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请你站在原地等我 [打印本页]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6-18 23:31
标题: 请你站在原地等我
  请你店在原地等我,待我转身归来时,
  请你对我微笑,
  请牵我指尖,
  请你开口轻声说爱我!
  畅销女王乐小米+花火魅力主编小狮,黄金组合,独家访谈,打造乐小米最感性的内心世界。
  收录花火知名写手青语,早安夏天,烟罗,尤妮妮,何许人,白少邪等众多知名实力新作。
  花火工作室有史以来最雄厚编辑班底——小狮,乐小米,调调,深蓝,语笑嫣然,小川,心路……给你更专业的编辑点评,最爆笑的读编互动!!!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7

  乐小米新作:请你站在原地等我


  作者:花火工作室


  第一部分


  第1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1)


  白少邪的小小城堡


  感悟:知足常乐。


  个性签名:船到桥头自然直。


  自己曾经喜欢的句子:自己写的《理想国》一文——“从不觉得这世上有谁是真的因为适合而在一起的,相似的人悻悻相吸,相反的人寻求互补,所谓两个人合起来就像一副拼图其实不过是双方都在配合对方的尺度,感情上任何一个人委曲求全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


  冷笑话:年轻时有一次和人聊起贝塔斯曼,对方坚持说明明是贝斯塔曼,我当即怀疑是否记忆错误,但要承认又很没面子,于是借口说贝塔斯曼是贝斯塔曼的姐妹组织,只不过小一点,然后开始编造贝塔斯曼的历史成长……等回到家看卡片,囧了——


  前请提要:谷仁希和辉夜共同存在一个身体里,谷仁希目睹自己的父亲死亡,却一直不愿说当时的情况,风水师少女天水被牵扯进来,被迫照顾智力停留在孩童阶段的谷仁希,而精明阴暗的辉夜却开出巨额的价钱,要求天水查出父亲死亡的真相。


  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


  文/白少邪


  程如是接过老仆递来的香火,走到排头的两座棺木前深深鞠了一躬。


  莫知章站在家属席内向她回礼:“稍后我将公布谷先生的遗嘱,还请程小姐留步。”


  仿佛是刻意强调的遗嘱二字,顿时让四周一阵纷纷嚷嚷,天水和辉夜悄然回归人群,听到这句话也站在了原地。


  “为什么东西会在他手里?”辉夜压低声音道。


  “也许是副本。”天水说。将遗嘱文件放在律师手中才是常理的做法,至于柜子里的事从头到尾都只是辉夜从莫知章那里偷听到的,他的话究竟有多少可信度还是个未知。


  虚伪的仪式刚刚结束,聚集在院子里的人已经收起了悲容,盯着莫知章公事包的脸上纷纷呈现出一幅紧张与贪婪。方才的庄严气氛犹如恼人的烟雾徒然一扫而空,面对着眼前的利益,大家就连对死者最起码的敷衍与戏也变得不屑。


  “那么,如果没有人异议的话,现在开始我要宣读遗嘱了。”莫知章心不在焉地往四周看了几眼,没有反对的声音,他翻开文件夹,神色颓然地念道:“本人仅代表谷育侬先生的意愿宣布,即日起,将谷先生所拥有的谷门旗下全部财产,包括个人私有存款、股票和不动产,全数动捐献给由谷育侬先生与程如是小姐共同成立的辉夜慈善基金,程如是小姐将继续负责基金一切运作,所有手续由本人全程监督。”


  出乎意料的结果犹如闷棍打在众人的头上,半饷,才有人忿忿不平地高喊:“这是什么意思,那老东西想让谷门解散吗?!”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7

  半个世纪以来叱咤全城的黑道家财,竟然就这样被谷育侬送作了慈善机构,在场的无论是相关者还是观望者都同样惊愕不已。


  第2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2)


  “我不相信,他凭什么?!”脸上带着伤疤的高个男子激动地抓住莫知章的衣服质问。


  然而对方却一动不动地,犹如凝固的白浆一般在半空搁浅,蒸发成薄弱的纸片,任凭男人粗鲁的双手左右晃动,虚浮的脚仿佛找不着地。


  “啊!”


  终于有人开始察觉到不对劲,迎面对峙的莫知章瞳孔呆滞,苍白的脸上看不到颜色,只有乌青的唇角缓缓溢出紫色的粘稠液体。随着一声浅短的惊呼,那人竟像是被戳破的水球,越来越多的黑血从残败的口舌中翻涌而出,顺着下颚倾泄到男人胸口。


  饶是历经腥风的黑道骨干也被这诡异的一幕惊得忘却了反应,文件哗哗地飞落到地面,回过神的男人松手倒退了几步,失去了支撑的莫知章顿时往下倒去。


  “让开!”程如是冲出人群,跑向莫知章的身侧探着他的鼻息,然后又用指尖沾了黑血嗅了嗅,才道:“他是被人毒死的。”


  辉夜看向天水,她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怎么会这样,是谁下的毒?”有人问。


  程如是缓缓站起身,将视线转向角落里的天水:“是你吗?”


  辉夜怔了怔,眼看着四周投来怀疑的眼神,忽然伪装成孩童的模样抱住天水的脖子喊:“不要过来,你们不要伤害姐姐!”


  程如是没有理会他的反抗,而是快步走到了天水的面前:“为什么不回答?”


  天水松开辉夜的手,无所地谓笑了笑:“反正在你们的药师的眼里,只要是风水师都是罪人,你要怎么偏见是你的事,但想诬蔑我至少也得拿出证据。”


  “我会仔细检验出你的罪证。”程如是紧拧着眉睫,正要转身,却听天水低声说道:“等一下,我有点事想单独跟你聊聊。”


  以谷门与警方的恶劣关系,即便在葬礼上发生了这样的惨剧,也没有人会去报警。


  莫知章的尸体被抬到了安置着谷育侬棺材的祠堂内,曾经生死相隔的主仆此刻倒像是同赴了一场孽缘,先后躺在了这死亡之地。


  天水拉开莫知章的袖子,那圈圆环已经不见了踪影。


  “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程如是站在她的背后问。


  天水立脚打量着墙上的方阁。


  黑道之家最易招惹仇敌,为了保护家族的灵位,谷育侬修建了这座祠堂,将谷氏一门先祖后裔牌位和骨灰都安放在了自家的庄园内。看这房间颇为讲究的布局和摆设,再想到之前在书房看到那些屏风,她更加确定谷育侬是个执着于书面教条的风水学说,亦或说迷信的人,否则他也不会立这样的遗嘱,仿佛是感到自己罪孽深重,所以才想在死后靠家族的钱做善事积英德。“你认为杀死谷育侬和他妻子的凶手是谁?”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7

  第3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3)


  程如是听罢,冷冷地看向站在一旁默不做声的辉夜。


  天水随着她的目光望过去:“你也在怀疑他。”


  辉夜听了那个‘也’字心里一紧。


  “人格分离症,我早该看出来的。”程如是眯起眼睛,紧盯着他的脸问:“你就是藏在他身体里的,杀死谷育侬的真凶?!”


  辉夜浑身一震,竟连伪装也忘记愕然反应道:“你说我……是凶手?”


  “没错。”当日在案发的书房里,只有谷仁希,他的父亲和后母三人,谷仁希心智尚未成熟,根本不可能用那样残忍的手段犯案,以程如是为他治病多年的经验,此时也终于不得不相信西医里人格分裂的说法。


  辉夜茫然地看向天水:“你也认为是我?”


  “一半一半。”她撇了撇嘴,“一开始,我也同样怀疑过谷仁希。”


  没有人会在普通的立柜门上装两面单向的镜子,联想到警方没有找到的凶器,还有死者身上的割伤,她曾认为那镜子曾经被凶手掉包过。譬如凶手在冲动之间打碎了原本装在立柜上的普通玻璃镜,再用镜片杀死了谷育侬与他的妻子,为了掩饰,又把其他房里的镜子装到了柜门上,然后把‘凶器’碾碎丢进了池塘里,和石砂混合在了一起企图毁灭证据。


  而能够做到的这一点的,最大的可疑的确只有谷仁希,亦或是他的另一人格辉夜。证据就在于谷仁希躲进了柜子,却没有被凶手灭口——假设镜子真的是凶器,无论他是何时躲进去的,凶手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如此一来,凶手就只有他本人。


  “可谷仁希的大脑只是个小孩。”程如是说。


  “谁知道,也许他是装的,伪装成弱智的模样,就像辉夜出现的时候,就会在人前将自己扮演成童稚的谷仁希,而且……”她忽然沉下语调,放慢声音说:“或许他的身体里还有第三个人格,我们都不知道呢。”


  第三个人?!辉夜不由自主地摸向胸口,难道就像谷仁希不知道他的存在一样,在这具身体里还有着连他也没有发现的新的人格?


  程如是沉吟片刻:“你刚才说一开始,那后来呢?”


  “后来,我想起自己是风水师,不应该按照侦探的思路去推测一件有违常理的事件。”天水说。


  莫知章腕上的咒印,柜子内壁上的人形标记,全部是出自同行之手,这并不是普通的谋杀,有着和她一样擅长风水咒术的人掺杂其中。教导谷育侬风水摆设的人,被莫知章看作神医的人……风水……她回忆着曾经发生命案的那间书房,屏风的布置,墙上的大字,那阵法原本是用来化解煞气的,对于像谷育侬这样身处血雨腥风的人,儒雅之风能够平定浮躁的内心。然而那面镜子的存在却完全将风水引导向了相反的作用,会去凝聚愤怒和憎恨,并且数以百倍的反射到坐在那张桌子后的人身上。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4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4)


  “谷育侬除了认识你这个药师以外,过去有没有接触过风水师一类的人物?”天水问。


  程如是的目光中闪过一丝不快:“有,谷仁希的生母,沈芩。”


  “什么?!”天水和辉夜不约而同地露出诧异的神情。


  “那是很早的时候,我才十三岁,刚刚出师,就受到谷育侬的邀请,想要我来做谷门的专署医师,后来我发现他的身边有一个会风水的女人,那就是沈芩。沈芩非常擅长诅咒,表面上是谷育侬金屋藏娇在外的情妇,私下里却利用咒术与谷门勾结骗人钱财,不客气的说,她是我生平最不齿的那种风水师。但谷育侬是个非常迷信的人,也很信任沈芩,他患有心疾,本想让沈芩用风水为他治病,但后来她死了,于是谷育侬请我为他下药,终于治好了他的顽疾,我正式被谷门聘请,条件就是辉夜慈善基金。”


  辉夜是谷仁希儿时与沈芩在花街居住时,为了避开谷门仇敌的耳目所取的小名。


  谷育侬能为基金灌上这个名字,可见他对谷仁希真的存有父爱,这就是他留给谷仁希的遗产吗?那莫知章所提到的遗嘱又是什么呢?


  天水思索着:“沈芩真的是被谷育侬的仇家杀死的吗?”


  程如是一怔:“为什么这么问。”


  “你们有谁见到过她的尸体?”


  辉夜的身子因怔愕而紧绷着:“难道……她还活着?”


  “我不确定,但是刚才偷偷看了沈芩牌位后的骨灰盒,是空的。”天水说。


  程如是对她不敬的举动万分不屑,“所以说风水师最没有教养。”


  “你在说我还是沈芩?”天水歪着头,“她也算风水师,这个也是对死者的不敬吧。”


  程如是窝火地闭上嘴,辉夜的情绪也因混乱而低落着,在一片诡异的情势面前,三个人纷纷缄口不言了。


  **


  “怎么不去做饭?”


  天水走出洗手间,看着空荡荡的餐桌有些惊讶。


  “我不是谷仁希,不会那种事。”坐在沙发上的辉夜脸色阴翳地说道。


  天水放下擦拭头发的毛巾,走到方凳旁坐下:“老实说,你对谷仁希的事了解多少,作为另一个人格,你有他的记忆吗?”


  “在那以前都是记得的。”辉夜喃喃应道,“对小时候,七岁以前的事记得很清楚,和妈妈……和谷仁希的妈妈在一起,被那个女人疼爱的记忆,虽然对象并不是我,却记得很清晰。”


  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当他有意识的时候,自己就是辉夜,带着属于谷仁希的童年回忆,成为对方的另一部分,那之后为了隐藏自己,辉夜也曾在人前扮演谷仁希为他解围,但是关于对方的经历却始终一概不知,只能从旁人的言论去猜测。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5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5)


  因为这样,对于双重人格的事辉夜一点真实感也没有,虽然和谷仁希共用着一个身体,却好像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个体。唯一令他相信的只有那段童年与母亲的回忆,那个人是谷仁希的妈妈,也是他的妈妈,但他却以为迷失自我不敢唤出那个亲切却疏离的称谓,他也从来不知道沈芩居然是风水师。


  如果那仅有的记忆也是虚假的,那么他究竟是谁?就连这个不为人知的存在,莫非也全是假?


  “风水师……到底是什么?”辉夜迷惘地问道。


  天水想了想说:“试图改变森罗万相的人。”


  风与水,便是自然万物的根本,世事的因果,人的命运。而风水师,正是企图不折手段与这一切对抗的人。


  没有善恶,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欲望,用各种仪式和咒术来改变人类的自然命格,小到运势,大到生死伦常,甚至是历史洪荒。


  正因为对手是恒久流动的森罗万相,但凡改变总会付出更大的代价,这就如同自然界生物链环环相扣,任意剔除或改变某一条就会带来连锁的蝴蝶效应,因此亘古以来,真正了解风水师本质的人都很轻视甚至仇恨这一门行业,他们总是自私自利,不计后果,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便会不顾一切,甚至牺牲他人与命运抗衡。


  “你有听过一将功成万古枯这句话吧?”天水道,“倘若是为了守卫国家疆土,你或许会同情那位将领的无奈,敬佩他的坚韧,但是也许他只是为了自己的仕途与荣华富贵,不惜踩着将士的尸骨向顶端攀爬。对于风水师来说没有前者,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和那个践踏别人鲜血的将军没有区别。”


  辉夜怔怔看着她,被眼镜遮住的双目下看不清神情:你也有吗,即便会伤害别人也想得到的东西?”


  半饷,天水笑了笑:“还是说回沈芩的事吧。”


  外面的人都传说沈芩是被谷育侬的仇敌所杀,可他在生意场和社会上的仇敌数不尽数,除了那个没头没尾的传言,谁也没有看到过沈芩被杀的经过。她真的死了吗?为什么谷家的祠堂里只供了一个空骨灰盒?如果她没死,人又在哪里?


  “有一点我不明白。”辉夜说,“你说过莫知章被下了咒,但为什么最后他却是被毒死的?”


  “巧合吧,又或者,自杀?”在她告诉莫知章任何咒都要付出代价之后,因为害怕面对不知何时到来的病入膏肓,反而自己选择了死亡。


  “可是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被下咒的?”


  天水一怔,也有些茫然。


  如果说沈芩就是莫知章口中的神医,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风水师一旦给人下咒,除非施咒者本人死亡,咒印都不会从对方的身体或是说尸体上消失,可是莫知章手腕上的咒印,却是在他死后不见的。这到底说明了什么……?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6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6)


  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天水思绪,辉夜起身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是程如是。


  此时离莫知章毒发身亡已过了好几天,因为负责遗嘱的律师身亡,辉夜基金的款项无法正式入帐。


  为了摆脱外面的风言风语,几日来程如是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家族关系,却始终无法查明这一连串死亡的真相。


  出于本职,程如是厌恶风水师,但自幼的家族教育建立了她以大局为重的价值观,深知事件与风水相关,因此不惜屈身来这里要求合作。


  辉夜看着天水,她听完后也不表态,而是问:“关于沈芩,你得到了哪些信息?”


  “就像你说的,没有人见过她的尸体。”


  “那个柜子……”天水顿了顿,“用来放置一具尸体的话,你们认为足够么?”


  辉夜茫然不解地望着她:“什么意思?”


  “谷仁希说过,他在经过那间书房时候听到了妈妈的声音。我在想,那个柜子里的咒印究竟有什么意思,后来我查了一些书,在历史上,有人曾将尸体作为诅咒的增幅剂,例如将一个人的尸体放在玻璃棺材里,他不能瞑目的眼睛所注视的那个人将会因疾病身亡,你说过,谷育侬曾经患过心疾,那究竟是在沈芩死之前,还是之后?”


  程如是想了想:“我的治疗是在沈芩死后开始的,我不能确定,但谷育侬曾告诉我,根据沈芩的诊断他早已病入膏肓。”


  “也许沈芩骗了她。”天水说,“你治疗谷育侬一共花了多少时间?”


  程如是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先天的心疾需要很长时间和精力去打理,直到一个月前我跟他签订基金合同,病症才完全康复。”


  天水并没有讽刺她的能力,而是认真地说:“现在我们来假设一下,谷育侬和沈芩,除了有不伦的情侣关系,也在合作一些不太光彩的生意。但是有一天被身在财阀世家的正妻发现了这段奸情,于是他们之间起了分歧,谷育侬为了自己的地位想要除掉沈芩,而沈芩显然也发现了一点,知道自己这次已是劫数难逃,她在临死前骗了谷育侬。她告诉他,他患有致命的心疾,唯一的解救办法就是在书房里摆一个风水阵,并且将一个法力高强的人的尸体放在阵口。素来迷信的谷育侬并没有怀疑她的话,甚至可能有些得意地杀死沈芩后,将她的尸体放在那个装有单向镜子的柜子里,然后按照沈芩教他的方法,用风水条符封锁了柜子,让任何人也不能打开它。谷育侬并不知道这个阵法的作用其实是用来咒杀的,死去的沈芩于是终日透过那面单向的玻璃镜注视着在书桌前工作的谷育侬,强烈的咒杀甚至让他患上了心疾。”


  “这不合常理。”辉夜很快地反驳:“如果沈芩真的知道有人要杀她,为什么不保护自己?”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7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7)


  “或许她真的爱谷育侬,所以在失望之余也憎恨到用死亡来带走对方的地步。”天水道,“又或者她无法保护,又被其他所羁绊……”


  程如是有些焦虑地打断:“就算是这样又怎样解释谷育侬和他妻子的死亡?如果沈芩真的死了,又是谁杀了莫知章?”


