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鲤·最好的时光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6-18 23:39
标题: 鲤·最好的时光
  结束了“孤独”、“嫉妒”、“谎言”“暧昧”一系列对内心私密情感的探索,张悦然和她的伙伴们将目光投向了更广阔的社会层面,这期有关人生命中最好时光的寻觅,向我们揭示了憧憬幸福未来与沉湎回忆过去间,为何隔了一条湍急的河流。我们就算回到过去最好的时光,是否能把被痛苦撕碎的记忆重新拼贴完整?
  无论是作家张爱玲、日本画家奈良美智,还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导演Danny Boyle,他们在作品里对最好时光的怀念全部渗透到了作品里,喜欢他们作品的人从细枝末节中与他们一起感受“最好的时光”鼎盛辉煌之势,质疑他们的人则读解出了被时光碎片划过后的棱角缺失。《鲤•最好的时光》特地专访到了台湾作家朱天文,一个半小时的美好时光里朱天文与我们交换了从事写作以来点滴体验,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情趣,更畅谈了与侯孝贤导演如何在文字幻化成光影的过程中保持步调一致。
  80年代人对于时光的记忆常常源自一件微小的事物,一首歌,一条河流,一个梦中出现过的场景,张悦然邀请了她的好朋友殳俏、周嘉宁、摄影师Madi共同分享贴近肌肤的回忆。对于80后作家群,他们最好的时光定格在1998年到2005年的虚拟世界里,暗地病孩子、晶体论坛、黑锅论坛成了青年们的文学阵地,几乎每一个活跃在当今文坛的80后作家们都在这些论坛上留下了印记,而《鲤》主题书的初衷更夹杂着那些文学论坛未能完成的心愿。
  少年时的往事总是让人莫名地兴奋,80年代人在2003年以后时光的概念开始变得模糊不清,而在此之前的青春期里每个重要的时间点都留下了旺盛生命的印记,《鲤》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80年代末年到20世纪初里的共同集体回忆,成长是一件可以分享的事情,青春遥遥无期。
  《鲤·最好的时光》里提出了全新的分享概念,从主编张悦然到每一个编辑都与读者分享了生活里最美妙的细枝末节,从一个电影插曲到一个唱片封套,再到小说栏目里编辑们大为推崇的约翰•欧文的小说与创作手记,《鲤》试图把分享这个概念延续下去。
  张悦然用随笔《盗美贼》描摹了自己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过程,路内的《四十乌鸦鏖战记》继续少年关于工厂生活的回忆,还有新加入的小说作者老王子与徐斯韡都从男孩的角度写了那段私人化的最好时光。

作者简介
  张悦然,山东济南人。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系。从14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先后在《收获》、《人民文学》、《芙蓉》、《花城》、《小说界》、《上海文学》等重要文学期刊发表作品。2001年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2003年在新加坡获得第五屆“新加坡大专文学奖”第二名,同年获得《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大奖赛”二等奖。2004年获第三届“华语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2005年获得春天文学奖。长篇小说《誓鸟》被评选为“2006年中国小说排行榜”最佳长篇小说。
  已出版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葵花走失在1890》、《十爱》。长篇小说《樱桃之远》、《水仙已乘鲤鱼去》、《誓鸟》,图文小说集《红鞋》等。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青年作家之一。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1

《鲤·最好的时光》 卷首语


张悦然


  几乎所有人都认同,最好的时光,是一个属于过去时态的词组。但人们又通常认为,幸福则是将来时的,甚至是趋向于无穷远的将来。以此来看,两个词相隔迢迢,永不碰面。也就是说,最好的时光并不是幸福的。这个结论令人沮丧。不过,也许真的没有太多人,愿意用过去最好的时光来替代想象中幸福的未来。甚至不愿意拿当下既不幸福也不美好的生活与之交换。当我们在感慨过去某段时间是最好的时光的时候,并没有期待它挣脱时间轴的束缚,来到现在,重新发生或者继续发生。如果它忽然站在眼前,我们大概也会手足无措。那段时光我们爱,却不再需要。我们只想在孤独的时候,凭借记忆对它意淫一番,假装还在它的怀里。或者是把它当做一个故事,说给别人听,那时我们也好像和它还在一起。这情感热烈而虚伪。


  但虚伪是时间的错。它让我们不停向前走又向后看。它让我们盼望一直走下去又想永远停留在某个位置。它让我们野心勃勃又心灰意冷。我们被它挟持,从未获得自由的意愿。


  小时候看张爱玲的《十八春》,对曼桢那句话记得很深。她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而现在想来,即便回去,回到过去相爱的时间,也都是煎熬和痛苦,毫无幸福可言。否则又怎么会分开。他们无处可去,在时间的轴线上,过去和未来,没有一个可以藏身的角落。但为什么曼桢想要回去?我们想要回去?因为时间的仁慈之处在于,它把那些被痛苦撕碎的记忆重新拼好,变得完整无缺。破镜重圆。最好的时光是那些被忘掉又渐渐记起来的时光,事实上,它们并不是时间,是画面,是影像。我们是它的演员,是它的作者,是它的观众。不过是一场戏而已。


我们希望最美的尤物长存


鲤编辑部


  张悦然:如果是在几年前,我最初知道萨冈和麦卡勒斯的时候,大概很容易把她们的国籍弄反。热烈的萨冈来自美国,而忧郁的麦卡勒斯是法国人。那时候我认为法国文学是忧郁的女人,而美国文学是个顽劣的孩子——但现在却不会。法国文学中,有一种轻快欢跳的东西,热烈激扬。当然会有例外,但萨冈并不例外。她是法兰西的*,自己像闪闪发光的珠宝,点亮人们的欲望,她和文学谈恋爱,小说是她的一个情人。但美国则相反。现在的我,也许会更喜欢美国的当代文学。有一种下坠的力量,藏着一个黑暗的旋涡。在电影《声名狼藉》中,哈波·李说:美国不像法国,凭借一点迷人或者发光的东西,就可以生存下来。美国希望要你的全部,并且越快越好。所以,在美国作家身上,你看到了他的全部,全部是一个更深、更强烈的表达。在麦卡勒斯身上,我们也可以感觉到这种完整和强烈。她把自己打碎,一小块一小块地融化在文学里。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1

  周嘉宁:我早些年喜欢萨冈并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她的小说能够让我记住的只是一些片段了,战争三部曲是我比较喜欢的,而我知道围绕着我的只是情绪。所以我更因为她是萨冈而喜欢她,我喜欢她开阿斯顿马丁的车,也喜欢她以一种情人的感觉与萨特相处,而不是波伏娃这般的红颜知己。


  张悦然: 萨冈的青春,是腾空而起拥抱天空的,而麦卡勒斯是默默挖掘试图把自己掩埋起来的。我们更喜欢她们当中的谁,也许意味着我们对哪一种青春更认同。显然,我永远无法爱上萨冈。


  周嘉宁:所以说我们俩的青春基本都是麦卡勒斯模式的,那种闭塞,拘谨,甚至内心有点小邪恶的青春是我们所能够触摸得到的,她的质地属于心灵,她的所有小说,都在用那些小女孩的形象来拼凑一个自我。我觉得豆豉说的一点很好玩,那就是麦卡勒斯真的应该不会有多喜欢萨冈吧。但是做这个少年专题,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青春,相抵触的、已经消逝的、堕落的、永恒心灵的等等。


  张悦然:另外说句题外话,我们之前已经做过美国梦的专题了,可是现在想来,如果说让我们选择以后只读一个国家的作家的小说,我们大概都会选择美国的吧。除了麦卡勒斯外,这阵子我们都热爱的约翰·欧文也是美国人。


  周嘉宁:对,所以特意请btr来翻译了约翰·欧文的一个短篇放在最后的小说部分,在他的一本短篇集里,每个小说的后面都有他写的作者手记,我们连同那个手记也一起翻译了,大约也就是想与大家分享我们的这份热爱。


  她总是走出门,买一瓶Johnny Walker,然后坐在楼梯下面的直背靠椅上。在我与朋友睡着以后,她会熬一整夜,游离在她的浪漫幻想中。当我早晨下楼时,酒瓶已经空了。


交叉小径的青春(1)


文/豆豉


  我不得不从萨冈写给萨特的信说起,萨冈在听说萨特失明以后写了这封情书给他,公开刊登在报纸上,那年萨冈已经40多岁了。要知道在阿兰·维尔恭德莱为她写的传记《萨冈,一个迷人的小魔鬼》里面,1960年之前的事情占了两百多页,而写到1960年之后就只有那可怜巴巴的两页了,尽管到了1960年之后她仍然在写作,但显然在阿兰看来那些肆意的少女岁月已经不复存在。


  据说萨冈从15岁的时候起就想写这封信,她与萨特还有波伏娃其实很早就相识,那时候的巴黎和纽约哟,还真是海明威笔下的那场盛宴,萨冈当年也在那些地方遇见晚年的海明威,还有这些年来风起云涌的苏珊·桑塔格,甚至她穿越大西洋,到康涅狄格州边境的乡村酒吧里,只为了听一听比利·霍利黛唱歌。若干年后,当我们在四处寻觅一张霍利黛的黑胶唱片时,只想空空地想,天哪,这个时代还有机会再重来一次吗?萨冈在那时就认识萨特与波伏娃,波伏娃对萨冈的回忆是,从没有能够说得到一块儿去。而对于萨冈来说,见面时的寡言或者在咖啡馆里遇见也假装没有看到,只是缘于少女的羞怯。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1

  在那封信之后,他们俩有过很亲密的交往,这种亲密是,他们可以像两个站在月台上的旅行者那般去聊天,而不涉及任何熟识的他人。后来萨冈写给萨特的信,他因失明而无法阅读,于是萨冈将它们全部都录成磁带,并且在每盒磁带上都贴了胶布做记号,好让他通过触觉就能够辨别。


  这是我对萨冈少女般印象的最后片段。后来她很快就开始急切地写起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仿佛也是从内心里感到一个时代的终结。所幸这个时代足够完美,记忆就足够填满她衰老后所有的忧伤。


  她的青春期与很多人相比,显得无比漫长,但是也总会有结束的时候。一个人在少女时代再纵情行乐,赤足开车,挥霍财产也总会得到原谅,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在于,成年人总会被束缚到各种规范里,并且得不到原谅。萨冈因为吸毒被判刑,又因为债台高筑被判刑,没有人记得她晚年借住在朋友家里的样子,在所有人的印象里,她就是那个短头发,开着阿斯顿马丁跑车的少女。


  在萨冈《我最美好的记忆》里曾经写到她与田纳西·威廉姆斯的一段交往。当时田纳西爱怜卡森·麦卡勒斯,于是萨冈在那段时间里经常能够见到麦卡勒斯。那年萨冈19岁,麦卡勒斯37岁,已经瘫痪了8年,在萨冈的描写里,有一段写田纳西把麦卡勒斯抱回房间,像安顿孩子一样安顿她在双层枕头上躺下。


  很能够想象那样的一幅情景,除却在这儿出版的麦卡勒斯小说上那张经典的照片外,麦卡勒斯的大部分其他照片都透出一种青春期的拘谨和紧张。曾经看到过一张布列松拍摄的她的照片,应该还是在瘫痪之前,她站在灰暗的小房间里,桌子上堆满了书,草稿和打字机,因为站着,她的个头特别高,几乎要碰到天花板上的吊灯,就好像一个体育课的时候长得过高而分外令人瞩目的女孩,短发,男式的衬衫,腿显得过分长。之后,她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就永远定格在那儿,


