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热夜之梦 [打印本页]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6-20 23:03
标题: 热夜之梦
  这是蒸汽时代的美国,雄心勃勃的船长和水手统治着密西西比河,在这条美国大动脉水道上竞相追逐,争夺金钱和荣誉--汽笛长鸣,白烟滚滚,鸣奏着高亢激越的交响曲。
  一条华丽的新汽轮下水,交响曲中响起一个不谐和音--“菲佛之梦”,它一路飞奔,将这条大河上的所有快船抛到身后。但它追逐的不是第一快船的荣誉,而是鲜血,因为驱策它的是古老的血族吸血鬼。“菲佛之梦”一路行来,将密西西比搅成一条血河;而它自身,也渐渐变成一条血船。吸血鬼与人、吸血鬼之间,爱恨情仇,无不浸透在浓稠的血浆之中。
  但是,从血泊中,诞生了最伟大的情感:友谊和希望。

作者简介
  乔治·R·R·马丁,一九四八年出生于美国贝约恩市,二十七岁以小说《莱安娜之歌》摘下象征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雨果奖。此后他不仅在文学上获奖连连,更曾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至今,他已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十一次轨迹奖等等。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序言


  乔治·马丁(George Raymond Richard Martin)是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幻想文坛的风云人物,同时也是这一领域少数几位拥有崇高地位的大师之一。作为从科幻“黄金时代”后期一直活跃到当代的常青树,他的一生丰富多彩,对科幻、奇幻、恐怖小说及剧本均有涉猎。他文思细腻,对人性的把握尤其深刻,因此被读者誉为“美国托尔金”和“新世纪的海明威”。


  1948年,乔治·马丁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贝约恩市。超人漫画和海因莱因的少年科幻,从小就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然而,他最终成为幻想文学作家,却是机缘所致:23岁的马丁大学毕业那年,自信满满却竞然找不到工作!不仅如此,他还有可能被调到越南当兵(当时越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满腔愤懑的他,用一个夏天的时间一连写了七篇小说,并全部得到了发表。被这次成功所激励,马丁确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成为幻想世界的建造者——科幻、奇幻作家。


  此后,由于惊人的天赋,马丁的成功一发不可收。1974年,马丁以《莱安娜之歌》为自己赢得了第一座雨果奖奖杯,而在整个七十年代,其作品年年进入雨果奖和星云奖决选,那也是他科幻创作的高峰。但他的小说与同行作家有所不同,他始终关注着不同世界背景下的人物,而非只做纯技术性描写。


  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马丁一方面开始由短中篇小说创作转向长篇小说创作,另一方面则由科幻文学创作转向奇幻文学及恐怖文学创作。对他而言,区分幻想文学的类型不是重点。


  八十年代后期,受好莱坞的高薪吸引,同时也因为想换换空气,马丁转行担任电视剧编剧,参与了经典美剧《阴阳魔界》(Twilight Zone)、《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等的制作。这一时期,他还一手创办了延续至今的、美国持续时间最长的合作小说系列《百变王牌》(Wild Cards)。


  随后,马丁的创作达到了一生成就的巅峰,那便是《冰与火之歌》。《冰与火之歌》是继《魔戒之王》后整个西方奇幻界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它继承和发扬了史诗奇幻的传统,影响了整整一代作家,被翻译成近三十种文字。


  《热夜之梦》是马丁壮年时期的代表作,也是马丁最成功的作品之一,自1984年出版以来,至今仍然不断再版。《热夜之梦》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在密西西比河上发生的一段吸血鬼故事,它以蒸汽轮船作为舞台,以追求梦想贯穿始终,彻底突破了以往人们对吸血鬼小说和吸血鬼形象的认识,历来被视为与安妮·莱斯的《夜访吸血鬼》齐名的经典,并在二十一世纪初入选了英国格兰兹出版社的“奇幻大师杰作系列”。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歌颂梦想是《热夜之梦》的中心和主旨,但本书绝非一本简单的励志书,因为追求梦想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牺牲与背叛,伴随着真挚的情谊,也伴随着不离不弃的坚持。在马丁笔下,这一切是如此地真实感人,唯愿读者在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充分体会到主人公们对梦想的那份执著。


  第一章


  圣路易斯,1857年4月


  阿布纳·马什用胡桃木拐杖重重地敲打着旅店的柜台。“我要找一个名叫约克的人,他自称乔希·约克。这里有没有这个人?”


  店员是个戴眼镜的老者。他被拐杖的声音吓了一跳,抬头认出马什,露出了微笑。“怎么,是马什船长!”他亲切地说,“半年没见啦,船长。我听人谈起过你的不幸遭遇。惨哪,实在是惨。我从1836年就来这里了,从没见过这么严重的冰塞①。”


  【① 冰塞:封冻冰层下面的河道被冰花和碎冰临时阻塞。】


  “用不着你操心。”阿布纳·马什没好气地说。他早料到会有这种议论。“拓殖者之家”在汽船水手中很受欢迎,马什自己在严酷的冬天来临之前也经常到这儿吃饭,但自从冰塞后他就躲得远远的。阿布纳·马什不需要任何人同情。“只要说出约克住哪间房就行。”他蛮横地说。


  店员紧张地点点头。“约克先生不在房间,船长。你到餐厅去可以找到他,他在用餐。”


  “现在?这个时间?”马什瞄了一眼华丽的旅店时钟,又解开外套的黄铜纽扣,掏出金怀表。“4020电子书十分。”他不相信地问,“你说他在吃东西?”


  “没错,先生,他是在吃东西。约克先生自有选择,他是那种我行我素的人,船长。”


  阿布纳·马什的喉咙深处粗鲁地咕噜一声,把表放回衣袋,转头穿过陈设豪奢的旅店大厅。他是个大块头,没有耐性,不习惯半夜三更跟人见面谈生意。他挥舞着手杖,像个从来没遭遇过不幸的人一般大踏步前行,径直走向餐厅远端的一角。一个衣着讲究的陌生人正在那里独自进餐。


  那个男人一定听见了马什走近的声响,却并不理会。他不慌不忙地从瓷碗里舀着甲鱼汤。黑色长外套的剪裁式样清楚地表明他不是河上居民,而是来自东部,甚至是外国人。此人身材高大,但比不上马什。马什一开始认为他是个老人,因为他的头发是白的;等靠得更近些以后,马什才看清那不是白发,而是非常浅的金色。陌生人突然侧过脸来,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


  约克的脸刮得很干净,表情冷淡,皮肤像头发一样泛白。马什想,他长着一双女人的手。


  他用拐杖敲打桌子,桌布减弱了音量,使响声有点发闷。“你是乔希·约克?”他问。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约克抬眼看着马什,他们的视线相遇了。


  直到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阿布纳·马什始终记得这一刻,他第一次与乔希·约克四目相对的这个瞬间。年轻年老、纨绔子弟或者来自国外之类,所有设想和估计都被约克这一眼一古脑儿扫走了。一时间,眼前只剩下约克这个男人,还有他的力量、梦想和激情。


  约克的眼睛是灰色的,在苍白的脸上显得阴暗吓人。瞳孔细小如针,黑得灼人,直刺入马什的心灵深处,掂量着马什灵魂的份量。瞳孔周围的灰色游移不定,如同一片迷雾——仿佛河堤隐匿,光线隐匿,整个世界什么也没有,只剩下你的船、河流和暗夜里的这片迷雾。


  阿布纳·马什似乎在这片迷雾中看到了什么,种种幻象,闪现又消逝。他感觉到了这片迷雾中透出的智慧和冷酷,还感觉到迷雾之后,有一头被束缚住的无形野兽,不断发出愤怒的吼啸。你能从他的眸子里看到笑声、孤独和无情的狂热。


  眼光里透露得更多的是力量,可怕的力量,如同粉碎过马什梦想的冰塞。马什甚至能感到和冰塞同样的挤压,缓慢而无情,他听到自己的船和自己的希望正在破裂。


  阿布纳·马什这辈子注视过许多人,但这次注视的时间最长。他紧握拐杖,担心自己会把拐杖折成两段。最后,他移开了视线。


  坐在桌前的男人推开汤碗,打个手势道:“马什船长,我正在等你。请坐。”声音柔和而有教养,平易近人。


  “好的。”马什说道,声音轻得有些失常。他推开约克对面的椅子坐进去,让自己放松下来。


  马什身材壮硕,六英尺高,三百磅重。他的脸红红的,蓄着一脸长长的黑胡须,以掩饰扁平的鼻子和满脸疙瘩。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公认他是河上最丑的男人。他身穿厚重的、钉着双排黄钮扣的蓝色船长外套,看上去凶恶威武。但是,约克的眼神让他无法嚣张。


  这人是个疯子,马什下了判断。他在疯子和最狂热的传教士眼睛里见过相同的眼神,也在下游地区该死的堪萨斯的一个人那儿见过,那人叫约翰·布朗①。马什不想跟疯子、传教士、废奴主义者和戒酒的人打交道。


  【① 约翰·布朗(1800~1859),美国激进废奴主义者,试图以暴力手段阻止美国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两地区成为蓄奴州。布朗最后被判处死刑,但其激进言论和武装行动却掀起了全美对奴隶制度问题的讨论,成为后来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


  但约克说话时却并不像个疯子。


  “我名叫乔希·安东·约克,船长。谈生意的时候我自称J·A·约克,朋友们叫我乔希。希望我们既能成为生意上的伙伴,也能成为朋友。”他的声音很诚恳,有条有理,“我想你大概收到我的信了。”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我一直带在身边。”马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折叠起来的信封。刚接到这封信时,上面提供的商机像从天而降的好运,可以挽救他害怕失去的一切。但现在,马什不那么有把握了。“你想做汽船生意,是吗?”他说,身体朝前倾。


  一个侍者走过来。“您要和约克先生一同用餐吗,船长?”


  “请吧。”约克殷勤地说。


  “谢谢。”马什说道。约克的眼神也许能瞪得他无法招架,但要说饭量,整条河上没有人比得过他。“我要汤、一打生蚝、两只加马铃薯泥的烤鸡。最好烤脆一点。再来点饮料把东西冲下肚。你喝什么,约克?”


  “勃艮第②。”


  【② 勃艮第:法国东南部产的红葡萄酒。】


  “很好,我也来一瓶。”


  约克微微一笑。“你的胃口真不小,船长,真可怕。”


  “这是个‘可怕’的镇子,”马什字斟句酌地说,“我在一条‘可怕’的河上谋生,约克先生。男人必须保持体力。这里不是纽约,也不是伦敦。”


  “这一点我注意到了。”约克说。


  “但愿如此。如果你要开汽船的话,这可是最‘可怕’的事。”


  “咱们言归正传,谈谈生意吧。你有一家货运轮船公司,而我想买下一半权益。既然你人在这里,我想你对我的提议是感兴趣的。”


  “我相当感兴趣,”马什同意,“但疑问也不少。你看上去像个聪明人,我想,你在写这封信之前一定调查过我。”马什用手指敲着信,“你应该知道,这个冬天几乎让我破产了。”


  约克一言不发,但脸上的神态命令马什说下去。


  “菲佛河运公司,我的公司。”马什继续说道,“取这个名字,不只因为我过去一直在菲佛河工作,也因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靠近加利纳③。我有六条船,大部分负责接密西西比河上游的生意,从圣路易斯到圣保罗,也有一些在菲佛河,从伊利诺斯州到密苏里。我的生意做得不错,每年都能新添一两艘船。但去年七月,正当我想着把生意扩大到俄亥俄甚至新奥尔良时,我的玛丽·克拉克号锅炉破裂起火,在迪比克附近。大火一直烧到船的吃水线,死伤上百人。接着是今年冬天,可怕的冬天。我的四艘船停在圣路易斯避冬:尼古拉斯·培罗号、邓利斯号、甜蜜菲佛号,还有我刚造好的伊莉莎白号——她只航行了四个月,是条好船。长三百英尺,有十二个大锅炉,速度可以和河上任何一艘汽船媲美。我真的为我的这位伊莉女士骄傲。她花了我二十万,但每分钱都值得。”汤端上来了,马什尝了一口,皱皱眉,“太烫了。”他说,“总之呢,圣路易斯是个避冬的好地方,结冰不严重,冰冻期也不算久。可今年冬天大不一样。没错,就是冰塞。天杀的河,冻得结结实实。”马什伸出红色的大手,越过桌子摊开手掌,再慢慢缩紧手指攥成拳头。“放个蛋在我手心里,它会变成什么?懂了吗,约克?冰压碎一条船比我捏碎一个蛋还容易。解冻的时候更糟,大块冰凌沿河而下,一路撞坏了码头、河堤、船只。冬天结束,我失去了我的船,四艘全部完蛋,冰把它们都夺走了。”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③ 加利纳:美国伊利诺斯州西北端的一个城市,位于罗克福德西北偏西。直到19世纪60年代,它还是一个繁荣的河港。】


  约克点头。“据我所知,你现在还有一艘船。”


  “一条小船。”马什说,他喝完汤,准备向下一道菜进攻,“伊莱·雷诺号。我一直让她跑伊利诺斯州,因为她载不了多少东西。她停在皮奥里亚①,逃过了一劫。这就是我仅剩的资产,约克先生。麻烦在于,伊莱·雷诺号不值钱。她全新的时候也只值两万五千元,而那是1850年的事。”


  【① 皮奥里亚:伊利诺斯州的一个重要城市。】


  “七年,”约克说,“不算太旧。”


  马什摇头。“七年对一艘汽船而言太久了。”他说,“大部分船的寿命只有四五年。河流会磨损它们。虽然伊莱·雷诺号造得比大多数船好,但仍然用不了多长时间。”马什开始吃生蚝。他把蚝肉全部铲到半片壳上,然后整只吞下去,每吃一只再贪婪地配一大口酒。“所以我想不透,约克先生,”半打生蚝消失之后,他接着说道,“你想买下我船队一半的经营权,但我只剩一艘又小又老的船。你在信上开的价实在高得有点离谱。在我拥有六艘船的时候,菲佛河运公司可能值这么多,但现在不是了。”他咽下另一只生蚝。“十年之内,你的投资不会得到任何回报。靠雷诺号不行,她无法大量载货,搞客运也一样。”马什用餐巾擦擦嘴唇,注视着餐桌对面的陌生人。食物恢复了他的元气,现在他觉得重新找回了自我,能够主导这次谈话了。约克的眼神的确有点与众不同,但也没啥好怕的。


  “你需要我的钱救急,船长。”约克说,“为什么要自揭老底?你就不怕我去找别的合伙人?”


  “那不是我做事的方式。”马什说,“我在河上待了三十年,约克。我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乘木筏到下游的新奥尔良去了。我在平底船和重帆船上工作过,后来才干上汽船。我当过领航员、大副、勤务工,甚至执事助手。这一行里我什么都干过,除了一项,那就是骗子。”


  “一个诚实的人。”约克说。马什觉得对方的话里似乎有一丝嘲弄的语气。“你能如实告诉我公司的境况,我很高兴。当然,这些事我早已了解过了。我原来的提议不变。”


  “为什么?”马什粗声问,“只有笨蛋才乱花钱。你不像个笨蛋。”


  没等约克回答,主菜送来了。


  马什要的鸡烤得很漂亮,脆得恰到好处。他锯下一只鸡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约克盘子里是一块厚厚的牛排,艳红鲜嫩,浸泡在血水和酱汁里。


  马什看着他灵巧轻松地对付那块牛排,刀仿佛切奶油般滑过肉块,从不停顿,不像马什似的又劈又锯。他拿餐叉的方式像个绅士,总是先放下刀,再换过手来拿叉子。马什不得不承认,约克苍白修长的手兼具力度与优雅,他很奇怪自己刚才竟会认为那是女人的手。这双手白皙,但是有力,坚实得如同日蚀号主船舱里那架钢琴的白键。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为什么?”马什催促,“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乔希·约克迟疑片刻,这才开口说道:“你对我很诚实,马什船长,因此我不能以谎言回报你——原本我是打算这么做的。但是,很抱歉,我不能告诉你真相。有些事我不能对你说,不过我可以保证那些事与你毫无关系。在这个条件下,我来提出价钱,看看是否能与你达成协议。如果不能,我们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分手。”


  马什剁开第二只鸡的胸部。“继续,”他说,“我在听。”


  约克放下刀叉,双手搭在一起,指尖交触。“由于个人的理由,我想成为一艘汽船的主人。我要沿这条大河旅行,兼具舒适与隐私,像船长而非乘客。我有一个梦,一个目的。我寻求盟友,但也有敌人,很多敌人。详情与你无关。如果你逼我,我会对你说谎。所以别追问了。”有一刻,他的眼神变得刚硬起来,但随即软化,露出微笑。“你只需要知道,我渴望拥有并掌控一艘船。你看得出我不是河上居民,尽管这个礼拜我在圣路易斯看了点书,学了些东西,但我对汽船和密西西比河仍然一无所知。我需要一个熟悉汽船驾驶、了解河流和河上居民的伙伴,帮助我实现我的梦想。


  “这个伙伴还必须具备其他优点:他必须谨言慎微。我不希望我的举动──我承认,有时候我的举动非常特别──成为码头间的话题。在我把所有营运事宜都交到他手中之后,他必须值得信赖。他必须勇敢。我不需要软弱迷信,或对宗教太过虔诚的人。你虔诚吗,船长?”


  “不,”马什说,“我从来不喜欢那些《圣经》宣扬家,他们也不喜欢我。”


  约克微微一笑。“实干——我需要讲求实干的人。他将专注于工作,不打听我的事。我重视隐私。即使有的时候我的言谈举止显得怪异、专断、反复无常,我也不希望被质疑。你明白我的需求吗?”


  马什扯着胡子,沉吟着。“明白又怎么样?”


  “那我们就会成为合伙人。”约克说,“把你的公司交给你的律师和职员打理,你和我一同到河上去旅行。船长的职责由我履行,你可以说自己是领航员、大副,或者副船长,随你选。当然,船的实际操作我会交给你。我不会常常下达命令,但如果我下达命令,你必须无条件地确保这些命令被切实遵行。有些同伴会和我们一起旅行,免费住进舱房,我可能视情况把船上的一些职责委派给他们。这些决定你不能质疑。如果你接受所有这些条件,马什船长,我们就可以一起致富,在你的河上享受自由奢华的旅程。”


  阿布纳·马什笑出声来。“这个嘛,或许吧,但这不是我的河,约克先生。还有,如果你想在老伊莱·雷诺号上享受奢华的旅程,等上了甲板你一定会跳脚。她又吵又慢,起居设备烂得够呛。甲板上多数时候塞满了外国乘客,航行到一些难以想象的鬼地方去。我两年没上那艘船了──现在是老尤杰船长在驾驶她。我最后一次搭乘那艘船的时候,她闻起来有一股子馊味。真想自由奢华的话,你该去买日蚀号或者约翰·西蒙斯号。”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乔希·约克啜了一口酒,微笑着。“我从没想过乘坐伊莱·雷诺号。”


  “但她是我唯一的船。”


  约克放下酒杯。“来,”他说,“咱们到房间里接着谈,进一步讨论细节。”


  马什无力地抗议。拓殖者之家提供各色甜点,他一道也不想错过。可是约克坚持他的提议。


  约克住在设备一流的大套房,是旅店最好的房间,通常提供给来自新奥尔良的富有的庄园主。


  “坐。”他命令似的说,示意马什坐进客厅一张宽大舒适的椅子里。


  马什照办,房间的主人走进内室,片刻后带回一个小铁皮箱,把箱子放到桌上,打开锁。


  “你过来。”他说,马什已经起身,站在他后面。约克掀开盖子。


  “金币。”马什低声道。他伸手触摸那些钱币,让它们从指间溜过,体会着这种黄色金属的诱人触感、光泽和哗啦啦的脆响。他拿起一枚金币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十足真金。”然后扔回箱子。


  “总共一万美金,一枚金币值二十美金。”约克说,“我还有两个同样的箱子,此外,我在伦敦、费城和罗马都有存款,总数十分可观。接受我的提议吧,马什船长,你将拥有第二艘船,一艘比伊莱·雷诺号大得多的船。或者应该说是我们将拥有第二艘船。”他笑道。


  阿布纳·马什本想回绝约克的提议,但他实在太需要钱了。约克的提议听起来太美妙了,马什本能地肯定这件事背后潜藏着某种危险,接受下来一定是个错误。但此刻他眼前一片金光,感到自己的意志力不断削弱。


  “你是说一艘新船?”他轻声问。


  “没错。”约克回答。


  “多少……”马什开口道,他的嘴唇发干,他神经质地舔舔嘴唇。“你愿意花多少钱来打造这艘新船?”


  “需要多少?”约克平静地问。


  马什抓起一把金币,让它们哗啦啦地从指间落下,掉回箱子。金光闪闪,真美呀,他想,但他只说:“你不该随身带这么多钱。单单为了一枚金币,那些无赖都会宰掉你。”


  “我能保护自己,船长。”约克说。马什看着他的眼神,感到一股寒意。他同情那些想抢劫乔希·约克的人。


  “你愿意和我到外面走一趟吗?去码头。”


  “你还没给我答案,船长。”


  “你会得到答案的。先来一趟,我要你看样东西。”


  “好吧。”约克说。他盖上箱子,柔和的黄光消失了,房间突然变得封闭而昏暗。


  夜气湿冷。他们走在黑暗寂寥的街道上,靴子敲出回声。约克显得敏捷而优雅,马什则声势浩荡。约克穿着一件剪裁类似披肩的宽大的领航员外套,头戴老式海狸皮高帽,弦月的光辉在街道上拉出他长长的身影。马什瞪着砖砌仓库之间的阴冷小巷,极力表现出健壮剽悍的模样。一般说来,他只要皱皱眉就足以吓跑流氓。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码头挤满船只,至少四十艘船系在岸桩和趸船边。即便在这个时刻也不是彻底安静。月色下,货船巨大的烟囱投下黑色阴影,吞没了倚着货箱和干草堆随意坐卧、互递酒瓶、抽着烟斗的码头工人。一打以上的船,舱房窗户中依旧亮着光。密苏里河运公司的怀恩多特号灯火通明,蒸气缭绕。有个人站在一艘大邮轮的最高甲板舱①顶上,好奇地望着他们这个方向。阿布纳·马什带着约克从那艘船边走过,接着走过一排黑沉沉的汽船,它们高耸的烟囱直指夜空,托着繁星,仿佛一列阴暗的树,顶端长着怪异的花朵。


  【① 最高甲板舱是专供高级船员使用的舱房。】


  最后,他停在一艘华丽的明轮船前。烟囱矗立在主甲板上,栈台高高升起,这是为防备不速之客登船。饱经风霜的老旧趸船与她相偎相依。即使在朦胧的弦月下,仍旧可以看出她的壮丽。码头上没有任何一艘船像她这样庞大、这样骄傲。


  “这是?”乔希·约克肃然起敬。


  “这是日蚀号。”马什说,“看,驾驶舱上有她的名字,在那边。”他用拐杖点了点,“看得见吗?”


  “非常清楚。我的夜视力很好。这是一艘特别的船?”


  “没错,特别极了。她是日蚀号!这条天杀的河上,每个男人和小男孩都晓得她。她现在很老了──1852年造的,五年了,但仍然是最顶级的。据说她的造价达到三十七万五千美金,我相信,完全值那个价。没有比她更大、更美、更‘可怕’的船了。我研究过她,乘坐过她,我很清楚。”马什加重语气道,“全长三百六十五英尺,宽四十英尺,大厅就有三百三十平方英尺。没有哪条船能和她相提并论。大厅一头有亨利·克莱的金雕像,另一头是安迪·杰克逊①的,他俩隔着整座大厅互相瞪眼。水晶、银器、彩色玻璃,多得连拓殖者之家都望尘莫及;另外,里面还有油画、从没尝过的食物和镜子。但是,和她的速度相比,这一切都不算什么。


  【① 在美国历史上,亨利·克莱和安迪·杰克逊是死对头,虽同属民主共和党(即今日民主党前身),却曾是总统大选时的竞争对手。1824年之后,民主共和分裂为国民共和党及民主党,两人又分别成为两派的主要领袖。】


  “她的主甲板下有十五具锅炉。划一桨可以行进11英尺。不骗你。只要斯特金船长让她点火启动,不管哪条河上的哪艘船都追不上她,时速可达十八英里,轻而易举。1853年,她创下了从新奥尔良到路易斯威尔的最快记录。花了多少时间我记得一清二楚:四天九小时三十分,以五十分钟的差距,击败天杀的夏特威尔号。”马什转身面向约克,“我原本希望我的伊莉女士有朝一日能取代日蚀号,打败她,或者和她势均力敌,但她永远不可能做到啦。我现在总算明白了,我只是在愚弄自己,我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造一艘可以取代日蚀号的船。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给我这笔钱,约克先生,你就会成为我的合伙人——这就是我的答案。你要半个菲佛河运公司,和一个只管开船、不过问你任何私事的合伙人?没问题。给我钱,让我造一艘像那样的船。”


  乔希·约克凝视着那艘巨大的明轮船。黑暗中的日蚀号沉默无声,自在地漂浮在水面,准备迎接一切挑战。约克向阿布纳·马什转过身来,唇上挂着微笑,暗色的眼中似乎有隐约的火焰。他只说了两个字:“成交。”然后伸出手。


  马什咧开嘴,高兴地笑了,露出一口暴牙。他肥厚的大手抓住约克纤瘦白皙的手,紧紧地握着。“成交!”他大声说,粗鲁地使着劲儿,用上了全身力气。谈生意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做,他在考验交易对象的意志力和胆量,他会一直把手握紧,直到在对方的眼睛里看见痛苦。


  但约克的眼神依然清澈,并用惊人的力量攫住马什的手,不断收紧,苍白的皮肤下肌肉虬结。马什好不容易才咽下呼痛声。


  约克松开手。“来吧,我们有计划要商量。”他说,用力拍了马什肩膀一下。马什不由得打了个趔趄。


  第二章


  新奥尔良,1857年5月


  十点刚过,索尔·比利·蒂普顿抵达法兰西交易所,看着他们拍卖掉四桶酒、七箱干货和一船家具。这以后才会有奴隶运来。他沉默地站着,手肘靠在环绕足足半个圆形大厅的大理石吧台上,一面观察贩子用两种语言叫卖自己的货,一面啜饮苦艾酒。


  索尔·比利是个阴沉如死尸的男人,长长的马脸上有孩童时期留下来的痘疤,褐发稀疏,罕有笑容,冰蓝色的双眼令人恐惧。


  这对冷酷而危险的眼睛是索尔·比利的护身符。法兰西交易所是个豪华场所,完全不合索尔·比利的品味。事实上,他并不喜欢来这里。


  交易所位于圣路易斯旅店的圆形大厅之中,日光由上面的圆顶倾泻而下,洒落在拍卖台和叫价者身上。圆顶高达八十英尺,四周环绕高大的柱子,圆顶内围有一圈走廊,天花板精心装饰过,墙上布满壁画,吧台是实心大理石,地板是大理石,拍卖台也是大理石。顾客中有来自上游区的富有农庄主,也有来自旧城的克利欧①年轻公子哥。


  索尔·比利讨厌克利欧人,讨厌他们昂贵的服饰、傲慢的举止和无礼的眼神,不喜欢与他们打交道。


  【① 此处的克利欧人是美国初期在路易斯安那出生的法裔和部分西班牙裔的自称。】


  大约十一点时,他喝完了杯子里最后的一点酒。奴隶贩子也开始由莫罗、艾斯普奈和公众街等地的奴隶圈栏里运来货物——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孩子。其中有一小部分人肤色较淡,脸孔漂亮。


  一个贩子把拍卖槌敲在大理石桌上,顾客们停止交谈,将注意力转向他。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他一招手,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便颤巍巍地站到一个板条箱上。她稍带一点白人血统,有双漂亮的大眼睛,穿着白色棉布裙,头发上系着绿丝带。贩子开始道出一连串夸张的赞美辞,索尔·比利漠然地看着两个克利欧年轻人竞相出价。最后,这女人以一千四百块的价格卖出。


  接下来是个老一点儿的女人,介绍说是优秀的厨娘,也被卖掉了。


  再往下是带着两个小孩的年轻妈妈,被一起卖掉。


  索尔·比利等待着,又经过七项拍卖之后,贩子终于推出了他看中的货。这时已经是正午时分,法兰西交易所被顾客和贩子挤满了。


  她的名字是艾米莉,贩子这样告诉大家。“看看她,各位先生。”贩子用含糊不清的法语说道,“看看她吧,多么完美!好多年没有这样的货色了,不知还要再过多少年,我们才会再见到一位像她这样的美人。”


  这话索尔·比利差不多同意,他判断艾米莉大概十六七岁,发育成熟。站在拍卖台上,她显得有些害怕。那袭朴素的暗色布裙衬出了她姣好的身形,她有一张美丽的脸,大而温柔的眼睛和欧蕾咖啡①色的肌肤。朱利安一定会喜欢的。


  【① 法国最有名的咖啡,又称牛奶咖啡。】


  标价升高了。到两千块左右时只剩下三个竞争者,其他人都已出局。三人之中有个皮肤黝黑的秃头男人要求艾米莉赤身露体。贩子毫不迟疑地一声令下,她小心地解开衣服,慢慢脱下。有人发出猥亵的赞叹,引来一阵哄笑。


  价格到两千五时,秃头男人退出了,反正他已经看到了他想看的东西。剩下两个都是克利欧人,连续三次你追我赶,把价格拉抬到三千两百块。接下来是犹豫不定的时刻。


  贩子巧舌如簧,说动两人中较年轻的那个开出最后一个价钱:三千三百美金。


  “三千四百块。”那人的对手镇定地说。


  索尔·比利认得他,这个瘦削的克利欧年轻人名叫蒙特勒,是恶名昭彰的赌徒和决斗者。


  另一人摇摇头,停止竞标。蒙特勒对艾米莉露出志在必得的傻笑。


  索尔·比利等了三次心跳的时间,就在拍卖槌就要敲落的一瞬,他放下苦艾酒杯,清晰地扬声报价:“三千七百块。”


  贩子和女孩都惊讶地抬起头。


  蒙特勒和几个朋友向索尔·比利射来阴沉威吓的目光。


  “三千八百块。”蒙特勒说。


  “四千。”索尔·比利说。


  即使对这么一个美女而言,这也是高价。


  蒙特勒向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说了句什么,三人一言不发地迈步走开,大理石地板上响起忿忿的脚步声。


  “看来我赢得了竞标。”索尔·比利说,“让她穿上衣服,准备跟我走。”所有人都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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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当然!”贩子说。


  另一个贩子从桌前起身,用拍卖槌召来另一个漂亮女孩以吸引众人的注意,法兰西交易所再度嘈杂起来。


  索尔·比利领着艾米莉沿着长拱廊走出圆厅,来到圣路易斯街,经过成排的时髦商店,街头晃荡的闲人和富有的旅客都好奇地望着他们。


  索尔·比利走到太阳下,强光令他眯缝着眼睛。


  就在这时,蒙特勒赶到他身边,开口道:“Monsieur①。”


  【① 法语“先生”。】


  “如果你要和我说话,用英文。”索尔·比利厉声说,“在其他地方,别人叫我蒂普顿先生,蒙特勒。”他细长的十指稍稍抽搐了一下,寒冰般的双眼定在对方身上。


  “蒂普顿先生,”蒙特勒的英文没有音调,没有高低起伏。他的脸色微微泛红,两个同伴僵直地站在他身后。“我从前也输掉过女孩子,”这个克利欧人说,“但她与众不同。不过,输掉她只是小事,我不能忍受的是你竞标的手段,蒂普顿先生。你让我沦为笑柄,你以你的胜利侮辱我、愚弄我。”


  “哎呀,”索尔·比利说,“哎呀呀。”


  “你玩的是危险的游戏。”蒙特勒警告道,“知道我是谁吗?如果你是绅士,我会把你叫出来,先生。”


  “决斗是违法的,蒙特勒,”索尔·比利说,“你没听说过吗?况且我也不是绅士。”他转身朝靠在旅店墙边望着他们的混血女孩说,“走吧。”然后沿人行道离去,女孩跟在后面。


  “你会付出代价的,Monsieur!”蒙特勒在后面喊道。


  索尔·比利毫不在意地转过街角。他神采奕奕地走着,在法兰西交易所里他是不会这样昂首阔步的。街道给索尔·比利一种家的感觉,这是他生长的地方,也是他学会生存的地方。


  奴隶女孩艾米莉竭尽全力狼狈地快步跟在后面,光脚在砖砌人行道上敲出沉重的响声。


  他们来到新奥尔良比较粗俗但也比较新的美国区域。索尔·比利的马系在一家酒馆外。他骑上去,叫女孩在一旁跟着走。他们从城南出发,不久便离开了大路,中途只停下来一次,好让索尔·比利的马休息,他自己也从鞍袋拿出又干又硬的面包和奶酪来吃。他让艾米莉在溪中喝了一点水。


  “您是我的新主人吗,先生?”艾米莉问,她的英语非常流利。


  “只是监工。”索尔·比利说,“今晚你会见到朱利安的,姑娘。天黑以后。”他微笑,“他一定会喜欢你。”然后他叫艾米莉闭嘴。


  当天色渐渐昏暗、女孩的脚步也越来越蹒跚的时候,他们抵达了朱利安的庄园。路沿着溪沼,在一排枝条上披垂着青苔的茂密树木间蜿蜒。他们绕过一株巨大光秃的橡树,进入一片荒芜多年的田地。田地被落日黯淡余晖染成红色,长着茂盛的杂草,从水滨一直通到房子。溪沼边有老旧腐朽的船埠头和木柱,供过往船只使用。大房后面是一列奴隶的小屋,但并没有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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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家了。”索尔·比利说。


  女孩问这座庄园有没有名字。


  “以前有,”索尔·比利说,“很多年以前,加洛克还在的时候。但他病死了,他和他的好儿子们通通死了,现在这个庄园没有名字。好了,闭上你的嘴,快点。”


  他领着艾米莉绕到屋后,走进自己的房间,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锁。索尔·比利在仆人房区拥有三个房间。他把艾米莉推进卧室,“脱掉衣服。”他厉声下令。


  女孩惴惴不安地听令,一脸恐惧地望着他。


  “别那样看我,”他说,“你是朱利安的,我不会乱来。我去烧水,厨房里有个木桶,你把自己洗干净,打扮打扮。”他拉开一个雕刻繁复的木衣橱,抽出一件深色锦缎礼服。“拿去,应该合身。”


  艾米莉吃惊地倒抽一口气。“我不能穿这种衣服,这是白人小姐穿的。”


  “闭嘴,照我的话做。”索尔·比利说道,“朱利安要你漂漂亮亮的,女孩。”


  他把她留下,径自走进主屋。


  他在图书室找到了朱利安。一片黑暗中,朱利安静静地坐在一张大皮椅上,手里端着白兰地。


  索尔·比利走进房间,站在一段距离之外以示尊敬,默默地等待朱利安开口。


  “怎么样?”黑暗中传出朱利安的声音。


  “四千,”索尔·比利应声答道,“但你一定会喜欢。年轻可爱,温柔漂亮。”


  “其他人马上就到,亚兰和让已经在这里了。那两个傻子等得都不耐烦了。等她准备好,把她带到交谊厅去。”


  “是。”索尔·比利很快地答应一声,转身出了图书室。


  穿上锦锻礼服后,艾米莉简直换了副模样。整洁清新,妆扮适宜,真是美极了。


  索尔·比利仔细地检视一番,道:“来吧,到交谊厅去。”


  交谊厅是个宽大华丽的房间,由三座燃烧着上百枝细小蜡烛的巨型雕花玻璃吊灯照明。墙上挂着描绘溪沼景致的昂贵油画,地板是光亮美丽的木头。一端是通向休息室的宽大双扇门,另一端则是分往两侧的向上的阶梯,扶手微微发亮。


  所有人都在,等着索尔·比利带她进来。


  包括朱利安在内,他们一共有九人,六男三女,男的着深色欧式套装,女的着浅色丝绸礼服。除了朱利安,他们都等在阶梯上,一动不动,沉默恭敬。


  索尔·比利认得他们中的每一个:自称艾德里安娜、辛西娅和瓦莱丽的苍白女子;长着男孩似的脸庞、深肤色的英俊雷蒙;双眼如炽热炭火般燃烧的库特,还有其他人。其中一个叫让的,在等待期间微微颤抖着,嘴唇掀起,露出白色长牙,双手不住地抽搐。他饥渴难耐,但并未行动。他等着朱利安。他们全都等待着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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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利安越过交谊厅,走向奴隶女孩艾米莉。他的移动如猫一般庄严而优美。如君主,如王者,如黑暗飘移,水银泻地。虽然他皮肤苍白,但却给人一种黑色的印象;鬈曲的黑发,衣着晦暗,双眼如燧石般闪烁发亮。


  他在女孩面前站定,露出微笑。他的微笑亲切迷人。


  “美极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艾米莉红着脸,结结巴巴地想说什么。


  “住口。”索尔·比利厉声道,“朱利安先生叫你开口你才能开口。”


  朱利安的手指滑过女孩柔软的暗色脸颊。女孩全身发抖,极力保持不动。他的手漠然梳过她的头发,然后托起她的脸朝向自己,用双眼啜饮她。艾米莉警觉起来,发出害怕的叫声,但朱利安两手捧住她的脸,不让她望向两侧。


  “真可爱,”他说,“你很美,孩子。我们赞赏美,我们全都赞赏美。”他放开她的脸,举起她的一只小手,转过来,倾身在手腕内侧印下一个温柔的吻。


  奴隶女孩仍在颤抖,但没有反抗。朱利安微微把她转过来,把她的手臂举向索尔·比利·蒂普顿。“你愿意接受这个荣誉吗?”