  “在这之前你先告诉我,莫知章真的患有绝症吗?”她不答反问。


  程如是迷懵地摇了摇头:“没有这回事。”


  那么他的确骗了天水,那个咒印的作用,根本不是用来治愈他自身的疾病。


  莫知章死的那一刻,他手腕的圆圈就消失了,这只有一个解释,他,就是那个对自己施咒的风水师。


  “可他根本不会风水!”辉夜道。


  这时程如是瞪大靓丽的圆眼,道:“不,他会的,是跟沈芩学的。”


  就在不久前她才从委托侦探调查的资料里得知,沈芩与莫知章曾是自花街长大,亲梅竹马的恋人。直到谷育侬的介入拆散了这段恋情,沈芩又怀上了那个男人孩子,莫知章才失望地游走国外留学,改名换姓做了金牌律师。归国后,他因为一门官司被谷门收揽,那时沈芩已经死了整整半年。


  这样一来,天水彻底的懂了:“恐怕莫知章这次回来,就是为了给沈芩报仇。他早就怀疑是谷育侬害死了自己的恋人,于是留在谷门寻找证据。他找了这么多年,直到你治好了谷育侬的心疾,才终于等到了契机。得知自己已经病愈后,谷育侬再也不想把沈芩的尸体留在书房,所以他打开了当初亲自封锁的柜子,还叫来妻子做帮凶帮他搬运尸体,毁尸灭迹,而这一幕,恰好被莫知章发现了。”


  “所以……是莫知章杀了谷育侬和他的妻子?然后畏罪自杀?”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手上的诅咒早在谷育侬死后就该变成黑色,可是那次我去试探的时候,却不是这样。”天水道,“我想,这或许是沈芩的第二个诅咒。她用肉体的死亡为代价,让谷育侬患上致命的疾病,同时也想到如果谷育侬最终从陷阱逃脱,便会醒悟过来抛弃她的肉身,已经遭到一次背叛的沈芩当然不能原谅这一点,因此她用真正的消亡为代价,来诅咒打开那个柜子的人,所以那两个人才会惨死,而沈芩的尸体也消失了,就像是埃及法老的诅咒,打开棺材的人必将遭到横死,木乃伊也会消亡。再后来,莫知章在警察的口供里说到里面放过遗嘱的文件,其实是希望警方能仔细搜查那个曾经放过尸体的柜子,可惜他的愿望并没有达成。”


  辉夜对她一连串离奇的分析感到难以置信:“我不懂,莫知章不是凶手的话,他又为什么而死?”


  “殉情。”半饷,天水才幽幽道,“在手腕上画圆圈,除了能治病,咒杀,还有很多的作用。比如以前在风水界中有个闻名的传说,相恋的爱人在自己的身上刻下彼此的命脉,那么无论今后分开多远,对方的生老病死,都可以通过咒印表现出来。莫知章手腕上圆圈,其实正是沈芩的生命脉络,但他对风水一直都是一知半解,直到那天他来问我,我告诉他当圆圈的颜色变成黑色,与咒印关联的人将会身亡——那个时候,我的确看到他的手腕已经变成黑色——知道沈芩已经死去,莫知章终于灰意冷地达成了最后的职责,离开了这个世界。”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8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8)


  **


  最喜欢的人已经不在了,要报复的人也已经死了,于是彻底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选择了自裁的道路。


  这的确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却没有人因此而叹息。


  辉夜与程如是还带着几分迷惑与将信将疑,而天水虽然佩服莫知章于情感的纯蠢与决绝,却又对他的盲目感到不值。


  “白痴。”辉夜想着一个人这样爱慕着记忆里的那个母亲,就不由得为他的轻生觉得愤慨和窝火。


  程如是却是冷静的,她还在追问天水话中的疑惑:“什么是真正的消亡,沈芩不是在那时候就已经被谷育侬杀死了吗?”


  “一件事物的存在总是有很多种方式,云的凝聚到了一个程度,就会变成雨,雨落到了地上,又会汇聚成河,人的存在也是这样,除了在自己的肉身里以外,还有其他的生存方式,你应该知道八仙过海里那个铁拐李吧?”天水问。


  “你是说,沈芩到了别人的身上?”程如是皱眉接到。


  她点了点头:“通常情况下,在至亲的身上存活率最高。”


  辉夜先是茫然,而后像是被电流激过一般,有些麻木地明白了什么,他凝视着天水,想要从她的目光中得到求证。


  天水的脸偏向餐桌,缓缓道:“大家都说谷仁希是因为无法接受母亲的死而痴傻的,可是他却两次跟我说到他妈妈已经死了,一个只有七岁记忆和智商的儿童,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像一个女人一样将家务做得面面俱到……你还记得妈妈做过的菜是什么味道吗?”她问。


  辉夜木然地站起身,走向厨房,他看着炉灶旁的那碗剩菜,狼狈地用手抓起塞到口里。


  咀嚼在迅速后忽而变得缓慢,呆滞……


  一样的——感受着那份熟悉的味觉,辉夜的胸口微微抽动着。


  那些记忆不是假的——他抬起头,忘记了擦拭嘴角的油渍。


  “谷仁希,有多少没有出现过了?”程如是问。


  “从莫知章手腕的咒印,变成黑色的那刻起。”天水道。


  辉夜怔怔地抬起头。


  那个从未见过的,从七岁起就与他共用着一个身体的人是谁?


  那个伪装成童稚的存在,在谷门里呆了十二年的人又是谁?


  那个即便在镜子里也找不到痕迹,比起世上任何都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人究竟是谁?


  “根本就没有什么双重人格,从一开始,你就是谷仁希本身,而那个伪装成弱智儿童的人格,只是借用了你身体存活的母亲沈芩。”清冷的声音,敲碎了辉夜心底最后的一层伪装。


  就是这样,从沈芩的肉身被谷育侬破坏的那天起,她就一直住在他的身体里,假借失记和大脑受创扮演了十二年的孩童。而辉夜,不过是本属于这具身体的灵魂受到压迫过而衍生的存在而已。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第9节:风水师的怪奇邂逅(下)(9)


  因为这样,当柜子被谷育侬打开的那一刻,谷仁希才会出现在死亡现场,真正召唤他过去的不是母亲的声音,而是住在谷仁希身体里的沈芩!


  “作为代价,沈芩现在已经真正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你所愿,今后这个身体将只属于你一人。到此,一切都弄清楚了。”


  是的,所有的疑问,在开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结束了。


  一切真相大白,可是那又如何,都结束了,辉夜甚至无法预知,无法防备,无法反应。


  “这算什么……”他十二年的人生,迷失,那不为人知的存在和疑问,就这样伴随着这个离奇的谜底哑然而止?


  他甚至无法去追问,那个曾经疼爱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要利用他的身体。


  “如果你只是想要得到安慰,我可以告诉你,你的母亲是为了保护你才这样做。”天水说,“正因为她伪装成童稚的你,你才能在谷门里安然无恙的存活下来,也是她用十二年来的隐忍和努力,换来了你父亲最后的仁慈,将基金灌名为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名字,辉夜。她无法告诉你真相,七岁的你还不懂事,后来进入了你的身体,两个人的灵更不可能做任何交流。所以她才找到了我,那次的车祸或许根本就不是偶然,而她帮我做家务,也只是为了付出雇佣我的代价而已,算起来,是我亏了。”


  辉夜听罢,颓然地晃了晃身子,往门口走去,他需要想一想,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


  程如是冷冷地扯了扯嘴角:“所以说,我就是讨厌风水师。”


  **


  两个月后,那场纷扰离奇的灭门案件以莫知章畏罪自杀为结论尘埃落定,就在天水近乎遗忘这门亏本的生意,回家后却看到厨房里多了一个惹人厌的身影,这才想起那时候她忘了要回自己的钥匙。“我现在该叫你什么名字?”


  少年侧过身,俊秀的脸上露出清朗的笑容:“还是叫我辉夜吧。”


  “你是来还钱的吗?”


  他摇了摇头:“那笔钱我用来建立了衣冠冢,把莫知章的尸骨和妈妈葬在了一起。还有,我已经正式离开了谷门。”


  天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你已经没有遗产了,也没有落脚的地方,该不是打算住在我这里吧?”


  “老规矩,家务我做,虽然没有我妈妈做的好,但是我会尽力。”


  辉夜说话时扬了扬眉角,轻快的神情似乎已经接受了那个事实,但是他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从那个漫长的阴翳中解脱出来。


  天水无奈地叹了口气,等于默许:“记得打工还钱。”


  辉夜笑着答应,他没有告诉天水,其实莫知章在临死前将所有的财产留给了他,他需要一个借口留在这里,或许在这个地方,在这个少女风水师的身边,一切迷惘的,都能够找到答案。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调调小评:呀呀,这个结局有蹊跷,为了生活中的迷惘而呆在风水师的旁边,这借口,只有白少邪想得出来,囧,明摆着是喜欢人家嘛,HOHO。


  第10节:花TV(1)


  我是这期主播心路,很遗憾《花TV》首次开播时,我被派往外地采访脱线少女高绾绾没来得及参与,但是高绾绾的脱线程度让我印象深刻,具体采访内容参见《飞?言情》第一期……


  场外观众:新闻时段,拒绝广告……


  心路:接到主持任务,一直在恶补上期内容,以防筐瓢事件发生。(筐瓢:失误的意思)试播当天,蓬松的头发,红着眼睛再加上浓浓的黑眼圈,千万不要表扬我,这是职业病,无法控制的……


  导播:调调


  主持人:心路 深蓝


  外景记者:虫子


  摄影:花菜头


  现在进行节目预报:


  (一) 花火精装改版后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二) 超人气美女调调同学竟是大胃王


  (三) 编辑部计划去阳朔旅游


  (四) 言情小天后晓丹叮咚私生活解构


  (五) ……


  心路:各位读者朋友中午好,欢迎继续收看花火工作室的《花TV》节目。我们节目原定早上7点开播,由于光线不好,怕影响试镜效果临时改成了午间新闻。


  旁边的深蓝:明明是某人睡懒觉,迟到了。


  心路同学似乎没有听到深蓝的小声嘀咕,不放心地瞟了一眼旁边的深蓝同学,心里纳闷,为什么今天深蓝同学没有以前爱抢镜了呢?


  一边擦着Za粉底霜一边照镜子的深蓝继续自己的擦脸工作。


  导播调调急得跳脚:别把补妆的镜头录下来,注意,这是直播!


  新闻一:花火精装版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摄像头再次转向心路:(一本正经)发现真相,观注背后,欢迎收看本刊新闻报道,花火精装经过全新改版得到大家强烈认可,有好几家出版社欲与我室合作,狮子负责接待工作,忙得两脚朝天。


  详细内容请看报道——


  话说精装第四辑《有些秘密不必说》上市后,编辑部呈现一片电话声的海洋,时常听到小狮办公室传来小狮好听的声音:好,好,应该的,我们一直在努力……


  基本上每隔几分钟,就有一陌生读者出现在编辑部,问,小狮在哪?我有些建议要和他面谈,是关于精装的。


  于是,长时间的接待热情读者,小狮已经累得两脚朝天,噗通倒在了沙发上,让我喘口气吧!


  场外热心观众:小狮哪有这么脆弱!他在我心目中不是人!是神!累不倒的神!


  新闻二:超人气美女调调同学竟是大胃王


  中午吃饭时间,办公室引起一阵骚动,只见调调同学正拿着不明物体,站在餐桌旁。


  第11节:花TV(2)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领导狮子关切地询问:调调,你拿个脸盆做什么?你的碗呢?


  调调满脸羞愤:这就是我的碗!


  几日后,调调表示禁不住每天中午被大家注视的压力,要换一个小一点的碗。


  换了碗的当天中午,美编帅锅道,调调,你怎么用桶子吃饭,那不是——


  “饭桶”两个字在美编的嘴里盘旋了很久,还是没有吐出来,因为正捧着桶子吃饭的调调,两眼冒出了委屈的泪花……


  调调同学再一次悲惨地换碗,狮子和美编都是心地善良的人,不舍得调调这么个小美人伤心,见调调终于拿出个比较正常的碗出来后,都跑过去逗调调开心,夸张地道:调调,你那个碗好小哦,你这样会吃不饱的。


  调调同学认真地点头,不知何时手上又多了个碗:是呀,所以我准备了两个……


  狮子和美编当场昏倒。


  新闻三:花火工作室全体成员计划去桂林旅游,将经过大家向往已久的阳朔,为此大家忙作一团,请看详细报道——


  心路同学接到通知当天就开始上街准备,购买物品如下:太阳镜、太阳帽,遮阳伞,防晒霜……


  琅川买了平底鞋,有要游走桂林每一寸土地的趋势……


  帅哥狮还是改不了摆帅的本性,换了个新发型,期待在阳朔来段离奇艳遇……


  深蓝买了新数码相机,疯狂自恋的人都喜欢疯狂自拍。


  深蓝:我是为人民服务好不好,纪录些桂林的点点滴滴来提供给大家,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新闻四:言情小天后晓丹叮咚私生活解构


  请看外景记者虫子发来的报道——


  对下暗号先:虫子最靓,心路最美!


  心路:虫子,请报告你的方位?


  虫子:大家好!我现在带着我的强力望远镜,在超过1000米的地方透视晓丹叮咚,监视她看她是不是按时去交《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Ⅲ》!YA!有鸡蛋向她送鲜花,还说了句悄悄话,不好……


  心路:虫子你怎么啦?你牺牲了……吗?


  虫子:我呸,你才牺牲了!晓丹叮咚在鸡蛋们的提醒下,已经拿望远镜朝我这里望了过来,反监视。不好被她发现了,这个自恋的家伙马上梳妆打扮去了。顺便说一下,为了写神偷Ⅲ,她已经连续一周没有梳洗打扮了,离她太近小心被熏倒!嗯,她现在保持非常优雅也非常矫情的姿势大步闪人了……我也要出发跟踪了。


  心路:好的,随时保持联系。这里顺便提醒一下,晓丹叮咚的《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ⅠⅡ》部自从上市以来,倾倒了无数读者,创造了销售神话,现在,神偷Ⅲ未上市已火,大家要早点准备好银子——等待抢书!好了,虫子的信号来了,我们看看她现在在哪里!


  第12节:花TV(3)


  虫子:大家好,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某健身会所里,该死的保安不让我进去,说我的体重没有达标,他们这里只接待白胖胖的会员!送了保安一本《神偷》以后他才让我进去,看来《神偷》还要顺身携带啊!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心路:咋了?


  虫子:晓丹叮咚竟然在健身耶,瞧那挥汗如雨的架势,看来是真的想减掉她那可爱的标志性的赘肉了,一定是想下次签约售书的时候给鸡蛋们一个青春偶像的印象。


  心路:废话少说,可有什么发现?


  虫子:哇!好帅!一个非常英俊,像极了古天乐的皮肤黑黑的健身教练站在了晓丹叮咚身边,难道,会是她传说中的王子吗?哦买糕,晓丹叮咚以一个非常标准的优雅姿势徐徐摔倒了,教练将她扶起来,两人保持拉丁舞姿,一秒,二秒……五秒耶!晓丹叮咚脸带桃花,双眼发电,教练含情脉脉,如胶似漆……她,她在对他说话耶!


  心路:什么话?(八卦话题永远让人兴奋)


  虫子:晓丹叮咚说,帅哥,你是不是吃大蒜了?YA……


  镜头再次转向演播室时,竟然出现了心路和深蓝争吵的画面,只见两人争论得口干舌燥,形象全无——


  心路:为什么总是抢我的台词?


  深蓝:那是因为你普通话不够标准,观众会听不清楚!


  心路:……


  深蓝:为什么抢我的镜头?


  心路:那是因为你脸上长了好几个痘痘,影响画面的美感!


  深蓝:……


  由于本次新闻制作期间,导播调调多次遭受重大刺激,当即昏厥,负责摄像的花菜头当机立断,终止了新闻播报,进入了“一句话”迷你广告时间——


  言情小天后晓丹叮咚:《飞?言情》我们一起寻找爱情的伊甸园。


  最佳劳模才女调:现在的加班啊,它含金量高,加一天顶过去五天。


  十项全能帅哥狮:洗发水,我信赖飘柔,狮毛去无踪,虱子更出众!


  第二部分


  第13节: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1)


  如果有一天,我是乐老米的时候,我一定戴着老花镜给你们写《米窝老年人健康保健指南手册》……只是,那时的你们,还会如同捧着《青城》一样激动,去戴着小花镜好好的看吗?


  ——采访札记


  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


  一位单本图书销售数字飙至15万套的畅销新星;


  其代表作《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系列累计销量已至30万套,


  发行量达30万套的《花火》杂志的当家花旦;


  百度贴吧人气居高不下,位列文学艺术人物第13名;


  人气指数并肩当红女作家落落、饶雪漫、明晓溪;


  一个月内拿下大江南北近10家青春文学杂志的读者反馈票选第一名;


  她拥有百万粉丝,她的粉丝被称作米饭


  ……


  她就是乐小米,一个产自美丽青岛的“蜗牛米”。


  写字开始的那一天,春暖花开


  1、对自己的外号“蜗牛米”、“鸡翅膀米”、“草根女王”最喜欢哪一个?分别都是怎么得来的?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乐小米:要说喜欢,都喜欢。一定要说“最”喜欢的话,那就算是蜗牛米吧。哈哈。至于来历……


  蜗牛米是若若胡同学给我取的绰号,因为我当时拖她的稿子,拖得她肝肠寸断,恨不得将我直接砸在电脑键盘上砸成文章,哈哈。后来,写《梧桐那么伤》的时候,因为拖稿,被她残酷的赌在家里。她们在客厅里玩扑克,其乐无比;然后把我堵在卧室里写字,苦大仇深。若若同学一边玩一边从客厅里,不时地吆喝一句:蜗牛米,快点写!写不完不给吃饭咯!