  萨冈并没有对麦卡勒斯有过多的形容,相信那个时候她更喜欢的,当然是诗人田纳西,而那个麦卡勒斯是被田纳西所照顾和宠爱着的小女孩,萨冈几次写到她,除了说她的腿和胳膊不协调地长,苍白,以及爱穿运动短裤外,只强调过她那无敌的孩童般的笑容,永不消逝的孩童般的笑容。


交叉小径的青春(2)


确实,如果说飙车到出车祸的萨冈是以一个劣童的形象去征服法国的话,那么麦卡勒斯则是一个被禁锢起来的小孩。看到过一个评论说她还是一个最会满嘴谎话的小孩,大约是因为她确实给自己构建了一个如此完整又封闭的小世界,这种事情只有孩童所为。她是个双性恋者,那时先是疯狂地爱上那个美得叫人掉眼泪的瑞士女作家安妮玛丽,热情扑空以后就转而到凯瑟琳的家门口,苦苦哀求说凯瑟琳,我真爱你。她那个在巴黎小旅馆里自杀而死的丈夫李夫斯对她真是很有爱,而她却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爱。在她的自传里,种种往事都让人感到这个女人孩童般的冷漠,无情。后来田纳西回忆麦卡勒斯的时候,写过一段话非常感人:“那个夏天她爱上了某个人,她的丈夫李夫斯还没有自杀,但他已不是她爱的人了。她总是走出门,买一瓶Johnny Walker,然后坐在楼梯下面的直背靠椅上。在我与朋友睡着以后,她会熬一整夜,游离在她的浪漫幻想中。当我早晨下楼时,酒瓶已经空了。”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1

  只有小孩,才会像她这样去爱,去伤害别人,以及伤害自己。5岁时麦卡勒斯就差点害死自己的亲生妹妹,她的爱就是消耗型的,要独占和勒索。在她所有的小说里,我以为《婚礼的成员》中那个小女孩弗兰琪就是她一生的写照,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无所依附。她想要重新照自己的喜欢去安排好四季,将夏天删除,添加更多的雪,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而其实呢,这个女孩是被她最喜欢的人排除在外的,尽管那么渴望,她无法跟着她喜欢的人去参与一场蜜月旅行,她的玩伴也死了,于是12岁的她绝口不提那场婚礼。这当中,弗兰琪的别扭,执著,暗地里用劲,幻想,不时迸发出来的邪恶的孩童情绪,都让我觉得,仿佛看到了那个住在麦卡勒斯心里的小孩。


  有时候我揣测,在那些萨冈所描述的会晤间,麦卡勒斯是怎么看待萨冈的,她会喜欢她吗?唉,她怎么可能会真的喜欢萨冈呢。


  麦卡勒斯自己曾经写到,在她四岁的时候,她和奶妈经过一间修道院,那儿的大门敞开,里面唱诗班的孩童们正在嬉戏以及吃冰淇淋,她想要进去,但是奶妈不允许,因为她们都不是天主教徒。“我想要爬墙进去,但是我个子太小,我还一度拍打那道墙,心里始终明白,里面正在举行派对,然而我没法进去。”她的一生都在渴望进入一场派对,可是她的一生都被孤独地摒弃在墙壁之外。而萨冈就是那个在修道院里面荡秋千和吃冰淇淋的小孩,19岁,甜蜜,罪恶,叛逆,疯狂,她的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派对,足以把麦卡勒斯心里那个蹲在黑暗角落里的女孩狠狠灼伤。


  有些人在岁月面前无师自通地迅速缴械,有些人是天生学不会如何长大。


  


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1)


文/葛玲薇


  长大成人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之一在于,你或许会变成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种人,而哪怕全世界最洒脱的人也未必承受得住来自自我深处的鄙夷。当Danny Boyle凭着《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拿到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时候,他在领奖辞里感谢了长长的一串人,最后还向一个叫Longiness的编舞师表示了歉意:正是Longiness编排了《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的片尾孟买火车站那一场惹得很多人会心一笑的宝莱坞式歌舞秀,可是Boyle偏偏忘记在演职人员名单里加上他的名字。


  但其实,为了这场歌舞秀,Boyle要说句“对不起”的并不只是这个无名的编舞师。还有一个人,他曾经导演了《浅坟》和《猜火车》,他曾经最擅长用外冷内热的调笑来加温生活的滑稽,他曾经宣誓“我不喜欢拍浮夸的电影,我理想中的电影应该是可喜的,我也不会为了得奖就去拍些正经的大片”。这个人也叫Danny Boyle,他40岁的时候还是个不依不饶的愤怒青年,现在却几乎变成了自己反对过的一切。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百万富翁》是一部没有自我的电影。它放弃提出任何问题,也拒绝给出任何答案。它从铺陈到冲突到高潮到结局,无论是悲是喜,一切只是为了让观众看完之后可以无牵无挂地洗洗睡了。它的每一轮起承转合,每一段曲折蜿蜒,全部都是为了顺应最大多数人的想象。可问题是,最大多数人的想象还配叫做想象吗?那不过是一枚被千万人嚼过的口香糖。它和商场里的降价促销旗帜并无二致,它就是要让你相信,快点接受你看见的吧,只要接受了你就保证赚到了,哪怕你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不曾试图唤醒你灵魂里任何未经触碰的角落,它让你感觉良好,是因为你从里面看到一个比你凄惨百倍的小孩子最后倒混得有头有脸有亿万人喝彩了。


  而影片的核心——“开心辞典”这档节目,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Danny Boyle的电影里了。《猜火车》的马克也参加过,只不过是在戒毒时的幻觉里。当时他的对手是一群有理有智的大人,对他们来说毒品致幻不过就是一套一套尽在掌握中的化学方程式;可是在马克这里,快乐就是快乐,和成分无关。马克回答不了问题,所以他只能在挣扎之后被吞没。马克选择不选择,可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的贾玛尔最具天分的事就是选择。13年之后,当孟买小孩贾玛尔坐到了提问的大人对面时,他已经不在乎自己为什么要知道“左轮手枪是谁发明的”,不在乎“一百美元背后是谁的大头贴”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意义。他按着所有的约定俗成把游戏玩到了底,而且,他有本事把每一道题都做对了。


  你还记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会有人来告诫我们:你必须做对所有的事情。你可以靠运气,靠实力,靠别人,但你必须做对所有的事情。错误是不被允许的,它比自私、残酷、欺诈、冷漠都更加可耻。半点错误即意味着失败,而一旦失败,故事转眼落幕,观众灰飞,灯光湮灭,精灵钻回了瓶子,银闪闪的天国的大门也硬邦邦地从此合上。想要在这个世界里摸爬滚打,你不能犯错。想要有价值地成长,你就要向着更强大的方向而去,变得更高、更快、更有力、更坚硬,把所有的怀疑、敏感、脆弱全部扔在身后,策马扬鞭,一骑绝尘。


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2)


没有人会问为什么对的总好过错的,精美的总好过粗粝的,繁华的总好过凋敝的。所以Danny Boyle从《猜火车》拍到《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令人宽慰的成长,娄烨从《苏州河》拍到《颐和园》就惹来千人踩万人嘲。所以D*id Bowie是个神话,Sid Vicious却只是个笑话。所以嬉皮士长大后变成了雅皮士,大麻换作雪茄,摇滚换作爵士,性解放的热情倒是不曾熄火,只不过从伍德斯托克镇的草地上换到了公司女秘书的800针埃及棉床单上……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著名理科生土摩托先生曾经在《迪伦在1968》里写道:“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后,嬉皮士运动迅速土崩瓦解。那些被各式各样的毒品和毫无节制的*弄得头晕眼花的年轻人纷纷来到乡下,组建松散的公社组织,过起了集体生活。不少人年纪到了,结婚生子,慢慢安顿下来。有的人开始重新拿起《圣经》,反省自己走过的道路。曾经红极一时的迷幻摇滚乐也在热闹了几年之后烟消云散,代之以温暖舒缓的爱情小调和乡土音乐。越战倒是很快结束了,但与其说是被抗议青年们喊停的,不如说是因为美军终于意识到他们赢不了。”再盛大的青春也有远去的时候,彼时如果手里有房有车家里有婆有娃,是不是真的就会安慰一些?


  我想现在的Danny Boyle家里一定有他妈的大电视,有洗衣机、汽车、CD唱机、电动开罐器,有房贷、三件套西装和行李箱。对了,还有一尊小金人。他制造了一部关于所谓梦想及其回报的电影,然后为自己换来了所谓成真的梦想和真正丰厚的回报。


  可是,梦想不应该只关乎“赢得”和“取得”。真正的梦想应该是在残酷实境里不屈不挠的一点希望和一点勇敢,它让比赛的结果不再那么重要,即便输掉了比赛,最宝贵的东西还是留在了手心。而回报也不该等同于一场胜利之后的收获。在英文里,Prize这个词除了做名词表示奖金和奖品,还是个动词,意思是真心地、无条件地、不顾一切地珍惜。真正的回报,应该是你始终最珍惜的东西。


  《猜火车》除了开头的那一大段名言,结尾其实也是掷地有声的:“我要把自己收拾干净,我要往前走,一直走下去,去选择我的生活。对此我是充满期待的。我终将会变得和你一样。工作,家庭,他妈的大电视,洗衣机,汽车,CD唱机,电动开罐器,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分期房贷,第一套房产,休闲装,行李箱,三件套西装,DIY,电视节目,垃圾食品,孩子,在公园散步,朝九晚五,高尔夫高手,洗车,选毛衣,全家过圣诞,养老金,免税,洗垃圾桶,一日一日过下去,直到死期到来。”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把Danny Boyle的决心理解成了反讽?但话说回来,坚持是一种本事,放弃也是一种本事。有些人在岁月面前无师自通地迅速缴械,有些人是天生学不会如何长大。你到底是哪一种人?