  索尔·比利走到他身后,从腰背的刀鞘抽出一把刀。惊恐之下,艾米莉的黑色眼睛睁得圆圆的,她拼命挣扎,但被牢牢地攫住了。他的动作迅速绝伦。几乎未见刀刃划过,她的手腕内侧已然出现一道刀口。方才,朱利安就是在这里印下双唇。血自伤口涌出,滴落地面,沉寂的交谊厅里发出响亮的回音。


  女孩短暂地抽泣几声,没等她彻底明白过来,索尔·比利已经收刀回鞘,让到一边,而朱利安再度抓住她的手,又一次举起她纤瘦的手臂,将嘴唇覆上手腕,开始吸吮。


  索尔·比利退向门口,其他人则离开阶梯,聚拢过来,女人们的礼服发出轻柔的刷刷声。以朱利安和他的猎物为中心,他们围成一个饥渴的圆。他们的眼睛阴暗而炙热。


  艾米莉昏迷过去时,索尔·比利跳上前去,托住她的手臂,将她撑住。她轻飘飘的,几乎全无重量。


  “如此美人。”朱利安喃喃道,他放开了她,眼神滞重而餍足。他微笑着。


  “求求你,丹蒙。”叫让的那个苦苦哀求,像热病发作似的颤抖着。


  黑色的血流沿手臂缓缓而下,朱利安瞥了让一眼,眼神冷酷而恶毒。


  “瓦莱丽,”他说,“你是下一个。”


  一个紫色眼眸、身穿黄礼服的苍白女人走上前,优雅地跪下,开始舔舐那股可怕的血流,直到舔净了手臂,她才把嘴贴到伤口上。


  接着是雷蒙,与此同时朱利安走开了;然后是艾德里安娜和乔治。


  最后,当所有人都结束了,朱利安才微笑着转向让。


  让发出一声窒息般的呜咽,扑向女孩,将她从索尔·比利的怀抱里一把扯过,开始撕开她柔软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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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蒙·朱利安做了个嫌恶的表情。“等他完事以后,”他向索尔·比利说,“清理这个地方。”


  第三章


  印第安纳州,新奥尔巴尼,1857年6月


  河雾深浓,夜气湿冷。午夜过后,乔希·约克终于由圣路易斯抵达新奥尔巴尼,来到空无一人的船厂,与阿布纳·马什会面。他像是雾里冒出来的苍白幽灵一般,背后还跟着几个人。他们一言不发,像他的影子。


  约克出现时,马什已经等了快半个小时。他咧嘴笑道:“乔希。”同时草草向其他人点头致意。四月时,他曾与这些人在圣路易斯会过面,随后便来到新奥尔巴尼打造他的梦想。他们是约克的朋友和旅行同伴。


  马什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一群人。两个男的看不出年龄,他们的外国名字马什记不住也念不出,他叫他们史密斯和布朗,这种叫法让约克觉得很好笑。这两人老是用某种急促嘈杂的外国腔唠叨个不住。另一个男的脸颊凹陷,似乎是东方人,打扮得像殡葬从业者,名叫西蒙,从不讲话。还有个女的叫凯瑟琳,据说是英国人,高个子,背有些驼,显得老态龙钟,让马什联想到一头巨大的白秃鹰。这些人全是约克的朋友,约克警告过他会有一些特殊的伙伴,所以阿布纳·马什闭紧自己的嘴巴,什么都没问。


  “晚安,阿布纳。”约克说。他停下脚步,环视船厂。汽船半成品躺在流动的灰色雾气中,仿佛一具具骸骨。“我们的船在哪儿?”


  “这边来。”马什边说边大剌剌地挥舞拐杖,带领他们走过半个船厂。“那儿。”他用拐杖指着。


  灰色浓雾中露出那艘船,傲然耸立。相比之下,周围船只顿时显得渺小无比。船舱和扶栏涂了雪白发亮的新漆,即使在灰蒙蒙的雾气中也十分显眼。最高甲板舱顶上的领航室像一座光辉夺目的玻璃殿堂,圆顶周边装饰着华丽的木雕,图案如爱尔兰蕾丝般繁复。两只烟囱孪生子般并立于最高甲板舱前方,乌黑挺直,威风凛凛。伞形的烟囱头仿佛两朵盛开的黑色金属花。船身细长,船尾似乎河雾中无止境地延伸开去。和所有一流的汽船一样,她是艘明轮船。船身中央雄伟的流线形轮机室于雾中隐现,暗示着桨轮的巨大力量。


  马什心想,在夜雾中,在周围又小又寒碜的船只包围下,她像一个幻影,一个梦里出现的白色鬼魅。


  史密斯叽哩呱啦地说了些什么,布朗也叽叽喳喳地响应,但乔希·约克只是凝望着。他望了很久很久,然后点点头。


  “我们创造了一个非常美丽的事物,阿布纳。”他说。


  马什笑了。


  “真没想到她就快完工了。”约克说。


  “这里是新奥尔巴尼。”马什说道,“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到这里来,而没去圣路易斯的船厂。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在这儿造船了。去年造了二十二艘,今年也差不多是这个数目。我知道他们一定能为我们完成工作。你要是在这里就好了。我带了一箱金币,把它倒在工头的桌子上,然后我说:‘我要造一艘汽船,要迅速完工。而且,我要它成为最快最漂亮最好的船,你他妈的你听见没有?马上去找工程师,最好的工程师,我不管你是不是得去对岸的路易斯威尔把他们从妓院里拖出来,今晚就把他们找来,然后开工。把最好的木匠、油漆匠和锅炉匠通通找来。只要有一样该死的东西不是最好的,我让你后悔莫及。’”马什大笑道,“你真该看看他的样子,不晓得该看那些金币还是听我讲话。我的话还有那些金币把他吓得半死,不过他真的很帮忙。”他朝那艘船点点头,“当然,她还没完工,还需要修饰,涂上蓝漆和银漆,好配合你想布置在主船舱的银器。你在费城订的摆设和镜子也还没运来。不过主体大部分都完成了,乔希。走吧,咱们上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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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留了一盏灯在船尾附近的木竿上,马什划亮火柴把灯点燃,粗鲁地塞进布朗手里。“喏,拿着。”他说。他踏着笨重的步伐登上船舷,朝主甲板走去,其他人跟在后面。“小心手,”他说,“有些地方油漆还没干透。”


  主甲板就是最低处的甲板,上面到处是机械设备。灯内的火焰明亮平稳,但布朗提着它晃来晃去,那些笨重机器的影子于是不祥地摇摆跳动,仿佛有了生命。


  “就是这儿。把灯拿稳。”马什命令道。他转身朝约克比划着,胡桃木拐杖冲着分立于甲板前端两侧的巨大的金属圆筒指指点点。“十八具锅炉,”马什骄傲地说,“比日蚀号多三具。每具直径三十八英寸,长二十八英尺。”他挥着拐杖,“熔炉外包了一层防火砖和金属板,不会弄脏甲板,也降低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他们沿头顶上方由锅炉通往引擎的蒸汽管线来到船尾。“我们的汽缸是三十六英寸的高压汽缸,和日蚀号一样,一桨可以划动十一英尺。我敢说,我们的船一定会成为这条老河上最骇人的家伙。”


  布朗叽叽喳喳,史密斯叽哩呱啦,乔希·约克露出微笑。


  “到楼上去吧,”马什说,“你的朋友好像对引擎没啥兴趣。不过楼上的东西他们应该会喜欢。”


  楼梯宽敞华丽,由发亮的橡木制成,栏杆上有优美的槽纹。它由船首起始,宽大的梯身遮住了炉具和引擎,然后分往两边,呈优美的螺旋状,通向上层的空地、锅炉和甲板。他们沿右舷走着,引路的是马什的拐杖和布朗的提灯,一行人的靴子在硬木板上咯吱作响。精致的哥特式廊柱与护栏让大家惊叹不已,上面是精心雕琢的木刻花卉、涡纹、橡实等图案。头等舱的门窗自船首到船尾连成一列,黑胡桃木舱门,彩绘玻璃窗。


  “头等舱还没完工,”马什打开一扇门,带他们进入其中一间,“不过我们一定会在里面摆上最好的陈设:羽毛被啦,羽毛枕啦,每个房间都会有一面镜子和一盏油灯。我们的舱房也比普通船大,所以没办法和同尺寸的其他汽船一样载那么多旅客,但旅客将拥有更多空间。”马什笑道,“我们可以向他们收更多的钱。”


  每个舱房都有两扇门,一扇向外通往甲板,另一扇向内通往华丽的大厅,也就是这艘船的主舱。


  “主舱距离完工还早,”马什说,“不过还是去看看吧。”


  他们走进去。布朗举起灯时,他们全停了下来。即使缺少地毯、镜子和一切摆设,这座舱房依然给人华丽的感觉。他们默默地缓步走着,随着摇摆的灯光,舱房美丽的细节在黑暗中忽隐忽现:高高在上的天花板和雕梁画栋如蕾丝般精细;一长排纤细的柱子侧立于头等舱门边,上面有整齐雅致的槽纹;黑色大理石台纹彩丰富;两排吊灯,每架均有四个大水晶灯罩,悬吊在精致的铁网上,只差灯油、灯焰和镜子,就能够唤醒整座大厅,让它变得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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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是上层甲板。他们爬上一道狭窄的楼梯,巨大的黑色铁烟囱矗立在面前。再爬上一段较短的楼梯便是最高甲板舱。


  “船员的舱房。”马什说道,没有带他们进去参观。领航室矗立在最高甲板舱顶,他领他们继续往上爬。


  在这里,好几个码头的景色都能一览无遗。茫茫雾气围绕着四周的小船,雾中隐约闪烁的是俄亥俄河幽暗的水面,甚至还有远方路易斯威尔的灯火。领航室内部宽敞豪华,窗户由最好的玻璃制成,还有彩绘玻璃饰边。到处是乌黑发亮的木头,银制镶条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他们见到了船舵。它非常庞大,下半部埋在地板沟槽中,露出的上半部和马什一样高。它由较软的黑柚木制成,轴把上有白银饰带,像舞厅女郎的吊袜带。它仿佛在吶喊,渴望舵手的碰触。


  乔希·约克走向船舵,伸手抚摸着乌黑的木头,接着像舵手一样握住它。他掌着舵,伫立良久,深沉的灰眸凝望着黑夜与河雾。其他人沉默无语。有一个瞬间,阿布纳·马什几乎觉得船移动了,航行在一条幽暗的心灵之河上,踏上了一次奇异而漫无目标的旅程。


  乔希·约克转过身。“阿布纳,”他说,“我想学习怎么驾船。你能教我掌舵吗?”


  “掌舵?”马什吃惊地说。他不难想象约克成为船主或船长的样子,掌舵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个要求让他觉得暖乎乎,也让他对自己的合伙人多了些理解。他懂那种渴望手握舵柄的感觉。“这个嘛,乔希,”他说,“我已经很久没做舵手了。掌舵的感觉是世上最棒的,当船长根本不能和掌舵相比。不过,这种事儿,不那么好学呀。”


  “船舵看起来很容易操纵。”约克说。


  马什笑了。“一点儿没错!但你要学的不是怎么操纵舵盘,而是操纵河流,约克,是河流,是古老的密西西比河。我在拥有自己的船之前当过八年舵手,我有密西西比河上游和伊利诺斯河的航行执照。但我从来没到过俄亥俄河或密西西比河下游。虽然我对汽船很了解,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在这些河段上安全航行──因为我不熟悉它们。那些我所熟悉的河段,是花了很多时间去认识的,而且河流永远在变化。如今我离开领航室太久,得全部重头学起。乔希,没有一处河道是相同的,你必须对它的每一英寸都了如指掌才行。”马什转动着船舵,一只手爱怜地放在上面。“但现在,我打算至少亲自掌一次舵。这艘船实现了我长久以来的梦想,我想亲手操控她。当我们和日蚀号对上的时候,我会到领航室代班,我会的!像她这么大的船,一定得接新奥尔良的生意,也就是说我们会航行到下游,我得开始认识河道。该死的,一英寸一英寸地去认,这可是件费神的事。”他注视着约克,“现在你明白了,还想掌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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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一起学,阿布纳。”约克答道。


  约克的同伴显得躁动不安。他们从一扇窗户逛到另一扇窗户,布朗把提灯从这只手换到那只手,西蒙的脸色像个死人。史密斯用外国话对约克说了些什么,约克点点头。“我们得回去了。”他说。


  马什依依不舍地望了最后一眼,带他们离开领航室。


  他们疲惫地穿越船厂,半路上约克回过头,朝他们的船只停泊之处望去。黑暗衬托出苍白的船身。其他人停下脚步,沉默地等待着。


  “你知道拜伦吗?”约克问马什。


  马什想了整整一分钟。“我认识一个叫布莱克杰克·皮特的家伙,大土耳其号的舵手。我记得他姓拜恩。”


  约克微笑。“不是拜恩,是拜伦。拜伦爵士,英国诗人。”


  “噢,”马什说,“他呀。我不是很懂诗,不过我似乎听说过他。好像是个跛子对吧?不过很受女士欢迎。”


  “就是他,阿布纳,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有幸与他会过一次面。我们的船让我联想到他的一首诗。”


  约克开始朗诵——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


    晴空无云,繁星灿烂;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


    均汇聚于她的丰姿与眼底,


    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当然,拜伦描写的是女人,但这些诗句也适用于我们的船,不是吗?看看她,阿布纳!你认为如何?”


  阿布纳·马什不太清楚自己该怎么认为,普通船员是不会随口吟出诗句的,他也不知道该对这样的人说什么。“非常有趣,乔希。”他只能这么回答。


  “我们要为她取个什么名字?”约克问道,脸上浮出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这首诗给你灵感了吗?”


  马什皱起眉头。“我可不会以一个英国跛子来为她命名——你这样想也不成。”他粗声说。


  “不,”约克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的是‘黑暗仕女’这类名字──”


  “我也想到一个名字。”马什说,“我们毕竟是菲佛河运公司,这艘船又实现了我毕生的梦想。”他举起胡桃木拐杖指着轮机室,“我们会在那上面漆上蓝色和银色大字,真正漂亮的字,菲佛之梦①。”他微笑着,“菲佛之梦号对日蚀号,人们会津津乐道这两艘船之间的竞争,直到我们死去。”


  【① 菲佛之梦(Fevre Dream)即为本书原名。“Fevre”与“Fever”(发烧、热病之意)读音相近。】


  有那么一刻,约克的灰眼中闪烁着怪异的阴影,但它来得快去得也快。“菲佛之梦,”他说,“你不觉得这名字有些……不吉利吗?它让我联想到疾病、热病、死亡和扭曲的幻觉。这样的梦——人们不会期待这样的梦境,阿布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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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皱眉。“这我可不知道。但我喜欢这个名字。”


  那个瘦削而苍白的西蒙说了些什么,声音像拉动生锈的锯子一般刺耳。马什觉得他的语言极其陌生,却又和史密斯与布朗的不同。约克听着,露出深思的表情,只是仍然有些不安。“菲佛之梦,”他又说了一遍,“我原本期待一个——更健康的名字,但西蒙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就照你的意思办吧,阿布纳。从今以后,她就叫菲佛之梦号。”


  “太好了。”马什道。


  之后,约克和伙伴们向马什道别,朝渡船走去,消失在雾里。他们走了很久之后,马什还站在船厂中央,凝视那艘沉默静止的船。“菲佛之梦。”他大声念出来,感受着它的音调。奇怪的是,这名字听在耳中忽然变得不对劲了,充斥着他不喜欢的意味。他打了个冷颤,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意。最后,他不屑地哼了一声,回住处睡觉去了。


  第四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七月初一个闷热的夜晚,菲佛之梦号离开了新奥尔巴尼。在河上待了这么多年,阿布纳·马什从没像今天一样感到生气勃勃。尽管暑气逼人,日落后河面上又涌来大群蚊子,他仍然觉得十分振奋。


  主甲板前后堆满货物,其余部分被锅炉、熔炉和引擎所占据。船上装载了一百五十吨的成捆烟叶,三十吨铁条;数不清的大木桶装着糖、面粉和白兰地;大量的盐、丝和棉布;三十桶钉子,十八箱来复枪;一些书、纸张和杂物;还有猪油和十二大桶最上等的猪肉。严格说来,猪油不是货物,那是马什自己订购的。


  主甲板上的旅客熙熙攘攘,小孩子挤成一团,在货物堆中钻来钻去。甲板上容纳了大约三百个乘客,每人付一美元到圣路易斯。这只是船票钱,食物必须自备,幸运的人可以在甲板上找到地方睡觉。大部分是外国人,有爱尔兰人、瑞典人和高大的荷兰人,他们用马什听不懂的话大声嚷嚷着,喝酒叫骂,殴打小孩。另有少数猎人和普通工人,他们太穷,付不起舱房钱。


  舱房乘客至少要付二十美元才能抵达圣路易斯。虽然价格如此昂贵,船舱依然几近全满。办事员告诉马什,船上共有一百七十七位舱房乘客。马什认为这是个吉利的数字,因为里面有两个七。


  至于船员,马什十分满意。舵手很普通,但他们是临时雇来的,只负责将船开到圣路易斯。他们是俄亥俄河上的舵手,而菲佛之梦号要做的是新奥尔良的生意。他已经写信到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现在就有两个技术高超的密西西比河下游舵手正在拓殖者之家待命。至于其余船员,任何地方都别想找到这么棒的汽船水手了。这一点马什毫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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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机长怀提·贝克,性情暴躁、个子矮小,一嘴雪白的胡子上总沾着引擎的油污,曾和阿布纳·马什一起在伊莱·雷诺号上工作。没人比他更懂蒸汽引擎。


  办事员乔纳森·杰弗斯,戴一副金边眼镜,油亮的棕发梳向脑后,手拿一支金柄藏剑手杖,脚穿漂亮的钮扣套鞋。他从不会遗忘任何小事,与人谈起交易来和他下象棋时同样精打细算。这位象棋高手原本在河运公司本部任职,是马什写信请他到菲佛之梦号上来的。尽管衣着花俏,满脑子阴谋诡计,杰弗斯骨子里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河上居民。


  厨子名叫托比·兰亚德,是个拥有自由身的黑人,已经跟随马什十四年了。马什尝过他做的菜以后才买下他,给了他自由。


  大副名叫迈克尔·西奥多·邓恩,不过除了甲板工人会称呼他邓恩先生,大多数人都称他长毛迈克尔──他是河上最高大、最凶恶、最顽固的男人之一;高逾六英尺,一对绿眼睛,满脸黑胡须,手脚和胸膛长满浓密的黑卷毛,满口污言秽语,脾气十分火暴,不论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一根三英尺长的玄铁棍。阿布纳·马什只有一两次见到长毛迈克尔用那根铁棍打人,但他总是握着它。工人们说,他曾经一棍打烂了一个把整桶白兰地掉进河里去的人的脑袋。他是个严厉公正的大副,只要有他监督,没人敢让货物掉下河。在河上,人人都对长毛迈克尔·邓恩尊敬得要命。


  这是一群棒得要命的好船员,菲佛之梦号的汉子。打从第一天开始,他们便恪尽职守,所以当新奥尔巴尼上方天空的星星全都露脸的时候,所有货物和旅客都已上船。蒸汽开始喷涌,炉膛怒吼着,发出红得吓人的火光,厨房烹煮着美味餐点。


  阿布纳·马什把一切都检查了一遍,满意之后,他来到高高在上、可以俯瞰下面的喧腾混乱的华丽领航室。“倒车离岸。”他对舵手说。


  菲佛之梦号平顺地滑进俄亥俄河星光闪烁的河水中。


  一进河流,舵手便改变方向,往下游航行。大船微微一颤,轻松滑入主河道。螺旋桨锵锵作响,翻搅着河水,借着水流和自身动力产生的速度,船行驶得愈来愈快,沿途溅起水花。船像任何汽船水手梦想的那样迅速,快得让人眼晕,快得像日蚀号。在他们头顶上方,烟囱喷出两道长长的黑烟,飞溅而出的火星如流云般消失在后面,犹如大群橙红色的火蝇,落入河水、而后熄灭。在阿布纳·马什看来,蒸汽黑烟和火星比独立纪念日他们在路易斯威尔见到的烟火更美、更壮观。接着,舵手拉响汽笛,声音长而高亢,震耳欲聋,调子里有一股鬼哭狼嚎的野劲儿,方圆几英里都听得到。


  路易斯威尔和新奥尔巴尼的灯火隐没在他们后方,菲佛之梦航行于黑黝黝的河岸与一片空茫之间。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直到这时,阿布纳·马什才突然发觉乔希·约克早已登上领航室,正站在自己身旁。


  乔希一身优雅的打扮,纯白的燕尾服和长裤,深蓝色背心,满是褶边的华丽白衬衫,蓝色丝质领带。苍白的手上戴着一只硕大的银戒,嵌着闪闪发亮的艳蓝宝石。白色、蓝色和银色,这条船漆的正是这几种颜色。领航室里的帘幕就是醒目的蓝色和银色,还有一张蓝色的蓬松大躺椅。约克看上去像船的一部分。


  “嘿,我喜欢你的衣服,乔希。”马什说。


  约克微笑。“谢谢,”他说,“似乎和这艘船很相称。你的样子也不错嘛。”


  马什为自己买了一件镶着闪亮黄铜钮扣的新领航员外套,还有一顶以银线绣着船名的帽子。


  “得了吧。”马什答道。赞美总是让他不自在,咒骂对他而言反而比较轻松舒坦。“对了,”他说,“你是在我们启程时上来的?”


  整个白天,约克都在最高甲板舱的船长舱房里睡觉,而马什则在外面忙得满头大汗,为船长应尽的职责操劳烦忧。马什已经慢慢习惯了约克及其同伴昼伏夜出的生活方式。


  约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阿布纳,愿意来我的舱房喝一杯吗?应该庆祝一下咱们的启程。”


  马什耸耸肩。“喝一杯?行啊,没什么不好。”他朝舵手抬了抬帽子,“晚安,达利先生。”


  他们离开领航室,来到约克的舱房,在约克开门锁时停了停──约克坚持为自己的舱房和所有头等舱装上精巧的锁。这实在有些怪异,不过马什没有提出异议。毕竟约克并不熟悉汽船上的生活。他其余的要求多半很明智,比如那些银器和镜子,令大厅变得分外出色。


  约克的舱房比头等客舱长两倍,宽一倍,以汽船的标准而言显得太大了。约克入住后,阿布纳·马什还是第一次进来。


  只见两盏油灯分置舱房两端,为室内带来温暖宜人的光亮。宽敞的彩绘玻璃窗现在一片漆黑,不但紧闭着,还拉上了窗帘,厚重的黑天鹅绒在灯光下显得柔软豪奢。房间一角立着高高的衣箱,上头摆着水盆,墙上挂着银框镜。屋里还有一张狭窄但看上去很舒适的羽毛床,两张大皮椅,一张极长的花梨木桌。桌面上摆满皮革封面的账册和一叠叠装订好的报纸。这是乔希·约克另一个怪异的习惯:他看一大堆报纸,差不多来自世界各地——英国报纸,外文报纸,当然也有纽约论坛报、纽约先锋报,新奥尔良圣路易斯的大大小小的报纸,所有沿河小镇的周报。他每天都会收到一整包寄给他的报纸。还有书。舱房里有个很高的书箱,里头塞得满满当当,更多书堆在床头一张小几上,书堆上立着半截用过的蜡烛。


  但阿布纳·马什没心思去端详那些书本。书箱旁有个木制酒架,整齐排列着二三十个酒瓶。他径直走向架子,抽出一瓶。瓶上没有卷标,里面的液体呈暗红色,几乎像黑色。闪闪发亮的黑蜡封着软木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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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刀?”他拿着瓶子,转身问约克。


  “我不认为你会喜欢这种酒,阿布纳。”约克说,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摆着两只银质高脚杯和一个水晶酒壶。“我这儿有些上好的雪利酒,尝尝?”


  马什犹豫不决。约克的雪利酒味道通常很美,他不想错过。但根据他对乔希的了解,他想乔希私藏的珍酿才是最高级的。此外他也很好奇。他把酒瓶换到另一只手上。瓶中液体缓慢流动,像某种甜腻腻的利口酒。


  “这究竟是什么?”他皱着眉问。


  “一种自酿酒。”约克回答,“部分葡萄酒,部分白兰地,部分利口酒①,但尝起来三种都不像。这是一种很罕见的酒,阿布纳。我和我的同伴十分喜欢,但多数人不欣赏它的味道。我相信你会比较喜欢雪利酒。”


  【① 西方人相信起床后喝一点酒能以毒攻毒,解除宿醉。】


  “这个嘛,”马什边说边举起酒瓶,“你喝的任何一种酒对我来说大概都是好酒。虽然你的雪利酒的确很棒。”他快活地说道,“我说,咱们不赶时间,而且我又渴得要命。何不一起尝尝你的私房酒?”


  乔希·约克发出笑声,一种发自内心的欢乐笑声,低沉悦耳。“阿布纳,你真令人惊奇。我喜欢你,但你绝不会喜欢我的私房饮料。当然,如果你坚持,我们就一起来享用吧。”


  他们坐进皮椅,约克把盘子放在他们之间的矮几上。马什将那瓶酒或不管是什么的饮料递过去。约克从白西装某处的折缝中摸出一把细长的象牙柄小银刀。他刮下封蜡,刀子灵巧地一转,插进瓶塞,“啵”的一声拔出来。液体缓缓流出,有如红黑色的蜂蜜注入银质高脚杯。酒色并不透明,似乎充满了黑色细渣。看上去劲道十足。马什举起杯子嗅了嗅,酒精熏得他流出了眼泪。


  “我们应该干杯才对。”约克举杯。


  “为我们即将发大财干杯。”马什开玩笑地说。


  “不。”约克严肃地说道,恶魔般的灰眼睛里透出沉重阴郁的力量。马什心想,约克别又要开始念诗才好。“阿布纳,”约克继续说,“我知道菲佛之梦号对你的意义,我要你明白她对我同样意义重大。对我而言,今天是个辉煌的崭新开端。你和我,我们一同造就出现在的她,我们也会将她造就成一段传奇。我一直赞赏美,阿布纳,但在我漫长的一生中,这是我首度创造出的美,或者应该说,我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出了力。为世界带来一个美丽的新事物,是种很棒的感觉。特别是对我而言。我要感谢你。”他举起酒杯,“让我们为菲佛之梦号、以及她所代表的一切——美,自由,和希望——干杯。为我们的船,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为这条河上最快的汽船!”马什答道,一口把酒喝下去,差点没呕吐出来。约克的私房饮料仿佛火烧般窜下他的喉咙,灼热感在他的体内蔓延开来,甜得要死,而且有一股子令人不快的味道,连酒精和甜味都无法掩盖。马什心想,像有什么东西朽烂在酒瓶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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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希·约克缓缓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垂下头。他把杯子放到一边,望着马什,再次面露微笑。


  “阿布纳,你脸上的表情实在有点滑稽。我早就警告过你。不用担心失礼,为什么不来点雪利酒呢?”


  “好,”马什答道,“还是雪利酒对我的胃口。”


  马什灌下了两杯雪利酒,这才冲掉了约克的酒留在他嘴里的味道。他们聊了起来。


  “到达圣路易斯之后,接下来做什么,阿布纳?”约克问道。


  “做新奥尔良的生意。这样大的一艘船,没别的路线可跑。”


  约克神经质地摇摇头。“这不用你说,阿布纳。我想知道的是,你打算如何实现击败日蚀号的梦想?你要向她挑战吗?我很乐意看到你这么做,只要不耽误太多时间,不偏离我们的航程。”


  “要真那么简单就好办了。见鬼,乔希,这条河上有几千艘汽船,全都想击败日蚀号。日蚀号得定期载送旅客和货物,和我们一样,她不可能成天跟别人竞赛。除非她的船长是傻瓜,才会接受我们的挑战。我们现在没有名气,只不过是新奥尔巴尼新出厂的一艘船,谁都没听说过。和我们竞赛,日蚀号赢了也得不到任何好处,输了却会失去一切。”他又喝干一杯雪利酒,伸出杯子向约克再要一杯。“不,我们得踏踏实实做生意,先建立名声,让整条河上游下游都知道我们的船是艘快船。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开始讨论她的速度有多快,猜测菲佛之梦号与日蚀号竞赛会出现什么结局。”


  “我懂了。”约克说道,“那么,航向圣路易斯的行程是建立名声的开始?”


  “这个吗,我不会拼命想打破时间记录。她是艘新船,咱们得驯服她。我们真正的舵手甚至还没上船,没有人真正熟悉她的性能。还得先给怀提一点时间,让他找出引擎上所有的小毛病,好好训练操作员。”他放下空酒杯,“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能从其他方面着手。”他微笑着说,“我已经想出一两个主意了,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那好,”乔希·约克说道,“再来点雪利酒?”


  “不了,”马什说,“我想我们该到大厅去了。我会到吧台请你喝一杯,味道保证比你那该死的私房酒好。”


  约克露出微笑。“这是我的荣幸。”他说。


  对马什而言,那天晚上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夜晚。那是一个魔法之夜,是一场梦。他可以发誓,那一夜仿佛有四五十个小时,每个小时都无比珍贵。他和约克举杯把盏,谈天说地,到处巡视,对他们所造的船惊叹不已。


  马什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头疼得把前晚的事忘记了一多半。当然,有些瞬间刻入了记忆,永难磨灭。


  他记得自己步入大厅,比步入全世界最高级的旅店的感觉更加美妙。吊灯璀璨辉煌,油灯火光闪烁、色彩纷呈。镜子使长而狭窄的船舱显得比实际尺寸宽大一倍。一群人聚在吧台边谈论政治。有人叮叮当当地弹奏平台上那架钢琴,头等舱的门不断拉开关上,整座大厅充满灿烂的光芒和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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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整夜航行,达利站在领航室里守望,确保船只的行驶灵巧快速。甲板上灯火通明,音乐声和笑声在水面上飘荡,烟囱冒出火星与黑烟。她的名字写在驾驶室上,菲佛之梦,蓝色镶银边的漂亮粗体字非常显眼。


  当晚的高潮于午夜之前来临。他们前方出现了第一艘汽船,正翻搅着河水前进。马什一看见那艘船,立即拉住约克的手臂,把他拖上领航室。领航室里有好些人。达利站在船舵前啜饮咖啡,两个舵手和三个乘客坐在他身后的躺椅上。这些舵手不是马什雇来的,但舵手可以任意免费搭乘船只,这是河上的习俗。他们经常待在领航室里和掌舵的人聊天,通宵不寐。马什没理会他们。


  “达利先生,”他对自己的舵手说,“前面有艘汽船。”


  “我看见了,马什船长。”达利爽快地咧嘴一笑,答道。


  “你知道是哪艘船吗,达利先生?”


  “现在还不知道。”舵手回答。


  阿布纳·马什转向乔希·约克。“乔希,”他说,“真正的船长是你。我不会给你太多建议,但我对前面那艘船太好奇了。为什么不叫达利先生追上去瞧瞧?这样我会舒服点。”


  约克微笑。“不错。”他说,“达利先生,你听见马什船长的话了。你认为菲佛之梦号追得上前面那艘船吗?”


  “她什么都追得上。”舵手答道。他呼叫工程师加送蒸汽过来,然后拉响汽笛。


  狂野而凄厉的尖啸声在河面回荡,仿佛在警告前面的船,菲佛之梦号就要来了。


  嘹亮的汽笛声惊动了所有旅客。他们纷纷涌出大厅冲上甲板,连睡在面粉袋上的甲板乘客也爬了起来。刚开始,旅客全往船头方向挤,不一会儿两艘船的距离拉近,他们又涌向会与那艘船交会的那一侧。


  “天杀的乘客,”马什对约克咕哝,“从来不会想到要让船身保持平衡。我发誓,总有一天,他们会全部挤到同一边,让一艘倒霉的船整个儿翻起来。”


  抱怨归抱怨,马什依旧快活。怀提在下面添加柴火,熔炉咆哮着,巨大的桨叶转得愈来愈快,超船的过程几乎一瞬间就结束了。菲佛之梦一口气吞掉了两艘船之间的距离。两船擦身而过时,下面的甲板上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听在马什耳里,简直就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


  急速超过那艘娇小的轮船之际,约克念出领航室上的名号。“好像叫玛丽·凯伊。”


  “乔希,你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名声,”马什对约克道,“你瞧,已经开始了。”


  “是的,”约克朝后面望了一眼,玛丽·凯伊号越变越小。“的确如此。”


  那天晚上结束之前,菲佛之梦号总共超越了半打汽船,其中包括一艘几乎和她一样大的明轮船,但再也没有像第一次追上玛丽·凯伊号时那般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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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无论是否头疼,阿布纳·马什都是个称职的汽船水手,他不可能整日蒙头大睡,尤其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大约十一点,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总共不过睡了几个小时。他从床头柜的盆子里掬了一把微温的水泼到脸上,然后穿衣服。有很多事要做,而约克不到天黑是不会起床的。


  马什戴上帽子,对镜中的自己皱皱眉,轻轻拍拍胡须,之后抓起手杖,摇摇晃晃地从最高甲板舱走下锅炉甲板。他先到盥洗室看了看,又转身把头探进厨房。“我错过早餐了,托比。”他对已经开始打点午餐的厨子说,“叫小弟送六个蛋和一大块火腿上来,送到最高甲板舱。还要咖啡,浓一点。”


  马什在大厅匆匆喝下一两杯利口酒 ,感觉好了些。他与旅客和侍者寒暄几句,急忙回到最高甲板舱,等待他的食物。


  吃过东西后,阿布纳·马什觉得元气回复了。


  他登上领航室。舵手已经换班,跟舵手做伴的免费乘客只剩一个。


  “早,基奇先生,”马什对舵手说,“她的吃水状况如何?”