  鸡翅膀米,是狮子给取得,当时我在青岛,和狮子在QQ上聊天的时候,经常聊到比较HAPPY的时候,我就说,唉,等等,我去烤只鸡翅膀!#?¥?%#%然后狮子同学就在电脑另一头,痛苦的纠结着看着办公室的微波炉,幻想着香喷喷的鸡翅膀。


  草根女王?额的神,谁给我弄得封号?额是多么优雅多么淑女多么气质的一女人呀,哪里草根啦(刷刷刷——米饭的臭鸡蛋飞来。小米被砸晕)


  画外音(众米饭,一边用冷水将蜗牛米泼醒,一边对花火读者):我们小米就是这么自恋的变态,别介意别介意,她还有一个绰号叫变态米。


  2、 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字?发表第一个故事是什么时候?当时是什么心情?


  乐小米(水淋淋的蜗牛米):正是开始写字为生,大概是三年前,花火初创刊的时候。那个故事叫《走失在春暖花开》。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这个在很多采访中也交待过,包括当时的心情,在这里也就不罗嗦了。


  不过,说一点新鲜的,那就是我高中的时代,一部份心思放在了早恋上,一部分心思放在了写“随笔”上。


  那个时候,和你们一样大的年龄,上课的时候也埋着脑袋写啊,写啊的,写很成熟很成熟的那种城市恋情。现在想想,我还是真早熟。但是我的语文老师跟我说,应试考试不是让你写小说的。当时我很虔诚的点头,表示我听她的话。


  因为她是个好老师,有激情,我一直记得她,只可惜,我只知道她姓崔。可能这辈子,我再也找不到她了,想想很遗憾。如果能找到她,我一定送给她一本我的合集《天已微凉》,虽然它没有长篇隆重,但却是这三年里,对我最重要的东西,所以要送给这个对我重要过的人。


  不过,她当时纠正我这个“写小说”的坏习惯时,我虽然理解她是为我好,可我一直都想跟她说:可是,老师,我真的很喜欢写它们。


  第14节: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2)


  只是,当时没这种勇气和固执吧。


  五花猫和众米饭:蜗牛米如果有勇气的话,是不是就是水牛米了呢?还是犀牛米呢?


  3、 目前完成的两个校园长篇《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和《梧桐那么伤》是怎么出炉的?“凉生”什么时候有大结局呢?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乐小米:《梧桐那么伤》的出炉,暂时算一个大秘密吧,不想坦白,因为有太多的故事其中,就留到《梧桐2》出版的时候,在细细说来吧。


  至于《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是在狮子的摧残之下完成的,其实原来只是一个两万字的小稿子(也不能怪我,我一向很听编辑的话,她们要求多少字,我从来不敢超过字数,超过了也得拼命删改)


  结果,狮子一看,怒了:乐小米同学,你这是个什么故事,前面写的那么好,后面就跟生吞鸡蛋一样吞了!重写!我先把前面连载着。


  其实我当时也很开心,因为挺抱歉,为了应和字数的限制,愧疚了故事。即使现在大家看到的《凉生1》也有这种头大,尾巴小的遗憾,也是因为字数限制在14万字,否则排版不开导致的。


  纵观我的那些写过的长篇故事,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遗憾。在这里,向我的读者深深的表示感谢和歉意。感谢你们,接纳了不完美的它们,也谢谢你们给了我鼓励和支持。


  所以,我希望凉生的大结局和以后的所有故事,都能完完整整地写好故事,而不去迎合字数的限制。


  五花猫和众米饭:蜗牛米肯定是想说——奶奶的,反正我不管啦,我就是写一百万字一千万字,一亿万字,你们排版吧!要是排不开,我都排到新浪博客上去!


  4、 正在准备的《青城》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乐小米:笼统上说,它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故事。虽然,以前的长篇《凉生》系列、《梧桐》系列,都有自己生活的影子其中,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故事能比《青城》更直接,更自我。


  如果青城里的女主角艾天涯的原型是乐小米的话,那么你可以在故事人物中找到更多现实中我身边的人的影子。


  五花猫:其实,我觉得大家最想知道的是程天佑和纪戎歌这些人物曾来源你生活,那么在〈青城〉里,会确定出,他们到底是依照谁为原型。不要让我在青城里暴露出我是程天佑的原型啊,否则,我会被女孩子追死的,好无奈?¥#¥……%¥


  那些点滴那些秘密——乐小米的生活日记


  1、 蜗牛米是什么星座、什么血型、什么体重的呢?(哇,体重说错了,不过说说别的,算算生成八字,为自己后代选择一个好的时机出生是很重要的……)


  五花猫:这个我来回答,她是一只由水瓶座发展成水缸座的米。血型?米宝,你血型是什么?


  第15节: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3)


  乐小米(一边啃鸡翅膀一边回答):我血型是鸡翅膀型。


  (众米饭蜂拥而上,一顿胖揍)


  蜗牛米泪眼蒙蒙:我是鸡翅膀O型,我是翅膀鸡O 型,我是鸡O翅膀型#?!¥?#¥……%……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众米饭蜂拥而上,继续胖揍)


  2、自己最大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BS说“最大的优点是没有缺点……”


  乐小米:那我只好说,我的最大缺点就是全身上下净是优点好啦。嘿嘿。


  优点:是个好姑娘。


  缺点:暂时还没能做成件大事。


  3、 最大的爱好是什么?(要特别一点的,看帅哥是很多不成熟小女生的共同爱好,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有SIZE的人,请引导小女生们有更伟大的爱好!要知道我们两现在也都是名人,不能说引起社会混乱的话题。)


  乐小米:弱弱的说一下,SIZE是什么意思?


  看帅哥这种爱好太低级了,我的爱好怎么也比较高级吧,我喜欢看大帅哥!(两眼桃心,绿光四射)


  其实,我最大的爱好,是吃小吃。或许有人会笑,但是我很相信,一个喜欢吃的人,是热爱生命的人。哈哈哈哈哈,我太热爱生命啦。


  小狮:小米来长沙一年,成天一同腐败找小吃,俺值得骄傲的体型每月正以国民经济增长同样的速度(10%)迅猛发展……即将要被众多粉丝遗弃,伤心悔恨中。


  4、你是个爱运动的家伙吗?据说你很会羽毛球项目……


  乐小米:我很热爱运动。(为什么回答这个问题感到心虚呢?)是的,高中时候,我比较喜欢羽毛球,而且有个暗恋我也被我暗恋的男生,当时大概计划想把我培养成羽毛球运动员,参加个奥运会什么的:)


  小狮:“运动米”特意约请俺上周日展示了一下她的球技,冒着被爆揍的危险俺也要说一个词,惨不忍赌。


  家人朋友:那狮、那猫还有那奔


  1、 生活中,你对“事业、爱人、亲人和朋友”分别安排多少时间给他们?对你影响最大的是谁?


  乐小米:其实感谢自己的职业,有比较充足的时间,陪同家人。对我影响最大的人,是我的爷爷。因为他从小给我讲故事,以至于后来没有故事给我讲了,被我缠烦了,索性让我讲故事给他听,哈哈,这个可能初步锻炼了我的表达构思能力吧。


  2、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会无论生老病死、艰难困苦一辈子都只爱“乐大豆”一个吗?小狮还有机会吗?五花猫有机会吗?


  乐小米:我相信一见钟情。哈哈,后面那个生老病死、艰难困苦太革命了,伟大的让我不敢接话题。爱情这东西,细水长流着吧。白发鸡皮时的会心一笑,胜过此时的信誓旦旦,不是吗?


  第16节: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4)


  天,小狮是头狮子,五花是只猫?#%¥%¥7


  3、 说说你的宝贝“乐奔奔”同学生活情况。


  乐奔奔同学,最近越加的风流俊俏啦,所谓翩翩佳公子,不过如此啊。其实在这个采访之前,我答应狮子的,要做一个《谁教白马踏梦船》的策划,然后乐奔奔客串白马;五花猫披着床单客串月光青城,乐小颠用报纸蒙着脸客串段青衣#T#%……¥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带着乐奔奔饭后散步,虽然大多数都是乐奔奔拽着我飞奔在我们村的小路上。


  乐奔奔作为我们村的狗中一霸,地位不可撼动,所以谁家有金毛小姑娘,可以考虑嫁给我们家乐奔奔,早日成为我们村狗中一妈。


  4、展览一下你生活中帅锅大排名


  乐小米:挖!连帅哥身边帅哥的名单你们都要挖啊?是谁出的主意?想要知道帅哥的排名,哼哼,我才不会说呢。免得他们被你们挖走,我就孤单啦。不过,我悄悄透露一下,在《青城》里,你们可以检阅到。在青城里的名字,他们分别是——


  顾朗:丫最喜欢伪装黑社会老大,故作冷漠,估计要是小姑娘在他身边,能感觉抱着一冰柜。


  江寒:这美青年,基本上是一地主少爷,无所事事,调戏良家姑娘。


  海南岛:这个美少年是整容整出来的,当然是割了双眼皮,原来挺销魂的,割了双眼皮虽然更销魂,但总感觉¥……&%……&*是有一个小青梅的男人,整天被那青梅丫头追着屁股跑。


  胡巴:这个美少年大学没毕业就开始做中介,倒腾二手车,二手房,倒腾婚姻介绍……继而发展拐卖妇女儿童


  ……


  这是我身边的“她们”在《青城》中的名字,至于,现实生活中,他们是谁?那就看你们的智商啦。


  读者与粉丝:米饭集散地——欢迎你来到乐乐乡米米村,村里开大会啦!大会主题——治保主任家狗丢了,妇女主任新上任啦!


  1、 你和你的米饭的聚集地在哪里?可否透露一下?


  乐小米:我和米饭的聚集地……有两大地方。一个是百度乐小米吧,这个大家都知道。


  另一个是最近才开放的——“天已微凉


  乐小米官方论坛”。


  乐小米官网:www.lexiaomi.com


  乐小米官方论坛:www.lexiaomi.com/bbs


  2、 你们平常在论坛或者贴吧厮混的时候,一起是讨论文学这么神圣的话题,还是讨论其他的?(哈哈,文学小青年)


  乐小米:不,我们在一起胡闹哈哈。我们一起水论坛,然后说一些比较好玩的事情,当然也会分担一下彼此的小苦恼小心事之类的。


  最近论坛新开放,管理员在上面做了一个插件:米饭股市。然后我们就在上面模拟“炒股”然后,炒得头破血流哈哈,不过好有趣。


  第17节:乐小米,从“草根女生”到“畅销女王”(5)


  五花猫和众米饭(斜视了蜗牛米一眼):当然好有趣啦!你在论坛上搜刮民脂民膏,哄抬“房价”(参见论坛 “财迷米客栈” )、抢占帅哥美女(参见论坛“桃花天涯小筑”)、一包乐米米牌香瓜子“卖到”80凉币……害得我们只能在“米饭银行”贷款,要不就把自己“豢养”的美女卖给你,要不就去做苦力,赚取凉币?¥%¥……%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小狮:哇,乐米米,你们的论坛果然强大!米饭们,别诉苦啦。你们论坛的“文字秀场”板块不是还要联合《花火》杂志,每期推一个米饭新人吗?什么?还有米饭不知道?那还等什么,赶紧去论坛看看吧。诗歌,散文,随笔,只要你敢明星秀,乐小米官方论坛联合《花火》杂志,将会完成你一个平民的明星梦。


  乐小米(黑线):狮子,你前几天说报班学习了,不是报了广告班吧?


  梦想:乐老米的《米窝老年人健康保健指南手册》


  1、 我们的采访将会在一个美好展望中结束,蜗牛米,你对于未来和梦想,可否给我们勾勒一下蓝图?


  我的梦想很简单,那就是两年之后,如果我不写字了。那么我们这些聚在一起不谈文学的“小青年”们,当然,你们是小青年,我是老年哈哈哈,还能再一起水啊水的混论坛玩。


  其实对那些在坛子里和贴吧里,和我很熟的米饭们,我更愿意我们是朋友,而不是读者和作者的关系,是不是很奢望呢?


  额……因为你们给了我太多美好,让我不舍得你们。而只有朋友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我自私了,希望因为文字的相遇,对于我们,不是匆匆而过,而是一辈子都会相互记得。


  如果有一天,我是乐老米的时候,我一定戴着老花镜给你们写《米窝老年人健康保健指南手册》……只是,那时的你们,还会如同捧着《青城》一样激动,去戴着小花镜好好的看吗?


  ——这是2008年,《青城》出版之前,一个叫小米、蜗牛米、鸡翅膀米、财迷米的贪心姑娘,给你们留下的问题。


  第18节:梦境过期居留(1)


  作者感悟:住的这个城市,季节的变换处总有雨,有时一连就几个星期,让我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耐心。起码,比我写字有耐心得多。写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愿意把它比喻成一座城池。写手是居住在深处的人,不那么容易走得出来。


  我觉得我是可怜的。加入写手这行列,居然连写作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于所谓的文学素养。写作与我,属于盲婚哑嫁的伴侣,即使在洞房那夜揭开它的面纱,心情仍无法有多么欢喜。也罢。几千年都这么说下来了,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嘛。


  很少会回头看自己初初写的文,幼稚得连自己都想发笑。一个人成长,到今天才发现是这样的漫长和磨难重重。诧异自己可以支持到今天,假如,假如,有一千个半途放弃的假如,只有那个坚持到底的假如,是我想不到。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会放弃写作。但在这之前,还是让我尽量留些文字给你们。笔下那么多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有一天在我的身边发生,也在你们的身边发生。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明天会有个声音在说:早安,夏天到了。


  深蓝评语:此同学无比勤快。每天按时交稿,并且质量很好哦。如果多几个这么听话的写手,那深蓝就不用熬夜催那群懒人呢。哇卡卡。


  梦境过期居留


  文/早安夏天


  高一那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男生被许多女生喜欢,是白马王子的那类型。梦般朦胧的笑容。男生的教室在厕所右手边第一间,所以她每次下课,都会跑去厕所。连自己也觉得可笑怪诞的举动,只为了在往返的过程中能见到男生一面。


  他并不认识她。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她并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他经过她的身边,只是他生命中一场记忆之外的擦肩而过。而她,却记住了他身上淡淡的,类似薰衣草的味道。


  男生用的是薰衣草洗发水。他一直用一个牌子,却很少有人说得出他的头发味道。那个能够分辨的女生,在他不曾转身的地方,用别人看不出的方式偷偷注视着他。


  即使男生回头,也未必记得住她。她长得不算漂亮,穿着很普通,班里很多人用的手机,她连短信都不会发。她家里不算富裕,父母很久之前下岗,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姐姐。


  为了减轻生活负担,她每个周末会帮高尚住宅区里的富人小孩补课。那里的住宅区,也是男生住的地方。男生家境优越,有时放学会有司机来接送。而她坐公车,遇着红灯停下来时,碰得到男生坐的小车。他坐在车里,茶色的玻璃窗紧闭,神情倦淡,沉思的面容像浸在水里。


  她与他,仅是一道阳光的距离,却好似跨不过去。


  唯一可能引起男生注意的,是她优秀的学习成绩。女生无论什么考试都得第一,老师嘴里经常提她的名字,同学们十分佩服。夏锦言,这个名字差不多和苏留年一样,经常挂在别人的口中了。


  苏留年仍是无法注意到她。


  某次苏留年经过她,她轻轻叫了他的名字,权当第一次打招呼。苏留年没有回头,女生的声音是微小的翅膀,飞不进他听歌的耳麦里,于是脚步没有停滞,水一样流走。她有点伤心。她忽然认识到,苏留年是夜空中的星,而她是地上的星星。


  两者相隔,不止一光年。


  维系着她对苏留年的思恋,是那个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童话的真假无法去辨证,但每个少女的心里都有梦。她也不例外。


  高二文理分班,她和苏留年分在了同一班。


  苏留年最终,在她暗恋他一年后,不得不对她加以注意。女生当了学习委员,她对他无理,常常鸡蛋里挑骨头,批评得他气呼呼。男生当场质问她。


  第19节:梦境过期居留(2)


  夏锦言,你为什么总针对我?


  她昂起高傲的头,不言不语,只当她是理直气壮。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苏留年讨厌她了。


  她知道。


  如果苏留年不能喜欢她,那她宁愿他讨厌她。因为即使这样,她还是成了他在意的一个人。比她躲在他身后默默无闻的日子,要好得多。


  而她,不是没有人喜欢。


  有个男孩,叫乔梓修,喜欢了她很久。乔梓修,读的是几条街外的中学,然而每天放学前都会在她的学校门口等着她。他逃课,不爱学习,成绩很差。


  她很早就知道,他不是好学生。


  做作业走神的时候,记忆会倒带七季。小学三年级,她的成绩依然那么优秀,每次考试,能得班上的小红花,署着她名字的栏,不知不觉,开成一道花园。


  她是好孩子。老师很喜欢她。


  六一儿童节,她分到比班上任何同学都要多的糖果,几乎是别人的两倍。而多出来的一倍,是从坐在课桌后面的男孩那里扣下来的。老师最后分到他,把剩下的一颗巧克力糖往桌子上一扔。


  哦,只剩这一个了。


  老师面无表情地说。没有要做出补偿的意思,转身就走。给男孩分得少了,甚至一颗也没有,对老师来说,是完全无所谓的事情。


  男孩太调皮,经常惹老师生气,而且,他家里很穷,连学费也没交齐。老师找他要他补交学费的时候,他抓住老师的手背狠狠咬了一口。老师痛得嗷嗷叫,全班同学都笑了。老师把他推开,左手被咬出了血,右手仍旧劲力十足地甩了他一巴掌。


  乔梓修,你这个小王八蛋!小杂种!