  A. The first kind.


  B. The second kind.


  C. No idea.


  D. It is written.


时间是怎样爬过我的皮肤


鲤编辑部


  身体上那只记忆的开关,到底镶嵌在皮肤的什么位置。有时候因为一阵雨后咸腥的空气,有时候因为一碗香喷喷的雪菜肉丝面,有时候因为一首叫不出名字来的歌,有时候因为一幅仿佛梦里见过的场景,我们顿时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呆呆站在原地,不能动弹。因为记忆的开关在那个瞬间被打开了,我们叹息,微笑,流泪,拼命想去捕捉那些已经消逝的时间光阴,想努力再用皮肤去感受,再去毛孔去呼吸,那些不会再重来一次的光阴。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这些记忆是嵌在了皮肤里的。


  我们找来摄影师、美食工作者、作家以及电台音乐的痴迷者,分享他们各自属于感官的私人记忆,那些动人的瞬间,那种皮肤给揪紧的知觉。


  明明它还是在我的生活中,却好像就此,它已经随着它的气味一起消失了一样。


苏州河不见了(1)


文/周嘉宁


  苏州河是一条在我的小说里永远都会出现的河,据说现在的苏州河里有鱼,还有水草,我并没有见过,大概是因为当苏州河不再是一条臭河浜以后,我对它的记忆就变得像愈发清澈的河水般稀薄。不再黏稠,也没有沉淀。


  小时候我每个周末都要去外婆家,外婆家住在虹口区的横浜桥,我跟妈妈一起坐21路电车,摇摇摆摆从西藏路穿到海宁路,然后,就能够闻到苏州河的气味。


  这气味我在小说里曾经很多次地形容过,像发臭的咸鱼,浸过汗水的跑鞋,腐烂的动物与植物混合在一起。它会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夏天闷热的雷雨前夕,这气味最为浓郁,隔着一两站路的时候,就从车窗外飘进来,于是打着瞌睡的我就醒过来,拉拉妈妈的袖子,准备下车。下过雨之后,味道就变成了另外一种,不再那么剧烈,但是弥漫在整片透明的空气里,河面上摇摆着一些生命力极其顽强的水葫芦,竟然是绿色的,在黑压压的水域里显得极不真实。而我是从不接近河边的水域的,因为那儿常常漂浮着粪便和垃圾,偶尔也有猫或者老鼠的尸体。


  那时候,我在一个离外婆家近的辅导学校里,学英文,妈妈常常会用自行车带我从苏州河边上的小路,抄捷径,一路骑到学校。我讨厌坐拥挤的公交车,而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后面,则觉得风景颇好。但是现在想来,那段路途真的不算短,妈妈那时候还很年轻,跟所有的上海女人一样,骑自行车的本事都很大,能够穿着很长的连衣裙骑自行车都没有问题。


  有一段路非常艰险,两边都是待拆未拆的棚户区,夏天总是可以看到浑身是肥皂泡沫的人,站在苏州河边上,直接用一根接着自来水的橡皮管子冲水洗澡。苏州河还没有整治,河堤没有栏杆,只是堆着些巨大的石头。去的时候总是正值傍晚,太阳落山,晚风徐徐,很美好,而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漆黑的晚上,沿着苏州河的路没有路灯,地上还全部都是坑坑洼洼,一不小心就要吃个弹簧屁股,头顶还总有瞎了眼的蝙蝠,胡乱飞舞,我就只能紧紧闭起眼睛来,心里害怕得要命,而鼻子里则充满了苏州河的气味,夹杂着河两边人家烧煤球炉的煤炭味。


  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大概是我与妈妈最亲近的一段时间,我们每个星期里有好多天,一起在苏州河旁边穿梭,有时候下小雨,我就把头套在妈妈的雨衣里,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只是听到雨水砸在雨衣上细密的声音,以及鼻腔里,下雨时河水那股难得的新鲜气味。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这些细节我都曾经写到小说里,对我来说,我的童年始终是与那股河水的气味联系在一起的。有时候台风季节,暴雨之后,家里天井的窨井来不及下水,或者下水道的水倒灌上来,也会带来一股苏州河水的气味,于是我便总是幻想,趁着外面水势正猛,坐在洗澡的木盆里漂流出去的话,还真不知道会漂到什么地方去呢。


  在我的小说《天空晴朗晴朗》里面,写到一个男孩因为与人打赌,结果跳水死在了苏州河里面。在我的童年时代,其实并没有听说过有人跳苏州河淹死,所以这个情节是来自于我的朋友。那时候他住在靠近黄浦江那头的苏州河,那儿河水的气味显然要比位于城中的河流淡很多,那儿的河水据说散发着一股类似于海的咸腥气味。


苏州河不见了(2)


我这个朋友从小是在那一端的苏州河长大的,有一次他与朋友比赛跳水,大概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小孩从游泳池的十米跳台上往下跳,而他们就是从苏州河的河堤上直接往底下跳,结果当他上岸的时候,就看到整个右手的胳膊都被利器拉开了,而翻出来的肉被河水浸泡过以后,就开始泛白。当时那儿的河底沉了很多东西,生锈的铁架,船只什么的,就像是个沉默的河底世界。而令我难以想象的是,要跳进那么肮脏的河水里,究竟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才可以啊。


  多年以后曾经有段时间,我经常会在夜晚去坐一坐轮渡,轮渡在黄浦江上撒上一堆白色泡沫,这儿是苏州河与黄浦江的交界处,朋友会在甲板上,抽着烟,对我说起一些他少年时候的往事,也都是与这江这河有关系,虽然是别人的故事,物是人非,但是那浑浊的气味依旧没有消失,于是我很轻易地就能够进入到那些故事里面去,尽管里面的人物都已经变得灰蒙蒙,我却凭借着空气里燥热的气味,找到那些零星的闪光片段。


  《往南方岁月去》则是关于苏州河的另一段记忆,那年我的好朋友刚刚开始恋爱,放学后她不再与我在一起,而是与她的男朋友在苏州河边上约会。我当然觉得有点失落,但还是与她在电话里分享一切细节,后来这个好朋友变成了小说里的忡忡。那年苏州河的整治已经开始有所成效,夏天的时候,不再是随随便便走在路上,就能够闻到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河水气味,河的颜色也不再是柏油般的墨墨黑,我们学校又靠近苏州河,所以谈恋爱的学生就都会跑到苏州河旁边,坐在河堤上,等到天黑了再回家。


  我忘记是从哪一年开始,不再闻得到苏州河水的气味,苏州河虽说并没有清澈见底,但是竟然真的变成了墨绿颜色,我家附近的垃圾码头都被拆掉了,那些粗糙的用大石头搭起来的河堤也不见了,全部换成了美丽的栏杆。但是自那以后我对苏州河的记忆却真的变得异常模糊,明明它还是在我的生活中,却好像就此,它已经随着它的气味一起消失了一样。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而令人感到可惜的是,随着记忆中苏州河水气味的渐渐消逝,我可以捕捉到的属于过去的光斑也渐渐隐没。有时候遇上闷热潮湿的天气,傍晚,极其偶尔地,空气里带出一股隐约的属于过去的味道,那个时候我所一定要做的,就是深深地吸一口气。


  我现在所能想到的,关于苏州河的最后一幕场景,大约是高三的时候,好大一伙人,一起在星期天的下午去补习功课,我们从家里附近结伴出发,骑着自行车,沿着苏州河飞快地骑,到了傍晚时,河堤两岸都被晒成金黄色,笑声,吵闹声,车兜里好大一包书。那时空气里的味道,我还差一点点,就要想起来了。


不再有少年在论坛里游泳


鲤编辑部


  那个年代还没有Facebook,少年们在网络上用一种比较朴实的方式生活着,他们聚集在论坛里,写诗,写小说,拍照,唱歌,玩闹,拉帮结派,彼此攻击,结果又抱成一团。大段大段的文字在键盘上敲击出来,就好像在大街上玩双脱手骑自行车般毫不费力。


  也常常会有论坛外的聚会,无非是一起拥到仓库里去看各种演出,然后再一起涌到路边的小饭馆里去吃一大盆酸菜鱼,最后再去小酒馆里喝到大醉以后,横在马路上,呕吐,唱歌,哭泣。


  我们做了这个专题来纪念那段少年们还在论坛里游泳的日子,他们在那股夏天漂白粉的气味里扑腾,纷纷溅起水花,从跳台跃入水中,被拍疼背脊后又哈哈大笑。他们肆意,欢腾,即使有时悲伤那也是理想主义,而他们,都是诗人。


  我们要特别说一下,那几个如今已经消失不见的论坛,他们是:暗地病孩子,晶体和黑锅论坛。它们都曾经轰动一时,又纷纷默默退场,有的再无法打开服务器,有的残存下最后那些小说,那些诗歌,那些动人的句子。


  当年在这儿游泳的少年们都已纷纷擦干身体,骑上自行车走远。游泳池荒芜已久,终于是要长出青苔来。这些论坛曾经照亮我们一段时间,恰恰是那段最美好的时间,是那段悲伤和欢乐都蠢蠢欲动的时间。


  所以趁着还未忘记,让我们再次写下它们的名字,再这个终于不再朴实的年代。


  2002年黑锅论坛建立,后来的某一年,黑锅论坛消失不见。


  我们试图做一些事情去延续,但是无法挽回。然后我们不再经常见面,可我们彼此是彼此的亲人,见证人。因为黄金时代一起走过,所以我们总还是那些并肩站立在一起的少年,一起删贴,一起骂*,一起玩乐,夜宵,抽烟。


  最后各自回家,埋头写作。


2002年2月22日(1)


文/夜X


  “2002年2月22日,那年我20岁。刘嘉俊、陶磊、小饭、luis、周嘉宁和我,我们在人民广场的心约红茶坊聚会,聚会其实没有任何目的,就像最一般的聊天,后来忘记是谁聊到要办一个论坛来聊文学,聊理想,于是所有人都应和了。‘黑锅’这个名字是陶磊随口说一件事,什么‘背黑锅’,我接口道:那干脆论坛就叫黑锅吧。然后,就有了‘黑锅’。”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这是今年,苏德在发现了豆瓣上“黑锅”小组之后写下的第一段话。其间细节我虽有不同意见,但大体是认同的,尤其日期记得极真切,只因当时每年我们都挺把这个日子当个纪念来看的。


  “黑锅”的意思无甚难解,唐僧唱得明白“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就是除了跟“送死”相比之外,人人都不愿背,却又人人都多少背过的“黑锅”。那时正值“80后”出书热,手快的一个月可以写一本,脸熟的打一圈电话可以编一本,脸皮厚的跑跑图书馆可以抄一本,关心版税远多于关心文字本身的年代,我们几个虽出过书却半红不红,又心高气傲有点追求,大体都有些举世皆浊唯我独清的意思。给论坛起名“黑锅”,若要说得滑头,则表达“别人都不愿意背负的东西,我们来背吧”的意思,颇显年少轻狂书生意气;说得老实,不过是大家觉得这名字念起来不错,有股子地下味道。当时比较惹人喜欢的论坛,暗地病孩子、黑蓝等,莫不如此。


  黑锅是个小圈子。起初的骨干基本上就是《老友记》的格局,三男三女。苏德,周嘉宁,张悦然,三个这么有魅力的姑娘关系能这么好,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小饭和luisborges,则是和我一起YY轮流拿诺贝尔奖的兄弟。骨干里还有热心的姑娘nar,楚玳,后来来了陈X,以及写诗歌的AT,搞视觉的B……每个能写点什么、画点什么拍点什么的人都是这个小圈子里的一员,偶尔发言甚至完全旁观的人也受到欢迎,至于热热闹闹的粉丝俱乐部,则一开始就不是黑锅的目标。


  黑锅很有活力,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是如此。那时博客还是新兴事物,更莫提Facebook,要找个机会和朋友交流,论坛是最自然的选择。从在西祠社区借个场地,到自己上传论坛程序,黑锅基本每天都有看头。我相信有不少小说的首发地都是黑锅,理由是这里能直接听到朋友们的反馈,其中有些意见属于最好能在出版之前听到的,另一些意见则在出版之后绝不会听到。而除了直接的赞扬和批评之外,作品也是一种常见的反馈,甚至回礼——年轻人总有回避不了的竞争意识,虽然没有针对个人的较劲,但能天天看到他人的进步,自己总不好意思掉队。