  “没什么可抱怨的。”舵手答道,他瞥了马什一眼,“您这艘船真是活蹦乱跳,船长。如果要把她开到新奥尔良,最好找些优秀的舵手。操作她得有点儿本事才行,真的。”


  马什点点头。这不令人意外,快船往往难以驾驭,他并不为这个发愁。没有真本事的舵手休想靠近菲佛之梦的船舵。


  他花了几分钟和舵手闲聊,然后返回锅炉甲板。


  中午过后不久,菲佛之梦抵达帕迪尤卡,这座城镇位于肯塔基州那边的河岸,田纳西河于此流入俄亥俄河。帕迪尤卡是伐木业重镇,随时能看到圆木扎成的木筏从田纳西河顺流而下,堵塞河道,挡住汽船通道。马什跟大部分汽船水手一样,对木筏没有任何好感。


  菲佛之梦号安然停靠在码头边,一大帮甲板工人放下跳板,开始卸货。长毛迈克尔从他们中间走出来,一路吼叫:“快点,你们可不是出来闲逛的舱房乘客!”还有,“小子,你要是失手,我这根铁棍就会砸到你头上。”诸如此类。


  栈桥“哐当”一声放下去,几个帕迪尤卡的旅客开始登岸。


  马什倚在锅炉甲板的栏杆上,无意间忽然发现,隔着汽船卸货场,有一列旅店载客的马车队停在路边。马什好奇地向那个车队打量半晌,扯扯胡子,然后走向领航室。


  舵手正在吃糕点,喝咖啡。“基奇先生,”马什对他说,“等我叫你出发时再开船。”


  “为什么,船长?货差不多装完啦,蒸汽也烧好了。”


  “你看那边,”马什用手杖指点着,“那些马车似乎载来一些想搭船的乘客,要不就是在那儿等着迎接下船的乘客。总之与我们这艘船无关。所以我有个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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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消多久,事实证明了他预感。一艘修长优雅的的明轮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沿俄亥俄河一路喷涌蒸汽、翻搅河水,速度快得像魔鬼。马什还没见到她的名字就认出她是南方人号,属于辛辛那提暨路易斯威尔货运公司。


  “我就知道!”他说,“她比我们晚半天才离开路易斯威尔,速度可真够快的。”他走向侧窗,拉开遮挡午后阳光的漂亮窗帘,观看那艘船进港、系缆绳、放旅客下船。“她不会待很久,”马什对舵手说,“不装货不卸货,只载乘客。让她先出港,懂吗?让她早一点出发,我们再从背后赶上去,超越她。”


  舵手啃完最后一口糕点,用餐巾揩拭一下嘴角的奶油。“你要我让南方人号跑在前面,然后追上去?船长,我们会一路吸着她的废气直到开罗①,连她的影子也见不着。”


  【① 美国伊利诺斯州最南部的一个城镇。靠近密西西比河与俄亥俄河汇合处。】


  乌云覆盖了马什的脸。“你以为你在说什么,基奇先生?我不想听这种话。如果你没本事就请直说,我会把达利先生踢下床,叫他上来掌舵。”


  “可那是南方人号啊。”基奇坚持。


  “而这是菲佛之梦,别忘了!”马什大喝道。他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舱房,一脸不悦。这些该死的舵手,全都以为自己是河上的老大。当然啰,船在河上航行时,他们确实是老大,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对一场小小的竞赛抱怨不休,或者对马什的船的性能大加质疑。


  看到南方人号的乘客上船之后,马什的怒火消退了。打从他在河对岸的路易斯威尔发现南方人号那一刻起,他就期待着这场竞赛。他没抱太多奢望。假如菲佛之梦号能追上南方人号,这项事迹会沿河传开,菲佛之梦号的名声就确立了一半。


  南方人号和她的姊妹船北方人号是其所属船队的骄傲。她们非同凡响,造于1853年,看重的就是速度,船身比菲佛之梦号小,是马什仅知的不载货只载人的汽船。他不明白这样怎么能获得利润,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惊人的速度。北方人号曾在1854年创下自路易斯威尔至圣路易斯的记录。第二年南方人号打破了这项记录:一天又十九小时,一直保持至今。领航室上高高架着金鹿角②,表明她是俄亥俄河上速度最快的船。


  【② 美国传统中,汽船竞速比赛的优胜者、或是打破航速记录的船,有资格在领航室上架一对镀金鹿角。】


  越是想到赢过南方人号之后的前景,马什就越兴奋。他忽然想到,这场竞赛绝不能让乔希错过,管他是不是在睡美容觉。马什踏着重重的步伐走向约克的舱房,决心叫醒他。他用手杖用力敲打房门。


  毫无响应。马什更重地又敲了几下。“喂!”他大喊道,“起床,乔希,我们要来一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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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的舱房依旧没有丝毫动静。马什试着转动门把,发现上了锁。他掼门把、捶墙壁、敲打紧闭的窗户、大吼大叫——全都徒劳无功。


  “该死,约克,”他说,“再不起来你就要错过啦。”


  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于是朝领航室方向走去。“喂,基奇先生,”他朝上层大喊。只要阿布纳·马什把肺活量放到最大,他能发出很宏亮的声音。“拉汽笛,”马什对舵手说,“一直拉到我向你挥手为止,听见没有?”


  他回到约克上锁的舱房前,继续敲门。


  汽笛突然开始尖叫。一次。两次。三次。尖锐的长鸣。


  约克的房门开了。


  一见约克的双眼,马什不禁张大了嘴巴,差点没叫出声。汽笛再次响起,他连忙挥手。鸣声归于沉寂。


  “进来。”乔希·约克森然低语。


  马什进去之后,约克在他背后关上门,只听他重新锁上了房门。马什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房门一旦关上,约克的房间便黑得像洞穴,连门缝和拉着帘幕的紧闭窗户都没漏进一丝光线。马什觉得自己仿佛瞎了。但在他的心灵之眼中,一个场面始终挥之不去,那是黑暗笼罩之前他见到的最后一个景像:乔希·约克站在门前,浑身赤裸,一如初生婴孩,皮肤死白,仿佛雪花石膏,紧抿的嘴唇带着野兽般的怒意,双眼犹似两道通往地狱的灰色裂口。


  “乔希,”马什说,“能不能点盏灯,或者拉开窗帘什么的?我看不见。”


  “我看得很清楚。”约克的声音从他背后的黑暗中传来。马什没听见他移动,转过身盲目地想摸索一个支点。“别动!”约克命令道,声调中的力量和怒气使马什不得不服从。“我会给你一点光线,省得你拆了我的舱房。”


  一簇火柴的焰光横越室内,约克用它点燃一根阅读用的蜡烛,然后坐在零乱的床铺边缘。不知何时,他穿上了一条长裤,但他的脸仍然冷酷可怖。


  “好了,”他说,“快说,这个时候你为什么来这里?我警告你,最好有个理由!”


  马什生气了。没人能这样对他说话,没人!


  “南方人号就在附近,约克,”他厉声说,“这条该死的河上最快的一条船,她赢得的荣耀不计其数。我打算让菲佛之梦号追上她,我认为你肯定想看看。如果你觉得这个理由不足以让你起床,那你就不是汽船水手,永远也不会是!还有,你最好注意一下你对我的态度,听见没有?”


  乔希·约克的双眼中有某种东西在燃烧,他站了起来,但他似乎控制住了自己,转过头去。


  “阿布纳。”他说,顿了一下,蹙起双眉。“抱歉,我无意侮辱你,或者恐吓你。你是好意。”


  马什吃惊地望着他用力握紧拳头,直到最后镇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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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跨出三大步,迅速坚定地穿过昏暗的舱房。桌上有一瓶他的私人藏酒,就是前一天晚上马什要他开封的那瓶。他倒出满满一杯,仰脖一口喝干。


  “啊。”他轻轻地叹了口气,重新转过身来面对马什。“阿布纳,”他说,“我给了你梦寐以求的船,但她并不是一件礼物。我们有过协议。你要服从我的命令,尊重我的特殊习惯,不向我提问题。你能够遵守我们的协议吗?”


  “我是说话算话的人!”马什坚决地说。


  “很好。”约克说,“那么听好:你是出于善意,但你这样叫醒我是错误的。绝对不要再这么做——绝不能有第二次。无论是什么理由。”


  “哪怕锅炉爆炸失火,我也应该把你留在这里,让你烤焦。是这样吗?”


  约克的双眼在幽暗中炯炯发光。“不,”他承认,“但如果你那样做,对你会比较安全。我突然惊醒时会很狂暴。我会丧失自我。我曾经在这种情形下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举动。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你如此无礼的缘由。我为此道歉,但这种情况仍旧会再发生的,甚至更糟。明白吗,阿布纳?只要我锁上房门,千万别进来。”


  马什眉头紧皱,无话可说。毕竟他们之间有协议;如果约克想在睡觉时不受干扰,那是他自己的事。“我明白,”他说,“我接受你的道歉。我也向你致歉——如果道歉很重要的话。好了,你要不要上来看我们追赶南方人号?反正你都被吵醒了。”


  “不,”约克一脸阴沉,“并不是我没兴趣,阿布纳,我很感兴趣。但──你必须明白,我需要休息,性命攸关。我不喜欢阳光,太阳毒辣灼人。你被严重灼伤过吗?如果有,你就会了解。你知道,我肤色苍白,和太阳天生不合。这是医学方面的问题,阿布纳,我不想进一步讨论。”


  “好吧。”马什说。脚下的甲板微微颤动着,汽笛发出刺耳的鸣叫。“我们正在倒车出港,”马什说,“我得走了,乔希。很抱歉打搅了你,真的。”


  约克点头,背过脸去,又倒了一些那种恐怖的毒酒。


  “我知道。”这回他一点点地啜饮,“你去吧,”他说,“我们晚餐时候见。”


  马什走向门口。还没开门,约克叫住了他。“阿布纳。”


  “嗯?”马什说。


  乔希·约克对他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亲切的微笑。“击败她,阿布纳。要赢。”


  马什咧嘴一笑,离开舱房。


  他抵达领航室时,菲佛之梦号完全倒出了码头,而南方人号已经在河道上搅水了。领航室挤满半打无事可做的舵手,嚼着烟草,争论不休,为他们能否追上那艘船打赌。连达利先生都放弃了休息时间,跑上来看热闹。旅客们知道有好戏可看,低层甲板上人头攒动,他们有的凭栏而坐,有的涌向艏楼,争占视野良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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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奇回转银黑色巨舵,菲佛之梦号弯入主河道,滑进对手身后留下来的急流。他呼叫引擎室多送蒸气。怀提把一些松脂扔进熔炉。


  汽船一面前进,一面喷出大团大团的浓密黑云,为岸上群众献上一场精彩演出。阿布纳·马什站在舵手身后,拄着手杖斜眼张望。午后的太阳在清澈湛蓝的河面上闪耀,反射出刺目的波光,只有南方人号后面那道尾流除外——被桨轮碾成了千万道飞溅的碎光。


  有那么片刻,事情看起来很容易。菲佛之梦号破浪前进,喷出浓烟,船首和船尾的美利坚旗帜上下翻飞,桨轮搅动河水,节奏渐次加快,引擎轰隆作响。看得出两艘船的间距缩小了。但南方人号不是玛丽·凯伊号,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拋到后面的小船。等南方人号的船长和舵手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她的反应是速度暴增,仿佛在嘲弄对手。她喷出的烟雾更浓,朝他们扑面而来,连尾流也变得更加猛烈湍急。基奇只好让菲佛之梦号转向避开,因此损失了一部份水流的助力。距离再次拉开,僵持不下。


  菲佛之梦追逐着南方人,其间有一两次因为弯道的缘故失去了她的踪影,但基奇每次都加紧脚步赶上去,把距离拉得更近。


  接下来,事情起了变化。南方人号原本领先在前,正急速通过一个密林夹岸的弯道,突然间却笛声大作,速度猛减,船身也剧烈摇晃起来。


  基奇小心翼翼地转动舵轮,让菲佛之梦号的船首转往右舷方向。等他们绕过半个弯道,才发现前面有一艘主甲板堆满烟叶捆的大船搁浅在沙洲上。大副和船员都跑到了岸上,带着长杆与绞车,试图把船拖开。南方人号差点撞上他们。


  河面陷入一片混乱。沙洲上的人喊叫挥手,南方人号则迅速倒车逆行,快得像魔鬼;菲佛之梦号则驶入了清澈的水流。但南方人号桨轮逆转,船首随之转向,显然是想横插在菲佛之梦的前面。“天杀的混帐!白痴!”基奇咒骂一声,稍微转动舵轮,通知怀提降低左舷压力。但他并没有退却。两艘船渐渐逼近,越来越近。马什听见下面乘客发出惊叫声,有一阵子,连他都认为他们要相撞了。


  但南方人号减低了速度,船首重新转回顺流方向。菲佛之梦终于超前了几英尺距离。底下有人欢呼起来。


  “加油啊。”马什咕哝着,声音小到没人能听见。南方人号翻搅水花急起直追,现在她落在后面了,但并没有落后太多,只相差大约一个船身的距离。菲佛之梦号那些该死的乘客纷纷涌向船尾,船员只好全部往前跑,脚步声让整艘船震动不已。


  南方人号再次赶上来。她在菲佛之梦号左舷后方,与他们平行,船首追上了菲佛之梦号的船尾,一点点拉近距离。要不是菲佛之梦号的船身比较高些,两艘船的边缘近得可以让彼此的乘客跳到另一艘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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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南方人号就要超前时,马什大骂道,“基奇,叫怀提用我的猪油。”


  舵手瞥了他一眼,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根了。“猪油?噢,船长,我就知道你是只老狐狸!”他透过传声筒对引擎室大声下令。


  两艘船齐头并进。马什紧握手杖的手满是汗水。底下的甲板工人好像在和一些该死的外国人争吵,那些混蛋把猪油桶当成踏脚台,得把他们全部赶走才能将猪油运到火伕那里去。马什心急如焚,火爆得如同即将燃烧起来的猪油。上等猪油很贵,但它在汽船上非常有用。厨子可以用它做菜,而猪油烧起来热量惊人,这正是他们眼下最需要的,光靠木柴烧不出这么多高温高压的蒸汽。


  猪油倒进熔炉之后,胜负立见分晓。烟管喷出两道长长的白色蒸汽,高耸的烟囱冒出滚滚浓烟。菲佛之梦号仿佛鼻孔喷火,微微摇晃一下,散出火星,犹如火车车轮般锵锵作响,甲板起伏震动,飞快地超越了南方人号。距离大到足够保险之后,基奇把船驶到对手的正前方,让他们陷入菲佛之梦留下的汹涌波涛中。


  那些没事可干的无聊舵手笑声不断,四处散烟,大叫大嚷着菲佛之梦号是多么了不起的一艘船,把南方人号远远拋在后头。阿布纳·马什更是笑得像个傻瓜。


  他们足足比南方人号早十分钟抵达开罗。开罗是清澈的俄亥俄河与浑浊的密西西比河的交汇点。


  阿布纳·马什几乎忘记了他与乔希·约克之间不愉快的小插曲。


  第六章


  路易斯安那州,朱利安种植园,1857年7月


  两名骑手出现时,索尔·比利·蒂普顿正在大门外,对着砂石小径前那棵枯萎的大树练飞刀。虽说是上午,但天气已经热得像置身地狱。索尔·比利出了一身透汗,正打算练完后去游游泳。这时他看到两名骑手从老路拐弯处的树林中出现了。


  两个拴在一起的黑奴踉踉跄跄跟在骑手们身后。索尔·比利抱着胳膊,背靠在大树上,等待他们接近。


  他们果然勒住缰绳。其中一个男人看了看油漆斑驳、门阶朽坏的大宅,从嘴里吐出一口烟草渣,扭头对索尔·比利说:“这里是朱利安种植园吗?”


  他块头不小,红红的脸膛,鼻子上有个瘤子,身穿臭烘烘的皮衣,戴一顶软趴趴的帽子。他的同伴是个年轻人,脸颊红润,身材瘦削,可能是他儿子。


  “没错。”索尔·比利回答说。他朝骑手身后看了一眼,随即走向那两个形容憔悴的黑人。他们被锁链拴在一起,显得颓丧可怜。索尔·比利露出了微笑。“哦,”他说,“这不是莉莉和萨姆吗。没想到你们俩还会回来。你们逃走已经有两年了吧。朱利安先生知道你们回来,肯定特别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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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姆是个身材魁伟的男人,他仰头盯着索尔·比利,但目光中并没有反抗的意思,有的只是恐惧。


  “我和我儿子在阿肯色遇见他们。”红脸男人说,“他们自称是自由黑人,但别想蒙我。好了,我把他们带回来了。抓回这样两个奴隶,应该能值点什么吧。朱利安先生在家吗?”


  “不在。”索尔·比利抬头看看太阳。离中午还有几个小时。


  “那好,”红脸男人说,“你一定是监工吧?他们称作索尔·比利的人?”


  “就是我,”他说,“萨姆和莉莉说起过我?”


  男人又是一阵大笑。“哦,我们摸清了他们的底细后,这两人可说了不少话,一路没停过。有一两次,我和我儿子让他们闭上了嘴,但他俩马上又开始唠叨,还讲了些故事。”


  索尔·比利用冰冷阴狠的眼睛看着两个黑人,他们都没抬头。


  “也许你可以收下这两个人,把报酬给我们,我们就可以上路了。”男人说。


  “不,”索尔·比利·蒂普顿说,“你们得等等。朱利安先生肯定想亲自向你们致谢。用不了多久,他天黑就回来。”


  “天黑,啊?”男人说着跟儿子交换了几个眼神,“有意思,索尔·比利先生。这两个黑奴说,你肯定会这么答复我。他们讲过一些这里入夜后的怪事。我和我儿子只想赶紧拿钱上路,反正对你来说都一样。”


  “对朱利安先生可不一样,”索尔·比利说,“而且我也没法给你们钱。你们相信两个黑奴讲的愚蠢故事吗?”


  男人皱起眉头,嘴里始终嚼着烟草。“黑鬼的故事当然是胡说八道,”他终于说道,“但我知道,黑鬼偶尔也讲实话。好吧,索尔·比利先生,我们照你说的办,等那位朱利安先生回家。但你别以为我们会上当受骗。”他拍了拍腰间的手枪,“我等待的时候会带上这位老朋友。我儿子也有一把。另外,我们都很会用刀子。明白吗?这些黑鬼跟我们说过你背后藏着的小刀,所以你最好别背过手去,做出挠痒痒的样子什么的,不然我们的手指也会发痒。咱们最好都和和气气地等着。”


  索尔·比利扭过脸,用冰冷的目光瞪了红脸汉子一眼,但这人蠢到根本没注意。


  “请到里面去等吧。”索尔·比利说,双手特意离后背很远。


  把父子俩领到书房后,比利拉开厚重的窗帘,让光线透入落满灰尘的昏暗房间。奴隶们坐在地板上,两个男人则舒舒服服坐进厚皮椅。


  “哦,”汤姆·约翰斯顿说,“这地方真不赖。”


  “所有东西都烂了,而且全是灰,爹,”男孩说,“跟黑鬼们说的一样。”


  “你们想喝一杯吗?”索尔·比利微笑着问道。


  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们纵情狂饮,几乎喝光了朱利安最好的两瓶白兰地,好像那是廉价威士忌似的。他们吃饭,聊天。索尔·比利话不多,只是提些问题,把汤姆·约翰斯顿的话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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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日头渐渐西沉。


  当浓稠的阴影爬入房间深处时,索尔·比利站起身,拉上窗帘,点燃几根蜡烛。“我去把朱利安先生找来。”他说。


  小约翰斯顿脸色白得吓人。男孩扭头对父亲说:“爹,我没听见有人骑马回来。”


  “稍等片刻。”索尔·比利·蒂普顿说。他撇下两人,穿过黑沉空寂的交谊厅,走上宽阔的楼梯。到了楼上,他进入一件大卧室,这里的法式窗户都上了木板,华美的大床上罩着黑天鹅绒帐子。


  “朱利安先生。”他在门口轻声叫道。屋子里又黑又闷。


  帐子后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天鹅绒帷幕左右一分,丹蒙·朱利安走下床来。苍白、静默、冰冷。他的黑眸似乎刺透黑暗,直接扎在索尔·比利身上。


  “什么事,比利?”轻柔的声音说道。


  索尔·比利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丹蒙·朱利安微微一笑。“把他们带到宴会厅。我马上过去。”


  宴会厅高大狭长,里面有个古老华贵的枝状烛台,但在索尔·比利印象中,它从没点燃过。把两位逃奴猎手带进来后,他找来几根火柴,点起一盏小油灯,放在长桌中间。黯淡的光晕照亮了白色亚麻桌布,但房间其余部分仍被黑影笼罩。


  约翰斯顿父子依次落座。男孩不安地环顾四周,右手始终没离开他的枪。两个黑奴可怜兮兮地站在长桌一端,紧紧抱在一起。


  “朱利安在哪儿?”汤姆·约翰斯顿高声说道。


  “马上就到,汤姆,”索尔·比利说,“再等等。”


  谁都没再说话,几乎过了足有十分钟,男孩突然倒吸一口冷气。“爹!”他说,“有人站在门口!”


  那扇门通向厨房,后面很黑。夜幕已然落下,大宅这边唯一的光来自桌上的老油灯。透过厨房大门,只能看到朦胧骇人的阴影,还有个轮廓依稀像人的东西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莉莉哭出声来,萨姆把她抱得更紧了。汤姆·约翰斯顿面色冷峻,猛地跳起来,把椅子碰倒在木地板上。他抽出手枪,扳开击铁,喝问道:“谁在那儿?出来!”


  “不用紧张。”丹蒙·朱利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约翰斯顿父子猛一回身,男孩吓了一跳,好像见了鬼似的。朱利安站在通往大厅的拱廊里,从黑暗中显出身形,露出迷人的微笑。他身穿黑色长礼服,脖子上戴着微微闪光的红色丝绒领结。黑眸中露出饶有兴致的神情,反射着油灯火光。


  “只是瓦莱丽罢了。”朱利安说。


  一阵裙裾飘摆声响过,女子走到厨房门口,肤色苍白,一语不发,但美得不可方物。


  约翰斯顿看着她,大笑起来。“哈,”他说,“只是个女人。抱歉,朱利安先生。这些黑奴讲的故事弄得我们有点神经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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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分理解。”丹蒙·朱利安说。


  “他身后还有人。”男孩吉姆·约翰斯顿低声说。父子俩都看到了那些人。那些朦胧恍惚的人影,隐在朱利安身后的黑暗中。


  “是我的朋友。”丹蒙·朱利安笑着说。一位穿浅蓝长裙的女子出现在他右手旁。“辛西娅。”他说。另一个穿绿衣的女子出现在他左手旁。“艾德里安娜。”朱利安懒洋洋地打了个手势,“这几位是雷蒙、让和库特。”三个人同时从环绕长厅的其他房门出现,脚步静得像猫。“在你身后的是阿兰、乔治和文森。”


  约翰斯顿转过身,看到他们从黑暗中走出来。朱利安身后又有几个人出现。除了衣裙摆动的轻响外,他们走动起来悄无声息。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动人的笑容,注视着两个外人。


  索尔·比利没笑,但汤姆·约翰斯顿抓着枪来回扫视的样子让他觉得实在有趣——像只吓坏了的动物。


  “朱利安先生,”他说,“我得告诉您,这位约翰斯顿先生不会上当受骗。他有一把枪,他儿子也有一把,而且他们都很擅长用刀。”


  “哦。”丹蒙·朱利安说。


  黑奴们开始祈祷。男孩吉姆·约翰斯顿看着丹蒙·朱利安,抽出手枪。“我们把你的黑奴带了回来,”他说,“我们现在不想管你要赏钱了。我们这就走。”


  “走?”朱利安说,“哦,怎么能让你们空手而归呢?你们跑了这么远的路,从阿肯色州把几个黑鬼给我们带回来。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他走过房间。吉姆·约翰斯顿凝视着他黑色的眼眸,举着手枪,但一动没动。朱利安从他手里把枪拿开,放到桌上。他抚摸着男孩的面颊,开口说:“洗去这层尘灰,你会是个英俊的孩子。”


  “你想对我儿子干什么?”汤姆·约翰斯顿喝道,“离他远点!”他挥舞着手枪。


  丹蒙·朱利安瞥了他一眼。“你儿子有一种粗犷的美,”他说,“至于你,你有个瘤子。”


  “我看他这个人本身就是个大瘤子。”索尔·比利揶揄道。


  汤姆·约翰斯顿瞪着眼,丹蒙·朱利安始终在微笑。


  “没错,”他说,“很有趣,比利。”朱利安朝瓦莱丽和艾德里安娜一摆手。她们款款走来,分别抓住男孩的一只胳膊。


  “您需要帮忙吗?”索尔·比利问道。


  “不,”朱利安说,“谢谢。”


  他抬起手,动作优雅,近乎随意地轻轻划过男孩的脖颈。


  吉姆·约翰斯顿发出一阵窒息的咕噜声。一道红色细线突然出现在他喉咙上,仿佛一条红色项链。明艳的血珠越沁越大,终于从脖子上滑下来,形成细流。吉姆·约翰斯顿拼命挣扎,但两位苍白的女子把他牢牢按在原地。丹蒙·朱利安探过身去,张开嘴,接住滚烫的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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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约翰斯顿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毫无理性的动物般的呻吟,过了好长时间才作出反应。他终于再次扳开击铁,瞄准朱利安。阿兰突然挡在他身前,雷蒙和辛西娅从后面伸过冰冷白皙的双手。约翰斯顿咒骂一句,扣动扳机。火光闪现,一股呛人的浓烟飘出。瘦若蒿草的阿兰被子弹击中,向后一仰,倒在地上。暗色血痕从他那件褶饰白衬衣的胸口处渗了出来。阿兰半躺半坐,碰了碰自己的胸口,手上染满鲜血。


  雷蒙和辛西娅已经紧紧抓住约翰斯顿,以流畅的动作从他手中夺下枪。红脸大汉没有反抗。他盯着阿兰。血流已经凝固。阿兰微笑着,露出长长的白牙,尖利骇人。他站起身,向这边走来。


  “不,”约翰斯顿尖叫起来,“不,我打中你了,你应该死了。我打中你了。”


  “黑鬼有时也讲真话,约翰斯顿先生。”索尔·比利·蒂普顿说,“都是真话,你应该听听。”


  雷蒙把手插进约翰斯顿软塌塌的帽子下面,抓住他的头发,把脑袋往后一揪,露出粗壮的红脖子。


  阿兰放声大笑,用尖牙撕开喉咙。其他人也围了过来。


  索尔·比利·蒂普顿把手伸到背后,抽出匕首,走到两个黑奴跟前。“走吧,”他说,“朱利安先生今晚不需要你们,但你们两个休想再跑。到地窖去。快,不然我就把你们留在这里。”


  这句话让黑奴们立即行动起来。索尔·比利知道,这一招总是很管用。


  索尔·比利来到厨房,吃自己的晚餐,用约翰斯顿们打开的第二瓶白兰地中的残酒送下。他刚吃完饭,阿兰就走进厨房。衬衫上的血迹已经干透,子弹穿过的地方留下一个焦黑孔洞,除此之外毫发无伤。


  “结束了。”阿兰对他说,“朱利安让你到书房去。”


  索尔·比利推开餐盘,向书房走去。他走过宴会厅时提醒自己,这里亟需清理。


  艾德里安娜、库特和阿曼德在昏黑寂静的大厅中品尝红酒,尸体——或者说尸体的残余部分——躺在几英尺外。其他几个人已经去休息室聊天了。


  书房里伸手不见五指。索尔·比利本以为只会见到朱利安一个人,但进去后,却发现黑暗中站着三个身影,两个坐着,一个站着。他看不出都是谁。比利站在门口。


  “以后不要再把这种人带到我的书房来,”朱利安的声音传来,“他们很脏,会留下臭味。”


  索尔·比利心中一寒。“是,先生,”他朝朱利安座椅的方向说,“抱歉,朱利安先生。”


  沉默片刻,朱利安接着说:“把门关上,比利。进来。你可以点灯。”


  这盏灯是用艳丽的红玻璃制成的,它的光芒给满是灰尘的房间罩上一层干涸血迹般的深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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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蒙·朱利安坐在高背椅上,纤细姣好的手指托着下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瓦莱丽坐在他右手边,长裙的袖子在搏斗中撕裂了,但她似乎毫不在意。索尔·比利感到她比平时更苍白。让站在几步外另一张椅子后面,神色警惕紧张,正摆弄着戴在手指上的一个大金戒指。


  “一定要让他在场吗?”瓦莱丽问朱利安。她瞥了比利一眼,紫色大眼睛中充满轻蔑。


  “怎么了,瓦莱丽?”朱利安答道。他握住女子的手。瓦莱丽有些颤抖,双唇紧紧地抿着。“我把比利找来,就是为了安慰你。”朱利安说。


  “逃走的奴隶到处讲这里的故事,我们很不安全。”瓦莱丽神经质地说。


  “比利,你怎么看?”朱利安说。


  索尔·比利耸耸肩。“我估计,从这儿到阿肯色,每个该死的黑鬼都听过他们这些故事。”他说,“但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黑鬼的胡话,谁也不会相信。”


  “我不这么想。”瓦莱丽说,她转头向丹蒙·朱利安哀求,“丹蒙,求你了。让说得对,咱们不能在这儿久留。这儿不安全。”


  朱利安优雅地抬起苍白的右手,轻轻碰了碰她的面颊。一根手指温柔地顺着脸庞向下抚去,然后捏住下巴,让瓦莱丽注视自己的眼睛。“你怎么变得这么胆小了,瓦莱丽?非要我提醒一下你是谁吗?你是不是又听让胡说了?他现在成了主人?他现在成了血族主宰吗?”


  “不,”瓦莱丽说,她深紫色的眼眸比以往睁得更大,声音有些不安,“不。”


  “谁是血族主宰,亲爱的瓦莱丽?”朱利安问道。他闪烁严肃的目光逼视着女人的眼睛。


  “是你,丹蒙,”她低声说,“是你。”


  “看着我,瓦莱丽。你觉得我应该为两个奴隶讲的乡野传奇担惊受怕吗?我会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吗?”


  瓦莱丽张大了嘴,过了很长时间,才说出一句出人意料的话:“那就让我们走。”


  朱利安慢吞吞地转过头。“你们?”


  “让和我,”她说,“我们想走。这样……也许更好些。对你来说也一样。少几个人,这里也会更安全。”


  “让你走,亲爱的瓦莱丽?哦,我会想你的。而且我也会担心你。话说回来,你准备去哪儿?”


  “某个地方。任何地方。”


  “你仍旧希望在哪个洞穴里找到你的黑暗城市吗?”朱利安嘲弄地说,“你的信念很感人,孩子。你把弱小可怜的让错当成你的‘白王’了吗?”


  “不,”瓦莱丽说,“不。我们只想休息一下。求你了,丹蒙。如果我们都留在这里,他们会找到我们,猎捕我们,杀死我们。让我们走吧。”


  “你是如此美丽,瓦莱丽,如此精致。”


  “求你了。”她用颤抖的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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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小瓦莱丽,”朱利安说,“无论走到哪里,饥渴都会与你随行。不,你应该留下。”


  “求你了,”她麻木地重复道,“我的血族主宰。”


  丹蒙·朱利安略一皱眉,微笑随之褪去。“如果你这么渴望离开的话,也许我应该满足你的要求。”


  瓦莱丽和让满怀希望地看着他。


  “也许我应该让你们走,”朱利安沉吟着说,“你们俩。但不能一起走,不。你是如此美丽,瓦莱丽,你理应得到比让更好的人。你怎么想,比利?”


  索尔·比利自以为是地笑了笑。“把他们都送走,朱利安先生。您不需要他们,您有我。把他们送走,这些人就会知道那会是什么滋味。”


  “有意思,”丹蒙·朱利安说,“我会考虑的。现在,你们都出去吧。”


  索尔·比利最后一个走出门。在他身后,朱利安吹熄了灯,黑暗顿时充满了整个房间。


  比利在门口犹豫片刻,又转回身来。


  “朱利安先生,”他说,“您答应过……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要等到什么时候?”


  “到我不需要你的时候,比利。你是我白天的耳目,可以做我做不到的事情。我现在怎么离得开你?但你别担心。用不了多久,等你加入我们,就会发现岁月根本没有意义。对拥有永恒的人来说,月月年年都是一样的。”


  第七章


  圣路易斯,1857年7月


  菲佛之梦要在圣路易斯停泊十二天。


  对船员来说,这是一段繁忙的日子,但乔希·约克跟他的朋友们不同。阿布纳·马什每天很早起床,十点准时上街,拜访各家货主和旅馆老板,谈论他的新船,顺便张罗生意。他为再次拥有两条船的菲佛河运公司印了不少传单,雇了些小孩子把它们贴得满城都是。他在城中所有上等馆子喝酒吃饭,把菲佛之梦追上南方人号的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确保消息传扬出去。他甚至在当地的三家报纸登了广告。


  马什请来的两名一流舵手性格迥异。


  丹·奥尔布赖特沉默寡言,衣着整洁时髦。菲佛之梦入港那天,他就溜达上来,查看船体、发动机和领航室,满意地频频颔首,随即住进自己的舱室。他白天多半在汽船藏品丰富的图书馆中阅读,或是在酒吧间里跟乔纳森·杰弗斯下几盘棋,不过总是输。


  而卡尔·法兰通常会出现在沿岸的弹子房里,宽边帽下始终挂着戏谑的笑容,吹嘘他和他的新船会打败这条河上的每个人。法兰名头很响。他老是开玩笑说自己在圣路易斯、新奥尔良和山下纳齐兹城中各有一位妻子。


  阿布纳·马什没时间操心他的舵手们在干什么,各种工作够他忙的了。马什同样不常见到约克和他那几位朋友,不过他知道这位绅士喜欢夜里到城中长时间散步,通常是跟不爱说话的西蒙一起。西蒙还在学习如何调酒,后来约克对马什说,考虑让他在前往新奥尔良的航程中担任夜班调酒师。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马什经常在晚餐时遇见这位合伙人,乔希·约克习惯在主舱跟高级船员们一同进餐,然后回自己的舱室或图书馆读报。报刊包裹每天都会从新到港的邮船上发来。有一次,约克说要进城看戏剧演出,邀请阿布纳·马什等人一同前往。但马什没兴趣,最后约克和乔纳森·杰弗斯去了。


  “诗歌和戏剧——”他们走后,马什对长毛迈克尔嘟囔道,“——会让你琢磨这条该死的河要流向何方。”


  后来,杰弗斯开始教约克下棋。


  “他脑子可真好使,阿布纳。”几天后,杰弗斯对马什说。这是在圣路易斯停泊的第八天早晨。


  “谁?”


  “还能有谁,当然是乔希。我两天前才教会他如何下棋,结果昨晚我在酒吧间看他下来着,棋艺非常高明。真是个怪人。你了解他多少?”


  马什皱了皱眉,他不希望船员们对乔希·约克太过好奇,这也是协议的一部分。“乔希不喜欢多说自己的事,我也没问。我觉得,别人的过去不关我的事。你也应该这样想,杰弗斯先生。实际上,你最好这么做。”


  办事员扬起乌黑的细眉。“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船长……”他回答道。但杰弗斯脸上淡淡的笑容让马什有些不安。


  杰弗斯不是唯一一个跟他打听约克的人。长毛迈克尔也来找过他,说水手和司炉工间流传着约克和那四位客人的有趣闲话,船长需不需要让他做点什么?


  “什么闲话?”


  长毛迈克尔夸张地耸耸肩。“说他只在夜里出门,他那些古怪的朋友们也是。你知道汤姆吧,在左舷中段司炉的?他在讲这么个故事,说我们离开路易斯威尔那天晚上——嗯,还记得那晚成群结队的蚊子吗?呃,汤姆说他看见老西蒙走到主甲板,大概只是四处逛逛。有只蚊子落在他手上,他用另一只手把蚊子拍死,压扁。你知道有时候那些蚊子有多肥,一挤就是一滩血。汤姆说落在西蒙手背上的蚊子就是那样,于是血渍染在他手上。就在那时,汤姆说,西蒙盯着他的手看了老半天,然后举起来,就那么舔了个干干净净。”


  阿布纳·马什眉头紧锁。汤姆的故事让他心烦。他很高兴乔希·约克准备让西蒙当调酒师,如此一来这人就会置身于大庭广众之中,可以让人随时盯着他。他只希望西蒙为乘客们调酒时,不要舔什么蚊子血。这种事很容易毁掉一艘船的名声。


  马什很快把这段插曲放在脑后,继续为生意奔波。但在他们预定离港的前一天晚上,又出了点让他不安的事。


  马什来到乔希·约克的舱室,准备再确认一下这趟航程的几个细节。


  约克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修长的象牙柄小刀,从一张报纸上裁下一篇文章。他们谈了几分钟事务,马什准备离开时在约克桌上看到一份《民主报》。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他们今天应该登咱们的一则广告,”马什说着伸手去拿报纸,“你读完了吗,乔希?”