  男孩嘴角渗出血,他却不哭,眼神里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冷酷,像一头幼狼。她坐的座位就在他倒下的旁边,她看清楚他的眼睛,有几秒钟,背脊被冷到。


  于是,老师不想把糖果分到这么烂的学生。即使只有一颗,也是不想的。


  下课后,她走到教室的最后面,把兜的糖果全掏了出来。


  她说,这些都给你吧。我不爱吃糖的,我的牙齿烂了好几颗呢。


  男孩冷冷看着她,没有说话,剥开糖衣吃进一颗,不说谢谢。那时候,她认为,男孩的眼睛里藏着一大堆雪吧。永远是冬季,所以不会融化。


  男孩没有朋友,一个人在操场上自己跟自己玩跳飞机。她和女生们经过的时候,大家都偷偷笑他真够白痴的。男孩好象没听见,他的世界仿佛是荒芜的,只有自己的声音能够生存。即使她后来跑过去跟他说我们一起玩吧,他依然,好象聋了。


  男孩被欺负的日子,既流逝,又重现。


  成长,就是活在时光里根脉蔓延的疼痛。不会病愈,只能慢慢等待结疤。一颗心也变得坚强了。乔梓修在初二时找到她,夏锦言,我喜欢你。


  第20节:梦境过期居留(3)


  她吓到了。这是乔梓修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她一直帮助他,免受老师和同学的欺负,经历那么久,他才第一次跟她说话。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不是道谢,而是告白。


  他说,我喜欢你。


  她想了想,回答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乔梓修笑了。不,夏锦言你是喜欢我的。不然,你怎么会跟其他人不同,那么地保护我,帮助我。你真傻,还不知道自己的心意。不过,我会等你。


  乔梓修能等的,不是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而是她慢慢喜欢上他。


  流浪在十七岁年华里的爱恋,往往是第一人称,无疾而终的等待。


  苏留年那时已有喜欢的人。高一届的学姐,学舞蹈的。她不知道苏留年喜欢那个学姐什么。但总有某种理由,譬如学姐的气质,身材,面容,每一样,她都学不来。


  他如此优秀,却落得跟她同样的下场,躲在背后爱着别人,视网膜烙满那人的印记。苏留年这样暧昧的秘密,很少有人看得出。除了她。毕竟同是暗恋的人。


  因此,她千方百计地接近那位学姐。学姐没看得出她的用心良苦,答应和她一起去看漫画展。她说还多出一张票,不如请苏留年一起去看吧。学姐愣了愣,为什么要请他?我跟他不熟。


  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学姐的旁边,他帮她买饮料,拿毛巾,举止像仆人。结果,学姐说,我跟他不熟。也许学姐不知道苏留年爱着自己,但爱着他的她替他伤心了。


  她打他家的电话。


  苏留年吗……是我啦……啥?找你什么事?还好意思说咧,不就是三年二班的某某学姐啦,她托我请你这个星期天去看漫画展……啧,啧,我被麻烦到了!


  苏留年挂电话时的喜悦,穿越距离的平面,在她的耳边重新形成,再到达她的心脏时已经变了质。她尝到苦涩的味道。


  成人之美。原来不是她这种年纪能够做到的。


  她们终于一起去看漫展。找很有名的插画家签名。排了一整天的队伍,累了,腰酸腿软,她自告奋勇去买饮料。为剩下的两个人创造出独处的机会,却不断质问自己,夏锦言啊,夏锦言,爱一个人是这么爱着的吗。


  心感到隐隐痛的时候,她会忍不住抓紧胸口的衣紧,上面皱出花朵的脉络,透明地蔓延。


  她拿饮料回来。上帝给了她最慷慨的回报。她看见苏留年垂头丧气,脸部的阳光丢失,像一个在黑夜里迷路的人。他也许向学姐告白过,被拒绝了。她一点点的喜悦,所有的涟漪,全因他而生。


  事实好象并不是这样。拿到偶像签名的学姐兴奋异常,手舞足蹈,没有被告白过的痕迹。一边啜着吸管,学姐跟她说,知道吗?其实,我不喜欢那个插画家,甚至连漫画也是不太喜欢的。


  第21节:梦境过期居留(4)


  今天来,是帮我的男朋友讨签名。


  她于是知道,苏留年还没有跟学姐告白。说不出口,对方的城池,已有居住者。暗恋别人的人,只能在荒芜的城门之外,翘首盼望,等待着城门打开的日子。等不下去的,选择绕道,与城远离。等下去的,或许丧失了另一座大开城门,属于他的城池。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苏留年后来跟她说,可笑吧。其实我也不喜欢漫画,我以为那个人喜欢。


  她笑。笨蛋啊,这有什么可笑的?学姐不也是因为喜欢的人而喜欢漫画的吗?


  实际上,她也是以为苏留年喜欢漫画,所以看了许多漫画书。


  连连相扣的误会,从一头延伸,便是剪不断,理还乱。


  她跟他一样穷。乔梓修过来问她借钱,她还是借了。


  乔梓修很满意地笑着看她。夏锦言,还不承认啊?我就知道你喜欢我。


  她无言以对,看着他跑远的背影,才无力地让迟来的话冒现。我不喜欢你,真的,我只是同情你。


  有些人,生来就迷糊,永远分不清同情和爱情,但他比那些心如明镜,知道别人不爱你的人快乐。


  乔梓修最后没有还她钱。生日那天,他抱着一大扎玫瑰花在校门口等她。她远远看见,掉头跑回教室,心想着他等不到她就会离开。直到黄昏降临,她从教室的窗口仍然看到那个伫立在落暮中的人影。


  他铁了心,固执的程度令她吃惊。她的肚子开始饥饿。


  没有办法,她走到学校门口看见乔梓修兴奋地跑过来。他把玫瑰花塞给她,夏锦言,生日快乐,我们去吃韩国烤肉吧。


  她拒绝不了。这个男生等了她好久。


  乔梓修不知哪来那么多钱,竟选了一间十分高级的烤肉店。店子靠街,一盏盏入夜后点亮的路灯,像星星慢慢滑进夜色中。灯光仿佛从遥远的地方归来,照着她素净的轮廓。


  她安静看着被烤热至有些炭味的肉片,乔梓修用筷子夹给她。来,来,我喂你吃一块。


  不,不,不。我自己来就好。


  啧,啧,瞧你害羞样,都老夫老妻啦。


  她把筷子合好,放在桌子上,两手空空地盯着乔梓修。瞳孔里的目光,带有黏附性,落在他的脸颊位置。她按低声音说,乔梓修,你不要再误会了,我根本没……


  决绝的话,被突兀地截断,停留在空气中可以栖息的地方。三四个人闯进来,众目睽睽下,把乔梓修死死按在桌子上。店里面骚动,无数的目光聚成焦点。她感觉全身着火。


  一个男人打量着穿校服的她。你是学生?


  她点点头。动作太轻,可以说是意识混乱下的条件反射。


  乔梓修被抵在桌面上,仍然对男人大喊,都是我一个人干的!我认!你别动我的朋友!


  第22节:梦境过期居留(5)


  男人大力拍一下他的脑袋。小兔崽子,倒是挺敢做敢当的!可惜小小年纪偏要学人抢劫。好了,跟我回所里一趟吧。


  他,原来打劫了。为她办生日花的钱,就是这么来的吧。


  他被押走的时候,弯下腰,轻轻跟她说,你放心吃吧,钱我已经付了。


  却,怎么还吃得下去?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她刚把一片牛肉夹进嘴里,眼泪便不顾一切地掉下来。听从审判般的不顾一切。


  苏留年依旧喜欢学姐。


  每天远远地看着他喜欢的女生,站在春天落下的花瓣中,显得安静。有时候,苏留年回头,看得见身后的她。他拧紧眉头问,夏锦言,为什么我总觉得你老是躲在我背后呢?我们,无冤无仇了吧。


  她微笑,淹没一切惊慌。切,苏留年,你自恋狂啊!谁躲你身后了?倒是你,明明就经常偷偷看着学姐的。


  苏留年低下头,在她看不见的角度开始脸红。


  学姐的男朋友不在这个城市,每到假日的时候,才过来相聚。大家一起聚会,学姐的男友开玩笑地看着她们说,你们俩,是一对吧。当事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尴尬地坐着。


  学姐嚼下薯片,舔舔舌头说,啊哈,我真笨哪,这都没看不出来,原来夏锦言你是苏留年的女朋友呀。怪不得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


  不,不,不是的。


  这样的辩解,在那种环境下实在不适宜说出来。


  苏留年陪她回家。她抬头,数着天空中走过的距离,到何时终止。在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地方,他买给她一包。算收到他的第一份礼物吧。她不舍得,吃了一两颗,便一直攥在手里,栗子的热量透过纸袋,一度令她的手心感到十分灼热。


  在她家的街口,他说,夏锦言,我们还是不要经常在一起了……不,不,你以后还是离我十步之外吧,要不然学姐会误会的。


  她装作哈哈大笑。苏留年,你臭美!凭什么要我离你十步之外呀?应该是你,以后不准再走进我的十步范围之内!


  都是一样的结果。


  苏留年离开后,她茫然地想哭。手里的糖炒栗子,早就凉了。她心里明白,虚火的东西,留不住热量。


  结果,还是苏留年违反了十步之外的诺言,跑来找她。那时快要夏天,高三级即将毕业,学姐填志愿选择了北方的大学。离开将是不可逆转的事实。苏留年那天站在香樟树下,等她经过,犹豫半晌才跟上来,几乎是乞求一样的语调。


  他说,夏锦言,求求你了,帮我问问,学姐到底是怎么看我的。


  她点了点头,然后赶紧别过脸。她看不得他的眼泪,是为别人而流。


  学姐说,苏留年这个人嘛,长得很帅,又温柔体贴,实在是个很难得的男生。只不过,只不过喜欢他的女生太多,让人没有安全感,况且他家太有钱,哪个女生如果跟他在一起,肯定少不了风言风语,说她是贪图他家的钱财。啧,啧,这么一想,他也是个挺危险的男生。


  第23节:梦境过期居留(6)


  她告诉他,言辞简洁,只是说,学姐对你一点感觉也没有呀。


  那些优点与缺点,她通通筛掉,只用了一句最残酷的结束语。苏留年手掌抚在胸口,好象心脏要破裂,他努力深呼吸,伴随着空气冲喉而出的,是那些泛滥在心底碱性的情感,遇到水分就会化成泪的那种。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苏留年最终没有哭,反而听到她很无厘头地说,苏留年,我们去唱K吧!你请客!


  从少管所出来的第一天,乔梓修出现在学校门口的树阴里。几个月的禁闭,他好象瘦了点,表情颓然,穿着旧的球鞋和脏的牛仔裤。地上撒满了烟头,那表示他等了她很久。


  她抱着课本,乔梓修走过来说,夏锦言,我今天刚出来呀,咱们一起去饭馆吧。我请。


  她拼命摇了摇头。


  乔梓修,今天不行。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你,还是先走吧。


  可是……我好久没见你了,你难道没挂念我吗?什么事情,能不能推掉的?


  乔梓修抓住她的手,看见她眼睛里恳求的目光,叹了口气。那好吧。找天我们再去饭馆。我先走了。SaYouNaRa!


  她很快在下一个路口看见他。当时红绿灯,她从车窗里往外看,旁边的街道上,乔梓修叼着烟,很闲散地在前面走。那种背影,像极古画里褪淡的色彩。


  旁边有声音问她,夏锦言,你在看什么?


  她马上转头说,没,没什么。然后她挽起苏留年的手,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当轿车经过乔梓修的身边,她仍然不小心看到他半个侧脸,淡青色,线条锐利地断在下巴。


  在乔梓修在少管所的几个月里,她和苏留年走在了一起,所以再也不可能喜欢上乔梓修。


  她把装有她和苏留年亲密合照的信寄给乔梓修,斩钉截铁地说出,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现在,她有喜欢的男孩了。


  以为一切会这样顺利地结束。


  几天后,有个流里流气,完全不认识的男孩找到她,在她的教室门口引起不小的骚动。同学们指指点点,对染黄头发,脸上有伤疤的男孩议论纷纷。那人跟她说,乔梓修,和别人打架受了伤,希望她去医院探望他。


  她为此苦恼不已,心神不宁,和苏留年一起逛街时还差点撞到旁边的大树。苏留年问她怎么了,她笑着说没事。


  怎么会没事?乔梓修受了伤,她应该去看看他的。


  在医院里,手臂打着厚实石膏的乔梓修看着放学后赶过来的她,眼睛微微潮湿,还是很坏在笑。夏锦言,我早就知道,你心里喜欢的人是我。所以,我才故意被人打伤。


  乔梓修为了试验她,故意伤害自己。当她中了圈套后,又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是喜欢他才赶过来的。


  她在心里想,为什么?乔梓修总是想到最美好的方面。她对他,明明就只有同情而已。


  第24节:梦境过期居留(7)


  夏天划出长长的休止符。一场高考的盛放,将所有思念放逐至远方。她的右岸,苏留年去了外国留学;左岸,乔梓修停止无所事事,漂到了北京。


  而她,考上了本地一所没多大名气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是乔梓修在建筑工地赚来寄给她的。他写信给她,她连看也不看。跟乔梓修说好了的,欠他的钱,等她毕业有了工作再还。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这种亏欠,无关爱情,自然也不必用感情来偿还。


  而苏留年,从没写过信给她。他打电话来,跟她说起那边的学校生活,风景很美的样子。她笑着说,那么,寄几张照片回来给我看看呀!电话就在下一瞬间丧失了声音。苏留年,时有踌躇,他的秘密藏在沉默中,夏锦言早有察觉。


  有时候,苏留年的语气像开玩笑,又带几分的认真。他说,夏锦言,如果我跟你分手,你会不会伤心?


  她咯咯笑一会儿,然后回答道:当然会呀。你不知道我喜欢你那么久了,怎能不伤心?


  那时她曾经为他彻夜编织毛衣,寝室里夜深人静,她的脸泡在暖黄的台灯灯光下,边织着毛衣边想,如果苏留年真要跟她分手,到时候她会怎么样?也许,会伤心到死吧。又或许,只会心痛一段时间,而后开始一段新的恋情。


  她又不是没有人喜欢。这个时候,夏锦言就忽然想起那个在建筑工地里日洒雨淋的男孩。她不爱他,却那么无耻的,把他当作最后的避风港。即使被全世界的男孩抛弃,她知道还有一个人在爱着自己,这让她一往直前。


  寄给苏留年的毛衣,在一个月后退了回来。遥远的大洋彼岸,是地址不对,还是查无此人,没有说清楚。她留着那件男式毛衣,等到苏留年来电话告诉他,你寒假回来吗,我有东西给你咧。


  苏留年说,啊,寒假我还有功课,不回来了。


  毛衣放过了寒冷的冬天。


  大一暑假,苏留年还是在电话里说,这个暑假,我不回去了。


  她无比失望,拿起那件放在床头的毛衣。它沾满了她的气味,在灼热的阳光中开始消散。刚从食堂打饭回来的舍友不在意地说,呦,这件毛衣还没送出去呢。都夏天了呀。


  是应该送出去了。不能一直放着。她又想到了乔梓修,他在前几天寄八达岭的明信片给她,夏锦言,来北京玩吗?我带你,把万里长城逛到尽头。


  她把毛衣放进旅行包,第一次回信给乔梓修,说好到达的日期和车次,便坐上了去那座古城的列车。


  她在车上想像到乔梓修的旧模样,在北方烟灰色的天空下,完全不同。他精瘦了许多,皮肤晒成古铜色,在人流熙攘的火车站,她几乎认不出他。乔梓修出现在她的面前,露出唯一让她熟悉的笑容。


  第25节:梦境过期居留(8)


  夏锦言,我很想你。


  乔梓修把她带到自己住的建筑工地。简陋的工棚里住着一大群人。老实巴交的工友们拿她开玩笑,小乔,你的媳妇真漂亮,怪不得你每天只吃咸鱼青菜也要把钱省下来。乔梓修挠着后脑勺傻憨憨地笑。


  她什么话也没说。乔梓修对她太好了,她不忍心在这么多人说出,她其实不爱他。她能为他做的,只是放任一个飞翔在天空中的幸福,被谎言的线连着,不会突然断了线。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她送给他毛衣,他开心得像个小孩子。闷热的三伏天,他穿上毛衣走到长城上,游客用异样的眼光淹没他。他热得汗流浃背,还要笑着跟她说,夏锦言,我好高兴,这是你亲手织的,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呢!你果然很喜欢我!


  她也笑。短暂的笑容,随后在这接近三十三度的高温空气里坠落了温度,几乎如冰冻般僵在了她的唇边。


  这件毛衣,是织给别人的。那个说了今年暑假不回来的人,此时正走在她和乔梓修的前面,拉着一个女孩的手往别处看风景。那个女孩,夏锦言一辈子也忘不了她的名字,正是苏留年喜欢很久的学姐。


  本来打算只留北京两三天,看看这里蓝的天,白的云,天安门广场上飘扬的国旗。她却被逼迫着,逗留了更久。在距离一所大学附近的民舍租下屋子,她每天,守侯在大学对面的马路。那条路上摆满遇到城管就会夺路而逃的小吃档。


  她有一次,看到苏留年紧紧把学姐揽在怀抱里,躲避那些推着小车不顾一切逃亡的小贩。学姐就读的大学她是知道的,甚至还记得是新闻系07届二班。她问到学姐住的宿舍,作为学姐的师妹,趁学姐不在的时候提着水果来拜访。


  学姐的室友们都是善谈没机心的女孩,闲谈中轻易就透露,学姐和男朋友分了手,然后,和一个学弟走在了一起。听说那个学弟为了她专门考上这所大学。


  原来不是去外国留学。苏留年追随了他爱的人,瞒着她,她为他织的毛衣,也就不能寄得到那个存在的彼岸,不存在的人手里。她离开大学时泪流满脸,擦着眼泪的时候忽然想起苏留年曾经问过她,夏锦言,如果我跟你分手,你会不会伤心?