  黑锅是松散的,在任何时代都不曾出现过所谓版规,大体上我们都相信论坛需要的是一种倾向而不是一套法规。但是黑锅也是最频繁出现删帖、删号、封IP的论坛,因为各个版主不用向任何人解释行为,管理员账号则是版主共用的。如果硬要说一个标准,我个人的大致是这样的:“大家好,我是新来的,请多关照”之类的帖子会被删除;把上述帖子在每个版都发了一遍的人则该删号;受到此待遇之后重新注册新号还不明所以前来投诉的人,则该封IP。在这样的“血腥政策”之下,黑锅砍人之狠声名在外,而一种自觉也逐渐建立了起来。除了政治,任何话题都在这里受到欢迎,而发帖量从来都不是一个荣誉标志——会员随着发帖量增加,称号会从“锅灰”、“锅巴”、“火锅”……一路上升,据说最高称号是某抄袭名家的大名谐音,但始终没人走到过这一步。在这种氛围下,“游泳池”版甚至都不大出现灌水。时至今日,在豆瓣之类的场合出现黑锅这个话题,还总是能够看到陌生的ID带着点自得地提起,那时自己天天在黑锅潜水。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2002年2月22日(2)


黑锅终结的原因有很多说法,数据丢失、程序损坏和服务器欠费是常见的三种。但是我们都知道,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不再年轻了。“忙”成了一切的借口。再也没了没脸没皮争论的冲动,颇有些武林中人年少时一语不和拔拳相向,老成后则习惯见面拱手的遗风。如此若能出两个宗师,倒也值得了。


  而在终结之后已过了四年时间,当年的锅友之中,居然有人保存了几十篇文章的论坛页面,让人意外感动。还有小孩在骂仗中放言“夜X当年在黑锅就惯于乱咬人”,分明是未混过黑锅也不知我是管理员,仅仅风闻黑锅大名的后辈为显示精通掌故,胡乱“用典”搞出乌龙,令人莞尔。


  近日七月人(luis)似乎又在重建一个论坛,在这个不大有人还混论坛的时候,不知道会搞出什么来。没准是第二锅际?


  写在夜X后面的补充:


  我必须来说一说黑锅咖啡馆,因为如今我已经忘记了黑锅咖啡馆的名字,它曾经处于吴江路一幢房子的小二层,我与苏德在写某一个长篇的时候还带着电脑约在那儿见面。那天我们讲话到天黑,什么都没有写,一起去大概是华华川菜这样美味廉价的地方吃了顿饭,就各自回家了。那是很多年以前,现在,这个咖啡馆已经被拆掉了,所以今天晚上我想不起来它的名字,我们曾经多次在那个咖啡馆聚会,那时男孩们不怎么抽烟,女孩们个个抽很多烟。我们以一种热烈和亢奋的情绪去讨论理想,现在想来都觉得无比美妙,因为窗户外面走出几步去,就是南京西路夜晚的霓虹灯,有几次到深夜,还下雨,大家三三两两撑伞回家,眼神发亮,心里纷纷涌动着一种希望。


  现在打下这堆字的时候,张悦然坐在我的旁边,也同样在写一样的字去回忆黑锅,于是我们的键盘被敲得啪啪作响,我生出很多感动来,是因为想起多年前的那个,被我描写过无数遍的清晨,那个清晨,我在写一个《杜撰记》里的短篇小说,张悦然和苏德大约纷纷在写长篇,我们在清晨五点的时候互道早安。那时,我跟苏德尚未睡去,张悦然在新加坡,刚刚起床。


  我想说的是,在我成年以后交到的朋友里,黑锅的这群人无疑是像亲人般的一群人。


  突然很想知道,消失已久的Luis是不是还在魔兽世界里厮杀。


  ----------周嘉宁


  我想我要感谢黑锅,永远。那时,我在新加坡念书,写作是已经放弃了的事,只是在郁郁寡欢的夜晚,嘴里会蹦出几个破碎的句子。如果当时,我还有一小块心是属于写作的话,那么在写作中的我,非常潦倒,像颠沛流离的吉卜赛人,在网络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居无定所。黑锅是以一个偏僻部落的形象出现的,这里住着一小群人,他们昼伏夜出,以修炼武功般的认真态度对待文字。Luis是以严肃而苛刻的酋长身份出现的,尽管我很快发现他不是。几个男人像琢磨一套新武功那样,打算用故事接龙的形式创作一个空前绝后的小说。但从当时网名中还是可以看出,男人们并非那么目中无人,他们其实各自拜了师傅,不知道现在的Luis是否还乐意和博尔赫斯同名,而AT,这个天才少年是否还会用“恩底弥翁的永睡”向罗兰·巴特致敬。而夜X的名字,像他的爱好一样古怪,他当时在翻译爱斯基摩人的小说,据说那个人的地位至少不在但丁之下。反倒是女孩们,没有什么远大理想,专心做着手里的针线活。正如周嘉宁(bosnia)当时的签名那样:没有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她们托物言志,酷爱台风。周姑娘的台风叫“苹果玛”,苏德小姐的是“威马逊”。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这个部落对外人,即便称不上冷漠,也绝对不算友善。然而对我却很好。他们收留了我。我从这个部落住下来,从此结束了流亡的生涯。


  那一时期,我写过几个令人晕眩的小说(姑且称之为小说),包括《我为什么没有给你开门》,《纵身》,《白白》,玩着语言的游戏,也许是为了引起大家的关注。当时我们的小说写得很深奥,以让自己看不懂为前提,为读者制造一个个幽深的迷宫。但那绝对不是一段歧路。相反,它对我们很重要。一场浪漫主义风暴。它把我们刮上了天,像《百年孤独》里的那块飞毯,使我们从此对文字的魔力深信不疑。而后我们才能双脚踏地,触摸现实。


  这个部落后来渐渐没落,其原因是它过于*,群龙无首。所有共商大事的会议最终都变成了茶话会。青春真是一团和气。


  决定做《鲤》主题书的初衷里,夹缠着黑锅未能完成的心愿。所以《鲤》是黑锅的继续,当然,黑锅的男性们,他们以一种游离的方式参与着。有时候,我怀疑他们中的某些人还在天上飞着呢,他们的浪漫主义时期比青春还要长。


  ------张悦然


  


大事小事记


鲤编辑部整理


  回忆少年往事总是叫人振奋。比如说当“浪奔浪流”的主题曲响起来的时候,那幕万人空巷的场景。比如说小虎队解散的时候,奔去新华书店买《再见》这盘磁带时的心情。还有高年级的女同学们在某一天都纷纷吹起高耸的波浪刘海,并且把短外套穿在长衬衫外面的模样。还有夏天挤在新东方的教室里面打瞌睡时做过的梦。


  还有……


  本期态度,找来很多人来叙述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那些重要的时间节点,那些或大或小的集体记忆。而突然发现到了2003年的“非典”以后,集体记忆就变得模糊不清,节点不再是共同的,不再是可分享的。于是我们明白,从那时候起,青春期就已结束,而成长终于变成了一件真正的,私人化的事情。这样的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所企望的。


1989年,第一次出远门的春游


吕正 文学杂志编辑


  1989年的春游绝对是最好的时光,那年有人搞出了乘飞机看上海的群众活动,我们小学的春游项目也大跃进地变成了去龙华机场乘飞机。原谅我的记忆短缺,可以记得的是:巨龙车送我们到龙华机场,老师一直在问有人晕机的吗,拜托,我们此前都没坐过飞机!一个班级一辆大巴,大家就在跑道排队。每个小人的心当时都被跑道上那架墨绿色的双翼螺旋桨飞机勾去了。以至于很多年后,看《人间四月天》,徐志摩很拉风地坐在机舱口给陆小曼写信,我还可以向同伴显摆,我小学就坐过这飞机。终于轮到了上飞机,飞机的座位设置和巨龙车没什么两样。飞行员(或老师)在交代了呕吐袋事项之后,便是关门,起飞。原谅我的记忆再次跳跃了。空中的时间很短暂,飞机就好像离开机场去跑了一个100米就折返了,期间,有人呕吐,有人尖叫,有人扒拉着小圆窗户目瞪口呆。我很没出息地死盯着驾驶舱,飞行员只有背影,依稀能看到快速旋转的螺旋桨,在飞机倾斜的一刹那,我终于瞟了一眼窗外,地上有一条金光闪闪的带子,那是黄浦江,好小啊!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1991年,小婉君让女孩们掉眼泪


张怡微 作家


  很多人不知道,我的名字其实诞生于琼瑶的小说《心有千千结》,我的妈妈因为喜欢甄珍扮演的美丽的女护士江雨薇而借了谐音,1987年以后,成为了陪伴我终身的姓名。我妈妈曾经在沪剧团工作,所以我接触琼瑶剧的状况比较特殊,最早是由沪剧《月朦胧,鸟朦胧》开始,电影由谢玲玲、林青霞饰演,讲述的是两姐妹的故事,我记住了女主角的名字叫“欣桐”——大概Twins组合里钟欣桐的妈妈也喜欢琼瑶剧吧。


  1991年的时候,我6岁,《婉君》风靡过境。当时最红的童星是小金铭,我买的第一张专辑是她而不是范晓萱,封面内外是同一个姿势,衣服是红绿两套。说实话我当时一直以为小婉君、小雨点、小吟霜都是同一个人物。《小小草》、《鲁冰花》都听哭过,甚至还与同学一起翻找出生证,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父母亲生的。


  每次开班会表演节目,当我热泪盈眶地清唱完《小小草》之后,大队长都会神采奕奕地上台宣布,“下一个节目,由某某同学为我们演唱《王二小》。”印象很深刻,我们的班会节目大同小异。不过现在想起来,当年有些过于早熟与善感了。


  


1992年,我们都在看圣斗士星矢


王梓 广告公司职员


  我更喜欢小学四年级的我。那时我又聪明又蔫坏,整个学期只上了一个月的课——现在也没人知道。那时我爱看《女神的圣斗士》。内地县城能有这套漫画是件不得了的事情。我清楚地记得只有俩同学有全套,清楚地记得他们念出包装上的广告词:“日本男孩喜欢圣斗士,日本女孩喜欢风之谷。”我是花了很大力气才借到的。中间有几本后来也没有还。我家住在一套白色的商品房里,五楼,每层都有我爸用粉笔写的层号——我爸是个老师,热衷炫耀自己的粉笔字。我当时生病住了两个月院,出院后,骗我爸说我上学去了,其实我在楼下打了个转,就去了顶楼的一个小杂物间。邻居们在那里堆满了谷子、玉米、塑料单、冬天穿的棉靴。在这些东西之间,有一张竹床,我天天在这张竹床上,以各种姿势阅读圣斗士,从银河大战一直看到冥界十二宫。邻居来了,我就躲在床下,没人能看见我。快到中午放学时,我就到露台上看我爸妈进家门,他们一进去,我就下楼敲门,表示自己刚放学。


  这个经历贯穿了我整个四年级,一直到考试前,我悄悄到校参加了复习,在角落里和所有没有看完全套的同学们分享剧情,并在一本作文书上贴满了圣斗士的粘贴画,它后来被五年级语文老师扔进了女厕所。那时我最喜欢一辉,后来则觉得冰河和瞬也不错。直至今日,我仍觉得“曙光女神之宽恕”是个不错的名字。考完试,我爸到学校接我,带我吃了狗不理包子和玉米汤。后来考出的成绩还不错,我爸很开心,我也很开心。这真是完美的一年。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1993年,打口碟的摊摆到了学校附近


