地上拔出来,木板搭在深沟之上,围栏的大门被猛地拉开。琼恩·雪诺举起手向下一挥,黑衣队列左右分开,留出一条通向长城的小路,小路尽头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正在推启铁门。


  “过来吧,”梅丽珊卓劝诱道。“奔向光明……或者坠回黑暗。”在她下面的火坑中,火焰正劈啪作响。“如果你选择了生命,那就到我身边来。”


  他们来了。起初只有一些俘虏步履蹒跚,互相搀扶着慢慢地走了过来,他们都急于摆脱那粗糙搭建的围栏。如果你想吃饭,就到我这来,琼恩想。如果你不想受冻挨饿,那就听令吧。最初的几个人犹犹豫豫地提防着可能的陷阱,贴着木板的边缘穿过了围成一圈的木桩,向梅丽珊卓和长城走去。当看到这些带头的人没有遭受任何伤害之后,更多的人跟上了。不久就络绎不绝了。穿着镶钉罩衫和半罩圆盔的后党人士递给每个经过的男人、女人和孩童一片白色的鱼梁木:一根如同白色断骨的细枝,上面还带着一片血红的叶子。献祭给新神的一片旧神。琼恩攥紧了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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