  会!原来真的会很伤心。


  她一路恍惚,眼泪被风吹干,不同的景物和色彩闪过视网膜,留下瞬间的记忆,直至不知何时,只有一片灰蒙蒙的浅浅色泽覆盖进整颗瞳孔。她不知不觉,来到了乔梓修的建筑工地。


  他在很高的地方呼唤她。夏锦言,你等着,我这就下来。


  她呆在原地。茫然地想哭。可是,泪腺提前麻木,眼睛干燥得酸痛,她用手揉了一下。好象有人在大声喊她,她没听进去,心里不断地回想着她和苏留年那些美好而空幻的过去。她那么爱那个男孩,可他忘不了别人。


  第26节:梦境过期居留(9)


  乔梓修的声音越来越大,乃至于汹涌成一个大浪,扑至她的耳边。她被乔梓修推倒在地。然后,庞大的黑影从阳光中坠落,她眼里一片黑暗。


  乔梓修死了。一堆石料意外地从在建的工地上坠落。乔梓修喊了她,可她没有听到。在思念着苏留年的时候,另一个男孩为了救她而被石料摔死了。


  她的脚也受了伤,站不起来,要坐在轮椅上。医生告诉她,她的伤应该治得好,能再度站起来,但她必须得首先克服心理上的障碍。因为她似乎在潜意识下不愿站起来。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她宁愿残废,这令她有了唯一继续爱苏留年的理由。她需要他在身边,照顾她,也许从此天长地久。因此,她把受伤的消息大肆散播,高中时候的同学知道了,学姐也得到消息,那表示苏留年也知道了她的脚很可能站不起来。


  他终于出现。


  夏锦言,你要努力,我在你身边。


  她用力抓住苏留年的手。我不要努力,我只要你就好,你千万不能扔下我一个人。


  苏留年轻轻地抚住她的脸颊。放心,我不会离开你的。


  她知道,这样把他困在了她的残废里。


  学姐来探望她,她故意捉住苏留年的手,满脸幸福地跟学姐介绍。学姐,我的男朋友苏留年,刚从国外回来照顾我呢。他这么喜欢我的。


  学姐尴尬地笑了笑,和苏留年对望瞬间,被她捕捉到那一丝丝的无奈。她要求苏留年抱着她去草坪上晒阳光,还希望学姐要经常过来看望她。让学姐看到她多么需要苏留年,然后学姐就会像她高中那时候,成人之美,退出这困局。


  果然,当学姐再次来医院,她装作酣睡。学姐和苏留年在走廊上说悄悄话,她竖起耳朵隐约听到零碎的词语。分手,她需要你,我不忍心……这些话语潮水般覆盖了她二十一岁的美好。


  她安然入睡,做了一个甜蜜的梦。


  有时候会梦见乔梓修,那个至死也认为她喜欢自己的傻瓜。苏留年曾经问过她,那个为了救她而牺牲生命的男孩子是谁。她当时摇摇头。


  不,我不认识他。


  乔梓修对她来说,到头来只是生命中擦身而过的男生。因为无法爱上,所以选择擦肩而过。


  学姐终于决定要去留学,过来跟她道别,苏留年眼里噙满泪。她忽然心软,有那么一点的内疚迅速地茂盛起来。她推了推苏留年,你去送送学姐吧。


  她不能令他们相爱,但能够,令他们拥抱着分别。


  房间回归安静,明亮的阳光像鸟一样在她的手指上起起落落。窗户有叶子落下的踪影。夏天,适宜做梦的季节,接近句点。她躺在床上,满身灰尘的男人们走了进来。


  乔梓修的工友们,捧来了他的骨灰,带来了他的遗言。


  告诉夏锦言,如果我死了,请她好好活下去,不要为我伤心。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她不爱我,可是,只要她知道我爱她,这样就行了。


  夏锦言抱着乔梓修的骨灰盒,泪落下。


  生活在梦境中的人,原来不是乔梓修,而是她夏锦言。


  现在,梦境过期居留太久了,是到了醒来的时候。她要去告诉苏留年,不要让学姐离开。夏锦言从床上放下脚,她慢慢扶着桌子站起来,迈出一步,两步,三步……


  第三部分


  第2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


  烟罗简介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双鱼女,早过了做梦年纪但依然活在梦中的女子。


  一路写字,写写停停,同行的很多人都或者退隐江湖或者功成名就,只有我,还如多年前的青涩时光一样 ,坚守在描写爱情最初的样子这块阵地上。


  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情深意长。


  因为觉得写字一定是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得和我的生命一样绵长。


  因为觉得爱情也是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得和宇宙一样绵长。


  无论经历多少风雨和伤害,我会相信它纯白的模样,并且通过文字,希望懂的人因为懂得而感激忧伤。


  如果你看过我不多的文字。


  如果某一天你曾经感动过微笑过。


  我们不必在人海中相识相遇。


  我已知道,我们都一样。


  我想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像故事的开头与结尾,就像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


  文/烟罗


  1、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


  我跪在橙花街的中间。


  雨越来越大,像一颗颗透明无情的石子一样砸向我瘦瘦的背,头发如吃重的破苇席费力的贴在两边欲挡住我低垂苍白的小脸,却挡不住我身无寸缕单薄羞耻的五岁女孩的身体。


  暴雨在怒吼,它并不妨碍我清楚的听到街的两边扇扇紧闭的窗子里那一阵阵惊讶、愤怒或兴奋的议论。


  然而没有一扇窗敢为我轻易开启。


  “刘老鞋疯了,真的疯了!”


  “五岁的女娃子,一点点调皮就这么搞,也不怕搞死她!”


  “他老婆死了嘛,他也难受。其实他平时还是痛他女儿的,就是吃了酒就发狂……”


  “你还给他讲好话,不记得上次他打女儿街口王老师去拉架,他拿把刀追着人家要砍的事啦?”


  “啊呀把窗帘拉上算了,不要看了,心里不舒服……”


  “唉……”


  我安静的跪在橙花街的中间,这条街太小了,而且并不如它的名字那般美丽,两边的房屋低矮陈旧,不知道已经在这风雨中静默了多少年。说是街,其实都是一洼一洼的泥水和起伏不平的大小石子,再大的雨也不能把它冲刷干净,我的小腿已经全部被泥黑的污水淹没,我只能尽量把身子跪直一点。


  第28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2)


  我的老爸,那个中年丧妻只得一女的落魄鞋匠,此时就坐在离我不远的一扇大开的门里,红着眼睛把烧酒往肚子里灌。


  他的目光一定充满了愤怒与仇恨,时不时的落在我的身体上。


  我用谁也不可能听到的声音叹了一口气。


  是的,那是五岁的我,我居然会叹气。


  我开始在心里数昨天晚上在电视里看到的熊猫。


  “一只熊猫,两只熊猫……五只熊猫……嗯,我记得树上还有一只……”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熊猫多么幸福啊,没有竹子吃的时候会有很多人为它唱歌,为它掉眼泪。


  为什么人会有这么多眼泪?


  真没劲啊。


  我慢慢的就投入到自己的世界里去了,我开始想熊猫,想机器猫,想大花猫,想为什么它们都叫猫但是长得根本不一样。


  老爸醉眼朦胧,邻里避之不及,我又神游天外。


  没有人发现乐氧是何时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伸出爪子把我那破苇席一样的头发往两边拉开时,我吓了一跳。


  待发现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小男孩,我愤怒之情油然而生。


  我没穿衣服哎。


  我甚至没穿裤子。


  我天杀的老爸哦。


  我咬牙切齿的瞪他:“你流氓!”


  他显然也吓了一大跳。


  后来好多年以后他老是跟我感叹,在橙花街遇到我,他的人生遭遇了第一个传奇。


  那一天,六岁的林乐氧穿着整齐干净的衬衣小西裤站在一丝不挂的我面前,大声地问:“谁流氓啊!你为什么不穿衣服!”


  大雨将他的衣裤打得透湿,但是不妨碍我看出他的整齐体面;


  他穿得再整齐体面,也掩盖不了他是个小胖子的事实。


  我认真地回答:“关你屁事。”


  他大惊,这从他变形的小胖脸上可以看出来,这话是我从老爸那学的,但对于他来说明显深奥了一点。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解释这话是什么意思,老爸的咆哮声突然从雨声里穿越而来了。


  “你个小流氓,给老子滚开!看老子砍不死你!”


  我突然嗖的一下从地上蹿了起来,一把拉起面前的小胖子,脚不沾地的往街外冲去。


  我跑得那么的快,我都要为自己喝彩,胖子真是个负担,影响了我的强大发挥,但是我不能扔下他,不然他就会被我咆哮菜刀教主老爸给砍死了。


  老爸喝了酒永远追不上我,尤其他还挥舞着那把钝重的菜刀。


  不知跑了多远,我停下来,笑嘻嘻的看着弯腰做呕吐状的小胖子。


  很久很久,他才痛苦的抬头对我说了一句:“原来你是轻功高手。”


  所以说,那确实是传奇的一天,小胖子林乐氧差点被我老爸砍死,我救了他;


  第29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3)


  而芳龄五岁的我被猪龄六岁的他看见了裸体,为了公平起见,我不顾他的尖声号叫扒掉了他的衬衣西裤给自己穿上。


  然后我穿着从林乐氧身上强行扒下来的小西裤小衬衣,跟着满面惊恐死死抓住身上仅剩的那条小内裤的他,进入了一座在我眼里如同皇宫般精致美丽的小楼。


  认识了小公主一样美丽的络樱然。


  我好奇的把眼珠四处弹射做饥渴状。


  这么美丽的房子,这么明亮的房子,这么盘旋的楼梯,这么晃眼的吊灯。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听到林乐氧做介绍:“这是我的朋友,络樱然。”


  我笑嘻嘻的扭头看他的内裤超人形象,他的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状。


  “她……她……哇!!”林乐氧恼羞成怒的号啕杀伤力巨大,我好奇的看着胖子的鼻涕眼泪在空中飞散成亮晶晶的小花。


  然后络樱然也吓哭了。


  再然后他们家的保姆啊客人啊都冲出来了。


  世界大乱。


  真遗憾,都没人介绍我是谁。


  嗯,后来我自我介绍了。


  我就是刘鞋匠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刘泪澈。


  2、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那是我记忆里最后一次被老爸收拾。


  因为林乐氧的老爸是本市教育局局长,络樱然的老爸更是省府高官,当我经常的出入这两个家庭,我俨然就有了两把比皇帝蘑菇还大的保护伞。


  尤其林乐氧那小屁孩还对我酒醒后的老爸奶声奶气的说:“你要是再敢打小澈,我就要我爸收拾你!”


  于是从此老爸喝醉时也只敢抱着我妈的遗像痛哭了。


  我很同情老爸失去了我这个痛苦发泄工具,但是能够不挨打不罚跪不被雨淋,我还是很满意。


  我就死心塌地的和林乐氧、络樱然成了好朋友。


  不久后我们就一起上小学了。


  之后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三个人相处的情形通常是这样的。


  弱不经风的小美人络樱然像河岸边的小柳树一样慢慢摇动着走在最前面,而我则大声的唱着歌把她的书包甩到自己的肩上,我自己那破破烂烂的书包——肯定被哭丧着脸的林乐氧捧着,他永远走在最后。


  是啊,胖子真的是很拖后腿啊。


  “小澈,我还是自己背书包吧。”通常小美人总是这样细声细气的求我。


  “你干嘛让你爸的司机把车停那么远,就你这小样儿,多走几步都会闪了腰的,还是我帮你背吧。”我很豪气的一挥手。


  “小澈,那我让我家司机把车开过来吧……”身后那个可怜巴拉永远带着哭腔接话的肯定是林乐氧。


  真没用,我的书包里不过塞了十本课本二十本作业稍微撑得有点大而已,至于吗?


  第30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4)


  我用杀手般的目光缓缓掠过他汗浸浸的小鼻尖,不出声的把嘴角拉成一个“哼”字。


  他立刻就崩溃了,因为自己的软弱而惭愧得几乎要朝我五体投地。


  好吧,我就接受了。


  然后我们三个人继续保持着友好积极快乐青春的状态走向回家的康庄大道,直到在不得不分开的路口,他们俩各自爬上自己家来接人的小车,而我抱着我的破书包独自走向我家的小巷。


  你千万别说我欺负林乐氧,我只是比他更懂得一点怜香惜玉。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你看,你哑口无言了。


  说到怜香惜玉,我发现络樱然也表现得不错。


  比如,她总是从家里带很多的零食给我,是那种标着外国文字在最大的超市也买不到的那种;而且在大家干巴巴的啃着苹果的时候,我却有着大把大把新鲜荔枝吃——有一段我俨然觉得自己是杨贵妃转世了。


  我想,是我太可爱了吧,所以同为女性的络樱然才这么欣赏我。


  这么一想我就不知不觉的骄傲了。


  人一骄傲,就容易犯点小错。


  具体的表现在于,那一天,我又迟到了。


  迟到是很不好的行为,但是如果谁家老爸因为喝醉了而高唱了一夜纤夫的爱,那嗓门几乎把房顶吼破,那么在清晨时分好不容易睡着的某小孩还能在两小时后按时起床上学,他的确比我更加天才一点点。


  我也就是离天才差那么一小指的距离罢了。


  我也知足了。


  可我的老师不这么想,她总是很暴躁。


  暴躁不好,容易变老。我好心的提醒她,她却象被人揪了尾巴的猴子一样跳了起来。


  “去操场上跑三十圈!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停下来!”


  我想和她讨论一下这前后两句意义的不同,但是看到她发红的眼珠我知道这是徒劳的,我于是在六月的太阳下开始乖乖的跑圈了。


  我从来不和强权对抗,那不是我的处世之道,对此我很崇拜自己。


  但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也不是吃素的,而且我还没有吃早饭,所以跑到第十圈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完不成老师交给我的这个光荣任务了。


  我好渴啊,好困啊,好想去春游啊。


  我想我已经神智不清了,要不我的眼前怎么飘来了一棵袅袅婷婷的小柳树呢,还带来了春天般的清香,小柳树在我面前飘啊飘啊,总离我一点点远的距离,却怎么也抓不着。


  我急了,我使出吃奶的劲追着那棵小柳树,小样儿看你跑。


  就这样我把我最后的力气用完了。


  当我眼前发黑软趴趴的倒下的时候,我听到猴子老师的尖叫:“络樱然!络樱然你怎么了!”


  络樱然?!


  是我穿越了还是猴子老师穿越了?


  第31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5)


  在学校医务室醒来的时候,我一扭头,发现另一张床上也躺着一个人,仔细一看,那人忽闪着蝴蝶翅膀一样的睫毛,朝我甜甜的笑。


  绿色的连衣裙,柔软的黑发,永远很白很干净的脸庞——小柳树呀小柳树,络樱然呀络樱然。


  我拔了针头就朝她扑过去了。


  没多久猴子老师就被调到千里之外的某乡村小学去了,传说原因是她体罚学生,虽然她哭天抢地和祥林嫂似的逢人就念她罚的是那个小王八蛋刘泪澈,不是领导的宝贝女儿络樱然,但是没有人再看她一眼。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因为所有人都能做证,络樱然是在和刘泪澈一起罚跑时晕倒的。


  你看,我就说了,何必和强权对抗呢?和强权的朋友对抗也是不好的。


  对了,最后再提上一提此次事件中无关紧要的一个人物,林乐氧同学。


  在小柳树络樱然假装晕倒而姐姐我真的晕了过去的同时,是他及时打电话召来了络樱然的父亲大人,将此次事件推向了一个高潮。


  这直接导致了我们三个在小学期间从此如同三只螃蟹般横行霸道。


  那真是我人生中最最鸡冻鸭冻驼鸟冻的时光。


  3、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小学毕业以后,络樱然和林乐氧就进入了本市最贵族的中学,也许他们的老爸觉得这俩孩子的平民化生活体验已经足够,因此我们的嚣张时光宣告结束。


  失去了另外两只螃蟹的我如同被剪掉大钳,只能在新中学里乖乖的缩起身子装龙虾,而络樱然已经俨然长成了亭亭玉立的气质公主,笑不露齿语声带香,连小胖子林乐氧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他的身高开始猛长,体形开始抽条,原本被脂肪挤压的小眼睛逐渐恢复了本来的形状,闪现出贼亮贼亮的光芒,看起来很是逼人——除了我再也没有人叫他胖子,他成了学校舞台上抱着吉他穿着白衬衣浅吟低唱的王子,有很多弱智女生尖叫着送花。


  我最最亲爱的螃蟹帮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了。


  那时候我也开始变得很忙,我每天早晨要帮老爸把一辆小柜车推出门外,里面摆着住在橙花街的人最爱的劣质香烟与槟榔,然后每天晚上晚自习后再帮他去收摊——因为长期酗酒,当年做过咆哮菜刀教主的老爸,现在已经手抖得无法修鞋,只能改行摆点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小摊。


  偶尔看到被越来越高的学费压得拼命咳嗽的老爸,还有他越来越白的头发,我也会有一点点忧伤,我想老爸也许是太爱我那传说中的老妈才会变成这样的吧,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曾经憨厚出色的鞋匠,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改变了一生。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十四岁的我还无从知晓。


  第32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6)


  是林乐氧书包里大把大把被我当草稿纸的情书?


  还是络樱然每天课桌里出现的各色玫瑰?