Btr 书评人、翻译


  我的第一张打口碟,是在五角场55路终点站边的一家小店买的。16块钱。1993年的16块钱对于一个学生而言不算小钱,所以那唱片——虽然有个缺口并不完美——要比后来那些从大自鸣钟一堆堆买回家的珍贵得多。稀缺的,才会比较有爱。而那时候买的唱片,主要是补课式的,从Beatles到Bob Dylan,从Janis Joplin到Joy D*ison,都是过去的经典——那时就好像突然面对一座宝藏,而饿的时候,是不会在乎碟上那个缺口的。我们都把那个缺口视为一种必需,正因为那个缺口,这些报废的唱片才会远渡重洋,以一种我们尚可承受的价钱出现在我们面前啊。


  后来有了慈溪路,有了万航渡路的知交,再后来有了大自鸣钟。打口碟变得铺天盖地,品种也多样化了。当然,那时候的我也变得更有钱了,每周都会抱回一堆从前买不起的唱片,再后来,连打口也慢慢消失了,就好像一个伤口愈合似的。不过,伤口愈合的时候,从前的热情也消失了大半,买来的许多唱片要过许久才想起来听。


  不久前的某天,一位朋友来我家,偶然看见架上的那堆打口碟,说起当时他就是在知交卖碟的主人,不由得感慨万千。如今大自鸣钟变成了一只空壳,就好像岁月也一并被挖成一栋空房子。而我,也有了新的稀缺爱好:黑胶碟。对,就像贾樟柯在他的电影里说的那样:消逝的东西,才吸引。


  


1994年,圣诞贺卡花光所有的零用钱


小饭 报社编辑


  兜售圣诞卡片的那些小商贩在1994年突然变得很受欢迎,不知道是被谁安排的,我们要在节日前互赠卡片。一张卡片一块钱,倒也不贵,但我有50个同学啊,更要命的是,那时候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偏偏才就50块。男同学我就不送了,我又不喜欢他们。除非是笨蛋,不然把价值一块钱的圣诞卡片交给男生就是浪费;可是交给女生就容易了吗?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喜欢暧昧,可是我胆子小,完全想不到十多年后我变得这么厚脸皮。可我还是偷偷腾出一部分贺卡给年级平行班里那些美得要死的女同学——隔壁班的女同学会比自己班的更好看,这是常识。


  那一年啊,学校门口的那些小商贩见到我们就喜笑颜开,虽然各自口袋里钱不算太多,但是我们一起去参阅他们那些小铺的伙伴们人数很多。比如说,我的同桌小陆一连买了五张卡片,我看着他买的。他就像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那样,把那五张卡片放在自己的兜里,然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去了。据他自己说,他足足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去构思贺卡上他对那些女生的祝福语句。


  “我对她们写的话都不带重复的!”第二天当他送完那些卡片,他骄傲地对我说,“除了‘我喜欢你’之外,我根据她们不同的特点都极尽可能地吹捧了她们,她们看到我的那些话一定会很高兴的,我敢保证!”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1994年,因为对那个成人的世界还很陌生,我是那么的谨小慎微,没敢像他这样大胆地去干这些事,我的那些贺卡里只有“祝你平安”之类的土话。我没办法*裸地表达自己对漂亮女同学的喜爱,甚至于,我都不敢相信同桌那番话的真实性。


  


1995年,就连妈妈都在看甲A联赛


高维安 杂志编辑


  有一天,一位父亲在教育局搞体育工作的女同学拿来了一叠甲A门票,把几乎全班的人都带进了体育场,那天,我们见证了一场甲A历史上的经典大战——大雨倾盆下,上海申花以1:6的惨痛比分败给了广东宏远。虽然惨败,不过几张阳光帅气的脸庞,以及他们在瓢泼的大雨中奋力奔跑满身是泥的样子还是很让人迷恋,在需要偶像的青春期里,一下子就在女孩们的心里生根发芽。


  那段时间,我像一个真正的球迷一样在整个星期里都默默期待周末的那一场比赛,在出刊的那一天早上就抢着去报摊上买一份《足球报》,对每个球员的身世和八卦都津津乐道,甚至在心里怀着一个想要考体育学院新闻系的梦想……1995年的甲A由于上海申花的夺冠而变成上海人的全民盛宴,人们对甲A的热度大概也到了顶点,从我老爸那样的中年男人,到我的闺蜜和表妹这般的未成年少女,都痴迷不已,而当球队的大巴从体育场驶出,总能引起疯狂的女中学生们的一路狂奔追逐。那是一段人们对中国足球还怀有美好憧憬和幻想的年代,在那些刹那间成为明星和富翁的球员身上,大家寄托了在和平年代里缺失的英雄主义的情结,而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的这种情节和热情在倏忽间就不翼而飞了。


  现在,我已经很久没有看中国足球了,并且会常常嘲讽我那仍在守着电视机看得一脸失望和愤怒的老爸。还记得2006年世界杯半决赛结束后,我在巴黎,全城的人都在庆祝法国队进入决赛,那种集体主义的喜悦,真叫人怀念那个痴狂的上海1995年。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1997年,香港回归


丁丽洁 出版社编辑


  1997年7月1日,我结束了中考,有惊无险地升入了当地最好的高中。父亲答应我说,如果我考上了,就给我买一台索尼的WALKMAN,还要带我去上海玩上一圈。我们选择在7月1日出发去上海,因为那时刚刚开通了当时去上海最快的列车,而且,我们可以在那天晚上去外滩看庆祝香港回归的烟花。可是那次列车当天的票卖完了,为了看烟花,我们不得不选择当天下午的慢车。一路上,慢车经过很多发大水的地方,有一次临时停车竟然停了近一个小时。但是为了烟花和WALKMAN我还是非常平静地接受了一切,包括炎热的天气和对面吵闹不休的男孩。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最终我们没有能在外滩看烟花,只是在出租车经过外滩的时候瞥到了一两朵。不过,我也没有觉得特别的沮丧,毕竟,第二天我就拥有了一台崭新的WALKMAN。


1998年,张信哲在北京开了演唱会


霍艳 作家


  虽然我小时候也短暂迷恋过古天乐、谢霆锋等英俊小生,但张信哲始终牢牢占据着头号偶像的位置。1998年小学五年级的我,为了看张信哲北京演唱会,被姑妈以糟蹋钱为名在院子里大骂一顿,倔犟的泪水始终含在眼眶里,掉不下来。那场演唱会也是我人生中看过的第一场演唱会,180块钱在当时已经能买到很不错的座位,我还记得是我爸咬牙跺脚掏出了这份票钱,而现在最便宜的学生票也很难买到这个价位的。11岁的我在嘈杂的人群中一字不差地跟唱了阿哲的每一首歌,周围的女人都是撕心裂肺,疯狂叫嚷,而我却不哭不叫不吵不闹,静静地注视着舞台上那个渺小的背影,不管他换的衣服是不是合身,不管他和女艺员热辣的舞蹈是不是协调,不管他的小提琴是不是音准,我都坚定不移忠贞不贰地在心底跟自己说:阿哲,你会是我一辈子的偶像!那场演唱会的嘉宾是蓝心湄,那时候她的知名度只限于娱乐杂志的边边角角,她和阿哲的亲昵让我心生嫉妒,心想这个爆炸头、大胸女有什么好的。


  再后来,我看了张信哲在北京的所有演唱会,从最便宜的学生票到媒体工作证的记者专席,看着40多岁的张信哲穿着渔网装和舞蹈艺员大跳热舞,看见他吹了一个很不符合年纪的发型,看见身边的观众已经从高中女生变成了孩子的妈妈,我突然觉得那最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1999年,千禧年的最后一天据说地球要毁灭


丢帕 Nap咖啡店店主


  千禧夜我在武汉的一个溜冰场上。经过一夜的努力,我学会了滑旱冰,我的室友KK恋爱了。可事后我才意识到,那一夜竟是一个预谋!


  新当选的学生会主席邀请我们一寝室的女生一起去滑旱冰。我们也没有更好的主意来狂欢这么个特别的日子,就说好。早先的竞选活动我没去,因为我还没搞清楚地点在哪就结束了。后来据KK说,新主席好像是被硬推上去的,说什么他的名字Bison就是水牛的意思,牛就是吃的是草,吐的是奶。大家都喜欢他,他就赢了。我想难怪呢,那么快就结束了。不过看在他请我们玩的份上,我想大家应该选得没错。


  主席同学那夜显得既腼腆又紧张,头发精心打理过,看上去很精神。只是当他知道我们寝室里除了KK还可以滑一滑其他人基本都不会时,有些傻眼。但主席同学人很好,愿意一个个地带我们。当新世纪的倒计时开始时,我们很开心,因为基本可以站在轮子上欢呼新年了。主席同学不可避免地被带着摔了很多跟头,在他终于可以带上KK进场驰骋的时候,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真让我们有些过意不去啊。天开始亮起来的时候,我终于可以独自绕着场子滑啦,后果就是换了鞋后我连路都快没法走了,而KK则带着一脸的幸福回寝室补觉去了。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9年后在我尝试着回忆这些过往时,我发现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而我们的主席同学和KK已经成了小明爸妈,在地球的另一边过着平凡又幸福的小日子。再过20年,或许小明爸可以告诉小明:“追一个女孩子不用带上一屋子的女孩子,尤其是滑旱冰的时候。”


2001年,申奥的夜晚,长安街的公交车顶都站了人


周嘉宁 作家


  申奥成功的那天晚上我刚刚到北京,那是我和朋友第一次到北京玩,住在地坛附近的一个地下室旅馆里。由于前一天在火车上并没有睡好,我们都没有出门去,所幸有电视,便开始看那场现场直播。其实我记得当麦克风里念出China的时候,我并没有听清楚,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到门外面突然响起来一阵剧烈的欢呼声,然后我们就在这片欢呼声中乐颠颠地跑去了长安街。


  那时长安街已经迅速地封路了,出租车开到附近就只能停下,司机跟我们说,地铁也停了,你们得自己走过去了。于是我们就走,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热气腾腾,甚至有空的公交车横在马路中央,年轻人就爬上去站在车顶唱国歌。我们就这样随着人流走过去,又逆着人流走回来,所有的人都在大声说话,女孩坐在男孩的自行车后面,手里拿着国旗。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马路上,一直走到了天亮,那以后还有很多次,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与很多很多人一起走到了天亮。快要出太阳的时候,大家都累了,于是天安门广场上坐满了人。我想要看升旗,凌晨的时候有些冷,我就只穿了吊带衫,忍不住枕着书包在地上睡了一会儿,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北京,没有想到9年以后,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还在北京。


  


2003年,非典,马路上空荡荡


张颜 留学生


  2003年我刚刚大学毕业,不再住宿舍了,就待在西二环的家里,百无聊赖地等待美国的签证能够批下来。每天傍晚我都要出去逛一圈,因为非典的关系,马路上空荡荡的,小饭馆里也都是空的,显得蝉的叫声无比刺耳。我的爸爸妈妈也都不用去上班了,放假在家里,他们每天下午都用消毒药水把房间里的东西全部都擦一遍,然后再把地板也拖一遍,于是我就躺在床上,听着我喜欢的音乐,闻着空气里浓郁的消毒药水的气味,觉得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


  后来我家楼下小饭馆里一对贵州来的夫妇突然不见了,街坊都说他们得病了,我觉得不可思议,虽然说每天都在死人,但我没有想到会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我想念他们家做出来的腊肉炒蒜苔,还有那香喷喷的怪噜饭。