  约克把手一挥。“需要的话就拿走吧。”他说。


  阿布纳·马什把《民主报》夹在胳膊下,走到主舱,让西蒙倒了杯酒,开始翻阅报章。他找不到自己的广告,不免有些心烦。当然,这不一定是报社的错,约克从船运新闻背后那页剪下了一篇故事,在中间留了个大洞。


  马什喝干酒水,叠好报纸,走到办事员办公室。


  “你拿到最新一期的《民主报》了吗?”马什问杰弗斯,“我怕该死的布莱尔把我的广告漏掉了。”


  “就在那边,”杰弗斯说,“他没漏掉。船运新闻那页。”


  一点没错,就在那里,那个小方块处在一排类似的广告中间。


          菲佛河运公司


    华美快捷的汽船菲佛之梦号,拥有最快时速和最有经验的船员,将于周四启程前往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


  中途所有市镇码头均可停泊。货物或旅客登记事宜,可在松树街街口的公司办公室或汽船上直接办理。


           ——公司主管阿布纳·马什


  马什看着广告,点点头,往后翻了一页,寻找乔希·约克裁下的文章。


  这篇报道似乎是从下游某张报纸上摘录转载的,讲的是个不值一提的堆木场工人,惨死在新马德里市北面岸边的木屋里。一艘汽船的大副准备购买木材时没人应门,结果发现了他的尸体。有人说是印第安人所为,还有人说是野狼干的,因为尸体都被撕成碎片,残缺不全。文章中就讲了这些。


  “有什么问题吗,马什船长?”杰弗斯问道,“你的表情可真怪。”


  马什叠好杰弗斯的《民主报》,和约克那份一起夹在腋下。“不,没什么。该死的报纸写错了几个字。”


  杰弗斯笑道:“真的?拼写可不是你的强项呀,船长。”


  “再跟我开这种玩笑,我就把你从船上扔下去,杰弗斯先生。”马什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把这份报纸拿走。”


  “请便,”杰弗斯说,“我已经看完了。”


  第八章


  密西西比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阿布纳·马什从转台上切了一角切达干酪,小心地放在自己盘中剩下的苹果派上,随即将红彤彤的大手一挥,把它们扔进嘴里。他打个饱嗝,用手绢擦擦嘴,从胡子上掸下几块渣子,往椅背上一靠,露出满意的微笑。


  “馅饼那么好吃?”乔希·约克举着白兰地酒杯,对马什笑着说。


  “托比做的馅饼,从来不会难吃。”马什答道,“你应该尝尝。”他推开椅子,站起身,“好了,把酒喝光,乔希。是时候了。”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1

  “是时候?”


  “你想了解这条河,不是吗?坐在餐桌旁什么都别想学会,这我可以向你保证。”


  约克喝掉杯中残酒,和马什一同走进领航室。现在是卡尔·法兰当班。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烟斗里冒着袅袅青烟。他的学徒乔迪正在掌舵,这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平直的金发垂到衣领上。


  “马什船长,”法兰冲他们点点头说,“您一定是神秘的约克船长。很高兴见到您。我以前从没见过一艘汽船有两位船长。”他歪着嘴,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露出一颗金牙。“这艘船上的船长跟我老婆一样多。当然,这是合理的。哦,跟我见过的所有船比起来,这里的锅炉更多,镜子更多,银器更多,所以我想船长也理应更多。”


  瘦高的舵手向前一探身,把烟斗中的烟灰敲进大铁炉里。现在的夜晚还相当闷热,黑乎乎的炉子没有点火。


  “我能为您二位做点什么?”法兰问道。


  “帮助我们熟悉这条河。”马什说。


  法兰一扬眉。“帮您二位熟悉这条河?我已经有个学徒了。对不对,乔迪?”


  “没错,法兰先生。”乔迪说。


  法兰笑着耸耸肩。“嗯,我在教乔迪。我们早就达成协议,等他拿到执照加入公会后,我会从他一开始的薪水里得到六百块。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我认识他家里人。但我可不认识您的家人啊,完全不认识。”


  乔希·约克解开黑灰色马甲的扣带,露出放钱的腰带。他拿出一枚值二十块的金币,放在火炉上。黑铁映衬下,金子闪着柔和的微光。


  “二十,”约克说着又往上摞了一枚,“四十,”然后是第三枚,“六十。”当数目达到三百时,约克扣上马甲。“恐怕我只带了这么多,法兰先生。但我向您保证,我并不缺钱。只要您同意教我掌舵的入门知识,同时帮助马什先生复习一下,让他能够操控自己的船,您就能赚到七百美元,奥尔布赖特先生也一样。现款支付,不用等未来的薪水。怎么样?”


  在马什看来,法兰真是相当冷静。他若有所思地抽着烟斗,似乎在考虑这项提议,最后伸出手来,拿走了这摞金币。“奥尔布赖特先生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这个人向来钟爱金子的颜色。我会教你们。明天白天我开始当班的时候过来怎么样?”


  “马什船长应该没问题,”约克说,“但我更希望马上开始。”


  法兰看了看四周夜色。“该死,”他说,“你看不见吗,现在是晚上。我教了乔迪快一年,这个月才让他试着在夜里操舵。跑夜船可不简单。不简单。”他的语气严肃起来,“我会先在白天教你,那时你能看清自己所跑的河段。”


  “我要在夜里学。我的作息习惯比较特殊,法兰先生。但您不用担心,我有绝佳的夜视力,比您还强,我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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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舵手放下翘起的长腿,站起身,走过去接过船舵。“先下去吧,乔迪。”年轻学徒走后,他继续说,“任何人的视力都无法保证在夜间跑险要航段。”他背朝两人,全神贯注地看着前方映满星光的河水。他们可以看到另一艘汽船的灯光在前方很远的地方闪亮。“今晚天气晴朗,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云。半轮像样的月亮,水位也不错。看那边的河面。像黑玻璃;再看河岸。很容易看清它们的位置,不是吗?”


  “是的。”约克说。马什笑了笑,没说话。


  “哦,”法兰说,“并不总是这样。有时天上没月亮,有时浓云笼罩。那就黑得要命。你什么都看不见。两岸隐入夜幕,看不清它们在哪儿,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很可能会直接撞上去。有时你会发现赫然出现的影子,很像坚实的地面,但你必须知道它们不是真的,不然就要花半个晚上躲避这些不存在的东西。你觉得一名舵手如何了解这些东西,约克船长?”没等他回答,法兰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靠记性。靠白天观察这条该死的河,把它记住。所有的细节,每条河弯,沿岸的每座房子,每个堆木场,哪里深哪里浅,哪里该横穿。你靠记忆力操纵汽船,不是靠眼睛。但你必须先见过,才能记住。而在晚上,你看不清楚。”


  “这话没错,乔希。”阿布纳·马什拍拍约克的肩膀,对他说。


  约克轻声道:“我们前方是一艘舷侧明轮船,烟囱间有个花写K,领航室是圆屋顶。此刻她正通过一处堆木场。那里有个老旧破败的码头,一个黑人正坐在码头上,望着大河。”


  马什放开约克的肩膀,走到窗前,眯眼向前张望。另一艘船距离尚远。他能看出是艘明轮船,但烟囱间的字母……那些黑色烟囱衬着黑色的天空,他只能勉强看出轮廓,这还是因为不时飞出的火星。


  “该死。”他说。


  法兰惊讶地扫了约克一眼。“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只能看清大概,”他说,“但我相信你说得没错。”


  片刻之后,菲佛之梦驶过堆木场。正如约克所说,那里有个老黑人。


  “他在抽烟斗,”法兰笑着说,“你把这个细节漏了。”


  “抱歉。”乔希·约克说。


  “好吧,”法兰若有所思地说,“好吧。”他咬着烟斗,目视前方大河。“我承认,你的确有双夜视眼。但我还是不敢确定。在晴朗的夜空下,看清前方的堆木场不算太难。看到老黑人算是有点难度,他们很容易混入背景。但这是一回事,大河是另一回事。”


  约克没有理会。“我可以看清水面的波纹,就跟看清堆木场一样容易,只要知道该看什么就行。法兰先生,如果您不能教我掌舵,我会去找个能教的舵手来。我提醒您,我是菲佛之梦的船长和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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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兰又看看窗外,不觉皱起眉头。“晚上比较麻烦。”他说,“如果你非要夜里学,就得花八百。”


  约克严肃的表情融成淡淡的笑容。“成交。”他说,“那么这就开始吧。”


  卡尔·法兰把软塌塌的帽子推到后脑勺,像个苦命人似的长叹一声。“好吧,”他说,“反正这是你的船,你的钱。等你把船底撞漏了,别来找我。那么听好:这条河在与俄亥俄河交汇之前一直开阔笔直,也就是从圣路易斯到开罗这段。但你要知道,这段河道有时也被称作墓场,很多船沉在这儿。你偶尔还能看到水面上探出的烟囱,水位低的时候甚至能看到该死的残骸躺在泥里。那些藏在水线下面的沉船,你必须知道它们躺在哪儿,要不然下一艘汽船就必须搞清你躺在哪儿了。你得记住各种标志物,还要学会如何控制船。来,站上来握住舵盘,找找她的感觉。现在就算下面有个教堂尖顶你都碰不到,很安全。”约克和法兰换了位置。“好了,圣路易斯往后第一个要点是……”法兰开始讲解。


  阿布纳·马什坐到沙发上仔细听着。


  舵手滔滔不绝,从各种标志物到操舵技巧再到沉在附近河里的那些汽船的故事。他讲得绘声绘色,但每说完一个传奇故事,就会想起眼下的任务,又把话题扯回标志物来。


  约克静静地听着,把这些故事照单全收。他似乎很快便掌握了操舵的技巧,每次法兰让他重复某些要点时,约克都说得分毫不差。


  当他们赶上一直跑在前面的那艘明轮船时,马什打起了呵欠。这是个舒适宜人的夜晚,他不想这就上床。


  马什站起来,找到高级舱房服务生,拿了罐热咖啡和一盘馅饼回来。他走进领航室时,卡尔·法兰正讲到德瑞安·怀特号的残骸。那艘船在纳齐兹上游沉了很长时间,船上还有一笔宝藏。打捞汽船艾伦·亚当斯号前来寻宝,结果撞上一处沙洲,沉了一半。


  “你得知道,宝藏全都带有诅咒,”法兰说,“要不就是这条老恶魔河不肯撒手。”


  马什笑着倒了杯咖啡。“乔希,”他说,“这个故事倒没错,但你千万别相信他说的每个字。这小子是这条河上名声最臭的骗子。”


  “得了吧,船长!”法兰笑着说了一句,又继续讲河,“看见那边的小屋吗,门廊都快塌了的那个?”他说,“很好,你得记住它……”接着他又跑题了,足足讲了二十多分钟的E·詹金斯号。他说那条船足有三十英里长,中部装有铰链机关,好在河上转弯。这一次,就连乔希·约克都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一小时后,马什吃光最后一块果馅饼,离开了领航室。法兰讲得很有意思,但他可以白天再听,到时候他就能看清舵手讲到的那些该死的标志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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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一觉醒转时已是早晨。菲佛之梦停靠在开普吉拉多,正在把一批谷物装上船。马什后来听说,夜间河上起了雾,法兰决定把船停在这里。开普吉拉多是个位于陡岸之上的小城,距离圣路易斯一百五十英里。马什略做估算,对他们的速度比较满意。虽然没破记录,但也够好的了。


  不出一小时,菲佛之梦又回到河上,继续向下游行驶。七月烈日当头,空气中充满热气、湿气和蚊虫,但高级舱房凉爽安静。


  停船是司空见惯的事。有十八个大锅炉要保持热量,这艘汽船消耗木柴的速度无人能及。但燃料不是问题。堆木场有规律地点缀在大河两岸。每当木柴储备过低时,大副就会通知舵手,停泊到最近的某个周围堆满山毛榉、橡树或栗子树木柴的破棚屋附近,让马什或者乔纳森·杰弗斯上岸跟堆木场的人讨价还价。只要他们一发信号,水手们就会蜂拥上岸,眨不了三次眼的功夫,一堆堆木料就从岸上转移到了汽船中。


  舱房乘客们很喜欢靠在锅炉甲板的栏杆上,看他们搬运木柴。


  临近中午,马什正在办事员舱室跟杰弗斯闲聊,忽然听到钟声三响,这是靠岸的信号。他皱起眉头,从杰弗斯的窗子向外望去。除了林木茂密的河岸以外,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咱们为什么要靠岸?”马什说,“下一站是新马德里。就算我还不了解这段河道,但这里肯定不是新马德里。”


  杰弗斯耸耸肩。“也许是在向什么人致敬。”


  马什离开办公室,来到领航室。当班的是丹·奥尔布赖特。


  “是在向谁致敬吗?”马什问。


  “不,先生。”奥尔布赖特答道。他是个闷葫芦,你问什么就答什么,一个字不多说。


  “我们要停在哪儿?”


  “堆木场,船长。”


  马什看到前头确实有个堆木场,就在西岸。“奥尔布赖特先生,我记得咱们一小时前才补充过木柴,不可能一下子就烧光了。是长毛迈克尔让你靠岸的吗?”留意汽船何时需要补给燃料,这是大副的工作。


  “不,先生。是约克船长的命令。他传下话来,要我停在这个堆木场,无论咱们需不需要木柴。”奥尔布赖特扭过头来。他是个干净整洁的小个子,留着细黑胡须,打红色丝质领结,穿一双漆皮靴。“您要我直接开过去吗?”


  “不,”阿布纳·马什连忙说道。约克应该通知他,他心想,但协议规定乔希有权下达某些不近情理的命令。“你知道咱们要在这儿停多久吗?”


  “我听说约克要上岸办事。如果他天黑前不起床,那就得待一整天。”


  “该死。我们的计划——乘客们肯定问起来没个完,真烦人。”马什皱着眉说,“好吧,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既然到了这儿,咱们就再买些木柴吧。我会亲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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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跟经营堆木场的男孩谈好了价钱。这个瘦小的黑人穿一身薄薄的棉衬衣,不太擅长谈生意。马什用白杨木的价钱从他这儿买到了山毛榉,还让他多加了些松节。


  水手和杂工们上岸来装货时,马什一脸坦诚地看着黑孩子,笑着说:“你刚开始干这行,对吗?”


  男孩点点头。“对,船长。”马什点点头,正要转身走回汽船,但那孩子继续说,“我刚干了一个礼拜,船长。过去在这儿的那个老白人被狼吃了。”


  马什瞪着孩子说:“我们就在新马德里北方几英里,对吗,孩子?”


  “没错,船长。”


  返回菲佛之梦时,阿布纳·马什心情十分激动。


  该死的乔希·约克,他想,这人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个愚蠢的堆木场浪费一整天?


  马什很想冲进约克的舱房,跟他“好好”谈谈。这个念头在他脑袋里转了一圈,随后沉了下去。这不关你的事,马什硬生生地提醒自己。他决定等待。


  菲佛之梦静静地停在堆木场前方的河道中,时间过得很慢。十几艘汽船顺流而下,从她身旁经过,令马什愈加烦躁。几乎还有数目相同的船只逆流而上。两个统舱乘客之间爆发了一场短暂的持刀斗殴,虽然没人受伤,但也给枯燥的午后时光提供了一点刺激。大多数乘客和船员都在菲佛之梦的甲板上消磨时间,一把把椅子支在阳光下,人们抽烟,吃东西,讨论政治话题。杰弗斯和奥尔布赖特在领航室里下棋。法兰则在大酒吧间讲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有些女士开始提议办场舞会。


  阿布纳·马什越来越不耐烦。


  天黑后,马什坐在高级舱房走廊里,喝着咖啡拍着蚊子。他朝岸边瞟了一眼,正好看见乔希·约克离开汽船。西蒙与他同行。两人走向小屋,跟堆木场的小孩说了几句,随即走上一条布满车辙的泥泞小路,消失在森林中。


  “哦,”他说着站起身,“也不来说声抱歉,甚至连招呼都不打,”他皱了皱眉,“而且没吃晚餐。”这倒提醒了他,马什随即走到主舱吃饭。


  夜深了,乘客和船员躁动起来。吧台周围挤满了酒客。有几个种植园主开始吹牛,其他人则开始唱歌。有个顽固的年轻人因为呼吁废奴制,害得自己挨了一拐杖。


  快到午夜时分,西蒙回到船上。


  阿布纳·马什坐在酒吧间里,长毛迈克尔突然拍拍他的肩膀。马什已经传下命令,只要约克一上船就通知他。“让你的水手们上船,告诉怀提把蒸汽烧起来,”他冲大副厉声道,“咱们得赶时间了。”他说完就去找约克。但约克不在。


  “乔希让你先走,”西蒙对他说,“他会从陆路前进,到新马德里跟你会合。他要你在那里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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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烈的质问也没掏出更多情报。西蒙只是用那双冰冷的小眼睛盯着马什,重复这个口信:菲佛之梦要在新马德里等候约克。


  蒸汽烧起来之后,开始了一段愉快的短程旅行。新马德里距离他们耽搁一整天的堆木场只有几英里。蒸汽升入夜空,马什迫不及待地跟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告别。


  “该死的乔希。”他嘟囔道。


  他们在新马德里停船,这一停就耗去了差不多两天时间。


  直到第二天晚上日落后一小时,乔希·约克才大步走上码头。他看上去一点不像独自在林子里待了两天的人。靴子和长裤上满是灰尘,但除此以外,衣着装束都跟离开的那天夜里一样典雅整洁。他跳上甲板,看到第二工程师杰克·伊莱时笑了笑。


  “去找怀提,把锅炉烧起来,”他对伊莱说,“咱们上路。”接着,还没等别人发问,他已经走上宽阔的旋梯。


  虽然既生气又不安,但乔希的归来还是让马什大大松了口气。“去敲响那该死的钟,通知上岸的人要开船了。”他对长毛迈克尔说,“我要尽快让她回到河上。”


  约克在自己的舱室里,正在抽屉柜上放着的水盆中洗手。马什使劲敲了一下门,旋即冲进房间。


  “阿布纳,”乔希礼貌地说,“你觉得我现在可以麻烦托比做一顿迟到的晚餐吗?”


  “我会先麻烦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让咱们浪费这么多时间。”马什说,“见鬼,乔希,我知道你说过自己行为古怪,但像这样无缘无故耽搁时间,可没法经营河运轮船!”


  约克仔细擦干修长洁白的双手,转过身来。“这很重要。我必须警告你,这种事可能还会发生。你得习惯我的作风,阿布纳,也别再继续打听。”


  “我们有货物要运送。另外,客人们花钱是为了上路,而不是在堆木场闲荡。我该怎么对他们说,乔希?”


  “随你怎么说都行。你很机灵,阿布纳。在咱们的合作关系中,我出的是钱,希望你能出些借口。”他的语气热情友好,但不容反驳。“如果这能给你些安慰的话,那么我可以告诉你:第一趟行程将是最难熬的,我估计还要有几次神秘远足。但以后就会好多了。你总归会完成那趟破纪录的航程,完全不用担心我的干扰。”他笑着说,“我希望这话能让你满意。控制一下你的急躁情绪,我的朋友。或迟或早,咱们总会抵达新奥尔良的,到时候事情会好起来。你能接受这个说法吗,阿布纳?阿布纳?有什么问题吗?”


  阿布纳·马什的眼睛一直眯缝着,几乎没在听约克的话。他意识到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古怪。


  “没什么问题。”他连忙说,“就是耽搁了两天,这是个麻烦。但是没问题。完全没问题。随你怎么样都好,乔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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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点点头,似乎感到满意了。“我要换身衣服,再麻烦托比做顿饭,然后去领航室继续学习你的河。今晚谁值班?”


  “法兰先生。”马什说。


  “好的,”约克说,“卡尔这人很有意思。”


  “是这样。”马什答道,“抱歉,乔希,既然咱们今晚要赶路,那么我得下去看看。”他猛一转身,离开船舱。


  走到外面闷热的夜幕之中后,阿布纳·马什倚着手杖,注视星辰熠熠的夜空,努力回忆刚才在舱室里隐约看到的东西。


  如果他的视力更好些,如果约克点燃两盏油灯,而不是一盏,如果他能壮着胆子再走近些,那就好了。


  放在抽屉柜上的东西很难看清。但马什没法把它赶出脑海。约克用来擦手的毛巾上有些污渍。


  深色的污渍。发红。


  真见鬼,它们看起来很像血迹。


  第九章


  密西西比河,1857年8月


  单调乏味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菲佛之梦号向密西西比河下游缓缓驶去。


  一艘快速汽船二十八天左右就可以在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之间打个来回。但以菲佛之梦现在这种拖拖拉拉的走法,抵达新奥尔良估计至少要一个月。阿布纳·马什觉得天气、河流和乔希·约克都合起伙来拖慢他的速度。灰色的雾气在河面上弥漫了两天之久,浓稠得好像脏棉絮。丹·奥尔布赖特在雾中航行了六个小时,小心翼翼地操纵汽船,穿越前方起伏飘荡、犹如实体的雾墙,让马什紧张得要命。如果按他的意见,菲佛之梦应该在雾气围上来时靠岸停泊,而不是冒险航行。但在河上,这种问题要由舵手判断,而不是船长。奥尔布赖特决定前进。但最后,雾气浓得连他也难以应付。


  他们在孟菲斯附近一个码头逗留了一天半,看着褐色河水奔流而过,听着遥远的泼溅声从浓雾中传来。


  但这还不算完。


  三天后,一场暴风雨从天而降。由于急流、险滩、新河道中的障碍物和浅水干扰,菲佛之梦不止一次必须绕远拐弯,或是减速缓行。汽船前进得十分小心,速度只有平时的四分之一,甚至更慢。


  领航室里不准抽烟,下方所有窗户都拉上窗帘和百叶窗,整条船不许露出半点光亮,好让舵手更容易看清河面。


  那些夜晚,两岸漆黑如墨、荒无人烟,很难看清深水的流向,连水陆交界线都不好判断。河流像原罪一般漆黑,头顶没有星月之光。


  乔希·约克帮了他们不少忙。每天晚上他都来到领航室,像个真正的学徒那样值班。


  “我一上来就跟他说,这种夜晚学不到什么。”法兰有一次在晚餐时对马什说,“我自己都看不见标志物的时候,怎么能教他,对不对?哦,但他那双见鬼的夜视眼,我真是前所未闻。有时候,我敢发誓他能直接看到水底,不管多黑都没影响。我把他留在身边,讲解那些标志物,十次有九次我还没说,他就已经看见了。昨晚要不是有乔希,我值夜班时肯定开不到一半就下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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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约克也延缓了航程。一路上他六次要求靠岸:格林维尔、两个无名小镇、田纳西州一处私人码头以及两个堆木场;有两次离开了整整一夜。到了孟菲斯,约克没弄出什么事,但在其他地方,他拖延时间的程度令人难以忍受。在海伦娜时,他消失了一个通宵;而在拿破仑市,他花了三天时间,跟西蒙一起外出,天知道干了些什么。维克斯堡情况更糟,他们逗留了三天四夜,乔希·约克才回到菲佛之梦。


  菲佛之梦驶出孟菲斯的那天,落日特别美丽。几许萦绕不去的稀薄雾气染上了一层桔红光晕,西方云层化作鲜活炽烈的红色,整个天空仿佛都在燃烧。但独自站在高级房舱甲板上的阿布纳·马什眼中只有这条河。放眼望去,河上没有其他船影。前方水面平静。这边有一股小风卷起些微波澜,那边的水流绕过岸上倒向河里的枯树黑枝。总的来说,这条老恶魔寂静安然。日头西沉,给混浊的水面涂上一层红晕,色调逐渐加深泛黑,最后,菲佛之梦仿佛航行在血河之上。太阳落入树林和云层之后,河水继续变暗,像干透的血迹一样化作褐色,最终变成深黑。黑如墓地,黑如死亡。


  马什看着最后一缕红色余晖消失不见。这天晚上没有星光。他去主舱吃晚餐时,脑子里想的全都是血。


  离开新马德里已经不少天了,阿布纳·马什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但他对自己在乔希舱房里看到的东西,或者说没看到的东西,想了很多。当然,他不能确定自己看到的是什么。再说,就算确定又如何?也许乔希在树林里划伤了……但第二天晚上马什曾仔细观察过约克的双手,没看到任何伤口或疤痕。也许他杀了头野兽,或是与盗贼搏斗。十几个令人满意的解释纷纷登场,但都在乔希一如既往的沉默面前败下阵来。


  如果约克不需要掩盖什么,干吗这么鬼鬼祟祟的?阿布纳·马什想得越多,心里就越觉得别扭。


  马什见过血,见过很多。血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乔希手上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血渍却让马什提心吊胆。


  他提醒自己,协议早已达成。对阿布纳·马什来说,协议就是协议,一个人应该信守诺言。不论情况是好是坏,不论对方是教士、骗子,还是恶魔本尊。马什记得,乔希·约克曾提过他有些敌人。一个人如何应付他的对头不关别人的事。约克对他一直很公道。


  但密西西比河变成了红色,他的梦中也有鲜血流淌。马什愈来愈烦躁。一座座城市、村镇和堆木场与他们擦肩而过,几天变成了漫长磨人的几周。菲佛之梦快到纳齐兹时,马什觉得实在受够了。


  第一眼看到远方的纳齐兹城时,离黄昏还有一个钟头。泛红的霞光中已经亮起几点灯火,阴影向东方延长。除了暑热以外,这天天气不错,是他们离开开罗后航速最快的一天。河面上镀着一层金色,太阳在空中闪烁着微光,仿佛一件黄铜饰品,华美绚丽。小风吹过水面,泛起粼粼波光。马什有点不舒服,但听到尖锐的汽笛声,还是走出舱房。菲佛之梦在跟迎面而来的汽船打招呼。马什知道,她们这是在交谈。顺流和逆流的船只相遇时,要决定谁走左边,谁走右边。这种事每天都有十几次。但对面那艘船的音色中有些东西吸引着他。马什走出高级舱房,正好看到她驶过。日蚀号,这艘迅疾高傲的汽船甲板上站满了乘客,烟囱的镀金纹饰反射阳光,浓烟和蒸汽滚滚而出。马什目送她向上游驶去,直到只能看见烟柱为止。他有种陌生的感觉,仿佛五脏六腑攥成了一团。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日蚀号消失在远方,犹如黎明时分的迷梦一样不留痕迹。马什转过身,注视着前方的纳齐兹城。他听到钟声响起,那是靠港的信号,他们的汽笛也随之呼应。


  很多汽船密密匝匝挤在码头前,码头远方是两座城市,正等待着菲佛之梦。


  陡峭高耸的悬崖上矗立着“山上纳齐兹”,这是座很像样子的城市,有宽阔的街道,树木鲜花和壮美的大宅。每所宅院都有自己的名字。住在宅院中的那些古老家族都自以为是国王,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们喝的是薄荷朱利酒、雪利果汁和该死的冰镇红酒;娱乐项目是跟邻居用纯血良种马比赛,或是猎熊。大富豪,马什曾听他们这样称呼自己。


  但这些大富豪的视力似乎有些奇怪的毛病。站在悬崖之上的大宅中,富豪们可以俯瞰密西西比河熠熠生辉的壮观景色,但就是看不到眼皮底下的东西。


  在豪宅之下,河流与悬崖之间,是另一个城市:山下纳齐兹。这里没有大理石廊柱,也很少看到鲜花。街上尘土飞扬,泥泞不堪。妓院聚集在汽船码头周围,挤满银街两侧,或者说是银街剩下的部分。大部分街道都在二十年前沉入河中,剩下的也可以说沉了一半。每天夜里这座城下之城都在喧闹沸腾。争吵、吹牛、赌博和斗殴,女人们什么都肯干,男人们则会一边微笑着谈生意,一边抢走你的钱袋、割断你的喉咙。这就是山下纳齐兹。这里有数不清的便宜女人、杀人凶犯、赌客、自由黑人和混血儿,让水手们爱恨交加。多年前,马什曾在这里度过几个难忘的夜晚。但这次,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有个念头在马什脑袋里转了一圈:干脆到领航室去,让奥尔布赖特继续往前开。但他们有旅客要上岸,有货物要卸船,水手们也都巴望着在传说中的纳齐兹休息一晚,所以尽管忧心忡忡,马什还是什么都没做。


  菲佛之梦驶入港口,系好缆绳。他们让她平静下来,封住蒸汽,熄灭炉火。船员们蜂拥而出,像伤口流出的鲜血。


  阿布纳·马什在高级舱房溜达,直到星星开始冒头。妓院窗口传出的歌声飘过水面,但这无法改善他的心情。


  乔希·约克终于打开舱门,走到夜空之下。


  “你要上岸吗,约克?”马什问他。


  约克沉静地笑了笑。“是的,阿布纳。”


  “这次要去多久?”


  乔希·约克风度翩翩地耸耸肩。“说不好。我会尽快回来的。等着我。”


  “我最好跟你一起去,乔希,”马什说,“这里是纳齐兹。山下纳齐兹。很危险的地方。我们没准会等上一个月,而你则躺在某条臭水沟里,喉咙上多出道口子。让我跟你一起去,为你介绍一下附近的情况。我是河上居民。你不是。”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不,”约克说,“我上岸有事要办,阿布纳。”


  “咱们是合伙人,不是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与菲佛之梦有关。”


  “我这些事跟咱们这艘汽船无关,我的朋友。这些事你没法帮忙,我必须独自处理。”


  “西蒙常跟你一起去,不是吗?”


  “这不一样,阿布纳。西蒙和我有些……你我之间并不存在的利害关系。”


  “你有一次说到敌人,乔希。你是在办这些事吗,料理你的对头?那就告诉我,我可以帮忙。”


  乔希·约克摇摇头。“不,阿布纳。我的敌人不是你的敌人。”


  “让我来判断,乔希。你一向待我公道,请相信我也会这样对你。”


  “我做不到,”约克悲伤地说,“阿布纳,我们有协议。不要再问了,谢谢。现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让我过去。”


  阿布纳·马什点点头,闪到一边。乔希·约克从他身旁经过,走下楼梯。


  “乔希,”马什叫道,几乎已经到了楼下的约克转回身来。“小心点,乔希,”马什说,“纳齐兹有时相当……血腥。”


  约克望着他,良久无语,眼眸像烟尘一样泛着灰色,无法看透。“好的,”他最后说道,“我会小心。”


  他说完转身离开了。


  阿布纳·马什看着他登上码头,隐入山下纳齐兹城,冒着青烟的灯盏照在他瘦高的身形上,投出长长的黑影。


  乔希·约克完全消失后,马什转身走到船长室。门上了锁,他早已料到。马什把手伸进宽大的衣袋,掏出一把钥匙。


  他迟疑了一下,这才把钥匙插入锁孔。复制钥匙放入汽船保险箱,这不是什么卑鄙手段,而是常识。毕竟,可能会有人死在上了锁的舱室中,有把备用钥匙总比破门而入强。但真的用上这把钥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曾许下诺言,但合伙人之间总应该彼此信任吧。如果乔希·约克不信任他,又怎能指望得到他的信任呢?马什打定主意,拧开门锁,走进约克的舱室。


  他点亮一盏油灯,反锁上房门,站在屋里迟疑片刻,环顾四周,不知道自己希望找到什么。约克的舱房是间很大的特等舱,跟马什过去造访时没什么两样。但这里肯定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知道约克的底细,肯定有些蛛丝马迹能够揭示这位合伙人的怪癖。


  马什走到书桌前,这似乎是开始搜查的最佳选择。他小心翼翼地坐进约克的椅子,翻阅报纸。他十分谨慎,拿出每份报刊时都记住确切位置,以便离开时可以物归原位。这些报纸……嗯,只是报纸而已。桌上肯定有五十多份,有新有旧。纽约的《先驱报》和《论坛报》,几份芝加哥报,所有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的刊物,还有拿破仑、孟菲斯、格林维尔、维克斯堡、萨拉湾和巴顿鲁治的报纸,以及沿岸十几个小镇的周报。大多数完好无损,有几张被裁掉了部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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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在报纸堆下找到两本皮革封面的分类笔记簿。他没有理会腹中紧张的抽搐感,慢慢取出簿册。也许能找到航海日志或是日记,马什心想,可以搞清约克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他翻开第一页,失望地皱起眉头。不是日记。只有些报导故事,从报纸上小心剪下,用胶水贴在这里。每一篇上都能看到乔希流畅的笔迹,标注出时间和地点。


  马什读着眼前这篇故事。它来自一份维克斯堡报刊,讲的是一具被冲上河岸的尸体。时间在六个月前。背面那页有两则报道,同样来自维克斯堡:一家人死在距离城市二十英里的棚屋中,附近森林中发现一具黑女人的尸体——可能是逃跑的黑奴,死因不明。


  马什翻过书页,粗读一遍,再翻一页。


  没过多久他便合上这本簿册,打开第二本。


  内容相同。一页接着一页的神秘死亡,尸体在各处被发现,所有报道都是按照地点整理好的。


  马什合上书,放回原位,试图理出一个头绪。


  那些报纸里还有其他很多死亡和杀人事件,约克并没有剪出。


  为什么?


  马什拿出几张报,仔细阅读,发现了其中的规律。他皱起眉头。


  死于枪械刀斧的人,被淹死的河工,被锅炉炸死或是烧死的水手,被执法官绞死的赌棍和窃贼——这些却似乎引不起乔希的兴趣。他收集的报道截然不同。这些事件都找不到凶手。有的人喉咙被割开,有的被肢解撕碎,有的腐烂程度过于严重无法验伤。还有些死因不明的人,谁也找不到伤口的,伤口过小起初没人发现的,或是毫发无损却流干了血的尸体。


  这两本簿册中,肯定有五六十篇报道,记录了整个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带九个月来的离奇命案。


  阿布纳·马什一度难受得要命,他疑心这是乔希在为他自己的魔鬼行径保存记录。但转念一想便否定了这个猜测。有些案件可能,但大多数案件的时间对不上号。当这些人惨遭厄运时,乔希正跟他一起待在圣路易斯、新奥尔巴尼或者菲佛之梦上。他没机会下手。


  但马什同时发现,约克要求停船靠岸、进行神秘远足的地点有个明显的规律。他正对这些案发地依序进行调查。


  约克在找什么?或者说……在找谁?一个敌人?一个沿密西西比河移动、犯下滔天罪行的敌人?如果是这样,乔希就是站在正义一方。那他为何要这样鬼鬼祟祟?


  马什意识到,敌人肯定不止一个。谁也不可能为这两本簿册中的所有命案负责,而且乔希说的是“敌人们”。另外,他从新马德里回来时手上沾有血迹,但没有停止调查。


  马什实在想不通。


  他在房间里转悠,希望能找到可以启发他的东西。但什么也没发现。抽屉里有些衣服,约克那些难喝的饮品放在酒架上,柜橱里挂着套装,到处都是书籍。马什看了看约克床边那几本书的名字。一本雪莱的诗集,其余都是医学书,他几乎一行都看不懂。高大的书架上内容基本相同。很多小说和诗集,不少历史读物,一本满是灰尘的炼金术典籍,还有一整架的外文书。有几本没书名的书籍吸引了马什的目光,它们都是用上好皮革手工装订而成,书页嵌有金箔。马什抽出一本,希望是能够解开谜团的日记或航海日志。但就算真是如此,他也看不懂。这上面的文字是用一些奇形怪状的纺锤形符号写成的,字体潦草细密,与乔希潇洒的笔迹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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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最终决定离开。他在舱室中最后检查了一遍,确保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东西。这一趟实在没什么收获。他把钥匙插进锁眼,小心拧开,吹灭油灯,走出房间,重新把门锁好。


  外面略微凉爽一些。马什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了。他把钥匙放进外衣口袋,转过身——


  他突然愣住了。


  那个面色苍白的老女人凯瑟琳就站在几码外注视着他,冰冷的眼神中充满怨毒。


  马什决定厚着脸皮耍无赖。他摘帽行礼,开口道:“晚上好,夫人。”


  凯瑟琳慢慢露出微笑,这个咧嘴的动作令人毛骨悚然,让她狡黠的面容变成一副可怕的笑脸面具。


  “晚上好,船长。”她说。


  马什注意到凯瑟琳的牙齿发黄,而且很长。


  第十章


  新奥尔良,1857年8月


  在艾德里安娜和亚兰登上那艘开往巴顿鲁日和拜犹撒拉的汽船棉花皇后号离去之后,朱利安决定沿河堤漫步,去找他知道的一家法式露天咖啡座。


  索尔·比利·蒂普顿紧张地跟在他身边,对每个擦身而过的人都投以狐疑的眼光。朱利安其余的同伙尾随于后:库特和辛西娅相偕而行,阿曼殿后,饥渴使他的举止鬼祟不安。米歇尔在庄园看家。


  其他同伙都被遣散,在朱利安的命令下登上一艘又一艘汽船,前往上游区和下游区,去寻求金钱、庇护所和新的聚会地点。丹蒙·朱利安终究动摇了。


  月色溶溶,仿佛在河面敷了一层奶油。岸边有十几艘汽船,紧邻那些桅杆傲然耸立、风帆收叠合拢的帆船。黑人们忙着把棉花、糖和面粉从一种船搬到另一种上。空气潮湿而芬芳,街道上人声鼎沸。


  他们找了一张便于观看过往人潮的桌子,点了欧蕾咖啡,又要了这家咖啡馆著名的炸糖酥。


  朱利安享用着自己那份糖酥,动作十分灵巧。吃完之后,他一面啜饮咖啡,一面扫视街道上的行人。


  “那儿,”他简洁地说,“柏树下的女人。”大家一齐望过去。“让人眼睛一亮,不是吗?”