  我宁愿它是一包永远也吃不完的大白兔奶糖。


  就在我还来不及仔细研究关于爱情与奶糖的命题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络樱然失踪了。


  这个消息当然是林乐氧偷偷告诉我的,他说全市的警察都已经被调动起来了,但是考虑到络樱然被绑架的可能性较大,消息暂不能对外公布,怕惊动罪犯后果难料。


  我一直都知道络樱然和林乐氧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是在明晃晃的日光之下,绑架这个词还是离我太遥远了,我想到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落到了坏人手里,背上顿时出了一层密密的冷汗。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强作镇定地问:“会是什么人呢?有什么线索呢?”


  已经比我高出一头的林乐氧拍着我的手,语声沉稳:“不要慌,你不要慌,不会有事的。”


  我说:“我没有慌,我没有慌!”但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严重变调了。


  林乐氧叹着气看着我,他的眼睛亮得令我不敢直视,令我有些恼羞成怒的紧张。


  他说:“我知道,小澈最厉害了,小澈是女大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林乐氧的声音已经从初见时尖细的童声变成了好听的少年音,而且有了一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我突然就有一点点鼻酸了。


  我说:“林乐氧,如果络樱然有什么事,我就砍死你。”


  林乐氧用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了我一眼。


  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无比失败。


  络樱然失踪的第二天是周末,我耷拉着脑袋坐在我爸的小摊前帮他看摊。


  我一点精神也没有,一个买烟的人站在我面前喊了几声,我才回过神来。


  这是个没有见过的中年男人,看起来胡子拉碴精神很差,应该是这条小街的新租户。


  近年来有不少人靠着这样那样的能耐搬出了这条小街,走向了他们人生各自不同的新路口,留下的大量破旧老屋就用来出租,因此街上形形色色的租户变得很多,好多面孔都不认得了。


  我按他的要求拿出一包最便宜的香烟递给他,他伸出右手来接,突然发现自己右手上抓着一台手机,于是又换左手。


  虽然只有一瞬,但是我却看到了,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络樱然的手机,粉红色的凯蒂猫日本限量版,据说全市只有这一台。


  我的脑袋在三月的春寒里嗡的炸响了,我感觉我的头发象蒸汽小火车一样腾腾的燃烧起来了。


  我张口结舌的看着中年男人转身离去,走进了对面一层两层楼的老屋。


  我哆嗦着给林乐氧打电话,打完电话以后我就在小摊前团团转,我不知道该死盯着中年男人,还是应该继续装成无事的样子耷拉着脑袋。


  第33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7)


  那小楼的一楼是小酒馆,从我这里看过去,可以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不一会又从楼上下来了,坐在一张单桌边独自喝酒。


  看来他就租住在楼上。


  而络樱然,她在里面吗?她经历了什么?有没有哭?林乐氧什么时候才会带人赶来?


  又或者,或者她不在?


  我的小宇宙要爆发了,我突然想起这小楼是我的地盘啊,我从小混大的地方啊,我知道怎么从后面爬进二楼溜进每个房间啊!


  我蹭的一下点燃了。


  我想也许是我的人品太好了,已经几年没有干过爬水管的伟大行径,可动作依然如此熟练老辣,当我扒着二楼的某间窗子往里偷窥时,我居然一眼就看到了络樱然。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的血液一下子从滚烫沸腾的状态结成了冰碴碴,这让我直哆嗦。


  络樱然,她被绑在一张破旧的桌子边,长长的黑发从她的脸颊边散落下来,看不清她的脸。


  我试图轻声敲窗唤她,但始终没有反应。


  我就从窗外翻进去了。


  当我一把抱住她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发出一阵颤抖,触她额头,一片火烫。


  她的嘴唇和脸颊一样苍白,双眼紧紧闭着,似乎正处在昏迷状态。


  我拼命的拉扯着绑住她手脚的细麻绳,我的眼泪像疯了一样落在她的脸上和身上。


  络樱然,小柳树。


  小柳树,络樱然。


  我甚至没有听到楼下传来的警车声,吵嚷声,打斗声。


  然后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林乐氧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身后是大批荷枪实弹的警察叔叔。


  我从无声的哭泣变成了放声大哭的号啕。


  林乐氧,你赚了。


  4、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从那天以后,络樱然就听不见了。


  因为她被绑架时遭罪犯毒打,两只耳膜都严重穿孔,最后那个罪犯被从重判了无期徒刑,但是一切都不能再回到事发前。


  她原本就是非常安静的女孩子,这一下彻底的进入了无声世界。


  而这次事件留给我的后遗症就是,我居然变得非常爱哭。


  我经常会因为噩梦而哭醒,有几次去看络樱然的时候,看到她安静的坐在阳台上画画的身影,我的鼻子也会发酸。


  我想如果我早一点发现她被关在我家对面,离我这么这么的近,是不是这悲剧就不会发生,但是“如果”是传说中的花,没有人能够轻易摘到它。


  络樱然从此后就不再去学校,她爸爸给她请了最好的老师在家里教她画画,失去了听觉,看起来似乎对她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打击,她依然喜欢微笑,看着我和林乐氧斗嘴的时候,表现出一脸无奈,往往在我气极败坏的追问她到底谁是谁非而她始终微笑着不回答时,我才会恍然想起她已经听不见了,然后就会很恨自己没脑没肺没心肝。


  第34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8)


  我越来越失去螃蟹的斗志,变成一只蜕去壳的虾,这使得我的人生道路变得清楚起来,不再犹豫,初中毕业后,我就不再继续升学了,我找了家服装店打工,老爸在捶了自己胸口几下后,也终于认了这个事实。


  和买衣服的小太妹欧巴桑们斗斗智,听林乐氧唱唱歌,陪络樱然画一会儿画。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


  其实也没几年的时光,可是距离螃蟹帮的风光日子,好象已经很远很远了。


  林乐氧上大学那一年,络樱然的画已经画得极好,而我已经攒了一笔小钱,可以勉强租个铺面自己开个店。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的店开业那天,也是林乐氧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居然还是他的生日,三喜临门,我们就一起庆祝了,庆祝的方式是我选的,到河边上去喝啤酒。


  那是这条城市的母亲河,年年涨大水,但温柔的时候就像月亮的眼波。


  我们在河边给林乐氧点蜡烛,然后用力的摇让啤酒花冲得老高,络樱然咯咯的笑,因为长久不说话,她原本柔软好听的声音已经变得非常怪异,但是她愿意再次笑出声来,就是我莫大的快乐。


  我把啤酒泡沫喷到他们脸上,他们也回敬我。


  有时候我和林乐氧用手脚比划给络樱然看,有时候络樱然大声的用变调的的语音唱歌,天上的月亮和眼前的河水一样温柔,它见证了我们记忆里最疯狂的时刻。


  我们就都醉了。


  我醉了的时候,感觉到络樱然在对林乐氧比划什么,我勉强把眼睛扒开一条缝,正看到络樱然小心的把一副小小的画卷展开递给林乐氧,那一刻月光也掩不住她脸蛋的绯红,画纸上画的,正是抱着吉他装王子的林乐氧。


  嘿,小柳树变小桃花了。


  我想还是我的生日礼物比较有创意,我送的是一打奥特曼的搞笑内裤,意在提醒这小样的虽已成精,却勿忘“国耻”。


  我得意的睡着了。


  在梦里,我又回到了橙花街的那个暴雨天,五岁的我身无寸缕的跪在小街的中央,我笑嘻嘻的,没有人看出我在哭,谁叫我天生就一副笑模样。


  穿着白衬衣小西裤的林乐氧站在我的面前,他大声的说:“小澈!你跟我走!我来保护你!”


  我用鼻子哼他:“死开点!小流氓。”


  一回头,老爸正挥舞着菜刀飞奔而来,林乐氧突然一把抱起我,腾空飞走了。


  我兴奋得吱歪乱叫,飞起来了哎,神仙哎,我从小的梦想哎。


  我们在暴雨中飞。


  突然下面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乐氧!小澈!救我!”


  我低头一看,呀,是小公主络樱然,她正被一个怪叔叔抓进屋里去。


  我急了,我大声地说:“林乐氧快点救络樱然!”


  第35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9)


  林乐氧在我耳边说:“如果我去救她,你就会掉下去摔死,你愿意吗?”


  我愣了一下,我想我五岁的黄豆型大脑还没有办法思考这西瓜大的复杂问题。


  络樱然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就哭起来了,我说:“救她吧救她吧,我不会死的,我是无敌的女大王……”


  我在这个怪异的梦里翻滚着,无法挣脱。


  耳边似乎传来了沉重的叹息,清晨醒时,已无迹可寻,消散于河风。


  那居然是我的少女时代最后一次见到林乐氧。


  因为自那以后,不知什么原因,林乐氧和他爸爸闹翻了,大学四年,他竟没有再回过这个城市。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他一边上学一边做酒吧歌手,经常游走时各个周边城市,我和络樱然用了大量的时间在网络上与他联系,每次多人聊天的窗口一开,就看到红红绿绿的信息不停的闪,有时候来得及打字来不及看。


  在网络上,络樱然变得非常的活泼和伶牙俐齿,经常把我们俩斗得溃不成军。


  这使得我们三个的交流变得极其畅快和自然起来,我们也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傻乎乎的林乐氧,活泼泼的络樱然,没心没肺的我——好像时光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


  在这期间,络樱然开过一次小型画展,林乐氧做业余歌手听说小有名气,我的服装店也初成气候了。


  看似温暖的时间总是走得很急很急,一晃四年就这样过去了。


  5、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林乐氧是在大四毕业那年回来的,那时的他已经完全成长为一个英俊美好的青年,他在本市最大的酒店与络樱然举行了豪华订婚宴,我坐在最尊贵客人的第一桌。


  他们两个,就像王子和公主一样拥抱,把戒指温柔交换。


  粉红,粉蓝,金黄,牙白……所有最美好的颜色都为他们盛开。


  我拼命的起哄,手掌都拍红了,那些衣冠楚楚的贵宾惊诧的看着我,面露古怪。


  那天晚上我醉得昏天黑地不分方向被老邻居送回家,我那戒了酒的老爸站在门口欲挥掌打我,却终于改成唠叨。


  “你个傻女,我们已经搬出橙花街了啊,你又回那里去做什么,还麻烦人家送你回来……女大不中留,我看你真是欠揍……”


  哦,是了,那一年我终于凭着多年的积蓄在橙花街外的好地段买了新房,和老爸风风光光搬了家。


  橙花街还是破破烂烂,也许很快会焕然一新,也许永远破烂——但都不再与我有关。


  有个心照不宣的小插曲。


  林乐氧和络樱然订婚的前几天,林乐氧被双规的老爸奇迹般的被放了出来,很显然与络樱然的老爸有关。


  但是没有人会提起这一节,官复原职的林乐氧老爸神清气爽,好像与儿子的不和谐从来没有发生过,而自己一直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


  第36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0)


  我没有再单独见过林乐氧,因为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接他们的电话,渐渐断了与他们的联系。


  我的小店也搬迁了地址,生意依然很好,足够我和老爸逍遥快活。


  附近就是学校,经常会有张牙舞爪如同我当年的小孩,像螃蟹一样横着进来。


  看到这种小孩,我就会没来由的很愉快。


  不过我自己已经不做螃蟹好多年了,我看起来客气而温和,有时还穿长裙显摆显摆,有不少大好青年自动送上门来,欲与我共同探讨大白兔奶糖与爱情的话题。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统统列入考察范围,准备先好好考察他们三年两载。


  两年以后我去一个沿海城市进货的时候,在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


  她说她叫小雨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她去过很多的城市,曾经喜欢过一个叫林乐氧的男孩。


  她说她一生只做过一次那样的爱情表白。


  但是那个叫林乐氧的小流氓却告诉了她一个故事,他说他在六岁那年,就把自己的心给了一个扒掉了他裤子的小女孩。


  一个住在橙花街的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他说他努力的长大,想用自己的全部力量保护她,可是他总是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她受伤害。


  小雨点问我,你来的那个城市有一条街叫橙花街吗?


  我说我从小土生土长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过哪条街叫橙花街的。


  她哦了一声,眼睛黯淡下去:我就知道他骗人,童话从来都不存在。


  我说嗯,就是啊。


  音乐喧天,在这样的气氛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眼泪不会轻易掉下来。


  尾声 只是一场事关橙花街的海角与天涯


  我叫刘泪澈,我妈妈在生下我的那天死去,我爸爸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出生在一条叫橙花街的小街上,那是这个城市最穷困的角落,我的爸爸是这条街上的鞋匠。


  我是他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我知道很多的秘密,可是我从来不说。


  我从小就知道,很多事情你只能笑或者哭,可是你不能说出来。


  我就是这么天才。


  比如那一天,我在病房外听到了关于络樱然被绑架的真相。


  络樱然的爸爸,那个省府高官,为了亲戚的一点小事,只手遮天把一家人害得妻死子散,这个人,后来就成了绑架络樱然并打聋她的罪犯。


  还比如那个在河边喝醉的夜晚,络樱然把自己画的画像送给林乐氧,她用无比清楚的声音说:林乐氧,我喜欢你。


  我想,这句话她一定对着镜子说了几千几百次,才说得和没有失聪前一样温柔好听。


  可是林乐氧说:对不起。


  最后比如我住在橙花街最后的那些日子,林乐氧曾经来找我,他说小澈我想吻你,现在就算你再扒掉我的裤子我也没关系。


  第3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1)


  他的笑容邪气而温暖,我的心跳变得很快很快。


  我说小流氓,你会给我买一辈子大白兔奶糖吗?


  他没有回答。


  他的手机突然响起。


  然后他接听了那个电话。


  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到青,像开始还是六月的晴,转眼就成了橙花街欲来的暴雨。


  挂了电话,他目光呆滞的看着我,说:我的爸爸被抓起来了,络叔叔说可能会判死刑。


  我就知道,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玛丽隔壁的,老天爷都不给个机会,至少让他回答完我这个问题。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从五岁开始,我就知道,林乐氧是一个多么单纯善良阳光温暖的小屁孩。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才会拥有那么柔软的心,在他的身边,何时何地都不怕受伤害。


  他永远不会象我一样敏感脆弱的洞悉真相,所以永远也不用伪装自己的愉快和不愉快。


  一开始他也许会为自己的牺牲而忧伤,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爱上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


  而我,坚韧如我,会如苇草般坚强的活下去,也会有一天,拥有自己所爱。


  多么的好,这个故事里,终于看上去没有任何人受到了伤害。


  属于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你可以把它想象得很简单。


  它只是事关一条叫橙花的小街里,一个被爸爸罚跪的小女孩,和勇敢的向着她伸出手来的小男孩。


  第38节:巫语·若解相思(1)


  我喜欢蝴蝶梦这个词。


  庄子永远在疑惑,到底是他在蝴蝶的梦里,还是蝴蝶在他的梦里。科幻故事里总在质疑,我们是谁的实验品,又或者,一个大型的网络游戏,每个人都只是一个结点。


  金庸的武侠小说总以退出江湖作为结局,但我总在想:早知道要退出,当初又何必进入?古龙说,因为那是每一个少年的梦想。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去图书馆,在路上看到这本书,封面上文雅的英国女郎,镶菊花的太阳纱帽,矜持地笑,年轻的青涩。


  那是读大学之前的最后一个暑假,庄生晓梦迷蝴蝶,李义山犹豫来犹豫去,又取了名字叫无题,锦瑟无端,当时惘然。————青语


  巫语·若解相思


  文/青语


  一 白塔


  “巫族的京城在郢都,郢都有若耶山,若耶山上有巫塔,塔分九层,高三千六百丈,塔顶有镜,名为巫镜,在巫镜中,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前生后世。”


  少年念到这里,停了一停,我茫然地抬头——三百六十丈该有多高,是否上与云齐?那塔楼之中,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少年端坐于窗前,给窗外的少女念书,声音琅琅,有若金石?


  澜沧江中积沙成岛,岛上有白塔,塔高七层,塔楼下深碧色的江水莽莽苍苍,怒吼而去。


  塔中住了一个少年,有明净如象牙的肌肤,红如朝霞的眼睛,唇如鲜血,齿如编贝,他笑的时候仿佛满天的星光都坠落。


  但他是一个瞎子。


  他看不见花开,也看不见叶落,所有缤纷的色彩对他来说,都只是一个单调的音符,单调到有些悲哀了。


  我送了风铃给他,是天河河畔的贝壳制成,他只挂了一个晚上就还给我,他说,那贝壳里有哭泣的声音。我拿回去挂在床头,一夜一夜,响声只若琳琅。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的世界和我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他长年住在阴暗潮湿的白塔里,没有阳光,风极凛冽,冬天里冰雪咔嚓咔嚓,就好象骨节碎裂。


  我甚至疑心,帝释天其实是想杀他的。


  因为他是传说中羽公主的儿子。


  我在帝释天的一次失言中听到过羽公主的名字,史书里对这位孝文帝的女儿、帝释天唯一的妹妹从未有过只言片语,就好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能证明她存在过的,也许就只剩下帝释天和塔楼中的少年。


  少年叫慕宁。他总喜欢在塔楼内朗声念着那些永远都不可能看到的风景。我坐在塔楼边缘,将花瓣揉碎,看它们一片一片随水流去。


  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就像我总以为,巫族是很遥远的一个所在。而事实却是,一切都并未如想象的那般发展。


  ?