  那个下午我特别难过,甚至忘记了等待签证时的那种绝望又空洞的焦灼感,我就呆呆地躺在床上,闻着消毒药水的味道,一遍一遍地听同一首歌。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一切都是灰色的时候很壮观,因为你会有点希望,但是看到这个颜色又有些绝望。


  


在很多年以后奔跑(1)


文/苏 德


  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后了,我在一条狭窄的马路上奔跑,还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是在奔跑。路边有好吃的意大利餐馆和空阔的露台,格子窗玻璃里,返影出明晃光亮的太阳。我看见地上的影子也在奔跑,它跳跃到一辆银灰色的小汽车上,车窗玻璃里也有太阳,还有一张橘色的罚单。它45度角,向我的影子行礼。


  那一天,球星H宣布退役。他绕着虹口体育场奔跑了一圈。


  可胡二十说,他会在江湾体育场等我。“那儿已经大修过了,你别再迷路。”


  去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胡二十究竟叫什么,胡夏,胡冬,胡西,胡北?“二十”这样的指像,在今天是否已经不再具备任何特殊的意义?你看即便连H,他退役时也不再是20号,背后的球衣上写着:45。像一盒胶片往回卷,叠影,到达很多很多年以前,45号绝对是给垃圾替补的数字。


  但任何规则在时间的流逝里,都可能失去规则。


  这么多年以后,胡二十早就不踢球了,他坐在一条西区废弃的铁路旁晒太阳,安心地看着来此逛服装店的年轻姑娘,铁路也没有生锈,依然锃亮地和阳光相互照应。只是我们曾经钟爱过的青霉花,早被服装市场里的清扫工人们日复一日地灭绝了生迹。


  去寻找胡二十的那天,我首先找了找我们的青霉花。


  “为什么要来找我?”


  “因为一个梦,梦见你就坐在这条铁路边晒太阳。”


  “撒谎。”


  “好吧。因为有人告诉我,在这看见你了。”


  “谁?”


  “不告诉你。”


  “那个梦都是假的对吧?”


  “不告诉你。”


  我想假借一点窗外的路灯光来端详胡二十,他的侧面剪影是一条弹性极佳的曲线,头发长了柔软了,在鬓角处和胡渣一起告诉我时间的痕迹。我伸出一只手去试图拨弄这曲线,额骨、眉心、鼻梁、呼吸,唇……他却翻身压了上来,被单上还是那股陈年面粉的气味。甚至于我都能在黑夜的光影里看见一雾面粉笼罩了上来,它们和胡二十的身体一起,迅速包裹住我。


  “说。”胡二十企图命令。


  我被压得有点喘不过气来,脸埋在枕头里,背脊上有汗,有胡二十的身体,和他想要侵入的那一部分。这已经是后半夜了。我们为什么会又来到这里,这里的陈设为什么还和当年一样,我充满疑问,房间的角落里还停着一把熟悉的雨伞。当然,不一样的是,胡二十的身体,我的身体,还有我们各自这么多年后所习惯的*方式,都已经截然不同。胡二十不再紧张,在他看来,我也丝毫不会再具备少女的紧张气质,对现在的我们而言,更多的是探求,像是一双手伸进温水揉合的面粉团里,调试触感,调试温度。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喜欢这样吗?”胡二十终于学会了在*时体恤对方,无论其用意的真假性,女人都会对此心生好感。我们的身体开始升温,像漫长的坐卧在浴缸里任由热水浸布全身的等待。突然,胡二十从60度仰角的身体上抬头看我,我们都停顿了一下,我用手去遮他的眼睛。


  “不许看!”然后蜷缩身体到他的腹部以下嗤笑。


  楼下的早餐面店已经开始拉动卷帘门,发出刺耳的响声,热水也上炉了,昨晚和好了的面粉重新加水揉捏,鸟在窗外路灯的电线上停了停脚,它们想用翅膀扑开黑色的夜,先让路灯在光亮里灭掉指路的功能。


  “楼下还是面店吗?”


  “对,早餐还有豆腐花。”


在很多年以后奔跑(2)


“那大排面呢?”


  “也有。”


  “等下我们去吃?”


  “等下你会睡着。”


  “你陪我去吃。”


  “好。”


  不知是多久以后,路灯就真的灭了。鸟叫了几声后,对面屋顶的瓦片纹路也看得清清楚楚。胡二十像一架久航的飞机老练地着陆,他带来的降落、冲击、加速、减速、阻滞、舒缓和归于寂静,都显得恰到好处。正因为过于的恰到好处,我竟然有些难过。在他的头发里,我闻到熟悉的汗味,脖子是滚烫的,在这种温度下汗味发挥得最快。


  窗外,腾腾的早餐热气袅升上来,是撒了新鲜葱末和虾皮的豆腐花,是盖了一张红烧大排和素鸡的大排面,是早晨城市西区最普通的饥饿欲望。我从背后抱住胡二十,他伸出一只脚去,像很多年前的那些早晨那样,用大脚趾勾住窗帘来给我们一个安稳的觉,他从不抱怨因为楼下是早餐面店的关系而让这房子有老鼠有蟑螂有面粉味,他只是讨厌过早地被吵醒。虽然假如是我们的早晨,就根本不存在夜里睡觉的事。夜,就是用来说话和*的,当然那些都不仅仅是夜。


  “还要吃大排面吗?”


  “不,悃。”我摇头。


  我只是想在豆腐花和大排面的早晨气味里满足地睡着,比起吃下它们,气味会更让我记忆长久,果腹之欲则往往消散得最快。


  “我要睡觉了。”我说。


  “你还会梦到我吗?”胡二十转过身来,越过一只胳膊想从床边的牛仔裤口袋里拿烟。光影果真笼罩在一层薄面粉的空气里。


  “你说呢?”


  我有一台很旧的“东方牌”相机,因为老了,总在卡片,底片叠影。那很多很多年以前,我还在中学里,不,是还在为中学作“预备”,那时候有很多兴趣小组,其中之一便是摄影。有一天,摄影老师说,我带你们去西区体育场拍照,下午有一场我们和二中的足球赛。


  就在那一天,我第一次看见胡二十。


  我的相机也是。


  胡二十最初在镜头里留下的是一双明黄色的黑线球袜,而其它队员都是白色的,后来他解释道因为是队长的缘故。胡二十也是20号,和当时在甲A初露锋芒的H一样。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我想,是相机首先捕捉到了胡二十。它在快门里留下一个清楚得惊人的影像,他坐在光秃秃的草地上,神情紧张。我用镜头对着他笑了一下。有人从看台上跑下来给二中的队员们献花和饮料,胡二十他们输了比赛。那是个春夏交接的季节,后来又有人指认,是胡二十带领队员们和对方打了架,球场上一片混乱,鲜花、矿泉水瓶、钉鞋、毛巾,甚至是自行车都东倒西歪,警告的口哨不停地在四面八方响起。我放下相机,惊恐地看着胡二十,他却挥过去一个拳头,然后回头冲我扬眉溢笑。老师和球场管理员制住了局面,胡二十弯腰从草地上捡起一件撕破了的二中球衣,太阳快要下山了。


  但球场附近并没有山,这座城市都没有山。胡二十说他童年生长的地方有山,山很高,叫三清。十岁那年,他被送回上海,外婆让出一间搭在早餐面店楼上的八平米亭子间给他住,自己搬去了南汇郊区。也有人说,他总带一些女人回家,外婆管不住了,眼不见心净,干净的净。


  “女人”是胡二十他们那时常常会挂在嘴边的词,他们被学校单独分成一个初二慢班,他十六岁。十六岁的念书不好的男孩都会把“女人”挂在嘴边?我不确定。可胡二十他们是。我想爸爸如果知道那个暑假的每周四,我都会坐在电话机旁等谁的电话,定会很生气。父亲总对女儿的心上人存有敌意,更何况是在她看起来还非常幼小孱弱的时候,又或者,他其实也并没有把那些没人吭声的电话放在心上。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在很多年以后奔跑(3)


只是我自己心虚。


  胡二十有个非常好的同桌叫杨俊,他在队里排8号,是右前卫。杨俊在学校的摄影联展上看见了胡二十,他推着胡二十走到校门口的橱窗前,“你看,是你!”


  照片的右下角,是我的班级和姓名。


  他们开始用“拍胡二十的女人”来指代我,我有点害怕,放学的时候躲在几个女生中间走,还是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花坛边的胡二十,他剃着新鲜的寸头,眉骨上有那次打架后留下的新疤。有人告诉他,学校就是凭着我的那些相片断定他是那场群架的怂恿者,班主任来找我谈话,她语重心长地说,放学要几个人一起走,最好能让家长来接你。


  其实“慢班”的另一个界定是差班。把老师管不住也不想管的学生归拢到一起,每人贴好标签,让别的学生生人勿近,后果自负。


  就这样过了几个礼拜,胡二十他们也只是蹲在花坛边看我放学,并不动手。不知道为什么,愿意陪我放学的女生多了起来,有人还悄悄在校服上做点手脚,别上个胸针或者在裙子上打褶。耿晓燕说,她们都对初二慢班的男孩有意思。耿晓燕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她在很多很多年后告诉我胡二十的下落。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初二慢班的男生每周都会有一天在学校的球场上踢球,耿晓燕跟着其他女生去看过几次,她们谁也不敢靠近,却各自“认领”了一个欢喜。十三四岁女孩的躁动不仅是在心底,天真令她们忘记了矜持,看台上,女孩的笑声很大声,尖锐。其实并没有什么那么好笑。


  我也想加入女孩的行列,可我的相机不见了。


  后来我知道,那天她们那样笑,是因为胡二十抡起一脚足球踢在了杨俊的脸上,杨俊像一条并不优越的鱼翻了出去,僵直地躺在操场上。胡二十走过去伸手拉他,杨俊却狠狠地拍开了。他站起来时,左眼眶被一块巨大乌青笼罩。耿晓燕对那块乌青心存好感,她学杨俊的样子给我看。


  “熊猫盼盼。”


  再后来,耿晓燕就管杨俊叫“杨盼盼”,这是他们俩之间的特别指代。


  夏天很快就到了,我向爸爸索要一台新相机。


  胡二十在每天早晨的六点三十五分,会准时出现在我家楼下的马路右边,他骑很慢很慢的自行车,我已经不再对他害怕,跟在他身后走。他的背弓成一只不太好看的虾米状,俯驼在那辆深绿色的自行车上,那时候的流行自行车叫山地车,可以变速,手柄弯成两只山羊角,坐垫拔得老高,以此来显示生长期男孩对于挺拔修长的渴望。胡二十已经很高了,他用脚轻易地一点地,就能停下车来。


  “我带你?”突然有一天,他那样说。


  但被叫做“山地车”的自行车并没有后书包架。好几年以后我看《甜蜜蜜》,看见黎小军带着李翘在街上闲逛,就心想如果有一座天平是在浪漫与情欲之间,那么,他们的位置让人觉得更靠近浪漫一些,而我和胡二十,从一开始,以他用山地车带我的方式来看,我们自然是越过了滑着身体的情欲和浪漫打了照面,又各走各的。


  “你叫什么名字?”


  胡二十伏下身在我的耳朵边问。


  “李冉。”


  “什么冉?”