  那是一名克利欧贵妇,由两名表情凶恶的绅士护卫着。丹蒙·朱利安像个神魂颠倒的青年一样盯着她。他的面孔不见岁月痕迹,安详宁静,一头光滑丰厚的深色鬈发,双眼大而忧郁。即使隔着一张桌子,索尔·比利也能察觉到那对眼睛里的热度。他感到恐惧。


  “精心打扮过。”辛西娅说。


  “她有瓦莱丽的头发。”阿曼加了一句。


  库特微笑着。“你想要她吗,丹蒙?”


  那个女人和她的同伴渐行渐远,走到一道精雕细琢的铁围栏之前。丹蒙·朱利安的视线跟随着他们。


  “不,”他最后说道,回过头来继续啜饮咖啡,“夜还不够深,街道太拥挤,我也很疲倦。我们再坐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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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曼显得沮丧不安。朱利安向他微微一笑,倾身朝前,把手放在他的袖口上。“天亮前你可以畅饮一番,”他说,“我向你保证。”


  “我知道一个地方。”索尔·比利道,“真正高级的场所,有吧台、红天鹅绒椅和好酒。女孩都很美,看了就知道。你们可以用二十元金币买下一个女孩一整夜。到了早上嘛,哎呀呀,哎呀呀。”他嘿嘿笑着,“不过没等他们发现,我们已经离开了。这比花钱买回漂亮女孩便宜,是吧,先生。”


  丹蒙·朱利安的黑眼睛里露出笑意。“比利让我变得越来越小气了。”他对其他人说,“但如果少了他,我们该怎么办?”他再度环顾四周,显得有些厌倦。“我应该多进几次城才对。一个人如果整日闲坐,会失去许多乐趣。”他叹了口气,“你能感觉到吗?空气中充满了它的气息,比利!”


  “什么?”索尔·比利说。


  “生命,比利。”朱利安的微笑里满是嘲弄,但比利强迫自己报以微笑。“生命,爱情,欲望,美食佳酿,美梦和希望。比利,它们环绕着我们。”他的双眼闪闪发光,“当这里有这么多其他的人、这么多可能性的时候,我为什么要追逐那个与我们擦身而过的美人?你有答案吗?”


  “我——朱利安先生,我不——”


  “不,比利,你答不出,不是吗?”朱利安笑起来,“这些牲口是生是死,全系于我的一念之间,比利。等你成为我们之中的一员,你就会了解。我就是喜悦,比利,我就是权力。我究竟会成为喜悦还是权力,取决于可能性。我自身的各种可能性无比繁复,没有极限,一如我们的年岁般不存在极限。我是这些牲口的极限,是他们的希望和各种可能性的终结。你开始理解了吗?平息‘猩红饥渴’不过是小事一桩,找个在床上垂死的黑老头就能办到。真正美妙的是啜饮那些青春年少、豪富貌美之人,他们眼前仍有长远人生,他们的前程光辉灿烂!血仅仅是血而已,任何动物都可以啜饮它。他们全都可以。”他懒懒地朝堤岸旁的汽船、搬运重物的黑奴和法国区里衣着光鲜的人们挥了挥手。“血无法让一个人变得尊贵,让一个人成为主宰。只有生命才行。啜饮他们的生命,你的生命就能延长;食用他们的躯体,你的躯体会更加强壮;以佳人为飨宴,美貌也会增长。”


  索尔·比利·蒂普顿热切地聆听这席话;他很少见到朱利安情绪如此高昂。呆坐黑暗图书室中的朱利安常常显得有些突兀吓人,但远离那个地方、重回这个世界之后,他变得神采奕奕,让索尔·比利想起朱利安首次和查尔斯·加洛克一起来到庄园时的风采。当时比利在那儿担任工头。他想把心中的想法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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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利安点点头。“不错,”他说,“庄园是个安全的地方,但安逸是件危险的事。”他微笑时露出一口白牙。“查尔斯·加洛克,”他沉思着,“啊,那个青年的各种可能性!他有他的美貌,健康又强壮。他是骚动的制造者,广受女士爱慕,深受男士赞赏,连黑鬼都热爱他们的查尔斯主人。他本该有辉煌的生命。他的天性那么开朗——成为他的朋友,拯救他免遭可怜的库特加害,以赢取他纯洁无瑕的信赖——这是多么容易的事呀!”朱利安发出的笑声打断了自己的话。“接下来,我成为他家中常客之后,很容易就能夜复一夜地造访他,一点一点吸干他。他似乎患上了疾病,命在旦夕。有一次他醒来,发现我在他房中,还以为我是去安慰他的。我俯身朝向他的床铺,他伸出手来拥抱我,而我啜饮了他。噢,查尔斯是如此甜美,拥有如许力量和美貌!”


  “他死的时候,老人家难过得要命。”索尔·比利插口道。


  “没错,老加洛克伤心欲狂,”朱利安说,“但有我这个他儿子最要好的朋友来抚慰他的悲伤,他是何其幸运啊。后来当我们一起悼念查尔斯的时候,他常常告诉我,我像是他的第四个儿子。”


  “加洛克给了我们几年好时光。”库特说,“那时我们拥有财富和安全,遗世独立。整座城市随时供我们取用,佳肴美酒和黑奴都等着我们,每个月都能拥有一个漂亮女孩。”


  “但是它结束了,”朱利安微带感伤地说,“万事万物均有其终结。库特,你惋惜吗?”


  “情况已经改变了。”库特同意,“灰尘处处,房屋腐朽,还有一大堆老鼠。但我不想再过居无定所的生活了,丹蒙。在外面的世界我们永远不会安宁,狩猎过后遗留的永远是恐惧、躲藏和逃亡。我不想再那样。”


  朱利安露出讥讽的微笑。“是很艰苦,没错,但未尝没有一点趣味。你还年轻,库特,请记住,无论他们如何追猎你,你都是主宰。你会见到他们死去,见到他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全部死去。加洛克的家园会化为废墟,变得毫无价值。牲口制造的一切事物通通会化为废墟。我亲眼见过罗马成为灰烬。只有我们始终留存。”他耸耸肩,“何况我们也许还能再找到另一个瑞恩·加洛克。”


  “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有这种希望。”辛西娅不安地说。她是个苗条俏丽的女人,有一对褐色眼睛,瓦莱丽被遣走之后她成了朱利安的最爱,但就连索尔·比利也能看出她对自己的新地位毫无把握。“我们落单的话会很难熬。”


  “所以你不想离开我?”丹蒙·朱利安微笑着问。


  “不,”她说道,“求求你。”库特和阿曼也一起望着他。


  一个月前,朱利安突然开始送走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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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莱丽是首先被驱逐的。尽管她苦苦哀求,朱利安却没有把她和那个令人厌恶的让一起送到上游区,取而代之的是黝黑英俊、残酷而强壮的雷蒙——有些人谣传他是朱利安的儿子。


  隔了一夜,让也离开了,是单独启程的。


  索尔·比利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但他错了。丹蒙·朱利安有了新主意。


  一个礼拜后乔治又被送走,接着是卡拉和文森,然后是别的人,或成双成对,或单独上路。现在,留下来的人都知道,他们随时可能被赶走。


  过了一会儿,他们动身前往索尔·比利答应要带他们去的地方。那栋屋子在法国区之外,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区,不过步行即可抵达。丹蒙·朱利安走在前面,与辛西娅手挽着手,穿越由煤气灯照明的狭窄街道,脸上带着飘忽不定的微笑。


  索尔·比利为他们引路,不久他们便来到城中一处阴暗荒僻的地区。


  三个人从一条小巷子走出来,从他们面前经过。朱利安没理会这群人,但其中一人在灯下瞥见了索尔·比利。


  “是你!”他说。


  索尔·比利回头瞪着他们,一言不发。这是一群半醉的克利欧年轻人。


  “我认得你,monsieur。”那个人说。他走向索尔·比利,酒意和怒气让他黝黑的面孔泛着红色。“你忘了我吗?那天你在法兰西交易所侮辱了乔治·蒙特勒,当时我和他在一起。”


  索尔·比利认出他来了。“哦哦。”他说。


  “蒙特勒先生在六月的一个晚上失踪了,当晚他一直在圣路易斯赌钱。”那人厉声说。


  “我真是感到悲伤,”索尔·比利说,“我猜他一定赢了太多钱,结果招惹上了强盗。”


  “他输了钱,monsieur,连续输了好几个礼拜,身上没有东西好偷。不,我不认为是强盗干的。我认为是你,蒂普顿先生。他打听过你的事,他打算用恰当的方式把你这种人渣处理掉。你不是绅士,monsieur,否则我会把你叫出去。如果你胆敢再到法国区露面,我保证会像鞭打黑奴一样当街鞭打你。你听见了吗?”


  “我听见了。”索尔·比利说道,他朝那人的靴子吐了一口口水。


  克利欧人咒骂起来,气得脸色发白,迈前一步扑向索尔·比利。但丹蒙·朱利安走上前来,挡在他们中间,一只手顶住那人的胸口。


  “monsieur,”朱利安的声音像醇酒,又像蜂蜜。那人有些迟疑。“我可以保证蒂普顿先生没有伤害您的朋友。”


  “你是谁?”即使是半醉状态,克利欧人仍能清楚地分辨出朱利安和索尔·比利的不同地位。精致的衣着,清爽的外表,教养良好的音调,所有这些都表明他是个绅士。朱利安的双眼在油灯下闪着危险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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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蒂普顿先生的雇主。”朱利安说,“我们一定要在街上讨论这种事,而不能到别处去吗?我知道不远处有个地方,可以让我们坐在月光下畅饮闲聊。我来请你和你的朋友喝杯提神的饮料如何?”


  另一个克利欧人上前走到朋友身旁。“咱们去听听他怎么说,理查。”


  那人勉强同意。


  “比利,”丹蒙·朱利安说,“给我们带路。”


  索尔·比利·蒂普顿忍住微笑,点点头,领大伙出发。


  他们越过一个街区,转进一条小径,小径通往一座黑暗的院落。


  索尔·比利在一个满是浮渣的水池边缘坐下。池水令他的臀部湿了一片,但他并不在乎。


  “这是什么地方?”蒙特勒的朋友问,“这不是酒馆!”


  “呃,”索尔·比利·蒂普顿说,“呃,我一定转错弯了。”


  另外两个克利欧人已经走进院子,朱利安的同伙尾随于后。库特和辛西娅站在小径入口。阿曼走向喷水池。


  “我不喜欢这样。”其中一个人说,“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丹蒙·朱利安问,“啊,黑暗的院落,月光,加上水池,你的朋友蒙特勒就死在这样一个地方,monsieur。不是这里,不过和这儿很像。不,别看比利,他是无辜的。假如你有怨言,来找我。”


  “找你?”蒙特勒的朋友说道,“那就如你所愿。容我暂时退下,我的同伴将担任我的决斗助手①。”


  【① 欧美贵族在决斗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会各请一名助手。助手的地位必须相等,所担任的角色是为双方当事人协调决斗的时间、地点、所用武器等等事项,以确保决斗的公平性。决斗进行时,助手还须替当事人惩治违规的对手。】


  “当然。”朱利安说。


  那人移步和他的两个同伴商量了一阵。片刻之后,其中一人走上前来。索尔·比利从水池边站起,迎了上去。


  “我是朱利安先生的助手,”索尔·比利说,“你想谈条件?”


  “你不是适当的助手人选。”那人开口说道。他有张俊俏的长脸,长着深褐色头发。


  “条件,”索尔·比利重复一遍,他的手伸向背后,“比起条件来,我更喜欢刀。”


  那人轻轻咕哝一声,蹒跚退后。他恐惧地朝下看——索尔·比利的刀插进了他的肚子,直没至柄,一道红色的细流缓缓流出。“上帝。”他呜咽着。


  “不是上帝,是我干的。”索尔·比利说道,“我不是绅士,没错,先生,我不是适当的助手人选,刀子也不是适当的武器。”


  那人倒向地面,他的同伴们发觉情况不对,警惕地朝前走来。


  “现在轮到朱利安先生了。他有个与众不同的武器,”比利露出微笑,“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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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利安攫住蒙特勒那个叫理查的朋友。另一人转身欲逃,小径旁的辛西娅一伸手臂将他拉入怀中,给了他一个深长的湿吻。他不断挥拳抗拒,却挣不脱她的拥抱。她苍白的双手拂过他的颈背,剃刀般尖利的长指爪划破血管。她的嘴与舌吞噬了他的尖叫。


  阿曼俯向那个呜咽不止的受害者时,索尔·比利拔出刀子。月光下,沿刀刃流下来的血色泽殷然。比利本想把刀放到水池中洗濯。他迟疑了一下,终于把刀举到唇边,试探地舔了两口。他做了一个苦脸。味道实在很恶心,与想象中完全不同。不过他知道,等朱利安将他改头换面之后,这一切就会改变。


  索尔·比利洗净刀子,还刀入鞘。丹蒙·朱利安已经把理查交给了库特,独自伫立一旁,仰头凝望月亮。


  索尔·比利朝他走去。“这几个家伙帮我们省了一笔钱。”他说。


  朱利安笑了。


  第十一章


  纳齐兹,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对阿布纳·马什来说,这一夜漫长无尽。他吃了一块小点心,抚平胃痛和恐惧,然后回到舱房就寝,但上床睡觉并没有令他放松。


  他躺在那里,好几个小时瞪着黑暗,心中千回百转,思绪乱成一团,夹杂着猜疑、忿怒和负疚感。在浆过的薄被下,马什大汗淋漓。好不容易真正睡着以后,他仍旧辗转反侧,时时惊醒,做着遍布红光、支离破碎的诡异噩梦。梦里有血,燃烧的汽船,还有苍白冰冷、伫立在深红色光芒中的乔希·安东·约克,他愤怒的眼瞳深处充满狂热和死亡。


  第二天是阿布纳·马什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天。他的思绪总是转回同一个地方。到下午,他知道自己必须怎么做了。


  他被逮住了,这一点无法改变。他必须坦白,向乔希开诚布公。他们的合伙关系也许会就此终止,但那也没有办法,虽然失去菲佛之梦号的念头令马什神思恍惚,直反胃,就像他看见冰塞把他的汽船挤碎那天一样痛苦绝望。如此一来自己可就完了,马什心想,也许这是背叛乔希的信任应得的下场。但事情不能任它这样发展,乔希应该听听自己亲口述说一切。马什下定决心,这表示他必须赶在那个叫凯瑟琳的女人之前行动。


  他传下命令。“不管什么时间,他一回来,立即让人通知我。”


  然后,阿布纳·马什只能等待,尽一切可能从丰盛的晚餐中获取最大的安慰。他大啖烤猪、豌豆和洋葱,啃掉了半个蓝莓派。


  离午夜差两小时,有个船员来找他。


  “约克船长回来了,船长。他带了几个人上船。杰弗斯先生正在为他们安排房间。”


  “乔希回自己舱房没有?”马什问。


  那个人点点头。马什抓起手杖冲向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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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约克舱房外迟疑了一下,挺了挺宽厚的肩膀,这才用手杖大声敲门。敲到第三下时,约克开了门。


  “进来,阿布纳。”约克微笑着说。


  马什走进去,把门关上,然后靠着它。


  约克走到舱房的另一端,继续手里的事。他摆出一只银盘和三个酒杯,伸手去拿第四个。“我很高兴你来了。我带了一些人上船,希望你和他们见见面。他们在头等舱安顿好后会过来喝一杯。”


  约克从酒架上抽出一瓶他的私酿,然后不知从哪儿变出他那把刀,切开封蜡。


  “乔希,”马什唐突地说,“我们得谈谈。”


  约克把酒瓶放在盘子上。“噢?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阿布纳。”


  “这艘船上每把钥匙我都有备份,由杰弗斯先生为我保管着。你去纳齐兹的时候,我用上了钥匙,搜索了你的房间。”


  乔希·约克几乎一动不动,只有他的双唇在听见马什说的话时微微抿了一下。阿布纳·马什直视着他的眼睛。在这种时候,一个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对方那双眼睛里充满寒意,还有遭受背叛的狂怒。他几乎希望乔希立即对自己狂吼,甚至掏出武器。无论怎么样,都胜过用那样一双眼睛望着自己。


  “你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吗?”最后,约克以平淡的语调问道。


  阿布纳·马什竭力将自己抽离那对灰眼的注视,用手杖戳戳桌子。“你的剪贴簿,”他说,“上头全是死人。”


  约克默然不语。他向桌子瞥了一眼,皱起眉头,坐进一张扶手椅,倒了一杯那种难以下咽的浑浊劣酒,啜了一口,向马什挥手示意。


  “坐下。”他命令道。待马什在他对面坐定后,他补充了一句,“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马什有些气愤地说,“也许我对一个什么事也不愿告诉我、不信任我的合伙人感到厌倦了。”


  “我们有过协议。”


  “我知道,乔希。如果那个协议很重要,我很抱歉。我对我做的事感到抱歉。天杀的,更糟糕的是,我被当场逮住了。”他凄惨地咧嘴一笑,“凯瑟琳看见我从你的舱房走出来。她会告诉你的。听着,我直接来找你,就是想把所有疑虑摊开来谈一谈。现在我来了。乔希,我热爱我们的船胜过一切,我们击败日蚀号那天将是我人生中最辉煌的一天。但我想了很久。我知道我们这样下去的话,我势必会放弃那一天的到来,还有这艘船。这条河上到处是恶棍、骗子、福音宣导家、废奴主义者、共和党员,以及各式各样的怪人,但我发誓你是他们中最怪异的。昼伏夜出我并不介意,对我也没有丝毫影响。但贴满死人的剪贴簿是另一码事。或许一个人的阅读嗜好和旁人无干。这么说吧,我认识大土耳其号上的一个舵手,他的藏书甚至能让卡尔·法兰脸红。我不能忍受的是你下令停船的那些地点,还有你那些小小的外出历险。你在拖慢我们汽船的速度,真该死,我们还没建立名声你就已经把它毁了。还不止这些,乔希,你从新马德里回来那天我看见了你的样子——你手上有血。你大可否认,也大可咒骂我,但我知道,你手上有血。如果没有那才真是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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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希·约克喝了一大口酒,皱着眉头,重新斟满酒杯。他望着马什,眼中的寒冰渐渐溶解了。他显得思虑重重。“你是在提议解除我们的合伙关系吗?”他问。


  马什觉得胃里好像有一头骡子在踢他。“如果你想这样做,你当然有那个权利。我没钱买下你的资产,菲佛之梦号归你,我可以留着伊莱·雷诺号,它也许还能赚点利润,有进账的时候我再付你一些。”


  “你希望这样吗?”


  马什瞪着他。“该死的,乔希,你知道的,当然不。”


  “阿布纳,”约克说,“我需要你。我自己无法驾驶菲佛之梦号。我对掌舵已经略知一二,对河流也有了更多认识,但你知道我不是个汽船水手。如果你离开,半数船员会跟你走。杰弗斯先生、贝克先生和长毛迈克尔肯定会,别的人也一样,他们对你很忠诚。”


  “我可以命令他们留下来。”马什提议。


  “我宁愿你留下来。如果我同意不追究你的窥探行为,我们可以照常合作下去吗?”


  马什觉得喉咙梗着一大块异物,几乎让他窒息。但他把它强咽下去,嘴里吐出了他这辈子最艰难的一个字:“不。”


  “我明白了。”乔希说。


  “我必须信任自己的合伙人,”马什说,“他也得信任我。告诉我实话,乔希,把一切都说出来,那我就是你的合伙人。”


  乔希·约克面露难色,慢慢地啜着酒,陷入长长的思考。“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终于说道,“这比法兰先生的任何故事更加异想天开。”


  “不妨说说看,反正不会有什么害处。”


  “噢,有害处,阿布纳,有害处。”约克的语气十分严肃。他放下酒杯,走到书箱旁。“你搜索我房间的时候,”他说,“有没有看这些书?”


  “有。”阿布纳承认。


  约克从一排没有书名的皮革封面书中抽出一本,回到椅子上,翻到一页,上面满是难解的符号。


  “如果你能看懂这本书,”他说,“它和它的同系列作品也许会为你带来一点启示。”


  “我看它像是看天书。”


  “当然。”约克说,“阿布纳,我现在要告诉你的事你会很难接受。但无论你接受与否,都不能传到这间舱房外面去,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


  约克的眼神充满疑问。“这一次我不想有任何误解,阿布纳。你真的懂吗?”


  “我说过‘我懂’,乔希。”马什忿忿地抱怨道。


  “非常好。”乔希说,他的一根手指搁在书页上,“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密码,阿布纳,但要破解它,你必须先知道它所使用的语言是一种古老的俄国方言,已经有数百年无人使用。这一系列作品的原件非常古老,它谈到许多世纪以前,有一群人出没在里海的北部地区。”他顿了顿,“抱歉,不是‘人’,我的俄语不算很好,不过我相信更合适的字眼应该是‘odoro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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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马什说。


  “这只是其中一种说法,别的语言还有别的名称,诸如Kruvnik、vé domec、wieszczy,还有Vilkakis和vrkolák,虽然后两者的意义和前面的略有不同①。”


  【① Kruvnik(保加利亚语)、vé domec(斯洛文尼亚语)、wieszczy(波兰语),这三个单词是指吸血鬼或活尸。Vilkakis(立陶宛语)、vrkolák(保加利亚语),这两个单词指的是近似狼人的怪物。以上资料均出自《南斯拉夫吸血鬼》(《Vampires of the Slavs》)一书。】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马什说。


  其实,乔希念的几个字眼似曾相识,虽然有些含糊,但听上去和史密斯与布朗那一连串的叽叽咕咕声很像。


  “那我就不把非洲和亚洲的叫法告诉你了,”乔希说,“‘诺斯非拉图’②这个词对你有没有意义?”


  【② 诺斯非拉图(nosferatu),布兰·斯托克在吸血鬼小说《德库拉》一书中称其为罗马尼亚人对吸血鬼的称呼,但文献中找不到这个字。不过,许多当代作家仍然据此引用,以讹传讹。】


  马什茫然地望着他。


  乔希·约克叹了口气。“那么,‘吸血鬼’总知道吧?”


  马什当然知道。“你想跟我说什么故事?”他粗声粗气地问。


  “吸血鬼的故事。”约克狡黠地微笑道,“你一定听说过:活着的死人,永生不朽,夜晚徘徊出没,没有灵魂的怪物,受到诅咒永远漂泊。他们睡在填满故乡泥土的棺材里,每天晚上都要爬出来吸食活人的鲜血。他们也是变形怪物,可以化身为蝙蝠或狼。其中一些吸血鬼经常采用狼的外形,因而被称为狼人,和其他吸血鬼区分开来。这种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吸血鬼和狼人是同一枚黑暗硬币的两面,阿布纳。吸血鬼还能变成雾气。它们的受害者也会变成吸血鬼。尽管这样增殖,吸血鬼却仍然没有完全取代活人,这可真是个奇迹。不过,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却也有致命的弱点——只要没有受到邀请,他们无法进入一栋屋子,无论化成人形、兽形还是烟雾都不行。但是,他们具备高超的动物磁流术①技巧,也就是梅斯默所描述的那种力量,常常可以迫使他们的牺牲者邀请他们进门。但一个十字架就能让他们抱头鼠窜,大蒜也能阻挡他们,他们无法跨越流动的水。虽然他们外表和你我十分相像,却没有灵魂,因此不会在镜子里产生映像。圣水会灼伤他们,白银令他们退避三舍,而如果黎明前没回到棺材,阳光就会摧毁他们。让他们身首异处,在心脏上插入木桩,就能将他们永远驱离这个世界。”乔希向倚背上一靠,举起酒杯啜饮,微笑着。“这些就是关于他们的几项传说,阿布纳。这些吸血鬼,他们真的存在,古老而永恒。”他用修长的手指轻敲那本书,“十六世纪有个吸血鬼写下了这本书,记述他前人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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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其实就是催眠,是十八世纪的奥地利医师梅斯默企图以磁性来解释催眠现象而产生的一门学说。】


  阿布纳·马什一言不发。


  “你不相信我。”乔希·约克说。


  “实在不容易,”马什承认。他扯着自己蓬乱的胡须。有些东西他没有说出口。让他惴惴不安的不是乔希的吸血鬼故事,而是乔希本人该被放在故事的哪个位置。“先别管我信不信。”马什说,“我能接受法兰先生讲的故事,至少也可以听听你的。继续说。”


  乔希微笑。“你是聪明人,阿布纳,你应该可以自己猜出来。”


  “天杀的,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聪明。”马什说,“告诉我吧。”


  约克啜了口酒,耸耸肩。“他们是我的敌人。他们真的存在,阿布纳,而且就在这里,在你的密西西比河沿岸。通过这样的书籍,通过查阅报纸,通过许多辛苦努力,我从东欧的山脉、德意志和波兰的森林、俄罗斯的大草原追踪他们来到此处,来到你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来到新世界。我认得他们。我会终结他们和他们制造的一切。”他微微一笑,“现在你能理解我的剪贴簿,还有手上的血迹了吗,阿布纳?”


  阿布纳·马什想了想。“我记得你要求在主船舱里到处挂镜子,代替油画。这是为了——加强保护吗?”


  “完全正确。还有白银。你什么时候见过装备了这么多银制品的汽船?”


  “没有。”


  “最后,不用说,我们还有河流。这条古老而险恶的河流,密西西比河,这个世界所不曾见过的巨大水流!你明白吗,菲佛之梦号是个庇护所,我可以伤害他们,他们却无法接近我。”


  “真奇怪,你没叫托比在每样菜里加大蒜。”马什说。


  “我考虑过,”乔希说,“可惜我讨厌大蒜。”


  马什从头至尾细想了一遍。“姑且说我相信——”他说道,“——不是说一定相信,但先假设我信,我会继续问下去。还是有几件事我弄不明白——你当初为什么不对我和盘托出?”


  “如果在拓殖者旅馆的时候就告诉你,你永远不会让我投资你的公司。我需要自由行动的权力。”


  “你为什么要昼伏夜出?”


  “他们在夜晚出没。他们出来活动的时候比较容易被发现,比安然躲在藏身之处的时候容易。我很清楚我的猎物的习性,我维持和他们一样的作息时间。”


  “还有你那些朋友呢?西蒙和其他那些人?”


  “西蒙和我共事很久了。别的人是新近加入的,他们知道真相,帮助我完成我的任务。我希望你也能同样帮助我。从现在开始。”约克微笑,“别担心,阿布纳,我们和你一样,都是人。”


  马什摸摸胡子。“我喝杯酒。”他说。约克倾身准备斟酒,他赶紧加了一句,“不,不要那个,乔希,有没有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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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起身为他倒了一杯。马什一口气灌下肚。“这整件事,我不敢说我喜欢。一点儿也不喜欢。死人,吸血怪物——我以前从不相信。”


  “阿布纳,我玩的是危险的游戏,我从没想过要把你和船员们牵扯进来。如果不是你坚持,我永远不会说这么多。假如你想置身事外,我不会反对。只要你照我的话做,为我驾驶菲佛之梦号,我要求的仅止于此。其他事我会料理好的,你怀疑我的能力吗?”


  马什望着他自在的坐姿,想起那对灰眼中的魄力,还有他握手时的劲道。“不。”


  “我已经尽可能坦白一切了。”乔希继续说,“我并非只执着于我的目标。我和你一样热爱这艘船,阿布纳,对她也有同样的梦想。我想驾驶她,认识这条河。但愿她击败日蚀号那天我会在场。你一定要相信,当我说──”


  门上传来敲门声。


  马什吓了一跳。乔希·约克微笑着耸耸肩。“那些来自纳齐兹的朋友们要来喝一杯。”他解释,“请稍等!”他喊了一声,然后用低沉急促的声音对马什道,“想想我说的一切,阿布纳。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改天再谈。但请遵守约定,别向任何人提起,我不愿意牵扯旁人。”


  “我可以保证。”马什说,“真见鬼,谁会相信这种事?”


  乔希露出微笑。“我来斟酒,麻烦你为我的客人开门好吗?”他说。


  马什起身开门。


  门外一男一女,正轻声交谈着。在他们身后,月亮悬挂在两根烟囱之间,仿佛一枚锃亮的奖章。纳齐兹山下区传来一支小曲,声音微弱而遥远。“请进。”他说。


  两名陌生人是一对俊男美女,马什在他们进门时才意识到这一点。


  男的很年轻,几乎有些孩子气,高瘦英俊,一头黑发,肌肤光滑,嘴唇丰润。他向马什短短地瞥了一眼,黑眼睛里有一股苛酷冰冷的神色。


  至于女人——阿布纳·马什望着她,发现很难移开视线。这是一位真正的美女,长发漆黑如午夜,乳白的肌肤细如滑丝,腰肢纤巧,马什很想伸出手,看自己的巨掌是否能将它完全包覆,但他只是凝视着她的脸,发现对方也望着他。


  她的双眼不可思议,马什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眼睛,那是一种深邃而柔软的紫色,充满诱惑,他觉得自己仿佛会陷进去。他想起曾在河上见过一两次那样的颜色,在日暮时分,黑暗降临之前——一抹奇异、静谧的紫罗兰色,转瞬即逝。


  马什呆呆地望着那双眼睛,直到女人给了他一个谜一样的微笑,轻快地转过身去。


  乔希已经斟满四个酒杯,给马什的是平底杯盛着的威士忌,给自己和宾客的是他的私家藏酒。“很高兴你们来到这里,”他一面分送酒杯,一面说道,“相信你们对起居设施都很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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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满意。”男人说着举起酒杯,怀疑地打量着。想起那玩意儿的滋味,马什一点也不怪他。


  “你有艘漂亮的船,约克船长,”女人的声音温润可人,“这趟航程一定会非常愉快。”


  “希望我们能够一同旅行一段时间。”乔希亲切地答道,“至于菲佛之梦,我为她很骄傲,不过你的赞赏应当归功于我的合伙人。”他打了个手势,“请容我向你们介绍,这位绅士是阿布纳·马什船长,是我在菲佛河运公司的同事,坦白地说,也是菲佛之梦号真正的主人。”


  女人再度向马什露出微笑,男人生硬地点点头。


  “阿布纳,”约克继续说,“容我向你引见新奥尔良的雷蒙·奥特嘉先生,以及他的未婚妻瓦莱丽·马尔索小姐。”


  “很高兴见到你们。”马什笨嘴拙舌地说。


  乔希举起杯子。“干杯,”他说道,“为一个新的开始!”