  那一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帝释天改了年号,又封慕宁为宁王。


  太和元年,他第一次以天族皇室的身份出现在天族的长老和贵族面。他穿白色的狐裘,袖口镶了暗兰的纹,但是他耸耸肩说:这有什么要紧,反正我都看不见。


  那样郁郁的神气,我看在心里总是很难过。是的,我总舍不得他伤心,但在我的印象里,他却是很少笑的。他笑起来时,眼睛的颜色比平常要浅一些。我常常想根据这双眼睛来猜测他在想些什么,但是每每失败。


  那一日是慕宁生日,帝释天亲自操办宴会,鼓瑟吹笙,满殿欢纵的贵族少年却没有他的身影。


  他独坐在微影亭里,握一觞烈酒,酒色绯红如火。


  我想要走过去与他共饮,或默坐于他身边,听他说一段奇闻异事。迟疑的片刻,黑衣女子闪身进了微影亭。


  很多年以后想起这个清晨,这样突如其来的一袭黑衣,我无数次问自己,如果我能快她一步,如果我能阻止他们见面……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如果。慕宁曾说,如果是一种淡青色的果子,晶莹多汁的果肉,但是只有巫族的人可以摘到,就好象只有巫族才能够抵达忘川之水。


  所以后悔从来都只是一个词,不是一条路。


  黑衣女子抓住慕宁的手说:“王,请随我来,您必须举行您的成人仪式。”


  第39节:巫语·若解相思(2)


  慕宁讶然道:“母皇已经替我举行过了。”


  “那是天族的成人礼,作为修罗一族的王,您有您的责任。”风猛烈地吹过去,我只隐约听到“修罗”两个字,就仿佛茫茫雪地里的一点殷红,浸染开来,天地都变了颜色。


  ?


  那是千年以前发生在天河边的一场战争,无论是天族还是修罗族,又或者灵界的其他种族,都不会忘记。


  修罗族在那一战中一败涂地,修罗王战死,修罗族四分五裂,前后有无数修罗贵族称王,但都因得不到修罗刀的力量而不被承认,到最后,连这些王也都被帝释天剿灭。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在天族势不可当的扩张中,我被父王送到天族做人质。


  我叫青萍,母亲是不得宠的妃子,魔族需要一个公主作人质——其实这并算不得一件悲哀的事,做人质虽然无聊,也并不比做公主更无聊。


  ?


  二 湛泸


  晚上没有星星,月亮倒是有,只是有些苍白,我偷偷爬起来,解开拴在岸上的小舟,泅渡到江中的岛,岛上白塔,塔上七层,少年在窗口张望。


  我知道他等的不是我,但是他看见我,仍然微微笑了一下。


  我说错了,其实他看不见我的,朝夕相处,他熟悉我的脚步声,但是不知道我长什么模样。


  黑夜静默,我问:“你要走?”


  温软的呼吸吹到我面上,拂开我额前散发,我希望这一刻可以久一点,再久一点,到天长地久,或者地久天长。


  ——我当然知道这是奢望,一个做人质的公主,一个看不到未来的王爷,我们只是邂逅于这样尴尬的一个时间。


  他安然答我:“我迟早会走。”


  他会走,我也会走。他走,因为不甘心困守白塔一世;我走,因为我终究是魔族公主。


  “你在等人?”不等他回答,又急急道:“你难道不知道,澜沧江中有帝释天布下的结界,外人是不能抵达白塔的。”


  这样精致的白塔,其实是一座监牢,监牢里的少年有天族最高贵的血统,最荒唐的身份,最悲哀的命运——从出生开始等候死亡。


  他的眼睛暗淡下去,但或者暗淡是只是月光。他靠着壁轻轻问我:“你有什么愿望?”


  我希望他能够看到我的模样,出口却道:“……回父王和母妃身边去。”


  慕宁轻笑:“青萍,澜沧江中有帝释天设的结界,你又如何能来到我面前?”


  我笑,我能抵达白塔,因为我住在青芷园。青芷园是羽公主住过的地方,她长眠在青芷园的木槿树下,每日清晨,木槿花开满树,极淡极淡的粉白色,到日暮时候,木槿纷落,月光下仿佛铺一地的锦绣,锦绣之下,长眠着羽公主的遗物。


  ——剑长三尺,全黑,黑得不见一星半点的光华,也没有锋利的刃,它就像一只眼睛,传说中羽公主的眼睛,沉淀了所有的光影与记忆,只是没有人能看明白。剑的侧锋有字湛泸。?


  第40节:巫语·若解相思(3)


  佩了湛泸,我便能自由出进白塔。


  “是这样啊,”他柔声道:“那么青萍,你能不能带她来见我?


  月光朗朗,我退了半步,脊骨抵在塔壁上,寒意从月光直侵入骨髓,随血液流走,四肢八骸,寸寸凉去。我的声音也如那月光一样冰凉:“……我会死的。”


  我会死的。


  如果让帝释天发现我放走他,我一定会死的,即便是父王出面,也阻止不了她杀我,何况我的父王绝不会为这等小事与天族为敌。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怎么会让你冒这样的险呢?”慕宁声音更柔,“青萍,你看着我的眼睛——”


  我在猝不及防中看到他的眼睛,赤色尽去,冰蓝如夏日里朗朗晴空。


  只有修罗贵族的眼睛才有这样纯正的蓝。


  我再退了一步。


  恍惚中有个声音在说:“你去……带她来。”月光下我的影子缓缓下了塔楼,渡过澜沧江,澜苍江的那一边,黑衣女子冷冷看住我,而我不由自主地向她伸手去:“跟我来。”


  月华如练,她盯住我的眼睛说:“如果我能够,我一定会现在就杀了你,可惜我不能。”


  她惨然笑了一声,松开我的手,一推,江水淼淼,我仿佛落入一个漫长的梦境,四下里都是水,冰冷的,窒重的,水中有一双眼,一直一直看着我,仿佛在说:“不要放手。”


  我在挣扎中伸手一摸,湛泸已经不见了。


  ?


  “啊——”我尖叫,从梦中惊醒,冷汗涔涔而下——只是一场梦,还好,只是一场梦。我是魔族小公主,父王最宠爱的孩子,承欢膝下,几曾有过远离?


  可是那梦……竟是十分真切,仿佛真的有那么一个少年,孤独地囚在白塔之上,只有我一个人陪他,他看不见,可那眼眸是极温柔的,就仿佛春日里刚化开的泉水。


  “公主、公主!”小翠儿急匆匆过来:“王召见您。”


  ?


  ?


  三 胡杨


  那是我最后一次做这个奇怪的梦,因为在此之后,父王将我嫁到了修罗族。父王说:“普天之下,唯修罗王真英雄,我的女儿应该嫁给一个英雄。”


  英雄是什么模样的,是否有梦中少年那样俊美的容颜和英气的眉目?我总这样想,可是梦里的事,又怎么能当真呢。


  怅怅然叹一声。


  修罗王倒真是个人物。据小翠儿说,修罗族原本已经于千年前灭亡,族中男为奴,女为婢,比歌舞求生的乾达婆、紧那罗更低贱三分。自修罗王横空出世,没过多少年便裂土为国,迫得天下格局为之一变。


  我掀了帘子往外看,莽莽苍苍的黄沙,尽头有树,高达千仞,一仞一节,节上仿佛若有字。


  是一种叫胡杨的植物。传说只有在最荒的沙漠里才会出现,一年只长一节,三千年不死,三千不倒,三千年不朽,所以在它的年轮里,记录了很多世间的欢喜与悲哀。


  第41节:巫语·若解相思(4)


  在魔族的传统里,胡杨是神树,象征最坚贞的爱情。


  车轮辘辘,愈行愈近。


  我忽然发现树下竟然有人。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们的容貌,只勉强分辨,是一男一女。


  那女子伸出手来,手白如玉,指尖到处,一抹剑光平平削去。高大的胡杨木已经从中断裂,铺天盖地的金色树叶撒了一地,灰沉沉的荒漠里,仿佛有生命之光,只一闪便逝。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住手!”我惊叫。


  那女子忽地转过身,黑嗔嗔的眼睛沉沉看住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黑的眼睛,只觉心头震动。


  女子宽袖一动,却被身边男子按住,男子喝道:“走!”


  长身而起,就仿佛一幅迅速褪色的水墨画,片刻就只剩一个稀薄的人影,而那双黑眼睛仍定定地看着我,极悲凉的神色,我被看得定住,动弹不得。


  耳边传来小翠儿大叫:“公主!”


  ——眼前只剩一块荒地,寸草不生。


  使节上来解释说:“荒漠之中,幻象最多,公主能看到神树胡杨,是上天赐福,公主应该欢喜才对。”


  我微笑,说:“是。”


  使节是个红头发的男子,他是修罗族的朱雀护法,位高权重。他极少说话,但是每有话时,都极有见的。


  父王曾问他,为何不是四大护法齐来迎亲?


  他坦然答:“四大护法齐来,王上不疑我修罗有一战之意耶?”不卑不亢,既表明修罗有一战的实力,又显示了四大护法的尊贵,修罗王的诚意。父王叹道:都说修罗王手下人才济济,果不虚然。


  我问父王:“哪四大护法?”


  父王回答说:“修罗族四大护法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青龙主战,白虎主守,朱雀调度内外,玄武……”父王停了一下,好半日才道:“萍儿,你嫁过去,便是修罗族的王后,万人之上,一人之下。但是你要记住,千万莫要与玄武为敌。”


  “为什么?”


  “因为玄武护法,能够预见未来。”


  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抬头去,天色碧蓝如洗,小朵的云,像浮在心上的水晶石。


  ?


  黄沙大漠走完,再穿过宽阔的湖区,便抵达了修罗城,修罗城上方常年不散的浓雾里烟花怒放。


  城门打开,百名战士戎装出列,而后一阵环佩叮当,数十名宫妆女子白衣赤足,身姿交错,迅速成两行,中出一人,手捧凤冠霞帔,到我面前单膝跪倒,念出长段经文,就仿佛流水潺潺而去,那经文里的意思,却是半点都听不明白。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深拜下去,额头磕到石上:“参见王后。”


  底下轰然应诺:“参见王后。”


  我心中想,这等阵仗,怎的不见修罗王亲自来迎?却听朱雀笑问:“玄武,王呢?”


  第42节:巫语·若解相思(5)


  那女子抬头只一笑,后面施施然出来一人,雪白长袍,袍上龙纹,张牙舞爪,似要翱翔九天。


  他对我微笑:“公主一路辛苦。”


  ?


  四 修罗王


  当那个女子终于抬头来,当她身后闪出修罗王的面容,我只觉轰然一声,天旋地转——原来她就是玄武护法,原来他就是修罗王。


  我在恍惚中伸手去:“是你?”


  他长了和梦中少年一模一样的面孔,唇如鲜血,齿如编贝,明净如象牙的肌肤,他的眼睛是冰蓝色,就仿佛朗朗夏日的晴空,神色里说不出的诚恳:“是我。”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初次见面,初次对话,竟是心里千回百折的情景,就仿佛前生后世里的缘,都在这一刻圆满。


  他牵我的手,在万民景仰中缓缓走进修罗宫。


  ?


  是夜,烛光跳动,他在灯下看我,极端静谧之中,忽有箫声传来,幽冷如月,字字断肠。


  极远,又极近。


  修罗王的脸色忽然变了一变,问我:“萍儿,你听到声音了吗?”


  我摇头说没有。


  ——父王的后宫里有多少美女,就有多少怨妇,我见得多了,自然就知道该如何处理:我是修罗族的王后,以后,或者之前,他便是有一千个私宠爱妾,都不得不仰我鼻息,我又何必失了身份,与她计较?


  修罗王的脸色微微一暗:“真的没有么?”


  我坚决摇头:“没有。王若不信,不妨召人来问。”


  他的眼睛更暗了一分:“没有……就没有罢。”


  我心中诧异:传说中横扫千军的修罗王,竟是这样温柔多情的男子吗?


  烛火灭去。半夜里隐约听到箫声……一定是错觉,我对自己说。可是转头去,枕畔空空。我不由自主地起身来,像是受那箫声指引,一路过去,夜露冷冷,黑衣女子在月光之下把箫而吹,婉转低回,但是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却都是同一个调子。


  同一个调子,同一种断肠。


  修罗王按住她的手:“妃色,不要吹了。”


  箫声顿止,夜色空寂萧索,玄武的眼神也是那样空寂萧索的一种颜色。她偏头看了修罗王一会儿,忽问:“王……你会爱上她吗?”


  我的心险险一跳,想要听到他回答,又害怕他的回答——无论他说是,还是不是,都让我惶惶然惊恐。


  修罗王静默了许久,道:“妃色,我初起事时,母皇要杀我,将士背叛我,天下离心,莫不疑我,那时候,你为什么一直执意要在我身边?”


  “因为我曾答应你,同生共死。”玄武安然回答,仿佛那是再自然再应当不过的一个答案,无须考虑,也不容考虑。


  “如果重来一次,你还会愿意与我同生共死吗?”


  第43节:巫语·若解相思(6)


  “我会。”


  修罗王缓缓说道:“……我也会。”


  玄武不作声。过了很久,我才明白过来,修罗王说的“我会”,不止是回答她,他愿意与她同生共死,也是回答她,他会爱上我。


  我怔住,不知道是怎样难解难分的一种情感,在王与玄武之间。


  忽听玄武护法朗笑一声:“我明白了。”那笑声里有呼啸而来的夜风,有日夜不休的潮汐,连我也不能明白,当她脱口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到底是欢喜还是悲哀。


  我只站在阴影里,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听那箫声又起,我仿佛能按着那拍子唱出曲里面的词: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尽。


  可是我分明从来就没有听过它。悚然,冷汗立刻就下来,想要呼叫,偏又叫不出声,动弹不得,挣扎困苦,忽听有人温言问道:“萍儿,做噩梦了吗?”


  一惊而醒,哪有什么月光,又哪有什么箫声?只心里哀戚,竟仿佛比梦中的玄武护法更甚几分。


  修罗王沉沉睡去,我在月光中抚过他的眉,温软的触感,是我唯一可以证实,我不是活在梦里面的东西。


  ?


  修罗王的后宫简朴,贵淑贤德四妃俱无,宫中诸人所侍奉者,仅我与修罗王两人。我问侍女宫中是否有擅长吹箫的女子,都摇头说没有,再紧问几句,便有人答:“宫中确实没有,但城中是有的。”


  “谁?”


  那宫人答道:“都说玄武一曲要惊天下,但只是传说,到底是不是,却是不知道。”


  “难道你们都没有听过玄武吹箫?”我恍然想起那日玄武前来迎我时候袖中仿佛有箫,只是看不真切。


  “只有王才有资格命玄武护法吹箫。”


  是这样啊。我心中低叹一声:以修罗王身份之尊,便是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也是应当之数,但是偏偏没有。


  因为……玄武护法并不需要这个名分,她要他的心。


  我想起昨夜梦中他说“我会”时候的那个神色,我应该觉得欢喜,但是并没有。


  ?


  ?


  五 玄武


  如果有足够多的时间,我想终有一日他会爱上我,就像我在梦中对他的不可自拔,但是我们都没有这个机会。


  总是在打仗,从最北的月翼城到最南端的熙水,我常常站在芸薹之上,眺望那些只听过名字的地方,在那里,面对战火如荼,王和玄武,该是怎样冰冷的容颜?


  开皇九月,王回京师,但是极少回宫。我沿着长长的宫墙,一步一个淡青色的脚印,到紫宸殿外止步。


  王在里面。


  他总在里面,看行军路线,或者召集将士,行色匆匆。有次深夜,我到紫宸殿外,听见轻微的呼吸,推门进去,他坐在椅子上,灯火尤在,但是他已经沉沉睡去。


  第44节:巫语·若解相思(7)


  只有在睡梦中才能看到这样安然的颜色,就仿佛我梦中的少年,天真不知世事,在幽闭的白塔中朗朗念出那些美丽的传说。


  传说里巫族有巫塔,塔顶有巫镜,巫镜中能看到人的前世今生。


  传说巫族有巫城,巫城里住了不会巫术的巫族人,世代巫箫都以生命守护这座城市,那是灵界里最安宁的地方,但是后来,它灭亡了。


  因为巫后曾在巫镜中看到自己的未来,然后她杀了巫城的守护者巫箫。


  都只是传说。


  ?


  秋风渐冷,修罗宫里起了谣言,说西线打了败仗,一溃千里,天族兵临城下,王已经递了降书。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宫女含泪向我拜别,问其缘故,答曰:“若教人知道曾在修罗宫服侍修罗王,必受万刀之刑。”


  于是隐约知道这千年来修罗族受了怎样深重的奴役,知道为什么王会拔剑而起,号天下而令从。


  他是拼了血拼了命要为修罗争得栖身之地,可是战争拼的不仅仅是热血。


  紫宸殿里稀稀落落地坐了几个人,四大护法颜色肃穆——自然,如果不是事态紧急,也绝不会请我前来。


  议政台上摆了两份文书,一份是修罗族求和表,一份是帝释天回书,洋洋数千字,提出和谈的条件,有割地赔款,也有要求哪一郡哪一城的修罗重新划规为天族奴隶,最末一条是要求交出玄武护法,言辞楚楚:“慕宁本天族宁王,奈何为妖女所惑,不复我昔日儿。不杀此女,难解我恨。”


  朱雀护法低声解释:“王的母亲是天族贵族,王因此被帝释天收养为儿,在天族深宫长大,受封宁王。”


  “王的母亲,是……羽公主么?”我再一次想起我在魔宫的那些绮梦,是前世还是今生?


  没有人应我。


  满座都盯着那份回书,说不出话来——割地赔款,重归于奴,哪一条都是屈辱,可是哪一条都比不得交出玄武来得严重。


  玄武护法是修罗族的信仰。


  青龙护法说:玄武护法身份尊贵,怎么能交给帝释天?