  “冉冉升起的冉。”


  “不认识。”


  说完,胡二十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那天上午的第一堂课是历史期末考,我一直都觉得脸颊上被夏虫叮咬了,烫、肿、和脸颊其他的部分不一样,失神地在草稿纸上写下“胡20”,这令我忘记了他真实的名字。


在很多年以后奔跑(4)


那一年暑假,每周四胡二十都会给我家打个电话,如果是我的声音,他会说“我十五分钟后在楼下。”如果是我爸爸的声音,他便沉默。爸爸一直都没有再给我买相机,他在家长会上听说了摄影展和西区体育场的群架事件,他用“那些不学好”来指称胡二十和杨俊他们。我望着家楼下的马路,不说话。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杨俊告诉耿晓燕,他和胡二十还有初二慢班的人一起,踢进了“晚报杯”的决赛。决赛地点是江湾体育场。整个夏天,我都在每周四等待胡二十的电话,却一次都没有走下楼去,坐上他的山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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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还是和耿晓燕去了江湾。只是我们迷路了,到球场时比赛已经快要结束,胡二十他们领先,杨俊被换了下来,坐在休息区里始终都在张望。我以为他在寻找耿晓燕。


  最后,胡二十他们赢了比赛,他做主用赢来的五百元钱一起去饭馆吃饭喝酒,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男孩的笑。“喝酒”在当时听起来像是件了不起的事。晚饭的时候,胡二十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按在身边,“坐这。”再环顾了一下四周,问:“杨俊呢?”


  耿晓燕也在努力寻找杨盼盼。


  饭吃到一半,杨俊突然出现了。他走来我和胡二十的中间,低头和他说话,胡二十拿着啤酒杯又喝了一口,然后招呼其它男生一起,跟着杨俊走出了饭店。他们谁都没有顾上饭桌边的女孩。最后,女孩们凑钱把饭桌的账结了,胡二十他们又打架了。架打完后,有人发现杨俊躺在了路边,身体已经开始发硬,胡二十抱着杨俊叫了几声,直到警车停在他们面前。


  暑假过后,胡二十没有再回来上课。


  而我和耿晓燕照旧上课、下课、放学、考试、参加兴趣小组。直到把整个初中的书读完,分别拿到两所不同的高中录取书后,才又开始胆敢回忆起胡二十和杨俊他们。耿晓燕说她曾经偷偷跑去杨俊家楼下看他妈妈瘫在地上为孩子烧纸钱,她跟着大哭了一场。


  我的新高中就在江湾体育场边。我对着地图,将它和西区体育场之间画了一条直线,等待开学的那段日子里,我顽固地认为,胡二十一定会在某天出现在那条直线上。于是,我家的电话铃又响了。


  “听说你考了高中。”


  “唔。”


  “要不要出来吃饭?”


  “你……”


  “我在你家楼下。”


  这一次,我下楼了;这一次,胡二十并没有骑他的车;这一次,他双手插在两只松垮的运动裤口袋里,背有些自然地弓着,那也许是因为发育期骑了山地车的关系。他的头发比三年前更短,像一层刚理过的毛绒渣。


  “怎么带着伞?”他问。


  “天气预报说晚上会有台风。”


  “那我带你去看青霉花。”


  在一条疏于管理的铁路旁,我第一次知道那些淡紫色的小野花叫青霉,胡二十说,在他从小生长的三清山下,每到落雨前的傍晚,就会开出很多青霉花。


  台风就那样结结实实地来了,我连着两夜没有回家。在胡二十家里,我躺在一张潮湿的充满面粉味的被子里和他说话、拥抱、亲吻、拒绝、迎合、羞涩、紧张、迷糊,我其实是忘记时间了,忘记了天明天暗谕示的晨暮交替,忘记了父母可能会因为我的下落不明而焦虑发疯,忘记了几天后,我是要越过地图上的那条直线,开始另一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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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很多年以后,同样是躺在这张床上,我在光影里看胡二十,他不再是十六岁或者十九岁,他三十二岁,我们也不仅仅各自重新开始过一段生活,而是很多段。这时候,我只是对时间和选择——或者应该说,是规则——感到无奈。我们抵挡不住时间的流逝,它最后往往呈现出规则好了的生活给人看,但看的人早也是不同。


在很多年以后奔跑(5)


胡二十始终都没有告诉我杨俊的死因。他因为那次群架,被送进了工读学校。放出来后,就跟着一些“闲散”人员收购旧的BP机和大哥大,他说他能赚很多钱,能帮人。当时我并不会很快联想到“收赃”和“销赃”这样的词语。


  对我而言,胡二十还是相机镜头里的那个黄袜少年。他在第二天,领着我去楼下面店吃碗大排面,面吃到一半,掏出一台“东方牌”旧相机给我。


  “喏。给你。”


  “我的相机,怎么?”


  胡二十不说话,他拣了枚荷包蛋,浸入我的面碗。我仔细看了看相机,只是型号和颜色相同,并不是原来丢失的那台。


  “吃完面,你该回家了。”


  “哦。”


  这之后,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回家的路上,胡二十走在我身后,离得有一段距离。我几乎每走几步路就要回头看他,每次我都以为看不见了,可他还在,双手还插在松垮的运动裤口袋里,还在漫不经心地走着。一直到最后一次,我回过头去,胡二十不见了。


  回家后,我挨了爸爸的一记重耳光。被罚在开学前不许离开家门半步。我又在开学后尝试去找过几次胡二十,可没人知道他的下落,那间在早餐面店上的亭子间,也似乎久未经人息。


  我在城市的另一区给耿晓燕写信,写自己的新生活、新同学、新老师、新寝室,我没敢告诉她和胡二十经过的那两个台风夜,没敢告诉任何人。我们各自过着冗长的高中时光,我迷上了解数学题,我变得不再爱看足球。第一学期结束后,有传闻胡二十因为销赃,被抓了进去。至于是判了三年、五年、八年?不清楚。


  第二年,我代表学校拿了全国奥数的团体金奖。可我只是痴迷那些僵硬的程式,在被利用、套解和揣度的情况下,发生的奇异变化,这些变化毫无预知性。又要说很多很多年以后了,很多很多年以后,我迷上了打斯诺克,球桌就是我的算术纸。力度、角度、撞击的部位、杆法、呼吸的控制,都是为了以精准的方式让球落袋。“精准”是一个好词。


  拿着奥数的金奖奖杯,我让同学给我拍张照,用胡二十送我的“东方牌”相机。


  晚报的报摊上已经登出头条体育新闻:球星H宣布挂靴。做了记者的耿晓燕用简讯的方式告诉我八卦,她说H的妻子现在的msn名是:退役了,还是不着家。我们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笑得很开心。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见过胡二十了?”


  “嗯。”


  “他现在怎么样?”


  “没问。”


  “问了他也不会说。”我补充道。


  “那?”


  “我应该回学校了,已经给学生旷了两天的课。学校要疯了。”


  “你又这样。”


  我挂断电话,停步,反方向奔跑,思考着怎么解释旷课的行为。现在我在一所文科大学里教数学,学生可能比系主任更能理解初恋相逢的感慨。但谁没有过初恋?只是我的这一个只要出现,就会令人失常。几天前,耿晓燕说她在西区的铁路服装市场里看见一个和胡二十很像的男人,她向人打听,他已经在那儿开店两年了。


  我并没有去赴胡二十设在江湾体育场的约会。回到学校,我写了检查,扣了分,扣了半年的奖金资格,并且每月一次的教学报告被频繁到每周一次。我记起了那把在胡二十家看到的伞,那是十几年前我忘记带走的。


  胡二十给我写来一封信,这是第一次我看见他的字,字不好看,还有很多错误,可我知道写的时候他用心了。他在信里说,很遗憾没有在江湾体育场见到我,那天是他三十二岁的最后一天,晚上,他去楼下菜场买了一张砧板和一块猪肉剁了起来,“三十三,乱刀斩”,这是他外婆教他的。猪肉剁碎后,他开窗,在半夜里将肉饼扔上了对面的屋顶。


  你说明天会不会有野猫把我的坏运气都带走?


  以上是信的结尾。


  耿晓燕发挥了她超常的“狗仔”功力,她说胡二十现在开的服装店其实只是个套现的门面,为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信用卡持有人套取现金,从中收取手续费。这种灰色行当,听起来就很像胡二十会做的事。


  “你还是离他远点。”


  “是你告诉我他在哪的。”我反诘。


  我没有再去见胡二十,他也没有要求再见我。耿晓燕会时不时地来更新关于他的消息,还连带着过去——杨俊的母亲过世了,她腿脚一直都不方便,当年杨俊为了填补家用和其他学校的小混混们赌小球,还会偷东西去卖,但他的心不坏。据说当年那场“晚报杯”后的群架前,杨俊只对胡二十说了一句话,他说有什么事,照顾我妈。


  后来,我的学生说,这话应该是从《蛊惑仔》里学来的。


在夏夜走路(1)


文/徐斯韡


  有一天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一起坐在赛百味里面,讨论着如何把自己卖出去的问题。她对我说,她在网上遇到过一个出卖自己时间的男人。在一年的最后一天,来到香港机场,把那一晚上卖给任何一个需要在机场度过漫漫长夜的孤独者。


  我说其实每天我们都在把自己的时间出卖给别人换取金钱的,这只不过是偷换了一个比较浪漫的概念而已。


  但是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也把自己卖出去。于是我托她把我也放在了网上,期望能卖一个好价钱。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买家只有一个,是个女孩子。精瘦干练,她买了我一起去大堤看日出。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有些不自在,毕竟这是一次出卖自己,这与自己平时的工作并不一样。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出卖,告诉别人我要去为你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应该能让你感到一种满足。


  这是很奇妙的体验。


  我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出现在了她的家门口,她是这么要求的。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头发,平底鞋。我说你像是情人节约会的女孩子,你这个样子符合所有人对于邻家女孩的幻想。


  她笑了笑,很大方。她手里拿着一个帆布的包,她的两只手放在身前,就这样拎着她的包。她说,你是不是应该陪我走到大堤呢?她说也许当我们走到吴淞码头的时候正能看到太阳跳出来。


  她说,你想想,当你历尽千辛地来到太阳的面前,看到太阳正在你的胸口,烧到你的脖子,烧到你的心,烧到你的全身的时候,你有没有一种自为夸父的感觉呢?