  他们同声复诵这句话,饮尽了杯中酒。


  第十二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船上,1857年8月


  阿布纳·马什的身躯强健有力,头脑同样强健有力。此外,他性格中还具备另一项优点,那便是谨慎稳重,有人甚至可能会称之为迟钝。他不跑不跳,不疾走也不漫步,只是威严笔直地前进,仍旧能够到达目的地。他的心智也是如此。阿布纳·马什的言谈和思绪算不上敏捷,但毫不愚蠢。他会以自己的步调仔细玩味遇到的事情。


  菲佛之梦号自纳齐兹启航后,马什开始细想从乔希·约克口中听来的故事。他愈想愈觉得焦躁不安。如果真的相信那些异想天开的猎杀吸血鬼的故事,那倒的确可以解释菲佛之梦上发生的许多怪事。然而并不是每件事。


  阿布纳·马什顽强不懈地挖掘出一个又一个疑问和记忆片段,它们像河中的浮木一样在他脑海里漂流,看似无关紧要,却令人心神不定。


  例如,西蒙把死蚊子舔得一干二净。


  还有乔希异乎寻常的夜视能力。


  最怪异的要数马什闯进乔希舱房那天,乔希表现得那样愤怒。稍后他也没有出来观看菲佛之梦和南方人号进行的竞赛。这尤其令马什怀疑。乔希声称他在夜晚活动是因为吸血鬼的缘故,这个理由颇为巧妙,却无法解释他那天下午的行为。马什认识的人作息时间多半正常,但如果凌晨三点发生了有趣的事,那些人照样会起床来看热闹。


  马什强烈地感觉到自己该找人谈谈。乔纳森·杰弗斯博览群书,而卡尔·法兰大概知道这条该死的河上的每件奇闻轶事。这两人说不定知道吸血鬼的事。只是他没法向他们说。马什对乔希做过承诺,不愿意再背叛第二次。至少不能毫无理由地背叛,而马什的猜疑只不过是半成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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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什不太喜欢乔希的新朋友。要说怪异程度,两个人和乔希的老朋友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昼伏夜出。雷蒙·奥特嘉给马什一种永远躁动不安、不值得信任的印象。他不安于乘客本分,老是出现在不属于他的地方。这个人态度高傲,礼节周到,却总是让马什感到一股寒意。


  瓦莱丽温和得多,但她柔和的声音、挑逗的微笑,加上那对眸子,几乎和雷蒙同样令人不安。她的举止全然不像雷蒙·奥特嘉的未婚妻。打从一开始,她对乔希就很友好,天杀的,简直友好过头了。这绝对会引出大麻烦。一位端庄的淑女应该留在女士的舱房里,但瓦莱丽却整夜和乔希待在大厅,偶尔和他到甲板散步。


  马什甚至听人说他们一起进了乔希的舱房。他试着提醒约克,把船上的流言蜚语告诉他,但乔希只是耸耸肩。“尽管让他们说吧,阿布纳,只要他们开心。”他说,“瓦莱丽对我们的船很感兴趣,我十分乐意带她参观。我们之间除了友谊没有别的,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有些悲伤。“我真希望不是这样,但实情就是如此。”


  “你最好对你所希望的事当心一点。”马什粗声粗气地说,“对这件事,那个奥特嘉恐怕有他自己的看法。他是新奥尔良来的,搞不好是个克利欧人。那种人,任何小事都可以惹出一场决斗,乔希。”


  乔希·约克笑道:“我不怕雷蒙·奥特嘉,但我谢谢你的警告,阿布纳。好了,拜托,瓦莱丽和我之间的感情问题还是让我们自己来处理吧。”


  马什照做了,但心里不怎么踏实。他敢肯定,那个奥特嘉迟早会惹出乱子。


  这场谈话之后的那几晚,事态变得越来越糟。瓦莱丽完全成了乔希的忠实同伴,随时随地和他在一起。那个天杀的女人让他昏了头,对周遭的危险视而不见。马什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


  这还只是开始。每在一个站点停靠,就有更多人上船,乔希总是给他们提供舱房。


  在拜犹撒拉,他和瓦莱丽离开菲佛之梦号一整夜,然后带回一个苍白壮硕、名叫让·阿尔当的男人。


  驶向下游才几分钟,他们又在一处林场停泊,阿尔当上岸接回了一个面色腊黄、名叫文森的公子哥儿。


  在巴顿鲁日,四个陌生人上了船。


  在唐纳森威尔又来了三个。


  还有那些晚宴。


  乔希·约克怪异的同伴数目日益增多,于是他下令在最高甲板舱的会客厅里设席,以方便他和自己的新旧同伴于午夜时分在那儿举行晚宴。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在主船舱用晚餐,但会客厅的晚宴并不对外开放。这个惯例从拜犹撒拉开始形成。


  有一次,阿布纳·马什向约克提起夜半举行的定期宴会对他是多么有吸引力,可乔希只是抱以微笑,并没有邀请他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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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会夜夜进行,客人的数量不断增多。


  最后,马什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设法来回经过会客厅,向窗户里偷窥。但他发现没什么好看的,只是一群人吃喝交谈。


  油灯昏黄幽暗,窗帷半掩。乔希坐在首席,西蒙在他左边,瓦莱丽在右。每个人都在啜饮乔希的劣质毒酒,打开了好几瓶。马什第一次经过时,乔希正热烈地发表演说,其余的人听着。瓦莱丽几乎一脸崇拜地望着他。


  第二次偷窥时,乔希在听让·阿尔当说话,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搁在桌布上。然后,马什看见瓦莱丽把自己的手也放了上去。乔希瞥了她一眼,面带怜爱的微笑,瓦莱丽同样报以微笑。


  阿布纳·马什飞快地望了望雷蒙·奥特嘉,咕哝了一句“该死的蠢女人”,然后便皱着眉头匆匆离去。


  马什极力琢磨这一切:怪异的陌生人,一大堆怪事,还有乔希·约克告诉他的吸血鬼传说。很不容易,他越想越糊涂。


  想翻翻书本,但菲佛之梦号的图书室没有吸血鬼一类的书,他也不打算再次入侵乔希的舱房。


  马什开始在晚餐时仔细观察约克和他的同伴,在大厅时也这么做。他听说吸血鬼不吃不喝,但不喝那种私房藏酒的时候,乔希和其他人消耗了非常可观的葡萄酒、威士忌和白兰地。美味的鸡肉和猪排也很得他们的赞赏。


  乔希始终戴着银戒指,上面镶的蓝宝石有鸽眼那么大。这伙人似乎全不在意船舱里的银制品,进餐时使用银器的方式也十分自然,比大部分船员讲究得多。


  入夜后吊灯燃起时,主船舱里悬满两侧的明镜便灿然生光,衣香鬓影云集其中,鲜活灵动,和真实船舱中的人们一样舞蹈、饮酒、玩牌。


  阿布纳·马什发觉自己夜复一夜地观察那些镜子。乔希永远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地方,微笑、大笑、挽着瓦莱丽的手从这面镜子溜进另一面镜子、和乘客讲论政治、聆听法兰的河畔怪谭、与西蒙或让·阿尔当私下交谈;每夜都有上千个乔希·约克在菲佛之梦号铺着地毯的甲板上游走,每个都生动自然,仪表堂堂。他那些朋友们的影像也都映在镜子上。


  这应该足够了,可马什的心里依旧烦乱不安。到达唐纳森威尔时,他忽然想到一个计划,可以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他提了一个水壶到镇上去,在河边一家天主教教堂里盛满圣水。然后,他把在餐桌末端侍候的小弟拉到一边,给了他五毛钱。


  “今天晚上,你把这壶水倒到约克船长的杯子里,听见没有?”马什对他说,“我要跟他开个玩笑。”


  晚餐时,那个侍者一直满心期待地盯着约克,等着好玩的事情发生。结果他失望了。乔希悠然自得地灌下了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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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真该死,”稍后,马什对自己咕哝道,“这下总该确定了吧。”


  但还是不能确定。


  那天晚上,马什没有留在大厅,而是跑出来想心事。他在最高甲板舱的长廊上呆坐了两个小时,坐椅向后斜,两条腿翘起来搁在栏杆上。就在这时,他听见阶梯那边传来裙裾的窸窣声。


  瓦莱丽飘然而至,来到他身旁,低头向他微笑。“晚安,马什船长。”她说。


  阿布纳·马什的椅子倒回正常位置,两条腿也撤了回来,一脸不悦。


  “乘客不该上最高甲板舱。”他说,试图隐藏自己的窘迫。


  “下面太热,我想上面会凉爽些。”


  “呃,这倒是真的。”马什不太肯定地答道。他完全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事实上,女人总是让他不自在。汽船的世界里没有女人的位置,马什一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她们。美丽的女人尤其让他神经紧张,而瓦莱丽的美胜过新奥尔良的任何一位美女。


  她伫立在那里,一只纤细的手略略扶着雕花廊柱,越过水面眺望着唐纳森威尔。“我们明天会抵达新奥尔良,对吗?”她问。


  马什站起来,觉得自己坐着而让瓦莱丽站着可能不太礼貌。“是的,女士,”他说,“我打算全速前进,很快就能到达。”


  “我明白了。”她蓦地一转身,苍白姣好的面孔极为郑重,紫色的大眼睛专注地凝视着他。“乔希说你是菲佛之梦号真正的主人。他十分敬重你,他会听你说的话。”


  “我们是合伙人。”马什说。


  “如果你的合伙人身处险境,你会伸出援手吗?”


  阿布纳·马什皱起眉头,思索着乔希告诉自己的吸血鬼故事,意识到星光下的瓦莱丽看起来是那么苍白美丽,眼眸是那么深邃。


  “如果他惹上麻烦,当然可以来找我。乔希知道。”马什说,“不对合伙人伸出援手的人根本不算男人。”


  “都是空话。”瓦莱丽轻蔑地说,昂首将浓密的黑发向后一甩。她说话时,脸庞周围的发丝随风飘扬。“乔希是伟人,是强者,他是一个王。他应该有一位更优秀的合伙人,马什船长。”


  阿布纳·马什感到血往上冲。“见鬼,你说什么?”他追问道。


  她狡黠地一笑。“一位不私闯他房间的合伙人。”她说。


  马什顿时怒火中烧。“他把那件事告诉你了?”他说,“天杀的,他真该死!我们都谈清楚了。何况这事与你无关。”


  “与我有关。”她说,“乔希处在巨大的危险中。他需要帮助。我想帮助他,但是你,马什船长,你给他的只是空话。”


  “我该死的一点也不懂你在说什么,女人。”马什说,“乔希需要什么样的帮助?我主动要求帮他搞定那些天杀的吸——那些麻烦,但是他根本不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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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莱丽的面孔突然软化下来。“你真的会帮他?”她问。


  “他是我他妈的合伙人。”


  “那就让你的船掉头,马什船长。带我们远离这里,去纳齐兹,圣路易斯,哪里都好,就是别去新奥尔良。明天我们绝不能去新奥尔良。”


  阿布纳·马什嗤之以鼻。“见鬼,为什么不去?”他追问道。而瓦莱丽转过视线,没有回答。于是他接着说道,“这是一艘汽船,不是一匹爱骑到哪儿就骑到哪儿的马。我们有预定的行程,有乘客搭我们的船,还有货物要交卸。我们必须去新奥尔良。”他皱眉,“还有,乔希会怎么说?”


  “天亮后他会在舱房睡觉,”瓦莱丽说,“等他醒来,我们已经安全抵达上游了。”


  “乔希是我的合伙人,”马什说,“一个人必须信任自己的合伙人。我也许侵犯过一次他的隐私,但我再也不会做那种事。总之,不管是为了你还是为了任何人,我不会不告诉他就让菲佛之梦掉头上行。假如乔希现在来对我说他不要去新奥尔良,见鬼,也许我们可以好好商量。但除此之外不行。你要不要我去找乔希谈?”


  “不!”瓦莱丽迅速地说,一脸戒惧。


  “可是我非常想告诉他,”马什说,“应该让他知道你在他背后捣什么鬼。”


  瓦莱丽伸出手来拉住他的胳膊。“拜托,不要。”她恳求道,手上的力道十分强劲。“看着我,马什船长。”


  阿布纳·马什几乎暴跳起来,然而,她的声音里有某种东西迫使他服从。于是他望向那对紫色的眼眸,目不转睛。


  “看着我没那么难,”她微笑着说,“船长,你的目光离不开我,是吗?”


  马什喉咙发干。“我——”


  瓦莱丽再次将黑发向后一甩,动作狂野。“你梦寐以求的不会只有汽船,马什船长。这艘船是一位冰冷的仕女,是贫乏的爱人,而温暖的血肉胜过木头和钢铁。”


  马什从来没听过一个女人说这种话。他惊愕地呆立在那里。


  “靠近一点,”瓦莱丽一边说一边将他拉向自己,直到离她仰起的面孔只有几厘米。“看着我。”她说。


  他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颤动的暖气,触手可及,而她的眼眸是两泓广袤靛紫的深潭,冷冽平滑,充满诱惑。


  “你想要我,船长。”她耳语。


  “不。”马什说。


  “噢,你想要我,我看得到你眼中的欲望。”


  “不,”马什坚持,“你是——乔希——”


  瓦莱丽笑起来,笑声轻灵优美,清脆动人。“别管乔希,拿走你想要的。你在害怕,所以你抗拒。不用害怕。”


  阿布纳·马什剧烈地哆嗦着,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因欲念而颤栗。他这辈子从没有这么想要过一个女人,然而他依旧坚守防线,对抗欲望,尽管瓦莱丽的眸子令他愈陷愈深,整个世界也充满她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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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我去你的舱房,”她耳语,“今晚我是你的。”


  “真的?”马什无力地说。他感到汗水滴下眉毛,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不行,”他咕哝着,“不行,这不是——”


  “可以的,”她说,“只要你承诺。”


  “承诺?”马什嘶哑地复述。


  那对紫罗兰色的眼眸仿佛有千言万语,炽烈灼人。“带我们远离这里,远离新奥尔良。向我承诺,你就能拥有我。你是如此想要我,我感觉得到。”


  阿布纳·马什伸出颤抖的手,抓住她的肩膀,嘴唇发干。他想牢牢抱住她挤碎她,将她扔到床上;但相反,他召唤出全部力量,粗暴地一把推开她。她喊叫一声,踉跄跌倒,一条腿跪在地上。


  挣脱了那对眼眸的马什咆哮起来。“滚开!”他怒吼道,“天杀的,马上滚出我的最高甲板舱。你到底是什么女人!见鬼,给我滚出去——快给我滚!”


  瓦莱丽再次抬头注视他,双唇微抿。“我可以让你——”她忿怒地开口。


  “不。”她背后传来乔希·约克坚定平静的声音。


  乔希突然从阴影中冒出来,像黑暗化成了人形。


  瓦莱丽瞪着他,喉头发出一个微弱的声音,然后飞奔下楼。


  马什感到精疲力竭,快要站不住了。“该死。”他咕哝着,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揩掉眉毛上的汗。等他擦完,他发觉乔希正耐心地望着他。“我不晓得你看到了什么,乔希,但事情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阿布纳。”乔希回答。他的声音并不特别生气。“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待在这里。我注意到瓦莱丽离开了大厅,所以我来找她,我上楼时听见了你的声音。”


  “我没听见你的声音。”马什说。


  乔希微笑道:“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非常安静,阿布纳。”


  “那个女人,”马什说,“她不是——她提出要——真见鬼,她只是个天杀的——”那个字眼他说不出口。“她不是淑女。”他无力地下了结论,“把她送走,乔希,把她和奥特嘉都送走。”


  “不。”


  “见鬼,为什么不?”马什咆哮道,“你听见她说的那些话了!”


  “那些话对我没有影响,”乔希平静地回答,“即使真有影响,我听见的情形只会让我更珍惜她。她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阿布纳,她关心我的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期望。”


  阿布纳·马什气冲冲地骂道:“你真该死,简直毫无道理,乱七八糟。”


  乔希微微一笑。“或许吧。不过和你无关,阿布纳。瓦莱丽的事就交给我吧,她不会再惹麻烦了。她只是害怕。”


  “害怕新奥尔良,”马什说,“害怕吸血鬼?”


  “没错。”


  “真的没问题吗?你有把握?”马什说,“如果你想绕过新奥尔良,开口就行,该死!瓦莱丽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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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想,阿布纳?”


  马什凝视着他,良久,才开口说:“我认为应该去新奥尔良。”


  两个人都微笑起来。


  第二天早晨,菲佛之梦号驶向新奥尔良。


  新奥尔良的堤岸挤满汽船和各式各样的帆船;汽笛和钟声让整条河上充满生机。马什拄着手杖,望着隐约浮现在眼前的城市,听到菲佛之梦号敲响到站的钟声,拉响高亢凄厉的汽笛,向其他船宣告她的到来。


  系定缆绳之后,等待他们的是繁杂的工作:交卸货物、招揽回航至圣路易斯时可接的生意,还要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马什决定在这里设立一个常驻办公室,他忙着寻找合适的地点、筹备银行帐户、雇用代理人。


  当晚和乔纳森·杰弗斯和卡尔·法兰在圣查尔斯旅馆用餐时,马什的脑子里始终萦绕着一个问题:瓦莱丽到底在担心什么?此外还有一件让他放心不下的事:乔希·约克究竟有什么打算?


  回到船上,乔希正在最高甲板舱的会客室与他的同伴聚会。马什看见了坐在他身边的瓦莱丽,她一脸忧虑羞惭的神色。看上去似乎一切正常。于是马什把整件事拋到了脑后。


  此后数日,马什忙碌异常。白天,菲佛之梦号的事务占据了他的全部心思;到晚上,他进城去享用美食,在河畔的酒馆里大肆吹嘘自己的汽船,到法国区闲逛,欣赏漂亮的克利欧贵妇,还有优美的院落、喷泉和露台。新奥尔良和他记忆中同样美妙。马什感觉良好。


  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马什心里渐渐滋生出一种不安情绪。那是一种模糊不明的感觉,促使他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一向熟悉的事物。天气酷热难耐,白昼暑气逼人,一旦远离凉爽的河风,便觉空气浊重潮湿。露天排水管日以继夜地冒出刺鼻的瘴气,死水飘散出阵阵腐臭。


  抵达新奥尔良第七天时,阿布纳·马什开始对这个城市感到异样的厌恶,亟欲离开。


  那天晚上,乔希·约克拿着一张航线图下楼用晚餐。自从抵达新奥尔良后,马什很少见到他的合伙人。


  “你喜不喜欢新奥尔良?”约克入座后,马什这么问道。


  “这座城市很美。”约克的声音里有一种奇特的不安,正埋头在蛋卷上涂奶油的马什不禁抬头望了他一眼。“我对法国区只有赞赏,它和我们见过的其他河滨城镇全然不同,几乎像欧洲。美国区的某些建筑物也同样华丽。但是,我不喜欢这里。”


  马什皱眉。“为什么不?”


  “阿布纳,”约克说道,灰色的眼睛里现出一丝奇异朦胧的光,“我热爱美,但有的时候,一件看似美好的东西,其中却隐藏着卑劣和邪恶。所以,我们愈快摆脱这座城市愈好。”


  “真见鬼,”阿布纳·马什道,“天杀的,说不出是为什么,不过我有相同的感觉。别担心,我们很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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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希·约克扮了个苦脸。“太好了,”他说,“不过我还有最后一项任务。”他推开盘子,摊开他带到餐桌来的航线图。“明天傍晚,我想把菲佛之梦号开到下游。”


  “下游?”马什惊讶地说,“见鬼,那儿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座农庄、一大群凯郡人①、湿地和溪沼,然后就是墨西哥湾了。”


  【① 指的是十七世纪时由布列塔尼、诺曼底等地区移居北美洲(主要是指加拿大地区),后又移居至路易斯安那州沼泽区的法国后裔。】


  “看。”约克说道,手指沿着密西西比河划出一条路线,“我们沿河通过此处,转入这个沼泽,然后前进大约六英里。不会花太长时间,第二天晚上就可以回来让乘客上船,航向圣路易斯。我想在这里短暂停泊。”他戳戳那个地点。


  阿布纳·马什没去理会放在眼前的火腿,俯身向前去看约克指出的地点。


  “赛柏斯港。”他念出航线图上的名字,“这个嘛,我不清楚。”


  他环顾主船舱。因为没有载乘客,四分之三都空着。卡尔·法兰、怀提·贝克、杰克·伊莱坐在长桌的另一头吃饭。


  “法兰先生,”马什喊道,“到这儿来一下。”


  等法兰走过来,马什把约克划出来的那条路线指给他看。“你能把船开到下游吗?会不会吃水太深?”


  法兰耸耸肩。“有些溪沼又宽又深,有些连小艇都很难通过,更别提汽船了。不过说不定我办得到。下游那儿有些农庄和港埠,别的汽船也会去,但通常没有我们的船这么大。我只知道可能会开得很慢,一路要测量水深,非常小心地避开暗桩和沙洲,搞不好还要锯掉一大堆树枝,省得我们的烟囱被撞断。”他俯身察看航线图,“我们要到哪里去?这条路线我以前走过一两次。”


  “去赛柏斯港。”马什说。


  法兰满腹心思地撅起嘴。“应该不会太难。那是老加洛克的农庄,以前汽船会定期在那儿靠岸,运送甘薯和甘蔗到新奥尔良。但是加洛克和他的整个家族死光之后就不常听见赛柏斯港的消息了。现在想起来,那附近有不少荒唐的传说。我们干吗去那儿?”


  “为了一件私事。”乔希·约克说道,“只管把船开到那里去,法兰先生。我们明天傍晚启程。”


  “你是船长,你说了算。”法兰说,然后回座吃东西去了。


  “见鬼,我的牛奶在哪儿?”马什抱怨道。他看看四周,侍者正在厨房门口徘徊,那是一个细瘦的黑人小伙子。“快把我的餐点送上来!”马什向他大吼,那男孩显然吃了一惊。马什又转向约克,“这趟路程,”他说,“它和——你告诉我的那件事有关?”


  “对。”约克简短地说。


  “危险吗?”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乔希·约克耸耸肩。


  “让我跟你一块儿去,”马什说,“我想参与这件事。”


  乔希·约克望着他。马什与他的目光短暂相接,突然毫无缘由地别过视线。乔希把航线图折起来。“我不认为这样做明智,”他说,“不过我会考虑。失陪了。”他起身离开餐桌。


  马什目送他离去,说不清刚才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最后他咕哝道:“真该死。”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到火腿上。


  几个小时后,有人来造访阿布纳·马什。


  马什在舱房里,正极力入睡。门上的轻叩仿佛雷声一般令他清醒过来。马什的心脏“砰砰”直跳,由于某种说不清的理由,他感到害怕。


  “谁?”他喊道,“真该死!”


  “我系托比①,船长。”门外的人低声答道。


  【① 托比是黑人,当时美洲黑人所说的英语常带有特殊腔调,且文法不规范,此处保留此种特色。】


  马什的恐惧烟消云散。托比·兰亚德是船上最温和、最谦卑的老黑人。


  马什喊道:“进来!”并在开门前点燃了床头的一盏油灯。


  两个人站在外面。托比年近六十,头顶已经秃了,但黑色的脑袋周围还留着一圈铁灰色的头发。脸上布满皱纹,皮肤黝黑,如同一双老旧舒适的靴子。和他在一起的黑佬年轻一些,是个矮小结实的男人,肤色棕褐,穿着一套很贵的西装。在昏暗的灯光下,马什花了些时间才认出这是杰布迪亚·弗里曼,自己从路易斯威尔雇来的理发师。


  “船长,”托比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私底下和您谈谈。”


  马什挥手让他们进来。“怎么了,托比?”他一面问一面关门。


  “我们算系某种代表,”厨子说道,“您认识我很久了,船长,您知道我不会骗您。”


  “那当然。”马什说。


  “我也不会逃跑。系您给了我自由和一切,我只想为您烧煮食物。但系那些黑佬,桨手们,他们不听我和杰布说您系多好的人。他们害怕,可能要逃跑。今天送晚餐的小弟,他听见您和约克船长讨论要去赛柏斯港,现在所有黑佬都在议论。”


  “怎么啦?”马什说道,“你们又没去过那儿。赛柏斯港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不对,”杰布说,“但别的黑佬听说过那地方。那里有些传闻,船长,不好的传闻。所有黑佬都逃离那个地方,因为那边发生的事情。恐怖的事情,船长,很恐怖。”


  “我们来系想请求您别去那里,船长。”托比说。


  “没有哪个厨子和理发匠可以告诉我该把船开到哪里去。”阿布纳·马什严厉地说。但他看着托比的脸,软化下来。“不会有事的,”他保证,“不过你们俩要是想留在新奥尔良等待,那就留下吧。这种短期航程用不着厨师和理发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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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比显得很高兴,但他仍然说:“可系桨手们——”


  “我需要他们。”


  “他们不会留下,船长,相信我。”


  “我想长毛迈克尔能处理好这种事。”


  杰布摇头。“黑佬们的确害怕长毛迈克尔,但他们更害怕你们打算要带他们去的地方。他们会逃跑,肯定会。”


  马什咒骂起来。“一群该死的蠢蛋!”他说,“好吧,我们没有桨手也可以开船。想走这一趟的是乔希,不是我。给我点时间穿衣服,我会找到约克船长,把这件事告诉他。”


  两名黑人互望一眼,但没说什么。


  乔希·约克舱房里还有别人。马什带着两个黑人大步走到船长舱房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自己那位合伙人的声音,响亮优美,富有韵律感。马什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乔希是在读诗。他用手杖敲敲门,约克诵读的声音中断了,叫他们进去。


  乔希平静地坐着,膝头搁着一本书,一根苍白修长的手指压着他刚刚读到的地方,身旁桌上有一杯酒。


  瓦莱丽坐在另一张椅子里,她抬头望了马什一眼便别过视线。自从最高甲板舱的那个晚上以后,她一直避着他,而马什发现自己竟然很容易便忽略了她。


  “告诉他,托比。”他说。


  托比似乎很难说出口,但最后他还是全盘托出了。说完之后,他耷拉着眼睛站在那儿,手中捏着他那顶破旧变形的帽子。


  乔希·约克面色阴沉。“这些人在怕什么?”声调礼貌而冷淡。


  “去那里,先生。”


  “我会保护他们。”


  托比摇头。“约克船长,他们虽然没有对您不敬,可是都怕您,尤其系您现在又要我们到那里去。”


  “他们认为您是那些人中的一个,”杰布插口,“您和您的朋友会把我们引诱到那里,交给其余的人。传说中那些家伙白天不出来活动,而您也一样,船长。当然,我和托比比较了解,可是其他人不明白。”


  “告诉他们,到溪沼去的航程工资加倍。”马什说。


  托比没有抬起视线,只是摇头。“他们不会在乎钱。他们会逃跑。”


  阿布纳·马什咒骂了一声。“乔希,如果钱或长毛迈克尔都不能打动他们,那他们是绝不会去的。我们得把他们全部遣散,另雇一批新的桨手和工人,可是这要花些时间。”


  瓦莱丽倾身向前,把手放到乔希·约克的手臂上。“求求你,乔希,”她轻声说,“就听他们的吧。这是个预兆,咱们别到那里去。带我们回圣路易斯,你答应要带我参观圣路易斯的。”


  “我会的,”乔希说,“但必须等我完成这件事。”他向托比和杰布皱起眉头。“由陆路很容易抵达赛柏斯港。”他说,“毫无疑问,那将是达成我的目标的最简便、最迅速的方式。但我对这种做法不满意。先生们,无论这是不是我的船,无论我是不是这儿的船长,我都不会让我的船员不信任我。我不愿意让我的人害怕我。”他“啪”的一声,把那本诗集放到桌子上,动作充满挫败感。“我做过哪些伤害你的事,托比?”乔希追问,“我苛待过你的族人吗?我做过哪些引发这些猜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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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先生。”托比轻声道。


  “你说没有,尽管如此,你们还是要背弃我?”


  “没错,船长,他们太害怕了。”


  乔希·约克的神色坚定无情。“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东西呢?”他的双眼来回扫视托比和杰布,“如果他们在阳光下见到我,他们会相信我吗?”


  “不,”瓦莱丽说,显得十分惊惶,“乔希,你不能——”


  “我能,”他说,“而且我会。怎么样,托比?”


  厨子抬起头来,注视着约克的眼睛,然后缓缓点头。“唔,也许——如果他们看您不系——”


  乔希注视着两名黑人,过了很久,“非常好。”最后他终于说,“那么,我将在明天午后与你们共进午餐。为我保留一个位置。”


  “这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啊。”阿布纳·马什说道。


  第十三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乔希穿着白西装下楼吃午餐。消息自然四处传开,菲佛之梦号的船员几乎全部到齐。


  托比的厨艺大大超出平日的水准。侍者身着利落的白外套穿梭来去,从厨房中端出热腾腾的大盘子和精致的瓷碗,其中盛着托比精心烹制的菜肴:有海龟汤和龙虾沙拉、螃蟹和甜面包、牡蛎馅饼和羊排、龟肉、炒鸡柳、烤牛肉和酥炸牛犊肉、爱尔兰洋芋、青玉米和红萝卜、菊芋和扁豆、一大堆蛋卷和面包,还有酒吧供应的葡萄酒、蒸馏酒、从城里运来的新鲜牛奶、一盘盘新制奶油,餐后甜点则有李子布丁、柠檬派、浮岛布丁和巧克力酱浇海绵蛋糕。


  但乔希几乎没碰自己的食物。在明亮的日光下,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乎比较畏缩,不再那么引人注目。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惨白,马什觉得像蒙了一层灰。约克的举止也显得有气无力,不时抽搐,完全不像平时那个兼具力量与优雅的他。最大的改变是他的眼神。在宽檐白帽的阴影下,他的双眼很疲倦,极度疲倦。瞳孔缩成细小的针眼,周围的灰虹发白褪色,不再具有马什时常见到的那种魄力。


  然而他在这里,这似乎改变了一切。他走出舱房,来到炽热的阳光下,越过露天甲板下了阶梯,在上帝面前、船员面前、在每一个人面前进餐。阳光洒在乔希·约克和他那一身白西装上,无论他昼伏夜出的生活引发了什么谣言和恐惧,现在看来都似乎蠢得要命。


  约克在席间没怎么说话,但只要别人向他发问,他都会回答,还不时在众人的闲谈中插入一句评论。甜点送来时,他推开餐盘,疲惫地放下餐刀。


  “叫托比过来。”他说。


  厨子从厨房走出来,身上沾满面粉和油渍。“您不喜欢这些食物吗,约克船长?”他问,“您几乎没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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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很好,托比。只是这个时间我没什么食欲。不过我在这里,我相信这证明了一些事情。”


  “是的,先生。”托比说,“现在没有麻烦了。”


  “非常好。”约克说。托比走回厨房,而约克转向马什。“我决定多停留一天。”他说,“明天日落时启程。今晚不走。”


  “好的,乔希。”马什说,“再递一块饼给我,可以吗?”


  约克微笑着把饼递给他。


  “船长,今晚出发比明天好。” 正用一根骨签剔牙的丹·奥尔布赖特说,“我嗅到了暴风雨的味道。”


  “明天出发。”约克说。


  奥尔布赖特耸耸肩。


  “托比和杰布可以留在城里。事实上,”约克继续说道,“我只需要少数最必要的人操船。送提早搭船的乘客上岸待几天,等我们回来。我们不载货,所以工人可以休几天假。只需要一班船员。行吗?”


  “应该可以。”马什说着,向长桌扫了一眼。高级船员都好奇地望着乔希。


  “那就明天日落。”约克说,“失陪,我得去休息了。”他站起来,一剎那间摇摇欲坠。马什连忙起身,想去扶他。但约克对马什挥挥手。“我很好。”他说,“我要回房去了。在准备好离开新奥尔良之前,我不希望受到任何打扰。”


  “你今晚不下来用餐?”马什问。


  “对。”约克说。他环顾船舱。“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夜晚的主船舱。”他说,“拜伦爵士说得对,白昼过于浓艳俗丽了。”


  “呃?”马什说。


  “你不记得吗?”约克说,“我在新奥尔巴尼的船厂念给你听的诗句。很适合描述菲佛之梦号。‘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犹如夜晚’,”杰弗斯接着背诵道,一面推了推眼镜。马什吃惊地望着他。杰弗斯是象棋和算术方面高手,还常常去看戏,但马什从没听过他朗诵诗歌。


  “你知道拜伦!”约克高兴地说。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是的。”杰弗斯承认,一边眉毛一扬,“船长,难道你是说,我们在菲佛之梦上过的是‘美好温良’的日子?”他笑道,“对长毛迈克尔和法兰先生来说,这可是新闻呀。”


  长毛迈克尔哈哈大笑,法兰争辩道:“喂,搞清楚,有三个老婆并不表示我不温良,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见鬼,你在说什么呀?”阿布纳·马什插嘴道。多数高级船员和下级船员和他同样迷惑不解。


  乔希微微一笑。“杰弗斯先生说的是拜伦这首诗的最后一段。”


  他念道:


    在那脸颊,在那眉宇,


    柔和宁静,却情态万千,


    动人微笑,焕然光彩,


    诉说美好温良的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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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心灵安详而含蓄蕴藉,


    那爱恋真挚而无辜纯洁!


  “我们无辜纯洁吗,船长?”杰弗斯问。


  “没有人绝对地无辜纯洁,”乔希·约克答道,“但这首诗仍旧打动了我。夜晚是美的,我们可望在它黑暗的光彩中找到祥和与高贵。很多人毫无理性地惧怕黑暗。”


  “也许。”杰弗斯说,“但有些时候,黑暗的确值得惧怕。”


  “不对。”说完这句话,乔希·约克转身便走,突兀地中断了和杰弗斯的讨论。


  他走后,其余人纷纷离座回到工作岗位,但乔纳森·杰弗斯依旧留在原地,遥望着舱房,若有所思。


  马什坐下来吃完自己的饼。“杰弗斯先生,”他说,“这条河上发生的事,我可真是搞不懂了。该死的诗。讲话这么文诌诌的究竟有啥意思?如果那个拜伦有什么话想讲,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出来?告诉我。”


  杰弗斯眨眨眼,朝他望过来。“抱歉,船长,”他说,“我正在想事情。你说什么来着?”


  马什咽下一大口饼,用咖啡把它冲下肚,然后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这个嘛,船长,”杰弗斯笑道,“主要原因是诗很美,包括它的文字组合方式、韵律感,还有它所描绘的意象。诵读出来的时候,诗歌很悦耳。它的音韵、内在的节奏感,听起来就是好听。”他啜了几口咖啡。“如果你没有感觉到这种美,那就很难解释了。怎么说呢,有点类似汽船吧,船长。”


  “没有什么诗会和汽船一样美。”马什粗声说。


  杰弗斯咧嘴一笑。“船长,为什么极光号的轮机室有曙光女神的巨大塑像?没有它,桨轮会转得更顺畅。为什么我们的领航室和其他那些船的领航室都有涡纹和雕刻装饰?为什么每艘高级汽船都使用上好木料、挂油画、铺地毯、装饰镂空木刻?为什么我们的烟囱顶端是花形?直的照样能喷出烟来。”


  马什打个饱嗝,皱起眉头。


  “你可以让一艘汽船直截了当。”杰弗斯总结道,“但这些装饰使她看上去更漂亮,给人的感觉更舒适。诗也是这样,船长。一首诗当然可以平铺直叙,说一通大白话,但加入音韵和节奏之后,它会变得更雅致。”


  “这个嘛,或许吧。”马什怀疑地说。


  “我打睹我可以找到一首连你都会喜欢的诗。”杰弗斯说,“事实上,拜伦就写过一首,叫《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那是哪里?”


  “是‘谁’,不是‘哪里’。”杰弗斯纠正,“这是一首关于战争的诗,船长。它有着惊人的韵律感,和《水牛城的妞儿》①一样节奏明快,充满生气。”他站起身来,抚平外套,“跟我来,我拿给你看。”


  【①


  马什喝掉剩余的咖啡,推开椅子,跟随乔纳森·杰弗斯朝船首方向的图书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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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舒服地坐进一张松软的扶手椅中,首席事务员在一直堆到天花板的书箱中上下翻寻。


  “这儿。”杰弗斯最后说,拿出一本中等尺寸的书。“我就知道这里应该有一本拜伦诗集。”他搜寻书页——其中有几页连在一起没裁开,他用指甲把它们划开——直到发现他想找的地方。他敲敲书本,念道:“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马什不得不承认,这首诗的确很有韵律感,特别是由杰弗斯来朗读。虽然和《水牛城的妞儿》没什么共同点,但实在很棒。


  “不错,”杰弗斯念完之后,他赞同地说,“去掉结尾那部分会更好。天杀的福音宣导家,老是三句话不离‘主’。”


  杰弗斯笑起来。“拜伦爵士完全不是福音宣导家,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说,“事实上,他是个异端。至少传闻是这么说的。”他露出沉思的表情,开始重新翻页。


  “你又在找什么?”


  “我在餐厅想不起来的那一首。”杰弗斯说,“拜伦写过另一首和黑暗有关的诗,和我们刚才听到的那首差距很大——啊,在这儿。”他浏览着书页,点点头,“听听这个,船长。标题是《黑暗》。”


  他开始朗诵:


    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


    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失所流离,


    无光,无路,那冰封的地球球体


    盲目转动,在无月的天空下笼罩幽冥;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将热情忘记;


    那一颗颗寒凉霜冻的心


    都自私地祈求黎明……


  事务员的声音有一种空洞、不祥的调子。这首诗一行连着一行,比其他的长得多。


  没过多久,马什就听不懂了,但他依旧受了影响。整个室内充斥着一股吓人的寒意。这首诗充满恐怖的、无意义的祷告和绝望,充满火葬堆、战争、饥荒和野兽般的人们。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餐餐不尽足餍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漫地遍野仅剩一念……唯有一死


    迅速且缺少尊严;那饥馑


    侵彻肠胃……人们


    毙命而曝尸荒野,骨肉不掩;


    遍地瘠土都遭席卷……


  杰弗斯继续读下去,灾祸的气息萦绕不去,直到他终于念完。


    它们沉眠于死寂的深渊……


    波涛已逝,浪潮止息,


    尊贵的月神已命尽陨灭;


    凝滞的气流里风也断绝,


    烟销云逸,它们留存无益


    因为黑暗……便是宇宙自己。


  他合上书。


  “胡话,”马什说,“听起来像发高烧时说的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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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纳森·杰弗斯淡淡地笑了笑。“那位爵士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发高烧。”他叹了口气,“在我看来,拜伦对黑暗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想法。这首诗里很难找到无辜和纯洁。不知道约克船长熟不熟悉这一首。”


  “他当然熟悉,”马什从椅子里站起来,“给我。”他伸出手。


  杰弗斯把书递给他。“对诗歌产生兴趣了,船长?”


  “不关你的事。”马什答道,一面把书塞进口袋,“你没有工作要做吗?”