  白虎护法继而道:修罗世代相传,玄武在则修罗在,玄武亡修罗亡,帝释天未必就不知道这一点,以交出玄武护法作为条件分明就是刁难。


  朱雀护法最后一个发言,他说王上,交出玄武护法与出卖修罗何异?我们不能答应。


  他们都可以说不答应,王不可以。我坐在他的身边,看见他微微偏头,神色坚忍,我忽然意识到,天族大军压境,已经轮不到他说这个“不”字。


  原本就不是一个平等的缔约。


  于是我抢先道:“何不让玄武护法自己决定?玄武护法应该知道轻重。”说到“轻重”的时候一顿,然后看到玄武低眉,道:“我去。”


  第45节:巫语·若解相思(8)


  极轻极轻的两个字,落地似有千钧,所有贵族将领都起身,向她行大礼,她端坐不动。


  人鱼贯而出。


  本来就空旷的紫宸殿越发空旷,只剩下她一个人坐在那里,漆黑的衣,漆黑的发,漆黑的眼眸,全身冰寒,就仿佛从地狱归来。


  “你当真愿意去么?”我问她,她霍地立起:“我不愿意!”怒凝于睫,而那神色,是坚毅和果敢的。


  “那么,当初王在天族,你为什么要带他离开?”我岿然不动,冷冷问她。


  她拂袖而去:“那是他的责任,我的宿命。”


  谁是谁的责任,谁又是谁的宿命?


  ?


  是夜,箫声再起,修罗王自睡梦中惊醒,要起身,我按住他,他恳切地看着我,不发一言。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低声道:“王已经做了决定,又何必做此无谓的留恋?”


  王凝视我的面容,很远的地方传来水滴的声音,他说:“你说得对。”眉梢眼角的苦意,而那箫声里的曲子一直在唱: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尽。


  但他终于没有出去。


  我却在恍惚中起身,出了宫门。玄武仍是一身黑衣,紧紧抓住玉色的箫,仿佛是她生命里唯一能够抓住的东西。


  月光照着她流丽的侧容,单薄的肩。


  有男子趋近,握她的手:“只要你说不愿意,明日我便开了城门,与天族决一死战。”


  玄武侧脸看他,冷笑,然后叹息:“人人都说我狠心绝意,可是如何及得上王,你明知道我说不出那个‘不’字,明知道要保存修罗一脉我非去不可,你明知道!”


  声音渐厉,然而厉声里也有很多的叹息。


  我惊觉那男子竟然是修罗王,可是在此时此地,竟又觉得,他应当来见她最后一面,因为明日,她就要被押解去见帝释天。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她不会再回来了,要回来,也是一付骸骨,而最有可能的是,帝释天连她的骸骨都不会留下。


  王黯然道:“不,不是这样的。妃色,如果失去你,便是得了天下,又有什么值得欢喜。”


  玄武仰面大笑,笑到尾声,全如呜咽:“王,你何必骗我,您要的根本就只是天下,小小一个妃色,如何在您心上?”她一向自称玄武,却在那一晚不断提醒他,她叫妃色,她是有名字的,不同于修罗史上任何一个黑衣玉箫的玄武护法,她叫妃色、妃色!


  那神情里的绝望,像是预知以后种种,不止是离别的悲哀。


  我忽然相信了玄武能预言未来的传言。


  然而天渐渐就明了,我睁眼来,王一直沉沉睡在枕畔,半步都不曾出过宫门,那一场相会,只是幻觉。


  第46节:巫语·若解相思(9)


  或者在我的心里,其实也还是希望他去见她最后一面?


  ?


  次日全城惊起,送玄武护法出城。她身着白衣,纤尘不染,亭亭如莲。


  修罗王站在台阶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片刻目眩神迷,他似是想要伸手替她抿上垂落鬓角的一绺长发,但是手到半空又狠狠收回。他昂首看着远方的青山,道:“你……去吧。”


  一瞬间心中绞痛,我弯身去,只看到一个背影,渐行渐远,终没有回头。


  风沙扬了起来。


  ?


  ?


  六 巫皇


  以后的两年,谁都没有听到过玄武护法的消息,她的名字成为修罗族的禁忌。


  不打仗,王在修罗宫的时间也并不太多,他总在紫宸殿里,忙不完的政事,我疑心他其实是想避开我。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他恨我,因我阻他去见玄武。


  我试图找出一星半点怨恨的痕迹,但是他对我极好,我于是错觉以为这是一场梦,梦醒的时候我会在白塔之上听少年朗朗念书,或者在魔族宫殿里挑剔今日的糕点不新鲜。


  但是梦醒的时候分明身畔空空,我踩着自己的影子沿着长长的宫墙走,到紫宸殿外,听到他悠长的呼吸,隔着门,月影冷清。


  ?


  又过得几年,国力渐强,修罗王拜过三军,点兵征战,扫荡四邻,疆土日广,北面已经与巫族接壤。


  一日忽得巫皇手书,请修罗王与王后前去行宫赴宴,行宫外联袂而出的巫皇巫后,巫后竟然是故人——玄武护法笑吟吟说道:“劳王兄王后远道而来。”明媚如初秋的阳光,就仿佛之前种种,都不曾存在过,她不曾为他落泪,他不曾为她流血。


  王攥紧我的手。


  席上宾主尽欢,王一直在笑,笑着说话,笑着喝酒,笑着醉去,我伸手扶他,他抓住我的手,像是要喊我的名字,出口却成“妃色!”


  至此方知,我苦心经营,只是一场笑话。


  酒杯落地,蓝的火焰腾空而起,白影闪过,有人在我耳边低语:“快走!”是玄武的声音,但是我没来得及。她扶起修罗王,雾色茫茫,两人的身影忽然就不见了。


  行宫变作火海,火舌卷上来,舔到我的眉目,有人在身后笑道:“王后请跟我来。”


  巫皇的面容在焰色里有一些萧索:王弃我而去,巫后亦弃他而去。


  ?


  “妃色是修罗族玄武护法,虽然我从帝释天手中救下她,但是她牵挂修罗王,也无可厚非。”巫皇站在窗户边上,外面苍茫的天,苍茫的地,整个世界都茫茫如荒野:“修罗族的玄武护法一向由巫族人担任,只是不巧,刚刚好,这一任修罗王的玄武护法,是我巫族巫后。”


  “您……爱她吗?”


  “我不爱她,我只是不得不娶她。”


  第47节:巫语·若解相思(10)


  我挑一挑眉,他也学我挑一挑眉:“巫族的京城在郢都……”


  “……郢都有若耶山,若耶山上有巫塔,塔分九层,高三千六百丈,塔顶有镜,名为巫镜,在巫镜中,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前生后世。”


  我情不自禁接上这一段,梦中少年最爱念的故事。


  他笑:“你看,连修罗族的王后都知道我巫族有巫塔巫镜,有巫城巫箫,可是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当年巫后杀了巫箫之后,因惧怕巫箫回来报复,以后世代巫皇,都不得不娶巫箫为妻。”


  我不明白:巫后杀了巫箫,是巫箫技不如人,这样技不如人的巫箫,即便她回来报复,又有什么值得巫族全族上下惊惶成这等模样,连堂堂巫皇的婚姻都不能够自主。


  “那是我巫族的诅咒,王后想要知道吗?”巫皇的笑容里竟有魅惑的底色。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我自然知道宫闱中有无数不可知不可问,于是转问巫皇何时放我回去,他笑不可抑:“我不知道,修罗王竟然有这样天真的王后。”


  我忽然明白,他是不会放过我的——他苦心经营设下的局,虽然没能留住修罗王,但留下我,也不无小益。


  我知修罗王必来救我,只是,在他与玄武护法重逢的喜悦之外,我、他的妻,在他心上,又算是什么?


  每每想起他脱口而出的那句“妃色”,便如万箭穿心的痛。


  ?


  除了不放我回修罗界,巫皇并无半分失礼,甚至在郢都范围之内,他允我四下走动,我说,我要上巫塔。


  从若耶山下往上看,黛色如眉,山高云低,冷峻如刀剑的光。巫皇说:“已经数百年没有人能够上巫塔。”他对我十分坦诚,坦诚到我有时候会恍惚,我与他是不是敌对的两个人。


  问他,自然一口否决:“我巫族与修罗世代修好,修罗王忙于战事,我不过留王妃在郢都一游,又有什么敌对不敌对的了。”


  无懈可击的说辞。


  ?


  巫塔之顶,巫皇双手合结,慢慢结出一朵莲花的形状,他说:“巫镜是我巫族至宝,虽然王后身份显贵,但是开启巫镜的法子,是不能让您看见的。所以……我只能结出虚空之境。”


  他念出一长串的咒语,我看不到他如何动作,只听得“哗”地一声,巫镜中射出千万道光芒,光芒中恍惚若有人影。


  巫皇厉喝:“定!”


  茫茫一带碧水,泛起雪白的浪花,借着月光,隐隐能看到水中有岛,岛上有塔。


  一叶扁舟在水中挣扎,舟上只两个女子,一着青色,一着黑衣,青衣女子的腰间有长剑三尺,黑衣女子袖中隐约可见玉色清箫。


  黑衣女子缓缓转过身来,我能够看清楚她的容貌,清秀到近乎冷漠的一张面孔,她盯住青衣女子的眼睛,说:“如果我能够,我一定会现在就杀了你,可惜我不能,因为王已经答应,要实现你的愿望。”


  第48节:巫语·若解相思(11)


  她伸出右手,迅疾无伦地在青衣女子前额一拍,青衣女子血流如注,江水迅速漫上来……


  巫镜重又放出光来,层层叠叠的光华,我再看不清楚镜中的人。


  我急道:“让我再看一眼!”


  巫皇摇头:“巫镜不是我能控制的。”


  “那么……她是谁?”——青衣女子是谁?为什么她总是和玄武出现在我的梦中,带着那样阴森可怕的气息?


  巫皇笑道:“王后不是听说过巫镜么,巫镜中每个人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前生后世。”


  ——她是我的前世?


  前世,是玄武杀了我?


  ?


  七 玄武之死


  剑光!


  塔顶一剑而下,巫皇挡在我面前,蓝光暴起,那光耀之凛冽锋锐,竟是我生平仅见。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长剑在蓝光中被绞得粉碎。


  但是那样凛冽的蓝光也只一发即敛。轰鸣之声自塔外传来,四面八方都有人应诺:“拜见王后!”


  自塔顶瞧去,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占一人,皆黑衣白袍,袍上有修罗纹,正是修罗族四大护法。


  青龙护法扬声道:“奉修罗王之命前来迎我修罗王后!”


  其余三人亦同声应道:“奉修罗王之命前来迎我修罗王后!”


  巫皇面上变色,手握成拳,半晌,忽长笑:“修罗王果然情深意重,既然四大护法齐集,本皇又岂有不放之理。”转身对我道:“王后请!”


  ?


  终于回了修罗界,修罗王执我的手说:“回来就好。”切切,仿佛从未远离,仿佛那一日伤到醉酒,那一日脱口喊出“妃色”的并不是他。


  他尊我为后,给我一个女子所能够拥有的最尊贵的地位;他专心宠我,六宫之内,再无他人,我擅权专宠,母仪天下。


  可是他不爱我。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也许我们能有相爱一生的运气,但是我们没有,当玄武绝尘出城,当玄武活着归来,我们就再无机会回到从前。


  爱一个人,比恨一个人需要更多的勇气。


  因为付出无法收回。


  我心下恻恻,可是我当如何告诉他,如果我早一步遇见他,我愿与他同生共死,如果帝释天要的是我,我亦愿意为他不顾性命,如果。如果是一种淡青色的果子,有着晶莹多汁的果肉,但是只有巫族可以摘到。我恍惚想起这个传说,是巫皇告诉我的吗?


  ?


  冬天过去,然后是春天,修罗王祭祖。祭坛之上修罗刀,那是历代修罗王力量的源泉。自前任修罗王死后,称王者不知有几,但是都因为得不到修罗刀,得不到修罗族的认可。


  没有人怀疑修罗王会得到修罗刀,因为他是修罗族的希望之光,光明之火,他浴火而生,万众瞩目,万众景仰。


  第49节:巫语·若解相思(12)


  阳光正好。


  修罗王朗朗说道:“修罗族第十七世修罗王拜见修罗刀!”


  拜祭再三,修罗刀沉寂如水,终不能起。


  祭坛下面纷扰,异动之声,有人排众而出,大声道:“修罗刀中必须封存每一代修罗王的英魂,王不能得修罗刀,只因为上一代修罗王的魂,尚未归来。”


  我凝神望去,正是玄武护法,她仍穿了一身的黑,黑眸如水,如夜。


  “上一代修罗王?”


  “是。上一代修罗王,您的父亲,他的记忆由您的母亲封存在这把剑中。”玄武仰面一笑,奉上长剑。剑长三尺,全黑,黑得不见一星半点的光华,也没有锋利的刃。它就像是一只眼睛,玄武的眼睛,那眼睛里沉淀了所有的光影与记忆,他明白,我不明白。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剑的侧面锋有字湛泸。


  我退一步,她上前一步,与修罗王并立于祭坛之下。玄武扬眉,厉喝一声:“魂兮归来!”


  那一刻他英姿焕发,那一刻她笑靥如花,那一刻我面如死灰。


  ——就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有帷幕落下,轰然巨响,天地间寂然无声。


  尘埃落定——是这样一个结局啊,所有我想要得到的,都只在咫尺之间,咫尺之间,我失去所有我能得到的东西。


  这个念头就如同一把尖刀,让我全身发抖,而眼中溅出泪来。


  我上前一步。


  我一生中只替自己做过这一个决定,也只能做这一个决定。我双手合结,结出莲花的模样,低声念出那样漫长的一段咒语,巫皇说,这一段咒语能够结出虚空之境。


  虚空是什么样子?白茫茫的一片,没有光,也没有暗,茫茫中你能够看到所有的人,而所有人都看不到你。


  我走到玄武面前去,缓缓抽出她手上的湛泸,漆黑如夜的长剑,穿过玄武的心口。


  虚空之境哗然散去,玄武捂住心口,手指间鲜血汩汩而出。


  ——没有伤口,没有伤痕,只是血流不止。


  王抱住她,低声叫她的名字:“妃色、妃色……”声声如泣,他眼中没有泪,只是他的发,在片刻之间,一寸一寸,都成雪白。


  沧桑如雪。


  ?


  湛泸的剑伤,本来就是无药可救。很多年前,王的父亲死在这把剑下,在他之后,羽公主也死在这把剑下,我忽然生起了这个念头,又悚然——羽公主是谁,谁是羽公主?


  我以为我会像以往一样,每次纠缠到梦里的那些事,就混乱如麻,但是竟然没有。


  记忆像是开了闸的水,哗哗地流出来。


  有个东西在我心口那个地方碎裂。


  从脚底开始,一寸一寸,我的身体,正慢慢还原成木质。


  ?


  八 真相


  我是一个偶人。


  第50节:巫语·若解相思(13)


  如我当日所见幻象,是玄武在荒漠之中取得胡杨木,刀刻斧削,亲手制作我的躯壳。


  她将鲜血涂在我发上,我便有了春水一样乌黑的发,她将鲜血涂在我唇上,我便有了珊瑚色的唇,她将鲜血注入我的躯壳,我便有了这样如藕玉臂,如雪肌肤。


  修罗王将精气度给我,我便有了神,有了魂,有了灵。


  三千年不死,三千年不老,三千年不朽的胡杨木,缺的就只是一颗心。


  我的心得自青萍,不得宠的魔族公主,她住在青芷园中,那园子里一树一树都是那种叫木槿的花,朝开如日,暮落如雪。


  很多年以前羽公主曾在木槿树下低叹:“早知易落,何如弗开?”


  青萍死的那个晚上没有星光,月寒如霜,塔楼上的少年问她:“你有什么愿望?”


作者: 门下书客    时间: 2013-7-11 23:48

  她说她想回到魔界。


  她没有看见少年低头,唇齿中轻轻吐出的那个“好”字。就像她最终也不知道,那一年帝释天改年号,并不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而是因为,修罗刀脱困而去。


  修罗族已经亡了,可是仍有血脉留存。羽公主的禁忌之恋永远埋葬在青芷园的木槿树下,她给她的孩子取名慕宁,她封了他的眼睛,帝释天困住他的肉身,可他还是走了。


  当那个黑衣女子如鬼魅走进微影亭,命运之轮启动,一旦开始,谁都不能阻挡。


  青萍也不能,所以她死了。


  她不得不死——她不死,谁来放慕宁出关,她不死,谁来拯救修罗亿万生民,她不死,又有谁来承受帝释天的怒火与天族的恐惧?


  青萍的肉身死在帝释天的酷刑之下,她的灵魂被玄武带走——玄武能做到的,也只是留住她的魂,缔造她最向往的生活,自小父母宠爱,无忧无虑,然后有修罗王千里求亲。


  一个宠爱她的父亲,一个宠爱她的夫君,都是补偿。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她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


  ——就如同没有人问过我,要不要这样畸形的生命。


  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回答,我不愿意。我宁肯要一个苟活的生命,我自己的躯体,我自己血肉,我自己的灵魂,我可以自由地选择爱与不爱。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不爱慕宁,不能不爱玄武,就如同我不能不恨慕宁,也不能不恨玄武。


  于是玄武护法妃色的血,修罗王慕宁的神,魔族公主青萍的心,都逃不过那瞬间爆发的恨。


  巫皇给我一把刀,挥刀相向的人是我。


  胡杨木三千年不死,三千年不倒,三千年不朽——可是只要生出了心,所有所有,都只是一场空。


  我爱的我恨的都只是一场空。


  ?


  ?


  尾声


  玄武血尽而亡,我被困在祭坛边上,成为一座不能动、不能言语的雕塑,修罗族世代都以为是爱情的象征,妙龄男女常在我面前盟誓,说要相爱一生,永不相负。


  修罗史记载,永嘉元年开春,玄武护法遇刺身亡,修罗王后被咒困于祭坛之侧,修罗王慕宁一夜白发,终身不复娶。


  不是这样的……他没有另娶,是因为玄武,不是因为我。


  他曾来看我,他说:“萍儿,这一世,下一世,生生世世,我都愿意代妃色承受……你的恨意。”


  他不明白,他和妃色都是我深爱的深恨的人,爱与恨纠缠如麻,永不能解。


  我情愿我所能记得的,只是多年以前的白塔,塔中俊美的少年,塔外静默的少女。


  而永不愿复生。








欢迎光临 悦读人生 (http://www.dothinking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