  我想了想,就笑了。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享受过。


  上海的夏夜很寂静,所有的人都已经睡着了,没有睡着的人,也把家里的窗户紧紧地关上,好像生怕与这个炎热的世界有一点点的联系。偶尔有在夏天的夜晚骑自行车从身边一下子窜过去的人,而连任何形声字都无法形容那一刻是多么地快。大家都很累了,都要回家休息了,回家抱着老婆睡觉或者给孩子讲故事。


  知了还在叫,没有任何目的,还有蟋蟀,或者还有其他的昆虫们。饶是如此,这夜还是很寂静。她大概有些害怕,让我讲个笑话给她听。但是我很无聊,我没有什么好笑的笑话。于是我们俩就这样走着。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发,经过医院,经过学校,经过另外一家医院,经过另外一所学校,再经过大马路,经过了好几个红绿灯,经过几间CD店,曾经在那里与大家交易过CD,又经过几间好歹没有关门的粉红色*,姑娘们都热了,甚至我都一眼看穿了她们……噢!经过了这么多地方,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经过CD店的时候她问我喜欢听什么音乐?她说现在最适合听什么音乐?我说现在最适合听的音乐是The Workhouse的Peacon,我打开iPod,一人一个听筒,就这样听完了PEACON。


  听到这样的音乐她好像很开心,开始不断地说话。


  “快节奏地冲上地铁,又快节奏地看到地铁里回收旧报纸的老头老太从你的身边掠过。继续往前走,看到两个蜷缩在废弃棉花被和破蛇皮袋里的乞丐……你可怜他们,但是又没有办法帮助他们。你想要上去给他们两块钱,或者给他们一个吃剩下的馒头,但是你做不到。因为你走得太快了,当你想要把这些给他们的时候,你已经走出10米远了,你不会浪费你的时间走回去,把两块钱放到他们身边——何况他们还在熟睡着呢?你继续往前走,你发现你四周的人都长得很奇怪,你忍不住要笑,但是当你想笑的时候他们已经又走过你的身边了。你甚至都记不起你刚才为什么要笑他。他或者是一个长得像爱因斯坦的外国人,也或者是一对每天在电话亭边相会的情侣,或者是不小心把牛奶打翻在婴儿身上的妈妈……”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在夏夜走路(2)


“怎么能这么快呢?你都来不及欣赏梧桐树的叶子洒在大地上的情景,他们就被打扫干净了。有一只鸟在树上唱歌,有一天它忽然看到你走得这么快,就笑了……它一笑,就不唱歌了,它就只会笑了。然后它就变成了一只会笑的鸟。”


  “从便利店里出来你发现大家手里都拿着一盒酸奶,用来给肠胃做一个运动。”


  “你开始一天的工作,然后结束一天的工作。发现前台已经走了,同事已经走了,只有空调还开着,灯还开着。”


  “你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两个可怜的睡在废弃棉花被和破蛇皮袋里的乞丐已经睡觉了。他们起得比你晚,睡得比你早。也许他们从来也没有起来过。树上那只会笑的鸟也笑不动了,就休息了。你才开始想要好好欣赏这些风景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天黑了的时候你只能看见路灯。”


  “在家里你开始上网。”


  “你开始上网。如今你总是在开心网和豆瓣上寻找你朋友们的踪迹。他们在干什么,他们去过了哪里,他们读了哪些书,看了哪些电影……过去你曾经尝试过写信,后来E-mail替代了写信,拥有了手机之后,你开始热衷于发短信……现在你只上淘宝,开心网,和豆瓣。”


  “有时候太阳照在大街上真的很美丽,你真的想把太阳一口吃下去。把这个世界吃下去,把所有的美好都放到肚子里去。这样你就不害怕它们逃掉了。就算它们再次排出体外的时候,它们还是一样会变成更加美丽的事物,比如花朵和树。”


  “你看现在这夜晚这么美好,我真希望能飞到天上去,俯瞰这灯火通明的夏夜上海。”


  “我也希望是这样的,我可以做一个纸飞机带你去的。”


  “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变成了一个没有翅膀的飞行者。”


  “我一直在飞,但是又不在飞,那是一种飘浮的状态,我只是在空中漂浮,任凭风把我吹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我希望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任凭随便任何一个外力把我推到哪里,我就到了哪里。”


  “我梦到我飞到一个女人的身边,她长得很胖,她胖得像一头大象。但她很爱美,她穿着漂亮的衣服—— 一件撑破了的VIVIENNE WESTWOOD。她一开始告诉我,VIIENNE WESTWOOD很PUNK,她说,PUNK就应该是破旧不堪的。她还说,PUNK应该瘦一点,所以我要减肥,我要减成一个瘦子,我不要做胖子。她开始拿出减肥药不停地吃,她说要我帮她的忙。她拿出一个闹钟给我,说,来,你拿着这个闹钟,每过5分钟的时候,你就赶快提醒我,要吃一颗减肥药,每过5分钟,你要记得哦,每过5分钟!!!”


  “我呆呆地看着她,不知所措。”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她又说,还有,你要一直跟着我,别让我睡觉,当我睡着的时候你要把我弄醒——随便你用什么方法,拿根棍子打我吧,或者扇我的耳光……我觉得她有些问题。但是我又动弹不得。我在梦里,什么都得听她的。风把我吹到她的身边,可能希望我能够帮助她。我就站在她的身边,呆呆地,每5分钟提醒她吃一颗减肥药。”


  “我仿佛看到她变成了一只骨瘦如柴的怪物,好像*过多的俄南;又看到她高兴地拿着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给我看——一定是两个吉尼斯世界纪录——一个纪录上写着‘世界上最胖的女人’,另一个则是‘世界上最瘦的女人’。她好像对第一个纪录并不太感兴趣,但对第二个纪录则显得兴奋异常。”


在夏夜走路(3)


“她咧着嘴笑,我也为她感到高兴,不知道为什么。我为她感到高兴,也许是因为我看到她的辛苦和执著。但是执著又是不对的,徒增烦恼。我看到她大笑的苍白的脸和乳防,又感到有些失落。我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对她,因为这并不是在帮她。”


  我看着她的脸,感觉有一些好玩。我想她怎么会做这么好玩的梦呢?她会在梦里飘浮在空中,还会被风吹走,就像一只风筝。她就像一只白色的风筝没有目的地,而我现在也正在陪着她,没有目的地地走——也许是有目的地,那就是去码头看日出。但日出之后的目的地又在哪里呢?没有目的地,一切自然地发生,又会自然地结束。你看不到1秒钟后发生的故事,也看不到1小时后的故事,1天之后的呢?更不用提了。


  我看着她说,谢谢你的故事。


  她笑了笑说,不用谢。那个笑我理解的意思是,对,你就应该谢谢我,理所应当。


  她说:“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害怕的东西,我也害怕老鼠。我最怕老鼠了。但是我不怕恐怖分子。我不会害怕当我坐在飞机上俯瞰大地时,旁边坐着一个大胡子的——就算他正在看一本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画册。”


  我听到这句话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她又继续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她很认真地说,“因为这也是他们的大地,大地那么大,难道你要让他们住到海里去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所有不受欢迎的人不就要变成鱼了?但是大地是所有人的,而不是某些人的。”


  她说着看着我,我觉得她挺可爱的。于是我们就在这个夜晚明媚的月光下吃了羊肉串,继续走路。一边走她一边念着艾青的诗《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她说她好爱这诗,她说这诗就像大地一样的美。这诗就像胸腔里突然喷涌出来的一股激流,让你心潮澎湃,无地自容。你的脑子里会有一切忽然旋转起来的感觉,全都是龙卷风的形状。大地就在你的脚下,你看得到他的尽头,但他又没有尽头。你只是在他身边的一只小动物,踌躇满志,蠢蠢欲动,然而终于会回归到他的怀抱。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这就是大地,这就是大地让你想哭的地方。


  她说,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要走路,一直走一直走。走路是很浪漫的事情,走路的时候你能说很多话,但是这些话也许你平时说不出来。所以走路是一件带来灵感的事件。你只有一直走路才知道人生的真谛就是不停地往前。


  只有不停地往前才会探索到未知。未知是什么呢?未知就是爱情,工作,生活,玩笑,易拉罐,避孕套,社交生活,酒吧,白色烈酒,咖啡,新鞋子,新的男朋友,汽车,房子,妈妈的破袜子,爸爸的鸭舌帽,流浪的猫猫和狗狗,地铁里收报纸的老头老太把报纸卖了换成了钱,像爱因斯坦的男人成了花花公子,电话亭里的情侣好了又分了分了又和好了,你的iPod丢了,淘宝和开心网崩溃了,你的生活没有办法再继续了……未知的一切都是无常且不恒定的,就像你无法过同一条河两次。


  就这样我们慢慢地走到了大堤。我们走到大堤的时候天正是将亮没亮的状态。太阳正要出来,但是一切都还死气沉沉。好像世界上的万物都在等待太阳的到来,灯火通明的装卸码头,来来往往的船只,水中矗立着的孤独的一座小屋,他高耸地站在水中,再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海,一个流浪汉睡在大堤上,一动不动地睡在那里,我们以为他死了。


在夏夜走路(4)


她说流浪汉真可怜。“这里的一切都像碎玻璃,慢慢地化解开来就是一摊水。如果有一台摄像机在这里不停地拍摄夜晚一直到天亮的话,能拍到多少孤魂野鬼呢?一个人我是万万不敢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


  “所以你买我来陪你度过这个夜晚啊?”


  “是的,就买你来陪陪我,随便说说什么话。”


  “因为其实沟通与交流永远是自然的。”


  我忽然问她道:“现在你还愿意飞起来吗?如果你能飞得很高的话。”


  她说:“有多高呢?有多高呢?”


  “像太阳那么高,你可以站在太阳上面看到这里。”


  “像太阳那样怎么行呢?如果我只看到一个地球,如果我只看到一个地球但是却看不到这一切真实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是我的话,我还是愿意飞的。我不愿意每天在快节奏的生活里重复再重复。我不愿意活得不快乐。”


  “哈哈哈哈!”她笑了起来。


  “那你愿意吻我一下吗?”她说。


  “那你愿意吻我一下吗?”我说。


  “那你愿意吻我一下吗?”她说。


  “那你愿意吻我一下吗?”我说。


  “那你愿意吻我一下吗?就一下。”她说。


  “那……我愿意吻你一下。但这是送的……”我说。


  “那……我也愿意吻你一下的。”她说。


  我很自然地吻了她,好像早就准备好一样,随时等待着这一刻的发生。天亮了起来。天亮起来的时候很壮观,一切都是灰色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时候很壮观,因为你会有点希望,但是看到这个颜色又有些绝望。这是奇妙的时刻,每个人的心里都在想着不同的事情。我期待着她能抱着我,但我不知道她是否这样期待着。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7-10 23:42

  我就像这个城市里每一个期望得到艳遇的男人一样,在一番谈天说地,浪漫情怀之后,期望得到一个香吻一个拥抱和一场酣畅淋漓。


  她正如我所期待的那样,瘫在了我怀里。天气有些冷。海风一直吹到骨头里。我就这样抱着她,闻着她头发的味道,白色连衣裙一直拖到大堤上,被海风吹着很暧昧。


  我说:“你为什么会找一个陌生男人出来陪你看日出呢?”


  “因为每个人都在不一定中长大。”她说,“和一个陌生男人也许会更有话说,更有安全感。比如现在你可以把我抱在怀里,而且还抱得很紧。”


  “你觉得大海美吗?气势磅礴的样子。你好像喜欢一切有气势的东西。”


  “大海很美,他流动得很快,但是你却看不到他流得那么快。你看到海浪从那么远过来的时候,是那么从容不迫地打在大堤上。海是那么从容不迫是因为……因为他……因为他不是一个爱吃减肥药的女人。”


  “哈哈!”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特吕弗会把我们在大堤上的镜头拍得漫长而暧昧,而背景音乐则是PEACON。我一直在幻想,一直在幻想。我一直在幻想是因为这是一个美丽的晚上,和美丽的姑娘走了一段美丽的路。


  而一直到这段路的尽头,夸父的太阳终于升起来之后。


  她不见了。


  唉,再见,也许你已经被风再一次吹到远方了。


  我们抵挡不住时间的流逝,它最后往往呈现出规则好了的生活给人看,但看的人早也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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