  “有的。”杰弗斯说着离开了。


  阿布纳·马什在图书室里待了三四分钟,觉得心里怪怪的;这首诗让他忐忑不安。也许这就是诗歌的功用,马什心想。他决定抽空翻翻这本书,琢磨琢磨。


  但马什有数不清的杂务要做,他大半个下午都在忙碌,到后来完全忘记了口袋里那本书。


  晚上卡尔·法兰想去圣查尔斯旅馆小酌,马什决定加入。他们回到菲佛之梦号时已近午夜。在舱房里脱下衣服后,马什才想到那本书。他小心地把书放在床头小几上,穿上睡衣,坐定后就着烛光看起来。


  在深夜昏暗孤寂的小舱房里,《黑暗》这首诗读来似乎更加不祥。尽管白纸黑字少了杰弗斯的朗诵所带来的冰冷气息,他依旧觉得心里直发毛。他跳过几页,读《辛那赫里布》和《她以绝美之姿行来》,还有其他的诗,可他的脑子里仍然想着那首《黑暗》。酷热的夜晚,他的手臂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书的扉页上有一张拜伦像,马什端详着它。看起来挺俊美,和克利欧人一样黝黑性感,难怪女人对他趋之若鹜——尽管他是个跛子。当然啰,他还有贵族身份,肖像底下便是这么写的:


      乔治·高登,拜伦爵士


        1788年~1824年


  马什轻蔑地哼了一声,吹熄蜡烛。他睡着了,但他的梦境遍布红光,鬼影幢幢;阴郁骇人的字句在他幽暗的心灵长廊中回荡。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


    将热情忘记。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


    ……一个令人惊异的男人。


  阿布纳·马什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整个人都惊醒了。他能听见心脏在“砰砰”直跳。


  “该死的。”他咕哝道,取过一根火柴点燃床头的蜡烛,翻开那本诗集,找到拜伦的肖像。“真该死。”他又说了一遍。


  马什匆忙穿好衣服,他想找个强壮的同伴当后盾,比如长毛迈克尔的浑身肌肉和黑铁棍,或者乔纳森·杰弗斯和他的剑杖。但这是他和乔希之间的事。他保证过,不向任何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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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往脸上拍了些水,拿起胡桃木手杖,来到甲板上。真希望船上有个牧师,哪怕有个十字架也好。那本诗集在他口袋里。远方的港湾深处,一艘汽船正喷着蒸汽,装载货物。


  阿布纳·马什来到乔希门前,举起手杖,却踌躇起来。乔希吩咐过,不准打扰他。马什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他非常不高兴。这件事实在傻透了。那首诗只不过让他做了个噩梦,也许是他自己吃坏了肚子……可是,可是——


  他站在那里,皱眉思索,手杖依旧举着。就在这时,门无声地开了。


  舱房像鲸鱼肚子里一样幽暗。月亮和星斗从门缝透入些许光辉,但房间深处仍是一片漆黑。门后几步远的地方隐约有个人影。月光照到他赤裸的脚,身体其余部分晦暗不清。


  “进来,阿布纳。”黑暗中传来乔希嘶哑的低语。


  阿布纳·马什跨过门槛,迈步向前。


  那个人影移开了,和关门同样突兀。马什听见门上了锁。房间彻底暗下来,眼前只有一片黑暗。一只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他的胳臂往前拖,接着向后一推。一霎那的恐慌之后,他发现屁股底下有张椅子。


  黑暗中一阵沙沙响。马什盲目地左右张望,极力在一片漆黑中辨认出东西。


  “我没敲门。”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没错,”乔希的声音,“我听见你走过来。我一直在等你,阿布纳。”


  “他说过你会来。”黑暗另一端响起另一个声音。女人的声音,轻柔而苦涩。是瓦莱丽。


  “是你。”马什惊讶地说。他完全没料到。他困惑、气愤,不知如何是好。瓦莱丽的出现使一切变得更加棘手。


  “你在这里干吗?”马什问。


  “或许我该问你相同的问题。”轻柔的声音回答道,“我在这里是因为乔希需要我,马什船长。我要帮助他,这比你的空话实际得多。你和你的种族,你们这些多疑又迷信的——”


  “够了,瓦莱丽,”乔希说道,“阿布纳,我不知道你今晚为什么来,不过我明白这是迟早的事。我真该找个只知听命令不会问问题的蠢材来当合伙人才对。你太过精明,这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看穿我在纳齐兹编出来的那套说辞。我看到你在观察我们,也知道你的小测试。”突然,他嘿嘿地笑起来,粗哑的、从嗓子眼里逼出来的笑声。“圣水。”


  “怎么……你知道?”马什问。


  “对。”


  “那该死的小弟。”


  “别对他太严厉。和他没多大关系,阿布纳。当然,我的确注意到了,那顿晚餐他一直盯着我看。是水本身让我瞧出了端倪。我们那番谈话后才几天,一杯清澈的水突然送到我面前,我会怎么想?我们一直待在河上,用惯了浑水。开个玩笑,沉淀在我水杯底上的泥土差不多可以建造一座花园了。”他再一次发出干涩粗哑的笑声,“或者填满我的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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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纳·马什没理会最后一句话。“把土搅一搅,和着水喝下去,”他说,“这样你才算得上河上人。”他顿了顿,“或者算得上是个‘人’。”


  “啊,”乔希说,“咱们终于说到点子上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沉默不语,舱房充满令人窒息的黑暗与死寂。最后,乔希终于开口了,语调冰冷,充满肃杀的意味。“你带十字架来了吗,阿布纳?还是木桩?”


  “我带了这个。”马什说。他掏出诗集,朝他认为乔希坐着的地方扔过去。


  只听“啪”的一声,书被接住了。接着是翻页的沙沙声。


  “拜伦。”乔希大惑不解地说。


  舱房重重遮蔽,不留一丝缝隙;阿布纳·马什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见,而乔希却能接住那本书,甚至能阅读!马什发觉自己又一次在闷热的环境中起鸡皮疙瘩了。


  “为什么是拜伦?”乔希问,“你考倒我了。另一项测试,十字架,或者其他辟邪物,我都料得到。但怎么也想不到拜伦。”


  “乔希,”马什说,“你多大年纪?”


  沉默。


  “我很会看别人的年龄,”马什说,“但你长着一头白发,很难猜。不过,从你的样子看——你的脸和你的手——我会说你三十岁,最多三十五。这本书上写着拜伦死于三十三年前,你却说你跟他见过一次面。”


  


  齐希叹了口气。“的确,”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无奈,“一个愚蠢的错误。这艘船的模样让我一时感动得忘乎所以,以至我觉得那句随口泄露的话无关紧要。你对拜伦一无所知,我以为你会忘记这件事。”


  “我的脑袋转得不快,但并不键忘。”马什紧握住手杖,让自己稳住神,然后身体前倾。“乔希,我们得谈谈。让那女人出去一会儿。”


  黑暗中,瓦莱丽发出一阵冷笑。“他是个勇敢的傻瓜。”她说。


  “瓦莱丽不会出去,阿布纳,”乔希不客气地说,“你想对我说的话不必向她隐瞒。她和我一样。”


  马什感到寒冷,还有孤独。“和你一样,”他喃喃道,“那好,你是什么?”


  “你自己判断吧。”乔希回答。一根火柴在漆黑的舱房中突然亮起。


  “哦,我的上帝!“马什哑着嗓子说。


  小小的火苗将刺眼的火光投射在乔希脸上。他的嘴唇肿胀破裂,因灼伤而发黑的肌肤迸开,颚下冒出饱胀脓汁的水泡,相同的水泡也散布在呈肉红色、握着火柴的那只手上。他的灰眼鼓凸发白,深陷的眼窝渗出黏液。


  乔希·约克冷冷地笑了,马什听到了焦黑皮肉破裂绽开的声响,随即就看到他一边脸颊上新绽开的伤口中缓缓流出了白色的液体。一片皮肤卷起来,露出下面粉色的肉。


  火柴熄灭了,令人感激不尽的黑暗再度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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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你是他的合伙人,”瓦莱丽责备道,“你说你会帮助他,这就是你给他的帮助——和你那些船员的猜疑和威胁。他可能会因为你而死。他是‘白王’,而你什么也不是,他却这样做,来赢取你那毫无价值的忠诚。该满意了吧,马什船长?不,你还是不满足,否则你不会出现在这里。”


  “见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马什问,没有理会瓦莱丽。


  “我在白昼的光线下足足待了两个小时。”乔希答道。马什现在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发出那种痛楚的低语了。“我清楚我所冒的风险,我以前也这么做过——在必要的时候。四小时可能会要我的命。六小时的话,必死无疑。但只要不超过两小时,多数时间不直接曝晒阳光,就没有大碍。我知道自己的极限。灼伤看起来比实际严重。不过这种痛楚可以忍受,而且会很快过去。到明天这个时候,没人会看出在我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我的肌肉已经开始复原,水泡裂开,坏死的皮肤脱落。你刚才都亲眼看见了。”


  阿布纳·马什闭上了眼睛,然后又重新睁开。没什么不同,黑暗依旧四下充斥,他脑子里依旧晃动着火焰的青白残影,还有乔希那张变形的骇人鬼脸。


  “圣水没有用,镜子也没有用,”马什说,“都没用。只有一点,你不能在白天活动——能真正地在白天活动。你说过,那些天杀的吸血鬼,他们真的存在。但是,你对我说的是谎话。你向我撒谎,乔希!你不是吸血鬼猎人,你是他们中的—个!你和她,还有你带上船来的那帮人都是,你自己就是天杀的吸血鬼!”马什高举手杖挡在胸前,企图以这柄可怜的武器挡开他无法看见的东西。他听见瓦莱丽轻笑出声,向他靠近。


  “小点声,阿布纳,”乔希平静地说,“让我来平息你的愤怒。没错,我对你说了谎。我们第一次会面时我就警告过你,如果你把我逼得太紧,你只能得到谎话。你迫使我说谎,我唯一遗憾的是那些谎话不太高明。”


  “我的合伙人。”马什气愤地说,“见鬼,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的合伙人是杀手——杀手更糟!你晚上出去都干了什么好事?找落单的人?喝他们的血,把他们大卸八块?是呀,我明白了,几乎每晚都到另—个城镇猎食,如此一来你就安全了。等岸上那些家伙发现你的杰作时,你早就远走高飞了。你甚至用不着急匆匆赶路,你在—艘豪华的高级汽船上拥有自己的舱房。一切应有尽有。怪不得你这么想要一艘自己的船,约克船长先生。天杀的,你下地狱去吧!”


  “安静,”约克厉声道,声音中的力量令马什闭上了嘴,“放下手杖,省得打坏东西。我说,放下。”


  马什手一松,手杖掉到地毯上。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很好。”乔希说。


  “他和其他那些人一样,乔希。”瓦莱丽说,“他什么都不懂,对你只有畏惧和仇恨。我们不能让他活着离开这儿。”


  “也许吧。”乔希不情愿地道,“但我认为他和其他人有些不—样,也许我错了。怎么样,阿布纳?当心你说的话,你的性命维系于你所说的每一个字。”


  但阿布纳·马什愤怒得无法思考。他满心的畏惧被狂热的怒火取代了。他被欺骗了,被吸血鬼当成一个粗笨丑陋的白痴要弄。没有谁可以这样恐吓阿布纳·马什,吸血鬼也不行。约克让他的菲佛之梦号、他的高贵仕女变成了—个漂浮在水上的噩梦。


  “我在这条河上待了很久,”马什说,“你休想吓唬我。第一次在汽船上工作的时候,我就见过找的朋友在圣乔港的酒吧里被人开肠破肚,后来我抓住那个流氓,夺下他的刀子,打折了他的脊粱骨;我在贝得艾克斯待过,也去过发生血案的堪萨斯。吸血怪物吓不倒我。你想来就来吧。我的体重是你的两倍,你现在被烧成那种德性,我会拧掉你的脑袋。也许我早该这么做,为了你干的那些好事。”


  一阵沉默之后,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


  乔希·约克大笑起来,半晌才停止。


  “噢,阿布纳。”他说,“你真是个汽船水手。半个梦想家,半个吹牛大王,加起来正好是—个傻瓜。你像瞎子—样坐在那儿,但你应该知道,我看你却一清二楚。你笨重迟缓,而你知道我的力量和敏捷的身手。你也知道我可以悄无声息地动手。”


  一阵停顿,—阵吱吱嘎嘎声,然后,乔希的声音突然·在舱房的另一端响起。“像这样,”又一阵沉默,“和这样。”这次在后面。“还有这样。”他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马什的头跟着他的声音转泉转去,转得头最眼花。


  “我可以上百次轻轻割开你的皮肉,让你还没感觉到伤口的时候就流血至死;我可以在黑暗中悄悄靠近你,在你意讽到我不再说话前就撕开你的喉咙。别的不提,你坐在那儿,面对的方向都是错的。你知道你现在正冲着空气吹胡子瞪眼、咆哮发威吗?”乔希叹口气,“你很有勇气,阿布纳。虽然缺乏理智,但勇气可嘉。”


  “想杀就杀,快点动手。”马什说,“我准备好了。也许我永远没机会赢过日蚀号,不过我有心想做的事大多都完成了。我宁愿在新奥尔良的某座漂亮坟墓里烂掉,也不愿再为一群吸血鬼开汽船。”


  “我曾经问你是不是个迷信的人,或者虔诚的人,”乔希说,“你否认了。可你说起吸血鬼的样子,就像个没受过教育的移民。”


  “你说什么?是你告诉我——”


  “对,对,填满泥土的棺材,没有灵魂、不会在镜子里出现的怪物,没办法跨过流水的生物,可以变成狼、蝙蝠和雾气,怛大蒜却能挡住它们。你太聪明了,不可能相信这种废话,阿布纳。暂时放下你的恐惧和愤怒,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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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番话让马什冷静下来。乔希挖苦的语调让整件事听起来傻透了。约克的确碰到一点阳光就会被烧得面目全非,但他却能喝下圣水、戴着银戒指,让自己的影子出现在镜子里。


  “你是说你不是吸血鬼吗?”马什困惑不解。


  “根本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乔希耐心地解释道,“这种传说和卡尔·法兰的河畔怪谭一样无稽。像德莱安·怀特号的宝藏,拉库西的幽灵船,还有那位尽忠职守、死后仍在掌舵的领航员,只是传说而已,阿布纳。毫无根据的怪谭故事,理智的人不会当真。”


  “这些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马什勉强反驳道,“我是说,我认识很多舵手,他们声称在通过拉库西截道时见过那艘幽灵船发出的光,甚至听到探测员在赌咒发誓①。至于德莱安·怀特号,唔,我不相信诅咒,可她确实像法兰先生说的一样沉没了,前去打捞她的其他船只也沉没了。至于那个死掉的舵手,真见鬼,我认得他。他是个梦游症患者,也就是说,他掌舵的时候实际上睡得死死的。只不过这个故事在河上来回流传,被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


  【① 《拉库西截道的幽灵船》是密西西比河流域著名的鬼故事,马克·吐温曾在《密西西比河上》一书里描述过。内容是讲一艘汽船未走拉库西截道这条航线,却驶入淤积的大河湾,固而迷航。汽船的水深探测员在气急败坏之下发誓他们永远出不了这个河湾,而此言果然应验,那艘船至今仍被因在河湾里。】


  “你这话恰巧证明了我的观点,阿布纳。如果你坚持用那个字眼,那么不错,吸血鬼的确存在。但是,和我们有关的传说却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流言传递,几年之后,你的梦游症患者在传说中变成了—具尸体。想想看一两百年后他会变成什么吧。”


  “如果你们不是吸血鬼,那你们到底是什么?”


  “没有一个简单的字眼可以形容我们是什么。”乔希说,“在英语中,你的种族可能会称呼我为吸血鬼、狼人、妖人、邪术师、妖术师、恶鬼、食尸鬼。别的语言还有别的称呼:nosferam、odoroten、upir、loupgarou,这就是你的族人赋予我这种可怜生物的名字。这些我个人都不怎么喜欢,我和它们不—样。但我没有可以取代它们的措辞,我们缺少一个用来描述自己的称呼。”


  “你们自己的语言——”马什说。


  “我们没有语言。我们使用人类的语言,人类的名字,向来如此。我们不是人类,却也不是什么吸血鬼。我们是——另一个物种。当我们称呼自己的时候,通常是使用你们的词汇、你们的语言,但我们赋予了它们隐密的含义。我们是夜晚的人民、血的人民,或者只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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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呢?”马什问,“如果你们是‘人民’,那我们是什么?”


  乔希·约克迟疑了一下,瓦莱丽提高声音道:“白昼的人民。”


  “不,”乔希说,“那是我个人的说法。我的族人对你们有另一个称呼。瓦莱丽,该是坦白的时候了,把真相告诉阿布纳。”


  “他不会喜欢的,”她说,“乔希,你冒的险——”


  乔希道:“瓦莱丽,告诉他。”


  铅块一般沉重的静默持续了片刻,然后瓦莱丽轻声道:“牲口。这就是我们对你们的称呼,船长。牲口。”


  阿布纳·马什皱紧眉头,粗大的拳头攥得紧紧的。


  “阿布纳,”乔希说,“你想知道真相。现在,我给了你许多可以思考的东西。在纳齐兹那件事之后,我很担心自己必须为你安排一场意外。我们不敢冒险。你对我们的威胁越来越大。西蒙和凯瑟琳竭力劝我杀了你,而新近加入我、并获得我信赖的伙伴,比如瓦莱丽和让·阿尔当,也基本赞成。毫无疑问,我与我的族人会因为你的死变得更加安全,但尽管如此,我仍然坚决反对。我已经厌倦了死亡,厌倦了恐惧,厌倦了你我两族之间的互不信任。我很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可能和平共处。携手共事。我本来无法确知你是否可以信任,但在唐纳森威尔的那个夜晚,就是瓦莱丽想让你把菲佛之梦号开回上游的那一夜,你拒绝了她,证明你是个意志坚强、忠诚可靠的人,而我原本不敢有这种期望。我当时就做出了决定——你会活下去,而且只要你再来找我,我就会说出一切真相。你愿意听吗?”


  “我有多少选择?”马什问。


  “没有。”乔希·约克承认。


  瓦莱丽叹了口气。“乔希,我恳求你重新考虑。他毕竟是人类,无论你多么喜欢他,他都不会明白。他们会带着削尖的木桩找上门来,你知道的。”


  “我希望不会。”乔希说,接着又对马什说,“她很害怕,阿布纳。我打算做的是—项全新的尝试,而新事物永远是危险的。仔细听我说完,不要评判我,也许我们能建立真正的合伙关系。我从来没有把真相告诉过你这样的——”


  “这样的牲口。”马什咕哝着,“好吧,我以前也没有听过吸血鬼讲话,咱们就算扯平了。继续,大笨牛在这儿洗耳恭听呢。”


  第十四章


  黑暗而遥远的往日


  那么就所我说,阿布纳。不过先听听我的条件。我不要你打断我,先听我说完一切,再对我和我的种族下判决。


  让我先从自己的一生说起。


  你问我的年龄。阿布纳,我很年轻,就我族的标准而言,我还处于成人期的第一阶段。我1785年出生于法同乡间。我从没见过母亲,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我父亲是个小贵族,就是说,他为自己冠了一个头衔,以便跻身于法国社交界。他很喜欢自己在法国拥有的地位,尽管他的出身地在东欧。他只有少量土地,但却十分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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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看,今年我七十二岁,我确实有幸见过拜伦爵士,不过那是后来发生的事了。


  父亲和我是同样的人,我们的两名仆人也和我是同样的人,他们不是真正的仆人,而是同伴。我族的这三名成人教导我语言、礼仪、这个世界的许多事物,以及各种警告。我白天睡觉,只在晚上活动。我学会了害怕黎明,如同你们种族的孩子经由灼伤而学会怕火。我被告知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我优秀卓越,是一名主宰,可是我不能谈论这些差异,以免那些牲口害怕我、杀害我。我必须把自己特殊的作息习惯打扮成一种个人怪癖;我必须学习并遵从天主教仪式,甚至要在我们的私人礼拜堂里举行特殊的夜半弥撒,领受圣餐;我必须……好了,我不再说下去了。你必须了解,阿布纳,当时我只是个孩子。我本来也许会学到更多东西,学会理解身边的事物,理解我们所过的生活。明白其前因后果,让我们的传统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当然,那样的话,我将成为另—个人。


  然而,到了1789年,大革命的火焰无可挽回地改变了我的一生。当恐怖政治时期来临之际,我们被捕了。尽管我们慎之又慎,但我父亲夜间活动的习惯、离群索居的生活,以及谜一样的财富,依旧引起了人类的怀疑。我们的仆人——人类仆人——指控他是妖术师、撒旦信徒、萨德侯爵①的门徒;而且我父亲又自称贵族,这是最黑暗的—项罪行。他的两名同伴被视为仆人,因而设法逃脱了,但我父亲和我被捕了。


  【① 马奎斯·德·萨德,法国作家,法国普罗旺斯贵族出身,一生沉沦放荡,其著作多描写“性变态”。】


  我当时虽然年劫,却对囚禁我们的监牢留下了鲜明的记忆。牢房寒冷潮湿,由笨重的岩石建成,有一扇厚重的巨大铁门,连我父亲强大的力量都对它无能为力。牢房里充斥着尿骚昧,睡觉的地方没有毛毯,只有肮脏的稻草铺在地上。有个天窗,但离我们很远,是一个至少十英尺厚的实心石墙上凿出来的石洞。窗口窄小,嵌着粗重的栅栏。在我们独处之际,我父亲指示我必须怎么做。他穿不过那扇窗户,石洞太窄了,但我能行,因为我年纪尚小。他命令我离开他。他还给了我一些别的建议:要穿着破旧衣服,不引人注目;白天躲起来,晚上窃取食物;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我与他们不同;为自己找个十字架,戴上它。他要我离开法国,找到我们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仆人。他让我不必尝试为他复仇,时间会完成这件事,因为那些人全部死去之后我仍会活着。然后,他说了一件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事。“他们也是身不由己。这个国家染上了‘猩红饥渴’,只有血才能将它平息。这一种疾病是我们共同的克星。”我问他“猩红饥渴”是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他告诉我,“一旦遇到,你不会看不出来的。”然后他命令我离开。我勉强挤进那个窄洞,然后折断锈蚀的铁栅栏,逃出了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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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后来,在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时代,我追查过他的下落。我的失踪决定了他的命运。他显然是个妖术师,和他贵族的身傍一样确定无疑。他被审判,被判决,因巫术罪名被送上断头台,尸体也遭到了焚毁。


  但在这之前,我对他的结局—无所知。我逃离了监狱和那个省区,流浪到巴黎。时局混乱,在巴黎很容易生存。白天我躲在地窖寻求庇护,光线越暗越好,晚上出来偷食物——主要是肉,我对蔬菜和水果缺乏兴趣。我成了一个老练的窃喊。敏捷无声,强壮过人。我的指甲一天比一天锐利坚硬。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把指甲插进木头。没人注意过我或者质问我。我能说流利文雅的法语,过得去的英语,还有一些德语。在巴黎,我也学会了贫民窟的用语。我寻找失去踪影的老仆,他们是我仅知的族人,但我没有线索可以找到他们,我的努力徒劳无功。


  因此,我是在你的族人中长大的——你们,白昼的子民,被我的族人称为牲口的种族。我聪明机警,虽然外表和周围的人类相似,但我很快便明白了,自己确实是个异类。和你们相比,我知道我更加优秀,更加强壮,要加敏捷,我相信,也更加长寿。阳光是我唯一的弱项。我把自己的秘密守护得很好。


  然而,我在巴黎的生活卑微低贱,非常乏味。我想要更多。我找了—个人教我阅读。后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偷书。有一两次我差点被逮住,但我总能想办法脱身。我可以融入阴影,在一瞬时攀上墙壁,动作和猫一样迅速。那些追捕我的人也许认为我化成了烟雾,一定有很多次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拿破仑战争开始后,我小心地避开军队,因为我知道他们会强迫我暴露在阳光下。但我尾随着他们征伐的脚步。我以这种方式踏遍了欧洲大陆,见到许多烧杀掳掠。皇帝走到哪里,哪里便有我的战利品。


  1805年8月,我遇到了我的转折关头。我在夜路上偶然遇见一名维也纳富商。正匆忙逃离法国军队。他带着全部家当,都兑成了金币银币,总数十分惊人。我潜入他过夜的旅店,确定他睡着之后,闯进去准备大捞一笔。可他没有睡着,战争让他随时随地提心吊胆。他从毯子下面掏出一把枪向我射击。


  冲击的力道和疼痛席卷了我,这一击令我倒向地面。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鲜血大量涌出。但骤然之间,血流速度减缓、疼痛减轻。我爬了起来。我的样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月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商人在尖叫。还没来得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我已经扑到了那个人身上。我想让他安静下来,用手捂住他的嘴,可是——有某种尔西攫住了我。我的手伸向他,我的指甲——它们非常锐利、非常坚韧。我撕裂了他的喉咙。他被自己的血噎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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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看着他身上喷出黑红色的血。那人倒在床上,在苍白的月色下痉挛着。在巴黎,在战时,我见过人们死去,但这一次不同。是我杀了他。狂热之感充斥着我的身心,我感觉到了——欲望。我时常在偷来的书里读到所谓的欲望,那种情欲,男人所承袭的肉体冲动,而我未来体验过。我见过裸体的女人和男人,见过一对对男女交合,但从未感到过欲望。我无法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胡说八道:什么难以控制的激情,如火的情欲,但现在我知道了。鲜血喷涌,那个有钱人在我手中死去,他发出的声音,在床上乱踢的腿,这一切激起了我体内深处的某种本性。鲜血浸满我的手,殷红发烫,从那个人的喉咙流出来,热气蒸腾。我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品尝它,那滋味令我兴奋疯狂。于是,我把头埋进他的脖子,用牙齿撕咬,吸吮鲜血,狂吞猛噬。他的痉挛停止了,我也满足了。就在这时,门打开了,外面有几个持刀带枪的人。我抬起头。我的模样肯定让他们惊骇不已。没等他们行动,我已经跳出窗户,窜入夜色。我还有剩余的理智把钱袋一把抓走,那些钱,只是那个人财富中的一小部分,但已经足够了。


  我逃呀逃呀,逃得远远的,在一间焚毁废弃的农舍地窖里度过了第二天。


  当时我二十岁,在“夜晚的子民”中仍是个孩子。但那—刻之后,我开始迈向成年。那天晚上我在地窖中醒来,浑身沾满干涸的血,手中紧握着钱袋。我想起父亲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猩红饥渴”。只有血能平息它,他是这么说的。我十分饱足,感到毕生从未如此健康强壮。但我也觉得反胃和恐惧。你要明白,我在你的族人中成长,观念想法与你们无异,我不是野兽,也不是怪物。我立刻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绝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我把自己清洗干净,偷取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衣物。


  我向西行,远离战场,接着又往北。白天投宿旅店,夜晚则雇用马车,从这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最后,为了逃避战争,我离程前往英国。我取了新的名字,决心让自己成为一名绅士。我有钱,其余的可以学习。


  这趟旅程花了一个月。抵达伦敦的第三个晚上,我感到异样地难受。我从来没有生过病。第二天夜里更加严重。第三天晚上,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猩红饥渴找上了我。我尖叫发狂。我点了一顿上好的餐点,其中就有充满血水的肉排,我以为它可以缓解饥渴。我吃下它,想让自己平静,但是没有用。不到一小时我便冲到了街上,找到一条暗巷,等待着。首先路过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我的一部分在赞赏她的美貌,这种感觉像烈火一般在我体内燃烧;而另一部分的我则是纯然的饥渴。一切结束得那么快,我几乎扯断了她的头颅。之后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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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心如死灰。我从阅读的书籍里得知自己是什么东西。我学到了那些字眼。


  二十年来,我总认为自已超凡卓越,如令却发觉自己是一种超自然生物、野兽、没有灵魂的怪物。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吸血鬼还是狼人,这个问题让我困感。无论是我还是我父亲,都不具有化身为任何物体的力量。但猩红饥渴每隔—个月便会袭来,看似和月亮周期有关——虽然并不总是和月圆的日期一致。那是狼人的一个特征,书上是这么写的。那段时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极力了解自己。和狼人的传说—样,我时常撕开人的喉咙。也会吃下少量的肉,特别是在饥渴极为严重的时候。而当饥渴没有找上我时,我便人模人样,这一点也和狼人传说相符;但另一方面,白银和杀狼草①对我却没有影响,我也不会变身或长出毛发。和吸血鬼一样,我只能在夜晚活动。此外,我发现自已真正渴望的似乎是血,而不是肉。但我是睡在床上,而不是睡在棺材里。我曾无数次地跨越流动的水,轻而易举,当然没有死。宗教圣物也从未使我觉得不舒服。曾经有一次,我偷走一具我的受害者的尸体,想知道它会不会复活,变成—个狼人或吸血鬼,结果它仍旧是尸体。过了一阵子它开始发臭,我只好埋了它。


  【① 即附子草,传说可用来驱逐狼人。】


  你能想象我的恐惧。我不是人类,却也不是那些传说中的生物。我断定书籍没有用处,我只能依靠自己。


  月复一月,猩红饥渴不断找上我。那些夜晚充斥着可怖的狂喜,阿布纳。夺取他人的生命,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生机澎湃。但我仍然对自己深感厌恶。我猎杀年轻的人,纯真的人,貌美的人。他们似乎拥有一种内在的光辉,能够点燃饥渴;年老病弱的人则无法办到。但在其他时候,我却热爱着这些会引发我杀机的特质。


  我十分绝望,想努力改变自己。平时我的意志力非常强,但猩红饥渴来袭时却一无用处。我转而将希望投注在宗教上。当我感觉到那股狂热的第一线征兆时,我找到一家教堂,向为我应门的神父坦白了一切。他不相信我的话,却同意坐下来陪我一起祈祷。我戴着十字架,跪在祭坛前,热烈地祷告。蜡烛和圣像环绕着我,我安全地待在上帝的殿堂里,而他的一名代理人伴在我身边。不到三个小时,我便扑向他,在教堂里当场杀了他。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还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接下来我试着推论。如果宗教没有用,那么这一切就不会是超自然力量造成的。我开始屠杀动物以取代人类;我从医师的诊所窃取人类的血液;我闯进一间葬议馆,因为知道有具新鲜尸体刚刚送到。这些做法都有帮助,或多或少减轻了饥渴,却无法让它终结。最好的方法是宰杀活的动物,从尸体中吸取仍旧温热的血。你知道,那是生命,生命和血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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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历经这一切,但我仍将自己保护得很好。我在英国境内迁徙过许多次,如此一来,死亡和失踪的受害者就不会集中在同一地点。我尽可能埋葬了许多尸体。最后我开始将我的智慧应用在猎杀上。我需要钱,所以找寻找有钱的猎物。我变得富有,而后更加富有。钱可以生钱,一旦我拥有了一些钱,就会有更多诚实干净的钱流入我的口袋。这时,我的英语已经极为流利了。我再次更改名字,自称绅士,为自己买了一幢位于苏格兰荒野的孤立住宅,在那里我的行为不易引人注目。我也雇佣了一些行为举止谨慎的仆人。每个月我都会离开那里去做生意,彻夜不归。我的猎物都不是附近的居民,仆人丝毫没有怀疑过我。


  后来,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觉得它很可能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我的一名仆人,一名漂亮的年轻侍女,和我愈来愈亲密。她似乎喜欢我,而且不只是主仆关系那么单纯。我响应了她的感情。她诚实开朗,温柔聪慧。我开始视她为友伴,井在她身上看见一条出路。我时常考虑,可以把自己用铁链锁住,或是监禁起来,直到“猩红饥渴”消退,但我从来想出—个可行的计划。如果把钥匙放在伸手可及之处,—旦饥渴来袭我就会使用它;而如果把它丢开,那我如何脱困?不,我需要有人帮助我,但我一直谨记父亲的警告,绝不把自己的秘密托付给你们人类。


  现在我决定冒险。我遣散别的仆人,没有雇人来取代他们。我在屋子里建了—个房间——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有厚重的石墙和一扇铁门,与记忆中父亲与我共享的那座监牢的铁门—样厚实,还在外部加封了三道巨大的金属门。我无路可逃。等一切完成之后,我把我那漂亮的小侍女召来,对她下达指示。我没有完全信任她,没有把全部真相告诉她。我很害怕,阿布纳,如果她知道我的真面目,她也许会告发我,或者立刻逃跑。这样一来,近在眼前的这个解决之道,连同我的房子、我建立起来的财富和人生就会随之消失。所以我只告诉她,每个月我都会短暂地发狂一次,是癫痛之类的疾病引起的。我说在发病的这段期间,我会走进那个特殊的房间,她必须锁上门,把我关在里面整整三天。我会带水和食物进去,包括—些活鸡,让饥渴稍为缓和一些。


  她震惊、忧虑、不知所措,但最后同意照我的话做。我想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几乎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所以我进了那个房间,她在我背后锁上门。


  接着,饥渴降临了。骇人而难以言表的饥渴。尽管没有窗户,我还是能感觉到日夜流逝。我一如既往地在白天入睡,但夜晚变得无比恐怖。我第—个晚上就杀光了所有的鸡,将它们囫囵吞下。我不停地要求自由,但我那忠诚的侍女拒绝了。我尖叫着辱骂她,然后我就只是尖叫,声音支离破碎,像野兽一般。我撞盘墙、捶打牢门直到拳头鲜血淋漓,然后我蹲下来急切地吸吮自己的血。我试着扒开石头。但我就是出不去。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到第三天,我的脑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狂热的饥渴仿佛消退了。我将侍女召到门边,告诉她事情过去了,她可以放找出来。但她拒绝了,并表示我说过要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三天。当然,我的确这么说过。我笑着承认这是事实,但我说发作期已经过去,而且我知道它下个月也不会再来。她仍旧没开门。我没有向她怒骂吼叫,我说我理解,还夸奖她如此严守命令。我要求她留下来陪我说话,因为我在那座监牢里很寂寞。我们聊了将近一小时。我很平静,条理清晰,甚至可以说魅力十足,心甘情愿多接受一晚的监禁。我们的交谈那么理性,她很快便同意我的说法:我已经复原了。我告诉她,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女孩。我细数她的优点,还有我对她的感情。最后,我要求她在我重获自由之后嫁给我。


  她开了门。看上去是那么快乐,阿布纳,那么快乐,生气蓬勃。她充满了生命力。她上前吻我,我用双臂拥住她,将她拉向我。我们亲吻了好几次。然后,我的唇移到她的颈部,我找到动脉,一口咬开,我——吸了很长时间。我是如此饥渴,而她的生命是如此甜美。当我放开她而她蹒跚退开时,她还活着,一息尚存,似乎即将死去,却没有先去意识。她眼中的神色,阿布纳——她眼中那种神色……


  在我做过的一切事情中,这是最可怕的。她将永远与我同在。我永远忘不了她眼中的那种神色。


  后来我对自己彻底绝望了。我尝试自杀。我弄来一把十字架刀柄的银刀——你知道,我仍旧残留着一点迷信念头——割开手腕,躺在热水里等死。结果痊愈了。我以古罗马人的方式伏剑自刺,结果痊愈了。每一天,我都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多的认识。我复原的速度是如此迅速,仅有短暂的痛苦。无论割出多么严重的伤口,我的血液几乎瞬间就会凝结。不管我是什么,我都是一个奇迹。


  最后我想到一个方法。我在屋子外面的墙上钉了两条粗铁链。我在晚上戴上手铐,把钥匙远远扔出去。距离非常远。我等待着黎明。阳光比记忆中的更可怕。它灼伤我,使我目盲,眼前的一切模糊不清。我的皮肤着火。我想我大概尖叫起来了。我闭上了眼睛,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我在室外待了好几个小时,越来越接近死亡,除了罪恶之外,我一无所有。


  然而,不知为什么,在死亡的高热中,我决定活下去。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为了什么理由,我说不上采。但在我看来,我似乎一直热爱生命,无论是我自己的生命还是他人的生命——这就是健康、美貌和青春为什么如此吸引我的缘故。我厌恶自已。是因为我为这个世界带来死亡,然而我却在这里再一次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受害者换成了自己。我想,我不能用更多的血和更多的死亡来洗刷自己的罪恶。为了赎罪,我必须活着,将美好和希望带回这个世界,以代替我所夺走的。我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同类。吸血鬼也好,狼人也好,妖术师也罢,不管他们是什么,他们都会在夜晚出没。我很搏知道,他们会如何克服“猩红饥渴”。只要我能找到他们,我就可以将无法托付给人类的秘密托付给同类。我们会互相帮助,一起征服这种侵袭我们的邪恶。我决定了!我不能死。铁链十分坚固。我特别留意过这一点,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在痛苦和死亡的威胁下挣脱束缚。我决心扯断铁链,让它们从石墙上脱开。我又拉又拽,但它们纹丝不动。铁链很牢固。我在太阳下待了一小时又一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移保持清醒。我的皮肤已被灼烧得焦黑,痛苦已经剧烈到我几乎无法察觉的地步。但我仍然与铁链奋战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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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其中一条铁链终于绷断了。左边的那条,嵌在墙上的铁环从碎裂的石头里脱出,我得到了一半自由。但是我伤重濒死,开始产生奇异的幻觉。我知道自己不久就会昏迷,一旦倒下,我永远不可能再一次站起来。右边的铁链看起来和我刚开始挣扎时同样坚韧牢固。那段时间似乎漫长无尽。


  那条铁链一直没有松动,阿布纳,但是我自由了。我在冰冷黑暗的地窖里得到了庇护,在里面躺了一个多星期。我做噩梦,浑身灼伤,因痛苦而翻滚扭动,同时不断复原。我是靠自己逃脱的,你知道。我咬断了自己的手腕,把右手留在那里,让残肢脱离了手铐。


  恢复意识已经是一星期之后的事了,我又长出了一只手。它又小又柔软,只有一半成形,而且很痛,非常痛,不过皮肤终于变硬了。然后那只手长大,皮肤迸裂破开,渗出了浓稠的白色液体。接着它再次干燥、剥落,露出下面的新肉。


  这样的情形出现了三次。整个过程超过三星期,但等到它结束之后,你永远看不出我的手发生过什么事。我真是惊奇极了。


  那是1812年,我一生之中的里程碑时期。


  我重拾力量。并且从这次残酷的试炼中获得了巨大的决心。我要改变自己和族人的生存方式,将我们从父亲称为“猩红饥渴”的毁灭中解救出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要找到父亲失踪的仆人,但当时那样做是不可能的。英国正在和法国皇帝作战,两国贸易断绝。但这迫不得已的延迟并未使我感到困扰。我知道我有无限的时间。在等待的同时,我开始研究医学。当然,医学中没有对于我族的研究。我们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但你们的种族也有许多地方值得学习。我与一名当代一流的外科医生,还有一所著名医学院的数名教授结交为友。我研读新旧医学文献,我钻研化学、生物学、解剖学,甚至炼金术,从中寻求启发。我建立了自已的实验室,也就是我过去那不幸的牢房。现在,每当我夺取一条生命——我每个月都会做一次——我都会尽可能带回尸体,解剖研究。我是多么渴望得到一具我族的遗体啊,阿布纳,这样我才能比对其中的差异!开始研究的第二年,我切下自己左手的—根手指。我知道它会再生。我需要自己的肉,来作分析和解剖。


  几根手指不足以回答我心中的上百个疑问,但承受这些痛苦仍然十分值得,因为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们的骨骼、肌肉、血液与一类具有显著差异。血液和肉一样,不但色泽较谈,也缺乏人血中可以找到的几种元素;骨骼则正好相反,多了几种元素,它们也比人类的骨骼更坚固更柔韧;而血液及肌肉组织里的氧气含量则远远高于来自你们种族的对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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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产生的,但这些开始使我热衷于理论研究。在我看来,血液中缺乏某些因子,可能和驱使我去饮血的冲动有关。那一个月的饥渴来袭时,我吸吮了—个受害者的血液,然后立即抽出自己的血液来研究。我的血液成分改变了!我已经将受害者的血液成分置换到了自己身上,我的血液变得浓稠,至少—段时间如此。于是我每天抽血,研究显示,我的血液浓度日渐稀薄。我认为,也许等这个变化到达一个固定的临界点时,“猩红饥渴”就会来袭。


  我的猜测仍有数点未获澄清。


  为什么动物的血不能完全消除饥渴?


  为什么人类尸体中取出的血也不能?


  死亡会带来某种物质的损失吗?


  为什么饥渴直到我二十岁才来临,在那之前怎么没有?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如何去找,但如今至少我有了希望,有了起点。我开始制造解药。


  怎么说呢?这个过程花了好几年时间,无穷无尽的实验和研究。我使用人血、兽血,以及金属和各式各样的化学物质。我熬煮血液,使它干燥,将它生饮,在里面舔加苦艾、白兰地、气味令人作呕的防腐剂、药草、盐类、铁剂。我喝过上千种无用的解药。有两次我因为这些试验患了疾病,肠胃绞痛翻腾,直到我把喝下去的东西—股脑儿呕吐出来。成果一直没出现。我消耗掉了数百瓶、数百罐的血液和药剂,但猩红饥渴依旧促使我在夜晚出门猎杀。那时候,我杀人时已经没有罪恶感,但我知道自己正努力寻求解答,我终将克服自己的兽性。我没有绝望,阿布纳。


  终于,在1815年,我找到了答案。你知道,有些药剂的效果比其他更好,因此我便深入研究、改进它们。把其中一种药剂换掉或添加某些成分,接着再试下一种,耐心地换过样又—样,始终寻求新的进展。最后我制造出来的化合物,主要是以羊血为基础,添加了大量酒精。我相信酒精可以保存那些有效成分。但这样的描述还是太过简化了。里面还含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带来平静美好幻觉的鸦片酊,再加上钾盐、铁、苦艾和多种药草,以及早已无人使用的炼金术配方。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来研制。


  1815年的夏天,我将药剂喝下,一如之前喝下的许多别的配方。那天晚上,猩红饥渴没有找上我。


  第二天晚上,我开始升起—种焦躁不安的感觉,那是饥渴即将来袭的征兆。于是,我又在杯子里注满我的饮料,啜饮它。我很害怕,唯恐自己的胜利只是—场虚幻的梦。但那种感觉消退了。当晚饥渴并未来袭,我也没有出去狩猎杀人。


  我立刻开始着手大量制造那液体。它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只要调配不准确,就没有效果。但我十分勤奋,十分谨慎。你见过我的成果,阿布纳,就是我的私房特酿,它从来不会离我太远。阿布纳,我完成了我的种族从未办到的事,我为我的族人,也为你的族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不再有可怕的黑暗,不再有猎人和猎物,不需要隐藏和绝望,不再有血腥堕落的夜晚。阿布纳,我征服了猩红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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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才知道,我当初是何等幸运。当时,我的所知其实极其肤栈。我以为你我两族的差异仅仅在于血液,后来我才了解到那是多么大的错误。我曾经认为超高含量的氧或多或少是造成猩红饥渴在我血管中蔓延的原因,但现在,我认为氧更可能是我族力量的来源,同时有助于伤势的复原。我在1815年所知道的东西多半没有意义,但那不重要,因为我所找出的解决之道不是没有意义的。


  在那之后我杀过人,阿布纳,这点我不否认,但那是因为人类的理由、以人类的方式杀人。打从1815年在苏格兰的那一夜之后,我再也没有尝过鲜血,也不曾感觉到猩红饥渴的反啦。


  我没有停止学习,从来间断。对我来说,知识是美好的。我赞赏所有美的事物。另外,无论是我自已还是我的种族。仍有许多需要探究之处。但有了这个大发现之后,我探求的重心转移了,我开始寻找别的族人。一开始我是雇用代理人,利用书信往返。后来,和平降临以后,我便亲自前往欧洲大陆。我查出了父亲的死因。更重要的是,我从陈旧的省区记录中发现了他来自何处——或至少他声称自己来自何处。我循着踪迹穿过莱茵河流域,越过普鲁士和波兰。波兰人已经不太记得他了,他是他们曾祖父口中那个令人生畏的遁世者。有些人说他是个德意志条顿武士。其他人指引我向东,前往乌拉尔①这一切都没有用,德意志条顿武士几个世纪前就灭亡了,而乌拉尔是一片广大的山区,要盲目在其中搜索实在太难了。


  【① 俄国一地区。】


  走入这条死胡同后,我决定冒险。我戴上硕大的银戒指和十字架,希望这些装扮能够阻绝任何传言或猜疑。我开始公然打探吸血鬼和狼人一类的传说。有些人会嘲笑讥讽我,少数人会当胸划个十字,悄悄溜走;不过,多数人都很乐意把我这个头脑简单的英国人想知道的乡野奇谭告诉我,以换得—杯酒或是一顿大餐。我从他们说的故事里寻找方向。很不容易。我学会了波兰语、保加利亚语,还有一些俄语。我阅读十几种语言的报纸,寻找可能起因于“猩红饥渴”的死亡案件。我曾经两度被迫返回英国,补充我的藏酒。


  直到最后,他们找上了我。


  当时我在喀尔巴阡地区,一间简陋的乡下旅舍。我在那里问了—些问题,我问话的内容四处流传。我既疲倦又沮丧,还开始感觉到饥渴来临的前兆。因此那天我很早就回到房间,那时距离天亮还很久。我坐在噼啪作响的火堆前,啜饮着我的酒。


  当我听见—阵喀啦声响的时候,我以为那是框缘结构的窗户受狂风吹袭肝所发出来的声音。我回过头去看——房间很暗,只有炉火的火光——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了,外面的黑暗、雪地和星光衬托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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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站在窗棂上,然后像猫一样轻松地跃进来,落地时无声无息。窗外呼啸的冬风拍打着他。他是一个暗影,但他的双眼在燃烧,阿布纳,它们燃烧着。


  “你对吸血鬼好奇是吧,英国人?”他用还算通顺的英语低声这么说,一面轻轻关上窗户。


  那是个恐怖的时刻,阿布纳。令我颤抖的也许是室外透进的寒意,但我认为并非如此。我看着他,如同许多你的族人在我抓住他们、吸取他们的生命源泉之前那样看着我——邪恶、双眼灼热、面目可怖,带着利齿的暗影,举止流畅优雅,口中发着不祥的低语。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而他也走入火光的范围。我看着他的指甲,应该说爪子才对,有五英寸长,末端乌黑锋利。接着,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我在孩提时代就认得的脸孔。看着那张脸的同时,我也想起了那个名字。


  “西蒙。”我说。


  他停下脚步。我们目光相接。


  你曾经直视过我的双眼,阿布纳,我想你见识过其中的力量,或许你还在其中见到了别的东西,更加黑暗的东西。我们的种族都有这样的眼睛。梅斯默描述过动物磁流术,这种奇异的力量每个生物都具备的,有些人的力量会比其他人更强。我曾在人类身上见过这种能力。而我的种族在这方面的能力特别出众。我们的声音具有这种力量,我们眼睛的力量则特别强。我们是猎杀者,可以用眼神捕捉、震慑我们的天然猎物,让他们屈从于我们的意志,有时甚至会让他们自发地献出生命。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只知道西蒙的双眼,还有他眼中的热度、狂怒和猜疑。我能察觉出饥渴在他体内燃烧,那个景象唤醒了我体内深埋已久的血欲,直到我害怕起来。我不能移开视线,他也不能。我们沉默地面对彼此,脚步微微移动。


  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最后西蒙垂下视线,一切便结束了。接着,他做了—个令人惊讶的奇怪举动:他在我面前跪下,咬开一只手腕的血管,让血流出来,然后驯顺地将那只手举到我面前。


  “血族主宰。”他用法语说。


  流动的鲜血近在眼前,令我喉咙发干。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发着抖,开始低下头去——但我终于推开他,摇摇晃晃地退开了。


  酒瓶在火炉边的桌子上,我倒了两杯,他茫然不解地在一旁望着。我喝干其中一怀,猛地把另—杯送到他面前。


  “喝!”我命令他,而他照做了。


  我是血族主宰,我说的话就是律条。


  那是开始,1826年,在喀尔巴阡地区。


  我知道西蒙曾是我父亲的两名追随者之一。我父亲是“血族主宰”。父亲死后,西蒙成了领袖。因为他比其余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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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晚上,他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是掩藏在古老山间要塞废墟中—处整洁的房舍。我在那里遇见了其他人。有个女人,我认得她是我孩提时代的另一名仆人,还有两个族人,你叫他们史密斯与布朗。西蒙是他们的主人,而现在主人换成了我。不仅如此,我也将他们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了。


  就这样,我们啜饮着酒,度过了许多夜晚。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了我的民族的历史和生存方式。


  我们是个古老的民族,阿布纳,远在你的族人在炎热的南方建立城市之前,我的祖先就已经踏遍北欧的幽暗寒冬,开始狩猎杀戮。我们的传说中谈到我们来自乌拉尔地区,也许是来自大草原,在随后几个世纪间向西向南迁移。我们远比波兰人更早居住在波兰,在日耳曼蛮族尚未到来之前便在德意志的森林中出没,比鞑靼人、比诺夫歌罗德大公更早君临俄罗斯。当我说古老的时候,我指的并非数百年的差距,而是千年万年之遥。传说最们是未开化的、灵巧而赤裸的生物,是夜行的民族,敏捷致命,无拘无束。我们远比别的野兽长寿,无法摧毁,是万物的主宰和王者。传说中还提到,所有两条腿或四条腿的生物都会恐惧地逃离我们,所有的生物都是我们的食物。我们白天睡在洞穴里,和同伴、家人睡在一起;到了夜晚,我们便支配大地。


  接下来,你的种族由南向北,进入我们的世界。白昼的民族,和我们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你们很软弱,要杀你们很容易,也很有乐趣,因为我们在你们身上见到了美,我的族人向来极受“美”这种特质的吸引;也或许是你们和我们如此相似,令我的种族感到难以抗拒。数百年间,你们一直是我们的猎物。


  但这种情形随着时间而发生了变化。我的种族很长寿,数量却有限。我们鲜少产生交配的冲动,而这种欲望支配着你们人类,犹如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当我向西蒙问起我的母亲时,他告诉我,我族男性只有在女性燃起热情时才会产生欲望,但这种情形很罕见——多半发生在男女一起杀戮的时候。即便如此,女性也极少受孕,因为怀孕对女性而言通常意味着死亡。西蒙告诉我,我害死了我的母亲,我撕裂她的子宫而诞生,我的族人也多半是这样来到世上。我们的生命充满血腥和死亡,出生时它们也相伴左右。


  这其间存在着某种平衡。应该是上帝——如果你信奉上帝——或自然的力量。上帝会给予,亦会拿取。我们可以活过千年或更长的岁月,如果我们和你们一样多产,我们会塞满这个世界。你的种族繁衍又繁衍,像苍蝇一样成群结队,但你们也像苍蝇一样,一点小伤小病就会死去,我的族人却不受丝毫影响。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最初我们当然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然而你们繁衍生息,建立城市,学习新知;你们有头脑,和我们一样,但我们从来没想过去使用它。你的种族将火带进这个世界,此外还有军队,弓箭、长矛、衣服、艺术、文字、语言。文明,阿布纳、因为文明,你们不再是猎物。你们追猎我们,用火焰木桩屠杀我们。在白天侵袭我们的洞穴。我们的数量从来不多,如今更是日渐减少。我们不是与你们奋战至死,便是逃亡。但无论我们进到哪里,你们的种族很快就会尾随而至。最后,我们终于被迫向你们学习。我们学会穿衣生火,学会武器和语言,所有的一切。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自己的文明。我们借用你们的。我们也组织起来,开始思考计划,最后完全融入你们,生存在你们所建立的世界的阴影里,将自己伪装成你们,夜晚溜出来以你们的血液解除饥渴,白天则躲藏起来,害怕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报复。


  这就是我的种族的传说,黑夜民族的大半段历史。


  我从西蒙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一如他也是在许多年前,从那些已遭杀害或已经死去的先人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西蒙是我所找到的最年长的族人,据称将近六百岁。


  我也听到许多别的传说,远超出我们口述历史的范围,一直追溯至我们最早的起源——时间初始的那个时期。我甚至在这些传说中也听闻到人类的痕迹,因为我们的神话取材自你们的《圣经》。布朗从前曾经伪装成一个传教士,所以熟悉经文。他为我读了好几页《创世纪》,里面谈到亚当、夏娃和他们的子孙,该隐和亚伯。也就是最初的人类,仅有的人类。该隐杀了亚伯之后遭到放逐,他在挪得之地娶了—个妻子。但是,既然该隐他们是仅有的人类,那么这个妻子来自何处?《创世纪》并没有提供解释。但布朗有自己的解释。他说挪得是夜晚和黑暗之地,而那个女人是我们种族的母亲。我们的血缘经由她和该隐传承下来,因此,该隐的子孙并非如你们某些族人所说,是黑人。不,我们才是该隐的子孙。该隐杀害兄弟之后便躲藏起来,我们也一样;我们必须杀害自己的远亲,太阳升起时也需躲藏起来,而太阳正是上帝的面孔。我们有很长的寿命,和你们《圣经》所描述的最初的人类一样,但我们的生命受到诅咒,必须活在恐惧和黑暗当中。据说我的许多族人都有这种信奉,其他人则相信不同的神话传说,甚至接受了他们听来的吸血鬼故事,认为自己确是不死的邪神的化身。


  我也听到了消失已久的先祖的故事,其中充满争斗和迫害、迁徙和移居。史密斯告诉了我一场千年前发生在波罗的海荒凉海岸边的大战。数目只有成百的我族族人趁夜突袭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太阳升起后只见满地鲜血尸骸,这令我联想到拜伦的诗《辛那赫里布》。西蒙提到壮丽辉煌的古拜占庭,我的许多族人在那里安身立命,匿居在那座伟大繁华的城市中,兴旺了数百年,直到军队来袭,大肆劫掠破坏,令我的许多族人死于火焚。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从每个人口中,我都听到了一个关于我们自己所建立的城市的传说。那是一个庞大的、属于夜晚的城市,以钢铁和大理石筑成,座落在亚洲心脏地带的大石窟中,与从未受过日光照射的地底河流及地底海洋相邻。他们一致声称,远在罗马和乌尔①兴起之前,我们的城市已经十分庞大。这和先前他们告诉我的历史,什么在月下苦寒森林中赤身奔跑的祖先等等全然背道而驰。


  根据这个传说,我们是因为某种罪行而被逐出城市的。我们迷途忘返,漂泊在外,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但城市依旧耸立在那里。总有一天,我的族人之中将诞生一位王者,—位前所来有的伟大血族主宰。他会将四分五裂的族人凝聚起来,带领我们回到没有阳光的海岸边,那个属于夜晚的城市。


  【① 乌尔是古代苏美尔人所建立的一个大城。】


  阿布纳,在我听过和了解到的所有故事里,这个传说最令我感动。我怀疑所谓的地底大城市是否存在,或者是否曾经存在。我的族人不是传说中邪恶空洞的吸血鬼。我们没有艺术,没有文学,甚至没有自己的语言——但这个故事向我证明,我们有做梦和想象的能力。我们从不建设,从不创造。我们窃取你们的服饰,在你们的城市里居住,以你们的性命、你们的生气、你们的鲜血来喂养我们自己——但我们拥有创造力。只要有机会,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城市的故事。猩红饥渴是个诅咒,它令你我两族为敌,夺取了我族的高贵梦想。它确实是该隐的标记。


  我们也曾有过伟大的领袖,阿布纳,有存在于传说中和现实中的众多血族主宰。我们有我们的凯撒、我们的所罗门、我们的长老约翰。但你要知道,我们仍在等待我们的解放者,我们的基督。


  我们瑟缩在那个阴森森的堡垒废墟里,听着外头呼啸的狂风,西蒙和其他人,啜饮着我的酒,向我诉说我族的故事,用一对对灼热逼人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我的。他们都比我年长好几百岁,但我却更为强壮,又是血族主宰。我为他们带来了驱除猩红饥渴的灵丹妙药。我看起来几乎像半个人类。阿布纳,他们视我为传说中的解放者,是吸血鬼的应许之王。我不能否认这些。于是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宿命,我要从黑暗之中领导我的族人。


  我想做的事情非常多,阿布纳,太多了。


  你的族人畏惧猜疑,而且充满仇恨,因此我族目前仍需躲藏起来。我见过你们彼此之间的战争,读过伏勒德·泰普斯·德库拉②的故事——顺带说一句,他并非我的族人;还读过盖乌斯·恺撤·卡利古拉③及其他帝王的故事;我见过你的族人将女子处以火刑,只因为怀疑她们是我族的一员;而在新奥尔良,我也见证了你们如何奴役同类,像对待动物—样鞭打、贩卖他们,只因为他们的皮肤是黑色。黑人和你们很相近,比我们的种族与你们更接近。你们可以和他们的女人生下孩子,而昼与夜的两个民族之间却不可能进行这种融合。不,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仍需躲避你的族人;但是,在解除了猩红饥渴的束缚后,我希望最终能向你们的知识分子揭示我们的存在——那些有科学精神和求知欲的人,你们的领袖。我们可以给予彼此多少援助呀,阿布纳!我们可以把你们的历史教给你们,你们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医治自己的方法,以及长寿之道。至于我们,我们只不过刚刚起步。我已经击败了猩红饥渴,在得到援助后,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征服太阳,我们就能出现在白昼下。你们的外科医生和医疗人员可以帮助我们的女性生产,如此一来,分娩便不再会意味着死亡。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② 著名吸血鬼小说角色德库拉伯爵的原型。历史上的德库拉是罗马尼亚的统治者,性椿异常残暴,因此,人们将他和传说中的吸血鬼融为一体。】


  【③ 卡利古拉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早期的典型暴君。】


  我的种族所能创造和成就的—切将是无可限量的。听了西蒙的话之后,我意识到我可以让我们这个种族成为一支伟大的民族。但一切开始之前,我必须先找到我的族人。


  完成这项任务并不容易。西蒙说他年轻的时候,我族的数量将近一千,散布在欧洲各地,从乌拉尔到不列颠。传说提到有些族人南迁至非洲,或是向东移居至蒙古和中国,但无人拥有证据。我们定居在欧洲的千名族人多数死于战争或女巫大审判,或是因大意而遭猎杀。西蒙猜测我们可能只剩下百名族人,也许更少。新生儿不多见,残存者不是分散各地,便是隐藏起来。


  所以我们花了十年时间四处搜索。我不会详述那些乏味的细节。在俄罗斯的一间教堂,我们发现了你在我舱房中见到的书。那是目前仅知的出于我族之手的文字著书。我终于将它们破译出来,读到的是—个悲哀的故事:一个为数约五十的血之民族,他们遭遇灾祸,迁徙、战役和死亡。他们已全部消逝,最后三名残存者在我出生之前好几个世纪就被钉上十字架,处以火刑。


  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座化为废墟的山寨底下的洞穴里,我们找到两具族人的遗骸,肋骨间插着腐朽的木桩,头颅悬在长竿上。藉由研究这些骨骸,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生存者。


  在特里斯特。我们发现一个白天从不外出的家族,传言他们的肤色异常苍白。没错,但他们只是白化病患者。


  在布达佩斯,我们遇见一个可怕而疯狂的有钱女人,她会鞭打自己的侍女,用水蛭和刀子给她们放血,再将血涂抹到自己的皮肤上以保持美貌。然而她是你的同类。我必须承认,是我亲手杀了她,她让我打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她并未受到饥渴支配,只是邪恶的天性令她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令我极为愤怒。


  最后,我们一无所获,只好返回我在苏格兰的住处。


  岁月流逝,我们这群族人中的那个女人——西蒙的同伴、我孩提时代的仆人——在1840年过世了。当然,我一直无法判定原因。她将近五百岁了。我解剖了她的遗体,了解到我们和人类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其中至少有三种器官是我从未在人类遗体上见过的。我对它们的功能只能做模糊的猜测。她的心脏有人类的一个半大,但肠子却短得多。她有第二个胃——我想是专门吸取血液用的。还有更多别的东西。


  我遍览群籍,学习别的语言,写了一些诗,也涉足政治。我们出席所有的高级社交聚会,至少西蒙和我是这样。你称为史密斯与布朗的那两个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他们宁愿维持原状。西蒙和我曾两度前往欧洲大陆,进行新的搜索。有一次我把他单独送到印度,待了整整三年。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终于,不到两年之后,我们找到了凯瑟琳。她住在伦敦,与我们近在咫尺。当然,她是我族的一员,不过她所说的事情更为重要。


  她说大约在1750年,有一大群我的族人、分散在法兰西、巴伐利亚、奥地利,甚至是意大利。她提到了几个名字,西蒙认得他们。我们花了许多年寻找他们,却都无功而返。


  凯瑟琳告诉我们,1753年前后,他们中的一名成员在慕尼黑遭到警方的侦缉、杀害,其余的人因此变得很害怕。他们的血族主宰断定欧洲的人口变得太密集,治安组织变得太严密了。我们生存在夹缝和阴影里,而这两样东西似乎越来越稀少。因此,他包下—条船,从里斯本出发,启程前往新世界。那里有大片蛮荒之地,有无尽的森林。那里未开化的殖民状态可以确保轻易获得猎物,也可以确保安全。为什么我父亲和他的追随者没被纳入这项迁徙计划,她说不上来。她原本要和他们一起走,但大风雪和破裂的马车延误了她的行程,等她到达里斯本时,他们已经出发了。


  我当然立即前往里斯本,遍查葡萄牙人保存下来的所有行船记录。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它。和我猜测的一样,这条船—去不复返。待在海上的这段时间,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个接—个地杀掉船员。问题在于这条船是否安然抵达了新世界?我没有找到记录,但我却找到了预定的目的地:新奥尔良。以那里为起点,经由密西西比河,整个美洲大陆都向他们敞开。


  其余部分应该很明晰了。我们来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找到他们。在我看来,如果能拥有一艘汽船,我就能享受我已经日渐习惯的奢华舒适。在进行搜索时拥有机动性和行动自由。密西西比流域到处都是怪人,少数几个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如果我们这艘惊人的船,还有船上昼伏夜出的奇怪船长的传闻在这条河上四处传开,那就太好了。流言可能会传进我们要找的人的耳朵里,他们也许会像多年前的西蒙一样找上我。因此我做了一番调查,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在圣路易斯见了面。


  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或是能够猜出来。不过,请先让我说明另—件事。在新奥尔巴尼,当你将我们的船展示给我的时候,我的满足不是佯装出来的——菲佛之梦号很美,阿布纳,她理应如此。这是头一次,有一个美的事物因为我们而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但她的名字让我有些害怕:“菲佛”是我的族人用来描述“猩红饥渴”的另一个词汇。不过西蒙指出,这样一个名字更有可能激起我的族人的好奇心。


  这就是我的故事,差不多是全部故事。这就是你坚持要知道的真相。你曾以你的方式对我开诚布公。你说你不迷信,我相信你。假如我的梦想能够实现,那么总有一天,昼与夜将携手跨过恐惧所构成的黄昏,它现在还隔绝在我们之间。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我们总有一天要冒这个险,那就从现在开始吧,从你开始。


  我的梦想和你的梦想,我们的汽船,你我两族的未来,吸血鬼和牲口——我把这一切交给你判断,阿布纳。


  结局会如何?


  信任还是恐惧?


  鲜血还是美酒?


  朋友还是敌人?


  第十五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听乔希讲述时,阿布纳·马什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心脏在胸膛里怦怦跳动的声音。乔希似乎已经说了好几个小时,但在黑暗沉沉的舱房里,时间无法确认;外面可能已经天亮了,托比也许在准备早餐,舱房乘客可能正在锅炉甲板的走道上作晨间漫步,河堤会充满朝气蓬勃的喧闹声。但在乔希·约克的舱房里,黑夜连绵不绝,永无尽头。


  那句该死的诗句涌到阿布纳·马什嘴边,他听见自己说:“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黑暗》。”乔希轻声道。


  “你一辈子都活在黑暗里,”马什说,“永远见不到早晨。老天,乔希,你怎么能忍受?”


  约克没有回答。


  “简直没道理,”马什说,“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故事。可是,天杀的,我还是相信你。”


  “我曾经希望你会相信我。”约克说,“接下来怎么办。阿布纳?”


  这是最困难的部分,阿布纳·马什心想。


  “我不知道。”他诚实地回答道,“你杀过这么多人,可我仍然觉得有些同情你。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同情你。也许我该杀了你,也许这才是一个该死的基督徒唯一该做的事。但也许我应该帮助你。”他哼了一声,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让他颇感恼怒,“我想我应该这么做:在我下定决心之前,再听你多说一些。因为你遗漏了一件事情,乔希,你漏了它。”


  “是什么?“约克提问。


  “新马德里。”阿布纳·马什坚定地说。


  “我手上的血迹。”乔希说,“我能告诉你什么,阿布纳?我在新马德里夺去了一条人命,但事情真相和你猜测的不同。”


  “那就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吧。”


  “西蒙把我族的历史和风俗习惯告诉了我。其中包括一件让我很不安的事,阿布纳。你的族人建造了一个白昼世界,我们要在其中生存很困难。有些时候,为了让事情进行得比较容易,我的族人会去接近你的族人。我们可以利用存在于我们的声音和双眼之中的力量,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惊人的力最、生命力,利用你们为我们编造的传说,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利用谎言、恐吓和承诺,我们可以为自己制造一个人类奴仆。这样一个奴仆很有用处。他可以在白天保护我们,到我们不能去的地方,在人群中活动,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在新马德里有一起杀人案件,就在我们停泊的那座林场里。报纸上的消息让我抱着很大的希望,觉得能在那里找到一名族人。但相反,我发现了——随你怎么称呼他好了:奴隶、宠物,或盟友——我发现了一个奴仆。他很老,年纪很大了,是个混血儿,头顶全秃,满脸皱纹,面目可憎,有一只眼睛浑浊发白,脸上有很久以前留下来的严重烧伤。他的外表着实不好看,而内在——他的内在更是污浊不堪,堕落到了极点。我碰上他的时候,他挥着一把斧头扑向我。接着,他看到了我的眼睛。他认出了我,阿布纳,他立刻知道我是什么。他跪了下来,哭喊嗫泣,对我膜拜,像狗对人一样地卑躬屈膝,哀求我实现承诺。‘承诺,’他不停地说,‘承诺,承诺。’


  “最后,我命令他停止哀求。他立刻照办了,畏惧地退缩了,他知道要对血族主宰所说的话戒慎恐惧。我要求他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诉我,希望他能带领我找到我的族人。


  “他的故事和我的—样阴郁。他说他本来是个自由黑人,出生在一个叫做沼泽的地方,我想就是新奥尔良的沼泽区。他做过皮条客、扒手,最后成了杀手,专门找进城的船员下手。他不到十岁就杀了两个人。后来,他成了巴拉塔里亚湾最血腥的海盗文森·甘比的手下。甘比从西班牙奴贩那里抢来奴隶,再转卖到新奥尔良,他就担任监工。也是个巫毒教徒,曾经侍奉过我们。


  “他向我说起他的血族主宰,那个使他成为奴仆的人。那个人嘲笑他的巫毒信仰,承诺要教他更强大更黑暗的魔法。那个血族主宰这样承诺:侍奉我,我会让你成为我们的一员。你的伤疤会痊愈,眼睛会复明,你会嗫饮鲜血,永生不老。于是这个混血儿便侍奉他。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遵照命令做了每—件事。他为了承诺而活。他为承诺而杀人,而且学会了吃人肉喝人血。


  “后来,他的主子发现了要好的利用对象。这个混血儿如今又老又病,成了累赘。他早就没用处了,所以他被赶走了。如果杀了他可能还比较仁慈,但他却被送到上游,靠自己谋生。奴仆是不能反抗血族主宰的,哪怕他明知道自己得到的承诺是谎言。于是,这个年老的混血儿靠着两只脚流浪,以抢劫杀人度日,慢慢向上游地区前进。有时候他靠捕捉逃奴或做工赚钱,但大部分时间都躲在树林里,夜晚再出来活动。只要有胆子,他就会吃掉被害者的肉,喝掉被害者的血,他仍旧相信这样能令他重拾年轻和健康。他告诉我,他在马德里附近生活了一年之久,一直为林场的伐木砍树,因为那个伐木工年老力衰做不动了。他知道没什么人会到林场来,因此——好了,其余的你都知道。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2

  ”阿布纳,你的族人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许多东西。但不会是这种事,不会是他学到的这些事。我怜悯他。他老迈丑陋,毫无希望。但我也非常愤怒,就像我在布达佩斯遇见那个以鲜血沐浴的有钱女人时一样愤怒。在你们种族的传说里,我的族人是纯粹的邪恶化身。他们说吸血鬼没有灵魂,没有道德,没有希望赎罪——这我不接受,阿布纳。我杀了无数的人,做了许多可怕的事,但我并不邪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才会成为那个样子。没有选择,就没有善恶可言。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决定了我们的命运,夺走我们可能拥有的一切。但你的族人,阿布纳,他们并没有受到这种压迫。我在新马德里以外的森林遇见的那个怪物,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猩红饥渴,但他却自主选择,让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啊,当然,我的一名族人也同享着这份罪恐——那个人欺骗他,向他承诺永远无法办到的事情。我憎恶这样的行径,同时又理解他这么做的原因。从你的族人那里获得—个盟友,一切都会更加容易。我们懂得恐惧,阿布纳,懂得我们自己的恐惧,也懂得你们的恐惧。


  “可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你的族人这么希望得到这种必须在黑暗中度过的生活,这么渴望猩红饥渴。他确实非常狂热地想得到它。他哀求我别像另一个血族主宰一样离开他,但我无法给他想要的东西。即使可以办到,我也不会。我给他的是我能够给予的东西。”


  “你撕开了他那天杀的喉咙,对吧?”马什向着一片黑暗说道。


  “我告诉你了,”瓦莱丽说,马什几乎忘了她在场,因为她是那样安静,“他不会懂,听听他说的话。”


  “我是杀了他,”乔希承认,“赤手空拳杀了他,没错。他的血沿着我的手指流下来,渗进泥土,但没有碰到我的嘴唇,阿布纳。我就这样埋了他。”


  沉重的沉默充斥着这个房间。马什拽着胡子,思索着。“你说过,”他终于开口道,“同—件事之所以善恶不同,原因在于有无选择。看样子,这会儿必须作出选择的人是我。”


  ”我们都要作出选择,阿布纳。每天都要。”


  “也许是吧。”马什说,“不过我并不怎么在意那个人的死。乔希,你说你需要我的帮助,姑且说我会帮助你,但这样一来,我和你宰掉的那个该死的老混血儿会有什么差别?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永远不会让你变成——那种人,”乔希说道,“也从来没这样做过。我会在你死后活上好几十世纪,我有没有企图用这一点来诱惑你?”


  “你改用一艘该死的汽船来诱惑我,“马什答道,“还对我说了一大堆谎话。”


  “即便我说的是谎话,其中也包含着某种真相,阿布纳。我说我会找到吸血鬼,终结他们所带来的邪恶。这里头有许多是事实,你看不出来吗?我需要你的帮助,阿布纳,但我是要你做的合伙人,而不是血族主宰的人类奴仆。”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7 18:53

  阿布纳·马什考虑着这段话。“好吧,”他说,“也许我相信你,也许我应该信任你,但假如你要我做你的合伙人,你也必须信任我。”


  “我会让你加入我的行动,这样够吗?”


  “见鬼,不够。”阿布纳·马什说,“没错,你是把真相告诉我了,正等着要我的答案。要是我的答案不对,我就没办法活着走出这间舱房,对吧?就算你没有这意思,那位女士也会确保这一点。”


  “真是洞察秋毫,马什船长。”瓦莱丽在黑暗中说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但乔希绝不能受到伤害。”


  马什哼了一声。“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就不叫信任了。在这艘船上,我们再也不是合伙人。他妈的,太不平等了。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宰了我。我必须好好表现,否则就死定了。在我看来,这样干根本就是奴隶,而不是合伙人。再说,我孤立无援,而你有一大群该死的吸血鬼朋友。天晓得你在计划些什么?你肯定不会对我透露,但你却说我不能向任何人提起这些事。见鬼了,乔希,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我不认为自己会喜欢这种合伙关系。”


  乔希·约克沉默了一阵子,然后说:“非常好,我明白你的观点。我要怎么做,才能证明我对你的信赖?”


  “首先,”马什说道,“假设我要杀你,我应该怎么下手?”


  “不!”瓦莱丽紧张地喊道。马什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在朝乔希走去。“你不能把这个告诉他,你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乔希。他为什么问这种问题,如果不是想——”


  “想让我们处于平等的地位。”乔希柔声说,“我了解他,瓦莱丽,我们必须冒这个险。”她再次哀求,但乔希要她别再说了。他转向马什说道:“火可以办到。溺毙也行。用枪射击头部,我们的脑部无法再生。一枪射进头骨就可以杀掉我,但同样一枪如果射进心脏,只会让我倒下,我会痊愈的。传说的有一点倒是没错:如果砍掉我们的头颅,再把木桩插进心脏,我们就会死。”他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换了你的族人,一样会死。还有,阳光也是致命的,如你亲眼所见。其余的,像是大蒜或白银,统统不管用。”


  阿布纳·马什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几乎没意识到自已刚才屏往了呼吸。


  “满意了吗?”约克问。


  “差不多。”马什说,“还有一件事。”


  一根火柴擦过皮革,—簇跳跃的细小火焰蓦地在约克掌心里燃起来。他把火柴凑在油灯上,那道火焰立即爬上灯芯,昏黄的光线照亮了整间舱房。


  “好了,”乔希说道,一面挥手熄掉那根火柴。“有没有觉得好一些,阿布纳?这样是不是比较平等?合伙关系需要一点亮光,你说呢?如此一来,我们才能正视彼此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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